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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在心中演講稿(精選4篇)

欄目: 勵志演講稿 / 釋出於: / 人氣:2.3W

法制在心中演講稿 篇1

敬愛的各位評委,親愛的各位老師:

法制在心中演講稿(精選4篇)

大家好,我是來自--國小的---,今天我演講的題目是《法在我心中》。

曾聽過這樣一個故事:在一個冬季的夜晚,某市女中學生——年僅14歲的馬某,與其表弟在逛完書店回家的途中,路遇一手持棍子,看似保安的陌生男子。二人在什麼都沒弄清楚的情況下竟接受了那名男子的強行搜身。隨後,馬某的表弟被遣回家拿學生證,而馬某卻跟著那名男子莫名其妙地失蹤了……第二天,人們在附近的一座山丘上發現了馬某的屍體。只見她躺在潔白的雪地裡,被罪犯用雜草胡亂地覆蓋著……

類似這樣的案例也許已屢見不鮮,但當我們聽了馬某老師的一番敘述後,卻不得不在痛惜的同時感到震驚。馬某是該市中學的一名八年級學生,記憶中的她,十分聽話且學習優秀,是大家一致公認的好班長。就在案子發生的前一天,她還被評上了優秀團員。而此時老師手握著尚未發出的團員證,已是泣不成聲……

我們在哀嘆惋惜的同時,不得不提出質疑:一個受過良好教育的中學生,怎能如此輕易地相信一個陌生人?因為父母、老師的關愛,給世界罩上了一層朦朧的假相美,才致使了她今天的悲慘結局!

望著雪地裡那已逝去卻尚不安分的生命,難道我們不應該有所覺醒嗎?!

馬某的悲劇似乎告訴我們:“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然而年輕衝動的孩子們,是否就一定能正確地詮釋這個“防”字呢?

曾經在電視上播放的《今日說法》欄目中,看到這樣一個案例:16歲的中學生小天(化名)因多次被所謂的學校“老大”勒索而不敢向家長說明,終於惱羞成怒,用匕首將其中一人刺死……

小天就這樣親手毀了自己的美好前程,而中學生馬某更是由於自己的單純、幼稚付出了寶貴的生命。

馬某的。逝去、小天的失足,讓我們為之喟嘆,為之惆悵,為之痛心,為之惋惜……但我們能做的,難道真的就只有這些嗎?

我以為,要根本地避免悲劇重演,無非是四個字:覺悟,行動。

方才兩個案例中的主人公,都是受過良好教育的大孩子,然而悲劇“不偏不倚”,恰恰發生在他們身上。也許有人會說:“他們也真夠倒黴的,個個前程似錦,卻遭遇如此劫難!”試想,假如在他們年輕的生命中,不曾有過這樣的經歷,他們是否就真的能夠“前程似錦”呢?我以為不然。二人的悲劇,看似單純、衝動造成,但究其根本原因,還是由於他們的法制觀念淡薄,這種思想意識上的淡薄,不僅取決於他們個人,更是由於周圍的環境造成的。這固然是他們的悲劇,也是他們父母、老師的悲劇,更深一層地,就是整個社會的悲劇!

再設想,如果陌生男子在產生不法念頭的時候,能用“法”剋制自己;如果馬某在遭遇不法分子的時候,能用“法”保護自己;如果小天在被逼無奈時能用“法”維護自身的權益,這一切的悲劇恐怕就不會發生了吧。現在,我們總該明白當今社會,知法、懂法,是何等的重要了吧!

而作為老師的我們,不僅要讓學生學法,懂法,更要讓他們善於運用法律。這,便是所謂的行動。眼下,我們的首要任務是讓學生學習法律知識,增強他們的法制觀念,但在學法的同時,也要注意他們道德、勇氣、社交能力的培養。做一個真正的四有青年,為實現我國的素質教育做出貢獻。

讓我們在燦爛陽光的照耀下,攜手齊呼:法在我心中!

謝謝大家!

法制在心中演講稿 篇2

大家好!

在我耳畔,在我心中,有一句話時常響起——一定要遵紀守法!

從小,爸爸媽媽就告訴我:“閃閃,過馬路要小心,要遵紀守法!”從我記事開始,爸爸媽媽就在我的心裡播下了“法”的種子:每次我要出去的時候,爸爸媽媽就會一在而三的叮囑我:“閃閃,要遵紀守法,紅燈停,綠燈行,黃燈亮了等一等!”從此,“法”就像是從小留下的烙印在我心中!

上國小後,老師就像我們的爸爸媽媽一樣,整天告訴我們要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上、下學的交通規則,小朋友、同學之間要互相謙讓。老師不但給我們講怎樣遵守規章制度,還給我們講不遵守規章制度的危害,將那些發生在和我們一樣大小的人身上的事,把那些活生生的例子講給我們聽。讓我們知道了:做壞事,並不是像被警察抓住那麼簡單,可能會坐牢。做壞事不但會毀滅我們的前途,同時給我們的親人帶來了傷害。

在過馬路時,人人都知道,“紅燈停,綠燈行,黃燈亮了等一等。”可是,又有多少人能遵守交通規則呢?記得有一天:放學了,我們班有一位同學,那天,她的爸爸接她回家。在十字路口,正好是綠燈,她的爸爸就直接開過去了。突然,有一輛計程車闖紅燈直向他們衝了過去,那時,她的爸爸就猛地把她退了下去。事後,她和她的爸爸都受了傷。當場人員立即撥打了110和120,他們被送往醫院。假期後,她告訴我,她的五一假期,是在醫院度過的。而她的爸爸,因事故過重,要在醫院接受治療3個月。同學們,看看吧!這就是不遵守交通規則、闖紅燈的後果!

時間一天一天的過去了,從電視訊道上,從報刊上,閱讀了很多法律故事,學到了很多法律知識,也讓自己學會了如何保護自己,受到危害如何求救……

來吧,讓我們都遵紀守法,用“法”來約束自我,讓我們的社會更加和諧、美麗!

謝謝大家!

法制在心中演講稿 篇3

尊敬的輔導員老師,親愛的隊員們: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國旗下講話的題目是“法在我心中”。

明天是12月4日,是全國法制宣傳教育日,同時也是我國第五個國家憲法日。之所以確定這一天為“國家憲法日”,是因為中國現行的憲法是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實施的。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

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而法律就是我們全社會每個人都要遵守的規矩。每天各項法律法規都在規範著我們的行為,如升國旗時,《國旗法》對我們的行為有所約束;在上課、學習時,《國小生守則》和《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就對我們有所要求;在回家過馬路時,《道路交通安全法》在保護和規範著我們;在預防欺凌方面,《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作了明確規定。一句話,我們的學習生活中處處涉及到法,而《憲法》則是我國的根本大法,是國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規的依據,所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都必須瞭解《憲法》的內容,遵守《憲法》的各項規定。

法律離我們並不遙遠,它就像空氣一樣,時時刻刻在我們身邊。瞭解法律常識,遵守法律法規,我們少先隊員應該努力做到以下四點:

一、學法。我們只有學習了法律知識,才能知道什麼是合法,什麼是違法,學會分辨是非、識別善惡。

二、守法。新時代的中國將是一個法制更加完備的社會,而我們每一個公民必須具備較高的法律素質。我們要從小養成遵紀守法的良好習慣,才能依法辦事,遠離犯罪。

三、用法。法律法規無處不在,它時刻保護著我們。我們應該合理的運用法律知識來保護我們應該享有的權利和義務。

四、宣傳法。不僅我們需要用法律的知識武裝頭腦,還應該鼓勵我們身邊的人一起學習和掌握法律知識。

隊員們,國無法不治,民無法不立。讓我們行動起來,從自己做起,從身邊小事做起,為推進我國依法治國方略的實現做出自己應有的貢獻。

謝謝大家!

法制在心中演講稿 篇4

敬愛的老師,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好!

我是陳若琦,我今天演講的題目是《法在我心中》。

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對於一個國家來說,如果沒有很好的法律法規,國家就不會和諧、安定。

以前,我總以為法律是大人們的事,對於我們國小生來說,懂不懂法無所謂,後來,我在電視上看了一篇報道,對我感觸很深,我領悟到,作為一名國小生,不僅要懂法、守法,還要學會用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

報道內容是這樣的:有一個女孩,天生有殘疾,從出生她的父母就不喜歡她,後來又給她生下了一個弟弟,生下弟弟後,女孩的日子更難過了,她吃不飽,穿不暖不說,她父母還讓她去當乞丐。每天到集市上去討錢,把她當成搖錢樹,鄰居們實在看不下去,反映到了民政部門。後來民政部門取消了她父母監護人的資格,把女孩送到寄宿學校去讀書,並責令她父母每月支付200元生活費,誰知她父母不但不給錢,還惡狠狠地說,就是不給錢,看你把我怎麼樣。女孩見父母如此無情,萬般無奈之下,只好向人民法院起訴,她父母因犯虐待罪,受到了應有的制裁。可女孩心裡並不高興啊,她更多的是難過,為父母難過,為自己難過。

可憐天下父母心,我們哪個同學不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倍受父母的關愛和呵護。誰願意起訴自己的父母?如果那個女孩的父母有一點點良知和愛心,有一點點的法律意識,我想他一定不會如此虐待自己的骨肉。

尊老愛幼是我們的中國人的傳統美德,而對於小部分狼心狗肺、不守規則的人來說,只能用法律去約束他們,所以我們青少年要加強法律的教育和培養守法意識,我們不僅要自己懂法,還要宣傳法律,讓我們的父母和身邊的人都知法、懂法。

親愛的同學們,法律是一柄雙刃劍,它能懲治壞人,也能約束自己,遵紀守法,從小事做起,比如每天上學放學過馬路不闖紅燈,愛護公物等。只要我們每個人都懂法、守法,我們的國家一定會更加和諧、美好。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