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工作範例 辦公範例 個人範例 黨團範例 簡歷範例 學生範例 其他範例 專題範例

農村留守兒童工作計劃範文

欄目: 農村農業工作計劃 / 釋出於: / 人氣:3.07W

留守兒童是指外出務工連續三個月以上的農民託留在戶籍所在地家鄉,由父、母單方或其他親屬監護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少年。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農村留守兒童工作計劃範文,歡迎大家參考!

農村留守兒童工作計劃範文
農村留守兒童工作計劃範文1

為進一步貫徹關於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各項"要求",結合我鄉的具體實際,更好地發揮學校、社會、少先隊組織的實踐育人功能,深入推進留守兒童心理健康教育,改善農村留守兒童生存發展狀況,促進農村留守兒童健康、快樂、全面成長,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步伐,特制定道口鄉中心國小關愛農村留守兒童實施工作計劃。

一、指導思想

樹立"以人為本"的教育理念,營造全社會關愛農村留守兒童的良好氛圍,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培養更多的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一代新人。

二、工作目標

通過對留守兒童問題的調查、分析與研究,找到影響留守兒童健康成長的原因,有針對性地提出行之有效的措施和辦法,狠抓落實,為"留守兒童"營造健康、快樂、平等、和諧的成長環境,同時,要加強領導,形成合力,大力宣傳,建立目標責任制和完善的工作考評制度,不斷提高廣大未成年人的綜合素質。

1、建立留守兒童檔案,使留守兒童建檔率達100%;

2、留守兒童入學率、鞏固率均達100%;

3、對涉及留守兒童的案件,符合法律援助規定的,100%給予法律援助;

4、關愛留守兒童,在學校班級實行結對幫扶活動。

三、主要措施

一健全機制,發揮班級主陣地的作用

制訂具體工作計劃,實施"留守兒童"教育工作計劃,加強領導,總結經驗,樹立典型,推動"留守兒童"教育管理工作制度化、規範化和經常化。使班級真正成為學生學知識、學文化、不斷提高思想覺悟的主陣地、主渠道。

1、成立輔導班級領導機構,明確職責分工。成立關愛留守兒童領導小組,加強對留守兒童的統一領導和管理,保證各項工作要求全面認真落實到位。

2、建立留守兒童檔案和聯絡卡制度

要認真調查研究,摸清留守兒童的底數,建立每個留守兒童的專門檔案。其基本內容:學生的基本情況、家長姓名、家庭詳細地址、聯絡電話,家長務工單位詳細地址、聯絡電話,監護人或其委託監護人的職業、詳細地址、聯絡電話、身體狀況、年齡等。學校安排負責學籍檔案管理的人員對留守兒童的檔案進行管理,並根據學生變動情況,及時補充或變更聯絡資訊的有關內容。通過聯絡制度的建立,加強班級與學生家長及其他監護人的聯絡,共同形成以學生為中心的關愛網路。

學校設立留守兒童親情電話。

3、真情關愛,"三個優先"

(1)學習上優先輔導。班級要從學習方面對留守兒童逐一進行分類、分組,落實到每一位任課教師。由任課教師具體分析學生的學業情況,制定學習幫扶計劃,明確幫扶時間、內容和階段性效果。每個留守兒童由老師牽頭確立一名學習幫手,教師要對結對幫扶效果進行定期檢查,建立進步檔案。

(2)生活上優先照顧。教師對留守兒童要多看一眼,多問一聲,多幫一把,使學生開心、家長放心。留守兒童患病時,要及時診治,悉心照料。要指導學生學會生活自理,養成文明健康的生活習慣。

(3)活動上優先安排。高度重視並認真組織留守兒童參加集體活動,或根據特點單獨開展一些活動,既使其愉悅身心,又培養獨立生活能力。

4、實施教職工結對幫扶留守兒童制度

在留守學生中確立重點幫扶物件並配備幫扶教師。配對幫扶教師要經常與留守學生談心,隨時掌握留守學生的思想動態,引導他們健康成長。建立教師關愛留守兒童成長日記。教師要不時與留守兒童互相交流、溝通,掌握留守兒童的思想、生活情況;對其他的兒童,教師要定期走訪與其他監護人交流,及時反饋兒童的情況,幫助做好兒童的思想工作。讓留守兒童在老師、同學群體中成長,對已缺失的家庭教育進行補償,使他們走出孤獨和憂鬱。

5、建立健全教師與留守兒童的談心制度

學校要定期召開幫扶教師、留守兒童、監護人或委託監護人座談會。要求班主任每月與"留守兒童"談心一次,詳細填好記錄卡,對少數學習嚴重滑坡、人格發展不健全、道德發展失範、涉嫌違法的"留守兒童"要制定個別教育管理方案,著重進行矯治和幫助,做到有的放矢,因材施教。

開展人文關愛活動。讓留守學生通過教師和集體的溫暖彌補親情缺失對其人格發展的消極影響。通過定期舉行主題班會、團隊活動,舉辦書畫展、演講比賽、文藝演出等各種活動,組織留守學生積極參與,使他們生活在歡樂、和睦的氛圍中,找到回家的感覺,增強學習、生活的信心,體會到學習的快樂、成長的快樂。

6、注重對留守兒童的心理健康教育

針對品德行為偏差和心理障礙的留守兒童,學校要著重開設心理教育課,大力開展心理諮詢、心理矯正活動,定期開展思想教育、情感教育、獨立生活教育和體諒父母教育等,使留守兒童感到備受關愛,體驗到生命成長的快樂與幸福,消除不良情感體驗,樹立樂觀向上的生活態度,培養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

(二)、明確職責,努力營造良好育人環境

1、加強班級的建設與管理

通過廣泛宣傳,在學生自願的基礎上,盡最大努力,讓農村留守兒童得到應有的教育、管理、照顧與關愛。同時,結合農村留守兒童日益增多的現狀,轉變辦學理念,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

2、加強對貧困留守兒童的資助工作

班級要對留守兒童在生活、學習等方面,給予特別的照顧,確保他們完成義務教育。

3、積極發揮班集體作用,開展各項活動

課外活動時間,學校將雙親在外的留守兒童,組織成一個新的班集體,定期開展各項活動。由教導主任汲廣然擔任班主任,擬每月開展一次大型文娛、體育、讀書等活動,也可邀請關工委領導來校上課,學校領導也可以不定期對班級授課,對這些學生進行人格教育,自信教育,自強教育。

4、定期表彰自強留守兒童,進行榜樣教育。

對於我校的留守兒童中出現的優秀學生、自強學生進行表彰,這是樹立留守兒童自信的重要激勵工作,擬在學期末表彰一批自強學生。

農村留守兒童工作計劃範文2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意見》精神,發揮婦聯組織廣泛聯絡群眾的優勢,構建農村留守兒童教育、監護和資助體系,整合社會資源、拓寬社會援助渠道,維護留守兒童的合法權益,優化留守兒童生存、發展和參與的社會環境,營造全社會關愛農村留守兒童的良好氛圍,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培養更多的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一代新人。

二、主要目標

留守兒童關愛工程的實施物件為父母均外出務工的0—16歲在幼兒園、國小、國中就讀及散居的農村留守兒童。本次活動的主要目標是:新建1個一星級村級“留守兒童之家”,培訓5名班主任(心理健康知識)或臨時監護人(家庭教育知識),聘請20名愛心家長。

三、活動內容

(一)新建1個留守兒童活動之家。新建的“留守兒童活動之家”基本做到“四有”:有寬敞安全的活動場地,有乒乓球、羽毛球、象棋、撲克等活動器材,有一部親情電話,有圖書室等;“留守兒童活動之家”統一設立“三室”:圖書室、親情室、活動室;管理實行“八個一”一份倡議書、一份成長檔案、每學期一封親情書信、做一次家訪、一張愛心聯絡卡、一個心理諮詢臺、一部親情電話、一套規章制度,讓孩子們充分感受到活動之家的親情和溫馨。

(二)推進“四個一”計劃,廣泛開展社會關愛活動。開展一次徵募自願者行動,一次交流觀摩活動,一次百人培訓活動,一次綜合表彰活動。

1、摸準信息,建立“臺帳”。一要建立留守兒童(包括學齡前兒童)檔案,做到清楚留守兒童的姓名、性別、年齡,清楚留守兒童的性格特點、興趣愛好,清楚留守兒童病史狀況,清楚留守兒童父母的務工地點和聯絡方式,清楚留守兒童臨時監護人的姓名、地址、聯絡方式。通過摸底調查,各學校要將調查資訊分類整理建檔,同時將調查統計表彙總報鄉婦聯備案。二要開辦親情熱線電話,加強留守兒童與外出務工家長的聯絡與溝通。三要開展針對留守兒童的心理健康培訓、諮詢活動和豐富多彩的課外活動。

2、建立留守兒童監護人的教育指導機制。有計劃地培訓5名班主任(心理健康知識)或臨時監護人(家庭教育知識),宣傳普及家教知識,教育留守兒童家長及臨時監護人切實承擔起教養孩子的責任和義務,優化養育和監護行為。要利用節假日、農忙時節組織召開返鄉家長會,引導留守兒童家長樹立正確的教子觀,掌握科學的家教知識。

3、開展關愛留守兒童的社會幫扶活動。要廣泛發動社會力量,積極開展針對留守兒童的各種幫扶活動。組織學校的教師、婦代會主任、退休老同志、共青團員等計20名人員擔當“愛心家長”。充分發揮共青團和青年志願者隊伍的骨幹作用,開展“心手相連”結對幫扶活動,做好關愛和服務工作,使每一名遠離父母的留守兒童都能“心有人愛、身有人護、難有人幫”,為孩子們提供心理疏導、作業輔導、生活幫助等服務。

4、組織對特困留守兒童的社會救助(動員社會捐助)。

四、活動經費

實施縣留守兒童關愛工程採取專案運作方式,採取“專案支援一點,政府投入一點,成員單位幫扶一點,鄉村、學校自籌一點,社會捐助一點”的辦法,籌措資金,完成專案實施。

五、工作要求

(一)建立領導機構。鄉政府成立鄉關愛留守兒童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領導任組長,鄉直有關單位負責人為成員,負責對專案實施工作的統一領導和管理。全鄉要把關愛農村留守兒童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成立了相應的工作機構。各行政村、學校也要成立留守兒童工作委員會或工作小組,負責具體事務。

(二)明確職責分工。鄉團委負責做好宣傳發動、組織協調和督查評估工作,切實推動工程有效實施。鄉財政給予必要的經費支援。鄉衛生部門負責為留守兒童提供與城市兒童相同的計劃免疫等醫療衛生服務;鄉關工委負責組織“五老”隊伍開展對留守兒童的幫扶工作;鄉民政辦結合有關工作,適時開展留守孩子關愛工作,重點幫助貧困留守孩子解決實際問題,特別對殘疾兒童予以關愛;鄉司法所要加強法律知識宣傳,做好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鄉婦聯、團委要廣泛動員,組織志願者開展與留守兒童的關愛活動;公安、工商、文化部門加強對校園周邊環境的綜合治理,努力創造平安、和諧、衛生、文明、健康的育人環境。

(三)定期不定期研究留守兒童教育管理的服務工作。協調組織落實各項活動,解決實際問題;研究出臺有關加強留守兒童工作的意見或措施。

(四)完善工作機制。要加強關愛農村留守兒童工作的規範化、制度化建設,建立健全聯席會議制度、分工協作制度,嚴格實行目標責任制和有效的考評機制、督查機制、激勵機制,不斷總結實施過程中的典型經驗和成功做法,積極加以宣傳和推廣,以更好地指導和推動專案實施,為培養和造就更多的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人才作出應有的貢獻。

農村留守兒童工作計劃範文3

一、認真學習和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意見》的精神

《意見》是以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為切入點的第一份系統性地明確未成年人保護政策措施和工作機制的國務院檔案,是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重大制度創新,為健全未成年人保護制度,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遵循。各鄉鎮、縣有關單位要從全域性和戰略的高度,深刻認識《意見》出臺的重大意義,切實增強政治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按照《意見》精神,把做好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加強組織領導,採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切實抓好《意見》貫徹落實,推動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政策措施落到實處。

二、嚴格履職盡責

各鄉鎮、縣有關單位要按照《意見》精神,準確把握各自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要求,嚴格履職盡責。

鄉鎮人民政府和村(居)民委員會要加強對監護人的法治宣傳、監護監督和指導,督促其履行監護責任,提高監護能力。村(居)民委員會要定期走訪、全面排查,及時掌握農村留守兒童的家庭情況、監護情況、就學情況等基本資訊,並向鄉鎮人民政府報告;要為農村留守兒童通過電話、視訊等方式與父母聯絡提供便利。鄉鎮人民政府要建立翔實完備的農村留守兒童資訊臺賬,一人一檔案,實行動態管理、精準施策,為有關部門和社會力量參與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提供支援;通過黨員幹部上門家訪、駐村幹部探訪、專業社會工作者隨訪等方式,對重點物件進行核查,確保農村留守兒童得到妥善照料。縣級民政部門及救助管理機構要對鄉鎮人民政府、村(居)民委員會開展的監護監督等工作提供政策指導和技術支援。

教育部門要落實免費義務教育和教育資助政策,確保農村留守兒童不因貧困而失學;支援和指導中國小校加強心理健康教育,促進學生心理、人格積極健康發展,及早發現並糾正心理問題和不良行為;加強對農村留守兒童相對集中學校教職工的專題培訓,著重提高班主任和宿舍管理人員關愛照料農村留守兒童的能力;會同公安機關指導和協助中國小校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強校園安全管理,做好法治宣傳和安全教育,幫助兒童增強防範不法侵害的意識、掌握預防意外傷害的安全常識。

中國小校要對農村留守兒童受教育情況實施全程管理,利用電話、家訪、家長會等方式加強與家長、受委託監護人的溝通交流,瞭解農村留守兒童生活情況和思想動態,幫助監護人掌握農村留守兒童學習情況,提升監護人責任意識和教育管理能力;及時瞭解無故曠課農村留守兒童情況,落實輟學學生登記、勸返復學和書面報告制度,勸返無效的,應書面報告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依法採取措施勸返復學;幫助農村留守兒童通過電話、視訊等方式加強與父母的情感聯絡和親情交流。寄宿制學校要完善教職工值班制度,落實學生宿舍安全管理責任,豐富校園文化生活,引導寄宿學生積極參與體育、藝術、社會實踐等活動,增強學校教育吸引力。

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關工委等群團組織要發揮自身優勢,積極為農村留守兒童提供假期日間照料、課後輔導、心理疏導等關愛服務。要廣泛動員廣大職工、團員青年、少先隊員等開展多種形式的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和互助活動。婦聯要依託婦女之家、兒童之家等活動場所,為農村留守兒童和其他兒童提供關愛服務,加強對農村留守兒童父母、受委託監護人的家庭教育指導,引導他們及時關注農村留守兒童身心健康狀況,加強親情關愛。殘聯要組織開展農村留守殘疾兒童康復等工作。關工委要組織動員廣大老幹部、老戰士、老專家、老教師、老模範等離退休老同志,協同做好農村留守兒童的關愛與服務工作。

加快孵化培育社會工作專業服務機構、公益慈善類社會組織、志願服務組織,民政等部門要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援其深入城鄉社群、學校和家庭,開展農村留守兒童監護指導、心理疏導、行為矯治、社會融入和家庭關係調適等專業服務。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支援社會組織、愛心企業依託學校、社群綜合服務設施舉辦農村留守兒童託管服務機構,財稅部門要依法落實稅費減免優惠政策。

三、建立健全農村留守兒童救助保護機制

(一)建立強制報告機制。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村(居)民委員會、社會工作服務機構、救助管理機構、福利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發現農村留守兒童脫離監護單獨居住生活或失蹤、監護人喪失監護能力或不履行監護責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傷害或不法侵害等情況的,應當在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報告。負有強制報告責任的單位和人員未履行報告義務的,其上級機關和有關部門要嚴肅追責。其他公民、社會組織積極向公安機關報告的,應及時給予表揚和獎勵。

(二)完善應急處置機制。公安機關要及時受理有關報告,第一時間出警調查,有針對性地採取應急處置措施,強制報告責任人要協助公安機關做好調查和應急處置工作。屬於農村留守兒童單獨居住生活的,要責令其父母立即返回或確定受委託監護人,並對父母進行訓誡;屬於監護人喪失監護能力或不履行監護責任的,要聯絡農村留守兒童父母立即返回或委託其他親屬監護照料;上述兩種情形聯絡不上農村留守兒童父母的,要就近護送至其他近親屬、村(居)民委員會或救助管理機構、福利機構臨時監護照料,並協助通知農村留守兒童父母立即返回或重新確定受委託監護人。屬於失蹤的,要按照兒童失蹤快速查詢機制及時開展調查。屬於遭受家庭暴力的,要依法制止,必要時通知並協助民政部門將其安置到臨時庇護場所、救助管理機構或者福利機構實施保護;屬於遭受其他不法侵害、意外傷害的,要依法制止侵害行為、實施保護;對於上述兩種情形,要按照有關規定調查取證,協助其就醫、鑑定傷情,為進一步採取干預措施、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打下基礎。公安機關要將相關情況及時通報鄉鎮人民政府。

(三)健全評估幫扶機制。鄉鎮人民政府接到公安機關通報後,要會同民政部門、公安機關在村(居)民委員會、中國小校、醫療機構以及親屬、社會工作專業服務機構的協助下,對農村留守兒童的安全處境、監護情況、身心健康狀況等進行調查評估,有針對性地安排監護指導、醫療救治、心理疏導、行為矯治、法律服務、法律援助等專業服務。對於監護人家庭經濟困難且符合有關社會救助、社會福利政策的,民政及其他社會救助部門要及時納入保障範圍。

(四)強化監護干預機制。對實施家庭暴力或遺棄農村留守兒童的父母或受委託監護人,公安機關應當給予批評教育,必要時予以治安管理處罰,情節惡劣構成犯罪的,依法立案偵查。對於監護人將農村留守兒童置於無人監管和照看狀態導致其面臨危險且經教育不改的,或者拒不履行監護職責六個月以上導致農村留守兒童生活無著的,或者實施家庭暴力或遺棄農村留守兒童導致其身心健康嚴重受損的,其近親屬、村(居)民委員會、縣級民政部門等有關人員或者單位要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監護人資格,另行指定監護人。

四、強化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縣有關單位要將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建立健全政府領導,民政牽頭,教育、公安、司法、衛生計生等部門和婦聯、共青團等群團組織參加的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領導機制,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縣民政局要牽頭建立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聯席會議制度,依託現有資訊系統完善農村留守兒童資訊管理功能,健全資訊報送機制。民政、公安、教育等部門要強化責任意識,督促有關方面落實相關責任。要加快推動完善未成年人保護相關法律法規,進一步明確權利義務和各方職責,特別要強化家庭監護主體責任,為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提供有力法律保障。

(二)加強能力建設。統籌各方資源,充分發揮政府、市場、社會的作用,逐步完善救助管理機構、福利機構場所設施,滿足臨時監護照料農村留守兒童的需要。加強農村寄宿制學校建設,促進寄宿制學校合理分佈,滿足農村留守兒童入學需求。利用現有公共服務設施開闢兒童活動場所,提供必要託管服務。縣財政局要優化和調整支出結構,多渠道籌措資金,支援做好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為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撐。

(三)強化督查考核。建立完成督查機制,採取定期督查,隨機抽查等方式,加強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督查,建立健全考核機制。對工作不力、措施不實、造成嚴重後果的,將追究有關領導和人員責任。民政部門要認真履行牽頭職責,對關愛保護工作進行指導、督查和跟蹤問效,切實發揮統籌協調作用。

(四)做好宣傳引導。加強未成年人保護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宣傳工作,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活動,強化政府主導、全民關愛的責任意識和家庭自覺履行監護責任的法律意識。建立健全輿情監測預警和應對機制,理性引導社會輿論,及時迴應社會關切,宣傳報道先進典型,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對本通知的執行情況,縣政府將適時組織專項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