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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績效工資分配方案(通用3篇)

欄目: 工作方案 / 釋出於: / 人氣:1.09W

教師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篇1

根據教字〔〕8號《xx區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考核指導意見(試行)》的精神,結合學校實際,遵循公平公正、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特制定本獎勵性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教師績效工資分配方案(通用3篇)

一、 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以推進義務教育科學發展、提高教師隊伍素質為目標,著力構建以激勵教師愛崗敬業為導向, 根據檔案精神和本校實際,在上級核撥的績效工資總量內,以實行聘用制和崗位管理為重點,科學安排,建立符合本校實際的分配激勵機制,調動廣大教職工工作積極性,促進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努力提高教育教學質量,辦好人民滿意教育。

二、實施原則

1、“以德為先、注重實績”的原則。

2、“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

3、“科學合理、公正公平”的原則。

三、領導機構

學校成立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領導小組及工作專班(名單附後),專班成員校長、各處室負責人、工會、教研組長、教師代表組成,負責對教師工作量、工作業績的考核,以及績效工資的分配、發放、解釋等方面的工作,確保績效工資公平、公正地發放。

附錄1:塗店中學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黃

副組長:孟

組 員:周 黃 毛 王 黃

附錄2:塗店中學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小組

組 長:黃

副組長:孟

組 員:毛 周 黃 王 黃 周 鄔

四、發放物件

學校在編在崗教師

五、績效考核內容及量化方法

考核共計100分,其中師德5分、考勤10分、工作量50分、教育教學過程15分、教育教學效果15分、教師專業發展5分。

(一)、師德(5分)

1、師德和德育工作經過學校考核合格者,每人每月記5分。期末被評為區師德標兵,總分加5分。期末被評為校級師德標兵,總分加2分。

2、違反師德十條禁令,被投訴(經查實被投訴事實成立),或被學校發現有嚴重過錯者,扣除當月全部績效工資。

3、疏於安全管理,出現安全責任事故(在管理時段內)一次扣5分。如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按照上級有關檔案精神處理。

4、拒不服從學校工作安排,同事間鬧不團結,說是道非,打架鬥毆,情節惡劣,影響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的,扣除當月全部績效工資。

(二)、考勤(10分)

1、考勤總分10分。一個月考核一次,基礎分10分,實行負分制。

2、考評細則:

(1)、月出全勤得10分。

(2)、遲到、早退一次扣0.2分,不請假早退一次扣0.5分。

(3)、升旗、出操、開會無故缺席一次扣0.5分,學校或上級組織的集體活動遲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不到者以曠工論處。

(4)、上課遲到5分鐘以上、上課會客和隨意離開課堂為誤課,誤課1次扣1分。因誤課造成的責任事故,學校將視情節輕重報上級有關部門給予責任者進行查處。

(5)、請假3天以內(含3天),由校長批准。病、事假3天以上報鎮教育總支批准。按請假天數累計事假一天扣1分,病假一天扣0.5分(病假需醫院證明,事假要有正當事由)。凡不經請假離崗計曠工,曠工半天以內扣2分,曠工一天及以上扣除當月所有績效考核分數;因曠工造成的責任事故者,按上級有關檔案執行。

(6)、雙方父母親去世享受3天喪假,直系親屬去世享受1天喪假,另加路程假;婚、產假按上級有關檔案執行。

(7)、病、事假超過3天,在1個月以內的,按病、事假天數扣除其平時承擔的相應“工作量” 部分,“教育教學過程”和“教師專業發展”部分也按天數相應扣分。長期因病或私事請假,按上級有關檔案發放績效工資。

(8)、教師因病因事請假或出公差連續超過3天的,由教導處安排代課,計入工作量,3天之內報教導處同意,互相協調。

(三)、工作量考核(50分)

原則上參照《湖北省中國小機構編制管理暫行規定》(鄂政辦發〔〕112號)關於義務教育學校教師標準周課時數,並結合學校實際和學科之間存在的差異,科學合理地制定各學科工作量折算係數,確定教師工作量。

教師個人工作量得分,按如下公式計算:

教師周人均工作量= 學校教師各個崗位周工作量總和/教師總數

教師個人工作量得分= 教師個人周實際工作量/教師周人均工作量×50分

全校教師周人均工作量

1、教育教學工作量: (1)、學科系數: 語文:1.2, 數學、英語:1.1物理、化學、歷史、地理、生物:1, 體育、音樂、美術、資訊、班團:0.9 (2)、年滿50週歲女教師和年滿55週歲男教師,每週工作量加1課時。

2、管理及其他工作量:

教科研工作:2課時 微機室實驗室管理:1課時 教師兼門衛:2課時

(四)、教育教學過程(15分)

1、學科計劃1分。科任教師熟悉課程標準,積極開展綜合實踐活動(校本課程開發),有科學、具體、操作性強的教學計劃(含單元教學計劃)1分。凡缺一次扣0.5分,扣完為止

2、備課3分。根據教導處和教研組平時和學期結束時檢查記載折算。

3、教課3分。根據課堂教學評價量化表折算得分

4、作業3分。根據教導處和教研組平時和學期結束時檢查記載折算

5、測驗1分。按時測驗及時批改,更正到位1分,一項不合要求扣0.5分。

6、教學相關任務4分。

(1)、積極參加教研、課改活動,主動上研究課,聽課有記載,且課後評價公正、客觀記1分。按時完成任教學科任務1分,餘一課扣0.5分。

(2)、每學期聽課達到教導處要求1分,缺一節扣0.5分,扣完為止.每學期按時上交計劃、總結(含實驗教師、學校的課改總結、研究報告等)、論文(含上級組織的教學論文、案例評比)。

(五)、教育教學效果(15分)

1、主要考核教職工目標任務完成及效果。主要以完成課程標準的教學目標、學生達到基本教育質量要求為依據,包括學生身心健康、學習方法、學習習慣、學習成績等,要引導教師關愛每個學生,特別是學習上有困難或品德有偏差的學生。任語文、數學、英語、等學科以本學期期末考試成績為參考。本項基礎為11分。 考試均以在籍學生為參考人數,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學生參考。確因病或其它情況不能參考的,應由家長寫請假條,否則視為參考人數。確因學生智力障礙考試在30分以下的學生統一按30分計算,不參考者視為零分。

(1)、被抽考學科效果評價。

A、參加鎮級統考的科目第一名獎4分,第二名3分,第三名2分。參加區級統考,以年級為單位,綜合積分為全區第一名獎10分,第二名獎8分,第三名獎6名,第四名獎4分(就高不就低,不重複得分)。

B、參加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統一調研考試的科目,在上學期末名次的基礎上每上升一個名次加1分,下降一個名次扣1分。

C、對基礎較差學科(主要指某一學科在上期末全鎮統一組織的測試中綜合得分居全鎮末一名)量化考核辦法:本期該學科綜合得分名次仍居末一名,則將本學期該學科綜合得分與前一個名次的綜合得分的比差拿來和上期末該學科與前一個名次學科的比差進行對比(比差分按四捨五入法取整數),如果差距在縮小或持平可得基礎分,如果差距繼續擴大,則按每下降2分扣1分的標準評價,扣4分封頂(一年級未統一考試,綜合比分若居於全鎮倒第一、第二名的,分別扣1分和0.5分)。

(2)經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學校實施,輔導學生參加各級競賽獎勵標準(可累計加分)。國家級一、二、三等獎分別加6、5、4分。省級一、二、三等獎分別加5、4、3分。市級一、二、三等獎分別加4、3、2分。區級一、二、三等獎分別加3、2、1分。如果是由幾個教師輔導,則由幾個教師均分。

(3)指導學生在各級正規刊物上發表習作、作品,獎勵標準: 國家:3分;省級:2分;市級1分。

2、主要考核教師在履行崗位職責過程中做出的貢獻和工作成績,包括教師在教育教學和班主任工作中受到各級表彰,主講優質課、公開課、公開發表或出版教學研究成果、獲得教育教學研究成果獎勵等。本項憑證加分,可重複計分。

(1)政治榮譽獎勵:被各級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門、人事部門聯合授予的榮譽稱號,獎勵標準:國家6分、省級5分、市級4分、區級3分,被教育主管部門或業務主管部門授予的榮譽稱號,獎勵標準:國家5分、省級4分、市級3分、區級2分、鎮級1分。

(2)教學科研獎勵:

A、優秀課、說課競賽獎勵:國家級 一二三等獎分別加6、5、4分。省級一二三等獎分別加5、4、3分。市級一二三等獎分別加4、3、2分。區級一二三等獎分別加3、2、1分。

B、論文、案例、教案、自制教具等獲獎(合作者均分):國家級一二三等獎分別加5分 4分 3分。 省 級一二三等獎分別加 4分 3分 2分。 市 級一二三等獎分別加 3分 2分 1.5分 。區 級一二三等獎分別加 2分 1.5分 1分。

C、在各級期刊上發表教育教學研究性文章、作品等:國家5分,省級4分,市級3分,區級2分(合作者均分);新聞報道:國家級、省級、市級、區級分別為4分、3分、1分、0.5分。(同一報道內容採取就高不就低的原則計分)

(3)專業能力獎勵: 教師代表學校參加各級主管部門組織的競賽活動: 省 級一二三等獎分別加 5分 4分 3分 。市 級一、二、三等獎分別加 4分 3分 2分。 區 級一二三等獎分別加 3分 2分 1分。 鎮級一、二、三等獎分別加2分 1分 0.5分。

(4)班、團、隊工作獎勵:班、團、隊被上級部門評為先進、模範集體,獎勵負責人標準:國家級10分,省級8分,市級6分,區級4分,鎮級2分。

(5)行政及後勤人員獎勵:行政及後勤人員能很好地完成各項工作,主管的工作得到上級部門表彰、獎勵:國家10分,省級8分,市級6分,區級4分,鎮級2分。

(6)對學校做出特殊貢獻,經學校考核領導小組認定酌情給分。

(六)、教師專業發展

重點考核教師拓展專業知識、提高教育教學能力的情況。主要包括教師參加專業知識與技能培訓、完成規定的繼續教育學分、參與教學研究活動情況。本項依據下列條件累計加分。

1、有個人發展規劃、有學習筆記,經考核合格得1分。一項不合格扣0.3分。被評為優秀者可加1分。

2、積極學習先進課程理念,訂閱1份專業雜誌。研讀1本教育專著。積極參加校內外各類培訓、研究活動,完成學習任務,合格者得2分。一項不合格者扣0.5分。學習效果或培訓優秀者課加1分。

六、考核方法和程式

(一)考核方法

1、獎勵性績效考核分為六個部分,根據各個部分不同的性質,將分月考核和學期考核相結合。其中師德、考勤、工作量、教育教學過程、五個專案每月考核一次,教師專業發展,教育教學效果每一學期考核2次。下學期期末考核與事業單位年度考核結合進行。

2、學校管理人員和工勤人員的考核參照教師的考核辦法進行。承擔多個崗位職責的人員,按崗位分別參加考核,然後按一定比例綜合計算其考核結果。

(二)考核程式

1、按月考核專案的考核操作程式:“教育教學過程”、“教師專業發展”、“工作量”由教導處、教研組根據《塗店中學教師教育教學過程評價表》、《塗店中學教師專業發展考核評價表》和平時工作記載,按月進行考核,“考勤”由政教處根據《塗店中學教師考勤評價細則》按月進行考核,“師德”由工會牽頭根據《塗店中學教師師德考評細則》按月組織考核,“教育教學效果”由工會、教導處、教研組根據《塗店中學教師教育教學效果評價表》按學期考核,所有考核結果報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工作領導小組稽核簽字,並於月底進行公佈,聽取群眾意見。教職工對考核結果如有不同意見,可以通過正常渠道向學校考核專班申訴,學校考核專班必須在5日內複核,並給予答覆。

2、按照學期考核的專案的考核操作程式

(1)初評。全體教師、管理崗位和工勤技能崗位工作人員,由考核小組進行初評。

(2)定等。考核工作小組按照學校考核細則確定分數,分崗擬定考核等次。

(3)公示。考核結果在學校進行公示。公示期一般為5個工作日。

(4)稽核。考核結果由學校評定後,按程式報區教育局工作專班稽核確定。教職工對考核結果如有不同意見,可以通過正常渠道向學校考核專班和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申訴。

七、績效考核結果的確定和運用

(一)考核結果的確定

學校根據教職工績效考核得分情況,按照當年度事業單位考核工作的要求確定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人數。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結果直接確定為不合格:

1、無正當理由,不聽從學校工作安排者;

2、違背《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歧視欺侮學生;從事有償家教,組織或參與收費辦班;強迫或變相強迫學生濫訂教輔用書或資料;造成嚴重影響者;

3、履行職責不到位,出現嚴重教育教學失誤或重大安全責任事故者;

4、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的;

5、其他違反法紀、法規或嚴重違反校規校紀,損壞教師形象和學校聲譽行為者;

6、涉及上級規定的計劃生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黨風廉政建設、安全管理等一票否決事項者。

(二)考核結果的使用

績效考核結果是教師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據。原則上,各學校按教師績效考核的等次上報事業單位年度考核等次。

績效考核結果是績效工資分配的主要依據。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其中,基礎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地區經濟發展水平、物價水平、崗位職責等因素,佔學校績效工資總量的70%,一般按月發放。學校根據教師所聘崗位(教師崗、管理崗、工勤崗),按照《xx區區義務教育學校工作人員職級(崗位)績效工資標準》造冊公示後報區教育局考核工作專班稽核,然後由區人事局、區編辦、區財政局審批,最後由財政局直達教師個人工資銀行賬戶;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工作量和實際貢獻等因素,佔學校績效工資總量的30%。具體專案包括班主任津貼、崗位津貼、超課時津貼(含早、晚自習)、教育教學成果獎等專案,原則上按學期發放。

績效考核的結果也要作為教師專業發展、崗位聘任、職務晉升、教師薪級工資調整、表彰獎勵等方面的重要依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

1、績效考核為不合格等次的。

2、脫產學習和離崗退養的。

3、病、事假超過國家有關規定的。

八、本《方案》由塗店中學績效工資分配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九、本《方案》自塗店中學教代會大會通過之日起實施。

教師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篇2

根據省、市有關檔案精神,在實施規範公務員津補貼的同時,統籌解決中國小教師待遇,提高中國小教師工資津補貼補貼。這次新增的工資性津補貼的部分作為績效工資,由學校統一管理支配,以體現崗位責任和工作業績。為了調動我校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建立公平合理、公開透明、有效激勵的內部分配機制,根據融教[20xx]60號《福清市教育系統教師績效工資分配的指導意見》檔案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指導思想

根據檔案精神和本校實際,在上級核撥的績效工資總量內,以實行聘用制和崗位管理為重點,科學安排,建立符合本校實際的分配激勵機制,調動廣大教職工工作積極性。

二、分配原則

1、貫徹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分配原則。以責任和業績為依據,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適當拉開分配差距,向一線教師、骨幹教師崗位及成績突出的教師傾斜。

2、統籌兼顧學校內部各類人員績效工資的分配關係,科學安排,建構符合我校實際的分配激勵機制。

3、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分配工作全過程實行陽光操作,分配方案經學校教代會討論通過後實施,確保教職工有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三、領導機構

學校成立績效工資分配工作領導小組(名單附後),小組成員由校領導、中層幹部、工會及其他教師代表組成,負責對教師工作量、工作業績的考核,以及績效工資的分配、發放、解釋等方面的工作,確保績效工資公平、公正地發放。

四、發放物件

本校在編在崗教師。

五、績效金額分配額度、構成

1、績效工資分配度

這次新增工資性津補貼中月人均400元,作為學校績效工資分配額度,由學校自主分配。

2、構成部分

績效工資由工作量(任務)補貼、管理崗位(責任)補貼、業績獎勵三個部分構成。其中工作量補貼佔績效工資構成的60%,管理崗位補貼佔20%,業績獎勵佔20%(其中的2.5%作為學區統籌)。

六、績效工資實施辦法

(一)工作量補貼的分配

1、核定工作量的基本依據。

(1)教職工正常工作量按閩教人[87]104號檔案規定計算。

(2)教學計劃及國小教師教育教學任務和課堂教學的基本要求。

(3)學校實際工作內容。

2、課時量補貼

A、每學年學校教導處根據學校實際情況統籌均衡分配教師課時量,按不同的崗位規定不同的工作量標準。

(1)根據閩教人[87]104號檔案規定,國小專任教師標準周授課時數不少與18節。

(2)任實職的中心校正職校級領導任課時數不少於4節,副職校級領導任課時數不少於6節,其它任實職的學校中層幹部、中心校財務人員、任課時數不少於8節,中心校生管、圖書管理員(計生專幹)任課時數不少於10節,為滿工作量。

(3)其他科任教師課時量的計算為全校平均課時量,由校務會議研究決定周課時量規定。其中語數包班教師遞減4節,數學跨班遞減2節,英語跨校遞減2節,教研組長遞減1節(享有管理崗位補貼的不再遞減)。

B、課時量補貼:完成規定周課時量,每人每月補貼110元;低於規定周課時量的少1節月扣10元;高於規定周課時量的每超1節月獎10元。

3、超工作量補貼

A、公代補貼:公代每節補貼5元,由教導處安排公代,校長簽字確認。

B、導輔補貼:導輔每天補貼10元(月封頂50元)。

C、節假日值班、加班補貼:節假日值班人員每人每天補貼30元;節假日因公事加班人員每人每天補貼50元。晚上加班每晚按半天計算。節假日值班按上級要求排班。加班的需填寫加班申請表,報校長予以審批方能認可,並按月予以公示。

D、英語教師跨校教學補貼:根據福清市教育局融教[20xx]116號檔案規定執行。

E、學校專刊補貼每期30元,由德育處負責佈置

量化工作量,情況複雜,不可能把所做工作都包括在內,教師應發揚奉獻和團結協作的精神。

4、考勤獎勵辦法。

根據《東張中心國小考勤管理辦法》實施簽到制度

A、月滿勤者學校發給月滿勤者獎50元。

B、教師因病請假,病假由學校安排代課的每天扣5元。病假兩天以內且自己調課(需請假並將調課安排表上交學校確定存檔)者不扣,超出兩天的每天扣5元。

C、事假每天扣10元;

D、曠課一節扣20元,曠工半天扣50元,曠工超過三天的取消當月工作量補貼。

E、遲到、早退每月3次內不計,超過3次的前3次扣10元,後面每次扣5元(另男55週歲,女50週歲以上的每月超過5次以上計扣)。教師違規簽到(代簽等)情況,每次扣30元。導輔遲到或早退(含人在校不在崗)一次扣10元,缺崗一天扣50元,並負當天該崗的一切責任。

F、學校規定的活動(政治學習、業務學習、教研活動、臨時性通知及其他集體活動)缺席者,每1次扣10元(公假不扣)。

G、教師簽到由當天值班行政負責監督,學校抽查,當天值班行政人員監督不到位的扣20元。

(二)管理崗位補貼

1、採購、保管、事務等人員每月管理崗位補貼30元。

2、年段長、藝體組長每月管理崗位補貼40元。(圖書管理員+計生專幹)每月管理崗位補貼50元。

3、工會主幹人員每月管理崗位補貼60元。

4、班主任、中心校生管教師、中心校財務人員每月管理崗位補貼80元。

5、中心校中層以上行政人員每月管理崗位補貼90元。校級領導每月管理崗位補貼100元。

相關崗位管理人員要完成本職崗位任務才可享受相應的管理崗位津貼。兼任多種管理崗位取最高一檔。擔任班主任同時還兼任其他管理崗位職務的人員補貼可追加10元。

(三)業績獎勵分配

按《福清市東張中心國小教師工作業績評估細則》每學期對每位教師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果給予相應獎勵,獎勵按學期發放。業績獎勵包括教育教學常規獎、突出貢獻獎、優質教學獎、競賽指導獎、教科研成果獎、師德考核獎、年度考核獎等。

其中學區統籌每人2.5%,用於教學點、完小校超工作量補貼等,剩餘款項併入各校年度結算。

1、教學常規獎

以《福清市東張中心國小教育教學常規管理條例》為考評要求,每學期對教師的教案、作業批改、安全管理、課堂教學、班級常規管理等方面進行檢查評價。

2、優質教學獎

根據每學期期末考試成績,從平均分、提高分、優秀率、合格率四個項進行綜合評估。跨學科、跨年級任教統考科目的,按雙班或多班的平均後進行評估。

平均分低於及格線,及格率低於50%的則該項不獎勵。

技能科任課教師,優質教學獎取該校教師獲得獎勵的最低一檔。

獲得第一名的學校每項獎勵20元,獎給完小校長。(本項由管理崗位津貼部分支出,中心校不參與此項獎勵)

3、競賽指導獎

凡輔導學生參加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市進修學校等單位組織的各類競賽(由學校選拔),學生獲獎的指導教師,均可獲競賽輔導獎。

學生作品市級報刊發表的每篇獎30元,省級報刊發表的每篇獎50元。

競賽指導獎具體獎額如下:

4、教科研成果獎

(1)教師優質課(比武課)獲獎(教育行政部門或教研部門組織)。

(2)公開課執教者獎勵:省級500元,福州市級300元,福清市級200元,教研片100元,學區性50元,學區內教學片30元。

(3)承擔市級課題研究工作且任務完成良好的課題組成員每位每學年獎勵120元。

5、師德考核獎

遵紀守法、愛崗敬業、關愛學生、樂於奉獻、為人師表,遵守《中國小職業道德規範》,每師每學期獎勵50元。詳見《東張中心國小師德考核細則》。違反《中國小職業道德規範》有關規定和發生安全責任的此項不予以發放。

6、年度考核獎

學年年度考核合格者,每師每學年獎勵100元。考核不合格、未參加考核或考核未定等次者不發放。

7、突出貢獻獎

學校每學年評選出為學校做出特殊貢獻的先進人物。獎金額由校務會議視實際情況討論決定,公示後予以發放。

(1)數學跨兩班補貼:兩個班人數和超過70人的,每學期補貼200元。

(2)教學點補貼:南胡、金芝每學期500元,嶺下、蘆嶺每學期200元。(本塊資金由學區統籌部分支出)

(四)工作量補貼、管理崗位補貼可按月發放,業績獎勵按學期或學年發放。各校在績效工資總額度不變的情況下,月份的獎金和分解的權重可統籌使用,若有剩餘的,期末累計後按在崗教師均分。

(五)中心校校級領導的績效工資原則上不超過400元。

(六)暑假(7、8月份)的績效工資,扣除當月的管理崗位津貼、節假日值班、加班費用、業績獎勵後,餘下金額按在崗在編教師均分,於當月發放。寒假的績效工資憑原方案執行。

(七)績效工資發放情況當月公示,學期累計。上述專案中,若有剩餘的,期末累計按在崗教師均分。上述項發放總額若出現不足的,則按比例適當下調。

七、其它具體事項

1、不參加績效工資分配的物件

根據福建省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第五章第十五、十六條款規定的“甲方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物件,即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嚴重違反師德,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擅自出國或出境逾期不歸,失職及其他嚴重違紀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勝任工作調整或培訓後調整崗位仍不勝任工作,以及因個人原因不參加年度考核或參加年度考核確定為不合格的人員等。

2、當月取消績效工資參評的物件

根據市人事局、財政局融政人[20xx]58號關於“扣發當月考勤獎的物件”,即月曠工累計超過三天的;每月病事假累計達到或超過十五天的(法定假除外);以及《聘用合同書》中雙方約定的其他可扣發當月考勤獎情形的。

3、經組織選派掛職、支教或進修學習人員,按有關規定完成任務的,按滿工作量計算。這些人員由掛職單位、支教學校、培訓學校提供出勤及表現情況,由原單位進行考核。

4、發生安全事故的,直接責任人不享受當月績效工資。相應領導責任的按責任扣除50%崗位管理津貼。

5、分娩假的教師每月領取績效工資150元。

八、有關要求

(一)轄區各校應成立績效工資分配工作領導小組,小組成員由校領導、教師代表組成,負責對教師工作量、管理崗位職責、工作業績的考核,以及績效工資的分配、發放、解釋等方面的工作,確保績效工資公平、公正的發放。各單位根據本指導意見,在核定撥付的績效工資額內,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具體方案。

(二)轄區各校績效工資分配方案要充分發揚民主,充分徵求教職工的意見,報學區稽核後,由教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分配辦法要與教職工履行崗位職責情況和業績貢獻結合,加大向一線教師、成績突出教師傾斜的力度,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作用。

(三)除本實施方案規定的績效工資外,各學校不準利用任何賬戶、任何資金、以任何名義、任何形式發放或變相發放各種補貼、資金和實物。違反規定的,要沒收違規的全部資金上繳財政,並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四)各學校對每個崗位都要制定明確的責任目標及資格條件,同時要制定與崗位職責相配套的規章制度,把目標管理和制度管理結合起來,做到有章可循,嚴格考核,確保每個具體崗位責任目標和學校管理目標的實現。

(五)各學校要切實加強領導,提高認識,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堅持科學發展觀,正確處理好改革、發展與穩定的關係,積極穩妥地進行分配製度改革。

九、本《方案》解釋權歸學校“績效工資分配工作領導小組”。

十、本《方案》自學校教代會通過之日起實施。

教師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篇3

一、指導思想

根據檔案精神和本校實際,在上級核撥的績效工資總量內,以實行聘用制和崗位管理為重點,科學安排,建立符合本校實際的分配激勵機制,調動廣大教職工工作積極性。

二、分配原則

1、貫徹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分配原則。以責任和業績為依據,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適當拉開分配差距,向一線教師、骨幹教師崗位及成績突出的教師傾斜。

2、統籌兼顧學校內部各類人員績效工資的分配關係,科學安排,建構符合我校實際的分配激勵機制。

3、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分配工作全過程實行陽光操作,分配方案經學校教代會討論通過後實施,確保教職工有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三、領導機構

學校成立績效工資分配工作領導小組(名單附後),小組成員由校領導、中層幹部、工會及其他教師代表組成,負責對教師工作量、工作業績的考核,以及績效工資的分配、發放、解釋等方面的工作,確保績效工資公平、公正地發放。

四、發放物件

本校在編在崗教師。

五、績效金額分配額度、構成

1、績效工資分配度

這次新增工資性津補貼中月人均400元,作為學校績效工資分配額度,由學校自主分配。

2、構成部分

績效工資由工作量(任務)補貼、管理崗位(責任)補貼、業績獎勵三個部分構成。其中工作量補貼佔績效工資構成的60%,管理崗位補貼佔20%,業績獎勵佔20%(其中的2.5%作為學區統籌)。

六、績效工資實施辦法

(一)工作量補貼的分配

1、核定工作量的基本依據。

(1)教職工正常工作量按閩教人[87]104號檔案規定計算。

(2)教學計劃及國小教師教育教學任務和課堂教學的基本要求。

(3)學校實際工作內容。

2、課時量補貼

A、每學年學校教導處根據學校實際情況統籌均衡分配教師課時量,按不同的崗位規定不同的工作量標準。

(1)根據閩教人[87]104號檔案規定,國小專任教師標準周授課時數不少與18節。

(2)任實職的中心校正職校級領導任課時數不少於4節,副職校級領導任課時數不少於6節,其它任實職的學校中層幹部、中心校財務人員、任課時數不少於8節,中心校生管、圖書管理員(計生專幹)任課時數不少於10節,為滿工作量。

(3)其他科任教師課時量的計算為全校平均課時量,由校務會議研究決定周課時量規定。其中語數包班教師遞減4節,數學跨班遞減2節,英語跨校遞減2節,教研組長遞減1節(享有管理崗位補貼的不再遞減)。

B、課時量補貼:完成規定周課時量,每人每月補貼110元;低於規定周課時量的少1節月扣10元;高於規定周課時量的每超1節月獎10元。

3、超工作量補貼

A、公代補貼:公代每節補貼5元,由教導處安排公代,校長簽字確認。

B、導輔補貼:導輔每天補貼10元(月封頂50元)。

C、節假日值班、加班補貼:節假日值班人員每人每天補貼30元;節假日因公事加班人員每人每天補貼50元。晚上加班每晚按半天計算。節假日值班按上級要求排班。加班的需填寫加班申請表,報校長予以審批方能認可,並按月予以公示。

D、英語教師跨校教學補貼:根據xx市教育局融教[]116號檔案規定執行。

E、學校專刊補貼每期30元,由德育處負責佈置。

量化工作量,情況複雜,不可能把所做工作都包括在內,教師應發揚奉獻和團結協作的精神。

4、考勤獎勵辦法。

根據《東張中心國小考勤管理辦法》實施簽到制度。

A、月滿勤者學校發給月滿勤者獎50元。

B、教師因病請假,病假由學校安排代課的每天扣5元。病假兩天以內且自己調課(需請假並將調課安排表上交學校確定存檔)者不扣,超出兩天的每天扣5元。

C、事假每天扣10元;

D、曠課一節扣20元,曠工半天扣50元,曠工超過三天的取消當月工作量補貼。

E、遲到、早退每月3次內不計,超過3次的前3次扣10元,後面每次扣5元(另男55週歲,女50週歲以上的每月超過5次以上計扣)。教師違規簽到(代簽等)情況,每次扣30元。導輔遲到或早退(含人在校不在崗)一次扣10元,缺崗一天扣50元,並負當天該崗的一切責任。

F、學校規定的活動(政治學習、業務學習、教研活動、臨時性通知及其他集體活動)缺席者,每1次扣10元(公假不扣)。

G、教師簽到由當天值班行政負責監督,學校抽查,當天值班行政人員監督不到位的扣20元。

(二)管理崗位補貼

1、採購、保管、事務等人員每月管理崗位補貼30元。

2、年段長、藝體組長每月管理崗位補貼40元。(圖書管理員+計生專幹)每月管理崗位補貼50元。

3、工會主幹人員每月管理崗位補貼60元。

4、班主任、中心校生管教師、中心校財務人員每月管理崗位補貼80元。

5、中心校中層以上行政人員每月管理崗位補貼90元。校級領導每月管理崗位補貼100元。

相關崗位管理人員要完成本職崗位任務才可享受相應的管理崗位津貼。兼任多種管理崗位取最高一檔。擔任班主任同時還兼任其他管理崗位職務的人員補貼可追加10元。

(三)業績獎勵分配

按《xx市東張中心國小教師工作業績評估細則》每學期對每位教師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果給予相應獎勵,獎勵按學期發放。業績獎勵包括教育教學常規獎、突出貢獻獎、優質教學獎、競賽指導獎、教科研成果獎、師德考核獎、年度考核獎等。

其中學區統籌每人2.5%,用於教學點、完小校超工作量補貼等,剩餘款項併入各校年度結算。

1、教學常規獎

以《xx市東張中心國小教育教學常規管理條例》為考評要求,每學期對教師的教案、作業批改、安全管理、課堂教學、班級常規管理等方面進行檢查評價。

2、優質教學獎

根據每學期期末考試成績,從平均分、提高分、優秀率、合格率四個項進行綜合評估。跨學科、跨年級任教統考科目的,按雙班或多班的平均後進行評估。

平均分低於及格線,及格率低於50%的則該項不獎勵。

技能科任課教師,優質教學獎取該校教師獲得獎勵的最低一檔。

獲得第一名的學校每項獎勵20元,獎給完小校長。(本項由管理崗位津貼部分支出,中心校不參與此項獎勵)

3、競賽指導獎

凡輔導學生參加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市進修學校等單位組織的各類競賽(由學校選拔),學生獲獎的指導教師,均可獲競賽輔導獎。

學生作品市級報刊發表的每篇獎30元,省級報刊發表的每篇獎50元。

競賽指導獎具體獎額如下:

4、教科研成果獎

(1)教師優質課(比武課)獲獎(教育行政部門或教研部門組織)。

(2)公開課執教者獎勵:省級500元,福州市級300元,xx市級200元,教研片100元,學區性50元,學區內教學片30元。

(3)承擔市級課題研究工作且任務完成良好的課題組成員每位每學年獎勵120元。

5、師德考核獎

遵紀守法、愛崗敬業、關愛學生、樂於奉獻、為人師表,遵守《中國小職業道德規範》,每師每學期獎勵50元。詳見《東張中心國小師德考核細則》。違反《中國小職業道德規範》有關規定和發生安全責任的此項不予以發放。

6、年度考核獎

學年年度考核合格者,每師每學年獎勵100元。考核不合格、未參加考核或考核未定等次者不發放。

7、突出貢獻獎

學校每學年評選出為學校做出特殊貢獻的先進人物。獎金額由校務會議視實際情況討論決定,公示後予以發放。

(1)數學跨兩班補貼:兩個班人數和超過70人的,每學期補貼200元。

(2)教學點補貼:南胡、金芝每學期500元,嶺下、蘆嶺每學期200元。(本塊資金由學區統籌部分支出)

(四)工作量補貼、管理崗位補貼可按月發放,業績獎勵按學期或學年發放。各校在績效工資總額度不變的情況下,月份的獎金和分解的權重可統籌使用,若有剩餘的,期末累計後按在崗教師均分。

(五)中心校校級領導的績效工資原則上不超過400元。

(六)暑假(7、8月份)的績效工資,扣除當月的管理崗位津貼、節假日值班、加班費用、業績獎勵後,餘下金額按在崗在編教師均分,於當月發放。寒假的績效工資憑原方案執行。

(七)績效工資發放情況當月公示,學期累計。上述專案中,若有剩餘的,期末累計按在崗教師均分。上述項發放總額若出現不足的,則按比例適當下調。

七、其它具體事項

1、不參加績效工資分配的物件

根據福建省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第五章第十五、十六條款規定的“甲方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物件,即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嚴重違反師德,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擅自出國或出境逾期不歸,失職及其他嚴重違紀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勝任工作調整或培訓後調整崗位仍不勝任工作,以及因個人原因不參加年度考核或參加年度考核確定為不合格的人員等。

2、當月取消績效工資參評的物件

根據市人事局、財政局融政人[20xx]58號關於“扣發當月考勤獎的物件”,即月曠工累計超過三天的;每月病事假累計達到或超過十五天的(法定假除外);以及《聘用合同書》中雙方約定的其他可扣發當月考勤獎情形的。

3、經組織選派掛職、支教或進修學習人員,按有關規定完成任務的,按滿工作量計算。這些人員由掛職單位、支教學校、培訓學校提供出勤及表現情況,由原單位進行考核。

4、發生安全事故的,直接責任人不享受當月績效工資。相應領導責任的按責任扣除50%崗位管理津貼。

5、分娩假的教師每月領取績效工資150元。

八、有關要求

(一)轄區各校應成立績效工資分配工作領導小組,小組成員由校領導、教師代表組成,負責對教師工作量、管理崗位職責、工作業績的考核,以及績效工資的分配、發放、解釋等方面的工作,確保績效工資公平、公正的發放。各單位根據本指導意見,在核定撥付的績效工資額內,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具體方案。

(二)轄區各校績效工資分配方案要充分發揚民主,充分徵求教職工的意見,報學區稽核後,由教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分配辦法要與教職工履行崗位職責情況和業績貢獻結合,加大向一線教師、成績突出教師傾斜的力度,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作用。

(三)除本實施方案規定的績效工資外,各學校不準利用任何賬戶、任何資金、以任何名義、任何形式發放或變相發放各種補貼、資金和實物。違反規定的,要沒收違規的全部資金上繳財政,並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四)各學校對每個崗位都要制定明確的責任目標及資格條件,同時要制定與崗位職責相配套的規章制度,把目標管理和制度管理結合起來,做到有章可循,嚴格考核,確保每個具體崗位責任目標和學校管理目標的實現。

(五)各學校要切實加強領導,提高認識,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堅持科學發展觀,正確處理好改革、發展與穩定的關係,積極穩妥地進行分配製度改革。

九、本《方案》解釋權歸學校“績效工資分配工作領導小組”。

十、本《方案》自學校教代會通過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