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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員幹部十個行為底線發言稿

欄目: 勵志演講稿 / 釋出於: / 人氣:2.26W

“破法”無不始自“破紀”,黨員守住了紀律底線,就不會滑向違法犯罪的深淵。本站小編為你整理了黨員幹部十個行為底線發言稿,希望對你有幫助。

黨員幹部十個行為底線發言稿
黨員幹部十個行為底線發言稿篇1

人不以規矩則廢,黨不以規矩則亂。中國共產黨在長期實踐中探索立下的嚴明紀律和規矩,是我黨帶領全國人民克服種種艱難險阻,從小到大,由弱變強,從勝利走向勝利的法寶。但是近年來,一些黨員幹部不守紀律、不講規矩,逾越紅線、突破底線,滑向了違紀違法的深淵,走向了黨和人民的對立面,說到底就是淡忘了使命,喪失了敬畏,撂下了擔當。

此外,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是全黨行動的準則,也是黨的各級組織和黨員幹部不可違反、不可變通的底線。黨員幹部在貫徹黨中央的路線方針政策時,應該做到像在中央黨校縣委書記研修班學員座談會上指出的那樣:“黨中央提倡的堅決響應,黨中央決定的堅決照辦,黨中央禁止的堅決杜絕,決不允許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決不允許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決不允許在貫徹執行中央決策部署上打折扣。”

值得注意的是,每一名黨員的道德行為都關乎黨的形象和威望。所以,黨員幹部必須用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等一系列道德規範來約束自己的言行,堅守做人做事的道德底線。按照的要求,“全黨同志特別是領導幹部一定要講修養、講道德、講廉恥,追求積極向上的生活情趣,養成共產黨人的高風亮節,做到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威武不能屈”。

如此看來,做合格黨員,起碼要牢牢守住法律底線、紀律底線、政策底線、道德底線。但是,黨員幹部必須堅守的底線絕不僅於此,有些底線是以法律、紀律的形式固定下來的,有些底線是約定俗成的,需要所有黨員共同堅守。對黨員幹部來說,明底線、守底線是一門修身正德、幹事創業永無止境的必修課。也就是說,做合格黨員,必須牢固樹立底線意識,時刻牢記越過底線的嚴重後果,始終警示自己堅守底線,“把合格的標尺立起來,把做人做事的底線劃出來,把黨員的先鋒形象樹起來,用行動體現信仰信念的力量”。

黨員幹部十個行為底線發言稿篇2

在大多數人眼中,紀委是反貪反腐的“戰士”,殊不知他的真實身份是審查黨員幹部行為的“教導主任”,他手中的那把戒尺不是法律,是比法要求更高的紀律。

每名共產黨員都曾高舉右拳莊嚴宣誓:遵守黨的章程、嚴守黨的紀律,誓要用黨章、黨紀來約束自己的行為。但又有多少落馬乾部在淚水中悔恨自己背離黨章太遠,視黨紀為空物。長時間重“硬體”輕“軟體”,導致部分黨員幹部缺少政治理論學習,逐漸脫離紀律的約束,最終走上違紀違法的不歸路。

與普通人相比,共產黨員的先進性要求黨員不僅要接受法律的監督,更要受到比法律嚴格、標準更高的紀律的制約。比如思想鬆懈,大部分的初期表現只是對自己的要求放鬆、作風散漫,並沒有涉及到違反法律的層面。然而拿紀律的“尺子”一量,則已經明顯“越軌”。而且從實際的案件來看,涉及違法的往往起因於違紀,要查違法必要先查違紀。

治國必先治黨,治黨必先從嚴。嚴的根本在於紀律。必須維護黨中央的權威,就要求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任何陽奉陰違、私立門派的事都不能幹;必須維護黨的團結,就要求緊密圍繞在黨中央周圍,不能培植私人勢力;必須遵從組織程式,就要求按章辦事,不能尋租放行、違規操作;必須服從組織決定,就要求令行禁止,不得欺騙組織,對抗組織;必須管好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就要求嚴於律人,不給他們利用身份謀取私利的機會。

如今,在“打老虎”痛快人心的同時,我們更應該思考如何更好地發揮紀委“教導主任”的功能。既然是先違紀再違法,那我們就要想辦法讓他們不能違紀、不敢違紀。不能牢記黨紀的就暫時不批准入黨,對黨紀的約束還存在僥倖心理的就通過實際案例讓他信服,對違反黨紀的就堅決按章處置。每名共產黨員都要時刻提醒自己:紀律是黨員幹部行為的底線。

黨員幹部十個行為底線發言稿篇3

紀律和規矩是黨員幹部必須遵循的行為底線。領導幹部要知古鑑今、心存敬畏和戒懼。現在,有的領導幹部忘記了自己是黨的幹部,不知不學黨規黨紀,無視規制、不講廉恥,根本不把國法黨規當回事,沒有戒懼之心。黨的以來查處的黨員領導幹部案例,沒有一個不是在違法之前首先違紀的。古人云:“自作孽,不可活。”廣大黨員幹部必須信守宗旨、心存敬畏、慎獨慎微,講規則、守戒律,決不能無法無天、膽大妄為。

一、要敬畏法律法規

國無法不治,民無法不立,法律法規是治國理政最重要最基本的規矩。從世界範圍來說,作為人類現代文明進步基石的法律法規,本身就是人類道德倫理的高度概括和抽象,這種高度概括和抽象又充分體現了一種契約精神,而契約精神本質上就是講規矩、守信譽和重諾言,忠實地履行和遵守雙方共同認可的條約或規則。就我們國家來說,依法治國是我們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是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保證,黨的十八以來更是強化了這一點。全面依法治國的實質就是依照憲法和法律的規定來治理國家,管理社會事務。黨的各級組織和黨員敬畏法律法規是最基本的底線。

(一)敬畏法律法規的平等性。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是法律的基本屬性,不管你是黨員還是公民,不管你是公職人員還是普通百姓,任何人都沒有超越法律法規之上的權利。而現在有些領導幹部之所以會頻頻出事,就在於自己喜歡凌駕於法律之上,總認為自己是“老子天下第一”,高於人一等,有權就“任性”,喜好大權獨攬,獨斷專行,我行我素,不把法律法規當作一回事。究其原因就是內心特權思想在作祟,無視於法律法規的平等性,無視於人與人的平等性,認為可以人大於法、權大於法、言大於法和行大於法,不把班子成員和他人當一回事,結果不是出現決策失誤,就是觸犯刑律成為階下之囚,這種現實版的事例是很多很多。

(二)敬畏法律法規的人民性。現在許多領導幹部常常誤讀手中權力的來源,總認為自己的升遷和提拔是自己努力或自己善於周旋的結果,往往歸功於或感恩戴德某一個直接提拔的上司,喜歡拉幫結派,唯獨忘卻了包括他的直接上司和自己的權力都來自人民的賦予,都是黨的各級組織集體的精心培養和幫助的結果,並不意味哪個個人有什麼施捨的權力。事實上不管是黨務政務,不管是事業單位還是國有企業,不管權大權小,最終權力都是來自於法律法規或制度的授權。我們國家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才是依法治國的主體。依法治國的所依之法,就是規範化了的人民意志之法,依法治國的過程就是維護人民主人翁地位的過程,況且我們的宗旨就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敬畏法律法規,歸根結底就是敬畏人民主人翁地位,敬畏人民所賦予的權力屬性。

(三)敬畏法律法規的公有性。作為一個擁有8600多萬黨員的執政黨,黨的各級組織和黨員已經在各行各業中承擔了治國理政的大任,這些人的手中或多或少都擁有一定的大小權力,這種權力絕不是私權,而是公權。公權只能公用,公權只能用於公事,公權只能是集體醞釀和科學決策的成果,公權只能在公開透明中有序運轉,這是公權不能私用的最基本常識。在這裡,黨員領導幹部有別於普通黨員或群眾的地方,就是依法有序運用公權來為人民服務,造福於人民。敬畏法律法規的公有性,就是要求黨員領導幹部在使用權力過程中只能大公無私、公而忘私、公私分明、先公後私,絕不能把公權當作私權私器,用公權來設租、尋租和招租,用公權來進行權權、權錢和權色交易。敬畏權力的公有性也是對全體黨員提出的要求,如果我們的黨員都能對權力心存敬畏,那麼就會懂得感恩感念,懂得感謝周邊的人與事,懂得珍惜權力、慎用權力,不敢怠慢百姓,不敢侵擾百姓。

(四)敬畏遵紀守法的表率性。改革開放以來,我們國家已經建立健全了較為完備的法律和法規體系,這是歷史的進步,現恰恰不是無法可依或無章可循,而是出現有法不依、執法不嚴或藐視法律的情況,甚至出現有些領導幹部檯面上講法律,會議上學法律和發表文章上強調法律,而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卻不按法律法規辦事,處處規避法律法規,有的還喜歡在自由裁量權上做足文章。正因為如此,敬畏遵紀守法的表率性,就是要求黨員和黨員領導幹部在依法行政和依法辦事上做楷模起表率,能帶頭學法懂法用法守法,牢固樹立法治觀念和依法執政的理念,自覺學會用法律法規約束自己,規範自己的言行,使自己成為真正“懂規矩”的人。

二、要敬畏黨紀政紀

與其說敬畏法律法規是對包括黨員在內的全體公民來講的,倒不如說敬畏黨紀政紀是對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的特殊要求,這也是有別於普通公民的重要標誌。實際上從黨的歷史上看,嚴守黨的紀律、自覺接受黨的紀律約束,這也是我們黨立於不敗之地的重要政治優勢。那麼如何使黨員和黨員領導幹部更好地遵守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自覺地敬畏黨紀政紀,我們認為至少要從以下三個方面入手:

(一)要敬畏黨章。黨章是我們黨的總章程,是黨內的憲法,集中體現了黨對各級黨組織和黨員的規範要求,也是黨的各級組織和黨員必須遵守的準則,更是是制定黨內其他規章制度和規範性檔案的依據所在。現在問題是有不少黨員領導幹部並沒有把黨章當作一回事,早把黨章中所規定的黨員權力和義務等規定拋在了腦後,對黨章缺乏應有的敬畏之心,對學習瞭解黨章、遵守黨章缺少自覺性和能動性,這顯然是黨性不強的表現。對於全體黨員來說,如果說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是基本義務,那麼學習和遵守黨章則是高於普通公民的一種特殊要求,因為黨章中對黨的各級組織和黨員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都已經規定得很清楚,這實際上是一條貫穿於黨內各種規章制度的“大紅線”,“黨內紀律處分條例”、“廉政準則”等各種黨紀政紀也是根據黨章制定的,這是敬畏的源頭活水,掌握了黨章,其他黨紀政紀也就更為容易理解消化。因此,黨員領導幹部應該成為敬畏黨章、忠於黨章、學習黨章、維護黨章和遵守黨章的榜樣和標兵。

(二)要敬畏黨紀政紀。以往在我們的監督、執紀和問責過程,有些黨組織往往把黨的紀律當作保護黨員領導幹部的一道“天然屏障”,有的還成為違法亂紀者討價還價和抵消法律處罰的砝碼,甚至還被人誤認為紀律處分是保護黨員領導幹部的一種手段。而現在不行,黨紀政紀已經迴歸本源,紀律已經成為先於、高於和嚴於法律的對黨員幹部的剛性約束。正如最近提出的“四個全面”,其中最為重要的“全面”就是要“全面從嚴治黨”,“從嚴治黨”的關鍵就是要求我們的黨員領導幹部要敬畏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提出要把“紀律挺在前面”,要讓紀律立起來、嚴起來和執行起來。黨的紀律包括政治紀律、組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財經紀律、生活紀律等,顯然我們要敬畏的就是這些紀律,其中最重要、最根本、最核心和最關鍵的是要敬畏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這是敬畏所有黨紀政紀條規的底線,也是保護自己的最有效方法。“全面從嚴治黨”和“把紀律挺在前面”,就是要求各級黨組織真正做到紀律嚴於、高於和先於法律,從法律的零容忍到紀律的零容忍,讓紀律樹立公信權威,讓紀律通上高壓電,做到令行禁止,用紀律管住大多數黨員,把從嚴治黨落實到關鍵點和實處。

(三)要敬畏黨的政治規矩。黨的政治規矩,就是那些“經過實踐檢驗、約定俗成、行之有效的不成文的自我約束的規矩”,這也是“全體黨員必須遵守的行為規範和規則,是黨的生命線”。現在的確存在有少數黨員領導幹部甚至黨的高階領導幹部搞“山頭主義”,不任人唯賢、只任人唯親,有的排斥異己、搞團團夥夥,有的陽奉陰違、當面一套、背後一套,違反黨的政治規矩帶頭傳播小道訊息妄議中央等,這對黨的思想統一、對黨的團結和黨的形象破壞性是非常大的,也是釀成腐敗的根源所在。因此當前特別要強化敬畏黨的政治規矩,這就是要遵守“五個必須”,堅決在政治上保持與黨中央一致,不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維護黨的團結,要敬畏組織原則、組織程式和組織決定,切實管好自己親屬,不做庸官貪官裸官,不搞特權,不以權謀私。也就是說,敬畏黨的政治規矩就是要樹立政治意識、團結意識、程式意識、組織意識、原則意識。

把紀律和規矩挺在最前面。“破法”無不始自“破紀”,黨員守住了紀律底線,就不會滑向違法犯罪的深淵。《條例》著力破解黨規混同國法、套用“法言法語”等積弊,並將紀律防線從法律防線中剝離出來、推向前去,實現了黨紀相對於國法的整體前移。其中,凡是國家法律已有的內容,就不再重複規定,共去除70餘條與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重複的內容。同時,鎖住紀律審查中發現的問題清單,體現了“更早更小,更嚴更實”的執紀問責理念,集中表現為正風肅紀新實踐的“固化條款”,即關於拉幫結派、對抗組織審查、不請示報告、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等違紀條款,既固化了抓早抓小的實踐導向,也強化了越往後執紀越嚴、處分越重的治理理念。這就拉高了紀律標準,使過去沒人管的事、不願問的責有人管、有人問,避免黨員退守到公民底線上,甚至等到“破法”再去“執紀”,為倒逼“不敢腐”、強化“不能腐”、實現“不想腐”提供了長遠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