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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通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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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篇1

根據衛辦3號檔案《區衛生系統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指導意見(試行)》的精神,為做好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工作,充分調動本中心工作人員積極性,經考核領導小組研究,特制定《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試行)》並經全體職工審議通過。

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通用10篇)

一、指導思想

在上級核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內,以實行聘用制和崗位管理為重點,建立符合本單位分配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調動廣大職工的積極性,提高服務質量和辦事效率。

二、分配原則

貫徹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分配原則;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堅持“科學合理“原則處理好改革與穩定的關係,在實施中逐步完善分配方案。

三、分配物件

1、分配物件:為在編在崗的正式職工(現為3人)。

2、不參加分配物件:為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員。

3、當月取消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物件:每月曠工累計超過三天的;病事假當月累計達到或超過十五天的。法定假期(含產、婚、喪、帶薪假),不計入事假天數。

四、分配額度及構成

本單位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額度為3人2240元(另:3人每月基礎性績效工資3360元進入基金冊按月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由職務(崗位)補貼、工作量(任務)補貼、業績獎勵三個部分構成。

五、分配及發放辦法

(一)職務(崗位)補貼分配辦法

職務(崗位)補貼的總額佔獎勵性績效工資構成的15%,每月3人為336元,按月發放。

1、正股級崗位補貼140元;

2、副股級崗位補貼120元;

3、科員崗位補貼100元;

4、以上職務兼職的取高崗位的補貼+低崗位補貼的一半。

以上合計:300元餘額36元

(二)工作量(任務)補貼分配辦法

工作量(任務)補貼的總額佔獎勵性績效工資構成的75%,每月3人為1680元,按出勤情況、完成工作任務情況、加班情況等,按月發放。

1、出滿勤每人按200元發放,對“法定假期“和因公外出的不計缺勤。因病事假當月累計十五天以下,請假一天扣發30元,遲到三次扣發20元,曠工一天扣發當月滿勤補貼。

2、完成工作好,每人按300元發放,工作中出現差錯或失誤一次扣發50元,效能告誡一次扣發200元。

3、加班1天每人按50元發放。

(三)業績獎勵分配辦法

1、業績獎勵的總額佔獎勵性績效工資構成的10%,3人224元12個月2688元,作為年終獎發放。

2、年終考核合格的約按700元發放,工作中被評為優秀的另獎500元。

獎勵性績效工資在每月或年終考核公示無意見後發放。

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篇2

一、指導思想:

為充分發揮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激勵約束作用,調動廣大教師教書育人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力,增強辦學活力。按照《浙江省人民平辦公廳轉發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關於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意見的通知》要求,結合我區義務教育學校實際,根據教職工不同工作崗位、任務和內容的特點和要求,充分體現按勞分配、效率優先、注重實績、兼顧公平的原則,按工作責任輕重、工作量大小和崗位目標任務達成情況,合理拉開績效工資檔次,逐步形成內部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發揮學校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方案原則:

1、堅持思想領先,既要按勞分配,又要防止一切向錢看,大力提倡無私奉獻,團結協作和主人翁的精神。

2、打破平均主義,按工作責任,崗位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在考核的基礎上,確定教師的績效工資待遇。

3、多勞多得,優教優酬,獎勤罰懶,重實績、重貢獻,看工作質量,看效益優先。

4、處理好歷史與現實的關係,既要充分保護老教師的利益,又要讓優秀的中青年教師脫穎而出。

5、處理好改革與穩定的關係,採取邁小步,不停步的方法,根據學校及教師的實際情況,逐步完善分配方案,努力提高教師待遇。

三、實施範圍和時間:

按國家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義務教育學校正式工作人員(接受黃鸝國小聘任的在編正式教師,待聘、試聘、拒聘教師不拿績效工資),從20xx年1月日開始實施獎勵性績效工資。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分配:

(一)、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總量和水平核定:

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按義務段學校教師績效工資的30%比例確定。人均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扣除提留專案後的總量與學校在編的教職員工人數確定。最後按學校在編教職員工人數和人均獎勵性績效工資額,計算學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基礎總量,再根據實際需要作適當獎勵。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結構:

1、月考核獎:

每月考核,對教師的師德、勞動紀律、安全、月全勤、崗位性質、工作量情況、附加績效等進行認定。合格者按規定當月發放,反之酌情扣發。學校各責任部門成立考核評議小組,根據分工,實施檢查、指導、發現問題提出建議,及時解決。

月考核獎結構及計算辦法:

(1)、超課時(教育教學崗位履行工作量獎)津貼:按核定的課節係數計算額度(中層按教師平均工作量計算)。因工作需要,由學校指定加班的每天50元,半天25元,餐費自理。(工作量計算方法見附表一)

計算辦法:每課節金額×周課節係數(含崗位係數)×4=月課時(崗位)工作量獎。(8元/1課節)

(2)、班主任津貼:按班額人數發放相應的班主任津貼。

計算辦法:46人以上(含46人)500元;31人至45人400元;30人以下(含30人)300元。

(3)、中層津貼:

計算辦法:按局規定以班主任津貼核定(46人以上計算)。(分校區按1/2計算)

(4)、其他管理人員崗位津貼:

計算辦法:圖書100元/月、衛生50元/月、實驗50元/月、教研組長50元/月、網管電教200元/月、出納200元/月、辦公室組長50元/月

(5)、出勤獎:

計算辦法:出全勤按200元/月發放。(病假1—5天按40元/天扣發;事假1—4天按50元/天。病假6天以上、事假5天以上按備註規定計算月獎勵性績效工資。)

(6)、師德、安全獎:

計算辦法:200元/月(有師德一票否決行為或因個人造成的教學事故,視情節輕重酌情扣罰。)

(7)、其他附加績效崗位津貼:

計算辦法:校藝術社團負責、體育負責、校環境宣傳負責、校中層助理等每月補發津貼50元;棋類負責、綜合實踐負責、書法負責、品德負責等每月補發津貼30元。以上崗位原則上不享受課節係數照顧。擔任多項附加績效崗位的教師同時享受多項附加績效崗位津貼。

(8)學校臨時代課按10元/課,按月納入教師月超課時津貼中。

(9)體育教師訓練按實際訓練週期進行相應的補貼。

(10)擔任兩班語文學科教學的,低段兩班語文(1-3年級)每月補貼30元;高段兩班語文(4-6年級)每月補貼50元;擔任兩班數學跳班的每月補貼20元。擔任數學三個班的每月補貼30元。

(11)語數學科教師每月發給30元的作業批改補貼,(3-6年級)英語教師每月發給20元的作業批改補貼。

(12)對50週歲以上女教師,55週歲男教師(擔任語數學課的)每月發給慰老課時補貼30元,(擔任其他綜合學科的)每月發給慰老課時補貼20元,納入月績效工資中。

備註:

①每個月如事假累計5天(包括5天)以上,病假累計15天(包括15天)以上,或為私事外出未請假,作曠工處理的,不發當月績效工資。

②病假累計6-10天發當月績效工資的1/2,累計11-14天發當月績效工資的1/3。事假、病假、法定假等教師同等享有學校發放的節假日待遇。

2、學期(學年)考核獎

學校實行一年兩次定性綜合考核,其中學期考核(1月)採取教師自我反思式問卷考核的形式進行自主測評;學年考核(7月)以區教育局基礎性指標要求及教師個人自主發展指標達成情況兩方面對全體教職工進行星級考核認定,具體操作依據黃鸝國小教師個人學年自主性發展評估考核實施方案執行(詳見黃鸝國小教師個人年度自主性發展評估考核實施方案)。教師終結性考核原則上以學期為單位分階段獨立考核,其中學年考核(7月)結果對教師進行1---5星級的認定(教師星級認定詳見附表三——“星級教師評選指標與認定條件”),併發放相應的星級考核獎金(各星級獎金分配見附表四)。

A、學期考核(9月---1月)結構及考核辦法:

①學期全勤獎:

考核辦法:一學期出全勤,獎勵200元,請假者(包括因為學歷進修而請假)全扣(除調休)一學期未調休者再獎勵50元,半天25元。

②學期師德安全獎:

考核辦法:一學期無師德一票否決行為或無因個人造成的教學事故一次性獎勵500元,反之視情節輕重酌情扣發,並直接作為學期考核評估的依據。

③學期考核評估獎:

考核辦法:依據學期自我反思式問卷考核的自主測評情況預發學年考核獎1000元。

④學期正、副班主任考核獎:

考核方法:每學期根據正、副班主任工作實績,對照班主任考核細則,通過自評、主管領導評等方法,確定考核等級,其中優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比例按考核實際情況而定。

考核獎發放標準:優秀400元,良好300元,合格200,基本合格100,不合格不發考核獎,副班跟正班考核,按1/2發放。

⑤榮譽、獲獎津貼:(詳見附表二)

考核方法:以檔案或榮譽證書為準,實行當年獎勵。符合同一類榮譽的不重複獎勵,按所獲榮譽中最高一檔標準獎勵。

⑥對外開課獎:

獎勵方法:改革課堂教學、探討教學藝術,積極開課分別給予下列獎勵:校內公開課20元;校外公開課50元;區級公開課100元;市級公開課200元;省級公開課400元;全國級公開課600元。

⑦通訊報道雜文獎:

獎勵方法:積極投稿報道學校工作,按錄用篇數適當獎勵:區級報道簡訊每篇20元,專題報道30元;市級報道簡訊每篇30元,專題60元,省級(全國)報道每篇50元,專題100元,全國報道每篇100元,專題200元,圖片新聞作簡訊獎勵,簡訊形式發表的獎金折半。(此類報道均由本人執筆,自行發表全額獎金,學校聯絡的獎金折半。)

⑧先進獎:

獎勵方法:對各類先進或稱號給予適當獎勵:校級先進100元、區級先進200元、市級先進300元、省級先進400元、全國級先進600元(凡上級已發獎勵的,學校不另發)單項先進折半。

⑨科研、指導獎:

教師各類競賽獲獎及指導獎,每學期結束,經有關部門統計後,均按(附表二——“教師參賽獲獎、發表文章等獎勵標準”)規定獎金髮給。

凡在區級以上課題獲獎的課題組成員均有獎,區級40元、市級60元、省級80元、全國級100元。課題承擔人、課題組長或執筆教師區級120元、市級240元、省級360元、全國級500元。

區田徑運動會進入第六名獎勵400元,第五名獎勵500元,第四名獎勵700元,第三名獎勵900元,第二名獎勵1500元,第1名獎勵20xx元(獎給每位體訓教師)。體育全年總分:第六名1500元,第五名20xx元,第四名2500元,第三名3000元,第二名4000元,第一名6000元(平均獎給參與體訓的全體教師),兩項獎勵同時執行。

⑩建議獎:

向學校提建議,對改進學校工作有貢獻的,經過討論被學校採納的給與一定獎勵。

備註:個人指導獎累計不能超過同一檔次團體三等獎獎金額度。

B、學年考核(2月---7月)結構及考核辦法:

①全勤獎;師德安全獎;正、副班主任考核獎;榮譽、獲獎津貼;對外開課獎;通訊報道雜文獎;先進獎;科研、指導獎;建議獎等以2月至7月按學期計算,獎勵辦法與學期(9月—1月)考核獎勵辦法一致。

②對畢業班國小升國中考核中成績顯著者給與適當獎勵。

③教師學年星級考核:

考核辦法:教師各自對照“黃鸝國小星級教師管理辦法中的評選指標及認定條件”,對自己一學年的工作進行自我鑑定,並自評相應星級,向考核組申報星級並提供相應材料,經考核組稽核並綜合教師學年履行工作績效後確定星級,發放相應星級獎金。教師學年星級考核分1——5星,各星級獎勵金額及績效認定見“黃鸝國小星級教師管理辦法”。

④名優教師獎勵列入學年教師星級考核中。

五、崗位津貼的分配:

1、局管幹部按局規定發放月績效工資。

2、學校中層按局規定發放崗位津貼。

3、學校各兼任崗位按核定的崗位係數給與補貼(崗位係數核定見附表一),兼任兩個以上崗位,崗位係數不累計,取高者,(網管電教兼併適當考慮增加係數)納入學校績效工資中。

4、學校其他崗位津貼按需設定。

六、考核辦法:

1、月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對教師的師德、勞動紀律、安全、月全勤、崗位性質、工作量情況、附加績效等進行認定。合格者按規定當月發放,反之酌情扣發。學校各責任部門成立考核評議小組,根據分工,實施檢查、指導、發現問題提出建議,及時解決。

2、學期(學年)考核——學校實行一年兩次定性綜合考核,其中學期考核(1月)採取教師自我反思式問卷考核的形式進行自主測評;學年考核(7月)以區教育局基礎性指標要求及教師個人自主發展指標達成情況兩方面對全體教職工進行星級考核認定,具體操作依據黃鸝國小教師個人學年自主性發展評估考核實施方案執行(詳見黃鸝國小教師個人年度自主性發展評估考核實施方案)。教師終結性考核原則上以學期為單位分階段獨立考核,其中學年考核(7月)結果對教師進行1---5星級的認定(教師星級認定詳見黃鸝國小星級教師管理辦法中的認定條件),併發放相應的星級考核獎金

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篇3

一、指導思想

通過進一步完善績效工資(綜合目標管理管理制)考核辦法,提高衛生院的醫療服務質量和效率,提高衛生院的社會效益;通過成本核算與控制,優化資源配置,提高經濟效益;通過深化衛生院分配製度改革,逐步建立按崗取酬,按工作業績取酬機制,充分調動各種類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和勞動創造性。

二、考核分配基本原則

1、堅持院組兩級考核和綜合目標考核、真實反映工作績效的原則。

2、堅持確保結餘的原則。個人收入增長低於衛生院收入增長,以收定支,確保結餘。

3、堅持按勞分配,績效優先,兼顧公平的分配原則,向臨床一線和技術風險高的科室傾斜,重技術,重實績,重責任,重貢獻,向關健崗位培訓和優秀人才傾斜。

4、堅持績效工資分配不與藥品收入掛鉤,不與科室收入直接掛鉤的原則。

三、考核單元

考核單元分為臨床(2個崗位)、護理(2個崗位)、行政(1個崗位)、防保(2個崗位)、藥劑(2個崗位)五個系列。

四、考核物件

本衛生院在編聘用人員和編外聘用人員。

五、考核內容

主要考核各考核崗位的服務量,服務質量(效率),服務行為。收支結餘四個指標。

(一)、服務量考核:

從崗位工作結果角度評價工作完成情況(科室目標和任務績效)。主要考核考核單元門診診療人次,收治病人數,病房出院人次,實際佔用床日,手術數,醫技檢查與治療人漁翁,藥劑調配處方數及行政後勤科室完成相關任務情況等。

(二)、服務質量的考核:

從工作崗位過程中展現的能力角度進行評價。主要考核醫療檔案檔案率,出入院診斷符合率,急危重病人搶救成功率,差錯事故發生率,標本送檢率,病區管理,消毒隔離管理,整體護理,基礎護理,各項報表資料的準確率等。

(三)、服務行為的考核:

是員工對其所在崗位工作的認知程度和努力程度。主要考核法律法規和醫院規章制度的遵守,醫療核心制度的執行,出勤情況,醫療收費與藥品價格物價政策的執行,廉潔行醫和各項便民惠民措施的落實情況等。

(四)、收支結餘的考核:

主要考核各單元的收支結餘,人均積累等指標。

(五)否決性指標考核:

否決性指標考核:醫療事故(一票否決)、醫德醫風(一票否決)。

五、考核辦法

(一)、實行百分制考核

對服務量,服務質量(效率),服務行為,收支結餘等指標實行百分考核,服務量佔15%,服務質量佔15%,收支結餘佔60%,服務行為佔10%(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四個考核項的比例)。

六、崗位績效工資

(一)、薪酬構成:

1、在編人員由國家規定的基本工資、崗位績效工資兩部分組成。基本工資是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崗位績效工資是各種浮動工資和各種津貼補貼等。崗位績效工資分兩部分;;固定部分(崗位績效工資的40%)和績效考核部分(崗位績效工資的60%)。固定部分隨工資按月發放,考核部分根據業績考核情況發放。

2、單位業務收入的一部分納入績效工資總額之中進行考核發放。

3、編外聘用人員工資由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固定工資是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

(二)、衛生院分配安排順序:

衛生院內部分配支出共分為五大項,每月按下列順序按排,如不能實現當月收支平衡,應後向前依次調減分配專案。分配按排順序就是確定薪酬總額。

第一:計提事業發展基金(含修購基金)。衛生院每月按業務收入的8%計提一事業發展基金。

第二:安排社會保障支出。如在崗位在編和編外聘用職工的三大保險、臨時人員保險、喪葬撫卹和遺屬生活補貼等。

第三:按排固定工資支出。如聘用人員崗位工資、護齡津貼、獨生子女等。

第四:安排公用經費支出。根據業務工作量的多少,合理安排、嚴格控制。公務費(辦公費、郵電費、差旅費等),業務費(印刷費、水電費、業務燃料費、材料費、交通費、培訓費、會議費等)和招待費實行成本核算,或實行定額管理(院長通訊費等),衛生院三項經費的支出一般控制在業務收入的10%以下(控制在前三年的比例均數以下)。

第五:安排績效工資支出。績效工資實行考核發放。

七、崗位分配係數的確定

根據崗位工作性質,即知識技能要求、責任風險、貢獻程度的不同,將衛生院所有工作崗位分成臨床組系,護理職系,行政職系,藥技職系,防保職系,為反映不同崗位的價值差異和體現公平,每個職系中,根據崗位評價的薪點分佈,將同職系中不同的崗位分為不同的職等(a、b、c、d、e、f),代表崗位由高到低的相對差異。為體現相同崗位上不同能力和水平的員工個人價值差距和給員工提供合理的晉級空間,每個職等從低到高均分為六個薪級,形成衛生院的工資體系。

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篇4

根據國家人事部、平和教育部《關於貫徹《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製度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和省教育廳號《省教育廳關於印發教育系統績效工資實施暫行辦法的通知》精神,為進一步優化和提升學校管理效率和工作質量,充分調動教職工積極性,全面履行職業教育職責,結合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建立科學規範的學校內部考核分配機制,堅持“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績優酬”與“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充分發揮崗位績效工資的調節槓桿作用,真正做到做與不做不一樣,幹多幹少不一樣,激勵全校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紮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不斷推進我校事業持續、健康、和諧發展。

二、考核分配原則

(一)“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原則

崗位績效工資以崗位績效考核結果作為分配的主要依據。除了有法規規定的以外,凡沒有崗位績效考核結果,不能參與崗位績效工資分配發放。

(二)“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

崗位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全過程公開,切實做到公平、公正。

三、工作量核定

(一)滿工作量的規定

教師聘課12個標準課時為滿工作量。

(二)標準課時係數

按省教體廳檔案規定,政治、計算機課時係數為1;語文、英語、數學課時係數為1.25;體育課時係數為0.9;音樂、美術、健康教育、勞動技能課時係數為0.83;專業理論課、實習指導課時係數為1.25(各科均包括備課、講課、自習輔導、批改作業、命題證卷,實驗實習指導等所有的教育環節,體育包括早操、課間操和課外活動,禮儀、美術、音樂、書法含課外輔導和學校活動服務工作。)

(三)考核績效工資

學期考核績效工資分專任教師、中層幹部、行政及工勤人員三個系列,分別按教代會通過的量化考核方案進行考核,

四、工作量考核標準及操作辦法

1、考勤標準。按照《xx省中職學校教職工考勤制度》進行考核。教職工應堅守工作崗位,認真履行崗位職責,自覺遵守各種規章制度,認真做好本職工作,對教職工實行平時月考核及學期考核相結合的崗位考核及管理體制。

2、教工一個月內曠工累計2天以上,或事假累計3天以上,或病假累計7天以上者不得當月績效工資;教工在一個學期內內曠工累計10天以上,或事假累計1個月,或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不得當期績效工資,且目標考核分為0分,並取消年度評先及年度考核“先進”資格以及年終考核獎。

3、以上凡屬曠工曠課的扣分每月累計後按追究責任的辦法通報,學期結束從個人目標考核分中扣除。考核以科部為單位,每月統計彙總一次,按考核分數推出科部順序.扣款由各科室負責實施。全校考勤工作由考核人員負責,扣分的追究由主管領導負責追究計扣至責任人。

五、工作量工資分配辦法

1、按照每一位教師的績效工資總額的50%為其工作量工資,按照上級規定,認真、科學核定每一位教師的工作量,按照考核凡滿量、滿勤工作者,每月足額發放;

2、工作量不飽滿者,按照所缺百分比扣除工作量工資;

3、缺勤者,根據考核制度規定,從工作量工資中足額扣除;

4、每學期末按規定核算扣除後,發給剩餘部分。

5、層級、單位領導與工作人員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53倍

六、績效考核標準及操作辦法

1、擔任三年級課程的教師按期末考試成績或教考分離成績計算績效津貼;超額完成對口升學本、專科任務的專業部教師加分計算,獲得大於100%的績效工資;完成對口升學本、專科基本任務的專業部教師應獲得100%的績效工資;完不成對口升學本、專科任務的專業部教師根據完成任務的比例減分計算獲得相應比例的績效工資。

2、擔任一、二年級課程教師,參加省、市統調考的科目,按統調考成績,加計考核成績獲得績效工資;凡是沒有參加統考調考的科目,按參加學校教考分離成績,加計考核成績獲得績效工資。既有對口升學成績又有統調考成績及教考分離成績者,按照就高不就底原則加計考核分計算績效工資。無法進行教考分離的學科教師按考核分獲得績效工資。統調考考試:參加統考調考及格率達80%以上,優秀率達20%(數學、英語10%)以上的專業部教師獲得100%的績效工資;達不到的教師減考核分後獲得相應比例的績效工資。在登封同類學校沒有相同專業的學科統調考及格率達80%以上,優秀率達到20%以上者獲得100%的績效工資;及格率小於80%優秀率小於20%的學科教師減考核分後獲得相應比例的績效工資。凡是沒有參加統考調考的學科必須參加學校組織的教考分離考試,及格率達80%以上,優秀率20%以上獲得100%的績效工資,兩項都達不到者減考核分、只能獲得第三等次的績效工資。

3、畢業生技能鑑定獲證率達96%以上者、完成短期培訓260人,學員安置到國內知名企業就業,簽有勞動就業合同者、畢業生當年就業率達99%以上(對口升入高校除外),有就業安置合同者、完成招生任務750人以上者,負責招生、就業、培訓、鑑定工作的教師加計考核成績獲得100%的績效工資,完不成任務者減考核分按完成任務比例得相應比例的績效工資。

4、沒有任課的管理人員、工勤崗按目標考核分(100分制)計算績效工資。

5、各項任務完不成的個人或單位,主任扣總額的5%,主管科長扣3%,主管副校長扣2%。

6、每學年第一學期,若沒有上級教育部門組織的統一考試成績,可按學校期未考試教考分離成績(管理人員按目標考核分數)計算績效津貼。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1、不請假或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一學期連續曠工5個工作日,或累計超過10個工作日;事假累計超過1個月的;病假累計超過3個月的;

2、損害學生利益,歧視侮辱學生,或體罰、變相體罰學生,造成嚴重後果,影響惡劣的;

3、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的;

4、向學生推銷、代銷教輔資料或向家長索要財物的;

5、出現重大安全事故且負有直接責任的;

6、違反法律法規被追究責任的。

八、崗位績效工資的發放形式

崗位績效工資按月考核和學期考核相結合,具體由各科室聯合計算。辦公室彙總,經校長稽核,公式3天以上無異議,最後由財務室按月以學期發放月崗位績效工資,學期結束後發放學期績效工資。

九、稽核程式及實行

本實施方案經過教代會討論通過,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稽核後,從xx年xx月起執行。學校之前出臺的其他相關規定若與本辦法相悖,一律以本《辦法》為準。

十、本《辦法》由校務會負責解釋

中職學校績效工資實施

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篇5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構建和諧橋頭教育,提高全鎮國小教育質量為總

體目標。堅持“一突出”(突出教學質量),“二抓牢”(抓牢檢查落實,抓牢獎懲兌現),“三強化”(強化管理、強化過程、強化師德師風)的工作思路,堅持優勞優酬、實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工作原則,確保我鎮國小教育事業健康、高效快速發展。

二、實施範圍與物件:

本校在編在崗教師從20xx年起實施獎勵性績效工資。

三、發放辦法:

獎勵性績效工資佔績效工資總量的30%,依照本校獎勵性績效工資考評方

案,提出考評結果,報教育局稽核後,每學期由平門根據考核結果。劃入個人工資銀行帳戶。

四、績效工資發放領導小組

五、獎勵性績效工資實施細則:

㈠、考勤津貼:(佔獎勵性績效工資的20%)

全月出滿勤,不遲到,不早退者按考勤津貼標準發放,有下列情況者之

一從考勤津貼中扣除:

A、遲到、早退3次折算事假半天。以此累計。

B、曠工1天扣考勤津貼10元,曠課一節扣5元。

C、對婚、喪、產相關法律規定假期。以實際假期天數不享受月考勤津貼。但不做缺勤處理。

D、開會以及參加各種培訓缺席1次扣3元,遲到1次扣1元。依次類推,連續5次以上者,按曠工1天處理。

E、事、病假每天扣3元,超過10天以上,當月不享受考勤津貼,

㈡、班主任津貼:(獎勵性績效工資的10%)

班主任要全面做好本班日常管理、認真做好班級衛生、板報、學生思想等工作,認真履行班主任的任務和職責。按班主任津貼標準發放,副班主任按班主任津貼標準50%執行,如有以下情況之一,從班任津貼中扣除。

1、黑板報缺一期,扣5元。

2、班主任手冊填寫不完整,發現一次扣5元。

3、班主任計劃,總結不及時上交,一次扣5元。

4、正副班主任沒有參加全校性集體活動、一次扣30元。

5、班級出現重、特大安全事故,或造成嚴重後果的,扣除當月正副班主任津貼。

6、凡遇學校大型活動,或上級主管部門進行工作檢查,因正副班主任思想麻痺、工作落實不到位,受到上級批評者,扣除當月正副班主任津貼。

7、正副班主任在(升旗、課間操、平、大掃除、勞動)時,不在場,每缺一次扣5元。

8、國小生素質冊填寫應客觀、公平、合理評價學生,如草率瞭解、不認真的,發現1個扣班主任1元。

9、班級衛生連續3次被評為不清潔,扣正副班主任5元。

㈢、學校常規管理津貼。(獎勵性績效工資的15%)

學校常規管理工作是教師工作的重要內容,是教職工精神文明建設重要組

部分。每個教師都要認真執行教育法規,依法執教,依法辦事,做遵紀守法的好教師。自覺遵守《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為人師表,加強師德修養。愛崗敬業,團結共事,尊重他人,顧全大局,維護集體榮譽。虛心好學,不驕不躁,不講不利團結的話,不做不利團結的事,與家長交往文明得體,接待家長客氣、禮讓,關心愛護學生。如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從學校常規管理津貼中扣除:

1、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發現1次扣10元。

2、辦公時間上網聊天、打撲克、打遊戲的,1次扣5元。

3、違規補課或搞有償家教的,扣20元。

4、私自向學生推薦資料或商品的,扣20元。

5、教學過程中不負責任,造成學生傷害的,扣45元。

6、無故損壞公物的,按價賠償。

㈣、教育教學管理津貼,(佔獎勵性績效工資的30%)

1、教學常規管理,(佔獎勵性績效工資的10%)

按要求認真備課、上課、批改作業,積極做好各方面常規性工作。全額發

放教學常規管理津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從教學常規津貼中扣除。

⑴ 、備課

a沒超周備課,發現一次扣2元。

b沒有教學反思,或未按要求備課,每1課扣1元。

⑵、上課

1無教案進堂上課,扣5元。

2坐著上課,無故缺課不在崗,扣5元。

3擅自調課或私自請人代課,雙方當事人均扣2元。

4上課未關閉或使用通訊裝置,扣2元。

⑶作業

1、教師未按時批改作業的,或批改錯誤的,一次扣5元。

2 、沒有督促學生及時更正錯誤的,一次扣2元。

⑷其他

a 、不交各種計劃、總結,一次扣10元。

2、教學質量檢驗津貼,(佔獎勵性績效工資的20%)

⑴中心校教學質量檢測津貼標準

①合格率在90~100%(發教學質量檢驗津貼100%)

②合格率在80~89% (發教學質量檢驗津貼95%)

③合格率在70~79% (發教學質量檢驗津貼90%)

④合格率在60~69% (發教學質量檢驗津貼80%)

⑤合格率在60%以下(發教學質量檢驗津貼的70%)

計算方法:

1一、二年級65分為合格。

2三~六年級60分為合格。

3專職教師按所教學學科合格率總平,按教學質量津貼乘以1.5計算。

4跨學科老師教學質量檢測津貼,語文、數學兩科按標準計算,另加英語

學科教學質量檢測津貼的50%計算

5學前班教師按教學質量檢測津貼的人均數計算。

⑵村校教學質量檢測津貼標準:

①合格率在90~100%(發教學質量檢測津貼100%)

②合格率在80~89% (發教學質量檢測津貼95%)

③合格率在70~79% (發教學質量檢測津貼90%)

④合格率在60~69% (發教學質量檢測津貼80%)

⑤合格率在60%以下(發教學質量檢測津貼的70%)

計算方法:

1一、二年級語、數以65分為合格。

2三~六年級語、數、英以60分為合格。

3擔任語、數、英兩科以上的教師取所任學科的平均合格率,再參照教學

質量檢測津貼標準計算。

4擔任語、數、英一個學科。按一學科學生合格率計算。

㈤教科研津貼:(獎勵性績效工資的5%)

積極參與教科研活動。不得遲到、缺席,做到有事履行請假手續。每學期

要讀一本教育理論專著,寫好一篇學習心得,上一堂公開教學課,堅持“科研興校”理念,發揮教育科研對教育改革和發展的促進作用,密切教育科研與教育思想、教育實踐關係,使教育科研工作規範化,制度化和科學化。進一步調動,保護教職工的教育科研積極性,使我校教育科研工作登上新臺階,為此,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從教科研津貼中扣除

1、政治業務學習,遲到一次扣1元。

2、每學期、沒上公開課扣5元。

3、一學期,沒有讀教育理論書籍,沒交心得體會和教學論文,缺一扣5元。

4、無故不參加教研活動一次扣5元

㈥、工作量津貼(獎勵性績效工資的20%)

1、工作量主要體現教師多勞多得原則,教師超課時工作,每節課補貼4元,

不足扣2元。其計算標準為按每學期初教師任課課時為標準。(因公除外)

2、班級學生超過45人,每超過1人補足任課教師4元。

3、因工作需要加班加點,每天30元。

六、特別說明

1、制訂和執行本方案時不考慮個別情況。

2、執行中如出現重大偏差或出現未盡事宜,由辦公室主任將問題提交校委

會或教師大會討論定奪。

3、本方案報教育局備案。

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篇6

根據《福州市其他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意見》(榕人薪【20xx】8號),以及《福州市鼓樓區其他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意見》(鼓人綜【20xx】88號)檔案精神,為充分調動廣大幹部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切實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結合街道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為契機,在區人事局、區財政局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內,建立符合街道特點的績效考核機制、工資水平合理決定機制和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槓桿作用,真正做到干與不幹不一樣、幹多幹少不一樣、幹好幹壞不一樣,激勵廣大幹部愛崗敬業,紮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目標,努力推動街道各項工作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二、分配原則

1、堅持“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獎勵性績效考核工資分配以個人年度工作目標責任和日常工作業績作為主要依據,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適當拉開分配差距,向責任重大崗位、業績突出的人員傾斜。

2、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實施過程實行陽光操作,考核結果由街道黨政辦定期張榜公佈,切實做到公平、公正、公開。

3、堅持“科學合理”原則。績效考核工資分配方案要統籌兼顧街道各類人員之間績效工資分配關係,力求科學合理,並根據街道及工作人員的實際情況,逐步完善分配方案。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物件、額度及構成

(一)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物件:

街道全民事業編制、集體事業編制在冊、在崗工作人員(名單附後)。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額度:

街道現有事業編制在崗、在編工作人員16名,20xx年基礎性績效工資總計17690×12=212280元,獎勵性績效工資總計11793×12=141516元。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形式:

績效工資由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個部分組成,其中基礎性績效工資按基金冊每月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按實際情況考核後予以發放。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分配辦法

獎勵性績效工資由管理崗位(責任)補貼、日常工作量(任務)補貼和年終業績獎勵補貼三個部分構成。其中管理崗位(責任)補貼、日常工作量(任務)補貼每月造冊發放,年終業績獎勵補貼待年終考核後統籌發放。

(一)管理崗位(責任)補貼

1、管理崗位(責任)補貼總額:管理崗位(責任)補貼佔獎勵性績效工資構成的5%,20xx年總額為141516×5%=7075.8元。

2、管理崗位(責任)補貼的計算:街道現有股級幹部9名,每月每人管理崗位(責任)補貼65元,全年總計65×9×12=7020元。

此項餘額部分(7075.8-7020=55.8元)作為年終業績獎勵補貼。

(二)日常工作量(任務)補貼發放辦法

1、日常工作量(任務)補貼總額:日常工作量(任務)補貼佔獎勵性績效工資構成的85%,20xx年日常工作量(任務)補貼總額為141516*85%=120288.6元。

2、日常工作量(任務)補貼構成:包括出勤情況、正常工作量、超時工作量(加班),考核按《東街街道幹部管理辦法》實施。

3、日常工作量(任務)補貼發放計算:對遵守考勤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無紀律處分的人,每月發放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的85%;對受街道通報批評的人,扣除當月獎勵性績效50元;對受區級以上通報批評的人,扣除當月全部獎勵性績效工資。

(三)年終業績獎勵補貼發放辦法

1、年終業績獎勵補貼總額:年終業績獎勵補貼佔獎勵性績效工資構成的10%,20xx年年終業績獎勵補貼總額為141516*10%=14151.6元。

2、年終業績獎勵補貼發放計算:街道工作人員年終業績獎勵發放按事業單位幹部年終考核結果為依據,對年終考核為合格以上等次的人員,全額發放年終績效獎勵補貼;對年度考核為不稱職等次的人員,不發年終業績獎勵補貼。

3、對婚、喪、產假期間的工作人員績效工資予以全額發放。

五、其他需完善調整及未盡事宜,由街道黨政班子會議研究決定後執行。

六、本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執行。

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篇7

為進一步規範我局事業單位幹部職工收入分配秩序,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調動事業單位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結合我局實際,經局務會研究,全體幹部討論,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為落實好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政策,維護廣大幹部職工利益,規範事業單位內部分配辦法,各事業單位在縣人事、財政和主管部門核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內,以責任為重點,以績效考核為核心,建立科學規範的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槓桿作用,以調動廣大幹部職工的積極性,努力推進交通事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二、實施範圍

本局財政核撥和實行聘用制事業單位在編的正式工作人員。20xx年12月實有在編事業人員16人。

三、分配比例

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為基礎績效工資和獎勵績效工資兩部分,基礎績效工資按縣人事局核定的標準按月發給,獎勵績效工資按照“多勞多得、不勞不得、優績優酬”和“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分配,分配工作全過程實行公開操作,確保幹部職工有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保障幹部職工的合法權益。獎勵績效工資以基礎津補貼總額×0.3÷0.7計提,與績效考核掛鉤。根據縣公務員局通知,每人每月預留300元作為年度考核獎金。除預留部分,其餘按月發放。

四、兌現辦法

獎勵績效工資的兌現辦法分為月度兌現和年度兌現。

㈠月獎勵績效工資兌現辦法。除預留部分,其餘按月發放,月發放額見附表。出現以下情況停發當月獎勵績效工資。

⑴因違法違紀受到處分的,停發當月獎勵績效工資。情節嚴重的,停發後續月獎勵績效工資。

⑵受上級機關效能告誡的,停發當月獎勵績效工資。情節嚴重的,停發後續月獎勵績效工資。

⑶違反《明溪縣交通運輸局20xx年度工作考評辦法(試行)》和《明溪縣交通運輸局機關考勤制度》相關規定的。

㈡年度考核獎金兌現辦法。按縣委組織部、公務員局相關通知要求統一進行考核,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不定等次等。考核結束後,根據縣委確定的考核等次兌現年度考核獎金(含第13個月工資),年度考核獎金按以下等次進行兌現:優秀4400元,合格3500元,基本合格2500元。出現以下情況停發當年獎勵績效獎金。

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停發當年年度考核獎金。

⑵因違法違紀受到處分的,停發當年年度考核獎金。

⑶一年內被本級機關效能告誡一次,扣除當年年度考核獎金30%;受上級機關效能告誡一次(含),扣除當年年度考核獎金50%;受本級或上級機關效能告誡二次(含)以上的,停發當年年度考核獎金。

⑷違反《明溪縣交通運輸局20xx年度工作考評辦法(試行)》和《明溪縣交通運輸局機關考勤制度》相關規定的。

以上月和年度獎勵績效扣除、停發和沒有領取的全部納入統籌金,經局務會研究,做為單項優秀獎予以獎勵。

五、其它事項

需完善調整及未盡事宜,由局領導小組召開會議研究決定後執行。

六、執行時間

本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執行。

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篇8

為加強教職工隊伍建設,深化學校人事制度改革,進一步激發教職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潛能,促進學校事業健康、持續發展,根據《江蘇省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考核指導意見》和《城鹽市市直學校及直屬事業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試行)》等檔案規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則

1、堅持按勞分配、兼顧公平的原則。在分配中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合理拉開收入分配差距,重點向關鍵崗位、業務骨幹和做出突出成績的工作人員傾斜,同時要充分考慮本校教職工的心理承受能力和學校分配製度改革的基礎,既要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又要妥善處理學校內部各類人員之間的收入分配關係。

2、堅持以人為本、激勵先進的原則。體現教師工作的專業性、實踐性和長期性特點,尊重教職工的主體地位,堅持激勵與約束並舉,充分調動教職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3、堅持以德為先、注重實績的原則。注重教師師德、履行崗位職責、推動教育教學改革發展的實際表現。

4、堅持客觀公正、簡便易行的原則。根據學校實際,因地制宜,做到科學合理、嚴密規範、民主公開、客觀公正、便於操作。

二、實施範圍

全校在編在職人員。

三、實施時間

自20xx年1月1日起實施。

四、績效工資構成與發放辦法

(一)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基礎性績效工資佔績效工資總量的70﹪,獎勵性績效工資由人事、財政部門以績效工資總量30﹪測算,但不是按30%標準對應發放到人。

(二)基礎性績效工資包括崗位津貼、生活補貼兩項。基礎性績效工資由學校根據考核內容,與年度考核結合進行。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的,按月發放基礎性績效工資。考核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自考核結果稽核備案次月起分別停發3個月、6個月崗位津貼,生活補貼按標準發放。年度考核為不計考核等次(見習期滿外)的,自考核結果稽核備案次月起停發3個月崗位津貼,生活補貼按原標準發放。基礎性績效工資按月發放到個人工資卡。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工作量和實際貢獻等因素。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對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學校額定工作量的教職工發放基本津貼。除此,學校還將發放課時津貼、班主任津貼、中層幹部津貼、教學骨幹津貼、教科研獎勵津貼、超工作量津貼、後勤人員津貼等。

五、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辦法、考核專案

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包括學校領導幹部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和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兩部分。

(一)學校領導幹部獎勵性績效工資

學校領導幹部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以本校教職工人均獎勵性績效工資為基數,按學校正職1、5倍、副職1、3倍提取,由市教育局考核分配。

(二)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

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基本津貼、課時津貼、班主任津貼、中層幹部津貼、教學骨幹津貼、教科研獎勵津貼、超工作量津貼、後勤人員津貼等組成。

1、基本津貼:基本津貼按月計,以600元為基數,根據教職工工齡和職級每月發放(具體金額見表1、表2),主要從德、能、勤、績四方面進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發放基本津貼。對違反師德經查實的,扣除全部基本津貼。

(1)德

①遵章守法;

②服從組織分工;

③愛崗敬業,團結奉獻;

④識大體,顧大局,維護學校形象,合理表達訴求;

⑤關愛學生,不諷刺、歧視、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⑥與家長溝通交流較好,不訓斥家長;

⑦不從事有償家教,不到社會辦學機構兼職兼課、補課等;

⑧不亂收費,不為學生代購教輔用書,不向學生推銷或變相推銷教輔材料和教具及其它商品等;

⑨不索取或變相索取學生家長錢物,不請託家長辦私事;

⑩不違反計劃生育政策。

(2)能

①教育理論水平:有一定的教育理論功底,熟悉兒童的身心特點,各種教育的客觀規律,科學的教育方法,並以此指導自己的教育活動。

②課堂教學能力:熟悉所教學科的專業知識,有較強的課堂教學組織能力,能勝任該學科的教學。

③教育科研能力:瞭解教育科研的常用方法,積極參與學校的課題研究工作。

④德育工作能力:善於和學生交流,能根據兒童的身心特點組織開展各種各樣豐富多彩的活動,讓學生在學校不僅獲取知識,更能養成良好的品行。

對教職工的“德”、“能”考核,採取民主測評的辦法,由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工作領導小組根據測評情況研究確定結果。

(3)勤

全體教職員工須嚴格執行學校的作息時間,按規定時間出勤。各類假期均需履行請(銷)假手續,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及時履行書面請假手續的,必須委託年級部、處室負責人代為書面請假。請假期滿後必須及時銷假,否則作繼續請假處理;假滿後尚需續假者,須按原請假程式補辦手續,否則作曠工處理。教務處對各類人員的出勤情況詳細記載,按月公佈。有下列情況的相應扣除出勤津貼:

①升旗儀式、出操、會議等集體活動無故缺席一次,扣除20元;集體活動和平時上班無故遲到一次扣除5元。

②全月累計曠課1節或曠職半天,扣除100元;曠課2節或曠職1天,扣除200元;曠課3節(含)以上或曠職1、5天(含)以上,扣除當月基本津貼,曠課5節(含)或曠職兩天(含)以上扣發全年基本津貼。

③事假月累計達1天開始扣除津貼,每天扣除50元,直到扣完全部基本津貼為止。

④病假月累計逾1天開始扣除津貼,每天扣除30元,直至扣完全部基本津貼。另外,病假超兩個月的按蘇人通[1998]130號檔案《關於我省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病假待遇的通知》處理。

⑤婚假為舉行結婚儀式的當天和前後各一天,其餘時間原則上不安排婚假;產假按國家規定執行;懷孕期間和法定產假後如確實因身體等方面的原因需請假的,按事假處理,原則上不超過15天。超過15天的,須由學校領導和一名中層幹部陪同當事人到學校指定的醫院檢查,確實有病,方可請假,按病假處理;如不履行上述手續的一律以曠職論處。人工流產,遵守《計算生育條例》者按公假處理,違反《計劃生育條例》者,按病假處理。

(4)績

①數量:能承擔本學科基本教學課時數,並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男55歲以下和女50歲以下教師因故不能從事本學科教學以及個人總工作量不足三分之二的不能享受全額基本津貼(具體由考核領導小組酌情研究確定);教師代課憑代課通知單領取代課津貼,每代一節課6元,每代一天班主任12元。凡因特殊活動學校整體調整課務,老師代班的不計入代課範圍。

②質量:嚴格執行課程計劃,按照要求完成所教學科的教育教學任務,認真做好備課、上課、聽課、作業佈置與批改、課後反思、輔導學生等工作,學生不僅知識掌握紮實,而且能力得到了發展。

③安全:無學生傷害事故及其他安全責任事故。若發生一般安全事故的,教育到位、處理及時,未造成影響的不予處罰;如造成影響的一次酌情扣除100—1000元;發生重大事故的,每次酌情扣發1000元以上,直至扣除全部基本津貼;發生重大事故且處理不當再另行處理。

2、課時津貼:課時工作量按學期進行測算,課時津貼按學年發放。課時值分為3、0元、2、7元和2、4元三個等級(三個等級的確定辦法詳見附件1《城鹽市田家炳實驗國小教學“六認真”工作規範及考核辦法》)。教學一線人員月課時數=周(學科+備課+早讀+課外輔導+晚輔導+作業課時+兼職+補貼)課時×4。

教學人員課時津貼計發辦法:課時值×月課時數×考核月數×課時係數(如下表)

教齡職稱0—9 10—19 20—29 30—39 40以上

初級1、0 1、03 1、06 1、09 1、12

中級1、03 1、06 1、09 1、12 1、15

高階1、06 1、09 1、12 1、15 1、18

課時折算方式如下:

(1)周學科課時:指根據國家課時計劃指定安排和地方協調並納入課表的學科課時(含綜合實踐活動課)。

(2)周備課課時:列入課表的每一節學科課時備課量折算為0、5課時;任教語、數、英同軌班級,每增加一個班,按增加原備課量的20%計算;其他學科每增加一個班,按增加原備課量的10%計算。

(3)周作業課時:把每班學科課堂作業批改量摺合成課時計算,具體見下表。

折算科目課時數年級

數學、語文、美術、英語

一、二4 4 0、5

三、四4、5 6、5 0、5 3

五、六5、5 8 0、5 3、5

注:帶雙班語文、數學或多個班級美術、英語的教師將折算後的每班課時數×班級數。

(4)周早讀課時:除紅領巾廣播作為班主任正常工作職責外,各年級每節晨讀課摺合為0、5課時計。如遇特殊情況,早讀課時按實際計算。

(5)周課外輔導課時:指語、數、外學科教師輔導、訂正學生作業的工作量折算的課時。語、數、外每週摺合為3課時,語、數雙班另加1、5課時。

(6)周晚輔導課時:按實際課時數計算,每節摺合為1課時。

(7)周職務課時:指按照學校各層各級管理崗位的工作量折算的課時。

①教研組長:3課時

②首席班主任:2課時

③各處室幹事:1—12課時

(8)周兼職課時:指本職工作之外由學校指定的經常性兼項工作折算的課時。

①教學儀器、裝置、器材保管員:8課時

②校級興趣活動輔導人員:按實際次數計算,3課時/次(含備課課時)。

③校級藝體重大活動訓練人員:根據實際工作量由校長室核定。

④治保人員:2課時

⑤圖書室管理人員:5課時

⑥關工委工作人員:5課時

⑦體育教師負責廣播音響:2課時

⑧值周:10課時(每天2課時,按實際計算)

⑨路隊護送:2課時

注:以上凡有彈性課時項的填寫須對照工作安排並根據部門考勤考績的實際結果如實填寫,課時數由負責活動組織的部門負責人擬定並報相關分管校長稽核確定。

(9)周補貼課時:指根據學校自身情況確定的補貼課時。

①老年補貼:男53、女48週歲(含)以上5課時

男57、女52週歲(含)以上8課時

②學科補貼:體育學科室外教學每週增加3課時,兼職者增加1課時。

③畢業班補貼:英語3課時,語文、數學5課時。

(10)周協助管理課時:非班主任老師承擔了教育管理學生的責任,補貼5課時。

(11)各項臨時性工作補助課時:由教務處及相關部門核定課時數,計入相關人員的月課時數內。

(12)特殊部門、特殊崗位、特殊人員需要照顧的補貼課時由考核工作領導小組確定具體標準。

3、班主任津貼:根據有關檔案精神,班主任完成學校規定的班主任工作,經考核為A等的每月發放280元津貼,考核為B等的每月發放260元津貼,考核為C等的每月發放140元及以下津貼(考核細則詳見附件2《城鹽市田家炳實驗國小班主任工作規範及考核辦法》)。班主任承擔的班會課、體活課、晨會課不再計入課時津貼。

學校實行首席班主任制,首席班主任是本年級班主任工作的牽頭人,協助年級部做好本年級學生管理和育人工作,牽頭組織各種德育活動,做好本年級班主任工作的經驗總結等。

4、中層幹部津貼:具體考核辦法參見附件3《城鹽市田家炳實驗國小中層幹部工作規範及考核辦法》。

5、教學骨幹津貼:對在教學一線人員發放,各項津貼不累計。

(1)省特級教師、省333工程培養物件、市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每月發放120元津貼;

(2)市名教師、市111工程培養物件每月發放100元津貼;

(3)市級學科帶頭人每月發放60元津貼;

(4)市級教學能手每月發放40元津貼;

(5)市級教學新秀每月發放20元津貼;

(6)市直(縣)教學能手每月發放20元津貼。

6、教科研獎勵津貼:教科研獎勵參見附件4《城鹽市田家炳實驗國小教科研成果獎懲辦法》。

7、超工作量津貼:用於發放平時的突擊工作、假期中加班的加班費用等。由考核工作領導小組對平時參加學校各種突擊工作、假期中的加班工作的同志,結合工作的難度、強度、工作時間、工作效果等方面進行核定。

8、後勤人員津貼:非教學類專業技術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由管理部門考核後發放。發放標準為:基本津貼+人均全年課時津貼×基礎課時值×崗位係數(參照教師課時係數標準)×90%+剩餘金額分配數。

非專業技術的工勤人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由管理部門考核後發放。發放標準為:基本津貼+人均全年課時津貼×基礎課時值×崗位係數(技師1、1,高階工1、0,中級工0、9,初級工0、8)×90%+剩餘金額分配數。

六、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核算與發放

獎勵性績效工資每年均按10個月進行發放,除班主任津貼按月發放外,其餘按學期進行考核,每月考核填寫考核表,年終核算併發放,計入每人分帳戶。所有獎勵性專案均應在師德考核和年度考核合格的基礎上發放。

每年的基本津貼、課時津貼、班主任津貼、中層幹部津貼、教學骨幹津貼、超工作量津貼、教科研獎勵津貼和後勤人員津貼發放後,剩餘部分按年度考核及綜合表現分一、二、三等發放(年度考核獲“優秀”格次者按一等發放,獲“合格”格次者按二等發放)。

七、考核的組織與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學校成立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在學校黨支部、校長室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專門負責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由校長、工會主席、中層幹部代表、教職工代表共同組成。

1、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擬定《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及分配方案》,在提交教代會通過並報上級批准後組織實施。

2、領導小組負責調整涉及少數人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辦法。

3、領導小組負責對考核過程中重大事項的決策。

(二)明確考核分工。教學人員的基本津貼、課時津貼、教科研獎勵津貼、教學骨幹津貼的考核由教務教研處負責提供考核基礎資料;班主任津貼考核由學生處組織考核;中層幹部津貼考核由校長室組織實施;超工作量津貼考核由牽頭部門評定並報考核工作領導小組確認;非教學類專業技術人員、職員和工人由主管部門考核;辦公室負責具體測算工作。

(三)優化考核程式。獎勵性績效考核每年考核10個月,考核程式如下:

1、具體考核部門於每月3日將上月考核結果反饋到主管部門。

2、年級部或部門在將各部門考核結果反饋給考核物件後,填報《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表》,並於每月5日將《考核表》報學校教導處彙總初審。

3、教導處於每月8日將初審後的《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表》報校長室和考核工作領導小組稽核。

4、教導處將稽核後的《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表》送會計室對應發放。

八、考核結果的使用與反饋

1、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結果是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依據。

2、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結果也是崗位聘任、職務晉升、進修培訓、表彰獎勵等工作的重要依據。

3、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結果要反饋給教職工本人,教職工本人如對考核結果有異議,可以在接到考核結果通知之日起10日內向學校考核工作領導小組申請複核,領導小組應在接到申請複核之日1個月內提出複核意見,經學校負責人批准後以書面形式通知本人。如教職工本人對複核結果仍有異議的,向學校主管部門提出申訴。在複核申訴期間不停止對考核結果的執行。

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篇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引導和鼓勵我校教師積極參與教學研究工作、指導學生進行科技創新,提高我校教學研究水平和教學質量,推動我校人才培養取得更大成績,特制定本獎勵辦法。

第二條獎勵類別主要包括教學成果、國際工程教育專業認證、教學質量工程專案、教材、課件、教學名師、優秀導師、指導教學競賽、教研專案、指導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專案、指導研究生科技創新專案等。

第二章獎勵標準

第三條教學成果類

1.國家級教學成果:特等獎500000元/項,一等獎200000元/項,二等獎100000元/項;

2.省部級教學成果:一等獎40000元/項,二等獎10000元/項,三等獎5000元/項;

第四條國際工程教育專業認證類

1.六年通過:50000元/項;

2.三年通過:10000元/項。

第五條教學質量工程專案類

1.國家級:20000元/項;

2.省級:10000元/項。

說明:教學質量工程專案包括特色專業、實驗教學示範中心、精品課程(包括精品視訊公開課與精品資源共享課)、教學團隊、大學生校外實踐教育基地、大學生創新平臺建設專案、校企(所)聯合研究生培養(實踐)基地、優秀導師團隊等。

第六條教材類

1.教育部“十·五”國家級規劃教材、國家級研究生專用教材:10000元/部;

2.國家級出版社出版的教材:4000元/部;

3.省部級出版社出版的教材:3000元/部。

說明:

1.只獎勵主編或副主編(第一副主編)為我校教師的教材。如有兩名及以上主編則只認定排名第一的為主編,第二的為第一副主編;若主編非我校教師而副主編(第一副主編)為我校教師的獎勵金額減半;字數不達20萬字的獎勵金額減半;

2.教材必須是由國內出版社公開發行、有統一國際標準書號和中國版本圖書館CIP資料,並用於我校本科生、研究生教學。填報教研工作量時須提供由教務處教材科出具的使用教材證明材料。

第七條課件類

1.國家級:一等獎10000元,二等獎5000元,三等獎3000元;

2.省部級:一等獎5000元,二等獎3000元,三等獎1000元;

說明:

1.只獎勵主編為我校教師的課件。如有兩名及以上主編則只認定排第一的為主編;

2.特等獎可按相應級別一等獎金額的`1.5倍獎勵。

第八條教學名師和優秀導師類

1.國家級教學名師(優秀研究生導師)10000元;

2.省級教學名師(優秀研究生導師)5000元。

第九條教學競賽指導類

1.國家級:一等獎10000元,二等獎8000元,三等獎5000元;

2.省級:一等獎5000元,二等獎3000元,三等獎20__元;

3.校級:一等獎20__元,二等獎1000元,三等獎500元。

第十條教研專案類

1.國家級教學研究專案:10000元/項;

2.省部級重點教學研究專案:5000元/項。

說明:

1.國家級教學研究專案指國家教育部下達的教育教學改革工程專案;省部級重點教學研究專案指除國家教育部以外其他部委、全國高校教學研究中心、省教育廳下達的教育教學改革工程重點專案等;

2.凡在立項時未在我校登記並未納入我校管理的教研專案,不予以獎勵;

3.教研專案中我校為第二、三、四完成單位的,分別獎勵相應獎勵的1/2、1/3、1/4等。

第十一條指導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專案和指導研究生科技創新專案類

1.國家級:3000元/項;

2.省級:20__元/項。

第三章獎勵組織與實施

第十二條所有成果必須冠名“太原科技大學”方可申報學校獎勵。

第十三條集體完成的成果,獎金髮給負責人或第一完成人,由其再行分配。

第十四條申請人(或集體)應到所在單位詳細填寫《太原科技大學教學獎勵彙總表》(見附件),並附好獲獎證書、教材、課題立項通知書等各種證明材料(原件),經所在單位認定並蓋章後按學生類別(本科生或研究生)報送至教務處或研究生學院。

第十五條申報材料應實事求是,弄虛作假或剽竊他人成果而獲獎的,一經發現,收回證書與獎金,並視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或行政處分。

第十六條由於專案組自身原因導致專案未完成而終止,學校將追回相應獎金。

第十七條獎勵所涉及的教材或課件必須按學生類別留存教務處或研究生學院備案,否則不予獎勵。

第十八條獎勵時間:每年年底。

第四章附則

第十九條本辦法由教務處和研究生學院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對稽核中難以界定的問題,由校教學指導委員會認定。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凡與國家有關政策相牴觸的,以國家有關政策法規為準。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自下達之日起執行,原有相關規定同時廢止。

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篇10

為適應教育教學改革發展的需要,充分發揮工資收入的激勵機制,進一步挖掘學校內部潛力,充分調動和發揮教師積極性和創造性,激勵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紮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目標,現根據有關規定和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考核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充分調動廣大教職工教書育人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將我校崗位管理工作與績效考核工作結合起來,與健全學校內部考核結合起來,使績效考核結果與分配激勵機制緊密聯絡,激勵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紮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學校工作任務目標,建立充滿生機與活力的用人制度,進一步促進我校管理科學化、隊伍建設制度化、教育教學手段現代化,更好地集中廣大教職工的智慧,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

二、考核原則

1、堅持“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向學校骨幹教師及在一線作出突出成績的教學人員傾斜,與崗位、任務、業績、責任緊密結合,主要考核德能勤績,重點考核工作業績。

2、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

3、實行動態管理原則。績效工資以工作績效考核結果作為分配的主要依據,實行動態管理。原則上以月為單位進行考核,每年度以十個月計算,每學期集會考核一次(上半年2—6月;下半年9—次年元月),兌現獎勵性績效工資。崗位工作量等有變動時,按月相應給予調整。

三、考核範圍

全鎮學校目前所有在編在崗人員。

在編在崗教師的獎勵性績效考核細則

在編在崗教師的獎勵性績效考核,按照“高定位、低均衡、有區別”的基本思路,採取月考核和期末考核相結合的方法,對所有在編在崗教師的“德、能、勤、績”等方面分塊進行考核,每學期期末予以一次性發放。具體考核細則如下:

1、師德:(10%)

師德學習相關材料按要求完成,未完成的對其師德考核實行一票否決。

每學期教師師德考核以學生評、家長評、教師自評、互評作為依據,由學校考核領導小組(由部分校行政領導和教代會部分成員組成)對教師師德進行考核,考核成績分為優秀(不超過教師總數的30%)、良好、合格、不合格;對綜合評定為優秀者考核費不超過220元,合格以上者不超過200元。

在工作中出現嚴重的“三亂”行為或其它重大違紀行為及師德綜合評定為不合格的此部分考核為0。

2、考勤:(10%)

中國小依據學校考勤制度,對全月全勤教師按每月50元進行發放,扣款部分具體按考勤制度進行考核。

3、工作量:(40%)

核算辦法:

(1)國小語、數、外和班會每節係數為1.1,跨年級語、數每節係數為1.2,其它科目係數均為1.0。

在編在崗後勤人員(含各室專職管理員)周工作量記為6.0。

校領導班子不足6個工作量的均按6個工作量予以核算。

各類津貼:

①校行政領導津貼不超過90元/月;

②國小行政領導津貼不超過80元/月;

③中學校務成員津貼不超過60元/月;

(2)國小班主任25人以上的`班級不超過50元/月、25人以下的班級不超過40元/月;

(3)教研組長不超過30元/月;備課組長不超過20元/月。

4、常規教學考核:(15%)

中國小每月常規教學考核按優秀、良好、一般分別記60元、55元、50元予以發放。中國小教師無故拒絕接受月考核或考核不合格者為0元。

5、教育教學業績考核:(25%)

國小部分:

標準:新分教師=362*6*25%=540

其他教師=560*6*25%=852

說明:本項中1項由中心校統一考核,2-6項學校自主考核

(1)考績獎:在正常差距範圍內,統考學科單班教師所帶班級獲牌洲灣鎮年級第一名(440)660元,第二、三名(420)630元,第四名(400)600元,第五名(380)570元,第六名(360)540元;第七、八名(350)510元。未參加縣、鎮級抽考或統考學科,且能按照學校要求完成相關任務的,例如學前班,本項計平均獎勵。在全縣範圍能進入前三名的學科,分別獎勵600元、400元、200元,進入前五名的上述考績直接計做鎮級第一名。(注:縣抽考科目若名列全縣倒數1、2名的且單科平均分低於全縣平均水平超過10分的教師,績效工資直接扣除600元.)

(2)教師完成教學目標任務,學期末教師能及時上交備課本、教學工作手冊、業務及師德學習筆記、教學活動月各項材料、學期教學工作總結等考核材料,積極參加教研月活動、課題研究,有交流材料、論文等按規定時間歸還圖書室借書的按(150)252元進行考核,每缺一小項扣(10)20元。

(3)在正規雜誌【郵局公開發行】公開發表學術論文,憑雜誌原件及知網可以查詢為依據予以獎勵,原則上獎金不超過100元,作者多人者平分獎勵.

(4)校外比武課:省級一等獎800元,二等獎600元,三等獎400元,優勝獎200元;對應的市級獎為500元,300元,200元,100元;對應的縣級獎為300元,200元,100元,50元。

(5)輔導學生競賽獲獎獎勵辦法,國家級一等獎100元,二等獎80元,三等獎70元,其它獎項60元;省級一等獎60元,二等獎50元,三等獎40元,優勝獎30元;對應的市級獎分別為40元、30元、20元、10元;縣級為30元、20元、10元、5元。(同類競賽輔導計最高獎一次,不累計)

(6)教師論文、案例、課件、說課等教研教改活動獲獎獎勵辦法,國家級:一等獎200元,其它獎項100元;省級:一等獎100元,二等獎80元,三等獎60元,優勝獎40元;對應的市級獎分別為60元、50元、40元、30元;縣級為40元、30元、20元、10元;(注:證書以縣教育局/教研室、市教育局/教科院、省教育廳/教科所等印章為準)

6、年度評價考核:學校考核領導小組每年對所有在編在崗教師一年的各方面工作情況進行綜合評價,評價結果作為教師晉級、評先平模等的重要依據,每年學校對師德優秀、工作出色、成績突出的教師給予一定的鼓勵。

四、考核辦法

1、按縣教育局要求,學校成立以魯方致校長為組長的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實施考核工作領導小組,做好全校獎勵性工資績效考核與核算工作,指導、檢查、監督實施過程。

2、通過教代會廣泛徵求意見,集思廣益,然後由績效工資考核領導小組集體討論確定實施方案,教代會監督績效工資公開、公平、公正地實施,真正讓績效工資發揮其應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