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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工程總承包合同範本(精選22篇)

欄目: 承包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1.03W

新版工程總承包合同範本 篇1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新版工程總承包合同範本(精選22篇)

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原則,合同雙方就_________________專案工程總承包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範圍和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承包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期限:

(1)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主要以監理工程師簽發的開工令為準;

(2)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3)合同總工期為_______自然日。期間如遇連續大雨超過?天等無法抗拒的特殊天氣,經甲方和監理簽字蓋章認可後,工期可相應順延。

6、質量標準採用下列:

(1)工程質量達到市優獎;

(2)工程質量評定等級為優良;

(3)符合國家質量驗收標準;

(4)雙方約定的標準、具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價款及付款方式

1、工程總承包價為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整,為含稅價,稅率為?%);

3、付款方式: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統計報表,經監理、甲方書面稽核確認後,支付合格已完工工程款的_______%;總承包價的_______%做質保金,質保期為驗收合格之日起滿?年(以竣工驗收單為準),質保金於質保期滿3個月內付清。

4、乙方銀行賬戶資訊如下:

開戶行:

賬戶名:

賬號:

三、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的權利義務

(1)協助乙方開展專案工作,保證工程交付給乙方時是符合施工條件的;

(2)按約定提供圖紙、圖套,完成技術交底;

(3)定期對乙方的工作進行檢查,與乙方一起協商制定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規範;

(4)工程竣工時,及時驗收;

(5)按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2、乙方的權利義務

(1)自備工程所需要的加工器械和施工工具,並做好材料和裝置的檢驗、管理;

(2)服從甲方和相關部門的檢查、管理,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

(3)嚴格按照施工圖與說明書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提供工程進度報表,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如期完工和交付,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增加或者減少工程量。如出現工程質量不合格,需要返工,則由乙方承擔返工需要的一切費用;

(4)主體工程以及本合同權利義務不得再分包或轉授權其他任何第三方;

(5)提供竣工驗收技術資料,辦理工程竣工結算,參加竣工驗收;

(6)在合同規定的保修期內,對屬於乙方負責的工程質量問題,負有無償維護維修義務。

(7)安排具有資質的工人進行施工,安全、文明施工。負責及時收集、清運現場施工垃圾,並對所屬施工區域安排專人進行清掃,確保施工現場整潔。

(8)負責竣工驗收完成交付甲方之前半成品及成品的保護工作。

(9)乙方現場施工管理人員為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郵箱:_______________。

四、質量及驗收

1、乙方必須按照國家有關施工驗收規範、設計圖紙及有關設計通知、主合同中的質量要求及甲方質量體系要求控制質量,接受甲方、監理、業主對質量監視、檢查、控制。

2、乙方應配備專職的質量檢查人員,建立完善的質量檢控制度,配合甲方三檢人員做好各工序的質量檢查及驗收工作。

3、乙方應對其所承擔工程專案的施工質量負全責,如發生質量事故,應在_____小時內報告甲方,對施工質量缺陷負責返工並承擔相關費用;對不合格產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予以返工並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工期延誤;不符合質量要求的工程專案,甲方不予計量與結算。

4、乙方應嚴格按甲方的施工過程質量驗收程式要求進行全過程的質量檢查、驗收。產品經監理、甲方驗收合格後可轉入下道工序。

5、隱蔽工程和工程的隱蔽部位須經甲方及監理檢查、驗收簽字後乙方才能進行覆蓋,進入下一道工序。

6、甲方有權對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任何一項工藝、材料和工程裝置進行檢查和檢驗;乙方應為甲方的質量檢查和檢驗提供一切方便;甲方的檢查和檢驗不免除乙方按合同規定應負的責任。

7、乙方所承擔的本合同工程專案完工後_____天內,乙方應按照監理、業主及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提交合格的竣工資料一式_______份,並配合甲方進行驗收工作,不提交竣工資料不予竣工決算。

8、工程竣工驗收未能通過且屬於乙方原因的,乙方負責修復相應缺陷並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和相應的質量責任。

五、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

1、乙方須嚴格執行有關安全操作管理規範。

2、不得招收無身份證、有劣跡、身體殘疾人員及童工,否則後果自負。

3、特殊工程需持有勞動部門核發的上崗證,持證上崗。

4、乙方應為僱傭的所有現場施工人員依法繳納社會_____、團體工傷_____,或為整個專案人員購買團體意外險。

5、乙方負責此專案的現場安全,對工人進行必要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並對施工過程中工人傷亡事故和現場財產的安全負全部責任。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工傷事故或人身損害(包括但不限於工人對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對工人造成的)以及其他內部糾紛,由乙方自行處理並承擔全部經濟責任。

6、所有機械裝置需滿足工程施工需要,特殊裝置須有安檢證明。

7、乙方應按當地政府有關部門規定進行施工場地標準化管理,因標準化管理不到位引起的一切處罰和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8、乙方負責僱傭施工過程中所需要的工人,乙方所有工人的工資、福利等待遇由乙方負責按月發放,並按月提供工人簽收工資的單據(附有乙方的簽字或蓋章)給甲方。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時間延誤與否不能成為乙方拖欠工資的理由,若乙方以此為由拒不向工人按時、足額發放工資,導致的任何_____、鬧事或人身傷亡事故的,乙方負責解決,並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有權採取解除合同、責令退場、要求賠償損失、要求支付違約金等措施。

六、違約責任

1、雙方應嚴格遵守協議,如有違反,按本協議相關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2、如延誤工期,每超過一天,按合同總價款的____%承擔違約金,或每天按______元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每發生一次向甲方承擔違約金人民幣_____元:

(1)甲方對乙方已完或在施工的工程內容書面提出質量瑕疵、施工規範和施工紀律等整改要求,乙方超過?日未整改的;

(2)因乙方使用假冒貨偽劣產品或材料,給甲方或工程造成損失的;

(3)謊報工程量(包括協議約定的施工內容和增項工程);

(4)其他違反本協議約定內容的。

4、乙方因違約、管理不善等原因應向甲方承擔的違約金、賠償金、處罰金、補償金等,甲方有權從支付給乙方的工程款、質保金等應支付給乙方的款項中扣除相應數額。如出現質量問題,以及違反本協議其它約定,乙方除應賠償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外,甲方可視具體情況,要求乙方按合同總價款的____%承擔違約金。

七、解決爭議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果產生糾紛,則各方應首先友好協商解決。若無法協商,也可通過和解、調解的方式解決,非訴方式無法解決爭議時,雙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合同中涉及設計的各項圖紙等作為補充協議,經雙方確認簽字稿為準進行施工。

2、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壹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日

新版工程總承包合同範本 篇2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湖南省頒佈的有關的建設工程質量標準、規範、規程、條例、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為了明確工程專案及雙方責任,本著互相協作,確保施工專案順利完成的原則,經過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二、工程承包範圍

安全維護及整改。

三、合同工期

四、工程造價

工程造價為:元整

五、質量標準

質量標準:達到現行國家或專業的質量評定的合格標準。

使用標準、規範(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本工程的技術標準與規範應按照國家、部頒、地方的施工技術(驗收)規程和規範。

2.本工程適用的地方標準、規程必須符合湖南省標準規程。

六、承包方式

按本合同第2條承包範圍所列工作內容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工期、包安全大包乾。

七、工程計價

本工程計算編制原則:按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檔案建價號《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辦法》(省人民政府令第號),《省建設工程計價辦法》,《省修繕定額》、《省建築裝飾裝修工程量消耗標準》、《省安裝工程消耗標準》及工程消耗標準動態調整統一解釋進行編制。

人工、材料價格的確定:人工工資按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檔案建價號檔案綜合工資單價計取,材料價格按照施工同期《建設造價》預算價,資訊價及市場價格執行。

具體工程量以甲方簽證單為準。

八、工期

有下列情況者,工期經核實簽證後可順延。

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停工,不可抗力包括:國家政策調整、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者其他非甲乙方責任找出的爆炸、火災,以及洪水、地震等自然災害,工程所在地量小時降雨mm或mm以上(以市氣象局報告為準),一次停水、停電小時以上。

因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關鍵工序延誤的工期,工期可以按實際情況順延。

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合同工期不能順延,費用由乙方承擔。

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延誤,合同工期順延,費用由甲方承擔。

九、工程款的支付

工程完工後,甲方在內向乙方支付工程預算價的%。

在工程結算辦理完畢後,甲方支付至結算總價的%,工程保脩金留結算總價的%,自工程驗收之日起滿一年後如無質量問題天內全額返還,保脩金不計利息。

十、違約責任

違約方案本合同約定的形式承擔違約責任,合同沒有約定的,案合同法及相關法規執行。

因違約方違約造成對方損失的,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後仍不足以彌補對方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

認真執行國家及當地有關建築施工安全生產條例和規定及建設單位的有關管理要求,並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杜絕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同時做好社會綜合治理工作。

十二、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當事人同意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但訴訟期間不得中斷施工。

十三、其他

乙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及時支付民工工資,如乙方承建的該工程專案在施工過程中出現拖欠民工工資等而被政府處理,甲方有權直接從工程款中支付民工工資。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日

新版工程總承包合同範本 篇3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依照 民法典 第三編 合同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承包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湖畔護坡工程承包專案發包給乙方,包工包料施工,湖畔護坡全長按 米計算。

第二條:施工方案

1、護坡

(1)基底寬 米,厚 米,自下而上慢慢收至高度為 米,受力部分需冷拉絲磚帶,外牆做磋沙(水泥標號為42.5,磚要好質量的青磚或紅磚)。

(2)拆除廁所旁房屋三間,作進出路。

(3)完工後做圍牆10米左右。

(4)牆與岸間的空隙用泥土夯實,並在牆上加適量的漏水管。

第三條:合同工期

1、經雙方協商確定,工程期為 日,暫定於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具體開工時間由甲方下達開工令後方可開始施工。

2、若施工過程中發生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形,或甲方要求乙方暫停工作,工期相應順延。

第四條:價格及付款方式

1、工程總承包價為 元。

2、上述總承包價為包乾價,包含本合同所有工作內容,包工包料及其它一切費用(包括拆房,打圍牆),甲方無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費用。

3、付款方式:竣工驗收後付 元,除總金額的百分之五質保金外,剩餘部分 付,質保金一年滿後付清(時間按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第五條:甲方義務

1、按合同向乙方撥付工程款。

2、幫助協調施工現場的臨時用水、用電等事宜。

第六條:乙方義務

1、承包人負責對工程質量、進度、安全等進行監督檢查,處理日常相關事宜,確保本工程施工的安全穩定。

2、承包人必須自行完全本合同工程,不得轉包他人。

第七條:施工安全

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凡在施工過程中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驗收

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方案》和《質量驗收標準》為依據。如驗收不合格,乙方應負責無償返工。

第九條:違約責任

1、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工程款,若有逾期,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按應付金額的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支付利息)。

2、因非甲方原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乙方未按期完成工程內容,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工程總金額百分之一的違約金;逾期超過十天,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第十條:其它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由雙方在 簽訂,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一式 份,上方各執一份,上交 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日

新版工程總承包合同範本 篇4

甲方:

乙方:

為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根據《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供嚴格履行。

一、甲方推薦介紹乙方在湖北鍾祥科技創業服務X限公司現有土地上從事相關土建工程,並向乙方提供相關服務,乙方向甲方支付一定服務費。

二、經甲方同意後由乙方與湖北鍾祥科技創業服務X限公司直接簽訂承包合同的,甲方不承擔該工程的質量責任、工期責任、安全事故責任、稅費、工資、材料等款項的付款義務。

三、乙方在湖北鍾祥科技創業服務X限公司現有土地上從事相關土建工程按工程決算金額1%支付服務費給甲方。

四、乙方確保在湖北鍾祥科技創業服務X限公司現有土地上從事相關土建工程的物資供應除鋼材外全部由甲方負責供應,價格隨行就市,具體要求以供應合同為準,乙方未按具體合同約定結清物資供應款時不得向第三方採購。

五、甲方負責協調乙方與專案地有關建設主管部門的關係,按發包方要求組織工程專案驗收備案。

六、甲方按乙方工程進度收取服務費,甲方可憑乙方的付款通知和收據在甲方領取,乙方在本合同上簽名蓋章視為授權湖北鍾祥科技創業服務X限公司可以從工程進度款中代扣。

七、乙方在工程承包中有關法律責任牽涉到甲方或連帶到甲方或甲方墊付的,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乙方保證及時向甲方給付到位,如延期付款,甲方按延期付款金額日萬分之七向乙方賠付資金佔用損失和實現債權的差旅費、律師費、訴訟費等。

八、本合同中乙方的義務,乙方請(公民身份號碼)提供連帶保證擔保。

九、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驗收並結清全部款項後失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日

新版工程總承包合同範本 篇5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書。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工程內容:

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專案一覽表(附件1)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 資金來源: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施工圖設計範圍內的建築、裝飾、安裝工程,但不包括外牆幕牆工程、雨篷及鋼結構工程、電梯工程、通風及空調工程、弱電工程、消防工程及精裝修工程。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年 月 日(以開工令為準)

交工日期:年 月 日(具備部分精裝修隊伍進場條件),月 日完成所承包範圍的所有分項工程。

四、質量要求

工程質量要求: 合 格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 暫定人民幣 仟 佰萬元(以工程結算為準) 元

六、組成合同的檔案

組成本合同的檔案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檔案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檔案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年 月 日

新版工程總承包合同範本 篇6

發包方:

承包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一、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海口中基美域(暫定名)

1—2 工程地點:永興鎮陳安

1—3 工程內容:中基會館、多層洋房、別墅、道路、擋牆護坡、綠化及度假中心的前期施工道路、土地平整、現有大坑回填等其他工程。

1—4 工程承包範圍及承包方式

承包範圍:施工圖紙範圍內土建工程、安裝裝飾工程及所有附屬配套工程的全部工作內容(按發包方簽發的開工通知書);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工期、包安全。

1—5 建築面積:按施工圖面積計算(約6萬平方米)。

二、 合同工期

2—1 開工日期:(以甲方簽發的開工通知書為準)

2—2 竣工日期:待定

2—3 工程合同工期: 應暫定總工期,另外總工期內是否含現場大坑回填。

三、 質量標準:工程質量等級為合格。

四、 合同價款確認方式

4—1 計價依據: 甲方提供的施工圖,設計變更、現場簽證等計算價款,工程量按實結算。

4—2 定額及取費標準:執行20xx年頒佈的《海南省建築工程綜合定額》、20xx年頒佈的《海南省安裝工程綜合定額》。會館、多層洋房、小高層住宅按定額標準取費(含精裝修可下浮3%);別墅按定額標準取費並總造價上浮8%(含精裝修可不上浮);道路、綠化及其他建設工程按定額標準取費總造價下浮3%。明確本

工程的取費定額。

4—3 材料價格執行同期《海南工程造價資訊》頒發的資訊價,資訊價中沒有的材料,由乙方提供市場採購價,經甲方確認後執行,其價格按甲乙雙方確認的市場價+5 %採保費為材料價,經甲方認價後材料不下浮。人工工資補差按海南省定額站最新檔案執行。本工程的水、電費調差按照實際繳納單價計入決算。

五、甲方責任

5—1 開工前將水準點、座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提交乙方,配合乙方做好開工前的三通一平工作並承擔所有的費用。

5—2 開工前七天,向乙方提供經圖審後的施工圖紙六套,並組織設計單位向乙方進行現場技術交底;協助乙方辦理好施工所涉及的一切審批手續。

5—3 指派為甲方住工地代表,負責履行合同,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簽收手續和其他事宜。

5—4 委託 公司進行工程監理,監理公司任命 為總監理工程師,其責任在監理合同中應明確,並將監理合同副本交乙方一份。 5—5 如施工過程中確需要拆改地上建築物、裝置管線或樹木等,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並承擔其費用。

5—6 協調有關部門作好施工現場防火、防災和保衛等工作。

5—7 在施工過程中,負責各階段、各部門、各環節、各分部分項工程的檢查申請報驗,負責組織初驗、簽署檢查驗收報告。

六、乙方責任

6—1 協助甲方做好開工前的三通一平工作。

6—2 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會審及技術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甲方審定後實施。

6—3 建立強有力的施工組織機構,按質監部門要求配備施工管理人員,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保安全、按期完成施工任務。

6—4 指派為乙方住工地代表,負責履行合同,對工程質量、進度負責,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6—5 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施工圖紙及會審要求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和施工過程中的各項原始資料收集。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書和竣工圖各三份,並按城建檔案管理要求提供相應資料二份。

6—6 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

6—7 按有關規定編制施工方案,做到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保證工程施工質量。 6—8 保證解決農民工工資,在最後提交結算書前全部付清農民工工資,並在提交結算書的同時,提供一份全部農民工工資付清證明書。

七。質量與驗收

7—1 本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國家質量評定合格標準。

7—2 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驗收手續和中間工程檢查驗收手續。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出驗收申報,甲方應在24小時內組織有關單位參加驗收,如甲方不按時組織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驗收,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

7—3 由於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施工中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負責。

八、付款方式

8—1本工程按月進度付款,甲方每月按乙方月完成工程量的85%支付給乙方,直至竣工。乙方在每月的25日之前將當月完成的工程量向甲方申報,甲方在5日內稽核完畢並支付工程進度款給乙方。工程全部竣工甲方按乙方實際完成工程總量的90%支付工程款。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並結算後7日內付到工程總價款的98%,留2%的保脩金。

8—2 保脩金返還執行海南省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通用條款。

九、竣工驗收與結算

9—1 工程竣工乙方就所施工的單位工程應及時向甲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後10天內組織有關部門驗收,並在驗收後5天內給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見。乙方按要求修改,並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後10天內無正當理由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後5天內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已被批准,即可辦理結算手續。

9—2 工程價款的結算。工程驗收合格後乙方應在15天內向甲方提交工程結算書,並將有關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的.資料,城建檔案管理要求乙方提供的全部資料

及農民工工資付清證明書移交給甲方。甲方在接到上述材料15天內稽核完畢或提出稽核意見。雙方意見達成一致後7天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在收到工程款後3天內將工程交付給甲方。

若甲方收到結算書後15天內未提出稽核意見,即視同工程結算已經批准,甲方應予支付工程款。甲方不能在約定的時間內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權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並予以保護,由甲方承擔保護費用,直至甲方付清工程款和保護費用為止。

十、約定事項

甲方如不能按合同規定支付結算工程款,甲方可延期一個月支付,但甲方必須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雙倍計息給乙方,否則乙方有權根據甲方所欠款項將本專案未售房屋按成本衝抵工程款(實際抵押房屋成本應為乙方施工範圍的土建、安裝裝飾工程的費用平均值,作為衝抵房屋的單價)。

十一、材料供應的約定

11—1 本工程乙方所採購的材料必須向甲方提供相關合格證作為依據。如甲方或監理方發現材料質量或規格不符合要求,乙方必須停止使用並更換符合質量和規格要求的材料。

11—2 乙方提供的材料必須是正規廠家生產,相關手續必須齊全,報甲方和監理方稽核並同意後方可使用。

11—3 在施工過程中,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藉口強迫乙方使用甲方指定的材料,干擾乙方正常施工。但屋面外觀材料品牌的選擇必須經過甲方的認可。

十二、違約責任

12—1 甲方不能及時給出必要的指令、確認、批准,不按合同支付工程款及其他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造成乙方停工,應按乙方現場人數及實際停工天數每人每天200元支付誤工費,現場施工裝置和材料租賃費用按乙方需支付價格按實補償支付給乙方,並按所欠工程款總額每天千分之三的標準支付違約金,直至付清為止,工期順延。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中途停工超過三個月的,視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甲方必須在一個月內付清乙方所有工程款。

12—2 乙方不按規範施工,至使質量達不到設計的要求,甲方有權要求其返工直至合格為止,工期不得順延。因乙方的原因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按延期的實際天數每天 元支付違約金。

十三、本協議未約定的參照《海南省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通用條款執行,本協議與《海南省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條款有異議的部分以本協議為準。 十四。其他約定:

14—1本工程甲方所分包工程,乙方需計取分包方管理、配合費用:乙方按分包方的決算總價3%收取,但分包方應承擔本分包工程所需的水電費用和乙方方提供的現場倉庫、人員宿舍費用。

14—2其他未約定的條款和結算依據,均按國家政策性檔案執行。

14—3施工期間雙方各自承擔應繳納的政策性檔案規定的相關費用,乙方所承擔繳納的政策性規定費用,由甲方代為繳納,在本工程決算後相應扣回。

十五、本協議一式六份,雙方各執三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月___日

新版工程總承包合同範本 篇7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為確保各方利益,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內容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期限

1、本合同總工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結束。

2、如遇下列情況,工期作相應順延。

(1)施工現場不符合安全施工;

(2)設計範圍內重大設計變更;

(3)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颱風、地震及戰爭)而影響工程進度;

(4)甲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支付工程款。

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的十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甲方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後,在十天內予以確認和答覆,逾期不予答覆,乙方可視為要求已被確認。

四、工程價款工程總價:人民幣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後,甲方在一週內向乙方支付工程總價50%作為預付款,即人民幣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

2、工程施工結束後,甲方在一週內向乙方支付工程總價40%的款項,即人民幣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

3、工程驗收結束後,甲方在一週內向乙方付清全部餘款,即人民幣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

六、工程驗收

1、當該工程完工後,由乙方向甲方提出書面竣工驗收申請。甲方應在7天內安排驗收工作,並告知乙方參加驗收。乙方自提出申請驗收報告7天后,因甲方原因未安排驗收的,則視為該工程符合設計和施工方案要求,執行正常,通過驗收。

2、工程未經驗收,甲方若需啟用,須與乙方協商,經同意方可使用。若未經乙方同意啟用,將視為通過驗收。

3、整個工程驗收合格,則通過竣工驗收的當天即為竣工日期。

4、工程未通過驗收,引起爭議時,請求第三方驗收。

七、驗收標準

本工程以相關設計方案、圖紙為依據,按照國家標準進行驗收;沒有國家標準的,則按照行業標準進行驗收。

八、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權利和義務指派為工地代表,負責協調甲方的相關事宜。在工程履行過程中此指派人員的所有簽名視為甲方行為。

(1)負責本工程的監督,積極協調施工配合關係。

(2)負責對乙方進度、安裝質量、安全保護、綜合管理的監督。

(3)提供有利施工的現場條件。

(4)稽核工程計劃進度表。

(5)負責對圖紙、方案的稽核、確認,負責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隱蔽工程、配套工程和合同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及設計圖紙變更籤證,工程中間驗收和其他必要的簽證。

(6)負責竣工驗收工作,在收到乙方提交所有竣工資料後一週內組織驗收。

(7)按合同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規定的價款。

2、乙方權利和義務

(1)嚴格按設計圖施工,質量技術指標符合工程的各類標準和規範的要求。

(2)施工中發現問題及時向甲方報告並提出解決方案。

(3)編制施工組織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進場計劃,開竣工通知書等,及時送甲方。

(4)提供竣工驗收技術資料,並準備竣工技術圖紙,辦理工程竣工結算,參加竣工驗收。竣工資料應滿足甲方要求。

(5)組織有技術水平的施工隊伍,明確現場技術及施工負責人、主要管理人員,技術人員不得隨意變動。

九、服務條款無。

十、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原因,使工程延期完成,則視甲方違約,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合同總價×0、5%延期天數計算,違約金總數不超過合同總價的10%。

2、由於乙方原因,使工程延期完成,則視乙方違約,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合同總價×0、5%延期天數計算,違約金總數不超過合同總價的10%。

3、由於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向乙方付款,則視甲方違約,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合同總價×0、5%×延期天數計算,違約金總數不超過合同總價的10%。

4、執行過程中,任何一方無故單方面終止合同,則視為違約,違約方需向守約方支付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

十一、合同的變更及解除

1、合同簽訂生效後,除不可抗力外(指戰爭、嚴重水災、火災、颱風和地震以及經雙方同意屬不可抗力的事故),甲乙雙方不得無故變更或解除。

2、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因遇不可抗力事故,甲乙雙方均應採取有效措施盡力減少損失並阻止損失的擴大。若確需變更或解除合同時,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對方在接到通知3天內給予答覆,逾期未答覆視為同意。

3、如果甲方未按合同付款,且延期支付任何一筆款項的期限達到60日的,乙方有權中止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甲方延期付款期限達到120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且有權請求甲方給予相應的賠償。

4、如果乙方未能如期完成工程,且延期的期限達到60日的,甲方有權中止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整個工程延期的期限達到12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且有權請求乙方給予相應的賠償。

5、變更或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合同的簽訂、履行、解除、終止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向合同簽定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三、其他條款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對合同未盡事宜協商確定。

合同簽定地:_________

十四、合同文字和效力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新版工程總承包合同範本 篇8

發包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嚴肅履行。

第一條工程專案

1.工程名稱: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

3.工程編號:_________

4.工程範圍和內容:全部工程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5.工程造價:全部工程施工圖預算造價人民幣_________元,其中:人工費_________元。(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專案一覽表)

第二條工程期限

1.開竣工日期:依照國家頒佈的工期定額,經雙方商定,本合同工程開竣工日期如下:

全部工程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各單項工程開、竣工日期詳見工程專案一覽表)。

2.施工前各項準備工作,雙方應根據工程協議書中第三條規定,分別負責按照完成。

3.在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可順延工期。順延期限,應由雙方及時協商,簽訂協議,並報有關部門備案。

(1)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變更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圖、供料、供裝置或所需之材料、裝置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不能順利施工者。

第三條物資供應

1.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資按下列第(_________)項供應方式辦理。

(1)特殊材料、統配、部管材料及統配、部管的機電產品,均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2)統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調劑使用,特殊材料及統配、部管的機電產品,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裝置由甲方採購供應到現場或指定的加工地點。

(4)其他方式:_________

2.由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和裝置的品種、規格、數量及進場期限(詳見甲方供應材料、裝置一覽表)。

3.成套裝置和非標準裝置,由甲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及加工,引進成立裝置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負責檢驗。甲方委託乙方總包承辦裝置訂貨及非標準裝置加工,應另簽訂協議。

4.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應部門的規格、品種或材質不能滿足工程要求,必須以其他規格、品種代替或加工處理時,應事先取得原設計單位和甲方同意,並由三方簽訂協議後實行。由於代用或加工而發生的量差、價差及加工費,應按現行規定辦理結算。

5.凡應附有合格證明的材料,在進場時必須由供應方負責驗證;如無合格證明,必須經供應方試驗合格後方準使用,其試驗費用,應由供應方負擔。因建設單位或設計單位對有出廠合格證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試驗,其試驗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6.由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和裝置,如未按時供應、或規格、質量不符要求,經雙方努力仍無法解決、因此造成乙方的損失,應由甲方負擔。

第四條工程款結算

1.全部工程造價的結算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_)項規定辦理。

(1)以審查後的施工圖預算加增減變更預算進行結算。

(2)按施工圖預算加包乾係數確定的包乾造價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付款。

(3)按標準施工圖單方造價包乾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預算定額規定的人工費結算。

(5)招標的工程,按中標的價款結算。

2.工程款撥付與結算辦法,按現行規定辦理(詳見附件)。

第五條施工與設計變更

1.乙方要依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裝置要求組織施工,要全部達到合格。

2.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給對方造成窩工、返工,材料、構件的積壓,施工力量和機構調遷等損失,應由責任方負擔。

(1)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七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檔案,經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後,方準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設計變更超出原設計標準或規模時,應在施工前,按審批程式重新報批,經審查處稽核工程預算,經銀行審查投資後,並由甲乙雙方簽訂協議,方可施工。否則,任何一方不得強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緩建,甲乙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4)在施工中,如發現甲方投資不足,不能按時撥付工程進度款,而中途停建、緩建,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3.乙方應嚴格執行隱蔽工程驗收制度,凡隱蔽工程完成後,必須經過驗收作出記錄,方能繼續進行下一工序的施工。隱蔽工程在隱蔽以前,乙方應當通知甲方檢查。甲方沒有及時檢查的,乙方可以自行檢查,填寫隱蔽工程檢查記錄,並將該記錄送交甲方。事後甲方對該隱蔽工程進行檢查,符合質量標準的,檢查費用由甲方負擔;不符合質量標準的,檢查費用由乙方負擔。乙方沒有通知甲方檢查,自行隱蔽工程的,檢查費用由乙方負擔。

4.甲乙雙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項,應按定額管理辦法報批。變更工程協議所附的變更預算,應在施工前及時送銀行,做為結算工程款之依據。

第六條竣工驗收、結算與保修

1.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前五日將驗收日期以書面通知甲方屆時驗收,如甲方不能按時參加驗收,須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後,另訂驗收日期,但甲方須承認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時參加驗收,其所發生的管理費和各項損失均由甲方承擔。並償付給乙方按預算造價每日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2.竣工工程驗收合格,從驗收之日起三天內,乙方向甲方移交完畢,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驗收後的工程發生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3.某項工程中的單位工程,如需單獨移交甲方,在移交時,雙方應辦理中間驗收手續,作為該單位竣工工程驗收之依據。

4.在進行竣工工程驗收中,如發現工程質量不符合規定,乙方應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並在雙方議定的措施和期限內完成。經驗收合格後,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造價每日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5.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種材料或裝置雙方均無法解決,致使該項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經雙方研究同意,可做減項竣工,並對已完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和辦理移交手續。

6.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質量檢驗標準及施工圖為依據。在進行竣工驗收時,乙方應在驗收前十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檔案:

(1)增減變更檔案和其他洽商記錄;

(2)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中間交工驗收記錄;

(3)工程竣工後,應繪製竣工圖,工程變更不大的由施工單位在原施工圖上加以說明,提交建設單位存檔。工程變更較大的,可以由建設單位自繪或委託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繪製竣工圖。

7.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屬於民用建設專案應於竣工驗收後十五天內,屬於工業建設專案,應於竣工驗收後三十天內,將竣工結算件送交甲方進行審查。甲方應在接到竣工結算件後,民用建設十五天內,工業建設二十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異議,由銀行審定撥款。

8.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對施工的土建工程質量負責保修一年(採暖工程在第一暖期內)。在保修期內,確由施工單位責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氣、堵塞等質量事故,乙方應負責無償修理(屬於專業性建築安裝工程按國務院各有關主管部門的特殊規定辦理。)

9.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違約責任和仲裁

1.由於乙方責任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驗收合格日期計算)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造價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屬於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人工費千分之_________的逾期違約金。

2.甲乙雙方不得藉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拖期不付,按銀行的短期貸款利率償付給對方逾期付款違約金。

3.實行合理化建議獎和提前竣工獎的,甲乙雙方應根據有關政策的規定,另訂協議。

4.建築安裝工程承包發生合同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申請各級城鄉建設委員會或雙方上級業務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解決不了的,可向建築物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附則

1.預算審查手續,由建設單位將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圖預算)送市建設工程合同預算審查處審查。要求鑑證的,可到建築物所在地的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進行鑑證。

2.在本合同簽訂之前,雙方簽訂的施工準備合同(工程協議書),可做為本合同之附件。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電子郵件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3.招標工程,按《_________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暫行辦法》簽訂合同。

4.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

第九條合同份數及有效期限。

1.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並分別報送雙方業務主管部門副本一份;其餘副本,由甲方送銀行、建築物所在地的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各一份備案。

2.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驗收並結清尾款後失效。

甲方(發包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蓋章):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工程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工程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新版工程總承包合同範本 篇9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要求,必須加快_________的土石方清運速度,甲方就乙方對_________土石方清運工程進行承包事宜,簽訂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工程承包專案

_________土石方清運工程。

第二條承包內容

土方剝離、石方鑽、爆、裝、運,然後在碎石場平整場地進行堆放。

爆破技術要求:採用微差毫秒控制爆破的方法和技術進行爆破,飛石水平距離不允許超過_________米,粒子運動速度(震級)不超過_________mm/s,爆破不危及村民房屋,跑道及其它建築物和構造物。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三條工程量

土石方約_________萬立方米。

第四條工程承包期限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確保主體方量完工。

第五條工程驗收

1.清運山體工程完工標準為:以黃海高程_________米(±30釐米)

2.在政府驗收合格_________清運工程後,視為甲方對乙方工程施工驗收合格。

3.由於_________工地是幾個工程隊同時在進行施工,所以工程量的測量以承包經營開始的紅線範圍、測量報告以及完工測量報告作為依據。如乙方對工程量有異議,乙方可委託有政府認可的測償資源進行測繪。根據測繪報告協商解決工程量問題。

第六條工程進度

按照完工時間測算,乙方必須保證每月完成_________立方米的土石方工程量。

第七條甲方義務

1.如乙方能夠每月完成_________山體方工程量,甲方同意無息借款人民幣_________元支援乙方生產,按月支付_________元/月。

2.借款只能用於工程所需的炸藥、雷,管、柴油的購買。甲方按照乙方書面委託直接付款給供應商。供應商收到款後,乙方向甲方開具收據給甲方在_________工地的現場管理人員。

3.甲方保證及時劃撥款項給乙方指定的供應商。

4.乙方清運堆放角由甲乙方共同銷售,價格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八條乙方義務

1.積極組織裝置、生產人員、爆破技術人員,確保安全、正常生產。

2.認真組織每天_________噸以上炸藥量的爆破實施,及時將爆破石料清到海邊堆放。

3.保證每天爆破兩次,每月清運量不少於_________山體方。

4.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份以後使用或出售存倉角石時的貨款中50%優先償還甲方無息借貸工程款(具體借貸數額以乙方簽字確認的數額為準)

5.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整個專案直接或變相轉包給第三方。

6.乙方需支付的費用:

①口岸辦代收的邊防、海關、衛檢等有關部門費用;

②國家資源費2%視政府要求交納;

③甲方員工辦公費用:_________元/月。

④乙方自行承擔清運過程中有關的行政、工商、稅務、保險,安全等專案款項。(如因政策原因增加的稅務或費用,由乙方承擔)

7.乙方應在合同簽訂一個月內自行完善合法的工商、稅務、安全登記事宜。

第九條違約責任

1.甲方不能低於_________元/m3出售甲乙方堆放的碎石和角石,更不能阻止乙方自主銷售。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補償存倉料按山體方計每立方米人民幣_________元整(但應扣除甲方成本部分)

2.如乙方違約,則此合同自行解除。甲方有權交予其他單位施工,並按存倉角石料_________元/m3的單價收回存場角石(但應扣除甲方成本部分)

3.如乙方違約,乙方應在三天內將_________及碎石場及各類石料無條件交給甲方,甲方接收後,再將乙方爆出及碎出的石料按如上約定價扣除貸款部分後,分期支付給乙方。如經測量超出_________工程總量的,限乙方_________天內自行拉走,否則視為放棄(乙方不得再提出其它任何要求)

第十條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而使本合同無法開始履行或在履行過程中需要終止的,各方當事人均無須承擔違約責任。本協議另有規定的除外。

2.本條款所稱不可抗力,係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及國家、省、市、主管部門有關法律、政策及規定發生變化和調整,而使專案無法繼續進行下去。

第十一條合同的解除

任何一方出現違約情形,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合同的解除以收到對方的解除通知為準。

第十二條送達方式

甲方地址: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

任何一方的聯絡方式發生變更,必須在變更後3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以上述聯絡地址、電話、傳真的發出的信件、傳真視為送達。

第十三條保密

一方對因本次協議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洩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四條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

2.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權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採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為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第十六條後繼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本協議生效後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採取書面形式。

第十七條生效條件

本協議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八條其他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___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新版工程總承包合同範本 篇10

甲方:

乙方:

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1.本協議書與下列檔案一起構成合同文件:

(l)中標通知書;

(2)投標函及投標函附錄;

(3)專用合同條款;

(4)通用合同條款;

(5)技術標準和要求;

(6)圖紙;

(7)己標價工程量清單;

(8)其他合同檔案。

2.上述檔案互相補充和解釋,如有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以合同約定次序在先者為準。

3.固定合同價:人民幣(大寫)_____元(¥____萬元)。

4.工程範圍:

5.承包人專案經理:

6.工程質量符合國家現行所有強制性建築條文,其他安裝、市政、建築工程施工質量檢驗和評定標準以及其他工程建設方面的規範。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時的,開工前提供發包人制定和釋出的相關標準。

7.承包人承諾按合同約定承擔工程的實施、完成及缺陷修復。

8.發包人承諾按合同約定的條件、時間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價款。

9.承包人應按照監理人指示開工,施工總工期個月。

10.本協議書一式拾貳份,發包人柒份,承包人伍份。

11.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合同的組成部分。附件:1.通用合同條款2.專用合同條款3.誠信行為承諾書

4.區政府投資專案管理的相關檔案目錄

發包人:

承包人:

新版工程總承包合同範本 篇11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

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協議書。

發包人願將工程專案交由承包人實施,並接受承包人遞交的勘察、設計、採購、施工、竣工試驗、竣工後試驗、試執行考核及承擔質量保修責任承諾的投標書。發包人承諾按合同約定支付進度款及相應款項,並結清竣工結算的款項。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勘察、設計、實施過程完成工程,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工程總承包主要事項如下:_________________

一、工程專案

工程專案名稱:_________________工程專案地點:_________________工程專案使用功能:_________________工程專案規模:_________________

(由若干單項工程組成的工程總承包專案,應附單項工程一覽表,作為本合同協議書的附件。)

發包工程專案的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

二、技術及標準

技術來源:_________________

技術(專利技術、使用功能)要求:_________________

主要設計標準:_________________

三、在合同中應明確的主要日期

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________設計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施工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包括或不包括:_________________竣工試驗):_________________

竣工後試驗開始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施工開工至竣工的日曆天數:_________________天

四、合同價格和付款貨幣

中標通知書的合同價格(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_________人民幣(大寫)元,外幣(大寫並須標明幣種):_________________(須標明貨幣單位)。

除雙方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在實施過程中需要變更、追加、調整而增減的款項外,合同價格不得調整。

五、合同的組成檔案

組成合同的檔案包括:

1、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招標檔案及其附件

4、投標檔案及其附件

5、商務報價

6、合同通用條款

7、合同專用條款

8、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檔案(列出清單)

9、其他相關檔案(列出清單)

10、構成合同組成部分的其他檔案包括:_________________通知、會議紀要、指令、傳真、電子郵件、變更、洽商等書面檔案。

六、需要附在合同協議書之後的備忘錄和檔案

(列出備忘錄及檔案目錄序號、清單,附:_________________附件)

七、合同協議書生效

合同協議書自發包人、承包人的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雙方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並實施。

經發包人和承包人商定,具備下列前提條件,並得到滿足的日期內,本合同協議書生效並實施(應列出協商一致的各方的前提條件、要求內容和時間。作為合同協議書的附件)。如果,前提條件未能得到滿足,本協議書應作廢或無效。此時,應退還任何有關本工程的擔保。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

新版工程總承包合同範本 篇12

第一條總則

1、本協議為雙方長期性合作協議。

2、各項條款均應遵守國家頒佈的各項法律、法規。

3、合作雙方是獨立的平等夥伴,按照雙方的職責分工進行合作範圍內的經濟及生產活動。

第二條工程專案合作的形式及收費標準

1、工程專案由甲乙雙方共同努力承接,工程合同簽定後雙方視具體工程物件,商定由甲方或乙方施工。

2、施工方負責向另一方交納管理費(管理費率標準,單列條款約定);並負責承攬工程應該支付的前期費用。工程應付稅、費等由施工方負責。

3、管理費率視結算值由施工方向另一方繳納,管理費用收取分別為:_________________

a:_________________結算值為5000萬元(含5000萬元)以下收取2%管理費用;

b:_________________結算值為5000萬元至1億元。分別按5000萬元以下部分收取2%管理費用,超過5000萬元至1億元部分收取1.5%管理費用;

c:_________________結算值為1億元以上。分別按5000萬元以下部分收取2%管理費用,超過5000萬元至1億元部分收取1.5%管理費用,超過1億元部分收取1%管理費用。

4、雙方在工程所在地設立銀行共管賬戶,共同控制工程款的走向,取款或轉賬時需經一方加蓋公章一方加蓋財務主管章(皆為銀行預留印鑑)共同掌控。工程款到位後,按到位額扣除相應的管理費用,餘款在三日內撥付給施工方用於工程施工。

5、施工方對所承擔工程的工期、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承擔全部經濟及法律責任,施工方不能拖欠農民工工資,承擔工程所在地政府及業主規定的各項規費。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__建設有限責任公司

(蓋章)(蓋章)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簽字)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新版工程總承包合同範本 篇13

發包單位: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___民法典》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承包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湖畔護坡工程承包專案發包給乙方,包工包料施工,湖畔護坡全長按_______米計算。

第二條:施工方案

1、護坡

(1)、基底寬_______米,厚_______米,自下而上慢慢收至高度為_______米,受力部分需冷拉絲磚帶,外牆做磋沙(泥標號為,磚要好質量的青磚或紅磚)。

(2)、拆除廁所旁房屋三間,作進出路。

(3)、完工後做圍牆10米左右。

(4)、牆與岸間的空隙用泥土夯實,並在牆上加適量的漏管。

第三條:合同工期

1、經雙方協商確定,工程期為____日,暫定於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具體開工時間由甲方下達開工令後方可開始施工。

2、若施工過程中發生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形,或甲方要求乙方暫停工作,工期相應順延。

第四條:價格及付款方式

1、工程總承包價為_______元。

2、上述總承包價為包乾價,包含本合同所有工作內容,包工包料及其它一切費用(包括拆房,打圍牆),甲方無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費用。

3、付款方式:竣工驗收後付_______元,除總金額的百分之五質保金外,剩餘部分付,質保金________年滿後付清(時間按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第五條:甲方義務

1、按合同向乙方撥付工程款。

2、幫助協調施工現場的臨時用、用電等事宜。

第六條:乙方義務

1、承包人負責對工程質量、進度、安全等進行監督檢查,處理日常相關事宜,確保本工程施工的安全穩定。

2、承包人必須自行完全本合同工程,不得轉包他人。

第七條:施工安全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凡在施工過程中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驗收工程竣工驗收應以《施工方案》和《質量驗收標準》為依據。如驗收不合格,乙方應負責無償返工。

第九條:違約責任

1、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工程款,若有逾期,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按應付金額的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支付利息)。

2、因非甲方原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乙方未按期完成工程內容,每逾期____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工程總金額百分之一的違約金;逾期超過十天,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第十條:其它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雙方在簽訂,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一式份,上方各執一份,上交份。

發包單位(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

新版工程總承包合同範本 篇14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原則,合同雙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專案工程總承包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承包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期限:

(1)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主要以監理工程師簽發的開工令為準;

(2)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3)合同總工期為_______自然日。期間如遇連續大雨等無法抗拒的特殊天氣,經甲方和監理簽字認可後,工期可相應順延。

6、質量標準採用下列:

(1)工程質量達到市優獎;

(2)工程質量評定等級為優良;

(3)符合國家質量驗收標準;

(4)雙方約定的標準、具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價款及付款方式

1、工程總承包價為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上述總承包價為包乾價,包含本合同所有工作內容,包工包料及其它一切費用(包括拆房,打圍牆),甲方無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費用;

3、付款方式: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統計報表,經監理、甲方稽核確認後,支付合格已完工工程款的_______%;總承包價的_______%做質保金,質保金於驗收合格滿一年後付清(時間按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三、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的權利義務

(1)協助乙方開展專案工作,保證工程交付給乙方時是符合施工條件的;

(2)按約定提供圖紙、圖套,完成技術交底;

(3)定期對乙方的工作進行檢查,與乙方一起協商制定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規範;

(5)工程竣工時,及時驗收;

(4)按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2、乙方的權利義務

(1)按時完成施工工程,保證質量經得起檢驗,如出現工程質量不合格,需要返工,則由乙方承擔返工需要的一切費用;

(2)服從甲方和相關部門的檢查、管理,遵守法律法規的規定;

(3)安排具有資質的工人進行施工,安全、文明施工;

(4)主體工程不得再分包,必須自己完成;

四、質量及驗收

1、乙方必須按照國家有關施工驗收規範、設計圖紙及有關設計通知、主合同中的質量要求及甲方質量體系要求控制質量,接受甲方、監理、業主對質量監視、檢查、控制。

2、乙方應配備專職的質量檢查人員,建立完善的質量檢控制度,配合甲方三檢人員做好各工序的質量檢查及驗收工作。

3、乙方應對其所承擔工程專案的施工質量負全責,如發生質量事故,應在__________ 小時內報告甲方,對施工質量缺陷負責返工並承擔相關費用;對不合格產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予以返工並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工期延誤;不符合質量要求的工程專案,甲方不予計量與結算.

4、乙方應嚴格按甲方的施工過程質量驗收程式要求進行全過程的質量檢查、驗收。產品經監理、甲方驗收合格後可轉入下道工序。

5、隱蔽工程和工程的隱蔽部位須經甲方及監理檢查、驗收簽字後乙方才能進行覆蓋,進入下一道工序。

6、甲方有權對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任何一項工藝、材料和工程裝置進行檢查和檢驗;乙方應為甲方的質量檢查和檢驗提供一切方便;甲方的檢查和檢驗不免除乙方按合同規定應負的責任。

7、乙方所承擔的本合同工程專案完工後_____天內,乙方應按照監理、業主及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提交合格的竣工資料一式__________份,並配合甲方進行驗收工作,不提交竣工資料不予竣工決算。

8、分包工程竣工驗收未能通過且屬於乙方原因的,乙方負責修復相應缺陷並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和相應的質量責任。

五、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

1、乙方須嚴格執行有關安全操作管理規範。

2、不得招收無身份證、有劣跡、身體殘疾人員及童工。否則後果自負。

3、特殊工程需持有勞動部門核發的上崗證,持證上崗。

4、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工傷事故或其他內部糾紛,由乙方自行處理並承擔全部經濟責任。

5、所有機械裝置需滿足工程施工需要,特殊裝置須有安檢證明。

6、乙方應按當地政府有關部門規定進行施工場地標準化管理,因標準化管理不到位引起的一切處罰和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7、乙方應優先發放施工人員工資,不得拖欠,並處理好勞資糾紛及相關問題,不得因此影響施工,以及不得給甲方造成任何不良影響,否則甲方有權採取解除合同、責令退場、要求賠償損失、要求支付違約金等措施。

六、違約責任

1、雙方應嚴格遵守協議,如有違反,按本協議相關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2、如延誤工期,每超過一天,按合同總價款的____%承擔違約金,或每天按______元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如出現質量問題,以及違反本協議其它約定,乙方除應賠償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外,甲方可視具體情況,要求乙方按合同總價款的____%承擔違約金。

七、解決爭議

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果產生糾紛,則各方應首先友好協商解決。若無法協商,也可通過和解、調解的方式解決,非訴方式無法解決爭議時,雙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乙方因本工程需要,以甲方名義對外提起訴訟的,甲方應予協助,相關律師代理費、訴訟費、保全費等,均由乙方承擔。

八、本協議壹式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

住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聯絡方式: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蓋章):

住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聯絡方式: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新版工程總承包合同範本 篇15

發包人:_________(全稱)

承包人:_________(全稱)

依照、及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原則,合同雙方就_____專案工程總承包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

工程承包範圍:_________

二、主要技術來源

三、主要日期

合同期限(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

施工期限(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

(其中:竣工日期(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_________)

四、工程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價格和付款貨幣

合同價格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

除根據合同約定的在工程實施過程中需進行增減的'款項外,合同價格不作調整。

六、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的含義與合同通用條款中賦予的定義與解釋相同。

七、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在以下條件滿足之後生效: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承包人:_________

(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_________

(簽字)(簽字)

工商註冊住所:_________工商註冊住所:_________

企業程式碼:_________企業程式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授權代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電子郵箱: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賬號:_________

新版工程總承包合同範本 篇16

一、發包人對措施專案的一般要求

1.概述

1.1 定義和解釋

1.1.1下文中所用的措辭和用語與合同條款中分別賦予他們的定義具有相同的含義。

1.1.2為使招標和合同文件具有權威性和其文字上的簡練,須有相關檔案與其配套對合同的約定進一步解釋,使整體檔案更具有可操作性,因此發包人對措施專案一般要求是為說明甲方對本工程建設過程中的綜合要求,以便總包在投標報價時和中標後在合同履約期內注意並遵照執行。

1.1.3所謂 :措施專案是指除實體專案以外,為保證工程順利進行,按國家現行有關建築工程規範、規程要求必須配套完成的工作內容所需的措施。

1.2擴大初步設計圖紙

1.2.1已在招標檔案中附帶了20__年5月版擴大初步設計圖紙,其給出的工程介紹和工作內容的描述不應認為是全面和絕對準確的,本工程的實際情況應以有合同約束力的施工圖設計圖紙為準。甲方不承擔因擴大初步設計圖紙對任何資料或做法等初步的描述,而可能給任何他方帶來的損失或損害的責任。

1.2.2總包被認為,在甲方提供施工圖後,將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專用條款4.5),組織相關人員詳細閱讀構成本工程合同檔案主要內容的基礎上,將充分研究施工圖圖紙,以掌握工程的全面內容,使工程進度、質量處於良好狀態。

1.3工程範圍的分工

關於工程內容範圍的分工:由總包自己完成的工程內容;以分包方式實施的工程內容;裝置供應商製造、運輸、安裝過程。[下列分包和裝置供應商的選擇採取三種方式:①總包負責擇優選擇,經甲方批准的分包;(當總包高於市場價格的報價,達到甲方不能接受的水平,甲方有權另行招標)②政府採購,經招標方式,擇優選擇的裝置供應商;③甲、乙方聯合招標,擇優選擇的分包,由甲方聘請有資質的招標代理機構代理這個過程,這三種方式通稱分包。]

工程具體分包內容見專用條款中附件,本工程招標範圍一覽表。

2. 檔案

2.1 合同檔案

構成本合同的合同檔案之間應是相互說明和相互補充的。除非合同中另有約定,如果合同檔案之間出現歧義或相互矛盾,合同檔案的組成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包括有關的附件

(4)合同專用條款

(5)合同通用條款

(6)工程規範和技術說明

(7)合同圖紙

(8)合同價格組成:實體專案費、合同價格組成彙總表和計日工清單等

2.2合同價格中的實體專案費

由於合同簽定時,施工圖正在設計中,無法確定合同價格,在此特殊情況下,乙方在商務標書中對編制工程報價有了相關承諾,因此以下合同價格通稱定額計價(或稱約定價格)

2.2.1定額計價的實體專案費已在合同專用條款第六條中提及,其格式已由甲方在本工程招標階段隨招標檔案發給總包。實體專案費是組成定額計價的唯一的和全部的基礎載體。應當認為,總包的實體專案費是基於對招標檔案、施工設計圖的全面、充分、正確的理解而編制的。儘管在合同協議書籤訂後,實體專案費中的各項工程量已不具備合同約束力,總包應按照合同要求,在施工圖出圖後45天內,提供一份實體專案費的記價表,且總包應對其實體專案費中所有專案、工程量、單價或價格、費率的完整性和正確性負責。

2.2.2以上提到的定額計價的實體專案費包括兩大部分組成:①實體工程量;②基價(安裝工程為:基價+主材+裝置費)

2.2.3合同條款中已對實體專案工程量計算規則作了說明。如果編制實體專案費過程中,所用的計算規則存在與合同條款所提及的工程量計算規則不一致的地方,不管是否有特別說明,都應按合同條款中約定的工程量計算規則,以便使定額計價的實體專案費、變更的計量和計價三者的計算規則具有統一的口徑。

2.2.4不管總包的投標書中是否有特別說明,雙方約定的相對固定的定額計價應包括:

(1)實體專案費;

(2)價差;

(3)利潤(以人工費為基數);

(4)措施專案費;

A.技術措施專案費,按定額規定取費,其中有:腳手架、垂直運輸,建築物超高增加人工與機械等;

B.其他措施專案費:按定額規定取費,其中有:臨時設施、文明施工、工程保險、工程保修、趕工措施費、總包服務費、預算包乾費(在合同具體約定)、其他費用;

(5)行政事業性收費(按規定計);

(6)稅金。

2.2.5本工程定額計價的實體專案費採用下列統一的計量單位:

(1)重量單位:噸(t)和公斤(Kg)(2)體積單位:立方米(m3)

(3)面積單位:平方米(m2)

(4)長度單位:米(m)

(5)計數單位:個/座/件/付

2.2.6準備和編制定額計價中的實體專案費的工程量;合同履約期內各類變更,應依據合同檔案的約定進行計量和計價。總包進行的與本工程有關的所有計量和計價工作的費用完全由總包自己負責承擔。

2.3圖紙(對專用條款4.的補充)

2.3.1所有圖紙的尺寸者採用阿拉伯數字標註,圖紙中所採用的比例僅供參考,不應用比例尺量取任何尺寸;

2.3.2儘管合同協議書籤訂後,定額計價組成實體專案費中的各項工程量是不具備合同約束力的,甲方在此提醒總包,在開始實施任何工作或訂購任何材料和工程裝置之前,總包應按圖紙重新核實相關工作的工程量,如果發現任何差異,總包在相應調整自身安排的同時,應立即通知監理工程師。在本工程合同履約期內,協助甲方和監理工程師核對合同檔案各個部分之間的差異可能給工程帶來任何損失或損害是總包的當然義務,總包如故意隱瞞或不及時向監理工程師通報此類較為明顯的差異,總包應自費負責糾正或消除此類差異給工程帶來的影響。

2.3.3不論是甲方免費提供的還是總包自費影印的圖紙,其智慧財產權都屬於甲方所有,總包不得將此圖紙於用於任何為本工程以外的目的,且除非經甲方同意,總包應在工程竣工交付後儘快將所有此類圖紙歸類整理和交還給甲方。

2.3.4總包有義務在拿到施工設計圖後14天內,將他認為圖紙中可能存在的任何缺陷、疏漏或不足以書面方式報監理工程師。總包可以在此書面報告中附上他關於彌補或修改此類缺陷、疏漏、不足的建議或方案,以及按此建議或方案實施對定額計價的造價的影響;如果總包遲於上述期限提出圖紙的缺陷、疏漏或不足,則他除必須按監理工程師批准或指示的變更實施外,將不會得到任何的補償。

2.4翻樣圖、大樣圖及裝置管線綜合佈置

2.4.1總包應根據合同要求或一般施工需要,進行製作翻樣圖、大樣圖、裝置管線綜合佈置圖的工作。總包的翻樣圖、大樣圖、裝置管線綜合佈置圖應都是完整和規範的,並應在相關工作前充裕的時間內,將此類圖紙和必要的輔助資料報給監理工程師備案。

2.4.2除非總包的翻樣圖、大樣圖、裝置管線綜合佈置圖錯誤或遺漏是直接源於合同檔案的遺漏,總包應對自己繪製的翻樣圖、大樣圖、裝置管線綜合佈置圖的正確性負責。

2.4.3總包應負責安排約定的分包人(包括裝置供應商),繪製和報批必要的翻樣圖和大樣圖。為保證總包工程和各分包工程、各分包工程之間的交圈,總包應繪製裝置管線綜合佈置圖,用於各工序的交圈、配合、協調工作。開始前充裕的時間內,將其報監理工程師備案,以保證工程施工的有序和完整。

2.4.4總包有責任檢查由自己繪製的翻樣圖、大樣圖與甲方提供的所有圖紙和檔案有關預留洞和預埋件的一致性,一旦這兩類圖紙或檔案中發現任何不一致,總包應立即以書面形式報告,通過監理工程師給設計人請求澄清。總包應注意這兩類圖紙和檔案中要求的預留洞和預埋件嚴格性、準確性、不可遺漏性等,並在工程實施過程中嚴格檢查落實,甲方不會為今後重新補做任何被總包遺漏的預留洞和預埋件等支付額外的費用。

2.4.5翻樣圖、大樣圖、裝置管線綜合佈置圖不是合同檔案的組成部分,它們的作用僅限於方便總包自身的施工組織和保證竣工工程的完整性。交監理工程師的備案是為了技術抽查和防止工程造價發生顯著變化。當出現與合同檔案要求的有限差異是允許的和可以接受的,但監理工程師對此類有限差異接受,不應被理解為:

(1)解除總包在任何節點詳圖和尺寸方面的出錯的責任;

(2)解除總包對各工序、各分包做交圈(例如:天棚吊頂內各大系統管線的排列和空間的分配)配合和協調的責任。

2.4.6繪製和報批翻樣圖、大樣圖、裝置管線佈置配合圖以及必要的補充和輔助資料所發生的費用由總包承擔。

2.4.7對於合同圖紙中的常識性錯誤的識別應屬總包的責任,並報監理工程師和設計人核准後實施;對於合同圖紙中的非常識性錯誤,一經總包提出,經監理工程師和設計人核准後,甲方將視情況給總包一定的獎勵。

2.5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書和使用說明等

2.5.1除非合同檔案中另有需提前遞交的約定,總包應在工程竣工前將合同檔案和各分包合同中約定的所有保修書、試驗檢測證書和廠家使用說明等遞交給監理工程師。各分包人的此類檔案統一經由總包遞交。

2.5.2此類檔案應以分類裝訂形成維修手冊的方式遞交,其格式應經監理工程師批准。

2.5.3允許總包所遞交的維修手冊中包含非合同約定的語言文字資料,但總包必須自費將此類資料準確地譯成合同文件約定的語言文字並附在相應的資料後面,以便甲方參考。

2.6竣工圖和竣工資料

2.6.1在工程施工階段,總包應完整儲存有關設計變更、過程質量控制、工序驗收、階段質量核驗、材料試驗、材質證明、產品合格證、施工日誌等準確的質量記錄,記錄的內容和格式應滿足國家和**省、**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的有關規定;除監理工程師在檢查審批後自留的任何影印件外,此類資料應以至少兩套影印件的形式,由總包隨工程進度按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和檔案管理部門規定逐步歸類整理並存放在現場辦公室,以供政府質量監督部門、甲方和監理工程師等隨時查閱;此類資料構成工程竣工資料的主要部分,除非監理工程師另有要求,此類資料應在工程竣工前按規定裝訂成冊並提交給監理工程師。

2.6.2竣工圖應基於合同圖紙、變更指令、經審批的翻樣圖、大樣圖和裝置管線佈置配合圖以及過程質量記錄等進行準備和製作;此類圖應以檔案部門的規定格式進行準備和遞交。

2.6.3各分包人(如果有)和其他承包人將被要求製作自己的竣工圖和整理自己的竣工資料;甲方將要求各分包人的竣工資料隨工程進度逐步提交給總包,由總包統一分類整理。

2.6.4工程竣工交驗資料的準備完全是總包的責任;總包應在整個施工過程中嚴格依照政府相關法規、規章和本合同檔案的要求,認真做好質量保證、材料的進貨檢驗、分部分項工程的隱預檢等與質量記錄和竣工資料的收集整理相關的工作。

3.措施專案

3.1合同條款及附件

合同條款採用了建設部推薦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字)其中由承包人自備的合同通用條款和雙方約定的合同專用條款,包括附件,總目錄如下。作為總包閱讀合同條款的提醒,如果條款後面帶有諸如修改和/或補充之類的備註,這類備註說明合同專用條款已對通用條款的對應條款做了修改和/或補充。

3.2措施專案的計價

3.2.1所謂措施專案費是指除實體專案費以外,為保證工程順利進行按國家現行有關建築工程規範、規程要求必須配套完成的工作內容所需的措施性費用。除招標檔案或合同約定外,結算不得調整。

編制總造價時,技術措施專案費執行《**省建築工程綜合定額》消耗量標準;其它措施專案費執行《**省建築工程綜合定額》上限費用標準。編制投標報價時,措施專案費由總包按市場執行規律自行計算。總包沒有計算或少計費用,視為此費用已包括在其它費用內,額外的費用除招標檔案或合同約定外,不予支付。

3.2.2除非本合同檔案另有約定,凡列入措施專案費的所有專案及其計價完全是總包的風險,在任何情況下,甲方和監理工程師都不會允許對最終的報價進行任何調整。

3.3相對固定總價合同

本合同為相對固定總價合同,除非本合同檔案中另有約定,其應理解為構成合同價格基礎的實體專案費彙總表中,所開列的各專案工程量(儘管不具備合同約束力)、單價或價格、費率、不因如下因素而調整:

①總包在編制實體專案費時,對合同文件、合同圖紙的任何錯誤理解或自身的任何疏忽而造成的錯誤或失誤;

②人工、材料、機械、工程裝置、施工裝置和臨時設施費用、費率等價格要素的波動;(政府對價格的調控除外)

③任何外匯與人民幣匯率的變化;

④本合同履約期內有關工作條件、工作時間或人工工資標準和其它與工程僱傭勞動力相關的稅費、工程裝置、施工裝置價格或費用的變化或貨幣的貶升值;(政府對價格的調控除外)

⑤設計變更引起的建安單項變更金額在人民幣三千元(含)以內;

3.4清關和關稅

3.4.1如本工程有任何材料或工程裝置需要總包進口時,總包應在報價會考慮所有進口材料或工程裝置的報關、內陸運輸和臨時倉儲等必要的安排和所需的費用和時間,還應在本合同簽訂後的14天內向監理工程師提交符合有關政府機構要求的進口物品清單和包裝要求清單。

3.4.2如果需總包辦理以上內容,則為完成本合同所需材料和工程裝置等關稅的支付完全由總包負責。

3.5政府稅收

總包被認為已在他的合同價格中包括了與本合同相關的所有稅費,包括營業稅、增值稅和所得稅等等。

3.6政府收費

總包被認為在它的合同價格中已包括了有關各種政府收費等,如渣土消納、汙水排放等。(已在報價中的行政事業性收費中記取)

3.7工程險

3.7.1通用合同條款第40.1條約定,甲方針對工程險的投保金額應是已實施的工程的全部價值,包括所有各裝置供應商和其它分包的工作、所有尚未永久就位但已運到、存放在現場或現場附近的材料、物品和工程裝置、在保險單中應有一個在所投保工程價值基礎上增加10%的條款,以保證一旦失險,甲方能克服通貨膨脹等因素影響而獲得足夠的財力用於恢復重建的保險賠償總金額的情況下得到清理,還要在投保金額會考慮廢棄物的清運、損壞工程的拆運、對未損壞的工程進行支付或保護的費用。

3.7.2該保險以甲方的名義,為建設工程和施工場地的自有人員及第三人人員的生命及財產辦理保險,支付其費用。

3.8承包人的責任險

3.8.1受合同通用條款第40.4條的制約,總包應辦理並保持一份工人和其他工作人員人身傷害的賠償保險單,用於為本工程而僱傭的所有工人和其他工作人員的人身傷害賠償,包括在工程現場的工人和其他工作人員,也包括在其他任何地方進行與本工程實施相關聯業務的工人和其他工作人員;此類保險的保險單應以總包和所有分包人包括指定分包人

3.14.3總包應在他的合同價格會考慮必要的加班費用,以保證工程能在不遲於合同檔案要求的竣工日期前竣工;除非合同檔案中另有約定,在整個合同履約期內,總包不得以加班為由,提出任何有關費用的索賠。

3.14.4總包對工作時間的安排、工作條件的設定、僱傭工人和其他工作人員、勞動工資待遇等,必須遵照現行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等。總包僱傭工人和其他工作人員的任何費用支付都由總包負責。

3.14.5總包被認為已在他的合同價格中充分考慮了因甲方要求的工期所必須的加班而造成的無法避免的施工擾民的補償費用和總包採取的合同措施的費用;甲方有義務和責任協助總包處理和協調好本工程的周邊關係,但總包應保證甲方不會遭受任何與施工擾民或民擾有關費用和工期的索賠。

3.15貨幣

3.15.1除非合同檔案中另有約定,受本合同制約的計價和支付的貨幣都採用人民幣。

3.15.2甲方批准的進口材料或工程裝置所需的外匯由甲方代為支付,監理工程師將按實際發生日中國銀行釋出的外匯牌價折算成人民幣,從總包根據合同應得或將得的相應專案的金額中扣除。總包的匯率風險已被認為在其報價中作了合同的考慮。

3.16對現場條件的認可

3.16.1總包應在遞交他的投標書前對本工程的現場進行充分的勘察,並在報價中對現場位置、現存建築和設計的狀況、毗鄰的財產和周邊設施的狀況、現場行進通道、倉儲和臨時用地、現場材料裝卸等對工程施工的影響作充分的考慮。

3.16.2不管合同專用條款第25條對工程量計算規則如何規定,總包應當充分了解和掌握現場的總體地貌和地質條件並通過周邊工程建設經歷的調查和了解,對土方施工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各處地質異常和地下障礙物的情況進行充分的評估和考慮。

3.16.3甲方已委託專業機構對現場進行了地下水和地質勘察,本工程招標階段已隨招標檔案發給了投標方一份本工程地質勘察報告;一份水文地質勘察報告(20__/4版)的副本。

3.16.4只有當甲方提供的地質勘察資料與現場實際存在性的和總包無法合理預見的巨大差異,並給總包的施工組織帶來了非人力可抗拒的和可以證明的明顯損失或損害時,甲方才會考慮為其提供的地質勘察資料和適用性承擔部分責任,並對總包此類明顯的損失或損害給予適當的分擔。

3.16.5除非另有約定,總包應對他進場開工時的現場條件與投標截止日期以前的現場條件的可能變化做充分的調研和考慮。尤其是總包進場前已掌握本工程擴大初步設計圖對樁基施工前,應進行試樁的要求,因此總承包人應有所考慮,在現場何位置開展這方面的工作,而不影響其它準備工作的開展。

3.16.6如果現場用於臨設或倉儲的用地不能滿足總包就本工程組織施工的要求,尤其是在主體工程竣工交付前,特別為滿足室外工程要求而實際需要時,總包可以考慮場外租地;總包合理租地費用應在其投標書中作充分的考慮。只要此類場外租地是合理地,甲方將協助總包辦理必要的租地手續,但總包應保證甲方免於任何與總包使用此類租地相關的索賠、損失或損害。除此而外,總包不得非法使用任何現場邊界以外的土地,非法侵用或侵佔的後果完全由總包負責。

3.16.7再次提醒總包,總包應在開工時,對現場毗鄰的道路、市場設施和建築物進行檢查,並對現有的損壞或缺陷做必要的文字、照片和圖示記錄並將一份完整的此類記錄及時遞交給監理工程師;如果監理工程師要求,總包應對現存的各種損壞或缺陷做定期檢查和記錄,以便在一旦出現沉降或破壞時,能及時分析原因,採取措施,減少損失。

3.17工人的勞保、衛生和安全

總包須在整個履約期內嚴格遵守有關工人勞動保護、身心健康、預防傳染病和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規定等等,並保障甲方免於因總包不能依照上述所有法律、法規、規章和規定等可能給甲方帶來的任何處罰、索賠、損失和損害等。

3.18暫估專案(依據施工圖編制造價時,將會出現此類問題)

3.18.1合同檔案中包括了一些暫估專案,暫估專案用於那些已明確需納入永久工程的工作、材料、物品或工程裝置,但因具體工作專案或品牌暫無法確定;或具體工作內容已明確但因需採用特殊工藝等價格無法確定的工作;或品牌已確定但可靠價格資訊或類似原因的材料、物品或工程裝置;或需政府採購的材料、物品或工程裝置等。

3.18.2僅涉及材料或工程裝置供應的暫估專案的暫估價應理解為相應指定供應的合同價格,包括了運送到現場的所有費用和適用稅金和政府收費等。涉及材料裝置的供應和安裝暫估價應理解為為相應指定分包的合同價格,包括相關的適用稅金和政府收費等。

3.18.3合同檔案中出的所有暫估價都是甲方經過充分和廣泛的市場調研的諮詢以及在充分考慮本工程實際情況的基礎上給出的估價;總包只允許對與某種工作或工程對應的暫估價考慮與其自身的總包管理、配合相關的費用和相應的法定費用和稅金。

總包對任何暫估專案應保證將其正常的保管、安裝就位所需二次搬運、腳手架和人工費,納入對應暫估專案總包服務費中,總包無須再考慮任何額外費用。

3.18.4總包自己應就暫估價進行調研、諮詢和評估,如果總包認為甲方給出的任何暫估價與實際可能發生的價格有較大差距,且因此將影響總包的費用支出等方面的權益,總包可在考慮報價競爭性前提下,按自己的評估結果考慮其各項費用,而不簡單地以相應暫估價的金額為基數,以取百分比的形式組成報價。

3.18.5總包給出的暫估專案的總包方面的費用都是固定的和不可調整的。經監理工程師確認批准的暫估專案的實際發生價與暫估本身的價格之差的調整將在確定相應暫估專案對應的指定分包或/和指定供應合同價格時實現。

3.18.6監理工程師對暫估專案實際發生價的確定和批准將依照下列程式或原則:

甲方與總包按

3.19暫定金額

待定專案是指可能為永久工程組成部分的,但工程招標階段尚未有準確定論的工作或專案;暫定金額為待定專案設立,此類金額應理解為是本工程設立的類於財務上通常設計的備用金,是工程實施過程中可能要發生的費用,是否最終發生將取決於工程是否絕對需要。

4.分包人、供應商(這裡主要指政府採購的中標人,簡稱中標人)

4.1中標人

4.1.1中標分包的一般規定參見合同條款第38條。

4.1.2在簽定總包協議書時,將另有一張明細表,其將表明總包將被要求與一些中標分包人簽訂分包合同的名單,作為專用條款的補充規定。

4.1.3由甲方負責招標被授予中標供應合同的供應商在與總包簽訂中標供應合同前,須與甲方簽訂一份甲方和中標供應商之間有關中標專案的原則協議或承諾書。

該協議或承諾書將至少包括中標供應商合同價格及承包範圍;中標供應商的權利和責任;中標供應商的違約責任和甲方的連帶責任;對供應商支付的方式;中標供應商和總包簽訂供應合同的前提條件;總包對中標供應商的予以否決的條件;供應商的保修責任等。在任何情況下,甲方將及時向總包提供的上述協議或承諾書的副本,該副本將成為簽訂相應指定供應合同的主要依據。

4.1.4除非合同檔案另有約定,中標供應商的貨款將通過總包核定後,報監理工程師,在獲得有效的批准後,由甲方直接向中標供應商支付。

4.1.5甲方有權為完善功能,對上述分包工程進行調整、再分包和合並,總包必須遵照甲方指示,且無權向甲方提出額外費用和工期延長等索賠要求。

4.2與大市政設施有關的分包

4.2.1本合同檔案下的工程所涉及的上下水、煤氣、電力和電訊等需與市政總管作永久連線的工作內容可在相關專業圖紙中檢索或由一個足夠經驗的承包人可合理預測到。這些連線的具體工作將由有關管理部門認定的專業分包完成,其費用將甲方直接支付。但總包應與有關管理部門認定的專業分包協調、配合,使其有最終連線工作的必備條件,以確保最終連線工作能按計劃和高質量地完成,保證工程的順利竣工。

4.2.2總包應為有關市政管理部門的專業分包施工免費提供必要的水、電介面,包括可能的測試工作和受總包控制的臨時工作場所的支援。

4.2.3總包負責對市政永久連線接頭的施工後至竣工前,以及保修期內的損壞進行修補或修繕,並達到監理工程師的滿意。

4.3對各分包人的控制和管理

4.3.1總包對整個工程編制總進度計劃時,應結合分包合同檔案約定對其工作的要求,將他們的施工計劃合理和恰當地納入到施工總進度中,以確保分包工程能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

4.3.2總包須控制分包的進度計劃和滿足他們對施工條件的要求。除非監理工程師另有書面指示,總包在將相應工作面移交分包人後,應保證他們的專業施工區域沒有任何干擾,直至分包人合格地完成其承包的工程專案將工作面移交給總包。總包應就分包的移交提出管理措施,並報監理工程師批准。

4.4總包對分包人、供應商的責任

4.4.1除非合同檔案其它部分另有約定,總包須對本合同下的整個工程負責,包括:供應商的材料、物品或工程裝置的保護和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進行成品保護。(屬政府採購的專案,甲方將按本檔案4.1.3款明確供應商的承包範圍和總包服務範圍)

4.4.2所有由監理工程師對總包的指示,只要涉及各分包人的工作或工程,總包需及時轉發給相應的各分包人,以確保監理工程師的指示能及時得到落實。

4.4.3施工現場總平面的管理是總包的責任和義務;總包應負責現場所有垃圾的日常清運工作,包括督促各分包人和供應商的施工垃圾的處理;總包應建立和指定若干方便運輸的垃圾堆放處,並制定相應的管理辦法保證總包(聯合體內分包人)、中標分包人和中標供應商都能遵照執行,以確保現場始終處於整潔狀態;總包制定的管理辦法須經過監理工程師的審批。

4.4.4總包還應配合所有中標分包人的材料、物品和裝置安排足夠使用期限和麵積的臨時倉儲用地和用房;如果中標分包人的材料、物品和裝置是根據批准的進度計劃進場的,而總包因有困難不能為這類材料、物品或裝置的倉儲安排足夠的空間時,總包應及時通報監理工程師後,

5.3.4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將一份除商務條款以外的明確甲方和監理工程師職權的監理委託合同影印件發給總包;一般情況下,甲方代表和總監理工程師的應是互補和一致的;除非合同檔案中另有約定,在甲方代表和總監理工程師的決定出現矛盾不一致時,以甲方代表的決定為具有合同約束力的最終決定。

5.4政府機構、甲方和監理工程師進入現場檢查

5.4.1有關政府部門或管理部門、甲方和監理工程師以及他們授權的代表應有權在任何時間進入工程現場、為本工程做任何準備工作的車間以及其他場所進行視察、檢查或監督;如果任何工作是在任何分包人(包括指定分包人)的車間或其它場所進行準備,總包應在相應的分包合同或指定分包合同中以恰當的條款保證上述進入視察、檢查或監督的權力。

5.4.2總包應為有關政府部門或管理部門、甲方和監理工程師以及他們授權的代表進行現場檢查時提供安全和順暢的通道,包括專門的照明、梯子、平臺、腳手架、坡道等,只要這些設施對進行檢查是必須的或監理工程師要求的。

5.4.3如果監理工程師要求,總包還應準備好檢查所需的安全帽和必要的檢查工具、儀器等。

5.5總包的專案管理和組織

5.5.1總包的專案經理有關條款參見合同通用條款第7條。

5.5.2總包應在工程現場設立並保持健全和有效的專案管理機構,以及稱職的具有崗位證書的人員,除非監理工程師另有書面許可,經監理工程師批准的總包在投標書中所提出的專案組織機構和主要崗位人員必須嚴格依照承諾按時到位。

5.5.3總包設立的專案組織機構只能從監理工程師處接收任何指示,總包應確保他的組織機構能將監理工程師的所有指示有效貫徹到工程實施過程中,包括貫徹給各分包人和供應商。

5.5.4總包應建立並持續和有效的專案組織、計劃、協調和監督的管理制度並嚴格實施,這類管理制度應滿足合同檔案、ISO9000保證體系的要求,同時應經過監理工程師的認可。

5.5.5總包委派到工程現場的技術管理人員的數量應滿足工程正常施工的需要;總包應為每個主要崗位指派稱職和具有相應上崗資質證書的技術管理人員,這些人員的指派應經過監理工程師的批准,他們在現場工作的期間應根據他們各自的崗位職責和職能的需要區別確定,前提是必須滿足工程實施的需要和經過監理工程師的批准;總包的專案經理、技術負責人、合同或商務負責人、現場經理、質量員或質量工程師、安全員或安全工程師等主要工作崗位人員應相對的穩定,未經監理工程師書面許可,不得更換或擅離現場。

5.5.6如果監理工程師有足夠的理由認為總包的某個或某些崗位人員不稱職或不能滿足工程需要時,在接到監理工程師的有關書面通知後,總包應在7天內選派稱職的人員進入現場,並將監理工程師認為不稱職的人員撤出現場。重新選派的人員應經過監理工程師的批准。總包應同時保證被更換的總包人員不得再從事任何與本工程有關的工作。

5.6安全生產

5.6.1總包應在整個合同履約期內,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範、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等的要求或規定。

5.6.2在整個工程施工期間,總包應在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的宣傳欄隨時設立和維護,並在有關工作完成或竣工交付後撤除。

在現場入口的顯著位置設**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文明標誌,內容包括現場施工總平面圖、總平面管理、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境保護、質量控制、材料管理等的規章制度和主要參建單位名稱和工程概況等說明;

為確保工程安全施工須設立的足夠的標誌、宣傳畫、標語、指示牌、警告牌,以及火警、匪警和急救電話提示牌等;

四口五臨邊的安全防護設施,包括護身欄杆、腳手架、洞口蓋板和加筋、豎井防護欄杆、防護棚、防護網、坡道等;

安全帶、安全繩、安全帽、安全網、絕緣手套、防護口罩和防護衣等安全生產用品;

所有機械裝置包括各類電動工具的安全保護、接地裝置和操作說明;

裝備良好的臨時急救站和配備稱職的醫護人員;

主要作業場所和臨時安全疏散通道應設定全天候36伏安全照明和設立必要的警示牌等以防止各種可能發生的事故;

現場配備足夠數量的合格手提滅火器;

易燃易爆物品倉庫應有良好的消防裝置和相應的使用管理制度;

對涉及明火施工的工序應制定諸如用火證等的管理制度。

5.6.3在整個工程施工期間,總包應委派一名具有合法上崗資質和有足夠經驗的安全員或安全工程師,併為其配備足夠的助手常駐現場,該安全員或安全工程師應負責組織、召集、主持每週至少一次的所有在現場工作的工人和其他工作人員參加的安全生產例會,每天至少對現場安全生產狀況進行全面檢查並作好記錄,負責安全技術交底和技術方案的安全把關,負責制定或稽核安全隱患的整改措施並監督落實,負責安全資料的整理和管理,確保所有的安全設施都處於良好的運轉狀態。

5.6.4所有腳手架、塔吊、提升架、外用電梯、電焊機、砂漿和混凝土攪拌機、鋼筋成型等專業技術工人、機械裝置操作人、訊號指揮工等特殊工作崗位必須是經過專業培訓並取得相關證書,技術熟練、持有有效的特殊工程操作證或臨時操作證的人員;所有工人在進場作業前必須嚴格進行三級教育,考核並頒發上崗證;總包應按監理工程師的要求,隨時向監理工程師出示這類證件;監理工程師有權將不具備這類證件的專業工人或其他工人請出現場;總包應保證甲方免於任何因總包違章使用工人而可能導致的任何損失或損害。

5.6.5總包應對所有提升架、外用電梯和塔吊等垂直和高空水平出入口安全圍護,包括卸料平臺門的安全開關、警示鈴和警示燈,卸料平臺的護身欄杆,腳手架和安全網等等;所有機械裝置應有安全操作防護罩和詳細的安全操作要點宣傳牌等。

5.6.6總包應對所有用於提升的掛鉤、掛環、鋼絲繩、鐵扁擔等進行定期檢測、檢查和標定:如果監理工程師認為,任何此類設施已經損壞或有使用不當之處,總包應立即以合格的產品進行更換;所有垂直和水平運輸機械的搭設、頂升、使用和拆除必須嚴格依照政府的有關法規、規章和條例等要求。

5.6.7總包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條例等的要求,制定一套安全生產應急措施和程式,保證一旦出現任何安全事故,能立即保護好現場,搶救傷員,保證施工生產的正常進行,防止損失擴大,並立即向甲方和監理工程師報告和以事故報告的形式向有關政府部門或管理部門報告。

5.6.8總包制定或準備的任何用於本工程現場安全生產的手段、措施、方法和程式等應報監理工程師稽核;監理工程師的此類稽核不解除或減輕總包受合同規定的任何責任;特別提醒總包注意,總包還應為那些不便於人員進出的永久工程的施工區域設立緊急情況下逃生的疏散通道。

5.7現場保衛

5.7.1總包應為現場提供24小時的保安保衛現場,配備足夠的保安人員和保安裝置,防止未經批准的任何人進入現場,控制人員、材料和裝置等的進出場,防止現場材料、裝置或其他任何物品的被盜,禁止任何現場內的打架鬥毆事件等。

5.7.2總包的保安人員應是訓練有素的專業保安人員,允許總包直接僱傭專業保安公司負責現場保安和保衛;保安保衛制度除現場出入大門控制外,還應規定不規律的在全現場和現場周邊的保安巡邏。

5.7.3總包應制定並實施嚴格的現場出入制度;車輛的出入須有出入審批制度,並有指定的專人負責管理;人員進出現場應有出入證,應包括工程名稱、證號,持有人姓名、性別、職務、所屬公司和持有人照片等內容;出入證應加蓋印章和做塑封,防止偽造;總包應為與本工程有關的各方人員,包括工人,準備每人兩張出入證,其中一張做空白備用。

5.8參觀現場

總包應確保任何經監理工程師同意的參觀人員進入現場;總包應準備足夠數量的專門用於參觀人員的安全帽並帶明顯標誌,總包同時應準備一個參觀人員登記簿用於記錄所有參觀現場人員的姓名、參觀目的和參觀時間等內容;總包應確保每個參觀現場的人員佩帶安全帽,確保所有經甲方和監理工程師批准的參觀人員的人身安全。

5.9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

5.9.1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須嚴格執行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性檔案和標準等。

5.9.2本工程施工現場應按照**市建設局建立文明安全工地的標準和要求進行文明安全施工管理,包括有關設施的設定、辦法的制定與實施以及資料的準備等。

5.9.3特別提醒總包,不管合同檔案中是否另有約定,總包應遵守《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汙染控制規範》GB50325---20__的規定,在任何臨時和永久性工程中不得使用政府明令禁止使用的對人體有害的任何材料(如放射性材料、石棉製品等)和方法,同時也不得在永久性工程中使用政府雖未明令禁止但會給使用人帶來不適感覺或味覺的任何材料和新增劑,如有害氣體的混凝土外加劑等;總包要在專案質量保證計劃中明確防止誤用的保證措施;總包違背此項約定的責任和任何後果由總包完全負責。

5.9.4總包應為防止進出場車輛的遺灑和輪胎夾帶物等汙染周邊的公

5.19.2施工日誌和周進度報表的內容應至少包括每日在現場工作的技術管理人員數量、各工程技術工人和非技術工人數量、後勤人員數量,包括各分包人的人員數量;還應包括所使用的各種主要機械裝置和車輛的型號、數量和臺班,工作的區段,工程進度情況,天氣情況記錄,諸如停工、事故等特別事項說明;此外,應附上每日進場材料、物品或裝置的分類彙總表、用於次日或次周的工程進度計劃等。

5.19.3各專業分包都應有與對總包要求相同的施工日誌,以便監理工程師及總包檢查。

5.19.4周進度報表應如實填寫,由總包授權代表簽名,並報監理工程師的指定代表簽名確認後再分發業主及有關部門。

5.19.5除周進度報表外,在整個合同履約期間,總包每月應呈交給監理工程師兩套工程進度照片,照片應印製成四寸彩色照片,並在經監理工程師批准的不同位置定期拍攝,每張照片都應標上相應的拍攝日期和簡要文字說明;要求每月呈交的每套照片10~25張,其中至少有兩張是分別從兩個不同的固定位置拍攝工程的全貌,須能體現出本工程進度特點。

5.19.6進度照片的版權屬於甲方;未經監理工程師許可,總包不得在任何情況下使用此類照片,此類照片的底片應隨每月進度照片一道呈交給監理工程師。

5.20定位放線

5.20.1定位放線參見合同條款第8.1(6)款。

5.20.2總包應在工程現場派駐一名具有相應資格證書和足夠工程經驗的測量工程師,並配備相應的助手和完備的測量儀器;儀器應處於合格狀態並報監理工程師備案;總包的測量工程師或測量員委派應經過監理工程師的審批。

5.20.3總包的測量工程師應負責工程所有定位、放線、和相關的校核和檢查工作,保證工程的各部位的水平和垂直位置符合合同圖紙的要求。

5.20.4在正式施工前,編制施工測量方案並報監理工程師審批,方案中明確的所有定位點和水準點的位置應報經監理工程師批准;總包在拆除任何水準點之前,應首先獲得監理工程師的許可。

5.20.5總包應負責保護和維護所有的水準點,如果任何水準點發生移位或破壞,總包應自費立即和準確地進行恢復。

5.20.6所有分包人的基準定位線、主要軸線和其它定位點都應由總包負責。

5.20.7如果監理工程師因工程目的,在任何時間向總包提出要求,總包應向監理工程師提供所需的測量儀器和必要的勞務配合。

5.21依照ISO9000質量保證體系

5.21.1質量保證體系參見投標須知第6.1條。

5.21.2總包在編制質量保證計劃或施工組織設計時,必須全面依照ISO9000質量保證體系的要求對材料的質量進行控制,包括材料的檢驗和試驗、物品和裝置的進出場、過程控制、分包人的供應商的選擇、不合格品的控制、機械裝置和儀器的保養、各種質量記錄等方面。

5.21.3如果總包有環境保護方針或政策,並有相應的符合ISO14000標準的環保體系,總包應將有關的專案環保策劃報監理工程師審批,並在專案實施過程中保持良好的執行狀態。

5.22現場使用權限於本工程目的

5.22.1總包對本工程現場的使用僅限於本工程的各種目的,不允許總包將現場用於非本合同或與本合同不相關的工作。

5.22.2除為場外工程施工外,總包的工作空間僅限於現場規劃紅線或臨時邊界線範圍內;總包應最大限度地減少對周邊毗鄰地區和分

所有臨時照明設施,包括36伏變壓器、燈具、電線以及足夠用於維護的備用件和零配件;

對甲方、監理工程師及總包等所有現場臨時建築物和構築物的臨水、臨電供應;

臨水和臨電系統應保證每天24小時都處於良好的運轉狀態,以確保因工序和進度計劃要求的加班工作的需要,確保工程按期竣工;

下水系統還應包括必要的臨時落水管、排水井、集水井、水泵等,保證在整個施工期間,現場範圍內不會有積水,包括屋面、地表面、基坑等。

6.3.5在工程竣工前,主要永久裝置和系統的試車需要正式電力,總包有義務協助甲方確保正式電力的供應;特別是,總包應與供電局協調,在供電局要求的時間前,完成正式配電室的安裝並使其具備永久連線的條件,且總包應為供電局做永久連線提供所要求的一切合理的設施和輔助工作,將其提前移交給供電局做永久連線不能理解為是甲方的對該電氣工程的接收。

6.3.6申請做永久連線是甲方的責任,甲方將負責所有的費用;總包應在工程進行到需要供電局做永久連線時,立即通知監理工程師。

6.3.7在工程竣工交付前,所有的水電費都由總包支付,包括試車所耗費的永久電力的費用。

6.3.8總包的現場臨時排水和排汙等下水系統應滿足有關市政管理部門的排放標準,包括對排放前需經過場內沉澱處理以及臨時廁所需有符合分級標準的化糞池的要求。

6.3.9總包應當清楚,甲方即將就本工程的電費問題與**市供電局簽訂了協議。甲方將裝表計量,其費用由總包直接向**市供電局支付本工程竣工交付前實際的用電費用,相應的費用將從總包所報的相對固定的工程造價中的臨時水電費用中支付。

6.4施工機械和工器具

6.4.1在整個工程施工期間,總包應負責為整個工程的實施提供所有必要的大型垂直運輸機械,包括各類塔吊、起重機、提升架、外用電梯等;

6.4.2土方平整、開挖和運輸機械、商品混凝土攪拌、運輸和泵送機械、打樁機械和降水機械等(如果有)將被認為作為專項機械已在組成相應專案的單價時考慮了相關費用,且已包括在約定的合同價格中。

6.4.3總包應根據合同檔案下的具體工程情況,在投標的施工組織設計中對這類機械的型號、種類、使用時間等進行了合理的計劃;總包應基於上述計劃,全面考慮了這些機械和工器具的租賃或折舊、執行、維修保養、進出場、組裝、就位、頂升、拆除和諸如裝置基礎等臨時輔助設施等所涉及的所有人工、材料和機械費用及稅務部門收費等。

6.4.4所有機械和工器具定期保養、校試和維護,以保證它們處於良好和安全工作狀態;保養、校核和維護工作儘可能安排在非工作時間進行;總包同時應為上述機械和工器具準備足夠的備件,以確保工程的施工能不間斷地進行。

6.4.5總包設在現場的相對固定的垂直和水平運輸機械是供整個工程使用的,甲方、監理工程師、各分包人都應有權利在不妨礙總包優先使用的前提下免費使用這類機械。如果監理工程師認為必要,將要求總包準備一個各方使用這類機械的時間表,經監理工程師審批的上述時間表將對各方使用這類機械構成合同約束力。

6.4.6除上述規定外,總包在現場的其他機械和工器具應免費提供給甲方和監理工程師使用。並應在分包合同中明確,以適當有償的方式或免費提供各分包人使用。

6.5交通和施工車輛

總包應為他的工作人員和施工工人考慮必要的交通車輛;總包還應為施工現場的生產性運輸考慮必要的機動車輛。

總包負責為這類車輛的合法上路申請必要的許可證,考慮相關的保險、人工等費用。

6.6臨時消防

6.6.1總包應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政府消防管理部門的要求,為施工中的永久工程和所有臨時工程提供必要的臨時消防和緊急疏散設施,包括提供臨時消火栓、滅火器、水龍帶、滅火桶、滅火鏟、滅火斧、消防水管、閥門、檢查井、臨時消防水箱、泵房和緊隨工作面的臨時疏散樓梯。

6.6.2總包的臨時消防系統和配置應經過政府消防管理部門的審批和驗收;總包還應自費獲得政府消防管理部門的臨時消防證書。

6.6.3所有的臨時消防裝置屬於總包所有,總包應在工程實際竣工時和永久消防系統投入使用後從現場拆除。

6.6.4總包應制定並實施嚴格的消防管理制度,在現場儲有或正在使用易燃或可燃材料時及有明火施工的工序時應實行嚴格的用火證管理制度,配備足夠的消防裝置和設施,成立由專案主要負責人擔任組長的臨時消防小組,宣傳消防基本知識,並進行消防器材基本操作培訓;消防管理制度應滿足相關法律法規和政府消防管理部門的要求。

6.7現場圍牆和圍護

6.7.1總包應為工程現場提供和維護符合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關於安全文明施工規定的臨時圍牆以及其他安全設施;現場圍牆和大門應符合政府相關部門規定的材料建成,按最高標準進行日常維護,並根據工程進度需要,及時進行必要的改造。

6.7.2由總包提供的臨時圍牆、圍護和大門屬於總包的財產,應在實際竣工時拆除並恢復地面原狀。現場現有的臨時圍牆屬於其他承包人搭設的,除非總包與其他承包人達成予以保留的協議,該圍牆將在總包進場時由其他承包人拆除。

6.7.3圍牆表面應進行抹灰處理並刷上至少兩遍防水塗料或油漆,圍牆表面處理的顏色、圖案和標語應經過監理工程師的審批;一般情況下,允許總包使用總包企業識別標識。

6.7.4圍牆和大門的表面應定期的修補和重新刷漆,並應保證所有的亂塗亂畫或招貼廣告隨時被清理。

6.7.5應為臨時圍牆和出入大門考慮必要的照明,照明系統要滿足現場安全保衛和美觀的要求。

6.8總包的現場辦公室、倉庫和臨時車間等

6.8.1總包應在經監理工程師同意的位置搭設、維護用於總包自身及各分包人的現場臨時辦公室、工具房、材料倉庫和臨時車間等,所有這類臨時設施都必須進行防水處理,並在工程竣工時拆除和恢復地表原狀。

6.8.2總包應為其自身使用的辦公室考慮必要的辦公傢俱和裝置,並考慮為滿足工程實際需要而必須的所有辦公開支。

6.8.3總包應為現場的工人和其他所有工作人員設立並維護符合衛生要求的廁所及化糞池,並連線市政汙水排水系統。廁所應貼有磁磚並帶手動或自動沖刷裝置和洗手盆;總包負責支付與該廁所有關的所有費用,在工程竣工時,從現場拆除該廁所,並恢復所有遭破壞或損壞的設施。

6.8.4作為最低要求,總包應在每一樓層或一個工作區域設計一個臨時廁所,並安排專門人員負責維護和定時清理,不準任何人在現場隨地大小便。

6.8.5在工程開工前,所有上述臨時設施的佈置、數量、材質、使用期間等需報監理工程師審批。

6.8.6政府對工程施工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已由總包在報價時考慮,其餘費用由甲方負責。例如:總包需負責辦理所有臨時建築物的臨建規劃許可證,相應的政府法定收費由甲方承擔;如果總包要求,甲方將給予必要的協助。

6.8.7總包還應考慮在工程施工期間,因永久工程施工的需要,某些臨時建築物需提前拆除或挪位;總包應在其投標書中將此類可能性或必要性做充分考慮,一旦合同簽訂,甲方將不會承擔任何與上述提前拆除或挪位帶來的額外費用;如果總包計劃將永久工程的某一部分或幾部分用做後期的臨時辦公室,總包應考慮他的這類要求應滿足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並經監理工程師批准。

6.8.8特別是,總包的現場平面佈置和進度計劃的安排應充分考慮本工程的室外工程,特別是園林綠化工程,須在本工程主體建築竣工交付前全部完成的要求。

6.9現場試驗室

6.9.1在工程主體結構施工期內,總包應設立一個與工程規模相匹配的現場試驗室,配備標準混凝土養護池、標準混凝土試塊模具、坍落度檢驗裝置、各種必要的計量和現場取樣裝置、專職的經過培訓或獲得有關上崗資格的工作人員,試驗室的配置要滿足工程實際需要和經過監理工程師認可。

6.9.2所有計量和試驗裝置都應經過政府相關機構檢測和標定,並按要求定期進行檢測和標定。

6.10工人生活基地

6.10.1總包應考慮為他僱傭的外地進**市施工的工人建立相應的生活宿舍、食堂、浴室、廁所和**活動室等,其標準應滿足政府有關部門對外來民工生活和衛生標準等要求。

6.10.2如果現場場地條件,不允許總包將工人的生活基地設立在現場範圍內,總包應負責在儘可能在毗鄰現場的地方以租地方式建立或直接租賃適用的建築物,與此相關的所有費用,包括政府收費和租地費,將被認為已在總包的投標書中作了考慮。

6.10.3在工程竣工後,總包應立即拆除設在現場內的此類臨時建築並恢復地表原狀。

6.11臨時通訊

6.11.1在合同履約期內,總包應為他自己、甲方和監理工程師的駐場人員的辦公室提供必要的電話設施,各自承擔相應的費用。

6.11.2總包還應在現場配備現場範圍內的呼叫系統,以方便工程的有效實施,並允許甲方和監理工程師的駐場人員使用該系統,以便在必要時,能使用該系統對總包、甲方和監理工程師的現場人員進行呼叫。

6.12安全支護和臨時工程

6.12.1總包應對所有由他或他的分包人負責的所有臨時工程的安全性負責。

6.12.2總包應負責所有臨時工程的設計,包括模板支撐體系和外圍護系統等;如果監理工程師認為某個臨時工程的設計需要經過他審批,總包應提供具有專業資格的技術人員簽字的圖紙和計算書,在相應臨時工程付諸實施前足夠的時間報監理工程師審批。

6.12.3在基坑施工過程中和回填前,應對基坑進行必要的邊坡支護,特別是定期觀察毗鄰公

7.6材料代換

7.6.1只要嚴格依照合同條款第28條及下列條款,總包可向監理工程師申請材料代換;但總包應注意,相關材料被代換的申請應在材料用於永久工程之前,至少56天提交給監理工程師,否則,監理工程師將拒絕總包的任何材料代換申請;因總包未能按合同檔案的約定申請材料代換而引起的任何損失或損害都由總包負責。

7.6.2總包應在依照上款提前向監理工程師提出的代換申請中應陳述其代換意圖,並附上替代材料的樣品和產品說明;申請提前的時間應考慮進度計劃和到貨期的影響。

7.6.3在提出任何材料代換的申請以前,總包確保他用於代換的材料與被代換的材料具有同等質量和工藝水平,能為設計規定的空間允許,功能、形態、壽命、對環境的適應性等方面都相匹配,且代換應對甲方有益。

7.6.4用於代換的材料和工藝方法必須具有由有關政府建設行政管理部門簽發的准予使用或應用的證書,提醒總包注意,下列情況的材料代換將很可能被拒絕:

(1)所代換的材料不滿足設計的聲學、美學要求;

(2)代換材料的不符合設計要求特殊功能;

(3)代換材料的維修成本較高;

(4)代換材料的與工程其他材料的配套體系不相容。

7.6.5在總包向監理工程師遞交任何材料代換申請時,總包應同時遞交為合同確定有關材料代換可能帶來的費用節約或增加;材料代換所帶來的費用節約或增加應依據合同條款第31款的約定處理。

7.7倉儲和運輸

7.7.1總包所有的已進場的材料必須妥善分類儲存,並做好符合ISO9000標準要求的,保證儲存材料處於整潔有序和不會受到天氣影響的狀態。

7.7.2總包在運輸任何材料的過程中,應採取一切必要的措施,防止遺灑和汙染

新版工程總承包合同範本 篇17

合同編號:_________

發包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按照《_____》的原則,並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價格管理暫行規定》,《建築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計價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相關規定,為明確發包方與承包方雙方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促使雙方互相創造條件,搞好配合協作,多快好省地完成國家的基本建設任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檔案及解釋順序

組成本合同的檔案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第二條 圖紙和檔案的保管與提供

第三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工程。

2.國家(或各部委,或省,自治區,市政府,計委,建委等有關單位)對工程的批准投資計劃檔案號:_________,工程專案表檔案號:_________,申請建築許可執照檔案號:_________,計劃任務書檔案號:_________,初步設計檔案號:_________,總概算檔案號:_________。

3.工程編號:_________;施工許可證號:_________;營業執照號:_________

4.工程地點:_________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路

5.工程範圍:本合同全部工程建築安裝面積共計___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建築安裝面積詳見工程專案一覽表)。

6.工程承包方式: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承包方式。

(1)承包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方包工、部分包料,發包方提供部分材料

(3)承包方包工、發包方包全部材料

如按預算實行包工包料,屬於承包方及發包方負責供應之材料,承包方將材料品種、規格、數量、交貨時間、技術要求等用附表詳細註明)。

第四條 工程期限

(一)開工

1.根據國家工期定額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為_________天(日曆天),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驗收(附各單位工程開竣工日期,見附表一)。

2.開工前_________天,承包方向發包方發出開工通知書。

3.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代表簽證後,工期相應順延:

(1)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水、電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礙物未能清除,影響進場施工;

(2)凡發包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裝置、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證施工需要或因交驗時發現缺陷需要修、配、代、換而影響進度;

(3)不屬包乾係數範圍內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致使設計方案改變或由於施工無法進行的原因而影響進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電、停水8小時以上或連續間歇性停水、停電3天以上(每次連續4小時以上),影響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監理簽證不及時而影響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規定撥付預付款、工程進度款或代購材料差價款而影響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二)竣工

(1)承包方必須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方承擔違約責任。

(3)施工中發包方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就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作為合同檔案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承包方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採取的措施。發包方為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

(4)凡是延期開工或順延工期的約定,都是以約定的開工日期和竣工日期為計算基礎。

第五條 工程師

建設工程實行監理的,發包方應當與監理人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委託監理合同。發包方與監理人的權利和義務以及法律責任,應當依照《_____》中委託合同以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1.發包方應在實施監理前將委託的監理單位名稱、監理內容及監理許可權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方。

2.工程師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職權:_________,發包方委託的職權:_________,需要取得發包方批准才能行使的職權:_________。

3.合同履行中,發生影響發包方承包方雙方權利或義務的事件時,負責監理的工程師應依據合同在其職權範圍內客觀公正地進行處理。一方對工程師的處理有異議時,按本合同關於爭議的約定處理。

4.除合同內有明確約定或經發包方同意外,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無權解除本合同約定的承包方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第六條 工程質量

(一)工程質量等級

1.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發包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應支付由此增加的經濟支出,對工期有影響的應給予相應順延。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後,可對本合同內容具體化、補充或修改,在條款內約定。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 承包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新版工程總承包合同範本 篇18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________市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嚴肅履行。

第一條工程專案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編號: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範圍和內容:全部工程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專案一覽表)

五、工程造價:全部工程施工圖預算造價人民幣________元,其中:人工費________元。(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專案一覽表)

第二條工程期限

一、開竣工日期:依照國家頒佈的工期定額,經雙方商定,本合同工程開竣工日期如下:

全部工程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各單項工程開、竣工日期詳見工程專案一覽表)

二、施工前各項準備工作,雙方應根據工程協議書中第三條規定,分別負責按時完成。

三、在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可順延工期。順延期限,應由雙方及時協商,簽訂協議,並報有關部門備案。

1、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變更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圖、供料、供裝置或所需材料、裝置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或不能順利施工者。

第三條物資供應

一、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資按下列第項供應方式辦理:

1、特殊材料、統配部管材料及統配部管機電產品,均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2、統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調劑合用,特殊材料及統配、部管的機電產品,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裝置由甲方採購供應到現場或指定的加工地點。

4、其他方式:

二、由甲方負責供應材料和裝置的品種、規格、數量及進場期限,詳見甲方供應材料、裝置一覽表。

三、成套裝置和非標準裝置,由甲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及加工,引進成套裝置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負責檢驗(甲方委託乙方總包承辦裝置訂貨及非標準裝置加工,應另簽訂協議)。

四、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應部門規格、品種或材質不能滿足工程要求必須以其他規格、品種代替或加工處理時,應事先取得原設計單位和甲方同意,並由三方簽訂協議後實行。由於代用或加工而發生的量差、價差及加工費,應按現行規定辦理結算。

五、凡應附有合格證明的材料,在進場時必須由供應方負責驗證;如無合格證明,必須經供應方試驗合格後方準使用,其試驗費用,應由供應方負擔。因建設單位或設計單位對有出廠合格證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試驗,其試驗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六、由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和裝置,如未按期供應或規格、質量不符要求,經雙方努力仍無法解決,因此造成乙方的損失,應由甲方負擔。

第四條工程款結算

一、全部工程造價的結算方式。按下列第項規定辦理:

1、以審查後的施工圖預算加增減變更預算進行結算。

2、按施工圖預算加包乾係數確定的包乾造價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付款。

3、按標準施工圖單方造價包乾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預算定額規定的人工費結算。

5、招標的工程,按中標的價款結算。

二、工程款撥付與結辦法,按現行規定辦理(詳見附件)。

第五條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乙方要依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全部達到合格。

二、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給對方適成窩工、返工、材料、構件的積壓、施工力量和機械調遷等損失,應由責任方負擔:

1、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檔案,經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後,方準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設計變更超出原設計標準或規模時,應在施工前按審批程式重新報批,經審查處稽核工程預算,經銀行審查投資後,並由甲乙雙方簽訂協議,方可施工。否則,任何一方不得強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緩建,甲乙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4、在施工中,如發現甲方投資不足,不能按時撥付工程進度款,而中途停建、緩建,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三、乙方應嚴格執行隱蔽工程驗收制度,凡隱蔽工程完成後,必須經過驗收作出記錄,方能繼續進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隱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檢查驗收,並作好記錄,重大或複雜隱蔽工程,應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和設計單位共同進行驗收,並辦理隱蔽工程驗收手續。如甲方未屆時參加,乙方可自行檢查驗收,甲方應予承認。

四、甲乙雙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項,應按定額管理辦法報批。變更工程協議所附的變更預算,應在施工前及時送經銀行,做為結算工程款之依據。

第六條竣工驗收、結算與保修

一、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前5日將驗收日期以書面通知甲方屆時驗收,如甲方不能按時參加驗收,須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後,另訂驗收日期,但甲方須承認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時參加驗收,其所發生的管理費和各項損失均由甲方承擔。並償付給乙方按預算造價每日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二、竣工工程驗收合格,從驗收之日起3天內,乙方向甲方移交完畢。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驗收後的工程發生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三、本項工程中的單位工程,如需單獨移交甲方,在移交時,雙方應辦理中間驗收手續,作為該單位竣工工程驗收之依據。

四、在進行竣工工程驗收中,如發現工程質量不符合規定,乙方應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並在雙方議定的措施和期限內完成。經驗收合格後,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造價每日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種材料或裝置雙方均無法解決,致使該項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經雙方研究同意,可做減項竣工,並對已完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和辦理移交手續。

六、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技師檢驗標準及施工圖為依據。在進行竣工驗收時,乙方應在驗收前10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檔案:

1、增減變更檔案和其他洽商記錄;

2、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中間交工驗收記錄;

3、工程竣工後,應繪製竣工圖,工程變更不大的由施工單位在原施工圖上加以說明,提交建設單位存檔。工程變更較大的,可以由建設單位自繪或委託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繪製竣工圖。

七、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屬於民用建設專案應於竣工驗收後15天內,屬於工業建設專案,應於竣工驗收後30天內,將竣工結算件送交甲方進行審查。甲方應在接到竣工結算件後,民用建設15天內,工業建設20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異議,由經銀行審定撥款。

八、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對施工的土建工程質量負責保修一年,採暖工程保修第一個採暖期內。在保修期內,確由施工單位責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氣、堵塞等質量事故,乙方應負責無償修理。(屬於專業性建築安裝工程按國務院各有關主管部門的特殊規定辦理)

九、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違約責任和仲裁

一、由於乙方責任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驗收合格日期計算)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造價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屬於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人工費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

二、甲乙雙方不得藉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拖期不付,按銀行的短期貸款利率償付給對方逾期付款違約金。

三、實行合理化建議獎和提前竣工獎的,甲乙雙方應根據有關政策的規定,另行協議。

四、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申請各級城鄉建設委員會或雙方上級業務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解決不了的,可選擇下述第項處理:(1)向建築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附則

一、預算審查手續,由建設單位將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圖預算)送市建設工程合同預算審查處審查。要求鑑證的,可到建築物所在地的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進行鑑證。

二、在本合同簽訂之前,雙方簽訂的施工準備合同(工程協議書),可做為本合同之附件。

三、招標工程,按《_____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暫行辦法》簽訂合同。

四、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第九條合同附件

一、工程專案一覽表。

二、全部施工圖紙。(合同正本有此附件)

三、施工圖預算。(合同正本及建設銀行有此附件)

四、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裝置一覽表。

五、有關協議:

六、有關補充合同:

第十條合同份數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並分別報送雙方業務主管部門副本一份。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驗收並結清尾款後失效。

建設單位(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工單位(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新版工程總承包合同範本 篇19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

建設面積: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安檢車間、環檢車間及除錯車間鋼結構主體工程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內容(包括鋼結構製作、安裝、運輸、吊裝、構件表面防火塗刷、材料複檢、構件檢測、工程資料編制等專案)。

三、承包方式:

___________

四、合同工期

進場安裝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安裝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合同工期日曆天數:____天。

五、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合格

六、分包合同價款

按合同價款確定方式執行,實際價款為結算後價格。或按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的.方法執行。

七、合同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新版工程總承包合同範本 篇20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原則,合同雙方就_____專案工程總承包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承包範圍:

二、主要技術來源

三、主要日期

合同期限(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

施工期限(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

(其中:竣工日期(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

四、工程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五、合同價格和付款貨幣

合同價格為人民幣(大寫):元。

除根據合同約定的在工程實施過程中需進行增減的款項外,合同價格不作調整。

六、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的含義與合同通用條款中賦予的定義與解釋相同。

七、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在以下條件滿足之後生效: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承包人:

(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

(簽字)(簽字)

工商註冊住所:工商註冊住所:

企業程式碼:企業程式碼: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電子郵箱:電子郵箱: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賬號:賬號:

第二部分通用條款

第1條一般規定

1.1定義與解釋

1.1.1通用條款,指根據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當事人在履行工程總承包合同過程中所遵守的一般性條款,由本檔案第1條至第20條組成。

1.1.2專用條款,指根據工程總承包專案的實際,對通用條款進行補充、修改和完善,並同意共同遵守的條款。

1.1.3工程總承包,指承包人受業主委託,按照合同約定對工程建設專案的設計、採購、施工(含竣工試驗)、試執行等實行全過程或設計與其他階段的工程承包。

1.1.4發包人,指在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被稱為發包人的當事人,包括其合法繼承人和經許可的受讓人。

1.1.5承包人,指在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被髮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總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包括其合法繼承人。

1.1.6分包人,指接受承包人根據合同約定對外分包的部分工程或服務的,並具有相應資格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1.1.7發包人代表,指發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

1.1.8監理人,指發包人委託的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監理單位。

1.1.9工程總監,指由監理人授權、負責履行監理合同的總監理工程師。

1.1.10專案經理,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任命的負責履行合同的代表。

1.1.11永久性工程,指承包人根據合同約定,進行設計、施工、竣工試驗、竣工後試驗和(或)試執行考核並交付發包人進行生產操作或使用的工程。

1.1.12單項工程,指專用條件中列明的具有某項獨立功能的工程單元,是永久性工程的組成部分。

1.1.13臨時性工程,指為實施、完成永久性工程及修補任何質量缺陷,在現場所需搭建的臨時建築物、構築物,不構成永久性工程實體的工程。

1.1.14現場或場地,指合同約定的用於承包人現場辦公、居住、裝置材料部件存放、施工機具、設施存放和工程實施的任何地點。

1.1.15專案基礎資料,指發包人提供給承包人的經有關部門對專案批准或核准的檔案、報告(選廠報告、資源報告、勘察報告)、資料(氣象、水文、地質)、協議(燃料、水、電、氣、運輸)和有關資料等,設計所須的基礎資料。

1.1.16現場障礙資料,指發包人為承包人完成設計、進行現場施工所需要提供的地上和地下已有的建築物、構築物、須受保護的古建築、古樹木等座標方位、資料和其他情況的資料。

1.1.17設計階段,指規劃設計、總體設計、初步設計、技術設計和施工圖設計等階段。

1.1.18工程物資,設計檔案規定的並構成永久性工程實體的裝置、材料和部件,及竣工後試驗所需的材料等。

1.1.19施工,指承包人把設計檔案轉化為工程的過程,包括土建、安裝和竣工試驗等作業。

1.1.20竣工試驗,指工程的土建、安裝完工後,工程或(和)單項工程被業主接收前由承包商負責進行的試驗。

1.1.21施工竣工,指工程已按合同約定和設計要求完成土建、安裝,並通過竣工試驗。

1.1.22工程接收,指工程或(和)單項工程通過竣工試驗後,為使發包人的操作人員、使用人員進入崗位進行竣工後試驗、試執行準備,由承包人與發包人進行工程交接,並由發包人頒發接收證書的過程。

1.1.23竣工後試驗,指工程被髮包人接收後,按合同約定由發包人自行組織的試驗、或在發包人組織領導下並由承包人指導進行工程的功能試驗。

1.1.24試執行考核,指根據合同約定,在工程完成竣工試驗後,由發包人自行或在發包人的組織領導下由承包人指導下進行的包括合同目標考核驗收在內的全部試驗。

1.1.25考核驗收證書,指試執行考核的全部試驗完成並被驗收後,由發包人簽發的驗收證書。

1.1.26工程竣工驗收,指承包人接到考核驗收證書、完成掃尾工程和缺陷修復,並按合同約定提交竣工驗收報告、竣工資料、竣工結算資料,由發包人組織的工程結算與驗收。

1.1.27專案進度計劃,指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按合同約定的工程全部實施階段(包括:設計、採購、施工、竣工試驗、工程接收、竣工後試驗至試執行考核各階段的)或合同約定的若干實施階段的時間計劃安排。

1.1.28施工開工日期,指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人開始現場施工的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

1.1.29竣工日期,指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由承包人完成工程施工(含竣工試驗)的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包括按合同約定的任何延長日期。

1.1.30變更,指發包人書面通知或書面批准的,對工程所作的任何更改。

1.1.31合同價格,指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人進行設計、採購、施工、竣工試驗、竣工後試驗和服務等工作的價款。

1.1.32合同價格調整,指依據合同約定需要增減的費用而對合同價格進行的相應調整。

1.1.33合同總價,指根據合同約定,經調整後的合同價格。

1.1.34預付款,是指根據合同約定,由發包人預先支付給承包人的款項。

1.1.35工程進度款,指發包人根據合同約定的支付內容、支付條件,分期向承包人支付的設計、採購和施工的進度款,及竣工後試驗的服務費等款項。

1.1.36工程質量保修責任書,指依據有關質量保修的法律規定,發包人與承包人簽訂的質量保修責任書。

1.1.37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和資料電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資料電文包括:電傳、傳真、電子資料交換和電子郵件。

1.1.38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合同約定所須承擔的責任。

1.1.39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1.40根據本合同工程的特點,補充約定的其他定義。

1.1.41條款標題不能作為合同解釋的依據。

1.2合同檔案

1.2.1合同檔案的組成。合同檔案相互解釋,互為說明。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檔案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檔案

(7)設計檔案、資料和圖紙

(8)構成合同組成部分的其他檔案。

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形成的通知、會議紀要、備忘錄、補充檔案、指令、傳真、電子郵件、變更和洽商等書面形式的檔案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2.2當合同文件的條款內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並且不能依據合同約定的解釋順序闡述清楚時,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採納監理人的解釋。當事人經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或不接受監理人的解釋的,根據16.3款關於爭議和裁決的約定解決。

1.2.3合同中的條款標題僅為閱讀方便,不作為對合同條款進行解釋的依據。

1.2.4本合同中所使用的“日”、“月”、“年”均指公曆的日、月、年。本合同中所使用的任何期間的起點均指相應事件發生之日的下一日。如果任何時間的起算是以某一期間屆滿為條件,則起算點為該期間屆滿之日的下一日。任何期間的到期日為該期間屆滿之日的當日。“工作日”指除中國法定節假日之外的其他公曆日。

1.3語言文字

合同檔案以中國的漢語簡體語言文字編寫、解釋和說明。合同當事人在專用條款約定使用兩種及以上語言時,漢語為優先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主導語言。

在少數民族地區,當事人可以約定使用少數民族語言編寫、解釋和說明本合同檔案。

1.4適用法律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需要明示的具體適用法律的名稱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5標準、規範

1.5.1適用於本工程的國家標準規範、或(和)行業標準規範、或(和)工程所在地方的標準規範、或(和)企業標準規範的名稱(或編號),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5.2發包人使用國外標準、規範的,負責提供原文版本和中文譯本,並在專用條款中約定提供的標準、規範的名稱、份數和時間。

1.5.3沒有相應成文規定的標準、規範時,由發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列明技術要求,承包人按約定的時間和技術要求提出實施方法,經發包人認可後執行。承包人需要對實施方法進行研發試驗的,或須對施工人員進行特殊培訓的,另行簽訂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其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1.5.4遵守合同約定的標準規範進行設計、採購、加工和施工,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國家強制性標準規範的規定。

1.5.5發包人有權按照合同和適用法律規定的標準規範,對承包人的設計、實施提出安全、質量、環境保護和職業健康方面的建議、修改和變更。

1.6遵守法律

1.6.1在履行合同期間,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由發包人辦理並取得立項、城市規劃、區域規劃批文、土地使用許可、開工批准或施工許可證、工程質量監督手續,及其他許可、執照、證件、批件等,發包人負責協調與有關部門和單位的關係。因此造成承包人的開工延誤、暫停、費用增加、進度延誤時,發包人按承包人實際增加的合理費用給予賠償,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1.6.2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期間遵守適用法律、行政法規、或行業規定進行設計、採購、加工、施工、竣工試驗和竣工後試驗,並承擔質量保修責任。承包人須辦理履行合同所需的由承包人辦理的各種許可、執照、批文和手續等,保證發包人免受因此造成的損失。並因此給發包人造成損失的,承包人按發包人的實際增加的合理費用給予賠償。竣工日期延誤,由承包人負責。

1.6.3承包人按時向所僱傭人員發放工資,為其辦理人身保險,並繳納相關稅費。

1.7保密事項

當事人一方對在訂立和履行合同過程中知悉的另一方的商業祕密、技術祕密負有保密責任,未經同意,不得對外洩露或用於本合同以外的目的。一方洩露或者在本合同以外使用該商業祕密、技術祕密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當事人為履行合同所需要的資訊,另一方須予以提供。當事人認為必要時,可簽訂保密協議,作為合同附件。

第2條發包人

2.1發包人的義務和權利

2.1.1負責辦理專案的審批、核准或備案手續,取得專案用地的使用權,完成拆遷補償工作,使專案具備法律規定的開工條件。

2.1.2履行合同中約定的合同價格調整、付款、竣工結算義務。

2.1.3有權根據合同約定,及國家法律對安全、質量、標準、環境保護和職業健康等強制性規定,對承包人的設計、採購、施工等實施工作提出建議、修改和變更。

2.1.4有權根據合同約定,對因承包人原因給發包人帶來的任何損失和損害,提出賠償。

2.1.5發包人認為必要時,有權發出書面形式的暫停通知。該類暫停給承包人造成的費用增加時,由發包人承擔。或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延長。

2.1.6履行合同中約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2.2發包人代表

發包人委派的代表,行使發包人委託的權利,履行發包人義務。發包人代表依據本合同並在其授權範圍內履行其職責。發包人代表根據合同約定的向承包人發出的通知,以書面形式由其本人簽字後送交專案經理。

發包人代表的姓名、職務和職責在專用條款約定。發包人決定替換其代表時,將新任代表的姓名、職務、職權和任命時間在其到任的前15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2.3監理人

2.3.1發包人對工程實行監理的,監理人的名稱、工程總監、監理範圍、內容、職權和許可權在專用條款中寫明。

監理人按發包人委託監理的範圍、內容、職權和許可權,代表發包人對承包人實施監督。監理人向承包人發出的通知,以書面形式由工程總監簽字後送交專案經理。

2.3.2工程總監的職權與發包人代表的職權相重疊或不明確時,由發包人予以協調並明確,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2.3.3除專用條款有明確約定或經發包人同意外,工程總監無權改變本合同當事人的任何權利和義務。

2.3.4發包人更換工程總監時,提前15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並將替換者的姓名、職務、職權、許可權和任命時間通知承包人。

2.4安全保證

2.4.1發包人負責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的地下、地上已有設施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古樹名木、文物及墳墓等的安全保護工作,維護現場周圍的正常秩序,並承擔相關費用。承包人接受發包人對前述某事項的委託時,另行簽訂委託協議作為合同附件。

2.4.2發包人負責工程現場臨近正在使用、生產或執行的建築物、構築物、生產裝置、設施、裝置等,要設定隔離設施,豎立禁止入內、禁止動火的明顯標誌,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須遵守的安全規定和位置範圍。因發包人的原因因此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和傷害,由發包人負責。

2.4.3本合同未作約定,而在工程主體結構或工程主要裝置完成後,發包人要求進行涉及建築主體及承重結構變動、或涉及重大工藝變化的裝修工程時,雙方另行簽訂委託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由承包人提出設計方案,方能施工。

發包人自行決定此類裝修或發包人與第三方簽訂委託合同,由發包人或發包人另行委託的第三方提出設計方案及施工的,由此造成的損失、損害由發包人負責。

2.4.4發包人對其代表、僱員、監理人及其委託的其他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遵守承包人工程現場的安全規定。因上述人員未能遵守承包人工程現場的安全規定發生的人身傷害、安全事故,由發包人負責。

2.4.5發包人、發包人代表、僱員、監理人及其委託的其他人員,遵守7.8款健康、安全和環境的相關約定。

2.5保安責任

2.5.1發包人負責與工程當地有關治安部門的聯絡、溝通和協調,並承擔相關費用。發包人有權對承包人的保安工作實行歸口領導。

2.5.2發包人與承包人商定工程實施階段及區域的保安責任劃分,並編制各自的相關保安制度、責任制度和報告制度,作為合同附件。

2.5.3發包人按合同約定佔用的區域、接收的單項工程和工程,由發包人承擔相關保安工作,及因此產生的費用、損害和責任。

第3條承包人

3.1承包人的義務和權利

3.1.1按照合同約定的標準、規範、工程的功能、規模、考核目標和竣工日期,來完成設計、採購、施工、竣工試驗和竣工後試驗是承包人的義務。

3.1.2承包人有義務按合同約定,自費修復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設計、檔案、裝置、材料、部件、施工、竣工試驗和竣工後試驗存在的缺陷。

3.1.3承包人有義務按合同約定和發包人的要求,提交相關報表。報表的類別、內容、提交時間,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3.1.4發包人通知暫停的,承包人有權根據2.1.5款的約定提出費用增加和(或)竣工日期延長。

3.1.5對因發包人原因給承包人帶來的任何損失、損害或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承包人有權要求賠償或(和)延長竣工日期。

3.2專案經理

3.2.1專案經理經授權並代表承包人負責履行本合同。專案經理的姓名、職責和許可權在專用條款中約定。專案經理不得同時擔任其他專案的專案經理。專案經理需離開專案現場須事先取得發包人同意,並指定一名有經驗的人員臨時代行其職責。承包人違反上述約定的,按照本專用條款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3.2.2專案經理按合同約定的專案進度計劃,並按發包人代表或(和)工程總監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組織專案實施。在緊急情況下,且無法與發包人代表或(和)工程總監取得聯絡時,專案經理有權採取必要的措施保證人身、工程和財產的安全,但須在事後48小時內向發包人代表或(和)工程總監送交書面報告。

3.2.3承包人需更換專案經理時,提前15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並徵得發包人的同意。繼任的專案經理須繼續履行第3.2.1款約定的職責和許可權。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擅自更換專案經理的,按3.2.1款專用條款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3.2.4發包人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更換其認為不稱職的專案經理,承包人在接到更換通知後的15日內向發包人提出書面的改進報告。此後,發包人仍以書面形式通知更換時,承包人在接到第二次更換通知後的30日內更換,並將新任命的專案經理的姓名、簡歷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新任的專案經理繼續履行第3.2.1款約定的許可權。

3.3工程質量保證

3.3.1質量保證體系。承包人質量保證體系認證證書,在合同實施過程中保持持續有效,並建立本合同項下的質量保證體系。

3.3.2實施過程的質量保證。承包人按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規範,確保設計、採購、加工製造、施工、竣工試驗、竣工後試驗和考核驗收的質量。並遵照國家有關質量保修責任的規定,對工程進行保修。

3.4安全保證

3.4.1工程安全效能。承包人按合同約定,並遵照建設工程設計管理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規定,進行設計、採購、施工、竣工試驗,保證工程的安全效能。

3.4.2現場安全施工和環境安全。承包人遵守7.8款健康、安全和環境的約定。

3.5職業健康和環境保護保證

3.5.1工程設計。承包人按合同約定,並遵照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建設工程環境保護條例及相關的法律規定進行工程的環境保護設計及職業健康保護設計,保證工程符合環境保護和職業健康的法律規定。

3.5.2現場職業健康和環境保護。承包人遵守7.8款健康、安全和環境的約定。

3.6進度保證

承包人按4.1款約定的專案進度計劃,合理有序地組織設計、採購、施工、竣工試驗和竣工後試驗需要的各類資源,採用有效的實施方法和組織方法,保證專案進度計劃的實現。

3.7現場保安

承包人承擔其進入現場、施工開工至發包人接收單項工程或(和)工程之前的現場保安責任(含承包人的預製加工場地、辦公及生活營區)。並負責編制相關的保安制度、責任制度和報告制度,提交給發包人。

3.8分包

3.8.1分包約定。承包人只能對專用條款約定列出的分包事項(含設計、採購、施工、竣工試驗等)及其分包人的長名單中,進行分包招標。

本專用條款未列出的分包事項和分包人的長名單,承包人可在工程實施階段分期提交,發包人在接到分包事項和分包人長名單後的15日內,予以批准或提出意見。發包人未能在15日批准亦未提出意見的,承包人有權在提交該工作事項和分包名單後的第16日開始,將提出的擬分包事項對外分包。

3.8.2分包人資質。符合國家法律規定的企業資質等級的分包人,方能選擇為分包人。

3.8.3承包人不得以肢解的方式將承包的全部工程對外分包,也不得將承包的工程全部轉包。

3.8.4分包人不得將其分包的設計、施工和貨物採購對外轉包,分包人不得再分包(採購分包中的整裝單元裝置,電氣儀表的成套裝置除外)。

3.8.5對分包人的付款。承包人應按分包合同約定,按時支付分包人進度款。未經承包人同意,發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人支付任何款項。

3.8.6承包人對分包人負責。因分包人的任何違約行為、管理不善、疏忽或其他過錯導致工程質量出現缺陷,給發包人造成損失或導致竣工日期延誤的,承包人對分包人負責,承包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程對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4條進度計劃、延誤和暫停

4.1專案進度計劃

4.1.1專案進度計劃。承包人編制的專案進度計劃,其中施工期限須符合合同協議書的約定。經發包人批准後實施。發包人的批准並不能解除承包人的合同責任。承包人提交專案進度計劃的份數和時間在專用條款約定。

4.1.2自費趕上專案進度計劃。承包人原因使工程實際進度明顯落後於專案進度計劃時,承包人有義務、發包人也有權利要求承包人自費採取措施,趕上專案進度計劃。

4.1.3專案進度計劃的調整。出現下列情況,竣工日期相應順延,並對專案進度計劃進行調整:

(1)發包人根據5.2.1款提供的專案基礎資料和現場障礙資料不真實、不準確、不齊全、不及時,或未能按14.3.1款約定的預付款金額和14.3.2款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導致4.3.2款約定的設計開工日期延誤,或4.4.2款約定的採購開始日期延誤,或造成施工開工日期延誤的。

(2)根據4.2.4款第2項的約定,因發包人原因,導致某個設計階段稽核會議時間的延誤。

(3)根據4.2.4款第3項的約定,相關設計審查部門批准時間較合同約定的時間延長的。

(4)根據合同約定的其他延長竣工日期的情況。

4.1.4發包人的趕工要求。合同實施過程中發包人書面提出加快設計、採購、施工、竣工試驗的趕工要求,並被承包人接受時,承包人提交趕工方案。因趕工引起的費用增加,按13.2.5款的變更約定執行。

4.2設計進度計劃

4.2.1設計進度計劃。承包人根據批准的專案進度計劃和5.3.1款約定的設計審查階段及發包人組織的設計階段審查會議的時間安排,編制設計進度計劃。設計進度計劃經發包人認可後執行。發包人的認可並不能解除承包人的合同責任。

4.2.2設計開工日期。承包人在收到發包人按5.2.1款提供的專案基礎資料、現場障礙資料,及14.3.2款的預付款後的第1天,作為設計開工日期。

4.2.3設計開工日期延誤。因發包人未能按5.2.1款的約定提供設計基礎資料、現場障礙資料等相關資料,造成設計開工日期延誤的,設計開工日期和工程竣工日期相應順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設計開工日期延誤的,按4.1.2款的約定,自費趕上。

4.2.4設計階段審查日期的延誤

(1)因承包人原因,未能按照5.3.1款約定的設計審查階段及其審查會議的時間安排提交相關階段的設計檔案、或提交的相關設計檔案不符合相關稽核階段的設計深度時,造成設計審查會議延誤的,依據4.1.2款的約定,承包人自費採取措施並趕上。造成竣工日期延誤,並給發包人造成稽核會議準備的經濟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2)因發包人原因,未能遵守5.3.1款約定的設計階段審查會議的時間安排,造成某個設計階段審查會議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因此給承包人帶來的窩工損失,由發包人承擔。

(3)政府相關設計審查部門批准時間較合同約定時間延長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因此給各方帶來的費用增加,由各自承擔。

4.3採購進度計劃

4.3.1採購進度計劃。承包人的採購進度計劃符合專案進度計劃的時間安排,並與設計、施工、和(或)竣工試驗及竣工後試驗的進度計劃相銜接。

4.3.2採購開始日期。在專用條款約定。

4.3.3採購進度延誤。因承包人的原因導致採購延誤,造成的停工、窩工損失和竣工日期延誤,由承包人負責。因發包人原因導致採購延誤,給承包人造成的停工、窩工損失,由發包人承擔;造成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4.4施工進度計劃

4.4.1施工進度計劃。承包人在現場施工開工15天前提交一份包括施工進度計劃在內的總體施工組織設計。施工進度計劃符合專案進度計劃的時間安排,並與設計、採購、竣工試驗進度計劃相銜接。發包人需承包人提交的關鍵單項工程或(和)關鍵分部分項工程施工進度計劃的,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4.4.2施工開工日期延誤。根據下列約定,確定竣工日期的延長:

(1)因發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不能按時開工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時開工的,需說明正當理由,自費採取措施及早開工,竣工日期不予延長。

(3)因不可抗力造成施工開工日期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4.4.3竣工日期

1、承包範圍包括竣工試驗時,按以下方式確定計劃竣工日期和實際竣工日期:

(1)根據9.1款工程接收的專用條款中所約定的單項工程竣工日期,為單項工程的計劃竣工日期;工程中最後一個單項工程的計劃竣工日期,為工程的計劃竣工日期;

(2)單項工程中最後一項竣工試驗通過的日期,為該單項工程的實際竣工日期;

(3)工程中最後一個單項工程通過竣工試驗的日期,為工程的實際竣工日期。

2、承包範圍不包括竣工試驗時,按以下方式確定計劃竣工日期和實際竣工日期:

(1)根據9.1款工程接收的專用條款中所約定的單項工程竣工日期,為單項工程的計劃竣工日期;工程中最後一個單項工程的計劃竣工日期,為工程的計劃竣工日期;

(2)承包人按合同約定,完成施工圖紙規定的單項工程中的全部施工作業,並符合約定的質量標準的日期,為單項工程的實際竣工日期;

(3)承包人按合同約定,完成施工圖紙規定的工程中最後一個單項工程的全部施工作業,且符合約定的質量標準的日期,為工程的實際竣工日期

3、承包人為竣工試驗、或竣工後試驗預留的施工部位、或發包人要求的施工預留部位、不影響發包人實質操作使用的零星掃尾工程和缺陷修復,不影響竣工日期的確定。

4.5誤期賠償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竣工日期延誤的,由承包人承擔誤期賠償。每日延誤的賠償金額,及按日累計的最高賠償金額在專用條款中約定。發包人有權從工程進度款、或竣工結算款、或約定提交的履約保函中扣除賠償金額。

4.6暫停

4.6.1發包人的暫停。發包人可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暫停工程實施中的任何工作。通知中列明暫停日期及預計暫停的期限。

承包人因執行此項暫停而遭受的費用增加,或因復工而增加的合理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因此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4.6.2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暫停。根據17.1款不可抗力發生的義務和17.2款不可抗力的後果的條款約定,安排各方的工作。

4.6.3暫停時承包人的工作。當4.6.1款發包人的暫停和4.6.2款因不可抗力的暫停發生時,承包人立即停止現場的實施工作。並在暫停期間,根據合同約定,由承包人負責照料、保護、監管的人員、工程、物資及承包人的檔案等。因承包人未能盡到照料、保護和監管責任,造成損壞、變質等,使發包人的費用增加,或(和)竣工日期的延誤,由承包人負責。

4.6.4承包人的復工要求。根據4.6.1款發包人通知的暫停,承包人有權在暫停的45天后通知要求復工。不能復工時,承包人有權根據13.2.5款調減部分工程的約定,以變更方式調減受暫停影響的部分工程。

發包人的暫停超過45天且暫停影響到整個工程,或發包人的暫停超過180天,或因不可抗力的暫停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承包人有權根據18.2款由承包人解除合同的約定,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6.5發包人的復工。發包人發出復工通知後,發包人有權組織承包人對受暫停影響的工程、裝置、材料、部件進行檢查,承包人將檢查結果及需要恢復、修復的內容和估算通知發包人,經發包人確認後,所發生的恢復、修復價款由發包人承擔。因恢復、修復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延長。

4.6.6因承包人原因的暫停。因承包人原因所造成的部分工程或工程的暫停,所發生的損失、損害及竣工日期延誤,由承包人負責。

4.6.7工程暫停時的付款。發生發包人的暫停時,除已完的工程按合同約定付款外,發包人須賠償因此給承包人造成的停工、窩工、倒運、機械裝置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等經濟損失,並按下述約定進行永久性工程裝置、材料和部件的付款:

(1)承包人負責採購並構成工程實體的,但尚未能按採購進度款付款的裝置、材料和部件,承包人將該款項單獨列入14.6款按月工程進度申請付款或14.7款按付款計劃表申請付款的報表中,發包人按14.8款的付款時間安排支付;

(2)承包人負責採購並運抵現場的永久性工程裝置、材料和部件,尚未驗收付款的部分,雙方需進行驗收交接。對其中有缺陷的裝置、材料和部件,承包人自費修復。修復合格並經發包人驗收後,根據14.4.1款工程進度款的約定,支付其中的採購進度款。

(3)發包人承擔承包人為永久性工程訂購的、尚未運抵現場的裝置、材料和部件的相應款項。

(4)發包人要求承包人對已訂貨的永久性工程裝置、材料和部件進行退貨時,其供應商、製造廠要求的補償、賠償等相關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第5條技術與設計

5.1生產工藝技術、建築藝術造型

5.1.1承包人提供的工藝技術或建築藝術造型

由承包人負責提供的生產工藝技術(含專利技術、專有技術、工藝包)或(和)建築藝術造型(含建築設計)時,承包人對所提供的工藝技術資料、工藝條件、軟體、分析手冊、操作指導書、裝置製造指導書和其他資料、其他要求,或(和)建築藝術造型及其結構設計負責。

承包人對本專用條款約定的試執行考核保證值、或(和)使用功能保證的說明負責。該試執行考核保證值、或(和)使用功能保證的說明,作為10.3.3款試執行考核的評價依據。根據工程特點,在專用條款中約定工程或(和)單項工程的試執行考核保證值、或使用功能保證的說明。

5.1.2發包人提供的工藝技術或建築藝術造型

由發包人負責提供的生產工藝技術(含專利技術、專有技術、工藝包)或(和)建築藝術造型(含建築設計)時,發包人對所提供的工藝技術資料、工藝條件、軟體、分析手冊、操作指導書、裝置製造指導書和其他承包人的檔案資料、發包人的要求,或(和)建築藝術造型的要求負責。

發包人有義務指導、審查由承包人根據發包人提供的上述資料進行的生產工藝設計或(和)建築設計檔案,並予以確認。在專用條款中約定工程或(和)單項工程試執行考核的各項保證值、或使用功能保證說明中各自承擔的責任,作為10.3.3款試執行考核和考核責任的評價依據。

5.2設計

5.2.1發包人的義務

(1)提供專案基礎資料。發包人按合同約定、行政法規或行業規定,向承包人提供設計需要的專案基礎資料,對其真實、準確、齊全和及時負責。提供的專案基礎資料有不真實、不準確或不齊全時,有義務按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供進一步補充資料。提供專案基礎資料的類別、內容、份數和時間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發包人提供的專案基礎資料中有專利商提供的技術或工藝包,或是獨立建築師提供的建築藝術造型等,發包人有義務組織專利商或獨立建築師與承包人進行資料、條件和資料的交換、協調和交接。

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時間提供專案基礎資料及其補充資料、或提供的資料不真實、不準確、不齊全、或發包人的計劃變更,造成承包人的設計停工、返工或修改的,發包人按承包人額外增加的設計工作量賠償其損失。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2)提供現場障礙資料。發包人按合同約定和適用法律規定,在設計開始前,提供與設計、施工有關的地上、地下已有的建築物、構築物等現場障礙資料,並對其真實、準確、齊全和及時負責。因提供的資料不真實、不準確、不齊全、不及時造成的設計停工、返工和修改的,發包人按承包人額外增加的設計工作量賠償其損失。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提供專案障礙資料的類別、內容、份數和時間安排,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3)承包人無法核實發包人所提供的專案基礎資料中的資料、條件和資料的,發包人有義務給予進一步確認。

5.2.2承包人的義務

(1)承包人與發包人(及其專利商)以書面形式交接發包人按5.2.1款第1項提供的設計專案基礎資料、第2項提供的與設計有關的現場障礙資料。對這些資料中的短缺、遺漏和不足,承包人在收到發包人提供的上述資料後15日內有義務向發包人提出進一步的補充要求。因承包人未能在上述時間內提出補充要求而發生的損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擔;由此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不予順延。

(2)承包人有義務按照發包人提供的專案基礎資料、現場障礙資料和行政法規規定的設計深度開展設計。並對其設計的工藝技術或建築藝術造型,及工程的安全、環境保護、職業健康的標準,裝置材料的質量、工程質量和完成時間負責。因承包人設計的原因,造成的費用增加、竣工日期延誤,由承包人承擔。

5.2.3遵守標準、規範

(1)1.5款約定的標準、規範,適用於發包人按單項工程接收或(和)整個工程接收。

(2)在合同實施過程中國家頒佈了新的標準或規範時,承包人有義務向發包人提交有關新標準、新規範的建議書。對其中的強制性標準、規範,皆須遵守,並作為變更處理;對於非強制性及推薦性的標準、規範,發包人可決定採用或不採用,決定採用時,作為變更處理。

(3)依據適用法規和合同約定的標準、規範所完成的設計圖紙、設計檔案中的技術資料和技術條件,是永久性工程的裝置、材料、部件採購質量、施工質量及竣工試驗質量的依據。

5.2.4操作維修手冊。由承包人指導竣工後試驗和試執行考核試驗,並編制操作維修手冊的,發包人按5.2.1款第1項第二段的約定,責令其專利商或發包人的其他承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操作指南及分析手冊,並對其資料的真實、準確、齊全和及時負責,除非專用條款另有約定。發包人提交操作指南、分析手冊,及承包人提交操作維修手冊的份數、提交期限,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5.2.5設計檔案的份數和提交時間。在專用條款中約定相關設計階段的設計檔案、資料和圖紙提交的份數和時間。

5.3.6設計缺陷的自費修復,自費趕上。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設計檔案中的遺漏、錯誤、缺陷和不足,自費修復。使設計進度延誤時,自費採取措施趕上。

5.3設計階段審查

5.3.1設計審查階段及審查會議時間。本工程的設計階段、設計階段審查會議的時間安排,在專用條款約定。審查會議和發包人上級單位及政府有關部門參加審查會議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5.3.2承包人根據5.3.1款的約定,向發包人提交相關設計審查階段的設計檔案,並符合行政法規對相關設計階段的設計檔案、圖紙和資料的深度規定。承包人有義務自費參加發包人組織的設計審查會議、向審查者介紹、解答、解釋,並自費提供審查過程中需提供的補充資料。

5.3.3發包人有義務向承包人提供根據5.3.2款設計審查會議的批准檔案和紀要。承包人有義務按相關審查階段批准的檔案和紀要,並依據合同約定及相關設計法規的規定,對相關設計進行修改、補充和完善。

5.3.4因承包人原因,未能按5.2.5款約定的時間,向發包人提交相關設計審查階段的完整設計檔案、圖紙和資料,致使相關設計審查階段的會議無法進行或無法按期進行,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誤、窩工損失,或發包人組織會議增加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5.3.5發包人有權在5.3.1款約定的各設計審查階段之前,對相關設計階段的設計檔案、圖紙和資料提出建議、審查和確認,發包人的任何建議、審查和確認,並不能減輕或免除承包人的任何合同責任和合同義務。

5.4操作維修人員的培訓

發包人委託承包人對發包人的操作維修人員的培訓,另行簽訂培訓委託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5.5智慧財產權

本合同涉及到一方、或雙方(含一方或雙方相關的專利商、獨立建築師)的技術專利、建築藝術造型、專有技術、著作權等智慧財產權的,簽訂有關智慧財產權及保密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6條工程物資

6.1工程物資的提供

6.1.1發包人提供的永久性工程的裝置、材料和部件

(1)發包人依據5.2.3款第(3)項設計檔案規定的技術引數和技術條件、功能要求和使用要求,負責組織永久性工程的裝置、材料和部件採購的(包括備品備件、專用工具及廠商提交的技術檔案)、負責運抵現場,並對其質量檢查結果和效能結果負責。由發包人負責提供的永久性工程的裝置、材料和部件的類別、估算數量或(和)規格清單,在專用條款中列出。

(2)因發包人採購的裝置、材料和部件存在缺陷、延誤抵達現場,且給承包人造成窩工、停工增加費用、或導致關鍵路徑延誤的,按13條變更和合同價款調整的約定執行。

(3)發包人請承包人蔘加國外採購工作時,所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6.1.2承包人提供的永久性工程的裝置、材料和部件

(1)承包人依據5.2.3款第(3)項設計檔案規定的技術引數、技術條件、功能要求和使用要求,負責組織永久性工程的裝置、材料、部件的採購的(包括備品備件、專用工具及廠商提交的技術檔案)、負責運抵現場,並對其質量檢查結果和效能結果負責。由承包人負責提供的永久性工程的裝置、材料和部件的類別、估算數量或(和)規格清單在專用條款中列出。

(2)因承包人提供的裝置、材料、部件(包括建築構件等)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規定所造成的質量缺陷,由承包人自費修復缺陷,因此造成進度延誤的,竣工日期不予延長。

(3)由承包人提供的竣工後試驗的生產性材料,在專用條款中列出類別或(和)清單。

6.1.3承包人對供應商的選擇。依據3.8.1款約定的由承包人提交的並經發包人批准的供應商的名單中,由招標選擇相關採購物資的供貨商或製造廠。

承包人不得在設計檔案中或以口頭暗示方式指定供應商和加工製造廠,特殊情況或只有唯一廠家的除外。發包人不得以口頭暗示方式指定供應商和加工製造廠。

6.1.4工程物資所有權。根據6.1.1款和6.1.2款約定提供的永久性工程裝置、材料和部件,在運抵現場的交貨地點後,所有權轉為發包人所有。發包人履行其合同約定的付款義務。在發包人接收工程前,承包人有義務對工程裝置、材料和部件進行保管、維護和保養,未經發包人批准不得運出現場。

6.2檢驗

6.2.1工廠檢驗與報告

(1)承包人遵守相關法律規定,負責6.1.2款約定的永久性工程裝置、材料、部件和備品備件,及竣工後試驗物資的強制性檢查、檢驗、監測和試驗,並向發包人提供相關報告。報告內容、報告期和提交份數,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2)承包人邀請發包人蔘檢時,在進行相關加工製造階段的檢查、檢驗、監測和試驗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蔘檢的內容、地點和時間。發包人在接到邀請後的5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蔘檢或不參檢。發包人蔘檢時,在接到本款第(1)項承包人發出的報告後5日內通知承包人。

(3)發包人承擔其參檢人員在參檢期間的工資、補貼、差旅費和住宿費等,承包人負責辦理進入相關廠家的許可,並提供方便。

(4)發包人委託有資格、有經驗的第三方代表發包人自費參檢的,在接到承包人邀請函或報告後的5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並寫明受託單位及受託人員的名稱、姓名及授予的職權。

(5)發包人及其委託人的參檢,並不能解除承包人對其採購的工程裝置、材料和部件的質量責任。

6.2.2覆蓋和包裝的後果。發包人已在6.2.1款約定的日期內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蔘檢,並依據約定日期提前或按時到達指定地點,但加工製造的裝置、材料、部件(包括竣工後試驗的物資)已經被覆蓋、包裝或已運抵啟運地點時,發包人有權責令承包人將其運回原地、拆除覆蓋、包裝,重新進行檢查或檢驗或檢測或試驗及復原,承包人承擔因此發生的費用。因此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不予延長。

6.2.3未能按時參檢。發包人未能按6.2.1款的約定時間參檢,承包人可自行組織檢查、檢驗、檢測和試驗,質檢結果視為是真實的。發包人此後指令重新檢查、檢驗、檢測和試驗,或增加試驗細節或改變試驗地點的,有權以變更指令通知承包人。經質檢合格時,所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經質檢不合格時,所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竣工日期不予延長。

6.2.4現場清點與檢查

(1)發包人根據6.1.1款約定負責提供的永久性工程裝置、材料和部件,在運抵現場前5天通知承包人。發包人(或包括為發包人提供裝置、材料和部件的供應商)與承包人(或包括其分包人)按每批貨物的提貨單據清點箱件數量及外觀檢查,並根據裝箱單清點箱內數量、出廠合格證、圖紙、檔案資料及外觀檢查。經檢查清點後雙方人員簽署交接清單。

經現場檢查清點發現箱件短缺,箱件內的數量、圖紙、資料短缺,或有外觀缺陷的,發包人負責補齊、自費修復,缺陷未能修復之前不得用於工程。當發包人委託承包人修復缺陷時,另行簽訂追加合同。因上述情況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2)承包人根據6.1.2款約定負責提供的永久性工程裝置、材料和部件,在運抵現場前5天通知發包人。承包人(包括承包人、或為承包人提供裝置、材料和部件的供應商、或分包人)與發包人(包括髮包人、或其代表、或其監理人)按每批貨物的提貨單據清點箱件數量及外觀檢查,並根據裝箱單清點箱內數量、出場合格證、圖紙、檔案資料及外觀檢查。經檢查清點後,雙方人員簽署交接清單。

經現場檢查清點發現箱件短缺,箱件內的數量、圖紙、資料短缺,或有外觀缺陷的,承包人負責補齊、自費修復,缺陷未能修復之前不得用於工程。因此造成的費用增加、竣工日期延誤,由承包人負責。

6.2.5質量監督部門及消防、環保等部門的參檢。發包人、承包人隨時接受質量監督部門、消防部門、環保部門、行業等專業檢查人員對製造廠、安裝及試驗過程的現場檢查,其費用由發包人承擔。承包人為此提供方便。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對參檢中提出的修改、更換等意見,根據6.1.1款或6.1.2款約定提供的責任方來承擔增加的相關費用。因此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責任方為承包人時,竣工日期不予延長;責任方為發包人時,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6.3進口工程物資和報關、清關

6.3.1永久性工程裝置、材料和部件的進口採購責任方,及招標詢價方式,在專用條款中約定。採購責任方負責報關、清關,另一方有義務協助。

6.3.2進口工程裝置、材料和部件的報關、清關的延誤,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時,承包人負責進口採購的,竣工日期不予延長,增加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發包人負責進口採購的,竣工日期給予相應延長。

6.4運輸與超限物資運輸

工程超限物資(超重、超長、超寬、超高)的運輸,由承包人負責,超限運輸和特殊措施等全部費用,包含在中標合同價格內。因超限物資運輸造成的費用增加,由承包人承擔。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時,竣工日期不予延長。

6.5重新訂貨及後果

6.5.1依據6.1.1款及6.3.1款的約定,由發包人負責提供的永久性工程裝置、材料和部件存在缺陷時,經發包人組織修復仍不合格的,由發包人負責重新訂貨並運抵現場。因此造成承包人的停工、窩工,由發包人承擔所發生的實際費用;使關鍵路徑延誤時,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6.5.2依據6.1.2款及6.3.1款的約定,由承包人負責提供的永久性工程裝置、材料和部件存在缺陷時,經承包人修復仍不合格的,由承包人負責重新訂貨並運抵現場。因此造成的費用增加、竣工日期延誤,由承包人負責。

6.6工程物資保管與剩餘

6.6.1工程物資保管。根據6.1.1款由發包人負責提供的工程物資、6.1.2款由承包人負責提供的工程物資的約定,並委託承包人保管的,其工程物資的類別和估算數量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承包人按說明書的相關規定進行保管、維護、保養,防止變形、變質、汙染和對人身造成傷害。在專用條款約定承包人提交保管維護方案的時間,方案包括:工程物資分類和保管、保養、保安、領用制度,以及庫房、特殊保管庫房、堆場、道路、照明、消防、設施、器具等規劃。保管所需的一切費用,包含在中標合同價格內。由發包人提供的庫房、堆場、設施和裝置,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6.6.2剩餘工程物資的移交。承包人為永久性工程保管的物資,在竣工試驗完成後,剩餘的工程物資無償移交給發包人(除非專用條款另有約定)。

第7條施工

7.1發包人的義務

7.1.1 提供基準座標資料。發包人以書面形式並按約定時間將工程場地的基準座標資料(包括基準控制點、基準控制標高和基準座標控制線)提交給承包人。發包人有義務與承包人在現場交驗。發包人提供基準座標的內容和時間在專用條款中約定。因發包人提供基準座標資料的延誤,導致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7.1.2審查總體施工組織設計。發包人有權對承包人根據7.2.2款約定提交的總體施工組織設計進行審查,並在接到後的20日內提出建議、要求和補充要求。發包人的建議和要求,並不能減輕或免除承包人的任何合同責任。發包人未能在20日內提出任何建議和要求的,承包人有權按提交的總體施工組織設計實施。

7.1.3進場條件和進場日期。發包人根據批准的初步設計和7.2.3款約定由承包人提交的臨時佔地資料,與承包人約定進場條件,確定進場日期。發包人完成進場道路、用地許可、拆遷及補償等工作,保證承包人能夠按時進入現場開始準備工作。進場條件和進場日期在專用條款約定。

因發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的進場時間延誤,竣工日期順延。發包人承擔承包人因此發生的相關窩工費用。

7.1.4 提供臨時用水電等和節點鋪設。發包人按7.2.4款的約定,在承包人進場前將施工臨時用水、電等接至約定的節點位置,並保證其需要。上述臨時使用的水電等的類別、取費單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發包人按實際計量收費。發包人發包人無法提供的水電等,承包人納入報價。

發包人未能按約定的類別和時間完成節點鋪設,使開工時間延誤,竣工日期順延。未能按約定的品質和數量提供水、電等,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導致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7.1.5辦理開工等批准手續。發包人在開工日期前,辦妥須要由發包人辦理的開工批准或施工許可證、工程質量監督手續及其他所需的許可、證件和批文等。

7.1.6施工過程中須由發包人辦理的批准。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根據7.2.6款的約定,通知須由發包人辦理的各項批准手續,由發包人申請辦理。

因發包人未能按時辦妥上述批准手續,給承包人造成的窩工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導致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順延。

7.1.7 提供施工障礙資料。發包人按合同約定的內容和時間提供與施工場地相關的地下和地上的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設施的座標位置。發包人根據5.2.1款第(1)項、第(2)項的約定,已經提供的不再提供。承包人對發包人在合同約定時間之後提供的障礙資料,依據13.2.3款施工變更的約定提交變更申請,發包人給予合理批准。

因發包人未能提供上述施工障礙資料或提供的資料不真實、不準確、不齊全,給承包人造成損失或損害的,由發包人承擔賠償責任。導致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7.1.8承包人新發現的施工障礙。發包人根據承包人按照7.2.8款的約定發出的通知,與有關單位聯絡、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及臨近的影響工程實施的建築物、構築物、文物建築、古樹、名木、地下管線、線纜、構築物以及地下文物、化石和墳墓等的保護工作,並承擔相關費用。

對於新發現的施工障礙,承包人可依據13.2.4款的約定提交施工變更申請,發包人給予合理批准。施工障礙導致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7.1.9發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根據7.8款約定提交的“健康、安全、環境”管理計劃後20日內對之進行確認。發包人有權檢查其實施情況並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提出整改建議,承包人按照發包人合理建議自費整改。

7.1.10發包人履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由發包人履行的其他義務。

7.2承包人的義務

7.2.1座標複驗和放線。承包人有義務在現場與發包人共同複驗基準座標資料(含基準控制點、基準控制標高和基準座標控制線)。承包人按發包人提供的基準座標資料,對工程、單項工程、施工部位放線,並對放線的準確性負責。

承包人有義務提出並糾正發包人提供的基準座標資料中的差錯,因此增加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導致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7.2.2施工組織設計。承包人在施工開工15天前或約定的其他時間內,向發包人提交總體施工組織設計。隨著施工進展向發包人提交主要單項工程和主要分部分項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對發包人提出的合理建議和要求,承包人自費修改完善。

總體施工組織設計提交的份數和時間,及需提交施工組織設計的主要單項工程和主要分部分項工程的名稱、份數和時間,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7.2.3提交臨時佔地資料。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發包人提交,

(1)根據6.6.1款工程物資保管的.約定,庫房、堆場、道路用地的座標位置、面積、佔用時間、用途說明,並須單列需要由發包人租地的座標位置、面積、佔用時間和用途說明;

(2)施工用地的座標位置、面積、佔用時間、用途說明,並須單列要求發包人租地的座標位置、面積、佔用時間和用途說明;

(3)進入施工現場道路的入口座標位置,並指明要求發包人鋪設與城鄉公共道路相連線的道路走向、長度、路寬、等級、橋涵承重、轉彎半徑和時間要求。

因承包人未能按時提交上述資料,導致7.1.3款約定的進場日期延誤的,由此增加的費用或(和)竣工日期延誤,由承包人負責。

7.2.4臨時用水電等。承包人在開工日期30天前或約定的其他時間前,並按本專用條款中約定的發包人能夠提供的水電等臨時使用的類別,向發包人提交施工(含永久性工程物資保管)所需的臨時用水電等的品質、正常用量、高峰用量、使用時間和節點位置。承包人自費負責計量儀器的購買、安裝和維護,並依據7.1.4款專用條款中約定的單價向發包人交費(除非另有約定)。

因承包人未能按約定時間提交上述資料,造成承包人的費用增加和竣工日期延誤時,由承包人負責。

7.2.5協助發包人辦理開工等批准手續。承包人在工程開工20天前,通知發包人向有關部門辦理須由發包人辦理的開工批准或施工許可證、工程質量監督手續及其他許可、證件、批件等。發包人需要時,承包人有義務提供協助。發包人委託承包人代辦並被承包人接受時,另行簽訂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7.2.6施工過程中須通知辦理的批准。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因臨時增加場外臨時用地,臨時要求停水、停電、中斷道路交通,爆破作業,或可能損壞道路、管線、電力、郵電、通訊等公共設施的,提前20天通知發包人辦理相關申請批准手續。並按發包人的要求,提供需要承包人提供的相關檔案、資料、證件等,有義務予以配合。

因承包人未能在20天前通知發包人或未能按時提供由發包人辦理申請時要求的承包人的相關檔案、資料和證件等,造成承包人窩工、停工和竣工日期延誤的,由承包人負責。

7.2.7 提供施工障礙資料。承包人按合同約定,在每項地下或地上施工部位開工20天前,向發包人提交施工場地的具體範圍及其座標位置,發包人須對上述範圍內提供相關的地下和地下的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設施的座標位置(不包括髮包人根據5.2.1款第(1)項、第(2)項中已提供的現場障礙資料)。對於發包人在合同約定時間之後提出的現場障礙資料,按照13.2.3款的施工變更的約定辦理。

發包人已提供上述相關資料,因承包人未能履行保護義務,造成的損失、損害和責任,由承包人負責。因此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承包人按4.1.2款的約定,自費趕上。

7.2.8新發現的施工障礙。承包人對在施工過程中新發現的場地周圍及臨近影響施工的建築物、構築物、文物建築、古樹、名木,以及地下管線、線纜、構築物、文物、化石和墳墓等,立即採取保護措施,及時通知發包人。新發現的施工障礙,按照13.2.3款的施工變更約定辦理。

7.2.9承包人有義務保證其人力、機具、裝置、設施、措施材料、週轉材料及其他施工資源,滿足實施工程的需求。

7.2.10承包人有義務在施工前,向施工分包人和監理人說明設計檔案的意圖,解釋設計檔案,及時解決施工過程中出現的有關問題。

7.2.11工程的保護與維護。承包人在開工之日至發包人接收工程或(和)單項工程之日,負責工程的保護、維護和保安責任,保證工程不因承包人的施工而受到任何損失、損害。

7.2.12清理現場。承包人負責在施工過程中及完工後對現場進行清理、分類堆放,將殘餘物、廢棄物、垃圾等運往發包人、或當地有關部門指定的地點。承包人不再使用的機具、裝置、設施和臨時工程等撤離現場,或運到發包人指定的場地。

7.2.13承包人有義務履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應由承包人履行的其他相關義務。

7.3施工技術方法

承包人的施工技術方法符合有關操作規程、安全規程及質量標準。

發包人對關鍵施工技術方法確認時,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該方法後的5日內予以確認或提出建議,發包人的任何此類確認和建議,並不能減輕或免除承包人的任何合同責任。

7.4人力和機具資源

7.4.1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格式、內容、份數和提交時間,向發包人提交施工人力資源計劃一覽表。施工人力資源計劃符合施工進度計劃的需要。並按專用條款約定的報表格式、內容、份數和報告期,向發包人提供實際進場的人力資源資訊。

承包人未能按施工人力資源計劃一覽表投入足夠工種和人力,導致實際施工進度明顯落後於施工進度計劃時,發包人有權通知承包人按計劃一覽表列出的工種和人數,在合理時間內調派人員進入現場。否則,發包人有權責令承包人將某些單項工程、分部分項工程的施工另行分包,因此發生的費用及延誤的時間由承包人承擔。

7.4.2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格式、內容、份數和提交時間,向發包人提交主要施工機具資源計劃一覽表。施工機具資源計劃符合施工進度計劃的需要。並按專用條款約定的報表格式、內容、份數和報告期,向發包人提供實際進場的主要施工機具資訊。

承包人未能按施工機具資源計劃一覽表投入足夠的機具,導致實際施工進度落後於施工進度計劃時,發包人有權通知承包人按該一覽表列出的機具數量,在合理時間內調派機具進入現場。否則,發包人有權責令承包人另行租賃機具,因此所發生的費用及延誤的時間由承包人承擔。

7.5質量與檢驗

7.5.1質量與檢驗

(1)承包人及其分包人隨時接受發包人、工程總監、行政主管部門、質量管理部門、安全管理部門、行業質量安全檢查人員或發包人委派的第三方質量檢查單位所進行的安全質量的監督和檢查。承包人為此類監督、檢查提供方便。

(2)發包人委託第三方對施工質量進行檢查、檢驗、檢測和試驗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第三方的驗收結果視為發包人的驗收結果。

(3)承包人遵守施工質量管理的有關規定,負有對其操作人員進行培訓、考核、圖紙交底、技術交底、操作規程交底、安全程式交底和質量標準交底,及消除事故隱患的責任。

(4)承包人按照設計檔案、施工標準的規定和合同約定,對永久性工程的裝置、材料、部件(包括建築構配件)進行檢查、檢驗、檢測和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並有義務自費修復和更換不合格的裝置、材料、部件,因此造成竣工日期延誤的,由承包人負責。

(5)承包人的施工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合同中約定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對不符合質量標準的施工部位,承包人有義務自費修復、返工、或更換、或重置,因此造成竣工日期延誤的由承包人負責。

7.5.2質檢部位與參檢方。質檢部位分為:發包人、監理人與承包人三方參檢的部位;監理人與承包人兩方參檢的部位;第三方或承包人一方參檢的部位。對施工質量進行檢查的部位、檢查標準及驗收的表格格式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按上述約定,經承包人一方檢查合格的部位,報發包人或監理人備案。發包人和工程總監有權隨時對備案的部位進行抽查或全面檢查。

7.5.3通知參檢方的參檢。承包人自行檢查、檢驗、檢測和試驗合格的,按7.5.2款專用條款約定的質檢部位和參檢方,通知相關參檢單位參加檢查。參檢方未能按時參加的,承包人將自檢合格的結果於其後的24小時內送交發包人或(和)監理人簽字,24小時後未能簽字,視為質檢結果已被髮包人認可。此後3日內,承包人發出視為發包人或(和)監理人已確認該質檢結果的通知。

7.5.4質量檢查的權利。發包人及其授權的監理人或第三方,在不妨礙承包人正常作業的情況下,具有對任何施工區域進行質量監督、檢查、檢驗、檢測和試驗的權利。承包人為此類質量檢查活動提供便利。當其檢查、檢驗、檢測、試驗的結果合格,承包人增加的費用或(和)工程關鍵路徑延誤時,按13條變更和調整合同價格的約定,作為一項變更。

經質檢發現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質量缺陷,有權下達修復、暫停、拆除、返工、重新施工、更換等指令。由此增加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使竣工日期延誤時,不予延長。

7.5.5重新進行質量檢查。按7.5.3款的約定,經質量檢查合格的工程部位,發包人有權在不影響工程正常施工的條件下,重新進行質量檢查。其檢查、檢驗、檢測、試驗的結果不合格時,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的,竣工日期不予延長;其檢查、檢驗、檢測、試驗的結果合格時,承包人增加的費用或(和)使竣工日期延誤,按13條變更和調整合同價格的約定,作為一項變更。

7.5.6因發包人代表或(和)監理人的指令失誤,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發生的追加施工費用,由發包人承擔。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7.6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7.6.1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需要質檢的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部位的分類、部位、質檢內容、質檢標準、質檢表格和參檢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7.6.2驗收通知和驗收。承包人對自檢合格的隱蔽工程或中間驗收部位,在隱蔽工程或中間驗收前的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或(和)監理人驗收。通知包括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驗收合格,雙方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方可覆蓋、進行緊後作業,編制並提交隱蔽工程竣工資料。

發包人或(和)監理人在驗收合格24小時後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的,視為發包人或(和)監理人已經認可驗收記錄,承包人可隱蔽或進行緊後作業。經發包人或(和)監理人驗收不合格的,承包人需在發包人或(和)監理人限定的時間內修正,重新通知發包人或(和)監理人驗收。

7.6.3未能按時參加驗收。發包人或(和)監理人不能按時參加隱蔽工程或中間驗收部位驗收的,在收到驗收通知2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驗收,又未能參加驗收的,承包人可自行組織驗收,其驗收記錄視為已被髮包人、監理人認可。

7.6.4再檢驗。發包人或(和)監理人在任何時間內,有權對已經驗收的隱蔽工程要求重新檢驗,承包人按要求拆除覆蓋、剝離或開孔,並在檢驗後重新覆蓋或修復。經檢驗不合格時,由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使工程關鍵路徑延誤時,竣工日期不予延長;經檢驗合格時,承包人增加的費用、或工程關鍵路徑的延誤,按照13條變更和調整合同價格的約定,作為一項變更。

7.7對施工質量結果的爭議

7.7.1對施工質量結果的爭議,首先協商解決。經協商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委託雙方一致同意的具有相應資格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進行鑑定。

根據鑑定結果,責任方為承包人時,因此造成的費用增加或竣工日期延誤,由承包人負責;責任方為發包人時,因此造成的費用增加由發包人承擔,工程關鍵路徑因爭議受到延誤的,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7.7.2根據鑑定結果,合同雙方均有責任時,根據各方的責任大小,協商分擔發生的費用;因此造成工程關鍵路徑延誤時,商定對竣工日期的延長。當雙方對分擔的費用、竣工日期延長不能達成一致時,按16.3款爭議和裁決的約定程式解決。

7.8健康、安全、環境

7.8.1健康、安全、環境管理

(1)遵守有關健康、安全、環境的各項法律規定,是雙方的義務。

(2)健康、安全、環境管理實施計劃。在現場開工前或約定的其他時間內,承包人將健康、安全、環境管理實施計劃提交給發包人。該計劃的管理、實施費用包括在合同價格中。發包人在收到該計劃後15日內提出建議,並予以確認,承包人根據發包人的建議自費修正。該計劃提交的份數和提交時間,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3)在承包人實施健康、安全、環境管理實施計劃的過程中,發包人需要在該計劃之外採取特殊措施的,按13條變更和合同價格調整的約定,作為一項變更。

(4)當事人確保其在現場的所有僱員及其分包人的僱員都經過了足夠的培訓並具有經驗,能夠勝任健康、安全、環境管理工作。

(5)當事人遵守所有與實施本工程和使用施工裝置相關的現場衛生、安全和環保的法律規定,並按規定各自辦理相關手續。

(6)承包人為現場開工部分的工程建立健康保障條件、搭設安全設施並採取環保措施等,為發包人辦理施工許可證提供條件。因承包人原因導致施工許可的批准推遲,造成費用增加或工程關鍵路徑延誤時,由承包人負責。

(7)當事人配備專職工程師或管理人員,負責管理、監督、指導職工健康、安全保護和環境保護工作。承包人對其分包人負責。

(8)承包人隨時接受政府有關行政部門、行業機構、發包人、工程總監的健康、安全、環境檢查人員的監督和檢查,併為此提供方便。

7.8.2現場職業健康管理

(1)承包人遵守適用的職業健康的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包括對僱用、健康、安全、福利等方面的規定),負責現場實施過程中其人員的職業健康和保護。

(2)承包人遵守適用的勞動法規,保護其僱員的合法休假權等合法權益,併為其現場人員提供勞動保護用品、防護器具、防暑降溫用品、必要的現場食宿條件和安全生產設施。

(3)承包人對其施工人員進行相關作業的職業健康知識培訓、危險及危害因素交底、安全操作規程交底、採取有效措施,按有關規定提供防止人身傷害的保護用具。

(4)承包人在有毒有害作業區域設定警示標誌和說明。發包人及其委託人員未經承包人允許、未配備相關保護器具,進入該作業區域所造成的傷害,由發包人承擔責任和費用。

(5)承包人對有毒有害崗位進行防治檢查,對不合格的防護設施、器具、搭設等及時整改,消除危害健康的隱患。

(6)承包人採取衛生防疫措施,配備醫務人員、急救設施,保持食堂的飲食衛生,保持住地及其周圍的環境衛生,維護施工人員的健康。

7.8.3現場安全管理

(1)發包人、監理人對其在現場的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提供必要的個人安全用品,並對他們所造成的安全事故負責。發包人、監理人不得強令承包人違反安全施工、安全操作及竣工試驗或(和)竣工後試驗的有關安全規定。因發包人、監理人及其現場工作人員的原因,導致的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由發包人承擔相關責任及所發生的費用。工程關鍵路徑延誤時,竣工日期給予順延。

因承包人原因,違反安全施工、安全操作、竣工試驗或(和)竣工後試驗的有關安全規定,導致的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工程關鍵路徑延誤時,由承包人承擔。

(2)各方人員須遵守有關禁止通行的須知,包括禁止進入工作場地以及臨近工作場地的特定區域。未能遵守此約定,所造成的傷害、損壞和損失,由未能遵守此項約定的一方負責。

(3)承包人按合同約定負責現場的安全工作,包括其分包人的現場。對有條件的現場實行封閉管理。根據工程特點,在施工組織設計檔案中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並對專業性較強的工程部分編制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包括維護安全、防範危險和預防火災等措施。

(4)承包人(包括承包人的分包人、供應商及其運輸單位)對其現場內及進出現場途中的道路、橋樑、地下設施等,採取防範措施使其免遭損壞,專用條款另有約定除外。因未按約定採取防範措施所造成的損壞或(和)竣工日期延誤,由承包人負責。

(5)承包人對其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操作培訓,安全操作規程交底,採取安全防護措施,設定安全警示標誌和說明,進行安全檢查,消除事故隱患。

(6)承包人在動力裝置、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高溫高壓、易燃易爆區域和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作業時,對施工現場及毗鄰的建築物、構築物和特殊作業環境可能造成的損害採取安全防護措施。施工開始前須向發包人或(和)監理人提交安全防護措施方案,經認可後實施。

(7)承包人實施爆破、放射性、帶電、毒害性及使用易燃易爆、毒害性、腐蝕性物品作業時(含運輸、儲存、保管)時,在施工前1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或(和)監理人,並提交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方案,經認可後實施。

(8)安全防護檢查。承包人在作業開始前,通知發包人代表或(和)監理人對其提交的安全措施方案,及現場安全設施搭設、安全通道、安全器具和消防器具配置、對周圍環境安全可能帶來的影響等進行檢查,並根據發包人或(和)監理人提出的整改建議自費整改。發包人或(和)監理人的檢查、建議,並不能減輕或免除承包人的合同責任。

7.8.4現場的環境保護管理

(1)承包人負責在現場施工過程中保護現場周圍的建築物、構築物、文物建築、古樹、名木,及地下管線、線纜、構築物、文物、化石和墳墓等。因承包人未能通知發包人,並未能得到發包人進一步指示的情況下,所造成的損害、損失、賠償等費用增加,或(和)竣工日期延誤,由承包人負責。

(2)承包人採取措施,並負責控制或(和)處理現場的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物和噪聲對環境的汙染和危害。因此發生的傷害、賠償、罰款等費用增加,或(和)竣工日期延誤,由承包人負責。

(3)施工現場殘留、廢棄的垃圾,承包人及時或定期運到發包人或當地有關行政部門指定的地點,防止對周圍環境的汙染及對作業的影響。因此導致當地行政部門的罰款、賠償等增加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7.8.5事故處理

(1)承包人或其分包人的人員,在現場作業過程中發生死亡、傷害事件時,承包人或其分包人立即採取救護措施,並立即報告發包人和(或)救援單位,發包人有義務為此項搶救提供必要條件。承包人維護好現場並採取防止事故蔓延的相應措施。

(2)對重大傷亡、重大財產、環境損害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立即通知發包人代表和監理人。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要求處理。

(3)合同雙方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按照政府有關部門調查認定的最終結果辦理。

(4)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築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裝置保證期內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由承包人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5)因承包人原因發生員工食物中毒、地方病及職業健康事件的,承包人應承擔責任。

第8條竣工試驗

本合同工程包含竣工試驗,遵守本條約定。

8.1竣工試驗的義務

8.1.1承包人的義務

(1)在單項工程或(和)工程的竣工試驗開始前,承包人須完成相應單項工程或(和)工程的施工作業(不包括:為竣工試驗、竣工後試驗必須預留的施工部位、不影響竣工試驗的缺陷修復和零星掃尾工程);並在竣工試驗開始前,按合同約定需完成的檢查、檢驗、檢測和試驗。

(2)在竣工試驗開始前,承包人根據7.6款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部位的約定,向發包人提交相關的質檢資料及其竣工資料。

(3)根據第10條竣工後試驗的約定,由承包人指導發包人進行竣工後試驗的,承包人須完成5.4款約定的操作維修人員培訓,並在竣工試驗前提交5.2.4款約定的操作維修手冊。

(4)竣工試驗方案。在達到竣工試驗條件20日前,承包人將竣工試驗方案提交給發包人。發包人在10日內對方案提出建議和意見,承包人根據發包人提出的建議和意見自費對竣工試驗方案進行修正。竣工試驗方案經發包人確認後,作為合同附件,由承包人負責實施。竣工試驗方案提交的份數和提交時間,在專用條款中約定。方案包括:

1)竣工試驗方案編制的依據和原則;

2)組織機構設定、責任分工;

3)單項工程竣工試驗的試驗程式、試驗條件;

4)單件、單體、聯動試驗的試驗程式、試驗條件;

5)竣工試驗的裝置、材料和部件的類別、效能標準、試驗及驗收格式;

6)水、電、動力等條件的品質和用量要求;

7)安全程式、安全措施及防護設施;

8)竣工試驗的進度計劃、措施方案、人力及機具計劃安排;

9)其他

(5)承包人的竣工試驗包括根據8.1.2款第(3)項發包人新委託給承包人進行的永久性工程的裝置、材料和部件的竣工試驗。

(6)承包人按照試驗條件、試驗程式,及5.2.3款第(3)項約定的標準、規範和資料,完成竣工試驗。

8.1.2發包人的義務

(1)發包人有義務按確認後的竣工試驗方案,提供電力、供水、動力及由發包人提供的消耗材料等。所提供的電力、供水、動力及相關消耗材料等須滿足竣工試驗對其品質、用量及時間的要求。

(2)發包人有義務提供竣工試驗的消耗材料和備品備件,(庫存有的話)。其中: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損壞的,發包人有權從合同價格中扣除相應款項;因合理耗損或發包人原因造成的,發包人免費提供。

(3)發包人委託承包人,對根據6.1.1款約定,由發包人提供的永久性工程裝置、材料、部件進行竣工試驗的服務費,已包含在合同價格中。合同實施過程中發包人新委託的,依據13條變更和合同價格調整的約定,作為一項變更。

(4)根據本款第(3)項發包人委託給承包人進行的裝置、材料、部件的竣工試驗,承包人按發包人提供的試驗條件、試驗程式進行竣工試驗,其試驗結果須符合5.2.3款第(3)項約定的標準、規範和資料,發包人對該部分的試驗結果負責。

8.1.3竣工試驗領導機構。竣工試驗領導機構負責竣工試驗的領導、組織和協調。承包人提供竣工試驗所需的人力、機具並負責完成試驗。發包人負責組織、協調、提供竣工試驗方案中約定的相關條件及竣工試驗的驗收。

8.2竣工試驗的檢驗和驗收

8.2.1根據5.2.3款第(3)項約定的標準、規範、資料,及8.1.1款第4項竣工試驗方案的第5)子項的約定進行檢驗和驗收。

8.2.2承包人在竣工試驗開始前,依據8.1.1款的約定,對各方提供的試驗條件進行檢查落實後,雙方人員在相關表格上簽字。因發包人提供的竣工試驗條件的延誤,給承包人帶來窩工損失,由發包人負責。使關鍵路徑的竣工試驗進度計劃延誤時,竣工日期相應順延;因承包人原因未能按時落實竣工試驗條件,增加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使竣工試驗進度延誤時,承包人按4.1.2款的約定自費趕上。

8.2.3承包人在某項竣工試驗開始36小時前,向發包人或(和)監理人發出通知,通知包括試驗的專案、內容、地點和驗收時間。發包人或(和)監理人在接到通知後的2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蔘加,試驗合格後,雙方在試驗記錄及驗收表格上簽字。

發包人或(和)監理人在驗收合格的24小時後,不在試驗記錄和驗收表格上簽字,視為發包人或(和)監理人已經認可此項驗收,承包人可進行隱蔽、緊後作業。

驗收不合格的,在發包人或(和)監理人指令的時間內由承包人修正並重新試驗,並通知發包人或(和)監理人重新驗收。

8.2.4發包人或(和)監理人不能按時參加試驗和驗收時,在接到通知後的2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24小時。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試驗,又未能參加試驗和驗收,承包人可按通知的試驗專案內容自行組織試驗,試驗結果視為經發包人或(和)監理人認可並通過驗收。

8.2.5不論發包人或(和)監理人是否參加竣工試驗和驗收,發包人有權責令重新試驗。當重新試驗不合格時,承包人增加的費用由承包人負責,使竣工試驗進度延誤時,竣工日期不予延長;當重新試驗合格時,承包人增加的費用,或(和)竣工日期的延長,按照13條變更和合同價格調整的約定,作為一項變更。

8.2.6竣工試驗驗收日期的約定

(1)某項竣工試驗的驗收日期和時間。按該項竣工試驗通過的日期和時間,作為該項竣工試驗驗收的日期和時間;

(2)單項工程竣工試驗的驗收日期和時間。按其中最後一項竣工試驗通過的日期和時間,作為該單項工程竣工試驗驗收的日期和時間;

(3)工程的竣工試驗日期和時間。按最後一個單項工程通過竣工試驗的日期和時間,作為工程竣工試驗驗收的日期和時間。

8.3竣工試驗的安全和檢查

8.3.1承包人按7.8款健康、安全和環境的約定,並結合竣工試驗的通電、通水、通氣、試壓、試漏、吹掃、轉動等特點,對觸電危險、易燃易爆、高溫高壓、壓力試驗、機械裝置運轉等制定竣工試驗的安全程式、安全制度、防火措施、事故報告制度及事故處理方案在內的安全操作方案,並將該方案提交給發包人確認,對發包人提出的建議、意見和要求,承包人自費修正,並經發包人確認後實施。發包人的確認並不能減輕或免除承包人的合同責任。承包人為竣工試驗提供安全防護措施和防護用品的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價格中。

8.3.2承包人對其人員進行竣工試驗的安全培訓,並對竣工試驗的安全操作程式、場地環境、操作制度、應急處理措施等進行交底。

8.3.3發包人或(和)監理人有義務按照經確認的竣工試驗安全方案中的安全規程、安全制度、安全措施等,對其管理人員和操作維修人員進行竣工試驗的安全教育,自費提供參加監督、檢查人員的防護設施。

8.3.4發包人或(和)監理人有權監督、檢查承包人在竣工試驗安全方案中列出的工作及落實情況,有權提出安全整改及發出整頓指令。承包人有義務按照指令進行整改、整頓,所增加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因此造成工程竣工試驗進度計劃延誤時,承包人遵照4.1.2款的約定自費趕上。

8.3.5按8.1.3款竣工試驗領導機構的決定,開展竣工試驗的組織、協調和實施,防止人身傷害和事故發生。

因發包人的原因造成的事故,由發包人承擔其相應責任、費用和賠償。造成工程竣工試驗進度計劃延誤時,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因承包人的原因造成的事故,由承包人承擔其相應責任、費用和賠償。造成工程竣工試驗進度計劃延誤時,按4.1.2款的約定自費趕上。

8.4延誤的竣工試驗

8.4.1因承包人的原因使某項、某單項工程落後於竣工試驗進度計劃的,承包人按4.1.2款的約定自費採取措施,趕上竣工試驗進度計劃。

8.4.2因承包人的原因造成竣工試驗延誤,致使合同約定的工程竣工日期延誤時,根據4.5款誤期損害賠償的約定,承包人承擔誤期賠償責任。

8.4.3發包人組織的竣工試驗。承包人無正當理由,未能按竣工試驗領導機構決定的竣工試驗進度計劃進行某項竣工試驗時,且在收到試驗領導機構發出的通知後的10日內無正當理由,仍未進行該項竣工試驗時,發包人有權自行組織該項竣工試驗,試驗的風險和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8.4.4發包人未能根據8.1.2款的約定履行其義務,導致承包人竣工試驗延誤,費用增加時由發包人承擔其合理費用,使竣工試驗進度計劃延誤時,竣工日期給予相應順延。

8.5重新試驗和驗收

8.5.1承包人未能通過相關的竣工試驗,可依據8.1.1款第(6)項的約定重新進行此項試驗,並按8.2款的約定進行檢驗和驗收。

8.5.2不論發包人或(和)監理人是否參加竣工試驗和驗收,承包人未能通過的竣工試驗,發包人均有權通知承包人再次按8.1.1款第(6)項的約定進行此項竣工試驗,並按8.2款的約定進行檢驗和驗收。

8.6未能通過竣工試驗

8.6.1因發包人的下述原因導致竣工試驗未能通過的,承包人進行竣工試驗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使竣工試驗進度計劃延誤時,竣工日期相應延長:

(1)發包人未能按確認的竣工試驗方案中的技術引數、時間及數量提供電力、動力、水等試驗條件,導致竣工試驗未能通過;

(2)發包人指令承包人按發包人的竣工試驗條件、試驗程式和試驗方法進行試驗和竣工試驗,導致該項竣工試驗未能通過;

(3)發包人對承包人竣工試驗的干擾,導致竣工試驗未能通過;

(4)因發包人的其他原因,導致竣工試驗未能通過。

8.6.2因承包人原因未能通過竣工試驗,該項竣工試驗允許再進行,但再進行最多為兩次,兩次試驗後仍不符合驗收條件,竣工日期不予延長,相關費用及相關事項按下述約定處理。

(1)該項竣工試驗未能通過,對該項操作或使用不存在實質影響,承包人自費修復。無法修復時,發包人有權扣減該部分的相應付款,視為通過;

(2)該項竣工試驗未能通過,對該單項工程未產生實質性操作和使用影響,發包人可相應扣減該單項工程的合同價款,視為通過;

(3)該項竣工試驗未能通過,對操作或使用有實質性影響,發包人有權指令承包人更換相關部分,並進行竣工試驗。發包人因此增加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使竣工日期延誤時,承包人承擔誤期損害賠償責任。

(4)未能通過竣工試驗,使單項工程的任何主要部分喪失了生產、使用功能時,發包人有權指令承包人更換相關部分,承包人因此招致的費用增加、竣工日期延誤,由承包人承擔。使發包人增加的費用,有權根據16.2.1款的索賠約定向承包人提出索賠。

(5)未能通過的竣工試驗,使整個工程喪失了生產或(和)使用功能時,發包人有權指令承包人重新設計、重置相關部分,因此招致的費用增加、竣工日期延誤,由承包人承擔。發包人且有權根據16.2.1款的索賠約定,向承包人提出索賠。或根據18.4款的約定,有權解除合同。

8.7竣工試驗結果的爭議

8.7.1協商解決。對竣工試驗結果有爭議的,首先協商解決。

8.7.2委託鑑定機構。經協商,對竣工試驗結果仍有爭議的,共同委託一個具有相應資格的檢測機構進行鑑定。經鑑定,

(1)責任方為承包人時,所需的鑑定費用及因此造成發包人增加的合理費用由承包人承擔,竣工日期不予延長;

(2)責任方為發包人時,所需的鑑定費用及因此造成承包人增加的合理費用由發包人承擔,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3)雙方均有責任時,根據其責任大小協商分擔費用,並根據竣工試驗計劃的延誤情況協商竣工日期延長。當雙方對費用分擔、竣工日期延長髮生爭議時,依據16.3款爭議和裁決的約定解決。

第9條工程接收

9.1工程接收

9.1.1按單項工程或(和)按工程接收。根據工程專案的具體情況和特點,在專用條款約定對單項工程或(和)工程進行接收。

(1)按單項工程或(和)工程接收

根據第10條竣工後試驗的約定,由承包人負責指導發包人進行單項工程或(和)工程竣工後試驗,並承擔試執行考核責任的。在專用條款中約定,接收單項工程的先後順序及時間安排,或接收工程的時間安排。

由發包人負責單項工程或(和)工程竣工後試驗及其試執行考核責任的,在專用條款中約定接收工程的日期或接收單項工程的先後順序及時間安排。

(2)對不存在竣工試驗或竣工後試驗的單項工程或(和)工程,承包人完成掃尾工程和缺陷修復,並符合合同約定的驗收標準的,按合

新版工程總承包合同範本 篇21

甲方:_______

地址:_______

乙方: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釋出廣告事宜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一、釋出媒體:框架電梯平面媒體

二、釋出內容:_______(品牌/產品)

三、釋出時間、地點、媒體釋出費用

四、製作費用:甲方向乙方支付廣告畫面製作費用計_______ ¥_______元。

五、合同總金額與支付方式:

1、以上釋出費用與畫面製作費用合計:(小寫)¥_______元,(大寫)_______元。共分[ 3 ]次付款。

2、甲方應按照上款要求按時將款項匯入以下帳號:

開戶名:_______

開戶行:_______

賬號:_______

3、發票:

(1)對甲方支付的廣告發布費,乙方將開具正式的廣告費發票;對甲方支付的廣告設計費、廣告畫面製作費、印刷費及畫面特殊更換的上畫費等服務費用(如有),乙方將開具正式的服務費發票。

(2)乙方在收到支票後5個工作日之內將正式發票遞出;如發票抬頭與本合同中的甲方名稱不同,甲方需特別註明收票人為_______。

六、廣告的製作及刊發:

1、甲方負責釋出內容的的畫面設計,甲方應在廣告發布前10天,將所要釋出的廣告內容印刷為四色菲林片或製作成mo或相應的電子檔案提交給乙方;乙方將在甲方審看畫面打樣並籤確認後開始印製。

2、如甲方自行印製廣告畫面的,甲方需於每月廣告發布開始前3天,將印製好的廣告畫面送至乙方;此外,甲方還應按釋出總量的10%為乙方留存餘量,以彌補上畫中的損耗。

3、廣告首次刊發前,甲方如欲變更廣告發布時間和釋出內容的,至少應於本合同約定的廣告發布日前的10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如乙方在接到此通知之時已發生了印製等費用的,甲方還應及時向乙方支付該費用。

4、乙方每月1日或每月15日開始釋出廣告,上畫週期不超過3天,甲方廣告發布時間超過1個月的,可享受乙方於每月15日提供的免費更換畫面服務一次。免費更換畫面是指更換原廣告畫面或變更原定的廣告發布位置,由此產生的額外費用如印製費等,甲方另行支付給乙方。

5、若甲方在前款4約定的時間外要求刊發廣告的,甲方應向乙方額外支付上畫費10元/張/次。

6、廣告刊發後的10個工作日內,乙方以光碟或紙質報告方式向甲方提供釋出監測報告。

七、其他

1、本合同的標題及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檢索方便而擬定,不應用來解釋合同條款的含義。

2、本合同自雙方授權代表籤並加蓋公司印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附件一"框架媒介廣告發布合同補充條款"及附件二"廣告發布地點"及本合同有效期內形成的其他附件、補充協議均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聯絡人:_______聯絡人: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

傳真:_______傳真: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新版工程總承包合同範本 篇22

甲方(發包人):

乙方(承包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部門及行業規定、標準等的規定,並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

1.裝置型號、數量及安裝價格

1.1甲方將本次所有電梯的改造、除錯並負責通過質檢部門的驗收等工作委託乙方進行工程實施,乙方將免費為甲方進行此次電梯改造。

2.施工地點:重慶市立源地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2.1甲方負責協調乙方與電梯供單位對所改造電梯進行移交。交驗完成後的保管、卸裝責任乙方負責。乙方應按甲方在上述指定的安裝地點對所改造電梯進行交驗。

2.2乙方自行承擔安裝驗收合格交付甲方前的一切費用和風險。

3.安裝工期

3.1本合同安裝工期:雙方約定合同總工期為 10 日(以日曆日計算)。因乙方原因導致電梯無法按時完成安裝,全部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3.2電梯進場開始安裝時間暫定為 20xx 年 12 月 30 日,乙方安裝隊伍進場提前一週通知甲方,待甲方確認後方可進場安裝。如開始安裝時間有變化,以甲方通知時間為準,工期不變。

4.電梯安裝質量要求

4.1 GB7588-20xx《電梯製造與安裝安全規範》;

4.2 GB10060-1997《電梯安裝驗收規範》;

4.3 GB50310-20xx《電梯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

5.雙方的職責要求

5.1甲方責任:

5.1.1在乙方進場前,負責提供電梯裝置到達現場後電梯存放場地,甲方在安裝施工現場提供面積合適的電梯部件儲存庫房,以便存放安裝配件及工具。電梯存放場地、庫房的安全、防盜、衛生等均由乙方負責並需服從總承包方的要求和管理;

5.1.2提供土建佈置圖規定的機房、井道、底坑,提供各樓層地面水平裝飾基準線,牆面裝飾基準線;

5.1.3負責協調電梯安裝期間的用水用電的供應,保證乙方安裝、除錯、驗收工作的正常進行,按要求引入安裝、除錯用的動力和照明電源介面(施工地點水平距離300米範圍內,水電錶由乙方負責),安裝除錯過程中產生水電費按表生成,該部分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5.1.4負責安裝施工期間與其他工程單位交叉作業時的協調工作;

5.1.5土建修改和安裝完畢後的填充及整修工作。

5.2乙方責任:

5.2.1服務配合說明及安裝隊伍見證性資料嚴格按照投標檔案執行。當合同裝置到貨,土建具備安裝條件後,根據工期編制《安裝進度計劃表》、《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明確施工流程、施工週期,明確與總承包方之間的責任,以便相互配合如期完工;

5.2.2電梯安裝由乙方直接委派具備A級安裝資質的隊伍進行安裝,不得外包給當地代理商安裝,確保安裝質量和工期;

5.2.3按照國家標準和乙方企業電梯安裝規範,完成合同裝置的安裝和除錯、執行,直至通過裝置安裝地電梯質檢部門驗收並取得準運證;

5.2.4負責乙方施工人員的食宿費用、安全保險、人身保險。乙方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措施,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包括並不限於因此給甲方造成工程逾期、對外賠償的全部損失及其違約金與甲方聘請律師的費用等);

5.2.5負責電梯的保管、存放、吊運、就位、安裝、除錯、執行、驗收及其電梯交付前的財產安全;

5.2.6電梯裝置進入工地後一直到電梯安裝驗收合格前,負責保管電梯裝置;

5.2.7參加現場施工協調會議,配合甲方建築施工進度,保證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及垃圾處理;

5.2.8負責安裝質量的自檢驗收工作,配合政府主管部門完成驗收工作,並承擔驗收費用。負責由於安裝質量問題造成的二次檢驗的整改和驗收費用;

5.2.9遵守施工現場的有關規章制度;

5.2.10為甲方派出的裝置管理人員免費進行現場培訓,為今後日常正常使用和維修保養裝置做準備。安裝現場培訓甲方的系統管理操作及簡單維修人員不少於 名。乙方應根據甲方的需要提供注重實踐的技術培訓,使甲方人員達到能夠獨立進行管理、故障處理、日常測試維護工作,以便乙方所提供的裝置能夠正常、安全的執行;

培訓內容(包括並不限於):電梯的工作原理、基本機構和功能,電梯部件的分解和修理,整機的操作、保養、調整和故障判斷及排除,電梯日常管理和緊急情況處理。

5.3雙方責任:

5.3.1在合同裝置預計安裝日期的前 日,甲方應與乙方聯絡,乙方派代表赴現場檢視工地,乙方依據雙方合同確認的土建設計圖進行測量檢查。發現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應整改,並排除汙水雜物。

5.3.2甲方協助乙方按當地建委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消防部門等政府主管部門的要求辦理安裝施工報批及有關安全施工手續,申報需交納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安裝完成經乙方自檢後,由甲、乙雙方共同赴政府主管部門預約驗收,驗收費用由乙方承擔。

5.3.3 經政府監管部門驗收合格,為安裝驗收合格日,在政府部門出具合格證後 日內,乙方應向甲方辦理電梯移交手續。甲方接受乙方移交後,即安排專門人員負責裝置的日常管理,制訂相關的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制訂乘客須知。

7.合同的變更和違約責任

7.1合同履行過程中,所有變更均須甲、乙雙方書面簽字蓋章確認。變更內容在簽字蓋章確認後即成為原合同的一部分,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其他事項

8.1甲方招標檔案及其附件、招標答疑、乙方投標檔案、招標議標期間的往來函件和由乙方提供、經甲方認可的企業規範、標準、產品說明書(包括規格、質量、檢測依據及結果、原材料產地、貨物產地、包裝、使用功能、驗收方式)、圖紙等資料均為本合同的附件,各檔案不一致之處,質量標準以較高的標準為準,其他的以形成在後的為準。

8.2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雙方各執肆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8.3本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雙方公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