摘要:房屋買賣合同中的物業管理,有了相關的條文規定,那麼收取物業費用的同時,服務方面也得到了些許的保障。但是,在條文規定的同時。相應的我們的物業管理和房屋所有權人,也訂立相關的法律合同。只有合同明文約定,那麼物業服務房屋管理也隨之有所保障。下面將為您提供相關的知識。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乙方與售房單位簽訂的《_______市f房屋買賣合同》(編號:___________)內的有關物業管理的約定,雙方在自願、平等、友好協商的基礎上,就前期物業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前期物業服務時間是指:從乙方接到售房單位開出的《房屋進住通知單》之日起至業主大會委託業主委員會與甲方簽訂《物業服務合同》時止。
第二條物業基本情況
本物業名稱:_______市_______文化居住區_______區
座落位置:_______區_______樓_______單元_______室
建築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條甲方提供服務的收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協議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一、對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綠化、環境衛生、公共秩序、交通等專案進行維護、修繕、服務與管理;
二、在本物業設立服務機構,對本物業進行專業化物業管理;
三、根據有關法規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物業的管理制度;
四、建立健全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五、制止違反《物業管理業主臨時公約》、《住戶手冊》和本物業的管理規定的行為;
六、可委託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與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整體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七、依據本協議向乙方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及其他費用;
八、編制物業服務及財務年度計劃;
九、每六個月向乙方公佈物業費用收支賬目;
十、提前將房屋裝飾裝修的注意事項和限期條件書面告知乙方,並與乙方訂立《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十一、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裝置維修養護等有償服務;
十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一、享有並履行《物業管理條例》中規定的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的權利及義務;
二、監督甲方的物業管理行為,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參加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監督權;
四、遵守《住宅使用說明書》、《住宅質量保證書》、《業主臨時公約》、《住戶手冊》、本協議以及本物業的管理規定;
五、依據政府有關規定和購房合同規定,辦理入住手續時,乙方應交納公共維修基金;
六、裝飾裝修時,必須辦理裝修手續,並遵守物業在房屋裝飾裝修方面的管理規定;
七、依據本協議向甲方交納物業服務費用及其他費用;
八、不得佔用、損壞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九、支援並協助甲方依法所進行的物業管理和經營活動;
十、轉讓物業時,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讓方與甲方簽訂本協議和遵守《業主臨時公約》承諾書的內容,交清轉讓前的物業服務費用及其他費用;
十一、在使用獨立採暖爐時必須按照《使用說明書》的要求操作,遵守供暖系統(採暖爐)執行《承諾書》的內容,以免發生人身危害;
十二、頂層平臺不得搭建陽光屋、遮陽蓬、鐵架、藤架等任何封閉或半封閉式建築;平臺內種植灌木、花卉不得超過女兒牆高度;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保持平臺的環境衛生;
十三、在房屋室內裝飾裝修時禁止破壞在地面敷設的採暖管線;
十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三章物業管理服務內容
第六條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護、養護和管理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包括基穿內外承重牆體、柱、樑、樓板、屋頂等)、戶外牆面、公共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
第七條房屋共用設施裝置及其執行的維護和管理
共用設施裝置是指不為單個產權人所有而為產權人所共有並共同使用的設施裝置,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自來水分戶水錶以外計費水錶以內的上水管道、樓內下水立管及通向汙水井的下水管道)、雨水管、水箱、加壓水泵、共用照明、消防設施、綠地、道路、溝渠、池、井、樓道、郵政信箱、避雷裝置、電子對講防盜門、紅外線周界報警系統、空調冷凝水管、化糞池、物業管理區域的外圍護欄、圍牆和共用設施裝置使用的房屋等。
第八條園藝及環境衛生
一、區內共用綠化、園藝小品等的管理和養護;
二、公共環境的衛生清潔、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生活垃圾的收集、清運(不含垃圾消納場的管理及建築裝飾垃圾收集和清運)。
第九條安全及消防
一、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本物業公共區域內的(即小區規劃紅線以內,業主戶門以外)公共秩序(不承擔人身、財產的保險、保管責任);
二、做好消防教育宣傳工作,加強消防培訓及演練,積極配合當地消防部門做好消防安全的防範工作。
第十條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對本物業區域內的交通狀況進行預測和安排,確保本物業區域內車輛停放有序、交通順暢(不承擔人身、財產的保險、保管責任)。
第十一條檔案資料
一、對本物業的房屋竣工、設施裝置及接管驗收檔案、圖紙、資料進行管理;
二、對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檔案資料進行管理。
第十二條房屋裝飾裝修管理
一、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及物業管理部門裝飾裝修管理有關規定,對本物業裝飾裝修進行管理;
二、按_______文化居住區《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及《房屋裝飾裝修管理規定》執行。
三、收費標準:
裝修押金:_______元(業主交納_______元,裝修企業交納_______元)
裝修管理費:_______元/套(由裝修企業交納)
裝修垃圾清運費:_______元/自然間(由業主交納)
第十三條其他管理服務事項
一、向業主提供對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裝置的有償維修、養護;
二、向業主和使用人提供各類特約有償服務;
三、根據本物業內的情況和特點,開展形式多樣的有償社群服務及商務服務;
四、法律政策及協議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四條協議期限本協議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本小區業主大會選舉產生的業主委員會與甲方簽訂《物業服務合同》時止。
第四章物業服務標準
物業服務標準會執行《_______市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標準》京國土房管物[20__]950號檔案規定的經濟適用房物業管理服務標準以及本合同的有關規定。
第五章物業服務費用和其他費用
第十五條物業服務費(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
一、住宅按_______元/月建築平方米(包括:物業公共區域保潔、公共秩序的維護、小區綠地養護、化糞池清掏、房屋及小區共用部位共用裝置設施的小修、小區日常綜合管理);
二、躍層(六躍七)住宅需加壓供水,加收加壓水泵執行費_______元/月建築平方米;
三、物業服務費用標準將按_______市法規、政策調整;
四、交納費用時間:每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交納下一年度的物業服務費。
第十六條其他有償服務費用(此項費用不屬於物業服務費用,收費標準執行政府規定,並根據政策進行相應調整)
一、車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務費:按市物價部門批准的《停車場(庫)車輛收費標準》收取;
1、大型機動車位地面停車位:_______元/輛月
2、小型機動車位地面停車位:_______元/輛月
3、露天停車場臨時停放機動車收費標準:(第一小時不收費)
小型車:_______元/_______小時、大型車:_______元/_______小時
二、為滿足住戶需要提供的各項有償服務價格另議,見《住戶手冊》附件《有償服務價目表》;
三、符合相關法規、政策的其他有償服務費用。
第十七條代收代繳費用(此項費用不屬於物業服務費用,收費標準執行政府規定,並根據政策進行相應調整)
如受有關部門或單位的委託,甲方可提供水費、電費、燃氣費等費用的代收代繳服務。
1、公共樓道燈電費(含樓宇對講):_______元/度,由本單元全體業主均攤;
2、生活垃圾清運費:_______元/戶年;
3、有線電視收視費:_______元/戶月;
4、自來水:_______元/噸;
5燃氣:_______元/立方米;
6、交費時間:按月/年交納。
第十八條公共部位、公共設施、裝置維修基金
一、按照《關於歸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維修基金的通知》(京房地物字[1999]第1088號)的規定,各產權人在其購買房屋時,須按購房款_______%的比例繳納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維修基金。
二、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維修基金使用和管理按政府有關檔案執行。
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維修基金不敷使用時,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業委會研究決定,按建築面積比例向產權人續籌。
四、產權人在出售、轉讓、抵押或饋贈其單元時,所繳交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維修基金不予退還,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戶。
第六章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本協議,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乙方違反協議,致使甲方未能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法律責任;
三、甲方違反協議,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清退超標部分費用,退還利息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違反協議,不按本協議約定的收費標準和時間交納有關費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交,並從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應繳費用千分之三的的滯納金。
第七章附則
第十九條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燃氣洩露、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甲方因採取緊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財產損失的,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二十條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國家政策調整及其他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無法履行,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二十一條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執,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或向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若協商無效,可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二條本協議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房屋使用說明書》、《質量保證書》、《住戶手冊》、遵守《業主臨時公約》承諾書、頂層平臺使用《承諾書》和供暖系統(採暖爐)執行《承諾書》為本協議的附件。
第二十三條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條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中未規定事宜,均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物業管理經營公司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業主簽字:
經辦人:委託人:
簽訂日期:年月日
同時,法規條文明文規定:《物業管理條例》第二十二條建設單位應當在銷售物業之前,制定臨時管理規約,對有關物業的使用、維護、管理,業主的共同利益,業主應當履行的義務,違反臨時管理規約應當承擔的責任等事項依法作出約定。建設單位制定的臨時管理規約,不得侵害物業買受人的合法權益。
第二十三條建設單位應當在物業銷售前將臨時管理規約向物業買受人明示,並予以說明。物業買受人在與建設單位簽訂物業買賣合同時,應當對遵守臨時管理規約予以書面承諾。
第二十六條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可以約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滿、業主委員會與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終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質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__________(物業名稱)提供前期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型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管理區域四至:
東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劃平面圖見附件一,物業構成明細見附件二)。
第二章服務內容與質量
第二條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1.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三);
2.物業共用設施裝置的執行、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設施裝置明細見附件四);
3.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汙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5.車輛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範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7.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8.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第三條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務包括以下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應達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前期物業管理服務質量標準見附件五)。
第五條單個業主可委託乙方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等服務,服務內容和費用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服務費用
第六條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收費選擇以下第____________種方式:
1.包乾制
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高層住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別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____________________物業: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服務費用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執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法定稅費;
(10)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1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按照上述標準收取物業服務費用,並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提供服務,盈餘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
擔。
2.酬金制
物業服務資金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預先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高層住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別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由物業服務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構成。
物業服務支出為所交納的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執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採取以下第________種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________________(每月/每季/每年)__________元的標準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乙方_________(每月/每季/每年)按應收的物業服務資金___%的比例提取。
物業服務支出應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結餘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不足部分,由全體業主承擔。
第七條業主應於________之日起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
納入物業管理範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其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由甲方全額交納。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交費約定,業主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
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按________(年/季/月)交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在__________(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履行交納義務。
第八條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並每年____次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乙雙方同意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物業的經營與管理
第九條停車場收費分別採取以下方式:
1.停車場屬於全體業主共有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 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_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____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2.停車場屬於甲方所有、委託乙方管理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優先使用權,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元/個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3.停車場車位所有權或使用權由業主購置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
第十條乙方應與停車場車位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管理服務協議,明確雙方在車位使用及停車管理服務等方面的權利義務。
第十一條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會所屬____________________(全體業主/甲方)所有。
會所委託乙方經營管理的,乙方按下列標準向使用會所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費用: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屬於全體業主所有
的停車場、會所及其他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裝置設施統一委託乙方經營,經營收入按下列約定分配: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物業的承接驗收
第十三條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配合乙方對以下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進行查驗: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確認查驗過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存在以下問題: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應承擔解決以上問題的責任,解決辦法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對於本合同簽訂後承接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甲乙雙方應按照前條規定進行查驗並簽訂確認書,作為界定各自在開發建設和物業管理方面承擔責任的依據。
第十六條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裝置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裝置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檔案;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條甲方保證交付使用的物業符合國家規定的驗收標準,按照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範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第六章物業的使用與維護
第十八條業主大會成立前,乙方應配合甲方制定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裝置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乙方根據規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務時,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給予必要配合。
第十九條乙方可採取規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必要措施,制止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本臨時公約和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的行為。
第二十條乙方應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投訴,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第二十一條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徵得相關業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徵得相關業主和甲方的同意。
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第二十二條乙方與裝飾裝修房屋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簽訂書面的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就允許施工的時間、廢棄物的清運與處置、裝修管理服務費用等事項進行約定,並事先告知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
第二十三條甲方應於____________(具體時間)按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能夠直接投入使用的物業管理用房。
物業管理用房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________平方米,位於_____________;住宿用房________平方米,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用房__________平方米,位於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物業管理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七章專項維修資金
第二十五條專項維修資金的繳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六條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七條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八條專項維修資金的續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九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約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無法達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的,由甲方賠償由此給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造成的損失。
第三
十條除前條規定情況外,乙方的管理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應按________的標準向甲方、業主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一條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的約定,未能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的,應按________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二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費用標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就超額部分有權拒絕交納;乙方已經收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乙方雙倍返還。
第三十三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七條的約定,拒絕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託乙方修復,修復費用及造成的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三十四條以下情況乙方不承擔責任:
1.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3.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裝置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4.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裝置執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章其他事項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但在本合同期限內,業主委員會代表全體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期滿前________月,業主大會尚未成立的,甲、乙雙方應就延長本合同期限達成協議;雙方未能達成協議的,甲方應在本合同期滿前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的,移交給甲方或_____________代管。
第三十八條甲方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物業買賣合同,應當包含本合同約定的內容;物業買受人簽訂物業買賣合同,即為對接受本合同內容的承諾。
第三十九條業主可與物業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但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業主應承擔連帶責任。
第四十條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存在衝突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向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__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附件一
物業構成明細
型別
幢數
套(單元)數
建築面積(平方米)
高層住宅
多層住宅
別墅
商業用房
工業用房
辦公樓
車庫
會所
學校
幼兒園用房
合計
備註
附件二:
物業共用部位明細
1.房屋承重結構;
2.房屋主體結構;
3.公共門廳;
4.公共走廊;
5.公共樓梯間;
6.內天井;
7.戶外牆面;
8.屋面;
9.傳達室;
1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三
物業共用設施裝置明細
1.綠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2.道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3.化糞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個;
4.汙水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個;
5.雨水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個;
6.垃圾中轉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個;
7.水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個;
8.水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個;
9.電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部;
10.信報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個;
11.消防設施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
12.公共照明設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監控設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避雷設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共用天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機動車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17.露天停車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18.非機動車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19.共用設施裝置用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20.物業管理用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2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四
前期物業管理服務質量標準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物業共用設施裝置的執行、維修、養護和管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汙水管道的疏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車輛停放管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範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其他服務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示範文字)》使用說明
1.本示範文字僅供建設單位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參考使用。
2.經協商確定,建設單位和物業管理企業可對本示範文字的條款內容進行選擇、修改、增補或刪減。
3.本示範文字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第二款和第三款、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四條所稱業主,是指擁有房屋所有權的建設單位和房屋買受人;其他條款所稱業主,是指擁有房屋所有權的房屋買受人
甲方:日期:
乙方:日期: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 市 區 路(街道) 號;佔地面積: 平方米;建築面積: 平方米;其中住宅 平方米;物業型別: (住宅區或組團、寫字樓、商住樓、工業區、其他/低層、高層、超高層或混合)。
第二條 委託管理事項
1.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裝置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裝置(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裝置、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裝置、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執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和公共環境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及清潔衛生。
5.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6.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7.社群文化娛樂活動。
8.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9.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 物業服務合同範本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與物業管理公司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2.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年全面進行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3.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為、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繳、交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 責任人採取停水、停電等催繳催改措施;
第五條 管理目標
乙方根據甲方的委託管理事項制定出本物業“管理分項標準”(各項維修、養護和管理的工作標準和考核標準),與甲方協商同意後作為本合同的必備附件。乙方承諾,在本合同生效後年內達到的管理標準;年內達到管理標準,並獲得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證書。
第六條 管理服務費用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下列第 項執行: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下列第 項執行:
3.乙方對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裝置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採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實際發生費用計收;但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上述收費專案及標準進行稽核和監督。
4.房屋建築(本體)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與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經雙方議定後實施,所需經費按規定在房屋本體維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收取執行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的指導標準。甲方有義務督促業主繳交上述基金並配合維護。
5.本物業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共計 元,由甲方負責在 時間內按法規政策的規定到位,以保障本物業的公用配套設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維護費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 元,按下列第 項執行:
7.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併產生的管理費用,按下列第 項執行:
第七條 獎懲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獎勵;
2.乙方未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處罰:
3.合同期滿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管理權,但根據法規政策或主管部門規定被取消投標資格或優先管理資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責任並管理成績優秀,多數業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參加招投標而直接續訂合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築或設施裝置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鑑定結論為準) 4.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一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業主大會
執行機構:_________業主委員會,負責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資質等級:_________
證書編號: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為_________(物業名稱)提供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
物業型別_________;
坐落位置_________;
建築面積_________。
物業管理區域四至:
東至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
(物業構成明細見附件1)。
第二章 服務內容與質量
第二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2);
(二)物業共用設施裝置的執行、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設施裝置明細見附件3);
(三)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汙水管道的疏通;
(四)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五)車輛行駛、停放管理;
(六)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範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七)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八)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第三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執行以下第_________項質量標準:
(一)乙方提供的服務質量按《石家莊市物業服務等級標準》_________級執行。(服務等級標準見市價[]69號《石家莊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
(二)乙方提供的服務質量執行雙方約定的物業服務質量標準,具體為:_________。
第五條 單個業主可委託乙方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等服務,服務內容和費用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服務費用
第六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收費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
(一)包乾制
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高層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別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樓: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服務費用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執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法定稅費;
9、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10、_________。
乙方按照上述標準收取物業服務費用,並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提供服務,盈餘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二)酬金制
物業服務資金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預先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高層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別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樓: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由物業服務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構成。
物業服務支出為所交納的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執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_________。
乙方採取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_________(每月/每季/每年)_________元的標準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乙方_________(每月/每季/每年)按應收的物業服務資金_________%的比例提取。
物業服務支出應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結餘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不足部分,由全體業主承擔。
第七條 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由乙方按_________(年/季/月)向業主收取,或者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地點由業主向乙方交納。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交費約定,業主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
第八條 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並每年_________次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乙雙方同意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第九條 乙方應將物業服務(包括專業部門的委託服務、對業主物業的專有部分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收費價格和標準,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條 甲方權利義務:
(一)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聽取物業管理情況報告;
(二)確定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裝置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三)決定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續籌方案,並監督實施;
(四)(適用於酬金制)審查乙方提出的財務預算和決算;
(五)協助乙方作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管理工作
(六)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遺留問題:
1、_________;
2、_________。
(七)其他:_________。
第十一條 甲方的業主委員會作為執行機構,具有以下權利義務:
(一)根據業主大會的授權代表業主大會簽定本合同。
(二)檢查、監督和協助乙方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三)督促全體業主遵守《業主公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
(四)督促業主和交費義務人按規定交納物業服務費;
第十二條 乙方權利義務
(一)根據甲方的授權和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在本物業區域內提供物業管理服務;
(二)有權要求甲方、業主委員會、業主及物業使用人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務行為;
(三)向業主和交費義務人收取物業服務費;
(四)乙方可採取規勸、_________、_________等必要措施,制止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和本合同的行為;
(五)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物業的整體管理委託給第三方);
(六)每年度向甲方報告物業管理服務實施情況;
(七)(適用於酬金制)向甲方或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並每年次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當甲方或業主對公佈的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提出質詢時,應及時答覆;
(八)根據甲方的決定,申請和使用專項維修基金;
(九)本合同終止時,應移交物業管理權,撤出本物業管理區域,協助甲方作好物業服務的交接和善後工作,移交或配合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和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專項維修資金及帳目。
(十)其他:_________。
第五章 物業的經營與管理
第十三條 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按照市價[]70號《關於規範我市住宅區車輛停放服務費標準的通知》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應與停車場車位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管理服務協議,明確雙方在車位使用及停車管理服務等方面的權利義務。
第十五條 會所由乙方經營管理的,乙方按下列標準向使用會所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費用: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第十六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停車場、會所及其他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裝置設施統一委託乙方經營,經營收入按下列約定分配: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第六章 物業的承接驗收
第十七條 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配合乙方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進行查驗。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確認查驗過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存在以下問題: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甲方應承擔解決以上問題的責任,解決辦法如下:
(一)_________;
(二)_________;
(三)_________。
第十九條 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一)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裝置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二)設施裝置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三)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檔案;
(四)_________。
第二十條 甲方應於_________(具體時間)按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能夠直接投入使用的物業管理用房。
物業管理用房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位於_________;住宿用房_________平方米,位於_________;_________用房平方米,位於_________。
第二十一條 物業管理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七章 物業的使用與維護
第二十二條 乙方應配合甲方制定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裝置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乙方根據規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務時,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給予必要配合。
第二十三條 乙方應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投訴,接受業主委員會、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第二十四條 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乙方確需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徵得相關業主、業主委員會、業主大會的同意;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第二十五條 乙方與裝飾裝修房屋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簽訂書面的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就允許施工的時間、廢棄物的清運與處置、裝修管理服務費用等事項進行約定,並事先告知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
第八章 合同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期限未滿,因乙方未按規定履行合同或嚴重侵害甲方利益,甲方經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權的業主通過後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未滿,因甲方、業主或使用人嚴重違約,導致乙方不能提供約定服務的,乙方有權要求責任人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期滿,甲方決定不委託乙方的,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決定不再接受委託的,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期滿,甲方沒有將續聘或解聘乙方的意見通知乙方,且沒有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乙方繼續管理的,視為此合同自動延續。
第三十條 本合同終止後,在新的物業管理企業接管本物業專案之前,乙方可應甲方的要求暫時(一般不超過三個月)提供物業管理服務,業主應繼續交納相應的物業服務費用。
第九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一條 乙方的管理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應按_________標準向甲方、業主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二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費用標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就超額部分有權拒絕交納;乙方已經收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乙方雙倍返還。
第三十三條 乙方未能按照約定提供相應服務,造成甲方單個業主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業主經濟賠償。
第三十四條 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的約定,未能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的,應按_________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五條 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由於解除合同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三十六條 在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乙方不移交物業資料、物業管理用房,佔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委託期限內平均物業管理年度費用_________的違約金,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三十七條 以下情況乙方不承擔責任:
(一)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三)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裝置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四)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裝置執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五)_________。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向轄區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無效的,可向石家莊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章 其他事項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十條 業主可與物業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但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業主應承擔連帶責任。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存在衝突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甲方:
聯絡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碼/營業證照號碼:
聯絡地址:
聯絡電話:
為加強對粵美特大廈的物業管理,維護業主及全體租戶的合法權益和公共秩序,保障物業管理活動中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以及物業的安全與合理使用,創造優良的工作和商業環境,依據乙方與出租方簽訂的《粵美特大廈房屋租賃合同》,由甲方負責粵美特大廈的物業管理服務工作。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甲乙雙方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租用位於深圳市南山區科技園粵美特大廈層單元(商鋪),面積共計㎡的物業管理服務事宜簽訂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物業服務內容
(一)大廈樓宇主體結構的使用管理和日常維護。
(二)業主方配置的空調、電梯、供水、供電、消防、樓宇自動化等大廈共用的設施裝置系統的執行與維護。
(三)二十四小時大廈內公共區域的秩序監控與維護。
(四)大廈停車場交通設施維護與車輛停放、進出管理。
(五)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及垃圾清運。
(六)公共場所園藝綠化的配置與維護。
(七)在裝修期間,管理專案除包括上述有關專案的服務外,還包括:
1.對裝修圖紙的稽核;
2.對裝修人員和裝修施工的管理。
(八)甲方為乙方提供有償服務專案,有償服務專案及價格由甲方另行公佈《有償服務價目表》。
二、裝修管理
(一)乙方在裝修(包括改建、更新)前,必須向物業公司提出申請,甲方書面同意後,進場裝修手續辦理完畢,方可進場,否則甲方有權清理乙方裝修工人等離場。
(二)裝飾裝修過程中產生的裝飾裝修垃圾由乙方自行清運。不得在公共走廊、樓梯等公共場所堆放裝修垃圾;不得將生活垃圾、雜物倒入廁所、管道,否則須負責清理及賠償損失。
(三)乙方應僱用合格的施工承建商,開工前到物業公司辦理裝修工人臨時出入證,出入證製作工本費為10元/個,出入證保證金為20元/個(施工完畢後,有效期內回收出入證,不計息退還保證金,逾期或證件丟失、損毀均不予退還)。
(四)關於消防安全。乙方二次裝修時,對於消防設施及裝置進行改建、改動應符合國家消防安全的有關規定,按照甲方裝修管理的相關規定辦理手續後方可施工,取得消防合格證後方可投入使用。對不符合規定,但又不進行整改的,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責任應由乙方承擔。
(五)乙方在裝修時應遵守如下規定:
1.嚴格按照審批圖紙施工,不得擅自更改;
2.不得破壞樓宇主體結構(承重牆)及消防等公共設施;
3.不得在公共地方堆放裝修材料、垃圾及雜物;
4.不得將裝修廢料倒入座廁或下水管道;
5.不得妨礙其它租戶,嚴格遵守物業公司有關裝修施工的時間安排;
6.不得擅自從公共電路接駁電源。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對寫字樓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公共安全秩序維護、環境衛生綠化等專案進行維護、修繕、服務與管理,確保乙方經營環境的穩定與經營秩序的安定。
(二)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公共設施、公共裝置、公共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並實施。
(三)根據有關規定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寫字樓的物業管理規約和寫字樓裝修手冊,並書面告知乙方,有權制止一切違反物業管理規約及裝修管理手冊的行為;
(四)依據本協議之標準向乙方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及其他有關費用;
(五)甲方有權對乙方租賃區域的裝修及質量進行監督和檢查。如乙方未按圖紙設計或
違規施工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工整改或恢復原貌,由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六)在事先徵得乙方同意後甲方方可進入乙方租賃區域內檢查公共設施裝置的使用情況。如遇突發或緊急事故時甲方可不徵的乙方的同意進入乙方租賃區域內進行搶修,乙方不得阻止,但事後必須進行情況說明;
(七)發生緊急情況或突發事件時,甲方有責任採取應急措施,保障樓內人員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減少各方面的損失;
(八)按以上約定內容向乙方提供良好的物業管理服務。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有權要求甲方做好大廈的物業服務工作,保障設施裝置的良好執行。
(二)監督甲方的物業管理服務行為,就物業管理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意見及建議。
(三)按時足額繳納物業管理服務費及水電費、空調維護費及其他費用。
(四)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寫字樓內的通風、採光、維修、通行、衛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係,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利益。
(五)負責租賃單元內專用部分設施裝置(如:租賃單元內的電源線路、燈光照明、插座、自行增加的空調盤管風機、衛生間水錶後的給排水設施裝置等)的維修維護保養工作。
(六)乙方進駐寫字樓後,不得私自改變建築原貌,不得拆除幕牆玻璃的安全護欄,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佔用、損壞寫字樓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因搬遷、裝修等原因確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應事先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方可使用,並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給予賠償。
(七)未經甲方批准,乙方不得更改、遷移或增大水、電用量裝置或空調的負荷,如擅自接駁、改動、遷移用電裝置及負荷,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將由乙方全部承擔,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八)加強安全防範意識,應加強防火、防盜等事項,因此導致財產損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擔。
(九)自覺遵守大廈《管理規約》的相關規定,不得在粵美特大廈內從事與法律、法規相違背的行為。
五、財產安全
(一)甲方對乙方的財物及人事安全不承擔保管、保險責任;
(二)乙方有貴重物品必須存放於租用房屋內的,建議購買相應的財產保險。
六、物業服務費用
(一)物業管理費收費標準為元/平方米/月。合同期滿後物業管理費據市場情況可適當調整,乙方應按時支付該費用,物業管理公司收到乙方款項後應出具發票。
(二)停車費:停車場月卡及臨時停車收費參照政府指導價,合同期內會隨政府指導價及市場行情調整。
(三)空調維護費用按全年收取,收費標準為每月元/平方米,自年月開始計收。
(四)合同期內乙方自用水、電費、垃圾處理費由甲方代收、代繳,水電費、垃圾處理費將隨著政府的水價、電價的變動而作調整(電價按供電局普通用電類別——商業、服務業用電收費標準+電損成本+變壓器基本電費測算;水價按商業用水收費標準+二次供水用電損耗測算)。現階段水費單價綜合測算為3.53元/m³,排汙費單價為1.20元/m³,垃圾處理費單價為0.27元/m³;電費單價綜合測算為1.50元/度。
(五)承租物業樓層的公共水費、排汙費按乙方在本樓層中的面積比例收取(針對分層出租的樓層);乙方租賃全層的,則整層公共水費、排汙費由乙方承擔。
(六)專項維修基金為每月0.3元/平方米(專項維修基金依據政府規定標準收取,此費用按相關規定只提供收據)。
(七)乙方入駐應簽署《物業服務協議》等檔案,並一次性繳交本物業交付之日起三個月(20x年月日-月日)的物業管理費共計人民幣萬仟佰拾元(¥元)整。
(八)乙方應於本物業交付之日起5日內,按元/單元的標準向甲方繳納總計人民幣元整(¥元)的室內水電費週轉金,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週轉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據。乙方退租手續辦理完畢,結清費用後,週轉金不計利息退還。
七、費用的繳付
(一)乙方須於每月10日前交納當月的物業服務費及上月空調費、水電費等。如遇節假日,則相關費用支付日期順延至節假日後的第一個工作日。
(二)乙方如延期繳付上述各項費用,每逾期一日應按欠繳總額的萬分之三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如超過15天未繳納上述費用或其中的一項,甲方有權採取停水、停電等一切必要措施,直至乙方繳清拖欠的費用和違約金為止。
(三)甲乙雙方約定通過銀行轉賬或現金的方式繳納物業管理的有關費用:
開戶銀行:
帳號:
收款單位全稱:
八、協議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為乙方與出租方的租賃協議規定的有效期一致。協議期滿後,雙方若無異議,本協議以業主續約年份每次自動順延。如任何一方提出異議,雙方應本著友好的態度協商解決。
九、其它事項
(一)協議雙方可對本協議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並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三)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四)協議正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
代表(簽署):乙方(蓋章):代表(簽署):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業主大會
執行機構:_____________業主委員會,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質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為_________(物業名稱)提供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型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坐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管理區域四至:
東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構成明細見附件1)。
第二章 服務內容與質量
第二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2);
(二)物業共用設施裝置的執行、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設施裝置明細見附件3);
(三)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汙水管道的疏通;
(四)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五)車輛行駛、停放管理;
(六)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範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七)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八)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第三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執行以下第_________項質量標準
(一)乙方提供的服務質量按《石家莊市物業服務等級標準》_________級執行。(服務等級標準見市價[20__]69號《石家莊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
(二)乙方提供的服務質量執行雙方約定的物業服務質量標準,具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單個業主可委託乙方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等服務,服務內容和費用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 服務費用
第六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收費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
(一)包乾制
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高層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別墅: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樓: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服務費用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執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法定稅費;
9.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1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按照上述標準收取物業服務費用,並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提供服務,盈餘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二)酬金制
物業服務資金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預先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高層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別墅: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樓: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___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由物業服務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構成。
物業服務支出為所交納的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執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採取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_________(每月/每季/每年)_________元的標準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乙方_________(每月/每季/每年)按應收的物業服務資金_________%的比例提取。
物業服務支出應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結餘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不足部分,由全體業主承擔。
第七條 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由乙方按_________(年/季/月)向業主收取,或者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地點由業主向乙方交納。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交費約定,業主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
第八條 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並每年_____次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乙雙方同意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名稱:業主大會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名稱:
物業管理資質等級證書編號: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選聘(或續聘)乙方為管理服務,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物業管理區域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物業用途:
座落:
四至:
佔地面積:
總建築面積:
委託管理的物業範圍及構成細目見附件一。
第二章物業服務內容
第三條制定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使用者檔案與竣工驗收材料等。
第四條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牆體、樓梯間、走廊通道。
第五條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設施裝置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
第六條共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糞池、泵房、自行車棚。
第七條公共區域的綠化養護與管理。
第八條公共環境衛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
第九條維護公共秩序,包括門崗服務、物業區域內巡查、第十條維持物業區域內車輛行駛秩序,對車輛停放進行管理。
第十一條消防管理服務,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裝置的維護管理。
第十二條電梯、水泵的執行和日常維護管理。
第十三條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第十四條其他委託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物業服務質量
第十五條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質量按以下第項執行:
1.執行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釋出的《北京市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標準》(京國土房管物字950號)規定的標準一,即普通商品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標準;
2.執行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釋出的《北京市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標準》(京國土房管物字950號)規定的標準二,即經濟適用房、直管和自管公房、危舊房改造回遷房管理服務標準;
3.執行雙方約定的物業服務質量要求,具體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物業服務費用
第十六條(適用於政府指導價)物業服務費用執行政府指導價
1.物業服務費由乙方按元/平方米。月向業主(或交費義務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築面積計算,房屋建築面積包括套內建築面積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其中,電梯、水泵執行維護費用價格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按房屋建築面積比例分攤。
2.如政府釋出的指導價有調整,上述價格隨之調整。
3.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按照乙方與保險公司簽定的保險單和所交納的年保險費按照房屋建築面積比例分攤乙方收費時,應將保險單和保險費發票公示。
第十七條(適用於市場調節價)物業服務費用實行市場調節價
1.物業服務費由乙方按元/平方米。月向業主(或交費義務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築面積計算,房屋建築面積包括套內建築面積加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其中,電梯、水泵執行維護費用價格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按房屋建築面積比例分攤
2.物業服務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執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維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其它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適用於包乾制)物業服務費如需調整,由雙方協商確定。
4.(適用於酬金制)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費中提取作為乙方的酬金。
5.(適用於酬金制)物業服務費如有節餘,則轉入下一年度物業服務費總額中;如物業服務費不足使用,乙方應提前告知甲方,並告知物業服務費不足的數額、原因和建議的補足方案,甲方應在合理的期限內對乙方提交的方案進行審查和作出決定。
6.(適用於酬金制)雙方約定聘請/不聘請專業機構對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進行審計;聘請專業機構的費用由全體業主承擔,專業機構由雙方協商選定/(甲方選定、乙方選定)。
第十八條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從專項維修資金支出。
第十九條停車費用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車位:
2.車庫車位(租用);其中,物業管理服務費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車庫車位(已出售)。
第二十條乙方對業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裝置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的費用另行收取,乙方制定的對業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裝置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的收費價格應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
第五章雙方權利義務
第二十一條甲方權利義務
1.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
2.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情況;
3.按照法規政策的規定決定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管理;
4.(適用於酬金制)審查乙方提出的財務預算和決算;
5.甲方應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向乙方移交或組織移交以下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裝置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裝置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檔案;
(4)各專業部門驗收資料;
(5)房屋和配套設施的產權歸屬資料;
(6)物業管理所必須的其它資料
6.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向乙方提供平方米建築面積物業管理用房,管理用房位臵:管理用房乙方無償使用。
7.當業主和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服務費時,督促其交納。
8.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遺留問題。
9.協助乙方作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管理工作。
10.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甲方的業主委員會作為執行機構,具有以下權利義務:
1.在業主大會閉會期間,根據業主大會的授權代表業主大會行使基於本合同擁有的權利,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按照法規政策的規定必須由業主大會決議的除外)
2.監督和協助乙方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3.組織物業的交接驗收;
4.督促全體業主遵守《業主公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
5.督促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業主,限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6.如實向業主大會報告物業管理的實施情況;
7.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甲方的授權和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在本物業區域內提供物業管理服務;
2.有權要求甲方、業主委員會、業主及物業使用人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務行為;
3.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
4.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制度的行為,有權根據情節輕重,採取勸阻、制止、等措施;
5.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物業的整體管理委託給第三方;
6.每年度向甲方報告物業管理服務實施情況;
7.(適用於酬金制)向甲方或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並每年不少於一次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當甲方或業主對公佈的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提出質詢時,應及時答覆;
8.本合同終止時,應移交物業管理權,撤出本物業,協助甲方作好物業服務的交接和善後工作,移交或配合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和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專項維修資金及帳目等;
9.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章合同期限
第二十四條委託管理期限為年;自年月年日止。
第七章合同解除和終止的約定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期滿,甲方決定不委託乙方的,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決定不再接受委託的,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期滿,甲方沒有將續聘或解聘乙方的意見通知乙方,且沒有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乙方繼續管理的,視為此合同自動延續。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終止後,在新的物業管理企業接管本物業專案之前,乙方應當應甲方的要求暫時(一般不超過三個月)繼續為甲方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甲方業主(或交費義務人)也應繼續交納相應的物業服務費用。
第二十八條其他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九條因甲方違約導致乙方不能提供約定服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且嚴重違約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乙方未能按照約定提供服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且嚴重違約的,甲方經業主大會持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權的業主通過後有權解除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一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二條業主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的,乙方可以從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應繳費用萬分之加收違約金。
第三十三條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由於解除合同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三十四條乙方在合同終止後,不移交物業管理權,不撤出本物業和移交管理用房及有關檔案資料等,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委託期限內平均物業管理年度費用_________‰的違約金,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三十五條為維護公眾、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洩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情況,乙方因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財產損失的,當事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三十六條其他條款
第九章附則
第三十七條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接管驗收手續。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_________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但業主拖欠物業服務費用的,乙方可以直接按照有關規定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第四十條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代表人:(業主委員會)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條 當事人
委託方
名稱: 業主大會
服務方
名稱:
物業管理資質等級證書編號:
第二條 物業管理區
物業名稱:
物業用途:
座落:
四至:
佔地面積:
總建築面積:
委託管理的物業範圍及構成細目見附件一。
第三條 服務內容
3.1制定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使用者檔案與竣工驗收材料等。
3.2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牆體、樓梯間、走廊通道。
3.3 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設施裝置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
3,4 共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糞池、泵房、自行車棚。
3,5 公共區域的綠化養護與管理。
3.6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
3.7 維護公共秩序,包括門崗服務、物業區域內巡查。
3.8 維持物業區域內車輛行駛秩序,對車輛停放進行管理。
3.9消防管理服務,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裝置的維護管理。
3.10 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3.11其他委託事項 。
第四條 服務質量
服務質量按以下執行:
第五條 服務費用
5.1 物業服務費由服務方按元/平方米.月向業主(或交費義務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築面積計算,房屋建築面積包括套內建築面積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
5.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按照服務方與保險公司簽定的保險單和所交納的年保險費按照房屋建築面積比例分攤。服務方收費時,應將保險單和保險費發票公示。
第六條 服務支出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執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維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從專項維修資金支出。
第七條 停車費用
停車費用由服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車位:
2.車庫車位(租用): ;其中,物業管理服務費為:
車庫車位(已出售):
3.
4.
第八條 其他費用
服務方對業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裝置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的費用另行收取,服務方制定的對業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裝置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的收費價格應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
第九條 委託方權利義務
9.1審定服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
9.2 檢查監督服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情況;
9.3 按照法規政策的規定決定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管理;
9.4 委託方應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向服務方移交或組織移交以下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裝置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裝置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檔案;
(4)各專業部門驗收資料;
(5)房屋和配套設施的產權歸屬資料;
(6)物業管理所必須的其它資料。
第九條 管理用房
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向服務方提供 平方米建築面積物業管理用房,管理用房位置: 。
管理用房按以下方式使用:
(1)服務方無償使用;
(2) 。
第十條 業主委員會
委託方的業主委員會作為執行機構,具有以下權利義務:
1]在業主大會閉會期間,根據業主大會的授權代表業主大會行使基於本合同擁有的權利,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按照法規政策的規定必須由業主大會決議的除外)
2] 監督和協助服務方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3] 組織物業的交接驗收;
4] 督促全體業主遵守《業主公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
5] 督促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業主,限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6] 如實向業主大會報告物業管理的實施情況;
第十一條 服務方權利義務
1] 根據委託方的授權和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在本物業區域內提供物業管理服務;
2] 有權要求委託方、業主委員會、業主及物業使用人配合服務方的管理服務行為;
3] 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
4]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制度的行為,有權根據情節輕重,採取勸阻、制止、 等措施;
5] 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物業的整體管理委託給第三方;
6] 每年度向委託方報告物業管理服務實施情況;
7]本合同終止時,應移交物業管理權,撤出本物業,協助委託方作好物業服務的交接和善後工作,移交或配合委託方移交管理用房和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專項維修資金及帳目。
第十二條 合同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三條 合同解除
本合同期滿,委託方決定不委託服務方的,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服務方;服務方決定不再接受委託的,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委託方。
本合同期滿,委託方沒有將續聘或解聘服務方的意見通知服務方,且沒有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服務方繼續管理的,視為此合同自動延續。
本合同終止後,在新的物業管理企業接管本物業專案之前,服務方應當應委託方的要求暫時(一般不超過三個月)繼續為委託方提供物業管理服務,委託方業主(或交費義務人)也應繼續交納相應的物業服務費用。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因委託方違約導致服務方不能提供約定服務的,服務方有權要求委託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且嚴重違約的,服務方有權解除合同。造成服務方經濟損失的,委託方應給予服務方經濟賠償。
服務方未能按照約定提供服務,委託方有權要求服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且嚴重違約的,委託方經業主大會持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權的業主通過後有權解除合同。造成委託方經濟損失的,服務方應給予委託方經濟賠償。
服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委託方有權要求服務方清退;造成委託方經濟損失的,服務方應給予委託方經濟賠償。
業主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服務方可以從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應繳費用萬分之 加收違約金。
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由於解除合同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服務方在合同終止後,不移交物業管理權,不撤出本物業和移交管理用房及有關檔案資料等,每逾期一日應向委託方支付委託期限內平均物業管理年度費用_________‰的違約金,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但業主拖欠物業服務費用的,服務方可以直接按照有關規定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第十六條 其他
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根據委託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接管驗收手續。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_________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 起生效。
委託方簽章 服務方簽章
代表人:(業主委員會)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_____________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型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__區
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託管理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管理、維修養護。
第五條 道路、排水管道等公用設施的使用管理和維修養護。
第六條 公用綠地、花木等的養護和管理。
第七條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第八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九條 維持公共秩序,巡視、門崗執勤。
第十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使用者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一條 協助社群組織開展社群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二條 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綜合服務費;
2.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設施日常維修費;
3.停車費;
4.裝璜垃圾清運費。
第十三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裝置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應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十四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等措施,並報有關執法部門處理。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五條 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並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審議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4.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和房屋及設施維修計劃;
6.按《_________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條例》向乙方提供物業用房,其租金用於物業管理;
7.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8.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應承擔違約責任,甲方協助做好協調和思想工作,幫助乙方催交。
第十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訂物業管理制度;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四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4.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和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裝置 、綠化帶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6.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
7.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8.每年第一季度底,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上年度相關管理經費的使用情況;
9.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專案,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10.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十八條 乙方按《_________市普通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等級參考標準》中“________級服務等級標準”實現目標管理,具體詳見附件。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十九條 物業管理綜合服務費
1.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2.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務費,按全額收取;
3.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的,按下列方法處理:
從逾期之日起每天應按費用的千分之一交納滯納金。
第二十條 公共設施日常維修費
房屋的共有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公共場地的日常維修、養護費用由乙方按多層住宅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收取,非住宅按每年每平方米_________收取,並按照下列標準執行:日常小修、養護費用,從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設施日常維修費中承擔;大中修費用、更新費用,由乙方制定計劃,報甲方稽核,由全體業主共同承擔。
第二十一條 車位使用費由乙方按照《_________市區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停車收費辦法》和《住宅小區機動車地下停車收費標準》規定,由乙方向車位使用人收取,收入用於彌補物業管理成本。
第二十二條 乙方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裝置、毗連部位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由當事人按實發生的費用計付,收費標準須經甲方同意。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六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二十四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二十五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以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可以用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七條 合同期滿後,乙方全部完成合同並且管理成績優秀,業主、物業使用人反映良好,甲、乙雙方可續訂合同。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_________頁,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街道辦事處、區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條 因房屋建築質量、裝置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鑑定為準。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_________街道辦事處、區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三條 合同期滿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合同期滿_________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名稱:______________業主大會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名稱:
物業管理資質等級證書編號: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選聘(或續聘)乙方為______(物業名稱)提供物業管理服務,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管理區域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物業用途:
座落:
四至:
佔地面積:
總建築面積:
委託管理的物業範圍及構成細目見附件一。
第二章 物業服務內容
第三條 制定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使用者檔案與竣工驗收材料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牆體、樓梯間、走廊通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設施裝置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共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糞池、泵房、自行車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公共區域的綠化養護與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維護公共秩序,包括門崗服務、物業區域內巡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維持物業區域內車輛行駛秩序,對車輛停放進行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消防管理服務,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裝置的維護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電梯、水泵的執行和日常維護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其他委託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物業服務質量
第十五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質量按以下第___項執行:
1.執行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釋出的《北京市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標準》(京國土房管物字[20__]950號)規定的標準一,即普通商品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執行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釋出的《北京市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標準》(京國土房管物字[20__]950號)規定的標準二,即經濟適用房、直管和自管公房、危舊房改造回遷房管理服務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執行雙方約定的物業服務質量要求,具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 物業服務費用
第十六條 (適用於政府指導價)物業服務費用執行政府指導價。
1.物業服務費由乙方按____元/平方米.月向業主(或交費義務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築面積計算,房屋建築面積包括套內建築面積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
其中,電梯、水泵執行維護費用價格為:____;按房屋建築面積比例分攤。
2.如政府釋出的指導價有調整,上述價格隨之調整。
3.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按照乙方與保險公司簽定的保險單和所交納的年保險費按照房屋建築面積比例分攤。乙方收費時,應將保險單和保險費發票公示。
第十七條 (適用於市場調節價)物業服務費用實行市場調節價。
1.物業服務費由乙方按____元/平方米.月向業主(或交費義務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築面積計算,房屋建築面積包括套內建築面積加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
其中,電梯、水泵執行維護費用價格為:____;按房屋建築面積比例分攤。
2.物業服務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執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維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其它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適用於包乾制)物業服務費如需調整,由雙方協商確定。
4.(適用於酬金制)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費中提取____%作為乙方的酬金。
5.(適用於酬金制)物業服務費如有節餘,則轉入下一年度物業服務費總額中;如物業服務費不足使用,乙方應提前告知甲方,並告知物業服務費不足的數額、原因和建議的補足方案,甲方應在合理的期限內對乙方提交的方案進行審查和作出決定。
6.(適用於酬金制)雙方約定聘請/不聘請專業機構對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進行審計;聘請專業機構的費用由全體業主承擔,專業機構由雙方協商選定/(甲方選定、乙方選定)。
第十八條 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從專項維修資金支出。
第十九條 停車費用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車位:________
2.車庫車位(租用):________;其中,物業管理服務費為:________
車庫車位(已出售):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 乙方對業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裝置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的費用另行收取,乙方制定的對業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裝置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的收費價格應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
第五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二十一條 甲方權利義務
1.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
2.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情況;
3.按照法規政策的規定決定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管理;
4.(適用於酬金制)審查乙方提出的財務預算和決算;
5.甲方應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向乙方移交或組織移交以下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裝置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裝置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檔案;
(4)各專業部門驗收資料;
(5)房屋和配套設施的產權歸屬資料;
(6)物業管理所必須的其它資料。
6.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物業管理用房,管理用房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管理用房按以下方式使用:
(1)乙方無償使用;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當業主和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服務費時,督促其交納。
8.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遺留問題: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協助乙方作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管理工作。
10.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甲方的業主委員會作為執行機構,具有以下權利義務:
1.在業主大會閉會期間,根據業主大會的授權代表業主大會行使基於本合同擁有的權利,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按照法規政策的規定必須由業主大會決議的除外)
2.監督和協助乙方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3.組織物業的交接驗收;
4.督促全體業主遵守《業主公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
5.督促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逾期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業主,限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6.如實向業主大會報告物業管理的實施情況;
7.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甲方的授權和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在本物業區域內提供物業管理服務;
2.有權要求甲方、業主委員會、業主及物業使用人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務行為;
3.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
4.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制度的行為,有權根據情節輕重,採取勸阻、制止、________等措施;
5.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物業的整體管理委託給第三方;
6.每年度向甲方報告物業管理服務實施情況;
7.(適用於酬金制)向甲方或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並每年不少於一次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當甲方或業主對公佈的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提出質詢時,應及時答覆。
8.本合同終止時,應移交物業管理權,撤出本物業,協助甲方作好物業服務的交接和善後工作,移交或配合甲方移交管理用房和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專項維修資金及帳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章 合同期限
第二十四條 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七章 合同解除和終止的約定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期滿,甲方決定不委託乙方的,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決定不再接受委託的,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甲方沒有將續聘或解聘乙方的意見通知乙方,且沒有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乙方繼續管理的,視為此合同自動延續。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終止後,在新的物業管理企業接管本物業專案之前,乙方應當應甲方的要求暫時(一般不超過三個月)繼續為甲方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甲方業主(或交費義務人)也應繼續交納相應的物業服務費用。
第二十八條 其他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九條 因甲方違約導致乙方不能提供約定服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且嚴重違約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 乙方未能按照約定提供服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且嚴重違約的,甲方經業主大會持三分之二以上投票權的業主通過後有權解除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一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二條 業主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的,乙方可以從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應繳費用萬分之____加收違約金。
第三十三條 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由於解除合同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三十四條 乙方在合同終止後,不移交物業管理權,不撤出本物業和移交管理用房及有關檔案資料等,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委託期限內平均物業管理年度費用____‰的違約金,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三十五條 為維護公眾、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洩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情況,乙方因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財產損失的,當事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三十六條 其他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章 附則
第三十七條 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接管驗收手續。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____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方式解決。
1.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但業主拖欠物業服務費用的,乙方可以直接按照有關規定向有管轄權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第四十條 本合同自______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業主委員會)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委託管理的物業範圍及構成細目(略)
甲方:
乙方:
根據 業務大樓專案物業服務採購招標結果及相關招投標檔案,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物業管理條例》及其他相關法律的有關規定實施本次採購。為明確各自的權益和責任,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 (下稱“大樓”)提供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物業專案基本情況
第一條 業務大樓建築面積約 平方米,共 層,有 部電梯,大樓分主樓和副樓,大樓周邊區域的綠化、消防設施、號大門設門崗,大樓內設消防系統、監控系統、供配電系統、電梯機房等裝置。
第二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甲方應當要求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根據《業主管理規約》履行本合同中相應義務,承擔相應責任,並遵守本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裝置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第二部分:物業服務內容
第三條 管理區域內裝置、設施維修、養護、執行管理。包括:供水、供電、照明、消防、電梯及其他裝置設施。
第四條 共用設施的日常養護、管理。包括但不限於:道路、化糞池、溝渠。
第五條 承擔業務大樓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消殺等日常工作。
第六條 承擔業務大樓的安全防範管理工作,對業務大樓實行半封閉式管理,對業務大樓規劃紅線內範圍進行全天候監控安全巡視、門崗執勤。實行外來人員檢查登記出入制度,配合和協助公安機關做好業務大樓的安全防範工作。
第七條 配合、協助甲方做好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預案。
第八條 對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管理規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按《業主管理規約》有關規定處理等措施。
第三部分:物業服務期限
第九條 物業服務期限為____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部分:物業服務相關費用
第十條 物業服務費採取固定費用,物業服務期間每月為: (附件一:《物業服務成本預算》)。
第十一條 物業服務費以銀行轉賬方式支付。
第十二條 各項代收代繳費用,凡國家和南寧市有關規定的,按國家相關規定的價格由_____方進行代收代繳。沒有規定的,按以下約定承擔:
1、城市垃圾清運處理費、自用水電費由甲方承擔。
2、建築裝修垃圾的清運費由甲方承擔;
3、專項、共用裝置設施執行的產生的能耗(電損、變損等),設獨立計量表核算,據實際用量合理分攤計收費用。
4、共用供水的水量損耗的甲方與一起共用的其他單位按比例分攤
5、物業管理服務單位即乙方自用水電費自付。
6、水電一戶一表不需要代收代繳的,可以由受益人自行繳付。
第十三條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依以下約定承擔:
1、公共區域的公共照明設施,共用配備的配電設施裝置(包括地下室、配電室等)電梯日常維護保養年檢、監控系統、消防系統(消防水帶、滅火器、消防疏散系統等)給排水系統等及其配套附屬設施的維護、保養,除按國家規定特種裝置應具有相關資質證書的單位來維護外,其他的均由物業服務企業維護與保養,而設施、裝置(包括特種裝置)的日常維護與保養髮生的一切費用、化糞池清掏等,均由甲方按實際發生額支付。
2、物業共用部位、公共設施裝置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應當通過專項維修資金予以列支,由甲方籌集與列支。
第十四條 甲方有權每年對上述賬目進行查驗稽核一次,審計費用由乙方物業管理服務費支出。
第十五條 業務大樓物業管理服務費所有收支賬目,由乙方每半年送交甲方稽核備存。
第五部分: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十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使用人的合法權益;經常聽取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並及時將這些反饋給乙方;協調使用人、乙方之間的關係;
2、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業主管理規約》及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裝置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3、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服務方案;
4、檢查監督乙方物業管理服務方案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維修養護計劃和財務預算及決算報告;
6、審查乙方提供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大中修、更新、改造的書面報告;
7、負責收集、整理並向乙方提供物業管理服務所需的圖紙、檔案、資料。
8、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及建設工程遺留問題;
9、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服務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0、合同期滿,甲方重新選聘新的物業服務公司後,應在新舊物業服務公司擬定交接前十天內主持新舊物業服務公司商洽並使之達成三方協議,以妥善解決因物業服務公司更替而涉及的相關經濟問題;
11、按本合同約定,按時向乙方支付物業管理服務費;
12.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據本合同規定的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13、不承擔乙方所屬勞動者的安全生產責任、社會保險、人身損害賠償責任等。
第十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服務方案,自主開展物業經營管理服務活動;
2、依照甲方委託和業主管理規約的規定,有權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進行處理;根據實際情況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提請有關部門處理等措施;
3、根據需要制定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保養方案及維修養護計劃,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4、向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
5、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服務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並以書面方式向甲方提出這些計劃和報告;
6.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賬目的監督,並每半年以書面形式報告工作;
7、對物業的設施、裝置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專案,須經甲方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8、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的變更情況;
9、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由甲方提供的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服務全部檔案資料;
10、遵守各項物業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約定要求,並根據甲方授權對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現各項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並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物業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和甲方檢查監督;
11、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12、自行承擔所屬勞動者的安全生產責任、社會保險、人身損害賠償責任等。
13、按附件二所示的質量要求,實行目標管理,提供物業管理服務。
第六部分:其他約定
第十八條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保險由甲方自行辦理,也可委託乙方代行辦理,保險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九條 甲方的各類財產與人身安全的保險由甲方業主、使用人自行辦理。
第二十條 甲乙雙方約定,乙方在特殊情況以及特定區域如:室內辦公室內及其他場所需要清潔、保潔服務、維護秩序及水電維修等服務工作的,應給予甲方一定的經濟補償。
第二十一條 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洩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業主財產損失的,當事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甲方對此不承擔責任。
第二十二條 因房屋建築質量、裝置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鑑定為準。
第二十三條 甲方如根據國有資產管理的要求對業務大樓物業服務管理專案進行政府招標採購的,要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並做好相關協調工作,乙方可按相關條件參與競標。否則視為本合同自然順延,順延期每次為三個月,以此類推。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期滿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管理權,但違法取得管理權的除外。
第七部分:合同終止與違約責任
第二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相關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約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按照實際造成的損失給予乙方經濟賠償,因此產生的維權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保全費等)由甲方承擔。
第二十六條 乙方違反合同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達到合同約定;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約定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因此產生的維權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保全費等)由乙方承擔。
第二十七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相關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費及其他費用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督促和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費用,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因此產生的維權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保全費等)由乙方承擔。
第二十八條 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提前十五天通知對方。並應向對方給予經濟賠償。
第二十九條 因一方違約而需解除本合同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合同自書面通知到達對方時即行解除,並在二十日內辦理交接。如有異議,可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
第三十條 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的,合同於雙方達成合意之日即行解除,並在二十日內辦理交接。如有異議,可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
第八部分:爭議解決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部分:附則
第三十三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條 本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電 話: 電 話:
開戶銀行:
開戶名稱:
賬 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積極推行學校後勤服務社會化,根據即墨市教體局相關檔案規定,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甲方委託乙方對龍泉中學的部分物業(以下簡稱本物業)實施物業管理工作,並就物業服務工作的有關事宜,本著自願、平等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本協議。
一、乙方為甲方安排以下六名工作人員:保潔人員四人,保安人員一人,水電工一人,其具體工作及職責見以下條款;甲方按照每人每年18100.00元人民幣支付給乙方,具體支付方式由雙方協定。乙方應提供合法發票。
二、物業保潔服務範圍、標準及要求(乙方):
1. 學校樓內衛生間、接待室的衛生保潔。
2.牆壁、樓梯扶手、地面、尿池等確保時時潔淨(無汙跡,無垃圾,地面無水漬垃圾,牆面無蜘蛛網),滅蚊,蠅,蛆。
3.定期消毒,每季度對校內公共區域殺菌一次。
4.遇到衛生大掃除、會議或上級檢查要按學校安排及時完成衛生清掃任務。
5.由乙方安排四名保潔人員在工作日上班,按照雙方商定的時間和清潔次數進行工作。
三、保安(校警)人員職責及要求(乙方)
1. 文明執勤。上崗時必須身穿保安制服,按規定佩戴保安標誌和隨帶保安警具,儀容端莊,依法文明執勤、按章辦事、嚴格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2. 堅守崗位。在學生上、放學及就餐時段,保安要在學校規定的位置站崗執勤,嚴格堅守校門口及校園周邊動向,及時有效疏導交通,確保校門口及周邊暢通無阻。
執勤時間早6:40分——7:30(學生上學時間段)中午11:40——12:20下午4:30——4:50(放學時間)必須佩帶警械在校門口執勤,以保證校內師生安全。
3. 嚴格作息。保安人員要嚴格做到上班時段不空崗、不離崗、電話聯絡暢通,及時填寫交接班記錄。
4. 講好衛生。保安人員要保持值班室內乾淨整潔,做到節約用水用電,避免各類安全隱患的發生;同時要搞好大門口的衛生工作,如遇下雪天氣,及時清雪揚沙,確保師生上下班安全。
5.保安人員要聽從學校有關管理人員的指揮,要與傳達人員團結合作,密切配合,不得自以為是、鬧不團結。
6.由乙方安排一名保安人員在工作日上班。遇有重大活動,此保安也應上崗。
四、水電工職責(乙方):
1.由乙方安排水電工一名,在甲方有此類活時到校工作。
2.甲方需水電工時,需提前通知乙方或直接通知水電工;水電工應按甲方要求按時到校工作。
3.水電工應服從甲方所做的工作安排。不得以任何藉口不出工或不積極工作。.
五、甲方職責:
1.甲方應為乙方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環境和條件。
2.甲方應對乙方的工作給予必要的支援和指導。
3.應按雙方約定時間向乙方支付物業服務費。
六、違約責任
1.合同履行期間,物業公司必須按照學校要求配齊保安,對人員進行崗前培訓,統一著裝,衣著整潔,文明服務。
2.物業公司人員在服務過程中因態度惡劣引起師生不滿或造成惡劣影響的,校內領導在調查真相後有權責令物業公司換人。
3.物業公司人員在服務過程中造成校內物品設施損壞的按情節給予補償,有故意行為的按物品價格1.5-2倍賠償。
4.甲乙任何一方在簽訂合同期間不得擅自解除合同。若確需要依法終止合同,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主動終止合同要給對方所造成的損失給予補償。
七、在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對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未約定的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九、本合同執行時間為20__年12月20日至20__年12月19日。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20__ 年12月 19 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聯絡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資質等級: ,證書編號:
地 址:
聯絡電話:
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 (物業名稱)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所涉及的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_
物業型別: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區/縣________鄉/鎮 路_______弄_______號
四至範圍(規劃平面圖):
總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平方米。
物業構成見附件一,物業規劃平面圖見附件二。
第二條 乙方為本物業管理區域的業主、物業使用人提供下列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維護
(二)物業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執行和維護
(三)公共綠化養護服務
(四)物業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
(五)公共秩序的維護服務
(六)物業使用禁止性行為的管理
(七)物業公共事務的管理服務
(八)業主委託的其他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第三條 物業專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裝置損壞時,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向乙方報修,也可以自行維修。經報修由乙方維修的,維修費用由業主、物業使用人承擔。
第四條 甲方按規定向乙方提供位於 路 號 室(建築面積 平方米)的房屋作為物業管理辦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間供乙方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五條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內容和標準應符合下列約定: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維護、物業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執行和維護,詳見附件三
(二)公共綠化養護服務,詳見附件四
(三)物業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詳見附件五
(四)公共秩序的維護服務,詳見附件六
(五)物業使用禁止性行為的管理,詳見附件七
(六)物業其他公共事務的管理服務,詳見附件八
第六條 甲方將物業交付業主前,應會同乙方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進行查驗,並按規定向乙方移交物業管理所必需的相關資料。
甲、乙雙方辦理物業查驗、移交手續,對查驗、移交中發現的問題及相應解決辦法應採用書面方式予以確認。具體內容詳見附件九。
第七條 乙方根據下述約定,按建築面積向業主收取物業服務費。
(一)住 宅:
高層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多層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別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二)辦公樓:______ 元/月平方米
(三)商業用房: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上述物業服務收費分項標準(元/月平方米)如下:
一、住宅物業
1、綜合管理服務費: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日常執行、保養、維修費用:
3、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費用:
4、公共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公共區域秩序維護服務費用
二、非住宅物業
1、綜合管理服務費: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日常執行、保養、維修費用:
3、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費用:
4、公共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公共區域秩序維護服務費用:
第八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的當月至物業出售並交付物業買受人之日的當月發生的物業服務費用,由甲方承擔自物業交付物業買受人之日的次月起至本合同終止之日發生的物業服務費用,由甲方和物業買受人按照物業出售合同的約定承擔。物業出售合同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甲方承擔。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業以及甲方未交付給業主的物業,由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標準向乙方交納物業服務費。
第九條 前期物業管理期間,乙方按下述第 種收費形式確定物業服務費用。
(一)包乾制。由業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盈餘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條約定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下述第____種方式提取酬金,其餘全部用於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結餘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
1、每 (月/年)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按____%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 (月/年)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提取________元的酬金。
第十條 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按 (年/季/月)交納,業主應在
(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履行交納義務。
逾期交納的,違約金的支付約定如下:
第十一條 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並每年 次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乙雙方同意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第十二條 停車場收費分別採取以下方式:
(一)停車場屬於全體共有全體業主共用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車庫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露天非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車庫非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車庫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露天非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車庫非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二)停車場屬於甲方所有、委託乙方管理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優先使用權,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 元/個月、車庫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 元/個月、車庫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三)停車場車位所有權或使用權由業主購置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 元/個月、車庫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
第十三條 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對車輛停放有保管要求的,與乙方另行約定。 第十四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體業主所有的會所及相關設施委託乙方經營管理,經營管理收費約定如下:
(一)健身房:
(二)棋牌室:
(三)網球場:
(四)游泳池:
(五)其他:
上述經營管理收入按下列約定分配: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屬甲方所有的會所及相關設施,其經營管理收費由甲方與乙方或者業主、物業使用人另行約定。
第十五條 物業服務費屬本合同第九條第二項或者第____項約定的,物業服務費中按實結算的部分年終結餘或不足的處理方式:
(一)年度結算結餘部分,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處理:
1、轉入下年繼續使用
2、直接納入專項維修資金
(二)年度結算虧不足部分,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處理:
1、由業主追加補足
第十六條 業主應當按照下列規定籌集、使用和管理維修資金:
(一)業主應當按照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二)專項維修資金的帳務由物業管理企業代管
(三)業主在轉讓其物業時,其帳戶上的專項維修資金繼續用作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裝置設施的維修、更新和改造
(四)按照政府規章及相關規定使用和管理專項維修資金。
第十七條 甲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在物業銷售前,應在其制定的《業主臨時公約》 中向業主明示物業管理服務收費的標準及物業裝飾裝修管理要求等事項甲方未盡此義務而給乙方或業主、物業使用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二)督促業主、物業使用人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臨時公約》的行為予以勸阻、制止
(三)授權乙方對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臨時公約》的行為,依照《業主臨時公約》的約定進行勸阻、制止
(四)完善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配套設施和配套工程,包括物業的標識系統、公共垃圾桶、垃圾中轉站、垃圾房等
(五)審查和批准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和計劃的實施
第十八條 乙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設立專門機構負責本物業的日常管理工作,並委派具有崗位資格的人員履行本合同
(二)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開展各項物業服務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物業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權益,不得利用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便利獲取不當利益
(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通過合法有效的方式解決拖欠物業服務費的問題
(四)及時向業主公告本管理區域內的重大物業服務事項,每 個月公佈一次專項維修資金和按實結算專案的費用收支帳目
(五)結合本物業的實際情況,編制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和決算報告
第十九條 在物業管理服務過程中發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擔責任。
(一)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三)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 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裝置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四)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裝置執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第二十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的約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無法達到本合同
第二條、第五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由甲方賠償由此給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一條 除前條規定情況外,乙方的管理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五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應以違約事項涉及並收取的服務費為基數向相應業主支付
的違約金。
第二十二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對超出標準的部分,業主有權拒絕支付已經支付的,業主有權要求乙方 倍返還。
第二十三條 甲方拒絕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託乙方修復,修復費用及造成的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二十四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乙方有權依法解除本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予經濟賠償。
第二十五條 經全體業主所持投票權(按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的投票權計算規定確定)2/3以上通過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應當解除合同。 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應當在甲方通知的合理時間內與甲方或其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完成交接手續。 第二十六條 雙方協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並在 日內辦理交接手續。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其他相關違約責任的約定: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中下列詞語的定義是:
(一)業主,是指物業的所有權人。
(二)物業使用人,是指物業的承租人和實際使用物業的其他人。
(三)物業買受人,是指物業出售合同中確定的物業購買人。
(四)物業交付使用,是指物業買受人收到甲方書面入住通知並已辦理相應手續。物業買受人依約收到入住通知後在限定期限內不辦理相應手續的,視為已交付使用。
(五)共用部位,是指一幢住宅內部,由整幢住宅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門廳、樓梯間、水泵間、電錶間、電梯間、電話分線間、電梯機房、走廊通道、傳達室、內天井、房屋承重結構、室外牆面、屋面、 、 、 等部位。
(六)共用設施裝置,是指:1、一幢住宅內部,由整幢住宅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管道、排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燈具、垃圾通道、電視天線、水箱、水泵、電梯、郵政信箱、避雷裝置、消防器具 、 、 等裝置2、物業管理區域內,由業主和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道路、綠地、停車場庫、照明路燈、排水管道、窨井、化糞池、垃圾箱(房) 、 、 等設施。
(七)公共區域,是指一幢住宅內部,由整幢住宅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區域以及整幢住宅外、物業管理區域內,由全體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區域。
(八)專有部分,是指在構造上及利用上具有獨立性,由業主獨立使用、處分的物業部位。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
第三十條 補充協議及本合同的附件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 份,一份向房地產主管部門辦理備案。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以通過協商方式解決協商不成的,採取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一)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為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期限未滿,若業主大會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的,本合同終止。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 月,業主大會尚未成立的,甲、乙雙方應就延長
本合同期限達成協議雙方未能達成協議的,乙方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後 月內繼續履行本合同,甲方應在此期間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的,移交給甲方或 代管。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 後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資質等級:________,資質證書編號: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__________ (物業名稱)的物業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所涉及的建築區劃(以下簡稱本建築區劃)基本情況
建築區劃名稱:
建築區劃型別:_____(住宅、別墅、商務寫字樓、醫院、學校、商業、工業、車站、碼頭、機場、其他物業型別)
座落位置:成都市_______區(市、縣)_______路(街道)_______段(巷)_______號附_______號;
四至範圍(規劃平面圖):
東 南
西 北
佔地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
總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平方米,非住宅_____平方米;
物業構成見附件一,建築區劃劃分意見書見附件二。
第二條 乙方為本建築區劃配備的物業服務力量情況,詳見附件三。
第三條 甲方應於 (具體時間)向乙方提供物業服務用房。物業服務用房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位於 _______。
物業服務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四條 建築物專有部分損壞時,業主、使用人可以向乙方報修,也可以自行維修。經報修由乙方維修的,維修費用由業主、使用人承擔。
第五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公共服務事項和質量應符合下列約定:
(一)建築物共有部位及設施裝置的使用、管理和維護,詳見附件四;
(二)公共綠化的維護,詳見附件五;
(三)公共區域環境衛生的維護,詳見附件六;
(四)公共區域的秩序維護,詳見附件七;
(五)物業使用中禁止行為的告知、勸阻、報告,詳見附件八;
(六)物業維修、更新、改造費用的帳務管理,詳見附件九;
(七)物業服務檔案和物業檔案的保管,詳見附件十;
(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乙方承接本建築區劃的物業服務時,甲方應當配合乙方對建築物共有部分及其相應檔案進行查驗,並按規定向乙方移交物業檔案、物業服務檔案、業主名冊等物業服務所必需的相關資料。
甲方、乙方、原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管理人對查驗、移交中發現的問題及相應解決辦法應採用書面方式予以確認。具體內容詳見附件十三。
第七條 乙方根據物業的使用性質和特點及下述約定,按房屋建築面積向業主收取物業公共服務費用。
1、住宅建築區劃內:
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 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環境衛生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裝置日常執行和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員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非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 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環境衛生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裝置日常執行和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員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集中供熱、供暖等系統的執行與維護費、建築物附屬設施裝置按規定需強制檢測的費用,依據其實際支出,由業主在上述物業服務費用外合理分攤,具體費用標準由甲方、相關業主與乙方另行約定。
在本合同期內,業主擅自將住宅用房改為非住宅用房的,該房屋應分攤的物業公共服務費用為 元/月·平方米。
2、別墅建築區劃內:
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 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環境衛生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裝置日常執行和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員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非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 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環境衛生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裝置日常執行和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員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在本合同期內,業主擅自將住宅用房改為非住宅用房的,該房屋應分攤的物業公共服務費用為 元/月·平方米。
3、 建築區劃內:
非住宅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環境衛生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裝置日常執行和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員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住宅(別墅除外)用房:_____元/月·平方米; 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環境衛生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裝置日常執行和維護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元/月·平方米; 管理人員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費用:_____元/月·平方米。
在本合同期內,業主擅自將住宅用房改為非住宅用房的,該房屋應分攤的物業公共服務費用為_____元/月·平方米。
本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不含物業保修期滿後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在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中列支,並按業主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比例分攤。
第八條 業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按本合同的約定足額繳納物業服務費用。
第九條 按照價格法相關規定,依據上年度成都市物價指數標準及物業服務質量的年平均業主滿意度情況,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可以相應上浮或下調;具體調整比例由甲、乙方雙方另行約定。
第十條 本合同有效期間,乙方按下述第_____種計費方式確定物業服務費用:
(一)包乾制。由業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盈餘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條約定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下述第_____種方式提取酬金,其餘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結餘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
1、每 (月/年)在應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按_____%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 (月/年)在應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提取 元的酬金。
(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按 (年/季/月)交納,業主應在 (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履行交納義務。 業主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違約金的支付約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每年 月 日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並接受 審計監督。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乙雙方同意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本建築區劃內按規劃配建的停車場(庫)、位,由乙方進行管理和維護的,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範設定相關標識,並按照相關規定做好停車場(庫)的照明、消防、環境衛生等工作。具體內容詳見附件十一。
第十四條 停車場(庫)收費分別採取以下方式:
(一)依法屬於全體業主共有的停車場(庫),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車庫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露天非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車庫非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費用。
乙方按以下第 種方式提取報酬:
1、按 元/月;
2、按費用收入 %/月。
乙方提取上述報酬後所剩下的停車場(庫)的經營收益,歸全體業主所有。
(二)機動車停車場(庫)屬於開發建設單位所有的,應當首先滿足本建築區劃內的業主、使用人停車需要;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 元/個·月、車庫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費用。
委託乙方管理的,乙方按以下第 種方式提取報酬:
1、按 元/月;
2、按費用收入 %/月。
(三)機動車停車場(庫)車位所有權或使用權由業主購置的,車位承租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 元/個·月、車庫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費用。
第十五條 停車人對車輛停放有保管要求的,由停車人與乙方另行約定。
第十六條 本建築區劃內下列共有部分委託乙方經營的,其經營收費約定如下:
(一)網球場:
(二)游泳池:
(三)電梯轎廂:
(四) :
(五) :
(六) :
上述經營收入扣除乙方經營成本後,收益按下列約定分配: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應當就上述共有部分的經營所得收入單獨列帳,並至少每半年在建築區劃內書面公告經營所得收入的收支情況。經營所得收入扣除乙方經營成本、收益後,其剩下收益歸全體業主或者相關業主所有。
第十七條 物業服務費計費方式採用本合同第十條第二項或者第三項約定的,物業服務費中按實結算的部分年終結餘或不足的處理方式:
(一)年度結算結餘部分,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處理:
1、轉入下年繼續使用;
2、直接納入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年度結算不足部分,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處理:
1、由業主於次年第一個月底之前,按照其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的比例追加補足;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條 使用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的,乙方應當按照相關規定於每年12月31日前向甲方提出下一年度維修計劃和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使用方案。
甲方應當將維修資金使用方案等在建築區劃內向全體業主或者相關業主公佈,並每 個月定期向全體業主或者相關業主公佈一次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使用情況。
第十九條 本建築區劃內,乙方、業主應按照規定向供水、供電、供氣、資訊、環衛等專業單位交納水、電、氣、資訊、環衛等有關費用。業主自用的,由上述專業單位向業主收取;乙方使用的,由上述專業單位向乙方收取;部分業主共同使用的,由相關業主分攤;全體業主共同使用的,由全體業主分攤。
乙方接受供水、供電、供氣、資訊、環衛等專業單位的委託代收水、電、氣、資訊、環衛等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協助業主配合有關部門、單位作好建築區劃內計劃生育、流動人口管理、犬隻管理等工作。
第二十一條 甲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決定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使用、續籌方案,並監督實施;
(二)在其制定的《管理規約》中向業主明示物業裝飾裝修中的注意事項、禁止事項等事項;
(三)督促業主、使用人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對業主或使用人違反《管
理規約》的行為予以勸阻、制止;
(四)授權乙方對業主、使用人違反《管理規約》的行為,依照《管理規約》的約定進行勸阻、制止;
(五)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和計劃的實施,並每年對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物業服務情況進行一次全面考核評定;
(六)不得干涉乙方依法、依本合同約定內容所進行的物業服務活動;
(七)協助乙方做好物業服務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八)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二十二條 乙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負責本建築區劃內的日常物業服務工作,並配備本合同第二條所列物業服務力量履行本合同;
(二)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開展各項物業服務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權益;
(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向業主或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通過合法有效的方式解決拖欠物業服務費用的問題;
(四)按照相關規定,建立健全“辦事制度、辦事紀律、收費專案和標準”等資訊公開制度。
(五)接受甲方、業主委員會的監督,定期向甲方報告物業服務合同履行情況,及時向甲方公告本建築區劃內的重大物業服務事項;採取酬金制計費方式的,應當每 個月在本建築區劃內公佈一次按實結算專案的物業服務資金收支帳目;
(六)結合本建築區劃的實際情況,編制物業服務方案、年度服務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等;
(七)可選聘專業公司承擔本建築區劃內的 、 的專項服務,但不得將本建築區劃內的整體服務責任轉讓給第三方,並對專業公司的服務行為承擔連帶責任;
(八)協助有關部門制止違法、違規的行為;
(九)將房屋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書面告知業主,並按規定與業主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十)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本建築區劃內共有部分的用途;如需在本建築區劃內改、擴、重建或完善配套專案,應與甲方協商並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佔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十一)本合同依法解除、協商解除、單方解除或者期滿終止時,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退出本建築區劃的物業服務,並按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辦理移交手續和專案退出手續;
(十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 時起至 年 月 日 時止。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 日,甲、乙雙方應就是否另行簽訂物業服務合同進行協商;經雙方協商未能達成協議的,乙方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後 日內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自解除之日起 日內,甲、乙雙方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終止、解除時,乙方應將物業服務用房、物業檔案、物業服務檔案、業主名冊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並按照《成都市物業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辦理移交和專案退出手續。
乙方逾期不按約定、規定辦理移交工作、退出專案的,由乙方向全體業主每日支付違約金 元,並從本合同第三十三條約定的履約保證金中予以抵扣。
第二十七條 在物業服務中發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擔責任。
(一)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服務中斷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建築物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三)因維修養護建築物共有部分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附屬設施裝置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四)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資訊、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附屬設施裝置執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八條 乙方的物業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服務事項和質量的,應以本合同第七條第____項約定收取的物業服務費用為基數向全體業主或相應業主支付________元的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業主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收費標準的,對超出標準的部分,業主有權拒絕支付;已經支付的,業主有權要求乙方____倍返還。
第三十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或者發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得繼續從事物業服務活動的其他情形,致使不能完成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服務事項和質量的,甲方有權依法解除本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按其減少的服務支出予以賠償;乙方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或物業服務費用應當返還給相應業主、使用人。
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應當在甲方通知的 日內與甲方及其新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管理人完成交接手續。
第三十一條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履行物業服務,導致業主、使用人人身、財產損害的,乙方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賠償金可從本合同第三十三條約定的履約保證金中予以抵扣。具體內容詳見附件十二。
第三十二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服務事項和質量的,乙方有權依法解除本合同;全體業主應以本合同第七條第 項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為基數向乙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全體業主應予經濟賠償。
第三十三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向甲方交納履約保證金
元,作為乙方履行合同的保證。
本合同期間,乙方交納的履約保證金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被動用後,乙方應當自上述履約保證金被動用之日起15日內足額補存。
本合同期限屆滿後,甲方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之日起30日內將履約保證金本息餘額如數退還乙方。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服務事項和質量履行本合同,有違約行為發生的,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十八條約定的違約金 元,從履約保證金中予以抵扣。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其他相關違約責任的約定:
(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甲、乙雙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六條 凡因本合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選擇下列第 (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
第三十八條 補充協議及本合同的附件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一份由乙方向物業所在地區(市)縣房產管理部門備案。
自本合同備案之日起5日內,甲、乙雙方應就本合同備案情況和本合同約定的內容在本建築區劃內公示,公示期限不低於30天。
第四十條 本合同自 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合同是當事人或當事雙方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係的協議。下面是最新物業服務合同格式範本精選一覽,希望能給你一些啟示和幫助。詳情請看全文介紹。
甲方(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組織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物業管理企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物業管理條例》、《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物業區域《業主臨時公約》的約定,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物業名稱)實施前期物業管理服務的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管理區域概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物業型別:_________;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四至:東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具體物業構成明細及所配置的共用裝置設施明細詳見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 物業服務事項
第三條 乙方提供的公共性物業服務的主要內容為
1.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有部位具體包括:房屋的承重結構(包括:基礎、承重牆體、樑柱、樓蓋等),非承重結構的分戶牆外牆面,屋蓋、屋面、大堂、公共門廳、走廊、過道、樓梯間、電梯井、樓內化糞池、垃圾通道、汙水管、雨水管、樓道燈、避雷裝置。
2.物業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執行和管理。具體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汙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高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裝置、電梯、_________。
3.市政共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水池、井、停車場、路燈、_________。
4.公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5.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_________。
6.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排水管道、汙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8.公共秩序、安全、消防等事項的協助管理和服務,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前款約定的事項不含業主、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責任。雙方另行簽訂人身、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專項合同的,按合同約定執行。
9.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10.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
11.裝修管理。
12.接受業主委託,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進行維修養護(服務價格由雙方另行商定)。
13.物業服務費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費用的收取。
14.法律政策規定應由乙方管理服務的其它服務事項。
第四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本合同特別約定的物業管理事項為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物業服務質量
第五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應達到約定的標準(具體服務標準見附件三)。
第四章 物業服務費用
第六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收費
物業服務收費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
1.包乾制(物業服務費用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成本、法定稅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根據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收費指導價格,雙方約定物業服務費用標準如下(按建築面積計算):
(1)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寫字樓: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業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業主向乙方交納物業服務費後,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提供服務,盈餘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2.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約定比例或者約定數額提取酬金支付給物業管理企業,其餘全部用於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結餘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的物業服務計費方式。物業服務資金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支出和物業管理企業的酬金)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資金預收標準如下(按建築面積計算):
(1)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寫字樓: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業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乙方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對物業服務資金提取酬金:
(1)乙方每月/每年按_________元的標準從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年按預收物業服務資金數額_________%的比例提取。預收的物業服務支出為所交納的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並由乙方按已公示的預算方案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a.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b.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執行、維護費用;
c.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d.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e.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f.辦公費用;
g.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h.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i.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預收的物業服務支出應當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結餘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不足部分,由業主承擔。
第七條 共用的專項裝置執行的能源消耗,應獨立計量核算,合理向業主分攤計收。
第八條 業主應於之日起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納入物業管理範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其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由甲方全額交納。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的,從其約定,物業使用人不按照約定交納的,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繳費約定,業主應當自約定之日起告知乙方。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按(年/季/月)交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在(每年/每季/每月)前_________日內履行交納義務。
第九條 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報告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並每年次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方或乙方可以委託雙方共同認可的專業審計機構對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收支情況進行審計,審計費用由承擔。
第十條 停車收費分別採取以下方式
1.停車場屬於全體業主的,使用人應按照露天停車位_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_元/個·月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該項停車費中_________元/個·月的停車管理服務費歸乙方所有,其餘停車費為全體業主所有,可根據業主公約或業主大會的決定用於業主委員會的辦公經費支出或納入維修資金管理;
2.停車場屬於甲方所有的,業主享有優先使用權,車位使用人應按照露天停車位_________元/個·月;車庫_________元/個·月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_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_元/個·月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3.業主自行購置車位的,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_元/個·月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
第十一條 乙方應與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協議》,明確雙方在停車位使用及管理服務方面的權利義務關係。
第十二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會所屬全體業主/甲方所有,委託乙方經營管理,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使用會所,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使用費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乙方經營管理會所,可按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乙方經營配套商業設施,可按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乙方經營管理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按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
第十四條 乙方利用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停車場,會所及其他共用部位、共有裝置設施進行經營(如:設定商業廣告招牌),應當徵得相關業主的同意,所得收益扣除乙方管理服務成本和佣金後,剩餘部分用於補充專項維修資金。
第十五條 乙方接受業主委託,提供專項服務的,專項服務的內容和費用按其約定執行。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
第五章 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十七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享有的權利:
1.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計劃的實施;
2.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3.制訂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裝置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方面的規章制度。
4.實行酬金制物業服務收費方式的,有權與乙方共同委託專業審計機構對年度財務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5.依據法律、法規規定享有的其他權利。
甲方應履行的義務:
1.在銷售物業之前,制定《業主臨時公約》,並向物業買受人明示、說明,要求物業買受人書面承諾遵守《業主臨時公約》。
2.甲方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物業買賣合同應當包含本合同約定的內容,要求物業買受人認可接受本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3.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和乙方共同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進行查驗,甲方應保證本物業管理區域具備以下條件:
(1)所有建設專案按批准的規劃設計和有關專業要求全部建成,並滿足使用要求;
(2)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平整,標識系統完備,雨汙水通暢,路燈通亮,園林綠化,圍牆大門建設完畢,具備封閉式管理的要求
(3)機動車停車場、自行車庫、垃圾桶、垃圾間、公告欄等可投入使用;
(4)供水、供電、供熱、供冷、供氣、電梯、通訊、有線電視、消防、郵政等設施能保證供應或正常使用;
4.在查驗過程中,甲方應對甲乙雙方查驗過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存在以下問題予以確認: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確定以上問題解決辦法、解決時間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應就以上內容與乙方簽訂確認書,作為界定各自在開發建設和物業管理方面承擔責任的依據。甲方應認真完善和處理本物業的遺留問題,以達到本條甲方應履行的義務中第3項的要求。
5.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綠化圖,單體建築、結構、裝置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資料;
(2)規劃設計資料;
(3)設施裝置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4)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檔案;
(5)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6.保證交付使用的物業符合國家竣工質量標準,按照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範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7.本物業交付使用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在物業所在地的_________區、_________縣(自治縣、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的指導下,在三個月內組織業主召開首次業主大會,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
(1)新建物業建築面積出售達50%以上的;
(2)物業自首次出售之日起已滿兩年的。
8.交付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服務費用;
9.督促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
10.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需臨時佔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徵得相關業主和乙方的同意,並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
11.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2.不得擅自處分業主依法享有的物業共用部分和共用設施裝置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1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八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乙方享有的權利:
1.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物業管理的技術標準、行業規範以及本服務合同進行管理,提供專業化的服務;
2.按照本合同和有關規定向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和其他費用;
3.可以根據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委託,提供本合同約定以外的服務專案,服務報酬由雙方約定;
4.可以將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專項服務業務委託給專業性服務企業,但不得將該區域內的全部物業管理一併委託給他人;
5.自主開展各項經營管理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不得利用管理事項獲取不當利益;
6.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和本合同約定享有的其他權利。
乙方應履行的義務:
1.履行合同、提供物業服務;
2.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服務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投訴,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3.在承接物業時,應當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進行查驗,並做好書面記錄和籤認工作;
4.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收費專案和標準以及向業主提供特約服務的收費專案和標準;
5.結合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實際情況,編制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維修保養計劃,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僅適用酬金制收費方式),經依法議定後組織實施;
6.制止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規章制度的行為,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7.協助做好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範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時,在採取應急措施的同時,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保護好現場、協助做好救助工作;保安人員在維護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公共秩序時,要履行職責,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權益;
8.實行酬金制收費方式的,應當編制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報甲方審批,並且每六個月應公佈一次物業服務費用的收支帳目,每年與甲方共同委託專業審計機構對年度財務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9.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應與其訂立書面協議,告之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並負責監督;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裝修管理規定的行為,要及時制止和糾正,對情節嚴重的,要及時報請相關部門處理;
10.非經甲方和相關業主許可並辦理有關手續,不得擅自改變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部分、共用設施裝置的用途;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
11.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從事物業管理相關服務以外的經營活動;
12.不得在處理物業管理事務的活動中侵犯業主的合法權益;
13.新建物業交付使用時,除政府規定、物業銷售合同和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不得向業主亂收費;
14.本合同終止時,應當將物業管理用房和物業管理相關資料及時如數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的,移交給甲方代管。
1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九條 根據《業主臨時公約》的授權,在物業管理服務中授予乙方以下權利
1.制定必要的規章制度,並以有效方式督促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
2.採取批評、規勸、警告等措施制止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臨時公約》及公眾管理制度的行為;
3.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佈違約業主的姓名及其違約情節;
4.對欠費業主停止約定服務直至其履行交費義務。
第六章 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繳交
第二十一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
第二十二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
第二十三條 專項維修資金的續籌
第七章 物業管理用房
第二十四條 甲方應於首位業主入住前____日內,按照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能夠直接投入使用的物業管理用房,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包括:辦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含物業管理企業和業主委員會的辦公用房)、位於_________,住宿用房_________平方米、位於_________,其他用房平方米_________,位於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 物業管理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由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當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產及時如數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的,移交給甲方代管。
第八章 合同期限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未滿,業主委員會與選聘或續聘的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終止。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一個月,業主大會尚未成立的,甲、乙雙方應就延長本合同期限達成協議;雙方未達成協議的,甲乙雙方應在合同屆滿後三個月內繼續履行本合同,甲方應在此期間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重新簽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第九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八條 因房屋建築質量、設施裝置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法定機構的鑑定為準。
第二十九條 甲方違反第十七條甲方應履行的義務中第2項,致使業主不履行本合同約定,乙方可要求甲方督促業主履行本合同的約定,同時由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三十條 乙方違反合同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業主、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業主、物業使用人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業主、物業使用人賠償。
第三十一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不能達到本合同第三章“物業服務質量”約定的,由甲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甲方的違約行為致使乙方無法完成本合同第二章約定的三項以上“物業管理事項”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甲方賠償相應的損失。
第三十二條 乙方管理服務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未能達到本合同第三章“物業服務質量”約定的,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甲方及業主相應的損失;乙方無法完成本合同第二章約定的三項以上的“物業管理事項”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由乙方賠償甲方及業主相應的損失。
第三十三條 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未能按時如數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應按每日萬分之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四條 甲方拒絕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託乙方修復,但修復費用及造成的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三十五條 雙方約定,以下條件下所致的損害,可構成對乙方的免責事由
1.因不可抗力導致的中斷服務或物業價值的貶損;
2.因物業本身固有的瑕疵造成的損害;
3.因維修、養護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需要而暫時停水、停電或停止共用設施裝置的使用;
4.因非乙方責任造成的供水、供電、供熱、供冷、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裝置的障礙和損失。
第三十六條 違反本合同約定需解除本合同的,解除合同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合同自書面通知送達對方時即行解除,並在二十日內辦理交接。
第十章 附則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的效力及於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全體業主及物業使用人。業主可與物業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但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有關業主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第三十八條 甲方在銷售物業時,本合同有關物業管理的約定隨之轉移。
第三十九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可監督本合同的實施。
第四十條 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接管驗收手續。
第四十一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以依法申請調解,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申訴;也可選擇以下方式解決
1.重慶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_________人民法院訴訟。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六條 本合同自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當事人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址:
聯絡電話: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聯絡電話:
資質等級:
根據國家、地方政府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按照《物業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04號)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的規定, 被業主從應聘的三家企業中選聘為 物業服務企業。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 提供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管理區域概況
物業管理區域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物業型別: 坐落位置: 佔地面積:方米;
總建築面積: 平方米,其中高層住宅建築面積 平方米,多層住宅建築面積 平方米,商業建築面積 平方米;總戶數: 戶。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一般性條款)
1、 遵守物業管理法規及規章制度,遵守小區《管理規約》的各項規定。積極支援、配合乙方搞好本小區衛生、治安、綠化、規費收繳等物業服務管理工作。
2、 有權制止和監督違反物業管理規定的行為,對因乙方原因造成損失的有權要求合理賠償。
3、 甲方業主按規定停放車輛;不飼養超出0.35米以上犬隻和禽類,違反規定飼養造成後果的,由該飼養業主負責。
4、 按物業管理規定向乙方提供物業用房,面積 平方米。
5、 積極配合轄區行政主管部門和社群搞好小區共建工作。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一般性條款)
1、 乙方根據有關法律及《物業管理條例》和小區《管理規約》,按遂寧市三級物業服務標準提供服務,可以制定物業服務實施辦法及相關制度,但必須徵得小區業主大會或業主委員會同意。
2、 必須旗幟鮮明且有措施、有辦法、有效制止小區內違反物業管理規定和業委會明文禁止的行為,對造成損失的責任業主有權要求賠償或予以處罰。
3、 對樓道、走廊、電梯、院壩、花園等公共區域隨時保持清潔衛生;對公共照明做到必要的路燈夜夜燈亮,節假日室外及花園全面亮化;對電梯做到定期檢修,突發性故障處理及時迅速;對公共排汙管道溝渠隨時清理保持暢通;對綠化花木做到澆灌、修枝、治蟲、換季除草及時;按時清運垃圾。
4、 協助做好區域內的安全防範工作,發生突發事件時,應及時採取應急措施並迅速報告有關行政主管部門。
5、 對秩序維護人員做到上標準崗,交標準班;防範得力,巡更到位;穿著軍警化,語言標準化、服務文明化;確保車輛放置規範;非小區人員及車輛進入小區,須先盤問登記後放行。
6、 除電梯、消防、紅外線周界、錄影監控、門禁對講、道閘等專業性較強的系統可對外委託維修外,其他服務內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對外委託。
7、 對業主提出的合理問題做到整改有成效,資訊有反饋。
8、 積極配合轄區行政主管部門和社群搞好小區共建工作。
三、物業維修及公共設施的管理
1.維修基金專款專用。所提維修基金必須依據建設部、財政部聯合制定的《住房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並由甲方和2/3業主同意方得使用。在所提維修基金不足使用時,由小區業主或該棟受益業主按產權面積續籌(按附件一《電梯、二次加壓、配電等裝置維修費續籌專案》執行)。維修基金在具體使用實施過程中,甲方應當與乙方各自選派專人負責質量監督或委託有資質人員進行質量監督、驗收,維修方必須建立維修檔案資料,並將維修資料移交給甲方保管。
2.小區業主的公共資產資源和房屋等,除甲方或業主大會決定使用的外,剩餘的可按實際情況由業委會租賃給業主使用或對外租賃(乙方無權作出上述決定),但所收費用應為全體業主或該棟業主共同享有。
四、甲、乙雙方的事前約定和承諾是簽訂本合同的前提條件。
(A)甲方於選聘前 日嚮應聘各方公告了“一個制度和三個條件”:
一個制度是:
對聘用的物業公司實行保證金制度,須向業委會交保證金人民幣貳萬元。保證金由業委會專戶儲存,合同期滿交接雙方園滿完成物業交接後,在撤離本小區前,由業委會連本帶息退還;若有人為毀損業主資產行為等問題則從保證金中扣抵。
三個條件”是:
1.小區物業收費標準:住宅多層 元/平方.月;住宅電梯 元/平方.月;營業商鋪:業主支援物業公司隨市場和本區域價格而調整;小區場地清理費: 元/輛.月(一次性交年費 元/輛.年)(委託物業或業委會自收);自有車庫仃車清理費: 元/輛.月(委託物業或業委會自收)。
2.小區物業崗位一線人員配置要求:保安不少於人,水電工不少於 人且持(技術)證上崗,綠化不少於 人且持(技術)證上崗,衛生保潔工不少於 人。上述人員必須日常在崗並接受業主監督,其餘行管人員由企業自定。
3.服務質量及標準:該企業向業主所報資料作為今後的合同附件執行並考核(遂寧市普通住宅物業服務等級標準作為政策依據)。(即 日業主大會上乙方當眾開封並由業主代表現場簽字的應聘資料,作為本合同附件三以及《物業管理服務標準》簡明條款作為雙方檢查、執行依據)
(B)乙方於應聘前向甲方承諾的收費標準並提出瞭如下要求:“多層住宅 元/平方米.月;高層住宅 元/平方米.月;商業門面根據同區域市場水平作相應調整。按此條件服務 個月後,接受業主考核,可以與業主再進行物管費價格協商”。
綜上所述,根據雙方上述亊前約定,在本合同中應執行的結論性意見為:
1.根據乙方事前承諾並同意甲方提出的“對選聘的物業企業經雙方協商,可簽訂3—5年合同,但必須每年考核一次,若平時接受業主監督後工作改進不力或不改進四次,或年終超過半數業主對全年服務的綜合測評不滿意,業委會可於警示,警示無效的,業委會可視情況單方面中止其合同” 的條款,本合同有效期自 日起至 。
2.合同簽訂後的物業服務費按多層住宅 元/平方米.月;高層住宅 元/平方米.月;商業門面根據同區域市場水平作相應調整。半年後接受業主考核,今後可以與業主再進行物管費價格協商。
3.商業門面物業費的收取,甲方支援乙方按隨行就市的市場價格,提出方案經甲方同意後實施。
4.乙方應自簽訂合同後180個日曆天數內(六個月內)向甲方繳清保證金。
5.住宅、商業門面收費按產權建築面積核收,每月1-15日收繳上月物業服務費。
五、違約責任
1、乙方如違反物業服務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和相應的法律責任;
2、乙方服務質量及標準不到位,按本合同笫四條(A)款笫三項考核執行;
3、甲方在履行物業服務合同時,對不按規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的個別業主,乙方有權要求限期交納,並按合同約定收取每月3%的違約金,經多次催收繼續無理拒交的,乙方可針對該業主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相關法律條文由雙方另行協商。
七、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主管部分備案一份。雙方簽字後於年 月 日起生效。此合同須與全部附件組成方為有效並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負責人:
地 址:
聯絡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資質等級: ,證書編號:
地 址:
聯絡電話:
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 (物業名稱)的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所涉及的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_
物業型別:__________ (住宅區或組團、寫字樓、商住樓、工業區、其他/低層、高層、超高層或混合)
座落位置:________
總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乙方為本物業管理區域的業主、物業使用人提供下列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維護(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裝置機房、);
(二)物業共用設施裝置(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裝置、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裝置、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執行服務。
(三)公共綠化養護服務;
(四)物業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五)公共秩序的維護服務;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
(六)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七)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八)業主委託的其他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第三條 乙方根據下述約定,按建築面積向業主收取物業服務費。
(一)住 宅:
高層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多層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別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二)辦公樓:______ 元/月·平方米
(三)商業用房: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上述物業服務收費分項標準(元/月·平方米)如下:
一、住宅物業
1、綜合管理服務費: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日常執行、保養、維修費用:
3、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費用:
4、公共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公共區域秩序維護服務費用:
二、非住宅物業
1、綜合管理服務費: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日常執行、保養、維修費用:
3、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費用:
4、公共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公共區域秩序維護服務費用:
6、其他費用
本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不含物業大修和專項維修的費用,物業大修和專項維修的費用在維修資金中列支,並按規定分攤。
第四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條 物業費的收取及支付方式
1、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按 (年/季/月)交納,甲方應在_______(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履行交納義務。
2、採取銀行轉賬方式支付,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正式的完稅發票。
3、乙方賬號:
開戶行:
開戶名:
第六條 停車場收費分別採取以下方式:
(一)停車場屬於全體共有全體業主共用的並且甲方使用的,甲方應按露天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車庫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露天非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車庫非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二)停車場屬於建設單位所有、委託乙方管理的,業主和甲方有優先使用權,甲方使用的應按露天車位 元/個·月、車庫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三)停車場車位所有權或使用權由業主購置的並且甲方使用的,應按露天車位 元/個·月、車庫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
上述費用按 (月/季度/年)向乙方繳納,乙方向甲方提供正規完稅發票。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對車輛停放有保管要求的,與乙方另行約定。
第七條、供電、供水、供暖相關約定
1、供電收費標準:根據西安市有關規定,電費為 元/度,由乙方統一向供電局購電,遇有電價調整按調整後電價執行。甲方用電將採取預購電的方式到乙方財務購電,方可供電使用。
因乙方不能及時購電造成甲方無電可用,同時甲方因沒電造成停業事故,乙方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停電三日以上乙方將參照合同執行。
乙方負責用電線路及設施的日常管理,承擔違規用電所引發的一切損失和責任。不得擅自改變線路、用電負荷、電錶及開關等配置。
2、 供水收費標準:根據甲方經營專案和西安市相關規定標準,由乙方按 元/立方米的收費標準向甲方收取水費。遇有水價調整和甲方經營專案變化,收費標準相應調整。因本物業實行先購水卡後供水的方式,甲方應預購水後方可使用。 因乙方不能及時供水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3、供暖方式及收費標準:供暖方式為非地採暖方式的,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供暖季每平方米 元,向甲方收取供暖費;供暖方式為地採暖方式的,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供暖季每平方米 元,向甲方收取供暖費。
收費時間:每年 月 日至 月 日前交清全部供暖費。供暖期為當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
第八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一)監督乙方的服務質量,並且提出服務改進意見等。
(二)按照合同約定向乙方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第九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設立專門機構負責本物業的日常管理工作,並委派具有崗位資格的人員履行本合同;
(二)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開展各項物業管理服務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物業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權益,不得利用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便利獲取不當利益;
(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通過合法有效的方式解決拖欠物業服務費的問題;
(四)及時向業主公告本管理區域內的重大物業服務事項,每 個月公佈一次按實結算專案的費用收支帳目;
(五)負責每月進行用水、用電部位巡檢、發現問題及時糾正。負責預售電、水卡;負責用電的技術指導;在保證服務區域正常用電的前提下,負責向甲方供電;負責與供電局協調有關用電事宜;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致使不能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甲方有權依法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按其減少的服務支出予以賠償。
2、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拒絕支付;已經支付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 倍返還。
3、甲、乙任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4、甲方應按照合同約定日期繳納物業費,逾期繳納的,每延遲一日,按照欠繳額的千分之 繳納滯納金。
5、本合同其他相關違約責任的約定: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二條 補充協議及本合同的附件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十三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以通過協商方式解決;協商不成的,採取以下第 2 種方式解決。
(一)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 月,甲、乙雙方應就是否另行簽訂物業服務合同進行協商。
第十五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 份,一份向房地產主管部門辦理備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受託方: (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物業管理條例》及其他法律法規相關規定,在平等、互利、自願的原則下,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對甲方物業服務作顧問(以下簡稱該專案)一事,達成本合同。
1、雙方共識:
(1)、甲方全權委託乙方作為該專案的諮詢顧問。乙方是有資格接受甲方委託諮詢顧問該專案業務的機構,其資格真實可信(執照編號為: )。
(2)、乙方在對甲方負責的總原則下,竭誠為甲方提供日常管理、保安保潔等顧問服務。
2、委託期限:自簽訂本合同之日起至該專案終止。
3、委託內容:指甲方委託乙方:
4、委託費用:
5、違約責任:
(1)、本合同簽訂後,雙方應認真遵守,任何一方在未得到對方書面許可的前提下均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如一方擅自解除合同或實施使對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的行為,並經對方發出書面通知後仍無法糾正的,對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2)、如甲方逾期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委託服務費用的,且逾期30天仍不能支付的,視同甲方違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
6、爭議的解決: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常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7、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1)、本合同壹式陸份,雙方各執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由雙方合法代表簽署並加蓋公章後正式生效。
(3)、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一致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雙方已透徹瞭解上述條文。如有未盡事宜,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後,可形成書面意見,作為本合同附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雙方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吉林市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物業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物業服務合同。
第一章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 吉林 市 船營 區 (街道)號
佔地面積: 3000 平方米
物業型別:
第二章 物業服務內容
1 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裝置機房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 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裝置(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供暖管線、加壓供水裝置、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裝置、電梯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執行服務。
3. 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 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衛生清潔、垃圾的收集、清運。
5. 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6. 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7. 社群文化娛樂活動。
8. 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9. 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服務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三章 物業服務合同期限
本合同管理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章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
2. 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
3. 按照法規、政策的規定決定共用部位公用設施裝置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管理;
4. 當業主和使用人不按規定繳納物業服務費時督促其繳納;業主入戶後不論是否入住,都要足額繳納物業費;
5. 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管理工作。
第五章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根據甲方的授權和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在物業區域內提供物業管理服務;
2. 有權要求甲方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務行為;
3. 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
4.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物業管理制度的行為,有權根據情節輕重,採取勸阻等措施。
第六章 違約責任
1. 因甲方違約導致乙方不能提供約定服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且嚴重違約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2. 乙方未能按照約定提供服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3.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4. 業主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的,乙方可以從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應繳費用千分之三加收違約金。逾期不交物業費的,視為甲方放棄物業公司對其服務。
5. 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影響對方支付違約金;由於解除合同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6. 為維護公眾、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的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洩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情況,乙方因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財產損失的,當事雙方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七章 附 則
1.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 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六個月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並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4.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提交吉林市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
5.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6.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及各執一份。
7.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武漢世紀行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
法人代表:
聯絡電話:
乙方:
法定地址:
法人代表: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在雙方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此協議作為乙方與武漢盛唐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簽訂《房屋租賃合同》(下稱“租賃合同”)時之附件,甲、乙雙方就物業管理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並共同遵守。
一、寫字樓物業基本情況
1、承租區域位置:沿江一號購物中心(原專案名稱為:龍王廟商貿廣場B區)B區樓號,面積㎡(本面積以租賃合同中約定的建築面積為準)。
二、物業管理費及其它相關費用
1、物業管理費計算起始日:乙方自租賃合同約定日即年月日起支付物業管理費,並按計量的實際使用量繳納水、電、延時空調費等費用。
2、物業管理費收費標準:人民幣元/㎡/月,合計每月人民幣元(大寫:圓整),乙方需每季度支付一次物業管理費,每次應提前日支付。
注:甲方收取的物業管理費用於支付下列但不限於下列發生的:公共區域保潔、保安、綠化費;公共照明費(不包括乙方專用的外牆店招和外牆廣告位照明用電);物業保險費;固定資產折舊費;員工薪酬福利費;行政辦公費用;公共設施裝置(空調主機系統、給排水系統、電梯系統、外圍公共照明等)的執行、維保費等。
3、其他相關費用:
3.1電話初裝費及資源佔用費;
3.2網路初裝費及使用費;
3.3空調延時服務費:甲方根據本協議第三條物業服務內容提供標準物業服務。如乙方實際享受的空調服務超出約定時間,乙方須繳納空調延時服務費,費用標準為0.2元/㎡/小時,面積按乙方所在樓層總面積計算,該延時費用在乙方繳納當期物業管理費時一併向甲方繳納;
3.4代收代繳服務專案及收費標準:
甲方可提供水、電、燃氣等專案的費用代收代繳服務(代收代繳費用不屬於物業管理服務費用)。代收服務專案收費標準:經營用水、經營用電。
注:裝修期水電費收取標準按《裝修手冊》執行,經物業公司驗收合格後,方可轉為經營用電收取標準。“特種行業用水”收費標準按照特種行業收費標準執行。該費用將根據國家能源價格政策變化而作調整。
4、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的標準調整根據甲方服務管理狀況並經過相關程式進行。
三、物業服務內容
1、寫字樓共用部位的維修和管理
包括寫字樓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包括基礎、內外承重牆體、柱、樑、樓板、屋頂、門廳、樓梯間、走廓通道等相連部位。
2、寫字樓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執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壓水泵、電梯、中央空調、天線、供電線路、通訊線路、照明、供氣線路、消防設施、綠地、道路、溝渠、池、井、公益性文體設施和共用設施裝置使用的房屋等。
3、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停車場。
4、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
5、公用環境衛生、綠化管理
5.1公用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5.2公共區域內綠植、花木等的養護與管理。
6、公共安全秩序維護
6.1維護公共經營秩序安全管理,包括門崗、巡邏等;
6.2交通與車輛停放、進出的安全管理;
6.3消防監控與安全管理。
7、其他服務
7.1商戶裝飾裝修管理:詳見《商戶裝修手冊》之規定;
7.2代收代繳水費、電費等服務;
7.3受理租戶的報修報建,並及時處理;
7.4建立健全並管理租戶的物業檔案。
四、物業管理服務標準
1、寫字樓及維修管理
1.1寫字樓內有明顯標誌和引路方向;
1.2寫字樓維修及時率達100%,維修合格率達98%,並建立回訪制度和回訪記錄;
1.3寫字樓檔案資料齊全、管理完善,建立商戶檔案,隨時可查。
2、寫字樓設施裝置管理
2.1所有公共裝置圖紙、資料檔案齊全,管理完善;
2.2確保裝置完好、執行正常,供水、供電、通訊、照明設施裝置齊全,使用功能齊全;
2.3消防裝置完好無損、可隨時啟用;
2.4公共配套設施完好。
3、寫字樓治安、消防管理
3.1以“人防加技防”的管理模式,加強對智慧監控的有效管理;
3.2定期或不定期的對所有消防設施裝置進行檢查,消除火災安全隱患;
3.3保持消防系統(主要包括自動消防噴淋系統、自動煙感報警系統和自動消防廣播報警系統)。
4、寫字樓環境衛生、綠化管理
4.1對寫字樓公共區域進行清潔與迴圈保潔;
4.2對垃圾實行袋裝化管理,及時清運,做到日產日清;
4.3公共區域內合理擺設綠植、花木。
5、寫字樓共用部位、共用設施維修處理嚴格按照《客戶報修管理辦法》執行。
6、寫字樓中央空調使用管理規定
6.1中央空調供應時間與臨界溫度的規定
6.1.1起供時間:按合同規定執行。如遇明顯氣候變化將適當調整;
6.1.2起供臨界溫度:夏季最高氣溫32℃以上、冬季最低氣溫10℃以下時為空調起供溫度(以天氣預報溫度為依據)。
6.2臨時加班使用空調規定
6.2.1如租戶在正常辦公日(週一至週五上午9:00—下午17:30)內需延長空調供應時間(須4小時以上),應提前2小時向物業公司提出書面申請,費用按前述辦法計算;
6.2.2如租戶在非正常工作日要求空調供應(須4小時以上),應提前1天(或8小時)向物業公司提出書面申請,費用按前述辦法計算。
五、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1對寫字樓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公共安全秩序維護、環境衛生綠化等專案進行維護、修繕、服務與管理,確保乙方經營環境的穩定與經營秩序的安定;
1.2根據國家相關規定,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設施、裝置、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以及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
1.3根據有關規定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寫字樓的物業管理制度和寫字樓裝修手冊,並書面告知乙方,有權制止一切違反物業管理制度及裝修制度的行為;
1.4依據本協議之標準向乙方收取物業管理費用;
1.5甲方有權對乙方租賃區域的裝修及質量進行監督和檢查。如乙方未按圖紙設計或違規施工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工整改或恢復原貌,由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1.6在事先徵得乙方同意後甲方方可進入乙方租賃區域內檢查公共設施裝置的使用情況,如遇突發或緊急事故時甲方可進入乙方租賃區域內進行搶修,乙方不得阻止,但事後必須進行情況說明;
1.7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公共設施的使用功能;
1.8發生緊急情況或突發事件時,甲方有責任採取應急措施,保障樓內人員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減少各方面的損失;
1.9保證按以上約定內容向乙方提供良好的物業管理服務,以確保乙方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2.1有權要求甲方按服務協議約定提供良好的物業服務;
2.2按甲方規定的時間足額繳納物業管理費和由甲方代收代繳的水、電公共事業費用;
2.3監督甲方的物業管理服務行為,就物業管理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2.4應自覺遵守甲方所制定的《物業管理制度》和《商戶裝修手冊》相關規定,不得在“沿江一號購物中心”內從事與法律、法規相違背的行為;
2.5乙方進駐寫字樓後,不得私自改變建築原貌,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佔用、損壞寫字樓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因搬遷、裝修等原因確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應事先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方可使用,並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給予賠償;
2.6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寫字樓內的通風、採光、維修、通行、衛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係,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利益;
2.7未經甲方批准,乙方不得更改、遷移或增大水、電用量裝置或空調的負荷,如擅自接駁、改動、遷移用電裝置及負荷,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將由乙方全部承擔,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8如果乙方要對租賃區域進行裝修,應提前向甲方提交書面裝修申請和全套施工圖紙,經稽核通過辦理相關裝修手續後方可施工,並自覺接受甲方的監督和檢查;
2.9加強安全防範意識,應加強防火、防盜等事項,因此導致財產損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擔。
六、保險
乙方租賃區域內人身及財產的有關保險由乙方自行辦理。
七、違約責任
1、雙方均應遵守本協議的各項規定,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
2、若乙方未能按期繳納各項費用,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乙方立即繳付。若乙方逾期未能繳付,乙方須按租賃合同的相關標準向甲方繳納滯納金;乙方延遲支付超過30日,甲方除收取滯納金外,還有權停止提供物業管理服務、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和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3、乙方未經甲方許可,擅自進行的裝飾、裝修造成了對原建築物主體結構的改動,乙方須按給原建築物造成損失的2-5倍支付違約金;
4、乙方違約在公共區域堆放貨物、雜物或加建建築物,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清理費;
5、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提前終止協議,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八、其他
1、本協議的有效期與租賃合同期限相同,乙方在簽署正式租賃合同時須與甲方簽訂此服務協議,本協議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協議未約定事宜參照租賃合同相關條款執行,如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出現租賃合同與本協議均未規定的事宜,應及時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或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3、本協議共5頁,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公章:乙方簽字/公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人:法定代表人/委託人:
年月日年月日
業主委員會(甲方): ;
業主委員會備案號: ;業主委員會主任 ;
聯絡人: ;聯絡電話: ;
傳真電話: ;郵箱: ;郵編: ;
地址: 。
物業服務人(乙方): ;
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 ;法定代表人: ;
聯絡人: ;聯絡電話: ;
傳真電話: ;郵箱: ;郵編: ;
地址: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國務院、省、市物業管理服務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性檔案和行業標準的規定,根據業主大會的決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代表本物業服務區域全體業主選聘乙方提供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本合同對業主具有法律約束力,全體業主、物業使用人享受本合同提供的服務並承擔支付物業服務費等相應義務。
第一章 物業專案的基本情況
第一條 物業專案基本情況:
物業專案名稱: ;
物業專案型別: ;
佔地面積(平方米): ;
建築物總面積(平方米): ;
物業專案坐落位置: ;
物業服務區域四至: ;
物業服務用房建築面積(平方米): ;
物業服務用房坐落位置: 。
(《物業專案規劃平面圖(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總平面圖)》《物業專案構成》《物業專案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裝置》附後(詳見附件1~3)。
第二章 物業的承接查驗
第二條 甲方應當做好物業服務用房、業主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裝置和、相關資料和財物的移交工作
,協調原物業服務企業配合乙方做好查驗和交接工作,負責協調、處理、解決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遺留問題,不因此影響乙方工作。
甲乙雙方應當對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進行查驗,共同確認查驗結果,簽訂物業驗收協議。物業驗收協議應當對物業驗收基本情況、存在問題、解決方法及時限、雙方權利義務、違約責任等事項作出約定。
第三條 甲方應當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財物:
(一)承接查驗時建設單位移交的資料;
(二)業主清冊;
(三)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裝置;
(四)物業服務期間改造、維修、保養有關物業形成的技術資料;
(五)物業服務期間配置的屬於業主所有的固定設施裝置;
(六)共有資金;
(七)實行酬金制的,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和服務期間的財務資料;
(八)其他應當移交的財物、資料。
第四條 甲方應當按規定的標準向乙方提供物業服務用房。物業服務用房的所有權依法屬於全體業主,專用於物業管理服務工作,供乙方在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不得挪作他用,不得改變其用途。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當及時交還物業服務企業用房。
第三章 物業服務的內容與質量
第五條 在物業服務區域內,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包括以下基本內容:
(一)物業綜合性管理服務;
(二)房屋天面、外牆等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三)電梯、消防等物業共用設施裝置的執行、維修、養護和管理;
(四)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四害消殺防疫、排水和排汙管道的疏通、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的管理;
(五)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六)公共秩序維護和安防、消防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七)車輛停放秩序維護和車位經營的協助管理;
(八)人防工程的平時維護管理;
(九)裝飾裝修的協助管理和服務;
(十)物業賬目等檔案資料管理。
(十一)制定火災、颱風、暴雨、重大衛生事件等應急突發事件工作預案,處置或協助處置應急突發事件。
第六條 乙方應當按照《廣東省城鄉生活垃圾處理條例》《廣州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條例》等規定,履行生活垃圾分類管理的相應責任。建立本物業服務區域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日常管理制度,公告不同類別的生活垃圾的投放時間、地點、方式等;開展生活垃圾分類知識宣傳,指導業主、物業使用人分類投放;監督本物業服務區域內的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對業主、物業使用人不符合生活垃圾分類投放要求的行為,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報告所在地的區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處理;制止混合已分類投放的生活垃圾;有害垃圾、廚餘垃圾和其他垃圾應當移交給有經營權的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單位;建立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管理臺帳,記錄責任區內產生的生活垃圾類別、數量、去向等情況。
實行小區清掃保潔服務外包的,乙方應當將生活垃圾分類投放要求納入清掃保潔服務合同,並對生活垃圾投放結果不符合分類標準的責任作出相應約定,督促保潔員協助業主、物業使用人開展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工作。
第七條 委託乙方管理維護玻璃幕牆等建築幕牆的,甲方應當將施工單位移交的《建築玻璃幕牆使用維護說明書》提供給乙方。乙方應按照《廣州市建築玻璃幕牆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提供以下服務包括但不限於:
1. 安排人員對玻璃幕牆進行日常巡查,做好巡查記錄、隱患報告、跟進處理等相關工作,並對所安排的人員進行相關專業技術的培訓 ;
2. 制定玻璃幕牆突發事件處置預案,發現安全問題應及時圍蔽,消除安全隱患後方可解除圍蔽等安全防護措施 ;
3. 加強對玻璃幕牆的日常維護,不得隨意拆卸玻璃幕牆上的材料,不得新增影響玻璃幕牆安全效能的構件,不得增加玻璃幕牆的附件荷載;
4. 按照《廣州市玻璃幕牆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要求,定期對玻璃幕牆進行檢查 ;
5. 出現《廣州市玻璃幕牆管理辦法》第十四條所列出情形的,應當委託具有相關建築工程質量檢測資質的鑑定單位進行安全性鑑定;
6. 。
若乙方不具備相應技術能力的,應書面提醒甲方委託相關專業機構提供服務以保障幕牆安全。甲、乙雙方也可另行簽訂玻璃幕牆等建築幕牆的管理委託協議。
第八條 乙方應當參照市行政主管部門釋出的物業服務規範(市地方標準),結合本物業服務區域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物業服務區域的《物業管理服務方案》(詳見附件4)。
第九條 乙方可以將本物業服務區域內的部分專項服務事項委託給專業性服務組織或者其他第三人,但應當就該部分專項服務事項向業主負責。電梯、消防設施等涉及人身、財產安全的設施裝置,應當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專業性服務企業進行維修和養護。乙方不得將本物業服務區域內的全部物業服務轉委託給第三人,或者將全部物業服務支解後分別轉委託給第三人。
第十條 全體業主、部分業主或單個業主可以委託乙方提供本合同約定以外的服務事項,服務內容、標準、費用等相關事宜由委託人與乙方另行商定。
第四章 物業服務的費用
第十一條 物業服務收費遵循合理、公開以及費用與服務水平相適應的原則。乙方應當按照本物業服務區域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方案》,按照市價格主管部門釋出的價格標準,參考市物業管理行業協會發布的物業服務價格監測資訊,合理確定收費標準,實現服務標準與收費標準的有效聯動,實現質價相符。本物業服務區域的物業服務收費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
(一)包乾制。
1.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專有部分面積支付。乙方包乾使用,並享有盈餘或者承擔虧損。具體收費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 元/月·平方米;
高層住宅: 元/月·平方米;
別 墅: 元/月·平方米;
辦公物業: 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 元/月·平方米;
物業: 元/月·平方米;
物業: 元/月·平方米。
2.物業服務費用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日常執行、維護的相關費用;
(3)物業服務區域清潔衛生、垃圾分類的相關費用;
(4)物業服務區域綠化養護的相關費用;
(5)物業服務區域秩序維護的相關費用;
(6)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7)辦公費用;
(8)管理費分攤;
(9)物業服務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10)法定稅費;
(11)物業服務企業的利潤;
(12)經業主同意的其它費用。
3.乙方按照上述標準收取物業服務費用,上述範圍使用物業服務費用,並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提供服務。
(二)酬金制。
1.乙方按專有部分面積向業主預收物業服務資金,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約定比例提取酬金,其餘全部用於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由業主享有結餘或者承擔不足。具體預收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 元/月·平方米;
高層住宅: 元/月·平方米;
別 墅: 元/月·平方米;
辦公物業: 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 元/月·平方米;
物業: 元/月·平方米;
物業: 元/月·平方米。
2.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由物業服務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構成。乙方酬金 (每月/每季/其他)按照 %或 元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3.預收的物業服務支出由交納物業服務資金的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日常執行、維護的相關費用;
(3)物業服務區域清潔衛生、垃圾分類的相關費用;
(4)物業服務區域綠化養護的相關費用;
(5)物業服務區域秩序維護的相關費用;
(6)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7)辦公費用;
(8)管理費分攤;
(9)物業服務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10)經業主同意的其它費用。
4.物業服務支出應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結餘部分,由交納物業服務資金的業主按專有部分面積所佔比例所有,可用於抵扣業主所需支付的物業服務資金或經業主同意的其它費用。年度結算不足部分,由全體業主承擔,按 方式處理。因不可預計的突發原因導致物業服務無法正常開展,需要實施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算以外專案的,乙方應根據本專案《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的有關約定執行或組織召開業主大會同意後實施。
第十二條 專有部分面積,按照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面積計算;尚未登記的,按照測繪機構的實測面積計算;尚未實測的,按照房屋買賣合同記載的面積計算。管理費分攤是指物業服務企業在管理多個物業專案情況下,為保證相關的物業服務正常運轉而由各物業服務小區承擔的管理費用。
第十三條 乙方應當每年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費年度預決算,每季度公佈物業服務費的收支情況。業主、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對公佈的物業服務費的年度預決算和收支情況提出異議的,乙方應當自收到異議之日起七日內書面答覆。業主委員會可以聘請專業機構對採取酬金制的物業服務費收支情況進行審計,乙方應當予以配合,且不得轉移、隱匿、篡改、譭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以及其他與財務收支有關的資料。
第十四條 本物業服務區域內的機動車車位由乙方實施物業管理。
車位屬於開發建設單位或自有產權業主所有的,由開發建設單位或自有產權業主按照住宅 元/月·個、商業 元/月·個的標向乙方支付車位物業服務費。車位屬於全體業主共有並由乙方經營管理的,乙方按照住宅 元/月·個、商業 元/月·個的標準, (每月/每季/其他)從本物業服務區域的共有收入中扣除車位物業服務費。車位的物業服務收費不得高於規定的上限標準。
第十五條 委託乙方管理維護玻璃幕牆等建築幕牆的,乙方另行收取相關費用,收費方式和標準如下:
第十六條 依法變更物業用途的,根據變更後的物業用途的收費標準支付物業服務費。住宅小區內教育和醫療衛生配套設施的物業服務收費不高於本小區住宅物業服務收費標準。教育配套設施,是指符合規劃要求配套建設的託兒所、幼兒園和中國小校。醫療衛生配套設施,是指符合規劃要求配套建設的醫院、衛生院(站)等醫療機構和社群衛生服務機構。
第十七條 乙方對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產生的水電用量執行分攤工作的,應當按水電收費週期及時向業主公開公共水電用量、單價、金額等情況,按照約定方式向業主合理分攤實際費用。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業主專有部分面積佔專有部分總面積的比例分攤。乙方不得將下列費用列入分攤:乙方辦公、生活的自用水電費用;本物業服務區域內地下停車場、綠化養護、園林水池噴泉、值班室、保安亭的水電費用;本物業服務區域內開展喜慶、宣傳、裝飾等公共活動的水電費用;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開展經營活動的水電費用。業主、業主大會對分攤情況提出異議時,乙方應當及時答覆或協助供水單位、供電單位及時答覆。
第十八條 乙方接受供水、供電、供氣、通訊、有線電視、垃圾處理等專營服務單位委託代收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週轉金、保證金等費用,但法律、法規等另有規定的除外。乙方不得與電信、網際網路、廣播電視等業務經營者簽署排他性、壟斷性協議,或者以其他方式實施排他性、壟斷性行為。乙方不得以欠繳物業服務費或者其他與乙方相關的原因為由,擅自中斷業主的正常用水、用電、用氣和通訊、有線電視網路等。
第十九條 業主應當自本物業服務合同生效之日起向乙方支付物業服務費。空置的房屋也應當支付物業服務費。本物業服務區域內的配套公共服務設施,包括教育、醫療衛生、文化、體育設施和行政管理設施、服務設施、福利設施等,由使用單位負責支付物業服務費。
物業服務費和車位物業服務費 (每月/每季/其他)交納,業主、物業使用人、配套公共服務設施使用單位應當在 (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前交納物業服務費,具體採用 (現金/銀行託收/微信/支付寶/其他)的交費方式。採用銀行託收方式的,業主、物業使用人、配套公共服務設施使用單位應當簽訂託收協議並根據託收金融機構要求提交相關資料。僅以未享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由拒絕繳納物業服務費及相關費用的,每逾期一日按欠費總額的萬分之 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第二十條 因物價變動、職工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物業服務成本增加等原因,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物業服務費標準可按照以下第 種方式調整:
1. 自 年 月起,每 年按照 %的比例調整,其中:
多層住宅: 元/月·平方米;
高層住宅: 元/月·平方米;
別 墅: 元/月·平方米;
辦公物業: 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 元/月·平方米;
車位物業服務費: 元/月·個;
物業: 元/月·平方米;
物業: 元/月·平方米。
(因不同分期有不同收費標準的,應詳細列明)。
2.其它調整方式:
第五章 物業的經營管理
第二十一條 物業服務區域內規劃用於機動車停放的車位、車庫尚未出售或者利用全體業主共有部位做車位的,受委託代為經營管理的乙方應當予以出租,並應當首先出租給本物業服務區域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在滿足本物業服務區域的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停車需要後,將車位出租給其他人的,其租賃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
第二十二條
車位屬於開發建設單位所有的,租金收益(含臨時停車收入)歸開發建設單位所有,業主、車位使用人應當按照住宅 元/月·個、商業 元/月·個的標準向開發建設單位支付車位租金,開發建設單位委託乙方代為經營管理的,業主、車位使用人應當向乙方支付車位租金。乙方按照住宅 元/月·個、商業 元/月·個的標準, (每月/每季/其他)從車位租金中提取管理成本和經營酬金,開發建設單位可另行與乙方簽訂車位的經營管理協議。
車位屬於全體業主共有的,租金收益(含臨時停車收入)歸全體業主共有,由乙方代表全體業主經營管理,業主、車位使用人應當按照住宅 元/月·個、商業 元/月·個的標準向乙方支付車位租金。乙方按照住宅 元/月·個、商業 元/月·個的標準, (每月/每季/其他)從車位租金中提取管理成本和經營酬金。
車位租金 (每月/每季/其他)交納。業主、車位使用人應當在 (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前交納車位租金,每逾期一日按欠費總額的萬分之 支付違約金。具體採用 (現金/銀行託收/微信/支付寶/其他)的交費方式。
自有產權車位不需交納車位租金。未按照住宅停車場議價規則的規定進行協商議價的,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制定、提高機動車車位租金。
第二十三條 乙方應當與車位使用人(臨時停車除外)簽訂書面的車位租賃服務協議,或通過其他合法方式明確雙方在車位使用及停車管理服務等方面的權利義務。需要提供車輛保管服務的,車位使用人須與乙方另行簽訂保管服務協議,或通過其他合法方式明確雙方利義務。乙方應當將本物業服務區域內臨時停車的收費標準等資訊在顯著位置公示。每次停車服務結束時,由乙方向車位使用人代收費用。
第二十四條 本物業服務區域內會所歸 (開發建設單位/全體業主/其他)所有。委託乙方經營管理的,乙方 (每月/每季/其他)按照會所經營收入的 %或 元提取經營管理費用。乙方應當按照公示的收費標準向使用人收取費用,並依法接受業主監督。
第二十五條 本物業服務區域內的道路,屬於業主共有,但是屬於城鎮公共道路的除外。本物業服務區域內的綠地,屬於業主共有,但是屬於城鎮公共綠地或者明示屬於個人的除外。本物業服務區域內的其他公共場所、公用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屬於業主共有。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業主共有部分委託乙方經營,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利用 長期停放車輛,利用 臨時停放車輛;
2.利用 長期開展經營,利用 臨時開展經營;
3.利用 刊登廣告;
4.利用 ;
5.利用 。
乙方可以根據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合理安排經營專案、經營方式,確定、公示收費標準,不得不合理低於周邊同期同類出租費用標準,並依法接受業主監督。經專有部分面積佔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人數佔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參與表決,並經參與表決專有部分面積四分之三以上的業主且參與表決人數四分之三以上的業主同意後,可以另行與乙方簽訂相關的經營管理協議。
第二十六條 委託乙方管理業主共有資金的,乙方應當開立一個專戶管理業主共有資金,與乙方其他資金分開管理,賬戶名稱是 (共有資金管理單位名稱),帳號是 。乙方應當將全部業主共有資金存入該賬戶,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等相關規定和共有資金財務管理制度,設定會計賬戶,進行會計核算,製作並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賬薄、財務會計報告等會計資料,不得偽造、變造、隱匿、故意銷燬共有資金的會計資料。
乙方應當向業主每季度公開業主共有資金的收支情況。業主、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對共有資金收支情況提出異議的,乙方應當自收到異議之日起七日內書面答覆。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可以聘請專業機構對共有資金的收支情況進行審計,乙方應當依法配合。
業業主大會決定由業主委員會管理業主共有資金的,乙方應當自業主大會決定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將屬於業主所有的共有資金轉入業主委員會開立的業主共有資金專用賬戶。不得以個人名義開立業主共有資金專戶。
第二十七條 乙方利用本物業服務區域內全體業主所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進行經營的所得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後,屬於業主共有。可以用於物業管理的下列支出:
1.補充維修資金;
2. 由乙方承擔之外的其他服務於業主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中修、大修和依法新建、更新、更換、改造費用以及專項財產保險。但物業服務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3.甲方的辦公經費,甲方委員的補貼,甲方專職工作人員的薪酬,召開業主大會會議所需費用;
4.乙方的管理成本和經營酬金,依法應當繳納的稅費;
5.對共有資金的審計費用;
6.業主共同決定用於物業管理的其他支出。
乙方 (每月/每季/其他)按照公共收入的 %或 元提取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管理成本和經營酬金。管理成本和經營酬金應當根據客觀實際合理確定,提取的費用可隨著經營狀況相應變動,並通過補充協議或其他合法方式加以明確。
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處分業主共有部分,不得擅自挪用、侵佔業主共有資金。乙方可以制定共有資金使用規則或者年度使用計劃,經業主大會決定後使用共有資金。
第六章 物業的使用與維護
第二十八條 乙方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在本物業服務區域內公開並及時更新有關資訊:
1.在樓宇的大堂或者入口處張貼物業服務人名稱、服務電話;
2. 在收費地點張貼企業營業執照、服務事項、負責人員、質量要求、收費專案、收費標準和方式;
3. 在電梯內張貼電梯維護保養單位的名稱、聯絡電話和應急處置措施等;
4. 在顯著位置張貼消防、安防、供水、排水、供電、供氣、通訊、有線電視等共用設施裝置安全警示標誌、人民防空工程標誌牌和應急處置聯絡電話等;
5在顯著位置張貼服務履行情況、維修資金使用情況、業主共有部分的經營與收益情況;
6. 按照法律、法規等規定以及管理規約的約定,在顯著位置張貼應當向業主公佈的其他資訊。
乙方應當聽取業主、物業使用人對物業服務的意見和建議,及時處理投訴,改進物業服務。
第二十九條 甲、乙雙方應當支援、配合黨組織在本物業服務區域內開展的相關活動,應當支援、配合各級各部門在本物業服務區域內開展的宣傳、培訓、調研、矛盾調處、行政檢查、行政執法等相關工作,應當支援、配合消防滅火、醫療搶救、疫情防控、垃圾分類、創文創衛、出租屋管理等應急處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甲、乙方應當支援建立本物業服務區域內的業主決策電子投票資料庫,並按照廣州市業主決策電子投票的規定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第三十條 本物業服務區域內發生治安案件、火災、水災、公共衛生事件或者供水、排水、供電、供氣等安全事故以及影響他人正常使用的情況時,屬於乙方責任的,乙方應當及時維修、養護、搶險或者採取相應防範、整改措施;屬於業主責任的,乙方應當督促、組織業主及時維修、養護或者採取相應防範、整改措施;屬於政府或專營服務單位責任的,乙方在採取應急措施的同時,應當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和專營服務單位報告,並協助做好處置工作。
第三十一條 因維修、養護物業或者公共利益,業主、物業使用人、相關單位確需臨時佔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徵得甲、乙雙方的同意,接受乙方現場檢查;乙方確需臨時佔用、挖掘道路、場地的,應當徵得甲方的同意。乙方應當向全體業主及時公告施工方案和施工期限。業主、物業使用人、相關單位、乙方應當儘可能減少影響,臨時佔用、挖掘的道路、場地以及臨遷的共用設施裝置,應當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第三十二條 業主、物業使用人應當負責物業專有部分的日常檢查、維護養護、修繕治理,對其所有或者使用的可能影響公共安全的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等承擔管理責任,並承擔相應的治理費用。禁止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避免危害他人安全或者破壞環境衛生。
乙方應當採取排查隱患、整治危險、設立警示標誌、設定圍蔽設施等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做好業主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安全管理。發現業主、物業使用人負責的專有部分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通知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及時處理。
第三十三條 甲、乙雙方根據本物業服務區域的《管理規約》開展工作時,可要求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給予配合。
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性檔案、相關強制性標準、管理規約等,實施影響公共安全、損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甲、乙雙方可採取勸阻、制止、 等措施制止。無效的,甲、乙雙方應當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並協助處理。乙方發現本物業服務區域內的租賃房屋未進行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的,應當提醒房屋租賃當事人依法辦理。
第三十四條 房屋保修期限屆滿後出現滲水影響相鄰房屋的,責任人應當及時維修,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甲方、乙方應當為業主處理滲水糾紛提供協助。責任人不履行維修義務的,由乙方維修,所需費用由責任人承擔。因共用設施裝置損壞造成滲水的,乙方應當及時維修,所需費用在維修資金或者共有資金中列支。
第七章 物業專項維修資金
第三十五條 本物業服務區域的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屬於業主所有,可以用於電梯、屋頂、外牆、無障礙設施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保修期滿後的維修和更新、改造;可用於涉及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安全的預防性維修和更新、改造;可用於投保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專項財產保險。
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方案應當由專有部分面積佔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人數佔比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參與表決,應當經參與表決專有部分面積過半數的業主且參與表決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發生危及房屋使用和人身財產安全等緊急情況,需要立即對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進行維修和更新、改造的,組織實施單位可以依法申請使用維修資金。
維修資金的籌集、使用情況應當定期公佈。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挪用、侵佔物業維修資金。
第三十六條 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分攤方式的,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下列規定分攤費用:
1.屬於物業服務區域內全體業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由全體業主按照各自擁有房屋建築面積的比例共同承擔;
2.屬於單幢房屋內業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由該幢房屋的全體業主按照各自擁有房屋建築面積的比例共同承擔;
3.屬於一個單元內業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由單元內的業主按照各自擁有房屋建築面積的比例共同承擔;
4.屬於車位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由與車位存在共用關係的業主按照各自擁有車位面積的比例共同承擔;
5.上述情況外的共有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由相關業主按照各自擁有房屋建築面積的比例共同分攤。
業主個人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分戶賬金額不夠支付所分攤維修工程費用的,差額部分由該業主承擔。
第三十七條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中修、大修和更新、改造費用,應當通過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業主共有資金列支,或者由相關業主按規定另行籌集、通過其它合法渠道落實,不計入物業服務支出或者物業服務成本。本物業專案《物業服務企業承擔維修費用的範圍和標準》詳見附件5。
第八章 合同期限和到期處理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不能如期接管本物業服務區域,則乙方自接管後開始履行本合同的責任、義務。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業主依法共同決定續聘的,甲方應當代表本物業服務區域全體業主與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續訂物業服務合同。
第四十條 甲方依法可以解除本合同的情形包括:期限未滿但業主依照法定程式共同決定解聘的;期限屆滿後,業主沒有依法作出續聘或者另聘物業服務人的決定,乙方繼續提供物業服務的不定期合同的;其他法定解除的情形。
業主、業主大會依照法定程式共同決定解聘乙方的,可以解除本合同。決定解聘的,應當提前六十日書面通知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解除本合同造成乙方損失的,除不可歸責於業主的事由外,業主應當賠償損失。
本合同期限屆滿後,業主沒有依法作出續聘或者另聘物業服務人的決定,乙方繼續提供物業服務的,本合同繼續有效,但是服務期限為不定期。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不定期物業服務合同,但是應當提前六十日書面通知對方。
第四十一條 乙方依法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包括:期限屆滿後,業主沒有依法作出續聘或者另聘物業服務人的決定,乙方繼續提供物業服務的不定期合同的;其他法定解除的情形。
乙方需提前終止本合同的,應當提前3個月書面告知本條第一款所列的相關單位和人員,雙方解除合同前乙方不得停止服務,並承擔如下違約責任: 。
本合同期限屆滿,乙方決定不再續簽的,應當在本合同期限屆滿3個月前書面告知甲方、業主、物業所在地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供水、供電、供氣、通訊、有線電視等專營服務單位。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四十二條 乙方應當按照相關規定,在約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內退出本物業服務區域,將物業服務用房、相關設施、物業服務所必需的相關資料等交還給甲方或者其指定的人,配合新物業服務人做好交接工作,並如實告知物業的使用和管理狀況。未在約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內退出本物業服務區域的,應當按照 元/日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乙方不得拒絕退出、移交,並以存在事實上的物業服務關係為由,請求業主、物業使用人支付物業服務合同權利義務終止後的物業服務費;造成業主、物業使用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第九章 違約責任
第四十三條 甲方應當遵紀守法,熱心公益事業,遵守管理規約,履行業主義務,按時按標準繳交物業服務等有關費用,按時按標準繳交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以及需業主共同分攤的費用,沒有損害業主公共利益的行為。
甲方應當及時瞭解、收集本物業區域內業主、物業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監督和協助乙方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督促業主、物業使用人遵守管理規約,交納物業服務費及其他相關費用,調解因物業使用、維護和管理產生的糾紛;履行法律、法規規定和業主大會賦予的其他職責。
第四十四條 乙方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或者本合同、臨時管理規約的約定,管理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給業主、物業使用人造成損失,或者損害業主、物業使用人合法權益的,由乙方按規定整改,負責據實賠償。
乙方損害、擅自利用本物業服務區域內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營利,或者存在將公共收益全部據為己有等其他侵害業主共同權益行為的,應當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恢復原狀、賠償損失、返還收益等民事責任。
乙方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和合同約定,擅自擴大收費範圍、提高物業服務、停車服務等收費標準或者重複收費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就超額部分有權拒絕交納。乙方已經收取的違規費用,業主、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乙方返還。
第四十五條 以下情況乙方不承擔責任:
1.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或者發生可能對業主利益、公共安全造成重大損失的緊急情形時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損失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3.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止供應水、電、氣等或者停止使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等造成損失的;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使用、執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4.屬於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或共有資金列支範圍,因未通過業主大會同意從而未維修、更新、改造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造成相關後果的;其他經本物業服務區域內全體業主共同決策從而造成的失誤;
5. 。
第四十六條 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或者本合同、臨時管理規約的約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無法達到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給乙方或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追究並配合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追究違法違規違約的業主、物業使用人的責任,並要求其據實賠償。業主、物業使用人不配合、藉故阻撓相關工作,造成全體業主共同損失或者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四十七條 對無故不繳交有關費用的業主、物業使用人,乙方可採取合法的催繳措施,也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爭議。
業主出租、出借物業時,應當將物業服務費標準等事項告知物業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車位服務費等費用的,從其約定,物業使用人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的,業主應當承擔連帶責任。業主應當將物業出租、出借物業的情況及時告知乙方。物業發生產權或者使用權轉移時,業主、物業使用人應當及時與乙方結清物業服務費,業主、物業使用人不結清物業服務費的,乙方有權依法追繳。
依法調整物業服務、停車服務等費用標準後,乙方應及時通知業主、物業使用人按調整後的收費標準交納相關費用。業主、物業使用人不按照調整後的收費標準交納的,乙方有權依法追繳。
第十章 其他事項
第四十八條 甲方簽訂本合同時,應當出具業主大會的決定和由物業所在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出具的業主委員會備案回執。乙方應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備為業主提供物業管理專業服務的能力。乙方應當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十五日內在市物業管理資訊平臺填報合同資訊。本合同的附件、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乙方公開作出的有利於業主的服務承諾、制定的服務細則應當認定為物業服務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四十九條 甲乙雙方的聯絡方式以本合同明確的聯絡人、聯絡電話、地址等資訊為準,雙方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一方聯絡方式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後五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按本合同明確的聯絡方式發出通知、函件的視為已經送達,相關責任由對方承擔。本合同明確的聯絡方式也是解決糾紛時送達各類訴訟材料的地址,因拒收、查無此人、地址不詳、無法傳送等原因未能收取的,視為已經送達。
居住在本物業服務區域內的業主,以本物業服務區域內的房屋為收件地址。不住在本物業服務區域內的業主,以業主與乙方約定的最後一份通訊地址為準。業主為兩個或兩個以上自然人的,乙方向其中任何一自然人送達函件即視為對其他自然人送達函件。
第五十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申請物業所在地人民調解委員會、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調解,或者委託廣州市物業管理行業協會、各區物業管理行業協會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雙方可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1.任何一方有權向中國廣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任何一方有權向物業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第五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1.物業專案規劃平面圖(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總平面圖)
2.物業專案構成
3.物業專案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裝置
4. 物業管理服務方案
5.物業服務企業承擔維修費用的範圍和標準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業委會主任: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當事人
甲方(建設單位):
組織名稱: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絡電話:
乙方(物業管理企業):
企業名稱: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物業管理條例》、《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物業區域《業主臨時公約》的約定,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________________(物業名稱)實施前期物業管理服務的.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業管理區域概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物業型別: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佔地面積: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
四至:東至:__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具體物業構成明細及所配置的共用裝置設施明細詳見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物業服務事項
第三條乙方提供的公共性物業服務的主要內容為:
1、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有部位具體包括:房屋的承重結構(包括:基礎、承重牆體、樑柱、樓蓋等),非承重結構的分戶牆外牆面,屋蓋、屋面、大堂、公共門廳、走廊、過道、樓梯間、電梯井、樓內化糞池、垃圾通道、汙水管、雨水管、樓道燈、避雷裝置、________________。
2、物業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執行和管理。具體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汙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高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裝置、電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市政共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水池、井、停車場、路燈_______。
4、公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5、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_____________。
6、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排水管道、汙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8、公共秩序、安全、消防等事項的協助管理和服務,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_________________。
前款約定的事項不含業主、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責任。雙方另行簽訂人身、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專項合同的,按合同約定執行。
9、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10、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
11、裝修管理。
12、接受業主委託,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進行維修養護(服務價格由雙方另行商定)。
13、物業服務費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費用的收取。
14、法律政策規定應由乙方管理服務的其它服務事項。
第四條在物業管理區域內,本合同特別約定的物業管理事項為: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物業服務質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應達到約定的標準(具體服務標準見附件三)。
第四章物業服務費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收費選擇以下第種方式:
1、包乾制(物業服務費用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成本、法定稅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根據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收費指導價格,雙方約定物業服務費用標準如下(按建築面積計算):
(1)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寫字樓: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業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業主向乙方交納物業服務費後,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提供服務,盈餘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2、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約定比例或者約定數額提取酬金支付給物業管理企業,其餘全部用於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結餘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的物業服務計費方式。物業服務資金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支出和物業管理企業的酬金)
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資金預收標準如下(按建築面積計算):
(1)住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寫字樓: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業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乙方選擇以下第的種方式對物業服務資金提取酬金:
(1)乙方每月/每年按________元的標準從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年按預收物業服務資金數額________%的比例提取。
預收的物業服務支出為所交納的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並由乙方按已公示的預算方案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執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預收的物業服務支出應當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結餘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不足部分,由業主承擔。
第七條共用的專項裝置執行的能源消耗,應獨立計量核算,合理向業主分攤計收。
第八條業主應於之日起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
納入物業管理範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其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由甲方全額交納。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的,從其約定,物業使用人不按照約定交納的,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繳費約定,業主應當自約定之日起告知乙方。
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按________________(年/季/月)交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在(每年/每季/每月)前________________日內履行交納義務。
第九條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報告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並每年次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方或乙方可以委託雙方共同認可的專業審計機構對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收支情況進行審計,審計費用由________________承擔。
第十條停車收費分別採取以下方式:
1、停車場屬於全體業主的,使用人應按照露天停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元/個月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該項停車費中________元/個月的停車管理服務費歸乙方所有,其餘停車費為全體業主所有,可根據業主公約或業主大會的決定用於業主委員會的辦公經費支出或納入維修資金管理;
2、停車場屬於甲方所有的,業主享有優先使用權,車位使用人應按照露天停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________元/個月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元/個月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3、業主自行購置車位的,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元/個月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
第十一條乙方應與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協議》,明確雙方在停車位使用及管理服務方面的權利義務關係。
第十二條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會所屬全體業主/甲方所有,委託乙方經營管理,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使用會所,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使用費: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乙方經營管理會所,可按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乙方經營配套商業設施,可按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乙方經營管理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按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
第十四條乙方利用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停車場,會所及其他共用部位、共有裝置設施進行經營(如:設定商業廣告招牌),應當徵得相關業主的同意,所得收益扣除乙方管理服務成本和佣金後,剩餘部分用於補充專項維修資金。
第十五條乙方接受業主委託,提供專項服務的,專項服務的內容和費用按其約定執行。
第十六條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十七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享有的權利:
1、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計劃的實施;
2、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3、制訂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裝置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方面的規章制度;
4、實行酬金制物業服務收費方式的,有權與乙方共同委託專業審計機構對年度財務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5、依據法律、法規規定享有的其他權利。
甲方應履行的義務:
1、在銷售物業之前,制定《業主臨時公約》,並向物業買受人明示、說明,要求物業買受人書面承諾遵守《業主臨時公約》。
2、甲方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物業買賣合同應當包含本合同約定的內容,要求物業買受人認可接受本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3、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和乙方共同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進行查驗,甲方應保證本物業管理區域具備以下條件:
(1)所有建設專案按批准的規劃設計和有關專業要求全部建成,並滿足使用要求;
(2)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平整,標識系統完備,雨汙水通暢,路燈通亮,園林綠化,圍牆大門建設完畢,具備封閉式管理的要求;
(3)機動車停車場、自行車庫、垃圾桶、垃圾間、公告欄等可投入使用;
(4)供水、供電、供熱、供冷、供氣、電梯、通訊、有線電視、消防、郵政等設施能保證供應或正常使用;
4、在查驗過程中,甲方應對甲乙雙方查驗過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存在以下問題予以確認: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確定以上問題解決辦法、解決時間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巴什庫勒克小區委託乙方實施物業服務,訂立本合同:
一、物業基本情況、物業類形:居民住宅。坐落位置:伊寧市解放西路。佔地面積:17940平方米,建築面積:3900平方米。
二、委託管理事項:
1、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
2、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暖氣幹線,樓內消防設施裝置。
3、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井、自行車棚、停車場地。
4、公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和管理。
5、公用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漕運。
6、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7、維護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
8、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戶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9、組織開展社群文化娛樂活動。
三、負責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綜合服務費。
2、代收電費、車輛、澡堂的承包租金。
3、裝修垃圾清運費。
4、其它有償服務的費用。
四、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為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責任。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和報司法公安部門處罰等措施。
五、委託管理期限為一年,自20xx年8月1日起至20xx年7月31日止。
六、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權利義務:
1、負責制定業主公約,要求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
2、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3、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4、檢查監督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年度計劃,預算及決算;
5、在本協議簽訂生效之日起,向乙方提供車場2個,澡堂1個,其租金收入歸於全體業主,經業主大會審議後再確定使用方向。
6、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向乙方提供物業服務辦公室1間,清潔工更衣室1間,放工具雜物1間,無償使用但產權屬甲方。
7、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在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用時,負責催交或以其他方式解決。
8、負責收集整理物業管理所需圖紙、檔案、資料,並於合同生效起,向乙方移交。
9、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的問題。
10、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及宣傳教育和文化活動。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制度。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律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4、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裝置,綠化等的年月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
乙方組織實施。
5、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
6、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7、每年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8、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專案,須與甲方協商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9、在合同期內慚方為改善服務條件進行的投入施設、裝置,如合同期滿後,更換物業服務公司時,甲方應予以行當作價給予補償。
10、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經營性場所,管理用房及全部檔案資料。
七、物業管理服務質量及服務費用:
1、乙方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活寶是,按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普通住宅物業三檔服務內容及標準》實施服務專案(另附三檔服務內容及標準)。
2、物業綜合服務費和電費每兩個月收取一次,具體要求如下:
1)本物業管理的綜合服務費,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0.33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 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2)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綜合管理費,視情節輕重,乙方有權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請民事情訴訟,並追繳每日5‰的滯納金。
3)車位使用費,由業委會按照州發改委有關規定收費標準,由承租人執行。
4)其它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有償服務專案,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自行支付其費用。
八、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合同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2、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未能達到制定的服務標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3、甲、乙雙方無法律依據提前終止合同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2萬元違約金,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給予經濟賠償。
九、附則: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物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一份。
2、本合同的附件均為有效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4、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
5、本合同期滿,合同延期終止與否或續訂合同,應在合同期滿30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雙方均未提出書面意見的,視本合同自行延續有效。
6、本合同自20xx年8月1日開始實施,經業主代表大會視物業服務情況表決通過後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方(開發建設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住所: 郵政編碼:
營業執照號碼:
受託方(物業管理服務企業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住所: 郵政編碼:
營業執照號碼: 企業資質證號: 資質等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甲方將 (物業專案名稱)委託乙方進行前期物業管理服務,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委託物業的基本情況
物業型別: 座落位置: 市 區(縣) 道(路、街) 號
四至:東 南 西 北
佔地面積: 萬平方米 建築面積: 萬平方米
委託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見附表一、二、三、四。
第二條 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㈠房屋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主體結構(包括基礎、牆體、柱、粱、樓板、屋頂)、樓梯間、電梯間、共用門廳、走廊通道、戶外牆面、 。
㈡房屋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執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下水管道、落水管、電梯、共用照明、樓內消防設施裝置、 。
㈢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糞池、自行車棚、停車場、 。
㈣共用綠地、水面、花木、建築小品、 的養護管理。
㈤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及場地、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
㈥車輛行駛與停放秩序的管理服務。
㈦維護公共秩序,包括門崗執勤、巡視、 。
㈧物業管理有關的檔案、資料和業主情況的管理。
㈨乙方應當公示物約服務的內容、標準及收費標準,當業主提出上述委託服務要求時,乙方應當提供.服務,業主應按規定付費。
㈩其它委託事項
第三條 前用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開始,至本物業首次業主會確定物業管理服務企業,並簽訂《物業管理服務合同》之日終止。
第四條 甲方權利義務
㈠維護全體業主的合法權益,擬定並遵守業主公約;
㈡在銷售商品房時,應當賂購房人明示本合同的內容,並由購房人對本合同的內容和業主公約予以書面確認;
㈢審定乙方提交的物業管理服務方案及管理制度;
㈣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和財務預算及財務報告;
㈤監督並配合乙方管理服務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
㈥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商品房質量保證書的約定,承擔物業保修責任。保修期內出現問題,按以下項處理:
1、負責返修、完善;
2、委託乙方返修、完善,支付全部費用;
㈦當本物業專案的商品房出售建築面積達百分之五十以上時,應當及時告知乙方; ㈧負責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遺留問題:
㈨其他
第五條 乙方權利義務
㈠依照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制定物業管理服務制度,對物業及其環境、秩序進行管理; ㈡依照本合同約定向業主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
㈢建立物業專案的管理檔案;
㈣規業主違反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勸阻、制止,並向甲方和有關部門報告;
㈤對造成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損失的,代表業主要求責任人停止侵害、恢復原狀。賠償損失;
㈥廠得將物業專案整體轉讓給其他物業管理服務企業管理,但可以將專項服務委託專業公司承擔;
㈦顧責編制物業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並組織實施;
㈧提前將裝飾修房屋的規定書面告知業主,當業主裝飾修房屋時,與其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並負責監督,對不符合安全要求和影響公共利益的,進行勸阻制止,責令改正; ㈨負責編制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財務報告;
㈩每 個月向全體業主公佈一次物業管理服務費收支帳目;
(十一)本物業交付使用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負責召集首次業主會會議:
1、出售建築面積達百分之五十以上;人業主入住率達百分之五十以上;
3、首位業主實際入住達二年以上。
(十二)對本物業的共用部位、設施及場地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專案,經甲方和相關業主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十三)本合同終止乙方不再管理本物業時,必須向甲方或業主委員會辦理下列移交事項:
1、物業管理服務費、場地佔用費、利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所得收益等餘額和財務賬冊;
2、物業及業主的有關情況資料;
3、物業管理服務用房、場地和屬於業主共同所有的其他財物。
(十四)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治安秩序、制止違法行為。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發生治安案件或者各類災害事故時,應當及時向公安和有關部門報告,並協助做好調查和救助工作。
(十五)接受全體業主的監督;
(十六)接受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指導;
(十七)其他:
第六條 物業管理服務標準
㈠房屋外觀:
㈡裝置執行:
㈢房屋共用部位及共用裝置的維修、養護:
㈣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設施、場地的維修、養護:
㈤環境衛生:
㈥綠化養護:
㈦車輛行駛與停放秩序管理:
㈧公共秩序管理:
㈨急修: 小修:
㈩業主對乙方的滿意率達到:
(十一)其他:
第七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㈠物業管理服務費
1、竣工驗收合格交付業主使用前所發生的物業管理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2、竣工驗收合格交付業主後的物業管理服務費,住宅房屋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元由業主交納;非住宅房屋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元由業主交納;配備電梯、消防、二次供水等機電設施的執行、維護、管理費用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元由業主交納;
3、甲方與業主約定由甲方承擔物業管理服務費的,由甲方交納。
4、未出售的空置房屋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由甲方交納。
5、業主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6.交納費用時間:
⑴甲方於每 個月的 日前交納;
⑵業主每月 日前交納。
7、甲方或業主逾期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的,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應交物業管理服務費的萬分之 交納滯納金;
㈡車位使用費
車位使用費由車位使用人按下列標準交納:
1、機動車輛:
2、非機動車輛:
㈢代辦服務費
乙方可以接受供水、供電、供熱、供氣、通訊、有線電視、 等有關部門或甲方委託,
提供代辦服務,代辦服務費由委託方收取:
1、甲方與相關部門辦理移交手續前,代辦服務費由甲方交納;
2、甲方與相關部門辦理移交手續後,代辦服務費由委託方交納。
第八條 物業管理服務用房
在物業竣工驗收合格後三十日內,甲方向乙方無償提供並移交不少於本專案總建築面積的千分之三至千分之四( 平方米建築面積)的物業管理服務用房,乙方負責維修、養護、不得買賣和抵押;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佔用或者改作他用。
第九條 物業及物業管理交接
㈠甲方在竣工驗收合格後交付業主使用前 日內,應與乙方辦理接管驗收手續,委託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裝置等物業,如存在問題,按以下 項處理:
1、負責返修、完善;
2、委託乙方返修、完善,支付全部費用;
㈡在物業竣工驗收合格後六十日內,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檔案和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裝置的竣工圖,附屬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資料;
2.物業竣工驗收資料;
3、共用的設施、裝置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技術資料;
4、物業質量保證檔案和使用說明檔案;
5、物業管理需要的其他資料。
㈢其他:
第十條 違約責任
㈠甲方違反合同第四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㈡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六條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 日內整改,逾期來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㈢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代表業主要求乙方清退;造成業主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業主經濟賠償。
㈣甲乙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㈤其他:
第十一條 質量糾紛的約定
因房屋建築質量、裝置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有資質的鑑定部門的鑑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的約定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十三條 爭議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合同附件
㈠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㈡本合同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末規定的事宜,均遵照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十五條 合同備案
㈠本合同正本連同補充協議及附件共 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㈡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十五日內,乙方持本合同到專案所屬的區縣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備案。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七條 合同續約及生效
㈠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本物業的全體業主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㈡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_
㈢本合同經業主簽訂前期物業管理確認書後對其具有約束力。
委託方(開發建設單位): 受託方(物業管理服務企業):
住所: 住所:
業主委員會主任: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表一
物業構成細目
一、房屋建築鋼目
樓號 建築面積(平方米) 結構 總層數 備註
總計:樓 幢 門 個
附表二
二、裝置綱目
專案內容 型號 單位 數量 備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㈠甲方違反合同第四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㈡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六條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 日內整改,逾期來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㈢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代表業主要求乙方清退;造成業主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業主經濟賠償。
㈣甲乙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㈤其他:
第十一條 質量糾紛的約定
因房屋建築質量、裝置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有資質的鑑定部門的鑑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的約定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十三條 爭議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合同附件
㈠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㈡本合同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末規定的事宜,均遵照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十五條 合同備案
㈠本合同正本連同補充協議及附件共 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㈡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十五日內,乙方持本合同到專案所屬的區縣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備案。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七條 合同續約及生效
㈠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本物業的全體業主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㈡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_
㈢本合同經業主簽訂前期物業管理確認書後對其具有約束力。
委託方(開發建設單位): 受託方(物業管理服務企業):
住所: 住所:
業主委員會主任: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