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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蓉高速坍塌事故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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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12月5日凌晨,在建中的廈蓉高速龍巖後祠隧道發生坍塌事故,救援人員連續奮戰35個小時,將21名被困者全部救出。(詳見本網《龍巖廈蓉高速公路擴建工程突發塌方》專題報道)

廈蓉高速坍塌事故調查報告

事故發生後,由福建省安監局、監察廳、公安廳、交通運輸廳、總工會和龍巖市政府等單位人員及有關專家組成了事故調查組。

昨日,福建省安監局網站釋出事故調查報告,經調查認定,該事故為一起一般生產安全責任事故。事故直接原因主要為坍塌段地質條件差,又連遭降雨,施工方違規作業等。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49.8萬元,雖然沒有人員傷亡,但造成較大的社會影響和重大險情,暴露出隧道工程施工中存在的嚴重違規問題。

調查組建議對6家單位與12名責任人追責處理。其中,中鐵十五局集團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對專案日常監管不到位,對發生“12·5”坍塌事故負有主要責任。

【事故原因】

現場地質條件差 施工與監理違規

直接原因

1.地質條件差,遇連續降雨

坍塌段為淺埋偏壓段,工程地質條件差,為全、強風化花崗岩,結構鬆散,力學性質差,圍巖自穩能力差,且存在偏壓現象。加上XX年11月29日至12月4日連續降雨,與常年同期相比多6倍,雨水滲入土體,加大土體自重,進一步削弱圍巖的自穩能力,增加對初支的壓力。

2.違規進行換拱作業

一是施工單位對換拱工作不重視,換拱方案不合理,措施細化不到位;施工班組施工操作不規範,在未採取有效臨時加固措施的情況下實施換拱作業,導致拱部圍巖變形增大,進一步減弱土體自穩能力,加大初支受力,最終導致初支失穩而產生坍塌。二是監理單位對換拱方案的審查把關不嚴,未經認真會審即予批覆;對現場作業監控不到位,對違反施工方案和操作規程的行為沒有制止。

3.其他導致坍塌的原因

一是二襯距掌子面的距離過大,初支承受圍巖壓力的時間過長,初支的有效支撐能力降低。二是施工單位違規擅自改變開挖施工方法,致使土體擾動變大,減弱圍巖自穩能力,增加初支的受力。三是換拱前後相關各方均沒有對坍塌段落進行監測,未能發現異常現象並及時採取應急措施。

間接原因

1.施工單位安全生產制度不落實,對風險認識與管控不足

施工單位沒有按照設計方案施工,在v級圍巖的碎狀強風化土質路段擅自改變開挖方式,盲目自信,施工前沒有進行有效的預防研究,施工過程中也沒有從嚴監控,XX年8月21日後祠隧道就出現過小塌方。在隧道施工過程中也沒有按照規定設定逃生通道,直接導致21名人員被困。

2.監理工作不到位

合誠工程諮詢有限公司未能組建有力的現場監理機構,對總監辦在安全管控中長期存在的問題失察。總監、專業監理工程師和安全監理工程師等對隧道施工的監管不熟悉、業務能力不足。小塌方發生後,未能引起相關監理人員的足夠重視,埋下安全隱患。對該塌方區段換拱專項施工方案的審查把關不嚴,未組織會勘和評審即予盲目批覆。

3.監控量測單位工作不到位

上海同濟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站未能有效落實對該塌方區段的持續跟蹤量測,特別於XX年11月7日停止對坍塌段落的跟蹤量測,違反了相關規定。

4.設計單位常駐專案設計代表組後續服務不到位

福建省交通規劃設計院派駐a3合同段的設計代表現場主動巡視不夠,未能及時發現施工方擅自改變開挖方式的問題並及時告知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違反了相關規定。

5.建設單位安全管理制度落實不到位

福建廈蓉高速公路漳龍段擴建工程有限公司對施工單位安全管理制度落實不到位、施工操作不規範及監理單位監理工作不到位等問題,沒能及時發現和督促整改。

6.安全監管單位對部分安全隱患督促整改落實不到位

龍巖市高速公路建設指揮部監督管理不到位,對施工單位沒有按照規定設定逃生通道的問題雖有發現,但沒有跟蹤督促落實。

【追責處理】

調查組建議處理6單位12人

在此次事故中,事故調查組建議對6家責任單位進行處理。

其中,中鐵十五局集團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對專案日常監管不到位,對發生“12·5”坍塌事故負有主要責任。因此,建議行業主管部門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處罰。

此外,包括合誠工程諮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同濟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站、福建省交通規劃設計院、廈蓉高速漳龍段擴建工程有限公司、龍巖市高速公路建設指揮部等5家單位,分別因監理不到位、失察及監管不到位等,分別被建議由行業主管部門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處罰。

同時,12名事故責任人也被提出處理建議。其中,中鐵十五局五公司執行董事、總經理李俊,作為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事故發生負有領導責任。但鑑於到崗時間較短,對事故發生的專案所存在問題不熟悉,建議由行業主管部門按照執業資格管理有關規定予以處理,並由中鐵十五局集團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中鐵十五局五公司a3合同段專案經理羅加凱,對事故負有直接的管理責任,建議行業主管及中鐵十五局五公司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另外10名責任人,也分別被建議由相關單位、行業主管部門及龍巖市安監局依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