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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的規章制度(精選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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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的規章制度 篇1

為確保學校財產和師生員工的人身安全,制訂本制度:

學校的規章制度(精選15篇)

一、實行學校值班巡邏制度,凡值班者,必須對全校教育、治安保衛工作全面負責。

二、值班巡邏根據季節特點進行,加強對教學區,生活區的值班巡邏,對各要害部位加強防盜、防火巡邏。

三、遇有節假日,由學校出面安排值班人員,負責值班巡邏,並對全校治安保衛工作負全面責任。平時由門衛人員巡邏。

四、值班巡邏人員必須保持高度警惕,要有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發現問題及時處置,遇到難以解決的問題及時報告有關領導。

五、在值班巡邏期間,能及時發現和處置突發事件成績顯著的、學校將予以表彰和獎勵。

六、值班人員必須忠於職守,在值班巡邏期間擅自外出、玩忽職守,發生案件和治安災害事故,造成國家財產、集體財產、人身安全損害者,學校將給予處罰。

七、值班巡邏人員必須認真填寫值班記錄。

學校的規章制度 篇2

學校值班人員在值班過程中,肩負著保衛學校財產安全和處理緊急、突發事件的重任,工作職責具體要求如下:

一、必須保證按時交接—班並且認真、如實填寫各值班記錄,如遇重大問題無法當場解決,須及時向主管領導彙報,必要時應提醒接—班領導注意。

二、當班人員不得在值班前及值班過程中過量飲酒,更不得擅自脫離值班崗位。如有特殊情況(出差或有事),請提前與學校取得聯絡,以便及時調整,確保學校24小時有領導值班。

三、值夜班人員還負責檢查每天師生的出勤情況,負責檢查學校的防火、防盜情況。

四、所有值班人員必須堅持早、晚在校門口迎送、檢查學生,做到按時、嚴格。

五、值班人員負責領導學校的保衛人員做好學校的安全保衛工作及學生的管理工作。

六、因值班人員無故脫崗所造成的事故及損失,追究值班人員責任。

學校的規章制度 篇3

為確保校園環境清潔衛生,培養全校師生的環境保護意識,積極主動參與垃圾分類處理活動,養成良好習慣,建設文明綠色校園,特制定垃圾分類管理制度。

一、學校垃圾的分類:

1、可回收垃圾(指:紙類、塑料類、金屬類、玻璃類等能變賣的垃圾)。

2、食堂垃圾(指:剩飯剩菜,菜根菜葉、廢棄油指等)。

3、有毒有害垃圾(指:廢舊電池、廢日光燈管、實驗室過期藥品、廢舊電器等電子垃圾)。

4、不可回收垃圾(指:塑料類、瓜皮果殼和其他清掃垃圾等)。

5、綠化帶的落葉、雜草、草皮等垃圾。

二、垃圾分類處理的辦法:

1、學校在公共場所和主幹道邊同一位置設定垃圾箱,全校師生員工必須將垃圾放入相對應的垃圾箱內,各班各室設定垃圾袋(紙盒),按要求分類投放處理。

2、廢紙及廢紙品、塑料飲料瓶以及能變賣的其它塑料;易拉罐、玻璃瓶及能變賣的其它可利用的廢棄物均必須投入到可回收垃圾箱。

3、各班各室清掃的不可回收的垃圾必須統一集中倒入學校指定的垃圾房內,統一由學校安排指定運送到制定的位置。

4、食堂垃圾:剩飯剩菜等廢物由總務處指定專人集中處理,廢棄油脂由相關人員集中回收。菜根、菜葉等食品廢棄物集中到花圃填

5、有毒有害垃圾和廢舊電子垃圾交總務處集中統一處理。

6、落葉、雜草、草皮等清掃後集中到學校花圃統一填埋做堆肥處理。

7、建築垃圾等由施工單位妥善處理。

三、垃圾分類處理措施:

1、學校充分利用升旗儀式、班會、板報、櫥窗等形式做好宣傳教育工作,讓全校師生員工充分認真垃圾分類處理的優點,為保護環境、節約資源做到人人蔘與,人人有責。

2、加強對分類垃圾的及時處理,後勤人員要按相關要求把好關並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反映,並提供垃圾分類設施裝置的物質保障。

3、對本制度執行良好的集體或個人,學校每學期給予表彰和獎勵。

學校的規章制度 篇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1. 學校收費執行《收費許可證》制度。學校的一切收費都必需先獲得收費許可。《收費許可證》由學校財務部門依照規定到物價主管部門辦理。

2. 學校的收費專案必須按國家政策規定的標準上報物價部門批准(備案)後核發的《收費許可證》標準執行。不得擅自立專案、擅自提高標準、擴大範圍收費。

3. 學校收費實行年審制。學校財務部門按照《收費許可證管理辦法》的規定和物價部門關於《收費許可證》年度審驗的通知要求,及時辦理《收費許可證》年度審驗手續。

4. 收費票據管理應符合財政、物價、教育部門的相關規定。學校收費必須使用由財政部門、稅務部門領取的合法票據,不得在外自購、自制收據收費。

5. 收費收入管理應符合財政、物價、教育部門的相關規定。所收資金應及時足額解繳財政專戶,必須按“收支兩條線”規定管理,不得坐收坐支或私設“小金庫”。

6. 學校通過設立公示欄、公示牌等形式,向學生、家長、教職工和社會公示收費專案、收費標準等內容。公示的主要內容包括收費專案、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批准機關及文號)、收費範圍、計費單位、投訴電話等。

學校的規章制度 篇5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範值班工作,完善值班制度,保證學校各項工作正常執行,根據上級安全保衛工作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訂本制度。

1、值班工作的宗旨:

值班工作旨在保證學校上下聯絡暢通,下情及時上達,上情及時下傳,及時掌握校內外動態,提高辦事效率,為學校發展服務。

2、值班工作的任務:

實行24小時晝夜值班,確保週末、節假日、晚間有專職人員值班;負責上下公務電話聯絡;處理急文要電和突發事件;辦理重要內外活動報告、主要領導幹部外出請假報告;受理領導交辦事項。

3、值班工作處理問題的原則:

(1)嚴肅認真,迅速準確,實事求是,符合政策。

(2)屬應該辦理的,要及時辦理,較大的事項應及時向領導彙報。

(3)各種自然災害、重大事故等突發事件,按照預案做好各項應急處理工作。

4、值班工作程式:

(1)做好記錄。對來往的電話、接待的公務、校內情況和領導交辦的事項等,要在《值班記錄》上認真記錄。記錄應簡明扼要,重點突出,文字通順,字跡清晰。對來電的重要情節,應逐句核實。

(2)彙報請示。對上級機關的電話指示、通知應填寫《電話記錄》,並根據規定程式辦理。遇有突發性事件,應及時報告值班領導,並按值班領導指示,抓緊做好應急處理工作。

(3)督促催辦。對重大、緊急事項的辦理情況,承辦部門要及時彙報辦理結果,值班人員也應督促催辦,並將瞭解的情況及時向主管領導報告。

5、值班工作人員守則:

(1)值班人員,採用專職和中層幹部輪流值班相結合,休息日和國定節假日白天由學校安排人員輪流值班,並有領導帶班。

(2)值班人員應具備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保持飽滿的工作熱情,樹立良好的服務意識,熟悉學校日常工作,會熟練使用所配備的各種通訊工具和辦公自動化裝置。

(3)承辦值班工作事項,必須按照工作程式,做到有報告、有登記、有落實、有反饋,特別是對領導交辦的事項,要認真及時地辦理,不折不扣地完成,件件落到實處。

(4)遵守值班制度,堅守值班崗位,做好交接班,不擅自離崗,如有急事離開值班崗位,應由其他值班人員替班,並報值班領導同意。

(5)工作要勤勤懇懇,埋頭苦幹,任勞任怨,充分發揮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遇到突發事件,要發揚不怕疲勞、連續作戰的精神。

(6)對經辦的事要認真負責,一絲不苟。對受理的工作要迅速準確地完成,注重質量,講究效率,不推委扯皮,不拖延,不積壓,不遺漏,避免差錯。

(7)處理重大突發事件,要反映靈敏,做到快速、高效、及時、準確。

(8)要嚴格遵守保密規則,不準向無關人員洩露值班工作中的機密事項。

6、值班工作領導:

(1)為加強對值班工作的領導,學校要有一位領導分管值班室工作,並做到值班工作“五落實”(值班人員、時間、地點、電話和制度落實)。

(2)建立領導幹部值班制度。在節假日,領導值班應排出名單和值班地點、聯絡電話、傳呼或手機號碼。遇有突發事件,各級領導要在各自職責範圍內認真進行應急處理,值班領導特別要堅守值班崗位,落實防範措施,組織搶險救災工作,保持上下聯絡,及時掌握全面情況。如發生通訊中斷,與上級失去聯絡時,應採取應急措施,主動派人及時向上級請示彙報。

(3)要從政治上、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關心值班幹部,讓他們參加必要的會議和閱讀有關檔案,儘可能幫助他們解決生活上的實際困難,調動他們的積極性。並使值班人員既相對穩定,又及時交流。

學校的規章制度 篇6

為了切實加強校門口學生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護學生上學、放學時段在校門口的的人身安全,特制訂本制度。

一、校門口每天上學和放學均實行值周領導帶班,值日教師值班,門衛跟班的管理方式,全體教師人人蔘與,輪流值班,每天安排兩名值周領導和一名值日教師值班。

二、上學或放學時段要及時疏導學生安全有序出行,嚴密防範不法分子對中學生的意外傷害,協助門衛維持校門口秩序,對未按規則而違紀的學生有權進行嚴肅的批評教育,及時公佈通報,並將結果納入班級週考核。

三、值周領導、值日教師、門衛要認真負責,盡職盡責,堅守崗位,值周領導要督促值日教師按要求提前到位。學校分管安全的領導負責抽查值周領導到崗情況(每值周組必須保證有一名值周領導到崗),如發現未到崗按遲到、早退、曠工處理。

四、值班到崗時間:早上提前30分鐘到大門口值班;中午放學時間提前5分鐘至放學後20分鐘時段在大門口值班;2:00以前由門衛單獨負責校門口學生安全,下午2:00至上課時間由值周領導和值日教師輪流和門衛在大門口維持秩序和保護學生安全;下午放學時間提前5分鐘至清校時間在大門口值班,同時離校時保證無學生無故在校園逗留。

五、值周領導、值日教師、門衛因脫崗或不負責任造成學生受到傷害,學校將追究相關經濟責任;情節嚴重,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學校的規章制度 篇7

xx省xx市紀中三鑫雙語學校創辦於20xx年,地處珠三角,毗鄰珠海、澳門、香港,交通十分便捷。學校涵蓋幼兒部、國小部、國中部、國際高中部,是一所以培養“精神+詩意素質”的國際型創新雙語人才為特色的全寄宿民辦學校,從20xx年開辦初500餘師生激增至20xx年超一萬人(生源以珠三角為主,輻射全國),成為xx市辦學規模大,質量優的民辦學校。

一、招聘原則: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唯才是用的原則。

二、招聘過程:應屆生:應邀到我校實習考核,考核優秀者優先錄用;往屆生:面試,筆試,試教。

三、擬聘崗位及要求:

國小部:

20xx年1月招聘:體育教師1名(參加過全國健美操錦標賽前3名者優先);

20xx年8月招聘:語文10名(有演講、表演、書法、編輯經驗者優先),

數學5名(綜合素質好者優先),英語5名(論文、賽課有獲獎者優先)。

國中部:

20xx年1月招聘:語文教師3名,資訊學1名,政治1名;

20xx年8月招聘:化學2名,英語3名。

要求:有教師資格證,專業對口,學科專業功底紮實,解題、講題能力強;有較高教育教學管理水平,能有效組織調動學生;有良好的品格和心理素質,事業心強、敬業投入,立志在教育教學上有所作為。

四、聯絡方式:

學校地址:xx省xx市x大道國道旁郵編:

學校網址:

個人簡歷投送郵箱地址:

註明應聘學部+學科+姓名(如:國中語文王小明)

xx市紀中三鑫雙語學校

20xx年11月9日

學校的規章制度 篇8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依法保障教職工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和監督,完善現代學校制度,促進學校依法治校,依據教育法、教師法、工會法等法律,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中國境內公辦的幼兒園和各級各類學校(以下統稱學校)。

民辦學校、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三條 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以下簡稱教職工代表大會)是教職工依法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和監督的基本形式。

學校應當建立和完善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

第四條教職工代表大會應當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馬克思列寧主義和_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教育方針,認真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和監督。

第五條 教職工代表大會和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正確處理國家、學校、集體和教職工的利益關係。

第六條 教職工代表大會在中國共產黨學校基層組織的領導下開展工作。教職工代表大會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 職 權

第七條 教職工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聽取學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訂情況報告,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

(二)聽取學校發展規劃、教職工隊伍建設、教育教學改革、校園建設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問題解決方案的報告,提出意見和建議;

(三)聽取學校年度工作、財務工作、工會工作報告以及其他專項工作報告,提出意見和建議;

(四)討論通過學校提出的與教職工利益直接相關的福利、校內分配實施方案以及相應的教職工聘任、考核、獎懲辦法;

(五)審議學校上一屆(次)教職工代表大會提案的辦理情況報告;

(六)按照有關工作規定和安排評議學校領導幹部;

(七)通過多種方式對學校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監督學校章程、規章制度和決策的落實,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

(八)討論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以及學校與學校工會商定的其他事項。

教職工代表大會的意見和建議,以會議決議的方式做出。

第八條 學校應當建立健全溝通機制,全面聽取教職工代表大會提出的意見和建議,併合理吸收採納;不能吸收採納的,應當做出說明。

第三章 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

第九條 凡與學校簽訂聘任聘用合同、具有聘任聘用關係的教職工,均可當選為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

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佔全體教職工的比例,由地方省級教育等部門確定;地方省級教育等部門沒有確定的,由學校自主確定。

第十條 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以學院、系(所、年級)、室(組)等為單位,由教職工直接選舉產生。

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可以按照選舉單位組成代表團(組),並推選出團(組)長。

第十一條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以教師為主體,教師代表不得低於代表總數的60%,並應當根據學校實際,保證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師和女教師代表。民族地區的學校和民族學校,少數民族代表應當佔有一定比例。

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接受選舉單位教職工的監督。

第十二條 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實行任期制,任期3年或5年,可以連選連任。

選舉、更換和撤換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的程式,由學校根據相關規定,並結合本校實際予以明確規定。

第十三條 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享有以下權利:

(一)在教職工代表大會上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在教職工代表大會上充分發表意見和建議;

(三)提出提案並對提案辦理情況進行詢問和監督;

(四)就學校工作向學校領導和學校有關機構反映教職工的意見和要求;

(五)因履行職責受到壓制、阻撓或者打擊報復時,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訴和控告。

第十四條 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一)努力學習並認真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國家的法律法規、黨和國家關於教育改革發展的方針政策,不斷提高思想政治素質和參與民主管理的能力;

(二)積極參加教職工代表大會的活動,認真宣傳、貫徹教職工代表大會決議,完成教職工代表大會交給的'任務;

(三)辦事公正,為人正派,密切聯絡教職工群眾,如實反映群眾的意見和要求;

(四)及時向本部門教職工通報參加教職工代表大會活動和履行職責的情況,接受評議監督;

(五)自覺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提高業務水平,做好本職工作。

第四章 組織規則

第十五條 有教職工80人以上的學校,應當建立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不足80人的學校,建立由全體教職工直接參加的教職工大會制度。

學校根據實際情況,可在其內部單位建立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或者教職工大會制度,在該範圍內行使相應的職權。

教職工大會制度的性質、領導關係、組織制度、執行規則等,與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相同。

第十六條 學校應當遵守教職工代表大會的組織規則,定期召開教職工代表大會,支援教職工代表大會的活動。

第十七條 教職工代表大會每學年至少召開一次。

遇有重大事項,經學校、學校工會或1/3以上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提議,可以臨時召開教職工代表大會。

第十八條 教職工代表大會每3年或5年為一屆。期滿應當進行換屆選舉。

第十九條 教職工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出席。

教職工代表大會根據需要可以邀請離退休教職工等非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作為特邀或列席代表參加會議。特邀或列席代表在教職工代表大會上不具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第二十條 教職工代表大會的議題,應當根據學校的中心工作、教職工的普遍要求,由學校工會提交學校研究確定,並提請教職工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二十一條 教職工代表大會的選舉和表決,須經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總數半數以上通過方為有效。

第二十二條 教職工代表大會在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中推選人員,組成主席團主持會議。

主席團應當由學校各方面人員組成,其中包括學校、學校工會主要領導,教師代表應占多數。

第二十三條教職工代表大會可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設立若干專門委員會(工作小組),完成教職工代表大會交辦的有關任務。專門委員會(工作小組)對教職工代表大會負責。

第二十四條 教職工代表大會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可以在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中選舉產生執行委員會。執行委員會中,教師代表應占多數。

教職工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遇有急需解決的重要問題,可由執行委員會聯絡有關專門委員會(工作小組)與學校有關機構協商處理。其結果向下一次教職工代表大會報告。

第五章 工作機構

第二十五條 學校工會為教職工代表大會的工作機構。

第二十六條 學校工會承擔以下與教職工代表大會相關的工作職責:

(一)做好教職工代表大會的籌備工作和會務工作,組織選舉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徵集和整理提案,提出會議議題、方案和主席團建議人選;

(二)教職工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組織傳達貫徹教職工代表大會精神,督促檢查教職工代表大會決議的落實,組織各代表團(組)及專門委員會(工作小組)的活動,主持召開教職工代表團(組)長、專門委員會(工作小組)負責人聯席會議;

(三)組織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的培訓,接受和處理教職工代表大會代表的建議和申訴;

(四)就學校民主管理工作向學校黨組織彙報,與學校溝通;

(五)完成教職工代表大會委託的其他任務。

選舉產生執行委員會的學校,其執行委員會根據教職工代表大會的授權,可承擔前款有關職責。

第二十七條 學校應當為學校工會承擔教職工代表大會工作機構的職責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經費保障。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八條 學校可以在其下屬單位建立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在該單位範圍內實行民主管理和監督。

第二十九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門,可以與本地區有關組織聯合制定本行政區域內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的相關規定。

有關學校根據本規定和所在地區的相關規定,可以制定相應的教職工代表大會或者教職工大會的實施辦法。

第三十條 本規定自20__年1月1日起施行。

學校的規章制度 篇9

1.功能室是學校教師培訓、教研活動和各種會議的重要場所。

2.使用功能室,必須提前向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同意後,由管理員統一安排使用,使用前後與管理人員交接。

3.管理員或使用者應在活動前五分鐘將裝置開啟預熱。學生必須在任課教師的帶領下方可進入多媒體教室。

4.嚴格按裝置的操作規程操作,注意裝置運轉情況,出現故障,應立即報告管理員處理,並詳細說明出現故障的原因。

5.教師應維持好教學秩序,要求學生愛護多媒體教室裝置,禁止學生私自動用裝置。若發生各類損壞事故將追查責任並責令賠償。

6.使用者未經管理員同意,不準擅自改動裝置的連線線,不準擅自移動或拆卸任何裝置,不準擅自把裝置拿出室外使用。需使用的外儲存裝置,必須經防毒後方可使用。

7.管理員或使用者在使用後,應關閉所有相關裝置,在關閉投影儀時,要等待投影儀散熱風扇停止轉動後方可關閉總電源。

8.應保持功能室內的清潔衛生、注意防塵、防潮、防火、防盜。

9.功能室使用結束,管理員應做好使用登記工作。

學校的規章制度 篇10

1.本室用於形體教學和興趣小組,不得挪為他用。由形體教室負責管理。教師應發揮其功能性,認真上好形體課。

2.學生應服從形體老師的指導,認真練習,不怕苦,不怕累。

3室內要保持清潔、整齊,不得大聲喧譁、吵鬧。

4.進入本室應換上乾淨的形體服和練功鞋。

5.室內各種器材安放要整齊,學生不得亂翻物品,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6.形體室道具、服裝未經學校主管部門同意,一律不準外借。如借出、使用損壞或遺失,照價賠償。

7.管理員要做好使用記錄,定期對室內設施進行檢查,保證學生的安全使用。

學校的規章制度 篇11

1、值班領導要充分認識當前防汛工作面臨的嚴峻形勢,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把防汛工作作為安全生產的重中之重。嚴格守汛期值班崗位制度。

2、值班人員作為總負責人代表在當值期間實施全面管理,負責保障全校正常運作。值班時按《汛期值班安排表》執行,到全校各崗位巡視,重點部門應加強檢查,及時處理。

3、汛期必須堅持24小時值班。值班期間認真填寫值班日誌,重要問題預先及時請示彙報。

4、值班人員因事不能按時值班,須提前一天填寫換班單,經換班人簽字確認後,送校長室審批,由校長室負責通知,不允許私自串班。

5、值班領導要隨身攜帶手機或有其他聯絡方式。

6、如有情況要及時聯絡,離開時應將去向告知保安人員。

7、要及時瞭解各部門的基本情況,協助各部門及時處理汛期內發生應急情況。

8、重點檢查各部門,各處工作狀態設施裝置情況。重點部門應加強巡視(如外圍、排水通道、各樓層公共區域、學生公寓、辦公室等)。

9、值班期間禁止飲酒,空崗。

10、值班日誌要認真記錄,重點部位都要有巡視記錄。

11、值班期間,遇突發汛情情況,應及時到現場處理,並立即向上級彙報,根據實際情況及上級要求,立即啟動汛期搶險應急預案。

以上要求各位值班人員嚴格執行,加強管理力度,認真履行職責。

學校的規章制度 篇12

“增強體育鍛煉,提高學生體質”一直以來是學校工作的重點。我校非常重視學生體育活動的開展,牢固樹立“健康第一”的指導思想,全面增強中國小生體質健康水平,我校要求實行大課間體育活動制度,每天上午統一安排25分鐘大課間,認真組織學生開展集體體育活動。這對於全面實施素質教育,保證學生每天的體育鍛煉時間,具有非常重要的現實意義。為達成此專案標,特制定大課間體育活動制度。

一、大課間體育活動必須確保活動內容

1、“大課間”體育活動就是中國小校在每天上午第三節課後安排時間,組織全校學生進行體育活動。大課間活動形式多種多樣,內容的安排要根據學校實際以及季節、氣候的情況確定。一是做好眼保健操、廣播操、校園舞。學校要教育學生懂得保護視力的重要性,指導學生運用正確的手法每天認真做好眼保健操。

2、學校要根據實際情況增加體育課程內容的選擇性,結合學生身體生長髮育的特點,把耐力、力量、柔韌素質的發展作為重要的、突出的內容,切實提高青少年學生的體質健康水平。

3、學校大課間體育活動除組織學生認真做好教育局指定部分外,應結合季節特點、學校特色和場地情況,適當增加簡便宜行、面向全體、實效性強、較為安全的集體活動內容,如:自編操、跳短繩、慢跑步、素質操練習,以及教育部推廣的校園集體舞等,雨天堅持做室內操,不斷培養學生樹立“終身體育鍛煉”的意識。

4、學校要適當安排課外體育鍛煉活動時間。課外體育鍛煉活動形式可以採取組織晨練,或在下午安排課外體育活動課,或建立和開展學生體育俱樂部等,同時須確保每週五個學習日內,廣播操或大課間操、體育課、課外體育鍛煉總時間達到要求。

二、加強監督檢查

從今年開始,教育局把“學生每個學習日的體育鍛煉時間”作為學校全面貫徹教育方針,落實素質教育以及評估、評先的硬指標。學校明確責任,加強檢查督促,確保落實,使國小生養成良好的體育鍛煉習慣和健康的生活方式,並逐步形成熱愛體育、崇尚運動、健康向上的良好風氣和珍視健康濃厚氛圍,同時輻射到每一個家庭,讓全社會都來關心、重視青少年體質健康,支援學校體育工作的開展。

大課間體育活動從實施之日起,由領導小組負責對各班進行檢查、考評,考評成績記入班級考核。

大課間體育活動考核不合格班級,不得評為先進班級。

三、大課間體育活動實行安全責任制

1、學校必須保證大課間體育活動場地和器材安全。

2、班級活動時班主任和分工教師必須加強對學生的安全保護,如發生事故須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學校的規章制度 篇13

體育室管理制度

一、體育器材必須有專人管理。未經許可,外人不得擅自進入體育器材室。

二、按配備標準和教學要求,及時申購器材及裝置,保證教學正常進行。

三、體育器材及裝置入庫,要憑單據及時登記,做好賬冊管理,每年年底調整一次,做到賬務相符。

四、體育器材及裝置原則上不向校外出借。特殊情況必須經學校主管部門批准,辦理手續,並按時歸還。

五、日常管理中,做好防潮、防黴工作。

六、做到定期保養、及時維修。如有損壞應及時填寫“體育器材及裝置損壞報告單”,按有關規定報損。保持常用器材、裝置完好無損。

七、根據教學安排,及時做好準備工作。師生借用,做好借用記錄。

八、保持室內整潔有序,不準存放其他無關物。

九、做好安全防範工作,定期檢查漏電保護器等安全裝置,下班前關閉水、電總開關和門窗。

圖書室管理制度

一、學校網路有專人管理,一旦發現問題可以及時解決。

二、老師們不得隨意利用學校的網路資源進行聊天,看電影等做與教學無關的事情。

三、如遇雷雨天等惡劣天氣應該儘量不用“班班通”,做到切斷“班班通”電源,停止使用網路資源以保證裝置的安全和人身的安全。

四、全體老師要利用好學校的寬頻資源和湖南省基礎教育資源網以及人教數字校園網,特別是湖南省基礎教育資源網,老師們可以把自己的課件,備課等上傳到資源網裡,這就是你的成果和成績的顯現。

五、為加強學校與家庭的聯絡開設了“家校通”,做到學校及時與家長聯絡溝通。

六、保護校園網的裝置和線路,不準擅自改動連線,不得隨意拆卸計算機主機等。

七、校領導將定期對各處室和教研組的計算機使用、管理及清潔衛生等情況進行檢查。若有違反本規定的,報校有關部門處理。

學校的規章制度 篇14

為有效管理學校教育經費和正確使用經費,避免盲目浪費教育經費,做到合理合法。經學校教代會全體成員一致討論通過,特制定以下經費管理制度。

一、學校的預算內外經費均納入學校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後勤處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員崗位責任制。財務人員要求做到努力增收節支,提高經費使用效益。總務處負責加強對財務人員得管理和業務學習指導。

二、由後勤分管領導分管財務工作,經費收支實行審批制度。各部門需要使用經費的必須逐層請示彙報到主管領導。一百元以下的由分管領導負責審批,一百到五千元以下的由校長審批,5000元以上由學校教代會討論審批。

三、根據事業發展需要和財力情況,本著“量入為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收支平衡”的原則,合理編制年度財務收支計劃,計劃報經學校教代會批准後,財務部門要認真組織實施,確保計劃圓滿完成。

四、各項支出的原始憑證,經會計主管稽核,內容真實合法,符合財務制度規定,並有經辦人、驗收人和有關負責人簽字,最後校長經簽字後方可辦理支出,否則財會人員不準予報銷。

五、嚴格遵守物價部門核准的範圍和標準進行亮證公開收費,根據上級規定,各項收入使用財政統一規定收費票據,收費必須全部納入學校財務統一管理。禁止任何部門和個人以任何名義向學生亂收費;嚴禁非財務部門和個人私自收取、存放資金,私設“小錢櫃”。

六、出納、會計要獨立分管經費和帳目,分工明確,盡職盡責。提款數額較大(10000元以上)的經費需要有2人以上財務人員協助,保證資金安全,切實管好用好各項經費。

七、凡是學校預算內、外資金的全部存入學校的公家戶頭,凡屬於教育經費的一律不得挪做他用,各項專用基金嚴格按規定提取,分別核算管理,專款專用。

八、嚴格控制借款,因公借款,需以書面形式彙報所需的開支數額及相關說明,並經校長批准後方可借支,並按規定時間及時結算。

九、嚴格執行本條規定;禁止動用教育經費變相或亂髮獎金、實物、補貼等等。

十、會計每月月末及時向主管領導和校長彙報收支結餘情況,定期向教師公佈有關經費的收支情況,主管領導定期對所屬部門的財務工作進行檢查監督。

學校的規章制度 篇15

為了適應學校各項工作的需要,加強崗位責任制,維持正常的工作秩序,增強教師的責任心與責任感,提高工作效率,發放好考勤津貼,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以下考勤細則。

一、考勤專案

對到校、辦公、上課、教職工例會及學校通知參加的各種集會或活動均作考勤。

二、考勤要求

全體教職工必須按時到校,自覺遵守勞動紀律、辦公制度、上課等各種規章制度,不遲到早退,不曠工曠教,有事先請假,准假後方可離校。無公務聯絡不串崗,不閒談,不做私語,不做與教學無關的其它活動。

三、考勤時間

1、坐班時間:全鎮統一制定。

2、上課:上課鈴響進教室到下課鈴響。

3、會議:各種會議的開始到結束。

4、值日教師提前40分鐘、班主任提前10分到校,放學延至學生離校。

四、考勤辦法

1、坐班考勤實行指紋簽到。

2、每月月底由教務處將考勤情況彙總。

五、考勤界定

1、請假規定

(1)教職工若在工作期間探親,按事假處理。

(2)教職工病假、事假三天以內,持請假條,經校長批准,三天以上一週以內,報請中心學校。一週以上一個月內由教體局組織人事科審批,超過一個月的由局長審批。(病假需提供鎮級或以上醫院證明)

(3)喪假三天,給假範圍為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和子女。凡超假者,一律按事假處理。

(4)教職工因私事請假的,按事假處理。請假必須經領導同意方可,事後請假按曠工處理。

(5)請假必須自己安排好假期內的上課並報教務處批准,

(6)急病或重大特殊情況可例外,但返校後必須說明理由,並補辦請假手續。

(7)教職工經批准外出參加各種會議、培訓、考察和學習的按公假處理。

(8)其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檔案執行。

2、凡屬下列情況之一者按曠工或曠課處理:

(1)教師調課需經教導處批准,如私自調課視為曠課;

(2)未辦理請假手續無故不到校上班工作者;

(3)本人雖提出請假、續假,或委託別人請假、續假,但未得到批准,擅自不到校者;

(4)請假屆滿,不按時銷假、續假,又不按時到職者;

(5)工作不服從分配,雖然到校但沒有履行具體工作職責者。

(6)遲到、早退,不說明事由,20分鐘以上按曠工處理。

(7)不辦理請假手續無故不上班,不參加有關活動而無正常理由,均視為曠工。

(8)坐班時間,如果領導查班不在,視同曠課。

六、考勤獎懲

1、每月滿勤獎25分。

2、上班遲到、早退一次扣1分,擅自離堂扣1分。

3、教師曠課一節扣5分,曠工一天扣10分(指無課老師),累加計算。

4、事假半天扣1分,1天扣2分,同時扣除課時費,類推。

5、病假半天扣0.5分,1天扣1分,同時扣除課時費,類推(需出示鎮級或以上醫院證明)。

6、代課費為課時費平均值的二倍。

7、若有教職工弄虛作假,不按實籤,一經查實則扣除全月考勤獎並予批評,情節嚴重的給予師德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