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工地會議包括以下內容:
1、建設單位、承包單位和監理單位分別介紹各自駐現場的組織機構、人員極其分工;
2、建設單位根據委託監理合同宣佈對總監理工程師的授權;
3、建設單位介紹工程開工準備情況;
4、承包單位介紹施工準備情況;
5、建設單位和總監理工程師對施工準備情況提出意見和要求;
6、總監理工程師介紹監理規劃的主要內容,向承包單位進行監理工作交底;
7、研究確定各方在施工過程中參加工地例會的主要人員,召開工地例會的週期、地點及主要議題。
第一次工地會議紀要由專案監理機構負責起草,並經與會各方
代表會籤,專案總監理工程師簽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