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包方:承包方:
為了明確發包方方與承包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友好協商,同意對_有限公司濟南分公司實行承包經營,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承包內容
承包方為_有限公司濟南分公司經理,從事濟南市的工程專案建設,承包方不得從事其他經營業務。
第二條承包期限
承包期從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限屆滿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展,另行訂立承包協議。
第三條承包指標
在承包期限內承包方向發包方上繳承包費計人民幣月內支付。另外,建設單位按建設工程總造價的2.6%所交納的建設工程勞動保險費,竣工結算後所返還數額,分公司向總公司應繳納。
第四條發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4.1在年將分公司交給承包方經營管理。
4.2提供分公司承攬承建工程勞務所需要的資質、證照及相關資料。
4.3協助分公司參與招投標及辦理相關手續,提供相關服務。
4.4對分公司的執行狀態、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等工作,實施監督和檢查。
4.5對分公司進行年度工作考核,評估。
4.6收取承包費用和其他相關費用。
第五條承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5.1作為承包負責人全面負責分公司的經營管理,接受發包方的監督與考評。
5.2根據發包方授權,參與工程勞務投標;根據業務情況組建施工隊伍,負責材料採購、施工管理、質量保證、安全保障、資金籌措、竣工決算等工作。
5.3合法使用,妥善保管發包方提供的資質及印鑑。
5.4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對工程管理、工程質量、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
5.5獨立核算、自負盈虧,自行承擔分公司的全部債權債務及一切法律責任;
5.6按季度、年度呈報業績報表,按約定時間上交承包費用;
5.7對分公司除上交約定承包費用、承擔約定其他費用外的一切有形財產享有所有權。
第六條其它事項
6.1分公司出現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經營不善等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承包方全部承擔。
6.2發包方應承包方請求派往分公司長期工作的工程技術人員、專案管理人員、法律審查人員,其在分公司工作期間相應的工資、福利、差旅費等由分公司全部承擔,工資標準參照當地同類人員平均工資水平確定。
6.3分公司需要發包方派員參與工程勞務招投標、辦理相關手續、訂立相關合同、協調對外關係的,發包方應當配合,相關人員差旅費、交通費、食宿費用、出差補助費由承包方承擔,差旅費、交通費、食宿費用據實報銷。
6.4承包方保證分公司按時完整地向發包方移交各專案工程竣工驗收資料。
6.5分公司單獨建賬,獨立核算,盈虧由承包方享有或承擔。分公司獨立進行稅務登記,如果當地稅務機關要求必須在當地繳稅,承包方應在當地依法按時納稅,承包方對承包期間形成的分公司一切債權債務負全部責任。
6.6承包方在經營管理分公司期限內,應當保證工程質量、安全,順利完成施工任務,不得拖欠聘用人員工資,不得以分公司名義賒購材料物資或者向任何單位、個人借款融資。
第七條違約責任
承包方承包經營分公司期間,出現下列情況,全部法律後果由乙方承擔,同時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的執行:發生質量、安全事故;拖欠農民工工資;分公司及所屬人員違法犯罪,造成一切民事、行政、刑事責任;發生被相關部門行政處罰、新聞媒體曝光等有損企業形象的事件;不按約定時限上交承包費用;違規使用資質;不服從發包方的監督管理。
第八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應當儘量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訴訟處理由總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九條本合同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儲存一份,乙方儲存一份,雙方簽章後產生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發包方:
承包方:
為了明確發包方方與承包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友好協商,同意對__有限公司濟南分公司實行承包經營,特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承包內容承包方為__有限公司濟南分公司經理,從事濟南市的工程專案建設,承包方不得從事其他經營業務。
第二條承包期限承包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屆滿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展,另行訂立承包協議。
第三條承包指標在承包期限內承包方向發包方上繳承包費計人民幣月內支付。
另外,建設單位按建設工程總造價的2.6%所交納的建設工程勞動保險費,竣工結算後所返還數額,分公司向總公司應繳納。
第四條發包方的權利和義務4.1在年將分公司交給承包方經營管理。
4.2提供分公司承攬承建工程勞務所需要的資質、證照及相關資料。
4.3協助分公司參與招投標及辦理相關手續,提供相關服務。
4.4對分公司的執行狀態、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等工作,實施監督和檢查。
4.5對分公司進行年度工作考核,評估。
4.6收取承包費用和其他相關費用。
第五條承包方的權利和義務5.1作為承包負責人全面負責分公司的經營管理,接受發包方的監督與考評。
5.2根據發包方授權,參與工程勞務投標;根據業務情況組建施工隊伍,負責材料採購、施工管理、質量保證、安全保障、資金籌措、竣工決算等工作。
5.3合法使用,妥善保管發包方提供的資質及印鑑。
5.4
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對工程管理、工程質量、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
5.5獨立核算、自負盈虧,自行承擔分公司的全部債權債務及一切法律責任(包括但不限於稅收、勞動保障);5.6按季度、年度呈報業績報表,按約定時間上交承包費用;5.7對分公司除上交約定承包費用、承擔約定其他費用外的一切有形財產享有所有權。
第六條其它事項6.1分公司出現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經營不善等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承包方全部承擔。
6.2
發包方應承包方請求派往分公司長期工作的工程技術人員、專案管理人員、法律審查人員,其在分公司工作期間相應的工資、福利、差旅費等由分公司全部承擔,工資標準參照當地同類人員平均工資水平確定。
6.3
分公司需要發包方派員參與工程勞務招投標、辦理相關手續、訂立相關合同、協調對外關係的,發包方應當配合,相關人員差旅費、交通費、食宿費用、出差補助費由承包方承擔,差旅費、交通費、食宿費用據實報銷。
6.4承包方保證分公司按時完整地向發包方移交各專案工程竣工驗收資料(工程勞務承包合同、中標通知書、竣工驗收報告、結算表單、民工工資表等)。
6.5
分公司單獨建賬,獨立核算,盈虧由承包方享有或承擔。
分公司獨立進行稅務登記,如果當地稅務機關要求必須在當地繳稅,承包方應在當地依法按時納稅,承包方對承包期間形成的分公司一切債權債務負全部責任。
6.6
承包方在經營管理分公司期限內,應當保證工程質量、安全,順利完成施工任務,不得拖欠聘用人員工資,不得以分公司名義賒購材料物資或者向任何單位、個人借款融資。
第七條違約責任承包方承包經營分公司期間,出現下列情況,全部法律後果由乙方承擔,同時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的執行:發生質量、安全事故;拖欠農民工工資;分公司及所屬人員違法犯罪,造成一切民事、行政、刑事責任;發生被相關部門行政處罰、新聞媒體曝光等有損企業形象的事件;不按約定時限上交承包費用;違規使用資質;不服從發包方的監督管理。
第八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應當儘量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訴訟處理由總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九條本合同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儲存一份,乙方儲存一份,雙方簽章後產生同等法律效力。
發包方:(蓋章)
承包方:(簽字)
甲方: 乙方:
甲方為豐富小區的物質文化生活,為小區提供一個運動休閒場所,本著公平、公正、公開、優勢互補的原則,根據《民法典》,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條款,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說明
1、 甲方將游泳池的經營權及游泳池相關硬體承包給乙方,在合同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額外費用。 地點:
2、 游泳池的收入歸乙方所有,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承包費、水電費。
3、 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營業停止,合同期限順延。
4、 乙方可用甲方游泳池的名義對外宣傳、辦理相關事項。
二、甲方責任說明
1、 甲方保證按小區綠化用水、用電的費用標準供給乙方充足的水、電。並保證游泳人員進出小區的自由,在游泳池附近提供適當的停車位。
2、 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的工作,但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的39;自主經營權。 3 、 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協調與業主、外單位關係,為乙方營造良好的經營環境。
4、 甲方負責非開放時間游泳池安全值班人員的安排及費用。
三、乙方責任說明
1、 游泳池經營的相關手續都由甲方協助乙方辦理,費用由乙方負責。
2、 游泳池應優先滿足小區業主的需要,方可對外開放。
3、 乙方負責游泳池的管理,在營業日期內出現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4 、 乙方需加強游泳池衛生管理,保持環境衛生,確保池水符合檢測標準。
5、 在承包期間營業時間內,由於乙方管理不善,導致設施被盜或損壞,乙方負全責。
6、 乙方負責改造、裝修室(水電、地面、牆面、衛生間、淋浴裝置)
7、 乙方經營範圍包含游泳池開放、游泳用品及相關商品的出售,不得經營違禁商品。
8、 乙方應按時向甲方繳納承包費、水電費。
9、 合同期滿,乙方將游泳池、房屋、裝置如數交還給甲方,如有非正常磨損外的損壞,乙方應照價賠償。
四、費用收支
承包費用:每年按照1萬元的承包費交給甲方。第________年在____月____日前繳付,以後在每年的____月____日前繳付(第________年1萬、第________年第________年各1萬、餘款第________年付清) 水電費押金20元。水、電計費標準為 水 元噸 電 元度 在合同期滿時,雙方進行賬目核算,若實際水電費用及設施損壞賠償低於20元,甲方退還乙方剩餘的押金;如實際水電費用及設施壞賠償高於20元,乙方向甲方補交所需費用。
五、附則 本協議尚未涉及的問題,由雙方協商解決。協議各條款均經雙方認可,簽字蓋章後生效,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負責人: 負責人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