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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人大對民辦學校的調查報告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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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極鼓勵 正確引導 規範管理 加快全區民辦教育發展

區人大對民辦學校的調查報告大綱

對55區民辦學校的調查報告

55區人大常委會

過去的十幾年,我區的教育在改革中取得了比較大的成就,但隨著經濟體制和政治體制改革的深入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不論是政府還是社會各界,都興起非常響亮的教育改革呼聲,教育改革的內容很多,其核心是管理體制和辦學體制的改革,發展民辦教育則是推進其改革的有效途徑。為了更好地瞭解我區民辦教育發展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積極提出意見和建議,促進全民民辦教育的蓬勃發展,根據區人大常委會年度工作要點的安排,從6月中旬開始,區人大常委會對全區民辦教育工作情況進行了調查研究,在區教育局的配合下召開了《民辦教育促進法》座談會,聽取了11所民辦教學機構的工作彙報,並先後走訪了6655東方雙語學校、新星技校和66十八中等民辦教育機構。常委會還專門赴我省民辦教育發展較早的滕州市進行了考察學習,參觀了該市部分民辦學校,為了做好調查工作,還查閱了大量的研究資料,對全區民辦教育的現狀和發展進行了深入的思考和分析。現將調查報告總結如下:

一、全區民辦教育的發展取得了較大進步

根據對本次調查情況的分析,從巨集觀上可以看出,近幾年來,我區民辦教育數量持續增長,辦學層次豐富多樣,已成為影響廣泛的社會事業。據統計,全區共有62所民辦教育機構,其中基礎教育階段學校 處,教職工 人,其中專職教師 人,兼職教師 人,在校學生 人,學校總佔地面積 平方米,建築面積 平方米,其中自有面積 平方米 ,租賃校舍面積 平方米,固定資產元。高中及學歷教育學校 所、培訓機構39所,在校生 人。從微觀上看,全區民辦教育辦學水平不斷提高,辦學行為逐步規範,在民辦教育行列中湧現出一批如藝術學校、66外語學校、66國際語言學校等先進辦學者和優秀辦學單位,這些辦學者艱苦創業,提高質量,形成了特色品牌,樹立了正面形象,贏得了良好聲譽,在激烈競爭中站穩了腳根,併為社會培養和培訓了大批人才,補充了經濟和社會發展各方面,尤其是農村、鄉鎮企業、集體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對人才的多樣化需求,擴大了教育事業的規模。同時,這些學校減輕了政府財政支出的負擔,增加了教育供給方式的多樣化和社會成員的可選擇性,為深化教育體制和辦學體制改革,繁榮社會主義的教育事業發揮了積極的作用。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改變了教育的辦學體制。

作為教育新體制生長點的民辦教育,把某種具有市場屬性的教育主體引入教育的辦學過程,主動對公辦教育進行深刻反思,改變了原有公辦學校高度集中、高度統一和單一依靠行政命令直接調節的教育管理體制,建立了一種新型的辦學執行機制。民辦教育適應了改革開放與社會經濟高速發展對人才需求和由此激發起的人們廣泛而又活躍的學習要求,其最主要的特點就是擁有依法面向社會辦學的自主權。民辦學校在市場經濟中的生存與發展依靠的是競爭,競爭是民辦學校發展壯大的法寶,因此民辦學校的管理者有更強的質量意識和效率意識,通過聘請精幹人員和兼職教師,有效地提高了學校的經營管理的效率,同時也都善於傾聽家長和社會各方意見,增強了學校對教育消費者的責任感。在發展初期,民辦學校相對於公辦學校雖顯得很弱小,但民辦學校依靠自主的決策制度、能進能出的用人制度、拉開差距的分配製度和靈敏的資訊系統,因而相對於公辦學校而言具有較強的辦學活力,使民辦學校得以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取勝和發展,同時民辦學校營造的這種競爭氛圍,也把公辦學校納入到競爭之中,有力地推進了公辦學校的教育改革。

民辦學校的調節機制是市場機制,一方面,在勞動力市場和文化消費市場等諸多要素綜合影響下形成的生源市場,它象一隻看不見的手調控著民辦學校,在這種市場的調節過程中,民辦學校不斷調節教育內部的結構,變化學校的專業、課程設定,增減教職員工等,以適應市場競爭所反映出來的各種變化;另一方面,用人單位對人才市場的巨大影響,迫使學校睜大眼睛關注用人卑位的需求,並盡一切可能去滿足這些需求,這種市場機制的作用特別是對職業技術教育、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影響更大。

2、滿足了社會對教育的廣泛需求。

在社會和經濟的發展過程中,民辦教育改變了公辦教育一大統一的教育模式,注重辦學特色,創造出了更有實效的教育形式,因而滿足了家長和社會成員對教育各種各樣的消費需求,如民辦幼兒園、民辦國小的寄宿制,滿足了部分經濟寬裕而無暇顧及教育子女家長的需求,民辦中學滿足了部分擇校生的需要,民辦大學擴大了學生入學機會,各級各類的非學歷繼續教育培訓。滿足了社會成員對更新知識,不斷提高自身文化素質和職業技能素質的需要。民辦學校與社會各方面的實際保持著最直接、最敏感的聯絡,教育形式多樣、靈活,因而民辦教育的生長點不斷擴充套件,並越來越顯示出旺盛的生命力。

3、增加了教育經費的投入。

“窮國辦大教育”是我國教育的基本國情,教育經費投入不足是長期困擾教育事業發展的難題,江蘇的情況也不例外,儘管這幾年來政府為增加教育經費的投人作出了很大努力,但與教育事業發展的要求仍不相適應,而民辦學校則把社會上蘊藏著巨大投資潛力和投資熱情調動起來,並將社會上的一部分資金吸納過來,同時收取一定的學費,有效地增加了教育經費投入,改變了國家包攬教育經費的體制,大大推進了辦學主體的多樣化和教育的社會化,改變了社會和家庭消費結構,增加了家長、學生對教育消費觀念的認識,激發了學生自覺學習的積極性。並形成了學校教師、家長、學生相互監督的機制。

4、優化了教育的資源配置。

公辦學校是對國家教育資源的有計劃地利用和調節,而民辦學校則是對國家教育資源按照市場的方式再一次配置和調節,從現實的情況看,我省的民辦學校的舉辦者及其工作人員絕大多數是來自公辦學校,且又多數是退離休的教育工作者,他們投身幹民辦教育事業除了實現自身的價值之外,實質上也是對教育資源的再廣組合配置,正是這些具有市場經濟頭腦和執行能力的民辦學校舉辦者,把社會各方有志於發展教育事業的個人(包括公辦學校的離退休教師和其他教育工作者)以及社會的資金、裝置、教育場所(其中不少是公辦學校閒置的校舍和裝置)等有機地組合起來、發揮起來,並有力地推進了教育事業的發展,可以說民辦學校是對國家教育資源的進一步優化配置。

二,民辦教育發展過程中存在的困難與問題

在充分肯定民辦教育取得的成績和積極作用的同時,我們也清醒地看到民辦教育在發展過程中還存在著許多困難和問題。

1、在認識上存在一些誤區。

一些民辦教育的舉辦者、民辦教育的管理者以及社會對發展民辦教育的認識模糊不清,如:發展民辦教育會不會影響公辦學校的發展?會不會影響貧困家庭子女的就學機會?社會力量辦學不需要國家的經費投入,為什麼不能由學校完全地自主辦學?民辦學校的收費標準為什麼要由物價部門審批同意,而不能按市場調節運作?等等,正是這些認識上的模糊不清,從而導致民辦學校不能得到應有的、公平的待遇。

2、管理體制不順,管理力量薄弱。

民辦學校的管理體制不順,包括教育行政部門與勞動、物價、稅務等部門之間和教育行政部門內部之間的管理體制不夠順暢,職責不夠明確,導致多頭審批、政出多門、各自為政、管理混亂,或管得太死,限制了民辦學校的發展,或又過於放任自流,導致少數民辦學校的辦學質量得不到保證,敗壞了民辦學校的的聲譽。管力量相對薄弱,管理責任不夠落實,目前,教育行政部門對民辦教育的管理力量除少數地區稍強一些外,大部分地區的管理力量都相對比較薄弱。

3、政策措施不配套。

國家提出對民辦教育是:積極鼓勵、大力支援、正確引導、加強管理”,但真正有一定力度的扶持政策措施不多,對民辦教育重視不夠、鼓勵支援不夠。特別是土地、物價、審計、勞動、人事、保險等部門和行業之間缺少應有的配合;對民辦學校的設定和管理等仍沿用公辦學校的標準和管理模式;在社會力量辦學的招生、教師的聘用、辦學用地等也不能與公辦學校享受同等的待遇,不能體現公平競爭的原則;民辦學校的收費標準也是多年一貫制,不能體現市場執行機制的作用;還有的一些地方缺少政策的穩定性和連續性,直接影響到民辦學校的生存與發展。

4、法制不夠健全,執法意識不強。

國務院《社會力量辦學條例》己釋出並施行,對民辦教育發展作了充分肯定。但《條例》還比較原則,可操作性還不夠強,《民辦教育法》也還遲遲不能出臺.許多民辦教育的舉辦者,辦學思想不夠端正,依法辦學的觀念和意識淡薄,學校的內部管理體制還未形成一套比較成熟的、規範的、科學的管理制度,個別學校存在領導班子不團結、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嚴格、教育教學質量不高等問題,有的甚至出現非法辦學行為。

5、對民辦學校產生的負面影響缺少限制措施。

民辦學校既有適應市場經濟而充滿活力的一面,也有受不規範市場影響而陷入困境出現混亂的一面,還有市場經濟本身也有一個不完善和內在具有不可調和矛盾的問題,如,用經濟規律代替教育規律,不按教育規律開展教育教學活動,忽視民辦教育作為教育事業的一部分所具有的公益性原則;市場經濟活動中的某些謀求利潤最大化原則、拜金主義、本位主義、盲目性和短期行為等已反映到民辦教育中,在一定程度上也損害了教育事業的社會形象;還有公辦學校民營化,也可能會降低來自貧窮家庭孩子的入學機會,擴大社會的不平等。如何來限制這些負面影響關係到民辦教育的健康發展。

四、民辦教育改革與發展的對策

根據我省民辦教育發展現狀和存在的問題,展望民辦教育發展未來,我們對民辦教育的改革與發展提出如下對策:

1、政府領導和社會各界要解放思想,提高民辦教育對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重要作用的認識,確立民辦教育在整個教育事業中的地位。針對目前社會對民辦教育認識的各種誤區,政府和社會各界要解放思想,用“十五大”精神和鄧小平理論來指導我們的工作,要根據世界教育發展方向研究我國在實現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過程中民辦教育改革與發展問題,充分認識發展民辦教育對推進教育體制改革和辦學體制改革的作用,用正確的發展觀對待民辦教育發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經常深入民辦學校調查,切實幫助解決實際困難和存在的問題,促進民辦教育事業的蓬勃發展。

2、加強民辦學校的巨集觀管理和業務指導。

既積極鼓勵和大力支援,同時也要把市場作用的負面影響降低到最低限度。加強民辦學校的巨集觀管理對處於剛剛起步的民辦教育發展尤為重要,對於克服民辦學校的辦學上的盲目性、執行上的無序性、教學上的隨意性,避免因缺少巨集觀指導而使民辦學校陷入自生自滅的境地,從而給民辦教育的發展帶來不良的影響。為此建議,在學校的設定與審批上,要與地方教育結構的調整和學校佈局調整結合起來,既堅持標準,也允許其逐步到位並加強督促檢查,要求按期達標;在行政管理上,要實行統一歸口管理與分工協作相結合,教育行政部門內部最好是能有一個專門的管理處室,若暫時條件不具備,可規定主管的處室進行管理,並要處理好與相關處室的協調管理關係,要從規劃、計劃、教職工的聘任、招生到會議、提供資訊、開展活動等與公辦學校同等對待,淡化領導管理行為,強化具體指導行為,切實轉變政府管理職能,確保民辦學校自主辦學的權利。

3、積極建立教育的要素市場,支援民辦學校的改革發展。

要充分運用市場機制,通過建立教育要素市場,給民辦學校創造一個公平合理的競爭環境,使民辦學校在市場的競爭中求生存求發展。一是建立校舍、裝置市場,我們在調查中發現,民辦學校為租賃校舍、裝置煞費苦心,有的甚至陷入校舍、裝置無著落的困境,而另一方面,現有的學校和企業這方面有很大潛力,兩者缺少溝通的中介和機制;二是建立教師人才市場,目前,民辦學校聘用教師主要是通過朋友介紹或自薦等形式,這實際上已是教師市場的萌芽,但缺少公開性、競爭性,民辦學校選擇教師的餘地比較小,建立教師市場,把具有教師資格並能勝任教學工作的人員通過教師??市場??學校的迴圈機制,促進民辦學校教師的優化組合;三是建立招生市場,為建立民辦學校與公辦學校在同一條起跑線上公平競爭,也將溝通學校與學生之間的聯絡,促進招生工作的健康有序;四是引導民辦學校進入資金市場,在增加民辦學校的投入,改善辦學條件,僅僅靠收取學費是難以適應學校發展需要,可引導民辦學校向銀行借貸,政府也可以適當給予一定的貼息,幫助民辦學校解決經費不足的問題。

4、制定保障扶持民辦教育發展的政策。

各級人民政府,要把發展民辦教育事業納入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規劃,納入到整個教育事業的發展與規劃.要保證民辦教育機構及其教師和學生享有國家舉辦的教育機構及其教師和學生平等的法律地位。縣級以上的人民政府要依照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保障扶持社會力量辦學的政策措施,對教育機構發展需要徵用土地的,根據有關的規定和實際情況,納入規劃,按照公益事業用地辦理,並可優先安排。教育行政部門和勞動行政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對社會力量辦學舉辦的教育機構在業務指導、教研活動、教師管理、表彰獎勵等方面,應當與國家舉辦的教育機構同等對待;對社會力量辦學的教育機構的教師和學生的權益保障等方面也要採取切實措施並落實到位。

5、加強民辦教育的立法和地方立法工作。

國務院已釋出了《社會力量辦學條例》,這對促進民辦教育的發展無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但《條例》還比較原則,在某些方面還不夠明確,需要加快地方的立法工作。民辦教育的立法應當體現“十五大”精神,體現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對教育發展的要求,體現教育面向未來、面向界、面向現代化的精神,體現迎接知識經濟到來的時代特點,並能在以下幾個方面有所突破:一是概念問題,最好能用“民辦教育”或“民辦學校”,“社會力量辦學”。這是在特定歷史條件下的名詞,但表達不夠準確,不適合於法律用語,也與國際通行的慣例不相一致,目前民辦教育已經有了很大發展,在社會上也已為人們所熟悉,所以用“民辦教育”或“民辦學校”比較確切;二是民辦學校的社會地位、權利,應當規定民辦學校與公辦學校具有同等的地位,應當給民辦學校明確的權力和相應的利益,特別是民辦學校的財產權屬問題一定要有一個明確,應該是誰的就是誰的,不能含糊;三是民辦學校的收費問題,民辦學校向學生收取一定的學費,是教育自身價值的體現,應當更多地動用市場的調節機制,民辦學校可以提出收費的意見,經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稽核後,報請有關部門審批執行;四是民辦學校是否具頒發學歷資格問題,學歷只是一個人的經歷而已,當然在我國現在有著特殊的意義和作用,但從長遠的發展觀看,只要民辦學校培養的學生符合國家規定的相應規格標準,就應該允許發給相的學歷,否則就是不公平,現實的情況是許多民辦學校用公辦學校的學歷指標辦學歷教育班,這是不利於民辦學校的健康發展的;五是明確校長與校董會、辦學者、投資人之間的關係,應當給熟悉教育規律的民辦學校校長有更多的辦學自主權。當然民辦教育的立法問題很多,應當加緊調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