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原則,合同雙方就_____ 專案工程總承包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批准、核准或備案文號:
工程內容及規模:
工程所在省市詳細地址:
工程承包範圍:
二、工程主要生產技術(或建築設計方案)來源
三、主要日期
設計開工日期(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
施工開工日期(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
工程竣工日期(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
四、工程質量標準
工程設計質量標準:
工程施工質量標準:
五、合同價格和付款貨幣
合同價格為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金額: 元),詳見合同價格清單分項表。除根據合同約定的在工程實施過程中需進行增減的款項外,合同價格不作調整。
六、定義與解釋
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的含義與通用條款中賦予的定義與解釋相同。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以下條件全部滿足之後生效:
發包人: 承包人:
(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
(簽字) (簽字)
工商註冊住所: 工商註冊住所:
企業組織機構程式碼: 企業組織機構程式碼: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電子郵箱: 電子郵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原則,合同雙方就_____專案工程總承包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批准、核准或備案文號:
工程內容及規模:
工程所在省市詳細地址:
工程承包範圍:
二、工程主要生產技術(或建築設計方案)來源
三、主要日期
設計開工日期(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
施工開工日期(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
工程竣工日期(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
四、工程質量標準
工程設計質量標準:
工程施工質量標準:
五、合同價格和付款貨幣
合同價格為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金額:元)。詳見合同價格清單分項表。除根據合同約定的在工程實施過程中需進行增減的款項外,合同價格不作調整。
六、定義與解釋
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的含義與通用條款中賦予的定義與解釋相同。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以下條件全部滿足之後生效:
發包人: 承包人:
(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
(簽字) (簽字)
工商註冊住所: 工商註冊住所:
企業組織機構程式碼: 企業組織機構程式碼: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電子郵箱: 電子郵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 號: 賬 號: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有關法律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 專案的工程總承包及有關事項協商一致,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 。
2. 工程地點: 。
3. 工程審批、核准或備案文號: 。
4. 資金來源: 。
5. 工程內容及規模: 。
6. 工程承包範圍: 。
二、合同工期
計劃開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
計劃開始現場施工日期: 年 月 日。
計劃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總日曆天數: 天,工期總日曆天數與根據前述計劃日期計算的工期天數不一致的,以工期總日曆天數為準。
三、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
四、簽約合同價與合同價格形式
1. 簽約合同價(含稅)為:
人民幣(大寫) (¥ 元)。
具體構成詳見價格清單。其中:
(1) 設計費(含稅):
人民幣(大寫) (¥ 元);適用稅率: %,稅金為人民幣(大寫) (¥ 元);
(2) 裝置購置費(含稅):
人民幣(大寫) (¥ 元);適用稅率: %,稅金為人民幣(大寫) (¥ 元);
(3) 建築安裝工程費(含稅):
人民幣(大寫) (¥ 元);適用稅率: %,稅金為人民幣(大寫) (¥ 元);
(4) 暫估價(含稅):
人民幣(大寫) (¥ 元)。
(5) 暫列金額(含稅):
人民幣(大寫) (¥ 元)。
(6) 雙方約定的其他費用(含稅):
人民幣(大寫) (¥ 元);適用稅率: %,稅金為人民幣(大寫) (¥ 元)。
2. 合同價格形式:
合同價格形式為總價合同,除根據合同約定的在工程實施過程中需進行增減的款項外,合同價格不予調整,但合同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合同當事人對合同價格形式的其他約定: 。
五、工程總承包專案經理
工程總承包專案經理: 。
六、合同檔案構成
本協議書與下列檔案一起構成合同文件:
(1) 中標通知書(如果有);
(2) 投標函及投標函附錄(如果有);
(3) 專用合同條件及《發包人要求》等附件;
(4) 通用合同條件;
(5) 承包人建議書;
(6) 價格清單;
(7) 雙方約定的其他合同檔案。
上述各項合同檔案包括雙方就該項合同檔案所作出的補充和修改,屬於同一類內容的合同檔案應以最新簽署的為準。專用合同條件及其附件須經合同當事人簽字或蓋章。
七、承諾
1. 發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定履行專案審批手續、籌集工程建設資金並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
2. 承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定及合同約定組織完成工程的設計、採購和施工等工作,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不進行轉包及違法分包,並在缺陷責任期及保修期內承擔相應的工程維修責任。
八、訂立時間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訂立。
九、訂立地點
本合同在 訂立。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成立,並自 生效。
十一、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發包人執 份,承包人執 份。
發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
(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
(簽字)
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
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開戶銀行:
賬號: 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
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開戶銀行:
賬號: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信用的原則,甲方同意將 承包給乙方施工,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建築面積:
合同價款:
開竣工日期:
承包範圍:
二、管理費及稅金提取:
1、甲方按工程價款竣工後據實調整。
2、定額管理費、交易費、安全保險、環保費、安全保證金、履約保證等一切費用由乙方交納。
三、責任:
1、乙方應服從領導,思想上、行動上與甲方保持一致,遵守建設單位《工程專案管理辦法》等一切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排程與安排。
2、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退出甲方管理,強行退出者,視其情節和經濟損失狀況,予以經濟索賠,並承擔相應合同法律責任。
3、乙方為工程承包責任人,對工程施工全過程負責,對建設單位簽訂的《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的履約全面負責。
4、應接受省市組織的質量、安全檢查及達標活動,並服從甲方的統一組織安排。
5、為確保工程的順利完成,甲方有權對質量、安全、進度等進行檢查監督,並根據有關檔案規定確定獎罰,乙方必須協助、服從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建議立即改進。
四、質量:
1、乙方應健全質量管理制度和保證體系,認真履行職責,貫徹執行公司《關於加強工程質量管理的暫行規定》,質量等級必須達到“合格”標準。
2、在施工過程中,要嚴格執行強制性標準,精心施工,積極推廣應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
五、安全
1、乙方應認真執行公司《關於加強安全生產管理的暫行規定》,嚴格“一標、五規範”,確保安全生產無事故,強化現場管理,確保 合格 標準。
2、專案經理為專案安全生產工作第一責任人,對工程安全生產負責,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一切工傷事故由專案部自行處理,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工期:
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建設單位給予的工期拖延處罰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
七、工程款:
1、乙方對該工程單獨核算,自負盈虧,因工程所發生的一切經濟往來,經濟糾紛、債權債務,甲方不負任何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因甲方自身原因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和賠償。
2、乙方不準拖欠工人工資和材料款,如果由於以上原因,引起訴訟,由乙方負責清償債務並承擔法律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工程款支付:
(1)施工人員與建築機械進入施工現場,甲方應付工程款的 %,臨時設施與生活費。
(2)完成本工程一層主體付工程造價的%。
(3)工程竣工驗收後,付工程造價的 %。
(4)剩餘的質保金%,本工程交於甲方使用,一月內清算。
(5)如甲方變更或不在本預算之內的工程量,另算。
八、保修:
1、乙方應按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家關於工程質量保修的有關規定,對交付業主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2、因維修、回訪服務不到位出現問題造成損失和影響的,甲方將視具體情況扣除質保金。
九、違約:
1、甲、乙雙方不履行本合同義務,則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造成的損失。
2、乙方如違反合同規定,致使建築工程遭受嚴重的損失或情節嚴重的,將追究法律責任。
十、附則條款:
本合同一式三份, 甲方、乙方、財務部各執一份,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如本合同未能表達的條款,可加附則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發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稱)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原則,合同雙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 專案工程總承包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
工程批准、核准或備案文號: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及規模:_______________
工程所在省市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__
工程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主要生產技術(或建築設計方案)來源:_______________
三、主要日期
設計開工日期(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_______________
施工開工日期(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_______________
工程竣工日期(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質量標準
工程設計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
工程施工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價格和付款貨幣
合同價格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 元(小寫金額: _______________元)。詳見合同價格清單分項表。除根據合同約定的在工程實施過程中需進行增減的款項外,合同價格不作調整。
六、定義與解釋
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的含義與通用條款中賦予的定義與解釋相同。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以下條件全部滿足之後生效:
發包人: _______________(公章或合同專用章)承包人:_______________(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 _______________(簽字)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簽字)
工商註冊住所:_______________工商註冊住所:_______________
企業組織機構程式碼: _______________企業組織機構程式碼: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電 話: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傳 真: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
賬 號:_______________賬 號: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一部分合同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有關法律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 專案的工程總承包及有關事項協商一致,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 。
2. 工程地點: 。
3. 工程審批、核准或備案文號: 。
4. 資金來源: 。
5. 工程內容及規模: 。
6. 工程承包範圍: 。
二、合同工期
計劃開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
計劃開始現場施工日期: 年 月 日。
計劃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總日曆天數: 天,工期總日曆天數與根據前述計劃日期計算的工期天數不一致的,以工期總日曆天數為準。
三、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
四、簽約合同價與合同價格形式
1. 簽約合同價(含稅)為:
人民幣(大寫) (¥ 元)。
具體構成詳見價格清單。其中:
(1) 設計費(含稅):
人民幣(大寫) (¥ 元);適用稅率: %,稅金為人民幣(大寫) (¥ 元);
(2) 裝置購置費(含稅):
人民幣(大寫) (¥ 元);適用稅率: %,稅金為人民幣(大寫) (¥ 元);
(3) 建築安裝工程費(含稅):
人民幣(大寫) (¥ 元);適用稅率: %,稅金為人民幣(大寫) (¥ 元);
(4)暫估價(含稅):
人民幣(大寫) (¥ 元)。
(5)暫列金額(含稅):
人民幣(大寫) (¥ 元)。
(6) 雙方約定的其他費用(含稅):
人民幣(大寫) (¥ 元);適用稅率: %,稅金為人民幣(大寫) (¥ 元)。
2. 合同價格形式:
合同價格形式為總價合同,除根據合同約定的在工程實施過程中需進行增減的款項外,合同價格不予調整,但合同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合同當事人對合同價格形式的其他約定: 。
五、工程總承包專案經理
工程總承包專案經理: 。
六、合同檔案構成
本協議書與下列檔案一起構成合同文件:
(1) 中標通知書(如果有);
(2) 投標函及投標函附錄(如果有);
(3) 專用合同條件及《發包人要求》等附件;
(4) 通用合同條件;
(5)承包人建議書;
(6)價格清單;
(7)雙方約定的其他合同檔案。
上述各項合同檔案包括雙方就該項合同檔案所作出的補充和修改,屬於同一類內容的合同檔案應以最新簽署的為準。專用合同條件及其附件須經合同當事人簽字或蓋章。
七、承諾
1. 發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定履行專案審批手續、籌集工程建設資金並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
2. 承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定及合同約定組織完成工程的設計、採購和施工等工作,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不進行轉包及違法分包,並在缺陷責任期及保修期內承擔相應的工程維修責任。
八、訂立時間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訂立。
九、訂立地點
本合同在 訂立。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成立,並自 生效。
十一、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發包人執 份,承包人執 份。
發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
(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
(簽字)
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
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開戶銀行:
賬號:
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
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開戶銀行:
賬號:
專案工程總承包合同書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原則,合同雙方就_____ 專案工程總承包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承包範圍:
二、主要技術來源
三、主要日期
合同期限(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
施工期限(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
(其中:竣工日期(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
四、工程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五、合同價格和付款貨幣
合同價格為人民幣(大寫): 元。
除根據合同約定的在工程實施過程中需進行增減的款項外,合同價格不作調整。
六、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的含義與合同通用條款中賦予的定義與解釋相同。
七、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在以下條件滿足之後生效: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承包人:
(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
(簽字) (簽字)
工商註冊住所:工商註冊住所:
企業程式碼:企業程式碼:
電 話: 電 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 號: 賬 號:
年月日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要求,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將此工程專案以清包的方式承包給乙方,具體規定如下:
1、工程名稱:
2、工程內容:
3、工程期限:全部工程在 前竣工。每延長一天,甲方從工程總承包款中扣除 元作為違約金。因其他原因造成的誤工或工期延長,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4、工程總承包款(人民幣大寫): 。
5、工程款結算方式:乙方開始施工時,甲方預付乙方工程款 用於施工;餘款 待質保期滿後付清。
6、工程質量:要求合格等。
7、質保期: 年。期間出現一切質量問題及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8、乙方責任:一切施工用裝置由乙方負責;出現施工不合格或返工造成的原材料、人工費等損失,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並視具體情況賠償甲方相應損失。
9、安全生產:出現一切問題及損失由乙方自負。
10、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1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部分 合同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原則,合同雙方就_____ 專案工程總承包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承包範圍:
二、主要技術來源
三、主要日期
合同期限(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
施工期限(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
(其中:竣工日期(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
四、工程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五、合同價格和付款貨幣
合同價格為人民幣(大寫): 元。
除根據合同約定的在工程實施過程中需進行增減的款項外,合同價格不作調整。
六、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的含義與合同通用條款中賦予的定義與解釋相同。
七、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在以下條件滿足之後生效: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承包人:
(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
(簽字) (簽字)
工商註冊住所:工商註冊住所:
企業程式碼:企業程式碼: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電子郵箱:電子郵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 號: 賬 號:
第二部分 通用條款
第1條 一般規定
1.1 定義與解釋
1.1.1 通用條款,指根據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當事人在履行工程總承包合同過程中所遵守的一般性條款,由本檔案第1條至第20條組成。
1.1.2 專用條款,指根據工程總承包專案的實際,對通用條款進行補充、修改和完善,並同意共同遵守的條款。
1.1.3 工程總承包,指承包人受業主委託,按照合同約定對工程建設專案的設計、採購、施工(含竣工試驗)、試執行等實行全過程或設計與其他階段的工程承包。
1.1.4 發包人,指在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被稱為發包人的當事人,包括其合法繼承人和經許可的受讓人。
1.1.5 承包人,指在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被髮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總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包括其合法繼承人。
1.1.6 分包人,指接受承包人根據合同約定對外分包的部分工程或服務的,並具有相應資格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1.1.7 發包人代表,指發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
1.1.8 監理人,指發包人委託的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監理單位。
1.1.9 工程總監,指由監理人授權、負責履行監理合同的總監理工程師。
1.1.10 專案經理,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任命的負責履行合同的代表。
1.1.11 永久性工程,指承包人根據合同約定,進行設計、施工、竣工試驗、竣工後試驗和(或)試執行考核並交付發包人進行生產操作或使用的工程。
1.1.12 單項工程,指專用條件中列明的具有某項獨立功能的工程單元,是永久性工程的組成部分。
1.1.13 臨時性工程,指為實施、完成永久性工程及修補任何質量缺陷,在現場所需搭建的臨時建築物、構築物,不構成永久性工程實體的工程。
1.1.14 現場或場地,指合同約定的用於承包人現場辦公、居住、裝置材料部件存放、施工機具、設施存放和工程實施的任何地點。
1.1.15 專案基礎資料,指發包人提供給承包人的經有關部門對專案批准或核准的檔案、報告(選廠報告、資源報告、勘察報告)、資料(氣象、水文、地質)、協議(燃料、水、電、氣、運輸)和有關資料等,設計所須的基礎資料。
1.1.16 現場障礙資料,指發包人為承包人完成設計、進行現場施工所需要提供的地上和地下已有的建築物、構築物、須受保護的古建築、古樹木等座標方位、資料和其他情況的資料。
1.1.17 設計階段,指規劃設計、總體設計、初步設計、技術設計和施工圖設計等階段。
1.1.18 工程物資,設計檔案規定的並構成永久性工程實體的裝置、材料和部件,及竣工後試驗所需的材料等。
1.1.19 施工,指承包人把設計檔案轉化為工程的過程,包括土建、安裝和竣工試驗等作業。
1.1.20 竣工試驗,指工程的土建、安裝完工後,工程或(和)單項工程被業主接收前由承包商負責進行的試驗。
1.1.21 施工竣工,指工程已按合同約定和設計要求完成土建、安裝,並通過竣工試驗。
1.1.22 工程接收,指工程或(和)單項工程通過竣工試驗後,為使發包人的操作人員、使用人員進入崗位進行竣工後試驗、試執行準備,由承包人與發包人進行工程交接,並由發包人頒發接收證書的過程。
1.1.23 竣工後試驗,指工程被髮包人接收後,按合同約定由發包人自行組織的試驗、或在發包人組織領導下並由承包人指導進行工程的功能試驗。
1.1.24 試執行考核,指根據合同約定,在工程完成竣工試驗後,由發包人自行或在發包人的組織領導下由承包人指導下進行的包括合同目標考核驗收在內的全部試驗。
1.1.25 考核驗收證書,指試執行考核的全部試驗完成並被驗收後,由發包人簽發的驗收證書。
1.1.26 工程竣工驗收,指承包人接到考核驗收證書、完成掃尾工程和缺陷修復,並按合同約定提交竣工驗收報告、竣工資料、竣工結算資料,由發包人組織的工程結算與驗收。
1.1.27 專案進度計劃,指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按合同約定的工程全部實施階段(包括:設計、採購、施工、竣工試驗、工程接收、竣工後試驗至試執行考核各階段的)或合同約定的若干實施階段的時間計劃安排。
1.1.28施工開工日期,指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人開始現場施工的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
1.1.29 竣工日期,指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由承包人完成工程施工(含竣工試驗)的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包括按合同約定的任何延長日期。
1.1.30 變更,指發包人書面通知或書面批准的,對工程所作的任何更改。
1.1.31 合同價格,指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人進行設計、採購、施工、竣工試驗、竣工後試驗和服務等工作的價款。
1.1.32 合同價格調整,指依據合同約定需要增減的費用而對合同價格進行的相應調整。
1.1.33 合同總價,指根據合同約定,經調整後的合同價格。
1.1.34 預付款,是指根據合同約定,由發包人預先支付給承包人的款項。
1.1.35 工程進度款,指發包人根據合同約定的支付內容、支付條件,分期向承包人支付的設計、採購和施工的進度款,及竣工後試驗的服務費等款項。
1.1.36 工程質量保修責任書,指依據有關質量保修的法律規定,發包人與承包人簽訂的質量保修責任書。
1.1.37 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和資料電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資料電文包括:電傳、傳真、電子資料交換和電子郵件。
1.1.38 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合同約定所須承擔的責任。
1.1.39 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1.40 根據本合同工程的特點,補充約定的其他定義。
1.1.41條款標題不能作為合同解釋的依據。
1.2 合同檔案
1.2.1合同檔案的組成。合同檔案相互解釋,互為說明。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檔案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檔案
(7)設計檔案、資料和圖紙
(8)構成合同組成部分的其他檔案。
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形成的通知、會議紀要、備忘錄、補充檔案、指令、傳真、電子郵件、變更和洽商等書面形式的檔案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2.2當合同文件的條款內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並且不能依據合同約定的解釋順序闡述清楚時,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當事人協商解決,
也可採納監理人的解釋。當事人經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或不接受監理人的解釋的,根據16.3款關於爭議和裁決的約定解決。
1.2.3合同中的條款標題僅為閱讀方便,不作為對合同條款進行解釋的依據。
1.2.4本合同中所使用的“日”、“月”、“年”均指公曆的日、月、年。本合同中所使用的任何期間的起點均指相應事件發生之日的下一日。如果任何時間的起算是以某一期間屆滿為條件,則起算點為該期間屆滿之日的下一日。任何期間的到期日為該期間屆滿之日的當日。“工作日”指除中國法定節假日之外的其他公曆日。
1.3 語言文字
合同檔案以中國的漢語簡體語言文字編寫、解釋和說明。合同當事人在專用條款約定使用兩種及以上語言時,漢語為優先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主導語言。
在少數民族地區,當事人可以約定使用少數民族語言編寫、解釋和說明本合同檔案。
1.4 適用法律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需要明示的具體適用法律的名稱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5 標準、規範
1.5.1 適用於本工程的國家標準規範、或(和)行業標準規範、或(和)工程所在地方的標準規範、或(和)企業標準規範的名稱(或編號),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5.2 發包人使用國外標準、規範的,負責提供原文版本和中文譯本,並在專用條款中約定提供的標準、規範的名稱、份數和時間。
1.5.3 沒有相應成文規定的標準、規範時,由發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列明技術要求,承包人按約定的時間和技術要求提出實施方法,經發包人認可後執行。承包人需要對實施方法進行研發試驗的,或須對施工人員進行特殊培訓的,另行簽訂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其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1.5.4 遵守合同約定的標準規範進行設計、採購、加工和施工,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國家強制性標準規範的規定。
1.5.5發包人有權按照合同和適用法律規定的標準規範,對承包人的設計、實施提出安全、質量、環境保護和職業健康方面的建議、修改和變更。
1.6 遵守法律
1.6.1 在履行合同期間,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由發包人辦理並取得立項、城市規劃、區域規劃批文、土地使用許可、開工批准或施工許可證、工程質量監督手續,及其他許可、執照、證件、批件等,發包人負責協調與有關部門和單位的關係。因此造成承包人的開工延誤、暫停、費用增加、進度延誤時,發包人按承包人實際增加的合理費用給予賠償,竣工日期相應順延。
1.6.2 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期間遵守適用法律、行政法規、或行業規定進行設計、採購、加工、施工、竣工試驗和竣工後試驗,並承擔質量保修責任。承包人須辦理履行合同所需的由承包人辦理的各種許可、執照、批文和手續等,保證發包人免受因此造成的損失。並因此給發包人造成損失的,承包人按發包人的實際增加的合理費用給予賠償。竣工日期延誤,由承包人負責。
1.6.3 承包人按時向所僱傭人員發放工資,為其辦理人身保險,並繳納相關稅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