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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學習榮辱觀對促進工商廉政文化建設的一點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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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學習榮辱觀對促進工商廉政文化建設的一點認識

淺談學習榮辱觀對促進工商廉政文化建設的一點認識

胡錦濤同志關於“八榮八恥”社會主義榮辱觀的重要論述,精闢而又具體地闡述了新時期社會主義道德規範和先進文化的本質要求,體現了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和時代精神的完善結合,對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形成良好的黨風政風和社會風尚,推動反腐倡廉工作深入開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導意義。

社會主義榮辱觀對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道德觀提出了明確的要求,樹立社會主義榮辱觀對廉政文化建設的重要作用是廣泛而又深刻的。我是一名普通的工商紀檢監察幹部,在學習社會主義榮辱觀及平時工作的實踐中,深感踐行社會主義榮辱觀,從“小事”做起,是營造工商廉政文化氛圍和工商廉政文化建設的一條可取之路。

何謂“小事”?工商行政管理幹部隊伍中,大多數人身處基層一線,在平時的市場巡查中,面對具體的人或事,他們的“廉”或“貪”就會通過一件件“小事”真實地表現出來。收下當事人的一瓶酒、一條煙或被拉去吃了一頓飯……這些“小事”可能就是大多數工商管理幹部遇到的最為平常的廉政問題。尤其是在一個地方工作時間過長,與管理物件的關係越來越熟後,某些所謂“朋友間的正常交往”就越來越多了。對這樣的廉政問題,有人可能覺得有點小題大作,相比某些領導幹部利用手中權力,動輒“獅子大開口”,這些行為根本算不上什麼問題,何況在當今社會,適當的人情交往也是正常的。其實不然,大的貪汙腐敗案件固然要大力查處,但“小事”也絕不可以忽視,“一屋不掃何以掃天下”,“小事”掉以輕心,會釀成“大事”隨隨便便,不抓好“小事”廉潔,必會導致“大事”事發而不可收拾。何況遭遇“小事”的一線管理幹部,正是我們工商行政管理隊伍中的主體,忽視這一群體的反腐倡廉教育將導致我們的工商行政管理事業失去中流砥柱,對營造工商管理隊伍的廉政氛圍更是有著莫大的損害。而且所謂的“適當的人情交往是正常的”說法也是一擊即破的,人家的人情是衝著你手中的權力而來的,你一旦失去這種權力,人家再也不會和你講什麼“人情”。這種“人情”實際上是“權情”,還能稱為“適當的”“正常的”嗎?

抓好“小事”廉潔對工商廉政文化建設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因為“小”,它可以涉及更廣,因為涉及更廣,它更易養成習慣和形式氛圍。首先,抓好“小事”“廉潔”,可以一開始就打上“封閉針”,“不以惡小而為之”,對一切有目的的請吃、請喝、請娛樂、送禮物等拒之門外,防微杜漸,避免養成更大的“蠢蟲”,對黨和國家造成更大的損失。其次,我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實行省以下垂直管理後,市、縣、工商所領導通常是由一線的管理幹部逐步選拔產生,如果在還未擔任領導幹部前就已“小事不斷”,那麼,當他身居高位,手握更多權力的時候,面對更大更多的誘惑,他又有多大的可能性會拒絕呢?壞習慣的力量是可怕的。因此,要從“小事”抓起,培養廉潔好習慣,形成廉政大氛圍。再次,從“小事”抓起,要求明確具體,可避免廉政文化建設內涵空洞,流於形式,更易於同志們執行操作,落到實處。還有,作為站在淨化市場環境一線的工商行政管理執法人員,“小事”廉潔最能夠取信於民,最能為當事人直接帶來便利,也最有利於工商行政管理隊伍形象的塑造。

以“八榮八恥”為主要內容的社會主義榮辱觀教育與工商廉政文化建設和工商管理幹部遭遇的“小事”有著密切的聯絡。“以熱愛祖國為榮,以危害祖國為恥;以服務人民為榮、以背離人民為恥;以崇尚科學為榮、以損人利己為恥;以辛勤勞動為榮、以好逸惡勞為恥;以團結互助為榮,以損人利己為恥;以誠實守信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以艱苦奮鬥為榮,以驕奢淫逸為恥”這些社會主義榮辱標準,對工商廉政文化建設有明確而又深遠的指導意義。“人有恥,則能有所不為”,營造工商廉政文化建設氛圍,應當使各級工商管理幹部明辨是非、善惡、美醜的界限,自覺按照社會主義榮辱觀的要求規範從政行為,用社會主義道德風尚去抵制各種腐朽思想,從源頭上剷除各種不正之風和腐敗現象滋生蔓延的土壤。我們應當立足於榮辱觀教育,著眼於“小事”防範,用“八榮八恥”嚴格約束自己的行政行為,力求“小事”化無,“大事”沒有。要開展行之有效的社會主義榮辱觀教育,從廣大工商幹部的實際情況出發,增強教育的針對性、實效性,同時對照黨章和共產黨員先進性的要求,深入查擺自己在榮辱觀方面存在的問題,剖析根源,積極整改,增強拒腐防變的意識和能力。最終要在全系統形成一種不論“小事”還是“大事”都要講廉潔的良好氛圍。

環境影響人,造就人,只有營造出廉潔的大氛圍,才能將廉政文化建設真正落到實處,才能真正建立起一支廉潔高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隊伍。要營造這種環境,必須建立起一套相應的學習、考察、監督、舉報制度。這些制度應當是具體、合理、有效並結合當地實際情況的。國家工商總局下發的“六項禁令”就是從“小事”來規範工商行政管理幹部的行政行為的,為“小事”廉潔的制度建設開啟了良好開端,對推進黨風廉政建設的制度化、規範化也有著深刻的意義。目前,徽縣工商局在“小事”廉潔方面已形成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規章制度,如“紀檢監察巡查制度”、“廉潔從政十不準規定”、“黨風廉政建設誡勉談話制度”和兩年一次的崗位大輪換等,這些制度都是具體而微的禁止性規定,而且都規定了詳細的處罰規則,在實踐中均已收到良好的效果。同時加強監督檢查,保證制度的貫徹和落實,及時發現和總結好典型、好經驗、好做法,大張旗鼓地進行宣傳和表彰;對認識不高、工作態度不積極、學習教育措施不得力的單位和個人,及時進行通報批評,並督促其抓好整改。XX年年初,徽縣工商局泥陽工商所所長柏進財同志在查處一起無證經營農機具配件案件時,拒收當事人送上的“蘭州”香菸兩條和精品“世紀金徽”酒一瓶,價值460元,在全域性受到了通報表揚和年終考核加分的獎勵。

廉政文化建設對提高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行政能力和監管市場水平,形成良好工商文化有非常重大的現實意義。相信在“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以“八榮八恥”為主要內容的社會主義榮辱觀的指導下,通過建立一套完備的制度,通過多途徑、多渠道、多手段、全方位、多層次的宣傳和教育,通過在全系統形成以廉為榮,以貪為恥的道德觀念,我們工商系統一定能夠使樹立社會主義榮辱觀“始於教、重於行、成於風”,最終營造出廉潔高效、文明執法、一心為民永葆先進性的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