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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考勤制度管理制度(通用9篇)

欄目: 熱點專題 / 釋出於: / 人氣:2.08W

公司考勤制度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總則

公司考勤制度管理制度(通用9篇)

第1條目的

規範員工勞動紀律管理,加強全體員工的紀律意識,進一步優化公司的管理體系,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第3條基本定義

遲到:按規定上班時間沒進入工作崗位打卡簽到,視為遲到。遲到30分鐘(含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計算。

早退:按規定下班時間提前離開工作崗位的視為早退,提前30分鐘(含30分鐘)以上離崗的'按曠工半天計算。

曠工:未事先辦理請假手續而無故缺勤;或請假未經批准私自休假者;各種假期愈期不歸,又無續假手續者;或採取不正當手段,塗改、騙取、偽造休假證明者;或違紀、違規行為造成的缺勤;或未辦完離職手續而擅自離職的,視為曠工。

第4條處罰標準

遲到、早退:每發生一次罰款10元,月內累計超過五次者,扣罰本人當月5%工資,超過十次(含十次)者,扣罰本人當月10%工資。

曠工:曠工半天者,罰款50元,並扣除半天固定工資;曠工一天者,罰款100元,並扣除一天固定工資;累計曠工二天者,罰款200元,並扣除兩天固定工資;累計曠工三天(含三天)以上者,視為自動離職。

第二章考勤規定

第5條上班時間規定

後勤部冬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8:00

工作時間為週一至週六,週日休息,休息日及工作時間原則上按規定執行,如變動、特殊情況以公司通知為準。 工作日內需每天四次打卡:

冬天:

A.上午上下班必須打卡、上午上班打卡時間段為上午7:00至 8:00點,下班打卡時間段為中午12:00至12:30。

B.下午上下班必須打卡、下午上班打卡時間段為中午13:00至14:30,下班打卡時間為晚上17:30至18:30。 夏天:

C.上午上下班必須打卡、上午上班打卡時間段為上午7:00至8:00,下班打卡時間段為上午11:30至中午12:30。

D.下午上下班必須打卡、下午上班打卡時間段為中午13:00至14:30,下班打卡時間段為下午18:00至晚上19:00。 門店:冬天一門店7:00—21:00其它門店7:30-20:30

工作時間以倒班為準,實行上下午倒班制。工作日內實行每天兩次打卡:注:如特殊情況未按以上規定時間打卡,可按實際到崗時間打卡,後可經領導批准後申請補卡。

公司考勤制度管理制度 篇2

為了強化公司勞動紀律,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根據集團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考勤制度,全體職工應嚴格遵守。

第一條:集團公司的正常工作時間為:每週一至週五8:00——16:30,每天上、下班職工必須在指定地點簽到。

第二條:集團公司考勤管理工作由人事部負責,各部室負責人對本部室日常的考勤工作負責。

第三條:各部室負責人要嚴格掌握本部職工的出、缺勤、公務出差及工作時間離崗等情況,堅持按日考勤,並將出勤結果作為考核及評比中的一項重要內容。

第四條:職工在工作時間應堅守工作崗位,嚴禁喝酒、睡覺及閒談聊天,不許攜帶小孩上班,不得無故離崗、串崗,不允許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職工每月遲到或早退一次扣發當月獎金30%,二次扣發當月獎金50%,三次以上取消當月獎金。

第五條:一般情況職工加班提倡奉獻,加班者可安排換休。換休限期一般在三個月內。超過三個月無效。

第六條:若需要職工在法定節假日加班工作的,由部室負責人請示總經理,得到批准後方可報加班,同時報人事部,按規定支付加班費,否則不予支付加班費。

第七條:職工因事請假應填寫請假條,經領導同意後交人事部有效。

審批許可權:中層以下人員請事假二天以內需本部室領導批准,三天以上經集團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後報人事教育部備查。部室領導正職請假(出差),由總經理審批,副職請假(出差)需經正職同意,報主管經理審批,然後交人事教育部備查。職工有急事請假應儘快通知單位,事後補辦請假手續。無故未上班者按曠工處理。

第八條:職工請事假,每季度在二天以內工資、獎金照發,三天以上扣除當月獎金。曠工一天扣發當月獎金。

第九條:中層下以人員因病休假需持醫生的診斷書向部室領導請假,急診應在最短內通知單位,並於上班後補辦請假手續。部室領導正職向總經理請假,副職向主管經理請假。病休連續三天以上(含三天)獎金髮50%/月,病休兩週以上扣發當月獎金。

職工連續病休超過六個月按國家規定發給生活費,上班時須持健康證明。

第十條:職工供養直系親屬死亡給喪假三天(直第親屬包括夫妻雙方父母、配偶、子女)。直系親屬死亡如在外地,可增加路途假,往返路費由本人自理。假期工資照發。

第十一條:生育假根據“計劃生育條例”規定女職工生育產假90天,晚育並領取獨生子女證的產假為150天。晚育的男職工給護理假7天(以上假其均包括法定節假日和星期日在內)。

職工超計劃生育,非法結婚及未婚流產的均不給產假,有醫院證明的按事假處理,無證明的按曠工處理。

女職工哺乳時間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職工休探親假及婚假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職工參加各種文化學習,經公司領導批准的其佔用的工作時間經請假後可按出勤處理。

本制度如與上級規定發生牴觸,按上級規定執行。

x年xx月xx日

公司考勤制度管理制度 篇3

考勤制度

第一條為了規範公司考勤制度,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工作效率,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第二條公司工作時間:

週一至週六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第三條辦公室考勤規定

1、公司辦公室人員實行簽到考勤制度。

2、因公外出不能按時簽到的,必須以書面形式或本人電話通知辦公室負責人員,並在考勤表中註明事由。

3、遲到、早退規定

上班簽到時間在公司規定的時間10分鐘後的為遲到,下班提前5分鐘無故擅自離崗的視為早退。

4、曠工規定

在規定的上班時間內未以書面形式或電話口頭形式向上級領導請假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第四條員工應當按照本考勤制度嚴格要求自己,按時上下班,如有違反,按以下規定處理:

1、無故遲到30分鐘以內者,每次罰款20元,遲到一小時以上者扣罰當月半天工資。一個月內遲到五次以上者除經濟處罰外,取消各類嘉獎、先進資格評選。

2、早退一次每次罰款10元,若當月早退三次者扣罰當月半天工資。

3、曠工半天扣罰當月一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當月兩天工資以此類推。曠工超過五天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4、員工如遇特殊情況,如大雨、大雪等惡劣天氣,未能按時簽到考勤時,需提前通知辦公室考勤人員,否則按遲到處理。

第五條本規定自制定之日起實施。

20__年二月十日

公司考勤制度管理制度 篇4

1.目的

為了規範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促進公司持續、穩定、健康發展,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所有員工。

3.管理規定

3.1工作時間:

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30至12:00,下午為2:30至6:00。原則上週末雙休,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行政部另行通知。

需要輪休的部門,必須做好值班安排,值班人員可自行安排補休時間,並把值班安排表彙報行政部。

3.2考勤制度:

公司原則上,上、下班由公司財務出納負責考勤。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考勤規定,不允許遲到早退。

公司設定全勤獎100元,員工入職當月、遲到、早退、辭職均扣除當月全勤獎勵。

在規定上下班時間內,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扣款10元,10分鐘以上扣款20元,30分鐘以上按天事假計.未完成請假手續或休假期滿未續假而擅自不上班者、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對責任人予以曠工處理

員工離崗2小時以上視為曠工,扣罰3日工資,並扣發當月全勤獎。

凡曠工連續兩天或全年累計三天者,一概予以違紀辭退,將被解除勞動合同並沒有任何經濟補償。

新入職員一般有三個月的試用期。新員工試聘期間按公司規定可以請事假和病假,但試聘期按請假天數順延。試用期上班不足一週的職員要求辭職,沒有工資。新職員在試用期間曠工一次或遲到早退累計三次(含三次)以上,即隨時解聘。

準備離職的員工,應該提前一個月寫辭職申請書,填好辦公用品清單,並且做好相關工作交接,待行政部稽核後方可批准。離職當月,員工應該繼續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

各類假期規定

病假

員工休病假,需提供醫療服務機構開據的病假條或診斷證明,並由所在部門經理批准同意(超出二日,須報總經理批准)。如因情況緊急或突發而無法提前請假,應在休假當天上午8:30前通過電話向部門經理請假,並在上班後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員工休病假期間的工資,當月病假累計3日內的,扣發日工資的50%,超過3日以上,在7日以內的,扣發日工資的70%。

事假

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須請事假,完成審批程式後方可休假。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請假期滿未來上班也未續假者,3天(含)以內按曠工處理,3天以上按自動離職處理。

休事假需按公司規定提前填寫《請假申請單》,員工休事假三天以上的,需提前三天申請。

休事假每天扣除日工資的100%

工作中外出管理方法

上班中因事外出者,需填寫出門申請單,經本部門負責人核准,轉交行政部。

因病或緊急事故需外出者,外出時應先請準給假,並依元寶填具請假卡,由部門核准,轉交行政部。

其他零星事務,不予准假,擅自出公司者,依公司規定議處。

其他

各級主管對所屬員工的監督,應嚴格執行各項規定,若有不照規定或其他隱瞞事項,一經查明,應連帶處分。附則

本制度的解釋、修改、廢止權歸行政部。

本制度自董事長或總經理簽發之日起生效。

公司考勤制度管理制度 篇5

為了創造高效有序的工作氛圍,強化紀律觀念,建立約束機制,形成一種團結緊張、奮發向上的精神風貌。維護單位形象,提高辦事效率,根據整風肅紀活動的具體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以自覺為前提,以考核為手段,以完成各自工作任務為目的,服從服務於公司的工作大局。

2、公司辦公休息時間,原則上遵照縣政府規定的作息時間執行,依據本公司實際情況可作適當調整,以行政部通知為準,特殊情況另行規定。個別崗位在某一時間段由於工作的特殊需要,上下班時間難以規定,可作靈活調整,確保工作任務的完成。

3、出勤實行簽到制度,由行政部負責收發表(卡),並統一彙總登記,以此作為考評和獎罰的重要依據。簽到每天分上下午各二次,即上午上班時間為9點前,下班時間為11點後,下午上班時間為3點前,下班時間為5點後,不得代簽、補籤、提前籤、事假、公差由行政部人員負責登記。

4、公司全體人員必須自覺遵守作息時間,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擅離崗位,上班時間如因私臨時需要離崗,必須向分管領導或部門負責人請假。

5、因病或因事請假必須報有關人員批准,半天之內由部門負責人批准,一天之內由分管領導批准,一天以上必須報總經理批准,急需本人處理或待辦的公司重要事務,在請假前必須處理妥當或委託代辦妥善。

6、公司各種與出勤有關的獎勵或補貼,均以各自出勤情況為依據進行計發,凡非因公缺勤均不得享受。

7、公司幹部職工遲到或早退一次按5元一次計扣發工資並累計,無故離崗、脫崗按曠工算,曠工一日按50元計算扣發工資並累計,每工作日因公事需要離崗的要在2天內到分管領導處補打卡,否則按曠工論處,如公、私事需臨時外出要請假的要說明原因和時間要求,無故延長請假時間的按早退論處。如上班時間上網聊天、玩遊戲、看電影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項被縣效能辦等檢查組、明察暗訪組發現的,除按縣機關單位要求處罰外,公司另扣發該人當月工資200元。每月出勤為滿勤且縣明察暗訪組未發現該職工違反相關規定的,公司將用罰扣下來的費用根據情況給予獎勵。

8、對未按照規定程式履行請假手續,連續曠工超過5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15天的在編不在崗的幹部職工,堅決按要求報組織人事部門給予以免職或辭退,一年內請私事假累計15天以上30天以下的時間按每20元一天扣發年終津貼。超過30天的扣發一半年終津貼。

9、以上規定的情況由行政部每月5日前統計彙總一次報分管領導稽核後再報總經理籤往財務部執行扣發、獎勵。

公司考勤制度管理制度 篇6

一、目的

為確保公司進行有秩序的經營管理而制定。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一般員工到總監級員工。

三、責任

各部門主管、經理。

四、程式內容

1、出勤

工作時間:每週工作五天。

每天8小時,正常時間為上午9點到下午6點,因工作需要執行晚班和倒班的員工,特別工作制為8:00—17:00或10:00—19:00,此項工作制需要部門經理和CEO的批准後,再到人力資源部登記後,方可實施。

2、午休為一個小時(11:30—2:00之間任選時段)。

打卡:員工每天上班、下班,午休出入均需打卡(共計每日4次)。

員工應親自打卡,幫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幫助打卡者,無論是否遲到,

均按C類3、遲到計算。

忘記打卡的員工,

需要其直接上級把員工漏掉打卡的時間email給人事部會給予補籤。

4、公出:一個工作日內的公出需在前臺登記,方便轉接電話和留言。

出差、事假等需事前得到部門經理批准,併到人力資源部登記。

5、請假:任何類別的假期都需部門經理事前批准,併到人力資源部登記

如有緊急情況,不能事先請假,應在兩小時以內電話通知本部門經理和人力資源

6、遲到、早退和曠工的獎懲制度:

全勤獎:每月100元,以考勤卡為準。

遲到早退線:上班9:15以後到達,視為遲到,下班5:45以前離開,視為早退

特別條款:在一個自然月份裡,允許二次遲到(不晚於10:00),給員工應急時使用。超過10:00,扣除缺勤時間的工資。

遲到細則:在一個自然月份裡,第三次或更多的遲到處理如下:

A:9:15—9:30到,即遲到0—15分鐘/次,扣款個人月工資1%

B:9:31—9:45到,即遲到16—30分鐘/次,扣款個人月工資2%

C:9:46—10:00到,即遲到30—45分鐘/次,扣款個人月工資3%

D:10:00以後,按曠工一天計

注:若9:00—11:00間致電直接上級請假者,可補假,否則按曠工計算。

早退細則:

A:17:30—17:45到,即早退0—15分鐘/次,扣款個人月工資1%

B:17:15—17:30到,即早退16—30分鐘/次,扣款個人月工資2%

C:17:00—17:15到,即早退30—45分鐘/次,扣款個人月工資3%

D:17:00以前,按曠工一天計算。

7、曠工

連續三個工作日無故缺勤,或未經批准休假者將被視為曠工。直接主管將親自聯絡本人查明原因,並於滿三天後的二天內交出“辭退處分報告“。在30天內未經批准缺勤總計6天(48小時)者被視為曠工,並予以辭退。

8、考勤統計

各種休假單,加班單應於每月27日前交至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統計。外地辦事處辦公室經理應統一按附件考勤表彙總考勤,於每月27日前EMAIL至總部人力資源部。

公司考勤制度管理制度 篇7

考勤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了規範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並使員工的工資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冷鏈物流專案所有員工。

3、工作時間:

⑴夏至: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冬至: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⑵每個月4天帶薪休班,各部門根據工作情況合理安排人員休班,並填報休班申請表,部門負責人同意簽字後報綜合管理部備案。

⑶全勤獎勵:因工作或崗位原因放棄個人休班而工作的,1個工作日獎勵40元,2個工作日獎勵100元,三個工作日獎勵150元。

4、考勤制度:

⑴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工作時間、

⑵簽到次數: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⑶簽到時間:簽到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

⑷因公外出未簽到:因公外出未能簽到應填寫《外勤登記表》,註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時間,由部門負責人審批簽字,外出前將登記表遞交到綜合管理部;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事畢到崗當日完成申請、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5)因忘記簽到者,應填寫《未簽到申請表》,由部門負責人證明其出勤情況,並審批,最後交由綜合管理部。

上述情況考勤由各部門負責人協助綜合管理部進行管理。

5、請假制度

⑴員工請假,均應提前提交《請假申請單》。

⑵員工休假必須提前申請。如因緊急情況或突發急病而無法提前請假時,應在休假當天上午8:00前通過電話向部門經理請假,並在上班後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⑶請假必須由本人親自辦理有關手續,電話請假或委託他人代理手續的視為無效,將按曠工或自動離職處理。

注:如因主管/經理外出,無法在規定期限內審批簽字,可在得到主管本人電話許可後,交由綜合管理部代為處理,事後補齊書面審批簽字。

(5)員工請假、外出期滿應在3日內銷假。因未及時銷假而造成員工本人的考勤記錄異常,綜合管理部有權不作任何修改。

6、休假制度

⑴假期種類包括:病假、事假、婚假、喪假、產假等。應當提前5個工作日由部門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再送總經理審批;最後報綜合管理部備案。

⑵請事假、病假、事假、婚假、喪假在緊急情況下不能提前申請的,可以在休班發生的當天以口頭(或電話)形式向上級請假,上班後一週內補辦請假手續,交綜合管理部備案。

⑶病假

◎病假在三個工作日以內的,需開病假證明;

◎三個工作日以上的,應有醫院的病歷影印件,住院須有《住院通知單》和病歷影印件,並將此證明附在請假單後;

◎請長假員工不能從事原工作者,公司將根據相關管理規定與其解除勞動關係。

◎病假前2日為帶薪假期,超2日以上病假按事假處理,一天病假按1個工作日在當月工資中扣除。

⑷事假

◎1個工作日以內的事假,由部門負責人審批;1個工作日以上,3個工作日以內的事假,部門經理同意後由主管副總審批;3個工作日以上的事假由部門經理、主管副總同意後報公司總經理審批,審批後的請假申請交綜合管理部備案(此條同樣適用於婚假、產假、喪假的審批)。

◎若連續事假超過15個工作日,須報總經理審批同意後方可,否則公司

將根據國家相關管理規定與其解除勞動關係。

◎事假為無薪假期,一天事假按1個工作日在當月工資中扣除。

◎連續事假超過15個工作日,公司可以根據國家相關管理規定與其解除勞動關係。

⑸婚假

◎符合法定結婚年齡並領取結婚證的員工(不含試用期員工及勞務工)可享受3天婚假,在崗兩年以上的職工婚假增加到10個工作日。

◎婚假需提前兩週提出書面申請,出具結婚證,按請假審批許可權,逐級上報,最後報綜合管理部備案,並一次性連續休完;

◎婚假只能在結婚日後3個月內休完,試用期及到崗1年以內的員工不享受婚假。

◎公司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養父母、岳父母)死亡,可申請3個工作日喪假。家住市外或是省外適當給予路途時間。

⑹年假

◎員工自與公司簽定正式勞動合同之日起,在公司工作滿一年的,每年享受3個工作日帶薪假;滿三年的(含第三年),每年可以享受5個工作日的帶薪假。

◎休假前必須安排好個人工作,以保證工作的正常進行為前提。

◎員工帶薪年假須在次年內休完,不得累計,且兩年年假不能連休,年假和其他帶薪假也不能連休。

◎員工所休事假、病假,自動衝抵年假。事、病假衝抵年假不作扣款處理,衝抵完後,再按所請事、病假天數扣款。

◎員工休事、病假累計超過10個工作日,當年不享受年假;當年已享受年假的,應將已享受部分從第二年的年假中扣除。

⑺產假:

◎凡與公司簽訂了正式合同的已婚女員工可享受,其餘按病假處理。 ◎女員工正常生育的產假為90天;其中包括產前休假15天;妊娠不滿

12周(含)流產的產假為15天;12周以上16周(含)以內的流產的

產假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內流產的產假為42天;懷孕

28周以上終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產假90天。

◎男員工憑醫院證明可在配偶生產時享有連續2天陪產假。

◎產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產前檢查、哺乳假期間工資全額發放。

◎產假、陪產假均須將休假起止日期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⑻元旦、春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及國家和當地政府規定的其他公眾假期,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安排休假,期間為帶薪假日。

7、遲到、曠工管理制度

⑴在規定上班時間之後一小時之內到崗為遲到;遲到或早退超過10分鐘小於30分鐘做警告處理;遲到或早退超過30分鐘小於60分鐘的扣款10元。

⑵未完成請假手續或休假期滿未續假而擅自不上班者、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對責任人予以曠工處理。

⑶曠工0、5工作日扣除當日工資;曠工1個工作日扣除2倍當日工資。 ⑷連續曠工3個工作日扣發15天工資或是根據情況強制辭退。

⑸未簽到且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說明,則視為未正常出勤,每次按實到時間以遲到、早退、曠工計算。

8、其他

各級主管對所屬員工的考勤,應嚴格執行各項規定,若有不照規定或其他隱瞞事項,一經查明,應連帶處分。

員工請假單

員工請假單

公司考勤制度管理制度 篇8

一、考勤目的:嚴明工作紀律、提高工作效率,同時又能保證員工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權益。

二、考勤作用:作為計算當月薪金的依據;

考核員工工作表現的.一項重要內容;

實行獎罰的依據;

員工試用期滿轉正的一項依據:員工試用期間累計事假達3天(含);累計病假達5天(含);曠工,則被證明為不符合公司錄用或延期轉正條件之一。

三、考勤範圍:公司全體員工,含試用期人員。

四、工作時間:

公司在內工作上班時間為08:00-16:00

公司在外工作上班時間為07:30-17:00

因季節變化或工作需要,調整工作時間由公司另行通知。員工應遵守公司的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

五、考勤管理:公司考勤管理由綜合行政部負責執行、監督、檢查。

1、專案公司現場辦公人員,各部門應指派一人負責本部門員工的考勤統計工作;次月2日前將本部門上月員工考勤表及經部門經理簽字後的請假單報行政部(遇節假日提前)。

2、總部辦公樓人員(董事會、總裁辦人員除外)實行上、下班打卡制。

[1]員工應於工作日08:00之前;16:00之後在前臺門衛處打卡。

[2]嚴禁他人代替打卡,一經發現,將給予嚴肅處理:對雙方當事人分別給予罰款100元/人/次,並通報批評。

[3]遺忘打卡,應由部門經理證明當日出勤情況,並給予20元/次的罰款。

[4]門禁卡應妥善保管,避免損壞及遺失。如卡丟失,請及時到前臺登記當日考勤情況並通報網管員。辦理新卡應交納工本費10元。

3、各部門應嚴格據實記錄出勤情況,不得虛報、漏報,綜合行政部負責對考勤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一旦發現虛假考勤,公司將視情節嚴重情況對責任人進行處分。

5.4、遲到、早退、曠工:

員工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遲到:

[1] 由於個人原因而延誤上班時間;

[2] 沒有得到部門主管領導的許可,上班前私自外出而延誤上班時間;

[3] 屬於類似上述情況的。

員工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視為早退:

[1] 因私事於規定的工作時間中途離開公司的;

[2] 屬於類似上述情況的。

遲到、早退處罰標準:

[1]遲到、早退在10分鐘以內扣款20元;

[2]遲到、早退在10分鐘(含)以上扣款50元;

[3]每遲到或者早退超過1小時的按事假半天處理;

[4]一個月內遲到、早退超過三次(指15分鐘以上)的,罰款100元。

員工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曠工:

[1]未經請假或請假未被批准擅離工作崗位;

[2]逾期未經續假又無正當理由;

[3]謊報請假事由,經查屬實;

[4]經分配工作,無故延期不到;

[5]因違法亂紀,被有關部門拘留或傳訊等影響上班;

[6] 屬於類似上述情況的。

曠工者,按公司規定給予經濟處罰,並批評教育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處罰標準:

曠工1日,扣除工資200元。

當月無故曠工2日,全年累計曠工4日,即時解除勞動關係。

六、休假種類、請假規定及批准許可權

公司規定休假的種類有:每週公休假日、每年法定節假日、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假、帶薪年休假。

6.1、每週公休假日:每星期日。

6.2、每年法定節假日:元旦、春節、清明、“五·一”國際勞動節(五月一日)、端午節、中秋節、“十·一”國慶節(十月一日、二日、三日),法定節假日適逢公休假日,順延補假。每年的具體休假時間按照國家規定,由行政部統一通知。

6.3、婚假:

在公司工作滿一年以上者,依國家婚姻法履行登記手續的員工,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齡且初婚的條件,可享受晚婚假10天(含3天法定婚假,含節假日)。婚假應在結婚註冊日後1年內一次休完,過期不予補休。

6.4、喪假:

[1]員工的直系親屬(雙方父母、配偶、子女)去世者,給予4天喪假;員工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時需要員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2]旁系親屬(雙方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者,給予喪假2天。

6.5、計劃生育假:包括產假、哺乳假。

產假:按照國家和地方相關規定,即一般情況下,女員工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休15天;難產、剖腹產增加產假15天;晚育增加產假30天。申請產假須有醫院的產檢或分娩證明,並符合計劃生育規定。

休產假須於預產期前十週向綜合行政部申請,並出示醫院出具的妊娠證明。產假期間工資為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或按國家政策享受生育保險津貼,不享受績效工資+加班工資及工作補助。

女員工在工作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須出據有效證明),給予半天/次的產檢時間;超時應履行請假手續,按病假累計計算;未事前請假的,記為曠工。

哺乳假:女員工自生育後享有哺育未滿週歲嬰兒的哺乳假;每天給予1小時哺乳時間(不含午餐時間)。超時應履行請假手續,按事假累計計算;未事前請假的,記為曠工。

員工違反婚姻法、計劃生育規定等國家法律法規,不享受本假。

6.6、帶薪年休假:員工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12個月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

年休假天數按員工連續工作年限計算。 其中: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滿20年以上的,年休假15天。年休假的休假時間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計算;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假期;

申請年休假的員工,應提供自參加工作以來,本單位或主管上級單位出示的連續不間斷的工作證明;

因行業特點,年休假原則上由公司統一在春節或特定時間段安排休假。 當年年休假應在本年度內休完。

全年請事假累計15天以上,或請病假累計1個月以上,不享受年休假。

員工在未得到公司同意的情況下,不得以年休假為理由離開工作崗位。

6.7、病假:

[1]員工因病無法堅持工作者,3天以上者提供醫療證明,在部門經理批准後休假,無醫療證明一律視為事假;

[2]病假期間,不得藉故外出(如旅遊或從事其他活動),一旦發現,均按曠工處理;

[3]連續超過一個月至長期病休者,經區級以上醫院證明,並參照進入公司時間長短分別給予1-6個月的醫療期。(進入公司每滿一年增加一個月,最長至六個月止)。醫療期滿後,不能繼續從事本人原工作,且本人又不願意接受其他職位的,將按公司勞動合同有關辦法執行;

[4]經勞動保障部門認定為工傷的,其工傷、醫療期間待遇按照北京市企業職工工傷保險的有關規定執行。

[5]凡因違反社會治安,在公司內、外酗酒、賭博、打架鬥毆、酒後駕車等其它違法行為造成傷病,按曠工處理;

病假期間工資發放:3天(含)以內,發放基本工資+崗位工資,不享受工作補助;3天以上,發放基本工資,不享受工作補助。

6.8、事假:

[1]員工因個人原因或私事,不能堅持工作,應提出書面申請,經主管領導批准、綜合行政部備案;

[2]若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請假者,必須於事後一天內補假;如無特殊原因,事後一天內不補辦請假手續的,按曠工處理;

[3]事假為無薪假、無工作補助,事假扣款以半天為計算單位;

[4]一年內累計事假原則上不超過15天;

[5]全年事假累計15天以上或病假累計30天以上者,不享受當年年終獎金的分

配。

[6]為保證公司的正常生產秩序,連續請事假30天以上者,視為自動離職。

6.9、出差、因公外出:

[1]員工因公參加社會活動、赴外地出差,應填寫《外出公務登記表》(見附表),並按公司規定履行審批程式。

[2]一個工作日內的公出,應在部門填寫《外出公務登記表》,並經部門領導簽字。

[3]員工出差期間必須抓緊時間,除因患病或特殊原因推遲差期外,不得隨意因私事逗留而延長差期,一經查實按曠工處理;

[4]未填寫《員工外出公務登記表》或未被批准,將按缺勤或曠工處理。

[5]各部門考勤員於每月底將本部門員工外出公務登記情況報綜合行政部。

6.10、請假手續:

[1]員工因故不能正常上班,需要請假的,本人須事先填寫《請假單》提出申請,經相關領導批准後方能休假。

[2]原則上不允許口頭請假。遇有特殊情況,應事後及時補填《請假單》;否則按曠工處理。

[3]員工不允許以短時間的間隔或連續性的請假為由,騙取長時間的休假;同時,經審查員工出具的醫院證明不真實,本人假期按曠工處理。

6.11、批假許可權:

[1]部門副經理以下員工請假3天以內由部門經理批准,3天(含)以上由專案公司總經理、中心總經理批准;

[2]經理及以上人員請假由主管副總裁、總裁批准;

[3]總裁、董事長請假由董事會批准。

6.12、銷假、續假:

[1]員工請假或休假期滿後,應準時到部門報到上班。

[2]需繼續請假的,應於假期期滿前三天,按請假手續和審批許可權辦理續假手續。如未辦理續假或未獲批准不按時到崗,除確因生病或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件,均視為曠工行為。

[3]特殊情況規定:公司因工作需要,有權變更和縮短員工的假期。當員工接到通

知後,必須按要求到公司報到,逾期不到者,按曠工處理。

七、加班:

公司提倡統籌、合理安排工作,提高辦事效率,儘量減少加班工作,確保員工得到充分休息。

7.1、確因工作需要加班的,由各部門與員工協商後自行安排,或填寫《加班審批表》經主管領導批准,綜合行政部備案。

7.2、因突發事件等特殊原因需要加班的,由公司統一組織。

7.3、因員工個人原因造成在正常工作時間內,應該完成的指定工作任務而沒有完成,導致延長工作時間的不屬於加班。

八、本制度經行政人力中心稽核,綜合行政部負責解釋。

九、本制度中未盡事宜按北京市相關規定執行,如今後本辦法與國家和北京市有關的政策法規相牴觸的,以國家和北京市的政策法規及檔案為準。

公司考勤制度管理制度 篇9

一、考勤打卡

1、員工工作日必須打卡,打卡時間為上午上下班,下午上下班,共四次。

2、嚴禁代(託)人打卡。

3、員工因公外出或安排其他臨時性工作,而未能打卡的,應於次日填寫《未打卡說明單》說明情況,經部門經理籤批後送辦公室辦理。若部門經理因公外出而未能打卡的,由分管領導或總經理批准後,交辦公室備案。

二、遲到和早退

1、超過上班時間5分鐘以上到崗者,即為遲到。

2、未到下班時間下班者,即為早退。

三、曠工

1、因公未能打卡,又未填寫《未打卡說明單》予以說明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2、未經公司領導批准而擅自不到崗者,即為曠工。

3、未按正常程式請假而休假者,即為曠工。

4、超過國家規定的有關假期或所請病、事假的期限,未能按時上班又未及時通知公司領導者,即為曠工。

四、病假

1、員工請病假,除了填寫《請假條》,由部門經理籤批後送辦公室備查外,還要持有區級以上醫院的病假條(含病歷),沒有病假條的一律按事假計,得到批准後方可休假。

2、每次請病假3天以內(不包括第3天)者,必須通過部門經理籤批。3天以上(包括第3天)者,必須由部門經理稽核,經總經理批准後,送辦公室備案。

3、如遇突發疾病或所請病假天數已到,不能按時達到公司者,必須在當日上班時間10分鐘內電話通知部門經理或相關負責人。

五、事假

1、請事假必須提前一天遞交《請假條》,得到批准後方可休假。

2、每次請假3天以內(不包括第3天),必須由部門經理批准,3天以上(包括第3天),必須由部門經理稽核,經總經理批准後,送辦公室備案。

3、如因突發事件不能按時到達公司者,必須在當日上班10分鐘內電話通知部門經理或相關負責人。

4、上班時間原則上不準辦私事,如情況緊急,必須向部門經理請假。

起草人: 稽核人: 審批人:

日期: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