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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行政執法局工作計劃模板

欄目: 行政工作計劃 / 釋出於: / 人氣:3.04W

為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監管職責,嚴格依法行政,規範安全生產執法監察行為,增強安全生產執法監察工作的計劃性、針對性、時效性,不斷提高執法效能,促進全盟安全生產形勢持續平穩,根據《安全生產監管監察職責和行政執法責任追究的暫行規定》和《內蒙古自治區安全生產年度行政執法工作計劃編制細則(試行)》要求,結合我盟安全生產工作實際,制定阿拉善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20xx年度行政執法工作計劃。

度行政執法局工作計劃模板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黨的xx大、xx屆三中全會精神和中央、自治區領導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緊緊圍繞自治區“8337”發展思路與盟委(擴大)會議、全盟工業經濟國土資源安全生產環境保護暨招商引資工作會議提出的各專案標任務,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理念不動搖,堅守安全紅線,以深化改革為動力,強化制度建設,著力推動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加快構建科學、合理、有效的安全生產防管控體系,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努力控制較大事故,減少一般性事故,繼續保持全盟安全生產形勢的持續平穩,為地方經濟發展創造更加穩定的安全生產環境。

二、工作目標

(一)、通過認真履行安全監管監察職責,加大行政執法力度,切實推動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落實,有效規範企業的安全生產行為,提高企業本質安全水平。

(二)、對直接監管的非煤礦山、冶金工貿企業、危險化學品企業和煙花爆竹經營單位的執法檢查覆蓋率達到100%,發現的違法行為查處率達到100%,重大隱患督促整改,跟蹤督辦率達到100%;對各旗(區)高危行業企業抽查率不低於20%。對全盟非重點監管單位的抽查率不低於5%,其他安全生產領域(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電力)的督查覆蓋率達到5%,對中石油、中石化、華油天然氣油(氣)庫和加油(氣)站抽查率達到75%。

(三)、對上級交辦、督辦、群眾舉報、部門移交的案件及時辦理,結案率達到100%。

三、工作重點和主要任務

(一)監督監察物件

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冶金、有色、建材、機械、紡織等工業企業。

(二)監督檢查重點地區及企業

1、重點地區:阿左旗井工非煤礦山、大型露天採石場、巴彥浩特煙花爆竹經營單位;阿右旗井工非煤礦山,雅布賴工業園區危險化學品企業;額濟納旗井工非煤礦山、賽漢桃來工業園區、三和化工園區危險化學品企業、冶金等工業企業;阿拉善經濟開發區危險化學品企業、冶金工業企業;騰格里經濟技術開發區危險化學品企業、冶金工業企業;敖倫布拉格產業園區井工非煤礦山;策克口岸經濟開發區工業企業;中石油、中石化、華油天然氣分公司油(氣)庫及加油(氣)站。重點監管企業名單附後。

(三)執法工作重點內容:

1、強化責任落實。認真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和“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進一步強化各地區黨委政府安監部門安全生產監管責任落實,強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落實。督促企業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與技術標準,加大安全投入,建立健全安全責任體系,嚴格執行企業負責人現場帶班制度,加強班組安全建設和現場安全管理,完善提升安全生產條件,依法保障企業員工的安全和健康,強化事前預防性執法檢查,嚴格執行安全設施和職業衛生“三同時”規定。

2、排查治理隱患。深化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冶金等工業行業安全生產、職業病防治、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有效防範各類生產安全事故。

3、強化“打非治違”。 加大對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始終保持“打非治違”高壓態勢,督促落實停產整頓、關閉取締、依法處罰和嚴肅追責“四個一律”措施,促使各企業依法依規抓好安全生產。

4、加強監督管理。認真落實安全監管職責,切實加強對企業安全生產的監管和指導,夯實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對企業安全發展規劃、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投入和隱患治理、領導人員現場帶班、班組安全建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等方面進行全面檢查,指導督促企業嚴格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完善“責任落實、基礎紮實、投入到位、管理規範”的企業安全保障體系,著力提高企業本質安全水平和事故防範能力。

5、提高執法水平。加強安監幹部教育培訓,大力提升安全監管人員執法能力和水平,進一步規範執法行為和自由裁量權。加強執法檔案管理工作,健全完善執法臺帳,規範行政處罰案卷製作,提高案卷質量。進一步改進工作作風,強化服務意識,做到公正廉潔執法,樹立安監部門的良好執法形象。

(四)執法工作日測算及工作內容

全域性在崗人員26人,其中行政執法人員15人。

1、總法定工作日測算(3750天)

國家法定工作日=全年總天數-雙休日總天數-法定節假日總天數=365-104-11=250天。

總法定工作日=國家法定工作日×行政執法人數=250天/人×15人=3750天。

2、總執法工作日工作內容

總執法工作日包括執法檢查工作日、其他執法工作日、非行政執法工作日。依據國家、自治區、盟委行署有關規定並結合實際,確定我局20xx年執法檢查工作日1620天,人均每月9天;其他執法工作日1440天,人均每月8天;非行政執法工作日690天,人均每月3.8天。

——執法檢查工作日工作內容(1620天)

(1)一季度工作安排

①針對元旦、春節、“兩會”期間,對重點危化企業及煙花爆竹(批發)零售攤點就銷售許可、安全距離、消防設施等方面進行檢查;煙花爆竹企業進行煙花爆竹尾貨退庫制定計劃進行專項檢查;

②對各旗(區)“春節”放假停產、停工的企業進行安全專項檢查;

③嚴把礦山企業復工驗收關,對各旗(區)同意復工生產施工的企業進行抽查,其中主要針對復工前,是否按照有關規定提取使用安全生產費用、儲存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或購買安全生產責任保險)、保證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情況;對礦山企業對職工的培訓教育、礦領導帶班下井、隱患排查、安全檢查、安全生產動態監控及預警預報體系建設、安全生產風險分析等各類管理制度的建設落實情況進行督查;

④對全盟各生產經營企業作業規程及操作規程、安全設施管理、工藝安全管理、特種裝置管理、重大危險源管理、應急救援預案管理、各項規章制度、主要負責人和領導帶班成員輪流帶班,隱患排查等制度落實情況和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及全員培訓教育等方面進行日常督查;

⑤對全盟生產經營企業是否設定職業衛生管理機構、配備專職職業衛生管理人員、職業病防治管理責任制和各項規章制度的建立健全、生產經營企業制定落實職業健康檢查年度計劃等情況進行專項督查。

(2)二季度工作安排

①對全盟各生產經營、新建、擴建、在建企業履行安全設施和職業衛生“三同時”落實情況進行檢查;

②對非法生產、經營、建設等違法行為開展專項“打非“行動;對承包單位、承租單位、外施工程隊的安全生產工作統一協調、管理的情況;

③針對全盟範圍內非藥品類易製毒企業開展專項檢查;對各生產經營單位重大危險源登記建檔、定期檢測、評估和監控情況;適時開展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分類監管工作,並組織專家對全盟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開展分類評定工作;對危險化學品企業中的重點監管單位組織由專家參與的安全會診、評估,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或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危險化學品企業一律停工、停產整頓;

④根據對安監局監察執法人員持證上崗的要求,組織參加自治區監察執法人員培訓班一期;企業從業人員資格證換證培訓班一期;接觸職業危害崗位人員培訓班1-2期;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考核、取證以及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培訓情況;

⑤組織對企業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發放、使用進行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規定佩戴和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三季度工作安排

①針對非煤礦山領域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和金屬非金屬礦山整頓關閉落實工作進行專項檢查,加大對已關閉礦井、技改礦井、新建礦井和停產整頓礦井的監控力度,加強尾礦庫綜合治理檢查工作,建立非煤礦山監管人員對重點地區、礦山、選礦場、尾礦庫聯絡點制度;對較大規模露天非煤礦山及尾礦庫進行一次專項檢查,其中主要針對露天非煤礦山安全管理機構、採場及排渣場邊坡、臺階、爆破方式(含二次爆破)等方面和尾礦庫初期壩、堆積壩、排滲設施、尾排水設施、觀測設施等方面進行檢查,全面推行中深孔爆破技術和四等以上尾礦庫全部安裝全過程線上安全檢測系統。

②勞動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條件,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評價情況,職業病危害防治措施是否完善、落實是否到位,職業衛生教育培訓及告知情況,職業病危害申報及職業健康體檢情況;

③對坑探地勘工程落實國家安監總局第20號令、第35號令情況進行專項檢查。

④對冶金、建材、機械輕工、紡織、電力、道路交通、建築施工、人員密集場所等行業安全防護設施、人員培訓教育、消防設施裝置等方面進行專項檢查。

⑤督促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單位嚴格按照《職業病危害專案申報辦法》和新頒佈的《建設專案職業病危害風險分類管理目錄(20xx年版)》中規定的專案種類開展職業病危害專案網上申報工作;對作業區域醒目位置有無公佈職業病防治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設立警示標誌和警示說明;職業病防護用品的配備和使用是否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在產生高毒物品的作業崗位是否設定高毒物品告知卡等情況進行專項檢查。檢查用人單位貫徹《職業病防治法》、《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第47號令)、《職業病危害專案申報辦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第48號令)、《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監護監督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第49號令)、《建設專案職業衛生“三同時”監督管理暫行辦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第51號令)等國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標準規範以及國家、自治區有關職業安全健康工作安排的落實情況。結合前兩個季度職業衛生工作開展情況,委託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監督用人單位建立職業衛生檔案、勞動者個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並組織各生產經營企業開展職業病危害防護知識培訓教育工作。

(4)四季度工作安排

①組織專家組對危險化學品企業組織一次安全檢查及針對各企業前三個季度隱患整改“回頭看”,落實檢查中隱患整改。

②對“國慶”期間各旗(區)安全生產工作安排部署情況進行督查。

③對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冶金等工貿行業企業組織一次安全檢查及針對各企業前三季度隱患整改“回頭看”,對重點監管企業進行督查,對限期內整改未完成或未進行整改的企業和單位,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予以嚴肅處理。

④加強隱患排查治理,建立暗訪暗查機制。在計劃監察執法的基礎上,按一定比例對轄區內生產經營單位進行暗訪暗查,對督查暗訪中發現的問題,要向所屬政府和相關部門進行通報。對能立即整改的隱患要按“隨查隨治”的工作機制督促立即整改;對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落實措施、落實資金、落實期限、落實責任人、落實應急預案,做到“五落實”,確保整改期間安全;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認真、不達標的,要按規定予以行政處罰;對限期仍不整改的,要立案予以查處,嚴重的要吊銷有關證照。

⑤全盟向安監部門簽訂企業法人代表安全生產承諾的企業共計171家,20xx年進行驗收的企業78家,其餘86家企業和阿左旗騰格里工業園區申請暫緩驗收的7家企業,20xx年全部進行驗收。在按照自治區安監局關於各行業領域開展企業法人承諾和盟局制定的標準以及20xx年完成此項工作的基礎上,繼續督促企業依照標準完善各項制度、落實主體責任。使“承諾—驗收—整改—提高”的承諾工作形成良性迴圈,逐步使企業承諾工作“規範化、標準化、常態化”。

⑥加大舉報查處力度,及時解決群眾訴求。建立健全並嚴格執行舉報獎勵制度,及時兌現獎勵;創新信訪舉報受理舉措,暢通訊訪舉報受理渠道,做到有訪必查,有查必復,“事事有落實,件件有迴音”,特別是各類調查統計、資料報送、工作總結等工作,要在保質量前提下,提高效率,按期完成。做到舉報查處率100%,舉報回覆率100%,舉報人滿意度100%。

⑦加大對旗(區)執法機構的協調、指導力度,繼續組織開展執法互查比武、執法業務培訓、執法案卷評比等活動,推動執法支隊、旗(區)大隊的執法工作開展,促進全盟監察執法隊伍整體上新臺階。

——其他執法工作日工作內容(1440天)

(1)實施行政許可;

(2)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

(3)安全生產舉報查處,聽證、行政複議、行政應訴;

(4)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報告受理、登記建檔、跟蹤監控、督促整改;

(5)應急預案、開工申請資料、安全設施及職業衛生“三同時”等有關報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審查備案;

(6)建立和更新監管企業、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和資訊臺賬;

(7)協調督辦行業監管部門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8)執法資料、事故案卷整理歸檔,執法報表、統計分析等;

(9)協助開展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和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考核;

(10)接受國家或自治區等上級機關組織的安全生產工作檢查。

——非行政執法工作日工作內容(690天)

(1)工作日機關管理、組織人事等;

(2)學習、培訓、考核、會議、黨群活動等工作;

(3)起草列印檔案、報告、領導講話,籌備和組織相關會議等;

(4)完成上級機關或局領導安排的其他臨時工作任務;

(5)法定年休假、病假、事假、婚(喪)假。

(五)安全生產掛牌督辦及事故調查處理

認真落實事故查處掛牌督辦和非法違法、瞞報謊報事故查處跟蹤督辦制度,嚴格追究、嚴肅問責,切實發揮掛牌督辦制度的作用。嚴格按照《阿拉善盟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暫行規定》程式,依法參與或組織對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指導各旗(區)安全監管部門,按照 “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和要求,依法嚴肅認真開展事故調查工作,受理在事故調查過程中的舉報投訴;落實事故調查處理及時結案和調查報告稽核備案制度。按照實事求是、尊重科學和“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查處較大安全生產事故。

四、行政執法工作要求

(一)不斷提升執法能力和水平。依法開展執法檢查是安全生產工作的生命線和主要抓手,監察人員要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路線、方針、政策,樹立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服務和企業服務的觀念,努力學習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行政執法專業知識,熟練掌握執法規範和技能,不斷提高自身業務技能。

(二)保證執法計劃落到實處。執法監察工作中遇到自身難以解決的問題,要及時向行署報告,爭取支援,不能以人員、裝備、經費等不足為由影響執法計劃的完成。對因落實執法計劃不到位而造成相應事故的,將依法進行問責,追究相應責任,維護執法計劃的嚴肅性。

(三)嚴格落實執法責任。盟安監局各職能監管科室、執法監察支隊對直接負責的行政執法檢查事宜負主要責任,承擔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24號規定的相應責任。對確因特殊情況不能及時開展檢查的,盟安監局可委託企業所在地的旗區安監局實施,根據檢查結果需要立案查處的,由盟安監局統一立案,會同查處。

(四)依法開展行政工作,執法檢查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查辦案件要做到主體合法,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運用法律依據準確,符合法定程式,處罰適當。執法檢查過程中要嚴格遵守各項廉政規定,對不依法履行職責或者違反法定許可權和程式不作為、亂作為的,依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24號的相關規定,嚴肅追究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的責任;加強行政執法考核工作。加大行政執法工作在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中的權重,各旗(區)安監局要結合安全生產監管實際,認真編寫各自的行政執法工作計劃,並上報盟安監局備案,各旗(區)執法計劃實施情況作為安全生產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內容。

五、計劃調整、變更

安全監管執法工作計劃因特殊情況作出調整或者變更的,按照調整、變更報批後的計劃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