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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委託代理合同(精選21篇)

欄目: 代理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8.43K

仲裁委託代理合同 篇1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

仲裁委託代理合同(精選21篇)

通訊地址及郵政編碼:

證件型別及編號:

聯絡方式:

受託人: (以下簡稱乙方)

通訊地址及郵政編碼:

證件型別及編號:

聯絡方式:

合同簽訂地點:

宣告

1、合同雙方已相互提示就本合同各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對方要求作了相應的說明,簽約雙方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

2、合同雙方均承諾自身符合法律對簽約要求的強制性規定,並履行了必要的手續。 鑑於:

(1)委託人準備通過訴訟/仲裁的方式,解決_______________的法律糾紛。

(2)委託人因__________________的法律糾紛,被__________提起訴訟/仲裁。 因此,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委託受託人辦理該法律糾紛的訴訟/仲裁法律事務,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律師

受託人指派執業律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律師)代表受託人,辦理委託事項。

第二條 委託事項(有委託的在□內打√;無委託的╳):

訴前交涉

代理仲裁 □ 代理一審 □ 代理申訴 □ 代理二審 □ 代理執行

代理其他相關法律事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三條 代理許可權(有委託的在□內打√;無委託的╳):

出庭 □答辯 □ 陳述案情 □ 舉證 □質證

簽收法律文書

參加和解或調解

承認訴訟/仲裁請求 變更訴訟/仲裁請求 放棄訴訟/仲裁請求

提起反訴 提起上訴 申請再審

其他授權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1、委託人應向律師真實詳細的提供與案情有關的情況、資料和證據,並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便利。

2、受託人應確保至少一名律師參加訴訟/仲裁的正式開庭。

3、律師應認真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按時出庭參加訴訟/仲裁併及時向委託人通報案情。

4、律師在執行委託人委託的具體工作時,應對自身的不當或違法行為負責。

5、律師有權拒絕委託人提出的違法要求。

6、雙方應對合作過程中知悉的對方的經營情況和資訊予以保密。本項義務不以本合同解除而免除。保密承諾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7、委託事項完成後,受託人應在__日內將所有委託人提供的檔案、資料返還給委託人。

第五條 代理費及辦案雜費

1、代理費採取下列第__種方式:

(1)固定收費: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於合同簽訂之日起__日內/判決/裁定/仲裁書生效之日起__日內支付。

(2)效果收費:按生效判決/裁定/仲裁書支援的委託人請求的金額/避免委託人承擔的金額的____%計算。於判決/裁定/仲裁書生效之日起__日內支付。

2、辦案雜費:律師的差旅費、查檔費、影印費等為案件必要開支的辦案雜費:由受託人墊付,委託人實報實銷/由受託人自負/由委託人預付_______元,多退少補/由委託人一次性支付_______元,受託人包乾使用,多不退少不補。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當律師出現工作不負責任、嚴重的工作失誤、侵害委託人權益、洩露委託人商業祕密或失去執業資格等不適宜繼續為委託人提供服務的情形,委託人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受託人退還代理費、辦案雜費和賠償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委託人在配合律師開展工作時,故意隱瞞重要事實或資訊,或提供虛假資訊,導致受託人或律師被有關機關查處或被第三方索賠的,受託人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委託人賠償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天災、水災、地震或其他災難,戰爭或暴亂,以及其他在受影響的一方合理控制範圍以外且經該方合理努力後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類似事件。“政府行為”是指國家依據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實施的強制行為,包括但不限於拆遷、徵收、禁令,以及其他本合同當事方無法控制的且對合同履行有實質性影響的事件。

2、由於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遲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視不可抗力的實際影響免除部分或全部違約責任。但受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影響的一方應在通知可能的情況下立即通知對方,並在不可抗力發生後15天內特快專遞郵寄相關的主管部門簽發的證明檔案,以便其他各方審查、確認。

3、發生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事件終止或消除後,受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影響的一方,應立即通知對方, 發生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事件終止或消除後15天內特快專遞郵寄相關的主管部門簽發的證明檔案確認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事件的終止或消除。

4、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 雙方其他約定的事項  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附則

1、在合同實施過程中,合同雙方一切聯絡均以書面通知為準,特殊情況可先口頭通知並即補書面通知。雙方共同簽署的有關檔案,屬於合同的補充檔案。雙方聯絡的具體規定(代表、地點、方式等)在特殊條款中訂明。未作特殊約定的,通訊地址為本合同首部載明的地址。 送達時間以下列規定為準:

(1)專人交付之日視為送達之日;

(2)郵遞以郵政部門可以證明的收到日視為送達之日;

(3)傳真以順利發出當天後的第一個工作日視為送達之日。

2、除國家法律本身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合同無追溯力。本合同可根據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進行修改與補充,但必須採用書面形式提出申請並經雙方簽字同意後執行。

3、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選擇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 依法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提交(注:填寫雙方選擇的仲裁委員會的名稱)仲裁委員會在(注:填寫雙方選擇的城市名)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4、本合同一式__份,雙方各執__份。本合同採用中文和____文字書寫,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同文字的文字內容如有不符,以中文為準。

5、本合同自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仲裁委託代理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地址: 律師事務所地址: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甲方因與______________(單位、自然人)___________________糾紛一案,委託乙方律師作為訴訟(仲裁)代理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律師執業行為規範》(試行)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接受委託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 律師作為甲方與訴訟(仲裁)業務委託代理合同

二、代理事項和許可權

代理事項:乙方按甲方的委託, 在_______________階段代理甲方參加訴訟。

代理許可權:

三、甲方義務

1、甲方應如實陳述案情,向乙方提供與委託事項有關的檔案、資料及必要的證據材料,並保證上述檔案資料的真實性。

2、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及時向乙方提供證據及相關材料,如因甲方提供證據超出舉證期限,導致案件敗訴,甲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3、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為甲方利益從事的各項工作,並根據實際需要為乙方律師提供其他便利。

4、甲方應依照本協議第五條的規定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用。

四、乙方義務

1、非經甲方同意, 乙方不得隨意改派承辦律師。如根據案情乙方確實需要轉委託其他律師中介機構辦理的,乙方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2、乙方應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因乙方過錯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根據《律師法》的規定進行賠償。

3、乙方在辦理委託事項期間及委託事項辦理終結後,對甲方所提供的檔案資料、所作陳述及在工作中所掌握的資訊負有保密義務,不得以任何方式洩露因從事代理行為而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或其他甲方保密事項,並不得在其他場合或其他案件中使用或提及甲方提供的任何資料、檔案。

4、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報告案件進展情況及工作計劃,如遇任何突發事件應及時通報甲方。

五、代理費用及支付方式

1、一般代理(按規定收費)方式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本案採取一般代理的方式,甲方支付該案委託律師費為人民幣 元,自本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支付。

2、風險代理方式

案件受理費、保全費、公告費、執行費等費用,由甲方承擔(或由乙方承擔),實現下列訴訟目的之一的,甲方按本案標的額的 %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3、協商收費方式

雙方根據業務需要,可採取按件、按小時等方式收費,具體數額由雙方商定。

六、合同解除

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後,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變更代理律師的;

(2)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違反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2)甲方提供資料不真實、或者隱瞞重要案情的;

(3)甲方逾期十日(含)以上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用的。

(4)違反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七、合同解除後律師費的處理

如因甲方原因導致本合同解除的,所收律師費不予返還;如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解除的,所收律師費予以返還。

八、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或其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生效,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所委託訴訟事務終結止。

九、未盡事宜

若雙方有未盡事宜應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合同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和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仲裁委託代理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有關律師代理業務收費管理辦法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委託乙方並指定_______律師、_______律師作為甲方的仲裁代理人。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並同意甲方的指定。

二、委託事項

作為甲方的委託代理人代理甲方調查、瞭解有關情況並擬定有關甲方與_____糾紛案的解決方案以及提起、進行並完成甲方與_____的仲裁活動。

三、委託許可權

甲方授權乙方在合同第四條約定的委託期限內享有以下權利:

1.調查、收集與本案有關的證據材料;

2.參加調解工作;

3.出庭參加仲裁;

4.查閱、複製並保留與委託事項有關的材料。

5.擬定有關解決糾紛的方案

四、委託期限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到乙方完成全部委託事項或甲方解除對乙方的委託之日止。

五、代理費的支付

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代理費_____元,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甲方的權利、義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乙方的權利、義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其它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仲裁委託代理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地址: 律師事務所地址: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甲方因與______________(單位、自然人)___________________糾紛一案,委託乙方律師作為訴訟(仲裁)代理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律師執業行為規範》(試行)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接受委託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 律師作為甲方與訴訟(仲裁)業務委託代理合同

二、代理事項和許可權

代理事項:乙方按甲方的委託, 在_______________階段代理甲方參加訴訟。

代理許可權:

三、甲方義務

1、甲方應如實陳述案情,向乙方提供與委託事項有關的檔案、資料及必要的證據材料,並保證上述檔案資料的真實性。

2、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及時向乙方提供證據及相關材料,如因甲方提供證據超出舉證期限,導致案件敗訴,甲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3、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為甲方利益從事的各項工作,並根據實際需要為乙方律師提供其他便利。

4、甲方應依照本協議第五條的規定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用。

四、乙方義務

1、非經甲方同意, 乙方不得隨意改派承辦律師。如根據案情乙方確實需要轉委託其他律師中介機構辦理的,乙方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2、乙方應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因乙方過錯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根據《律師法》的規定進行賠償。

3、乙方在辦理委託事項期間及委託事項辦理終結後,對甲方所提供的檔案資料、所作陳述及在工作中所掌握的資訊負有保密義務,不得以任何方式洩露因從事代理行為而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或其他甲方保密事項,並不得在其他場合或其他案件中使用或提及甲方提供的任何資料、檔案。

4、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報告案件進展情況及工作計劃,如遇任何突發事件應及時通報甲方。

五、代理費用及支付方式

1、一般代理(按規定收費)方式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本案採取一般代理的方式,甲方支付該案委託律師費為人民幣 元,自本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支付。

乙方所委派律師從事與本案有關的活動而發生的差旅費等費用,由甲方按實際發生額支付,但費用發生前須經甲方同意。

2、風險代理方式

案件受理費、保全費、公告費、執行費等費用,由甲方承擔(或由乙方承擔),實現下列訴訟目的之一的,甲方按本案標的額的 %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3、協商收費方式

雙方根據業務需要,可採取按件、按小時等方式收費,具體數額由雙方商定。

六、合同解除

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後,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變更代理律師的;

(2)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違反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2)甲方提供資料不真實、或者隱瞞重要案情的;

(3)甲方逾期十日(含)以上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用的。

(4)違反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七、合同解除後律師費的處理

如因甲方原因導致本合同解除的,所收律師費不予返還;如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解除的,所收律師費予以返還。

八、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或其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生效,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所委託訴訟事務終結止。

九、未盡事宜

若雙方有未盡事宜應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合同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和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仲裁委託代理合同 篇5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託方):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訴訟(仲裁)委託代理合同

甲方(委託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住所:

乙方(受託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住所: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 案件的訴訟(仲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代理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以下事項: 。

第二條 承辦律師及聯絡人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 律師為甲方案件的承辦律師,代理有關事項。承辦律師中途如因客觀原因不能履行職責時,乙方應將此情況及時告知甲方,獲得甲方同意後另行委派其他律師繼續完成代理事項。

甲方指派 作為聯絡人,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收取或傳遞相關檔案。

第三條 委託許可權

具體授權以甲方簽署的《授權委託書》的內容為準。

第四條 律師費

一、律師費按下述第 種方式收取:

(一)固定費用:大寫 元人民幣(小寫:¥ )。該費用已包括乙方為甲方辦理上述代理事項所需全部費用和報酬。

(二)風險代理費用: 。

二、前述律師費不包含行政、司法、公證、鑑定、評估等部門或機構向甲方收取的費用。

三、支付方式:甲方按照以下第 種方式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一)一次性支付: 。

(二)分期支付: 。

甲方付款之前,乙方應提供相同金額的正式發票。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認為乙方指派的律師不能勝任案件的代理工作時,有權要求乙方予以更換,如果乙方拒絕更換,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二、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支付律師費和其他費用。

三、甲方應當真實、完整、及時地向乙方律師陳述案情,提供與委託代理事項有關的證據及其它材料,並對證據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四、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約及時、足額支付律師費。甲方拒不支付的,乙方有權拒絕提供服務。

二、乙方在代理期限內更換承辦律師應徵得甲方的同意;但乙方指派或更換其他輔助性律師或助理除外。

三、乙方承辦律師應當充分運用自己的專業知識和技能,盡心盡職地完成代理事項,最大限度地維護甲方的合法利益。

四、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後,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委派律師擔任與甲方具有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委託代理人。

五、乙方對甲方所提供的一切檔案、資料及有關情況應嚴格保密,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但依照中國法律、法規及規章要求必須提供

乙方律師或其他人員從乙方離職後向第三方提供其在乙方工作期間知悉的甲方的檔案、資料及有關情況的,視為乙方違反保密義務,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六、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特別事項

一、本合同簽訂後,如出現案件中的當事人(包括甲方)增加訴訟(仲裁)請求或提出反訴的,律師費可適當增加,具體額度由雙方另行協商。

二、開庭前案件當事人主動和解或者原告(申請人)撤訴的,乙方律師費減半收取。在開庭前通過乙方律師的努力,案件當事人和解或者原告(申請人)撤訴的,甲方應全額支付律師費。

三、開庭後案件當事人和解或者原告(申請人)撤訴的,甲方應全額支付律師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一)甲方逾期支付律師費的,每逾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逾期支付費用 %的違約金,逾期超過三十日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二)甲方無正當理由解除本合同的,應向乙方支付律師費總額 %的違約金,並按乙方已提供的服務支付律師費。

二、乙方違約責任

(一)乙方違約導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除應向甲方支付律師費總額 %的違約金外,還應賠償甲方因此而產生的損失,並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退還甲方已支付的律師費。乙方無故終止代理的,所收律師費全部退還甲方,並向甲方支付律師費總額 %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二)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的,應向甲方支付律師費總額 %的違約金,該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須賠償甲方未得到彌補的損失。

(三)乙方未能及時為甲方提供服務或提供服務不當,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四)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委派律師為對方當事人或第三方提供服務的,乙方須向甲方支付律師費總額 %的違約金,且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首先通過協商的方式解決,協商不成,按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一、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二、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地點為 )仲裁,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在訴訟或仲裁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條 代理期限

本合同的代理期限從本合同生效起至 為止。

第十一條 其他

一、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二、雙方如有未盡事宜或需變更、調整的事項,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三、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仲裁委託代理合同 篇6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

通訊地址及郵政編碼:

證件型別及編號:

聯絡方式:

受託人: (以下簡稱乙方)

通訊地址及郵政編碼:

證件型別及編號:

聯絡方式:

合同簽訂地點:

宣告:

1、合同雙方已相互提示就本合同各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對方要求作了相應的說明,簽約雙方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一致。

2、合同雙方均承諾自身符合法律對簽約要求的強制性規定,並履行了必要的手續。 鑑於:

(1)委託人準備通過訴訟/仲裁的方式,解決_______________的法律糾紛。

(2)委託人因__________________的法律糾紛,被__________提起訴訟/仲裁。 因此,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委託受託人辦理該法律糾紛的訴訟/仲裁法律事務,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律師

受託人指派執業律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律師)代表受託人,辦理委託事項。

第二條 委託事項(有委託的在□內打√;無委託的╳):

訴前交涉

代理仲裁 □ 代理一審 □ 代理申訴 □ 代理二審 □ 代理執行

代理其他相關法律事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代理許可權(有委託的在□內打√;無委託的╳):

出庭 答辯 陳述案情 舉證 質證

簽收法律文書

參加和解或調解

承認訴訟/仲裁請求 □ 變更訴訟/仲裁請求 □ 放棄訴訟/仲裁請求

提起反訴 □ 提起上訴 □ 申請再審

其他授權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1、委託人應向律師真實詳細的提供與案情有關的情況、資料和證據,並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便利。

2、受託人應確保至少一名律師參加訴訟/仲裁的正式開庭。

3、律師應認真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按時出庭參加訴訟/仲裁併及時向委託人通報案情。

4、律師在執行委託人委託的具體工作時,應對自身的不當或違法行為負責。

5、律師有權拒絕委託人提出的違法要求。

6、雙方應對合作過程中知悉的對方的經營情況和資訊予以保密。本項義務不以本合同解除而免除。保密承諾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7、委託事項完成後,受託人應在__日內將所有委託人提供的檔案、資料返還給委託人。

第五條 代理費及辦案雜費

1、代理費採取下列第__種方式:

(1)固定收費: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於合同簽訂之日起__日內/判決/裁定/仲裁書生效之日起__日內支付。

(2)效果收費:按生效判決/裁定/仲裁書支援的委託人請求的金額/避免委託人承擔的金額的____%計算。於判決/裁定/仲裁書生效之日起__日內支付。

2、辦案雜費:律師的差旅費、查檔費、影印費等為案件必要開支的辦案雜費:由受託人墊付,委託人實報實銷/由受託人自負/由委託人預付_______元,多退少補/由委託人一次性支付_______元,受託人包乾使用,多不退少不補。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當律師出現工作不負責任、嚴重的工作失誤、侵害委託人權益、洩露委託人商業祕密或失去執業資格等不適宜繼續為委託人提供服務的情形,委託人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受託人退還代理費、辦案雜費和賠償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委託人在配合律師開展工作時,故意隱瞞重要事實或資訊,或提供虛假資訊,導致受託人或律師被有關機關查處或被第三方索賠的,受託人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委託人賠償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天災、水災、地震或其他災難,戰爭或暴亂,以及其他在受影響的一方合理控制範圍以外且經該方合理努力後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類似事件。“政府行為”是指國家依據法律、法規、規章或政策實施的強制行為,包括但不限於拆遷、徵收、禁令,以及其他本合同當事方無法控制的且對合同履行有實質性影響的事件。

2、由於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遲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視不可抗力的實際影響免除部分或全部違約責任。但受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影響的一方應在通知可能的情況下立即通知對方,並在不可抗力發生後15天內特快專遞郵寄相關的主管部門簽發的證明檔案,以便其他各方審查、確認。

3、發生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事件終止或消除後,受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影響的一方,應立即通知對方, 發生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事件終止或消除後15天內特快專遞郵寄相關的主管部門簽發的證明檔案確認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事件的終止或消除。

4、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為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 雙方其他約定的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附則

1、在合同實施過程中,合同雙方一切聯絡均以書面通知為準,特殊情況可先口頭通知並即補書面通知。雙方共同簽署的有關檔案,屬於合同的補充檔案。雙方聯絡的具體規定(代表、地點、方式等)在特殊條款中訂明。未作特殊約定的,通訊地址為本合同首部載明的地址。 送達時間以下列規定為準:

(1)專人交付之日視為送達之日;

(2)郵遞以郵政部門可以證明的收到日視為送達之日;

(3)傳真以順利發出當天後的第一個工作日視為送達之日。

2、除國家法律本身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合同無追溯力。本合同可根據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進行修改與補充,但必須採用書面形式提出申請並經雙方簽字同意後執行。

3、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選擇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 依法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提交(注:填寫雙方選擇的仲裁委員會的名稱)仲裁委員會在(注:填寫雙方選擇的城市名)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4、本合同一式__份,雙方各執__份。本合同採用中文和____文字書寫,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同文字的文字內容如有不符,以中文為準。

5、本合同自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仲裁委託代理合同 篇7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委託_______________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案中,作為我參加訴訟(或仲裁)的委託代理人。

代理人:____的代理許可權為:代為申請訴前財產保全和訴訟保全;起訴立案;申請證人出庭;申請證據保全;申請調查取證;出庭、陳述事實;代為承認、反駁、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提起反訴、上訴;申請追加當事人、第三人;申請鑑定、重新鑑定和申請評估;申請訴訟中止;申請撤訴;代收法律文書;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的代理許可權為:

委託人:

年月日注:

仲裁委託代理合同 篇8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與因

糾紛一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四條之規定,委託乙方律師代理勞動爭議仲裁,經協商一致,訂立如下條款: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擔任其勞動爭議仲裁委託代理人。

二、甲方必須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的證據或者證據線索。甲方提供虛假事實和證據的,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三、甲方委託乙方代理許可權: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律師必須認真完成代理活動中的各項工作,按時出庭,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五、根據國家計委、司法部《律師收費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規定,甲方應向乙方交納代理費人民幣元,於本合同簽訂後五日內支付。協商收費的,另行訂立收費協議,該協議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六、甲方未按期交納或未完全繳納代理費的,乙方有權中止本合同,暫停代理工作,待甲方完全付費後,恢復本合同的履行。

年              月              日    

仲裁委託代理合同 篇9

委託人(下稱甲方):

受託人(下稱乙方):

甲方因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糾紛一案,委託乙方律師代理訴訟,經雙方協商,訂立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為甲方所涉糾紛案_______________訴訟代理人。

第二條 甲方委託乙方的代理許可權為:

1.甲方委託乙方為第一審的訴訟代理人

乙方代理許可權:代為調查、取證、答辯、出庭應訴、庭外和解,代為提出、變更、放棄、承認訴訟請求和調解、和解,提出反訴;

2.甲方委託乙方為第二審的訴訟代理人

乙方代理許可權:代為提起上訴、調查取證、答辯、出庭應訴、庭外和解,代為提出、變更、放棄、承認訴訟請求和調解、和解;

3.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申請執行程式的代理人

乙方代理許可權:代為向法院提起執行程式及相關工作,代為收轉被執行標的;

甲方委託乙方上述____________項代理工作。

第三條 雙方協商同意律師代理費及交納辦法如下:

1.如一次性付清,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全額代理費人民幣__________元;

2.如分期支付,甲方應在本協議簽訂之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第一筆代理費人民幣_________元,其餘代理費於________之前繳足,共計人民幣_______元;

3.風險條款,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_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人民幣_______元,如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向乙方加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

4.其他特別規定:

第四條 乙方指派律師受甲方委託到甲方所在地和乙方所在地以外的地方工作時,除非另有特別約定,辦案律師的交通、食宿等差旅費由甲方依據票據實報實銷。

第五條 乙方律師須依法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按時出庭,並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對其執行代理事務中所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祕密以及個人隱私應當保密。如有違反,乙方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如乙方承辦律師不按規定程式認真負責地從事代理事務,與對方當事人或其代理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權益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委託代理合同,要求乙方如數退還或拒付代理費,並可依法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 甲方須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案件的證據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弄虛作假,隱瞞事實,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由此產生的後果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予退還。

第九條 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辦理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第十條 甲方如依本合同第三條之約定交納代理費的,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其代理工作並解除本合同,已收費用不再退還。如乙方在甲方未交納全部代理費的情況下已經履行了全部工作,甲方應及時交納本合同第三條所確定的代理費,並按未及時繳納部分的代理費的________%支付違約金。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受託律師:

地 址: 地 址:

郵 編: 郵 編: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傳 真: 傳 真: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仲裁委託代理合同 篇10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甲方向乙方提供乙方所銷售的食品,雙方在公正、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合同標的

1、本合同所確定的產品為甲方生產的,具體的名稱、規格、價格、數量及金額以甲方的價格表或甲方發貨清單為準。

2、產品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標準、國家衛生檢疫標準及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

3、產品的保質期為x。在保質期內,產品出現非人為損害的質量問題,甲方無條件退貨或換貨。

二、產品價格

1、甲方產品的價格以甲方的價格表或甲方發貨清單為準。

2、甲方視成本及市場原材料變化有權更改供應價格,但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

三、貨款結算方式

甲、乙雙方根據實際情況的不同採用如下貨款結算方式之一:

1、現款現貨結算(□是;□不是);(場地租賃合同)

2、批結(□是;□不是),甲方按每批x件為一送貨單位向乙方供貨,次批貨到時乙方無條件向甲方支付前批貨款;

3、期結(□是;□不是),甲乙雙方按x月為一貨款結算期,乙方應於x天無條件支付甲方當期所供產品全部價款。

乙方必須按時結算貨款,不得延遲。本協議結束之日,乙方應結清所欠甲方所有貨款。

乙方向甲方支付的所有款項應匯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中,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更換該賬戶或以現金等形式支付給任何個人,否則,乙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四、交貨方式與驗收方式

1、乙方可選擇自行從甲方指定地點提貨(□是;□不是)或甲方送貨(□是;□不是)。乙方自行提貨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運費、保險費、卸貨費等)由乙方承擔。

2、乙方需提前x天以x(書面或口頭)方式向甲方訂貨,甲方應根據乙方訂貨單上的品種、規格、數量以及送貨地點等約定事項送貨,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運費、保險費、卸貨費等)由甲方承擔。

3、乙方在收到甲方運送的貨物後應立即對貨物的品名、規格、數量、質量等進行驗收,若發現產品的品種、規格、數量和質量等不符合國家規定標準及雙方約定標準,應於三個工作日內以書面方式向甲方提出異議,否則視為甲方已通過乙方對交付貨物的驗收。

五、雙方責任

1、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的規格、數量、按時將產品送達乙方。

2、甲方應保證所供產品符合國家質量標準和本合同的要求,如在保質期內產品出現非人為損害的質量問題,甲方無條件退貨或換貨。

3、如因甲方產品質量問題給乙方及第三方造成人身損害、損失的,由甲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

4、乙方應按照合同約定準時支付貨款。

5、本合同履行過程中任何一方遇到不可抗力情況致合同不能履行,應及時通知對方並採取適當的措施將損失降低到最小的程度。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應如期按約定時間交付貨物,若逾期履行義務,每逾期一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合同總價款千分之x的違約金。若逾期超過十五日,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甲方除應將已收款項返還乙方外,還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合同總價款的x%作為違約金;若乙方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甲方應承擔上述逾期交貨的違約責任。

2、產品質量須符合國家質量標準和本合同的要求,否則,乙方可以要求甲方重新補發符合質量標準的產品,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乙方要求退貨的,甲方除應將已收款項返還乙方外,還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合同總價款的%作為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損失的,甲方還應做相應賠償。

3、甲方需按訂貨單上約定數量交貨,少交的部分,乙方若需要,甲方應照數按時補交,若逾期交貨,每逾期一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合同總價款的千分之x作為違約金。乙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貨,由於退貨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4、若甲方無任何違約行為,乙方必須按第三條約定的結算方式向甲方支付相應款項,否則,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合同總價款千分之x的違約金。遲延超過三十日以上的,則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並可向乙方索賠相應損失。同時,在乙方延遲支付貨款期間,甲方有權暫時停止向乙方供貨。

七、合同效力及爭議解決

1、本合同有效期為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簽名蓋章後生效,由雙方各持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3、若甲乙雙方中有一方需要終止合同必須提前30天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甲乙雙方中任一方在合同期內無故終止合同者,需承擔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因本合同的執行發生任何爭議,雙方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訴訟。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仲裁委託代理合同 篇11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執業證號:

現甲、乙雙方就何女士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之訴達成如下委託協議:

1、在受害人何女士的傷殘等級維持一個九級、一個十級不變的情況下,甲方應獲得的賠償金和乙方應獲得的報酬作如下特別約定:訴訟終結後甲方應獲得賠償責任方賠付金額內的保底現金人民幣玖萬元,超過保底金額玖萬元人民幣之外的部分,雙方五五分成,甲方不再支付其它律師服務費。若賠付總金額低於玖萬元人民幣則按第2條支付同等金額代理費。

2、若受害人何女士傷殘九級不成立,乙方僅收取甲方訴

3、訴訟終結後,付款方式為賠償方直接支付給甲方,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

4、因本案訴訟產生的費用,包括案件受理費、財產保全費、查檔費、文印費、異地辦案差旅費、伙食費、鑑定費等一切合理必要支出費用由乙方支付負擔,甲方概不承擔任何費用。

5、乙方的代理許可權為一般代理。

6、訴訟期間,因甲方有合理懷疑且不滿意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務,甲方可隨時終止代理關係,因訴訟已發生的費用概由乙方承擔,不得因此向甲方舉張任何權利。

7、本協議共一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8、本協議內容不得新增、塗改,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仲裁委託代理合同 篇12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託方):

甲乙雙方本著真誠合作,平等自願,有償服務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為企業招聘員等事宜,在遵照國家有關法律的前提下,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格守。甲方委託乙方招聘企業員工,甲方對招聘崗位的職位描述,任職條件,及薪資福利等承諾見甲方《招聘簡章》

一、招聘委託:

1、甲方同意委託乙方招聘一線操作工及生產線儲備管理人員;

2、甲方必須提供營業執照複習件,公司簡介並填寫《企業委託書》;

二、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詳細瞭解委託招聘職位的要求,分析背景資料,並在此基礎上,對人選進行綜合考評和查證,

2、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招聘簡章負責對應聘人員的初試,;力求客觀全面的向甲方介紹候選人的基本情況,在徵得甲方同意後,組織雙方面試的協調工作有乙方負責;

3、甲方應按照其規定的條件面試考核乙方提供的人才,並應於考核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是否聘用的意見通知乙方;

4、為了生產的穩定性和連續性,如出現某一批次的人員在甲方基地工作時間未滿150天(包含甲方安排的假期),辭工辭職人數超過5人名的,由乙方負責在7天內將人員補充到位;

5、為了人員穩定,乙方安排一名聯絡人員在公司基地長期留守,甲方負責該名人員的住宿和工作時間的就餐,其餘費用有乙方負責解決;

三、人員的聘用:

1、首批人員的提供時間,乙方在20__年8月27日前向甲方提供人員供甲方錄用,甲方視人員的工作情況來決定雙方以後的具體合作名額;

2、第一批次人員的供應不得少於30名;

3、若甲方經過面試及評審等工作後,錄用乙方所提供的人選,應及時通知乙方並開具相關材料便於以後計算具體人數;

四、企業聘用長期工的收費標準及支付方式:

1、協議簽訂之日起,第一批次人員甲方按每人300元人民幣的標準付給乙方招聘費用,第二批及人員甲方按每人450元人民幣的標準付給乙方招聘費用;

2、第一批次人員費用支付方式:乙方提供的人員在甲方指定的工作崗位上工作滿30天(包含甲方安排的假期)後,甲方在5日內向乙方支付招聘費用100元,人員在甲方指定的崗位上滿60天,(包含甲方安排的假期)後,甲方在5日之內向乙方支付100元招聘費用;滿120天(包含甲方安排的假期)後,甲方在5日之內向乙方支付餘下的款項。共計300元/人。

3、第二批次及以後合作人員招聘費用的支付方式:在第一次合作成功的基礎上,以後所有批次人員的費用支付方式按照以下辦法執行,乙方提供的人員在甲方指定的工作崗位上滿30天(包含甲方安排的假期)後,甲方在5日內向乙方支付招聘費用150元,不滿30天(包含甲方安排的假期)的甲方不需付給乙方任何費用;乙方提供的人員在甲方指定的崗位上滿60天,(包含甲方安排的假期)後,甲方在5日之內向乙方支付150招聘費用;滿120天(包含甲方安排的假期)後,甲方在5日之內向乙方支付餘下的款項。共計450元/人;

4、如遇到甲方安排的長假及其他不可抗因素費用的支付方式按照事先約定的時間節點順延,但甲方需要在費用支付前5日內通知乙方;

5、如有超過5名以上的員工出現無故停工,造成產線不能正常運轉的,甲方有權終止合作,並只支付該時間段內招聘費用的50%;

6、如乙方招聘人員出現群體性的鬧事罷工,參與人員超過10名的,並對甲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甲方不需支付任何招聘費用;

7、對於乙方招聘人員出現無故停工和集體鬧事罷工的,甲方有權拒付無故停工人員和鬧事人員的工資;

五、實習生的管理辦法及費用的支付方式:

1、乙方在20__年9月27日前安排不少於30名實習學生到甲方南京基地實習;

2、實習生的工資標準為50元/天;

3、甲方按照每人150元的標準付給乙方招聘費用,具體付費的方式按照以下辦法執行,乙方提供的人員在甲方指定的工作崗位上滿30天(包含甲方安排的假期)後,甲方在5日內向乙方支付招聘費用50元,不滿30天(包含甲方安排的假期)的甲方不需付給乙方任何費用;乙方提供的人員在甲方指定的崗位上滿60天,(包含甲方安排的假期)後,甲方在5日之內向乙方支付50招聘費用;滿90天(包含甲方安排的假期)後,甲方在5日之內向乙方支付餘下的款項。共計150元/人;

4、實習生的'實習時間不得低於3個月,為了實現生產的連續性,下一批次實習生的到位時間定為上一批實習生實習結束的前10天;

5、實習生到我公司的路費由乙方負責安排解決,實習結束回校費用由甲方承擔;

6、乙方安排一名帶隊老師專門負責實習學生的管理工作;

7、工資的發放:由乙方指定的人員進行實習生工資的領取和發放;

8、甲方負責安排帶隊老師的住宿和工作時間用餐;

9、實習生在實習期間產生期間產生的工作糾紛及其他問題由乙方安排的帶隊老師負責解決;

六、保密條款:

1、甲乙雙方對所籤合同的內容嚴格保密。甲方在未徵得乙方書面同意前不能對乙方提供的人員作任何資料的審查或單獨聯絡,乙方不得將甲方的商業機密和用人資訊洩露出去。

2、甲方有責任對乙方提供的人員資料保密。

七、違約責任

1、甲方若隱瞞乙方推薦的實際用工人數,視為違約,若違約需向乙方支付雙倍的委託費用。

2、乙方若將推薦給甲方的已任職的在職人員推薦他工作,視為違約,乙方違約需向甲方支付雙倍的委託費用。

3、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甲方無故未能按時支付費用,則視為違約,甲方需要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額為總金額的3%/天。

八、協議的效期合同有效期為壹年,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時間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九、其他

1、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向協議簽訂地仲裁機構提起仲裁。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代表:代表:

簽訂日期:簽訂日期:年月日

仲裁委託代理合同 篇13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託方):

雙方經認真協商,依照我國有關法律,就乙方代理甲方與

共同設立北京有限公司有關事宜,簽訂委託代理協議如下,雙方共同遵循履行:

第一條:委託事項。

第二條:甲方的義務

及時、真實、詳盡地向乙方提供與委託事項有關的全部檔案和背景材料,並承擔因違反本款而產生的對雙方不利的後果。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為甲方的利益所從事的各項工作,並根據事實需要為乙方提供便利條件。依照本協議規定向乙方支付的代理費。

第三條:乙方的義務

積極、負責地為甲方提供本協議規定的代理服務,依法切實維護甲方的利益。及時、迅速地辦理本協議規定的事務,主動與甲方保持工作聯絡。除非特殊原因,乙方在任何情況下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提供本協議項下有關甲方的資料,檔案以及其他任何情況。

第四條:協議期限

本委託代理協議自簽約之日起生效,至本協議約定委託事項完成之日終止。

第五條:代理費的金額及支付

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代理費金額及支付方式如下:

◇代理費總額人民幣元整。

◇代理費分兩期支付,於本協議簽訂時支付人民幣元整,於代理事務完成時支付人民幣元整。

第六條:協議的解除、違約責任

甲方如未履行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義務,或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提供有關辦理代理事務所需資料,或甲方逾期不支付代理費,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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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未全部履行本協議第三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本協議如因甲方的原因解除,甲方不得要求退還已支付的代理費用;如因乙方提出終止而解除,乙方應退還甲方的代理費用,並承擔因其未完全履行本協議所盡的義務,而使甲方合法權益造成實際損害的責任。

第七條:其它條款

1、代理事務的過程當中,如需乙方代甲方支付費用,應由甲方按所開具的發票實報實銷。

2、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另行協商。雙方在本協議之外另行達成的補充協議應視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如果國家政策有所變動或者有不可抗拒的因素甲乙雙方將中止本合同,乙方將不承擔法律責任。

甲方:乙方:

年月日

仲裁委託代理合同 篇14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房地產經紀機構):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守法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商品房情況該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號:____商品房座落:_____區、縣__路、道、街_____。

設計用途_____,建築結構_____,建築層數為_____層。

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公共部分分攤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

商品房平面圖見附件一,商品房抵押、租賃等情況見附件二。

商品房土地來源為:_____。

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年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二條商品房價款商品房銷售按建築面積計算,每平方米價格為____元(幣種:___),價款為_______元,計_____(大寫)。

第三條商品房交付日期商品房竣工,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

甲方於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商品房交付乙方。

如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處理:1、變更合同2、解除合同

第四條乙方付款形式及付款時間乙方按下列第種形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第五條甲方逾期交付商品房的處理除遇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日期交付商品房,逾期在_____日內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甲方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1、合同繼續履行。

甲方應支付乙方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甲方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此外,甲方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萬分之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

甲方應退還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甲方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甲方退還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此外,甲方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萬分之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乙方的實際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甲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乙方逾期付款的處理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約定日期付款,逾期在_______日內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乙方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1、合同繼續履行。

乙方應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乙方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此外,乙方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萬分之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

乙方應按商品房價款的萬分之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商品房建築面積與銷售建築面積差異的處理商品房建築面積以房屋所有權證記載面積為法定依據。

商品房建築面積與甲方銷售面積差異不超過±3%(包括±3%)的,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商品房價款按商品房建築面積與銷售面積的差異多退少補。

面積差異超過±3%的,雙方約定如下:第八條商品房質量及保修責任甲方交付的商品房的質量和裝置等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甲方的承諾(見附件三),未達到國家規定標準和承諾的,甲方應承擔責任。

在乙方正常情況下,甲方應按照《市商品房住宅質量保證書》的規定履行保修責任。

因乙方擅自拆改造成損壞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商品房配套設施執行的約定下列配套設施執行日期約定如下:1、上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下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供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燃氣(氣源種類)_______________。

5、暖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商品房設計變更的約定甲方未徵得乙方同意,不得擅自變更商品房的房屋設計和環境佈局(見附件四)。

確需變更的,甲方應自設計變更方案確定之日起___日內與乙方協商。

乙方同意變更的,雙方訂立補充合同。

乙方不同意變更,或甲方擅自變更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解除合同的,甲方應退還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的利息,利息自乙方付款之外,甲方還應按商品房價款的___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商品房交接商品房交付時,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辦理商品房交接手續,提供《天津市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和《天津市商品住宅使用說明書》,交接房屋鑰匙。

第十二條商品房產權登記商品房竣工驗收合格後,甲方須在30日內辦理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

初始登記完畢後,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

甲方未按時辦理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或未協助乙方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責任。

第十三條物業管理關於物業管理的服務內容和收費標準等,按有關規定由乙方與物業管理企業訂立物業管理合同。

第十四條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的約定甲方保證在交付商品房時,無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

如存在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五條爭議處理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時,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處理:1、向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合同附件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訂立補充合同(見附件五)。

附件一至附件五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條合同份數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___,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案機關存留一份,其他二份備用,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條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

仲裁委託代理合同 篇15

甲方:

乙方:

甲方因與三峽移民小組農民集體關於霞國用(20xx)第0276號土地使用權轉讓一事,特委託福建建達(霞浦)律師事務所伍孝信、歐陽昆錢律師作為其代理人,處理該土地轉讓非訴事宜。

一、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伍孝信、歐陽昆錢律師為本非訴案件代理人。

二、 甲方應向乙方如實提供本案有關的檔案、材料、及相關事項,不得提供虛假的資訊及內容,否則乙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

三、 如甲方提出終止委託關係,非因乙方過錯的,乙方收取的代理費用不予退回。如乙方終止委託關係,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

四、 委託許可權如下:

1、向有關部門調取與本案有關材料;

2、為委託方提供法律支援、幫助;

3、代理委託方瞭解案件相關的事實;

4、代為書寫與本案有關的合同文書;

5、代為甲方處理訂立轉讓合同的有關事務。

五、雙方同意本次代理協議的簽訂確定為意向書,待正式簽訂協議之日,確定代理費用,並予以繳納。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合同有效期至協助委託人辦理完畢非訴事務為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仲裁委託代理合同 篇16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 糾紛一案,委託 (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代理本案。經雙方協商,訂立下條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 律師與甲方與 糾紛一案的一審、二審、執行程式的訴訟代理人。

二、經雙方約定,乙方的代理許可權為第2項:1一般代理;2、特別授權代理(代為承認、變更、放棄訴訟請求,代為提起反訴或者上訴,代為進行和解),乙方可代收執行款項。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代理律師陳述案情,及時、真實、詳盡地向乙方提供與委託事項有關的全部檔案和背景資料。乙方只接收與委託事項有關材料或證據的影印件,原始材料和證據原件由甲方自行儲存。訴訟中如需要出示原件時甲方應及時出示,否則因未出示原件造成的後果由甲方自己承擔。乙方接受委託後,若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或提出無理要求,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甲方還應當向乙方雙倍返還乙方已墊付的辦案費用。

四、乙方律師必須認真履行職責,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代理許可權提供法律服務,保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同時為甲方保守祕密。

五、按照有關規定和雙方協商,本案實行全風險代理收費方式,本案前期所有辦案費用均由乙方墊付。待案件勝訴(包括判決、調解、案外和解),款項執行到位後,甲方按

六、如甲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則甲方應當按起訴標的額的30%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七、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鑑定、評估等費用由 方負擔。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案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行協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仲裁委託代理合同 篇17

委託人: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

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委託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事項:

委託人授權___辦理有關購買商品房___套的各項事宜。

二、授權範圍:

1.購買的商品房共___套,總面積在___平方米之內;

2.商品房的購入價應掌握在___元/每平方米至___元/每平方米之間;

3.商品房所在位置,可在___市___區___路以東,___路以西,___路以南,___路以北範圍之內選購;

4.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委託報酬:

受託人如完成委託事宜,委託人給付報酬___元;如果在委託期限內未能完成委託事宜,給付勞務費___元。

四、完成委託事項所需費用:

根據實際需要,按支出憑據向委託人報銷。

五、各項費用的支付方式和期限:

委託酬金在合同簽訂後___日之內,先付___%;其餘在受託人完成委託事宜後一次支付。

其他費用先由受託人墊付,每季度末結算一次。

所有經費往來均通過銀行結算。 六、委託授權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七、雙方當事人的權利與義務:

1.委託人在合同生效之後,對受託人在授權範圍內的活動,不能任意干涉,雙方遇有問題可隨時研究協商;

2.受託人應認真負責行使委託人授予的權利,不得弄虛作假,更不得與第三人惡意通謀,欺騙委託人;

八、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雙方議定的其他事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簽章)

委託代理人: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時間:

仲裁委託代理合同 篇18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託方):

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追索 人民法院( 字第 號 判決(以下簡稱 號判決)項下 公司債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作為 號判決執行階段代理人,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乙方同意接受委託,並指派 律師具體承辦甲方委託事宜。

二、乙方代理許可權及工作範圍:全權代理甲方參與執行工作,包括蒐集被執行人相關財產情況、與執行法院或有關部門溝通、督促執行法院及時委託相關機構對已查封財產進行評估及拍賣變現、處理與執行有關的其他事宜。

三、甲方應協助乙方做好執行代理工作,及時向乙方提供與執行相關的檔案資料。

四、乙方承辦律師在代理許可權內,應當勤勉盡責,認真維護甲方合法權益,不得從事有損於甲方權益的活動。在本代理合同有效期限內,乙方不得接受對方委託,為其提供法律服務。未經甲方特別授權,乙方不得擅自與被執行人達成和解協議。

五、本次委託代理方式為有條件的風險代理,具體如下:

1、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後10日內,甲方按申請執行標的額的 向乙方支付前期代理費。

2、後期代理費用與乙方代理執行結果掛鉤,甲方向乙方支付後期代理費標準為執行回款(非現金財產形式按當時評估價值計算)的%,支付時間為甲方收到執行回款後的10日內,分期回款則分期支付。

3、甲方除代理費之外,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費用。乙方為承辦本合同項下工作所支出的交通費、通訊費、列印費、差旅費、招待費等費用由乙方自理。

六、特別約定事項:

乙方代理申請執行、處置查封房產、土地或其他財產需支付的執行受理費用及評估、拍賣等費用由甲方支付。如執行過程中需要提供擔保,則擔保責任由甲方承擔。

七、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號判決執行終結止。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蓋章後生效。雙方如有未盡事宜需另行協商。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仲裁委託代理合同 篇19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 糾紛一案,委託 (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代理本案。經雙方協商,訂立下條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 律師與甲方與 糾紛一案的一審、二審、執行程式的訴訟代理人。

二、經雙方約定,乙方的代理許可權為第2項:

1、一般代理;

2、特別授權代理(代為承認、變更、放棄訴訟請求,代為提起反訴或者上訴,代為進行和解),乙方可代收執行款項。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代理律師陳述案情,及時、真實、詳盡地向乙方提供與委託事項有關的全部檔案和背景資料。乙方只接收與委託事項有關材料或證據的影印件,原始材料和證據原件由甲方自行儲存。訴訟中如需要出示原件時甲方應及時出示,否則因未出示原件造成的後果由甲方自己承擔。乙方接受委託後,若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或提出無理要求,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甲方還應當向乙方雙倍返還乙方已墊付的辦案費用。

四、乙方律師必須認真履行職責,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代理許可權提供法律服務,保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同時為甲方保守祕密。

五、按照有關規定和雙方協商,本案實行全風險代理收費方式,本案前期所有辦案費用均由乙方墊付。待案件勝訴(包括判決、調解、案外和解),款項執行到位後,甲方按照如下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萬以內的部分免收代理費, 萬 萬元部分按30%標準支付代理費, 萬元以上的部分按50%的標準支付代理費。代理費的具體支付方式為:乙方從代收執行款項中直接予以扣付。

六、如甲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則甲方應當按起訴標的額的30%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七、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鑑定、評估等費用由 方負擔。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案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行協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仲裁委託代理合同 篇20

購房委託代理合同

認購方(甲方):     地址:

身份證號碼:      電話/bb機/手機:

代理方(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分行電話:

經甲乙雙方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經過對珠海市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其中附屬面積_____㎡,以確權面積為準)的詳細考察,確定購買該房屋,並全權委託乙方代理購房事宜。

第二條 乙方代理甲方購買該房屋的單價為_____元/㎡,總價(小寫)__________元(大寫)_____佰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乙方負責辦理甲方認購房屋的轉讓登記事宜,甲方向乙方支付佣金為成交金額的%,即:_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佰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

第三條 該房地產轉讓稅費按政府標準計徵,繳納方式為。

a、買方全包

b、賣方全包

c、按政策和法律規定雙方各付

第四條 付款方式選擇:

a、一次性付款:本合同簽訂的同時,甲方向乙方支付認購金人民幣_____元,並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協助甲方辦理更名過戶前向乙方付總房款的_____%,即_____元,待有關房屋產權或購房合同手續完備之日前,甲方付清房屋餘款及佣金給乙方。

b、按揭付款:本合同簽訂的同時,甲方向乙方支付認購金人民幣_____元,並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協助甲方辦理按揭過戶更名前向甲方付清首期購房款人民幣_____元,乙方代甲方向銀行申請_____年即人民幣_____元按揭貸款,所需_____、_____費、評估費、資料保管費等費用全部由甲方支付。若銀行審批的按揭款數額達不到申請貸款額,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起_____日內,向乙方補齊申請貸款數額與銀行實際審批貸款數額的差額。

第五條 甲方逾期繳付購房款超過_____天和不按時前來辦理更名過戶、按揭手續,按甲方棄權處理,乙方有權將甲方認購的房地產出售給第三方,已收認購金不予退還。

第六條 甲方所認購的該房屋以現狀為交樓標準,但乙方需負責督促原產權人結清該房屋交付給甲方使用之前的水電費、物業管理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等。乙方應在辦理完房地產權證時或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將該房地產交給甲方使用。

第七條 乙方及委託乙方出售房地產的原產權人協助甲方辦理房地產權轉讓登記手續後,本合同即告終止,甲方須向乙方交回本合同及有關單據原件。若在辦理房地產權更名過戶手續期間,因第三方及原產權人原因導致該房地產權無法轉讓,乙方不負違約責任,但必須_____天內退還所交的款項。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經雙方簽名或蓋章後即時生效。

第九條 其他補充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 理 人:         經 辦 人:

合同於  年 月 日在  訂立

仲裁委託代理合同 篇21

委託人____________與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達成如下協議:

一、________律師事務所指派________律師為_________案的階段代理人,出庭代理。

二、委託律師代理許可權:

三、根據《律師業務收費辦法》的規定,委託人向________律師事務所繳納委託費用__________元。

四、本委託書有效期自雙方簽訂之日起至_________止。

五、雙方的義務。

(一)甲方的義務

1、真實、客觀、全面的向乙方律師介紹案情,為乙方律師辦理案件提供必要的便利條件;如與案件有關的資訊、情況發生變化時,應當及時告知承辦律師;

2、按期、足額的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約定費用;

3、甲方如變更聯絡資訊,應當及時通知乙方或承辦律師;

4、甲方向乙方提出的要求不得違反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

(二)乙方的義務

1、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充分運用專業法律知識和技能盡職地辦理委託事項,依法維護被告人的合法權益;

2、承辦律師應當遵循誠實守信的原則,客觀地告知案件可能出現的法律風險,及時告知委託人有關代理的程式性情況;

3、除本合同約定的律師費和其他費用以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另行收取費用;

4、受託人或者承辦律師變更聯絡資訊的,應當及時通知委託人。

六、本委託書如需變更,另行協議。

委託人:受託人:

(簽字)律師事務所(章)

年月日

(注: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由委託人、律師事務所各執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