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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在我心中的演講稿3篇

欄目: 勵志演講稿 / 釋出於: / 人氣:4.37K

我們生活法制世界裡,應該遵守法則法規,讓法永遠在我們心中!

法律在我心中的演講稿3篇

法律在我心中演講稿篇一

敬愛的老師,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好!

我是陳若琦,我今天演講的題目是《法在我心中》。

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對於一個國家來說,如果沒有很好的法律法規,國家就不會和諧、安定。

以前,我總以為法律是大人們的事,對於我們小學生來說,懂不懂法無所謂,後來,我在電視上看了一篇報道,對我感觸很深,我領悟到,作為一名國小生,不僅要懂法、守法,還要學會用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

報道內容是這樣的:有一個女孩,天生有殘疾,從出生她的父母就不喜歡她,後來又給她生下了一個弟弟,生下弟弟後,女孩的日子更難過了,她吃不飽,穿不暖不說,她父母還讓她去當乞丐。每天到集市上去討錢,把她當成搖錢樹,鄰居們實在看不下去,反映到了民政部門。後來民政部門取消了她父母監護人的資格,把女孩送到寄宿學校去讀書,並責令她父母每月支付200元生活費,誰知她父母不但不給錢,還惡狠狠地說,就是不給錢,看你把我怎麼樣。女孩見父母如此無情,萬般無奈之下,只好向人民法院起訴,她父母因犯虐待罪,受到了應有的制裁。可女孩心裡並不高興啊,她更多的是難過,為父母難過,為自己難過。

可憐天下父母心,我們哪個同學不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倍受父母的關愛和呵護。誰願意起訴自己的父母?如果那個女孩的父母有一點點良知和愛心,有一點點的法律意識,我想他一定不會如此虐待自己的骨肉。

尊老愛幼是我們的中國人的傳統美德,而對於小部分狼心狗肺、不守規則的人來說,只能用法律去約束他們,所以我們青少年要加強法律的教育和培養守法意識,我們不僅要自己懂法,還要宣傳法律,讓我們的父母和身邊的人都知法、懂法。

親愛的同學們,法律是一柄雙刃劍,它能懲治壞人,也能約束自己,遵紀守法,從小事做起,比如每天上學放學過馬路不闖紅燈,愛護公物等。只要我們每個人都懂法、守法,我們的國家一定會更加和諧、美好。

法律在我心中演講稿篇二

尊敬的老師,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好!我演講的題目是——《法在我心中》。法律,給人一種神祕、威嚴、崇高的感覺。但它對於年少的我們來說,那是太抽象、太模糊了,是學校的普法教育讓我懂得了許多法律知識。讓我明白了學法、守法的重要性,更知道遵紀守法要從點滴做起。

“勿以惡小而為之”, 意思是說不要以為是微小的壞事就可以做。現在社會很多犯罪分子都是從“小惡”開始一步一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它就如一隻小白蟻在船板上咬一個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發展起來,船就會沉沒。它是告誡少年預防犯罪要從預防不良行為做起。

再看看社會上的違法現象:不法商人為謀取暴利將法拋於腦後,大肆造假售假,損害國家和人民的利益;有的人不勞而獲,把法置之度外,打架、鬥毆、偷竊、闖交通訊號燈等這些行為都對社會遺害無窮。“無規矩不成方圓”,試想,假若人人都輕視法律,那麼社會將變的行屍走肉、戰亂四起 ,我們和平、幸福、美好的生活將一去不復返!

現在,少年犯罪的案例不勝列舉,我們學生要堅決抵制不良誘惑,學法、知法,學會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遠離犯罪,做一名遵守學校規章制度的好學生,做一名守法的小公民。

鄧爺爺曾說:“法制教育要從娃娃抓起”。的確,我們少年是祖國的未來和希望,應該從小培養法律意識,從我做起,從小事做起,將法銘記於心,養成守法的的好習慣,以小手拉大手,為家庭、學校和社會創造平安和諧的法制環境!

法律在我心中演講稿篇三

尊敬的老師們,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好!

我們是祖國的花朵,是民族的希望。“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我們生活法制世界裡,應該遵守法則法規,做一個文明的社會人。

可是在當今的社會上有多少人是真真正正的遵守每一條法制規定的呢?到處都有隨意闖紅燈、亂扔垃圾、隨地吐痰、在公共場合大聲喧譁的人在,他們都為了一絲己利而違反社會上的制度。當我們遇到這些情況的時候總是會說:“哎呀,都是些小事情,沒那麼嚴重的。”他們認為只要不是殺人放火都不會有什麼大問題,犯點小錯誤沒有什麼。俗話說“小時偷針,大時偷金”我們要從小養成好習慣,要學會遵守法律法規,有良好的法律紀律意識。現在有的不法商販在做經商過程中經常偷工減料,從而滿足自己的慾望,卻從不考慮到顧客的權益。有這樣一個小故事:一個顧客對賣肉的人說:“給我九兩肉。”那人笑眯眯地勸道:“買一斤吧,好算賬。”

顧客便無奈地說:“唉,無所謂,反正我每次要一斤你也只給我九兩。”聽了這個故事,你有什麼感想呢?在現實生活中確實也有這種商販,他們用各種不正當的手法來獲利,而我們遇到這種情況可不能像故事裡的那個顧客一樣,寧可自己吃虧也不用法律來保護自己的權益。其實他那樣做不只自己吃虧,還讓商販更加猖狂,危害到更多人。

你們也許會覺得這些距離我們有點遙遠,我們還遇不到這種情況。那最近各個網站上,新聞爆出的“校園暴力事件”。從法治角度看“校園暴力事件”,很多行為已經構成了犯罪行為人已經年滿十四周歲且手段非常殘忍、主觀惡性很大,但學校和家長都以未成年人“年齡小、不懂事”為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如果這些學生都能遵守一些法律法規,還會去幹這種事情嗎?我們應該平靜下來,仔細的想想當今社會人,包括我們這些青少年們是不是應該學會遵守法律法制,是我們的生活,我們的社會變得更加的文明。

國有國法,家有家規。讓我們從現在開始更加認真努力的學習法律法規,做一個“知法,懂法,守法”的當今社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