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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用房物業服務合同

欄目: 服務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5.41K

近年來,商業物業服務越來越周到。那麼簽訂商業用房物業服務合同需要注意什麼呢?以下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商業用房物業服務合同,歡迎參考閱讀。

商業用房物業服務合同
商業用房物業服務合同範文篇一

甲方:

負責人:

地 址:

聯絡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資質等級: ,證書編號:

地 址:

聯絡電話:

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 (物業名稱)的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所涉及的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_

物業型別:__________ (住宅區或組團、寫字樓、商住樓、工業區、其他/低層、高層、超高層或混合)

座落位置:________

總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乙方為本物業管理區域的業主、物業使用人提供下列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維護(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裝置機房、);

(二)物業共用設施裝置(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裝置、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裝置、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執行服務。

(三)公共綠化養護服務;

(四)物業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五)公共秩序的維護服務;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

(六)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七)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八)業主委託的其他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第三條 乙方根據下述約定,按建築面積向業主收取物業服務費。

(一)住 宅:

高層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多層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別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二)辦公樓:______ 元/月·平方米

(三)商業用房: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上述物業服務收費分項標準(元/月·平方米)如下:

一、住宅物業

1、綜合管理服務費: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日常執行、保養、維修費用:

3、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費用:

4、公共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公共區域秩序維護服務費用:

二、非住宅物業

1、綜合管理服務費: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日常執行、保養、維修費用:

3、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費用:

4、公共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公共區域秩序維護服務費用:

6、其他費用

本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不含物業大修和專項維修的費用,物業大修和專項維修的費用在維修資金中列支,並按規定分攤。

第四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條 物業費的收取及支付方式

1、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按 (年/季/月)交納,甲方應在_______(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履行交納義務。

2、採取銀行轉賬方式支付,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正式的完稅發票。

3、乙方賬號:

開戶行:

開戶名:

第六條 停車場收費分別採取以下方式:

(一)停車場屬於全體共有全體業主共用的並且甲方使用的,甲方應按露天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車庫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露天非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車庫非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二)停車場屬於建設單位所有、委託乙方管理的,業主和甲方有優先使用權,甲方使用的應按露天車位 元/個·月、車庫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三)停車場車位所有權或使用權由業主購置的並且甲方使用的,應按露天車位 元/個·月、車庫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

上述費用按 (月/季度/年)向乙方繳納,乙方向甲方提供正規完稅發票。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對車輛停放有保管要求的,與乙方另行約定。

第七條、供電、供水、供暖相關約定

1、供電收費標準:根據西安市有關規定,電費為 元/度,由乙方統一向供電局購電,遇有電價調整按調整後電價執行。甲方用電將採取預購電的方式到乙方財務購電,方可供電使用。

因乙方不能及時購電造成甲方無電可用,同時甲方因沒電造成停業事故,乙方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停電三日以上乙方將參照合同執行。

乙方負責用電線路及設施的日常管理,承擔違規用電所引發的一切損失和責任。不得擅自改變線路、用電負荷、電錶及開關等配置。

2、 供水收費標準:根據甲方經營專案和西安市相關規定標準,由乙方按 元/立方米的收費標準向甲方收取水費。遇有水價調整和甲方經營專案變化,收費標準相應調整。因本物業實行先購水卡後供水的方式,甲方應預購水後方可使用。 因乙方不能及時供水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3、供暖方式及收費標準:供暖方式為非地採暖方式的,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供暖季每平方米 元,向甲方收取供暖費;供暖方式為地採暖方式的,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供暖季每平方米 元,向甲方收取供暖費。

收費時間:每年 月 日至 月 日前交清全部供暖費。供暖期為當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

第八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一)監督乙方的服務質量,並且提出服務改進意見等。

(二)按照合同約定向乙方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第九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設立專門機構負責本物業的日常管理工作,並委派具有崗位資格的人員履行本合同;

(二)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開展各項物業管理服務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物業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權益,不得利用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便利獲取不當利益;

(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通過合法有效的方式解決拖欠物業服務費的問題;

(四)及時向業主公告本管理區域內的重大物業服務事項,每 個月公佈一次按實結算專案的費用收支帳目;

(五)負責每月進行用水、用電部位巡檢、發現問題及時糾正。負責預售電、水卡;負責用電的技術指導;在保證服務區域正常用電的前提下,負責向甲方供電;負責與供電局協調有關用電事宜;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致使不能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甲方有權依法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按其減少的服務支出予以賠償。

2、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拒絕支付;已經支付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 倍返還。

3、甲、乙任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 元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4、甲方應按照合同約定日期繳納物業費,逾期繳納的,每延遲一日,按照欠繳額的千分之 繳納滯納金。

5、本合同其他相關違約責任的約定: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二條 補充協議及本合同的附件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十三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以通過協商方式解決;協商不成的,採取以下第 2 種方式解決。

(一)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 月,甲、乙雙方應就是否另行簽訂物業服務合同進行協商。

第十五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 份,一份向房地產主管部門辦理備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業用房物業服務合同範文篇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聯絡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資質等級: ,證書編號:

地 址:

聯絡電話:

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 (物業名稱)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所涉及的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_

物業型別: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區/縣________鄉/鎮 路_______弄_______號

四至範圍(規劃平面圖):

總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平方米。

物業構成見附件一,物業規劃平面圖見附件二。

第二條 乙方為本物業管理區域的業主、物業使用人提供下列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維護

(二)物業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執行和維護

(三)公共綠化養護服務

(四)物業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

(五)公共秩序的維護服務

(六)物業使用禁止性行為的管理

(七)物業公共事務的管理服務

(八)業主委託的其他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第三條 物業專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裝置損壞時,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向乙方報修,也可以自行維修。經報修由乙方維修的,維修費用由業主、物業使用人承擔。

第四條 甲方按規定向乙方提供位於 路 號 室(建築面積 平方米)的房屋作為物業管理辦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間供乙方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五條 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內容和標準應符合下列約定: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維護、物業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執行和維護,詳見附件三

(二)公共綠化養護服務,詳見附件四

(三)物業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詳見附件五

(四)公共秩序的維護服務,詳見附件六

(五)物業使用禁止性行為的管理,詳見附件七

(六)物業其他公共事務的管理服務,詳見附件八

第六條 甲方將物業交付業主前,應會同乙方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進行查驗,並按規定向乙方移交物業管理所必需的相關資料。

甲、乙雙方辦理物業查驗、移交手續,對查驗、移交中發現的問題及相應解決辦法應採用書面方式予以確認。具體內容詳見附件九。

第七條 乙方根據下述約定,按建築面積向業主收取物業服務費。

(一)住 宅:

高層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多層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別墅_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二)辦公樓:______ 元/月平方米

(三)商業用房: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上述物業服務收費分項標準(元/月平方米)如下:

一、住宅物業

1、綜合管理服務費: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日常執行、保養、維修費用:

3、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費用:

4、公共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公共區域秩序維護服務費用

二、非住宅物業

1、綜合管理服務費: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日常執行、保養、維修費用:

3、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費用:

4、公共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公共區域秩序維護服務費用:

第八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的當月至物業出售並交付物業買受人之日的當月發生的物業服務費用,由甲方承擔自物業交付物業買受人之日的次月起至本合同終止之日發生的物業服務費用,由甲方和物業買受人按照物業出售合同的約定承擔。物業出售合同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由甲方承擔。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業以及甲方未交付給業主的物業,由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標準向乙方交納物業服務費。

第九條 前期物業管理期間,乙方按下述第 種收費形式確定物業服務費用。

(一)包乾制。由業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盈餘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條約定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下述第____種方式提取酬金,其餘全部用於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結餘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

1、每 (月/年)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按____%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 (月/年)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提取________元的酬金。

第十條 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按 (年/季/月)交納,業主應在

(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履行交納義務。

逾期交納的,違約金的支付約定如下:

第十一條 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並每年 次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乙雙方同意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第十二條 停車場收費分別採取以下方式:

(一)停車場屬於全體共有全體業主共用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車庫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露天非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車庫非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車庫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露天非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車庫非機動車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二)停車場屬於甲方所有、委託乙方管理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優先使用權,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 元/個月、車庫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 元/個月、車庫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三)停車場車位所有權或使用權由業主購置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 元/個月、車庫車位 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

第十三條 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對車輛停放有保管要求的,與乙方另行約定。 第十四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體業主所有的會所及相關設施委託乙方經營管理,經營管理收費約定如下:

(一)健身房:

(二)棋牌室:

(三)網球場:

(四)游泳池:

(五)其他:

上述經營管理收入按下列約定分配: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屬甲方所有的會所及相關設施,其經營管理收費由甲方與乙方或者業主、物業使用人另行約定。

第十五條 物業服務費屬本合同第九條第二項或者第____項約定的,物業服務費中按實結算的部分年終結餘或不足的處理方式:

(一)年度結算結餘部分,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處理:

1、轉入下年繼續使用

2、直接納入專項維修資金

(二)年度結算虧不足部分,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處理:

1、由業主追加補足

第十六條 業主應當按照下列規定籌集、使用和管理維修資金:

(一)業主應當按照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二)專項維修資金的帳務由物業管理企業代管

(三)業主在轉讓其物業時,其帳戶上的專項維修資金繼續用作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裝置設施的維修、更新和改造

(四)按照政府規章及相關規定使用和管理專項維修資金。

第十七條 甲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在物業銷售前,應在其制定的《業主臨時公約》 中向業主明示物業管理服務收費的標準及物業裝飾裝修管理要求等事項甲方未盡此義務而給乙方或業主、物業使用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二)督促業主、物業使用人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臨時公約》的行為予以勸阻、制止

(三)授權乙方對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臨時公約》的行為,依照《業主臨時公約》的約定進行勸阻、制止

(四)完善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配套設施和配套工程,包括物業的標識系統、公共垃圾桶、垃圾中轉站、垃圾房等

(五)審查和批准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和計劃的實施

第十八條 乙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設立專門機構負責本物業的日常管理工作,並委派具有崗位資格的人員履行本合同

(二)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開展各項物業服務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物業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權益,不得利用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便利獲取不當利益

(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通過合法有效的方式解決拖欠物業服務費的問題

(四)及時向業主公告本管理區域內的重大物業服務事項,每 個月公佈一次專項維修資金和按實結算專案的費用收支帳目

(五)結合本物業的實際情況,編制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和決算報告

第十九條 在物業管理服務過程中發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擔責任。

(一)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三)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 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裝置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四)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裝置執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第二十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的約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無法達到本合同

第二條、第五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由甲方賠償由此給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一條 除前條規定情況外,乙方的管理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五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應以違約事項涉及並收取的服務費為基數向相應業主支付

的違約金。

第二十二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對超出標準的部分,業主有權拒絕支付已經支付的,業主有權要求乙方 倍返還。

第二十三條 甲方拒絕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託乙方修復,修復費用及造成的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二十四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乙方有權依法解除本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予經濟賠償。

第二十五條 經全體業主所持投票權(按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的投票權計算規定確定)2/3以上通過解除本合同的,甲方應當解除合同。 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應當在甲方通知的合理時間內與甲方或其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完成交接手續。 第二十六條 雙方協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並在 日內辦理交接手續。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其他相關違約責任的約定: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中下列詞語的定義是:

(一)業主,是指物業的所有權人。

(二)物業使用人,是指物業的承租人和實際使用物業的其他人。

(三)物業買受人,是指物業出售合同中確定的物業購買人。

(四)物業交付使用,是指物業買受人收到甲方書面入住通知並已辦理相應手續。物業買受人依約收到入住通知後在限定期限內不辦理相應手續的,視為已交付使用。

(五)共用部位,是指一幢住宅內部,由整幢住宅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門廳、樓梯間、水泵間、電錶間、電梯間、電話分線間、電梯機房、走廊通道、傳達室、內天井、房屋承重結構、室外牆面、屋面、 、 、 等部位。

(六)共用設施裝置,是指:1、一幢住宅內部,由整幢住宅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管道、排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燈具、垃圾通道、電視天線、水箱、水泵、電梯、郵政信箱、避雷裝置、消防器具 、 、 等裝置2、物業管理區域內,由業主和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道路、綠地、停車場庫、照明路燈、排水管道、窨井、化糞池、垃圾箱(房) 、 、 等設施。

(七)公共區域,是指一幢住宅內部,由整幢住宅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區域以及整幢住宅外、物業管理區域內,由全體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區域。

(八)專有部分,是指在構造上及利用上具有獨立性,由業主獨立使用、處分的物業部位。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

第三十條 補充協議及本合同的附件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 份,一份向房地產主管部門辦理備案。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以通過協商方式解決協商不成的,採取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一)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為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期限未滿,若業主大會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的,本合同終止。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 月,業主大會尚未成立的,甲、乙雙方應就延長

本合同期限達成協議雙方未能達成協議的,乙方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後 月內繼續履行本合同,甲方應在此期間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的,移交給甲方或 代管。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 後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業用房物業服務合同範文篇三

委託方(甲方) :

受委託方(乙方):

合同編號: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1.1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名稱: 商鋪編號:

1.2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名稱:

物業管理資質等級證書編號:

1.3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同意乙方為 號樓 層 號鋪位提供物業管理服務,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管理區域基本情況

2.1物業名稱:筠連匯鑫廣場

2.2物業型別:商業(住宅配套);

2.3座落位置: 號樓 層 號鋪位

2.4甲方商鋪建築面積: 平方米

其中:甲方商鋪內建築面積 平方米;甲方商鋪公攤建築面積: 平方米

第二章 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內容

第一條 委託管理事項

1.1 該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裝置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1.2 該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裝置(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裝置、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裝置、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執行服務。

1.3 本物業規劃內附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1.4 本物業規劃內的附屬配套服務設施(網球場、游泳池、商業網點)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1.5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1.6 維持物業區域內停車場車輛行駛、停放秩序。

1.7 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1.8 消防裝置設施維護管理 。

1.9 自動扶梯、電梯、供水、供電等裝置設施的執行和日常維護管理。

1.10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1.11法規和政策規定及授權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三章 物業服務質量

第一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質量參照原宜賓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釋出的《宜賓市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標準》

第四章 物業服務費用

第一條 物業服務及中央空調使用等費用的收取

1.1甲方支付本合同任何費用以人民幣支付,物業服務費由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按季度繳納,物業服務費為含稅費用。

甲方應在每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納物業服務費(按房屋建築面積計算,建築面積包括商鋪內建築面積加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 甲方應交費面積為 平方米;水、電、燃氣等費用由使用人直接向收費單位繳納。物業服務費及垃圾清運費用金額如下:

1.3物業服務費用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 1 )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和按規定提取的其他費用等;

( 2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執行、維護費用;

( 3 )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 4 )物業管理區域綠化維護費用;

( 5 )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 6 )辦公費用;

( 7 )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 8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 9 )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 10 )法定稅費;

( 11 )經甲方同意的其它費用。

第二條 甲方房屋的自用部位,自用裝置及設施的維修養護,由甲方自行負責。

第三條 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從專項維修資金支出。

第五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一條 甲方權利義務

1.1按時按標準繳付合同與合同補充協議中所規定的各項費用。

1.2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情況。

1.3不得在物業記憶體放易燃易爆、腐蝕等危險品或違禁物品。

1.4裝修及改造

甲方可對所使用的物業進行裝修或改造,但須提前七個工作日向乙方申請,並提交書面裝修設計方案和施工方案,在經乙方同意,辦理相關手續並交納相關費用後,方可進行。在施工過程中,甲方需遵守物業的有關管理規定,乙方有權對甲方的裝修、改造等過程進行監督和管理。甲方應對裝修、改造過程中可能給乙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任何損害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1.5 甲方及時向乙方提供使用物業內的各類圖紙,含裝修改造圖,電路圖,上下水改造圖,廣告審批圖,消防改造審批手續等,以上各類圖紙以甲方使用此物業7日內交給乙方。

1.6及時與乙方溝通本合同執行期間所發生的其他問題。

1.7由於甲方的原因造成的火災、爆炸、商街內各種管道及設施以及其它任何地方的漏水、漏電等事故而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均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1.8協助乙方作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物業管理工作。

1.9裝修施工中其他管理事項按照物業管理公司制定的《裝修手冊》管理規定的條款執行。

第二條 乙方權利義務

2.1根據甲方的授權和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在本物業區域內提供第二章物業管理服務;

2.2有權要求甲方及甲方所屬員工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務行為;

2.3向甲方收取物業服務費;

2.4對甲方及其所屬員工違反《業主臨時公約》和物業管理制度的行為,有權根據情節輕重,採取勸阻、制止、報警等措施;

2.5乙方的工作人員因維修、檢查、安裝等需要,進入甲方租賃物業時,應預先通知甲方。

如發生火災或迅速蔓延危害第三方的緊急情況時,乙方來不及預先通知甲方時,也可直接進入甲方物業處理緊急情況,但事後應向甲方說明理由。上述情況發生時,甲方應大力協助乙方採取應急措施。

2.6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物業的整體管理委託給第三方;

2.7由於不可抗力的情況而影響商街內任何設施的正常運轉時,乙方不承擔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8維護停車場的車輛行駛停放秩序,提示車主妥善保管自己的貴重物品,以及嚴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規及道路安全行駛規定。

2.9對本物業的公共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擴建或完善配套專案,須與甲方協商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第六章 合同期限

第一條 委託管理期限為 ;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限未滿,但在業主委員會成立後,由業主委員會與所選聘的物業公司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自動終止。合同期限已滿,但業主委員會未成立,本合同順延。

第七章 合同解除和終止的約定

第一條 本合同期滿,乙方有權決定不再接受委託,但應提前一個月書面告知甲方。 第二條 由於不可抗力的情況而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時,本合同自行終止。雙方不得向對方提出賠償。

第八章 違約責任

第一條 因甲方違約導致乙方不能提供約定服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且嚴重違約的,乙方有權採取法律手段解決。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條 乙方未能按照約定提供服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四條 甲方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的,乙方向甲方發出繳費通知單,乙方可以從欠費之日起每日按應繳費用1‰加收滯納金。超過30天不繳費的,乙方有權通過法律程式追繳。

第五條 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應按提前的天數向對方支付違約金(每天每建築平米 元);由於解除合同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六條 為維護公眾、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或發生突發事件下,如發生煤氣洩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情況,乙方因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財產損失的,以及不可抗力造成損失的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賠償。

第七條 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終止,但乙方需退還甲方已經提前支付的相關費用。①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非因甲方過錯原因而依法被政府提前收回的;②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徵用或拆遷的。

第九章 商鋪移交及核驗

第一條 租用使用者在辦理租賃手續時,甲乙雙方應對現有房屋、裝修、門窗及各項自用和共用裝置設施的狀態進行查驗並確認後,方可到開發商或開發商指定地點辦理相關手續。

第二條 租用使用者在解除租賃合同,並不再續簽時,應先到乙方客服中心辦理本合同解除手續,並辦理商鋪物品移交及核驗手續後方可到開發商或開發商指定地點辦理其他相關事宜。

第三條 租賃合同解除時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進行移交和核驗工作,移交和核驗手續應包括下列內容:

3.1商鋪鑰匙。

3.2商鋪內共用及自用裝置設施現狀與交房時的狀態進行核驗,如與交房時有改動,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到交房時的標準狀態。

3.3其他應予以移交和核驗的專案。

第十章 附則

第一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依法向物業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但甲方拖欠物業服務費用的,乙方可以直接按照有關規定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第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簽署並蓋章後生效;乙方為自然人,以自然人或授權人簽字後生效。

第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

委託方(甲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受委託方(乙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