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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法學的迷茫演講範文

欄目: 精選演講稿 / 釋出於: / 人氣:3.17K

李興安

中國法學的迷茫演講範文

內蒙古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芬蘭拉普蘭大學法學與資訊學專題研究人員

讀古詩,大凡有三種,一種是對上的,寫給長官,長輩看的;一種是對平行的,自己寫自己看的,或者是寫給知交看的;一種是對下的,寫給下人,晚輩看的。內外有別,上下有別,等級觀念暫且擱在一邊。其中有特別的一種,是因娼妓而作,給娼妓看的。雖然是給娼妓看的,也是字字珠璣,沒有 敷衍了事。

而現在的書,多數還不如寫給娼妓們看的那些。古人至少以“詩言志”。而現在的書,東抄一通,西抄一通,拿出來看,連誰是他母親都不知道了,只能去讓反學術腐敗的專家們去做dna鑑定。一鑑定,原來是剽竊。

法學文章一大抄,後人抄前人的,學生抄老師的,老師抄學生的,學生抄同學的,老師抄同事的,甚至學生替老師抄。老師因為抄而戴著榮譽的光環,學生因為抄而前程錦繡。有關揭發學術腐敗現象的聲勢很大,據說有人為當院士而抄,有人為當博導而抄。怪不得有的人就當不上本專業的博導,而只能當外專業的博導。因為看到他發表的文章,盡是自己吭哧費力寫的。

編書是抄,發表文章也抄;有的作者抄,有的編輯也抄;編輯幫助抄的作者,幫助作者抄的,也不是沒有。什麼這個刊物,那個刊物,發個文章抄不抄不給發,要看和編輯有沒有交情。有時候有交情也不行,到關鍵的時候,拿你一把,還得特別地去巴結他。編輯的權力大著呢。他每年給你發上一,兩篇,三,四篇(中國的刊物一般沒有什麼限制),有幾年下來,你也當法學 家了。

曾幾何時,刊物也有了級別之分。a級,b級,c級,d級。出版社也有級別。甚至法學家們去考證貝卡利亞的小冊子,當初究竟是哪一級的出版社給出版的。

過去常說“千里馬常有,而伯樂不常有”。現在是“有伯樂就有千里馬”。編輯是你“伯伯”,也使你“不樂”,比起你父母親還有權威。

馬克思,恩格斯抄過沒有?好像沒有。毛澤東抄過沒有?好像也沒有。如果毛澤東願意抄,那還不 發大財了。所以,抄不是馬克思主義這兒學的。

“天下文章一大抄”,原來根在這兒。中國自古以來社會科學的寫作學就沒有發展過。抄來抄去,最後還得讀論語>>。所以,中國歷史上只有不願意抄的文學家流傳於世。比起西方世界來,文學 作品倒是更加源遠流長。

法學家們,還沒過四十五歲,就發表了一百篇以上的文章的,大有人在。愛因斯坦一生才有二百五十篇的文章(有的還不算論文)。相當於愛因斯坦一生文章數量的二倍,而且還健在,活得很滋潤,還 在不斷炮製論文的人,也不是沒有。

不是以新為榮,而是以多為榮。

這樣一比較,你說中國能發表法學文章,能出版法學書籍的出版資源能有多少?

試想,如果波斯納的法學和經濟學>>改頭換面,出100本書,不是不可能的,不僅合情合理,而且合法;不僅有人會為之出,而且有人會為之賣。然後拆開來,拼起來,在發表100篇文章,大賺一把美元。不僅有廣告效應,而且有額外收益,而成本則基本上是零。那樣不是更經濟嗎?說不定,那個諾貝爾經濟學獎不會落在貝克頭上,而給了波斯納了。如果是按照中國法學家們的標準,還不是這樣?

不是波斯納不懂法,也不是波斯納不懂經濟,而是波斯納不懂浮躁,浮誇。

現在,中國的法學博士,碩士停招,高學歷的法學人才數量上也夠了。把博導,碩導們都重新審查一遍,看看他們是不是有剽竊史。當然,有些還真的沒抄過。但是,有一大批,將因此身敗名裂。

共產黨還搞整風,三講,法學界就不能搞個整風,讓歷史從今以後寫下一片清白?

有一次,突發奇想,整理了一下自己書架上的法學書。一本書,一本書翻來翻去,掂來掂去,一本又一本的教材,專著,甚至譯作,裝了好幾麻袋,賣給了收破爛的。從此以後,買書特別慎重。從中發現個現象,所謂教材,大同小異,一百中留下兩三種,足矣。所謂譯著,也語句不通,比原文還難懂,根本就不是中文。如此,架上顯得空了,也清麗了許多。有空,翻翻刑事一體化與關係刑法論>>,刑法哲學>>,法人犯罪與刑事責任>>,每一本都是刑法學歷史上的劃時代的著作。還有王名揚的英國行政法>>,龔祥瑞們的法治的理想與現實>>,等等。我曾經給學生推薦,你即使不學行政法,你也應該讀一讀龔祥瑞的書,讀他的前言和後記,甚至你看看他的書名,也會有收穫。這就是一種質,一種質地,一種品質。

可惜這種質遠遠被忽略了。

中國法學的迷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