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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學習總結(通用6篇)

欄目: 學習心得體會 / 釋出於: / 人氣:2.35W

道路交通安全法學習總結 篇1

交通安全關乎生命,生命沒有彩排。全世界過6分鐘就有一人死於車禍,全世界每一分鐘就有人傷於車禍,全世界死於車禍比世界大戰死的還要多,而我國交通死亡事故是全世界第一,每天,都會有人命喪於那無情的飛奔車輪底下,成為交通安全路上又一個警示燈。車禍,讓許許多多溫暖的家庭支離破碎,讓幸福在車禍中斷送。一個個鮮活的生命在車禍中轉瞬即逝,許許多多肇事司機在一失足間鑄就了千古恨。觸目驚心的數字,成千上萬的親人就在車禍的轉眼間中沉浸在悲痛之中。

道路交通安全法學習總結(通用6篇)

當因超速超載而引出的慘重的車禍;當想象他們喪失親人時那悲痛欲絕的情景,誰還會不真真切切的感受到生命的可貴無處不在 違法超載(員),為了一點蠅頭小利和一時的方便便漠視了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超速行駛無視法律法規的要求結果釀成了大禍,酒後駕車,害人又害己,“杯中一滴酒,親人兩行淚”,連無辜的小學生都不能倖免遇難;由於法律意識淡薄,安全知識匱乏,無證駕車、違法超車會車、疲勞駕駛、操作不當、肇事逃逸等等交通違法行為導致的接二連三的交通事故一個個向我們湧來,一張張團圓的景象灰飛煙滅。

在血的教訓的照映下,生命如此地脆弱,如此地不堪一擊。多一份小心,多一份關心,就會少一份災難,少一份失望。珍惜生命,從我做起,為不再讓親友生離死別的場面再一次出現,不讓交通事故無情地吞噬我們無辜的生命。我一定嚴格遵守各項交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法律,時刻以清醒的頭腦掌握好手中的方向盤,控制好腳下飛旋的車輪,守好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道防線,不開霸王車、不違規超車會車、不無證駕駛、不疲勞駕駛、不酒後駕駛,不超載、超速,避免心存僥倖而給自己和他人留下終生的痛苦和遺憾。

道路交通安全法學習總結 篇2

《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我國第一部全面規範道路交通參與人權利義務關係的基本法律。在單位的統一組織下,我們集中學習了全文,自己認真學習每一項條款,與過去的有關法規反覆對照,有了新的認識,體會如下:

一、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利於城市交通進一步規範,更重要的是保護他人、保護自己。1999年瀋陽市出臺政府令,在全國首次明確規定五種交通事故行人負全責,行人違章被撞司機不負責任。在全國引起了“撞了白撞?”問題很的大爭論。這違背了人文主義精神,違背了立法的基本原則——維護人民的人生財產安全及合法權益。人的生命高於一切,如果說行人錯在違規,就要失去健康甚至是生命的話,那代價實在太大了。那些撞到人的司機剝奪了別人健康,生存的權力豈不是錯更大?即使不是故意,但是也說明了肇事司機的安全警惕性不高,應對突發能力不強,理應承擔責任。現在新交通法規明確規定: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機動車駕駛人已經採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責任。徹底否認“撞了白撞”的說法,這一點為司機的安全警惕性敲響了警鐘。新交通法裡,對行人的違規行為也作了相關處罰規定,在提醒駕駛者的同時,也對行人起到了一定的約束作用。所以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要向全國人民普及,讓群眾提高交通規範意識,目的除了規範城市交通以外,更重要的是為保護他人更為保護自己。

二、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更注重提高國民交通規範意識,發揚救死扶傷的人道主義精神。在一場交通意外發生之後,受傷者獻血淋漓的躺在地上,可是周圍的村民卻守著出事地點,不讓人破環現場,非要等交警來處理,傷者就這樣不能得到及時醫治,導致失血過多死亡。當時這件事情對我的震動很大,不僅為傷者無辜喪命感到惋惜和遺憾,更為村民的愚昧偏執痛心。這樣的事情何止這一件呢,交通意外發生之後,得不到及時醫治,原因除了上述這種情況還有很多。比如,肇事司機棄傷者逃離現場;傷者被送到醫院以後因為資金問題的不到醫治等等。本來可以挽救的生命,就這樣被耽誤拖延而造成了不可彌補的後果。而在現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裡,人道主義精神也得到了充分的體現。

道路交通安全法學習總結 篇3

《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我國第一部全面規範道路交通參與人權利義務關係的基本法律。在單位的統一組織下,我們集中學習了全文,自己認真學習每一項條款,與過去的有關法規反覆對照,有了新的認識,體會如下:一、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利於城市交通進一步規範,更重要的是保護他人、保護自己。1999年瀋陽市出臺政府令,在全國首次明確規定五種交通事故行人負全責,行人違章被撞司機不負責任。在全國引起了“撞了白撞?”問題很的大爭論。這違背了人文主義精神,違背了立法的基本原則——維護人民的人生財產安全及合法權益。人的生命高於一切,如果說行人錯在違規,就要失去健康甚至是生命的話,那代價實在太大了。那些撞到人的司機剝奪了別人健康,生存的權力豈不是錯更大?即使不是故意,但是也說明了肇事司機的安全警惕性不高,應對突發能力不強,理應承擔責任。現在新交通法規明確規定: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機動車駕駛人已經採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責任。徹底否認“撞了白撞”的說法,這一點為司機的安全警惕性敲響了警鐘。新交通法裡,對行人的違規行為也作了相關處罰規定,在提醒駕駛者的同時,也對行人起到了一定的約束作用。所以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要向全國人民普及,讓群眾提高交通規範意識,目的除了規範城市交通以外,更重要的是為保護他人更為保護自己。

二、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更注重提高國民交通規範意識,發揚救死扶傷的人道主義精神。在一場交通意外發生之後,受傷者獻血淋漓的躺在地上,可是周圍的村民卻守著出事地點,不讓人破環現場,非要等交警來處理,傷者就這樣不能得到及時醫治,導致失血過多死亡。當時這件事情對我的震動很大,不僅為傷者無辜喪命感到惋惜和遺憾,更為村民的愚昧偏執痛心。這樣的事情何止這一件呢,交通意外發生之後,得不到及時醫治,原因除了上述這種情況還有很多。比如,肇事司機棄傷者逃離現場;傷者被送到醫院以後因為資金問題的不到醫治等等。本來可以挽救的生命,就這樣被耽誤拖延而造成了不可彌補的後果。而在現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裡,人道主義精神也得到了充分的體現。第七十條規定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及第七十五條規定醫療機構對交通事故中的受傷人員應當及時搶救,不得因搶救費用未及時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車輛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範圍內支付搶救費用;搶救費用超過責任限額的,未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或者肇事後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先行墊付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除了這些規定以外,還實行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制度,設立了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這些條例充分體現了對生命的尊重,並且及時地保障了傷者的救援工作,不僅對駕駛人及目擊者提出要求,還對醫療機構做出了相關規定,最大限度的避免了遺憾和悲劇的發生。所以,在提高國民交通規範意識的同時,應注意人文主義精神的培養,提高人文素質,發揚救死扶傷的人道主義精神。

三、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重在保證交警作為一個執法者,能公正嚴明地履行職責,不會對行人和機動車造成無端的利益損害。在新法裡面特意制定了相應的約束性條款,保證機動車司機不會再交“冤枉罰款”,還規定了交警有違法行為,如私自收取罰款,違法扣留車輛,罰款不交國庫等15種行為之一,就必受行政處分。以前一直存在一種說法,就是交警是有執罰指標的,每天要上路罰多少輛車,收多少罰款。而在以前,這種說法也得到過一些交警人員的確認,在收費或罰款時,他們非常願意多收或多罰,因為這些錢與本機關和個人都有直接的好處,因此這些罰款,被稱為“冤枉罰款”。而新法裡面明確規定各地不得給交警下達罰款指標,依法收取的罰款全部上繳國庫。徹底杜絕了這種亂收罰款的現象,維護了廣大駕駛人的合法權益。除此之外,這部法律對違章駕駛員的處理,也體現出了“以人為本”,駕駛人在現場的,按規定處罰,不得拖車。拖車不得向當事人收取費用。如果拖車不當造成損壞,還要依法賠償。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看出《道路交通安全法》不僅彌補了舊法的不足與漏洞,而且還充分的體現了“以人為本,尊重生命”的人文精神。不管是作為行人也好,駕駛人也罷,生命第一,安全第一,只有認真遵守了交通法才能徹底保護自己在交通中的安全及合法權益,同時也使我們的城市交通建設安全規範,井井有條。所以它的貫徹執行,必將對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減少交通事故起到積極的作用。我們每一個人都要好好學習領會這部法律,不僅僅是讓它走上街頭,更重要地是讓它深入人心。

道路交通安全法學習總結 篇4

交通安全,一個對任何人都不陌生的話題,也許在大街上隨便問一個人,他都有可能說出一大堆的交通安全常識,甚至是倒背如流。那我們一定會認為,這個人絕對是一個遵守交通規則的市民。但事實上呢?結果真的如我們所料嗎?或許不是的,這種人可能會經常為犯交通法規,甚至撞過人。這些都是極有可能發生的。

下午放了學,我選擇了另一條回家的路,為的只是好玩。但沒想到的是這次好玩卻給我帶來了加大的震撼。當我走到一個小的十字路口時,這個路口雖然有紅綠燈,但卻沒有多少人把它當回事情。當我看見紅燈亮起來時便停了下來,就在這時,我彷彿感覺到有很多雙眼睛在用特別怪異的目光盯著我,似乎要表達的是一種疑惑與不理解。好像在說:“這個學生真笨,這種小路口還浪費時間!”

當綠燈亮起時,我趕緊閃開了。心裡卻始終有一種說不出來的滋味。好像很無奈的感覺,又像是……那些聰明人的目光讓我十分困惑。真的是我笨嗎?還是那些人才是真正意義上的笨蛋?不過,我想我是對的。因為交通規則不是一種形式,而是一種自我保護的方法。

在我看來,交通法規為的不是別人,應付的.不是交警,而是為自己。當然,如果你想要“耍酷”的話,應闖紅燈也沒人攔著。但是造成的後果你有沒有考慮過。一個家庭可能會因此而倒塌,可能會使一個原本健康的人走上殘疾的道路。這難道就是你們想要換來的嗎?

明明是可以控制的事情,為什麼我們還要讓它發生呢?我想我們不可能連這點能力都不具備吧?

道路交通安全法學習總結 篇5

從我記事起,就懂得,生命只有一次,如果不好好珍惜,上帝是不會白白給我們第二次機會的,因此,我們要牢記安全二字。隨著社會的發展,經濟的騰飛,繁華的街市上,水洩不通的馬路上,時時刻刻都會發生悲慘的交通事故,令我們心驚膽戰。紅綠燈常常發出微弱的'光亮,不足以讓人們提心吊膽。車禍大多是致命的,而人們卻全然不顧、視而不見沒有安全意識。於是一起起的交通事故、一個個的悲慘畫面,再次為我們敲響了安全警鐘。

在網路上,我目睹了一幕幕觸目驚心的交通事故畫面。20__年3月6日,由於下雨降雪造成高速公路路面溼滑,一個駕駛員在行車途中思想麻痺,操作不當引發一起單方路產損壞事故,所幸沒有造成人員傷亡。據事故駕駛員的朋友陳某反映,當日中午12時左右,他和開車老闆徐某從江山市區準備到衢州辦事。車子從景臺高速公路江山入口開到上餘鎮路段約10公里處,由於高速公路剛好下過雨加雪,徐老闆開車大意,雨雪天開車經驗不足,當時車輛右輪氣壓不足,也沒有控制好車速在積雪路面輪胎打滑失控,一頭撞上高速公路右側邊護欄。小轎車撞護欄後180度轉彎。把他們當場嚇蒙,所幸他們扣了安全帶,沒有被甩出車外,保住了性命,就手上被颳了一下。稍有不慎,就會發生交通事故,因此,我們一定要把交通安全,牢記在心。

關愛生命,安全出行,是一個永恆的話題。當你開車出去的時候,路面溼滑要小心行駛,車輪要定時檢查,嚴禁酒後駕駛,嚴禁違規操作。只有做到遵守交通規則,才是最安全的。生命是寶貴的,它只有一次,別再讓交通事故再次發生,我們不要貪圖一時之快,而害了我們的一生。交通安全牢記在心,關愛生命安全出行,是我們每一個國小都應該做到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學習總結 篇6

交通安全關乎生命,生命沒有彩排。全世界過6分鐘就有一人死於車禍,全世界每一分鐘就有人傷於車禍,全世界死於 車禍比世界大戰死的還要多,而我國交通死亡事故是全世界第一,每天,都會有人命喪於那無情的飛奔車輪底下,成為交通安全路上又一個警示燈。車禍,讓許許多 多溫暖的家庭支離破碎,讓幸福在車禍中斷送。一個個鮮活的生命在車禍中轉瞬即逝,許許多多肇事司機在一失足間鑄就了千古恨。觸目驚心的數字,成千上萬的親 人就在車禍的轉眼間中沉浸在悲痛之中。

當因超速超載而引出的慘重的車禍;當想象他們喪失親人時那悲痛欲絕的情景,誰還會不真真切切的感受 到生命的可貴無處不在?違法超載(員),為了一點蠅頭小利和一時的方便便漠視了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超速行駛無視法律法規的要求結果釀成了大禍,酒後駕 車,害人又害己,“杯中一滴酒,親人兩行淚”,連無辜的國小生都不能倖免遇難;由於法律意識淡薄,安全知識匱乏,無證駕車、違法超車會車、疲勞駕駛、操作 不當、肇事逃逸等等交通違法行為導致的接二連三的交通事故一個個向我們湧來,一張張團圓的景象灰飛煙滅。

在血的教訓的照映下,生命如此地 脆弱,如此地不堪一擊。多一份小心,多一份關心,就會少一份災難,少一份失望。珍惜生命,從我做起,為不再讓親友生離死別的場面再一次出現,不讓交通事故 無情地吞噬我們無辜的生命。我一定嚴格遵守各項交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法律,時刻以清醒的頭腦掌握好手中的方向盤,控制好腳下飛旋的車輪,守好道路交通安全 的第一道防線,不開霸王車、不違規超車會車、不無證駕駛、不疲勞駕駛、不酒後駕駛,不超載、超速,避免心存僥倖而給自己和他人留下終生的痛苦和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