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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調查報告範文十二篇

欄目: 調查報告 / 釋出於: / 人氣:1.08W

事故調查報告範文 篇1

一、發生經過

事故調查報告範文十二篇

1、日期:20xx年4月23日

2、時間:上午6時30分

3、地點:深圳xx18樓樓頂

4、情況敘述:樓頂14號冷卻塔的木質結構塔頂以及部分外殼被發現徹底燒壞。起火原因和責任人不明。此事已報告警署和保險公司。出事原因待查。

二、搶修措施

事故已立即向警署、消防部門和保險公司彙報,並在現場拍下照片。目擊者的口供也已記錄下來。

我們已與維修承包商就此舉行特別會議,安排人員進行搶修,清理現場。會議記錄參見附錄一。空調系統的正常供應和運作沒有受到影響。

我們已與HVC(4)進行詳細討論,並制定具體措施,加強對保安人員和樓頂巡視的管理,並決定在大樓外圍以及樓頂死角處增設巡視點。

三、調查結果

夜間13時至早上7時,一般無需使用水冷卻裝置,因而其相關冷卻塔也不必運轉。

操作員一般會關掉樓頂配電間內的配電板(見附錄二的啟動電路圖)。根據圖中所示,正如4月21晚發生的那樣,一旦把選擇開關調至“關”的位置,就會使主電源接觸點開啟,對外的電線和裝置便會斷電。

附錄三中的照片可以說明冷卻塔電線被燒壞的情況。這些照片顯示,分線箱內部仍然清潔,而表面似乎嚴重燒壞。這表明,起火原因很可能來自外部,而不是由內部的電路裝置和電線引起。這從附錄中的照片可以得到證實,照片上顯示了冷卻塔內部控制器和開關裝置的情況 。

我們曾懷疑事故由雷電引起,但現已排除了這一可能性,因為大樓完全受到避雷裝置的保護,而避雷裝置也定期接受檢查和維修。

四、結論

根據上述調查結果,我們的結論是,分線箱外部首先起火,繼而蔓延至冷卻塔的其他部位。因而我們認為,此次事件很有可能是人為的蓄意破壞。

五、建議

就短期來說,我們已決定在現有冷卻塔的木質結構部分刷上防火漆加以保護。具體的施工情況已和大樓總承包商共同商定,其他必要的工作正在安排。

在安全方面,我們同意管理部門的意見,樓頂所有出口處均應安裝“detex”鎖和遙控警報器。此外,我們還認為,通向樓頂的通道應設有閉路電視機進行監視。

從長遠來說,我們正在就使用ADS組合型冷卻塔的可行性進行研究。這種冷卻塔和我們現有的冷卻塔不同,由於塔身沒有木質結構部分,因而在防火、防日晒雨淋和防菌方面效果更佳。

事故調查報告範文 篇2

一、前言

上海靜安火災是20xx年來發生的最為嚴重的火災事故。其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以及所造成的社會影響都是近期輿論討論的焦點。靜安火災已經過去,但是這件事故卻沒有真正完結,緊接著而來的是對死者的悼念,對生者的安慰和對人們和政府的警示,責任重於泰山。

調查的目的:將以網際網路為主要資源,完成一輪整體的報告,將整個靜安事故的前後因果展示給家,並提出我們小組成員對於這次事故的意見。

調查的意義:鍛鍊我們小組成員蒐集資料,整合資料以及分析資料的能力,體驗分工合作帶來的好處,並且通過網際網路的調查,體會對資料的篩選過程,瞭解調查的基本事項以及書寫調查報告書的格式。

二、火災原因

2名電焊工違規實施作業

經過初步分析,起火樓在裝修作業施工中,有2名電焊工違規實施作業,在短時間內形成密集火災。

這起事故還暴露出5個方面的問題:電焊工無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嚴重違操作規程,引發火後逃離現場;裝修工程違法違規,層層多次分包,導致安全責任不落實;施工作業現場管理混亂,安全措施不落實,存在明顯的搶工期、搶進度、突擊施工的行為;事故現場違規使用量尼龍網、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導致火迅速蔓延;有關部門安全監管不力,致使多次分包、多家作業和無證電焊工上崗,對停產後復工的專案安全管理不到位。

三、營救過程

政府:

1、下午2時5分左右樓層發生火災

2、14時16分,接到火警報警電話

3、火警之後的第18分鐘,有消防車輛出現在火災現場進行救援。緊接著救護車趕到,消防車利用水救火,並衝入樓救人。

4、14時40分許,警用直升機也已經趕赴現場

5、15時30分利用高架雲梯和高壓水開始控制火勢

6、15時50分三架警用直升機已經飛抵著火樓的頂部,實施索降救援被困在樓頂的居民。

7、16時,警用直升機飛離頂樓。

8、18時30分,火勢基本撲滅後,消防人員及時進入火災現場,逐層收拾殘火,仔細搜救各樓層的居民,200官兵挨家挨戶搜救;45個消防中隊122輛消防車出動,救出100餘人。

居民自救:

1、理智的受災人果斷關閉電源和煤氣,用溼毛巾掩面

2、不少人都是發現火情後直接跑到樓外腳手架上以求逃生

3、有人從樓上跳下去

4、跑到樓頂呼救

5、在原地等待救援

四、災後安置和賠償工作

傷員救治:

上海市衛生系統第一時間全力以赴救治傷員,120市醫療急救中心調集30輛救護車搶救、轉運傷員和投入應急保障工作。九家接治傷員醫院的醫務人員徹夜未眠,全力救治火災受傷者。

災民安置:

緊急安排16家賓館的700餘個房間,將發生火災樓以及同小區另外兩棟樓的居民800餘人緊急安置到賓館中。對於當晚有30多戶找不到親人的受災戶,靜安區安排專人陪同他們到醫院、接待點和各安置點尋找親人,開展心理疏導等工作。16日上午,靜安區安排尋親者到殯逸認領遇難者。與此同時,靜安區已經將第一批臨時救助款送到居民手上,並在全區募捐首批240餘萬元善款。

賠償事項:

靜安區“1115”善後工作小組公佈了每位遇難者96萬元賠償和救助金的具體構成。除去政府綜合扶和社會愛心捐助資金31萬元以外,事故責任單位將承擔65萬元的一次性死亡賠償金。據介紹,包括火災中遇難死亡的賠償金在內,受傷人員的傷殘賠償、失火房屋和財產損失賠償金都將全部由事故單位進行賠償。平安保險上海分公司成立了重應急小組,統計事故傷亡人員名單,並及時提供理賠服務。該公司人員已經前往相關醫院,確認客戶資訊,可提供現場理賠。另外,該公司還在3個居民安置點設立了理賠臨時受理小組。太平人壽上海分公司也成立應對小組,由客戶部門核實客戶資訊並負責理賠。

五、損失和影響

1、靜安火災帶給了社會巨的損失,影響了人民正常的日常生活。

人員傷亡:上海”1115”特別重火災確認遇難人數為58名。其中男性為22人,女性為36人。

經濟損失:根據官方統計資料,火災造成的物質損失同樣非常巨。記者初步估算,僅房產一項,這場火造成的損失就將接近5億。

交通影響:來自靜安區交警監控中心訊息,目前膠州路餘姚路、膠州路常德路、膠州路昌平路通行都受到影響。採取的交通管制是:從安源路到西康路然後到康定路再到延平路最後再到安源路。

2、靜安火災的發證證明了某一些部門的監督力度不夠,影響政府在人民群眾的權威。

事故調查證明電焊工無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嚴重違操作規程,引發火後逃離現場;裝修工程違法違規,層層多次分包,導致安全責任不落實;施工作業現場管理混亂,安全措施不落實,存在明顯的搶工期、搶進度、突擊施工的行為;事故現場違規使用量尼龍網、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導致火迅速蔓延是因為有關部門安全監管不力,致使多次分包、多家作業和無證電焊工上崗,對停產後復工的`專案安全管理不到位。這樣的話會影響政府在人民群眾心中的權威,致使政府的影響力下降,從而影響到其他法律法規的實施。

3、靜安火災還影響了社會的安定。

事故調查表明這起事故的責任人是其引起事故的幾位無證電工。其犯罪嫌疑人也被機關拘留了。但是就是因為這樣有著更多的人越來越不相信政府。以下引用網友的一段話:這就是中國式的資本主義經濟體系,工程層層分包,賺的最多的是老闆,其次是專案經理,再次是包工頭,包工頭也分幾層,工資待遇最低,幹活最辛苦,人最多的就是我們的農民工,我的父母包括很多親戚就是全國兩億多農民工中的一員,他們的生活條件最艱苦,但他們從沒有說過苦,樸素樂觀勤勞的工作態度,從源頭保證了工程的質量,也正是因為他們無數辛勤汗水的付出,才有中國現在城市化的迅速發展,才有中國開放的偉勝利,社會就是這麼現實,包工頭專案經理以最婪的壓榨方式,剝削農民工的基本權益,出了事故就將抓我們可憐的工人。這樣的言論可能會引起家的共鳴,從而擾亂我們的社會安定,引起民眾對政府機關的普遍不滿。

事故調查報告範文 篇3

關於分公司倒渣場掉車事故調查報告

時間:*年*月*日上午10點左右

地點:*公司氨氣庫東側倒渣場

傷者:.男.現年35歲,外包工農用車司機,系*村人。

一、事故經過:

*年*月1*日上午10點左右,常*拉著廢渣往氨氣庫東側渣場倒渣時,由於倒退過多,常*隨車溜下半坡、翻車、將其甩出車外,掉進灰渣堆中。被清渣人員李*救出後報告王經理,王*立即安排生產部李*、辦公室樊*將其送往縣醫院和市二院搶救,確認為重傷。

二、事故原因分析:

1、農用車司機常*,安全意識淡薄、麻痺大意且操作技術水平較差,導致車輛下滑。在*月1*日由車間主任趙*口頭通知過本人,氨氣庫東側渣場危險不能再倒渣,但常*還繼續往該處倒渣,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2、分公司安全教育不夠、安全監管不到位,勞務合同簽定不嚴謹,也是造成本次事故原因之一。

3、分公司生技科雖然在會議上強調過,氨氣庫東側渣場有險情不能再倒,但是此項工作責任落實不明確,監管不到位。

4、二車間主任趙*接到會議安排雖然已口頭通知過常海中,但是未採取有效措施,設定明顯禁止標誌和障礙,現場管理不到位。

5、專職安全員現場安全監管不到位。

三、事故性質:

本次事故屬責任事故。

四、責任追究及處理結果:

1、農用車司機常*,安全意識低,麻痺大意,操作失誤,應負直接責任,但本人在事故中受重傷,不予追究。

2、分公司*經理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其罰款5000元。

3、生產*副經理監管不到位,勞務協議簽定不嚴謹,應負監管責任,對其罰款4000元。

4、生技科李*對工作安排落實不到位,應負監管責任,對其罰款3000元,並給予行政警告處分。

5、車間主任趙*,對存在隱患未採取有效措施,應負現場管理不到位的責任,對其罰款1000元,並給予撤職處分。

6、專職安全員王*,現場監管不到位,應負現場監管責任,對其罰款1000元。

五、整改措施:

1、加強全員安全教育,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深刻吸取本次事故教訓,克服麻痺大意思想,提高安全防範能力。

2、對倒渣處設定明顯警示標誌“嚴禁無關人員入內”,設定安全防護設施。

3、渣場設專人管理,制定相關制度,禁止村民拾碳渣。

4、渣場周圍設定鐵絲網圍欄。

5、渣場安裝水泵、水管,防止渣物自燃。

6、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渣場。

7、修改和重新簽訂勞務協議。(由分公司簽訂)

8、拉渣車倒渣要設鋼絲繩安全防護裝置。

9、協議所屬車輛,車況良好,應符合車輛執行有關要求。

10、農用車司機必須持證上崗。

11、車間防塵設施要充分利用,個人防護用品必須佩帶齊全。

12、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職責分明,責任到人。

13、開展一次安全隱患大排查專項行動,徹底消除事故隱患,要列出隱患內容,責任要落實到人,對整改結果要報安全部。

14、加強生產現場安全監督管理,採取各種有效防範措施,杜絕類似事故發生。

15、依據《安全生產法》規定,*分公司應當設定安全管理機構,並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不少於3人)。

事故調查報告範文 篇4

事故發生時間:

20xx年4月21日凌晨

事故地點:

主井井口

事故經過:

20xx年4月21日凌晨主井口著火,2:20分發現火情時,西面塔衣中部有1.5m見方著火面,因氣候乾燥、風力大、塔衣又屬易燃化纖物,所以很快引起西側塔衣的全面燃燒及圍牆外電纜大面積著火。

電纜著火後引起開關跳閘,吊泵斷電停運。潛水泵電源開關跳閘。施工單位立即組織滅火。6:45分水泵恢復排水。

早7:00通知工程部,工程部人員趕到現場時。施工單位在做現場清理工作。圍牆根部電纜絕緣均已燒燬,堆積部分電纜未發現短路跡象,電纜芯線無過載痕跡。

事故原因分析:

當時下井電纜有三根。

一、吊泵電源:電纜標註型號:VV-3×70+1×35電纜長度720m,其中井下120m,地面600m盤8字堆放,8字長4m、寬1m。電壓等級660V,井下吊泵功率150kw,額定電流163A,電流表顯示150A。吊泵已連續運轉20小時,運轉正常。事故發生後對電纜線徑實測,線徑不足50mm2。滅火後將原VV-3×70+1×35電纜複用一部分給吊泵供電,吊泵正常運轉,說明吊泵是好的。

存在問題:

1、電纜線徑不足,容易過載發熱;

2、電纜選型不合適,用不阻燃VV型普通電力電纜代替礦用電纜;

3、VV型普通電力電纜電纜不適用於移動電器裝置,在搶險時電纜過度彎曲會造成內部絕緣損傷,塑料絕緣破壞,出現區域性弧光放電現象;

4、電纜堆放不合適,會產生渦流發熱、或因散熱不良造成局部發熱。

5、部分電纜被塔衣覆蓋,散熱不良。

二、潛水泵電源:電纜型號:U-3×25+1×16,電壓等級380V,負荷7.5kw潛水泵,電纜截面足夠,發熱量不大。

三、訊號電纜:不帶負荷,屬空載狀態。

四、不排除外因火的可能性。

事故教訓:

本次火災事故造成VV型電力電纜600m、訊號電纜、部分礦用電纜嚴重損毀,雖未造成人員傷害,但事故的性質很嚴重。根據事故處理“四不放過”原則,要求施工單位就此事故引以為戒,結合安監局的檢查時所提出的問題,制定整改措施,強化安全管理。

防範措施:

1、下井電纜必須採用礦用電纜;

2、電纜的堆放必須符合規程要求;

3、對電氣裝置加強監管,提高防火意識;

4、要求井下電器必須安裝檢漏繼電器。

事故調查報告範文 篇5

一、前言

上海靜安火災是20xx年來發生的最為嚴重的火災事故。其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以及所造成的社會影響都是近期輿論討論的焦點。靜安火災已經過去,但是這件事故卻沒有真正完結,緊接著而來的是對死者的悼念,對生者的安慰和對人們和政府的警示,責任重於泰山。

調查的目的:將以網際網路為主要資源,完成一輪整體的報告,將整個靜安事故的前後因果展示給大家,並提出我們小組成員對於這次事故的意見。

調查的意義:鍛鍊我們小組成員蒐集資料,整合資料以及分析資料的能力,體驗分工合作帶來的好處,並且通過網際網路的調查,體會對資料的篩選過程,瞭解調查的基本事項以及書寫調查報告書的格式。

二、火災原因

2名電焊工違規實施作業經過初步分析,起火大樓在裝修作業施工中,有2名電焊工違規實施作業,在短時間內形成密集火災。

這起事故還暴露出5個方面的.問題:電焊工無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嚴重違反操作規程,引發大火後逃離現場;裝修工程違法違規,層層多次分包,導致安全責任不落實;施工作業現場管理混亂,安全措施不落實,存在明顯的搶工期、搶進度、突擊施工的行為;事故現場違規使用大量尼龍網、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導致大火迅速蔓延;有關部門安全監管不力,致使多次分包、多家作業和無證電焊工上崗,對停產後復工的專案安全管理不到位。

三、營救過程

政府:

1、下午2時5分左右樓層發生火災

2、14時16分,接到火警報警電話

3、火警之後的第18分鐘,有消防車輛出現在火災現場進行救援。緊接著救護車趕到,消防車利用水槍救火,並衝入大樓救人。

4、14時40分許,警用直升機也已經趕赴現場

5、15時30分利用高架雲梯和高壓水槍開始控制火勢

6、15時50分三架警用直升機已經飛抵著火大樓的頂部,實施索降救援被困在樓頂的居民。

7、16時,警用直升機飛離頂樓。

8、18時30分,火勢基本撲滅後,消防人員及時進入火災現場,逐層收拾殘火,仔細搜救各樓層的居民,200官兵挨家挨戶搜救;45個消防中隊122輛消防車出動,救出100餘人

居民自救:

1、理智的受災人果斷關閉電源和煤氣,用溼毛巾掩面

2、不少人都是發現火情後直接跑到樓外腳手架上以求逃生

3、有人從樓上跳下去

4、跑到樓頂呼救

5、在原地等待救援

四、災後安置和賠償工作

傷員救治:

上海市衛生系統第一時間全力以赴救治傷員,120市醫療急救中心調集30輛救護車搶救、轉運傷員和投入應急保障工作。九家接治傷員醫院的醫務人員徹夜未眠,全力救治火災受傷者。

災民安置:

緊急安排16家賓館的700餘個房間,將發生火災大樓以及同小區另外兩棟大樓的居民800餘人緊急安置到賓館中。對於當晚有30多戶找不到親人的受災戶,靜安區安排專人陪同他們到醫院、接待點和各安置點尋找親人,開展心理疏導等工作。16日上午,靜安區安排尋親者到殯儀館認領遇難者。與此同時,靜安區已經將第一批臨時救助款送到居民手上,並在全區募捐首批240餘萬元善款。

賠償事項:

靜安區“11·15”善後工作小組公佈了每位遇難者96萬元賠償和救助金的具體構成。除去政府綜合幫扶和社會愛心捐助資金31萬元以外,事故責任單位將承擔65萬元的一次性死亡賠償金。據介紹,包括火災中遇難死亡的賠償金在內,受傷人員的傷殘賠償、失火房屋和財產損失賠償金都將全部由事故單位進行賠償。平安保險上海分公司成立了重大應急小組,統計事故傷亡人員名單,並及時提供理賠服務。該公司人員已經前往相關醫院,確認客戶資訊,可提供現場理賠。另外,該公司還在3個居民安置點設立了理賠臨時受理小組。太平人壽上海分公司也成立應對小組,由客戶部門核實客戶資訊並負責理賠。

五、損失和影響

1、靜安火災帶給了社會巨大的損失,影響了人民正常的日常生活。

人員傷亡:上海”11.15”特別重大火災確認遇難人數為58名。其中男性為22人,女性為36人。

經濟損失:根據官方統計資料,火災造成的物質損失同樣非常巨大。記者初步估算,僅房產一項,這場大火造成的損失就將接近5億。

交通影響:來自靜安區交警監控中心訊息,目前膠州路餘姚路、膠州路常德路、膠州路昌平路通行都受到影響。採取的交通管制是:從安源路到西康路然後到康定路再到延平路最後再到安源路。

2、靜安火災的發證證明了某一些部門的監督力度不夠,影響政府在人民群眾的權威。

事故調查證明電焊工無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嚴重違反操作規程,引發大火後逃離現場;裝修工程違法違規,層層多次分包,導致安全責任不落實;施工作業現場管理混亂,安全措施不落實,存在明顯的搶工期、搶進度、突擊施工的行為;事故現場違規使用大量尼龍網、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導致大火迅速蔓延是因為有關部門安全監管不力,致使多次分包、多家作業和無證電焊工上崗,對停產後復工的專案安全管理不到位。這樣的話會影響政府在人民群眾心中的權威,致使政府的影響力下降,從而影響到其他法律法規的實施。

3、靜安火災還影響了社會的安定。

事故調查表明這起事故的責任人是其引起事故的幾位無證電工。其犯罪嫌疑人也被公安機關拘留了。但是就是因為這樣有著更多的人越來越不相信政府。以下引用網友的一段話:這就是中國式的資本主義經濟體系,工程層層分包,賺的最多的是大老闆,其次是專案經理,再次是包工頭,包工頭也分幾層,工資待遇最低,幹活最辛苦,人最多的就是我們的農民工,我的父母包括很多親戚就是全國兩億多農民工中的一員,他們的生活條件最艱苦,但他們從沒有說過苦,樸素樂觀勤勞的工作態度,從源頭保證了工程的質量,也正是因為他們無數辛勤汗水的付出,才有中國現在城市化的迅速發展,才有中國改革開放的偉大勝利,社會就是這麼現實,包工頭專案經理以最貪婪的壓榨方式,剝削農民工的基本權益,出了事故就將抓我們可憐的工人。這樣的言論可能會引起大家的共鳴,從而擾亂我們的社會安定,引起民眾對政府機關的普遍不滿。工傷事故調查報告交通事故調查報告安全事故調查報告

事故調查報告範文 篇6

X年X月X日X時X分,位於XX市路號的XX單位發生一起起重傷害事故,造成X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XX萬元。

事故發生後,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相關規定,經XX市政府同意,成立了由XX市安全監管局、監察局、公安局、總工會及XX部門組成的事故調查組,對該起事故進行調查。事故調查組通過現場勘查、專家鑑定和多方取證,查清了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和性質。

一、事故基本情況

此部分內容是事故調查中管理責任認定的事實依據,包括以下幾方面內容:

1.事故發生單位及相關責任單位的基本情況;

2.單位及相關人員資質情況;

3.事故點事發前的不安全狀況;

4.單位安全管理情況;

5.所在地政府及相關負有職責的部門的安全監管情況。

二、事故發生經過及救援情況

1.事故發生經過

客觀地描述事故發生、搶救直至救出最後一名遇難者(或傷者)為止的整個過程。

重點描述事故演變過程中事故觸發、發展、擴大的狀態;場所、設施、裝置、裝置的變化狀態;人的違章違規行為。

2.應急救援情況

簡單介紹事故應急救援情況,如有必要也可簡單介紹善後處理情況。

三、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

1.傷亡人員情況

2.事故直接經濟損失

四、事故發生原因和事故性質

1.事故發生的原因

(1)直接原因

主要從現場勘察和事故經過中概括出物的不安全狀態和人的不安全行為。

(2)間接原因

主要從報告的第一部分“基本情況”中概括出事故單位安全管理及部門監管方面存在的缺陷。

2.事故性質

主要認定事故是責任事故還是非責任事故。

五、對有關責任人員和單位的處理建議

1.建議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的責任人員;

2.建議給予黨紀和行政處分的責任人員;

3.建議給予行政處罰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

4.建議依企業內部規章制度處理的責任人員。

責任人員的責任認定按下列模式表述:姓名、政治面貌、現任職務、分管業務、任職時間、違法違規事實(多條分號隔開)、負何種責任、根據何規定(條款)、建議給予何種處分(處罰)。

責任單位的責任認定按下列模式表述:單位、違法違規事實、違反何規定(條款)、建議給予行政處罰。

六、整改防範措施建議

要針對事故發生的原因,提出具有針對性、切實可行的防止類似事故發生的措施。應從管理、裝備和人員培訓等方面提出防範措施。

七、附件

1.調查組的組建

包括兩項內容:

(1)調查組組建檔案;

(2)調查組人員名單(表格),表格名為“事故調查組人員名單”,內容包括人員姓名、工作單位、職務、調查組內職務、簽名。

2.事故現場示意圖

圖形用A4紙按比例繪製(建議使用CAD製圖),具體比例根據實際情況掌握。圖中要反映事故現場裝置、設施、裝置的佈置、事故地點名稱、位置(註明距離尺寸)、傷亡人員位置及倒向、有關裝置、設施事故前後位置等。同時須標明圖題、指向標、比例尺、圖例和落款等要素。

3.事故直接經濟損失明細

4.事故傷亡人員情況

建議以表格形式列出事故傷亡人員情況,表名為“事故傷亡人員名單”。內容包括傷亡人員姓名、籍貫、年齡、工種、培訓情況和傷害程度等。

事故調查報告範文 篇7

20xx年4月20日6時20分左右,山河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在天津生態城南部片區新加坡美食城專案工地,發生一起高處墜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227萬元。事故發生後,該公司隱瞞不報,直至4月26日死者家屬向有關部門舉報,經查實,該事故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以下簡稱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天津市安委會下發的《生產安全事故查處掛牌督辦通知書》(津安生督〔20xx〕2號)的要求,經區政府批准,20xx年5月21日成立了由區安全監管局、區監察局、區公安局、區總工會、區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管支隊及中新天津生態城管委會等部門組成的山河建設集團有限公司“4·20”一般高處墜落死亡事故調查組(以下簡稱事故調查組),並邀請區漢沽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派員參加,開展事故調查工作。

事故調查組按照“四不放過”和“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通過現場勘察、調查取證、綜合分析,查明瞭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和事故瞞報過程,認定了事故的性質和責任,提出了對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的處理建議,並針對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問題,提出了事故防範措施建議。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事故單位情況

山河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山河公司)。

山河公司成立於1999年5月12日,為有限責任公司(私營)。註冊資本:31560萬元人民幣;法定代表人:程某財;註冊地址:湖北省黃岡市團風縣團方大道;從業人員:3000餘人;經營範圍:建築施工。該公司具有房屋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特級、地基與基礎工程專業承包壹級等資質。山河公司為天津生態城南部片區新加坡美食城專案總承包施工及總包管理工程中標專案總包單位。

(二)相關單位情況

1.建設單位:天津英諾旺地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英諾公司)。

英諾公司成立於20xx年3月15日,為有限責任公司(私營)。註冊資本:3000萬元人民幣;法定代表人:張甲;註冊地址:天津生態城動漫中路126號動漫大廈B1區二層201-99;經營範圍:以自有資金向房地產業進行投資,房地產開發與經營等。

2.監理單位:天津開發區建設工程監理公司(以下簡稱開發區監理公司)。

開發區監理公司成於1992年12月30日,為全民所有制國有企業。註冊資本:600萬元人民幣;法定代表人:夏某陽;註冊地址:天津開發區黃海路3號六層605-609室;從業人員:500餘人;經營範圍:工程監理服務、工程諮詢服務、工程造價諮詢服務等。

3.監督單位:中新天津生態城建設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建管中心)。建管中心受中新天津生態城建設局委託,負責施工現場監督檢查工作。

(三)工程專案基本情況

1.工程專案整體情況。

天津生態城南部片區新加坡美食城專案立項時間為20xx年3月26日,專案程式碼為1223535K7210006,總建築面積2389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築面積為16110平方米,地基為鑽孔灌注樁,地下一層、主體結構為框架結構。

該專案共分“天津生態城南部片區新加坡美食城專案樁基工程”和“天津生態城南部片區新加坡美食城專案的總承包施工及總包管理工程”兩個標段,分兩次招標和施工,中標施工總承包單位均為山河公司。樁基工程已經竣工。發生事故的工程是“天津生態城南部片區新加坡美食城專案總承包施工及總包管理工程”(以下簡稱美食城專案),該工程招標備案時間為20xx年4月24日,中標開工日期為20xx年4月30日,竣工日期為20xx年8月30日。《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發證時間為20xx年5月31日,證書編號為20xx-生態建施證-0012。

2.工程勞務分包合同簽訂情況。

事故調查過程中,山河公司向事故調查組提交了與天津渤海華鵬建築工程有限公司簽訂的兩份勞務合同,第一份合同為基礎、主體結構勞務合同(編號為20xx-4-23,開工時間為20xx年4月30,竣工時間為20xx年9月30),該合同已履行完畢;第二份合同為砌築工程施工勞務分包合同(編號為GF-20xx-00010,開工時間為20xx年10月13日,竣工時間為20xx年10月),在第二份合同中明確華鵬公司授權委託張某謀(男,湖北武漢人)為該專案的代理人。經對華鵬公司法人羅某華及張某謀等人詢問和相關書證的比對,確認第二份合同為山河公司自行編制的假合同。事實上,砌築工程的二次結構砌築施工是山河公司直接僱傭自然人張某謀組織勞務人員進行施工的。

3.工程施工情況。

該工程自20xx年1月15日奠基,20xx年12月18日主體封頂,隨後轉入二次結構混凝土、地上砌築等施工。由於春節原因,20xx年1月4日,美食城專案建設單位英諾公司向建管中心遞交了《工程暫停施工告知書》,建管中心也依規向該工程建設單位下發了《中止施工安全監督告知書》。20xx年3、4月份在沒有履行任何復工手續、也未向建管中心報告的情況下,陸續有工人進入該工程工地進行二次結構砌築施工。

二、事故發生經過、瞞報核查情況

(一)事故發生經過及善後情況

20xx年4月20日上午6時20分左右,張某謀勞務隊伍的工人張某福在5樓放砌牆墨線作業時,從沒有安全防護的預留洞口墜落至1樓地面(高度約16米,墜落過程中砸穿了2-4樓同位置洞口的防護模板)受重傷,於7時35分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二)事故瞞報及核查情況

事故發生後,山河公司未按規定向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及行業主管部門報告。20xx年4月26日,死者家屬撥打了110報警電話,中新天津生態城和風路派出所接警,經民警向報警人張某娟(死者長女,湖北省武漢人)瞭解,4月20日7時左右,張某福在天津生態城南部片區新加坡美食城專案工地施工過程中墜樓,經送泰達醫院搶救無效於當日死亡,死者家屬自20日來到天津後與山河公司就賠償問題無法達成協議,張某娟遂向公安機關報警。濱海新區安全監管局接到市安全監管局核查事故的資訊後,立即會同中新天津生態城安全監管局等部門進行核查,山河公司、開發區監理公司均否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並出具了書面說明,後經進一步調查確認,4月20日上午6時20分左右,該專案發生一起高處墜落死亡事故,山河公司存在瞞報事故行為。

三、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

(一)事故傷亡情況

事故造成1人死亡。死者,張某福,男,63歲,外來務工人員,湖北省武漢東西湖人。

(二)直接經濟損失

依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經濟損失統計標準》(GB6721-86),認定該事故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為227萬元。

四、事故原因和性質

(一)直接原因

張某福在未設防護欄杆、洞口下未張設安全平網的5樓預留洞口(寬約50cm、長約2800cm)旁作業時墜落,並且同位置2-4層洞口設定的防護板不符合安全規定,未起到防護作用,直接墜落至1樓。

(二)間接原因

1.山河公司施工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

(1)違規分包。將建設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砌築作業分包資質的自然人張某謀。

(2)違規施工。在沒有履行任何復工手續也未向建設監管部門報告的情況下擅自施工,施工期間中標專案經理、安全經理不在現場管理。

(3)安全教育、告知和檢查缺失。未對張某福等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未向作業人員告知臨邊作業的危險性;違規施工期間現場檢查缺失,現場臨邊防護不到位的事故隱患未能得到及時發現和消除。

2.開發區監理公司

對建設專案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條件及施工單位履行安全職責情況督促檢查不到位。發現施工現場沒有履行復工手續施工,只是向施工方提出停止施工的要求,但在施工方拒絕接收監理通知單的情況下,未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放任違規施工行為;同時施工現場存在事故隱患,未督促整改,未盡到監管職責。

(三)事故性質

經調查認定,山河公司“4·20”一般高處墜落事故是一起隱瞞不報的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五、對事故有關責任人員及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

(一)事故責任人員的責任認定及處理建議

1.程某財,山河公司法定代表人,負責公司的全面工作。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不到位。未認真督促、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其行為違反《安全生產法》第十八條第(五)項之規定,對事故發生負有領導責任。建議中新天津生態城管委會(安全監管部門)依據《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二條第(一)項之規定,對其處以20xx年年收入30%的罰款。

2.何某,山河公司天津分公司副總經理,是該專案的主要負責人。未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事故發生後沒有依法報告事故。其行為違反《安全生產法》第八十條第二款之規定,對瞞報事故負直接責任。建議中新天津生態城管委會(安全監管部門)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一)項之規定,對其處以20xx年年收入60%的罰款。

3.周某旺,開發區監理公司美食城專案總監理工程師代表,是該專案安全監理的直接負責人。發現施工現場沒有履行復工手續施工,向總包方下達監理通知單要求停止施工,但在總包方不接收的情況下,沒有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也未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履行安全職責不到位。其行為違反《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二條第(五)項和第四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建議開發區監理公司參照《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監察部、安監總局第11號令)第十二條第(七)項之規定,給予其行政記過處分。

4.張乙,開發區監理公司美食城專案監理機構負責人及總監理工程師,未根據工程進展檢查監理人員工作情況,致使專案總監理工程師代表履行安全生產監理職責不到位,放任違規施工行為。其行為違反《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二條第(五)項和《建設工程監理規範》(GB/T50319-20xx)中3.2.1第3條之規定,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建議開發區監理公司參照《安全生產領域違法違紀行為政紀處分暫行規定》(監察部、安監總局第11號令)第十二條第(七)項之規定,給予其行政警告處分。

(二)事故責任單位的責任認定及處理建議

1.山河公司施工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將建設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砌築作業分包資質的個人;在沒有履行任何復工手續也未向監管機構報告的情況下帶隱患施工,施工期間中標專案經理、安全經理不在現場管理;安全教育、告知、檢查缺失,現場事故隱患未能得到及時消除;事故發生後,存在瞞報行為。其行為違反《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三十八條第一款、第四十一條、第四十六條第一款和第八十條第二款之規定,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綜合裁量,建議中新天津生態城管委會(安全監管部門)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第三十六條第(一)項之規定,對其處以100萬元的罰款,依據《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九條第(一)項之規定,對其處以20萬元的罰款,共計120萬元。依據《天津市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條例》、《關於加強我市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行政處罰工作的通知》(建築〔20xx〕16號)規定,建議市建委對其處以停止在天津市參加投標活動3個月的行政處罰。

2.開發區監理公司教育和督促專案監理人員嚴格執行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不夠。監理人員發現施工現場沒有履行復工手續施工,只是向施工方提出停止施工的要求,但在施工方拒絕接收監理通知單的情況下,未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放任違規施工行為;同時施工現場存在事故隱患,未督促整改,未盡到監理職責。其行為違反了《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93號)第十四條第二款之規定,建議中新天津生態城管委會(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五十七條第(三)項之規定,對其處以10萬元的罰款。

六、事故防範和整改措施

(一)認真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山河公司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嚴格執行建築施工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全面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一是要建立和完善專案的安全管理體系,使專案施工全過程受控;二是加強外包隊伍的管理,嚴禁將工程發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或個人;三是落實安全教育培訓,提高管理人員、作業人員安全責任和技能,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人員,不得安排其上崗作業;四是向作業人員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和防範措施;五是開展全面安全隱患排查,落實日常安全巡查,及時消除施工現場物的不安全狀態,糾正現場作業人員的不安全行為;六是依法依規報告生產安全事故,杜絕瞞報、遲報和漏報行為。

開發區監理公司要建立健全隱患排查等規章制度,依法認真履行監理職責。加強對監理人員的管控,確保監理人員認真履職;嚴格審查外包隊伍資質;在實施監理過程中,要加強施工現場安全隱患巡查,發現安全事故隱患,及時要求施工單位整改或暫停施工,並及時報告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要及時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二)認真落實行業主管部門安全生產監管責任

中新天津生態城建設管理中心作為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區域各建設專案的安全監管,認真組織開展專項檢查,做好日常巡查。對專案建設過程中的違法違規行為要及時發現並查處,要督促建設單位落實安全主體責任,確保專案建設的安全。

中新天津生態城管委會要在事故結案3個月後,對事故相關單位的事故防範和整改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

事故調查報告範文 篇8

一,程式方面:

從立項,規劃,設計,報建,招標,施工圖審查,地質災害評估,環境影響評估,消防安全評估,開工報告,施工組織設計審查,等等,在各道程式關卡上是否辦理了相關手續?手續是否合法齊全?

二,組織方面:

各參建單位是否具有相應的資質資格?相關人員是否有相應的資質證書和上崗證書?證書是否合法有效?現場相關人員是否齊全在崗?是否有相應的管理制度?制度是否得到有效貫徹執行?

三,實體方面:

所採用的是什麼設計、施工、監理規範?結構設計,施工組織設計,監理大綱所採用的引數是否齊全適當?是否與實際情況相符?實施過程中是否嚴格按照規範和方案、計劃執行?是否按期進行各項觀測?是否發現異常併發出警報?

四,其他方面:

包括氣象異常和其他外部干擾情況。

在全面瞭解情況之後,才能發現問題。在這個基礎上才能分析出事故的直接原因,間接原因,主觀原因,客觀原因,以及事故隱患和管理漏洞。對事故性質(責任事故或非責任事故)應做出判定;對事故工程應做出報廢,返工,修理,補強等處理意見,同時分清各單位和相關人員的責任。如果發現有刑事犯罪,應立即移送司法機關。調查報告出臺前還應當由建設單位,勘察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討論,如有不同意見,應當加以說明。這樣寫出來的調查報告才能有根有據,有理合法。

事故調查報告的主要內容有:

一、背景資訊,包括:事故單位的基本情況、事故發生的時間與地點、涉及到的人員及其他情況、職工傷亡事故登記表、操作人員及證人、事故應急救援情況;

二、事故描述,包括:事故發生的順序,破壞的程度、人員傷亡及經濟損失情況、事故的型別、事故的性質、承載物或能量;三、事故原因,包括直接原因和間接原因;

四、事故教訓和預防同類事故重複發生的建議,包括立即採取的措施以及長期的行動規劃;

五、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理建議;

六、事故調查組的成員名單;

七、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一)工程名稱、建設規模、建設地點、工期,專案法人、主管部門及負責人電話;

(二)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工程部位以及相應的參建單位名稱;

(三)事故發生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四)事故發生原因初步分析;

(五)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六)事故報告單位、負責人及聯絡方式,事故調查報告怎麼寫。

事故調查報告範文 篇9

(一) 工程名稱、建設規模、建設地點、工期,專案法人、主管部門及負責人電話;

(二) 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工程部位以及相應的參建單位名稱;

(三) 事故發生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四) 事故發生原因初步分析;

(五) 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六) 事故報告單位、負責人及聯絡方式。

建設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後,應會同相關部門組成事故調查組,首先應聽取建設、勘察,設計、監理單位的彙報和分析。由於各參建單位的相互制約作用,可以更加有利於揭示事故真相。在此基礎上,再進行全面的調查取證。這種調查決不應就事論事,而要從全域性整體出發,逐項調查。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程式方面:從立項,規劃,設計,報建,招標,施工圖審查,地質災害評估,環境影響評估,消防安全評估,開工報告,施工組織設計審查,等等,在各道程式關卡上是否辦理了相關手續?手續是否合法齊全?

二,組織方面:各參建單位是否具有相應的資質資格?相關人員是否有相應的資質證書和上崗證書?證書是否合法有效?現場相關人員是否齊全在崗?是否有相應的管理制度?制度是否得到有效貫徹執行?

三,實體方面:所採用的是什麼設計、施工、監理規範?結構設計,施工組織設計,監理大綱所採用的引數是否齊全適當?是否與實際情況相符?實施過程中是否嚴格按照規範和方案、計劃執行?是否按期進行各項觀測?是否發現異常併發出警報?

四, 其他方面:包括氣象異常和其他外部干擾情況。

在全面瞭解情況之後,才能發現問題。在這個基礎上才能分析出事故的直接原因,間接原因,主觀原因,客觀原因,以及事故隱患和管理漏洞。對事故性質(責任事故或非責任事故)應做出判定;對事故工程應做出報廢,返工,修理,補強等處理意見,同時分清各單位和相關人員的責任。如果發現有刑事犯罪,應立即移送司法機關。調查報告出臺前還應當由建設單位,勘察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討論,如有不同意見,應當加以說明。這樣寫出來的調查報告才能有根有據,有理合法。

事故調查報告的主要內容有:

一、背景資訊,包括:事故單位的基本情況、事故發生的時間與地點、涉及到的人員及其他情況、職工傷亡事故登記表、操作人員及證人、事故應急救援情況;

二、事故描述,包括:事故發生的順序,破壞的程度、人員傷亡及經濟損失情況、事故的型別、事故的性質、承載物或能量;

三、事故原因,包括直接原因和間接原因;

四、事故教訓和預防同類事故重複發生的建議,包括立即採取的措施以及長期的行動規劃;

五、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理建議;

六、事故調查組的成員名單;

七、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事故調查報告範文 篇10

一、工程名稱:

二、施工單位:

一公司x專案部GRC專業分包

三、事故過程:

20xx年3月8日上午,在我專案工地4#樓外牆GRC班組電焊作業人員在進行施焊作業時,造成焊渣外濺,落至中間層外架,將外架隔離密目網引燃,造成兩張安全網報廢。

事故發生後,現場值巡工人及中間層施工工人均第一時間發現,並很快撲滅明火,同時將損壞的密目網及時進行了更換,防止了事故進一步擴大,消除了隱患。專案管理公司及監理單位在事故發生後嚴格遵循安全事故處理1.事故原因沒有查明不放過;

2.事故責任人沒有得到處理不放過;

3.事故整改措施沒有得到落實不放過;

4.相關的人員沒有得到教育不放過的“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了相應處理。同時監理單位也針對性下發了監理通知單,要求總包單位對GRC班組進行處罰,無證焊工進行清退,並進行全員安全教育,提高防火意識。我公司專案工程部在周監理例會中對相關責任單位進行了嚴肅批評,要求總包加大安全文明各項拋入,加大重視力度並引以為戒,杜絕此類事故的再次發生,否則將按“失職追責”原則對關聯責任單位進行處理。

四、事故類別及性質:

根據現場勘查和取證,認定是一起一般火災安全責任事故。

五、事故發生原因:

根據現場分析,以及當天作業內容推斷,是電焊作業焊渣外濺引起起火花為直接原因。施焊作業人員在臨邊作業時未設定防護板防止焊渣掉落,防護措施不到位是引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六、對事故相關責任人的處理:

1、對電焊作業人員加強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使其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規章制度和技術交底,按照正確的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施工作業。

2、對GRC班組給予經濟處罰1000元人民幣,對施焊作業人員進行了更換。

七、今後的防範和整改措施

1、加強工人崗前安全教育,特別是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2、在進行下一步作業前,先有針對性的.對其作業人員進行現場安全技術交底。

3、加強現場安全巡查及監督力度,嚴禁存在隱患作業。

4、施焊作業人員在臨邊作業時應設定防護板防止焊渣掉落。

八、安全事故分析

1、連續兩次事故的發生,一公司專案部雖對GRC施工班組員工進行過進場的安全生產教育,但當天缺乏有效的操作規程指導和安全檢查力度未跟上並及時發現處置,加之施焊作業人員防火保護意識淡薄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但總包單位在安全管理自身也存在缺陷,公司當天沒有對施工現場配備專人和專職焊接技術人員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操作監督和管理。

2、總包安全部對施工隊組人員沒有很好的進行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跟班作業不到,落實不到,對安全生產技術措施以及巡查管理工作不到位;沒有理解和傳達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的發展理念,作為質檢部門沒有認真把“安全發展,預防第一”當首要任務來抓,沒有履行好作為一個質檢安全員的工作態度及責任才導致事故的發生。

3、專案部:在現場管理技術人員對平時工作細節疏忽大意,對班組員工安全教育不到位,平時跟蹤落實工作力度不夠,沒有認真把平時預見發生的事情,苗頭處理在萌發狀態,根據施工現場的環境特點,在思想上高度重視施工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4、班組長:作為施工隊班組長,缺乏安全生產教育,現場管理不到位,監督班組施工人員安全生產意識力度不夠,安全意識淡薄,對一線員工安全管理教育落實不到位。

九、總結及要求

1、通過以上兩起同性質事故連續的發生,暴露了管理者在工作中存在著安全生產思想麻痺,安全意識差,要求今後工作中,杜絕此類事件發生。

2、加強各職能部門的安全知識意識,必須加強對施工現場的巡查力度,同時發現安全隱患立即排除。

3、質檢部門必須經常組織員工安全教育學習,對施工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對聯保互保自我防範意識要講深講透,必須跟蹤管理。

4、各個專案負責人必須始終在工作現場認真履行監護職責,當工作點分散,監護有困難時,每個工作點要增設專責監護人。

5、堅持以人為本,開展安全知識教育,尤其是加強工作負責人的安全職責教育,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事故調查報告範文 篇11

根據交通運輸部《關於開展20xx年全國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工作的通知》(交政法發[20xx]94號)要求和《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評議考核規定》(部令20xx年2號),結合我省交通運輸系統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評議考核的意義和目標

行政執法評議考核是評價交通運輸行政執法隊伍執法工作情況,檢驗執法部門和執法人員是否正確行使執法職權和全面履行法定義務的重要機制,是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承上啟下的關鍵環節,對進一步促進依法行政,提高交通運輸行政執法水平和管理能力,具有重要意義。通過開展全系統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工作,全面系統地考查交通運輸各行業各地區行使行政執法職權、履行法定義務的情況,通報不規範執法案例,端正執法人員執法理念,規範執法行為,整頓執法作風,保障交通運輸法律、法規、規章的正確實施,營造良好的法治交通環境。

二、評議考核的內容和標準

本次評議考核以交通運輸行政許可工作為重點內容,全面考評20xx年以來全省各級交通運輸部門和行政執法機構依法辦理行政許可,實施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處理舉報投訴、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國家賠償、控告申訴案件,以及開展執法監督和執法責任追究工作的情況。通過查閱20xx法治工作檔案、執法制度建設檔案和執法案卷,按照《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評議考核規定》,對全省交通運輸行政執法部門和行政執法人員行使行政執法權和履行法定義務的情況進行考評。

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基本標準是:行政執法主體合法;執法內容符合執法許可權,適用執法依據適當;行政執法行為公正、文明、規範;行政執法決定的內容合法、適當;行政執法程式合法、規範;法律文書規範、完備。

評議考核實行百分制量化考核,具體評分標準以《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工作督查評分表》明確的專案和內容為準。各單位應結合行業和地區實際,細化專案、量化指標,制定具體的自查評分標準。

三、評議考核組織形式

此次全省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工作採取行業及單位自評、廳重點抽查、部督導檢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省道路運輸管理局、省水運管理局(地方海事局)、省公路路政管理總隊、省交通基建工程質量監督站和各市州交通運輸局分別組織本行業、本地區的自評工作。重點抽查工作由廳政策法規處組織實施,隨機確定部分基層行政執法單位,分組進行抽查。在行業自評、省廳重點抽查的基礎上,根據交通運輸部督導檢查具體安排,隨時做好迎接部督導檢查準備工作。

四、評議考核工作步驟

(一)組織動員階段(5月份)

各地、各單位要按此方案,結合行業、地區和本單位實際,制定具體的評議考核工作實施方案,細化考核專案,明確考核範圍、程式、標準和組織方式、評分辦法、獎懲措施等,充分做好安排部署和動員工作,並於5月底前將評議考核具體實施方案報廳政策法規處。

(二)自評工作階段(6月至9月)

廳屬各行業主管單位、各市州交通運輸局負責組織本行業、本地區的自評工作,根據各自制定的評議考核實施方案開展自評工作,將自評結果在本行業、本地區範圍內進行通報,對考評結果優秀的單位予以表揚,對考評結果不達標的單位提出整改要求,特別是對於出現《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評議考核規定》第十五條中不達標情況的要給予通報批評,限期進行整改。廳屬各行業主管單位、各市州交通運輸局要對本次評議考核情況進行歸納、分析、彙總,肯定成績,找出問題,提出進一步推進評議考核工作和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形成自評報告報廳政策法規處。

(三)抽查工作階段(7月至10月)

廳將組成檢查組,結合各地、各單位自評情況,隨機選擇基層執法機構進行抽查。抽查內容主要包括自評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工作推行情況,以及基層執法單位依法行政工作開展情況。組織領導和工作推進情況主要包括健全組織機構、明確領導責任、落實工作人員、落實工作經費、制定行政執法評議考核的具體實施方案以及考核工作的開展情況。依法行政工作情況主要包括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舉報投訴案件的辦理情況,規範性檔案的清理及修訂情況,20xx年全省交通運輸行政執法監督檢查中存在問題的整改情況,法制宣傳教育的開展情況等。

抽查採取參與所在單位自評工作、走訪調查、抽查行政執法案卷和工作臺帳等方式,綜合測評行政執法部門的行政執法情況和評議考核工作的開展情況,交流評議考核工作取得的經驗和存在的問題。

(四)總結迎檢階段(7月至11月)。

抽查工作結束2周後,各檢查組向廳政策法規處提交本組評議考核工作報告,廳政策法規處將根據抽查情況,總結我省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工作,將本次評議考核情況報交通運輸部,並在全系統內進行通報,及時推廣評議考核中好的經驗和做法,對評選為全省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優秀單位進行通報表彰。對評議考核中發現的問題,及時予以糾正或責令限期整改,做好迎接部督導檢查的各項準備工作。

五、評議考核的獎勵

廳屬各行業主管單位在自評的基礎上,從交通運輸行政執法成績突出、考評結果為優秀的單位中,向省廳各推薦2個交通運輸部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優秀候選單位,省廳從中向交通運輸部考核推薦執法評議考核優秀單位。省道路運輸管理局、省公路路政管理總隊向省廳推薦全省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優秀單位各10個,省水運管理局(地方海事局)、省交通基建工程質量監督站各推薦3個,各市州交通運輸局各推薦2個,省廳將根據自評和抽查情況,研究確定20xx年全省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優秀單位進行表彰。執法評議考核推薦材料包括推薦表、執法評議考核自評報告(附評分表)各一式兩份,於10月30日前報廳政策法規處。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嚴密部署。

執法評議考核是開展執法監督的有效手段,是加強交通運輸行政執法監督,落實執法責任制,規範執法行為,促進依法行政的重要舉措。全省交通運輸行政執法部門和單位要充分認識開展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工作的重要性,加強領導、精心組織,明確專人負責,認真開展自評工作,做好迎接省廳重點抽查和交通運輸部督導檢查工作,確保考評工作的順利實施。

(二)突出重點,力求實效。

要以交通運輸行政許可工作實施情況為重點,本著實事求是、客觀公正、有錯必糾、獎罰分明的原則,全面考核行政執法工作,確保考評工作取得實效。要深入調查研究,認真總結經驗,查詢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的意見和建議。通過獎勵、整改、問責、糾錯等手段,提高評議考核的實際效果,促進嚴格執法、公正執法、文明執法和優質服務。

(三)著眼長遠,完善機制。

要結合此次考評工作不斷創新考評辦法,實行日常考評、階段考評與考評相結合,常態考評、動態考評和實時考評相結合,逐步完善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制度,建立長效機制,促進交通運輸行政執法評議考核的科學化、制度化、規範化。

事故調查報告範文 篇12

20xx年x月xx日時,機,由載至,途經x鎮港彎道處,遇魚飼料船對駛相遇;由於各方疏忽瞭望、避讓不力,造成發生碰撞,致小船沉沒,小落水死亡。xx市地方海事處接警後,立即趕赴現場,對事故展開調查,調查報告如下:

一、船舶概況及主要技術資料

1、機1809,船舶總長33米、船舶最大寬度6。5米、型深2。2米。船體材料鋼質,主機功率6135aca/96、5kw,總噸124、淨噸69。船舶有效期:20xx年10月12日。當班駕駛(四等駕駛員,證號:)。

2、蘇鹽貨,船舶總長31。70米、船舶最大寬度5。90米、型深2。15米。船舶材料鋼質,主機功率6135aca/99、3kw,總噸99、淨噸55。船舶有效期20xx年5月30止。當班駕駛(四等駕駛員,證號:)。

3、小1噸水泥自備農用船,船舶總長5。7米、寬1。5米、深0。55米。

二、船舶所屬情況

1、機所屬運輸有限公司。船舶所有人、經營人:運輸有限公司。地點:xx市xx鎮。

2、x鹽貨,所屬運輸有限公司。船舶所有人、經營人:運輸有限公司。地點:x市郊。

3、小1噸農用船所屬xx市x鎮x港x村組。

三、船舶簽證情況

1、機從興化空載籤至六合,簽證時間20xx年9月13日。

2、蘇鹽貨92810從南通裝載飼料至興化,簽證時間20xx年9月12日。

四、船員情況

1、機該航次在船人員2人,當班駕駛,四等駕駛員,證號:。當班輪機員房桂銀,四等輪機員、證號。

2、蘇鹽貨92810該航次在船人員2人。當班駕駛仇金官,四等駕駛員,證號:。當班輪機員王桂華,四等輪機員、證號:。

五、氣象、水文及航道情況

緩流,水流由南向北。當日的風向東南風3—4級,視線情況良好,事發段為航道彎道水域,航道水深5米。

六、救助情況

事發後,機1809、蘇鹽貨92810均離開現場,xx市地方海事處接警後,立即趕赴現場,一方面上航攔截肇事船舶,一方面救助落水人員,半小時後,將落水人員救助上岸,經搶救無效死亡。同時在當地村民的協助下,將兩肇事船舶追查歸案。

七、事故經過

20xx年9月14日11:00時,我處接到“110”轉來的報警,稱魯汀河華港鎮港北村水域發生人員落水,事故船舶駛離現場。接警後,我處立即派員和海巡艇一方面趕赴現場,一方面追找駛離現場船舶。據群眾反映的船舶特徵,於11:30時,在泰州迎江橋南側將機攔截、12:30時許將蘇鹽貨92810在老閣段攔截後進行詢問調查。經過與當事人及目擊證人的情況反映。10:40時許,機由興化陳堡空載至六合,途經魯汀河華港鎮港北村彎道處,遇蘇鹽貨92810裝載202噸魚飼料至興化對駛相遇;華港鎮港北村26組村民小撐1噸水泥農用船從田間返回家中橫越魯汀河航道。由於各方疏忽瞭望、避讓不力,造成機與小農用船發生碰撞。

八、事故損害情況

小(女、78歲),落水死亡,1噸水泥農用船沉沒。

九、事故原因及分析

1、機在航行過程中,疏於瞭望;在拐彎時未能隨時注意周圍環境和來船動態;未能採取安全航速行駛,是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

2、蘇鹽貨92810在航行過程中雖然是下行航行,在交會過程中應該注意讓路船的行動,採取協助避讓。乙方在該事故中佔據航道一定的位置,未能積極協助避讓。是事故的發生次要原因。

3、小在此次事故中,缺泛交通安全知識,在通過主航道橫越時,未能加強了望,注意來往船舶的動態。是事故發生的次要原因。

十、事故結論

1、機在此起事故中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避碰規則》第六條、第七條、第九條之規定,是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依據《江蘇省內河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二十七條之規定,負此起事故的主要責任。

2、蘇鹽貨92810在此起事故中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避碰規則》第七條、第九條之規定是事故發生的次要原因,依據《江蘇省內河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二十七條之規定,負此起事故的次要責任。

3、小在此起事故中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避碰規則》第二十一條之規定,是事故發生的次要原因,依據《江蘇省內河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二十七條之規定,負此起事故的次要責任。

十一、事故教訓及建議

1、此起事故的教訓是深刻的,給社會帶來了不好的.影響以及他人家庭帶來了傷痛和損失。希望各方能從中吸取教訓,增強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提高操作水平,按章航行,以確保船舶的安全運輸。

2、機船舶所有人應加強船員的法律、法規及安全教育,經常對船員的安全態度、行為進行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要及時糾正。堅決貫徹“安全第一”的方針,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擺正安全與生產的關係,即只有重視了安全,才能搞好生產,才能出效益。

3、機、蘇鹽貨92810在航行中要遵章守紀,加強了望,注意周圍環境,做到“寧停三分不搶一秒”,切記:“十起事故九起快”,“一時疏忽,終身遺憾”。

4、小所屬村委會,要加強對本村村民的安全知識的學習,教育村民遵章守紀,安全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