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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社會調查報告範文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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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期間我對村民自治問題展開社會調查,我對農村民主選舉、民主管理、民主決議、民主監督四方面情況的調查總結如下:

農村社會調查報告範文4篇

一、民主選舉是村民自治的基礎問題,關鍵要克服瓶頸制約,找準平衡基點,整體推進

村委會民主選舉是一個複雜的系統工程,諸如選舉的理念、選舉的功能、選舉的技術、選舉的程式等構成了一系列民主選舉中的理論和實踐網路。調查中發現大多數村民雖然都對民主選舉這一舉措表示贊成和肯定,但村民的法律意識普遍較差,民主選舉的主動性和優越性並沒有完全體現出來。在調查過程中,表現出來的問題主要反映在以下幾個方面:

1、民主選舉中的瓶頸制約:

(1)法律規定的前瞻性與文化傳統的滯後性矛盾。一般說來,法律規定總是建立在社會實踐基礎之上的,與客觀現實需求相適應。我國的村級民主選舉,本身是一種法治民主的助推劑,它既是對廣大農民的培訓,也是對整個社會的培訓。正是這種自下而上的、帶有一定超前性的民主選舉制度,推動著我國社會的民主程序。然而,這種推動作用是個漸進過程。一方面,在我國,農村政治、經濟和社會結構發生重大變革的情況下,客觀形勢亟需法治民主的深化;另一方面農民的民主參與意識的滯後性有著較深的傳統文化根基。反映在村委直選中,不少選民對村委班子成員的選擇並非出於他們的主動,而往往是被“塑造”出來的。對候選人要素重要性的認識遠遠低於對利益分配的關注或者政治象徵背景的聯絡和與自己的親疏遠近。《村委會選舉辦法》規定的三種投票形式,流動票箱投票僅作為一種輔助形式,應限制在一定範圍內。但在具體實施中,大多數村沒條件進行大會集中投票,而不少村民又不想去固定的投票場、投票站投票,有的地方甚至還出現“賣票”現象。因而,村級民主選舉的規定與選民本身的需求明顯地相背離,選舉中投票率的高低並不能完全反映選民民主意識的強弱。

(2)法律規定的有限性與實際操作的複雜性矛盾。我國農村的民主法治化程序與改革開放同時起步,各種社會關係處於不斷變化之中,具有不確定性,這一環境下形成的民主選舉制度還是初步的,它需要一個逐步完善的過程。因此,《村委會組織法》對民主選舉的條文規定不可能顧及全面。雖然地方法規的《選舉辦法》能給一定配套,但也有不少侷限性。在法律法規與實施細則,原則規定與具體措施之間的空隙較大,有的規定過於原則,不便操作;有的雖有行為模式,但沒有法律後果;有的內涵模糊,不好統一理解等。這裡僅列舉幾點,以見一斑:一是村委會成員候選人標準難把握。《村委會組織法》十二條規定“年滿十八週歲的村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村委會選舉辦法》第十三條對候選人的推選條件作了細化。如果選舉委員會資格審定時,認為雖有被選舉權但不符合推選條件的人被海推為候選人後,他可否被確定為正式候選人就比較難把握,尤其是在選舉委員會與選民有較大意見分歧的情況下更是如此。二是選舉中的“拉票”現象難處理。拉票行為,既有正常、合理的行為,也有不合理,甚至帶有“賄選”等痕跡的行為,同時又會有兩者兼之的。如何界定它們之間的區別加以妥善處理,法律依據不足就帶來了選舉中的雜音。三是選舉結果的有效性難認定。在一些細小環節上難免出現偏差或不妥,有的可以即時得到糾正,有的卻事後難以操作,一旦選舉結果產生後,如何認定其有效性就缺乏明確的法律依據。

2、民主選舉中的平衡基點:

村民直選法律執行的整體功能的有效發揮,關鍵在於其在適應社會發展的變化中求得自身內部結構的相互協調。因而,在實際中應重點把握以下幾個方面的關係:

(1)需求與可能。任何社會關係都需要相應的社會規範加以調整,以維護正常秩序。村委直選的有序性也必須根據農村的客觀需要,在“收支”平衡的執行中加以實現。一方面,村委直選具有通過一定法律規範實現廣泛的利益需要。另一方面,鄉村客觀現實應具有支付法律執行成本的能力。因此,在規範民主選舉過程中,應當充分考慮農村社會需求的各個要素對法律規定的制約作用及相互關係。有時候,就當地當時的經濟、政治、文化條件而言,具有規範某個法律行為的需要,但不一定具備其相應的成本支付能力。

(2)效益與成本。在社會支付能力相對不變的情況下,法律的執行成本越低,那么它的效率越高。村級民主選舉的法律效益,應以最低的執行成本來獲取最佳的選舉目的。使一大批素質較好、群眾信賴的農民走上村委會工作崗位,是民主選舉最直接的目的,從而來輻射農村經濟的發展、社會的穩定,以實現長遠的整體效益。在村級民主選舉的法律執行中,如何求得成本與效益的相對平衡,有不少方面值得進一步探討。

(3)周密與簡便。於法周密和於法簡便相結合的原則,是農村民主選舉中法律執行的內在要求。村級民主選舉的整個過程必須一環扣一環,法定的程式不能變,規定的步驟不能少,不能怕麻煩,圖省事,更不能走過場。但是受農村客觀環境和村民文化心理素質的影響,從選舉實踐看,能達到同一選舉目標,村民更樂於接受簡單易行的選舉方法。在有些地方推行的無候選人直選,之所以受到農村群眾的歡迎,並且取得成功,組織嚴密、形式簡便是一個重要的原因。

3、整體推進——民主選舉中的對策措施:

(1)在引導與磨合中,強化村民的參與意識和參與水平。增強村民的參與意識和參與水平,是農村民主自治的軟環境。沒有廣大農民群眾的這種理念與思想,再好的民主選舉的法律規定也會走樣變形。不斷豐富的村級民主選舉實踐,是營造民主法治環境的大課堂。對於廣大村民來說,只有他們認識到自己由權力的物件不同村裡不同的條件所決定。

對於實行民主管理,首先要堅持和完善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制度。通常人口少且居住集中的村採用村民會議,而人口多且居住分散的村採用村民代表會議。明確規定村民代表會議的人員組成及其條件、職責、權利制定議事內容和議事規則,確定活動方式,活動程式和活動時間,並按規定嚴格執行。其次,要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結合本地實際,明確規定民主議事的內容,凡屬村務管理的重大事項以及農民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的處理,都應先召集黨員大會討論,再分別提交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徵求黨內外群眾意見,按大多數人的意見實行民主決策,堅決糾正不顧群眾意願而由幾個幹部自行其是的做法。要實行民主管理,還要切實加強群眾對村幹部的民主監督。

三、民主決策在村民自治體系中起著關鍵作用

黨的xx大報告指出:“堅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增強黨的活力和團結統一”。實行民主決策,是民主集中制在黨委決策上的本質體現;加強民主決策,是堅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這個重大課題中應有之義,只有提高黨委民主集中制的質量,才能更好地貫徹落實xx大精神,促進各項工作的落實和經濟建設快速發展.

我國有八億農民,實現村民自治是農民當家作主的一種體現,而民主決策在村民自治體系中起著關鍵作用。首先,決策關係重大,決策失誤帶來的損失最大。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影響決策的因素更為複雜,民主決策可以將決策失誤的風險降到最低點。民主決策對農業更具特殊意義,農產品的生產週期長,往往是一著不慎,幾年難翻。其二,決策是群眾關注的熱點。需要民主決策的事,一般是比較重大的問題,不可能把一些瑣事拿來“民主”一番。既然是比較重大的問題,沒有群眾民主參與,村民自治就失去重心。其三,民主決策影響其它三個民主。決策是否民主,是對民主選舉質量高低的檢驗,所選的村委會成員素質高,決策一般會民主,反之,民主決策就會走形;民主決策是民主管理的先決條件,民主決策才能使決策科學,而科學的決策是有效管理的前提;民主決策是民主監督的重點,如前所述,民主決策對重要事項的決策,當然就是民主監督的重點了。

黨的xx大提出,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目標。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起來。人民當家作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要求。黨要領導人民,當好家、作好主,必須進一步發揚民主。加強民主監督,必將促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發展,更好地實現人民當家作主的權利和根本利益。

新型農村社會體育調查報告農村社會調查報告範文(2) | 返回目錄

大眾體育的發展水平是衡量一個傳統社會走向現代社會的複雜的,漸進的過程的一項重要內容,體育人口的發展是社會,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是人類文明,社會進步的必然結果利用隨機調查提問的方法,整理資料並由此可得知城市人口進行體育鍛煉健身的趨勢。

對於我們自身來說,參與體育活動的動機,首先是增強體力、增進健康;其次是為了消遣娛樂和精神情緒的修養、改善;再次就是為了增加社交機會,與朋友同伴交流。也有部分人是為了提高運動能力和延續學生時代形成的體育習慣。

在遇到健康問題的時候,體育人口首先想到參與體育活動,而非體育人口首先想到的事補充營養保健品、改善生活規律、加強營養等非體育手段。

帶著看看農村社會體育人口狀況,問問他們參加體育活動的目的內容及效果。我們對廣場進行體育鍛煉的群眾進行了調查。據調查,體育人口的活動專案主要有長走與跑步、羽毛球、體操、舞蹈、跳繩,體育人口在身心方面的鍛鍊效果是十分明顯的,其身體和心理的基本狀況明顯優於非體育人口。如各種慢性病的發病率低於非體育人口7.1個百分點。呼吸系統疾病的發病率只有非體育人口的12%肥胖的發生率低於非體育人口1.5個百分點。而有身體疲勞、體力衰退感覺的人,體育人口比非體育人口要少一半。體育人口飲酒、吸菸的比例比非體育人口要低得多。

在參加群眾體育活動點的人群中,以年長的人員為主體,女性所佔比重較大,男性較小,分析其主要原因,應該是男性普遍工作比較繁重,身心比較疲勞,閒暇時間都是抓緊時間休息,很少有人出來鍛鍊。活動點的活動時間晨晚練為主,其中晨練佔80.7%,晚練佔47.7%,其中有一部分活動點是晨練與晚練都開展活動的。活動點穩定性較強,常年堅持的佔93.4%。64.0%的體育鍛煉者活動點的活動時間不隨四季的變化而變化,活動時間最長的季節是5—10月份。每天活動時間在2小時以內的佔總數的57.8%,在2小時以上的佔總數的42.2%。

據調查,影響居民參加活動的主觀原因,其中缺乏興趣的佔45.2%,認為“沒有必要”的佔18.2%認為自己“身體較弱,不宜參加體育活動”的佔11.4%,學生時代就不喜歡體育活動的佔11.0%,認為“體育活動不適合自己的舉止行為”佔6.9%,擔心他人譏笑的佔7.3%。對於影響人們參加體育活動的客觀原因,缺少時間的佔35.8%,缺少場地設施的佔25.5%,精力不足的佔20.8%,不懂鍛鍊方法和場地遠、不方便的佔8.9%,其他佔11.0%。據此可見,時間與場地設施的問題依然是影響人們參與體育活動的主要問題。

近幾年來,居民參加體育活動的時間、體育消費額等有所改善,政府為改善群眾健身活動的條件作了大量工作。但是,從調查中可以看出,場地設施及資金短缺問題依然是困擾群眾體育發展的關鍵問題。

調查表明,人們的體育意識在不斷加強,參加體育活動的場所也大體不一,有20%的人在馬路上鍛鍊,5%在家裡,20%在學校,45%在廣場,10%則以其他的方式進行鍛鍊。由此可見,在廣場參加活動的人較多,這是由於廣場的設施比較齊全而且鍛鍊的氛圍也好,而還有大部分人在學校,馬路上進行身體活動,這也是現在人們進行體育活動的新趨勢。

對於人們參加活動的方式,以社群活動為主的佔10%,與家人一起鍛鍊的佔10%,個人鍛鍊的佔20%,與朋友一起鍛鍊的則佔50%,而10%的人則以其他方式進行鍛鍊。由此看出,人們鍛鍊時大多願意與朋友在一起,這也更能促進人們的鍛鍊樂趣,同時又增加了友誼,另有多數人喜歡個人鍛鍊,只與人的興趣愛好有關,還有的是社群舉行的,這也應該大力提倡,為我們熱愛健身的人提供更好更多的機會。

經過這次實際性的調查可知,社會體育在農村居民中已經廣泛的展開,人們對身體鍛鍊的興趣也越來越高,而社會體育的方式多樣,種類繁多,人們在何時何地都能進行身體鍛鍊,這為農村的體育人口提高,提供了有利得條件,隨著社會的飛速發展,人們的空餘時間也越來越多,而人們對健康的要求也越來越高,相信將來會有更多的人投身社會體育,農村的體育人口會日益壯大。

新農村社會調查報告農村社會調查報告範文(3) | 返回目錄

根據XX年常委會工作安排,今年3-5月,市人大農經委、農經工作室會同研究室和政府有關部門圍繞全市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工作進行了專題調研。期間,調研組召集市發改委、財政局、農業局、林業局、水利局、交通局、勞動局、畜牧辦、統計局等有關部門負責人進行了座談;先後到長清、平陰、商河等5個縣區聽取政府部門工作彙報,並通過實地察看、調查問卷、走訪交談等形式,深入6個鄉鎮、14個村、30餘戶農戶開展調查,廣泛瞭解情況,認真聽取意見;部分縣(市)區人大根據市的統一安排,實行上下聯動,在本區域內開展了調研活動,並提出調查報告。4月中旬,常委會領導和部分駐會委員也專門到章丘市和濟陽縣進行了調研察看,提出了加快推進我市新農村建設的意見和建議。現綜合調研情況,提出如下報告:

一、工作基本情況

黨的xx屆五中全會和中央一號檔案提出了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大歷史任務。今年以來,在市委的領導下,我市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把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作為破解“三農”問題的總抓手,認真貫徹中央指示精神,牢固樹立科學發展觀,堅持統籌城鄉發展,落實各項支農惠農政策,採取有力措施強化“三農”工作,促進農民增收和農村經濟社會事業加快發展。

1、領導高度重視,各方面齊抓共管,新農村建設開局良好。各級都把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作為工作的重中之重,擺在突出位置,黨政一把手親自抓,加強工作的組織領導,大力營造黨委領導、政府負責、部門齊抓共管、全社會積極參與的環境氛圍。市和縣(市)區相繼召開工作會議進行動員部署,研究制定推進新農村建設的實施意見,逐級明確任務目標、工作重點和保障措施。政府各有關部門認真落實會議精神,從各自職能出發,深入農村開展調研,針對群眾所思所想制定扶持政策,建立工作責任制,狠抓措施落實,積極支援和保障新農村建設。章丘市把推進工作作為“一號工程”,書記、市長親自抓,黨委、政府多次召開專題會議進行研究部署,制定了一系列促進發展的政策檔案,按照“十化”階段性目標,實施“五大建設”,建立完善領導、指導督察和包村工作等保障體系,並確定投資2億元,選擇10個示範村和100個建設村開展樣板試點,通過典型引路,實現整體推進。目前看,各縣(市)區都在集中力量進行摸底調查、制定政策、研究規劃、開展試點,各項建設正在有序展開,推進工作開局良好。

2、農村經濟穩定發展,農民收入持續增長,新農村建設的基礎得到加強。今年,我市繼續推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調整優化,在保障糧食生產的基礎上,重點發展高效種養業,蔬菜、畜牧、林果等主導產業保持了較快的增長勢頭;加大政策扶持和招商引資等工作力度,農村二、三產業發展步伐加快,龍頭企業對縣域經濟的帶動力進一步增強;繼續實施“6521”工程,採取多措並舉,促進了農民增收。歷城區依託科技進步,主攻蔬菜、林果、花卉、奶牛“四大優勢產業”,濟陽縣堅持以工促農,實施骨幹企業帶動,加快食品、紡織、機械、電子、化工產業聚集,商河縣立足實際,號召農民突出發展集約規模養殖業,今年一季度,這三個縣區農民現金收入大幅度增加,分別較上年同期增長14.5%、15.0%、15.3%。截止3月末,全市完成生產總值431.5億元,增長17.0%;地方財政一般預算收入30.49億元,增長25.6%,其中縣區財政收入完成16.76億元,增長34.35%;農民人均現金收入1615元,增長14.1%。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對新農村建設將產生積極的推動作用。

3、加大投入力度,強化基礎設施,新農村建設的物質條件明顯改善。近年來,為了改變農村落後面貌,我市各級政府按照“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發展方略,大幅度增加了對“三農”方面的財政投入,先後圍繞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特別是對“路水電醫學”和社會保障等專案,實施傾斜政策,盡力保障資金支援,積極改善農民生產生活條件,推進農村經濟社會全面協調發展。XX年市財政支農投入總額達到6.1億元,全市村村通“路、水、客車、廣播電視”率分別達到95.8%、62.6%、99.3%、100%,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補助標準提高,農民參合率達到86%,鄉鎮敬老院完成階段建設任務,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取得顯著進展。今年市級財政預算安排“三農”方面的投入5.6億元,比上年預算數增長15.11%,其中稅費改革轉移支付1.29億元,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資金3.56億元,農村社會事業發展資金0.75億元,為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提供了有力保障

4、加強**法制建設,提高精神文明程度,新農村建設的治理機制日趨完善。近年來,各級政府認真落實科學發展觀,把農村精神文明和**法制建設作為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不斷創新思路、強化措施、培育典型,推廣經驗,取得了良好效果。積極組織“五好家庭”、“十星文明戶”等形式多樣的精神文明建立活動,倡導健康文明新風尚,激發農民群眾勤勞致富的積極性。大力開展普法教育,建設“平安鄉村”,不斷提高農村幹部群眾的法律觀念,努力創造農民安居樂業的社會環境。加強基層組織建設,健全村民自治機制,堅持**議事,認真落實“四**、兩公開”制度,維護了農村社會的穩定和繁榮。

調查認為,我市新農村建設已經進入實施階段。但由於多種原因,目前推進工作還面臨一些實際困難、矛盾和問題。一是有些地方動員教育還不夠廣泛深入,部分幹部群眾對新農村建設重大意義認識上存有偏差,一些條件落後的鄉鎮、村莊存在等靠要思想和畏難發愁情緒,致使推進工作起步慢、發展不夠平衡;二是建設資金不足,缺乏長效投入機制,是基層幹部普遍反映的主要問題。當前推進新農村建設需要上的專案較多,但縣鄉政府財力有限,多數村級組織集體經濟薄弱、運轉困難,因此辦事缺錢的難題亟待破解;三是傳統農業仍是多數農民收入的主要來源,目前生產成本持續攀高,市場風險逐步加大,農民依靠種養業實現增收面臨著途徑少、空間小,缺乏可靠的保障機制等困難;四是農村社會事業發展滯後是群眾關注的熱點。調查問卷中,農民認為當前“上學貴、看病難、社會保障差”是最為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五是多數村鎮發展缺乏規劃,農民住宅佈局散亂、建設無序,村容村貌和群眾居住環境髒亂差的現象十分突出等。對這些問題應當高度重視,採取積極有效措施,加快解決步伐。

二、主要建議

1、充分認識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長期性、艱鉅性,增強責任意識,提高推進新農村建設的自覺性。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事關農業和農村的長遠發展,事關建設和諧社會、全面實現小康的大局,是一項艱鉅的歷史任務。要認真學習和深刻領會黨的xx屆五中全會和中央一號檔案精神,從戰略和全域性的高度,充分認識推進新農村建設的重大意義,樹立長期奮鬥的思想,增強做好工作的責任感和自覺性。各級政府要切實加強工作的組織領導,健全完善推進保障體系,建立目標責任制,定期檢查考核,逐級抓好落實。各有關部門要把推進和保障新農村建設擺在突出位置,作為首要任務來抓,按照職能分工,選準切入點,加強協調配合,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到位。要加強對新農村建設的調查研究,及時瞭解新情況,研究新問題,探索新辦法。當前要處理好試點示範與整體推進的關係,既要注意抓好典型,探索經驗,樹立樣板,同時也要重視面上的發展建設,特別是對貧困村鎮要加大幫扶力度,實現抓點帶面,整體推進,平衡發展。新農村建設是巨集大的社會系統工程,要紮紮實實地搞好宣傳教育,形成正確的輿論導向,統一思想認識,引導各行各業積極支援三農,動員全社會踴躍參與建設,大力營造齊抓共管的環境氛圍,保障新農村建設順利健康發展。

2、全面發展農村生產力,努力增加農民收入,夯實新農村建設的經濟基礎。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必須始終堅持發展是第一要務,全面加強農村生產力建設,增強經濟實力,提升發展水平。要繼續推進農業結構的戰略性調整。在保護耕地和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的前提下,把結構調整的著力點放在壯大主導產業,培育知名品牌,提高質量和效益上來,進一步做大做強高效種養業,積極發展特色農業、綠色食品和生態農業,加快開發與旅遊、觀光、休閒相結合的都市農業,強化產業支撐,增強農業的整體競爭力。要加快構建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強化自主創新能力,依靠科技進步改造傳統農業,積極探索經濟高效、產品安全、資源節約、環境友好、技術密集的現代農業發展路子。要把農業產業化經營作為推進新農村建設的重要內容,採取有力措施,扶持有條件的龍頭企業加快發展,加強農村中介組織建設,鼓勵企業與農民採取多種形式建立起利益聯結機制,大力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和農業產業化經營水平。要廣闢渠道,多措並舉,努力實現農村勞動力充分就業,促進農民持續增收。在這方面,政府有關部門應當發揮好引導和保障作用。要大力發展農村二、三產業,特別是注重發展就業容量大的勞動密集型產業和服務業,更多地吸納農民就近就地轉移就業。健全城鄉一體的就業服務網路,積極組織農村富餘勞動力進城務工經商,取消一切限制性規定,為農民工提供平等的待遇和政策環境。要加強對農村勞動力的培訓,提高科技文化素質和職業技能,為農民轉移就業、增加收入創造方便條件。

3、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強化對“三農”的投入力度,增強新農村建設的發展動力。對待“三農”要始終堅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針,落實傾斜政策,調整財政支出結構,不斷增加支農投入。要按照公共財政的原則,建立支農投入的長效機制,著力提高對農村公共產品、公共服務和公益性事業的保障能力,擴大公共財政對農村的覆蓋範圍。各級政府安排支農預算要切實做到“三個高於”,已確定的各項投入措施要紮紮實實地抓落實,確保財政支農支出逐年穩定增長。當前對新農村試點資金,各級財政應當重點保證,及時足額撥付。要進一步增加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社會事業和社會保障支出,盡力支援農村改善生產生活條件,促進各項事業協調發展。繼續加強扶貧開發工作,加大對薄弱縣鄉的轉移支付力度,促其加快發展步伐。對各項支農資金的使用,有關部門要跟蹤問效,加強審計監督,保證專款專用,提高投資績效。從長遠看,要積極整合各項支農資金,合理配置財政資源,堅持集中力量辦大事,切實解決多頭投入、使用分散、效能不高、難以形成合力等問題。推進新農村建設,要正確處理政府與市場、農民的關係,合理劃分投入責任,充分發揮政策引導和財政資金示範帶動作用,吸引社會資金增加對“三農”的投入,調動農民投資建設的積極性,不斷拓寬農村投融資渠道,逐步形成以財政資金為引導的多元化投入機制,為推進新農村建設提供強有力的支撐和保障。

4、統籌安排各項建設,促進社會和諧發展,為紮實推進新農村建設創造條件。新農村建設要堅持科學規劃,突出重點,統籌安排,協調發展,要從解決好農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抓起,選準突破口,紮實穩步推進,讓群眾得到真正的實惠。根據基層的反映,建議政府部門注意抓好以下方面:一是要進一步加快農田水利、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步伐,鞏固已取得的成果,提升質量標準和管理水平,爭取儘快解決群眾在“路水電醫學”等方面存在的困難,使農村生產生活條件得到顯著改善。二是要按照統籌城鄉發展的要求,把社會建設的重點放到農村,引導公共服務向農村發展,著力推進農村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切實加強農村社會事業和社會保障,促進農村社會全面進步。近期應下氣力解決群眾“看病難、就學難、養老難”等社會熱點問題。三是遵循立足當前、著眼長遠、因地制宜、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等原則,抓緊制定村鎮建設規劃,使之成為行動的準則、發展的規範,保障新農村建設有序進行。四是要有計劃、有步驟、有重點地推進整治村容村貌和居住環境“髒亂差”工程。在這方面,要吸取過去的經驗教訓。堅持量力而行、盡力而為、不圖虛名、不增加群眾負擔,防止一刀切、強迫命令、大拆大建、急功近利等片面傾向,促進新農村建設健康發展。

5、加強基層組織建設,健全**監督制度,大力營造推進新農村建設的環境氛圍。進一步加強農村“兩委”班子建設,切實搞好黨員幹部隊伍的教育培訓,充分發揮黨員、幹部在新農村建設中的模範帶頭作用。要大力加強農村基層**政治建設,完善村民自治機制,堅持“一事一議”、村務公開等**監督制度,保障農民的**權利。要進一步加強農村的法制建設,加大普法宣傳和綜合治理力度,提高農村基層幹部運用法律手段管理基層事務、處理矛盾糾紛的能力,增強農民依法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的自覺性。要深入廣泛開展群眾性精神文明建立活動,認真實施公民道德建設工程,弘揚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創新為核心的時代精神,形成健康文明、積極向上的農村風貌,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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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社會保障是關係農民切身利益的社會熱點問題。黨的xx大報告中提出了努力使全體人民“老有所養”,“加快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的目標任務。近年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農村社會保障問題,按照城鄉統籌發展的要求,進一步完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加大公共財政投入,讓所有農民都能夠享受到公共財政的陽光,確保改革發展成果能夠惠及農民,充分發揮了社會保障體系的“安全網”、“平衡器”和“穩定器”作用,解決了農民群眾的生產生活後顧之憂。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1、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基本情況。我市農村養老保險工作從1992年起開展,由民政部門組織實施,1999年移交勞動保障部門管理。經過十六年的積極探索,已建立了市、鎮(街)、村三級工作網路,形成了一支專(兼)職農保工作隊伍。截止XX年底全市共有27萬人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適齡參保率100%,積累基金6896萬元,現有36899人領取養老金,最高領取金額1115元/月,最低領取金額2元/月。全市經批准徵用土地面積19785畝,涉及魯城、陵城、時莊等8個鄉鎮(街道),其中城市規劃區內經批准徵用土地面積10368畝,涉及村民12996人,其他鄉鎮因修建高速公路等被批准徵用土地面積9417畝。採煤塌陷地22020畝,涉及2個鄉鎮,16個村。調查顯示,全市失地農民中,法定退休年齡(男60歲,女50歲)以上人口占失地農民總數21%,遠遠高於全市人口老齡化平均水平,大部分老年人沒有正常收入,只能靠有限的土地補償費勉強維持生活,養老沒有保障。我市現有鄉鎮企業217戶,共有職工10200人。但由於鄉鎮企業主大多法律意識淡薄,認識不到位,目前參加養老保險登記和繳納保險的有31戶,涉及參保人員1745人。

2、農村合作醫療情況。作為全省首批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市之一,我市自XX年以來,堅持政府引導、群眾自願、穩步推進、逐步提高的原則,積極探索形成了籌資、取消轉診、就診報銷一卡通、無線上網報銷等一系列良好工作機制,初步建立起符合實際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今年1-8月份已累計報銷補償農民合作醫療費1965.12萬元,受益人口43.65萬人次,參合率、受益率均居全省前列。

3、農村社會救助和社會福利工作情況。XX年,我市共審批農村低保物件4381戶、10905人,1-6月份月人均補助42元,月均發放農村低保金51.3萬元,年發放農村低保資金將達到615.6萬元。截至今年8月份,已發放低保金366.4萬元。全部實現了社會化發放,一戶一存摺,確保了資金的安全、有效。同去年相比,保障覆蓋面、保障標準、保障資金都有了大幅度提高,其中,保障人員增加2140戶、6534人,月人均補助增加27元,年發放低保金增加482.6萬元。

二、存在的問題

(一)認識不到位。部分領導幹部對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重要性認識不足,還未能把加強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資金投入不足,推動力度不大。部分基層幹部缺乏積極性,有畏難情緒,有的認為要辦的大事急事很多,沒有時間、精力解決社會保障問題;有的認為社會保障工作投入太大,等有了經濟實力再去解決;還有一種是將適當的收費和減輕農民負擔簡單地對立起來,認為去向農民收取費用不合時宜。從保障物件農民來看,也存在種種模糊的認識。有的擔心國家政策多變,對參保後是否能拿到養老金心存疑慮;有的甚至認為繳納保費是政府的亂收費行為,存在牴觸情緒。反映在農村合作醫療上,農民對合作醫療制度信心不足,認為合作醫療統籌力度太小,解決不了看病的大問題,參與的積極性不高;有的只注重溫飽,健康投入意識差;還有相當比例的農民存在投機心理,認為自己身體好,參加合作醫療的錢互助給他人,自己吃虧了,不願參加等,這些問題都直接影響了合作醫療的參加率。

(二)進展不平衡。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方面:一是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可持續發展困難較大。按照現行參保辦法,農民20歲開始參保,若60歲時要領取300元養老金,必須每年繳納1020元,連續繳納40年。雖然XX年農民人均純收入達到4800元,具備了建立農村養老保險的條件,但很多農民收入在平均數以下,如果扣除生活消費支出後,其可支配收入有限。尤其40歲以上的群體參保困難更大,他們的子女教育開支較大,而他們參保繳費時間短,繳費標準高,成為參保的弱勢群體。市、鄉兩級財政每年給每個參保農民的補貼較少,大部分鄉村集體經濟組織實力較弱,補助能力有限。調查發現,許多農民認為,由於政府補貼和集體補助較少,目前的繳費機制基本等同於“自己吃自己”,還不如自己存銀行,參保積極性不高。此外,農村養老保險沒有社會統籌基金,缺乏社會保險資金的共濟。二是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政策不完善。省政府115號檔案對建立被徵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資金籌集渠道和比例已做出規定,但由於沒有強制性要求,在我市財政相對困難,大多數鄉村經濟基礎薄弱,被徵地農民缺乏社會保障意識的情況下,保障資金籌集很難落實到位。三是鄉鎮企業養老保險擴面難度大。鄉鎮企業中勞動密集型企業和農副產品加工型企業多,中小型企業多,原始積累少,經濟實力差。目前企業普遍不景氣,職工收入比較低,要普遍建立鄉鎮企業養老保險制度困難較大。鄉鎮企業有著靈活機制,企業職工有活就上班,沒活就回家種地。哪家企業效益好,工資高,職工就往哪流動,增加了保險的管理成本,也給鄉鎮企業職工參保帶來了較大困難。

農村合作醫療方面:由於籌資額度仍較低,加之我市經濟增幅不快,農民收入增幅趨緩,而藥品價格及醫療費用不斷增高,農民抵禦大病風險的能力相對較低。由於大病醫療救助制度還沒很好地建立起來,救助基金沒有穩定的來源渠道,基金數量少,弱勢群體的醫療保障問題未能徹底得到解決。特別是一些偏遠山區和經濟貧困鄉鎮,農民低薄的收入只能維持養家餬口,遇到疾病只能“小病磨、大病拖”,實在堅持不下去則靠東借西湊,變賣糧食或牲畜來支付醫藥費,以致債臺高築。“一人得病,全家返貧”。調研中一些群眾深有感觸地說:“不怕貧窮,只怕生病,窮可以致富,病特別是大病,足以傾家蕩產。”鄉鎮合作醫療機構管理體制不理順,工作人員從衛生院臨時抽調,無編制和預算經費,難以保證長期運轉。

農村社會救助和社會福利工作方面:一是低保戶“進來容易出去難”問題。按照上級要求,我市已兩次提高救助標準,由去年的月人均25元提高到目前的52元。一些有勞動能力的低保戶產生了“等、靠、要”的依賴思想,進來了就不想出去,容易產生“養懶漢”現象。加上審批過程中對低保戶家庭經常性收入核准難,隱性收入、金融性收入核查難,導致部分低保戶家庭實際收入雖然高於低保標準,但仍然被列入低保物件。二是低保工作機構不健全。鄉鎮無低保工作機構,由民政辦兼職,村(居)委會則由村(居)會計兼職,農村低保面廣、量大、要求高,又無專職人員,造成了低保工作被動,規範化程度不高。三是醫療救助費用報銷機制不合理。不管是合作醫療還是醫療救助費用報銷,目前實行的都是先墊再報的制度,即先由個人把醫療費用支付給醫療機構,再由個人向有關部門和組織進行申報,核實後補給個人。但部分困難家庭對墊資部分顯得力不從心,影響醫治效果,迫切要求個人在支付醫療費用時把報銷部分直接扣除。農村社會福利工作有待加強。特別是農村老年人的福利目前僅僅停留在對“五保”老人的生活保障上,需進一步探索建立普惠式的老年人社會福利機制。

(三)資金壓力過大。加強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需要強有力的資金支撐,資金主要來源於三大塊,分別是農民個人、財政補助和村級集體資金的支援。從農民這個群體看,除困難戶外,大多數農民有一定的經濟實力投入到自己的社會保障。資金壓力主要是財政壓力和村級集體資金的壓力,如果財政和集體資金投入不足,不能發揮導向作用,則勢必影響農民投入的積極性,影響整個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程序。

(四)管理體制不理順。目前,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現狀是城鄉分割、條塊分割、多頭管理、各自為政。條塊之間既無統一的管理機構,也無統一的管理辦法。從管理機構上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農民工和被徵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主要歸勞動保障部門管理,醫療保障主要歸衛生部門管理,最低生活保障和優撫安置、救災救濟、老年人社會福利歸民政部門管理。一些部門、鄉村也制定了社會保障辦法和規定,如人武部、計生委、組織部、教育局、殘聯和慈善總會等,對義務兵、獨生子女戶、村組幹部、殘疾人、特困戶的社會保障都有相應的指導意見,各自為政,條線分割;部分商業保險公司也對部分農民搞了保險,形成了“多龍治水”的管理格局。由於這些部門所處地位和利益關係不同,在社會保障的管理和決策上經常發生矛盾。政府和農民雖然不斷增加合作醫療投入,醫療費用卻越漲越高,農民普遍感到“有病看不起、有病看不好”,加強對醫療機構的監管顯得越來越緊迫。同時,保險資金的監管力度也需要進一步加大,國內、省內涉及保險資金方面的違紀違法案件屢見不鮮,必須引起高度重視,汲取教訓,強化監管。

三、對策建議

(一)加強組織領導,形成工作合力。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是一項涉及面廣、政策性強、難度大的系統工程。只有動員社會各方力量積極參與,才能保證其健康順利發展。一是要健全完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進一步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建立健全“統分結合、各負其責”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各級黨委、政府要把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擺上重要議事日程,成立由黨政主要負責人掛帥,由勞動保障、衛生、民政、財政、農業、國土資源等部門為成員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負責規劃實施和資金徵收、管理、經營、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推進各部門、各條線優勢資源整合。進一步明確相關部門工作職責,明確各專案標任務,並把任務逐年逐項分解落實到相關職責部門,定期檢查考核,形成強大的工作合力。二是要加強宣傳引導和政策教育。採取多種靈活有效的方式,加大對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重要性、緊迫性的宣傳力度,加強農民保障意識教育,增強農民的自我保障意識,提高農民參與的自覺性,營造全社會都來關心支援的良好氛圍。三是要實行試點先行和典型引路。針對保障體系建設的薄弱環節,積極穩妥地開展試點,不斷探索和積累經驗。近期可先行開展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農村社會福利特別是老年人社會福利工作試點。同時,要認真總結推廣各地在農村社會保障工作實踐中的新經驗、新途徑、新方法,樹好典型,建好樣板。

(二)積極探索創新,建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要積極創新,因地制宜、循序漸進地開展改革、探索和實踐,建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一是加大資金投入,採取政府補貼、集體補助和個人繳費相結合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基金籌集方式,政府出資的比例可以低起點,隨著經濟發展水平的提高逐步調整,增強農村養老保險制度的吸引力,鼓勵農民參保。二是認真解決被徵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問題。城市規劃區內的被徵地農民可納入城鎮就業和社會保障體系,保障其基本生活。城市規劃區外被徵地農民,凡已建立被徵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開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試點和實行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要按有關規定將其納入相應的保障範圍。鄉鎮(街道)將被徵收土地後留有的土地用於興辦集體經濟的,可將其經營收入的一定比例用於被徵地農民生活補助。已就業的被徵地農民,應依法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尚未就業的,可引導其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有條件的地方,可引導被徵地農民以靈活就業人員的身份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三是妥善解決好歷史遺留問題。對省政府115號檔案下發前被徵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問題,應本著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實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則,按照新人新辦法,老人老辦法,妥善解決其就業和保障問題。個人有能力全額承擔繳費的被徵地農民,可參加被徵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具有部分繳費能力的被徵地農民,可引導其參加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生活困難且無工作能力的被徵地農民,應納入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已由農民轉為城鎮居民的,可根據不同情況,分別納入城鎮養老、醫療、低保等社會保障。四是調整現行城鄉養老保險政策。採取有力措施,要求農村各類企業必須為其從業人員,尤其是已簽訂勞動合同、穩定就業的農民工,繳納用工期間的養老保險金。為減輕企業負擔和增強經濟活力,可採取調節繳費基數的過渡辦法,低水平納入,逐步規範,增強企業的參保繳費意識,強化企業的繳費責任。五是建立農村無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規定60週歲以上的無子女村民,其承包田收歸集體,每月給予一定的老年基本生活保障金,資金由市、鄉財政籌集,解決這個群體的養老問題。

(三)深化合作醫療,切實保障農民群眾健康。一是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建議出臺可操作性的農村衛生事業補助政策,明確市縣(市)及鄉鎮對衛生事業的具體財政補助標準或最低標準,保證衛生事業經費增長幅度不低於同期經常性財政支出的增長幅度。將鄉鎮衛生人員工資列入財政預算,實行全額撥款,解除後顧之憂,使他們安心在基層工作。加強鄉鎮衛生院、村衛生所基礎設施建設、著力解決醫療裝置簡陋等問題。二是加快推行普及型合作醫療。在堅持做好大病統籌的基礎上,認真總結普及型合作醫療工作的經驗,加快推行普及型合作醫療,不斷擴大受益面。充分考慮資金可承受能力,合理增加門診報銷比例,適當提高封頂線,增強普及型合作醫療的吸引力。三是認真解決費用報銷和資金籌集等環節中的問題。抓緊實行實時報銷辦法,使參保群眾在與醫療機構結算時,只支付個人負擔費用,其餘可報銷費用直接扣除,簡化報銷程式,方便參保群眾。針對籌資成本較高的問題,因地制宜改進繳費辦法,可在堅持居民自願的基礎上,積極探索與農民簽訂數年期的合同或協議,實行與電費或其他公用事業經費類似的扣繳、繳費卡代繳等方式,方便居民繳費。要加強對定點醫療機構的管理,深化醫務人員醫德醫風教育,加強對醫療費用的監督,嚴格控制醫療費用的不合理增長,為合作醫療工作健康發展提供保障。也可在合作醫療工作中引入社會化管理機制,由商業保險公司負責業務管理和保險金髮放,讓政府騰出更多精力解決更巨集觀層面的問題,也確保了醫保基金的科學管理,杜絕了醫保問題上的腐敗行為,這一做法可以借鑑。

(四)堅持分類實施,提高農村社會救助和福利水平。一是堅持分層分類、標準有別的原則。根據困難群眾致貧、致困的不同程度和情況,實施分層分類救助。救助範圍要逐漸從絕對貧困向相對貧困拓展,在政策設計上體現“斜坡效應”,改變過去救助政策只聚焦低保群體的“高臺效應”。對家庭收入在低保標準以下的困難家庭,要確保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及相應的各項幫扶優惠政策;對家庭收入在低保標準120%以內的困難家庭,應在就醫、就業、就學、住房、法律等方面給予援助;對家庭收入在低保標準150%以內的困難家庭,應在醫療、法律方面給予救助和援助。對因家庭人員長期患病造成醫藥費支出已超出其家庭經濟收入並造成生活特別困難的群眾,政府也將其列入救助範圍,重點給予醫療救助。二是不斷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動態管理機制。建立健全應保盡保、應退盡退機制。凡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都要及時給予救助,確保應保盡保。對低保家庭收入發生變化的,要按程式及時增發或減發保障金。對家庭人均收入高於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救助物件,要按規定辦理退保手續,確保應退盡退。完善低保家庭收入核查機制。對新申報低保戶家庭必須實行公示,對無法確定其真實情況的,一種方法是推行村幹部、鄰居和村民代表議事會議討論決定;另一種方法是通過法律程式對其存款等進行查證核實。要堅持救助和扶本相統一,在對救助物件實施救助的同時,挖掘他們的潛力,建立就業幫扶機制,鼓勵低保物件就業。也可對有勞動力的家庭實行限期救助,即根據勞動力的年齡、身體狀況,確定最長救助期限,超過期限的,實施減免,以切實解決好“養懶漢”現象。三是完善農村“五保”物件集中供養和農村老年人福利制度。積極推進農村敬老院設施建設,改善文化、娛樂、健身等基礎設施,有條件的敬老院可適當安排生產生活用地,讓尚有一定勞動能力和勞動願望的人員從事力所能及的生產勞動,給予必要的報酬,改善其生活。注重敬老院資源的合理利用,在滿足集中供養要求的前提下,開展低收費寄養活動,逐步實現以院養院,使其成為農村養老的重要場所和福利服務中心。探索建立普惠式高齡老人生活補助制度,對高齡農民,分段給予一定的生活補助,使老年人真正分享到社會經濟發展帶來的成果。四是加大對我市農村低保物件的資金補助力度。市財政對我市的補助比例,低於經濟發展水平相當的其他縣市,需要省、市財政提高補助標準,緩解我市低保資金缺口大的現狀。

(五)加強監督管理,提高保障機構的組織效率和制度效率。一是搞好科學規劃。通過規劃的制定、實施來提高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層次。一方面,要明確整個體系建設的指導思想、工作原則、主要目標和任務要求,重點對近五年的工作任務作出規劃,提出目標。另一方面,要根據體系建設的主要內容,分別制定出臺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農村合作醫療、農村社會救助體系、農村社會福利體系建設等實施辦法,努力形成配套聯動的政策體系。二是健全制度。通過科學管理增強體系建設的實效。建立健全適合實際工作需要的業務、財務、基金和檔案管理等各項規章制度,實行崗位目標責任制,強化約束和激勵機制。完善工作規程,大力推行和普及規範化操作。三是強化監督。嚴格監督和檢查,實行業務公開和資訊定期釋出制度,增加工作的透明度。突出抓好重點領域的督查,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保證工作進度和資金安全,杜絕違紀違法現象發生。嚴肅查處違紀違法現象,切實保障群眾利益。四是重視設施建設。加快資訊基礎設施建設,提高計算機應用水平和網路的覆蓋面,建設和完善資訊化管理和服務體系,不斷提高管理和服務的現代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