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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位出租合同(精選5篇)

欄目: 廣告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9.08K

廣告位出租合同(精選5篇)

廣告位出租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租賃使用甲方坐落於

第一條:租賃內容

1、租賃名稱: 2、租賃位置: 3、廣告規格: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為 年

第三條:權屬與維護

1、廣告牌產權屬甲方所有,乙方只使用該廣告看板的使用權;

2、本合同項下噴繪由乙方負責設計,內容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相關規定,經乙方最終確認後進行報批工作,甲方給予相關協助,協助過程中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負責噴繪的維護、安裝等具體制作施工工作,費用有乙方承擔;

4、經甲、乙雙方協定,噴繪於

第四條:費用支付及結算

1、合同保證金:為保證合同有效履行,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

元,租金的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清。

第五條:智慧財產權

本合同項下的廣告畫面及釋出內容等所產生的智慧財產權由相關智慧財產權權利人享有。因上述智慧財產權所產生的一切糾紛與甲方無關。

甲方有權就乙方播出的內容進行確認並向乙方提出合理建議。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合同變更

本合同簽訂後的變更須以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正式訂立書面變更協議的方式進行;任何未經另一方簽訂認可的變更通知均不發生合同變更的效力。

2、合同解除

合同解除應當簽訂書面解除協議。

本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未有法定理由或者本合同規定事由,不得擅自解除合同。

3、 如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導致設計釋出手續等問題發生糾紛,甲方應在發生 後一個工作日內通知乙方,甲乙雙方應當在友好協商的前提下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第七條:合同生效及其它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司印章後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並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合同》,該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廣告位出租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就乙方租用甲方廣告位釋出廣告事宜,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簽訂本廣告位租賃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廣告位類別、位置及規格

1.1乙方租用的廣告位屬於:

室內廣告位 室外廣告位 其它

1.2乙方租用的廣告位位於:

1.3乙方租用的廣告位規格尺寸為 .

第二條、廣告位租賃期限及廣告內容

2.1廣告位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2乙方在本合同約定廣告位所釋出廣告的內容為 .

第三條、租賃費用及付款方式

3.1乙方須向甲方繳納廣告位租賃費¥ 元/ ,電費¥ 元/ .

3.2上述款項乙方同意按如下付款方式(任選一項,在序號前用“√”表示,未作明示的,視為以A種方式付款)

A.從乙方在甲方的銷售貨款中直接扣除

B.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乙方以現金或支票支付

C.其他

第四條、廣告的製作與安裝

4.1廣告由乙方自行製作,製作前廣告的內容和表現形式須經甲方審查認可。若乙方委託甲方統一製作,乙方應按甲方標準向甲方繳納廣告製作費¥ 元,材料費¥ 元,並同意上述款項按本合同第3.2條規定支付給甲方。

4.2乙方自行製作、委託甲方製作的廣告畫面之產權及版權均由乙方所有,因廣告的版式或內容所引致的糾紛、訴訟概由乙方負責解決。甲方有權從乙方的銷售貨款中扣回已先行墊付的賠償款項,並保留對不足部分進行追償的權利。

4.3廣告由乙方自行安裝,安裝前乙方應向甲方提出申請,按甲方的排期進行。若乙方委託甲方安裝或需甲方協助安裝,乙方應按甲方標準向甲方繳納安裝費 ¥元,並同意上述款項按本合同第3.2條規定支付給甲方。

4.4乙方的廣告安裝應服從甲方管理,不得干擾甲方的正常經營秩序。否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000元,並賠償由此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4.5乙方應嚴格按安全操作規程進行安裝,安裝過程中發生的意外事故(包括但不限於安裝人員的意外傷亡、對甲方或第三人人身、財產造成的損害),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五條、廣告的管理

5.1乙方廣告內容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要求,按該法的規定提供相應的證明檔案。對違法、不健康、有損甲方形象或信譽的廣告,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乙方拒不更換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已交費用不予退還。

5.2室外燈箱廣告亮燈時間一般為每晚天黑時至商場營業結束,具體時間以廣告位所在商場的規定為準。

5.3廣告發布期間,甲方負責保持廣告展示面清潔、亮澤及完整,並不作遮擋或覆蓋。甲方可自行或應乙方要求對出現質量問題或故障的廣告及時進行維修,以保證廣告的最佳釋出效果,維修費用遵循“誰製作,誰承擔”的原則。

第六條、合同的解除和續簽

6.1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未繳清廣告租賃費就從甲方商場撤櫃的,若乙方的未結貨款在扣除其他費用後的餘額不足以繳清廣告位租賃費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拆除乙方廣告另行招租,並有權向乙方追償所欠廣告位租賃費。

6.2合同期屆滿,乙方需繼續租用該廣告位的,則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租用權,但應於租期屆滿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雙方重新簽訂合同。若乙方不再租用該廣告位的,也應提前一個月知會甲方。

6.3甲方有權將租期已滿既未續簽合同又未另交廣告位租賃費的廣告位予以拆除。

6.4合同期屆滿,雙方未重新簽訂合同、又未拆除該廣告位的,視為乙方繼續租用,甲方仍可依照本合同標準從乙方的銷售貨款中扣除乙方應支付的廣告位租賃費,並對不足部分保留追償的權利。

第七條、其他

7.1租賃期內,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包括但不限於地震、颱風、簽訂本合同時尚未知悉的政府管制因素等)導致該廣告位滅失、毀壞,不能繼續租用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已收取的廣告費不予退回。

7.2合同期內若乙方提前終止合同,甲方不退廣告位租賃費。甲方提前終止合同的,按租賃時間酌情退還部分廣告位租賃費。

7.3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7.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補充條款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廣告位出租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廣告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廣告牌安置之建築物業主或有權管理者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就乙方建築物屋頂設定廣告牌事宜訂定契約如下:

1.廣告牌設定地點:規定於乙方建築物屋頂前側(靠近_________),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廣告牌須根據本合同所附圖面設計的尺寸設定,其重量及結構須以不影響本建築物的安全為原則。

2.甲方須支付乙方廣告設定費,每年_________元整,並以下列方式支付

A.本合同成立之時,先支付總費用的30%,計_________元整。

B.廣告牌設定完成之日,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廣告牌設定完成日),支付餘額_________元整。

C.自第二年始,應於該年1月15日之前付清該年年設定費的金額。

3.有關廣告牌的設定、維護、管理、拆除及拆除後建築物設定部分的原狀恢復等,一切費用與責任悉由甲方負擔。

4.如若有下列情形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立即撤除廣告牌

A.未按本合同的約定支付設定費;

B.廣告牌如因設定不牢固或其他意外事件致使廣告牌設施發生危險時;

C.甲方須一個月內未曾派人對該廣告牌進行管理、維護。

5.按本合同的約定撤除廣告牌是甲方的義務,若於甲方指定期限內未能完全拆除,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每日_________元整的違約金,直至拆除完畢之日為止。

如甲方不按本合同的約定撤除廣告牌,則乙方有權自行拆除廣告牌,由此產生的一切拆除費用由甲方負擔。

6.甲方必須保證其有權釋出該廣告並已經取得政府有關部門許可。如甲方廣告發布手續不齊或廣告發布違法被有關部門責令撤除撤除事乙方不退還已收的所有費用。

乙方必須保證其有權簽定本合同,如乙方越權簽定合同導致廣告牌無法設定時乙方應退還所收的一切費用並賠償甲方的損失。

7.本合同有效期間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為期______

年。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廣告位出租合同 篇4

甲方(出租方):x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就廣告位租賃事宜,經協商自願簽訂如下協議:

一、甲方租賃給乙方的廣告位的位置:。

二、租賃期限:XX年5月1日起至20xx年4月30日止。合同滿期後,若甲方繼續對外租賃,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租賃權。

三、租金數額及繳納方式:租金按年計算,每年租金為10000元。合同簽訂時交清當年租金,以後乙方須在每年的3月31日前繳清下一年度的租金。乙方若逾期不交,每日加收月租金的20%違約金;逾期超過一個月,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四、乙方負責到城建、工商、稅務等相關部門辦理廣告位施工建設、廣告發布等全部相關審批、備案等手續,並承擔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

五、廣告位的設計、製作、安裝等均由乙方負責,乙方並承擔一切施工和安裝費用。乙方設計製作的廣告牌應符合市政管理等部門的要求,與市容市貌相協調,否則,由乙方負責改造,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按照抗風抗震等標準設計、製作廣告牌,確保廣告牌的質量與使用安全,乙方的廣告牌設計、製作方案應經甲方審查同意後方可施工。乙方應選擇具有資質的設計、施工等單位進行廣告牌的設計與施工安裝,施工期間發生一切安全事故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乙方在安裝廣告宣傳牌的過程中,不得破壞甲方樓房的主體及結構。乙方負責合同期內廣告牌的日常維護管理,確保牢固安全,若因廣告位的設施等造成甲方或其他任何第三人的人身或財產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如有損壞和安全隱患的地方,由乙方及時負責修復,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負責合同期內因安裝廣告牌造成的甲方樓體頂層的房屋滲漏維修,因廣告牌引發的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七、廣告內容,由乙方負責審查、製作、安裝、釋出,但在釋出前應甲方審查同意,廣告內容須符合國家法律規定。因廣告經營造成工商、稅務、衛生、城建等部門的處罰,均有乙方自負。甲方及甲方的關聯單位若需釋出廣告,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應給予甲方優先權。

八、乙方所需電源由甲方提供,按甲方規定繳納電費,逾期不交,甲方有權停止供電,但不承擔違約責任。廣告牌安裝施工過程中的用電由甲方負責提供,甲方並應為乙方提供施工方便。

九、如遇甲方改建、擴建或政府規劃,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應自行拆除廣告牌,甲方不承擔乙方的任何經濟損失。預交的租賃費,甲方按剩餘的天數退還乙方。雙方約定的合同條款,雙方應共同遵守,任何一方出現違約,按年租賃金總額的5%賠償違約金。

十、本合同期滿或依法解除後,乙方應在三日內自行拆除全部廣告牌及設施,恢復原狀。乙方若不願拆除,亦可按雙方協商認可的合同終止時實際使用價值(可委託有資質的評估單位評估價值)折價轉讓給甲方。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通過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二、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 年月日

廣告位出租合同 篇5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金科中華養生城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自有的坐落於 重慶 市 萬盛區 區的房屋牆面,建築面積約 平方米、使用面積 平方米,出租給乙方作廣告發布使用,合同期內乙方有權更換畫面,甲方不得干涉。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 個月,甲方從 年 月 起將出租房屋牆體交付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

乙方有下來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牆體廣告位:

1、擅自將房屋牆面轉租、分租、裝讓、轉借、聯營、入股或與他人調劑交換的。合同期滿後,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牆體廣告為的,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交納方式

甲乙雙方議定年租金 元,由乙方在 年 月 交納給甲方。先用後付。

第四條 租賃雙方的變更

1、如甲方在無約定的情況下將房屋牆體廣告為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甲方將賠償乙方違約金,為全年租金的兩倍;

2、甲方出售房屋,須在三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須徵得乙方同意。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牆體廣告位,負責賠償半年租金;

2、租賃雙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約定的有關條款的,違約方負責賠償對方半年租金。

3、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4、乙方擅自將承租房屋牆體廣告轉給他人使用,甲方有權責令停止轉讓行為,終止租賃合同。同時按約定租金的3倍,以天數計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 免責條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損毀或造成乙方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如遇甲方改建、擴建或政府規劃,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應自行拆除廣告牌,甲方不承擔乙方的任何經濟損失。預交的租賃費,甲方按剩餘的天數退還乙方。雙方約定的合同條款,雙方應共同遵守,任何一方出現違約,按按租賃金總額的1倍賠償違約金。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執1份。

第八條 其它事宜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