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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領導幹部定期接待信訪群眾來訪實施方案

欄目: 實施方案 / 釋出於: / 人氣:2.5W

為進一步密切黨和政府與人民群眾的聯絡,暢通訊訪渠道,加大對人民群眾來信來訪問題的解決力度,根據省聯席會議制定的《領導幹部定期接待群眾來訪實施辦法》檔案精神,結合我區群眾上訪的實際情況,制定了我區《領導幹部定期接待群眾來訪實施方案》。

區領導幹部定期接待信訪群眾來訪實施方案

一、原則目標:

按照公開透明、規範有序、方便群眾、解決問題的原則,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深刻認識和準確把握新形勢下人民內部矛盾的特點和規律,踐行黨的宗旨,切實發揮黨委和政府主導的維護群眾權益機制作用,落實“事要解決”的要求,形成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帶頭,區級領導幹部參與,部門主要領導幹部參加,直接面對群眾,親自接待來訪,著力解決突出問題、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群眾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長效機制。

二、工作重點:

領導幹部接待群眾上訪,重點接待解決本級本部門案情複雜、久拖未決的疑難問題和涉及完善相關政策規定的重大群體性利益問題以及上級領導關注的重點問題。

對發生的進京非正常上訪,領導幹部要件件接待、包案。按照屬地管理、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由屬地黨(工)委、鄉鎮(街道)和事涉部門的主要領導為第一責任人負責接待。

對發生的進京非正常重複上訪,主要領導幹部要件件接待、包案。按照屬地管理、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在本年度累計重複二次以上的進京非正常上訪,由區級主要領導接待、包案。

三、接訪時間:

區委書記每月安排一天、區長每月安排兩天時間接待群眾來訪,區委和政府班子成員定期接待群眾來訪,鄉鎮、街道、區直部門領導幹部要隨時接待群眾來訪。

四、接訪方式:

(一)公示。按照既要有利於解決問題,又要保持大局穩定的原則,採取適當方式,在一定範圍內對接訪領導幹部的姓名、職務、分管工作以及接訪的時間、地點、形式等情況進行公示。

(二)接訪。根據案件情況採取定點接訪、重點約訪和帶案下訪等方式進行。在摸清底數、掌握情況的基礎上,按問題分類,在固定的接訪場所面對面接待來訪人;對長期上訪老戶和涉及全域性性的上訪問題,有針對性地約請上訪人並協調解決相關上訪問題;深入到矛盾突出、解決難度大的部門,採取領導帶隊深入實地,廣泛聽取群眾意見,瞭解案件成因,剖析問題癥結,一事一議,研究解決措施。

(三)包案。凡是安排領導接待的上訪問題全部實行領導包案,接訪領導即包案領導,具體落實“五包”責任制,即包掌握案情、包解決化解、包思想教育、包穩控管理、包息訴息訪。對群眾反映的涉及面廣、社會關注度高的疑難信訪問題由區委和政府主要領導親自包案;對涉及人數多、組織化傾向明顯的群體性問題,由包案領導組織有關部門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和建議,提交領導班子集體研究解決。

(四)落實。把領導幹部接訪的重點定位在“事要解決”上,努力在“案結事了”上狠下功夫。綜合運用政策、法律、經濟、行政、社會救助以及思想教育等手段,促使問題得到有效解決。要保證接訪人員、保證接訪時間、保證接訪質量和接訪效果。

五、工作要求:

(一)做好準備工作。為提高領導幹部接訪工作效率,保證接待工作質量,區信訪局定期梳理、篩選重點疑難信訪案件,進行基本事實和調查和了解,掌握問題的癥結所在,登記、分類後,統籌安排好相關接待事宜,提交區級領導接待、包案。

(二)做到“案結事了”。接訪領導幹部對上訪人反映的問題,當場能夠解決的要立即解決;當場不能解決的要記錄在案,明確處理意見,落實承辦單位和承辦人,跟蹤督辦到“案結事了”;對暫時解決不了的,要做好解釋和穩控工作。

(三)做好基礎工作。各部門、各單位要根據本單位的信訪工作情況對領導幹部接待上訪工作安排專人負責,對領導幹部接待的上訪問題要做好登記,每季度填報《領導幹部接待群眾來訪登記表》、《領導幹部接待群眾來訪情況統計表》。區信訪局負責做好區級領導幹部接待群眾上訪的登記、記錄、歸類、編號等工作,並協助接訪領導對案件辦理情況進行檢查、催辦和督辦。對問題解決完畢的,由信訪人簽署意見,呈送接訪領導審閱簽字後銷號存檔。

(四)按時報送材料。各部門、各單位要在每季度末向區聯席會議辦公室報送《領導幹部接待群眾來訪登記表》和階段性工作總結

六、組織領導:

各部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領導幹部定期接待群眾來訪工作,進一步完善“一把手負總責,主管領導具體負責,分管領導對分管範圍負責”的信訪工作領導責任體系。組織部門要把領導幹部定期接待群眾來訪工作納入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考核結果要作為幹部使用的重要依據;宣傳部門要組織媒體加強正面宣傳,提高輿論引導能力,努力為信訪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紀檢監察部門要對不履行職責、不認真解決信訪事項而造成嚴重後果的領導幹部,依據有關規定嚴格追究責任;信訪部門要做好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工作,發揮參謀助手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