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xx年5月10日凌晨1:30,資訊學院20xx級資訊工程專業2班韋、何、劉、任、李、馮、陳、郭、王、羅等10名學生在校外酗酒晚歸,路過學生宿舍23棟時大聲喧譁,隨後23棟樓上掉下一廢舊電腦鍵盤,於是韋等10名同學來到23棟門外並按門鈴要求上樓找扔鍵盤的人,遭宿舍管理員拒絕後,韋等人藉著酒性將23棟學生公寓大門砸壞。
二、20xx年5月25日晚上23:30,資訊學院20xx級電子科學與技術1班樸、劉、陳、劉,20xx級電子科學與技術2班李,20xx級測控技術與儀器2班吳,20xx級自動化1班董、蘇等8名學生在校外酗酒晚歸,返回宿舍路上經過寧堂路口時,不聽保安勸阻強行翻越網圍欄,致使兩扇圍欄損壞。
以上18名學生的行為嚴重違反了校規校紀,影響惡劣。為教育學生本人,警示他人,維護校園安全穩定,根據《北京理工大學xx學院關於畢業生離校過程中違紀事件處理規定》相關規定,經研究決定:照價賠償損壞的公物(已賠償);暫扣韋、樸等18名學生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18名學生已經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並做了書面檢查,是否免予行政處分,是否向其接收就業的單位通報違紀情況,取決於他們離校前的表現。
學生工作處
20xx年6月1日
在教務部組織的20xx~20xx學年第二學期補考過程中,我校個別學生疏於自身管理、無視相關考試規定,在考試過程中進行作弊。學生工作部對有作弊行為的61名同學,分別提出了處分建議。
從20xx年3月15日開始,學生工作部與涉及的學生進行面談,聽取了學生本人的陳述與申辯。主筆人和擬接受處分的學生均在談話記錄上簽字認可。
20xx年3月31日,經校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對有作弊行為的61名學生進行處理。其中對8名學生給予開除學籍處分;對45名學生給予留校察看處分;對8名同學給予記過處分。
處分決定書於20xx年4月4日,將陸續送達相關學生。根據我校學生管理規定,學生若對處分有異議,可在接到決定書之日起5個工作日之內,向我校學生申訴委員會申訴。
在20xx年3月31日召開的校長辦公會議上,同時研究了至今為止未到校註冊和連續兩週未參加教學活動的8名學生問題,並做出了令其退學的學籍處理決定。
學生工作部
20xx年4月5日
理化系x級電子資訊班陳、x級環境檢測班支在3月11日晚上出去喝酒,與歷史系同學在寢室發生口角,影響極壞,嚴重違反了校規校紀。經系內領導研究決定給予陳、支系內通報批評處分。
以上同學在本學期綜合測評成績中給予-1分處理。
違紀學生請於一周內到輔導員辦公室填寫理化系學生違紀處理登記表
理化系
x年3月21日
各科室部門、各分校:
大渡口分校路訓教練員竇智,利用工作之便,對學員吃、拿、卡、要,給駕校造成了惡劣的影響。為加強教練員的管理,維護學員權益,根據學校規章制度,學校領導辦公會20xx年4月11日研究決定,對教練員竇智違紀行為處理如下:
1、清退已收取的學員錢財20xx元。
2、解除其勞動合同。
3、全校通報。
限公司汽車駕駛學校
年4月17日
事業部xx廠工(於x年xx月xx日起)至今未到崗上班,也未辦理任何請假手續,現連續曠工六天以上,嚴重影響正常生產。
對此依據《員工獎懲條例》相關規定處理如下:
1、解除勞動關係,每人考核500元。
2、其所做行為及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其本人承擔。
x公司
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