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工作範例 辦公範例 個人範例 黨團範例 簡歷範例 學生範例 其他範例 專題範例
當前位置:三優範文網 > 合同 > 承包合同

深基坑施工合同(精選8篇)

欄目: 承包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4.8K

深基坑施工合同 篇1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深基坑施工合同(精選8篇)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等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特簽訂本合同,以明確雙方各自的權利和義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龍苑中央公園地下車庫基坑支護

1.2、工程地點: 明港鎮軍民路南側、107國道西側

1.3、工程型別:基坑支護。

二、承包方式及施工範圍

2.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安全。 。

2.2、施工內容:微型樁預應力錨索掛鋼筋網噴砼牆、土釘鋼筋網噴砼牆、掛鋼絲網噴砼牆等施工圖所包含的全部內容以及基坑頂、底排水溝和集水井的施工。

三、工期:

初擬開工日期:20xx年 8月 日。工程進度隨土方開挖進度。

四、 工程質量等級:

質量等級評定按照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工程質量達到國家規範 合格 標準。

五、工程價款:

5.1、承包單價:本合同各分項支護做法按固定綜合單價形式包乾,其承包單價見分項工程報價清單:分項支護工程清單報價清單

5.2、工程計量:乙方按設計圖紙施工,工程量以實質完成工程量計算所得。工程量的計算方式為:I-I剖面按土牆垂直高度加頂面一米計算、其他兩個剖面按土牆斜坡長加頂面一米計算,均不包括牆頂、底排水溝(該部分費用已包含在綜合單價中)。

5.3、工程款計算:工程款=分項承包單價×相應施工工程量。工程總價款暫定為:(人民幣)壹佰壹拾貳萬陸仟園整(¥1126000.00 元),最終按實際完成工程量進行結算。

5.4、如因設計變更而改變施工做法,變更部分的綜合單價組價按20xx《河南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進行預算後下浮20%,作為結算依據。

5.5、該分項工程承包單價包括的工作內容及乙方應承擔的費用:

5.5.1、機械裝置進出場所需運輸及安拆費,維修費,人工費。

5.5.2、完成該專案所需的所有材料費、機械費、人工費。

5.5.3、需支護部位的土方邊坡刷邊、修整。

5.5.4、所有的材料試驗、檢測、監測等的費用。

5.5.5、所有的稅、費等的費用(包括組織專家對設計圖紙的論證費用)。

5.5.6、完成該專案所需臨時設施,施工用水、電等費用。

5.5.7、基坑頂、底排水溝和集水井的施工以及施工過程中的抽、排水。

5.5.8、為完成本工程所有施工專案並達到質量要求所採取的施工措施以及不可預見費等所產生的全部費用。

六、雙方責任:

為了快速、高效完成該專案,雙方應完成各自工作,並承擔各自的責任。

6.1甲方責任:

6.1.1、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圖紙並履行其他約定的義務。

6.1.2、應在乙方進場前向乙方進行有關技術、工期、進度、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的交底、說明資料報送時間的要求,並提供施工作業條件。

6.1.3、負責監督、檢查乙方施工的工程質量,若發現工程質量達不到要求時有權責令乙方返工,對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6.1.4、負責提供施工用水源、電源。

6.1.5、支護工程完工後由甲方協助,乙方組織對支護工程進行驗收

6.1.6、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撥付工程款。

6.2、乙方責任:

6.2.1、維護甲方形象,接受甲方和現場監理的施工監督。服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統一管理。

6.2.2、組織專家對設計方案進行論證。

6.2.3、根據分項工程的規模、技術、質量要求等編制施工方案,履行工作職責,做好施工及驗收記錄。

6.2.4、嚴格按照圖紙設計、國家有關規範、標準及施工組織設計精心組織施工。 因施工質量或工程使用材料不合格,必須立即整改至合格,並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6.2.5、嚴格按照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進行施工,主動配合甲方做好文明工地管理工作。有義務對施工人員進行文明、安全施工教育。搞好施工區及宿舍的安全、文明工作。

6.2.6、施工中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完善安全措施,保證安全施工。施工中發生的一切工傷及安全事故概由乙方承擔。

6.2.7、對已完工程進行養護及成品保護。

6.2.8、負責施工資料的收集、整理、編制、裝訂成冊等。

6.2.9、為在施人員繳納意外傷害保險費。

七、付款方式與結算:

本工程不設預付款。支護工程全部完工並驗收合格,施工資料齊備、裝訂成冊並移交通過後,付工程總價款的40%;地下室回填土完成,支護工作結 束,餘款一次付清。

八、爭議:

雙方因履行合同發生爭議,應先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可申請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工程保修期

保修期限自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到地下室工程回填土完成。

十、合同簽訂:

10.1、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結清工程款後履行完畢。 10.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十一、其他條款:

11.1、甲方如因土建工程施工條件限制需調整施工方案或根據技術要求需分段施工,乙方應積極配合,不得附加任何條件,同時也不進行費用調整。

11.2、本合同中的固定綜合單價,是在乙方所報單價的基礎上,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後所確定的,是雙方共同願望的真實體現。施工過程中或工程結算時,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調整費用,否則甲雙有權終止合同,同時拒付工程款,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概由乙方負責。

11.3、工程結算時,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全額正規稅票。

11.4、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深基坑施工合同 篇2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有關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平等協商,現就甲方廣發銀行大廈坑土方挖取與外運工程承包給乙方施工達成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工程概況與內容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1.3工程內容:廣發銀行大廈深基坑土方挖取與外運,含承臺與基礎樑土方的挖取與外運。具體工作內容詳見武漢地質工程勘察院設計的《開頓國際大廈深基工程施工圖》。

1.4土方工程量:經雙方計算核對確認,廣發銀行大廈基坑開挖與外運土方工程總量為69100立方,此工程包括承臺土方797立方和基礎樑土方430立方,土方施工承包方同意按以前約定將承臺土方和基礎樑土方共計1227立方的外運作為優惠條件不計入土方開挖與外運工程量之中,剪除上述額後,雙方最終確認納入工程計價的土方工程量為67873立方

第二條:工程計價與合同價款組成

2.1經雙方協商確定,納入工程計價的土方工程款45元/立方(含獎勵一元/立方),合同總價款共計人民幣叄佰零伍萬肆仟貳佰捌拾伍元(¥3,054,285元)整,上訴合同價款為本工程土石方挖取與外運的全部費用,包括(1)本 土石方挖取與外運的所有工程費與獎勵費;(2)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籤證認可的施工難度增加的機械臺班增補費86,170.00元;(3)甲方與乙方現場簽證費、甲方、乙方與建築總承包方三方現場簽證費和甲方、乙方、涉及深基坑施工方的現場簽證費共計人民幣73,310.00元,其中:甲、乙雙方涉及深基坑施工方的簽證費用應由甲方承擔的部分6,530.00元,甲方應自行承擔的現場簽證費17,860.00元,甲、乙方與建築總承包方三方現場簽證費應由甲方承擔的部分48,920.00元。以上第(2)、(3)款費用的具體組成詳見乙方提交的《廣發銀行大廈土方工程決算報價》

2.2上訴工程合同總價款為全部土方工程的最終總價,包括了土方工程的全部直接費、間接費、利潤、稅金和一切與土方挖運相關的費用、罰款,在本合同簽訂後不再因任何原因作調整。

2.3根據甲方、乙方、建築總包方新八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深基坑施工方武漢地址勘察基礎工程有限公司及監理方20xx年元月4日《聯席會議紀要》達成的一致意見,甲方、乙方於建築總承包方、深基坑施工方有關承臺與基礎樑部分土方挖運簽證費,建築總承包方認可承擔人民幣壹萬元(¥10000元)和深基坑施工方認可承擔人民幣柒仟元(¥7000元),此兩項費用由乙方同相關公司直接結算。。

第三條:工程價款的支付

3.1本合同簽證後,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價款。

3.2甲方向乙方支付價款的方式為:在乙方為甲方開具合法的收款憑證後通過匯款方式支付,乙方指定的戶名為武漢駿馬土方工程有限公司,開戶銀行為 ,行號 ,賬號為 。

第四條:其它相關約定

4.1本合同簽訂後,乙方除可依據甲方、乙方、建築總包方新八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深基坑施工方武漢地質勘察基礎工程有限公司及監理方於20xx年元月4日《聯席會議紀要》要求建築總承包方和深基坑施工方支付相關費用外,其與建築總包方新八集團建設有限公司和深基坑施工方武漢地質勘察基礎工程有限公司關於土方挖運及承臺與基礎樑土方挖運的簽證視作已經結算完畢,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要求上訴兩方支付任何簽證費用。

4.2《廣發銀行大廈土方工程決算報價》為本合同附件,用於說明本合同工程總價款的組成。

4.3此合同一式陸份,甲方執肆份,乙方執貳份,經雙發法定代表人和授權代表簽名並加蓋印章時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深基坑施工合同 篇3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等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特簽訂本合同,以明確雙方各自的權利和義務,雙方應共同遵守

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龍苑中央公園地下車庫基坑支護

1.2、工程地點: 明港鎮軍民路南側、107國道西側

1.3、工程型別:基坑支護。

二、承包方式及施工範圍

2.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安全。 。

2.2、施工內容:微型樁預應力錨索掛鋼筋網噴砼牆、土釘鋼筋網噴砼牆、掛鋼絲網噴砼牆等施工圖所包含的全部內容以及基坑頂、底排水溝和集水井的施工。

三、工期:

初擬開工日期:20xx年 8月 日。

工程進度隨土方開挖進度。

四、 工程質量等級:

質量等級評定按照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工程質量達到國家規範 合格 標準。

五、工程價款:

5.1、承包單價:本合同各分項支護做法按固定綜合單價形式包乾,其承包單價見分項工程報價清單:

分項支護工程清單報價清單

5.2、工程計量:乙方按設計圖紙施工,工程量以實質完成工程量計算所得。工程量的計算方式為:I-I剖面按土牆垂直高度加頂面一米計算、其他兩個剖面按土牆斜坡長加頂面一米計算,均不包括牆頂、底排水溝(該部分的費用已包含在綜合單價中)。

5.3、工程款計算:工程款=分項承包單價×相應施工工程量。工程總價款暫定為:(人民幣)壹佰壹拾貳萬陸仟園整(¥1126000.00 元),最終按實際完成工程量進行結算。

5.4、如因設計變更而改變施工做法,變更部分的綜合單價組價按20xx《河南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進行預算後下浮20%,作為結算依據。

5.5、該分項工程承包單價包括的工作內容及乙方應承擔的費用:

5.5.1、機械裝置進出場所需運輸及安拆費,維修費,人工費。

5.5.2、完成該專案所需的所有材料費、機械費、人工費。

5.5.3、需支護部位的土方邊坡刷邊、修整。

5.5.4、所有的材料試驗、檢測、監測等的費用。

5.5.5、所有的稅、費等的費用(包括組織專家對設計圖紙的論證費用)。

5.5.6、完成該專案所需臨時設施,施工用水、電等費用。

5.5.7、基坑頂、底排水溝和集水井的施工以及施工過程中的抽、排水。

5.5.8、為完成本工程所有施工專案並達到質量要求所採取的施工措施以及不可預見費等所產生的全部費用。

六、雙方責任:

為了快速、高效完成該專案,雙方應完成各自工作,並承擔各自的責任。

6.1甲方責任:

6.1.1、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圖紙並履行其他約定的義務。

6.1.2、應在乙方進場前向乙方進行有關技術、工期、進度、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的交底、說明資料報送時間的要求,並提供施工作業條件。

6.1.3、負責監督、檢查乙方施工的工程質量,若發現工程質量達不到要求時有權責令乙方返工,對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6.1.4、負責提供施工用水源、電源。

6.1.5、支護工程完工後由甲方協助,乙方組織對支護工程進行驗收

6.1.6、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撥付工程款。

6.2、乙方責任:

6.2.1、維護甲方形象,接受甲方和現場監理的施工監督。服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統一管理。

6.2.2、組織專家對設計方案進行論證。

6.2.3、根據分項工程的規模、技術、質量要求等編制施工方案,履行工作職責,做好施工及驗收記錄。

6.2.4、嚴格按照圖紙設計、國家有關規範、標準及施工組織設計精心組織施工。 因施工質量或工程使用材料不合格,必須立即整改至合格,並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6.2.5、嚴格按照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進行施工,主動配合甲方做好文明工地管理工作。有義務對施工人員進行文明、安全施工教育。搞好施工區及宿舍的安全、文明工作。

6.2.6、施工中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完善安全措施,保證安全施工。施工中發生的一切工傷及安全事故概由乙方承擔。

6.2.7、對已完工程進行養護及成品保護。

6.2.8、負責施工資料的收集、整理、編制、裝訂成冊等。

6.2.9、為在施人員繳納意外傷害保險費。

七、付款方式與結算:

本工程不設預付款。支護工程全部完工並驗收合格,施工資料齊備、裝訂成冊並移交通過後,付工程總價款的40%;地下室回填土完成,支護工作結 束,餘款一次付清。

八、爭議:

雙方因履行合同發生爭議,應先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可申請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工程保修期

保修期限自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到地下室工程回填土完成。

十、合同簽訂:

10.1、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結清工程款後履行完畢。

10.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十一、其他條款:

11.1、甲方如因土建工程施工條件限制需調整施工方案或根據技術要求需分段施工,乙方應積極配合,不得附加任何條件,同時也不進行費用調整。

11.2、本合同中的固定綜合單價,是在乙方所報單價的基礎上,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後所確定的,是雙方共同願望的真實體現。施工過程中或工程結算時,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調整費用,否則甲雙有權終止合同,同時拒付工程款,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概由乙方負責。

11.3、工程結算時,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全額正規稅票。

11.4、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年月日:

深基坑施工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青園小區1、3、5棟專案基坑溝槽土方開挖、運輸工程施工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內容、承包範圍和要求

青園小區1、3、5棟專案基坑中所含全部土方的開挖及外運,暫估土方量約為1.6萬立方米,按設計圖紙要求的基坑溝槽尺寸、標高尺寸及施工方案進行基坑土方開挖。為了確保合同的履行,甲方要求乙方在合同簽訂時,繳納合同保證金人民幣拾萬元整。

二、甲方責任及應提供的條件

1、按設計圖紙進行測量放線,並監控開挖底標高;

2、提供施工所需水、電的介面位臵;

3、控制質量、進度及加強安全管理;

4、做好與相關單位的協調工作;

5、組織進行溝槽開挖驗收,辦理竣工結算;

三、乙方的責任

1、提交土方開挖施工方案,報甲方工程部審查;

2、嚴格按測量放線要求的基坑尺寸、標高尺寸進行基坑溝槽土方開挖,嚴禁欠挖和超挖,由此而造成的損失概由乙方承擔;

3、服從監理、甲方的統一管理,做好與配套單位的協調配合工作;

4、運輸至建設單位指定的卸土區(3KM以內);

5、負責辦理渣土運輸與城管、交通等部門的一切手續及相關的協調工作,承擔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6、按相關部門要求做好現場的安全防護及現場的文明施工工作;

7、必須做好渣土車出入的清掃、沖洗工作,渣土運輸不得影響和汙染及損毀周圍的道路及環境,由此造成的停工及任何責任和費用概由乙方承擔;

8、嚴格現場的施工安全管理,施工期間(包括工作時間及休息時間)所有的安全責任(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情況:①乙方人員遭受人身、財產損害或造成他人的人身、財產損害的;②他人遭受人身、財產損害的;③建築物發生安全事故導致的財產損失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承擔發生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任何責任和費用;

9、基坑內集水坑的抽水裝置由甲乙方提供,乙方負責場內地面積水的清理及組織排水;

10、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任何措施增加費,甲方一概不予增補;

11、洗車槽的建立及洗車所需要的人工、材料、機械都由乙方負責。

12、施工過程中由於乙方野蠻施工或不服從指揮而造成的損失概由乙方負責;

四、合同施工工期

合同總工期為15工作日曆天,即:自20xx年8月2日起至20xx年8月17日止。

五、承包單價及工程內容

土方挖運按含稅單價包乾貳拾捌元/立方米(28.00元/m3)(含乙方責任條款內的所有內容),工程內容:詳見“一、三條”;

六、付款及結算方式

土方施工隊按要求尺寸及標高完成基坑溝槽土方開挖,經驗收合格後共同核定工程量按合同單價進行結算,結算確認後三天內付至總價的 60 %;餘款辦理結算後二月內結清。

七、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時支付工程款,應承擔違約責任。

2、乙方總工期逾期不得超過3天,如逾期超過3天后,乙方每再遲延一天完工的,甲方有權按壹萬元/天扣除乙方工程款,在約定時間內每提前一天甲方按壹萬元/天獎勵乙方;乙方在簽訂合同後,合同約定的開工日(含開工日)二日內,機械人員不能進場又無法開工,但又無正當理由向甲方說明清楚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所交押金全部不退,造成甲方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

3、乙方不能保質保量完成約定義務的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責任為向對方支付本合同總價2%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還應當足額賠償。

4、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任何一方違約,均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按總價的2%計取。

5、如一方有違約行為,另一方有權以書面方式要求違約方糾正,違約方拒不糾正的,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違約方按本合同總價2%的承擔支付違約金責任,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受約方損失的,違約方還應賠償損失。

八、其他

1、甲乙雙方如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和解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執四份,乙方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年月日:

深基坑施工合同 篇5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匯金公館B棟基坑臨時支護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匯金公館B棟地下室基坑臨時支護工程。

2、建設地點: 城關鎮建設路 。

3、工程內容:承包人承建發包人 基坑臨時支護工程;

二、工程承包方式和範圍

1、承包方式:採用單價承包方式,即包工、包料、包安全、包質量、包工期。

2、工程承包範圍:

1)、50mm厚C20高壓噴射細石混凝土。

2)、機械成孔Φ130,放入 Φ16錨筋、M20砂漿注漿、Φ14鋼筋壓筋,再加Φ6@200×200鋼筋網再噴100mm厚的C20細石砼。

4)、噴面的所有Ф50PVC洩水管。 5)、基坑邊坡的人工修整等。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20xx年5月21日總工期為15天(為有效工作天數)

四、質量標準

本工程質量標準雙方約定為:合格工程。

六、工程款結算及支付

1、結算:以工程量(發包人簽證確認工程量)×單價+簽證其它工程量

2、發包人在承包人全部完成後二個工作日內支付暫定金額的95%計人民幣壹拾玖萬園整(¥190000),發包人在承包人完成全部工程三日內完成計量和結算餘款在地下室完成後一次性付清。

七、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提供具備施工條件的施工場地及暢通的場內施工道路。

2)、甲方提供乙方施工使用場地。

3)、甲方負責提供施工用水電。

4)、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供生產進度計劃。

5)、乙方人員統一佩戴安全帽並服從甲方管理。

八、施工管理及協調

1、為加強現場管理,承包人的現場負責人應隨時在現場與發包人保持聯絡。聽從發包人的統一排程,自覺接受發包人監督和檢查。

2、承包人應加強其施工人員的安全、文明施工教育,自覺遵守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自覺服從發包人有關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項規定,杜絕安全事故、治安、刑事案件的發生,維護好現場文明施工形象。若發生上述事件,承包人應自行與責任方協商解決。

3、在承包人施工過程中,承包人應按國家有關防護要求做好施工防護工作,並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4、承包人應按國家相關規定,不得拖欠農民工工資。

九、違約責任

1、若因承包人原因而致該工程工期延誤,則每延遲一天承包人應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1000元。

2、以上違約金髮包人可直接從應付工程款中扣除。

3、承包人不得將工程轉包或分包。否則發包人有權直接解除合同。

4、超出雙方確認工期5天視承包人嚴重違約,發包人有權變更或解除合同。

十、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另定補充協議確認,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由雙方簽字、加蓋公章,設計變更和簽證應由發包人簽字、加蓋公章。

十一、雙方在履行本合同及補充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若協商未果,當事人一方可提交本合同履行地(即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也可依法向本合同履行地(即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經雙方簽字、蓋公章後生效。

發包人: 承包人:

(公章) (公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簽章日期: 年 月 日 簽章日期: 年 月 日

深基坑施工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由乙方承擔 工程中深基坑土釘牆支護專案的設計與施工及基坑降水工程,為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特達成以下協議:

一、工程地點:

二、承包方式:

三、預計工程量為 ㎡,完工後按實際施工面積結算(基坑外翻沿部分按 元/㎡計算)

四、工程內容:

五、付款方式:

六、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和甲方設計變更及土方開挖等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誤應相應順延)

七、工程量結算及價款結算:

1)工程量按設計施工圖紙、實際開挖坡度及實際支護面積計算。

2)工程價款結算:

八、甲方責任:

1、甲方提供土方開挖圖紙、技術要求、質量標準、地質詳堪資料、設計要求等。並負責質量和檢查,監督乙方的工程質量,不符合驗收標準的有權令其停工、返工,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2、甲方提供工程施工所需的水源、電源,並對施工道路暢通負責,但水、電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按月向有關部門繳納費用。

3、甲方應指派工地工程技術人員現場管理,協調周邊關係,指派 為現場負責人。

4、甲方有權代付民工費用,代付費用從乙方應付款中扣除。

5、乙方如不服從甲方現場管理,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場或換人等,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6、甲方應協調土方施工單位,按國家規範和施工組織設計要求進行分層開挖,嚴禁在-4.5米以下土方開挖時一次挖土深度超過3米。

九、乙方責任:

1、乙方承擔基坑支護及降水的設計費用,並委託有資質的岩土設計單位進行支護設計。按建設部要求做到誰支護誰設計誰負責的原則,並對基坑支護和降水後使用的安全負責。

2、乙方必須自行施工,不得轉包或違法分包。因乙方轉包或違法分包引起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負責。

3、乙方必須在保證工程質量的條件下按工期要求按時完工,在施工過程中由於乙方原因出現質量、安全等問題由乙方全部負責。若工期延誤,按 元/天進行處罰。

4、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按甲方統一的施工順序組織施工,按指定地點搭設臨建,並保持臨建及施工現場的環境衛生。

5、乙方必須做好施工期間的安全防護及基坑監護檢測等工作,施工期間在施工區域內由於乙方安全防護及基坑監護不到位所引發的任何人身傷害、機械事故等,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6、乙方應接受甲方現場人員和有關監理的監督檢查,乙方指派 為現場負責人。在施工期間乙方應遵守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及環境衛生管理的規定,因乙方責任造成的罰款,由乙方負責承擔費用。

7、基坑支護使用的安全責任:乙方應對基坑支護後的使用安全負全部責任。並應全程負責監護、監督、觀測等,隨時報告出現的不安全因素,並及時進行處理。基坑支護後應確保甲方基礎施工階段的安全。安全期限為回填土方完。若基坑支護在使用階段出現塌方等事故,造成人員、裝置、材料等的損失,應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十、工程用材料要求:所有材料必須符合國家驗收標準及施工圖設計要求,並附有合格證。水泥用眾喜牌,鋼材用“八大鋼廠”或龍鋼。材料進場必須由甲方或監理人員現場見證取樣,合格後方可使用,對不合格材料乙方應按甲方要求的時間運出場外並重新採購,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順延。

十一、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十二、該施工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兩份。

十三、該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結清全部工程款後終止。

甲方單位:甲方代表:日 期:銀行帳號:開 戶 行:電 話:

乙方單位: 乙方代表: 日 期: 銀行帳號: 開 戶 行: 電 話:

深基坑施工合同 篇7

甲方: 身份證:

乙方: 身份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望城縣卡口及電子警察專案基坑開挖工程施工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內容、承包範圍和要求

望城縣公安局治安卡口及電子警察專案基坑的開挖、地籠及管道的預埋,沙井的開挖、綠化帶的恢復及渣土外運,按設計圖紙要求的基坑尺寸、地籠標高尺寸及施工方案進行基坑土方開挖。

二、甲方責任及應提供的條件

1、按設計圖紙進行測量放線,並監控開挖底標高;

2、提供施工所需安全設施,如:路障、路錐,閃光衣;

3、控制質量、進度及加強安全管理;

4、做好與相關單位的協調工作;

5、組織進行基坑開挖驗收,辦理竣工結算;

三、乙方的責任

1、提交土方開挖施工方案,報甲方工程部審查;

2、嚴格按測量放線要求的基坑尺寸、標高尺寸進行基坑溝槽土方開挖,嚴禁欠挖和超挖,由此而造成的損失概由乙方承擔;

3、嚴格按照甲方要求的時間內完成開挖及回填工作;因乙方拖工,影響甲方工程進度時,甲方有權終止該合同協議並追究乙方責任;

4、施工完畢後,渣土的外運、綠化帶及隔離帶的恢復必須同時到位;

5、按相關部門要求做好現場的安全防護及現場的文明施工工作;

6、嚴格現場的施工安全管理,施工期間(包括工作時間及休息時間)所有的安全責

7、基坑開挖、管道預埋所需要的人工、施工機械都由乙方負責。

8、施工過程中由於乙方施工造成的損失概由乙方負責;

9、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所發生如下問題,經甲方同意後給予一定的增補;

A:基坑開挖的過程中遇上混泥土路面;

B:開挖施工中已經挖至1米以下的,如果需移位的;

四、合同施工工期

合同總工期為20工作日曆天,即:自20xx年6月9日起至20xx年6月29日止。

五、承包單價及合同金額

1、基坑開挖:人工單價包乾380元/每個基坑(不含混泥土);

2、沙井:人工單價包乾150元/個(不含材料);

3、花壇鬆土開挖:人工單價包乾15元/米(含恢復);

核算方式:由甲方安排技術人員和乙方共同基坑開挖的尺寸及施工情況進行核對,甲方根據核對數量進行計價。甲方根據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對專案的配合情況可以酌情考慮增加點工計價。

六、付款及結算方式

合同簽訂後,乙方施工隊進場開挖7個工作日內,甲方付叄仟元給乙方;地籠及管道預埋完成時,甲方根據核對數量計價後,付至總金額的70%;穿線完成後未出現質量問題,餘款在一個星期內一次性結清。

七、其他

1、甲乙雙方如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和解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深基坑施工合同 篇8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內容:

4、工程立項批准文號:

5、資金來源:發包人自籌。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

1、包括:人工費、機械費、鋼筋籠制安、砼泵送費。

2、不包括:主輔材料費、水費、電費、稅金、測量放線、施工場地平整、施工場地泥土泥漿清運、相關措施費、主輔材料檢測試驗費、工程成品質量檢測費。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 (按每天24小時施工計算,含節假日)。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按國家、地方及行業現行的標準、規程、規範和相關技術檔案執行。

五、合同價款

1、單價:詳見附件一 工程量清單及報價表

2、工程總造價:

金額(大寫): (以實際施工計算)

(小寫): (以實際施工計算)

3、機械進場、出場、轉場費: 15000元/次。

4、核價原則:合同協議固定價格。

5、雙方約定合同價款的調整因素: ①設計變更; ②地勘報造與實際地質不符; ③施工條件與雙方約定的條件不一致; ④發包人原因導致的工期延誤; ⑤增加裝置、人員搶工期;

⑥工程量調減超過原設計工程量20%; ⑦施工工藝的改變; ⑧以上因素調價雙方另行協商,另籤補充協議。

六、工程量確認

1、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交已定工程量報告的時間:每月25日前;

2、工程計量公式: 無;

3、總工程量:詳見附件一 工程量清單及報價表;

4、因設計變更、施工條件或施工工藝改變增加的工程量另計

5、工程計量以施工機械所處地面標高(或工作面)開始計算。

七、合同價款支付

雙方約定工程款(進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時間:

1、支付方式:現金或轉帳;

2、按月支付已定工程量70%的工程款(進度款);

3、工程完工支付至80%;

4、基坑開挖後,無重大質量問題支付至90%;

5、基坑出土後30日內支付至100%。

八、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1、監理單位名稱:

監理內容:

監理許可權:

監理工程師姓名: 職務:

2、發包人代表:

姓名: 職務:專案經理 許可權全權代表發包人履行本合同。

3、承包人代表:

姓名: 職務:專案經理 許可權全權代表承包人履行本合同。

九、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順延

1、進度計劃:承包人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進度進度的

發包人確認的時間:收到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

2、群體工程中有關進度計劃的要求:無 ;

3、工期順延:雙方約定工期順延的所有條款。

十、圖紙

1、開工前七日內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壹套(含竣工圖);

2、本工程設計圖紙為發包人專用,未經發包人允許,承包人不能用

十一、組成合同的檔案

1、本合同;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圖紙;

5、工程量清單;

6、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7、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檔案;

8、雙方有關本工程的洽商、變更、現場簽證、施工記錄、會議紀要、通知、工作聯絡函等書面協議或檔案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十二、發包人工作

1、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2、在開工前10天開通施工場地與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施工場地內的施工便道,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3、平整硬化施工場地,使施工場地標高達到設計圖紙所示標高,保證平整度不超過±20cm,保證施工場地硬化程度能達到機械正常施工的要求,不下陷不堆陷;

4、保證垂直空間40m內天架空線監等障礙物,安裝630KV變壓器一臺,並將電源接到主配電櫃(內設600A,400A漏電保護開關各一個),主配電櫃與承包人施工工作面最遠距離不超過200m;

5、提供Φ100mm供水管道,接水口與承包人用水裝置距離在20m以內;

6、開工前,辦理完本工程施工所需的證件、批件;

7、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內及周圍的地下管線架空監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需要保護和不能拆除的由發包人進行技術交底,協調相關單位協助承包人施工,並承擔相應費用,能清理拆除的由發包人負責清理拆除後交承包人;

8、清理拆除地勘報告載明或未載明的其他地下廢棄管道、地下障礙物(如原建築的基礎,砼結構物等);

9、開前10天提供工程地勘報告和地下管道線資料;

10、向承包人提供辦公和生活所需的房屋及設施;

11、辦理施工場地交通、環衛和噪音管理等手續,並承擔費用;

12、確定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承包人,進行現場交驗。

十三、承包人工作:

1、承包人應認真按照標準地、規範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發包人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發包人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2、承包人必須按照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或發包人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3、承包人在施工中無權在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承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包人的直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4、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發包人之前,承包人負責已完工程的保護工作,保護期間承包人原因發生損壞,承包人自費予修復,非承包人原因(如交叉作業,提前使用保養期間的已完工程等)造成已完工程的損壞,承包人不承擔任何責任和費用。發包人要求承包人採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工程部位,發包人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追加合同價款;

5、遵守政府有關主要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環境保護和安全文明生產等的管理規定,按發包人的指令施工,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因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罰款除外);

6、向發包人提供年、季、度、月、周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進度統計報表;

7、承包人做到文明施工,科學管理,安全規範操作,服從甲方管理;

8、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竣工工程的損壞,由承包人修復並承擔一切費用;

9、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質量達不到質量標準,由承包人進行返工和修復並承擔一切費用;

10、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允許,承包人不能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也不能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 十四、擔保

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為: 。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2、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為:本合同簽字生效後,承包人向發包人繳納 萬元履約保證金,待工程開工承包人將為完成本工程所需機械裝置進場後5個工作日內,發包人一次性金額返還承包人繳納的履約保證金。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十五、進場裝置清單及臺班費用標準:(詳見附件2)

十六、安全施工

1、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發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並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3、發生重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

4、發包人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十七、保險

1、工程開工前,發包人為建設工程和施工場地內的自有人員及第三人人員生命財產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2、運至施工場地內用於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裝裝置,由發包人辦理保險,並支付保險費用;

3、發包人可以將有關保險事項委託承包人辦理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承包人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併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裝置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5、保險事故發生時,發包人承包人有責任盡力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

十八、違約、索賠和爭議

1、發包人不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支付承包人工程價款,發包人每天承擔應付工程價款3%的違約金,並承擔由此造成的其他損失;

2、因發包人原因造成的停工、誤工,每天承擔4000元停工、誤工損失;

3、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或發包人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造成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由承包人向發包人支付每天4000元違約金。

4、本合同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向昆明市五華區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九、其他

1、雙方關於不可抗力的約定:

①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大風、雷雨、下雪、洪災、地震、山體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災害;

②不包括政府政策調整,政府相關職能對發包人建設方(或業主)的處罰,市場環境改變,建設方(或業主)與發包人的合同變更或糾紛,建設方(或業主)資金問題,施工過程各種變更,各種證件、批件問題,工程本身所涉及的各種糾紛等;

③、 ②條所例內容本合同均視為發包人因素(或原因);

2、因設計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承包人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由發包人供應的主輔材料,發包人必須按照承包人的用料計劃按時供應到承包人指定的地點,由於材料供應不及時造成的工期延誤,發包人承擔承包人工期延誤的損失,同時工期順延;

4、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的要求支付承包人合同價款及其他應付款項,承包人有權停止施工,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發包人承擔;

5、承包人向發包人遞交的報告、請示、工作聯絡函、現場簽訂等檔案資料,發包人應在7個工作日內給予批示、答覆,否則承包人視為發包人同意認可承包人意見和要求,相關事項影響正常施工的,承包人只能停工,因此造成的停工損失由發包人負責,並順延工期;

6、本工程具備隱備條件和中間驗收部位,承包人呈報的施工記錄經雙方現場施工人員和監理簽字後視為驗收合格;

7、因施工場地條件限制,交叉作業等因素造成施工降效、誤工、窩工,工期順延,並由發包人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8、本工程截水帷幕採用“套接一孔法”施工;

9、基坑截止帷幕未施工完之前,嚴禁開挖土方和抽取基坑內外地下水;

10、承包人已竣工工程在後序工程施工時造成的破壞,承包人不承擔任何責任和費用;

11、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另籤補充協議。

二十、合同份數

1、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發包人和承包人各儲存一份;

2、本合同副本四份,由發包人和承包人各儲存兩份。

二十一、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20xx年4月1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簽字蓋章合同訂立當日生效。

發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