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一、產品名稱、規格、數量、單價、產品質量、金額:
備註:以上價格為包乾價,任何方均不在中途調價。
二、質量標準:質量應滿足《輕質高強飾面磚》JC/T2195-20__以及企業標準執行,並滿足需方要求,以雙方簽字封樣為準,生產工藝為:墊板窯全通體磚,數量以需方的實際數量為準。
三、交貨地點、運輸方式及費用:供方負責運輸到需方指定的 成都市新都區新繁鎮大月·龍湖尚城施工現場,上車費及運費由供方負責,下車費由需方自理。
四、交貨時間:供方收到需方支付的定金後,開始對本合同約定的全部產品進行生產;供方在 25 日內開始向需方交貨,第一批貨在 年 月日前供貨,並按照需方工程進度交貨。
五、驗收標準:需方在收到貨物後,按第二條規定標準進行驗收;如供方所供貨物有質量問題由供方承擔換貨及相關經濟責任。
六、貨物交接:需方制定員工姓名 電話號碼 身份證號,為貨物接收人,代表需方接受貨物。簽訂合同時應向供方提供需方出具的授權委託書、並提供製定員工的身份證影印件作為合同的附件。
七、貨款結算及支付:本合同簽訂生效後,需方支付元作為需方履行本合同的定金(人民幣);需方在支付貨款時,貨款在人民幣壹仟元以下的可以現金支付外,貨款超過人民幣壹仟元以上時,需方必須以銀行轉賬或電匯方式支付到合同指定的賬號,否則視為需方未支付貨款;需方付清全部貨款後,供方開票貨到付全款,定金在最後一車貨款中扣除;如需方未按約定付款,供方有權拒發貨,造成停工損失由需方負責。
八、供方收到需方支付的定金後,開始對本合同約定的全部產品進行生產,需方不得中途解除合同,否則供方所生產的全部產品仍由需方安裝合同價格賠償供方的損失。
九、本合同簽訂生效後,對雙方都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都不得單方變更或者解除;如一方違約,應當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5萬元,並按照定金法則處理定金,如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十、供方在受國家能源調控或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自然災害)導致企業不能正常生產的情況下,及時告知需方,供貨期順延。
十一、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解決合同糾紛方式:
1、協商解決;
2、如協商不成,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爭議,由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3、其他有關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辦理。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雙方簽字蓋章並在需方支付定金後生效。
備註:因陶瓷生產工藝過程複雜,大批生產與樣品近似相同率 95%以上,出具普通增值票。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編號: 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
需方:
經供需雙方協商一致,簽訂電梯貨物購銷合同書,共同遵守下列條款:
1、 產品名稱、規格、數量、 單位、價格(含稅價)、供貨時間:
2、 交貨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年 10 月 16 日
3、 交(提)貨地點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 需方到供方生產場地自提。費用需方自付。
4、 包裝標準:木箱包裝,列印裝箱清單。
5、 安裝標準及責任:
(1)需方按設計的井道圖安裝,安裝必須達到國家標準。
(2)供方提供轎廂拼裝圖,並作為合同附件。
(3)如不按標準和井道圖安裝,出現的問題將由需方自行解決。
(4)供方提供除錯,並承擔相應費用。
6、 結算方式:
(1) 合同簽訂後三日內,需方付合同總金額的30%作定金,計RMB6984.00元, 供方收到款後安排生產。
(2) 合同總金額餘款的50%貨款計RMB11640.00元,需方付款提貨。
(3) 安裝除錯完畢,業主驗收合格後一週內付20%貨款計RMB計4656.00元。
7、違約責任:除不可抗拒的原因之外,供方未按本合同預約日期到貨,應向需方支付逾期到貨的違約金,每日按貨款總金額的百分之五計算違約金。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時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在雙方各自所地法院提起訴訟.
8、 本合同一式二份,供方持一份,需方持一份,自雙方簽訂之時起生效.本合同如有修改,需經雙方在更改處簽字並蓋章確認.
9、 本貨物質量保證期二年,雖無保脩金,但屬於貨物質量問題,供方負責保修。
供方:
需方: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號碼:
電話號碼:
簽約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年 月 日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年 月 日
供方:合同編號:
需 方:簽訂地點:
一、產品名稱、品種、數量、金額、供貨時間
簽訂時 間:年 月日
產品名稱品種規格計量單位數量單價總金額交售時間及數量
合計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注: 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二、質量標準、用途
三、驗收辦法及時間、地點
四、 檢驗及檢疫的單位、地點、方法、標準及費用負擔
五、 交(提)貨地點及運輸方式和費用負擔
六、超欠 幅度損耗及計算方法
七、包裝標 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和費用負擔
八、結算方 式及期限
九、給付 定金的數額、時間
十、如需 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十一、違 約責任
十二、解 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十 三、其它約定事項
供方單位名稱(章) 單位 地 址: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電話:電 報 掛 號:
開 戶 銀 行:賬號:郵 政 編 碼:
需方單位名稱(章)單 位 地 址: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電話:電 報 掛 號:
開 戶 銀 行:賬號:郵 政 編 碼:
鑑(公)證意見:
經 辦 人:
鑑(公)證機關(章)
年月日 (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 鑑(公)證實行自願原則)
有效期限:年月 日至年月日
購 方:(以下簡稱甲方)
供 方: (以下簡稱乙方)
購方因工程建設需要,經專案部採購邀標比選及雙方友好平等協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就如下事項達成一致協議定立本合同,以茲雙方遵照執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德陽經濟技術開發區東河搬遷房一區三期工程
2、工程地址: 德陽市東河鎮
二、產品明細:
1、供方為購方定做下列產品:合同編號:
2、以上數量為暫估數量,按實供數量結算。
三、質量標準:按照國標GB/T4100-20__執行。供方所供的產品必須與供方提供的樣品基本一致。
四、供貨期限:
雙方合同簽定生效後,供方在 15 天內發第一批貨陸續組織到工地,以後根據購方工程進度,購方將所需貨物數量以書面形式加蓋公章後提前 5天通知供方,以便供方在接到購方通知後及時安排供貨。
五、交提貨方式及地點:
由供方負責送到 東河施工 工地,雙方點清數量,由 供方 負責卸貨,購方指定 範小林、謝斌 為收貨人,聯絡電話、。收貨人在供方送貨單上簽字確認,並出具有效收貨憑證給供方,作為結算依據。
六、驗收標準:
1、按國家陶瓷磚GB/T4100-20__標準及樣品進行驗收。
2、產品破損率按國標1%執行,超過1%的部分由供方負責補足;
3、因陶瓷原材料來源於天然礦物質,燒製過程複雜,允許交貨產品存在合理色差。
4.按送樣品考核要求:地磚為防滑磚(象牙白),面磚為白色淺色條紋。
七、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供方產品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如購方發現產品質量不符合國家標準,購方應立即停止施工,並妥為保管,電話通知供方,並在三天內向供方提出書面異議。
2、若購方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為供方所供貨物符合合同規定。
3、購方因保管、施工不善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4、供方在接到購方書面異議後,應在三天內負責處理。
5、對購方的異議,經第三方鑑定確認該批產品存在質量問題的,由供方負責調換。
八、結算方式及期限:
1、本工程無預付款。
2、需方分批次付款,第一次供貨至15000,經材料部門核實簽字後付該批貨的60%,第二次供貨至15000,經材料部門核實簽字後付該批貨的60%,第三次付款待工程交工驗收報後,退回餘貨辦理結算一次付清全部餘款。
九、違約責任:
1、如供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供貨,嚴重影響到購方工程進度,經雙方協商後仍不能解決時,應向購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 10 ‰的違約金。
2、如購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付款,購方每延遲供方貨款一天,應每日向供方償付不能按時支付貨款的 1 0‰的違約金,並且供方有權順延供貨或停止供貨,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購方自行承擔。
3、供方按本合同規定的規格、型號、顏色、數量進行生產,在安排生產後,如購方需變更合同,應取得供方同意,並賠償由此給供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十、退貨補貨:
如購方需要補貨,購方須提前 3 天書面通知供方,以便供方進行排產; 購方應承擔小批量補貨的額外費用。
十一、爭議解決:
如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購、供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訴。
十二、其他約定: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合同生效、終止: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立即生效,自貨款兩清時自動失效。
本合同壹式__四___份,購方執三份、供方執___一___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需方)
乙方: (供方)
專案名稱:合肥市蜀山區五里墩街道龔窪恢復樓2#、3#、4#、5#、6#、7#、8#、9#、10#樓瓷磚專案
簽訂地點:
通過甲方考察確定乙方為甲方供貨單位,為明確雙方責任,確保雙方利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產品名稱、型號、規格、數量、價格、金額:
備註:本合同中訂貨總量為概算數,合同簽訂之後,發生增加或減少時,按實際送貨總量結算。
二、質量標準:
1、已方所供的瓷磚均按國家質量標準生產供應;顏色按乙方送交的樣板顏色為準。
2、每批次瓷磚生產時均有一定色差,請甲方合理安排施工。
3、乙方所供瓷磚有大小、方正、翹曲的由乙方負責及時調換,同批次瓷磚產生色差由乙方負責及時調換(調換時間為15天)。
三、交貨時間、地點、方式:
1、送貨時間甲方需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所需瓷磚數量。供貨數量由甲方提供。
2、送貨地點。
3、乙方瓷磚進場時必須由甲方指定的材料員驗收並開具憑證,已雙方簽字確認的數量為準。
四、運輸及運輸保險費用:
乙方所供瓷磚的裝車、運輸及運輸保險(即運輸途中的材料裝置、運輸工具集司乘人員安全)費用均由乙方負責,卸貨由乙方負責。
五、包裝標準及包裝物的回收:
乙方所供瓷磚包裝標準按國家標準執行,即符合公路或鐵路運輸要求,包裝物由甲方或施工單位負責回收處理。
六、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
乙方所供瓷磚在運輸途中時產生的所有損耗均由乙方負責;施工中的損耗均由甲方負責。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七、驗收標準、方式及異議的提出:
乙方所提供瓷磚均按國家質量標準有乙方和甲方材料裝置採購組共同驗收,雙方驗收人員在驗收憑證上共同簽字,並依此驗收單作為結算憑證;如對所供瓷磚質量標準有異議,甲方須在施工開始前提出,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八、結算、付款方式:
1、結算方式:以甲方材料員簽字的瓷磚供貨清單上的數量和單價進行結算。
2、付款方式:簽訂本合同後,甲方在每批瓷磚到達工地現場經甲方材料裝置採購組及乙方送貨人員共同驗收簽證後 個工作日內支付該批瓷磚貨款額度%,該工程瓷磚專案施工完成後付總貨款,餘款在此工程驗收前付清。如甲方工程驗收前不能付清餘款,超過 天按延期付款金額的 千分之二追繳違約金。付款全部採用銀行轉賬,匯入本合同各方確定的指定賬戶。
3 建行賬號:
4、如果甲方不能按時付款乙方有權停止供貨,並追繳前期材料款,由此所產生的一切責任和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九、合同糾紛解決方式: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向甲方所在地經濟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解決。
十、其他約定事項:
在施工中瓷磚損壞、浪費損耗由甲方負責,但乙方須補足工程所需的瓷磚以滿足工程建設需要;其他未盡事項,雙方可另行簽訂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壹式 肆 份,甲方 貳 份,乙方 貳 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正式生效。
十二、 補充協議
1、乙方在接到甲方要貨通知後15天內必須供貨到現場。
2、因乙方供貨及調換不及時造成甲方工期延誤和工人誤工費由乙方負全部經濟損失。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合同編號: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簽訂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法》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並遵守下列條款,共同嚴格履行。
一、產品名稱,商標,型號,廠家,數量,金額,供貨時間及數量
三、交(提)貨地點,方式:在合同有效期內需方在供方倉庫內自提。
四、付款方式:款到發貨。
五、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按總重量千分之三計算。
六、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按需方要求,包裝物由需方回收。
七、驗收標準方法及提貨異議期限:按實際生產尺寸,規格驗收,異議期限供貨後10天內。
八、合同內單價包括運輸費。
九、合同執行中發生糾紛,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在供方所在地法院起訴。
十、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條款,均按《工礦產品購銷合同條例》和有關規定承擔經濟責任。
十一、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十二、其它約定事項,此批建材系按需方要求生產,已經需方認可。
甲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在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基礎上訂立本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模式
乙方負責按甲方要求的質量、標準收購散玉米。甲方根據當時市場價格制定收購價格,經雙方確認,確定價格、數量、質量、日期。
第二條:玉米的數量、質量
1、玉米的數量:≥100(單位:噸)
2、玉米的質量(2等標準):容重≥685g/L黴變粒≤1.0%雜質含量≤1.0%水分含量≤24.0%色澤、氣味:正常
第三條:雙方責任及義務
甲方:
1、根據當時市場價格及時確定收購價格。
2、組織好人力保證玉米到貨後及時卸車,並單車化驗質量,發現問題立即停止卸車反饋乙方。
3、提供乙方有效單據,乙方憑單據結算。
乙方:
1、將當地收購散玉米市場波動價格及時與甲方溝通。
2、每天將場地收購潮玉米數量通知甲方。
3、隨時化驗玉米質量,將化驗單據提供甲方。
第四條:驗收方法
1、按照國家制定的'玉米檢測標準,對甲乙雙方所約定的質量標準進行檢測,如產生異議,可提交相關檢測部門進行檢測。
2、甲方在接到乙方質量、數量異議後,應立即提出處理意見。(甲方說明不符合規定的數量和檢驗證明,提出不符合規定玉米的處理意見)。
第五條:協議糾紛
本協議如發生糾紛,當時人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協議執行期限
本協議自20__年__月__日起至20__年__月__日止。協議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協議。協議若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行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
負責人:
供方:
需方:
第一條 為切實貫徹執行經濟合同法規,保證購銷合同的嚴肅執行,簽訂本總合同。本總合同適用於日用百貨、文化用品、鐘錶眼鏡、鞋帽、紡織品、針棉織品、服裝、勞防用品、絲綢等九類商品商商購銷業務。具體品類(種)的成交,需簽訂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供需雙方可根據自身特點制訂表格式購銷合同。本總合同是簽訂具體購銷合同的總原則。
本總合同未盡事宜可以經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本總合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補充協議均具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可以變更總合同的約定條款,補充協議與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一致時,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二條 合同簽訂後,雙方須嚴肅履行。如一方確因發生《經濟合同法》第二十七條所規定的情況,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須於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含合同變更手續)。對方應在接到通知後十五天內書面(或電報)答覆,逾期不答覆的,視為預設。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由責任方賠償。在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具體合同仍然有效。服裝購銷合同範文節選!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後,雙方都需要嚴格執行合同,一般不予變更。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由需方負擔;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由供方負擔。
第三條 購銷合同的商品價格,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物價管理的規定。有些商品雙方亦可協商優惠辦法或協商訂價。
簽訂合同,成交商品的作價標準,均為正品價。對於副品、等級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慣例作價執行合同;對於暫定價(參考價)商品,允許上下差幅在10%-15%以內執行(差率在具體合同中規定),合同中有規格差價的按照中檔(等)作單價成交,實際發貨時按規格分別作價。
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要以書面通知需方,以便作為交貨時(指運出)作價依據。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於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 對異地的商品供應價格,均為車、船交貨價,裝車、裝船以前的費用,由供方負擔。如裝車、裝船費與運費列在一張單據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負擔;對同城要貨單位(包括外省駐本地單位)就廠就庫直撥商品由工廠送貨或需方自提。承運單位按有關收費規定收取的合理運輸費用,運輸保險費由需方承擔。對運費負擔,也可按照雙方協商的辦法辦理。
第五條 商品質量,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的,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執行;無上述標準的,按生產廠的企業標準執行;無生產廠企業標準的,由雙方協商確定。供方應認真檢驗,嚴格把關,以保證商品質量。
如果商品質量不符合標準,一般情況應允許退貨。如屬特殊情況,供需雙方可協調解決。
第六條 商品包裝必須牢固,供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需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在具體合同中註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需方負擔。
第七條 執行合同的交貨日期,以供方開單日為準。由工廠直接送車站、碼頭的商品,以工廠交貨日為準。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日期前十天內和交貨日期終了後十五天內開單供應的,不作為提前或逾期交貨。需方要求分批交貨的,供方認可後,予以分批均衡交貨。
供方供應商品,除雙方另有約定者外,異地的,由供方代辦託運。如需方要自提,應持加蓋財務印章的自提證明,提貨費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廠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貨款結算後七天內自提(遇節假日順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負責倉儲費用。
受交通運輸影響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暫緩發貨不超過三十天的,不作遲延履行合同處理。
第八條 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應徵得需方同意後才能發貨。
第九條 供方應按雙方商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託承運單位發運貨物,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從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再辦理髮運。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前,仍然按原合同執行。
需方提出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因此增加的費用由需方負擔,如確有特殊情況由雙方協商解決。供方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未經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第十條 商品從取得發運證明時起,所有權即轉移至需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短少、殘損等事故,由需方負責向承運部門或保險公司索賠,非因供方過錯,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賠。但供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並協助需方索賠。需方在接收商品時,必須派人到現場監卸,清點大件,檢查包裝。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當地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立即詳細檢查,並在收到貨物後十天內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責任屬於供方的,需方應在收到該批貨物後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索賠,逾期不提,視為驗收無誤。供方應在接到索賠通知後十五天內查明情況,給予答覆。逾期不答覆,視作認賠。
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後,需方應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後十五日內答覆;屬於多發、錯(串)運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動用,並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後十日內通知供方,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供方負擔。
由供方委託承運單位發運的商品,均應向人民保險公司投保綜合運輸險。商品在運輸途中遭受損失時,由需方向當地保險公司按照《國內水路、鐵路貨物運輸保險條款(試行)》所規定的手續程式及期限申請辦理索賠。
第十一條 商品外包裝完整,拆包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需方應在貨到九十天內(單個商品價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查詢;發現商品黴爛變質,應在收到貨物後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均視為驗收無誤。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係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需方收貨後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供應發貨單號碼(即調撥單,下同)等資料,並儲存好實物。供方應在接到“查詢單”後十五日內作出答覆。凡上項內容填寫不完整或多種商品混列,以及不是從供方供貨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寫“查詢單”。
為了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供應發貨單”所列一個品種損失在五元以下,殘損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詢處理(零配件除外),對笨重商品(如縫紉機頭、部件等殘品)的查詢,需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供方,並在單上註明寄運日期。
需方在收貨時發現差錯(如錯發、多發部分)、無合同、嚴重質量問題等情況,屬於供方責任,需要退貨時,應在收貨後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則供方可不受理;同時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貨或將商品運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後十五天內應予答覆並提出處理意見。逾期不答覆,需方可視為同意退貨。凡逾期退貨以及不屬於供方責任的退貨,其損失均由需方負擔。
第十二條 商品貨款、運雜費、保險費等款項的結算,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貨款結算實行驗單付款。需方無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貨款的,應按有關銀行部門規定交納滯納金,並由開戶行連同貨款劃給供方。
需方變更開戶銀行、帳戶名稱和帳號,應於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前三十天以書面(或電報)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錯誤而影響結算的,需方應負逾期付款的責任。 經供、需雙方商定,貨款結算除另有書面特殊規定外,採用以下第 種方式(1.託收承付<可另行訂貨款結算協議書>;2.款到發貨;3.銀行匯票;4.商業匯票。)
第十三條 一方違反合同應負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由於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進行賠償,補償違約金不足部分。對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向需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1%-5%之間確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貨款總值的 %(10%-30%之間確定)。
2.供方逾期交貨,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供方提前交貨或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4.需方未經供方同意擅自退貨的,應向供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1%-5%之間確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10%-30%之間確定)。退貨途中的運輸等費用,由需方負擔。
5.需方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逾期付款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供方償付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6.需方承擔因提供給供方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等有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承擔供方或運輸部門因處理需方提出的錯誤異議而支付的一切費用;承擔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違約金、賠償金、保管費用應在明確責任後十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拒付貨款來充抵。
第十四條 供、需雙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本著顧全大局、相互諒解的精神,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按《商業部門經濟糾紛調解暫行規定》向有關商業經濟糾紛調解機構申請調解,也可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總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六條 本總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後生效。有效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滿雙方如無異議,總合同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需變更或解除本總合同,須在期滿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對方。但本總合同有效期內所簽訂的具體購銷分合同仍求本總合同辦理。
本總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為準。時間期限的計算均包括本數在內。 經供、需雙方商定,貨款結算除另有書面特殊規定外,採用以下第 種方式(1.託收承付<可另行訂貨款結算協議書>;2.款到發貨;3.銀行匯票;4.商業匯票。)
第十三條 一方違反合同應負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由於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進行賠償,補償違約金不足部分。對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向需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1%-5%之間確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貨款總值的 %(10%-30%之間確定)。服裝購銷合同範文節選!
2.供方逾期交貨,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供方提前交貨或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4.需方未經供方同意擅自退貨的,應向供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1%-5%之間確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10%-30%之間確定)。退貨途中的運輸等費用,由需方負擔。
5.需方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逾期付款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供方償付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6.需方承擔因提供給供方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等有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承擔供方或運輸部門因處理需方提出的錯誤異議而支付的一切費用;承擔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違約金、賠償金、保管費用應在明確責任後十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拒付貨款來充抵。
第十四條 供、需雙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本著顧全大局、相互諒解的精神,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按《商業部門經濟糾紛調解暫行規定》向有關商業經濟糾紛調解機構申請調解,也可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總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六條 本總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後生效。有效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滿雙方如無異議,總合同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需變更或解除本總合同,須在期滿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對方。但本總合同有效期內所簽訂的具體購銷分合同仍求本總合同辦理。
購銷合同
買賣合同
訂立合同雙方:
購貨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 。(應註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按部頒標準執行;
(3)由甲乙雙方商定技術要求執行。
(在合同中必須寫明執行的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對成套產品,合同中要明確規定附件的質量要求;對某些必須安裝運轉後才能發現內在質量缺陷的產品,除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合同中應具體規定提出質量異議的條件和時間;實行抽檢驗質量的產品,合同中應註明採用的抽樣標準或抽驗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術條件後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封存,分別保管,作檢驗的依據。)
第二條 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產品的數量:
2.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國家或主管部門有計量方法規定的,按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國家或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對機電裝置,必要時應當在合同明確規定隨主機的輔機、附件、配套的產品、易損耗備品、配件和安裝修理工具等。對成套供應的產品,應當明確成套供應的範圍,並提出成套供應清單。)
3.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
第三條 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產品的包裝,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有技術規定的,按技術規定執行;國家與業務主管部門無技術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產品的包裝物,除國家規定由甲方供應的以外,應由乙方負責供應。
第四條 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包括專用線、碼頭)
1.產品的交貨單位: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 項執行:
(1)乙方送貨;
(2)乙方代運(乙方代辦運輸,應充分考慮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
(3)甲方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 。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 。
(甲方如要求變更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編月度要車(船)計劃;必須由甲方派人押送的,應在合同明確規定;甲乙雙方對產品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運輸部門辦理交換手續,作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甲、乙方和運輸部門的責任。)
第五條 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規定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的交貨日期,以甲方發運產品時承運部門簽發的戳記日期為準,當事人另有約定者,從約定;合同規定甲方自提產品的交貨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規定通知的提貨日期為準。乙方的提貨通知中,應給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時間,實際交貨或提貨日期早於或遲於合同規定的日期,應視為提前或逾期交貨或提貨。)
第六條 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甲乙雙方的商定價格;
(2)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
(3)按照國家定價履行。
(執行國家定價的,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或提貨期內,遇國家調整價格時,按交貨時的價格執行。逾期交貨的,遇價格上漲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或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新價格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原價執行。由於逾期付款而發生調整價格的差價,由甲乙雙方另行結算,不在原託收結算金額中衝抵。執行浮動價和協商定價的,按合同規定的價格執行。)
2.產品貨款的結算:產品的貨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結算,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
(用託收承付方式結算的,合同中應註明驗單付款或驗貨付款。驗貨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為10天,從運輸部門向收貨單位發出提貨通知的次日起算。凡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縮短或延長驗貨期限的,應當在託收憑證上寫明,銀行從其規定。)
第七條 驗收方法 。
(合同應明確規定:1.驗收時間;2.驗收手段;3.驗收標準;4.由誰負責驗收和試驗;5.在驗收中發生糾紛後,由哪一級主管產品質量監督檢查機構執行仲裁等等)。
第八條 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為保管,一面在30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怠於通知或者自標的物收到之日起過兩年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產品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後,應在10天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預設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甲方提出的書面異議中,應說明合同號、運單號、車或船號、發貨和到貨日期;說明不符合規定的產品名稱、型號、規格、花色、標誌、牌號、批號、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號、數量、包裝、檢驗方法、檢驗情況和檢驗證明;提出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的處理意見,以及當事人雙方商定的必須說明的事項。)
第九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 %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5.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後,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應照數補交,並負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後15天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為同意發貨。
第十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 %的違約金。
(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但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或者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或者增加)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應交的技術資料或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順延外,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乙方償付順延交貨的違約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款。
6.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其它 。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的,應當在明確責任後10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請業務主管機關調解或者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分送甲乙雙方的主管部門、銀行(如經公證或簽證,應送公證或簽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購貨單位(甲方): (公章) 供貨單位(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蓋章)
地址: 地址: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訂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燈具購銷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特簽定如下合同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燈具的型號、規格、數量、單價(詳見附表)。
二、本合同的總價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元。最終結算金額如超出或者減少合同約定的數量,那麼所有增加或減少的按實際增減數量以及合同約定單價進行增減結算。
三、產品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按和甲、乙雙方確認的方案(圖紙)以及甲方設計簽字確認的樣品生產,產品質保期為______年(不含光源)。
四、包裝標準及要求
按乙方產品出廠包裝標準包裝。
五、交貨期限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第一批貨,最後一批到貨日期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六、交貨地點及方式
地點為甲方工地(_________),方式為落地交貨,甲方委託______為工地現場收貨人。
七、運輸方式、費用及保險費用
乙方負責承擔。
八、付款方式
1.合同簽定後,甲方在______日內支付合同總金額的______%作為合同預付款。
2.在乙方所有貨物送到現場,經雙方驗收無誤後,甲方____日支付合同總金額的______%。
3.工程竣工驗收後,甲乙雙方___月內進行結算,結算後____日內付至結算價______%,餘______%的貨款作為質保金,在質保期滿後______天內一次性付清。
4.甲方支付全部貨款,須以銀行電匯方式匯至合同所載明的或乙方書面指定的銀行帳戶方為有效貨款。
九、安裝與驗收
1.甲方如要求乙方提供安裝服務,甲方需負責乙方所派安裝技術人員的往返交通費用和食宿費用及配合安裝並提供安裝所需的照明、腳手架或升降機等設施。
2.乙方貨到工地現場由乙方組織甲方進行驗收,如有質量問題或所供產品不符合設計要求,乙方負責更換並承擔由此造成的所有損失。
十、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能按合同第八條約定付款,屬甲方違約,每延期一天付款,應支付合同總金額的1‰違約金給乙方。
2.乙方如不能按合同第五條約定交貨,屬乙方違約,每延期一天交貨,應支付合同總金額的1‰違約金給甲方。
十一、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本著相互信任的原則協商解決,如經協商無法解決將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十二、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附表為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定補充協議。
2.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自雙方代表簽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委託人: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委託人: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合同編號:
買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賣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遵循平等、自願、互利、互惠原則協商並達成如下協議,共同信守。
第一條 品名、規格、數量及單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同總值
第三條 原產國別及製造廠商
第四條 裝運港
第五條 目的港
第六條 裝運期
________分運:
________轉運:
第七條 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由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和長途陸路運輸,防潮、防溼、防震、防鏽、耐野蠻裝卸。任何由於賣方包裝不善而造成的損失由賣方負擔。
第八條 嘜頭
賣方須用不褪色油漆於每件包裝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淨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輕放”、“切勿受潮”等字樣及下列嘜頭:
第九條 保險
裝運後由買方投保。
第十條 付款條件
1.買方在收到備貨電傳通知後及裝運期前30天,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信用證,其金額為合同總值的____%,計___________。 ____________行收到下列單證經核對無誤後,承付信用證款項(如果分運,應按分運比例承付):
a.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套副本,註明“運費待收”,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已通知到貨口岸________ 運輸公司。
b.商業發票一式五份,註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c.裝箱單一式四份,註明每包裝物數量,毛重和淨重。
d.由製造廠家出具並由賣方簽署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e.提供全套技術檔案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2.賣方在裝船後10天內,須掛號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檔案,一份寄買方,兩份寄目的港________ 運輸公司。
3.____銀行收到合同中規定的,經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後,承付合同總值的____%,金額為________ 。
4.買方在付款時,有權按合同第十五、十八條規定扣除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罰款金額。
5.一切在中國境內的銀行費用均由____方承擔,一切在中國境外的銀行費用均由____方承擔。
第十一條 裝運條款
1.賣方必須在裝運期前45天,用電報/電傳向買方通知合同號、貨物品名、數量、發票金額、件數、毛重、尺碼及備貨日期,以便買方安排訂倉。
2.如果貨物任一包裝達到或超過重____噸,長____米,寬____米,高____米,賣方應在裝船前50天,向買方提供五份包裝圖紙,說明詳細尺碼和每件重量,以便買方安排運輸。
3.買方須在預計船抵達裝運港日期前10天,通知賣方船名,預計裝船日期,合同號和裝運港船方代理,以便賣方安排裝船。如果需要更改載裝船隻,提前或推後船期,買方或船方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如果貨船未能在買方通知的抵達日期後30天內到達裝運港,從第31天起,在裝運港所發生的一切倉儲和保險費由買方承擔。
4.船按期抵達裝運港後,如果賣方未能備貨待裝,一切空倉費和滯期費由賣方承擔。
5.在貨物越過船舷脫離吊鉤前,一切風險及費用由賣方承擔。在貨物越過船舷脫離吊鉤後,一切風險及費用由買方承擔。
6.賣方在貨物全部裝運完畢後48小時內,須以電報/電傳通知買方合同號、貨物品名、數量、毛重、發票金額、載貨船名和啟運日期。如果由於賣方未及時電告買方,以致貨物未及時保險而發生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第十二條 技術檔案
1.下述全套英文字技術檔案應隨貨物發運:
a.基礎設計圖。
b.接線說明書、電路圖和氣/液壓連線圖。
c.易磨損件製造圖紙和說明書。
d.零備件目錄。
e.安裝、操作和維修說明書。
2.賣方應在簽訂合同後60天內,向買方或使用者掛號航空郵寄本條第1款規定的技術檔案,否則買方有權拒開信用證或拒付貨款。
第十三條 保質條款
賣方保證貨物系用上等的材料和一流工藝製成、嶄新、未曾使用,並在各方面與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效能相一致,在貨物正確安裝、正常操作和維修情況下,賣方對合同貨物的正常使用給予____天的保證期,此保證期從貨物到達____起開始計算。
第十四條 檢驗條款
1.賣方/製造廠必須在交貨前全面、準確地檢驗貨物的質量、規格和數量,簽發質量證書,證明所交貨物與合同中有關條款規定相符,但此證明書不作為貨物的質量、規格、效能和數量的最後依據,賣方或製造廠商應將記載檢驗細節和結果的書面報告附在質量證明書內。
2.在貨物抵達目的港之後,買方須申請____國商品檢驗局(以下稱商檢局)就貨物質量、規格和數量進行初步檢驗並簽發檢驗證明書,如果商檢局的檢驗發現到貨的質量、規格或數量與合同不符,除應由保險公司或船方負責者外,買方在貨物到港____天內有權拒收貨物,向賣方提出索賠。
3.如果發現貨物質量和規格與合同規定不符,或貨物在合同第十三條所規定的保證期內證明有缺陷,包括內在的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材料,買方將安排商檢局檢驗,並有權依據商檢證書向賣方索賠。
4.如果由於某種不能預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內檢驗證書不及辦妥,買方須電告賣方延長商檢期限____天。
第十五條 索賠
1.賣方對貨物不符合本合同規定負有責任且買方按照本合同第十三條和第十四條規定,在檢驗和質量保證期內提出索賠時,賣方在徵得買方同意後,可按下列方法之一種或幾種理賠:
a.同意買方退貨,並將所退貨物金額用合同規定的貨幣償還買方,並承擔買方因退貨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費用、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碼頭裝卸及監管保護所退貨物的一切其他必要的費用。
b.按照貨物的質量低劣程度、損失程度和買方蒙受損失的金額將貨物貶值。
c.用符合合同規定、質量和效能的部件替換有瑕疵部件,並承擔買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新替換部件的保質期須相應延長。
2.賣方在收到買方索賠書後一個月之內不予答覆,則視為賣方接受索賠。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1.簽約雙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無法履約,履約期限則應按不可抗力影響履約的期限相應延長。
2.受阻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或終止時儘快電告另一方,並在事故發生後14天內將有關當局出具的事故證明書掛號航空郵寄給另一方認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續超過120天,另一方有權用掛號航空郵寄書面通知,通知受阻方終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條 仲裁
雙方對執行合同時發生的一切爭執均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解決,按(____)項仲裁。
(1)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式進行仲裁。
(2)提交雙方同意的第三國仲裁機構仲裁。
仲裁機構的裁決具有最終效力,雙方必須遵照執行,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除非仲裁機構另有裁定。
仲裁期間,雙方須繼續執行合同中除爭議部分之外的其他條款。
第十八條 延期和罰款
如果賣方不能按合同規定及時交貨,除因不可抗力者外,若賣方同意支付延期罰款,買方應同意延期交貨。罰款通過在議付行付款時扣除,但罰款總額不超過延期貨物總值的5%,罰款率按每星期0.5%計算,少於7天者按7天計。如果賣方交貨延期超過合同規定船期10個星期時,買方有權取消合同。儘管取消了合同,但賣方仍須立即向買方交付上述規定罰款。
第十九條 附加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本合同由雙方於____年__月__日在____ 市用____ 文簽署。正本一式____份,買賣雙方各執__份。本合同以下述第( )款方式生效。
1.立即生效。
2.合同簽署後____天內,由雙方確認生效。
買方:____________ 簽名: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 簽名: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出賣人:
合同編號:
買受人:
簽訂地點: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農作物種子名稱、品種、數量、質量
種子名稱品種名稱單位數量質量指標單價種子價款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第二條出賣人的義務
一、出賣人銷售的種子屬於主要農作物種子的,應當是通過審定的種子。
二、銷售屬於被授予植物新品種權種子的,出賣人必須是品種權人或者是品種權被許可使用人;出賣人必須出具植物新品種權證書或者品種權許可使用合同和品種權人的授權委託書。出賣人有保證銷售的種子不存在品種權權利瑕疵的義務。
三、出賣人銷售的種子應當附有依據《農作物種子標籤管理辦法》的規定製作的種子標籤。質量指標必須符合合同約定和由國務院農業、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種子生產、加工、包裝、檢驗、貯藏等質量管理辦法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
四、出賣人對種子質量負責。出賣人提供的種子必須符合合同約定和法律規定,不得提供假、劣種子。買賣雙方對買賣的每批種子,必須共同取樣封存、分別儲存,以備種子檢驗、仲裁、訴訟之用;封存的樣品儲存至本合同約定的種子用於生產收穫以後。
五、出賣人出賣的種子,必須按《主要農作物種子包裝》國家標準包裝,包裝費用由出賣人負擔。出賣人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向買受人和種子使用者提供種子的簡要性狀、主要栽培措施、使用條件的說明與有關諮詢服務。
六、運輸出縣或郵寄銷售種子的,出賣人必須向買受人提供相應的《種苗產地檢疫證或植物檢疫證》或者《植物檢疫證》。
第三條買受人的義務
一、按照本合同約訂的時間、地點、數量,接收出賣人交付的符合本合同約定的種子。
二、於在本合同簽字時,按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的種子價款總額的20%向出賣人交付定金;於收到出賣人送交的本合同約定的全部種子時,再支付種子價款總額的70%;另10%的種子價款於本合同約定的種子用於生產收穫以後20日內付清。
三、收貨後應及時複檢。淨度、水分兩項指標應在收貨後的5日內複檢完畢;發芽率應在收貨(種子經過休眠期)後的兩個發芽週期內複檢完畢;純度應在收貨後該作物該品種第一個生產週期內複檢完畢。複檢發現質量問題應及時通知乙方,由雙方協商解決。逾期視為種子質量符合約定的質量指標和法定的質量標準。
第四條交貨時間:是年月日前;交貨地點及發運方式:是;運費由負擔。
第五條申請種子委託檢驗、仲裁檢驗或訴訟檢驗的費用,由申請方預付。經檢驗種子質量符合合同約定的,檢驗費用由買受人負擔;經檢驗種子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檢驗費用由出買人負擔。
第六條超幅度損耗及計算方法:
第七條違約責任
一、出賣人提供未經審定的主要農作物種子或者不享有品種權的種子的,出賣人應當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因此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買受人有權向出賣人追償。
二、出賣人提供的種子質量、種子標籤、種子包裝、種子說明不符合本合同約定或者法律規定的,出賣人應當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買受人有權退貨;因此給買受人、種子使用者造成損失的,買受人有權向出賣人追償。
三、出賣人逾期交付種子或少交種子的,每逾期1日,須按種子價款總額的20%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逾期10日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和要求出賣人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四、買受人逾期支付種子價款的,每逾期1日須按種子價款總額的20%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逾期10日付款的,出賣人有權解除本合同和要求買受人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五、買受人沒有證據證明存在種子質量、品種權、種子標籤、種子包裝、種子說明不符合合同約定或者法律、法規規定等正當理由拒絕接收種子的,出賣人可以解除合同,可以要求買受人賠償因此給買受人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一方均可提請買受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九條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條本合同經當事人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買受人和出賣人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出賣人的《植物新品種權證》、《種苗產地檢疫證或植物檢疫證》、以及合同當事人雙方的《農作物種子經營許可證》、《植物檢疫登記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身份證影印件以及簽約人的代表權或者代理權的證明均作為本合同附件。提供擔保的,擔保合同或者擔保書也作為本合同附件。
買受人(章):出賣人(章):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電話:電話: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簽訂日期:年月日年月日
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甲方(供應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零售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商品進貨購銷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訂購商品
1、商品的種類、品名、品牌、規格、生產廠廠名及廠址、等級、質量標準、包裝要求、計量單位及單價等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2、甲方在本合同簽訂時,應當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自身主體資格的證明,同時提交有關商品生產、代理、批發或進口許可等有關附隨檔案。
3、上述商品價格已經雙方確認,如因原材料價格、生產經營成本、市場供求關係等變化導致合同期內商品價格變化,要求價格變動一方應當提前15日通知對方,經對方書面確認後方可調價。價格變動自確認之日起生效,適用於確認之日後的新訂單。
4、乙方對本合同中所列商品特別指定原料或樣式等專門條件時,需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向甲方提交指示說明書或樣式說明書。
5、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裝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用中文標明產品名稱、生產廠廠名與廠址、規格、等級、採用的產品標準、質量檢驗合格證明、使用說明、生產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標誌及其它說明等。商品應當使用正規條形碼,以便於pos機識別;無條形碼的商品應當在《附件一》中說明,同時向乙方購買內部條形碼貼於商品外包裝上。
6、甲方應當保證其所提供商品的質量符合本合同或訂單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提供有關商品質量說明的,應當符合該說明的質量要求。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履行;無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
二、代理人
1、本合同代理人在其主管的業務環節中所簽署的各種檔案、單據,作為雙方簽訂、履行合同的有效憑證。
2、雙方如變更或撤換代理人,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前7日通知對方,委派和撤換代理人的通知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三、訂貨
2、訂單應當明確商品的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規格、計量單位、品牌、質量、產地、數量、單價、交貨時間、交貨地點等具體內容。
3、甲方收到訂單後應當在24小時內對能否接受訂單予以明確答覆,答覆形式同訂單形式一致;不予答覆的,視為不接受訂單。如答覆中對訂單具體內容有修改的,乙方應當在24小時內表示是否接受,乙方不接受則視為訂單無效;乙方不予答覆的,視為接受修改的訂單。
4、訂單及訂單答覆以電子網路為傳輸載體的,應當傳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網址或電子郵箱;以傳真、訂貨合同等書面文字為載體的,應當加蓋訂貨單位公章或代理人簽字,方為有效。
四、交貨及驗收
1、甲方應當將訂單列明的商品,按照約定的時間、運輸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點。
3、乙方對於已經驗收的商品發現存在內在質量問題,應當在質量保證期內提出,無質量保證期的在收貨後24個月內提出,否則視為商品質量符合約定。供應商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所提供商品不符合約定的,不受前述提出異議時間的限制。
質量異議應當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應當在收到異議後的10日內予以書面答覆,否則視為認可。
五、商品促銷
1、乙方可以根據企業經營戰略制定商品促銷計劃,以加速商品的週轉和銷售。
2、甲方可以根據自身產品狀況,有選擇地參加促銷活動,同時向乙方支付促銷服務費用或者給予商品價格優惠。
3、雙方應當就促銷方式、促銷期間、乙方所提供的服務內容、甲方支付的服務費用及支付辦法等具體事宜,另行簽訂《促銷服務協議》。
六、商品退換
1、雙方在確定商品價格時,應當對商品退換、損耗問題予以充分考慮。甲方選擇的退換貨型別為_____:
(4)在商品總價值X %損耗範圍內可接受退換貨
2、在選擇有條件退換貨的前提下,為了保持乙方合理庫存,且有利於商品週轉,雙方同意:
在第____種條件時甲方同意更換商品:
在第____種條件時,甲方接受乙方退貨:
對於存在保質期、有效期的商品,乙方應當在保質期、有效期尚存1/3的期限內提出退換貨。
3、乙方退換貨應當向甲方發出書面退換貨通知,甲方應當於收到後5日內對所退換商品進行核實並書面確認,10日內負責更換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逾期不答覆或書面確認後未在10日內負責更換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乙方有權自行處置該商品,並在對帳結算時予以扣除。
七、對帳與結算
1、雙方確認的結算方式為_________:
2、採用第1條第(3)種方式結算的,雙方應當在本合同中明確對帳及結算週期。
(1)按照商品的銷售週期,甲乙雙方確認的對帳週期為:每月次,具體對帳日期為每月x日。對帳日前3日,甲方應當按照進貨、銷售、退貨等清單載明的數量及數額向乙方
提供《商品對帳單》,乙方持相關單據進行核對,核對無誤後簽字確認;無故不確認的,視為認可《商品對帳單》的內容。
(2)雙方確認的結算週期為:A.10日,B.15日,C.30日,D.45日, E.60日。
3、如因商品種類不同,確定的對帳週期、結算週期不同,可就具體商品的對帳週期、結算週期或者其他的對帳、結算辦法另行製作本協議附件或在《附件》中列明。
4、乙方應當盡力建立順利、便捷、無障礙的結算機制。結算期滿後,甲方可持《商品對帳單》及增值稅發票要求乙方足額支付貨款。
5、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為 :(1)現金,(2)轉賬支票,(3)電匯,(4)其他_______.
八、智慧財產權的保護
甲方應當保證其所提供的商品不存在任何智慧財產權的瑕疵。如因甲方或其供應商侵犯第三方的專利權、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商業祕密或其他權益產生爭議,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時,甲方應當承擔全部責任並承擔因此發生的各種費用。
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均應當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約定,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未按照已經確認的訂單內容發貨,應當負責更換或補足;造成交貨延遲的,每延遲
貨延遲的,每延遲1個工作日應當支付延遲交貨金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延遲3個工作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乙方有權取消該批次訂單;累計5次遲延交貨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結算的,每延遲1個工作日,應當按日支付應當結算金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延遲30個工作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由於甲方商品質量問題導致消費者退貨或者乙方受到有關政府部門查處,甲方應當積極參與調查處理並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情節嚴重給乙方商譽造成嚴重損害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十、合同的解除
1、任何一方非因對方違約提出解除本合同,均應當提前30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合同自雙方協商確定的日期解除。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經支付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乙方不予返還;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應當按照合同實際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還已經收取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
2、任何一方出現如下情形時,另一方有權無需預先告知即以書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送達之日解除。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經收取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不予返還;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應當按照合同實際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還已經收取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
(1)存在本合同第九條第2、3、4 款約定的嚴重違約行為時;
(2)受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或停業處分,或其它喪失合法經營身份或資格的情況發生時;
(3)申請破產、進入清算程式,或陷入無力償付債務或資不抵債的狀態,或其它有充分理由可認為財務狀況惡化或有該可能性時;
(4)未經他方同意,把本合同的權利或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方的;
(5)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被取消時。
3、合同解除後,雙方仍應當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方式進行對帳和結算。
十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年。
2、合同期滿前1個月,如雙方同意繼續合作,應重新簽訂新的合同;如未簽訂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達訂單且甲方接受的,視為原合同自動順延。
十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___種方式處理:
(1)向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促銷服務費
甲乙雙方可以協商約定,乙方為甲方提供的服務專案 內容 期限 ;乙方收取促銷服務費的專案 標準 數額 用途方式 .
十四、其他
1、本合同涉及的通知,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並在通知方通過郵局以掛號信、特快專遞等形式寄達本合同約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員簽收後,視為送達。
2、本合同附件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按照雙方約定的解釋順序進行解釋。
3、本合同的變更和補充,雙方應當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署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5、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稅務登記號: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稅務登記號: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購買甲方產品事宜達成以下條款:
第一條 貨物名稱、數量、規格、價格、包裝及供貨批量
見每批貨物發貨單,貨物發貨單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產品質量
1、甲方向乙方供應的產品質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法的規定,符合國家質量標準、地方質量標準;
2、甲方向乙方供應產品時應提供所供產品的動物檢驗檢疫合格證明;
3、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時須提供企業三證。
第三條 產品價格
1、甲方提供給乙方的所有產品單價均為含稅價;
2、甲方根據市場行情變化,採取隨行就市的原則對產品價格進行上下浮動,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執行;
3、乙方超出貨物自身規定的其他個性化需求,需支付甲方相應費用,如:特殊包裝、精細分割、超範圍運輸等(以上包含但不限於),具體雙方協商確定。
第四條 貨物供應
乙方要求甲方供貨,應提前___天向甲方提供貨物名稱、規格、單位、數量及到貨日期;
第五條 結算方式
____________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要嚴格遵守合同條款的規定,如有因不遵守條款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按合同約定追究責任;
2、若乙方未按約定進行貨款結算,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3、因乙方未提供必要的交貨驗收條件致使甲方無法按時交貨的,乙方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4、一方無正當理由終止履行或單方變更、解除合同的,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 爭議解決
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雙方之間的爭議。
協商不成的,通過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解決。
第八條 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為: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到期自動終止。
2、本合同期滿,雙方如欲繼續合作,得另行簽訂合同。
第九條 責任免除
合同執行期內,如發生自然災害或其它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當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適當履行合同的,應向對方當事人通報理由,經有關主管部門證實後,不承擔違約責任,並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條 合同生效
此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確認後生效。
第十一條 未盡事宜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產品名稱、型號、廠家、數量、金額、供貨時間
單位數量單價總金額交貨時間及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計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質量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交貨地點、方式及費用負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結算方式及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合同經供、需雙方蓋章簽字,需方按合同規定支付定金後立即生效
本合同一式2份,供、需雙方各執1份。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單位名稱(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納稅人登記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納稅人登記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銷售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銷售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
買方:____
茲買方向賣方訂購下列產品,經雙方談定買賣條件如下:
一、訂貨內容
商品編碼
商品名稱及規格
合計:人民幣(大寫)
二、到貨地點:_______
運輸方式:( )送貨上門 ( )代發貨運
三、購銷方式:( )現金銷售 ( )賒銷於______年______ 月______日前結清貨款。
四、本合同有效期如無特殊證明為壹個月,但已發的貨,合同仍然有效,直至貨款結清為止。
五、如在本合同期內不能付清貨款,買方按貨款總額的______‰一天支付違約金給賣方,同時不給予享受本公司所有的一切優惠政策。
六、買方收到貨物的____小時內必須將貨物檢驗完畢,並和賣方隨貨出庫單(“客戶聯”和“回執聯”)核對,如發現諸如水漬、外包裝毀壞等可能導致產品受損的情況,應於收到貨物後四十八小時內書面通知賣方,在此期限內買方沒有提出書面異議,賣方將視同買方收妥貨物。
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或向供貨方所在地法院提請訴訟。
供貨方:__
地址:____
電話:____
授權代表:
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購貨方:(蓋章)____
地址:____
電話:____
授權代表:
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下欄由賣方發貨時填寫:
營業部
業務人員:
部 長:
財務部
審批:
簽收:
公司負責人
審批:
買方: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行動電話:_________
email: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收款人: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
行動電話: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買賣雙方同意買賣馬鈴薯脫毒種薯,並按下列條件成交:
1、 品種
加工型馬鈴薯(大西洋)
2、 種薯級別
(按國家分級標準)原種二代脫毒種薯,品種純度99%以上,淨度98%以上。
3、 規格
單薯重:40-80克、80-120克,病、爛、凍薯率小於2%。
4、 包裝
_________公斤/麻包袋,或_________公斤/麻包袋,包裝袋印刷產品名稱,執行標準,註冊商標和生產單位名稱地址。每袋附合格證標籤一張。
5、 數量
_________噸(根據實際裝車量,約溢裝_________噸)。
6、 交貨地點
_________
7、 價格
(貨價、保價費、長短途運費、包裝費)_________元/噸。
8、 費用負擔
由賣方辦理運輸事項,各項手續費用由賣方負擔,在產地的裝車費及短途運費由賣方負擔,鐵路運費由賣方承擔。運抵惠州火車站後,所發生的費用由買方承擔。
9、 貨款支付
合同簽訂後7天內,買方向賣方預付貨款_________萬元。
10、 支付方式
預付貨款通過電匯至賣方銀行賬戶,剩餘貨款在交貨地點貨物交割時現金結算清。(分三批匯入甲方賬戶)
11、 檢驗和異議
貨物到達交貨地點後三天內由買方根據合同規定和裝運單對商品質量和數量檢驗。如發現與合同規定和裝運單不符,除承運方責任外,可憑檢驗結果向賣方提出異議。
凡因執行合同發生的異議,應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則將爭議提交仲裁機構仲裁。
12、 不可抗力
如有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原因,使賣方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以電話和傳真立即通知買方。
13、 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簽字後正式生效,雙方各執壹份。
賣方:_________(公章) 買方:___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_(簽字) 代表:_________(簽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燈具購銷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規定,特簽定如下合同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燈具的型號、單價(詳見附表)
二、本合同的總價為人民幣大寫:約壹拾陸萬元整(¥:16000元),最終結算金額如超出或者減少合同約定的數量,那麼所有增加或減少的按實際增減數量以及合同約定單價進行增減結算。
三、產品質量要求、技術標準:按GB7000.1-1996和甲乙雙方確認的方案(圖紙)以及甲方設計簽字確認的樣品生產,產品質保期為三年。
四、包裝標準及要求:按乙方產品出廠包裝標準包裝。 五、交貨期限:20__年11月底。
六、交貨地點及方式:地點為甲方工地方式為落地交貨。 七、運輸方式、費用及保險費用:由乙方負責承擔。 八、付款方式:
1、合同簽定後,甲方在三日內支付合同總金額的50%作為合同預付款;
2、在乙方所有貨物送到現場,經雙方安裝驗收無誤後,支付合同總金額的40%。
3、工程竣工驗收後,甲乙雙方一月內進行結算,支付合同總金額的10%。
九、安裝與驗收:
1、甲方如要求乙方提供安裝服務。
2、乙方貨到工地現場由乙方組織甲方進行驗收,如有質量問題或所供產品不符合設計要求,乙方負責免費更換並承擔由此造成的所有損失。
十、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能按合同第八條約定付款,屬甲方違約,每延期一天付款,應支付合同總金額的1%違約金給乙方;
2、乙方如不能按合同第五條約定交貨,屬乙方違約,每延期一天交貨,應支付合同總金額的1‰違約金給甲方。
十一、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本著相互信任的原則協商解決,如經協商無法解決將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十二、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附表為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定補充協議;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自雙方代表簽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紡織品買賣協議,訂立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名稱、價格及數量
第二條 合同金額
貨物總值: 631200元大寫:陸拾叄萬壹仟貳佰元整
第三條:付款方式
樣品確認後,甲方支付合同金額30%計 壹拾玖萬壹貳佰元作為定金;乙方出貨後15天內甲方將合同款剩餘金額 肆拾肆萬元劃入乙方負責人開立的帳戶上(帳號為);
第四條 交貨地點及時間
1、地點:乙方負責把貨物送到甲方指定地點,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2、時間:自本合同簽訂且乙方收到預付款後日內。
第五條 交貨條件
如在交貨過程中遇到問題,雙方應本著互惠互利,精誠合作的態度協商解決。逾期交貨:未經甲方允許逾期交貨的,乙方逾期交貨一天扣除除乙方逾期產品貨款總額5%的違約金;乙方逾期10天未交貨的,甲方可以拒收,同時有權解除合同。並按預付款的兩倍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取貨:如甲方暫緩要貨,乙方將收取按暫緩要貨金額1%的倉儲費用。若甲方暫緩要貨超過15天應事先以書面形式重複乙方同意。
第六條 甲方責任
1、甲方通過款式,在合同生效及執行過程中不得擅自更改。
2、按此合同付款日期,按時付款。
3、及時驗貨,甲方應在收到貨物10天內驗貨完畢。
第七條 乙方責任
1、乙方須保證產品質量,有質量問題的產品,乙方須負責更換或退貨。
2、按此合同交貨日期,按時交貨。
第八條 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到全部貨款結清之日為止。
第九條 此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如有一方在有效期內欲終止合同。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方:(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因加工的需要,向甲方購買不鏽鋼板材,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 雙方平等友好協商,訂立以下條款。
1.乙方加工所需的不鏽鋼板材全部從甲方購買。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 得從其他渠道購買不鏽鋼板材,否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50萬元整,同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2.乙方加工進度需要,分期分批向甲方購進所需不鏽鋼板材,乙方每次需貨時, 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所需板材的規格、型號、數量、生產產地,經甲方確認後,甲方應在150日內將該板材送到乙方加工廠地。如果甲方逾期貨的價款的千分 之三支付違約金。
3.由於不鏽鋼板材市場價格變動頻繁,每批貨物的價格以甲方供貨當日市場價格為參考,由雙方友好協商確定 。
4.板材接收驗收方式:乙方收到貨物後應先進行檢測,合格後方可使用,如 有質量問題應在收到貨物之日起_5_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並提出相關的檢測報告,否則該批板材的質量視為完全合格。 經雙方確認鋼材質量確實不合格 後,甲方應將質量不合格的板材運回,並承擔運回所發生的運費,但甲方不承擔其他責任,同時甲方在10日內換送合格板材。
5.付款方式:本合同項下板材款項按以下方式支付:甲方板材送到乙方加工廠當日,乙方必須支付該批板材總價款的80 % 如果乙方沒有按時如數支付任何一期的板材款,則乙方應賠償當期所欠款上午日計千分之三的違約金。
6.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如果雙方有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 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7.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8.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合同簽訂日期: 20__年 3 月 1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公平、互惠互利和誠實守信的原則,就產品供銷的有關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整。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元,在乙方將上述產品送至甲方指定的地點並經甲方驗收後,甲方一次性將剩餘款項付給乙方。
二、產品質量:
1、乙方保證所提供的產品貨真價實,來源合法,無任何法律糾紛和質量問題,如果乙方所提供產品與第三方出現了糾紛,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2、如果甲方在使用上述產品過程中,出現產品質量問題,乙方負責調換,若不能調換,予以退還。
三、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均應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供貨的,按延遲供貨的部分款,每延遲一日承擔貨款的萬分之五違約金,延遲10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3、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結算的,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延遲一日,需支付結算貨款的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延遲10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4、甲方不得無故拒絕接貨,否則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
5、合同解除後,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的約定進行對帳和結算,不得刁難。
四、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如果出現糾紛,雙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其它事項: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供方:________________需方:________________
一、產品名稱、商標、型號、廠家、數量、金額、供貨時間及數量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產品名稱 牌號商標 規格型號 生產廠家 計量單位 數量 單價 總
金
額 交(提)貨時間及數量 合計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三、交(提)貨地點、方式───────────────────────────────────────────────────────
四、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
五、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
六、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七、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
八、隨機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
九、結算方式及期限───────────────────────────────────────────────────────
十、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
十一、違約責任──────────────────────────────────────────
十二、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十三、其它約定事項───────────────────────────────────────────────────────
供 方 需 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名稱(章) 鑑(公)證意見: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經 辦 人:
電 話: 電 話: 鑑(公)證機關(章)
電報掛號: 電報掛號: 年 月 日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注:除國家另有規定
帳 號: 帳 號: 外,鑑(公)證實行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自願原則)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監製部門: 印製單位: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貨款共計人民幣:
1.質量標準:___________
2.交貨辦法及地點:________
3.質量檢驗及驗收辦法:_________
4.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__________
5.結算辦法及期限:_____________
6.原材料供應辦法:____________
7.其他:_______________
違約責任:
第一點:甲方承擔
變更產品品種、質量或包裝的規格給乙方造成損失時,應償付乙方實際損失____
中途退貨的,償儲乙方以退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的違約金。
自提產品未按規定日期提貨的,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乙方以延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千分之___的違約金。
未按合同規定時間和要求提供原材料、技術資料、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予以順延外,每日應償付乙方順延交貨產品總值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未按合同規定日期付款的,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乙方以延期付款總值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實行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無故拒絕接貨的,應承擔因而造成的損失並付給運輸部門違約金。
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應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
其他___________
第二點:乙方承擔
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甲方同意收貨的,按質論價;甲方不同意收貨的,乙方應包修、包退、包換,並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
未按合同規定的數量交貨,少交而甲方仍然需要的,應照數補交;不需要
要的.,可以退貨,並承擔損失;不能交貨的,應償付甲方以不能交貨的貨款總值____的違約金。
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應予賠償。
未按合同規定時間交貨的,每延期一天,應償付甲方以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不符合合同規定產品,在甲方代保管期內應償付甲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
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除按合同規定負責運到指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並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和造成的延期交貨責任。
其他: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___份。
有效期自____年__月__日到____年__月__日止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公平、互惠互利和誠實守信的原則,就產品供銷的有關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______元。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向乙方天支付定金元,在乙方將上述產品送至甲方指定的地址並經甲方驗收產品,甲方一次性將剩餘款項付給乙方。
二、產品質量:
1、乙方保證所提供的產品貨真價實,來源合法,無任何法律糾紛和質量問題,如果乙方所提供產品與第三方出現了糾紛,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2、如果甲方在使用上述產品過程中,出現產品質量問題,乙方負責調換產品,若不能調換,予以款項退還。
三、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均應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供貨的,按延遲供貨的部分款,每延遲一日承擔貨款的萬分之五違約金,延遲七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3、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結算的,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延遲一日,需支付結算貨款的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延遲七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4、甲方不得無故拒絕接貨,否則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費和運輸費用。
5、合同解除後,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的約定進行對帳和結算。
四、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如果出現糾紛,雙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其它事項:
甲方:乙方: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開戶行地址:開戶行地址:
公章: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銷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
購方:(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長期合作的原則,現就甲乙雙方購銷原煤相關事宜進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煤炭品種:
原煤。
2、煤炭數量:
8000萬噸。
3、煤炭質量標準:
所銷售品種標的發熱量不小於5000大卡。
4、計量方式及價格
計量以甲方過磅為準,價格為400元/噸。
5、總價款:
零零叄佰貳拾萬元整(¥3200000.00元)。
6、付款及結算方式:
乙方以付款的形式將貨款提前打入甲方賬號,甲方按乙方預付款金額付給相應數量的煤炭結算提貨單,乙方拉運完後,甲方開具17%的增值稅票。
7、提貨方式及雜費結算
乙方自行派車到甲方指定煤礦提煤,運輸途中所遇風險等運雜費全部由乙方承擔。
8、其它:
1)煤炭價格隨行就市,並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此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
3)甲方的原煤中石頭量不能超過15%。
4)甲方的所有原煤必須全部賣給乙方,如有違約甲方必須付給乙方違約金50萬元整。
9、合同生效日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供應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零售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商品進貨購銷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本合同可適用於乙方總部及其在北京行政區劃範圍內開設的連鎖門店或關聯公司(擁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連鎖門店或關聯公司就簽訂及履行本合同的授權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具體包括:
一、訂購商品
1、商品的種類、品名、品牌、規格、生產廠廠名及廠址、等級、質量標準、包裝要求、計量單位及單價等詳見本合同附件一《購銷商品清單》。
2、甲方在本合同簽訂時,應當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自身主體資格的證明,同時提交有關商品生產、代理、批發、進口及專項經營等許可或證明檔案。
3、上述商品價格已經雙方確認,如因原材料價格、生產經營成本、市場供求關係等變化導致合同期內商品價格變化,要求價格變動一方應當提前書面通知對方,經對方書面確認後方可調價。價格變動自雙方確認的調價日期起生效,適用於該日期後的新訂單。
4、乙方對本合同中所列商品特別指定原料或樣式等專門條件時,需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向甲方提交指示說明書或樣式說明書。
5、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裝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用中文標明產品名稱、生產廠廠名與廠址、規格、等級、採用的產品標準、質量檢驗合格證明、使用說明、生產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標誌及其他說明等。商品應當使用正規條形碼,以便於pos機識別;無條形碼的商品應當在附件一中說明,同時向乙方購買內部條形碼貼於商品外包裝上
6、甲方應當保證其所提供商品的質量符合本合同或訂單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提供有關商品質量說明的,應當符合該說明的質量要求。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履行;無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
二、代理人
1、本合同代理人在其主管或被授權的業務環節中所簽署的各種檔案、單據,作為雙方簽訂、履行合同的有效憑證。
2、雙方如變更或撤換代理人,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前______日通知對方,委派和撤換代理人的通知書作為本合同附件二。
三、訂貨
1、乙方向甲方訂貨,應當提前______小時發出訂單,雙方約定的訂單形式為:______
(1)乙方電子商務平臺(2)電子郵件(3)傳真(4)訂貨合同(5)其他
2、訂單應當明確商品的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規格、計量單位、品牌、質量、產地、正規條形碼、數量、單價、交貨時間、交貨地點等具體內容。
3、甲方收到訂單後如不能接受,應當在______小時內予以明確答覆,答覆形式同訂單形式一致;不予答覆的,視為接受訂單。如答覆中對訂單實質內容有修改的,乙方應當在______小時內表示是否接受,乙方表示不接受則視為訂單無效;乙方不予答覆的,視為接受修改的訂單。
4、訂單及訂單答覆以電子網路為傳輸載體的,應當傳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網址或電子郵箱;以傳真、訂貨合同等書面文字為載體的,應當加蓋訂貨單位公章或代理人簽字,方為有效。
四、交貨及驗收
1、甲方應當將訂單列明的商品,按照約定的時間、運輸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點。
2、商品的所有權自交付時起轉移給乙方,商品毀損、滅失的風險也自交付時起由乙方承擔。
3、乙方應當妥善安排工作人員在到貨後及時按照訂單對商品的種類、規格、產地、數量、包裝等進行初步驗收,並出具收貨憑證;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訂單要求的,可以拒絕接收。如乙方無法在到貨後的______小時內驗收完畢的,應當向甲方出具收貨待驗收憑證,同時告知驗收完畢的具體時間。
4、乙方對於已經驗收的商品發現存在內在質量問題,應當在質量保證期內提出,無質量保證期的在收貨後24個月內提出,否則視為商品質量符合約定。甲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所提供商品不符合約定的,不受前述提出異議時間的限制。對於存在質量問題的商品,甲方應當予以退換貨。
質量異議應當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應當在收到異議後的10日內予以書面答覆,否則視為認可。
五、商品促銷
1、乙方可以根據企業經營戰略制定商品促銷計劃,以加速商品的週轉和銷售。
2、甲方可以根據自身產品狀況,有選擇地參加促銷活動,同時向乙方支付促銷服務費用或者以折扣等方式給予商品價格優惠。
3、雙方應當就具體促銷方式、促銷期間、乙方所提供的服務內容、甲方支付的服務費用、商品折扣及支付辦法等具體事宜,另行簽訂《促銷服務協議》作為本協議附件三。
六、商品退換
1、雙方在確定商品價格時,應當對商品退換、損耗問題予以充分考慮。甲方選擇的退換貨型別為:
(1)不接受退換貨
(2)有條件的退換貨
(3)在商品總價值______%損耗範圍內可接受退換貨
2、在選擇“有條件的退換貨”的前提下,為了保持乙方合理庫存,且有利於商品週轉,雙方同意:
在第______種條件時甲方同意更換商品:
(1)殘、次品(2)滯銷、過季商品(3)其他:
在第______種條件時,甲方接受乙方退貨:
(1)殘、次品(2)滯銷、過季商品(3)其他:
對於存在保質期、有效期的商品,乙方應當在保質期、有效期尚存1/3以上的期限內提出退換貨。
3、乙方退換貨應當向甲方發出書面退換貨通知,甲方應當於收到後______日內對所退換商品進行核實並書面確認,______日內負責更換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逾期不答覆或書面確認後未在______日內更換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甲方同意乙方按照______(a。降價處理b。退貨,乙方承擔運費c。自行銷燬d。其他:____________)方式處置該商品,因此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七、對賬與結算
1、雙方確認的結算方式及結算週期為:
(1)預付
(2)現結______日(空白處填寫的日曆天數為“現結間隔週期”)
(3)月結______日(本合同“月齡”的起始時間為:a。當月1日至末日b。當月______日至次月_____日;空白處填寫的日曆天數為“月結間隔週期”)
(4)滾動結算______日(空白處填寫的日曆天數為“滾動結算週期”)
(5)其他,具體定義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如因商品種類不同,確定的對賬日、結算方式或結算週期不同,可就具體商品的對賬日、結算方式及結算週期另行製作附件或在附件一中列明。
3、採用第1款第(3)、(4)方式結算的,雙方應當在本合同中明確對賬日。
按照商品的銷售週期,甲乙雙方確認的對賬日為每月______日。乙方應當在該日的工作時間內安排工作人員同甲方業務人員進行賬務核對。對賬時雙方應當核對的原始單據包括:商品訂單、甲方出具的送貨/出庫單、乙方出具的入庫/驗收單、退換貨單據以及促銷費用單據。根據對賬結果,乙方出具《商品對賬單》(附件四)經雙方代理人簽字確認後作為結算依據。
乙方逾期不予對賬的,甲方可依據上述對賬單據出具《商品對賬單》,交乙方確認;乙方收到後3日內既不確認又不提出異議的,視為認可《商品對賬單》的內容。
4、乙方應當盡力建立順利、便捷、無障礙的結算機制。結算期滿後,甲方可在約定的結算週期屆滿後持《商品對賬單》及相應數額的增值稅發票要求乙方足額支付貨款。
5、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為:(1)現金(2)轉賬支票(3)電匯(4)____________
八、智慧財產權的保護
甲方應當保證其所提供的商品不存在任何智慧財產權的瑕疵。如因甲方或其供應商侵犯第三方的專利權、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商業祕密或其他權益產生爭議,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時,甲方應當承擔全部責任並承擔因此發生的各種費用。
九、反對商業賄賂
甲乙雙方應當堅持誠實信用、公平交易的商業原則,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加強對員工的管理和教育,對任何商業賄賂和其他不正當交易行為均應共同予以抵制,同時有義務向對方提供相應的資訊和證據。
十、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均應當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約定,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未按照已經確認的訂單內容發貨,應當負責更換或補足;造成交貨延遲的,每延遲1日應當支付延遲交貨金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延遲______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乙方有權取消該批次訂單;累計______次遲延交貨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結算的,每延遲1日,應當按日支付應當結算金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延遲30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由於甲方提供的商品存在質量問題導致消費者退貨或者乙方受到有關政府部門查處,甲方應當積極參與調查處理並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情節嚴重給乙方商譽造成嚴重損害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5、由於乙方保管不當造成的商品質量問題導致消費者退貨或者甲方受到有關政府部門查處,乙方應當積極參與調查處理並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情節嚴重給甲方商譽造成嚴重損害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十一、合同的中止和解除
1、任何一方非因對方違約提出解除本合同,均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合同自雙方協商確定的日期解除。
2、任何應當先履行本合同義務的一方,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本合同的履行:
(1)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2)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3)喪失商業信譽;
(4)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一方依照上述約定中止履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對方提供適當擔保時,應當恢復履行。中止履行後,對方在______日內未恢復履行能力並且未提供適當擔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3、任何一方出現如下情形時,另一方有權無需預先告知即以書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送達之日解除。
(1)存在本合同第十條第款約定的嚴重違約行為時;
(2)受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或停業處分,或其他喪失合法經營身份或資格的情況發生時;
(3)申請破產、進入清算程式;
(4)未經他方同意,把本合同的權利或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方的;
(5)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被取消時。
(6)有證據證明對方存在商業賄賂問題,經書面提示後,再次出現類似問題的。
4、合同解除後的結算
合同解除或終止後,雙方仍應當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方式進行對賬與結算。
除購銷商品的貨款外,對於乙方已經收取的整個合同期內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應當按照合同實際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返還。乙方可留存該結算期內結算數額10%的貨款作為商品質量保證金,自合同解除之日起三個月內如甲方產品不存在質量問題,保證金則應當退還甲方,如存在質量問題,保證金用以抵扣乙方受到的損失。
十二、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年______個月。
2、合同期滿前1個月,如雙方同意繼續合作,應重新簽訂新的合同;如未簽訂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達訂單且甲方接受的,視為原合同自動順延1年。
十三、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______種方式處理:
1、向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四、其他
1、本合同涉及的通知,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並在通知方通過郵局以掛號信、特快專遞等形式寄達本合同約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員簽收後 視為送達。
2、本合同附件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按照雙方約定的解釋順序進行解釋。
3、本合同的變更和補充,雙方應當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簽署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5、本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_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_
電話/傳真:_____________電話/傳真: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賬號:__________開戶銀行/賬號:__________
稅號:____________________稅號: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簽字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