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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駕駛證年審新規定()

欄目: 公文寫作 / 釋出於: / 人氣:7.37K

公安部在20xx年3月出臺了新規定,即從20xx年5月1日起,持A1、A2、A3、B1、B2準駕車型的駕駛人需要每年辦理審驗。身體條件證明還是每兩年提交一次。

B2駕駛證年審新規定()

結合新規定實施,5月1日公安交通管理綜合應用平臺升級時已經自動將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的審驗日期初始化為20xx年和初次領證日期的月日構成的新日期,以5月1日為臨界點。駕駛證初次領證日期是某年的4月30號以前的,駕駛證辦理年審的日期將推後一年即為20xx年4月30號前辦理。駕駛證初次領證日期是某年的5月1日以後的,那就需要在20xx年的年審日期內到車管所辦理年審。

B2駕駛證幾年一審?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第123號令)的相關規定,持有大型客車(A1)、牽引車(A2)、城市公交車(A3)、中型客車(B1)、大型貨車(B2)駕駛證的駕駛人,應當在每個記分週期結束後三十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但在一個記分週期內沒有記分記錄的,免予本記分週期審驗。經系統查詢,駕駛人駕駛證無記分記錄,免予本記分週期審驗,駕駛人無需到交巡警支(大)隊或車管所辦理審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