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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在我心中的演講稿(精選6篇)

欄目: 精選演講稿 / 釋出於: / 人氣:1.15W

法在我心中的演講稿 篇1

俗話說“國有國法,家有家規。”無論何處何地,都有它的規定,違反了規定,將會受到懲罰。法律是至高無上的,是文明之花,有了法律才會有文明的世界。21世紀,許多人不遵守法律。為了金錢、榮譽,不惜貪贓枉法、徇私舞弊。在我們身邊,就有這些例子:

法在我心中的演講稿(精選6篇)

20xx年12月,揚州市區接連發生多起中國小被盜案例。很快,兩名犯罪嫌疑人被抓捕歸案。經查明,系列校園失竊案是團伙所為,他們成員一共六名,其中一名22歲男子是組織者,另外五人均是未成年人。據交代,因為有的學校請的保安晚上都在值班室,沒人出來巡邏,或者巡邏時只在學校中心區,不到樓層巡邏。所以他們行竊時,一般到樓層進行“掃蕩”。

“砰”……隨著一聲巨響,車門玻璃應聲破碎。連日來,在海南文昌市一個由4名未成年人組織的犯罪團伙,經常將鞭炮點燃炸碎停放在家門口、停車場的汽車玻璃,然後實施盜竊。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該團伙成員最大年齡14歲,最小10歲。

20xx年5月31日下午,小錢在自動取款機上取錢時,無意間發現機器上留有一張被他人遺忘的銀行信用卡,當即隨手帶走。

“這卡沒用的。信用卡都有密碼,你把它扔了吧。”當天下午,當小錢告訴17歲的好友小趙,自己從自動取款機上“撿”了一張銀行信用卡後,小趙心中一動……她先精心挑選了一部白色蘋果4S手機,手持“撿來的卡”刷卡時,趙某“機靈”地冒用信用卡正面的拼音簽下名字——“李婷”。讓她驚喜的是,營業員並未要她輸入密碼!,一天之內,總計刷卡消費金額竟高達16375元。

因犯信用卡詐騙罪,趙某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同學們,在以上的事例中,大多都是未成年人,由此可見,犯罪有多麼可怕。法律是嚴肅的,它的天平永遠是直的,不會向那邊倒,法律本就是一位公正的警察,不會放過一個犯罪人員,雖然法律很多,但追其根,法律就是人的道德線;是人維護自身利益的保障;是這個世界文明的象徵。所以,大家不但要學會並懂得它,還要用它來保護自己,共建和諧社會。

法在我心中的演講稿 篇2

尊敬的各位領導,各位評委,同志們,你們好!

古人說:“國,無法則亂,民,無法則貧。”法,是每一個社會公民的行為準則,更是我們富國強民安邦治亂的必要方略。一個國家要建設和諧社會,要前往小康未來,無疑離不開法律的保障;一個人要獲得安寧幸福的生活,要實現個人的價值和自由的追求,也離不開法律提供的公平環境以及全面保護。我們這些工作在醫療戰線上的醫生護士,為了更好地救死扶傷,為了更好地展示革命的人道主義精神,為了更好地解救人民於疾病的痛苦之中,也應該知法講法。在我們的心中,不僅要有一個人道主義的醫護理念,不僅要有一種救死扶傷的白求恩精神,在這個現代化的新時代,在我們的心中,還應該有一樣東西,它就是法律,就是法制。表現在我們的行為中,我們應該讓醫療事業的職業準則與道德規範,和社會的法律以及國家的法規緊密地結合起來。

中國的法制教育,已經走過了二十多年的歷程,中國人的法律意識,正在慢慢地覺醒,而國家對法律知識的普及,已經從城市擴充套件到了廣大的城鎮和農村,並且日益深入人心。當然,法律,連同著它的故事,也已經深入到了我們的醫院。這些年裡,患者把醫院告上法庭的案例接二連三地發生,而屢見不鮮的醫患矛盾,正在越來越多地通過法律的途徑尋求著解決。整個社會已開始學法、知法、守法、維法、用法R22;R22;法,已越來越堅固在紮根在人民的心中了,法,自然也應該越來越明確地銘刻在我們醫護人員的心中。是的,法必須深入到我們的心中——而不是膚淺地吊在我們嘴上。我們不僅要知法守法,我們更應該對威嚴的法律保持應有的尊重——而不是對它心存蔑視。

心存蔑視,就會無視法律的存在,就會去鑽法律的空子,就會因為對自己的智商過於自信而玩弄法律於鼓掌之間,就會收受紅包,就會吃“處方回扣”,就會亂收費R22;R22;就會不知不覺之間破壞了醫患之間傳統的良好關係。可是,法律不是遊戲,玩法如同玩火。玩火者必自焚,玩法者,也必將受到法律的制裁,跌入罪惡的深淵,葬送尊嚴和良知,甚至糟蹋自由和生命。德國哲學家康德曾經說過:“這個世界唯有兩樣東西能讓我們的心靈感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們頭頂上燦爛的星空,一是我們內心祟高的道德與法則。”道德是一個人對自己行為的自律,是自我約束,然而古今中外的大量人生事實充分地證明了這一點:僅僅有個人的自律是不夠的,為了社會的長治久安,為了全體公民的平安與幸福,一個健康的國家必須強調法治,即強調對人的“他律”。他律是相對於自律而言的,他律是對自律的最終保證。我們在醫院裡工作的人,大部分都是接受過高等教育的知識分子,大部分都有著高貴的自律精神,都有著良好的職業道德——正因如此,我們的工作才得到了社會的承認與群眾的肯定,可是我們不能否認的是:偏偏就是我們這些別人看上去不可能違犯法律的人,事實上卻已經或者差一點觸犯了法律。如果真有一天,當我們連自己都不相信自己地觸犯了法律時,我們應該知道:這並不是說我們有多麼罪惡,也不是說我們喪失了職業的道德,同樣也不是說我們缺乏對自己的約束,而是我們對自己的自律能力太過自信了!對自律能力的太過自信,就是對他律的不夠尊重,就是對法律的蔑視,就是沒有讓法律的精神入駐心間!

在這個法制的時代,我們必須明確的一個認識就是:並不是只有壞人才犯法。有一個美國的女護士,甚至因為自己的善良而觸犯了法律。這是一個很有名的故事,說的是一個老人實在忍受不了疾病的痛苦,他要求自己的護理幫助他早日解脫。這位各方面都十分優秀的護士也不忍看著這個老人治癒無望卻要備受折磨,於是就給他注射了一支藥,讓老人無痛苦地死去了。從道德的角度看,應該說她做的其實是一件善良的事,可是,她還是被起訴了,因為她犯了法——她無權結束一個人的生命,可是她卻結束了一個人的生命。

這個故事,觸及到了道德與法律的矛盾衝突。美國是一個法治社會,於是他們在不斷地思考著道德的力量,可是,我們中國卻是一個法制並不是十分健全的社會,在我們國家的歷史上,長期以來,是依靠傳統的道德來治國安邦的,基於這樣的一個現實,我們卻應該大力地提倡法制,也就是說,我們迫切需要法律的力量。法律並不是遠在天邊與我們無關的東西,在這個一天一天走向現代化走向法制化的國度裡,我們時刻都有可能與法律迎面相遇,我們必須別無選擇地面對法律,必須讓法律深入到每一個人的心中,我們必須正視並且尊重法律的力量。

我是一名普通的護理工作者。我常常在自己的心裡這樣想:人們為什麼會把“白衣天使”這麼美好的一個名字給了我們?難道僅僅是因為我們穿了一身白衣服麼?長期以來,我們醫護人員一直是善良與美的化身,曾經有人說我們醫護人員:你們的微笑具有天使的魅力,具有天使的學養,你們的微笑是世上最好的藥!可是,僅僅有微笑是不夠的!如同道德不能代替法律,微笑也不能代替科學,更不能代替規章制度。表現在日常工作中,應該做的,我們自然要一臉微笑地去做,而不應該做的(比如人情免費),我們一定要嚴守法律而不苟循私情。法在我心中,法更要體現在我們的日常工作和一言一行之中去。我們要在專業技術上不斷地提高自己,我們要在職業道德上不斷地完善自己,我們也要在法律的意識方面不斷地警戒自己。白衣天使,意味著完美,可是什麼是完美,我認為:只有美麗的衣著與形體顯然是不夠的,甚至只有醫護的精湛技術也是不夠的,甚至只有一顆對患者的愛心仍然是不夠的,我們還要學法知法,維法用法。只有法在心中,我們才能稱得上實現了真正的完美!

曾經有人把天水市第一人民醫院稱為“最先擁抱太陽的地方”。太陽,在好多人的眼裡,意味著一顆仁愛之心的溫暖,也意味著一顆誠信之心的熱情,意味著善良與道德,但是,在我看來,太陽更意味著一種普照萬物的公平與不分貧富一視同仁的公正,意味著科學的嚴謹規律與尊重生命以人為本的準則。當太陽的光芒照進人的心中,它既是一種溫暖,也是一種保護;既是一種安慰,也是一種提醒;既是一種出於道德似的善良,更是一種法律式的嚴肅。我們白衣衛士,應該是擁抱太陽的人,或者說是陽光的使者,我們只有深入地理解了陽光,才能給人以陽光般的溫暖;同樣的道理,我們只有深入地理解了法律,我們才能維護自己的權利同時也維護患者的權利。

我們的人生才會更加完美!

我的演講結束,謝謝大家。

法在我心中的演講稿 篇3

我們是正在成長的少年學生,一方面,我們要學習科學文化知識,另一方面,我們還要學會做人。這就要求我們,既要修養品德做個高尚的人;又要自己學習法律常識,做一個能用法律約束自己行為,並知道用法律維護我們自己合法權益的好公民。

因此,法律在我心中,它也應該在每一個青少年學生的心中。

首先,若不是昧著良心說假話,閉著眼睛唱高調,我就說:其實我不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法律,它其實就是一些冰冷的文字而已,它能否公正,關鍵還是要看執法人的心思。執法人的心思要是不正,伸張正義?可能嗎?把黑的漂白,把白的染黑,這正是那些心思不正的執法者的拿手絕活呀。

而執法者的心思能不能端正,這關鍵取決於社會的世風和官場的腐敗程度。在中國,腐敗已是那麼廣泛而深入,人與人之間的金錢關係已經形成,權錢交易的潛規則正如火如荼,阿諛奉承見利忘義的世風正在盛行。司法公正這堅守社會正義的最後一道盾牌,早已悄然地被腐敗所攻陷,法內法外到底有多大的“隔離帶”存在?犯罪嫌疑人與公、檢、法、鑑定機構,串通一氣逃避制裁的現象,雖還未到比比皆是,但是不是也多見不怪了?

法律,只是個約束普通弱民用的。對於錢權階層,它完全是可以任人操弄的工具。不信?你不妨去勞教所或監獄去了解一下,被關押服刑的普通弱民有多少?被關押服刑的貪官汙吏是不是這裡的“遠來稀客”?至於錢權階層也有少之又少的被判了刑或伏了法的,一方面,那可能是因為他們已引發了洶湧的民憤,引起強烈社會反響,而官方為了維穩不得不做出的一點表演秀來;另一方面,也可能是出於官場內部內訌傾軋的需要而引發的借法律除政敵的一種現象。錢能通神,錢權影響力+公檢法及司法鑑定的染色技能+人心勢利和道德淪喪,足以使他錢權階層能逍遙法外,而繼續變本加厲地為害一方。

有人說我也太偏激了,那麼,你們捫心自問,我到底是說了真話還是說了假話。

有越來越多的天真的良民,他們本想著用法律來維護正義,可他們卻遇到了釣魚執法,扯皮辦公,官員口大的現實,他們本想著用法律來維護公平,可他們卻耗盡了家資、心力交瘁、最終還是舉告無門、不了了之。終於,他們已逐漸從夢境中醒來。現在,有冤不去訴,打掉牙齒自己吞吃的現象越來越多,因為他們已經看透世事:寧死也不要去打官司,含冤也不要去上訪。這個現象的出現,是誰的悲哀?

胡一再指示:中國是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必須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為根本宗旨,以人為本,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繫,利為民所繫。

然而,在人治的社會裡,面對腐敗的法官(包括官員):“你跟他講法律,他就跟你講政治;你跟他講政治,他就跟你講權力;你跟他講權力,他就跟你耍流氓;你跟他耍流氓,他就跟你“講”法律。結果判你流氓罪,是鐵案。當權大於法時,法律作為工具通常就是這樣被操弄的。”執法者犯法是執法,被害者維權是犯法。這就是最終結果。

其實,我本想違心地說些好聽的假話,去迎合別人的滿意。法在我心中演講稿

可是我們可以現在麻木,當他們侵吞國有資產而變賣的時候, 我保持沉默,因為這沒有涉及到我的利益;當他們侵害家長利益而教育亂收費的時候,我保持沉默,因為我家的孩子都小;當他們任意開出天價醫藥費的時候,我保持沉默,因為我們一家都很健康;當他們勾結開發商任意抬高房價、惡意拆遷的時候, 我保持沉默,因為我有住房、不會有被拆遷的危險。

但現在,當司法不公侵害到我個人頭上的時候,還會有人來為我說話嗎?

法在我心中的演講稿 篇4

尊敬的各位老師,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好!我演講的題目是——《法在我心中》。

“法律,是由立法機關制定、頒佈的強制各種行為的規則的總稱。”這是《新華詞典》上對法律的解釋,但它對於年少的我來說,那是太抽象、太模糊了。是兒時的集體遊戲讓我懂得了規則的制訂和遵守,是《青少年保護法》讓我接觸了真正的法律條文,是學校的普法教育讓我學到了許多法律常識。漸漸的,我知道了學法、守法的重要性,更知道遵紀守法要從點滴做起。“勿以惡小而為之”,這是三國時劉備告勉自己兒子劉禪的一句話,這位古代政治家的至理名言雖然歷經1700多年,但它的哲理光芒永存。是啊,“小惡不制,必然發展”,看看社會中那些犯罪分子哪個不是從“小惡”開始一步一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呢?就如一隻小白蟻在船板上咬一個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發展起來,船就會沉沒。

談到“法”這個字,我想大家都不會陌生,或多或少對它都有一定的瞭解。那什麼是法?我認為法是安全的眼睛,懂法就能辨明邪正,認清是非;法是知慧的視窗,對人的思想進行點拔,行為加以制約。21世紀是一個法制社會,所以我們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我們知道宇宙中的星球,都在按照各自的軌道執行,否則就會發生天體大碰撞;馬路上的車輛必須遵守交通規則,不然就會發生交通事故。我們生活在社會上,必然也要受到法律的約束,任何人在任何情況一旦違反法律,也會被追究法律責任。我們青少年在身體發育成長的同時,也是世界觀、人生觀逐步形成的關鍵時期。我們面對的世界,有鮮花也有野草;有陽光燦爛,也有夜暗陰霾,有攜手同歌,也有拼搏競爭;在我們渴求知識,崇尚善良的同時,也最容易受到不良社會風氣影響,被愚昧左右和慾望誘惑,從而出現違紀、違法甚至犯罪的可怕事件。所以我們要從小就學法、知法,才能巨集揚正義,遠離邪惡。

鄧小平爺爺曾說:法制教育要從娃娃抓起。的確,我們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是祖國的希望,是一個極其複雜而特殊的團體,如果我們不從小培養法律意識,養成學法、知法、守法、用法、護法的良好習慣,那麼依法治國就將永遠是一句空話!我們多麼希望家庭、社會、和學校為我們創造良好的法制環境。無數事實說明,少年兒童自身的道德品質和法律觀念起著決定作用。法無處不在,但不要將它變成生活的負擔,而要將它作為生活的準則來規範和約束自己的行為。只有現在認真學法,才能在未來做一個懂法的人;因為只有懂法,才能成為一個守法的公民;只有我們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的權利,進而藉助法律維護他人的權益,維護國家的利益,維護法律至高無尚的尊嚴!

因為,我們知道,未來的社會必然是法制的社會,而法制的社會只有尊重法律的人民才能創出來,正如大哲學家蘇格拉底所說的“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所以,將“法”根植於我們的內心,成為一個理性的守法公民,是時代賦予我們的使命。只有這樣,我們才能在十年、二十年、五十年、甚至百年之後,仍可以挺起胸膛,自豪地說:“看,我們做到了!我們做到了‘法在我心中’!我們無愧於自己,無愧於國家,無愧於這個時代!”

法在我心中的演講稿 篇5

敬愛的老師、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好!

我是三年級二班的宋雨涵,我今天演講的題目是《法律在我心中》。

不瞞大家說,法律對我來說,只是一個神聖而又模糊的名詞。我曾納悶,我還是一個小孩,法律跟我有什麼關係嗎?帶著這個疑問,我求教我最信任的人--

老師說,法律是明媚的陽光。陽光照耀之處,耕地、河流、森林、草原、溼地、野都生動物等等都有相應的法律保護著,法律的保護使天更藍、草更綠、水更清,大自然更加和諧。

媽媽說,法律是一件安全的外套。人從一生下來開始,法律就對幼兒、小孩受教育、婚姻、生命財產不受侵害、社會醫療保障、老年撫養等等都作了明確的規定,法律的保護讓我們快樂地成長,安全地擁有,幸福地生活。

爸爸說,法律是行動的指標。像我們開口不能罵人,伸手不能打人一樣,我們的言行都要受到法律的約束,同時也受到法律的保護。大人們每做一項工作,每簽訂一個合約,都要涉及到很多法律條款,法律使我的保護們的社會執行有序,和諧相處,健康發展。

哦,原來法律並不遙遠,它就像空氣、水、或麵包一樣,時時刻刻在我們身邊,須臾不曾離開。正是它,使人類遠離叢林法則,創造今天燦爛而輝煌的文明。就像河流離開河床就會氾濫,大雁離開雁陣就會墜落,電腦離開防毒網路就會癱瘓一樣,我們人類如果沒有“紅

燈停,綠燈行”,交通就不會通暢,如果沒有“殺人償命,欠債還錢”社會就會混亂,甚至走向消亡。法律就像一張無形的安全網,覆蓋著我們生活的天空。

由此可見,加強法律的教育和培養守法意識同等重要。對於我們青少年來說,我們是祖國的未來,我們更應從國小習好法律知識,遵守法律和社會規則,將來成為一個文明、誠實、守信的人,成為一個對國家和社會有用的人。

親愛的同學們,我想大家已經清楚了,法律是一柄雙刃劍,他既懲治壞人,也約束自己,他既賦予你權利,也讓你肩負責任,它無時不在,無處不在,它就在我們身邊,它就在我們心中

我的演講完畢,謝謝大家!

法在我心中的演講稿 篇6

評委老師們,你們好:

我是來自東河鄉中學的學生 ,我演講的題目是:法律在我心中。

我們是正在成長的少年學生,一方面,我們要學習科學文化知識,另一方面,我們還要學會做人。這就要求我們,既要修養品德做個高尚的人;又要自己學習法律常識,做一個能用法律約束自己行為,並知道用法律維護我們自己合法權益的好公民。

因此,法律在我心中,它也應該在每一個青少年學生的心中。

首先,若不是昧著良心說假話,閉著眼睛唱高調,我就說:其實我不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法律,它其實就是一些冰冷的文字而已,它能否公正,關鍵還是要看執法人的心思。執法人的心思要是不正,伸張正義?可能嗎?把黑的漂白,把白的染黑,這正是那些心思不正的執法者的拿手絕活呀。

而執法者的心思能不能端正,這關鍵取決於社會的世風和官場的腐敗程度。在中國,腐敗已是那麼廣泛而深入,人與人之間的金錢關係已經形成,權錢交易的潛規則正如火如荼,阿諛奉承見利忘義的世風正在盛行。司法公正這堅守社會正義的最後一道盾牌,早已悄然地被腐敗所攻陷,法內法外到底有多大的“隔離帶”存在?犯罪嫌疑人與公、檢、法、鑑定機構,串通一氣逃避制裁的現象,雖還未到比比皆是,但是不是也多見不怪了?

法律,只是個約束普通弱民用的。對於錢權階層,它完全是可以任人操弄的工具。不信?你不妨去勞教所或監獄去了解一下,被關押服刑的普通弱民有多少?被關押服刑的貪官汙吏是不是這裡的“遠來稀客”?至於錢權階層也有少之又少的被判了刑或伏了法的,一方面,那可能是因為他們已引發了洶湧的民憤,引起強烈社會反響,而官方為了維穩不得不做出的一點表演秀來;另一方面,也可能是出於官場內部內訌傾軋的需要而引發的借法律除政敵的一種現象。錢能通神,錢權影響力+公檢法及司法鑑定的染色技能+人心勢利和道德淪喪,足以使他錢權階層能逍遙法外,而繼續變本加厲地為害一方。

有人說我也太偏激了,那麼,你們捫心自問,我到底是說了真話還是說了假話。

有越來越多的天真的良民,他們本想著用法律來維護正義,可他們卻遇到了釣魚執法,扯皮辦公,官員口大的現實,他們本想著用法律來維護公平,可他們卻耗盡了家資、心力交瘁、最終還是舉告無門、不了了之。終於,他們已逐漸從夢境中醒來。現在,有冤不去訴,打掉牙齒自己吞吃的現象越來越多,因為他們已經看透世事:寧死也不要去打官司,含冤也不要去上訪。這個現象的出現,是誰的悲哀?

胡一再指示:中國是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必須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為根本宗旨,以人為本,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繫,利為民所繫。

然而,在人治的社會裡,面對腐敗的法官(包括官員):“你跟他講法律,他就跟你講政治;你跟他講政治,他就跟你講權力;你跟他講權力,他就跟你耍流氓;你跟他耍流氓,他就跟你“講”法律。結果判你流氓罪,是鐵案。當權大於法時,法律作為工具通常就是這樣被操弄的。”執法者犯法是執法,被害者維權是犯法。這就是最終結果。

其實,我本想違心地說些好聽的假話,去迎合別人的滿意。法在我心中演講稿

可是我們可以現在麻木,當他們侵吞國有資產而變賣的時候, 我保持沉默,因為這沒有涉及到我的利益;當他們侵害家長利益而教育亂收費的時候,我保持沉默,因為我家的孩子都小;當他們任意開出天價醫藥費的時候,我保持沉默,因為我們一家都很健康;當他們勾結開發商任意抬高房價、惡意拆遷的時候, 我保持沉默,因為我有住房、不會有被拆遷的危險。

但現在,當司法不公侵害到我個人頭上的時候,還會有人來為我說話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