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方:(以下簡稱甲方)合同編號:
需方:(以下簡稱乙方)簽訂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法》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並遵守下列條款,共同嚴格履行。
一、產品名稱,商標,型號,廠家,數量,金額,供貨時間及數量
三、交(提)貨地點,方式:在合同有效期內需方在供方倉庫內自提。
四、付款方式:款到發貨。
五、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按總重量千分之三計算。
六、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按需方要求,包裝物由需方回收。
七、驗收標準方法及提貨異議期限:按實際生產尺寸,規格驗收,異議期限供貨後10天內。
八、合同內單價包括運輸費。
九、合同執行中發生糾紛,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在供方所在地法院起訴。
十、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條款,均按《工礦產品購銷合同條例》和有關規定承擔經濟責任。
十一、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十二、其它約定事項,此批建材系按需方要求生產,已經需方認可。
甲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賣方:
買方:
茲買方向賣方訂購下列產品,經雙方談定買賣條件如下:
一、訂貨內容┌───┬─────┬────────────┬───┬───┬────┬────────┐
│序號 │ 商品編碼 │ 商品名稱及規格 │單位 │ 數量 │ 單價 │ 金額 │
├───┼─────┼────────────┼───┼───┼────┼────────┤
│ │ ││ │ │││
├───┼─────┼────────────┼───┼───┼────┼────────┤
│2 │ ││ │ │││
├───┼─────┼────────────┼───┼───┼────┼────────┤
│3 │ ││ │ │││
├───┼─────┼────────────┼───┼───┼────┼────────┤
│4 │ ││ │ │││
├───┼─────┼────────────┼───┼───┼────┼────────┤
│5 │ ││ │ │││
├───┼─────┼────────────┼───┼───┼────┼────────┤
│6 │ ││ │ │││
├───┼─────┼────────────┼───┼───┼────┼────────┤
│7 │ ││ │ │││
├───┼─────┼────────────┼───┼───┼────┼────────┤
│8 │ ││ │ │││
├───┴─────┴────────────┴───┴───┴────┴────────┤
│合計:人民幣(大寫)│
└────────────────────────────────────────────┘
二、到貨地點:
運輸方式:
(1)送貨上門
(2)代發貨運
三、購銷方式:
(1)現金銷售
(2)賒銷於__年__月__日前結清貨款。
四、本合同有效期如無特殊證明為壹個月,但已發的貨,合同仍然有效,直至貨款結清為止。
五、如在本合同期內不能付清貨款,買方按貨款總額的__一天支付違約金給賣方,同時不給予享受
本公司所有的一切優惠政策。
六、買方收到貨物的____小時內必須將貨物檢驗完畢,並和賣方隨貨出庫單(客戶聯和回執聯)
核對,如發現諸如水漬、外包裝毀壞等可能導致產品受損的情況,應於收到貨物後四十八小時內書面通知賣方,在此期限內買方沒有提出書面異議,賣方將視同買方收妥貨物。
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或向供貨方所在地法院提請訴訟。
供貨方:
購貨方:(蓋章)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下欄由賣方發貨時填寫:
┌────────────┬────────────┬──────────────┐
│ 營業部 │ 財務部 │ 公司負責人 │
│業務人員: │審批: │審批: │
│部 長: │簽收: ││
└────────────┴────────────┴──────────────┘
供方:________________需方:________________
一、產品名稱、商標、型號、廠家、數量、金額、供貨時間及數量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產品名稱 牌號商標 規格型號 生產廠家 計量單位 數量 單價 總
金
額 交(提)貨時間及數量 合計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供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三、交(提)貨地點、方式───────────────────────────────────────────────────────
四、運輸方式及到達站港和費用負擔───────────────────────────────────────────────────────
五、合理損耗及計算方法───────────────────────────────────────────────────────
六、包裝標準、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
七、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
八、隨機備品、配件工具數量及供應辦法───────────────────────────────────────────────────────
九、結算方式及期限───────────────────────────────────────────────────────
十、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
十一、違約責任──────────────────────────────────────────
十二、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十三、其它約定事項───────────────────────────────────────────────────────
供 方 需 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名稱(章) 鑑(公)證意見: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經 辦 人:
電 話: 電 話: 鑑(公)證機關(章)
電報掛號: 電報掛號: 年 月 日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注:除國家另有規定
帳 號: 帳 號: 外,鑑(公)證實行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自願原則)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監製部門: 印製單位:
甲方(供應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零售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商品進貨購銷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訂購商品
1、商品的種類、品名、品牌、規格、生產廠廠名及廠址、等級、質量標準、包裝要求、計量單位及單價等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2、甲方在本合同簽訂時,應當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自身主體資格的證明,同時提交有關商品生產、代理、批發或進口許可等有關附隨檔案。
3、上述商品價格已經雙方確認,如因原材料價格、生產經營成本、市場供求關係等變化導致合同期內商品價格變化,要求價格變動一方應當提前15日通知對方,經對方書面確認後方可調價。價格變動自確認之日起生效,適用於確認之日後的新訂單。
4、乙方對本合同中所列商品特別指定原料或樣式等專門條件時,需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向甲方提交指示說明書或樣式說明書。
5、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裝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用中文標明產品名稱、生產廠廠名與廠址、規格、等級、採用的產品標準、質量檢驗合格證明、使用說明、生產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標誌及其它說明等。商品應當使用正規條形碼,以便於pos機識別;無條形碼的商品應當在《附件一》中說明,同時向乙方購買內部條形碼貼於商品外包裝上。
6、甲方應當保證其所提供商品的質量符合本合同或訂單約定的質量標準;甲方提供有關商品質量說明的,應當符合該說明的質量要求。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履行;無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
二、代理人
1、本合同代理人在其主管的業務環節中所簽署的各種檔案、單據,作為雙方簽訂、履行合同的有效憑證。
2、雙方如變更或撤換代理人,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前7日通知對方,委派和撤換代理人的通知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三、訂貨
2、訂單應當明確商品的名稱、生產廠廠名和廠址、規格、計量單位、品牌、質量、產地、數量、單價、交貨時間、交貨地點等具體內容。
3、甲方收到訂單後應當在24小時內對能否接受訂單予以明確答覆,答覆形式同訂單形式一致;不予答覆的,視為不接受訂單。如答覆中對訂單具體內容有修改的,乙方應當在24小時內表示是否接受,乙方不接受則視為訂單無效;乙方不予答覆的,視為接受修改的訂單。
4、訂單及訂單答覆以電子網路為傳輸載體的,應當傳送至本合同指定的網址或電子郵箱;以傳真、訂貨合同等書面文字為載體的,應當加蓋訂貨單位公章或代理人簽字,方為有效。
四、交貨及驗收
1、甲方應當將訂單列明的商品,按照約定的時間、運輸方式交付到乙方指定地點。
3、乙方對於已經驗收的商品發現存在內在質量問題,應當在質量保證期內提出,無質量保證期的在收貨後24個月內提出,否則視為商品質量符合約定。供應商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所提供商品不符合約定的,不受前述提出異議時間的限制。
質量異議應當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應當在收到異議後的10日內予以書面答覆,否則視為認可。
五、商品促銷
1、乙方可以根據企業經營戰略制定商品促銷計劃,以加速商品的週轉和銷售。
2、甲方可以根據自身產品狀況,有選擇地參加促銷活動,同時向乙方支付促銷服務費用或者給予商品價格優惠。
3、雙方應當就促銷方式、促銷期間、乙方所提供的服務內容、甲方支付的服務費用及支付辦法等具體事宜,另行簽訂《促銷服務協議》。
六、商品退換
1、雙方在確定商品價格時,應當對商品退換、損耗問題予以充分考慮。甲方選擇的退換貨型別為_____:
(4)在商品總價值X %損耗範圍內可接受退換貨
2、在選擇有條件退換貨的前提下,為了保持乙方合理庫存,且有利於商品週轉,雙方同意:
在第____種條件時甲方同意更換商品:
在第____種條件時,甲方接受乙方退貨:
對於存在保質期、有效期的商品,乙方應當在保質期、有效期尚存1/3的期限內提出退換貨。
3、乙方退換貨應當向甲方發出書面退換貨通知,甲方應當於收到後5日內對所退換商品進行核實並書面確認,10日內負責更換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逾期不答覆或書面確認後未在10日內負責更換或者收回所清退商品的,乙方有權自行處置該商品,並在對帳結算時予以扣除。
七、對帳與結算
1、雙方確認的結算方式為_________:
2、採用第1條第(3)種方式結算的,雙方應當在本合同中明確對帳及結算週期。
(1)按照商品的銷售週期,甲乙雙方確認的對帳週期為:每月次,具體對帳日期為每月x日。對帳日前3日,甲方應當按照進貨、銷售、退貨等清單載明的數量及數額向乙方
提供《商品對帳單》,乙方持相關單據進行核對,核對無誤後簽字確認;無故不確認的,視為認可《商品對帳單》的內容。
(2)雙方確認的結算週期為:A.10日,B.15日,C.30日,D.45日, E.60日。
3、如因商品種類不同,確定的對帳週期、結算週期不同,可就具體商品的對帳週期、結算週期或者其他的對帳、結算辦法另行製作本協議附件或在《附件》中列明。
4、乙方應當盡力建立順利、便捷、無障礙的結算機制。結算期滿後,甲方可持《商品對帳單》及增值稅發票要求乙方足額支付貨款。
5、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為 :(1)現金,(2)轉賬支票,(3)電匯,(4)其他_______.
八、智慧財產權的保護
甲方應當保證其所提供的商品不存在任何智慧財產權的瑕疵。如因甲方或其供應商侵犯第三方的專利權、商標專用權、著作權、商業祕密或其他權益產生爭議,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時,甲方應當承擔全部責任並承擔因此發生的各種費用。
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均應當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約定,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未按照已經確認的訂單內容發貨,應當負責更換或補足;造成交貨延遲的,每延遲
貨延遲的,每延遲1個工作日應當支付延遲交貨金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延遲3個工作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乙方有權取消該批次訂單;累計5次遲延交貨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結算的,每延遲1個工作日,應當按日支付應當結算金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延遲30個工作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由於甲方商品質量問題導致消費者退貨或者乙方受到有關政府部門查處,甲方應當積極參與調查處理並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情節嚴重給乙方商譽造成嚴重損害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十、合同的解除
1、任何一方非因對方違約提出解除本合同,均應當提前30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合同自雙方協商確定的日期解除。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經支付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乙方不予返還;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應當按照合同實際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還已經收取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
2、任何一方出現如下情形時,另一方有權無需預先告知即以書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送達之日解除。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已經收取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不予返還;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應當按照合同實際履行期的比例向甲方退還已經收取的各種促銷服務費用:
(1)存在本合同第九條第2、3、4 款約定的嚴重違約行為時;
(2)受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或停業處分,或其它喪失合法經營身份或資格的情況發生時;
(3)申請破產、進入清算程式,或陷入無力償付債務或資不抵債的狀態,或其它有充分理由可認為財務狀況惡化或有該可能性時;
(4)未經他方同意,把本合同的權利或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方的;
(5)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被取消時。
3、合同解除後,雙方仍應當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方式進行對帳和結算。
十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共___年。
2、合同期滿前1個月,如雙方同意繼續合作,應重新簽訂新的合同;如未簽訂新的合同,乙方仍然下達訂單且甲方接受的,視為原合同自動順延。
十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以下第___種方式處理:
(1)向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促銷服務費
甲乙雙方可以協商約定,乙方為甲方提供的服務專案 內容 期限 ;乙方收取促銷服務費的專案 標準 數額 用途方式 .
十四、其他
1、本合同涉及的通知,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並在通知方通過郵局以掛號信、特快專遞等形式寄達本合同約定地址或被通知方工作人員簽收後,視為送達。
2、本合同附件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按照雙方約定的解釋順序進行解釋。
3、本合同的變更和補充,雙方應當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4、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署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5、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稅務登記號: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稅務登記號: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20__—12—26
甲(供)方:沾益縣中天石材有限公司
乙(需)方:
二0__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甲乙雙方
合同編號:20__—12—26
單位的有關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經採購事項簽訂如下協議:
一、產品名稱、規格、單價、數量、金額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砂石料嚴格按照GB/T14684—20__標準組織供貨,不合格材料拒收。如因質量不合格,乙方收料人有權拒收,其不合格材料由甲方立即運出乙方現場,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三、交貨地點和時間:以乙方電話通知的時間為準,在乙方料場交貨(乙方必須提前一天電話通知甲方,甲方接到通知後必須在次日完成貨物配備)。
四、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由甲方負責承運,乙方承擔費用負擔。
五、驗收方法及標準:以工地現場實際過磅(方量)為準雨季材料受雨水影響含水率較高,到場數量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驗收按第二條約定的國標驗收,數量異議在貨到3日內並保持原包裝的情況下由乙方書面提出,質量異議在貨到5日由乙方書面提出。因質量問題不符合約定,甲方應無條件的退貨或按乙方要求換貨。
六、結算付款方式及期限:以甲方開據的發貨單為憑證結算,每月20日對賬,次月15日按月支付80%,每半年度結至半年所供材料的95%,尾款每年度結清,甲方不開據貨物和運輸發票。
七、違約責任:甲乙雙方自本合同簽定之日起,自覺履行本合同,違約方將負責承擔影響工程進度的一切費用和責任。
八、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請有關職能部門進行調解,如調解不成向簽約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他約定事項
1、甲方在運輸過程中必須嚴密遮蓋防止潑灑對環境造成汙染,甲方運送車輛駕乘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應佩戴安全帽,甲方在乙方工地範圍外運輸過程中涉及環保、道路維護、交通及運輸安全、城管及外部干擾等問題由甲方自行處理。
2、其他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3、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自簽定之日起至乙方竣工貨款付清為止。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5、當市場價格發生變動,上、下漲(跌)幅達到5%時,需進行價格調整,雙方確定的新價格以補充合同的形式進行簽定。
供貨方(以下簡稱甲方):
購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合同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為使甲方與乙方進行商品交易的任何相關程式達到雙方平等、互利、合法、公平的交易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簽署如下協議:
一、商品質量:
1.甲方所供全部商品,應保證其合法銷售權,符合相關法規條例,同時,應將商品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和必要的資料及證件等交至乙方。
2、甲方應對其提供的商品包裝符合相關標示的說明、生產日期、保持同期等有關規定,否則乙方有權拒收,甲方對提供的商品標明的保質期限及保質條件下的商品質量全面負責。甲方不得提供假冒偽劣商品或臨期商品給乙方。
3、若因甲方提供的商品因質量問題而引起的客訴或索賠或罰款而導致乙方經濟及榮譽受損失由甲方承擔,乙方可在貨款中直接扣除。
4、甲方須對向乙方提供的商品承擔售後服務責任,直至商品的質量保質期屆滿為止。
二、產品名稱及價格
產品名稱 規格 單價(元) 數量 合價(元) 備註
五糧液 箱 5988 60 359280
劍南春 箱 2388 50 119400
藍色經典(夢之藍) 箱 6156 40 246240
藍色經典(天之藍) 箱 3840 50 192000
藍色經典(海之藍) 箱 1080 50 54000
銀露八寶粥 箱 60 50 3000
統一冰紅茶 箱 26.4 50 1320
統一綠茶 箱 26.4 50 1320
統一鮮橙多 箱 26.4 50 1320
可口可樂1.25L 箱 60 50 3000
雪碧1.25L 箱 60 50 3000
百事可樂355ml 箱 38.4 50 921.6
可口可樂355ml 箱 36 50 1800
雪碧355ml 箱 36 50 1800
匯源果汁1L 箱 180 50 9000
王老吉355ml 箱 72 50 3600
總計 1001002
協議到期如續期,雙方均按續期後調整之日起的新價格執行。
三、商品訂貨與交付
1、乙方以傳真或電話形式向甲方訂貨,甲方應按訂單收到2日內給乙方供貨。
2、乙方有權拒收與訂單不符的商品或質量、包裝不合格的商品。
四、貨款結算方式
1、甲方須憑乙方指定部門或驗貨人員簽字的有效憑證和銷售單據為準向乙方結算貨款,乙方在確認收貨後2日內一次性結清。
2、乙方必須按時結算貨款,不得延遲。
五、違約責任
甲方違反以上協議,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10000元;乙方違反以上協議,除結清所欠貨款外,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0000元。
六、其它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查,如有未盡事宜,協商解決。雙方自簽訂之日起即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20__年 月 日 日期20__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紡織品買賣協議,訂立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名稱、價格及數量
第二條 合同金額
貨物總值: 631200元大寫:陸拾叄萬壹仟貳佰元整
第三條:付款方式
樣品確認後,甲方支付合同金額30%計 壹拾玖萬壹貳佰元作為定金;乙方出貨後15天內甲方將合同款剩餘金額 肆拾肆萬元劃入乙方負責人開立的帳戶上(帳號為);
第四條 交貨地點及時間
1、地點:乙方負責把貨物送到甲方指定地點,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2、時間:自本合同簽訂且乙方收到預付款後日內。
第五條 交貨條件
如在交貨過程中遇到問題,雙方應本著互惠互利,精誠合作的態度協商解決。逾期交貨:未經甲方允許逾期交貨的,乙方逾期交貨一天扣除除乙方逾期產品貨款總額5%的違約金;乙方逾期10天未交貨的,甲方可以拒收,同時有權解除合同。並按預付款的兩倍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取貨:如甲方暫緩要貨,乙方將收取按暫緩要貨金額1%的倉儲費用。若甲方暫緩要貨超過15天應事先以書面形式重複乙方同意。
第六條 甲方責任
1、甲方通過款式,在合同生效及執行過程中不得擅自更改。
2、按此合同付款日期,按時付款。
3、及時驗貨,甲方應在收到貨物10天內驗貨完畢。
第七條 乙方責任
1、乙方須保證產品質量,有質量問題的產品,乙方須負責更換或退貨。
2、按此合同交貨日期,按時交貨。
第八條 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到全部貨款結清之日為止。
第九條 此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如有一方在有效期內欲終止合同。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方:____________
需方: ____________
供需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信守執行。
第一條 商品名稱、種類、規格、單位、數量
品名: 食用油
種類: 食品類
規格: 5L
單位: 桶
數量: 50
第二條 商品質量標準可選擇下列第3項作標準:
1.附商品樣本,作為合同附件。
2.商品質量,按照_____________標準執行。(副品不得超過____%)。
3.商品質量由雙方議定。
第三條 商品單價及合同總金
1.商品定價,供需雙方同意按合同定價執行。如因原料、材料、生產條件發生變化,需變動價格時,應經供需雙方協商。否則,造成損失由違約方承擔經濟責任。
2.單價和合同總金額: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包裝方式及包裝品處理______________.(按照各種商品的不同,規定各種包裝方式、包裝材料及規格。包裝品以隨貨出售為原則;凡須退還對方的包裝品,應按鐵路規定,訂明回空方法及時間,或另作規定。)
第五條 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驗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按照交貨地點與時間,根據不同商品種類,規定驗收的處理方法。)
第七條 預付貨款(根據不同商品,決定是否預付貨款及金額。)
第八條 付款日期及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運輸及保險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實際情況,需委託對方代辦運輸手續者,應於合同中訂明。為保證貨物途中的安全,代辦運輸單位應根據具體情況代為投保運輸險。)
第十條 運輸費用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需方延付貨款或付款後供方無貨。使對方造成損失,應償付對方此批貨款總價____%的違約金。
2.供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貨或交貨不足數量者,供方應償付需方此批貨款總值____%的違約金。需方如不按交貨期限收貨或拒收合格商品,亦應按償付供方此批貨款總值____%的違約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減合同數量,變動交貨時間,應提前通知對方,徵得同意,否則應承擔經濟責任。
3.供方所發貨品有不合規格、質量或黴爛等情況,需方有權拒絕付款(如已付款,應訂明退款退貨辦法),但須先行辦理收貨手續,並代為保管和立即通知供方,因此所發生的一切費用損失,由供方負責,如經供方要求代為處理,並須負責迅速處理,以免造成更大損失,其處理方法由雙方協商決定。
4.約定的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預先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 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並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該方當事人的責任。
第十三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糾紛,簽訂合同雙方不能協商解決時,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或申請______仲裁機構仲裁的解決)
第十四條 合同執行期間,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須經雙方同意,並互相換文或另訂合同,方為有效。
需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蓋章)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供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蓋章)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編號:_________
一、 雙方當事人
甲方(供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公司註冊地址: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乙方(需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公司註冊地址: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二、 合同意向
乙方擬採用定額、定時、定價的方式向甲方購買_________燃料油_________噸。
定額的意思解釋為:甲乙雙方在合同中明確約定的履行合同的時間期限內(包括一年度及每月的約定),乙方必須向甲方購買或甲方必須保證供應的_________燃料油的數額。
定價的意思解釋為:甲乙雙方在合同中明確約定的,在合同確定的履行時間期限內,如遇_________燃料油的市場價格浮動(包括高於合同確定的價格和低於合同確定的價格),均按合同中確定的價格執行。
定時的意思解釋為:甲乙雙方在合同中明確約定的履行合同的時間限度,包括12個月的履行期限及每月按計劃供貨。
三、 產品名稱、購買的數量及價格
3.1 產品名稱:_________燃料油
3.2 產品產地:_________
3.3 產品質量標準:符合國際標準
3.4 產品數量:_________噸+/-10%
3.5 產品單價:
人民幣_________元/噸(產地:_________)
人民幣_________元/噸(產地:_________)
人民幣_________元/噸(產地:_________)
四、 交貨地點及卸貨事項
4.1 交貨地點:_________。
4.2 卸貨時間:_________。
4.3 甲方應以書面形式(包括傳真)提前3天通知乙方交貨地點及卸貨時間安排,以便乙方及時接貨。
五、 運輸方式及費用:
5.1 乙方自派船隻到交貨地點接貨,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5.2 乙方不能及時接貨,造成卸貨滯期或貨物在碼頭停放滯期,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六、 貨款結算方式:
按計劃每批貨物卸貨完畢後的_________天之內,乙方以人民幣付清貨款。
七、 驗收標準:
7.1 符合本合同附件的品質指標要求。
7.2 甲方在每批燃料油交貨前,應提供運載油船在始發地燃料油品質檢驗單(正本影印件)。
7.3 乙方對貨物質量有異議,應在收到貨物後的兩個工作日內提出。雙方協商解決或雙方指定共同認可的機構進行復檢,所需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7.4 如果檢驗結果超過附件品質指標要求,應扣罰油價款,以每船進行計量計價,扣除金額由甲方從油款總額中扣除。
八、 違約責任:
8.1 甲方應積極尋求貨源,並保證依時提供足夠的貨物提供給乙方。甲方不能及時按雙方確定的數額和時間供貨,應承擔逾期交貨部分或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_________%的違約金。
8.2 甲方提供的貨物必須達到質量標準,否則依雙方約定的處罰方式處罰。
8.3 乙方逾期付款,應自交貨之日起按日萬分之五支付延期付款滯納金。
8.4 乙方不接貨,除應繼續履行合同外,應承擔不接貨貨款部分_________%的違約金;乙方延遲接貨,應承擔延遲接貨貨款部分的_________%的違約金,並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甲方均有權解除合同的履行。
九、 擔保條款:
鑑於合同約定的決算方式為交貨後付款,為了降低甲方的風險,雙方約定,合同簽訂後10日之內,乙方支付_________噸的貨款金額人民幣_________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乙方違約,定金不予返還;乙方依約履行,定金抵作貨款。
十、 不可抗力:
10.1 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事由發生,無法履行或延期履行本合同,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機關證明後,可部份或全部免除違約責任。如不可抗力的原因繼續存在,致使合同約定的交貨期後_________天仍不能交貨,一方有權提出解除合同。
10.2 不可抗力的事由包括:大於4-6級颱風或海浪、戰爭、其他自然災害等其他不能預見或不能避免的事件。
十一、 法律適用及爭議解決
11.1 本合同的訂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1.2 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一方可向合同簽訂所在地法院起訴。
十二、 特別約定:
12.1 甲乙雙方特別宣告:雙方在合同中所確定的價款已充分考慮到因各種原因導致市場價格的大幅度上漲或大幅度下跌。雙方承諾不因市價格漲跌而影響雙方按合同約定的價格及時間執行。否則,視為違約行為,履約方除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外,違約方還需承擔違約責任。
12.2 甲方承諾:如遇市場價格下跌,下跌後執行本合同的風險自己承擔,甲方仍按合同約定的價格供貨給乙方,否則視為違約。
12.3 乙方承諾,如遇市場價格上漲,上漲後執行本合同的風險自己承擔,乙方仍按合同約定的價格和時間向甲方購買貨物,否則視為違約。
十三、 其他約定:
13.1 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費用,其中包括_________由甲方承擔;
13.2 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費用,其中包括_________由乙方承擔;
13.3 為了支援甲方積極尋求貨源,及時供貨給乙方,乙方同意按每噸_________元,支付甲方尋求貨源的開拓費用。該筆費用支付的期限為_________。
13.4 合同的附件為合同的組成部分,附件包括:
附件1:_________
附件2:_________
附件3:_________
13.5 本合同自雙方正式簽訂之日起生效。
13.6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見證機關持一份。
十四、 合同履行期限
14.1 合同履行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14.2 每批貨物的履行以附件所確定的內容為具體履行約定。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按照誠實、守信、平等互惠的原則經雙方協調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貨品說明及要求
1、本合同貨品為照明燈具。其具體名稱、型號、數量見下表。 序號 型號 規格 數量 單價元 合計元 1 總金額
2、合計人民幣 元整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乙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和期限
1、乙方所供產品依據甲方提供的產品樣品為準。全套燈具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技術標準。
2、貨物進場時乙方須向甲方提供安裝說明書、產品合格證及由第三方權威機構出具的質量檢測報告等以便甲方對燈具型號、包裝、數量、出廠日期等進行檢查驗收。甲方如發現送至施工現場貨物中夾雜其它品牌的燈具及其元器件或與甲方提供的樣品不符的甲方有權拒收貨物若因此造成甲方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賠償。
3、燈體安裝固定裝置應牢固可靠及安裝配件需齊全、燈體外觀漆面完整光滑烤漆面在質保期不得因自然環境以及燈體溫度變化出現有爆漆、起皮、脫落等現象。
4、電器箱內的整流器應與光源功率相匹配並設定有固定安裝裝置導線與燈體連線長度為0.4米並有軟套管保護導線。
5、所購燈具在承諾與質保期範圍內發生由於燈具質量問題造成更換電器元件、光源及燈具的安裝配件乙方應無條件更換並負責更換安裝。
三、交貨地點、時間、方式及費用負擔: 交貨地點。 交貨時間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內將貨品生產完畢並送到交貨地點。乙方如有困難應事先通知甲方。手續交接貨物由甲、乙雙方共同驗收辦理好交接手續乙方應提供正規單據並加蓋公章。單據應明確材料的名稱、規格、數量等明細及收穫時間貨品需經雙方簽字確認。費用負擔乙方承擔。
四、 乙方提供服務
1. 乙方就燈具安裝負責技術支援與指導。
2. 乙方所提供的燈具質保期為貳年電器光源部分質保期為壹年。
五、 結算、付款方式 預付款簽訂合同甲方訂貨後應預付給乙方當期總貨款的 。 結算方式結算金額按照實際到貨數量金額為準。結算方式按批結算。付款方式貨到檢查合格後付總貨款的 剩餘 為質保金質保期滿後一次性付清。
六、 雙方權利和責任
1、乙方應保證及時供應優質合格符合質量及標準要求的產品。甲方按照國家相關技術標準及合同約定對貨品進行驗收。對質量因檢測不合格而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2、甲方未按合同之約定履行按期付款義務乙方有權拒絕送貨。
3、乙方遲延交貨每超過一日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的違約金。
4、乙方遲延交貨超過三日的除按前款規定支付違約金外甲方還有權解除合同乙方已收取的價款應全額返還。
5、甲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的應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七、 協商與仲裁 本合同的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無果可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或經甲方所屬地人民法院裁決。
八、 合同說明合同自雙方合法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至物資交貨完畢、驗收合格、結清全部貨款止。如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單方廢除本合同違約方必須向對方支付總貨款的作為違約賠償金。
九、 其他約定的事項
1、乙方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法人身份證的影印件如果是有代理人簽訂合同需提供法人的委託書。
2、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3、其他與合同有關的協商事項均以雙方認可的文字函電為依據其為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4、合同供應期至工程竣工止。自合同簽訂日起雙方將受本合同約束並執行合同條款至合同結束。
5、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處理。
十、 合同簽訂
甲 方 乙 方
單位名稱章 單位名稱章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年月日:
編號:
採購單位(甲方):
供應商(乙方):
鑑證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等法律法規和採購檔案(編號:),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裝置品牌、規格型號、數量、價格及其它
金額單位:元數量單位:臺
裝置名稱品牌
規格型號
數量
單位
單價(元)
總價(元)
備註
合同總價(人民幣小寫):
合同總價(人民幣大寫):
注:以上合同總價包括運抵甲方的運費及安裝除錯費等。
第二條:質量保證
乙方所供的裝置是符合國家技術規範和質量標準,經國家“三C”認證或國家有關部門檢驗的合格產品,未曾開箱使用,與合同規定的型號與配置相一致,能夠與使用者現有裝置正常連線;裝置安裝除錯完畢後,能在裝置功能範圍內保障甲方的系統安全,並穩定執行,所供的裝置符合甲方的採購要求。軟體產品是原廠產品包或原廠商提供的許可證協議。如發生所供裝置與合同不符,甲方有權拒收或退貨,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和後果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交貨時間、地點
1、乙方在合同生效後個工作日內,按照其與甲方的事先約定將所供裝置(出廠原包裝)運至指定地點(_市內)拆箱,負責安裝除錯和裝置的整合,按照甲方要求安裝其它相關軟體(軟體版權由甲方負責),正常執行後交甲方驗收。
2、所供裝置交付使用時,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產品使用說明書、質量保證書、三包憑證等相關資料和原配的附件。
第四條:驗收
1、乙方將所供裝置運至交貨地點拆箱、安裝除錯完畢後,由甲方當場驗收,雙方共同簽署《_市政府採購貨物驗收回復單》和《_市政府採購售後服務質量反饋表》。乙方提供的產品型號統一對應、描述一致。
2、鑑證方將會同採購辦、監察、審計等部門以及聘請的技術顧問履行監督責任。
第五條:售後服務
1、售後服務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乙方提供上門現場服務。所購裝置從驗收合格之日起,質保期為個月,乙方免費提供7_24小時的電話技術支援和5_12小時的現場技術服務。
2、現場服務響應時間:乙方在質保期內接到甲方的電話後,_市區30分鐘內響應,2個小時內到達現場,4小時內修復故障,4小時內不能修復的,採取提供備品、備件或備機等措施,以保證甲方的正常工作,待維修配件到後再換回。
第六條:履約保證金
乙方在簽訂合同的同時須向鑑證方繳納合同總價2%的履約保證金(合計人民幣元),
合同履行完畢後,由乙方開具統一收款收據(須有財政或稅務機關監製章),並持《_市政府採購貨物驗收回復單》、《_市政府採購售後服務質量反饋表》向鑑證證方辦理履約保證金無息原額退還手續。
第七條:貨款的支付
經甲方驗收合格交貨後,乙方須在三個工作日內將《_市政府採購貨物驗收回復單》、《_市政府採購售後服務質量反饋表》報鑑證方備案後,憑原始憑據(發票)、《_市政府採購貨物驗收回復單》在個工作日內,向甲方辦理結算貨款手續。
第八條:其他約定
。
第九條: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償付合同總價0.2‰的違約金;乙方逾期10日不能交付的,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2%的違約金,並且不再退還履約保證金,同時甲方徵得鑑證方同意有權終止合同。
2、甲方逾期支付貨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每日償付合同總價0.2‰的違約金;甲方無正當理由拒付貨款的,應向乙方償付合同總價2%的違約金。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供需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的規定處理。
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人簽字蓋章後,由乙方在三個工作日內送至鑑證方稽核鑑證,並向鑑證方繳納2%履約保證金後生效。
2、合同履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盡事宜,需經甲、乙雙方和鑑證方共同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採購檔案(編號:)、應標檔案及評標過程中形成的文字資料、詢標紀要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鑑證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受委託人(簽字):或受委託人(簽字):
地址:地址:
郵編:郵編:
聯絡人:聯絡人: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鑑證方(蓋章):政府採購中心
法定代表人:
或受委託人(簽字):
地址:東新路155號
聯絡人:
郵編:
聯絡電話:
傳真:
簽約時間:_年月日
簽約地點:_市區路號
甲方:
乙方:
根據物資招投標結果,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本著自願及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總價、產品名稱、規格型號、單價、數量及金額
1.合同總價為 (¥ 元)。
2.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價、金額(可另附表)
第二條 質量要求及技術標準 按國標執行,無國標時按行標執行,並滿足甲方特殊要求。
第三條 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 滿足多次裝卸、搬運及長途運輸要求;具備防潮、防震、防損功能;標記清楚詳實;包裝物無回收要求。
第四條 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 合同簽訂一個月內或按甲方要求。
2.交貨地點: 甲方指定地點 。
3.運輸方式及費用承擔: 乙方自行安排並承擔相關裝卸費用。
4.與買賣相關的單證轉移: 隨貨同行。
第五條 到貨驗收:
到貨進行初步驗收,需抽樣送檢物資待送檢合格視為驗收;特殊需逐一檢測物資需全部檢測合格視為驗收合格。
第六條 結算方式及期限:
1.結算方式: 銀行匯款
2.結算期限: 到貨驗收入庫一個月內,提供合格發票,付款90%,留質保金10%。
第七條 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或約定,應在妥為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後__7_日內向乙方提出異議;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後,應在_3_日內負責處理並通知甲方處理情況,否則,即視為預設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八條 違約責任:
按《合同法》相關條款執行。
第九條 其它:
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保證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十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___日內向對方通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的不可抗力證明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雙方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均應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二條 附加條款:
1. 所供物資必須全程質保,出現質量問題及時免費給予調換。
2._調換產品同樣適用上款的約定。 __ 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其它事項:
1.本合同自 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內,除非經過對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
2.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雙方來往函件,以合同規定的地址郵寄或以傳真方式送達對方。如一方地址、電話、傳真號碼有變更,應在變更後的3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應承擔相應責任。
4.本合同一式___份,雙方各執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賣方:____
買方:____
茲買方向賣方訂購下列產品,經雙方談定買賣條件如下:
一、訂貨內容
商品編碼
商品名稱及規格
合計:人民幣(大寫)
二、到貨地點:_______
運輸方式:( )送貨上門 ( )代發貨運
三、購銷方式:( )現金銷售 ( )賒銷於______年______ 月______日前結清貨款。
四、本合同有效期如無特殊證明為壹個月,但已發的貨,合同仍然有效,直至貨款結清為止。
五、如在本合同期內不能付清貨款,買方按貨款總額的______‰一天支付違約金給賣方,同時不給予享受本公司所有的一切優惠政策。
六、買方收到貨物的____小時內必須將貨物檢驗完畢,並和賣方隨貨出庫單(“客戶聯”和“回執聯”)核對,如發現諸如水漬、外包裝毀壞等可能導致產品受損的情況,應於收到貨物後四十八小時內書面通知賣方,在此期限內買方沒有提出書面異議,賣方將視同買方收妥貨物。
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或向供貨方所在地法院提請訴訟。
供貨方:__
地址:____
電話:____
授權代表:
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購貨方:(蓋章)____
地址:____
電話:____
授權代表:
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下欄由賣方發貨時填寫:
營業部
業務人員:
部 長:
財務部
審批:
簽收:
公司負責人
審批:
銷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
購方:(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長期合作的原則,現就甲乙雙方購銷原煤相關事宜進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煤炭品種:
原煤。
2、煤炭數量:
8000萬噸。
3、煤炭質量標準:
所銷售品種標的發熱量不小於5000大卡。
4、計量方式及價格
計量以甲方過磅為準,價格為400元/噸。
5、總價款:
零零叄佰貳拾萬元整(¥3200000.00元)。
6、付款及結算方式:
乙方以付款的形式將貨款提前打入甲方賬號,甲方按乙方預付款金額付給相應數量的煤炭結算提貨單,乙方拉運完後,甲方開具17%的增值稅票。
7、提貨方式及雜費結算
乙方自行派車到甲方指定煤礦提煤,運輸途中所遇風險等運雜費全部由乙方承擔。
8、其它:
1)煤炭價格隨行就市,並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此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
3)甲方的原煤中石頭量不能超過15%。
4)甲方的所有原煤必須全部賣給乙方,如有違約甲方必須付給乙方違約金50萬元整。
9、合同生效日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方:
需方:
第一條 為切實貫徹執行經濟合同法規,保證購銷合同的嚴肅執行,簽訂本總合同。本總合同適用於日用百貨、文化用品、鐘錶眼鏡、鞋帽、紡織品、針棉織品、服裝、勞防用品、絲綢等九類商品商商購銷業務。具體品類(種)的成交,需簽訂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供需雙方可根據自身特點制訂表格式購銷合同。本總合同是簽訂具體購銷合同的總原則。
本總合同未盡事宜可以經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本總合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補充協議均具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和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可以變更總合同的約定條款,補充協議與具體商品購銷分合同不一致時,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二條 合同簽訂後,雙方須嚴肅履行。如一方確因發生《經濟合同法》第二十七條所規定的情況,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須於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書面形式向對方提出(含合同變更手續)。對方應在接到通知後十五天內書面(或電報)答覆,逾期不答覆的,視為預設。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由責任方賠償。在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具體合同仍然有效。服裝購銷合同範文節選!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生產的商品,在安排生產後,雙方都需要嚴格執行合同,一般不予變更。如需變更,由此而產生的損失,由需方負擔;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由供方負擔。
第三條 購銷合同的商品價格,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物價管理的規定。有些商品雙方亦可協商優惠辦法或協商訂價。
簽訂合同,成交商品的作價標準,均為正品價。對於副品、等級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慣例作價執行合同;對於暫定價(參考價)商品,允許上下差幅在10%-15%以內執行(差率在具體合同中規定),合同中有規格差價的按照中檔(等)作單價成交,實際發貨時按規格分別作價。
在合同規定的交(提)貨期限內,如遇國家或地方行政部門調整價格,要以書面通知需方,以便作為交貨時(指運出)作價依據。
逾期交貨的,如遇價格上調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的,遇價格上調時,按新價執行,遇價格下調時,按原價執行。由於調整價格而發生的差價,購銷雙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 對異地的商品供應價格,均為車、船交貨價,裝車、裝船以前的費用,由供方負擔。如裝車、裝船費與運費列在一張單據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負擔;對同城要貨單位(包括外省駐本地單位)就廠就庫直撥商品由工廠送貨或需方自提。承運單位按有關收費規定收取的合理運輸費用,運輸保險費由需方承擔。對運費負擔,也可按照雙方協商的辦法辦理。
第五條 商品質量,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的,按國家標準或專業標準執行;無上述標準的,按生產廠的企業標準執行;無生產廠企業標準的,由雙方協商確定。供方應認真檢驗,嚴格把關,以保證商品質量。
如果商品質量不符合標準,一般情況應允許退貨。如屬特殊情況,供需雙方可協調解決。
第六條 商品包裝必須牢固,供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需方對商品包裝有特殊要求,雙方應在具體合同中註明,增加的包裝費用由需方負擔。
第七條 執行合同的交貨日期,以供方開單日為準。由工廠直接送車站、碼頭的商品,以工廠交貨日為準。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日期前十天內和交貨日期終了後十五天內開單供應的,不作為提前或逾期交貨。需方要求分批交貨的,供方認可後,予以分批均衡交貨。
供方供應商品,除雙方另有約定者外,異地的,由供方代辦託運。如需方要自提,應持加蓋財務印章的自提證明,提貨費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廠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貨款結算後七天內自提(遇節假日順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負責倉儲費用。
受交通運輸影響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暫緩發貨不超過三十天的,不作遲延履行合同處理。
第八條 對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發貨,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應徵得需方同意後才能發貨。
第九條 供方應按雙方商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委託承運單位發運貨物,力求裝足容量或噸位,從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更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再辦理髮運。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前,仍然按原合同執行。
需方提出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因此增加的費用由需方負擔,如確有特殊情況由雙方協商解決。供方改變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未經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第十條 商品從取得發運證明時起,所有權即轉移至需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丟失、短少、殘損等事故,由需方負責向承運部門或保險公司索賠,非因供方過錯,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賠。但供方應積極提供有關資料,並協助需方索賠。需方在接收商品時,必須派人到現場監卸,清點大件,檢查包裝。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當地承運部門索取規定的記錄和證明,立即詳細檢查,並在收到貨物後十天內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責任屬於供方的,需方應在收到該批貨物後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索賠,逾期不提,視為驗收無誤。供方應在接到索賠通知後十五天內查明情況,給予答覆。逾期不答覆,視作認賠。
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行,貨到後,需方應先向承運部門具結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後十五日內答覆;屬於多發、錯(串)運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動用,並做好詳細記錄,妥為保管,收貨後十日內通知供方,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供方負擔。
由供方委託承運單位發運的商品,均應向人民保險公司投保綜合運輸險。商品在運輸途中遭受損失時,由需方向當地保險公司按照《國內水路、鐵路貨物運輸保險條款(試行)》所規定的手續程式及期限申請辦理索賠。
第十一條 商品外包裝完整,拆包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需方應在貨到九十天內(單個商品價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內),向供方提出查詢;發現商品黴爛變質,應在收到貨物後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均視為驗收無誤。
接收進口商品和外貿庫存轉內銷的商品,因關係到外貿查詢,查詢期為需方收貨後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詢時,應填寫“查詢單”,一貨一單,不要混列。“查詢單”的內容應包括嘜頭、品名、規格、單價、裝箱單、開單日期、到貨日期、溢缺數量、殘損程度、合同號碼、生產廠名、供應發貨單號碼(即調撥單,下同)等資料,並儲存好實物。供方應在接到“查詢單”後十五日內作出答覆。凡上項內容填寫不完整或多種商品混列,以及不是從供方供貨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寫“查詢單”。
為了減少部分查詢業務,凡一張“供應發貨單”所列一個品種損失在五元以下,殘損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詢處理(零配件除外),對笨重商品(如縫紉機頭、部件等殘品)的查詢,需方將殘品直接寄運工廠,查詢單寄交供方,並在單上註明寄運日期。
需方在收貨時發現差錯(如錯發、多發部分)、無合同、嚴重質量問題等情況,屬於供方責任,需要退貨時,應在收貨後三十天內通知供方,逾期則供方可不受理;同時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貨或將商品運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後十五天內應予答覆並提出處理意見。逾期不答覆,需方可視為同意退貨。凡逾期退貨以及不屬於供方責任的退貨,其損失均由需方負擔。
第十二條 商品貨款、運雜費、保險費等款項的結算,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貨款結算實行驗單付款。需方無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貨款的,應按有關銀行部門規定交納滯納金,並由開戶行連同貨款劃給供方。
需方變更開戶銀行、帳戶名稱和帳號,應於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前三十天以書面(或電報)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錯誤而影響結算的,需方應負逾期付款的責任。 經供、需雙方商定,貨款結算除另有書面特殊規定外,採用以下第 種方式(1.託收承付<可另行訂貨款結算協議書>;2.款到發貨;3.銀行匯票;4.商業匯票。)
第十三條 一方違反合同應負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由於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進行賠償,補償違約金不足部分。對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向需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1%-5%之間確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貨款總值的 %(10%-30%之間確定)。
2.供方逾期交貨,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供方提前交貨或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4.需方未經供方同意擅自退貨的,應向供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1%-5%之間確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10%-30%之間確定)。退貨途中的運輸等費用,由需方負擔。
5.需方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逾期付款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供方償付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6.需方承擔因提供給供方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等有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承擔供方或運輸部門因處理需方提出的錯誤異議而支付的一切費用;承擔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違約金、賠償金、保管費用應在明確責任後十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拒付貨款來充抵。
第十四條 供、需雙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本著顧全大局、相互諒解的精神,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按《商業部門經濟糾紛調解暫行規定》向有關商業經濟糾紛調解機構申請調解,也可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總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六條 本總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後生效。有效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滿雙方如無異議,總合同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需變更或解除本總合同,須在期滿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對方。但本總合同有效期內所簽訂的具體購銷分合同仍求本總合同辦理。
本總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和郵局戳記日期為準。時間期限的計算均包括本數在內。 經供、需雙方商定,貨款結算除另有書面特殊規定外,採用以下第 種方式(1.託收承付<可另行訂貨款結算協議書>;2.款到發貨;3.銀行匯票;4.商業匯票。)
第十三條 一方違反合同應負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由於違約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進行賠償,補償違約金不足部分。對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繼續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向需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1%-5%之間確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貨款總值的 %(10%-30%之間確定)。服裝購銷合同範文節選!
2.供方逾期交貨,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供方提前交貨或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費用,應由供方負擔。
4.需方未經供方同意擅自退貨的,應向供方償付違約金。一般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1%-5%之間確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違約金,為退貨部分貨款總值的 %(在10%-30%之間確定)。退貨途中的運輸等費用,由需方負擔。
5.需方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逾期付款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供方償付逾期提貨、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6.需方承擔因提供給供方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等有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承擔供方或運輸部門因處理需方提出的錯誤異議而支付的一切費用;承擔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損失。
違約金、賠償金、保管費用應在明確責任後十天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貨物或拒付貨款來充抵。
第十四條 供、需雙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紛時,應本著顧全大局、相互諒解的精神,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按《商業部門經濟糾紛調解暫行規定》向有關商業經濟糾紛調解機構申請調解,也可向經濟合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總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六條 本總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或合同章後生效。有效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滿雙方如無異議,總合同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需變更或解除本總合同,須在期滿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對方。但本總合同有效期內所簽訂的具體購銷分合同仍求本總合同辦理。
買方: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行動電話:_________
email: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收款人: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
行動電話: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買賣雙方同意買賣馬鈴薯脫毒種薯,並按下列條件成交:
1、 品種
加工型馬鈴薯(大西洋)
2、 種薯級別
(按國家分級標準)原種二代脫毒種薯,品種純度99%以上,淨度98%以上。
3、 規格
單薯重:40-80克、80-120克,病、爛、凍薯率小於2%。
4、 包裝
_________公斤/麻包袋,或_________公斤/麻包袋,包裝袋印刷產品名稱,執行標準,註冊商標和生產單位名稱地址。每袋附合格證標籤一張。
5、 數量
_________噸(根據實際裝車量,約溢裝_________噸)。
6、 交貨地點
_________
7、 價格
(貨價、保價費、長短途運費、包裝費)_________元/噸。
8、 費用負擔
由賣方辦理運輸事項,各項手續費用由賣方負擔,在產地的裝車費及短途運費由賣方負擔,鐵路運費由賣方承擔。運抵惠州火車站後,所發生的費用由買方承擔。
9、 貨款支付
合同簽訂後7天內,買方向賣方預付貨款_________萬元。
10、 支付方式
預付貨款通過電匯至賣方銀行賬戶,剩餘貨款在交貨地點貨物交割時現金結算清。(分三批匯入甲方賬戶)
11、 檢驗和異議
貨物到達交貨地點後三天內由買方根據合同規定和裝運單對商品質量和數量檢驗。如發現與合同規定和裝運單不符,除承運方責任外,可憑檢驗結果向賣方提出異議。
凡因執行合同發生的異議,應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則將爭議提交仲裁機構仲裁。
12、 不可抗力
如有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原因,使賣方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以電話和傳真立即通知買方。
13、 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簽字後正式生效,雙方各執壹份。
賣方:_________(公章) 買方:___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_(簽字) 代表:_________(簽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