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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價工作總結及物價工作計劃

欄目: 單位工作總結 / 釋出於: / 人氣:9.66K

2011年,仁和區物價局在區委、區政府的領導和市物價局的指導下,堅持依法行政,加強價格監管,整頓和規範市場價格秩序,著力解決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價格熱點難點問題,努力保持價格總水平基本穩定,不斷營造良好的價格環境,促進仁和經濟社會的和諧發展。

物價工作總結及物價工作計劃

一、2011年物價工作總結

(一)加強價格監督檢查,整頓規範市場價格秩序

1、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加大價格監督檢查工作力度,共開展教育、醫療、建材、涉農、涉企、糧食、菸葉等價格、收費專項檢查14次,出動檢查人員84人次,檢查學校8個、行政事業收費單位6個、衛生醫療機構10個、藥店36個、建材生產企業23個、超市6個,查出違規收費行為3項。

2、認真落實2011年涉農收費和價格公示工作,向全區14個鄉鎮81個行政村發放《四川省2011年度鄉鎮主要涉農行政事業性收費公示表》96份,各鄉鎮、行政村均在醒目的位置進行公示。

3、針對我市爆發的甲型h1n1流感疫情,仁和區物價局積極應對可能出現的價格問題,自2011年9月下旬開始,組織檢查人員對五十一、仁和片區的藥品經營企業進行重點檢查,對甲型h1n1流感相關藥品、溫度計、口罩、消毒液等價格進行監測,同時發放《關於保持藥品價格基本穩定的提醒告誡函》100餘份,對經營者進行提醒告誡,加強價格自律,嚴格執行國家價格政策,主動承擔社會責任,共同維護社會穩定。

4、深入開展“春節”、“五.一”、“端午”、“國慶”、“中秋”等重大節日市場價格檢查,嚴肅查處違反規定亂漲價、亂收費,及不按規定進行明碼標價的行為,規範市場價格秩序,維護節日市場價格穩定。

5、積極推進價格誠信活動,認真開展“價格服務進萬家”活動,深入社群和村組宣傳價格法律法規,鞏固和完善價費公示制度,在春天花園、上海花園等住宅小區聘請價格義務監督員,協助價格監督工作。

6、認真落實24小時值班制度,及時受理群眾諮詢和投訴,認真查處價格違法行為,特別是去年“ 8.30”地震後,更進一步加強了市場巡查、檢查力度,全年共受理價格諮詢、投訴案件32件,全部予以答覆和處理,清退價格違法金額335元。

(二)加強價格和收費的監督管理

1、認真開展好治亂減負工作,對行政事業性收費按系統和單位進行全面清理,在區政務服務大廳物價視窗集中開展2011年度《收費許可證》年審工作。2011年度應參加年度審驗的《收費許可證》(正、副本)197個,實際參加年審的有197個,年審率為100%,2011年全區收費總額為2694.09萬元。其中:全區22個行政事業性收費單位有71個《收費許可證》正本、94個副本,年度審驗合格率為100%,2011年行政事業性收費總額為969.09萬元;經營服務性收費單位的《經營性收費許可證》正本16本,副本16本,審驗合格率為100%,2011年度經營服務性收費總額為1725萬元。

2、認真實施臨時價格干預措施,做好轄區內調價備案工作。按照上級物價主管部門的要求,繼續對轄區內的鋼村、磚、石、砂等主要建材產品實施最高出廠限價,實行限價管理,有效地控制了災後重建期間建材市場價格的穩定。

(三)加強調控,確保市場物價基本保持穩定

按照要求,認真做好市場價格監測和資訊服務工作,加大市場價格巡查力度,實施臨時價格干預措施,確保我區市場價格秩序的穩定。一是加強對金江鎮、大田鎮兩個農產品批發市場的農產品價格監測工作的業務指導,確保其及時採集和報送價格。二是按照省市物價局的要求,加強對糧食、蔬菜、肉、蛋等主副食品價格及農資價格監測,堅持一日一報制度,按時按規定採集和報送轄區內主副食品和農資價格,適時開展價格分析,全年報送物價綜合分析報告12期,及時釋出市場價格動態和重要商品價格資訊,積極引導市場價格行為,保持市場價格穩定,較好完成了全年市場價格監測工作。三是對平地鎮、中壩鄉、總髮鄉的9戶農調戶、3戶生豬調查戶進行業務培訓指導,協助農調戶做好農產品成本調查表填報工作,較好地完成了全年農產品成本調查工作任務。四是根據攀枝花市物價局、攀枝花市經濟委員會、攀枝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於開展地方煤炭生產成本調查工作的通知》(攀價商[2011]165號)的要求,區物價局領導高度重視,精心組織,與區煤管局等密切配合,完成了仁和區地方煤炭生產成本調查工作,形成專題調研報告,為市委、市政府、區委、區政府的巨集觀決策提供參考依據。

(四)深入開展價格服務,提升物價新形象

1、認真開展價格認證服務工作。一是今年共為公安機關辦理價格鑑定案件145件,標的金額503612元,為穩定社會治安、改善本區投資環境做出了積極的貢獻。二是進一步鞏固和完善交通事故車物損失價值認定工作,全年共辦理車損價值(含保險類)等鑑定24件,標的金額456815元,提高了物價、公安交警部門的社會形象,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為司法機關判案、定案提供了法律依據,保障了法律的公正、公平性。

2、積極開展價格資訊、價格宣傳服務活動,完成了2011年度價格資訊組網任務。利用“3.15”消費者權益日、“5.8”價格法宣傳日、公民道德宣傳月、“6.26”國際禁毒日及“12.4”法制宣傳日等宣傳活動,深入全區十四個鄉(鎮)開展價格維權下鄉、價格法律法規宣傳活動,認真解答群眾諮詢,發放各種價格法律法規宣傳資料3000餘份。

3、做好主副食品價格監測及資訊釋出工作,推動仁和經濟的發展。在做好常規價格監測的同時,繼續與仁和區有線電視臺合作開設價格資訊專欄,堅持每週釋出一期《仁和主副食品、蔬菜和特色農產品的價格資訊》,全年共釋出價格資訊48期,受到社會各界和廣大群眾的關注和好評。

(五)認真開展成本監審工作

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我局認真組織成本監審人員學習《四川省成本監審辦法》及相關政策法規,選派人員參加了全省成本監審工作培訓班學習。根據安排,認真開展了成本監審工作,完成了攀枝花市國營林場總場岔河頁岩磚廠標磚生產成本監審,為實施建材臨時價格干預措施,制定主要建材產品最高出廠價格提供依據。

(六)進一步完善農村價格監督服務網路,充分發揮農村價格監督網路的作用

一是地震災後重建期間,要求各鄉鎮確定一名價格監察員,對建材生產廠家的生產及銷售情況進行適時、實地監督,避免生產廠家不遵守物價政策及特供規定,囤積居奇,擅自提高銷售價格等情況的發生。發現問題,及時向區物價局、區災後農房重建建材特供協調辦公室彙報,並積極配合上級部門及時進行查處。二是加強與鄉鎮價格監督站的聯絡,強化管理與價格資訊的勾通,深入開展價格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的宣傳教育工作,確保農村價格監督工作落到實處。三是深入開展“價格服務進社群”活動,明確和完善了社群價格資訊和收費公示工作。

(七)加強法制教育,堅持依法行政、依法治價

認真開展“五五”普法工作,嚴格執行價格和收費管理的規定,依法進行管理。在全區深入開展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活動中,配合區城管局整治仁和第一農貿市場停車秩序,規範停車收費行為。按照相關物價政策的規定,為仁和第一農貿市場臨時停車場核定了臨時停車收費標準,辦理的《臨時停車收費許可證》,並在停車場進行了公示。通過有關部門的共同努力,規範了仁和第一農貿市場停車秩序,群眾反映較好。

二、2011年物價工作計劃

(一)繼續加強價格監督檢查,進一步整頓規範市場價格秩序

1、認真開展2011年上級部門安排的各項專項檢查工作。

2、整治行政事業性收費,利用各方面的合力,共同開展好治亂減負工作。

3、結合醫療體制改革,重點開展藥品價格和醫療服務收費檢查,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4、認真開展重大節日市場價格巡查工作,整頓規範市場價格秩序,確保節日期間社會穩定。

5、繼續執行主要建材產品臨時價格干預措施,保持建材市場價格基本穩定,確保我區災後重建工作順利完成。

6、認真開展價格諮詢、投訴和信訪工作,及時處理人民群眾的價格投訴和價格舉報,維護社會穩定。

(二)積極探索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管理職能和管理方法,嚴格按照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式依法對價格進行管理。

1、依法做好轄區內調定價工作,無越權定價和越權審批。

2、做好大田鎮集鎮飲水安全工程成本監審工作,確定合理的飲用水價格,推動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健康有序的發展。

3、結合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的深入開展,配合城管、城建、交通、公安等部門整頓和規範我區城鄉集鎮停車秩序和停車收費行為。

4、積極推進價格誠信建設,深入開展“價格服務進萬家”活動,鞏固和完善價費公示制度,在居民小區聘請義務價格監督員,共同開展價格監督管理工作。

(三)深入開展價格監測和資訊服務工作:

1、重點加強對國家和省、市安排的糧食、生豬、蔬菜、副食品、農業生產資料等價格的監測。

2、加強對城鄉居民關心的基本生活必需品和服務專案價格的監測。

3、加強對建材產品價格的監測。

4、加強對預防和治療甲型h1n1流感藥品及醫療用品價格的監測預警。

(四)加強農村物價管理,切實減輕農民負擔

全面落實涉農價格和收費公示制度,切實減輕農民負擔,確保農民負擔不反彈。進一步加大整治農村價格和收費秩序的力度;改進和加強農產品價格資訊採集、分析、預測和釋出工作,拓展成本調查的服務功能,引導農民合理調整生產結構,提高經濟效益;加強鄉鎮價格監督站的業務指導,培訓鄉鎮村價格監督員和企事業單位物價員,完善價格管理的組織保障,為做好農村價格管理工作提供有效的管理機制。

(五)加強收費管理,做好價格服務工作

1、加強涉案物品價格鑑證、道路交通事故物損鑑證工作;接受各類市場主體及公民的委託,對其生產經營、抵押、拍賣物品以及經濟糾紛、清產核資等相關商品和服務價格進行鑑證。

2、做好《收費許可證》年度審驗工作,嚴肅查處收費中出現的價格違法行為。

3、做好價格政策諮詢工作,繼續利用“3.15”、“5.1”、“12.4”等活動深入開展價格法律法規及物價政策宣傳。

(六)全面完成市物價局及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它各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