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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各種規章制度(通用15篇)

欄目: 熱點專題 / 釋出於: / 人氣:5.55K

學校各種規章制度 篇1

第一條全體教職工均有代表的選舉權與被選舉權。教職工代表按職工人數的20-30%的比例民主選舉產生,教職工代表實行常任制,任期三年,可連選連任。教師應不少於代表總數的百分之五十。

學校各種規章制度(通用15篇)

第二條 召開教代會時,選舉大會主席團主持會議。主席團成員由學院各方面人員組成,其中包括黨、政、工、團主要領導幹部,教師代表不少於百分之五十。

第三條 教代會每四年為一屆,按時換屆,特殊情況,經批准可提前或推遲換屆。

第四條教代會每學年至少召開一次,每次會議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大會的表決必須有全體代表半數以上通過方為有效。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如期開會,應向代表說明,取得多數代表同意。遇有重要問題,或根據三分之一以上代表要求,可以提前召開大會或召開臨時會議。

第五條教代會的議題,應根據學院的中心工作,圍繞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提高教學質量,深化內部改革,增強學院活力,關心群眾生活等群眾關心的`問題,

第六條學院教代會根據需要,可設立若干專門委員會,其成員可以由各代表團醞釀提名,大會選舉產生。如因退休、調離,可提出申請增補,經院工會審議,另增選代表。專門工作委員會行使教代會通過的,按本條例規定的有關職權。

第七條 教代會工作機構,應盡職盡責完成好下述工作任務:

(一)宣傳好黨的群眾路線和依靠教職工辦教育的方針、政策,宣傳和解釋教職工代表大會的性質、作用和任務。

(二)組織教職工選舉教職工代表,組織教職工代表學習黨和國家的政策法規、法令和管理知識。

(三)提出召開代表大會的方案和議題的建議。

(四)徵集、整理提案,交教職工代表大會提案小組審理。

(五)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會議期間的組織工作和校務公開制度。

(六)組織教職工代表傳達會議精神,發動教職工和群眾實現大會提案。

(七)組織教職工代表團或工作委員會檢查大會決議和提案的落實情況。

(八)承辦教工代表大會主席團交辦的事宜。

第八條 教職工代表大會的選舉和決議事項,必須經過全體代表半數以上的票數通過,方可生效。

第九條 本規則經教職工代表大會通過,院黨委批准後實施。

第十條 本規則由臨沂大學教育學院(教師教育學院)黨政聯席會負責解釋。

學校各種規章制度 篇2

一、值班(值周)時間:

每週星期天下午6:00至下週6:00,值班(值周)週末應在學校護好校,管理好未回家的同學,讓留校學生吃好、休息好,安全度過週末。

二、值班(值周)主要職責:

1、要求按時到崗,不遲到,中途不離崗、脫崗。

2、值班員在本校值班,到崗後,與上一班值班員做好交接手續,領取鑰匙、值班記錄本、電筒,每兩小時左右至少巡視校園一次。離崗時與下一班值班員做好交接手續,移交鑰匙、值班記錄本、電筒。

3、做好安全保衛工作,重點是防盜、防火。重點部位:行政樓、實驗樓、圖書館、食堂。

4、做好外來人員的接待工作,並及時登記。

5、 出現異常情況或突發事件先要冷靜處理,保護好現場,並迅速向學校領導報告。

三、重要電話:

1、報警電話:110。

2、急救電話:120。

3、火警電話:119。

4、xx鎮中心學校:。

5、教育局辦公室: 。

學校各種規章制度 篇3

為了切實加強校門口學生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護學生上學、放學時段在校門口的的人身安全,特制訂本制度。

一、校門口每天上學和放學均實行值周領導帶班,值日教師值班,門衛跟班的管理方式,全體教師人人蔘與,輪流值班,每天安排兩名值周領導和一名值日教師值班。

二、上學或放學時段要及時疏導學生安全有序出行,嚴密防範不法分子對中學生的意外傷害,協助門衛維持校門口秩序,對未按規則而違紀的學生有權進行嚴肅的批評教育,及時公佈通報,並將結果納入班級週考核。

三、值周領導、值日教師、門衛要認真負責,盡職盡責,堅守崗位,值周領導要督促值日教師按要求提前到位。學校分管安全的領導負責抽查值周領導到崗情況(每值周組必須保證有一名值周領導到崗),如發現未到崗按遲到、早退、曠工處理。

四、值班到崗時間:早上提前30分鐘到大門口值班;中午放學時間提前5分鐘至放學後20分鐘時段在大門口值班;2:00以前由門衛單獨負責校門口學生安全,下午2:00至上課時間由值周領導和值日教師輪流和門衛在大門口維持秩序和保護學生安全;下午放學時間提前5分鐘至清校時間在大門口值班,同時離校時保證無學生無故在校園逗留。

五、值周領導、值日教師、門衛因脫崗或不負責任造成學生受到傷害,學校將追究相關經濟責任;情節嚴重,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學校各種規章制度 篇4

教育收費執行《收費許可證制度》。學校的各項收費,均須按程式到市物價主管部門領取收費許可證。按規定接受物價部門對收費許可證的年審。

一、學校收費財務管理規定

為加強學校收費管理,規範收費行為,根據省市區有關檔案要求,制定本暫行規定。

1、收費依據。學校向學生收費,必須以有權部門檔案為依據,無合法依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向學生收取任何費用。

2、收費審批。學校所有面向學生的收費都必須履行審批手續。校內部門向學生收費前,需提供收費依據,經學校總務部門稽核,報校長批准。學校向學生收費由總務處統一辦理,未經學校領導批准,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向學生收取任何費用。

3、收費票據。學校向學生收費,必須提供合法收費票據,得無票據收費,不得使用違規票據收費。開學收費,票據需在3日內發到學生。收費票據需說明收費專案和標準。

4、經費管理。學校向學生收費,必須按“收支兩條線”規定管理,不得設小金庫,不得設賬外賬。

5、違反上述規定向學生收費,學校必須對責任人嚴肅處理。

二、收費公示制度

1、為規範教育收費行為,完善監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學校實行收費公示制度。

2、學校通過設立公示欄、公示牌、告家長書等形式,向學生、家長、

教職工和社會公示收費專案、收費標準等內容。

3、《收費許可證》分正本和副本,正本用於在辦公場所的明顯位置懸掛,購買票據;副本用於亮證收費、年審及其它用途。

4、公示的主要內容包括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批准機關及文號)、收費範圍、計費單位、投訴電話等。

5、在學校校內設立的公示欄、公示牌的製作材料、規格、樣式按上級要求製作,開學收費前在醒目處進行公示,同時進行動態管理和長期放置,儘可能獨立置放、位置明顯、字型端正、實用規範。

6、收費公示的內容,事前必須經過物價局、財政局和教育局的稽核。公示收費的內容要嚴格執行規定的收費專案、標準及範圍等。

7、遇有政策調整或其它情況變化時,學校對相關內容及時進行公示。

方尹國小

20xx年9月2日

學校各種規章制度 篇5

為了保障學校正常的教學,維護良好的育人環境,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法定節日和寒暑假,學校安排行政人員和部分教師值班,負責節假日學校的外接待和校園巡查工作。

二、正常教學期間,安排學校行政人員和教師值班。如遇學生返校非週日時,按值班安排表當日值班人員值班。

三、值班要求:

1、值班人員認真履行職責,加強責任感,確保安全,按時上崗,不得擅自離崗。(如果特殊情況,須經校長室批准,並安排相關人員代班方可離開,代班人負全責)。如不按時到崗的、擅自離崗的每次扣工資20元。

2、值班人員應根據值班要求,做到勤巡視,勤檢查。

3、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課間不允許在室內久待不出。

4、值班期間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值班人員必須即使採取有效措施予以處理。重大問題需要及時向學校分管領導報告,並做好詳細記錄。

5、值班人員必須認真做好值班記錄。學生就寢後將值班記錄、值班牌交行政值班處。

6、值班人員上崗時間為學生起床前10分鐘。

7、值班人員值班當晚不得上晚自習,否則按曠課處理,一律在校住宿。如不留宿,發現一次扣考核工資20元。

8、值班人員值班期間必須保持通訊工具24小時暢通。

四、崗位值班職責。

1、準時到崗,巡視校園各處,做好值班各個崗位工作的檢查和督促。

2、加強巡查工作,檢查各崗位工作情況,認真填寫行政值班記錄。

3、負責學校當天的值班工作,如遇突發事件,必須採取有效措施,予以處理,重大問題須立即向分管領導彙報,並做好詳細記錄。

4、不定期對教學情況進行巡查。

學校各種規章制度 篇6

一、值班人員必須以強烈的責任心認真對待值班工作,完成學校的安全保衛工作。遵紀守法,維護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分配,團結協作,積極完成學校交給的工作任務。

二、值班人員應在zo, oo前到校值班室值班,並隨即開啟報贅器電源。

三、值班人員應在zo. 30進行首次校園巡視。巡視時,應認真檢查各樓門是否鎖好,檢查各辦公室、教室的窗、燈、空調等是否鎖好、關好。巡視時,應加強重點部位的巡查,特別是檔案室、財務室等要害部門的門窗是否關好,鎖好。夜間21:30分後,在巡視區域內碰到所有的陌生人或可疑人員要進行盤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巡視隊員應按規定時間上班、下班,不得早退、遲到。巡視間隙,只能在指定的地點停留。

四、夜間巡視時間為當日zo. oo至次日6:30分。夜間巡視至少半小時巡視一次。

五、對校內異常動態和不安全因素要細心觀察隨時記載,及時反映。

六、維持並保護好值班室的裝置及做好清潔衛生工作。

七、時刻保持高度警惕,要做以勤巡、多疑、細詢問。檢查督促做好治安防範工作。切實做好防火、防盜、防破壞、防災害性的事故工作。

八、巡視隊員必須認真做好值班、巡視記錄。發現問題、發現情況,能及時解決的要及時處理,並作好記錄,不能及時處理的、如有重要情況,要迅速反饋,應及時向有關上級部門報告。

九、積極收集、反饋各種情報和資訊,善於發現各種可疑現象,沉著機警,積極維護學校利益和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

門衛管理制度

一、提高警惕,監守工作崗位,善於觀察出入人員動態,外來人員不得無故進校,如聯絡工作必須出示證件,填寫會客單,離校時將簽字的會客單交回傳達室。

二、嚴格執行門衛安全檢查制度。凡出入本校人員攜帶的物品,均應進行檢查,攜出物品,必須要有總務處開出的出門證,並且物證相符,否則門衛人員不予放行。

三、進校的各種機動車輛和自行車,均應進行檢查,要指揮車輛順道路行使,並且指揮車輛整齊的排列在指定的位置。

四、門衛室鐘錶,每天要與北京標準時間校對。要嚴格按作息時間,打上下課的鈴,不得任意提前或推遲。作好每天遲到、早退教工的記錄,每月把記錄交學校辦公室。

五、負責報紙、雜誌、檔案、函件的收發保管工作,要做到:傳送及時、準時、不丟失、無差錯,還要做好保密工作。

六、負責門衛周圍的打掃工作,大門、傳達室內外要經常保持整潔,乾淨。

七、校內和大門周圍異常動態和不安全因素,要細心觀察,隨時記載,及時反映。

八、假日期間和每天晚上,學生不得隨便進校,如有要事,須經門衛人員同意,憑學生證方可進校。

九、學校每天早上六半時開門,晚上二十點關門。

學校各種規章制度 篇7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1. 學校收費執行《收費許可證》制度。學校的一切收費都必需先獲得收費許可。《收費許可證》由學校財務部門依照規定到物價主管部門辦理。

2. 學校的收費專案必須按國家政策規定的標準上報物價部門批准(備案)後核發的《收費許可證》標準執行。不得擅自立專案、擅自提高標準、擴大範圍收費。

3. 學校收費實行年審制。學校財務部門按照《收費許可證管理辦法》的規定和物價部門關於《收費許可證》年度審驗的通知要求,及時辦理《收費許可證》年度審驗手續。

4. 收費票據管理應符合財政、物價、教育部門的相關規定。學校收費必須使用由財政部門、稅務部門領取的合法票據,不得在外自購、自制收據收費。

5. 收費收入管理應符合財政、物價、教育部門的相關規定。所收資金應及時足額解繳財政專戶,必須按“收支兩條線”規定管理,不得坐收坐支或私設“小金庫”。

6. 學校通過設立公示欄、公示牌等形式,向學生、家長、教職工和社會公示收費專案、收費標準等內容。公示的主要內容包括收費專案、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批准機關及文號)、收費範圍、計費單位、投訴電話等。

學校各種規章制度 篇8

一、學校食堂必須設立專賬,設一名兼職或專職會計和一名兼職出納,對學校的食堂財務進行核算和管理。

二、學校學生食堂設立專用銀行存款賬戶,學生食堂所有收入必須按時繳存學生食堂賬戶,超過1000元現金必須開票入賬。

三、所有的支出必須有票據,會計憑票入賬。購物一次超過100元以上須報請學校校長審批,並由2人同時採購。發票必須有售貨人或單位簽章及經辦人員、校長簽字後才能入賬。

四、實事求是核實食品成本,嚴格實行零利潤原則,確保國家財政補助資金100%用於學生營養午餐,不得剋扣、截留、擠佔和挪用專項資金,確保食堂正常運轉,千方百計為學生服好務。

五、規範食堂的貨源渠道,糧油實行政府採購配送,蔬菜、調料、肉類等自行採購,大宗物品採購由學校行政會提議,提交校委會或教職工大會討論通過後方可採購。

六、學校不得將雜費、招待費等放在學生食堂報賬,禁止侵佔學生利益。

七、學校食堂財務做到日清月結,每月按時公示相關內容,接受師生和群眾的監督。

八、學生食堂的賬務憑證不得隨意銷燬。

九、各校每月及時向中心完小報賬,中心完小也要接縣局要求按時報賬。

學校各種規章制度 篇9

一、教職工代表大會要堅持四項基本原則,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令、法規,為提高教職工隊伍的素質,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積極開展工作。

二、教職工代表大會要堅持民主集中制,其決議、決定和重要議案執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

三、教職工代表大會的代表由教職工群眾民主推選,報學校黨支部審查批准產生。

四、教職工代表大會每四年一屆,每學年召開一次。遇有重大事項,應三分之一以上代表的要求,可以召開臨時會議。

五、教職工代表大會委託學校工會委員會作為其閉會期間的常設工作機構,由工會主席負責日常工作。

六、教職工代表大會形成的決議、決定,全體教職工都應遵守。

七、教職工代表大會要尊重和支援校長行使職權,校長要尊重和支援教代會參與管理學校工作的民主權利,為教代會正常活動提供條件,自覺接受教代會的民主監督。

學校各種規章制度 篇10

為有效管理學校教育經費和正確使用經費,避免盲目浪費教育經費,做到合理合法。經學校教代會全體成員一致討論通過,特制定以下經費管理制度。

一、學校的預算內外經費均納入學校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後勤處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員崗位責任制。財務人員要求做到努力增收節支,提高經費使用效益。總務處負責加強對財務人員得管理和業務學習指導。

二、由後勤分管領導分管財務工作,經費收支實行審批制度。各部門需要使用經費的必須逐層請示彙報到主管領導。一百元以下的由分管領導負責審批,一百到五千元以下的由校長審批,5000元以上由學校教代會討論審批。

三、根據事業發展需要和財力情況,本著“量入為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收支平衡”的原則,合理編制年度財務收支計劃,計劃報經學校教代會批准後,財務部門要認真組織實施,確保計劃圓滿完成。

四、各項支出的原始憑證,經會計主管稽核,內容真實合法,符合財務制度規定,並有經辦人、驗收人和有關負責人簽字,最後校長經簽字後方可辦理支出,否則財會人員不準予報銷。

五、嚴格遵守物價部門核准的範圍和標準進行亮證公開收費,根據上級規定,各項收入使用財政統一規定收費票據,收費必須全部納入學校財務統一管理。禁止任何部門和個人以任何名義向學生亂收費;嚴禁非財務部門和個人私自收取、存放資金,私設“小錢櫃”。

六、出納、會計要獨立分管經費和帳目,分工明確,盡職盡責。提款數額較大(10000元以上)的經費需要有2人以上財務人員協助,保證資金安全,切實管好用好各項經費。

七、凡是學校預算內、外資金的全部存入學校的公家戶頭,凡屬於教育經費的一律不得挪做他用,各項專用基金嚴格按規定提取,分別核算管理,專款專用。

八、嚴格控制借款,因公借款,需以書面形式彙報所需的開支數額及相關說明,並經校長批准後方可借支,並按規定時間及時結算。

九、嚴格執行本條規定;禁止動用教育經費變相或亂髮獎金、實物、補貼等等。

十、會計每月月末及時向主管領導和校長彙報收支結餘情況,定期向教師公佈有關經費的收支情況,主管領導定期對所屬部門的財務工作進行檢查監督。

學校各種規章制度 篇11

為認真落實“四姿三聲兩操一活動”,積極開展陽光體育運動,培養學生健康體魄,強化師生健康第一的意識,讓校園充滿生機和活力,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特制定本校上午大課間活動規章制度。

一、活動時間:上午兩節課後9:45—10:10

二、活動地點:本校操場

三、參加人員:全體師生

四、活動內容:佇列隊形、第三套廣播操《七彩陽光》、自編搏擊操

五、活動要求:

1、大課間活動列入學校課程計劃,全體師生必須按時參加。

2、進退場時,各班分別排成兩路縱隊,靠樓梯右邊安靜、依次地走。

3、學生保持正確的站姿和走姿,口號要響亮。

4、做操動作規範、整齊、到位、協調,體現班級精神面貌。

5、學校將成立由校長任組長的督查小組,每天對各班大課間活動表現進行檢查評比,一週公佈一次成績,並記入班級績效考核。

6、遇雨雪天氣,活動要求學校將另行通知。

六、體育教師職責:

1、按時組織大課間活動,並保證廣播系統的正常使用。

2、正確指導學生的佇列隊形和做操動作,對不規範動作及時提醒和糾正。

3、保證活動場地的安全使用。

4、負責學生大課間活動的安全。

5、激發學生參與興趣,保證大課間活動質量。

七、班主任、副班主任職責:

1、按時有序地組織本班學生參加大課間活動。

2、教育和鼓勵全班學生積極參與大課間活動,增強學生的集體榮譽感。

3、負責本班學生的活動安全。

4、和學生一起完成大課間活動內容,在活動中積極起模範帶頭作用,做學生的表率,影響和促進學生積極完成動作。

5、及時檢查、瞭解、監督、管理本班大課間活動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保證活動質量。

學校各種規章制度 篇12

為了強化學校內部管理,嚴格工作紀律,提高辦學質量,獎勤罰懶,增強教職工的責任感和事業心,特擬此制度。

一、全體教師必須以教師職業道德規範要求自己,認真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服從學校安排,努力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無特殊事,不得耽誤工作。

二、有事必須請假,辦理好請假手續,安排好工作後方能離校,所誤工作應及時補上。教師請假,由學校安排其他教師代課,杜絕教師請假後無人上課或造成工作失誤等現象。

三、學校領導公正合理地執行考勤制度,全體教職工根據其所承擔的工作任務的不同分別歸納為按課時量計算考勤。

1、學校值周行政實行“坐班制”,每天按全校教師日平均課時計算考勤(包括所任課時)。

2、政治業務學習、學校黨、政、工、隊、研等各種會議和活動等,每次按2課時計入考勤。

四、假的類別

1、事假:有特殊事請假,必須有假條,並經學校領導批准,值周、值日教師登記,調整安排好工作後離校者作事假處理。

2、病假:有鄉鎮以上醫院證明,但必須由本人或他人及時向學校請假,以便安排工作。

3、喪假:直系親屬死亡,準喪假一週,由學校安排課時;一週以上由學校行政會研究決定。

4、婚假、產假按有關規定執行。

5、公假:因公出差計公假。公假以日計考勤。

6、遲到:上課鈴響後進教室的為遲到。5分鐘後作缺曠一節處理。

7、早退:下課鈴響前下課的計早退一次,計缺曠一節。

8、缺曠:無故不上課者,先離崗後補手續者,請假不明原因者,均按缺曠處理。

五、獎懲

1、缺曠一節扣發活津貼40元。

2、事假3天內,每節扣活津貼20元;3天以上一週以內,每節扣活津貼30元;超過一週的超過部分按缺曠計算。

3、病假3天以內,每節扣活津貼10元;3天以上一週以內,每節扣活津貼20元;一週以上每節扣活津貼30元;如需住院治療按有關規定執行。

4、遲到一次扣活津貼5元。

5、婚假、產假、喪假、公假由學校安排課程,不扣津貼。

6、全年曠課超過10節、事假超過30節、病假超過三個月的,不評優、不晉級、不評獎。

7、全學期內無任何遲到、早退、病、事假和調課的,記滿勤,滿勤人員發放200員獎金,並作為評優評獎的首要依據。

六、調課

不允許任何人私自調課,臨時有特殊事需要調課的必須經過教導處同意,並由教導處開出調課通知後方可進行調課,否則將按缺礦記入考勤。

七、代課

對教師公假和其他假而產生的臨時代課,由值周行政統一安排,保證每一節課都有教師負責。臨時代課按照每節10元記發給代課教師。

學校各種規章制度 篇13

為了適應學校各項工作的需要,加強崗位責任制,維持正常的工作秩序,增強教師的責任心與責任感,提高工作效率,發放好考勤津貼,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以下考勤細則。

一、考勤專案

對到校、辦公、上課、教職工例會及學校通知參加的各種集會或活動均作考勤。

二、考勤要求

全體教職工必須按時到校,自覺遵守勞動紀律、辦公制度、上課等各種規章制度,不遲到早退,不曠工曠教,有事先請假,准假後方可離校。無公務聯絡不串崗,不閒談,不做私語,不做與教學無關的其它活動。

三、考勤時間

1、坐班時間:全鎮統一制定。

2、上課:上課鈴響進教室到下課鈴響。

3、會議:各種會議的開始到結束。

4、值日教師提前40分鐘、班主任提前10分到校,放學延至學生離校。

四、考勤辦法

1、坐班考勤實行指紋簽到。

2、每月月底由教務處將考勤情況彙總。

五、考勤界定

1、請假規定

(1)教職工若在工作期間探親,按事假處理。

(2)教職工病假、事假三天以內,持請假條,經校長批准,三天以上一週以內,報請中心學校。一週以上一個月內由教體局組織人事科審批,超過一個月的由局長審批。(病假需提供鎮級或以上醫院證明)

(3)喪假三天,給假範圍為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和子女。凡超假者,一律按事假處理。

(4)教職工因私事請假的,按事假處理。請假必須經領導同意方可,事後請假按曠工處理。

(5)請假必須自己安排好假期內的上課並報教務處批准,

(6)急病或重大特殊情況可例外,但返校後必須說明理由,並補辦請假手續。

(7)教職工經批准外出參加各種會議、培訓、考察和學習的按公假處理。

(8)其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檔案執行。

2、凡屬下列情況之一者按曠工或曠課處理:

(1)教師調課需經教導處批准,如私自調課視為曠課;

(2)未辦理請假手續無故不到校上班工作者;

(3)本人雖提出請假、續假,或委託別人請假、續假,但未得到批准,擅自不到校者;

(4)請假屆滿,不按時銷假、續假,又不按時到職者;

(5)工作不服從分配,雖然到校但沒有履行具體工作職責者。

(6)遲到、早退,不說明事由,20分鐘以上按曠工處理。

(7)不辦理請假手續無故不上班,不參加有關活動而無正常理由,均視為曠工。

(8)坐班時間,如果領導查班不在,視同曠課。

六、考勤獎懲

1、每月滿勤獎25分。

2、上班遲到、早退一次扣1分,擅自離堂扣1分。

3、教師曠課一節扣5分,曠工一天扣10分(指無課老師),累加計算。

4、事假半天扣1分,1天扣2分,同時扣除課時費,類推。

5、病假半天扣0.5分,1天扣1分,同時扣除課時費,類推(需出示鎮級或以上醫院證明)。

6、代課費為課時費平均值的二倍。

7、若有教職工弄虛作假,不按實籤,一經查實則扣除全月考勤獎並予批評,情節嚴重的給予師德扣分。

學校各種規章制度 篇14

為了確保全校師生的人身及財產安全,確保學校的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營造安定、和-諧的教育教學環境,根據縣教育局安全會議精神,學校研究決定設立校門值班教師,並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職責

1、遵守值班紀律,按時到班,有事須先向值班領導請假,以便安排臨時代替人員,做好交接工作。

2、值班時間堅守崗位,忠於職守,認真履行值班職責,堅持文明團結,禮貌待人,不擅離崗位,不主動邀請、允許外來人員或校內教師在值班室聊天、看報紙。

3、保持值班室內及校門周邊環境清潔。

4、按實際情況分成白班和夜班輪流值班,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交-班時要做好交-班記錄。

5、在規定的時間內提高注意力,做好防盜、防火、防災工作,尤其加強對重點部位的監管;

6、夜間值班人員在每天晚上師生離校後要加強校門周圍的巡查,並做到至少一小時巡邏一次,發現異常情況能自行解決的要在第一時間內解決,有困難的及時與主管領導聯絡或及時報警,確保學校安全。

7、遇到緊急事件,首先要冷靜,敢於負責,一方面大膽採取應急措施,以免貽誤;另一方面及時彙報主管領導或向公安部門報警。

匪警:110 火警:119 交通警:112 急救中心:120

8、按時開關校門,學生集中上、下學時間或前後半小時開大門,其餘 1

時間關閉大門。

開門時間為:

春季:早上:6:006:30;

中午:12:001:50

下午:5:357:30

秋季:早上:6:206:50;

中午:12:001:50

下午:5:357:00

9、值班人員負責執行以上所有規定及周邊安全防範工作,發現各種不安全隱患,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進行制止和處理,並及時上報有關領導。

二、管理學生、教師進出校門

1、在校上課期間,值班教師一律不準私自放學生出校門。

2、學生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出學校,必須憑班主任或有關部門批條,經值班教師驗證後方可離校。

3、嚴禁學生、教師翻越圍牆進入校內。

4、在學生放學高峰期,值班教師應主動站在門口組織看護學生安全離校,防止發生意外。

三、管理外來人員、車輛進出校門

1、嚴禁外來人員隨意進入校園,如有事進入,須填寫"來訪人員登記表",並電話與被訪者聯絡,經同意後方可進入校內。

2、嚴禁家長進入學校,有事要與班主任取得聯絡,同意後方可進入校內;

3、外來人員來訪,值班教師要問清事由,及時與有關人員聯絡核實,並憑有效證件填好來客登記表。

4、外來人員進入學校,值班教師應要求其必須遵守學校有關規章制度,保證學校教學有序進行;

5、學生家長到校聯絡工作或瞭解學生情況要在傳達室內等候,無特殊情況不得進入教園,以免擾亂學校正常教學秩序。

6、凡是教師請家長到校落實工作的,應出示電話聯絡,確認屬實、做好登記後,才能進入校園,但要做到接待熱情。

5、外來機動車輛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學校,任何車輛應到規定位置停放;值班教師有權疏通校門口的車輛,嚴禁車輛堵塞校門口。

學校各種規章制度 篇15

一、學校門衛是學校安保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須高度重視,嚴格管理,完備制度,責任到人。學校門衛管理制度和學校安保人員崗位職責互相聯絡,各有側重,要規範操作,有利於學校監督,使學校門衛管理逐步實現系統化、制度化、規範化、標準化。

二、學校門崗實行24小時有人值班制度:目前白天時間由值日教師負責。夜間由值班教師負責。

三、學校門衛肩負維護校園秩序,保障師生安全的重任,在崗人員要遵紀守法,堅守崗位,嚴格把關,文明值勤,努力將學校門崗建成展示學校良好形象的視窗。

四、學校門衛必須嚴格執行學校會客制度,來訪者應該進行登記,填寫相應會客單,寫明進出校的時間與事由,由門衛電話聯絡 ,經確認可以接待後方可入校。來訪者出校時,應憑被訪者簽字後憑會客單予認確認。如被訪者遇上課或開會,門衛應安排來訪者在門衛室等候。

五、學校門衛應嚴控學生課間擅自離校,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的學生應持有離校證明方可放行。上課期間禁止家長和社會閒雜人員隨意進校。

六、學校門口要嚴把貨物、車輛進出關。貨物出校門,需憑相關部門證明(出門單)經確認後予以放行。本校及上級部門機動車輛進校,應指引其到指定停車區停放,不隨意進入學生生活區、教學區。校外機動車輛一律不準入內(特殊情況除外)。自行車進出校門時,必須下車推行,並在指定地方停放。

七、學校門衛要做好安保巡視工作,特別要加強夜間巡邏。要正確開啟警報裝置,一旦發生情況迅速查明原因,積極保護現場,協助警方處理。

八、學校門衛要有完整交接班制度,門衛接班時,必須互相詢問情況,移交值班記錄,巡視相關場所。門衛人員請假需事先辦理手續;經有關人員批准並安排好替代人員方可離崗。學校門崗嚴禁串崗,脫崗現象發生。

十、學校門衛要確保校門左右30米內無設攤,校門口內外通道暢通無障礙;周邊綠化景觀無破壞;值班室內外環境整潔無雜物。

趙湖國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