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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承包工程合同範本(精選26篇)

欄目: 承包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9.82K

新版承包工程合同範本 篇1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新版承包工程合同範本(精選26篇)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甲方將“_________辦公大樓佈線工程”(工程地址:_________)專案委託給乙方設計、安裝、除錯及維護。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範圍綜合佈線系統:按所附清單提供裝置及材料,並完成98個資訊點(其中資料點65個,語音點34個)的安裝、除錯;工程完工後提供所有資訊點的測試資料報告。網路系統:按所附清單提供裝置及材料,並負責所有交換機的安裝、除錯。所有工程施工按照“_________辦公大樓佈線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執行)。

第二條工程承包方式工程承包方式採取包工包料,工程涉及的所有材料、裝置數量按照“方案”執行,詳見“方案”及合同附件。

第三條工程總造價及付款方式

1、工程總造價工程總造價為:元整(大寫:_________)。注:以上價格組成詳見附件合同價款的調整:當工程專案內容、範圍發生變更,涉及材料裝置數量發生變更時,合同價款調整由甲乙雙方代表人共同商定。

2、付款方式

①工程驗收合格後,甲方應在____日內將合同金額的97%,即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一次性付清給乙方。

②工程質保金為合同金額的3%,即$$$;工程質保金在工程驗收合格之日起滿________年後付清給乙方。注:工程款項均以銀行轉帳的方式支付。

第四條工程工期

1、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乙方專案經理進場確定具體的施工圖紙及施工方案(由乙方負責製作),並指定現場督導工程師。施工圖紙及方案經甲乙雙方專案負責人簽字(蓋X)確認後方可實施。

2、工程開工日期為:_________

3、若確需對“設計方案”做改動,由雙方專案負責人確認後方可實施。

4、如因甲方原因使工程未能按時進行,乙方有權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申請,經甲方核實並簽字(蓋X)確認後乙方可將工期順延。

5、甲方因故停止施工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確定再開工日期,可恢復施工時同樣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工期相應順延;如無法確定再開工日期時,甲方需按工程已完成量向乙方結算相應工程進度款。

6、乙方應在_________前完成工程的實施,並向甲方提交工程竣工報告。

第五條工程驗收乙方竣工後____日內,向甲方提出書面驗收申請並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工程竣工報告、裝置材料驗收記錄、工程結算書等)和工程竣工圖紙壹套;

1、甲方在收到乙方驗收申請及相關資料之日起90天內審計完畢,並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驗收,逾期不驗收則視為驗收合格;驗收標準按“_________辦公大樓佈線方案”,以及《電子計算機機房設計規範》(gb50174-93)、《計算站場地技術條件》(gb2887-)等有關國家標準的要求執行;

2、驗收通過後由乙方出具驗收報告,甲乙雙方專案負責人在驗收報告上簽字(蓋X)。

第六條雙方責任甲方責任:

1、按合同要求支付工程款;

2、協調有關部門給乙方提供材料存放場所;

3、協調有關部門給乙方提供施工過程中所需的水、電;

4、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協助乙方協調與土建施工單位的關係,以保證工程的順利實施;

5、工程驗收合格後,系統的'保護由甲方負責,所有人為不當操作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6、甲方指派_________協助乙方在該專案施工過程中的工作,負責工程施工過程中掩埋工程的驗收、裝置材料的清點驗收、工程簽證單等單據、憑證的簽字確認,當_________不在時由_________代簽。乙方責任:

1、合同生效後,____日內進場確定施工方案;

2、工程涉及的材料、裝置保證提供原廠優質產品;

3、按質按量按期完成施工內容;

4、在施工期間,必須遵守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規程,並聽從甲方現場主管人員的合理性安排,若因違反上述規定而造成的經濟損失及後果,將由乙方自行承擔;

5、整個佈線系統工程提供________年保用期,工程涉及的裝置的保修期詳見《附件》中的“售後”說明,但人為不當操作及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害不在質量保證範圍內;

6、響應服務時間在2小時以內,需現場解決的故障保證在24小時內到現場解決問題(法定休息日除外);

7、編寫工程竣工、驗收及管理文件,提供實際的網線佈線圖和每一個資訊點、語音點的fe書面測試報告。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如乙方不能在合同規定時間內完工,每延期誤一天乙方應按合同總價的千分之一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2、如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每逾期一天甲方應按應付金額的千分之一向乙方償付滯納金。

3、如果由於甲方原因或不可抗拒力造成工期延誤,工期順延。

4、甲乙雙方有義務對合同中涉及所有內容保密,若未經對方同意,擅自洩漏合同有關內容給

第三方,應承擔因此造成的對方的損失。

5、如因某方違反本合同造成對方損失,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條款進行處理。

6、如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第八條其它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經雙方簽字(蓋X)後起生效。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法人代表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簽章(公章):_________

簽章(公章):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新版承包工程合同範本 篇2

房主人:(簡稱甲方)

承包負責人:(簡稱乙方)

甲方位於X縣XX區修建私人房一座,現將建設樓房的主體工程包給乙方負責施工,為確保工程質量按時完工,分清雙方責任,經雙方協議商量同意,特簽訂如下協議:

1、承包方式:工程採取包工不包料形式,甲方建房所用的鋼材、水泥、砂石料、鐵釘、鐵線、綁繩等不能再回收的材料均由甲方提供,乙方施工所用的各種機械裝置,如攪拌機、攪漿機、捲揚機、振動裝置、模板、頂木、搭架木料、鐵鏟、手推車等施工工具由乙方負責。

2、工程內容:從±0.00以上連續完成甲方要求的主體框架結構,室內的抹灰,樓房高度以及前面部份式樣,按城建設計圖紙施工,室內按甲方設計要求建築,包括廚房、衛生間佈置制板。

3、工程質量:施工中要按規定進行,質量要求牆面平直,磚頭縫滿漿,樑柱要求垂直平整,強度夠,鋼筋兩頭彎角、筋一律彎夠135角私人建房工程承包協議書私人建房工程承包協議書。

4、雙方責任:施工過程中,如果甲方指導失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自理並賠償乙方勞動損失,如乙方在施工過程中自己失誤或安模支撐不牢造成塌落和扭曲被迫返工的由乙方賠償所有材料損失,工程結算時從工程款扣除。

5、結算付款方式:工程結算按國家規定標準的實際建築面積計算,甲方按每平方米建築面積 元計結算給乙方,全部工程結束驗收合格後,全部結算付完工錢6、安全施工:乙方施工隊伍的技術素質必須講究,要安全文明施工,按規範施工,如在施工過程中出現質量事故、人身安全事故等均由乙方負責。

7、施工期:施工期間,要求在 個月內完成主體全部承包工程。

8、本協議如有不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解決或按合同法處理。

9、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生效私人建房工程承包協議書合同範本。工程結束驗收合格,結清工程款後自行終止。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新版承包工程合同範本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優勢互補、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建設單位同意和甲乙雙方充分協商,決定聯合組成精密零部件有限公司工程專案部,共同承擔1#廠房、辦公樓工程的施工任務。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特訂立本協議。

一、工程簡況

建設單位:

工程名稱:1#廠房、辦公樓及附屬工程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1#廠房、辦公樓土建、鋼結構、水電及部份圍牆道路等

施工面積:1#廠房5774m2,辦公樓3160m2

工程造價:

開竣工時間:

二、承包指標

施工工期:180天

工程質量:達到《建設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xx)的規定,(如有更新,按現行標準、規範)

安全生產:無任何安全生產事故

文明施工:達到“Xx市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化施工現場”標準

其它:

三、甲方權利和義務

(1)負責與業主簽訂工程建設合同和重大合同變更,並專門委派一名同志駐現場協助乙方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2)組織辦理開工前工程施工合同備案、安全認證等應具備的手續;

(3)全面貫徹Xx市第四建築工程有限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4)提供專案工程技術、質量、安全、現場管理的'服務,並對施工進度、質量、安全等工作進行監督與指導;

(5)負責做好財務服務,為乙方設立單項工程財務臺帳,雙方可及時對帳;

(6)協助乙方處理與業主間的經濟往來,與乙方共同辦理工程預決算以及對外的重要工作;

(7)督促乙方嚴格履行工程施工合同,協助乙方解決施工中的管理問題,圓滿完成建設單位發包的施工任務。

四、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委派張道海任專案負責人,周緒才任專案現場負責人兼技術負責人,伍志華任專案質檢員,劉章均任專案安全員,並向甲方提供企業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權委託書;

(2)乙方在施工期間,在技術、質量、安全等管理上接受甲方監督,經濟上實行單獨核算,自負盈虧。工程材料按照工程需要自行採購,工程墊資款、工程裝置和週轉材料自行解決,專案部管理人員和施工人員自行招聘和組織,確保工程按期竣工;

(3)乙方須執行甲方內部的各項管理制度,統一使用四建的標識,維護甲方信譽,對甲方、業主和監理公司提出的強制性意見負責加以實施。

(4)乙方按工程特點,組建一支合格的施工隊伍。乙方進場施工人員須按有關部門要求,向甲方提供附有身份證、婚育證明和特殊工種、技工技能證書影印件的職工花名冊,以便及時辦理臨時用工許可證、勞動合同。施工期間,負責與勞務分包班組簽訂“工資支付協議”,按月造表通過合法渠道發放民工工資,並承擔由此產生的稅、費。建立勞務分包計酬臺帳和實行民工勞動計酬手冊,以備檢查;

(5)認真執行甲方財務有關規定,資金使用前,須向甲方提供施工進度計劃、工料分析、工程費用測算表和資金使用計劃;

(6)負責加強安全生產技術質量和進場施工人員的管理,若發生安全、工程質量和其他事故,一切責任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7)乙方在施工期間,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若發生拖欠人工、材料、機械等經濟糾紛和法律訴訟,由乙方自行承擔和妥善處理,甲方應予以全力配合;

(8)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負責做好相關報表報送、竣工資料的收集整理以及編制預、決算等工作,工程竣工後,將有關竣工資料和結算資料報送甲方簽字、蓋章並存檔。

五、利益分配和經濟責任

(1)甲方按工程結算價的6.5%收取費用(含管理費和稅金),勞務分包稅金按人工工資總額的2.6%代收代繳,工程中標後政府規定交納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2)乙方負責向建設單位申請辦理工程預付款、工程進度款、結算價款、保脩金等手續,並按甲方指定開戶銀行帳號入帳;

(3)工程款專款專用。甲方在每筆工程款到帳後,先行扣除6.5%的管理費和稅金,在2天內甲方將該筆工程款的93.5%支付給乙方,扣除管理費和稅金的工程款由乙方自行調劑使用,甲乙雙方都不得挪用工程款,以確保工程資金正常執行;

(4)甲方負責財務管理,乙方應在領取每筆工程款時,向甲方及時提供工程成本材料發票,以便甲方及時準確做好工程成本核算管理;

(5)甲方負責統一管理工程發票,代扣代繳工程稅金,並每月依據已批准支付工程款向建設單位開具正式工程發票;

(6)施工過程中,如本工程所需墊資部份工程款,以及建設單位資金到位不及時時,乙方自行設法解決;

(7)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質量未達到合同要求或人身意外傷亡事故而產生的罰金,以及乙方的其它原因而造成的其他罰款,由乙方負責承擔。

六、其他約定

(1)合同期限: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工程財務結算結束,保修期滿後失效,如雙方再次合作施工,另行協商簽訂;

(2)上述條款經甲乙雙方共同認可而定,如一方不履行合同而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一律由違約方承擔責任和經濟損失;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可作為合同的補充部分;

(4)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雙方各持叄份,建設單位貳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日期:

新版承包工程合同範本 篇4

發包人(全稱):__ 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 _ __ 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地點: 廠內__

工程內容:_配電櫃安裝工程___

資金來源:____自籌______ ___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____包工包料____

三、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___15__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___合格____________

五、合同價款(構成見附表)

金額(大寫):壹萬圓整 (人民幣)¥:_10000.00_元

六、合同約定其它內容

1、承包人需遵守相關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有關規定、並按規定辦理廠區進出相關手續。

2、已完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工程未交接前由承包人保護並承擔費用,交接後由發包人保護及承擔費用。

3、安全文明施工: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等由乙方負責,因乙方原因發生事故由乙方負責處理並負擔其所有費用和責任。

4、工程結算支付方式: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一個月內,一次性付清。

5、延期工程的違約責任:承包人未按本合同約定日期竣工,延誤工期的,每天支付違約金100元,因雨天或其他原因不能施工的工期順延。

6、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

7、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支付的款項。

8、工程竣工結算支付工程款時,承包人需提正式發票。

七、合同份數:肆份,發包人、承包人各兩份。

八、合同生效:

合同雙方約定: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九、補充條款

1、承包人須與發包人積極配合,服從發包方的安排指揮,不配合發包方管理的,發包方有權撤銷及更換,更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或降低施工標準,否則有承包人承擔全部責任。

2、承包方收到款項時首先提供同等額數的發票。

3、承包方做到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確保工程質量,所發生的一切安全、質量事故全部有承包人承擔所有損失及責任。

4、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新版承包工程合同範本 篇5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其他相關法律、行政法規,並參照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國家建設部頒發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字》(GF—1999—0201),甲、乙雙方就本工程建設有關事項協商一致,訂立如下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以下簡稱“本工程”)。  

2、工程地點:  

3、工程內容:(具體工程數量表見附件

一)。  

第二條工程價款  

1、本合同工程價款暫定為人民幣215;元(以下簡稱“暫定工程價款”)。  

2、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最終工程價款以甲方認可的驗工計價為準,甲方應當依據雙方籤認的具體工程數量按照國家郵電部頒佈的《通訊建設工程預算定額》計算驗工計價(以下簡稱“最終工程價款”)。  

3、甲方應當於本合同簽訂後215;日內向乙方支付暫定工程價款的30%,即人民幣215;元;在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並完成移交工作後,甲方應當於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215;日內向乙方支付尚未支付的最終工程價款,已支付的暫定工程價款等額折抵最終工程價款。  

第三條工期  

1、開工日期:  

2、竣工日期:  

3、本工程的竣工日期以本工程經甲方全部驗收合格之日為準,每延誤一天,甲方有權直接扣除最終工程價款的215;%。  

第四條工程質量  

1、乙方施工必須嚴格按國家資訊產業部頒發的各種相關規則、規範、標準和要求等進行,保證本工程質量達到甲方標準。  

2、乙方施工中的所有隱蔽工程在隱蔽前應當經甲方籤認,否則甲方有權隨時要求對隱蔽工程進行檢查,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由乙方承擔,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3、凡本工程中出現質量不符合標準需返工的情況,由此產生的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還應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4、工程保修期為本工程竣工日期之日起215;個月,在此期間出現質量問題均由乙方負責維修,乙方還應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五條竣工驗收  

1、乙方應當於本合同規定的竣工日期之前提前至少215;日安排甲方對本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同時向甲方提供經甲方認可的竣工資料與竣工驗收報告。  

2、如果甲方在竣工驗收時發現本工程存在不合格之處,乙方應當在接到甲方通知後3個工作日內進行修正並安排、通過甲方的重新驗收,乙方應當承擔由此產生的所有費用;如果乙方未按期進行修正並安排、通過甲方的重新驗收,每延期一天,甲方有權直接扣除最終工程價款的215;%。  

3、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乙方應當將本工程及甲方要求的相關材料、裝置、資料、權證等移交給甲方。  

第六條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負責提供本工程材料(具體材料清單見附件

二)。  

2、甲方有權對施工進行監督,並指派隨工負責人擔任施工技術指導和隨工驗收,一旦發現乙方施工質量問題或未按圖紙施工,隨工負責人有權責令乙方停工或返工,所發生的全部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方負責根據本合同的規定組織對本工程進行竣工驗收。  

4、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權利與義務。  

第七條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確認其具有承包建設本工程的所有相關資質。  

2、乙方應當於本工程開始施工前落實施工整備工作(包括但不限於材料、施工用工器具和人員的配備),並向甲方提交開工報告。  

3、乙方應當於本工程開始施工前查明施工現場的地下管線情況,並在施工期間負責保護施工現場現有地下管線(包括但不限於通訊、訊號、電力電纜、上、下水管及煤氣管線),並負責與相關單位簽訂安全協議及排除施工中出現的干擾等,否則,給甲方或

第三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額賠償責任。  

4、乙方應當負責設計本工程圖紙,並取得甲方對圖紙的批准;乙方應當於工程保修期屆滿後將本工程全部圖紙退還給甲方。  

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工程分包或委託給

第三方。  

6、乙方應負責在工程施工及工程保修期的整個過程中施工現場全部人員與財產的安全,除因甲方隨工負責人的過錯而造成的事故外,乙方應承擔所有事故導致的賠償責任和相關費用。  

7、乙方應當文明施工,保持施工場地整潔,在移交前施工現場應達到平整和整潔的要求。  

8、自甲方將本工程材料運送至施工現場或其他指定地點開始,乙方應當妥善保管本工程材料,並承擔所有毀損、丟失、損耗等風險;在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乙方應當將剩餘材料退還給甲方。  

9、乙方應當根據甲方的要求為相關人員或裝置辦理保險,並支付保險費用。  

10、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權利與義務。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應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2、如果乙方違約,並在甲方指定的合理期限內未予以改正,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甲方有關解除的書面通知發出之日起第____日即告解除;本條不影響乙方  根據本合同的規定承擔其他義務或違約責任。  

第九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事件指甲、乙雙方不能預料、不可避免及不可克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戰爭、動亂、罷工以及颱風、暴雨、洪水、地震等自然災害。  

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乙方應當立即通知甲方,並儘可能迅速採取有效措施減少損失;乙方應當於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後____日內全面恢復施工,並根據甲方要求向其提交有關該不可抗力事件及其造成影響的詳細報告。  

3、因不可抗力造成延誤的工期應當順延,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等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2、因本合同簽訂及履行而發生的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生效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6份,甲乙雙方各執3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負責人:法定代表人:  附件一工程數量表  附件二甲方提供裝置和材料清單

新版承包工程合同範本 篇6

第一部分 一般條款

定 義

第一條 (一)在合同中,除合同內容另有要求外,下列詞定義如下:

(1)“業主”,名稱將在第二部分中具體標明,指僱用承包人的一方,或業主的法定繼承人,未經承包人同意,不包括業主的受讓人。

(2)“承包人”指標書被業主接受的投標人或投標公司,包括承包人的私人代表,繼承人和經業主同意的受讓人。

(3)“工程師”指第二部分中確定的工程師人選,或經書面通知承包人,由業主隨時任命的代行工程師職責的工程師人選。

(4)“工程師代表”指任何常駐工程師、工程師助手,或由業主或工程師任命履行第二條規定的職責的人選。對工程師代表的授權應由工程師書面通知承包人。

(5)“工程”包括永久性工程和臨時性工程。

(6)“合同”包括合同條款、技術規範、圖紙、標價的工程量表、單價或價格表、標書、接受證書和合同協議(如已完成)。

(7)“合同價格”指在接受證書中確定的數額,可按合同條款的規定增減。

(8)“建築裝置”包括施工和維修所需的全部裝置,但不包括構造永久性工程的材料。

(9)“臨時性工程”指施工和維修所需的各種臨時工程。

(10)“永久性工程”指按合同將施工和維修的永久工程。

(11)“技術規範”指在標書或標書修正中確定的規範,也包括由工程師提供或書面同意增加的部分。

(12)“圖紙”包括技術規範中包含的圖紙,經工程師書面同意的對圖紙的修正,以及由工程師提供或書面同意的其他圖紙。

(13)“現場”指建築工程師設計的永久性或臨時性工程所需的土地及其他場地,以及業主提供的施工所需土地或場所、或其他合同中規定構成現場的部分。

(14)“同意”指書面同意,包括隨後對口頭同意的書面確認。

(二)合同內容需要時,單數表示的詞也包括複數的含義,反過來也是這樣。

(三)合同條款中的標題和邊注不被視作合同的一部分,在解釋合同時不予考慮。

(四)“費用”一詞包括現場內外發生的通常費用開支。

工程師及工程師代表

第二條 工程師應負責履行發出指令、頒發證書等合同規定的義務。如果在業主對工程師的任命中要求工程師在履行其部分職責時需經業主特殊同意,應在第二部分中予以規定。

工程師可隨時書面授權其代表代行其職權,但應向承包人和業主提交書面授權檔案。在授權期間,工程師代表的決定對承包人和業主來說等同於工程師本人的決定。

以下情況如此辦理:

(1)工程師代表未否定的工程、材料,工程師仍有權否定,並決定折除相應的建築。

(2)若承包人對工程師代表的決定不滿意,有權提請工程師親自判定。

轉讓和分包

第三條 未經業主書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將全部或部分合同,或合同收益(除了向承包人的開戶銀行支付到期款項外)轉讓。

第四條 承包人不得分包整個工程。除非合同另有規定,承包人未經工程師的書面同意,不得將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即使工程師同意分包,承包人仍將承擔合同義務。分包人及其代理人、工人的行為、失誤、失職將象承包人及其代理人、工人的行為、失誤、失職一樣,由承包人

承擔責任。為某部分工程提供勞力將不被視作分包。

合同檔案

第五條 (一)在第二部分將寫明下列條件:

合同檔案使用的語言;

合同適用哪國的法律,按哪國法律解釋;

如果檔案用一種以上語言書就,檔案按哪種語言解釋,就在第二部分中將其定為以這種語言為準。

(二)除非合同中另有規定,合同第一、二部分的條款比其他條款更具約束力。構成合同的幾個檔案可互相解釋,在發生歧義和不一致時,將由工程師向承包人作出解釋。

如果工程師對歧義進行解釋時,導致承包人增加未預見的開支,經工程師證明,業主應支付相應的款額,

第六條 (一)工程圖紙將由工程師保管,但需免費向承包商提供兩份副本。如果承包人需要更多副本,則自已承擔費用。完成合同工程後,承包人將圖紙全部歸還工程師。

(二)承包人將在工程現場保留一份圖紙副本,以便工程師及其代表,或工程師書面授權的人士隨時審查。

(三)如果工程師不在合理的時間內提供圖紙或命令,導致工程延誤或中斷,在此情況下承包人要書面通知工程師。通知中應詳細描述所需圖紙、命令,為什麼需要,何時需要,以及否則可能造成的延誤和停工。

(四)如果因工程師沒有或不能在合理時間內提供上述圖紙和命令,而導致承包人誤工和/或增加開支,工程師將決定延長承包人的規定工期。且只要開支合理,承包人將得到補償。

第七條 在工程進行中,工程師有權隨時向承包人提供正確施工所需的圖紙和指示。承包人應執行且受其約束。

一般義務

第八條 (一)根據合同條款,承包人要認真進行工程建設維護工程。只要合同規定需要,為了建設和維護工程承包人應暫時或長期提供勞力、材料、建設機械等。

(二)承包人將對施工現場操作和建築方法的恰當、穩定、安全負全部責任。除非在合同中另有規定,承包人對工程師決定的永久性和臨時性工程的設計、規格不負責任。

第九條 如果修正需要承包人簽訂並執行的一個合同協議,協議由業主人準備並承擔費用。

第十條 為了執行合同,承包人在標書中應承諾按要求提供一份承包人和業主共同同意的保險公司、銀行或其它保障機構開出的保函。保函式額不超過驗收證書中所要求的保函式額。除非合同中另有規定,承包人將負擔全部費用。

第十一條 業主應在招標檔案中向投標者提供經過考察獲得的有關工程的水文及地層資料。標書正是以這些資料為基礎的,但承包人對自己的理解負責。

承包人被視作在提交標書前,已檢查了工程現場及周圍環境,掌握了關於工程性質的資訊,包括地層情況,水文、氣候狀況,完成工程所需材料,到達現場的交通和食宿問題等。總之,承包人被認為已掌握了可能影響投標的一切必要資訊,包括風險,偶發事件。

第十二條 承包人被認為在其標書的工程量表和價目表中已規定好價格。除非合同中另有規定,這一價格已被認為包含了其履行合同義務,正確執行合同的全部所需。如果執行合同過程中,承包人遇到一些他認為有經驗的承包人也不能預見的情況或人為障礙(天氣狀況除外),他將向

工程師代表提交書面通知。如果工程師確認其不可預見性,將要求業主支付承包人在這種情況下增加的費用。包括:

(1)為執行工程師相應指示的合理費用;

(2)在沒有工程師特別指示時,採取工程師同意的恰當措施的合理費用。

第十三條 承包人根據合同規定建設工程,要得到工程師滿意的肯定。無論合同中是否有規定,工程師有關工程的指示承包人必須執行。承包人只接受工程師的指示,或在第二條的情況下接受其代表的指示。

第十四條 (一)承包人中標後,應在第二部分條件中規定的時間內向工程師提交一份執行合同的順序計劃,待工程師肯定。承包人隨時應工程師或其代表的要求,提供詳細敘述他進行工程安排的書面報告。

(二)一旦工程師發現工程實際進度與上述計劃不符,將要求承包人提供一份修改的計劃,保證在第四十三條規定的期限內完成工程。

(三)承包人向工程師或其代表提供這樣的計劃,並不免除他的任何合同責任。

第十五條 承包人在工程進行過程中或在工程師認為履行合同義務必要時,提供監督管理。承包人或其一位經工程師書面同意的全權代表應隨時在現場,並負責監督管理。工程師可隨時撤銷對全權代表的確認,如果這樣,承包商應在接到書面通知後,撤銷對其的授權,不再錄用他,並

提供替代人選。全權代表將代表承包人接受工程師的指示,或按第二條規定接受工程師代表的指示。

第十六條 (一)承包人在工程進行中,需在現場僱用如下人選:

(1)在自己的專業範圍內經驗豐富的技術人員,能勝任監管工作的副代理人,工人領班和帶頭人。

(2)為及時妥善地完成工程所需的熟練、半熟練和非熟練工人。

(二)工程師有權要求承包人立即解僱其僱用來執行合同的人員,這些人員在工程師看來未履行職責或不稱職。被解僱的人員未經工程師的書面同意,不得再被僱用。被解僱人員的職位應立即由工程師同意的稱職人選接替。

第十七條 承包人負責根據工程師的書面指示正確地開始工程,保證工程位置、面積、水平面及各部分組合的質量,提供工程所需工具、裝置和勞力。如果在工程進行中,在這些方面發生錯誤,承包人應負擔改正的費用,直到令工程師或其代表滿意,除非這些錯誤是由工程師或其代理

提供的不準確的書面資料造成的,在這種情況下,改正費用由業主承擔。工程師或其代表對開工和任何水平面路線的檢查並不免除承包人保持其正確的義務,承包人應仔細保護儲存開工中使用的水準基點、觀測軌道、測標等。

第十八條 如果在工程進行中,工程師要求承包人鑽孔或挖深坑,應書面提出要求。除非這一費用已包括在工程量表中,否則這一要求將被視作根據第五十一條提的附加要求。

第十九條 承包人在需要的時間和地點,或應工程師或及代表的要求,或應權威機構的要求,自己承擔費用提供燈光,警衛等來保衛工程,保障公眾的安全和便利。

第二十條 (一)從工程開始到按第四十八條規定的竣工證書中規定的日期,承包人負全部責任。如果工程師發出部分永久性工程的竣工證書,則承包人從證書中規定的日期起不再對這部分工程負責,這部分工程的責任轉至業主。承包人要對尚未完成將在維護期內完成的工程負全部責

任,除了“意外風險”以外任何原因造成的對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損害、損失,承包人要負責負擔費用修理好,以確保永久性工程完工時狀態良好,符合合同的要求和工程師的指示。如果發生“意外風險”,則承包人按工程師的要求和第六十五條的規定修復,費用由業主承擔。承包人在完成

未竣工工程或履行第49、50條合同義務時,操作對工程造成損害,也要負責任。

(二)“意外風險”包括戰爭、敵對(無論是否宣戰)、侵略,反叛、革命、騷亂或軍事政變內戰,或在工程進行中,由承包商的僱員、分包人制造的動亂、混亂,或業主使用、佔用部分永久性工程,或由於工程師工程設計的原因,由核燃料燃燒或有毒爆炸物引起的輻射和汙染,以及

爆炸引起的各種後果,以音速、超音速飛行的飛行物的聲波壓力,和其他有經驗的承包不能預見的事件,所有這些被稱作“免除風險”。

第二十一條 不限制第二十條規定的責任義務,承包人要以業主和承包人的聯合名義,對按合同條款在第二十條規定的時間內對除免除風險以外的任何損失投保,同時還要對維護期前產生的原因在維護期內造成的損失和承包人為履行第四十九、五十條義務而採取行動引起的損失投保,

應保險:

(1)工程及應放入工程中的材料、裝置,或加上第二部分相應條款規定的款額;

(2)承包商購買的替代建築工具和其他物品。

保險人和保險條款均需經業主同意,業主不得無緣由地不同意。承包人應要求隨時向工程師或代表出示保險單和已付的保險金收據。

第二十二條 (一)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承包人應對建設和維護工程中人員傷害、材料損失及財產損失對業主造成的損失和索賠進行補償,及對有關的索賠、訴訟、損失、費用開支等進行補償,以下補償和損失除外:

(1)工程或部分工程永久使用或佔用土地;

(2)業主在任何土地上建設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權利;

(3)為按合同規定建設和維護工程造成的不可避免的人員和財產損失;

(4)由業主其代理人、或非承包人僱用的分包人的行為或失職造成的人員和財產損失,承包人認為由業主的代理人造成的損失,且可公正的認為是業主的責任,由此引起的索賠、訴訟、損失、費用、開支等。

(二)業主應對按(一)款規定導致承包人遭受的索賠、訴訟、損失、費用和開支進行補償。

第二十三條 (一)在開始建築工程前,承包人在不限制其第二十二條規定的義務的情況下,應對非第二十二條原因造成的,而由執行工程合同造成的財產(包括業主的)損失或人員(包括業主的僱員)傷害,其所要承擔的責任投保。

(二)保險人和保險條款均需業主的同意,業主不得無緣由的不同意。保險金額不少於標書附件的規定。承包人應要求隨時向工程師或其代表出示保險單和已付的保險費。

(三)應有這樣一個條款,即發生承包人應得到補償的損失時,而該保險受益人為業主,則保險人就這一損失造成的開支、費用對業主進行補償。

第二十四條 (一)業主不對由承包人或再承包人僱用的工人受傷或發生事故造成的損害負賠償責任,除非事故或傷害是由業主或其代理人的行為或過失引起的。承包人應補償業主,補償由此引起的索賠、訴訟、費用、開支等。

(二)承包人應對發生這樣的事故為自己所負的責任投保。保險人應經業主同意,但業主不得無緣由地不同意。承包人應在僱用工人完成工程的過程中繼續保險,應要求隨時向工程師或其代表出示保險單和已付的保險費收據。如果再承包人已為其僱用的工人投保,且以業主為補償物件

,則承包人的投保義務被視作已履行。承包人需要求再承包人隨時應要求向工程師或其代表出示保險單和已付的保險費收據。

第二十五條 如果承包人未履行第二十一、二十三、二十四條的保險義務,或其他合同要求的保險義務,業主將進行相應投保,支付保險金,隨時從應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扣除,或認作承包人的負債。

第二十六條 (一)承包人應注意所有國家、政府的法律、法規、條例、規章制度及與執行工程合同有關的地方或其他權利機構的規章細則,以及財產和權利將受到工程影響的公共團體和公司的規章,並交納規定的費用。

(二)承包人將遵守以上法規、制度,如因違反上述法規而使業主受懲罰,將保證業主得到補償。

(三)如果工程師確認承包人應付這樣的費用,則業主應再支付給承包人。

第二十七條 任何在工程現場發現的化石、錢幣、有價物、或文物、建築物和其他具有地質、考古價值的物品均屬業主的財產。承包人應採取恰當的措施,防止他的工人或其他人移走或損壞這些物品,並立即通知工程師代表,然後按代表的指示處理這些物品,費用由業主承擔。

第二十八條 承包人應保證業主不受對工程施工中使用的建築裝置、機械材料方面受保護權利和專利權,設計、商標等侵權行為引起的索賠和訴訟的損害,並對其所受損害、支付的費用、開支進行補償。除另有規定外,如果要為工程建設需取得石頭、沙子、砂礫、泥土和其他材料,承

包人負責支付噸位費、使用費租金和其他費用。

第二十九條 凡是工程建設所需要的操作,只要符合合同的要求,均可進行,但不應在不恰當的情況下妨礙公眾的便利,不應妨礙公共或私人道路的通行、使用和佔用,無論財產所有人是業主還是其他人,如果發生承包人負責的這類事件,承包人應保證業主不受由此引起的索賠、訴訟

、損失、費用、開支的損害,並對其進行補償。

第三十條

(一)承包人應採取各種必要的手段,防止與工程現場相通的公路、橋樑由於施工而遭受損害。承包人和再承包人應選擇路線、車輛,限制分散卸貨,使因運輸裝置、材料到施工現場增加的運量被限制在合理範圍內,從而避免對公路、橋樑不必要的損害。

(二)如果承包人需要運送貨物經過部分公路、橋樑,包括建築裝置、機械,建成的部分工程,而這種運送極有可能損壞公路、橋樑,除非採取特殊保護和加固措施。承包人在運送貨物前應通知工程師或其代表貨物的重量及其他特殊事項,還要告知他打算採取的保護、加固方法。除非

工程師在接到通知14天內指示不必要採取這樣的方法,承包人將採取行動或按工程師的要求實施修改後的方案。除非承包人在工程量表中包含了保護加固公路、橋樑的任務,保護加固費用由業主向承包人支付。

(三)如果在工程進行中或以後的時間裡,承包人因工程損壞公路、橋樑而被要求索賠,應立即告知工程師。業主將商洽解決辦法並支付索賠款,並對承包人因此受到的索賠、訴訟、損害、費用、開支進行補償。如果工程師認為造成索賠或部分索賠的原因在於承包人未履行其上述(一

)(二)的義務,則經工程師確認的由承包人造成的損失,由承包人補償給業主。

(四)如果工程需要承包人使用水路運輸,上述條款中的“公路”應包括船閘、碼頭、防波堤或其他有關的水路設施,“運輸工具”應包括船隻,上述條款同樣有效。

第三十一條 對不包括在合同中的工程和業主簽訂的其他與合同工程有關的輔助合同專案,承包人按業主的要求,為其他業主僱用的承包人及其工人,業主僱用的工人和其他在工程現場可僱用的機構進行工作提供合理的機會。如果承包人應工程師或其代表的要求,為其他承包人業主或

其他機構使用他負責維護的路段提供便利,或使用他施工現場的腳手架等其他裝置,或提供類似的服務,則業主應向承包人支付工程師認為合理的費用。

第三十二條 在工程期間,承包人應保證工程現場沒有不必要的障礙物,妥善儲存、處置建築裝置和多餘的材料,從現場清理走殘餘物、垃圾和其他不再需要的臨時工程。

第三十三條 工程完成後,承包人應把所有建築裝置、多餘材料、垃圾和各種臨時工程從現場清理走,使其整潔,令工程師滿意。

第三十四條 (一)承包人自己安排僱用當地或其他來源的勞工,除合同另有規定外,負責勞工的交通、食宿和工資。

(二)只要按當地情況可行,承包人應向工程現場的人員、工人提供適當飲用水和其他用水,並令工程師代表滿意。

(三)除非按照現行的法律法規及政府規章,承包人不得進口、出售、給予、易貨或處置任何烈性酒和毒品,也不得允許再承包人、代理人或僱員進口、銷售、贈予和易貨及處置。

(四)承包人不得也不允許向他人給予、易貨,處置任何武器、彈藥。

(五)承包人在處理與僱用工人的關係中,應充分考慮公認的節假日及導致和其他習俗因素。

(六)一旦爆發了傳染病,承包人將遵守並執行政府或地方醫療衛生機構為治療疾病所制定的規章、命令及要求。

(七)承包人應隨時採取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僱員中發生非法騷亂或混亂行為,並保證工程附近地區人員和財產的安全、和平。

(八)承包人要對其再承包人遵守上述條款負責。

(九)其他有關勞工和工資的條款如有必要可在第二部分的第三十四條作出規定。

第三十五條 承包人應工程師的要求,向工程師代表或其辦公室,按要求的格式和時間提交一份詳細報告,報告其在工程現場僱用的監督人員和不同等級工人的情況。如工程師代表要求,還應報告建設裝置的情況。

材料和工藝

第三十六條 (一)各種工程材料和工藝均應符合合同的規定和工程師的指示,且隨時接受工程師的檢驗。檢驗可在製造、裝配地、施工現場或合同規定的任何地點。承包人要為檢查、測量、檢驗工程及其質量,或材料的重量、數量提供所需的幫助、工具、機械、勞力和材料,如果工

程師要求,承包人應將材料在應用於工程前提供樣品供檢驗。

(二)如果合同中有明確規定,則提供樣品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否則費用由業主支付。

(三)合同中明確要求的檢驗,其費用由承包人負擔。對於那些貨載檢驗和工程設計是否符合要求的檢驗,在合同中均有列舉,承包人可將其費用計入投標價格。

(四)如果是工程師要求的檢驗,而

(1)合同中沒有規定,或

(2)合同中未列舉,或

(3)雖有規定,但工程師指示由獨立的第三人在現場、製造、裝配地以外的地點進行檢驗,當檢驗表明工藝、材料不符合合同條款或工程師指示時,檢驗費用由承包人承擔。否則,費用由業主負擔。

第三十七條 工程師和他授權的任何人隨時可以去工廠、工程準備地或工程所需材料、製成品、機械的來源地。承包人應為他們獲得這種權利提供一切便利和幫助。

第三十八條 (一)未經工程師或其代表的同意,任何工程不得被覆蓋或遮掩,承包人要為工程師或其代表提供充分的機會,檢驗將被覆蓋或遮掩的工程,並在永久性工程開始前檢查地基。承包人應及時通知工程師代表部分工程或地基待於檢驗。工程師代表不應拖延這樣的檢驗,除非

他認為檢驗沒必要,並通知承包人。

(二)應工程師的指示承包人要隨時開啟已覆蓋的工程部分,並負責再次施工至工程師滿意。如果被覆蓋和遮掩的工程部分符合合同的要求,且滿足(一)的條件,則開蓋和再施工費用由業主承擔。否則,所有費用由承包人負擔。

第三十九條 (一)在工程施工中,工程師有權隨時書面要求:

(1)按要求把工程師認為不合適的材料在指定的時間內從現場清理走;

(2)用合適的材料替換;

(3)無論先前是否檢驗過或已支付中期付款,工程師認為不符合合同的材料要換掉,不合格的工藝要重新施工。

(二)如果承包人未執行工程師的上述命令,業主有權僱用其他人完成以上工作。由此產生的費用和雜費業主可從承包人處取得,或由業主從該支付給承包商的錢款中扣除。

第四十條 (一)承包人應工程師的書面要求,在工程師認為必要的時間內,停止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施工,如有必要在此期間要負責保證工程的完好,承包人按工程師指示這樣做所產生的額外費用,由業主承擔。但以下情況除外:

(1)在合同中規定的停工;或

(2)由承包人的錯誤而引起的必要停工;或

(3)由工程現場天氣引起的必要停工;或

(4)非由工程師或業主的錯誤引起,或不由第二十條“免除風險”引起的,為正確施工或保證工程安全的停工。

如果承包人不在工程師提出要求後的28天內書面通知工程師其要求,則無權獲得額外的費用。如果工程師認為承包人的要求是合理的,則由他來決定支付給承包人的款額和停工時間。

(二)如果按工程師的要求,工程或部分工程停工九十天後仍未得到工程師重新開工的命令,除了上述(一)中(1)(2)(3)(4)的情況外,承包人將向工程師發出書面通知,要求其在收到通知後二十八天內決定重新開工。如果在此期間仍未得到開工的決定,承包人可書面通

知(但不一定這樣做),視隻影響部分工程的停工為對這部分工程的省略,視影響整個工程的停工為業主放棄合同。

開工時間和延誤

第四十一條 在接到工程師的書面通知後(除非在工程師命令或認可,或承包人不能控制的情況下),承包人應在標書附錄中規定的期限內開始工程施工,且迅速不拖延。

第四十二條 (一)業主在工程師書面命令開工後,應授權承包人使用部分現場,使承包人能開工和按第十四條規定的進度計劃施工。此後業主按施工計劃的要求,在書面通知工程師後,應授權承包人使用施工所需的其他現場部分。如果業主不能按本條規定授權承包人使用現場,而導

致承包人誤工或增加費用,由工程師決定延長完工期,並確定應由業主承擔的補償承包人的合理費用開支。

(二)承包人將承擔通向施工現場的特殊或臨時道路通行費用。承包人將支付為進行工程而在現場外膳宿供應費用。

第四十三條 按合同要求,在整個工程完成前各部分工程要完工,整個工程應在合同第四十八條規定的期限內完成。期限從標書附錄中規定的開工期的最後一天算起。可按第四十四條的規定延期。

第四十四條 非由於承包人的錯誤行為,而由於增加工程量或工程延誤或特別惡劣的天氣原因,或其他可能發生的特殊情況,承包人有權要求工程延期。延長時間由工程師決定,並分別通知業主和承包人。除非承包人在額外工程開始後或特殊情況發生後28天內向工程師代表提交詳細

情況,說明其有權獲得延期,工程師不一定把增加工程量和特殊情況列入考慮。承包人提供的情況要準備接受調查是否屬實。

第四十五條 除非合同中有相反的規定,未經工程師代表的書面允許,任何永久性工程不得在確認的休息時間一夜間或星期天進行,也不得在其他當地的假日進行。但為挽救生命或財產或維護工程安全需要採取不可避免的行動時,承包商應立即通知工程師代表,本條款的規定不適用於

傳統輪作或倒班進行的工作。

第四十六條 如果因承包人無權要求工程延期的原因,工程師認為工程進度太慢,不能確保按規定時間或在延長期限內完工,或完成某部分工程,將書面通知承包人。承包人要採取必要的措施,工程師將同意加速工程進度,以便能在規定時間延長期限內完工或完成某部分工程。承包人

無權要求他人為採取這樣的措施多付款。如果因接到工程師這樣的通知,承包人需得到其允許在休息日一夜間或星期日或當地的假日工作,工程師不得無故拒絕。

第四十七條 (一)如果承包人未在第四十三條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工程,將向業主支付合同中規定的違約罰款,此罰款不作為第四十三條規定時間與實際確認完工時間之差的罰款。在不損害其他補救措施的同時,業主可從他手中任何應支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扣除上述違約罰款。而這一

切均不免除承包人完成工程的義務和合同規定的他的其他義務。

(二)如果在全部工程完工前,部分工程按第四十八條規定已經工程師確認完成,業主已開始使用,且合同中沒有其他條款作相應規定,則應支付的違約罰款按已完成工程佔全部工程價值的比例削減。

(三)如果願在合同中規定有關全部或部分工程完工的獎勵,可在第二部分的第四十七條規定。

第四十八條 (一)當全部工程完成且令人滿意地通過了合同規定的最後檢驗,承包人將向工程師或其代表發出通知,並承諾在維修期內將完成任何未完成的工作。上述通知和承諾均應採用書面形式,且被視作承包人的要求,要求工程師提供工程竣工證書。工程師應在承包人發出通知

後的21天內向承包人發出工程竣工證書,上面註明他確認的按合同完工的日期,並交給業主一份證書副本;或給承包人書面指示,指出他認為在發出證書前承包人尚需完成的工作。工程師在書面指示後還應指出影響工程完工的工程缺陷。承包人在令工程師滿意地完成工程並修正缺陷後的

21天內有權收到竣工證書。

(二)同樣,按(一)規定的程式,在如下情況下,承包人可要求工程師發出竣工證書:

(1)在合同中規定了另外完工期限的部分永久性工程完成;

(2)工程的一部分已經完成,令工程師滿意,且已被業主佔用。

(三)如果部分永久性工程已完成且令人滿意地通過了合同規定的最後檢驗,工程師應在全部工程完工前發出這部分工程的竣工證書。一旦證書發出,承包人即被視作已承諾在維修期完成未完成的工作。

(四)如果針對部分工程在全部工程完成前發出了竣工證書,如證書中未明示,並不視作地面或地表重做工作已完成。

缺陷責任

第四十九條 (一)“缺陷責任期”一詞指標書附錄中定義的缺陷責任期,從工程師按第四十八條規定確認的完工日開始計算。如果工程師發出了多份竣工證書,則分別從其完工日開始計算,各部分工程的缺陷責任期作相應規定。

(二)為了按合同的條件在缺陷責任期結束後儘可能快地將工程轉給業主且令工程師滿意(合理損耗除外),承包人應儘快完成按48條的規定在完工日尚未完成的工作。在缺陷責任期內,或缺陷責任期結束後14天內,工程師或其代表如在檢查中發現問題,書面通知承包人後,承包

人應負責修理、修正、再建、調整、改正缺陷和其他錯誤。

(三)如果工程師認為需要修理等工作是因為承包人使用的材料、工藝不符合合同的要求,或因為承包人未履行合同中明確規定或不言而喻的他的義務,則修理等費用由承包人承擔。如果工程師認為是其他原因造成的,則費用將得到評估,算作增加的工作量。

(四)如果承包人未做前款工程師要求的工作,業主有權僱用他人做此工作。如果工程師認為此工作本應由承包人自己支付費用完成,則產生的費用業主可向承包人索取,或從應付給承包人的錢款中扣除。

第五十條 應工程師的書面要求,承包人應在工程師的指導下,對施工過程中或缺陷責任期出現的缺陷、瑕疵和錯誤進行檢查。除非上述缺陷按合同規定應由承包人負責,檢查工作的費用由業主承擔。如果確應由承包人負責,則檢查費用由承包人負擔,且他應按照第四十九條的規定,

自負費用進行修理和改進。

變更、增加和省略

第五十一條 (一)若工程師認為有必要,他可對工程的形式、質量、工程量作變更,他有權要求承包人完成下列工作:

(1)增加或減少合同工程的工程量;

(2)省略部分工作;

(3)改變部分工程的特性或質量;

(4)改變部分工程的地層、路線、位置和麵積;

(5)為完成工程增加必須的工程量。

但這樣的變更不會使合同失效,變更所需費用將在確定合同價格時予以考慮。

(二)沒有工程師的書面命令,承包人不得作變動。如果增加或減少工程量不是由於本款規定的要求,而是因為與工程量的規定相比或多或少,則不要求書面命令。如果工程師因為某種原因認為可以口頭命令,則承包人應按命令去做。不論在承包人開始執行命令前後,工程師提出的對

口頭命令的書面確認,都被視作本款意義上的書面命令。如果承包人在7天內書面向工程師確認其口頭命令,工程師14天內未與駁回,則被認為是工程師所作書面命令。

第五十二條 (一)所有按工程師命令增加或省略的工程量均應按合同價格表中工程師認為適用的專案進行估算。如果工程師認為沒有合適的專案可供選用,則應由工程師和承包人商談達成一個適當的價格。如果雙方意見有分歧,由工程師決定一個他認為適當的價格。

(二)如果工程師認為因工程量有所增加或減少,使合同中規定的某項工程的價格不再合理,則應由工程師和承包人商談達成一個適當的價格。如果雙方意見有分歧,則由工程師決定一個他認為適當的價格。

除非書面命令給出後,或在增加工程量的情況下在工作開始之前,儘快給出以下通知,不得按上述(一)增加或減少工程量,不得按(二)改變價格。

(1)承包人通知工程師他打算要求額外付款或改變價格,或

(2)工程師通知承包人他打算改變價格。

(三)如果在確認工程完工後,發現增加或減少的工作量超過驗收證書中規定量的10%(除去臨時費用和工作補助),是由於下列原因而非其他原因造成的:

(1)變動命令累計的結果,和

(2)對工程量表中估計工程量的修正,不包括臨時費用,工作補助和按條款七十所作價格調整,

則合同價格應由承包人和工程師商量修正。如果雙方意見不一致,由工程師在考慮使用材料,相關因素及承包人執行合同總費用等因素的基礎上決定價格。

(四)如果工程師認為有必要可書面命令增加的工程或替換工程採用加班形式完成。承包人將按合同中加班表的有關規定,以其標書中附錄的價格表為基礎得到支付。

承包人應向工程師提供必要的收據、憑證,在訂材料之前,向工程師提交報價表,待其批准。

針對所有加班進行的工程,承包人應在其進行中每天向工程師代表提供詳細清單,註明所有加班人員的姓名、職務和加班時間,一式兩份,還應提供說明書,標明加班中使用的材料和裝置的規格、數量(不包括前面提到的按加班表增加工程量所使用的裝置),一式兩份。清單和說明書

經工程師代表確認後,將在其中一份上簽字,退還承包人。

每月末承包人應向工程師代表提交一份標價的說明書,說明使用的勞力、材料和裝置。如未及時完整地提供清單,將得不到支付。如果工程師認為要求承包人按上述規定提交清單和說明書是不現實的,則工程師有權決定對加班工時及使用的材料、裝置支付合理的款額。

(五)每月承包人應向工程師代表提交一份詳細、全面的報告,說明他認為自己應得的增加款額,和前一個月他應工程師要求增加的工程量。

對未包括在清單內的工程量和費用不能要求中期或最終支付。如果承包人在事先書面告知工程師他將對增加的工作量要求付款,則即便他未遵守上述規定,工程師有權要求對這樣的工程量和費用進行支付。

裝置、臨時工程和材料

第五十三條 (一)承包人提供的所有建築裝置、臨時工程和材料在運到施工現場後,均視作完全用於工程施工。除非是把它們從現場一部分移到另一部分,否則在沒有工程師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不得移動。而工程師不得無故不同意。

(二)工程完工後,承包人應即時從現場把所有建築裝置、臨時工程及剩餘的材料清理走。

(三)除了在第二十條和第六十五條規定的情況下,業主對上述建築材料、臨時工程及材料的損失、損壞不負責任。

(四)如果因工程需要,需進口某些建築裝置,業主應幫助承包人在需要時從政府部門得到必要的許可,以便按上款清理現場時再出口這些建築裝置。

(五)業主應幫助承包人在需要的時候為工程所需的建築裝置、材料和其他物品通關。

(六)其他影響建築裝置、臨時工程和材料的條件可在第二部分的第五十三條中作出規定。

第五十四條 執行第五十三條並非暗示工程師同意選擇這樣的材料或其他與工程相關的事項,也不妨礙工程師拒絕使用某種材料。

計 量

第五十五條 工程量表中的工程量只是估計數字,不應認為是承包人履行合同義務所進行的實際工程量。

第五十六條 除非另有規定,工程師應計量並決定按合同進行的工程量的價值。如果工程師要對某部分工程進行計量,應通知承包人授權的代理人或代表。代理人或代表應立即參加或派一名有資格的代理人幫助工程師或其代表進行計量,並提供所有工程師或其代表要求的詳細情況。如

果承包人未參加或未派代理人蔘加,則工程師進行的計量或他同意的計量被視作對工程量的正確計量。如果計量永久性工程時需要記錄和圖紙,工程師代表應按月準備記錄和圖紙。如果承包人被書面要求,應在14天內參與檢查這些記錄和圖紙,並決定是否同意工程師代表準備的記錄和圖

紙,如果同意應簽字。如果承包人不參加檢查,記錄和圖紙則被視作是正確的。檢查完畢後,承包人應在14天內書面通知工程師代表哪一部分記錄和圖紙他認為不正確,由工程師作出決定,否則即使承包人不同意或不簽字,記錄和圖紙也被視作是正確的。

第五十七條 除非合同中另有規定,工程計量應採用淨值,不管慣例和當地習慣怎樣。

暫定金總額

第五十八條 (一)暫定金總額是指在合同工程量表中規定的,按工程師的指示使用全部、部分或不使用,以進行工程,提供貨物、材料、服務或用於偶發事件款額。合同價格應包括工程師可同意使用的與暫定金總額有關的工程、供貨或服務費用。

(二)對每一筆暫定金總額,工程師有權命令:

(1)進行工程,包括承包人提供貨物、材料、服務。合同價格應包括按第五十二條確定的工程、貨物、材料和服務的價值。

(2)由指定分包人進行工程,提供貨物、材料或服務。將付給承包人的款項按第五十九條(四)確定和支付。

(3)承包人採購貨物和材料,將對給承包人的款項按第五十九條(四)確定和支付。

(三)承包人應工程師的要求,應提供臨時費用支出的所有有關報價、發票、憑證、帳目和收據。

指定分包人

第五十九條 (一)所有在合同暫定金總額項下進行工程或提供貨物、材料、服務的專家、商人、手工工人和其他人,由業主或工程師同意,選擇或指定,還有按合同規定由承包人分包完成工程,提供貨物、材料、服務的人,均被視作由承包人僱用的分包人,在此合同中稱為“指定分

包人”。

(二)在承包人有合理原因拒絕時,可不因業主或工程師的要求,或出於某種義務僱用指定分包人。承包人也不僱用那些在下列條件下拒絕參加分包的人:

(1)針對分包合同中的工程、貨物、材料、服務,指定分包人對承包人承擔如承包人按合同對業主承擔的義務和責任;並保證承包人不受因為履行義務、責任而引起的索賠、訴訟、損失、費用、開支的損害,並對承包人進行賠償;

(2)指定分包人應保證承包人不受因指定分包人、其代理人、工人的疏忽或錯誤使用承包人,提供的用於完成合同的建築裝置、臨時工程而引起的索賠的損害,並負責賠償。

(三)如果暫定金總額項下的服務包括設計任何一部分永久性工程或確定與工程一體的裝置機械的規格,這樣的要求應在合同或指定分包合同中明確規定。指定分包合同應說明,負責提供此種服務的指定分包人應保證承包人不受因未履行義務而引起的索賠、訴訟、損失、費用、開支等

的損害,並對承包人進行賠償。

(四)由指定分包人負責進行的工程,提供的貨物、材料或服務中,以下應包括在合同價格中:

(1)按分包合同和工程師的指示,承包人應支付的和已實際支付的款項;

(2)工程量表中由承包人提供勞務的款項,或由工程師按第五十八條(二)命令,承包人提供勞務的款項,按第五十二條確定的價格;

(3)對其他費用和收益,若承包人在工程量表中已規定了該專案對暫定金總額相應的比率,則以此比率乘以實際支付或應支付的款項;若沒有這樣的條款,承包人在標書附錄中規定的比率視作在工程量表中的如此規定。

(五)在按第六十條發出證書前,若其中包括指定分包人進行工程,提供貨物、材料或服務應得到的支付,工程師有權要求承包人提供合理的證明,證明除先前證書已包括的保留物外,指定分包人的所有工作已得到支付。除非下列情況,承包人將被視作拖欠:

(1)書面通知工程師其有充足理由延遲或拒絕支付;和

(2)向工程師提供充足證據,其已書面通知指定分包人。

在此情況下,業主有權在工程師頒發證書後,向指定分包人直接支付承包人應付的款項,再從業主支付或應支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抵銷。

如果工程師證明業主已直接向指定分包人作出支付,則其在頒發證書給承包人的同時應把業主已支付的款項扣除,但工程師應按合同規定,不延誤頒發證書。

(六)如果指定分包人在進行工程,提供貨物、材料、或服務中對承包人承擔的義務超過維修期,則在維修期結束後,承包人應把由這種未結束義務帶來的利益應業主的要求轉給業主,費用由業主承擔。

證書和支付

第六十條 (一)除非另有規定,將按第二部分第六十條的規定,每月支付一次。

(二)如果業主向承包人預付款,用於建築裝置、材料的費用,應在第二部分第六十條中作出支付和償付的相應規定。

(三)如果為工程施工,需從國外進口材料、裝置,或從國外輸入勞務,或因某種特定情況,合同項下的一部分支付需按第七十二條規定使用某種外幣,則此情況下的支付應在第二部分第六十條中作出規定。

第六十一條 只有第六十二條提及的缺陷責任證書,可視作對工程的接受。

第六十二條 (一)只有當工程師簽發了缺陷責任證書並把它交給業主,說明工程已完工並接受保修,情況令他滿意,合同才能視作執行完畢。工程師應在缺陷責任期結束後28天內頒發證書。如果工程的不同部分有不同的缺陷責任期,則以最近到期的為準。如果在缺陷責任期內,按

第四十九和五十條的規定,命令承包人進行的工作已完成並令工程師滿意,則不管先前業主是否已進入、擁有或使用這部分工程,工程師都應儘快頒發證書。頒發缺陷責任證書不構成將按第二部分第六十條的規定向承包人支付第二筆保留金的前提。

(二)除非承包人在頒發本條款規定的缺陷責任證書前,就與合同有關的事務或與進行工程的有關事務提出書面索賠,業主將不再對其承擔任何義務。

(三)儘管頒發了缺陷責任證書,承包人和業主仍應負責合同規定發生在頒發證書前而在頒佈證書之時尚未履行的義務。合同將被視作對雙方繼續有效,以便決定義務的性質和多少。

補救措施

第六十三條 (一)如果承包人破產,或收到被接收指令,或提出破產申請,或作出有利其債權人的安排,或同意在其債權人組織的委員會監督下執行合同,或公司將進行清算(非為合併或重組而進行的自願清算),或未事先取得業主的書面同意而轉讓合同,或其貨物嚴重受損,或工

程師書面向業主證明,他認為承包人:

(1)已放棄合同;或

(2)不開始進行工程且缺乏正當理由,或在收到工程師書面通知要求繼續進行工程後,停工28天;或

(3)在收到工程師書面通知拒絕接受某些材料和工程後28天內未從現場清理走這些材料,或未推倒工程重建;或

(4)儘管工程師已提出書面警告,仍不按合同進行工程,或持續故意不履行其合同規定的義務;或

(5)不顧損害良好的工藝技術,或公然對抗工程師的指示,把部分合同分包出去,業主可在給出書面通知14天后,進駐工程現場,驅逐承包人,但合同並不因此無效,合同規定的承包人義務、責任不予免除,也不影響合同規定的業主及工程師的權利和權力。業主可自行完成工程或

另僱其他承包人完成工程。按合同條款,業主和其他承包人可使用他們認為合適的,為進行工程而專門保留的建築裝置、臨時工程和材料。業主可隨時出售上述裝置、工程和未用的材料,出售收入用於支付合同規定承包人應支付給他的款項。

(二)在業主進駐工程和驅逐承包人之後,工程師應儘快通過詢問雙方或調查單方面決定,到進駐時為止,對承包人按合同已進行的工程部分應支付多少款額,以及未使用或只部分使用的材料和建築裝置、臨時工程的價值。

(三)如果業主進駐工程,驅逐承包人,他將在缺陷責任期結束後,且待施工、保修費用、延遲完工損失和發生的其他費用確定並被工程師確認後履行對承包人的支付義務。承包人有權得到的款額為,工程師確認若承包人妥善完成工程應接受的款額減去上述各項費用的差。如果上述費

用超過承包人若妥善完工應接受的款額,承包人應要求應向業主支付超過的部分。超過部分視作承包人對業主的負債,業主可相應收回。

第六十四條 如果在工程進行中或缺陷責任期內,因全部或部分工程發生事故或其他事件,工程師或其代表認為補救或修理工作需馬上進行以確保工程的安全,而承包人無法或不願馬上進行工作,業主可僱用他人完成工程師或其代表認為必要的工作,並作出支付,如果工程師認為業主

進行的上述工作,承包人按合同有義務自負費用完成,則業主發生的所有費用可向承包人要求支付,或從應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扣除。工程師或其代表應在上述緊急事件發生後,儘快書面告知承包人。

特殊風險

第六十五條

(一)除了對在特殊風險發生前已按第三十九條規定被視作不適用的工程,承包人對由以下定義的特殊風險導致的工程損壞,業主或第三方財產損失以及人員傷亡事件不負補償或其他責任。業主要保證承包人不受上述情況引起的索賠、訴訟、損失、費用、開支等的損害,並對承包人進

行補償。

(二)如果工程或在現場、現場附近及運輸經過現場的材料,或承包人其他用於或將用於工程的財產將遭受由特殊風險導致的損害,承包人有權得到支付,用以:

(1)工程師要求的或工程完工所需的,但已被破壞或損壞的永久性工程或材料,將以費用加上工程師認可的合理利潤為基數;

(2)修整工程被破壞、損壞部分;

(3)修整材料和承包人其他用於或將用於工程的材料。

(三)由地雷、炸彈、炮彈、手榴彈或導彈、彈藥爆炸或衝擊導致的,或由戰爭爆發引起的受傷或死亡被視為特殊風險的結果。

(四)除以下關於爆發戰爭的規定外,業主應向承包人支付因特殊風險導致的進行工程所增加的費用和雜費,但不包括在特殊風險發生前按第三十九條規定視作不適用的工程的重建。業主一旦知道費用將增加,應立即書面通知工程師。

(五)特殊風險指戰爭、敵對狀態(宣戰或未宣戰)、侵略、外國敵對行動、第二十條規定的核及壓力波風險,即將進行工程或工程施工、保修所在國發生反叛、革命、暴動、軍事政變、篡權、內戰,只限於承包人和分包人僱工進行工程中發生的騷亂、動亂、混亂。

(六)如果在合同進行中,世界上爆發戰爭,無論是否宣戰,且戰爭在財政或其他方面對工程造成了實質影響,在合同按本條款規定終止前,承包人應繼續盡力完成工程。業主在戰爭爆發後可隨時書面通知承包人終止合同。這樣的通知發出後,合同將終止,但雙方在本條款下的權利和

第六十七條的操作不終止,且不損害任何一方因以前發生的違約而獲得的權利。

(七)如果合同按本條款規定終止,承包人應迅速從現場移走所有建築裝置,並提供便利使其分包人同樣去做。

(八)如果合同終止,業主應向承包人支付在終止日前已完成的工程尚未得到支付的部分,款項將按合同規定的價格計算,再加上:

(1)對已提供工作、服務完成的預備專案應支付的款項,和對經工程師確認已完成專案部分應支付的款項;

(2)為工程所需而訂的材料、貨物的費用,包括已運交承包人的和承包人按法律有義務接收的。業主向承包人支付相應款項後,這些材料、貨物成為業主的財產;

(3)經工程師確認的,承包人期望完成全部工程所發生的合理費用,且此費用未被以上述及支付所包括;

(4)按本條款(一)(二)(四)規定應追加的支付;

(5)按本條款(七)規定清理建築裝置的合理費用,如果承包人要求,包括將裝置運回其註冊國的主要工廠的費用或運至其他地點的費用(不超過運回註冊國費用);

(6)在合同終止時,遣送承包人的工作人員和與工程有關的僱用工人的合理費用。

對本條款下業主應支付的款額,業主有權從承包人應付款中抵銷,包括對建築裝置、材料的預付款和所有在合同終止日根據合同業主有權從承包人收回的款額。

失 效

第六十六條 如果因為戰爭或其他雙方無法控制的因素,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無法履行其合同義務,或根據合同適用法律,雙方不必繼續履約,則業主針對已進行工程應支付給承包人的款額等於按第六十五條規定合同終止情況下,應支付給承包人的款額。

爭議的解決

第六十七條 如果業主與承包人或工程師與承包人之間就合同本身或工程施工發生爭議或分歧,無論是在工程進行中,還是完工後,無論是在合同終止、放棄前後,無論是在違約前後,應首先提交工程師。工程師在應一方要求後90天內,將其決定書面通知業主和承包人。此決定將是

最終的,對業主和承包人有約束力的,對業主和承包人立即生效,承包人應繼續盡力執行工程合同,無論業主或承包人是否要求仲裁。如果工程師書面通知他的決定九十天後,業主或承包人未提出仲裁的要求,則此決定將仍為最終的,有約束力的。如果工程師未在規定的90天內通知他的

決定,或業主或承包人對其決定不滿意,則業主或承包人可在收到決定通知或九十天限期結束後的九十天內,將爭議提交仲裁。如果工程師的決定不是最終的和有約束力的,爭議和分歧將由按《國際商會仲裁條款》的規定由指定的一名或多名仲裁員裁定。仲裁員有權檢查並改正工程師的決

定意見、指示、證書或價格評估。在仲裁過程中,任何一方都可提供當時供工程師作決定的證據、爭論。即便工程師曾作出決定,仍不妨礙他作為證人在仲裁員面前就提交仲裁的爭議分歧作證。儘管工程尚未完成,仲裁仍可進行,而在工程進行過程中業主、工程師和承包人的義務不因仲裁

而改變。

通 知

第六十八條 (一)業主或工程師按合同條款發出的證書、通知、書面命令均應郵寄至承包人的主要經營場所,或承包人指定的其他通訊地址。

(二)所有給業主或工程師的通知均應寄至第二部分條款分別指定的地址。

(三)任何一方可把指定地址改為工程所在國的另一地址,但應事先書面通知另一方。工程師需書面通知雙方。

業主違約

第六十九條 (一)如果業主

(1)除去業主有權從應支付給承包人的款額中扣除的部分,根據工程師頒發的證書,業主在應付款項到期30天內未向承包人支付;或

(2)干涉、阻礙或拒絕應要求同意頒發這樣的證書;

(3)破產、公司進行清算(並非為了重組或合併的目的);或

(4)書面通知承包人,因不可預見的原因或經濟狀況混亂,無法再履行其合同業務。承包人如果提前14天書面通知業主,有權終止合同僱傭關係,並向工程師提交通知副本。

(二)當14天到期後,儘管有第五十三條(一)的規定,承包人應迅速從現場移走他帶來的所有建築裝置。

(三)如果合同如此終止,業主應象合同按第六十五條規定終止時一樣對承包人承擔同樣的支付義務,但除了第六十五條(八)規定的款項,業主還應向承包人支付由於如此終止合同給承包人帶來的損失。

費用與法規的變更

第七十條 (一)有關合同價格的調整,應在第二部分第七十條中就勞工、材料費用的增減,以及其他影響工程進行的費用作出規定。

(二)如果在提交標書最後期限前30天之後,在工程進行國,國家的法律、法規、法令以及地方和其他權力機構的法規有所變化,或適用這些法律法規,將使承包人在進行工程中的費用發生增減(非本條款(一)所述增減),費用的變化經工程師確認後,由業主支付增加的費用,收

回減少的費用,合同價格作相應調整。

貨幣和匯率

第七十一條 如果在提交標書最後期限前30天之後,工程所在國政府或政府授權機構,對合同價格計價貨幣實行貨幣管制或貨幣流動管制。業主應補償由此對承包人造成的損失,且不損害承包人行使此種情況下可行使的其他權利和救濟措施。

第七十二條 (一)如果合同規定對承包人的支付全部或部分使用外幣,則支付不受特定外幣和工程所在國貨幣間匯率變化的影響。

(二)如果業主要求標書中只使用一種貨幣表示,而支付將用多種貨幣,且承包人已宣告他要求用其他貨幣支付的比例和數額,則由工程所在國中央銀行決定的,提交標書最後期限前30天當日的匯率將用於換算外幣支付部分款額。這一點應由業主在提交標書前告知承包人或在投標文

件中寫明。

(三)如果合同規定用多種貨幣支付,當按第五十八、五十九條規定全部或部分使用臨時費用時,其中用外幣支付比例和數額將按本條款(一)(二)的規定確定。

第二部分 特定條款

下列特定條款作為第一部分一般條款的補充。

第一部分中的下列條款經修改:

(略)

第一部分中的下列條款增加內容:

(略) 

新版承包工程合同範本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有工程機械鑽孔樁的破除工程,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同意承包與乙方施工。現實具體協議如下:

一、甲方以每立方_____元(_____元)的單價將樁的破除工程承包給乙方,具體計算以施工圖紙計算。

二、施工範圍:乙方將所有該破除的樁混凝土完全破除。在破的過程中,所有的樁應以鋸樁機高的位置切割一定的深度,但不能傷及樁鋼筋,破除後的樁頭必須保持平整完好。預留鋼筋必須按甲方的要求所預留。破除後的大渣甲方用挖機儘量配合乙方清除。

三、乙方進場後,甲方負責提供生活水電以及適量借支生活費用。乙方自帶破樁工具(包括鋸樁機)。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必須緊密配合(如挖機配合清渣等),確保施工進度以保證工程的如期完成。乙方人員在施工中必須注意安全,上班必須安全帽,穿膠鞋,如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完全負責,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安全,生產製度和各種生活制度。另乙方必須保證施工進度,如進度嚴重跟不上,甲方有權中止乙方的合作。

四、結帳方式:甲方在乙方工程完工後_____天內,以現金的方式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五、此協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而定,雙方必須嚴格遵守,積極履行。如有違反,則由違反方負完全責任。

六、 此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產,待工程完工,甲方付清乙方工程款後自行失效。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

新版承包工程合同範本 篇8

甲方:  乙方:  風險提示:發包人的相對義務  根據法律規定發包人應辦理法律規定由其辦理的許可、批准或備案,包括但不限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施工所需臨時用水、臨時用電、中斷道路交通、臨時佔用土地等許可和批准。且發包人應協助承包人辦理法律規定的有關施工證件和批件。  若發包人因未能及時辦理完畢前述許可、批准或備案,由發包人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並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潤。  _____江引水工程灌區節水續建配套專案工程渠道襯砌總長為_____,經公開招標,確定為中標單位,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供雙方在施工過程中共同遵守和執行。  

第一條:承包範圍  

1、高潮水庫引水渠、上湖壠水庫引水渠、上湖壠水庫排灌渠、高潮水庫排灌渠等總長為____。  

2、相應渠系建築物_____處。  

3、與上述專案有關的臨建工程。  

第二條:工程期限  風險提示:關於實際竣工日期的規定  當因實際竣工日期的確認發生糾紛時,可以以相關規定參照具體情形:  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的,以承包人提交竣工驗收申請報告之日為實際竣工日期,並在工程接收證書中載明;因發包人原因,未在監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驗收申請報告42天內完成竣工驗收,或完成竣工驗收不予簽發工程接收證書的,以提交竣工驗收申請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未經竣工驗收,發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轉移佔有工程之日為實際竣工日期。  本工程要求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工。  

第三條:承包方式  

1、本工程所需的材料,均按當前的市場價考慮風險係數進入單價,在合同執行期間內不作調整,總價按實際工程量造價計算。有關漏項或新增專案單價則由乙方按標底價格書內相應的材料價格、預算定額組價,並按原報價綜合優惠率進行優惠,經監人稽核同意後,作為該項承包單價,調整合同價並支付。工程量:土石方按襯砌標準斷面範圍內實際工程量計算。砌石和砼工程方量按圖紙及設計變更和聯絡單斷面進行計算。砌石和砼工程方量按圖紙及設計變更和聯絡單斷面進行計算。  

2、若由於乙方未能遵守施工詳圖,變更設計通知單等有關技術要求正確施工造成工程量的增加,如超挖、超填、返工等,則甲方將不予承認,其損失由乙方自負。  

3、乙方不得將本合同整體轉包、分包。否則乙方得承擔本合同規定承擔的全部責任和義務。  

第四條:工程質量與技術要求  風險提示:工程質量未符合標準的歸責  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質量未達到合同約定標準的,由發包人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並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潤。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質量未達到合同約定標準的,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工程質量達到合同約定的標準為止,並由承包人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詳圖和《水利水電建設工程驗收規程》,《水利水電工程土工合成材料應用技術規範》,《渠道防滲工程技術規範》,《水工混凝土施工規範》及其它相應的技術規程規範施工,並保證工程質量,健全質量管理體系,責任到人,符合單元工程質量等級評定標準。  

2、甲方對施工過程中的質量、進度、造價進行全面的監督和檢查。同時委託市水利水電質量監督站和______水利工程諮詢有限公司進行監理。乙方應服從甲方派出有關人員的有效監理,並積極配合甲方代表複驗工程質量。對不符合合同符定的39;單項工程和材料,甲方有權拒發籤訂,直到下達“返工令”。  

3、對隱蔽工程,乙方應書面通知監理人和甲方,三方按時到現場檢查驗收,驗收合格後,由監理人出具合格證書,方可進入下一道工序,並自覺接受監理公司、質量監督站對本工程的質量控制和監督。否則,甲方有權提出異議和複驗。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負。  

4、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面採用攪拌機拌和混凝土及砂漿,嚴禁使用人工拌和,否則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停工改正。  

5、乙方進場施工後,由甲方提供技術資料(如明渠中心線、水準點、控制點)及成果資料,乙方接到資料成果後,在三天內應複核簽定方可進行施工。  乙方在本工程開工之後,必須保證投標檔案承諾施工技術人員到位,專案經理每月駐工地,時間不得少於二十天。  

6、本工程竣工驗收前,乙方必須出示下列完整資料:  

(1)工程實施概況和大事記;  

(2)乙完工程移交清單(包括工程裝置);  

(3)永久工程竣工圖;  

(4)列入保修期繼續施工尾工工程專案清單;  

(5)未完成的缺陷修復清單;  

(6)施工期的觀測資料;  

(7)監理人指示應列入完工報告的各類施工檔案,施工原始記錄(含圖片、錄影資料),以及其相應補充的完工資料。  

第五條:設計檔案、圖紙和技術資料的提供合同簽定後,甲方提前10天交付給乙方施工圖紙一式三份,如圖紙出現修改,甲方必須在部位施工前通知給乙方。  

第六條:材料供應  風險提示:對於採購材料和工程裝置的義務與責  承包人採購的材料和工程裝置不符合設計或有關標準要求時,承包人應在監理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內將不符合設計或有關標準要求的材料、工程裝置運出施工現場,並重新採購符合要求的材料、工程裝置,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擔。  發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裝置的規格、數量或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或因發包人原因導致交貨日期延誤或交貨地點變更等情況的,按照發包人違約的約定辦理。  

1、本工程所需材料,由乙方自行採購,並須經甲方同意後方可使用,否則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停工。各種材料的使用,乙方必須同時向甲方出具材料質保單。  

2、焊破器材的使用需嚴格遵照國家公安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安全生產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先制訂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嚴格按規章操作,並接受甲方組織的工程安全監督和檢查。在承包期內乙方出現的一切工傷事故,甲方均不承擔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  

第八條:工程價款結算方式  

1、本工程預計總造價萬元(其中施工臨時工程費一次性包死不做調整),工程預付款總金額為合同價(扣除備用金)的10%,

第一次支付金額為該預付款總額的40%(工程進場開工前5天內支付),

第二次支付金額為該預付款總額的60%(工程開工10天即支付);當工程進度付款至合同價15%時,工程預付款開始起扣,扣除比例為月完成工程量應付金額的15%,直到扣完為止。  風險提示:保修責任的起算  工程保修期從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算,具體分部分項工程的保修期由合同當事人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但不得低於法定最低保修年限。在工程保修期內,承包人應當根據有關法律規定以及合同約定承擔保修責任。  發包人未經竣工驗收擅自使用工程的,保修期自轉移佔有之日起算。  

2、工程進度款發包人按月進度款證書中的75%付款(於次月10號前支付),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後按工程款90%付款,財務決算審計後,總付款額為工程結算價款的95%,餘款作為保留金,待缺陷責任期(________年)期滿之日起一個月內結清。  

3、總價承包專案的支付按實際完成情況進行支付。  

第九條:工程試用保修期本工程竣工驗收之日________年為工程試用保修期,在保修期內乙方應對工程進行積極維修保養,對工程出現的質量缺陷負責修復。在保修期內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臨時設施及進度統計  

1、甲方僅向乙方提供臨時設施用地,乙方自行建設臨時設施。  

2、工地生產、生活用水及施工照明用電、施工道路均由乙方自行解決。  

3、乙方應按時向甲方遞交工程完成情況、工程質量以及工程量的統計表,並於每月的____日、____日報出。  

第十一條:獎懲辦法  

1、除不可抗力因素外,由於乙方原因未能按合同進度計劃完成預定工作,造成逾期完工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完工違約金,標準為每天20元,但其最終的累計總金額不超過合同價格的5%;提前完工不獎勵。  

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發生質量隱患或不按施工規範及甲方有關要求進行施工,甲方有權提出警告,責令停工整改,並按有關檔案進行處罰。  

3、甲、乙雙方均應遵守本合同,精心管理,精心施工。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風險提示:明確違約責任  在簽訂合同時,雙方就要想到可能產生的違反合同的行為,並在合同中規定相應的懲罰辦法,通過明確違約時需要承擔的責任,來督促各方真正履行應承擔的義務,一旦違約情況發生,也有據可依。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乙方無正當理由拖延工期,自行轉讓合同或將合同規定進入工地裝置、材料、人員撤離工地、否認合同有效並拒絕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均屬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採取警告,責令停工整改,最終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糾紛處理  承包單位與發包單位發生合同糾紛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無效時,可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其它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並補充條款,作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工程招標檔案、投標檔案都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3、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款項付清後自動終止。  

4、本合同一式____份,正本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副本___份,甲方執____份,乙方執___份,其餘副本由發包人分送有關單位。  甲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新版承包工程合同範本 篇9

甲方:專案部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將棟外裝飾工程施工任務委託乙方施工,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本著密切配合,互相合作,分工負責的原則,根據國家經濟合同條例結合本工程的具體實際情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如下合同條款,甲乙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花園東側  

第二條:任務範圍及承包方式  

1、任務範圍:5棟外牆面、線條抹灰貼面磚,外牆面以外或門窗以外的樑板天花抹灰,瓦屋面工程。  

2、承包方式:乙方按施工圖紙的要求包工、包工程質量優良、包工程進度、包安全。  

第三條:工期________年____月3開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第四條:工程結算及付款  

一、工程結算  

1、外牆面貼面磚,工作內容包括;材料運輸、釘掛鋼絲網、清理基層、基層掃毛或刷水泥漿、裝模用管洞鑿寬堵塞、定點放線、篩砂、砂漿攪拌、基層抹砂漿、貼面磚、擦縫或勾縫,牆洞或管洞邊修補貼磚、磚面清潔(用水或鹽酸沖洗)、鋪設操作腳手板吊料平臺鋪板等全部工作內容,按實際貼上面積(包括線條展開面積)以平方米計算,綜合單價為每平方米貳拾肆元伍角。其中:抹底灰為每平方米單價柒元。  

2、外牆面以外或門窗以外的陽臺、空調板、飄板非貼面磚的樑、板、天花等抹灰工程,工作內容包括:材料運輸、砂漿攪拌、篩砂、基層掃毛或刷水泥漿、定點放線、抹砂漿、表面壓光等全部工作內容,按實際完成面積以平方米計算,綜合單價為每平方米伍元。  

3、瓦屋面工程:工作內容包括:材料運輸、砼及砂漿攪拌、基層清理、抹水泥砂漿防水保護層、鋪鋼絲網、細石砼層澆搗、鋪掛屋面瓦、脊瓦、擦縫、瓦清潔等工作內容,按投影面積以平方米計算,綜合單價為每平方米貳拾捌元。  

4、架空層牆面勾縫按每平方米單價壹元計算。  

5、時工按甲方簽證為準,每工日單價肆拾元。  

二、付款辦法  

1、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後,按進場人數到甲方處領取飯卡,用餐時進行登記,甲方在下月支付給乙方的工程進度款中扣回。  

2、甲方每月按乙方上月完成合格工程量的60%計付給乙方工程進度款,餘款40%在乙方全部完成合同任務後一個月內付清。  

3、乙方發放給工人的工資要造表報甲方,並要公示三天,保證工人工資按數發到工人手中。  

第五條:甲乙雙方責任  

一、甲方的責任  

1、負責技術指導和監督工作。  

2、負責乙方員工的住房及生活水電。  

3、提供統一飯堂供乙方員工就餐。  

4、負責供應乙方施工用的工程材料及砂槳攪拌機、斗車。  

二、乙方的責任  

1、乙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和驗收規範組織施工,在正式開工前,乙方先做樣板,以後按樣板標準檢驗,確保工程質量符合設計要求和驗收規範標準。由於乙方施工質量不合格造成的經濟損失(包括賠償甲方材料費)均由乙方負責。  

2、自備施工所需的捲尺、鐵鏟、切割機(含鋸片)等工具、用具、用品。  

3、乙方要充分利用材料,落地砂漿要及時回收使用,材料不能亂丟亂放,做到不亂用、不浪費,若經發現浪費將處予材料原價的二倍罰款。

4、負責現場清理、完工後的全部剩餘材料要搬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堆碼整齊。做到文明施工、工完場清,否則,甲方安排雜工清理,其費用由乙方負責。  

5、乙方人員在施工期間,必須遵守安全施工操作規程和安全施工管理的規章制度。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安全工傷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6、乙方施工人員的一切勞保福利(安全帽除外)、勞動保險費用由乙方負責。意外保險費由甲方統一代理繳納。  

7、必須按規定填報安全技術資料,每欠一張罰款10元。  

8、乙方員工必須遵守國家及當地政府的法律、法規和甲方的現場管理制度。服從甲方管理人員的指揮和合理安排。如觸犯法律的移交公安、司法機關處理。  

9、在施工現場,必須按規定著戴用品,如有違者,每人次罰款100元。  

10、嚴禁在工地打架鬧事,如有違反者必須賠償受害者的經濟損失、並罰乙方1000元,並令當事者立即退場,觸犯法律者送公安機關處理。  1

1、不得在施工現場隨地大小便,如有違者,每人次罰款100元。  1

2、乙方員工不得在施工現場內開小灶,生活用品自理。  1

3、施工期間,領班班長必須在施工現場進行現場施工管理。  

第六條:其它  

1、乙方必須聽從甲方管理人員的指揮,否則甲方有權令乙方停工,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2、乙方必須保證完成甲方安排的施工進度計劃,保證進場施工人員不少於80人開工,否則甲方有權另行安排乙方合同內的任務,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3、乙方必須保證施工質量,若施工質量不合格,甲方有權令乙方停工退場,並不結算已完工程量。  

4、乙方從簽訂合同之日起,試用期為一個月,如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令乙方必須無條件自動停工退場。  

(1)乙方人員不服從甲方管理人員的指揮。  

(2)工程施工進度不能滿足甲方施工進度計劃要求。  

(3)浪費工程材料。  

(4)工程施工質量達不到檢驗合格標準。  

5、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6、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該工程結算付清款項後自然失效。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新版承包工程合同範本 篇10

甲方(房主人):___

乙方(承包人):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原則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則下,通過雙方協商就私人住宅建房工程達成協議,為規範建造私人住宅工程中雙方的民事行為,特制定本合同規定,希望雙方嚴格執行,共同遵守。

第一條、建築工程概況:

開工期為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期為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本工程為一層磚混結構,面積約125平方米,以實際建築面積為準。

第二條、工承承包方式:

1、工程承包價格:本工程為甲方包料,乙方包工,每平方米包工價為:_________元人民幣,總包工價以實際面積為準。

2、承包方式:工程採取包工不包料形式,甲方建房所用的鋼材、水泥、磚、石灰、砂石、瓷磚等建築材料均由甲方提供,乙方施工所用的各種機械裝置,如攪拌機、振動裝置、模板、頂木、搭架木料、鐵鏟、手推車等施工工具由乙方負責。

3、工程內容:從基礎以上開始,主體按圖施工。包括:地板、牆體粉刷、貼瓷磚、水、電安裝、化糞池;室內刮瓷、室內外石膏線條。

4、工程質量要求:乙方必需按圖紙要求施工,磚頭縫滿漿,樑柱要求垂直平整,房屋四角要水平,保證工程質量合格,如不合格乙方必須返工直到甲方滿意為止,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三條、雙方的責任:

1、工程必須按照甲方要求施工,乙方不得隨意改變施工方式,因施工過程中,發現設計問題,要及時通知甲方,確實需要變更的.,需雙方協商一致。

2、安全問題由乙方負全責,發生任何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在施工中必須做到安全生產,安全施工,要有足夠的安全保障機制和措施。

第四條、付款方式:從正式施工開始先支付一定的伙食用具費3000元,一層封頂後再付10000元,甲方工程完工後,如無重大質量問題即一次性付清餘款。五、施工電費由乙負責。

第五條、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望甲、乙雙方遵守執行,違約方負全部責任。

甲方簽字(手印):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簽字(手印):

___年___月___日

新版承包工程合同範本 篇11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一、承包事項:

二、承包方式:

1、________平米包乾,________元

2、總建築面積為:________,價款為: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元。

3、室外管網定價包乾價款為:________________

4、合計:合同總價款為: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合同工期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付款方式

1、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工程資料費________ (大寫:________元整)如果甲方在達到資料費支付條件後____日內無法支付乙方工程資料費,乙方保留停止工作和解除合同的權力。

2、如果在合同工期內,甲方未完成所有施工任務,導致乙方的工程資料未在合同工期內完成竣工備案,工程合同發生延期,則在延期的月份內,甲方需按月支付乙方工程資料費________ (大寫:________元整)。延期月份15天以下(含15天)按半月計算,15天以上的按全月計算。

五、承包範圍:工程技術資料的填寫、收集、整理、組卷、歸檔、備案,直至竣工。

六、辦公用品歸屬:電腦、印表機、影印機、紙張、辦公桌椅、資料櫃、筆、釘書機、釘書釘、尺、桌布刀、膠水、資料盒由甲方提供,資料軟體由乙方承擔。

七、工作分工乙方要保證資料填寫、整理與工程進度同步,工程竣工驗收前做好組卷和預驗收工作。

①檢驗試驗:甲方按乙方的要求負責原材料、試樣、試件的取樣及製作,乙方負責相關資料的'填寫並送試驗室承辦檢驗試驗工作(檢驗試驗費用由甲方承擔)。

②資料編制填寫: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各種圖、安全資料中有技術要求和方案要求的由甲方工程師編制,所有報驗表、檢驗批表、驗收表、統表等均由乙方負責填寫。

③資料簽字由乙方找相關人員簽字,要求與工程同步。

④分包工程技術資料:乙方負責收集檢查驗收所有分包工程技術資料,並整理歸檔。

八、合同履行期間,乙方進入施工現場要戴好安全帽並按規劃的路線行走,防止出現人身傷亡事故。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新版承包工程合同範本 篇12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條例等有關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充分協商,同意在原簽定通用合同的基礎上籤定本補充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本補充協議與原合同一起使用,補充協議中的條款約定與原合同的條款約定有相牴觸時,按補充協議約定執行。  

一、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概況:本工程建築總面積約_____平方米,其中商住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其它 ____平方米,均為____層住宅樓,均為砼剪力抗震牆結構,基礎採用樁管基礎。  

二、承包方式  

2.

1、本工程實行工程施工總承包,即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質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2.

2、本工程採用按甲乙雙方商定的工程預算總價承包方式(本補充協議允許調整的專案除外),工程建築面積按約

____平方米計算,以本協議簽訂前甲方提供的圖紙為準,經雙方協商,工程預算總價為人民幣)____(b;

萬元),工程結算總造價按本協議5.1條確定。  

2.3按甲方經稽核的施工圖紙範圍實行工程施工總承包,承包總價僅包含土建、水電安裝工程。消防、電梯、弱電、道路與綠化工程和專業工程有特殊資質要求的必須經甲方同意後,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給乙方施工,若甲方委託第二家單位施工,則乙方按其承包結算價的3%收取總包配合費(本補充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該配合費由甲方代扣直接支付給總包方即乙方。  

三、工程造價及結算方式:  

3.

1、工程結算依據:根據施工圖紙,現場簽證單,設計修改通知,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檔案,經發包人確認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等,按《____省建築工程計價辦法20》、《____省建築工程綜合定額20》、《____省裝飾、裝修工程計價辦法20》、《____省裝飾、裝修工程綜合定額20》、《____省安裝工程計價辦法20》、《____省安裝工程綜合定額20》、《____省安裝工程綜合定額附錄表20》規定的計算規則計算。  

3.2預結算辦法:按相應工程類別套用:土建工程執行《____省建築工程計價辦法20》、《____省建築工程綜合定額20》《____省裝飾、裝修工程計價辦法20》、《____省裝飾、裝修工程綜合定額20》,安裝工程執行《____省安裝工程計價辦法20》、《____省安裝工程綜合定額20》、《____省安裝工程綜合定額附錄表20》及大亞灣或____區造價站頒發的有關計價規定進行計價,材料價格按《惠陽或大亞灣工程造價資訊》當期釋出的資訊價作為結算依據。  

3.3預結算取費標準:  

(1)按____市的《二類建築、裝飾工程綜合取費標準表》和《二類安裝工程綜合取費標準表》執行,利潤按定額規定35%計取。  

(2)按總工程價上浮3%計取。  

(3)措施專案費中的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工程保修費、工程保險費均按定額規定上限的標準計取,其中趕工措施費、預算包乾費、其它費用不計取。  

(4)其它專案費中的總承包服務費按3%計取(以甲方和分包方的結算金額為計算基數,剔除裝置購置費),其它專案費中的預留金、材料購置費、零星工作專案費、其它費用一律不計取,園林綠化工程不計取總承包服務費。  

(5)規費中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定額測試費、意外傷害保險費按定額規定的標準計取。工程排汙費不計取,但水電費按實際繳費的單價調整。噪音排汙費、防洪工程維修費按實際發生,憑政府或主管部門開具的發票,列入計價程式。  

(6)稅金按當地政府檔案規定套用縣城(鎮)標準版.35%計取。  

(7)水電安裝工程按定額規定的上限標準計取利潤、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工程保修費、工程保險費、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定額測試費。稅金按

3.35%計取,其它一律不計取。  

(8)施工過程中如遇計價辦法和標準浮動,本工程計價辦法和標準仍按本協議執行,不作調整。  

3.4人工工資暫按____市規建函20351號檔案執行,工程施工過程中如遇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下發新的調整檔案,則按分段計算。  

3.

5、施工圖預算由乙方編制,經甲方審定後雙方簽字蓋章生效,作為本協議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工程結算的依據之一。  

4、本工程結算允許按調整造價的專案如下:  

4.

1、主材價差調整  施工期內本工程主材價差按《惠陽或大亞灣工程造價資訊》釋出的資訊進行調整。價差每季調整一次。調整材料數量按實際使用數量計。  

4、

2、人工費調整  施工期間內政策性人工工資調整依據檔案規定按實調整。  

4、3修改工程  施工圖紙與竣工圖紙有出入的專案定義為修改工程,包括設計變更、工程洽商、基礎超深、工程簽證、樁基深淺變化、已施工完的專案重修改圖紙造成的增減工程量、圖紙外增減的工程量,經監理、甲方批准確認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修改工程當月由乙方報送修改預算給甲方指定人員簽字後生效,修改預算按原預算計價方法計算。  

5、工程結算總造價:  

5.

1、工程結算總造價甲乙雙方商定的工程施工圖預算總價177;按協議約定的可調整專案並經甲乙雙方商定的調整價。  

5.

2、調整價的計算:按本協議約定的可調整專案,乙方應在可調整專案實際完畢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向監理、甲方報送調整專案預算書,監理、甲方應在30個工作日內對調整專案預算書明確批示並確認,逾期則視為甲方完全同意乙方提出的意見,乙方的調整預算直接進入結算。  

四、工程款支付方式  

1、主體完成後,甲方在15天內支付至85%的工程進度款給乙方。  

2、砌體及室內外裝修部分按每月實際完成工程量,在本月____日前報給甲方,甲方在7天內稽核完畢,甲方在次月____日前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85%給乙方。  

3、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一個月內甲乙雙方辦理完工程竣工結算。十五天內付至工程結算總造價的97%的工程款,餘款3%作為工程保修預留金,預留金預留期為________年,________年到期後15天內,如乙方無返修或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後及時返修並經驗收合格,則甲方無息返還預留金給乙方,但不免除乙方按工程質量保修書規定的保修責任。  

4、因乙方前期投入資金較大,如甲方以該土地做抵押進行貸款必須經得乙方同意,如甲方對房產進行了預銷售,甲方必須將預售款所得的50%支付給乙方作為工程款。  

5、若銷售形勢緩慢,甲方不能按時支付乙方工程款,由甲方按欠付的金額及時間付給乙方銀行借款利息,乙方不得停工、窩工或延誤工期,否則視為違約。  

五、施工工期  本工程以監理工程師開具的具有法定開工時間的開工令為開工的前提條件:施工工期以甲方將基坑開挖平整交付並確保“三通”之日開始計算,基礎至主體結構封頂(不包括磚砌體工程、屋面機房層、女兒牆、架構)日曆工期為12個月,裝飾裝修和安裝工程及其它附屬工程日曆工期為6個月,總工期為18個月(即____日曆天,從乙方施工之日起到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不包括雨天和高溫天氣)、連續8小時以上停水停電、重大設計變更影響工期的可以順延。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工期按實順延,停工超過7天以上,甲方必須賠償每人每天50元的生活費給乙方。如乙方因無法墊資等原因停工屬違約,應按本協議約定承擔相應違約責任。乙方申請延長工期時必須及時報告給監理和甲方,甲方和監理在接到報告後經審查符合上述約定的順延工期條件的,須自接到報告之日起____日內簽署順延簽證。  

六、施工管理  

1、乙方應當提供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資料給甲方並且應將這些人員派駐施工現場,未徵得甲方同意不得調走。  

2、乙方施工現場應當為甲方和監理單位提供合理辦公場所。  

3、乙方施工應當服從甲方代表和監理單位的監督和指揮,與其它施工單位協調施工。  

4、乙方應當嚴格按照施工合同和本協議約定的工期計劃控制好各階段形象進度的工期。除土方開挖基坑防護以及基礎工程、檢測工程外,其它階段工程不能按約定工期保證工程進度,拖延5天還不能改正的,則視為乙方違約,按本協議違約責任條款處理,總工期每提前一天,甲方獎勵乙方

伍仟

元,乙方每推遲工期一天則罰款

伍仟

元,工期以實際竣工驗收日期為準。  

5、施工隊在每一工序施工前均應向甲方及監理公司報知施工程式。所有材料在進場使用前應先報甲方或監理公司,先驗後用,若有施工材料要替代使用的應經甲方或監理公司同意後執行,並簽字認可。  

七、檢驗與檢測費用  工程的樁基礎檢測、空氣檢測、門窗三性檢測、安裝原材料檢測等費用按有關規定支付,其餘所有工程檢測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八、違約責任  

1、發包人違約按主合同相應通用條款及專用條款約定執行。  

2、承包人違約除按主合同相應通用條款及專用條款約定執行外,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具體如下:  

(1)乙方在帶資過程中資金不足,未按雙方協商的墊資付款方式施工而停工,或由於乙方原因導致的停工造成工程停工15天(含15天)以上,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在甲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之日起____日內,甲方必須無條件退場,並賠償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該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因履行原合同及本補充協議可取得的逾期利益、因訴訟而支付的訴訟費、評估費、律師費等。如乙方未在約定期限內退場,則每遲延____日應支付甲方違約金人民幣5萬元。  

(2)甲方根據本條約定解除合同的,如乙方如約退場,則甲方對乙方所作工程量按70%進行結算,工程款在本合同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____日內支付給乙方,如乙方未如約退場,則工程款甲方按乙方所作工程量的50%結算給乙方。  

(3)承擔由於乙方原因所造成的該樓不能如期竣工,並導致購買該樓的業主不能如期收樓入住而向甲方提出索賠的全部賠償金及因訴訟而支付的訴訟費、評估費、律師代理費等。  

(4)承擔向甲方賠償由於乙方原因所造成該樓不能或未及時竣工導致該樓盤不能如期發售等而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包括預期收益。  

(5)、乙方在施工中如未按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施工規範、施工安全操作規程和驗收標準及甲方的要求進行施工,導致發生工程質量問題和安全事故,由乙方負完全責任,並賠償甲方由此產生的全部損失。  

九、其它應予約定的事項:  

1、甲方如另行發包門窗工程,則門、窗製作安裝後,框邊灌漿、抹灰等工作由本合同乙方完成,而且嚴格按要求和規範處理。如出現滲水等質量問題,由本補充協議乙方無償返修,直至返修到合格為止,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  

2、消防安裝工程如甲方另行發包,因乙方土建裝修有沙漿粘結或弄髒已安裝好的管件及裝置時乙方應負責清理乾淨。  

3、弱電、電梯安裝工程的管件預埋由乙方負責。  

4、裝置安裝和配套的其它工程如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分包方負責完成的,但又涉及到有土建的工作量的,土建工作量由乙方負責完成。  

5、本工程未驗收前和驗收後保修期內,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牆面開裂、空鼓或脫落,導致裝飾面或油漆反鹼變色、退色或開裂,空鼓、脫落導致滲水等一系列的工程質量問題時,由乙方無償返修,直至返修到合格為止,並承擔甲方因此產生的一切損失。  

6、清理、清潔運輸工作,乙方在施工中要定期把整個施工現場和建築物周邊的建築垃圾及餘土殘渣進行清運,不得累積堆放,做到工完場清,文明施工。清運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  

7、乙方承包範圍內的工程和甲方另行發包的工程其成品或半成品工程未驗收移交回甲方之前,其保護工作由乙方負責。  

8、乙方依原合同及本協議負責的工作,應按工序在總工期的期限內完成且確保質量。  

9、乙方與其它分包工程的承包人之間的工序協調可自己解決,但如無法達成一致,則按甲方的意見執行。  

10、根據____省建設印發的《____省建築意外傷害保險工作導則》的通知(粵建管字2號),乙方須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辦理建築意外傷害保險,保險費用按本補充協議相關約定執行。  

十、本協議條款如與施工合同條款不一致,則以本補充協議條款約定為準。  十

一、本補充協議一式陸份,雙方各執叄份,由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協議條款全部履行完畢後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日期:____日期

新版承包工程合同範本 篇13

發包人: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民法典》、國家建設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GF-1999-0201《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建築幕牆及相關專案施工事項,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  

2、 工程地點:  

3、 承包內容:  

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甲供料除外)、包質量、包工期。  

5、 工程主體結構標高米,承包工程最高標高米。  

二、 工程承包範圍  

三、 合同工期  

1、 開工日期:  

2、 竣工日期:  

3、 合同工總日曆天數天。  

4、 總工期內容:包括施工圖紙設計、材料採購、加工製作、運輸、現場安裝、  中間驗收、自檢整改、工程清潔。  

5、 工期延誤:如遇到以下情況,經甲方代表簽證總工期則相應順延。  

①甲方未能按約定日期提供圖紙和現場不具備開工條件。  

②因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③一週內非乙方原因造成停電累計超過8小時  

④因颱風、暴雨、地震、火災等人力不可抗拒自然災害。  

⑤因甲方原因未能按合同交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至使施工不能正常進 行。  

⑥乙方在施工中因甲方原因需變更設計及乙方認為需甲方確認的工程聯絡單、備忘錄,甲方在七天未答覆時。  

6、 暫停施工:甲方和監理派出的甲方或監理代表認為:  

①甲方或監理代表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乙方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48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  

②乙方應當按甲方或監理代表要求停止施工,並妥善保護已完工程。乙方  實施甲方或監理代表做出的處理意見後,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甲方或監理代表應當在48小時內給予答覆。  

③甲方或監理代表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乙方復工要求後48小時內未予答覆,乙方可自行復工。  

④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甲方承擔所發生的追加合同款,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四、 質量標準  

1、 施工圖設計:應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規範  

①玻璃幕牆工程技術規範。  

②建築幕牆G3035-1996。  

③金屬與石材幕牆工程G133.-20。  

④建築結構荷載規範GB50009-20。  

⑤建築抗震設計規範GB50011-20。  

⑥其它:建築設計防火、防雷規範、鋁門窗標準、主要材料標準等。  

2、 工程質量驗收:應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規範。  

①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  因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國家和行業的質量標準,乙方承擔返工損失和違約責任。  

②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鑑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3、 檢查和返工:  

①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施工圖、施工方案以及計劃進度施工,隨時接受甲方或監理代表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②工程質量達不到標準規範部分,甲方或監理代表一經發現,應要求乙方拆除或重新施工,乙方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③甲方或監理代表的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時,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乙方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造成損失的、應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④甲方或監理代表因指令失誤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損失的應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  

4、 隱蔽工程的中間驗收:  

①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中間驗收部位,乙方進行自檢,並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或監理代表組織驗收。通知包括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乙方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甲方或監理代表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後乙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或監理代表限定的時間內修改後重新組織驗收。

②甲方或監理代表不能按時進行驗收,應在驗收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甲方或監理代表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進行驗收,乙方可自行組織驗收,甲方或監理代表應承認驗收記錄。  

③經甲方或監理代表驗收,工程質量符合標準、規範和設計圖紙等要求,驗收24小時後,甲方或監理代表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視為甲方或監理  代表已經認可驗收記錄,乙方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④重新檢驗,無論甲方或監理代表是否進行驗收,當其要求對已經隱蔽的工程重新檢驗時,乙方應按要求對檢查部位進行剝離或開孔,並在檢驗後重新、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追加合同價款,賠償乙方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乙方承擔發生的全部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五、 合同價款  

1、工程總金額:(人民幣)

2、工程付款方式:  

(一)預付款:合同簽訂後一週內,向乙方支付幕牆門窗工程合同總價的35%預付款,以支票形式匯入乙方賬戶。  

(二)進度款:  

1) 每月按完成各項工作工程量的85%支付工程進度款。  

2) 工程安裝完成後支付至合同總價90%.  

3) 結算完成支付至結算總價的95%  

3、工程量確認和結算規則:  

①以平方米、米為計量單位的專案、竣工按見光面、外露面、展開面實際工程量結算。  

②甲方提供的設計發生變更,經甲方以簽證作結算根據,調整合同價款。

③建築結構有較大變化影響工程安裝,經甲方簽證作結算依據,調整合同價款。  

④報價確認的材料,施工圖設計或其它因甲方要求變更時經簽證調整合同價款。  

⑤門窗工程按門窗設計洞口尺寸計算面積

新版承包工程合同範本 篇14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履行地: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哈爾濱XX公司,電話:

陳。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專案  

一、 工程名稱:淨化車間工程  

二、 工程地點:  

三、 承包範圍和內容:  根據甲方提供的“結構圖”及施工方提供的設計方案(淨化施工圖紙)全部施工專案內容和 “施工組織設計方案”進行施工。且施工過程中甲方有權對承包範圍和內容進行調整及變更。  

1、潔淨室吊頂、圍護 、門窗、地坪和所需淨化裝置(風(貨)淋室、傳遞箱等)施工製作、安裝.  

2、潔淨室空調 送風、迴風、排風系統 、空氣過濾系統的全部裝置安裝及施工。  

3、潔淨室空調裝置及配套冷卻水(冷凍水)系統管道工程的製作安裝 、除錯。  

4、潔淨室照明線路燈具、插座及空調淨化裝置動力配電系統的施工安裝。  

5、潔淨室溫溼度自動控制系統工程全部專案內容的施工。  

6、甲方工藝裝置配電系統工程的全部專案製作安裝。  

四、承包合同價款  

1. 本工程的承包總價為:萬元人民幣(大寫:

),此承包總價包括了乙方嚴格履行本合同條款,完成合同、招標檔案及招標過程中的補充資料費用、施工圖紙、招標過程中乙方的承諾等規定範圍和內容的全部工程的一切費用。  

1.1 合同總造價已包括一切勞動報酬、物料、物料輔助材料及配件、機械裝置及施工期間的報酬、材料及裝置檢測費、並按驗收規定交驗收材料及檔案等、物價浮動及夜間施工增加費用、保險費用、利潤、管理費、食宿自理等費用;還包括稅務部門規定、由乙方繳納的各種稅項的稅金以及有關的其它費用及所有稅費的變更與浮動等。  

1.2乙方已經視察現場,使自己熟悉現場情況及須完成工程的詳細資料,並取得一切可能影響報價的所有資料,乙方以不知道現場情況為籍口而作出的額外索賠或延長工期的要求將不獲補償。  

1.3最後結算採用投標預算包乾價加所有聯絡單稽核費用的方式進行結算,參照《____省建設工程造價諮詢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由甲方進行結算。乙方應在竣工驗收後20個工作天內向甲方提交所有結算資料,甲方在收到齊全的結算資料後七個工作天內出具結算意見,如乙方對甲方結算有異議的,乙方同意由甲方指定有資質的

第三方作結算,結算費用由乙方承擔。  

1.4在施工過程中,工程設計中不合理部分造成的返工或設計方案中有漏項、少算的工程費用不得追補,該費用已算入優惠價內。  

第二條 工程期限  

一、 根據使用需要商定,工程總工期為

天(日曆天)。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竣工驗收。  

二、 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代表簽證後,工期相應順延:  

2.1 按施工準備規定,不能提供施工場地的水,電源,影響進場施工;  

2.2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誤工期。  

三、乙方在裝修期間應嚴格遵守甲方規定的工期時間,保證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合同約定的全部工程內容,如果因乙方原因延遲完工,每延遲____日,甲方將對乙方處5萬元罰款;如因甲方原因延遲完工,工期順延。  

第三條 工程質量  

一、 本工程嚴格按發包方的設計圖及要求施工,如發包方設計說明表達不清的,應立即詢問發包方,並與發包方進行溝通解決。  

二、 承包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設計說明檔案和國家頒發的安裝工程規範、規程和標準進行施工,並接受發包方派駐代表的監督。保證本工程達到甲方淨化規範要求,並符合國家相關規定標準。  

三、 承包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3.1 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裝置、構配件、半成品的品牌、規格型號、生產廠家等必須符合發包方提出的要求(見附件)及承包方提交的承諾(見附件)。否則,發包方有權要求更換材料及裝置等,由此造成的責任由承包方自行承擔全部費用。  

3.2 隱蔽工程必須經發包方派駐代表檢查、驗收簽章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  

3.3工程竣工後,承包方按規定對工程實行保修,保修時間自通過竣工驗收合格之日算起________年。乙方應在接到修理通知或電話通知之日起 24小時內派人修理(對於情況緊急的應在 3 小時內派人至現場維修),否則,甲方有權自行或委託其它單位或人員修理,維修所造成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並在工程質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向乙方追償。  

3.4發包方有權要求承包方賠償因工程質量問題或材料質量問題導致的連帶損失。  

四、本工程試執行時間為90天,試執行期內,甲方如發現乙方 提供的優化方案不能滿足甲方使用要求,乙方應無條件修改方案,並按更改後的方案返工,返工費及材料費由乙方承擔,直到甲方使用符合要求和滿意為止。  

第四條 建築材料、裝置的供應、驗收和差價處理  

一、 除發包方供應以外的其他材料、裝置由承包方包工包料;承攬方提供的材料與裝置的規格、型號、品牌、廠家必須與發包方的要求相符,否則材料及裝置不準出場。  

二、 發包方有權更換主材品牌,此屬工程變更,承包方無權拒絕。  

三、 承包方供應的主要材料必須附有產品合格證,使用說明書,經驗收符合質量要求的,方可使用工程;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承包方應重新更換,達到質量要求。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誤,不能作為工期順延。  

第五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一、 工程完成經雙方共同驗收合格後十七個工作日內付工程款的80%,試執行3個月合格後付至工程款的95%,5%的保脩金保修期結束後付清。  

二、 合同簽訂後乙方需向甲方繳納20萬元人民幣作為本工程的質量及工期保證金,保證金將在

第一次付款時無息退還。  

第六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 發包方交付的設計圖紙、說明和有關技術資料,作為施工的有效依據,開工前可由發包方組織設計交底,如有任何交底檔案則作為施工的補充依據,雙方不得擅自修改。  

二、 乙方駐工地專案經理:

專案經理有上崗證主要專案成員以投標  檔案所列為準。專案經理及主要專案成員到崗率必須達到

80 %,如實際施工過程中專案經理及主要專案成員到崗率與承諾存在5%差距的,甲方有權直接扣除工程合同總價款的2%。同時,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調換專案經理及主要管理成員(專案經理到位率未達到60%的視為自行調換專案經理),一經發現,甲方有權直接扣除工程合同總價款的5%,並有權解除本合同。  

三、合同工程未經甲方允許,不得分包和轉包。如乙方進行轉包、分包,一經甲方發現並證實,甲方有權直接扣除工程合同總價款的10%,並有權解除本合同。  

四、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承包方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方,因承包方提供的方案存在問題的,費用由承包方承擔。  

五、承包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修改工藝的合理化建議,並經發包方同意後採取實施。  

六、發包方如需設計變更,必須以書面形式作出正式修改通知書,承包方才予實施。  

第七條 安全施工  承包方應按國家、____省的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並承擔在施工期間出現的一切安全問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承包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發包方代表,並及時按有關部門的要求處理。乙方應辦理本工程

第三人責任險併為其施工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費由乙方承擔。若乙方逾期不辦,由此產生的所有責任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費用。  承包方在施工期間不得影響發包方的正常生產,並遵守發包方《外來人員施工管理規定》等相關規定製度。  

第八條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發生後,承包方應迅速採取措施,儘量減少損失,並及時通知發包方。因不可抗力發生的下列情況由責任雙方分別承擔: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新版承包工程合同範本 篇15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依據《合同法》,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簽訂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於_____鎮_____村_____組油茶示範林基地造林施工任務交於乙方。

二、整地面積為柒拾畝(70畝),整地費用為640元/畝×70畝=44800.00元。

三、施工標準

頻寬4米以上,達到水平線繞山轉,外高內低連成片,並在內帶留有流水槽。

四、完成時間

乙方必須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將山坡平整完畢,並交於甲方用於栽植、嫁接油茶。

五、違約責任

1、如乙方不能按時交付平整任務,甲方有權中止合同,並不予支付施工費用。

2、乙方按時完成時,甲方及時支付施工的全部費用。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新版承包工程合同範本 篇16

委託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洽談和協商,甲方決定委託乙方進行居室裝潢。為保證工程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特簽訂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補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地址:

2.居室規格:房型 層(式)室廳廚衛

1、 室,計 平方米;

2、 廳,計 平方米;

3、 廚房,計 平方米;

4、 衛生間,計 平方米;

5、 陽臺,計 平方米;

6、 過道,計 平方米;

7、其他(註明部位),計 平方米。

總計:施工面積 平方米。

3.施工內容:見預算書和施工圖。

4.委託方式:

5.工程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6.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總天數: 天

第二條:工程價款

工程價款(金額大寫) 元,詳見本合同附件(二)《預算書》。

1、材料款 元; 2、人 工 費元;

3、設計費 元; 4、施工清運費 元;

5、搬卸費 元; 6、管 理 費 元;

7、其他費用(註明內容) 元。

第三條:質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種、規格、名稱,經雙方認可。詳見本合同附件(三)《工程材料決算清單》。

2.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專案或特殊質量要求,雙方應確認,增加的費用,應另簽訂補充合同。

3. 質量檢查監督部門:佛山市室內裝飾行業協會家庭裝潢專業委員會。

4. 凡由甲方自行採購的材料、裝置,產品質量由甲方自負;施工質量由乙方負責。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監理,須在工程開工前通知乙方,以便於工作銜接。

第四條:材料供應

1.乙方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價格條例規定,對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實行明碼標價。詳見預算書。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應用於本合同規定的裝潢工程,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應按挪用材料的雙倍價款補償給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裝置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3.甲方負責採購供應的材料、裝置,應該是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應按時供應到現場。如延期到達,施工期順延,並按延誤工期處罰。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計金額的10%作為管理費支付給乙方。材料經乙方驗收後,由乙方負責保管,由於保管不當而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付款方式

1. 合同一經簽訂,乙方進場後甲方即應付35%工程款;當工期進度過半( 年 月 日),甲方即第二次付30%工程款。工程俊工後甲方即付30%工程款,尾款5%工程款待甲方對工程竣工驗收後一週內結算。(注:甲方需在乙方通知三天內驗收) 甲方在應付款日期不付款是違約行為,乙方有權停止施工。驗收合格未結清工程價款時,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專案增減或需要變動,詳見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裝潢工程工程專案變更表》,雙方應簽訂補充合同,並由乙方負責開具施工變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負責人。增減專案的.價款,在下一次付款期前付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期限預付工程價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價款額的1%支付給乙方。

第六條:工程工期

1.如果因為乙方原因而延遲完工,每日按工費的1%作為違約金罰款支付給甲方,直至人工費扣完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遲完工,每延遲一日,以裝潢工程價款中人工費的1%作為誤工費支付給乙方 元。

新版承包工程合同範本 篇17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建築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等規定,為明確雙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確保工程任務的全面完成,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下,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一)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工程範圍: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在現場指定區域內進行施工,人工、機械裝置及實施組織,土方的開挖及轉運,場內調配及外運,地表清理,平整場地;廢渣垃圾外運至渣場,渣場由乙方自行落實;零星工程:專案場地內開掘道口、協助現場施工、臨時設施搭建、場地回填土、回填種植土等的使用挖掘、運土機械作業的專案以及臨時挖、移、吊、平整,意外應急和護坡搶險等;工程資料的編制,相關試驗;  本合同清X建築廢渣、垃圾工程量約為________________ 3;挖運土方工程量約為________________ 3。  

第二條 工程價款及工期  

(一)合同價款:  本合同採用單價包乾決算,即乙方完成合同約定承包範圍內全部工程內容和工作內容所需要的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含機械裝置等的進、  出場費)、管理費、保險費、利潤、稅金、環衛出渣費以及倒土費、工程周邊社會關係協調等全部費用組成,此單價為固定價格,不隨施工時間、施工次數、施工分層分段、所遇到土石方的類別、施工深度、施工天氣、道路狀況等任何因素而改變。其單價為:  

1、清理外運廢渣垃圾,現場計量總數,按_____元3包乾價執行。  

2、挖掘外運土方,不論運距遠近,按_____元3包乾價執行。  

3、場內回填一般土,按_____元3包乾價執行,回填種植土,按_____元3包乾價執行。  

4、其它若甲方需要向乙方臨時租用機械裝置,按市場價計算租金,機械裝置臺班以甲方指定人員簽證為準。  

(二)工程總造價:經雙方確定本合同全部工程造價暫定為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_____天。若發生了不可預見或不可抗力情形,或者甲方要求乙方暫停工作,工期相應順延。  

第三條 工程質量及技術要求  本工程嚴格按照國家現行《建築工程質量檢驗及評定標準》、《建築地基與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進行施工和驗收。同時,本合同約定:  

1、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圖紙資料及技術檔案進行施工,工程驗收時,嚴格按照圖紙和驗收標準、規範執行。  

2、進場施工前,必須提前5天向甲方分別提交:土石方調配及外運施工方案、護坡方案、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及質量保證措施和適當安排搶工、緩工、暫停工等施工節奏工期保證措施。  

3、建築廢渣要求把淺埋的原建築物的基礎部分都挖盡運走,不得遺漏、(禁止)填埋建築碎塊和垃圾,完成後,要求場地標高在原莊點的室外地坪,並及時配合甲方準確測量整個地塊的原室外地坪的原始高程。  

4、土方工程施工完成後要求坑底平整,地基無機械碾壓或外力擾動;表面驗收標高與甲方要求標高的誤差不大於177;5C;邊角齊整且放坡符合要求。並及時配合甲方準確測量完成後的高程。  

5、及時完成工程資料,計量檔案、簽證單等,按規範整理歸檔保管, 竣工資料為1式____套。  

第四條 工程價款結算  

(一) 本合同全部工程造價的結算按下列方式辦理:  本合同的工程量是暫定數量,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後,依據甲、乙雙方現場實測方格網高程及實際計量工程量進行決算,雙方核定籤認後作為最終結算的依據。如甲方提供的圖紙和說明書與實際不符,按實際簽證結算。  

(二) 工程價款結算與撥付辦法:  結算完畢且乙方向甲方完整移交竣工資料後,甲方一次性付至結算總金額的_____%,剩餘尾款_____個月內付清或以甲方所建___________專案的房屋按市場價抵頂工程款。  

第五條 雙方責任  

(一) 甲方責任  

1、因甲方提供施工圖紙、地質勘察資料及地下隱蔽設施(包括鄰近建築物、構築物、文物保護建築、水、電、氣、通訊管道等地下管網設施等)不詳、不及時或與實不符,除工期順延外,還應補償給乙方由此造成的誤工或停工的實際損失;由此造成的

第三方損失應由甲方負責。  

2、 甲方派代表在工地進行技術、質量監督、檢查、辦理有關施工簽證、驗收手續等,協調處理影響施工的相關事宜,解決相關的問題。  

3、 甲方負責放線定位,並提供高程基準點。  

4、 由於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施工機械,運輸車輛誤工或停工,甲方應負責機械停置臺班費及相應的實際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  

5、 工程變更:甲方應於三天前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簽訂補充合同或另外辦理施工簽證。否則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並相應順延工期。  

6、 工程竣工後,甲方應組織專門人員在____日內進行驗收。  

7、 不按合同規定撥付或結算工程款,除支付合同規定的預付或結算工程款外,還應按逾期天數,以每天按逾期款項的______‰支付滯納金。  

(二) 乙方責任  

1、 乙方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安全施工規範進行施工,採取嚴格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加強對現場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杜絕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如發生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並承擔由此給甲方及其他施工單位造成的一切損失。  

2、 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和地質勘查資料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方案,並經監理、甲方審批同意後施工,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批准的施  工方案組織施工。合同簽訂後____日內,必須組織足夠的機械、人員進場,展開施工。  

3、 乙方應嚴格按照國家、行業有關文明施工規範及甲方要求進行施工。外運渣土、廢棄物的卸除、堆放和處理,應遵守____市相關城管、交通、市政環衛管理規定,如有違犯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乙方自行協調處理相關事宜。  

4、 乙方不得轉包分包本工程,若甲方核實乙方有轉包分包行為,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後____日內必須無條件退場,並承擔本工程總價款20%的違約金。  

5、 乙方應保證工程按期完成。工期每提前一天,甲方獎給乙方______元,工期每落後一天,甲方罰扣乙方______元。  

6、 乙方對完成的工程先行自檢,自檢合格後提請監理、甲方驗槽,驗槽合格後,以三方實際測量共同認可的工程量(基坑實體積)為準,作為結算依據。  

7、 乙方應嚴格遵守《工程現場管理辦法》,支援配合監理和甲方人員的正當要求,服從統一指揮,按照監理及總包單位的現場管理進行施工,全力配合總包單位和降水、護坡樁基施工等工程施工相關單位的工作。  

第六條 合同糾紛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七條 附則  

(一) 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雙方履行完畢後自行失效

新版承包工程合同範本 篇18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根據《民法典》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就本專案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並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

2、 工程地點:

3、 工程範圍及內容: 。

4、 工程量:

二、工程內容及工期

1、 工程內容: 岩石爆破、碎渣清運至甲方指定位置(30米以內) 。

2、 工期:  自公安部門批准爆破手續後 內完成(報批手續時間自簽訂合同之日起不得超過2天),如遇中雨以上(以氣象部門釋出的氣象資料為準)和其它不可抗力,工期順延。

三、工程造價及付款方法

1、 工程造價:預算價 元,工程單價爆破單價為 元 3。  實際核算方式:總造價按實際發生的總爆破工程量215;單價計算。如總方量不足 3,爆破單價為 元 3。  工程合同一經簽定,不受任何價格調整影響,按合同標準進行結算。

2、 付款方式:本合同簽字生效後,乙方進場後 天,甲方付乙方 % 工程款,用於購買各種材料;期間爆破工程量完成一半時,甲方支付乙方 工程進度款;驗收合格後 內支付工程款所有餘款;質保金 元 天內付清。

四、工程量核算與確認:

1、 爆破施工前,甲乙雙方按照設計要求對總的爆破工程量進行共同測量計算,並經雙方簽字後確認;

2、 施工中如遇甲方臨時增加的新的爆破工程量在上一款的基礎上,爆破範圍擴大或深度增加,則該新增工程量以工程簽單的形式經雙方簽字確認,單價不變;

3、 實際發生的總爆破工程量由上述兩款方量相加後得出。

五、質量、安全及驗收:

(一)、工程質量: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國家頒發的爆破工作技術操作規程和爆破工程相關的法律法規,保證在安全的前提下快速完成爆破相關的工作;

2、甲方在施工條件方面有義務提供必要的幫助和支援、配合完成各項工作。甲方在施工質量等方面給予相應的指導,並進隨時行監督檢查。如果乙方在施工中不按國家頒發的爆破工作技術操作規程和施工規範的要求施工,造成的質量、安全事故、返工浪費等,按照情節輕重,由乙方賠償部分或全部經濟損失。

3、 乙方按照設計圖紙進行爆破施工並達到設計標高、超挖或欠挖控制在100以內;

4、 乙方爆破塊石大小滿足機械清運要求,石塊直徑不大於300。

(二)、安全管理及責任:

1、乙方在進入施工現場以前,要自行做好安全教育,必須注意重視安全生產,嚴格按照相關國家頒發的爆破安全操作規程施工,輕傷頻率控制在千分之一以下,杜絕發生重大傷亡事故。

2、乙方在深坑作業時,必須要有防護措施。架設安全網、安全帶、安全帽,由乙方自備。

3、 乙方採取先進的爆破方法、合理的施工工藝及有力的技術措施,確保周圍建築物安全及人身安全。

4、 本工程質量等級:

5、 現場代表:甲方 、乙方 、監理方 。

(三)、爆破機械及現場爆破器材的管理:

1、乙方在施工中,使用乙方自帶的爆破相關機具(如鑽孔機具、防爆毯、厚鋼板等),乙方在開工作業前,必需對從業人員進行全面的施工技術教育和技術交底,以及安全技術交底,做到每個工人全面熟悉爆破的各種機械的效能、操作規程、安全知識、指定專人操作;

2、乙方應對機具、材料妥善使用和保管,不得損壞和丟失,施工中乙方必須按施工圖施工,聽從現場施工員的指導,測量、放線由甲方負責。施工爆破現場所有從業人員嚴禁吸菸及用火!

六、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 按合同規定及時支付各種款項;

2、 乙方進場前,清除全部石方上的植被和土層,為爆破施工創造條件;如不能及時提供爆破所需條件造成工期延誤,責任由甲方負責;

3、 以劃線或木樁的形式,標明爆破範圍和標高;

4、 協助乙方負責爆破時的人員疏散及安全警戒工作;

(二)、乙方責任:

1、 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施工;

2、 結合本工程特點,編制合理、可行的爆破施工方案;

3、 負責辦理爆破方案審批手續;

4、 嚴格按照設計圖紙及甲方要求進行爆破施工,標高及範圍達到甲方設計規劃及合同中的質量要求;

5、 做好爆破時的安全警戒工作,承擔爆破器材、物品的運輸、存放及管理。

6、 採取必要的技術及防護措施,嚴禁產生飛石,確保周圍建築及在建設施的安全和人身安全。如出現違規操作造成的人身及周圍建築物的安全責任事故,由乙方負責賠償所有損失,包括工期延誤的損失。

7、 如延誤工期,每超過工期一天,每天支付違約金 元。

8、 每次放炮後,渣X必須及時清運,以免影響後續爆破施工;如安排不當造成影響後續爆破施工,由此而造成工期延誤,由乙方負責;

9、 乙方施工人員食宿自理。

七、附件:

1.本協議經雙方簽章後生效。

2.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甲方(蓋章):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新版承包工程合同範本 篇19

訂立公約兩邊:  構築單位:____,以下簡稱甲方;  計劃單位: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明瞭責任,分工協作,互助結束國度構築專案標計劃任務,根據《構築工程勘察計劃公約條例》的法則和__承諾的籌劃任務書,經甲乙兩邊富裕會商,特簽訂本公約,以便互助服從。  

第一條工程名稱、範圍、投資額、構築地點  甲主拜託乙方負擔____工程的計劃專案,構築安置面積為____平方米,承諾總投資為____萬元,構築地點在____。  

第二條甲方的任務  1.甲方應在__年__月__日過去,向乙方提交業經上報承諾的計劃任務書、工程選址報告,以及材料(或經過議定承諾的資本報告)、燃料、水、電、運輸等方面的和談檔案和能滿足初步計劃要求的勘察資料、必要經過議定科研獲得的技巧資料。甲方在__年__月__日施工圖計劃前,應供給經過議定承諾的初步計劃檔案和能滿足施工圖計劃要求的勘察資料、施工的前提,以及有關配置的技巧資料。  甲方對上述資料必須包管質量,不得隨便變動。  2.及時辦理各計劃階段的計劃檔案審批工作。  3.在工程開工前,甲方應構造有關施工單位,由乙方進行計劃技巧交底;工程完工後,甲方應關照乙方參加完工驗收。  4.在計劃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進行工作時,甲方應供給必要的工作前提,並在餬口生涯上予以便利,在計劃和施工程序中因技巧上的特別必要進行實驗,所需一切費用以及為互助甲方到外埠的差旅費均由甲方當真。  5.甲方必須保護乙方的計劃檔案,不得擅自點竄,未經乙方贊成,甲方不得複製、反覆利用或擅自擴大構築範疇。甲方有任務保衛乙方的計劃版權,不得讓渡給

第三方反覆利用。  

第三條乙方的任務  1.乙方必須在__年__月__日過去,向甲方交付初步計劃檔案;在__年__月__日過去,向甲方交付技巧計劃檔案;在__年__月__日過去,向甲方交付施工圖計劃檔案。此中,初步計劃檔案一式__份,技巧計劃檔案一式__份,施工圖計劃檔案一式__份,甲方另需增加檔案份數和必要模型費,另行收費。__年__月__日過去,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交終了掃數計劃檔案(包括概預算檔案、材料配置清單)。  (大型構築安置工程,甲乙兩邊可視詳細環境分階段進行計劃,在具有計劃前提時,兩邊簽訂階段計劃公約,詳細法則甲方應提交各階段計劃資料的名稱和日期,乙方交付計劃檔案的日期,作為本公約的附件,詳見附件(2)。)  2.乙方必須根據承諾的計劃任務書或上一階段計劃的承諾檔案,以及有關計劃技巧經濟和談檔案、計劃標準、技巧典範、規程、定額等發起勘察技巧要乞降進行計劃,提交符合質量的計劃檔案。  3.初步計劃經上級主管部分檢察後,在原定任務書範疇內的必要點竄,乙方該當真負擔。  4.計劃單位對所負擔計劃任務的構築專案應互助施工,進行施工前技巧交底,辦理施工中的有關計劃題目,當真計劃變動和點竄預算,參加潛藏工程驗收和工程完工驗收。  

第四條計劃的點竄和中斷  1.甲方因故要求點竄工程的計劃,經乙方贊成後,除計劃檔案交付時候另定外,甲方應按乙方實際返工點竄工日,每工日按__元增付計劃費,或按計劃階段中返工的工作量百分比謀劃。  2.原定任務書如有龐大變動而重作或點竄計劃時,須具有計劃審批構造或計劃任務書承諾構造的定見書,經兩邊會商,另訂公約。已經進行了的計劃費用的付出,按前條方法謀劃。  3.甲方因故要求半途中斷計劃時,應及時用書面關照乙方,已付計劃費不退,並按該階段的實際耗工時,增付和結清計劃費,同時結束公約干係。  

第五條計劃費的數量和交付方法  本計劃公約見效後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交付相稱於計劃費的20%的定金,計劃公約踐諾後,定金抵作計劃費;乙方向甲方提交初步計劃方案後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付出__%的計劃費;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圖檔案後__天內,甲方應向乙方結清掃數計劃費(計劃週期較長的大型工程專案,施工圖階段的計劃費,可按單項工程計劃結束後別離撥付)。  

第六條嘉獎與違約責任  1.在公道的工程投資把握數內,因為乙方採取進步技巧或公道發起而節減了工程投資,可以從節省投資額中提取__%嘉獎乙方。  2.因為甲方不能按期、精確供給有關計劃資料,導致乙方沒法進行計劃或造成計劃返工,乙方除可將計劃檔案交付日期順延外,還應由甲方按乙方實際吃虧工日,以每日__元謀劃增付計劃費。  3.甲方不根據公約法則的時候向乙方付出定金和計劃費,應根據銀行關於延期付款的法則,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4.因為乙方的因為,耽擱計劃檔案的交付時候,每耽擱__天,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稱於計劃費的__%的違約金(甲方可在計劃費中扣除)。  5.因乙方計劃質量差勁引發返工,應由乙方連續美滿計劃任務,並視釀成的吃虧華侈大小減收或免收計劃費。對付因乙方計劃不對造成工程龐大質量變亂者,乙方除免收受吃虧部分的計劃費外,還應付與直接納吃虧部分計劃費相等的補償金。  

第七條別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公約自__年__月__日兩邊簽字後見效,掃數計劃任務結束後失效。本公約如有未盡事件,需經兩邊互助會商,作出補充法則。補充協議與本公約具有劃一出力,但不得與本公約內容牴牾。  在公約履行中如產生膠葛,兩邊應及時會商辦理。會商不可時,兩邊屬於聯合部分的,由上級主管部分調整;調整不可,或不屬於聯合部分的,可向國度法則的公約辦理構造申請仲裁,也能夠直接向人民法院告狀。  本公約本來一式二份,甲乙兩邊各執一份;公約副本一式__份,送計委、建委、……等單位各儲存一份。  構築單位(甲方):計劃單位(乙方):  代表人:____代表人:____  關聯人:____關聯人:____  通訊處:____通訊處:____  德律風或電報:____德律風或電報:____  開戶銀行:____開戶銀行:____  帳號:____帳號:____  __年__月__日訂  附:  (1)____計劃專案收費表:  (2)____工程計劃補充和談書。  ____計劃專案收費表  注:投資估算為甲方所提,計劃後的投資金額以承諾的初步計劃概算或批改計劃概算為準。  構築單位:(蓋印)計劃單位:(蓋印)  基建當真人:基建當真人:  簽訂收費和談年代日  附件2  ____工程計劃補充和談書  本和談根據號構築計劃公約簽訂,為原公約的附件。  業經需式樣計劃,兩邊協議:  

1、甲方應按時交以下構築檔案計劃根本資料:  

2、乙方在甲方按時提交上述檔案、資料的前提下,應按時交付以下計劃檔案:  構築單位(蓋印)計劃單位:(蓋印)  基建當真人計劃室主任:  簽訂和談日期年代日

新版承包工程合同範本 篇20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甲方需求,委託乙方施工專案B屋面防水工程,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面積和價格:  

1、本工程屋面大約為平方米,驗收合格後按實際結算。  

2、本工程B防水層價格為拾八點元平方米,大約工程造價為元。  二。材料要求  

1、工程使用的B及所用材料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規範規定。  

2、材料規格要求按符合設計要求,達到建設單位及業主滿意。  

3、其它材料按設計圖紙要求。  三。製作和安裝要求:  

1、符合國家規範及行業標準要求。  

2、特殊要求按設計要求  四、交付時間及地點  

1、根據甲方需求情況,乙方需在甲方指定工期前安裝完成所有工序、全部竣工。  

2、甲方儘可能的給乙方安裝提供方便。  

3、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承擔相關責任。  五、付款及結算方式  

1、工程施工竣工後,乙方及時向甲方呈報驗,甲方及時組織驗收。  

2、最終總價按實際製作安裝的長度進行結算。  

3、付款方式:_________  六、維修服務及合同責任  

1、工程屋面防水保修為________年,工程驗收後由於質量問題,乙方負責維修(自然災害,人為因素除外)。  

2、如本工程在保修期內出現滲漏等現象及其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2、甲方應如期按合同要求付款,如不及時付款,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甲方負責。  七、雙方約定工期  

1、本工程工期為15天。(-)  

2、本工程防水層必須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施工結束。  

3、如乙方沒有按以上日期完成甲方罰款乙方500元天。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在協商解決。  九、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  乙方

新版承包工程合同範本 篇21

國際承包工程合同

第一部分

一般條款

定義

第一條

(一)在合同中,除合同內容另有要求外,下列詞定義如下:

(1)“業主”,名稱將在第二部分中具體標明,指僱用承包人的一方,或業主的法定繼承人,未經承包人同意,不包括業主的受讓人。

(2)“承包人”指標書被業主接受的投標人或投標公司,包括承包人的私人代表,繼承人和經業主同意的受讓人。

(3)“工程師”指第二部分中確定的工程師人選,或經書面通知承包人,由業主隨時任命的代行工程師職責的工程師人選。

(4)“工程師代表”指任何常駐工程師、工程師助手,或由業主或工程師任命履行第二條規定的職責的人選。對工程師代表的授權應由工程師書面通知承包人。

(5)“工程”包括永久性工程和臨時性工程。

(6)“合同”包括合同條款、技術規範、圖紙、標價的工程量表、單價或價格表、標書、接受證書和合同協議(如已完成)。

(7)“合同價格”指在接受證書中確定的數額,可按合同條款的規定增減。

(8)“建築裝置”包括施工和維修所需的全部裝置,但不包括構造永久性工程的材料。

(9)“臨時性工程”指施工和維修所需的各種臨時工程。

(10)“永久性工程”指按合同將施工和維修的永久工程。

(11)“技術規範”指在標書或標書修正中確定的規範,也包括由工程師提供或書面同意增加的部分。

(12)“圖紙”包括技術規範中包含的圖紙,經工程師書面同意的對圖紙的修正,以及由工程師提供或書面同意的其他圖紙。

(13)“現場”指建築工程師設計的永久性或臨時性工程所需的土地及其他場地,以及業主提供的施工所需土地或場所、或其他合同中規定構成現場的部分。

(14)“同意”指書面同意,包括隨後對口頭同意的書面確認。

(二)合同內容需要時,單數表示的詞也包括複數的含義,反過來也是這樣。

(三)合同條款中的標題和邊注不被視作合同的一部分,在解釋合同不予考慮。

(四)“費用”一詞包括現場內外發生的通常費用開支

工程師及工程師代表

第二條?工程師應負責履行發出指令、頒發證書等合同規定的義務。如果在業主對工程師的任命中要求工程師在履行其部分職責時需經業主特殊同意,應在第二部分中予以規定。

工程師可隨時書面授權其代表代行其職權,但應向承包人和業主提交書面授權檔案。在授權期間,工程師代表的決定對承包人和業主來說等同於工程師本人的決定。

以下情況如此辦理:

(1)工程師代表未否定的工程、材料,工程師仍有權否定,並決定拆除相應的建築。

(2)若承包人對工程師代表的決定不滿意,有權提請工程師親自判定。

轉讓和分包

第三條?未經業主書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將全部或部分合同,或合同收益(除了向承包人的開戶銀行支付到期款項外)轉讓。

第四條?承包人不得分包整個工程。除非合同另有規定,承包人未經工程師的書面同意,不得將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即使工程師同意分包,承包人仍將承擔合同義務。分包人及其代理人、工人的行為、失誤、失職將象承包人及其代理人、工人的行為、失誤、失職一樣,由承包人承擔責任。為某部分工程提供勞力將不被視作分包。

合同檔案

第五條

(一)在第二部分將寫明下列條件:

合同檔案使用的語言;

合同適用哪國的法律,按哪國法律解釋;

如果檔案用同一種以上語言書就,檔案按哪種語言解釋,就在第二部分中將其定為以這種語言為準。

(二)除非合同另有規定,合同第一、二部分的條款比其他條款更具約束力。構成合同的幾個檔案可互相解釋,在發生歧義和不一致時,將由工程師向承包人作出解釋。

如果工程師對歧義進行解釋時,導致承包人增加未預見的開支,經工程師證明,業主應支付相應的款額。

第六條

(二)承包人所在工程現場保留一份圖紙副本,以便工程師及其代表,或工程師書面授權的人士隨時審查。

(三)如果工程師不在合理的時間內提供圖紙或命令,導致工程延誤或中斷,在此情況下承包人要書面通知工程師。通知中應詳細描述所需圖紙、命令,為什麼需要,何時需要,以及否則可能造成的延誤和停工。

第七條?在工程進行中,工程師有權隨時向承包人提供正確施工所需的圖紙和指示。承包人應執行且受其約束。

一般義務

第八條

(一)根據合同條款,承包人要認真進行工程建設維護工程。只要合同規定需要,為了建設和維護工程承包人應暫時或長期提供勞力、材料、建設機械等。

(二)承包人將對施工現場操作和建築方法的恰當、穩定、安全負全部責任。除非在合同中另有規定,承包人對工程師決定的永久性和臨時性工程的設計、規格不負責任。

第九條?如果修正需要承包人簽訂並執行的一個合同協議,協議由業主人準備並承擔費用。

第十條?為了執行合同,承包人在標書中應承諾按要求提供一份承包人和業主共同同意的_____公司、銀行或其它保障機構開出的保函。保函式額不超過驗收證書中所要求的保函式額。除非合同中另有規定,承包人將負擔全部費用。

第十一條?業主應在招標檔案中向投標者提供經過考察獲得的有關工程的水文及地層資料。標書正是以這些資料為基礎的,但承包人對自己的理解負責。

承包人被視作在提交標書前,已檢查了工程現場及周圍環境,掌握了關於工程性質的資訊,包括地層情況,水文、氣候狀況,完成工程所需材料,到達現場的交通和食宿問題等。總之,承包人被認為已掌握了可能影響投標的一切必要資訊,包括風險,偶發事件。

第十二條?承包人被認為在其標書的工程量表和價目表中已規定好價格。除非合同中另有規定,這一價格已被認為包含了其履行合同義務,正確執行合同的全部所需。如果執行合同過程中,承包人遇到一些他認為有經驗的承包人也不能預見的情況或人為障礙(天氣狀況除外),他將向工程師代表提交書面通知。如果工程師確認其不可預見性,將要求業主支付承包人在這種情況下增加的費用。包括:

(1)為執行工程師相應指示的合理費用;

(2)在沒有工程師特別指示時,採取工程師同意的恰當措施的合理費用。

第十三條?承包人根據合同規定建設工程,要得到工程師滿意的肯定。無論合同中是否有規定,工程師有關工程的指示承包人必須執行。承包人只接受工程師的指示,或在第二條的情況下接受其代表的指示。

第十四條

(一)承包人中標後,應在第二部分條件中規定的時間內向工程師提交一份執行合同的順序計劃,待工程師肯定。承包人隨時應工程師或其代表的要求,提供詳細敘述他進行工程安排的書面報告。

(三)承包人向工程師或其代表提供這樣的計劃,並不免除他的任何合同責任。

第十五條?承包人在工程進行過程中或在工程師認為履行合同義務必要時,提供監督管理。承包人或其一位經工程師書面同意的全權代表應隨時在現場,並負責監督管理。工程師可隨時撤銷對全權代表的確認,如果這樣,承包商應在接到書面通知後,撤銷對其的授權,不再錄用他,並提供替代人選。全權代表將代表承包人接受工程師的指示,或按第二條規定接受工程師代表的指示。

第十六條

(一)承包人在工程進行中,需在現場僱用如下人選:

(1)在自己的專業範圍內經驗豐富的技術人員,能勝任監管工作的副代理人,工人領班和帶頭人。

(2)為及時妥善地完成工程所需的熟練、半熟練和非熟練工人。

(二)工程師有權要求承包人立即解僱其僱用來執行合同的人員,這些人員在工程師看來未履行職責或不稱職。被解僱的人員未經工程師的書面同意,不得再被僱用。被解僱人員的職位應立即由工程師同意的稱職人選接替。

第十七條?承包人負責根據工程師的書面指示正確地開始工程,保證工程位置、面積、水平面及各部分組合的質量,提供工程所需工具、裝置和勞力。如果在工程進行中,在這些方面發生錯誤,承包人應負擔改正的費用,直至令工程師或其代表滿意,除非這些錯誤是由工程師或其代理提供的不準確的書面資料造成的,在這種情況下,改正費用由業主承擔。工程師或其代表對開工和任何水平面路線的檢查並不免除承包人保持其正確的義務,承包人應仔細保護儲存開工中使用的水準基點、觀測軌道、測標等。

第十八條?如果在工程進行中,工程師要求承包人鑽孔或挖深坑,應書面提出要求。除非這一費用已包括在工程量表中,否則這一要求將被視作根據第五十一條提的附加要求。

第十九條?承包人在需要的時間和地點,或應工程師或及代表的要求,或應權威機構的要求,自己承擔費用提供燈光,警衛等來保衛工程,保障公眾的安全和便利。

第二十條

(一)從工程開始到按第四十八條規定的竣工證書中規定的日期,承包人負全部責任。如果工程師發出部分永久性工程的竣工證書。則承包人從證書中規定的日期起不再對這部分工程負責,這部分工程的責任轉至業主。承包人要對尚未完成將在維護期內完成的工程負全部責任,除了“意外風險”以外任何原因造成的對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損害、損失,承包人要負責負擔費用修理好,以確保永久性工程完工時狀態良好,符合合同的要求和工程師的指示。如果發生“意外風險”,則承包人按工程師的要求和第六十五條的規定修復,費用由業主承擔。承包人在完成未竣工工程或履行第49、50條合同義務時,操作對工程造成損害,也要負責任。

(二)“意外風險”包括戰爭、敵對(無論是否宣戰)、侵略,反叛、_____、_____或軍事政變內戰,或在工程進行中,由承包商的僱員、分包人制造的_____、混亂,或業主使用、佔用部分永久性工程,或由於工程師工程設計的原因,由核燃料燃燒或有毒爆炸物引起的輻射和汙染,以及爆炸引起的各種後果,以音速、超音速飛行的飛行物的聲波壓力,和其他有經驗的承包不能預見的事件,所有這些被稱作“免除風險”。

第二十一條?不限制第二十條規定的責任義務,承包人要以業主和承包人的聯合名義,對按合同條款在第二十條規定的時間內對除免除風險以外的任何損失投保,同時還要對維護期前產生的原因在維護期內造成的損失和承包人為履行第四十九、五十條義務而採取行動引起的損失投保,應_____:

(1)工程及應放入工程中的材料、裝置,或加上第二部分相應條款規定的款額;

(2)承包商購買的替代建築工具和其他物品。

_____人和_____條款均需經業主同意,業主不得無緣由地不同意。承包人應要求隨時向工程師或代表出示_____單和已付的_____金收據。

第二十二條

(一)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承包人應對建設和維護工程中人員傷害、材料損失及財產損失對業主造成的損失和索賠進行補償,及對有關的索賠、訴訟、損失、費用開支等進行補償,以下補償和損失除外:

(1)工程或部分工程永久使用或佔用土地;

(2)業主在任何土地上建設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權利;

(3)為按合同規定建設和維護工程構成的不可避免的人員和財產損失;

(4)由業主其代理人、或非承包人僱用的分包人的行為或失職造成的人員和財產損失,承包人認為由業主的代理人造成的損失,且可公正的認為是業主的責任,由此引起的索賠、訴訟、損失、費用、開支等。

(二)業主應對按(一)款規定導致承包人遭受的索賠、訴訟、損失、費用和開支進行補償。

第二十三條

(一)在開始建築工程前,承包人在不限制其第二十二條規定的義務的情況下,應對非第二十二條原因造成的,而由執行工程合同造成的財產(包括業主的)損失或人員(包括業主的僱員)傷害,其所要承擔的責任投保。

(二)_____人和_____條款均需業主的同意,業主不得無緣由的不同意。_____金額不少於標書附件的規定。承包人應要求隨時向工程師或其代表出示_____單和已付的_____費。

(三)應有這樣一個條款,即發生承包人應得到補償的損失時,而該_____受益人為業主,則_____人就這一損失造成的開支、費用對業主進行補償。

第二十四條

(一)業主不對由承包人或再承包人僱用的工人受傷或發生事故造成的損害負賠償責任,除非事故或傷害是由業主或其代理人的行為或過失引起的,承包人應補償業主,補償由此引起的索賠、訴訟、費用、開支等。

(二)承包人應對發生這樣的事故為自己所負的責任投保。_____人應經業主同意,但業主不得無緣由地不同意。承包人應在僱用工人完成工程的過程中繼續_____,應要求隨時向工程師或其代表出示_____單和已付的_____費收據。如果再承包人已為其僱用的工人投保,但以業主為補償物件,則承包人的投保義務被視作已履行。承包人需要求再承包人隨時應要求向工程師或其代表出示_____單和已付的_____費收據。

第二十五條?如果承包人未履行第二十一、二十三、二十四條的_____義務,或其他合同要求的_____義務,業主將進行相應投保,支付_____金,隨時從應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扣除,或認作承包人的負債。

第二十六條

(一)承包人應注意所有國家、政府的法律、法規、條例、規章制度及與執行工程合同有關的地方或其他權利機構的規章細則,以及財產和權利將受到工程影響的公共團體和公司的規章,並交納規定的費用。

(三)如果工程師確認承包人應付這樣的費用,則業主應再支付給承包人。

第二十七條?任何在工程現場發現的化石、錢幣、有價物、或文物、建築物和其他具有地質、考古價值的物品均屬業主的財產。承包人應採取恰當的措施,防止他的工人或其他人移走或損壞這些物品,並立即通知工程師代表,然後按代表的指示處理這些物品,費用由業主承擔。

第二十八條?承包人應保證業主不受對工程施工中使用的建築裝置、機械材料方面受保護權利和專利權,設計、_____等侵權行為引起的索賠和訴訟的損害,並對其所受損害、支付的費用、開支進行補償。除另有規定外,如果要為工程建設需取得石頭、沙子、砂礫、泥土和其他材料,承包人負責支付噸位費、使用費租金和其他費用。

第二十九條?凡是工程建設所需要的操作,只要符合合同的要求,均可進行,但不應在不恰當的情況下妨礙公眾的便利,不應妨礙公共或私人道路的通行、使用和佔用,無論財產所有人是業主還是其他人,如果發生承包人負責的這類事件,承包人應保證業主不受由此引起的索賠、訴訟、損失、費用、開支的損害,並對其進行補償。

第三十條

(一)承包人應採取各種必要的手段,防止與工程現場相通的公路、橋樑由於施工而遭受損害。承包人和再承包人應選擇路線、_____,限制分散卸貨,使因運輸裝置、材料到施工現場增加的運量被限制在合理範圍內,從而避免對公路、橋樑不必要的損害。

(二)如果承包人需要運送貨物經過部分公路、橋樑,包括建築裝置、機械,建成的部分工程,而這種運送極有可能損壞公路、橋樑,除非採取特殊保護和加固措施。承包人在運送貨物前應通知工程師或其代表貨物的重要及其他特殊事故,還要告知他打算採取的保護、加固方法。除非工程師在接到通知14天內指示不必要採取這樣的方法,承包人將採取行動或按工程師的要求實施修改後的方案。除非承包人在工程量表中包含了保護加固公路、橋樑的任務,保護加固費用由業主向承包人支付。

第三十一條?對不包括在合同中的工程和業主簽訂的其他與合同工程有關的輔助合同專案,承包人按業主的要求,為其他業主僱用的承包人及其工人,業主僱用的工人和其他在工程現場可僱用的機構進行工作提供合理的機會。如果承包人應工程師或其代表的要求,為其他承包人業主或其他機構使用他負責維護的路段提供便利,或使用他施工現場的腳手架等其他裝置,或提供類似的服務,則業主應向承包人支付工程師認為合理的費用。

第三十二條?在工程期間,承包人應保證工程現場沒有不必要的障礙物,妥善儲存、處置建築裝置和多餘的材料,從現場清理走殘餘物、垃圾和其他不再需要的臨時工程。

第三十三條?工程完成後,承包人應把所有建築裝置、多餘材料、垃圾和各種臨時工程從現場清理走,使其整潔,令工程師滿意。

第三十四條

(一)承包人自己安排僱用當地或其他來源的勞工,除合同另有規定外,負責勞工的交通、食宿和工資。

(二)只要按當地情況可行,承包人應向工程現場的人員、工人提供適當飲用水和其他用水,並令工程師代表滿意。

(三)除非按照現行的法律法規及政府規章,承包人不得進口、出售、給予、易貨或處置任何烈性酒和毒品,也不得允許再承包人、代理人或僱員進口、銷售、贈予和易貨及處置。

(四)承包人不得也不允許向他人給予、易貨,處置任何武器、彈藥。

(五)承包人在處理與僱用工人的關係中,應充分考慮公認的節假日及導致和其他習俗因素。

(六)一旦爆發了傳染病,承包人將遵守並執行政府或地方醫療衛生機構為治療疾病所制定的規章、命令及要求。

(七)承包人應隨時採取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僱員中發生非法_____或混亂行為,並保證工程附近地區人員和財產的安全、和平。

(九)其他有關勞工和工資的條款如有必要可在第二部分的第三十四條作出規定。

第三十五條?承包人應工程師的要求,向工程師代表或其辦公室,按要求的格式和時間提交一份詳細報告,報告其在工程現場僱用的監督人員和不同等級工人的情況。如工程師代表要求,還應報告建設裝置的情況。

材料和工藝

第三十六條

(一)各種工程材料和工藝均應符合合同的規定和工程師的指示,且隨時接受工程師的檢驗。檢驗可在製造、裝配地、施工現場或合同規定的任何地點。承包人要為檢查、測量、檢驗工程及其質量,或材料的重量、數量提供所需的幫助、工具、機械、勞力和材料,如果工程師要求,承包人應將材料在應用於工程前提供樣品供檢驗。

(二)如果合同中有明確規定,則提供樣品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否則費用由業主支付。

(三)合同中明確要求的檢驗,其費用由承包人負擔。對於那些貨載檢驗和工程設計是否符合要求的檢驗,在合同中均有列舉,承包人可將其費用計入投標價格。

(四)如果是工程師要求的檢驗,而

(1)合同中沒有規定,或

(2)合同中未列舉,或

(3)雖有規定,但工程師指示由_____的第三人在現場、製造、裝配地以外的地點進行檢驗,當檢驗表明工藝、材料不符合合同條款或工程師指示時,檢驗費用由承包人承擔。否則,費用由業主負擔。

第三十七條?工程師和他授權的任何人隨時可以去工廠、工程準備地或工程所需材料、製成品、機械的來源地。承包人應為他們獲得這種權利提供一切便利和幫助。

第三十八條

(一)未經工程師或其代表的同意,任何工程不得被覆蓋或遮掩,承包人要為工程師或其代表提供充分的機會,檢驗將被覆蓋或遮掩的工程,並在永久性工程開始前檢查地基。承包人應及時通知工程師代表部分工程或地基待於檢驗。工程師代表不應拖延這樣的檢驗,除非他認為檢驗沒必要,並通知承包人。

(二)應工程師的指示承包人要隨時開啟已覆蓋的工程部分,並負責再次施工至工程師滿意。如果被覆蓋和遮掩的工程部分符合合同的要求,且滿足(一)的條件,則開蓋和再施工費用由業主承擔。否則,所有費用由承包人負擔。

第三十九條

(一)在工程施工中,工程師有權隨時書面要求:

(1)按要求把工程師認為不合適的材料在指定的時間內從現場清理走;

(2)用合適的材料替換;

(3)無論先前是否檢驗過或已支付中期付款,工程師認為不符合合同的材料要換掉,不合格的工藝要重新施工。

第四十條

(一)承包人應工程師的書面要求,在工程師認為必要的時間內,停止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施工,如有必要在此期間要負責保證工程的完好,承包人按工程師指示這樣做所產生的額外費用,由業主承擔。但以下情況除外:

(1)在合同中規定的停工;或

(2)由承包人的錯誤而引起的必要停工;或

(3)由工程現場天氣引起的必要停工;或

(4)非由工程師或業主的錯誤引起,或不由第二十條“免除風險”引起的,為正確施工或保證工程安全的停工。

如果承包人不在工程師提出要求後的28天內書面通知工程師其要求,則無權獲得額外的費用。如果工程師認為承包人的要求是合理的,則由他來決定支付給承包人的款額和停工時間。

開工時間和延誤

第四十一條?在接到工程師的書面通知後(除非在工程師命令或認可,或承包人不能控制的情況下),承包人應在標書附錄中規定的期限內開始工程施工,且迅速不拖延。

第四十二條

(一)業主在工程師書面命令開工後,應授權承包人使用部分現場,使承包人能開工和按第十四條規定的進度計劃施工。此後業主按施工計劃的要求,在書面通知工程師後,應授權承包人使用施工所需的其他現場部分。如果業主不能按本條規定授權承包人使用現場,而導致承包人誤工或增加費用,由工程師決定延長完工期,並確定應由業主承擔的補償承包人的合理費用開支。

(二)承包人將承擔通向施工現場的特殊或臨時道路通行費用。承包人將支付為進行工程而在現場外膳宿供應費用。

第四十三條?按合同要求,在整個工程完成前各部分工程要完工,整個工程應在合同第四十八條規定的期限內完成。期限從標書附錄中規定的開工期的最後一天算起。可按第四十四條的規定延期。

第四十四條?非由於承包人的錯誤行為,而由於增加工程量或工程延誤或特別惡劣的天氣原因,或其他可能發生的特殊情況,承包人有權要求工程延期。延長時間由工程師決定,並分別通知業主和承包人。除非承包人在額外工程開始後或特殊情況發生後28天內向工程師代表提交詳細情況,說明其有權獲得延期,工程師不一定把增加工程量和特殊情況列入考慮。承包人提供的情況要準備接受調查是否屬實。

第四十五條?除非合同中有相反的規定,未經工程師代表的書面允許,任何永久性工程不得在確認的休息時間一夜間或星期天進行,也不得在其他當地的假日進行。但為挽救生命或財產或維護工程安全需要採取不可避免的行動時,承包商應立即通知工程師代表,本條款的規定不適用於傳統輪作或倒班進行的工作。

第四十六條?如果因承包人無權要求工程延期的原因,工程師認為工程進度太慢,不能確保按規定時間或在延長期限內完工,或完成某部分工程,將書面通知承包人。承包人要採取必要的措施,工程師將同意加速工程進度,以便能在規定時間或延長期限內完工或完成某部分工程。承包人無權要求他人為採取這樣的措施多付款。如果因接到工程師這樣的通知,承包人需得到其允許在休息日一夜間或星期日或當地的假日工作,工程師不得無故拒絕。

第四十七條

(二)如果在全部工程完工前,部分工程按第四十八條規定已經工程師確認完成,業主已開始使用,且合同中沒有其他條款作相應規定,則應支付的違約罰款按已完成工程佔全部工程價值的比例削減。

(三)如果願在合同中規定有關全部或部分工程完工的獎勵,可在第二部分的第四十七條規定。

第四十八條

(二)同樣,按(一)規定的程式,在如下情況下,承包人可要求工程師發出竣工證書:

(1)在合同中規定了另外完工期限的部分永久性工程完成;

(2)工程的一部分已經完成,令工程師滿意,且已被業主佔用。

(三)如果部分永久性工程已完成且令人滿意地通過了合同規定的最後檢驗,工程師應在全部工程完工前發出這部分工程的竣工證書。一旦證書發出,承包人即被視作已承諾在維修期完成未完成的工作。

(四)如果針對部分工程在全部工程完成前發出了竣工證書,如證書中未明示,並不視作在地面或地表重做工作已完成。

缺陷責任

第四十九條

(一)“缺陷責_____”一詞指標書附錄中定義的缺陷責_____,從工程師按第四十八條規定確認的完工日開始計算。如果工程師發出了多份竣工證書,則分別從其完工日開始計算,各部分工程的缺陷責_____作相應規定。

(二)為了按合同的條件在缺陷責_____結束後儘可能快地將工程轉給業主且令工程師滿意(合理損耗除外),承包人應儘快完成按48條的規定在完工日尚未完成的工作。在缺陷責_____內,或缺陷責_____結束後14天內,工程師或其代表如在檢查中發現問題,書面通知承包人後,承包人應負責修理、修正、再建、調整、改正缺陷和其他錯誤。

(三)如果工程師認為需要修理等工作是因為承包人使用的材料、工藝不符合合同的要求,或因為承包人未履行合同中明確規定或不言而喻的他的義務,則修理等費用由承包人承擔。如果工程師認為是其他原因造成的,則費用將得到評估,算作增加的工作量。

(四)如果承包人未做前款工程師要求的工作,業主有權僱用他人做此工作。如果工程師認為此工作本應由承包人自己支付費用完成,則產生的費用業主可向承包人索取,或從應付給承包人的錢款中扣除。

變更、增加和省略

第五十一條

(一)若工程師認為有必要,他可對工程的形式、質量、工程量作變更,他有權要求承包人完成下列工作:

(1)增加或減少合同工程的工程量;

(2)省略部分工作;

(3)改變部分工程的特性或質量;

(4)改變部分工程的地層、路線、位置和麵積;

(5)為完成工程增加必須的工程量。

但這樣的變更不會使合同失效,變更所需費用將在確定合同價格時予以考慮。

(二)沒有工程師的書面命令,承包人不得作變動。如果增加或減少工程量不是由於本款規定的要求,而是因為與工程量的規定相比或多或少,則不要求書面命令。如果工程師因為某種原因認為可以口頭命令,則承包人應按命令去做。不論在承包人開始執行命令前後,工程師提出的對口頭命令的書面確認,都被視作本款意義上的書面命令。如果承包人在7天內書面向工程師確認其口頭命令,工程師14天內未與駁回,則被認為是工程師所作書面命令。

第五十二條

(一)所有按工程師命令增加或省略的工程量均應按合同價格表中工程師認為適用的專案進行估算。如果工程師認為沒有合適的專案可供選用,則應由工程師和承包人商談達成一個適當的價格。如果雙方意見有分歧,由工程師決定一個他認為適當的價格。

(二)如果工程師認為因工程量有所增加或減少,使合同中規定的某項工程的價格不再合理,則應由工程師和承包人商談達成一個適當的價格。如果雙方意見有分歧,則由工程師決定一個他認為適當的價格。

(1)承包人通知工程師他打算要求額外付款或改變價格,或

(2)工程師通知承包人他打算改變價格。

(三)如果在確認工程完工後,發現增加或減少的工作量超過驗收證書中規定量的10%(除去臨時費用和工作補助),是由於下列原因而非其他原因造成的;

(1)變動命令累計的結果,和

(2)對工程量表中估計工程量的修正,不包括臨時費用,工作補助和按條款七十所作價格調整,

則合同價格應由承包人和工程師商量修正。如果雙方意見不一致,由工程師在考慮使用材料,相關因素及承包人執行合同總費用等因素的基礎上決定價格。

(四)如果工程師認為有必要可書面命令增加的工程或替換工程採用加班形式完成。承包人將按合同中加班表的有關規定,以其標書中附錄的價格表為基礎得到支付。

承包人應向工程師提供必要的收據、憑證,在訂材料之前,向工程師提交報價表,待其批准。

針對所有加班進行的工程,承包人應在其進行中每天向工程師代表提供詳細清單,註明所有加班人員的姓名、職務和加班時間,一式兩份,還應提供說明書,標明加班中使用的材料和裝置的規格、數量(不包括前面提到的按加班表增加工程量所使用的裝置),一式兩份。清單和說明書經工程師代表確認後,將在其中一份上簽字,退還承包人。

(五)每月承包人應向工程師代表提交一份詳細、全面的報告,說明他認為自己應得的增加款額,和前一個月他應工程師要求增加的工程量。

裝置、臨時工程和材料

第五十三條

(一)承包人提供的所有建築裝置、臨時工程和材料在運到施工現場後,均視作完全用於工程施工。除非是把它們從現場一部分移到另一部分,否則在沒有工程師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不得移動。而工程師不得無故不同意。

(二)工程完工後,承包人應即時從現場把所有建築裝置、臨時工程及剩餘的材料清理走。

(四)如果因工程需要,需進口某些建築裝置,業主應幫助承包人在需要時從政府部門得到必要的許可,以便按上款清理現場時再出口這些建築裝置。

(五)業主應幫助承包人在需要的時候為工程所需的建築裝置、材料和其他物品通關。

(六)其他影響建築裝置、臨時工程和材料的條件可在第二部分的第五十三條中作出規定。

第五十四條?執行第五十三條並非暗示工程師同意選擇這樣的材料或其他與工程相關的事項,也不妨礙工程師拒絕使用某種材料。

計量

第五十五條?工程量表中的工程量只是估計數字,不應認為是承包人履行合同義務所進行的實際工程量。

第五十六條?除非另有規定,工程師應計量並決定按合同進行的工程量的價值。如果工程師要對某部分工程進行計量,應通知承包人授權的代理人或代表。代理人或代表應立即參加或派一名有資格的代理人幫助工程師或其代表進行計量,並提供所有工程師或其代表要求的詳細情況。如果承包人未參加或未派代理人蔘加,則工程師進行的計量或他同意的計量被視作對工程量的正確計量。如果計量永久性工程時需要記錄和圖紙,工程師代表應按月準備記錄和圖紙。如果承包人被書面要求,應在14天內參與檢查這些記錄和圖紙,並決定是否同意工程師代表準備的記錄和圖紙,如果同意應簽字。如果承包不參加檢查,記錄和圖紙則被視作是正確的。檢查完畢後,承包人應在14天內書面通知工程師代表哪一部分記錄和圖紙他認為不正確,由工程師作出決定,否則即使承包人不同意或不簽字,記錄和圖紙也被視作是正確的。

第五十七條?除非合同另有規定,工程計量應採用淨值,不管慣例和當地習慣怎樣。

暫定金總額

第五十八條

(一)暫定金總額是指在合同工程量表中規定的,按工程師的指示使用全部、部分或不使用,以進行工程,提供貨物、材料、服務或用於偶發事件款額。合同價格應包括工程師可同意使用的與暫定金總額有關的工程、供貨或服務費用。

(二)對每一筆暫定金總額,工程師有權命令:

(1)進行工程,包括承包人提供貨物、材料、服務。合同價格應包括按第五十二條確定的工程、貨物、材料和服務的價值。

(2)由指定分包人進行工程,提供貨物、材料或服務。將付給承包人的款項按第五十九條(四)確定和支付。

(3)承包人採購貨物和材料,將對給承包人的款項按第五十九條(四)確定和支付。

(三)承包人應工程師的要求,應提供臨時費用支出的所有有關報價、發票、憑證、帳目和收據。

指定分包人

第五十九條

(一)所有在合同暫定金總額項下進行工程或提供貨物、材料、服務的專家、商人、手工工人和其他人,由業主或工程師同意,選擇或指定,還有按合同規定由承包人分包完成工程,提供貨物、材料、服務的人,均被視作由承包人僱用的分包人,在此合同中稱為“指定分包人”。

(二)在承包人有合理原因拒絕時,可不因業主或工程師的要求,或出於某種義務僱用指定分包人。承包人也不僱用那些在下列條件下拒絕參加分包的人:

(1)針對分包合同中的工程、貨物、材料、服務,指定分包人對承包人承擔如承包人按合同對業主承包的義務和責任;並保證承包人不受因為履行義務、責任而引起的索賠、訴訟、損失、費用、開支的損害,並對承包人進行賠償;

(2)指定分包人應保證承包人不受因指定分包人、其代理人、工人的疏忽或錯誤使用承包人,提供的用於完成合同的建築裝置、臨時工程而引起的索賠的損害,並負責賠償。

(三)如果暫定金總額項下的服務包括設計任何一部分永久性工程或確定與工程一體的裝置機械的規格,這樣的要求應在合同或指定分包合同中明確規定。指定分包合同應說明,負責提供此種服務的指定分包人應保證承包人不受因未履行義務而引起的索賠、訴訟、損失、費用、開支等的損害,並對承包人進行賠償。

(四)由指定分包人負責進行的工程,提供的貨物、材料或服務中,以下應包括在合同價格中:

(1)按分包合同和工程師的指示,承包人應支付的和已實際支付的款項;

(2)工程量表中由承包人提供勞務的款項,或由工程師按第五十八條(二)命令,承包人提供勞務的款項,按第五十二條確定的價格;

(3)對其他費用和收益,若承包人在工程量表中已規定了該專案對暫定金總額相應的比率,則以此比率乘以實際支付或應支付的款項;若沒有這樣的條款,承包人在標書附錄中規定的比率視作在工程量表中的如此規定。

(五)在按第六十條發出證書前,若其中包括指定分包人進行工程,提供貨物、材料或服務應得到的支付,工程師有權要求承包人提供合理的證明,證明除先前證書已包括的保留物外,指定分包人的所有工作已得到支付。除非下列情況,承包人將被視作拖欠:

(1)書面通知工程師其有充足理由延遲或拒絕支付;和

(2)向工程師提供充足證據,其已書面通知指定分包人。

在此情況下,業主有權在工程師頒發證書後,向指定分包人直接支付承包人應付的款項,再從業主支付或應支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抵銷。

如果工程師證明業主已直接向指定分包人作出支付,則其在頒發證書給承包人的同時應把業主已支付的款項扣除,但工程師應按合同規定,不延誤頒發證書。

(六)如果指定分包人在進行工程,提供貨物、材料、或服務中對承包人承擔的義務超過維修期,則在維修期結束後,承包人應把由這種未結束義務帶來的利益應業主的要求轉給業主,費用由業主承擔。

證書和支付

第六十條

(一)除非另有規定,將按第二部分第六十條的規定,每月支付一次。

(二)如果業主向承包人預付款,用於建築裝置、材料的費用,應在第二部分第六十條中作出支付和償付的相應規定。

(三)如果為工程施工,需從國外進口材料、裝置,或從國外輸入勞務,或從國外輸入勞務,或因某種特定情況,合同項下的一部分支付需按第七十二條規定使用某種外幣,則此情況下的支付應在第二部分第六十條中作出規定。

第六十一條?只有第六十二條提及的缺陷責任證書,可視作對工程的接受。

第六十二條

(一)只有當工程師簽發了缺陷責任證書並把它交給業主,說明工程已完工並接受保修,情況令他滿意,合同才能視作執行完畢。工程師應在缺陷責_____結束後28天內頒發證書。如果工程的不同部分有不同的缺陷責_____,則以最近到期的為準。如果在缺陷責_____內,按第四十九條和五十條的規定,命令承包人進行的工作已完成並令工程師滿意,則不

新版承包工程合同範本 篇22

合同編號:

專案名稱:

工程名稱:

建設單位:

承包單位:

工程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為優質、高效、快速、安全地完成 工程任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建設單位的要求,甲方決定將 的工程任務的施工、完成與維修授予乙方承擔,本著平等、自願、公平合理的原則,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合同並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專案及內容

一、 工程名稱:

二、 工程範圍:

三、 工作內容:甲方與建設單位簽定合同的全部內容

四、 合同總額:

五、 質量要求:確保優質,爭創部優。合格率100%。

六、 安全生產:無重大安全事故。

七、 建設工期:本工程自月日開工,至

八、 本合同的檔案組成:

1、甲方與建設單位簽訂的工程承包合同及附件作為雙方共同遵守的檔案(見附件)。

2、合同執行過程中,建設單位、監理工程師、地方政府有關部門給甲方下達的有關檔案、會議紀要、電函、指令備忘錄等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3、甲乙雙方共同確認的工程量清單及投標檔案。

4、乙方按建設單位及甲方要求提供的施工組織設計檔案。

5、合同執行過程中,甲方向乙方提供或下達的施工圖紙、有關檔案、信函、會議紀要、指令也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上述檔案具有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二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編制總體施工組織設計,協助乙方制定和稽核施工技術方案。

2、負責聯絡建設單位、監理工程師向乙方交樁,提供現有導線網點、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並對乙方測量資料進行稽核。

3、向乙方提供所需施工圖紙、技術規範、管理程式等有關檔案一份,提供工程所需各種資料表格樣本。

4、負責與建設單位、監理工程師、地方政府、上級單位等有關部門的聯絡。

5、根據工程進度和監理工程師的要求,下達各階段施工生產計劃。

6、對乙方施工的工程任務進行經常性監督、檢查和指導,對工程質量、進度、安全、環境保護和現場文明施工等方面具有否決權,並根據工程實際情況採取相應的處理、處罰措施。

7、在施工過程中,根據乙方的施工能力和進度有權調整乙方的工程範圍和工程數量。

8、對乙方投入到本工程的資金、裝置、材料、儀器、人員經協商可統一調配使用,並由使用單位支付相應的費用。

9、負責與建設單位、監理工程師的工程款結算和支付工作。

10、為確保工程順利實施,甲方派駐3名現場管理人員,乙方按每人60000元/年一次性支付甲方管理人員工資,並負責甲方工作人員的食宿和交通費用。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編制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繪製分項工程施工圖和上報開工報告,自行完成測量、試驗工作。

2、根據建設單位和甲方要求,確保組織相應的資金、人員、裝置、材料、儀器進場,完成工程的施工、維修及養護工作,提供正規的建築材料發票給甲方。

3、服從經理部的統一安排,按照建設單位要求修建必要的便道、排水等臨時工程,確保當地的排灌系統和便道暢通並承擔相應費用。

4、對所承擔工程的質量、進度、環境保護、安全生產和經濟效益負全部責任,接受甲方、建設單位、監理、地方政府等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指導和處理。

5、單項或全部工程完工後要及時清理場地、復耕、恢復地容、地貌,直到有關部門接受為止,費用自理。

6、施工過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質量、安全、環保事故或工期延誤,乙方承擔一切責任和損失。

7、負責原始資料的籤認、收集、整理,及時上報各種報表。

8、按建設單位和甲方的要求,及時提供合格的竣工資料。

9、合同期內接受並執行甲方與建設單位及有關部門簽訂的合同或補充協議、會議紀要或指令。

10、豎立甲方規定的各種標誌標識,保證現場文明施工形象。

11、按國家政策規定與每個務工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並按合同所約定的條款支付務工人員工資(務工人員工資每月造冊備案並交付甲方),承擔因此項工作不到位而引起的糾紛或當地相關行政部門的處罰及責任後果;

12、履約保證金由乙方按建設單位合同要求繳納。

三、雙方共同的責任和義務:

1、認真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或行業部門標準、規範、制度和政策。

2、自覺接受建設單位、監理工程師、地方政府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和指導,積極主動配合建設單位、監理工程師的工作。

3、遵守當地政府、部門的法令、法規,尊重地方群體的民俗習慣。

第三條、計量與結算:

1、本合同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承包,以實際完成並經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確認和計量支付的數量結算,甲方在合同清單內按4%收取管理費,管理費按工程進度收取。

2、計量工作由乙方按程式和要求,在每月20日以前把經監理工程師籤認的原始資料及計量報表報送甲方,由甲方彙總統一上報。只有經過監理工程師簽字、驗收並計量支付的工程專案乙方才能獲得支付。

3、乙方未能按期提交合格的計量資料,可視為自動放棄本期計量,因此引起的後果由乙方承擔。

4、甲方每月按建設單位和監理工程師批覆的計量工程量結算給乙方,雙方簽字確認。

5、質量保證金和預付款按建設單位要求執行。

6、經理部的財務部負責乙方工程款的管理與支付工作。

7、工程款到甲方賬戶後,按合同規定在扣除管理費後根據資金情況支付給乙方,甲方不得以任何名義佔用乙方的工程款,乙方也不能把工程款移作它用。

8、工程變更費用,甲方對建設單位、監理工程師批覆的工程增加變更的費用,甲方按6%提取管理費,剩餘全部批覆給乙方。

9、工程調價款:本工程不調價,除非建設單位有新的規定。

第四條、經濟責任

1、雙方各自獨立核算、自負盈虧,各自承擔自己的債權、債務。經濟上無任何連帶責任。

2、本工程發生的一切稅金由甲方統一代扣上繳。當地政府規定的其他規定費用也由甲方按其規定代扣代繳,如乙方自行繳納應向甲方出具交費憑證備查。

3、工程質量缺陷,如質量缺陷內發生維修專案,甲方應根據建設單位的要求通知乙方進行現場檢查、核實。維修工作由乙方負責施工,並承擔維修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4、工程質量保證金期滿和質保金款到位後,甲方按建設單位實際返還的比例扣除乙方確認的缺陷修復費用後支付乙方。如質保金不能滿足修復費用,則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違約責任

1、乙方若不能履行本合同和甲方與建設單位簽訂的合同條款或質量、進度達不到要求時,甲方有許可權期整改並暫時停止一切支付,如能及時改正即可恢復正常支付。否則甲方有權收回或分割其承包工程,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擔。

2、乙方施工的工程專案達不到質量要求的,乙方必須返工,否則甲方有權另行安排隊伍施工,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因此給甲方信譽造成的不良影響,甲方有權視實際情況對乙方進行處罰。

3、乙方不得將本工程分包或轉包,否則視為嚴重違約,甲方有權對乙方處以罰款並收回本工程。

第六條、安全施工

1、乙方有責任教育工人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盜。在施工中因因乙方責任發生的傷亡事故和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2.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發生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3.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第七條、附則

1、在本工程的施工和對外交往中,乙方應自覺維護甲方的信譽和形象。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協商解決,如發生經濟糾紛,則由 。

3、本合同正本兩份,副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執正副本一份。

4、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立即後效,在工程結算、質保期滿、竣工交驗完畢後自行失效。

甲方:(蓋章)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 代表: 年

日 (蓋章) (簽字) 月

新版承包工程合同範本 篇23

甲方:XX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氏麵食 (以下簡稱乙方)  為保證____市放心早餐工程的順利執行,讓廣大市民真正吃上衛生、營養、價廉的放心早餐。甲、乙雙方就合作事宜,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一、合作有效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a;b月____日止。  

二、甲方同意乙方作為放心早餐工程的供應商,乙方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乙方必須向甲方一次性繳納產品質量保證金伍仟元,並一次性繳納品牌使用費伍仟元,有效期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自合同簽定之日起執行。  

三、乙方在甲方生產廠房內從事食品生產加工,有關證件手續由甲方統一辦理。乙方使用的包裝物、週轉箱必須衛生、無毒。乙方要保證所提供食品的質量,符合《食品衛生法》的要求,能隨時接受大眾傳媒的檢驗,否則由此造成的影響由乙方承擔。如果發生因食品本身質量引起的消費者投訴,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法律、民事責任由乙方自負。  

四、乙方應定期向甲方出示技術監督局的“質檢報告”,市(區)衛生防疫站的“食品衛生檢驗報告單”。  

五、乙方提供食品必須有包裝,並且包裝應根據甲方指定的產品包裝型別、圖案、標識,統一印刷“晉城XX公司生產”或“晉城富威華天放心早餐工程指定產品”字樣,乙方生產廠名、廠址、電話統一使用晉城XX公司冠名、廠址和電話。產品名稱、主要成分、保質期、產品執行標準及應註明的其他內容,都應在包裝上標明。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將包裝上注有的“放心早餐”字樣及圖案的包裝物自用或他用,否則甲方將追究乙方侵權責任,乙方負責賠償因侵權造成的經濟和名譽損失。  

六、甲方每日下午15:00之前將次日所需的食品品種、規格、數量等用傳真或其它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指定聯絡人,乙方需在次日凌晨0:30之前將甲方所需食品按質按量送到甲方指定的配送中心,在指定的位置堆碼整齊,經雙方驗收無誤後簽字。如訂單有變化應在晚20:00前通知乙方,否則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七、甲乙雙方購銷的產品品種嚴格按照附表中約定的規格、單價執行。如果出現主要原材料價格出現上下波動超過15%,雙方應另行商定價格,作為本合同的補充條款。  

八、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訂單提供質優、量足、新鮮、無損壞、無擠壓的合格的食品,否則甲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負。乙方負責將產品保質保量地按約定時間送到甲方配送中心,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雙方可根據市場變化,共同對供應品種作相應的調節,並作為本合同的補充條款。  

九、甲方有權對乙方所提供產品按照“產品標準”進行抽查檢驗,如發現有異味、異色、異樣(不屬產品本身味道、顏色、規格、重量與標準的),甲方有權對整批產品拒收,其損失由乙方負責,並向甲方賠償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十、根據食品銷售規則或食品本身的特點,乙方應承擔甲方1%的損耗率。乙方所供應食品在甲方開業後____日內應予以退貨。____日後可不予退貨。退貨方式:甲方每天把當天沒有銷售完的食品全部退給乙方並填寫退貨單,乙方人員驗貨簽收,並在財務上抵消甲方的進貨款。  十

一、乙方在生產供貨過程中連續發生食品質量問題或在市場銷量大幅度下降時,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停產整頓。在整頓期間,甲方另行組織供貨。乙方經整頓達到市場要求時可恢復生產供應。經三次整頓仍不能達到市場要求則應終止合作關係。  十

二、結賬方式:甲方每月與乙方結算一次貨款(____日—____日),乙方必須帶齊相關的結算憑證及發票與甲方結賬。  十

三、食品包裝週轉箱,由甲、乙雙方各自負責自己部分。  十

四、乙方提供的馬夾袋(塑料)分大、中、小三種規格。上市前兩個月,乙方按三種規格各3萬個的數量用於自身食品的包裝。以後,根據實際銷售情況另定。  十

五、開業促銷:為了成功地啟動晉城放心早餐  工程市場,提高乙方產品的銷量,乙方應根據甲方“開業三天買一增一促銷方案”,配合促銷活動,促銷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十

六、乙方進入甲方中心廚房生產加工,應嚴格服從甲方管理,遵守甲方規章制度,接受甲方監督檢查。乙方在甲方中心廚房所使用的場地、水電氣費用全部自行承擔,並由甲方按月在貨款中扣除。租金、裝修費、水電氣費用按乙方實際使用量計算。乙方若使用甲方生產裝置,應按月支付租金或折舊費。  十

七、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的補充條款具有和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

八、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XX公司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人:  乙方(簽章):氏麵食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本合同附產品價格表、產品質量說明書。  附表一:雙方確認品種和價格表  食品編號  品 名  單 位  規 格(克)  甲方:晉城XX公司  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新版承包工程合同範本 篇24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________市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嚴肅履行。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前5日將驗收日期以書面通知甲方屆時驗收,如甲方不能按時參加驗收,須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後,另訂驗收日期,但甲方須承認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時參加驗收,其所發生的管理費和各項損失均由甲方承擔。並償付給乙方按預算造價每日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第一條 工程專案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編號: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範圍和內容:全部工程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專案一覽表)

五、工程造價:全部工程施工圖預算造價人民幣________元,其中:人工費________元。(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專案一覽表)

第二條 工程期限

一、開竣工日期:依照國家頒佈的工期定額,經雙方商定,本合同工程開竣工日期如下:

全部工程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各單項工程開、竣工日期詳見工程專案一覽表)

二、施工前各項準備工作,雙方應根據工程協議書中第三條規定,分別負責按時完成。

三、在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可順延工期。順延期限,應由雙方及時協商,簽訂協議,並報有關部門備案。

1.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變更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圖、供料、供裝置或所需材料、裝置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或不能順利施工者。

第三條 物資供應

一、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資按下列第( )項供應方式辦理:

1.特殊材料、統配部管材料及統配部管機電產品,均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2.統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調劑合用,特殊材料及統配、部管的機電產品,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裝置由甲方採購供應到現場或指定的加工地點。

4.其他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由甲方負責供應材料和裝置的品種、規格、數量及進場期限,詳見甲方供應材料、裝置一覽表。

三、成套裝置和非標準裝置,由甲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及加工,引進成套裝置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負責檢驗(甲方委託乙方總包承辦裝置訂貨及非標準裝置加工,應另簽訂協議)。

四、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應部門規格、品種或材質不能滿足工程要求必須以其他規格、品種代替或加工處理時,應事先取得原設計單位和甲方同意,並由三方簽訂協議後實行。由於代用或加工而發生的量差、價差及加工費,應按現行規定辦理結算。

五、凡應附有合格證明的材料,在進場時必須由供應方負責驗證;如無合格證明,必須經供應方試驗合格後方準使用,其試驗費用,應由供應方負擔。因建設單位或設計單位對有出廠合格證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試驗,其試驗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六、由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和裝置,如未按期供應或規格、質量不符要求,經雙方努力仍無法解決,因此造成乙方的損失,應由甲方負擔。

第四條 工程款結算

一、全部工程造價的結算方式。按下列第( )項規定辦理:

1.以審查後的施工圖預算加增減變更預算進行結算。

2.按施工圖預算加包乾係數確定的包乾造價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付款。

3.按標準施工圖單方造價包乾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預算定額規定的人工費結算。

5.招標的工程,按中標的價款結算。

二、工程款撥付與結辦法,按現行規定辦理(詳見附件)。

第五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乙方要依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全部達到合格。

二、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給對方適成窩工、返工、材料、構件的積壓、施工力量和機械調遷等損失,應由責任方負擔:

1.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檔案,經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後,方準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設計變更超出原設計標準或規模時,應在施工前按審批程式重新報批,經審查處稽核工程預算,經辦銀行審查投資後,並由甲乙雙方簽訂協議,方可施工。否則,任何一方不得強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緩建,甲乙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4.在施工中,如發現甲方投資不足,不能按時撥付工程進度款,而中途停建、緩建,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三、乙方應嚴格執行隱蔽工程驗收制度,凡隱蔽工程完成後,必須經過驗收作出記錄,方能繼續進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隱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檢查驗收,並作好記錄,重大或複雜隱蔽工程,應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和設計單位共同進行驗收,並辦理隱蔽工程驗收手續。如甲方未屆時參加,乙方可自行檢查驗收,甲方應予承認。

四、甲乙雙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項,應按定額管理辦法報批。變更工程協議所附的變更預算,應在施工前及時送經辦銀行,做為結算工程款之依據。

第六條 竣工驗收、結算與保修

一、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前5日將驗收日期以書面通知甲方屆時驗收,如甲方不能按時參加驗收,須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後,另訂驗收日期,但甲方須承認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時參加驗收,其所發生的管理費和各項損失均由甲方承擔。並償付給乙方按預算造價每日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二、竣工工程驗收合格,從驗收之日起3天內,乙方向甲方移交完畢。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驗收後的工程發生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三、本項工程中的單位工程,如需單獨移交甲方,在移交時,雙方應辦理中間驗收手續,作為該單位竣工工程驗收之依據。

四、在進行竣工工程驗收中,如發現工程質量不符合規定,乙方應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並在雙方議定的措施和期限內完成。經驗收合格後,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造價每日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種材料或裝置雙方均無法解決,致使該項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經雙方研究同意,可做減項竣工,並對已完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和辦理移交手續。

六、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技師檢驗標準及施工圖為依據。在進行竣工驗收時,乙方應在驗收前10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檔案:

1.增減變更檔案和其他洽商記錄;

2.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中間交工驗收記錄;

3.工程竣工後,應繪製竣工圖,工程變更不大的由施工單位在原施工圖上加以說明,提交建設單位存檔。工程變更較大的,可以由建設單位自繪或委託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繪製竣工圖。

七、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屬於民用建設專案應於竣工驗收後15天內,屬於工業建設專案,應於竣工驗收後30天內,將竣工結算件送交甲方進行審查。甲方應在接到竣工結算件後,民用建設15天內,工業建設20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異議,由經辦銀行審定撥款。

八、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對施工的土建工程質量負責保修一年,採暖工程保修第一個採暖期內。在保修期內,確由施工單位責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氣、堵塞等質量事故,乙方應負責無償修理。(屬於專業性建築安裝工程按國務院各有關主管部門的特殊規定辦理)

九、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 違約責任和仲裁

一、由於乙方責任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驗收合格日期計算)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造價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屬於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人工費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

二、甲乙雙方不得藉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拖期不付,按銀行的短期貸款利率償付給對方逾期付款違約金。

三、實行合理化建議獎和提前竣工獎的,甲乙雙方應根據有關政策的規定,另行協議。

四、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申請各級城鄉建設委員會或雙方上級業務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解決不了的,可選擇下述第( )項處理:(1)向建築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附則

一、預算審查手續,由建設單位將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圖預算)送市建設工程合同預算審查處審查。要求鑑證的,可到建築物所在地的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進行鑑證。

二、在本合同簽訂之前,雙方簽訂的施工準備合同(工程協議書),可做為本合同之附件。

三、招標工程,按《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暫行辦法》簽訂合同。

四、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1.

2.

3.

4.

第九條 合同附件

一、工程專案一覽表。

二、全部施工圖紙。(合同正本有此附件)

三、施工圖預算。(合同正本及建設銀行有此附件)

四、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裝置一覽表。

五、有關協議:

1.

2.

3.

4.

六、有關補充合同:

1.

2.

第十條 合同份數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____ 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並分別報送雙方業務主管部門副本一份。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驗收並結清尾款後失效。

建設單位(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工單位(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新版承包工程合同範本 篇25

第一條 工程專案:

第二條 施工地址:

第三條 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並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備案。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 同志負責與乙方聯絡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

5、甲方負責簽發工作票,對工作票所填寫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負責,並履行工作票許可手續。

6、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7、乙方在施工中發生的甲方電網、裝置事故,甲方有責任負責調查、統計上報。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並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9、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裝置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廠內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髒、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條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專案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裝置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裝置典型消防規程》等有關電力生產規程和甲方關於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產規定、制度。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間,乙方應設有專職安監人員,(少於30人者設兼職)。乙方指派 作為安全工作聯絡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佈置施工。

6、乙方用於本工程專案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並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裝置損壞負責。

7、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將參加安全教育人員名單(包括臨時增補或調換人員)與考試成績報給甲方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開工前,乙方應到甲方辦理臨時出入證並佩戴出入證進入施工現場,出入證嚴禁轉借他人。

8、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裝置、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裝置、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並處於安全狀態。

9、乙方應在施工範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誌,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範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裝置。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示。

10、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絡,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11、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13、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生傷亡、電網和裝置事故或危及生產執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並積極配合調查。

乙方應執行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式暫行規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和《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對人員在施工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還必須立即用電話、電傳或電報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工會報告,按規定組織調查處理,並由乙方統計上報。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式暫時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還應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公安部門,並要求派人保護現場。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第五條 甲乙雙方聯絡方式及響應時間:甲乙雙方應以工作聯絡單、傳真、電傳等書面形式送達對方。雙方在接到對方的書面聯絡時,應於4小時內予以響應。

第六條 施工安全保證金

甲方預留工程款的10%作為乙方的安全保證金。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未發生人身重傷、電網和裝置及以上事故,於工程竣工驗收後將該保證金全額退還。若施工過程中發生下列有乙方責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應數額的安全保證金:

(1)發生人身死亡事故、電網和裝置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證金。

(2)發生人身重傷事故、電網和裝置事故,扣除50%安全保證金。

(3)乙方人員發生違章行為的經濟處罰,按處罰規定從安全保證金內扣除。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由於甲方或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裝置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並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同履行中,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3、發現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有違章行為的,比照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對甲方職工相類似的違章行為應扣款數額,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4、乙方未設定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專案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於本工程專案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後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人員安全工作規程抽考不合格,乙方應承擔5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特種人員無證上崗乙方應承擔10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6、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裝置、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7、乙方人員無故到其他生產區域或擅自動用甲方的設施裝置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擔違約責任。

8、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9、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電網和裝置事故有隱瞞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3000元至10000元/次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無

第九條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爭議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於主合同。

第十一條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二條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三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第十四條 本協議簽訂地點在甲方住所地。

第十五條 以下七項為本協議附件:

1、承包工程要求的乙方相關資質證明材料。

2、乙方專案經理、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相關證明材料及施工人員名單。

3、乙方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資格證書。

4、乙方施工人員安全技術和安全工作規程考試成績表。

5、乙方施工安全技術組織措施。

6、乙方大型獨立專案的施工組織設計。

7、甲、乙方施工安全技術交底記錄資料。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總包單位(簡稱甲方):

分包單位(簡稱乙方):

甲方將本建築 專案分包給乙方施工,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根據《 市招標、承包工程安全管理暫行規定》和國家有關法規,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目標,確保施工安全,雙方在簽定建築施工工程合同的同時,簽定本協議。

一、承包工程專案

1、工程專案名稱:

2、工 程 地 址:

3、承 包 範 圍:

4、承 包 方 式: 包工包料(詳見分包合同具體範圍)

二、工程專案期限:

自 按分包合同約定合同工期 止。

三、乙方在本工程施工期間,必須保證以下責任目標:

1、傷亡控制指標:

1)重大質量、安全責任事故0次。

2)死亡、重傷事故0次。

3)輕傷月負傷頻率≤1.5‰。

4)集體中毒事故0次。

2、安全達標:

1)省、市等第三方有關部門安全檢查合格率達100%,優良率達50%。

2)公司安全大檢查合格率100%,優良率50%。

3)勞保用品、安全防護用品發放率100%。

3、文明施工達標:

1)消防器材配備率100%。

2)火災事故0次。

3)第三方及公司檢查合格率100%。

4)確保各類汙染物達標排放。

4、治安、勞務達標:

1)因勞資糾紛上訪事件0次。

2)刑事案件發生0次。

3)第三方及公司檢查合格率100%

以上14專案標如乙方未能確保,視情節輕重、社會影響的大小,每項按承包工程款的0.5%~1%進行處罰(每次處罰不低於20xx元)。

四、乙方安全責任:

1、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 市和上級勞動保護、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條例、規定。

2、乙方應有安全管理組織體制,健全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配備符合要求的安全管理人員,乙方在現場必須配備一名專職安全員。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並將本單位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三類人員上崗證上報甲方。

3、乙方在施工前要認真勘察現場,工程專案由乙方自行編制專項施工方案,並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嚴格按照施工組織設計和有關安全要求施工,並報送甲方。

4、乙方的管理人員必須認真對本單位職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及安全技術交底,並上報甲方專案安全員備份。

5、乙方應組織召開管理、施工人員安全生產教育會議,並通知甲方委託有關人員出席會議,介紹施工中有關安全、防火等規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須檢查、督促施工人員嚴格遵守、認真執行。根據工程專案的內容與特點,乙方應做好安全技術交底,並有交底的書面材料,交底材料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6、施工期間,乙方指派 同志負責本工程專案的有關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 同志負責聯絡、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防火規定,甲乙雙方應經常聯絡,相互協助檢查和處理工程施工有關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預防事故的發生。

7、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防火管理的各項規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檢查和指導,對於查出的隱患,乙方必須限期整改。

五、乙方必須遵守甲方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如有違章甲方有權按照專案部安全獎罰辦法對分包商處以相應的罰款。

以上條款,由甲方安全部門出具罰款通知單,乙方應將被罰金額二天內上交到甲方專案安全組,如乙方不服從甲方管理、不積極主動配合甲方的檢查活動對提出的隱患不積極整改到位的,甲方有權對乙方採取停電措施,待整改完畢經甲方驗收合格後再行送電。

六、其他:未盡事宜,按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執行。

本協議經立協雙方簽字、蓋章生效,作為建築安裝施工合同的附件。本協議一式肆份,甲方叄份、乙方壹份。

甲方:單位名稱(蓋章) 乙方:單位名稱(蓋章)

專案負責人: 專案負責人:(簽章)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

年 月 日簽訂

新版承包工程合同範本 篇26

發包方:(全稱)(簡稱:甲方)

承包方:(全稱)(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和公司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雙方就建設工程勞務合作事項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循履行。

第一條:

工程名稱:

結構型別:

建築面積:

第二條:承包方內容與範圍

勞務承包工作內容:

第四條:質量標準

4.1

4.2、乙方必須按照設計檔案和國家現行行業標準、行業規範、材料標準、工藝標準、驗評標準、強制性條文以及甲方有關人員的技術交底等進行施工。

第五條:工期

5.1、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年 月 日

完工日期:年 月 日

5.2、工期延誤

因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及一週內非乙方原因的停水。停電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甲方給予乙方工期順延,乙方要會同甲方、專案不管理人員辦理工期延誤手續: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甲方不予工期順延。

第六條:合同價款

6.1、合同價款為 萬元,人民幣大寫 元整。

6.2、合同價款的確定原則

6.21、由甲方招標確定,或甲、乙雙方協商確定(未經招標程式),為固定價格。

6.22、承包工程量:

6.23、承包單價為:

6.24、工程量及單價包含內容為:

6.25、其他材料及工藝要求為:

6.26、合同價格調整內容:

6.27、圖紙發生一次性變更,按變更專案和變更工程量,提前確定變更勞務價格,並簽訂變更勞務協議。變更勞務費在 元以內,不增加勞務變更費,超過 元的一次性變更,按變更專案和變更工程量結算。

第七條:承包形式、勞務結算程式和價款支付

7.1、在開工前,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圖及有關資料,乙方根據甲方下達的施工任務書或現場負責人的指令,安排作業人員按時完成所承包的作業內容,工程完工後,由乙方組織與甲方有關人員共同辦理驗收簽證手續,並於15日內向甲方遞交完整的結算資料,甲方在收到結算資料一個月內進行核實,核實無誤後出據工程竣工勞務結算單,經各部門簽證確認後結算。

7.2、每月25日,乙方將甲方下達的生產任務及勞務考勤表實際完成進度報甲方專案部。經甲方專案經理、技術員核實簽字後,報甲方質安部 經營部簽字,然後報甲方財務部備案。

7.3、甲方於次月10 日依據乙方所報工程進度實際完成量月報,付給乙方已完成產值50%的的工程進度款,剩餘的50%的工程款乙方選購甲方開發的本小區的房子(房屋價格按照時價執行)。待工程完工結算時,按承包結算總額的 扣留保脩金,餘款在驗收合格後10日內付清。保修期滿後,支付保脩金時應扣除保修期間因乙方原因發生的維修費後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7.4、按國家規定及甲方財務管理制度由乙方負擔承包結算金額的2%的個人所得稅有關稅費由甲方財務部門依據合同約定價扣代繳。

第八條:施工安全: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處理

8.1、安全施工:施工人員進廠7天內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並帶原件到公司質安部備案。乙方必須執行國家和政府部門頒佈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各項規定,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範組織施工。乙方未經以上規範組織施工,造成機械傷害、觸電、高處墜落、火災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包括法律責任、經濟責任及其連帶責任)。

8.2、施工期間,乙方在安全管理方面,要嚴格依據《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及《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及甲方的有關規章制度組織施工。

8.3、乙方組織的各工種工作人員必須執行甲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制度,接受“三級教育”,乙方負責任及特殊工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禁出現“三違”現象,如出現後果自負。

8.4、乙方施工期間出現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居住、飲食、(如食物中毒)、行為(如打架鬥毆)等方面的人身傷亡事故,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包括法律責任、經濟責任及其連帶責任)。

8.5、乙方必須認真接受甲方及建設主管部門、政府其他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乙方自帶的施工機械裝置在各方面必須符合國家規定,如機械效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有效等,同時必須按照規定為作業人員配發合格的安全勞動防護用品。

8.6、甲方提供的機械裝置及防護用品,經檢查後不符合產品質量要求的乙方有權拒絕使用,因乙方檢查不到位,而在使用中出現安全事故,甲方概不承擔責任。

8.7、乙方對施工現場發生傷亡事故的傷員要及時護送醫院全力進行搶救,在保護好現場的同時立即上報甲方專案部,分公司及生產安全部,不準隱瞞不報或少報。在搶救傷員移動現場設施時,要做好記錄或拍照工作,不準破壞事故現場。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及當地政府部門對現場的勘察和事故調查,不得提供偽證。施工期間發生10000元以上的安全事故為重大安全事故,乙方必須將事故過程及結果及時上報甲方生產安全部,以此來確定和劃分事故責任:死亡1-3人為特大安全事故,乙方在保護好現場的同時對事故過程和結果直接上報甲方生產部及當地政府主管部門,乙方有義務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對事故的查實處理。

8.8、乙方發生人員傷亡時,不管事故的責任在哪一方,必須做好事故善後處理。

8.9、甲方應為乙方提供規範中要求的相關設施,創造良好的施工環境,否則,因甲方所提供設施,裝置不利造成的事故,由甲方承擔其責任。

第九條:工程質量驗收評定、獎罰與工程保修

9.1、工程質量驗收評定

9.11、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指定的施工方法,用已檢合格的材料(或裝置)進行施工,且上道工序完工後經甲方專案部專職質檢員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否則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9.12、施工專案中存在的隱蔽工程,乙方必須通知甲方專案部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隱蔽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經驗收不合格的隱蔽工程,乙方必須在甲方限定的期限內整改完畢,並重新組織驗收。

9.13、對於分部工程,經甲方專案部組織技術部。質量部負責人及總監理工程師的驗收

或建設單位專案負責人等進行驗收,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工程的驗收,除以上驗收組之外應邀勘察、設計單位專案負責人蔘加驗收,經上述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9.14、工程全部完工後,乙方向甲方申請工程驗收,甲方收到申請後及時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驗收,並給予書面指令評定,作為乙方進行工程結算的依據之一。

9.2、獎罰

9.21、施工過程中,乙方和甲方質檢員對工程質量要隨時跟蹤檢查,對不符合質量標準的施工作業要及時糾正,乙方必須無條件整改。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將乙方清退出場。

9.22、甲方技術、質量部門有關人員有權對乙方正在施工的工程進行不定期抽查,如抽查中發現有不符合標準的施工作業,乙方必須無條件整改,直至符合標準,且甲方按照專案部制定的質量管理制度進行相應的經濟處罰。

9.23、乙方有責任在甲方限定期限內對不符合合同約定質量標準的工程進行返工或返修,並承擔返工或返修所發生的全部費用,否則,甲方有權直接處置,一切費用從乙方應接勞務費中扣除,並酌情處以乙方10000-50000元罰款。

9.24、乙方有權拒絕實施甲方下達的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現行行業標準、規範、設計要求或操作規程的指令,因此而產生的糾紛由甲方相關部門協調解決。

9.3、工程保修:按國家建設工程質量保修制度和最低保修期限保修,乙方承包的分項工程保修期限按以下第七條執行,即:本工程的保修期限為(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9.31、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及房間防水工程和外牆面的防滲漏工程等,保修期為5年。

9.32、供熱與供冷系統工程,保修期為2個採暖期、供冷期;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及裝置安裝工程,保修期為2年。

9.33、房屋是內外的裝飾裝修、門窗及相應的配件、油漆粉刷、玻璃幕牆等工程,保修期為2年。

第十條:文明施工

10.1、乙方在施工期間負責文明施工責任區的管理及衛生清掃工作。

10.2、乙方在施工期間,要負責其所屬暫住人員的暫住證、體檢證等各種證件及費用。 10.3、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建設部和內蒙古自治區頒發的“施工現場管理暫行規定”進行管理,確保文明施工。

10.4、本工程約定為內蒙古自治區級安全文明標準工地。

第十一條:環保要求

11.1、甲方負責制定施工期間的具體環保措施及要求。

11.2、乙方按甲方具體環保要求施工,甲方進行監督。

11.3、乙方在施工過程中使用的機械裝置等產生的噪聲,應採取有效措施,儘量減少對周圍環境的影響,達到國家規定的建築施工現場界聲非放標準。

11.4、乙方要採取積極、有效的措施,減輕施工現場塵土汙染。

11.5、按照甲方程式檔案的要求,乙方要及時處置生活區及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廢棄物。 11.6、工程完工後,一方要對現場進行徹底的清理。

第十二條:材料機具供應

12.1、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施工機具均由乙方自備。

第十三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3.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嚴格按照設計檔案、技術交底和國家有關施工規範進行施工,工程質量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等級,達到國家建築工程質量等級驗證標準的要求。遵守甲方的技術質量管理制度,否則,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13.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完成所承包的工程任務量,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13.3、甲方有權依據國家或政府部門制定的有關法律、法規、和定額標準及本公司管理程式檔案等對乙方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材料消耗等進行統一管理、協調、排程,並有權進行監督和控制。

13.4、甲方有權對乙方的違規行為提出限期整改要求,若乙方不能按要求整改或嚴重損害甲方利益和信譽時,甲方有權將乙方清退出施工現場,同時終止合同,並不予結算乙方已完成工程的勞務費,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13.5、甲方有義務按施工進度和預算定額用量按時提供材料,同時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費用,並負責工程施工的組織、協調與技術、質量、安全、場容等方面的交底和本工程中各工種、工序的協調配合工作。

第十四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4.1、乙方有義務拒絕甲方下達的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文明施工規範和安全操作規程的指令。

14.2、乙方有義務審查所屬工人身份情況,保證人員的政治素質、身體素質和技術水平,不得僱傭聾啞、呆傻、殘疾、無技術女工不滿18週歲和超過55週歲的工人。

14.3、乙方有義務將其作業人員登記造冊(須寫明姓名、性別、年齡、籍貫、工種、工作證號及身份證號),並報甲方備案,已備教育和檢查。

14.4、在施工生產過程中,乙方應保證勞務人員的相對穩定,不能隨意變更在冊人員,本工程人員變動率應小於10%,乙方應保證按期、按項、按量完成與甲方簽訂合同範圍內的生產任務,服從甲方的統籌安排,統一調動。

14.5、乙方必須按施工圖紙進行施工,如有合理化建議報甲方審閱,經審閱採納的建議,需辦理變更手續後方可變更。在施工中應注意保護成品、半成品及甲方租借的機械、裝置和工具等。

14.6乙方應對工人進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衛生防疫及交通安全、防火作業、煤氣中毒等方面教育,乙方人員必須遵守甲方有關安全生產、消防保衛、場容衛生等規章制度,服從甲方有關人員的指導、教育、監督和檢查,並及時向甲方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

14.7、乙方工人違反安全操作規程,違章作業或在施工現場打架鬥毆,造成自身或他人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包括經濟責任、法律責任及其連帶責任)。

14.8、乙方要根據甲方支付工程款幅度為底線,合理支付勞務工資,依法僱傭和清退勞工,因拖欠勞工工資引起糾紛,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14.9、乙方應向甲方簽訂“質量保證承諾書”與“施工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生產協議書”。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

15.1、因本工程所發生的屬於乙方應承擔的債務由乙方自行負責清算,並承擔民事責任,甲方不承擔連帶責任。

15.2、乙方在合同約定進場時間內未進場,造成工期延誤,甲方可終止合同,並按合同約定提出索賠。乙方無故撤走工人,並對合同工期造成影響時,在2日內仍未能恢復勞務人員,甲方有權拒付其未領的勞務費,終止合同,並有權要求索賠約(乙方承擔違規責任索賠甲方損失的二倍)。

15.3、乙方進場的施工隊伍不符合要求甲方要求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更換、調整、乙方無法更換、調整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15.4、因乙方責任造成質量事故和工期延誤,每延遲一天乙方支付違約罰款甲方可不經乙方同意在其工程款中直接扣除由此而造成的經濟損失。涉及施工質量的處罰按第9.2條執行。

15.5、乙方必須達到本合同約定的各項標準,未達到約定標準或有打架鬥毆等違規行為給予 元處罰。

15.6、乙方在施工中沒有按甲方的教育培訓計劃及有關規章制度施工,經檢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甲方安全員下發整改通知單後未及時整改的,將處以50-20xx元罰款,並責令停工。

15.7、乙方必須執行安全防護設施和裝置驗收制度及甲方制定的安全規章制度、技術交底內容和程式檔案。如不按以上規範進行操作施工,甲方安全員有權責令停工,同時處以50-20xx元罰款。

15.8、甲方有權監督、糾正乙方人員的違規、違紀操作,對不服管理的有權令其停止作業,對進場人員的安全教育每週稽核,對未經教育的新工人責令其停工教育,對乙方的任何違規行為 ,甲方有權不經乙方同意處以100-3000元的罰款。

15.9、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並將違章違規指揮內容讓甲方公司和生產部,甲方經核實後給予獎勵。

15.10、本合同雙方不得違約,如有違約,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六條:合同的生效和終止

本合同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訂(蓋章)後作為財務借款依據,經甲方總公司稽核合格附稽核意見單或合同評審單後方可生效,並作為結算依據。在工程竣工驗收、結算完畢後除有關保修條款任然有效外,其他條款即告終止,保修期滿期後,有關保修條款終止。

第十七條:其它

本合同附乙方身份證影印件,合同所籤姓名與身份證姓名必須相符,否則不予借款及結算。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專案部、行政部、財務部及乙方各執一份),乙方在完工結算時必須出示合同,以合同內容進行結算

專案經理簽字: 乙方簽字: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