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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進住房消費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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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擴大住房消費,有效化解房地產庫存,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政府出臺了相關意見。下面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一些有關促進住房消費的意見,供大家參考學習,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促進住房消費的意見

促進住房消費的意見範文一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門: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有效化解房地產庫存,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借鑑外地經驗,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實施農村居民購房契稅補貼

1.鼓勵農村居民進城購房。鶴壁籍農村居民進城購房契稅補貼繼續執行市房產管理中心等4部門聯合下發的《關於印發鶴壁市農民進城購房補貼申請辦理實施細則的通知》(鶴房綜〔20xx〕92號),時間延長至20xx年9月17日。

2.鶴壁籍農村居民在城區購房後,依法享有城區居民在就學、就醫、保障性住房、低保救助、社會保險等方面的公共服務。農民進城購房定居後,從事工商業經營的,工商、稅務、衛生計生、環保等部門優先辦理註冊登記或審批備案手續;就業創業的,可參加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組織的職業介紹、技能培訓、創業指導等活動,按規定享受相應補貼;創業困難的,按照國家政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優先提供創業培訓、創業擔保貸款支援。

二、持續發揮住房公積金作用

3.擴大住房公積金覆蓋範圍。市公積金管理部門要儘快出臺鼓勵引導進城務工人員等群體參加住房公積金繳存的具體辦法,將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等長期穩定就業人員和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者等零散就業人員納入住房公積金覆蓋範圍,享受住房公積金制度保障。支援繳存住房公積金的進城務工人員等群體利用公積金貸款購買商品住房,擴大住房消費。

4.多渠道籌措和增加資金。市公積金管理部門要與金融部門結合,採取“公轉商”等措施多方面籌措資金,擴大公積金規模,確保購房人正常的公積金貸款需求。

三、推行棚改安置和公租房保障兩個“貨幣化”

5.棚改安置“貨幣化”。積極落實《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快推進棚戶區改造貨幣化安置工作的指導意見》(豫政辦〔20xx〕4號)和《鶴壁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鶴壁市棚戶區改造貨幣化安置實施辦法的通知》(鶴政辦〔20xx〕22號),今後棚戶區、城中村及其他拆遷改造專案以貨幣化安置為主,各縣區(包括開發區、市城鄉一體化示範區,下同)可直接採取貨幣安置或通過收購存量商品房的方式進行安置。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積極參加政府安置用商品住房採購招標,以優惠價格或團購方式承接棚改貨幣化安置家庭的購房需求。

6.公租房保障“貨幣化”。今後原則上不再新批准建設公租房專案,無法實物保障的新增公租房需求,主要通過市場籌集公租房房源或發放租金補貼的方式解決。

四、落實縣區主體責任

7.各縣區要落實主體責任,全面摸清轄區記憶體量土地、房地產在建規模和商品房庫存量等情況,分類梳理研究,發揮統籌協調作用,建立問題樓盤臺賬,採取一企一策、一盤一策等行之有效的方式,通過幫助專案融資、解決拆遷和配地遺留問題等多種措施,積極化解房地產庫存。

五、加快完善城市中心城區基礎配套設施

8.各縣區特別是開發區、城鄉一體化示範區要加大城區基礎設施、配套服務設施建設力度,加快區域內道路、供水、供電、供氣等基礎設施以及住宅小區周邊學校、醫院、文體、商場等配套服務設施建設,確保同步開工、同步建設、同步投入使用,提高小區服務的便利性、宜居性。相關部門要優化水、電、氣、暖等公用事業服務,降低收費標準,規範收費行為,提高辦事效率。通過特許經營、投資補助、政府購買服務等多種方式,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投資、建設和運營城市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

六、加大金融支援力度

9.鼓勵商業銀行開發符合農業轉移人口收入和消費特點的貸款品種,根據實際需求創新金融信貸產品。農行鶴壁分行要積極落實有關要求,全力推進“農民安家貸”業務,切實提高農業轉移人口的住房支付能力。

10.各金融機構要進一步提高房地產開發貸款審批效率,在符合監管政策、有效控制風險的前提下,保持房地產開發貸款合理增長,實行優惠利率,降低開發成本。對有市場、有前景、有信譽但暫時出現資金困難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要建立政府、開發企業、銀行、承建商合作協調機制,一企一策進行研究,通過主辦銀行制度、資金封閉執行、專款專用、資產併購重組等手段,化解企業面臨的風險。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將經營成本以費用形式轉嫁行為,市銀監局要依法進行處理。

促進住房消費的意見範文二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城鄉一體化示範區管委會,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

為擴大住房消費,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健康穩定發展,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部門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若干意見的通知》(豫政辦〔20xx〕48號)和《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促進農民進城購房擴大住房消費的意見》(豫政辦〔20xx〕139號)等檔案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實施財政補貼,消化存量商品住房

(一)補貼範圍。凡是在商丘市中心城區購買普通商品住房的,由財政給予購房補貼。本次補貼範圍分為兩類:第一類是進城購房的農民;第二類是除進城購房農民以外的所有購房物件。

(二)補貼標準。市中心城區首期安排2億元資金用於購房補貼,用完即止,視實際情況決定是否再安排下批資金。其中:市財政籌措1億元,梁園區、睢陽區各負責籌措0.35億元,示範區負責籌措0.3億元;先使用區籌資金,市財政資金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劑。補貼物件可在市規劃區範圍內自行選擇合適房源,以普通商品住房為主,專案四證齊全(用地規劃許可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面積不限,但補貼範圍以90平方米為限(含),90平方米以上部分不予補貼。補貼標準為進城農民購房每平方米補貼300元,其他人員購房每平方米補貼200元。

(三)補貼程式。此次補貼購房工作由各區政府(管委會)負責實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監督備案,各級房管、財政、稅務、民政、審計等部門予以配合。補貼物件購買房屋或辦理完相關貸款手續並繳納契稅後,經本人提出申請並提供相關材料,向房屋所在區房管部門提出申請,區房管部門會同市、區兩級財政、稅務、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民政等部門,對補貼申請予以稽核。經聯審合格的,區財政部門及時將資金撥付區房管部門,由區房管部門直接向補貼物件發放補貼資金。市、區審計部門要跟蹤審計,確保資金安全有序發放。

(四)房價管控。為防止補貼政策出臺後可能出現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哄抬房價行為,採取房源資訊備案公示公告措施。由各房地產開發企業提前向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申報本企業房產專案資訊,並提供專案20xx年7至12月份房屋銷售均價,同時做出對政府購房補貼售房不高於該均價的承諾。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核實後,在《商丘日報》公佈房源資訊,供群眾選擇,接受社會監督。

二、加強政策扶持,保障購房群眾切身利益

(一)確保享受同城待遇。農民、外來務工人員等進城購房取得居住證後,其子女進城接受義務教育的,享有與城鎮居民子女同等待遇,由所在地教育部門統籌安排入學,學校不得拒絕,不得收取政策規定外的額外費用。

(二)強化創業就業保障。農民進城購房定居後從事工商業經營的,工商、稅務、衛生計生、環保等部門優先辦理註冊登記或審批備案手續;充分發揮市、縣(區)就業培訓基地機構的作用,依託農民工培訓“陽光計劃”、“雨露計劃”,加大對進城農民的就業引導、技能培訓、創業服務等,相關培訓費用按規定予以免除;創業困難的,按照國家政策優先提供創業培訓、創業擔保貸款支援。

(三)維護農民既有權益。農民在市區購買商品住房的,可自主選擇在原籍或購房所在地申請城鎮居民常住戶口,原享受的醫療、集體經濟收益等權益不變;申請城鎮常住戶口的,與其共同居住的父母、配偶、未婚子女可隨遷進城辦理城鎮居民常住戶口,並保留原有宅基地,依法享有宅基地使用權。進城購房農民可選擇繼續享受原附著在農業戶口上的有關政策,或自願選擇享受城市非農業戶口有關政策。進城購房落戶農民以落戶所在地管理為主,原戶籍所在地協助管理。

(四)發揮住房公積金作用。鼓勵引導符合條件的潛在購房群眾繳存公積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要開設繳存賬戶建立“綠色通道”。用工單位要將建立穩定勞動關係的補貼物件納入住房公積金制度覆蓋範圍,依法保障其享受住房公積金政策。支援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補貼物件利用公積金貸款購買普通商品自住住房,改善住房條件,擴大住房消費。

不在現有住房公積金繳存範圍內、有穩定收入的各類人員,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男性未滿60週歲、女性未滿55週歲的),均可申請以個人名義繳存住房公積金。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的,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五)改善金融信貸服務。加大對補貼物件購買普通自住住房的信貸支援力度。金融機構在符合監管政策、有效控制風險的前提下,豐富相關證明材料的要件形式,積極實行優惠利率,合理降低首付比例。各商業銀行要積極開展相關個人住房貸款業務,擴大業務範圍,並積極探索建立完善農村林權、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村居民住房財產權抵押制度,支援農民進城購房。對符合條件補貼物件的貸款申請,貸款利率上浮基準利率不超過10%,首付比例可不低於20%。緊跟國家政策,建立完善購房信貸風險分擔機制。

本意見自印發之日起實施,各縣人民政府可參照執行,試行期至20xx年12月31日。試行期滿後,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以及市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民政、國土、規劃等部門和各區政府(管委會)提出調整或終止意見,報市政府批准後執行。

促進住房消費的意見範文三

為擴大住房消費,有效化解房地產庫存,促進西寧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按照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城市工作會議要求及省政府《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精神,結合西寧實際,近日,市政府出臺《促進住房消費的意見》(簡稱《意見》),提出十二條意見加快住房建設,促進住房消費和市場流通,改善市民住房條件。據悉,該《意見》自本月1日起實施。

優化用地及住房供應結構

保持房地產市場供需總體平衡,促進房地產用地結構調整。對已供應但未開發的房地產用地,引導未開發房地產用地轉型利用,用於國家支援的新興產業、養老產業、文化產業、體育產業等專案用途的開發建設。優化住房供應套型結構。對在建商品住房專案,在不改變用地性質和容積率等必要規劃條件的前提下,允許房地產開發企業適當調整套型結構,滿足市場多種需求。

加快推進棚戶區改造

大力推進城鎮棚戶區改造,穩步實施城中村改造,有序推進老舊住宅小區綜合整治、危房改造,加快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切實解決群眾住房困難。到20xx年,基本完成現有的城鎮棚戶區、城中村和危房改造。棚戶區改造、重點專案建設等需要進行過渡安置的住房,可利用公租房過渡安置。

推行棚戶區改造貨幣化安置

進一步提高城鎮棚戶區改造以及其他房屋徵收專案貨幣化安置比例,新建專案貨幣化安置比例原則上不低於50%。棚戶區改造貨幣化安置房源由政府搭建平臺,通過市場籌集,房地產開發企業讓利,組織居民自主購買或由政府統一購買。貨幣化安置中,安置房屋與原房屋等價值部分免徵契稅。

落實房地產交易稅費優惠

落實國家有關要求,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徵收契稅。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徵收契稅。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全額徵收營業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營業稅。

支援居民住房貸款的需求

各金融機構對居民家庭首次購買普通住房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執行最低首付比例不低於20%;對擁有1套住房且相應購房貸款未結清的居民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住房,執行最低首付比例不低於30%。適當放寬公積金貸款標準,對職工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最長貸款期限放寬到20xx年;對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下調至20%。

鼓勵農牧民家庭進城購房

搭建農牧民購房服務平臺,為農牧民進城購房提供切實有效的線上線下服務。積極組織進城農牧民採取團購等方式購買商品住房,降低購房成本,減輕農牧民購房負擔。房地產交易、地稅、國稅等部門開闢綠色通道,為農牧民購房交易手續辦理提供便捷、高效服務。

積極培育住房租賃市場

積極培育經營住房租賃的機構,通過長期租賃或購買社會房源向社會出租。鼓勵和引導房地產開發企業在商品房專案中長期持有部分房源,用於向市場租賃,或轉成租賃型的養老地產、旅遊地產等。

提升居住環境住房品質

引導房地產開發企業建設環境優美、設施完善、價格適中的生態、綠色、健康居住小區,有效提升住宅開發建設品質。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建設全裝修住房,大力發展綠色建築。

提升物業服務質量

開展物業服務質量提升年活動,提高物業服務企業物業基礎管理能力和服務技能。實現物業服務標準化、規範化、精細化,營造安全、有序、和諧的人居環境。

優化房地產發展環境

按照相關辦法,取得4A級信用評價等級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建設的其他商品房專案商品房預售資金不納入監管,免交物業保脩金;對取得3A級信用評價等級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建設的其他商品房專案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及物業保脩金交納比例按40%執行;對取得2A級信用評價等級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建設的其他商品房專案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及物業保脩金交納比例按60%執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