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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管理制度範本(通用22篇)

欄目: 學校教學管理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2.11W

人事管理制度範本 篇1

第一章總則

人事管理制度範本(通用22篇)

第一條為了完善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加強公司人事管理,促進公司隊伍建設,依照國家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關於勞動人事管理的有關規定,參照其他企業人事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突出企業管理以人為本,強調尊重人格、維護人格尊嚴,重視溝通和理解,力求通過強化人事管理,提高職員素質,建立起和諧、團結、共同進取的良好人際關係,推動公司事業穩步發展。

第二章編制與定編

第一條公司集團各部門、各子公司用人實行定編、定崗、定責。

第二條公司各職能部門的設定、編制、調整、撤消,由集團各部門、各子公司提出方案經分管副總或法人審批後,再報集團人力資源稽核,最後將稽核後建議報總經理辦公會研究,並在人力資源備案後方能實施。集團人力資源負責建立和更新集團各部門、各子公司崗位設定和人員編制的檔案。

第三條集團各部門、各子公司根據公司業務發展需要或根據臨時業務需要,制定年度用工計劃,經總經理辦公會研究決定後,在集團人力資源備案,如有因業務拓展,需要變更計劃的單位,需提前一週報變更計劃至集團人力資源,如無變更備案記錄,作為年終考核扣分依據。

第四條因工作需要,集團各部門、各子公司增加員工時,原則上應不超出本單位的用工計劃。

第三章公司員工招聘、聘用管理規定

第一條為了適應公司不斷髮展壯大的需要,及時為公司提供各種所需人才,堅持任人唯賢、人盡其才、才盡其用的原則,實現公司人力資源的合理配置。

第二條公司的招聘形式為社會公開招聘及內部招聘兩種。招聘人才既看學歷、資歷,更注重個人品格、實際經驗和工作成績。在不影響其他單位工作的前提下,應優先考慮錄用內部應聘人員。

第三條招聘程式

1.申請:用人單位填寫《應聘人員登記表》,經單位分管領導或法人簽字批准後交至集團人力資源、財務負責人簽字確認後備案。

2.稽核:集團人力資源核查申請單位的編制情況及用工計劃,如不屬於計劃內招聘,集團人力資源退回《應聘人員登記表》。申請單位須向集團總經理辦公會特批,批准後再提交給集團人力資源備案。

3.釋出資訊:集團人力資源根據《應聘人員登記表》要求,開始尋找適合人選。通過各種有效途徑向公司內部員工和社會發布招聘資訊,並負責收集和整理應聘資料。

4.內部應聘:內部員工應聘時,應填寫《內部應聘申請及稽核表》並上交集團人力資源考核後報集團總經理辦公會研究決定。

5.面試:集團人力資源根據各單位提供的《應聘人員登記表》進行稽核,對各單位獲得的試崗人員進行初選,將初選合格的人員轉交用人單位,用人單位進行試崗。用人單位,必須對應聘者進行儀表、求職的動機與工資期望、所學專業及業績、語言表達能力等方面的初試。然後由用人單位負責人對應聘者進行專業知識面試,必要時通過現場操作考察其專業知識的深度及廣度。集團人力資源、用人單位負責人等在《面試人員評估表》中填寫面試意見。如屬於內部招聘,用人單位還應與集團人力資源進行諮詢和協商,以免影響其他單位正常工作。

6.錄用:員工試崗3-5天,用人單位決定錄用後,由用人單位每月25日前集中報請關分管領導批准,最後報集團人力資源稽核,財務負責人簽字確認(集團各部門人員由集團人力資源統一招聘)。

7.員工入職:新員工報到,應提供身份證及學位證、畢業證、相關資格證書影印件、近期1寸照片等相關證件。

7.1新員工入職後一個月內,應及時更新員工通訊錄及單位編制、組織結構圖等。

7.2每週五根據新員工入職情況組織新員工入職培訓。

8.試用:

8.1新員工試用期按《勞動法》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發試用工資(當月無績效工資),不足一星期者不發工資,轉下月計發。內部招聘的員工免試用期。

8.2試用期間,如發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公司可隨時予以辭退:發現不符合應聘條件者;違反國家法紀,違反公司制度,損害公司利益,破壞公司形象者;不能勝任本職工作者;此前在其他單位受過嚴重處罰者;發現患有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者。

9.轉正:

9.1在正常情況下,原則上試用3個月(一般為1-3個月),試用期間由試用單位領導負責考核期滿合格者方可轉正正式錄用。若在試用期內如員工表現特別優秀的,由用人單位負責人向集團人力資源書面提出該員工試用期提前轉正的申請,集團人力資源全面綜合考評後出具回覆函。在雙方一致認為願意繼續合作的基礎上,由用人單位人事勞資員為其辦理試用期提前轉正手續,並報集團人力資源審查稽核,由集團人力資源統一報請總經理辦公會研究決定後予以轉正。

9.2員工轉正由用人單位人事勞資員辦理員工轉正後的人事手續,即養老、醫療、工傷、失業和生育等社會保險。

9.3員工轉正後其所享受的工資標準按照公司薪酬方案的標準執行。

9.4公司有權根據員工的能力、工作表現和公司的實際需要,將員工調至需要的單位和崗位,將給予員工接觸不同層面工作的機會,促進個人能力提高。

9.5公司內部空缺職位,員工可報名參與或舉薦其他人才。員工崗位變動後,薪資級別將隨之調整。員工有權提出調整工作崗位的申請,公司將根據具體情況給予及時反饋。

第四章公司考勤和請假管理制度

第一條考勤制度

1.作息時間:公司常日班實行5天工作制,每天工作8小時,星期六、日屬工休日。夏季作息時間:上午:9:30—13:30,下午:16:00—20:00;冬季作息時間: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作息時間的調整,以辦公室下發的通知為準。

(說明:各子公司可根據本公司運作實際情況另行規定作息時間。)

2.遲到、早退:員工均須按時間上、下班,凡上班時間晚到15分鐘以內者視為遲到,下班時間無故提前15分鐘以內下班者視為早退。遲到、早退一次扣罰20元。

員工因工作需要上班前直接辦事不到公司報到或在上班期間因故外出下班前未返回公司,用人單位負責人以下的員工一律向直接上級負責人(直接負責人一律向分管領導)口頭請示,經准許後方可外出。否則上、下班未按時到崗者按遲到、早退處理。

3.曠工:凡超過遲到時間15分鐘以上,或超過規定上班時間15分鐘未到達指定工作崗位,又無充分理由說明並辦理補假手續者,視為曠工半天。曠工除扣除曠工員工當日工資外,還應視下列情況予以罰款:

(1)一天以內者,給予口頭警告,罰款30元。

(2)曠工兩天者,給予書面警告,罰款60元。

(3)每月連續曠工三天以上或年度曠工累計15天及以上者,用人單位負責人可提議集團人力資源給予辭退或除名,解除勞動合同

(4)員工當月事假累計超過15天,病假超過30天的,取消當月績效工資。

4.考勤記錄

4.1公司領導的考勤由綜合管理部部指定考勤員記錄考勤,各單位的員工由本單位負責人指定考勤員記錄當月考勤,月末由本單位負責人稽核簽字後交至集團人力資源部統一稽核彙總;

4.2公司考勤結算日為每月1日至月底最後一日。

考勤表標題、考勤單位、考勤時間、本月應出勤天數、被考勤人姓名、崗位、被考勤人員出勤當天的情況、其它需說明情況、考勤員簽字、用人單位負責人簽字均必須填寫完整,不得塗改。

4.3集團人力資源負責對各單位員工上班情況進行監督抽查。

4.4各類假期期滿後,未經批准不按時上班或既不銷假也不上班的,按實際曠工天數計算。

4.5拒不接受領導分配的工作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按實際未上班的時間計算曠工時間。

4.6集團人力資源負責每月公佈一次員工考勤情況。

4.7凡員工違反公司規定時,罰款金額均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第二條請假管理規定

一.總則

員工各種假期的申請,無論時間長短,一律須提前填寫《請假申請表》。員工請假由用人單位負責人、集團人力資源批准後生效,請假批准後,請假表一律送集團人力資源留存備案,請假歸來需向用人單位負責人消假。用人單位中高層管理人員的假期需經用人單位直接上級或分管副總審批,並報集團人力資源稽核備案,由集團人力資源統一報請集團公司總經理批准。

二.審批

請假1天(含)以內,由直接主管負責人核准。

請假3天(含)以內,報請分管副總核准。

請假3天以上,由分管副總審批後,報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核准。

請假5天以上,由分管副總、集團人力資源核准,報請集團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的副總經理審批。

如遇特殊情況,員工不能直接辦理書面請假手續的,可用電話或委託他人辦理請假手續,上班後當天辦理補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超過3個工作日(含3個工作日)未補辦請假手續的,公司按自動停職處理。

請假者如有在請假期間未做完的延續性工作,在請假時必須將請假後的有關工作在《請假申請表》上註明,由用人單位負責人進行安排。

員工請假期滿如有特殊原因需要續假,須提出並履行請假手續,如未批准而擅自不到職者,除確實因病或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因素外,均以曠工論處。

三.假別

1.法定節日假:員工均享受國家每年規定的各類法定節日假期,具體放假安排結合政府放假公佈,依照集團公司的正式通知為準。

2.事假:員工因辦理個人事務,經審批同意後,可以請事假。事假經審批同意後可用公休日、節假日加班、帶薪年休假予以抵衝。員工全年累計事假不得超過45天,當月請假10天以上(含10天)扣發當月績效工資,特殊情況需公司領導批准,集團人力資源核准。

3.病假: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必須治療的,持有關醫院出具的證明在規定的醫療期間內可休病假,以醫生出具住院天數為準,但不能超出15天(含15天),否則一律按事假處理,特殊情況需公司領導批准,集團人力資源核准。

4.喪假:員工直系親屬(按法律規定)去世可申請喪假3天,其他旁親屬死亡可享受喪假1天。涉及路程假另外申請,但路費自理。在批准的喪假和路程假內的基本工資待遇不變。

5.婚假:男性25歲以下3天假,25歲以上7天假,女性23歲以下3天假,23歲以上7天假,路途轉運可另行申請(少數民族向前推兩歲),員工申請婚假,必須憑結婚證書原件正本。

6.產假:女員工符合計劃生育條件生育,享有90天產假。男員工在配偶生育(未超生)時給予3天生育陪護假。已婚女員工妊娠4個月以內流產的,給予產假15天;妊娠4個月以上7個月以內自然流產,給予產假40天;7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90天產假;請假時帶獨生子女證或出生證。

7.年休假:員工在公司滿一年以上者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每滿一年增加1天,年假總天數不超過15天。因工作需要無法批准休假的按天數計發加班補助。使用年休假時應提前三個工作日提出,主管與員工雙方協商排定,原則上在本人工作繁忙時不予批准。所有員工的年休假須報集團人力資源核准確認後執行,否則視為無效。

全年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享受休假待遇:

(1)病假累計達到三個月及以上;

(2)事假累計達到一個月及以上;

(3)病、事假小計達到兩個半月及以上;

(4)產後哺乳期;

(5)有累計曠工3天以上行為;

第五章加班管理制度

第一條加班管理的原則和要求

1.公司鼓勵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工作任務,日常工作應提高工作效率,儘量減少加班,各級管理人員應科學地安排好工作計劃並督促員工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避免在非工作時間加班,杜絕產生不必要、不合理的加班。員工在規定時間內應完成而沒有完成的工作任務,因繼續完成任務發生延長工作時間的不予計算加班。

2.公司因工作需要安排加班時,有關單位員工如無特殊理由不得拒絕,否則視同曠工處理。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加班的,加班需完成的工作量必須與加班工時相符。加班2小時以上方能生效,加班時間可累計,累計4小時為0.5個工作日,累計8小時為1個工作日,依此類推,並以此作為計算調休的依據。

3.各單位中層管理以上人員不計算加班。

第二條加班的申請與核准

1.各用人單位因工作需要安排員工加班,必須事前填報《加班申請單》,按許可權得到批准後,在加班的前一天送交到集團人力資源稽核備案,進行加班方可視為有效加班。若確因情況緊急來不及書面申請時,相關單位應電話請示後再實施加班,並於事後一日內補辦加班申請,否則不予承認加班,不予調休或支付加班補貼。

2.加班的核準:

A.工作日安排延時加班的,由本單位負責人稽核,分管副總批准,報人力資源核准備案。

B.節假日安排加班的,由本單位負責人稽核,報人力資源核准備案,報請集團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副總經理批准。

第三條加班費的補償方式的計算方法

1.加班補償方式安排有調休和發放加班補貼兩種,正常工作日及休息日加班的,原則上按調休處理,特殊情況無法調休的,發放加班補貼;法定節假日加班的,可發放加班補貼。

2.加班調休原則上在叄個月內安排調休完畢,由加班人員填寫《調休單》,經單位負責人同意,交集團人力資源備案。

3.加班以每月基本工資核算,正常工作日加班支付50元/天的加班費;休息日加班支付100元/天的加班費;法定節日加班支付150元/天的加班費。

第六章員工離職管理制度

第一條總則

離職分辭職、辭退(包括除名、開除)、合同期滿三類。辭職為員工主動導致的離職行為;辭退(除名、開除)為公司主動導致的離職行為;合同期滿自然終止工作關係為員工和公司協商一致雙方導致的離職行為。

第二條辭退管理

包括除名和開除,各單位對嚴重違反規章制度或有違法犯罪行為的員工有權辭退;各單位對因各種原因無法勝任工作的員工有權辭退;因各單位不景氣公司有權裁員。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將有權辭退:

平均考核成績較低者。

在工作中經常出現錯誤,服務態度差,屢教不改者。

工作中私自收取利益,損害公司利益者。

在公司服務時間較短,且工作能力較差者。

違反本公司有關規章制度,有違法行為者。

各單位按上述規定辭退員工時,必須經集團人力資源核准,並由用人單位向員工出具《員工離職通知書》,一般可提前十天告之,但若員工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或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及勞動紀律的,公司可不必提前通知員工,在合同期內即可與其解除雙方的勞動合同,即予以辭退。員工自接到《員工離職通知書》後,辦理相應離職手續。

第三條辭職管理

各單位員工如因工作不適、工作不滿意等個人原因有辭職的權力。

1.任何員工辭職必須提前1個月(試用期內提前3天)向其直接上級遞交《辭職報告》,該員工直接上級需在此報告上籤署意向性建議後須交各單位人事勞資員處,報集團人力資源核准。

2.任何員工在合同期內辭職都需經過上級領導批准、集團人力資源同意簽署決定意見後,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3.公司員工無論因何種理由提出辭職申請,自提出之日起至未正式離職前,仍為公司員工,需在原工作崗位繼續工作(試用期除外),在此期間,必須履行崗位職責,服從工作安排,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如有違反者,仍按公司相關制度處理,若蓄意從事破壞活動,視情節輕重,追究經濟責任和刑事責任。

4.員工辭職申請被核准後,由用人單位下發《員工離職通知書》,並按規定辦理相應離職手續。

第四條合同期滿管理

合同期滿員工和公司協商自然終止工作關係的。

1.合同期滿後,公司或員工均可提出終止勞動合同,但應提前一個月提交書面通知。

2.由用人單位下發《員工離職通知書》,並按規定辦理相應離職手續。

第五條離職規定

1.員工接到《員工離職通知書》後,即可到集團人力資源或用人單位人事勞資員處領取《員工離職會簽單》,進行工作及物品的交接,要求在1-5天內辦理完全部手續後,方可正式離職。

2.未按規定擅自離職者,當月工資保留不發,直至按規定履行完離職交接手續後,當月工資予以發放。員工因擅自離職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將追究其經濟責任,情節嚴重則追究法律責任。

3.入職前5天各單位屬培訓試崗期,試崗期間離職不計發工資。

4.各用人單位在員工離職後,應每月底前更新《員工花名冊》。

第七章員工培訓制度

第一條總則

1.凡本公司員工,必須參加本公司所舉辦的有關教育培訓,包括職前教育及在職相關業務教育培訓等。

2.通過職前教育和在職業務培訓,使員工深入瞭解公司和業務開展情況,培養積極的競爭意識,提高業務能力,使之成為企業的優秀員工,並保證員工不因知識貶值而導致職業生涯的危機。

3.公司倡導知識共享,提倡員工把自身所持有的知識技能、經驗、所學到的新知識、新觀念等通過內部講座、內部交流等形式貢獻出來,以實現資源共享、共同成長。

第二條職前教育

1.職前教育由各單位組織,在新職工報到後進行,時間一般為1天。

2.職前教育培訓程式為以下幾個階段:

2.1各單位人事勞資員的面試教育培訓;

2.2各單位的教育培訓;

2.3現場培訓。

3.由各用人單位進行教育培訓的內容為:

3.1瞭解公司概況和目前的發展狀況;

3.2明確公司的經營宗旨和發展目標;

3.3瞭解本公司的機構設定和組織;

3.4瞭解公司的各項管理制度;

3.5瞭解公司各單位的業務範圍和經營專案;

3.6瞭解公司對員工職業道德、行為規範、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要求。

4.各單位的教育培訓負責人和現場培訓負責人必須是新進員工的主管。

5.各單位培訓教育的內容為:

5.1瞭解各單位的業務範圍和職責;

5.2瞭解本單位每天例行的業務和臨時性業務;

5.3瞭解本單位工作計劃和發展計劃;

5.4瞭解本單位的各項管理制度;

5.5熟悉本單位從事具體工作的工作方法和思維模式,提高工作效率。

6.現場培訓的主要內容為組織員工到專案現場考察,結合現場情況介紹有關專案,增加員工對所經營專案的感性認識。

7.職前教育的教育培訓計劃表由各單位負責人擬定,並報集團人力資源部備案與督查。

第三條在職員工的業務培訓

1.在職員工的培訓教育分為內部培訓和外部培訓,各單位外培由集團人力資源負責組織和管理,各單位所有外培人員須經集團人力資源稽核備案。

2.集團人力資源每年年初和年中對各單位員工培訓需求進行調查,年初調查主要針對培訓的內容、級別、參加人員等情況進行統計和分析,而年中調查主要針對年初培訓效果、滿意度以及下半年培訓要求進行統計和分析。

3.根據年初培訓調查情況以及公司業務發展要求,制定年度、季度培訓計劃,根據年中調查情況調整年度培訓計劃。

4.培訓組織和管理

4.1根據公司內各單位提出的培訓申請,可由各單位內部提供培訓資源的,應優先進行內部培訓;確定公司內的資源無法滿足培訓需求的情況下,挑選適當的外訓機構進行培訓;

4.2甄選培訓機構與課程,安排培訓時間,並各單位內部公佈年度、月度培訓計劃,報集團人力資源稽核備案。

4.3各單位組織培訓工作。每次培訓,參加人員必須填寫《培訓簽到單》,否則視為沒有參加;

4.4各單位每次培訓完畢由員工填寫《培訓效果評估表》,對培訓效果進行總結、分析;

4.5各單位培訓結束後,應根據培訓內容對參加培訓人員進行考試等評估,並寫出培訓報告,交各單位人事勞資處存檔,作為今後定薪、定職的考核依據;

5.外派培訓

5.1外派培訓的內容包括政府法令規定的,由政府單位和公司主辦及核定的資格鑑定課程;特殊的專業知識或技能課程;各種取證考試;稱職進修培訓;企業經理人進修培訓等。

5.2外派培訓的形式分為全脫產、半脫產和在職培訓。

5.3外派培訓計劃:各單位應於新年度開始前提出外派培訓計劃並報批核準,報集團人力資源稽核備案,臨時外派專案,申請人應按正規的程式提出申請,經各單位領導、集團人力資源審批後執行。

5.4參加外派培訓人員的人事關係應在本公司,應有長期服務於本公司的意願。

5.5參加外派進修培訓的人員應填寫《員工外派培訓審批表》。

5.6外派培訓人員與應與公司簽訂《外送培訓協議》,其人事關係歸集團人力資源管理。

5.7外出培訓人員返回後,須將所學知識整理成完整的學習資料,連同考核成績、結業證書影印件等相關資料送所屬集團人力資源存檔。

5.8外出培訓人員有義務將培訓時所學知識整理成文,作為講習材料,在集團人力資源的安排下向相關人員講授。

第八章員工獎懲制度

第一條目的

為加強員工的行為管理,使激勵和約束更好的結合,營造一個積極向上的工作氛圍。

第二條範圍

適用於公司所有員工。

第三條職責

1.獎懲必須分明,做到有功必獎,有過必究。

2.獎懲必須以事實為依據。

3.物質獎勵和精神獎勵相結合,經濟懲罰與思想教育相結合。

4.獎懲必須恰如其分,重視社會效果。

5.集團人力資源部負責監督及落實。

6.各單位負責對員工的獎懲行為進行提報。

第四條獎勵

因員工表現突出或有特殊貢獻而給予榮譽或物質利益,以資鼓勵,稱為獎勵。員工的獎勵分為:通報表揚、嘉獎、晉級三種。

(一)員工具有下列事蹟之一者,予以通報表揚:

1.完成臨時工作,精神可嘉者;

2.在本職工作中,確有優異表現者;

3.發現並糾正違紀現象,維護公司利益者;

4.在工作中體現出良好的職業精神或個人品德,足為員工楷模者;

5.在公司之外或特殊事件處理中,能夠維護或樹立公司良好形象,有具體事實者;

6.對公司內發生的事件,在調查處理過程中提供正確線索或正確的反饋意見,有助於事實的澄清和處理的公正,以及對公司的管理有重要的借鑑意義者;

7.其他應給予通報表揚的事蹟。

(二)員工具有下列事蹟之一者,予以嘉獎:

1.維護公司榮譽,有具體事實者;

2.檢舉揭發違法違紀或損害公司利益者;

3.工作有方,對公司各項業務及市場開拓有優異表現者;

4.遇有重大事件,勇於負責,處理得當者或拾金不昧者;

5.積極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被公司採納實施,卓有成效者;

6.適時圓滿完成主管交辦的工作任務,成績突出者,或在特殊要求或艱苦條件下工作,成績顯著者;

7.發現職責外的事故或隱患,予以速報或妥善處理,防止重大損害者;

8.對增進團隊精神,提高員工士氣及工作效率有顯著成績者;

9.其他應當給予嘉獎的事蹟。

(三)員工有下列事蹟之一者,予以晉級:

1.超額完成公司利潤計劃指標,經濟效益顯著者;

2.對主辦業務提出具體改革方案,經採用後取得良好成效者;

3.檢舉揭發違法違紀事件或舉報重大損害公司利益行為,使公司減少損失者;

4.遇有災變事件,勇於負責,處理得當,減少公司損失者;

5.為維護公司財產及員工人身安全,做為有較大功績者;

6.節約原材料、廢料利用使公司成本降低,利潤增加者;

7.其他應當給予記功的事蹟。

第五條、懲處

因員工有過失而給予處分或處罰,稱為懲處。員工的懲處分為:通報批評、警告、降級、解除勞動合同四種。

(一)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予以通報批評:

1.因工作過失而影響生產和工作,情節輕微者;

2.違反各項規章制度,影響較小,有悔改之意者;

3.辦理本職責內工作效果不佳,能及時挽回影響者;

4.其他應當給予通報批評的行為。

(二)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予以警告懲處:

1.因個人過失導致發生工作錯誤,給公司造成損失,情節輕微者;

2.工作時間從事與本崗位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推銷物品、睡覺、娛樂、擅自離崗、看小說等,影響較小者;

3.妨礙工作或團體秩序,情節輕微者;

4.不按規定著裝者;

5.不服從主管人員的合理領導,情節輕微者;

6.言行不檢、不守秩序、破壞公司財物和環境衛生,有損公司形象者;

7.沒有公司指定的招待任務,而酒後上崗者;

8.違章指揮和作業,情節輕微者;

9.其他應當給予警告的行為。

(三)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予以記過懲處:

1.因個人過失導致工作失誤,給公司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或傷及他人者;

2.對上級的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無故未能如期完成或處理不當,以致影響公司權益者;

3.在工作場所喧譁、吵鬧、妨害他人工作,影響較壞而不聽勸告者;

4.未經許可擅自帶違禁物品進入工作現場者;

5.出入公司不遵守規定或攜帶物品不接受門衛檢查並有侮辱威脅行為者;

6.未經許可不履行交接班手續而先行下班並造成後果者;

7.執行重要工作不力,給公司造成不良影響者;

8.收到客戶、供應商、經銷商、承包商及合作單位的禮金、禮品未向公司申報者;

9.一個月內受警告懲處累計達兩次者(自第一次警告之日起);

10.其他應當給予記過的行為。

(四)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予以降級懲處:

1.擅離職守,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者;

2.因個人過失導致工作錯誤,給公司造成財產損失或他人人身傷害,情節嚴重者;

3.不服從主管人員的指揮和監督,屢勸不聽者;

4.未經使用人及單位主管同意,擅自操作機器、車輛、儀器等技術性的工具,造成損失者;

5.在工作時間違反規定睡覺,或在禁菸區吸菸,影響嚴重者;

6.在公司範圍內打架鬥毆者;

7.屢犯同一錯誤,影響較壞者;

8.故意毀壞公司財產,給公司造成損失者;

9.損毀、塗改重要檔案資料或公物者;

10.在公司內部酗酒滋事或聚眾賭博,影響惡劣者;

11.一個月內受記過懲處累計達二次者(自第一次記過之日起);

12.其他應當給予記大過的行為。

(五)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公司將與之解除勞動合同:

1.對同事實施暴力威脅、恐嚇、影響團體秩序者或對員工及其家屬有暴力行為或者說有重大侮辱威脅行為者;

2.故意洩漏公司商業、技術機密等有確切證據者;故意探聽別人的薪資及獎金,或有意洩漏本人的薪資及獎金,而影響員工士氣,造成人員不和諧等管理問題者;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假公濟私、挪用公款、收受回扣、行賄、受賄、貪汙等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害或經查實者;

4.在公司服務期間,被依法行政拘留或追究刑事責任者;

5.同時與其他公司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部門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公司提出拒不改正,或未經許可兼任其他職務或兼營與本公司同類業務者;

6.提供虛假資料欺騙公司或以欺詐、脅迫的手段獲取利益(含捏造事實騙取休假)者;

7.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影響公司形象,損害公司利益者;

8.有偷竊或非法取得同事及公司財物的行為者;

9.煽動怠工、罷工或張貼、散發具有煽動性文字及圖片、聚會鬧事、妨害工作秩序者;

10.吸食毒品者,經勸說拒不改正者;

11.嚴重違反作業規程,導致重大人身事故者;

12.不服從主管人員的指揮和監督,並影響公司的正常執行,情節嚴重者;

13.連續兩年經公司綜合考評業績不佳且無改進或不勝任工作,經培訓後仍無法勝任者;

14.不能勝任崗位工作,但拒不服從公司的工作調動或崗位調整者;

15.散播不利於公司的謠言或挑撥勞資雙方感情者;

16.對同事惡意攻擊或相互誣陷、作偽證,製造事端者;

17.一年內受記過、記大過懲處累計達三次者(自第一次記過或記大過之日起);

18.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嚴重違反公司其他制度者。

第六條實施說明

1.實施獎勵和懲處時,應弄清事實,取得證據,由本部門或相關部門提出書面意見,經集團人力資源稽核,報公司總經理批准,並應書面通知員工本人簽字確認。

2.公司對員工獎勵時,應給予獲獎人書面表彰或獲獎證書,以發放獎金獎勵時視具體情況,事蹟特別突出者可另行上報阿克蘇市國資委予以重獎。

3.公司對員工懲處時,視其行為嚴重程度,應給予當事人警告或扣薪懲處,特殊情況可進行降職、降薪、調崗等懲處或上報阿克蘇市國資委予以處理。

4.受到懲處的員工,自懲處之日起3個月內不得提報晉升,當年不得參加評優評先。

第七條其它

如有未盡事項,可參照以上條款執行。(子公司獎懲制度由子公司自行制定實施)

第九章福利管理制度

第一條總則

為規範公司福利管理,體現出對公司員工的關愛,激發員工的工作激情,使員工在工作及生活中獲得相應的便利,從而更加安心地為公司服務,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範圍

適用於本公司。

第三條職責

1.公司工會組織負責公司的福利管理。

2.公司財務部負責福利管理情況的監督管理。

第四條福利範圍

1.培訓提升

根據需要,公司組織員工進行外出拓展訓練、深造等多種形式的外培,不斷提升員工隊伍素質,每年由集團人力資源制定方案,報總經理批准後組織實施。

2.工齡補助

為了提高員工的穩定性,公司根據員工的工齡發放工齡補貼,工作年限以員工入職之日起為計算日,當月滿從次月開始享受,計算標準為:工齡補貼額=工作年限×50元/年,最高5年封頂。

3.節日補助

公司在每年的重要節日可組織些活動或予以慰問品,具體由公司工會執行。

4.食宿補助

為工程技術人員或現場施工人員免費提供職工宿舍,統一建立食堂併為員工給予就餐補助。

5.婚慶福利

入公司滿一年的員工符合國家相關規定結婚的,本人填寫《結婚禮金領取申請表》,憑結婚證經集團人力資源稽核後可領取公司為其發放的200元結婚禮金,由公司工會以示祝福。

6.健康體檢

公司為保障員工身體健康,定期組織員工進行健康體檢(每年一次),具體由集團人力資源落實。

7.喪事弔唁

員工直系親屬亡故時,公司安排人員前往弔唁,為其發放300元撫慰費,由公司工會以示哀悼。

8.生病住院

進入公司滿試用期轉正3個月(不含)以上的員工,由各部門、各子公司指定人員填寫《探望病人領取申請表》,憑病人本人的醫院證明經集團人力資源稽核、財務部複核後可領取公司為其發放的200元探望費或慰問品,由公司工會以示探望。

9.學歷(職稱)

為了提高員工素質,對正式員工增設學歷(職稱)補貼:從本科(不含)起每增加一級學歷,增加100元學歷補貼;中級職稱(不含)以上每增加一級職稱,增加100元職稱補貼,憑國家認可的學歷證書及職稱證書予以享受。

10.行動電話補助

集團工作人員行動電話補助按照《話費補貼管理辦法》執行。

11.交通補助

集團各部門每月給予30元公交補助,不再報銷出租車費(特殊情況除外),由財務審計部每半年辦理一次,各子公司交通費補助自定。

12.冬季防寒

進入公司滿試用期轉正半年以上的正式員工,每年可享受暖氣補貼,具體標準按市財政預算標準計發。

13.社會保險

按照國家相關政策,員工轉正後,公司為符合繳納條件的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即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等。繳費基數按社會保障局每年調整的最低基數執行。

14.福利範圍、數量調整

特殊情況需要調整福利範圍和數量時應由主管部門(子公司)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提交集團人力資源稽核、財務部複核,最後報總經理批准後執行。

人事管理制度範本 篇2

第一條、為有效規範企業人事作業程式,促進本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化、正軌化,使人事工作有章可循,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管理制度的制訂,充分體現了公司“尊重人、理解人、以人為本”的企業文化理念。

第三條、本公司各級及員工均應遵守本管理規定。

第一章招募甄試

第一條、本公司招募人員實行平等競爭、公開招聘、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二條、行政人事部門根據公司經營狀況、部門職位需求、職位分析體系、員工流動率等規劃人力資源需求,制定人力資源需求表,報總經理批准後組織實施。

第三條、行政人事部門招募實施前,須將擬招募崗位、工作職責、工作人員條件制訂“職務說明書”作為人事招募的依據。

第四條、公司錄用員工,務必具備下列相關資格條件:

(一)、具有良好的道德素質,敬業精神強、為人誠實、工作踏實,具有必須忠誠度。

(二)、招募一般職員需具有中專以上學歷,相關工作經歷兩年以上;招募需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相關工作經歷三年以上。

第五條、招募人員應根據人員需求種類不一樣,而選取適宜的招聘資訊釋出渠道,如新聞媒體、網路、人才市場等。

第六條、招募資訊發出後,會收到應徵資料,經稽核後,對合格應徵者發出“初試通知單”通知前來本公司理解甄試。

第七條、不合格應徵資料,歸檔一個月後銷燬,但有要求退件者,可予以退還。

第八條、人事行政部門對應徵者組織初步考核,考核的方式根據職責、崗位的不一樣,採取相宜筆試和麵試。

(一)、筆試包括下列:

1、專業測試(由職能部門擬訂試題);

2、心理測試(適合)。

(二)、面試

面試可採取結構化面試和非結構化面試兩種形式。

第九條、經初試合格的應徵人員由人事行政部門組織複試。經複試合格報總經理審批後正式錄用。

第十條、經核定錄用人員,由人事行政部門辦理相關入職手續,發給《報到通知單》請新錄用員工報到時攜帶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畢業證書原件及影印件、照片2張,辦理報到手續。

第十一條、人事行政部門組織新員工進行職前教育及訓練,引領新進人員熟悉公司各部門。

第二章試用

第一條、新進人員根據工作性質不一樣,試用期為1-3個月,屆滿前由人事行政部帶給考核表,依分管許可權劃分,逐級考核。

第二條、試用期滿,員工需提出書面轉正申請連同考核表上交人事行政部。

第三條、一般人員轉正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報公司人事行政部門批准;部門主管以上人員轉正,由人事行政部組織考核,報總經理批准。

第四條、員工轉正後享受相應的工資及福利待遇。

第三章任命變動

第一條、公司遵循“重潛力不重學歷”、“任人為賢”的用人原則,充分根據員工的績效表現、個人特徵,予以員工相應職位。

第二條、主管以下的員工任命變動,由所在部門負責人提出,依據員工的考核業績,填寫《人事變動申請表》,並報人事行政部門批准;主管級以上員工任命變動,人事部門組織考核後,由總經理批准,並交人事部門備案。

第三條、調職由申請人填寫《人事異動申請表》,送調職單位會籤,轉人事部門簽註意見後,呈總經理批准。

第四條、員工異動及薪資調整者,由行政人事部門出具薪資調整通知單,呈總經理批准後,交財務部作業。

第四章終止/解除合同

第一條、員工因故辭職,務必提前半個月向人事行政部門申請,填寫《員工辭職申請表》。由所在部門簽署意見後,報人事行政部審批同意並呈交總經理批准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第二條、員工離職手續辦妥,相關物品、資料移交後,財務部門方可辦理結帳手續。

第三條、收到員工離職申請書時,人事行政部門應即時與離職人員面談,探詢將離職員工之離職原因,並避免不必要之離職。

第四條、資遣

因公司經營方針政策變更,需對在職人員進行重新調配,某些不能或不適合其他職位的正式員工,公司將提前一個月通知與其協商解除勞動關係,並將按每工作一年補一個月薪水為補償金,6個月以內的正式員工給予半個月補償金,予以適當經濟補償。貼合資遣規定者,人事行政部門將通知其辦理離職手續,辦妥後始可發給資遣費。

第五條、解聘

(一)、貼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公司可予以解聘:

a、職工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後仍不能勝任本職工作;

b、嚴重違反公司管理制度及有關規定者;

c、觸犯有關刑事法律者。

(二)、凡解聘者,由人力資源部門安排離職面談,並處理好相關續後工作。

第六條、移交

(一)、員工離職時,應將所負責的辦公用品、檔案資料、相關業務函件列具清交。

(二)、員工離職時,應造具相關清冊。

第五章薪資

第一條、公司根據經濟效益、經營狀況,制定相關工資政策。

第二條、工資為月薪制,當月工資於次月十五日發放,遇節假日提前一日發放。

第三條、工資由崗位工資、生活補貼、工齡工資、效益工資、全勤工資五部分組成。

第四條、凡全月請事假、病假三天以上者,取消當月全勤獎,並扣除按底薪比例計算的當天薪資。

第五條、薪水評估:薪水回顧為每年之中國農曆年初,各職工會因上一年表現而獲公司薪水調整。

第六章員工福利

第一條、休假:

(一)、員工每年元旦、春節、勞動節、國慶節休假由公司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及公司具體狀況制定。

(二)、員工結婚時間可享受七天婚假,婚假僅適用於初婚,婚假期內薪水照發。

(三)、試用期滿的女員工,生育可享受正常產假90天。

(四)、員工及配偶的直系親屬死亡時,可給予喪假3天。

(五)、凡工作滿1年以上五年以下者,每年享受帶薪年假1天,以此累加5天封頂。

第二條、員工轉正後可享受相應生活補貼。生活補貼包括:住房補貼、交通補貼、午餐補貼等。

第三條、員工生日公司將按50元以下標準計發生日禮物。

第四條、員工及其直系親屬生病、住院時,由公司組織探望,探望費用每次不超過100元的開支。

第七章考勤及請假

第一條、員工上下班均需打卡,禁止他人代為打卡。

第二條、如因公外出、病事假等原因未能及時打卡,事後應及時報人事行政部門,作註明。

第三條、每週工作時間五天半,週一至週五:上午9:30—12:00;

下午13:00—18:00、週六:9:30—13:00、

第四條、員工因公外出,應填寫《外出單》送人事行政部門核准,交前臺登記。

第五條、員工請假,除因急病等特殊原因不能親自呈核,可由家屬或同事代為之外。務必本人以書面形式向人事行政部門提出,因病請假,需持有縣級以上醫療機構醫療證明。

第六條、員工請婚假、喪假、公假、工傷假、產假等假,需事先出具書面請假申請表,並經相關部門批准。

第七條、假期核准許可權:一般員工請假1-3天以內由人事行政部門批准,3天以上由總經理批准。主管以上人員請假1天以內由人事行政部門批准,1天以上由總經理批准。

第八條、遲於規定時間上班五分鐘為遲到,每遲到一次:十五分鐘以內扣工薪20元;十五分鐘以上到半小時者,扣工薪30元。每月遲到、早退超過三次,取消當月全勤獎。

第九條、凡曠工一天取消當日出勤工資,並罰款100元。全月無故曠工三天以上者,予以開除。

第八章考核

第一條、考核目的

(一)、對員工履行本職工作的態度、潛力和實績等方面進行考核,以到達提高員工工作績效的目的;

(二)、為工資、獎勵、升降、調動與教肓培訓帶給人力資源資訊與依據;

(三)、透過考核,加強上下級之間的溝通,進一步引導、激勵和管理員工。

第二條、考核原則

(一)、以客觀事實為依據;

(二)、以考核制度規定的資料、程式與方法為準繩;

(三)、考核力求公平、公正、公開。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考核分為試用考核、平時考核、晉升考核、年終考核四種。

第四條、考核圍繞德、能、勤、績四個方面,細化為具體指標進行考核。

第五條、上崗、轉崗、晉升員工應以“先培訓,後上崗”的原則,考核合格方可上崗。

第六條、員工考核結果,將作為晉級、工資晉升、獎勵的依據。

第七條、員工考核結果,將存於個人資料檔案中,並予以登入。

第八條、員工培訓考核成績也將作為考核的重要依據之一。

第九章培訓

第一條、培訓是提高企業員工素質及工作技能,增強團隊凝聚力的重要措施,每位員工都有職責、有義務理解培訓。

第二條、培訓管理工作應努力做到制度化、層次化、標準化、系列化、有效化。

第三條、培訓考核成績將作為考核重要依據,優秀者頒發證書,並予以獎勵;不合格者予以通報批評,重新參加培訓,直到合格為止。

第四條、培訓資料

(一)、新進員工務必理解崗前培訓、企業文化知識、員工手冊培訓以及崗位專業知識培訓;

(二)、員工轉崗、晉升務必理解轉崗、晉升培訓;

(三)、公司管理人員務必定期理解管理培訓;

(四)、全體人員定期理解職業道德培訓;

(五)、成功學培訓、員工潛能培訓;

第五條、公司鼓勵員工利用休息時間自修本崗位專業知識。

第六條、人事行政部門應根據公司具體狀況,分析開發新的課程,並組織講授;培訓完畢要進行跟蹤調查。

第七條、培訓採取在職培訓、崗位輪訓、封閉培訓、實地工作培訓、函授、請外訓、送培等多種形式進行。

第十章員工檔案

第一條、員工檔案是公司人事部門招用、調配、培訓、考核獎懲和任用中構成的在職員工的個人檔案材料,是考察員工的重要依據。

第二條、員工檔案由歷史地、全面地反映員工狀況材料組成,其必備材料包括:

1、招工、錄用、聘請、畢業分配報到材料;

2、學歷和專業技術職稱評審材料;

3、員工登記表、個人履歷表;

4、身份證影印件、擔保書;

5、工資待遇審批表、保險福利冊;

6、員工考核表、獎勵、處分材料;

7、勞動合同書、離職手續辦理表等。

第三條、任何人未經批准不得借用或借閱本人及其系親屬檔案。

第四條、外來單位需查閱檔案的,務必有相關手續,並經人事部門主管同意後,方可查閱。

第十一章附則

第一條、本管理制度經總經理批准之日起執行。

第二條、本制度解釋權為本公司人事行政部門。

人事管理制度範本 篇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對總公司職工的招聘、錄用、考核、聘任、解聘、教育、培訓、調配等實行有效統一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有關規定及總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本規定適用於總公司的所有職工。

第二條總公司人事管理根據總公司人事本部(簡稱人事本部,下同)統一管理與總公司各部門(簡稱各部門,下同)相對獨立相結合的原則進行。

第二章招聘

第三條總公司招聘錄用職工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本公司職工也可推薦。推薦人員執行親屬迴避制,迴避人員以國家公務員規定的迴避人員為準。

第四條總公司招聘錄用的職工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熱愛祖國。

(二)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具備中級以上職稱。至少掌握一門外語(應達到非英語專業大學英語四級以上水平),會使用計算機。

(三)具有勝任本職崗位的業務能力和業務素質。

(四)身體健康,相貌端正,年齡為25至40歲。

第五條總公司招聘錄用職工的專業要適合其業務崗位,在一個部門內具有高階職稱的人員要佔有適當的比例。

第六條各部門根據業務需要,可向人事本部提出招聘人員申請,申請的內容如下:

(一)擬安排工作崗位;

(二)要求所學專業;

(三)在性別、年齡和職稱方面的具體要求;

(四)其它特殊要求。

第七條人事本部根據總公司的總體情況和各部門需求情況,向用人部門推薦應聘人員,並附有關材料(身份證、學歷證明、職稱證明等有關證件的影印件以及個人手寫詳細簡歷),由用人部門進行面試和業務考核。

第八條用人部門將業務考核的試卷和考核成績、考核鑑定提交人事本部。人事本部根據總公司的招聘條件對初選人員進行全面考核及外語、計算機等基本技能的測試。考核合格後人事本部安排擬來人員填寫《擬來人員登記表)轉用人部門簽署聘用意見。用人部門同意聘用後,人事本部安排擬來人員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

第九條擬來人員體檢合格後,人事本部簽署稽核意見報總公司總經理批准,即可通知擬來人員到崗上班試用。

第十條人事本部可根據總公司的發展和需要直接派遣人員到各部門,各部門有義務接收並安排工作。

第三章試用和轉正

第十一條新職工上班的第一天,人事本部安排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及崗位職責協議書並對其進行崗前教育,發給考勤卡。上述工作完成後,新職工持人事本部發給的職工到崗通知書到所在部門安排工作。

第十二條新到崗職工均有不超過6個月的試用期,試用職工如有意向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應在試用期滿前十五天寫出本人試用期工作總結及轉正申請提交所在部門申請轉正,所在部門總經理應在該職工試用期滿前十天向總公司人事本部提交對該職工試用期的書面考核鑑定、轉正意見並附上該職工試用期總結和轉正申請。

第十三條人事本部稽核職工所在部門上報的轉正材料後填寫《職工試用期鑑定表》,由職工所在部門評議鑑定後經人事本部報總公司總經理批准。試用職工的轉正日期以所在部門的鑑定時間為準。鑑定時間超過六個月的,以試用期滿當天為準。

有突出貢獻者可提前轉正,但應由所在部門進行全面鑑定並附有突出貢獻材料,人事本部稽核符合要求後,報總公司總經理批准辦理轉正手續。提前轉正的職工轉正時間以總公司總經理批准時間為準。

第十四條職工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者,所在部門應將考核鑑定報人事本部。人事本部稽核並填寫《解除勞動合同審批表》報總公司總經理批准後,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

第十五條試用人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為“不符合錄用條件”:

(一)患有比較嚴重的疾病,可能影響工作或危及同事身體健康;

(二)不遵守總公司規章制度,違反勞動紀律;

(三)不能勝任本崗位工作,沒有完成工作任務;

(四)洩露總公司商業祕密,損害公司利益;

(五)利用總公司的條件為他人從事經營服務;

(六)道德水準低下,思想意識不良;

(六)有其它嚴重破壞總公司形象、損害總公司聲譽的行為。

第十六條人事本部負責擬製應屆大學畢業生、研究生和復轉軍人的年度接收計劃,並具體安排上述人員的工作崗位。各部門均不得自行接收、安排大學畢業生、研究生到本部門實習或見習。

第四章各級崗位的考核、聘任、解聘

第十七條總公司根據統一管理與分級負責相結合的原則對總公司全體職工進行考核,並對符合各級領導崗位任職條件的職工予以聘任,對不符合各級領導崗位任職條件的職工予以解聘。

第十八條總公司各級崗位考核的許可權如下:

總公司副總經理、助理總經理由總公司總經理直接考核。

各部門總經理副總經理、處級經理由人事本部負責考核,並將考核結果向總公司總經理彙報。

各部門一般職工由各部門總經理負責考核,並將考核結果報人事本部。人事本部可對各部門的一般職工進行抽查考核。

第十九條總公司以各級崗位職責為主要依據分別在當年的七月和次年的元月對總公司的各級崗位的職工進行考核。屆時職工個人應寫出在本崗位期間的業務工作總結或述職報告按考核許可權呈報有關領導和部門,由人事本部具體安排考核。

第二十條考核的主要內容包括德、才、勤、績四個方面:

(一)德:思想品德,工作作風。

(二)才:業務能力,管理水平。

(三)勤:工作態度,開拓精神。

(四)績:工作績效,經濟效益。

第二十一條考核的具體辦法:領導考核與群眾評議相結合;統一考核與分級考核相結合;平時考察與定期考核相結合;工作表現與崗位職責、任期計劃目標相結合。所有的考核要有表格和文字記載材料。

第二十二條考核結果與崗位聘任、解聘、工資級別升降、獎罰掛鉤。

第二十三條部門總經理、部門副總經理聘期為一年,由總公司分管領導提名並提供推薦材料,人事本部考核後報總公司總經理批准任職。

第二十四條各部門處級經理聘期為一年,經部門總經理提名並提供推薦材料,人事本部考核後報總公司總經理批准任職。

第二十五條聘任的基本條件如下:

(一)有開拓精神,有較強的事業心、責任感。

(二)認真貫徹執行上級指示、精神,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

(三)密切聯絡群眾,善於團結同志,顧全大局,維護公司的信譽。

(四)具有勝任本職工作的組織領導能力和業務知識,熟悉本部門的業務和管理工作。

(五)敢於嚴格要求、嚴格管理,有工作實績。

第二十六條擬聘各級領導崗位的人員,經人事本部考核、報總公司總經理批准後,需在擬聘崗位上準職半年,暫為負責人。根據各級領導崗位準職人員在本崗位準職期間的實績、工作情況決定是否正式聘任。

第二十七條擬聘處級經理人員在準職期間享受一般人員最高檔的工資待遇;擬聘部門副職人員在準職期間享受處級經理的工資待遇;擬聘部門正職人員在準職期間享受部門副職的工資待遇。

第五章調入、調出、除名

第二十八條職工轉正後均應辦理正式調人手續,由本人寫出調人申請,包括到總公司工作的時間、轉正時間及從何處調入。職工所在部門簽署同意意見後,由人事本部辦理正式調入手續。

第二十九條無論何種原因,職工與總公司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應辦理調出手續。暫時沒有接收單位的,總公司予以保留人事檔案三個月。三個月滿尚未辦理調離手續的,總公司將按規定把其行政關係及人事檔案轉至有關社會管理部門。

第三十條職工違反勞動紀律,符合除名條件的,按《企業職工獎懲條例)有關規定辦理。職工所在部門應向人事本部提交職工違反勞動紀律的事實及處理意見,經人事本部稽核後報總公司總經理批准後辦理除名手續,同時解除勞動合同,並將被除名職工的人事檔案移交職工戶口所在地的勞動部門。

第六章工資、福利

第三十一條本公司執行以崗定薪的工資制度。與總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均可享受各項社會保險待遇。

第三十二條職工根據勞動合同的約定享受工資與福利待遇,工資採用下發薪的方式於每月月終當天以貨幣形式發給。新到崗試用職工首月按照實際到崗工作日數發給工資及各種補貼。轉正的職工自轉正當月享受正式職工的工資及福利待遇。新到崗正式調入職工、接收的復轉軍人,以工資轉移通知單的時間為準發給工資,其它福利按實際工作日發放。

大學畢業生、研究生在一日至十五日報到的,按見習期工資的100%發給首月工資;十六日以後報到的,按見習期工資的50%發給首月工資。

正式聘任各級領導崗位的人員自正式聘任之月享受被聘崗位的工資待遇。

每年根據國家物價調整比例,並結合實際情況,職工工資作相應的調整。

第三十三條總公司實行醫藥補貼制度,並根據以下比例和數目按月發給職工醫藥費。

(一)部門正職以上按工資標準的13%發給。

(二)部門副職、處級經理按工資標準的11%發給。

(三)一般職工按工資標準的8%發給。

(四)試用職工按每月70元發給。

第三十四條職工因大病住院,下列費用按比例報銷:

治療費、藥費、手術費、輸血費、輸氧費、理療費、敷料費、檢查檢驗費、訂床費、取暖費。救護車費、擔架費。

第三十五條職工大病住院予以報銷的費用比例標準如下:

(一)部門正職(含部門正職)以上報銷100%。

(二)其他職工報銷90%。

第三十六條職工住院期間,按住院時間停發當月醫藥費。

第七章考勤

第三十七條總公司實行嚴格的考勤制度,各種考勤與職工的總收入掛鉤。職工缺勤,區別缺勤事由扣發相應的工資及補貼。

職工請事假,按缺勤日扣發日總收入(不含醫藥費,不足半日的按半日計算);其他的各種缺勤(病假、產假、婚假、喪假、公假、探親假、按規定給予的路程假並有證明者)按缺勤日扣發除基本工資(含國家規定的各項補貼)外的其它日總收入。

第三十八條各部門設立兼職考勤員,按照總公司工作時間規定,對本部門職工逐日考勤記錄,25日前彙總,經部門總經理稽核簽字,25日報人事本部,經核對無誤後,作為發工資的依據。

第三十九條全體職工均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的休假。

第四十條考勤中如發現弄虛作假情況,要追究部門總經理或負責人的責任,發現一次扣罰部門總經理及本人各200元。

第四十一條職工因私事確需本人辦理的,可以請事假。職工請事假三天以內的(含三天),由部門總經理批准;三天以上的由部門總經理簽署意見,總公司總經理批准。部門正職(包括主持工作的副職)人員請事假一律由總公司總經理批准,部門副職請事假由部門正職批准。

第四十二條職工因病需要到醫院就診,應事先請假(急診除外)。看病後憑診斷證明休假,看病時間不足半天(以就診病歷或醫療手冊為準)的按出勤計算。職工因病休假的,以醫院開出的休假條的時間及日期為依據,無病休證明的視情況按事假或曠工處理。職工大病住院或有醫院證明必須離崗休養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醫療期待遇。

第四十三條職工探望在外地居住的配偶,每年可給探親假三十天。未婚職工探望在外地居住的父母,每年可給探親假二十天,已婚職工探望在外地居住的父母,每四年可給探親假一次,假期二十天。

探親假期指團聚時間,遇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日的探親假順延。探親假不包括路程時間,可按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歸僑、僑眷、港澳僑胞出境探親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四十四條職工結婚憑結婚證可給婚假三天。晚婚者(男滿25週歲、女滿23週歲初婚登記)獎勵晚婚假七天。配偶不在北京工作,職工申請到配偶工作所在地結婚的,經批准可按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

第四十五條女職工生育時憑醫院開具的產假證明休假九十天,難產者增加產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個嬰兒,增加產假十五天。產假期滿後,因身體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經醫務部門證明後,其休假按病假對待。

女職工懷孕不滿四個月流產的,可以根據醫務部門的意見給予十天至三十大的產假,懷孕四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四十二天產假。

實行晚育的女職工懷孕七個月後,每天可減少工作時間一小時,視為出勤,可月內合併使用,但不能作為休假留存。

女職工產假後上班每天可在工作時間內給一個小時的哺乳時間,多胞胎生育的,多哺乳一個嬰兒多給三十分鐘,每天的哺乳時間在月內可合併使用,但不能作為休假留存。

以下獎勵假與產假同等對待。

(一)實行晚育的女職工生育後給予獎勵假三十天,男職工給予獎勵假十五天;

(二)已婚育齡女職工(年滿49週歲以下)上節育環者,給予獎勵假三天;

(三)育齡男、女職工做絕育手術的(不言婦女因病做子宮摘除術者),給予獎勵假十天。

第四十六條職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公婆、岳父母死亡時,需要職工本人料理喪事的,經批准可給假三天。在外地居住的上述家屬死亡,需職工本人前去料理喪事時,經批准可按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

第四十七條職工參加家長會、追悼會、市政方面房屋和水暖裝置修繕等,持有關方面通知或證明並經部門總經理批准可按公假論。

第四十八條經批准每週佔用不超過八小時(含八小時)工作時間參加業餘學習培訓的視為出勤。

第四十九條總公司對所有職工給予年度休假。具體辦法如下:

(一)職工在完成任務後,可以休假,視為出勤。

(二)部門正、副職每年給假20天,需總公司總經理批准,並報人事本部備案。

(三)處級以下職工每年給假15天,需部門總經理簽署意見,報人事本部稽核、批准、備案。

(四)假期年內有效,過期作廢,不允許作為存休、倒休用。

第五十條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按曠工論。

(一)未請假或者請假未被批准而擅自不上班的;

(二)請假期滿,未續假或者續假未獲批准而未上班的;

(三)不服從調動和工作分配,不按時到工作崗位報到的。

職工曠工,半日以內者扣罰250元,一日以內者扣罰500元,兩日以內者扣罰800元,連續三日者扣罰當月全部總收入,連續十五日或一年以內累計時間超過30日的予以除名。

第五十一條全體職工應嚴格遵守工作時間,上下班執行考勤刷卡制度,不得代刷。一經發現,視情況對代刷卡人處以20一100元的罰款。職工不得遲到、早退。每月第一次遲到或早退,處罰20元;第二次處罰50元;第三次處罰100元;每月遲到或早退累計四次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處理。

第五十二條職工考勤卡應由個人妥善儲存,如有遺失罰款20元,並寫出書面檢查,由本人提出申請,並經所在部門總經理簽字同意後由人事本部稽核補辦。

第八章教育與培訓

第五十三條人事本部配合總公司黨組織、工會開展對全體職工的思想教育工作並組織新職工教育、月專題討論、企業文化活動等思想教育活動。

第五十四條新到崗職工上班,人事本部負責對新職工進行崗前教育。每三個月,人事本部負責組織一次對試用期人員的脫產教育。

第五十五條試用人員轉正,由人事本部負責進行轉正教育並組織入司宣誓。入司宣誓在每年四月和十月集中舉行。

第五十六條總公司對全體職工有計劃、有目標地進行業務和文化素質的培訓。人事本部負責各項培訓工作。

第五十七條總公司職工培訓包括內部培訓和外部培訓兩部分。

第五十八條總公司內部培訓主要包括崗上培訓、通用課程培訓、專題培訓、崗位交流等。全體職工均有義務參加總公司組織的內部培訓。

總公司每年對通用課程的培訓結果進行1至2次考核,並將考核結果與崗位安排相結合。

參加總公司專題培訓的人員均嚴格考勤,一般不得請假(因公出差除外)。如需請假應向人事本部提出,事假一次,個人支付培訓費50元,公假和病假有證明者一次支付20元。專題學習結束後未參加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培訓費用由個人支付。

第五十九條為培養具有全面管理和經營能力的人才,總公司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管理部門人員到11系統企業單位進行崗位交流,在本崗位工作三年以上、完成崗位年度計劃的人員可申請進行交流。11系統企業單位有接收、安排交流培訓人員的義務。

第六十條總公司外部培訓包括半脫產學習、短期全脫產學習和長期全脫產學習。凡總公司正式職工均可申請參加外部培訓,職工申請外部培訓的內容應是業務工作需要並與本人工作崗位密切結合。

申請外部培訓的職工應寫出書面申請,部門總經理批准後報人事本部稽核並與總公司簽署《培訓協議書》,報總公司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參加。

第六十一條經批准參加半脫產學習的職工,總公司支付三分之一的學費或代培費。

第六十二條長期脫產學習包括國內長期脫產學習和國外長期脫產學習。總公司安排重點培養的骨幹參加長期脫產學習,其學費由總公司支付,學習期間扣發崗位工資及培訓費。

第六十三條對公司作出重大貢獻的職工,由總公司獎勵安排參加長期脫產學習,其學費由總公司支付,學習期間享受全額收入。具體人員由總公司領導確定,人事本部負責擬定獎勵性的長期脫產學習計劃。

第六十四條職工本人也可書面申請參加長期脫產學習,須經本部門總經理批准,並由人事本部稽核,總公司總經理批准後納入人事本部的統一培訓計劃。根據本條規定參加長期脫產學習的人員,學費由本人自負,學習期間辦理待崗手續。

第六十五條職工根據工作需要經部門總經理批准可參加有關專題的短期脫產學習,短期培訓的培訓時間不應超過三個月。參加短期脫產學習各部門原則上一次不應超過兩人。

第六十六條參加總公司外部培訓的人員,在培訓結束後應將本人培訓期間的考勤記錄、學習成績、畢業或結業證書交人事本部稽核,考核成績不合格、未畢業或未結業者應將總公司支付的學費或代培費退還總公司。

第六十七條業餘學習。不佔用工作時間參加的各類學習(駕校學習除外)、業務培訓均為業餘學習。凡是參加業餘學習的職工,均可在人事本部辦理有關手續,享受一定的學貧補助。根據職工學習期限將學費按月平均,月平均學費在100元以下的可實報實銷。在100元以上的每月給予100元的補助。職工應向人事本部提供參加業餘學習的相關證明材料。

第九章獎罰

第六十八條總公司本著“開拓者獎,空談者罰”的原則,根據職工工作表現給予適當的獎罰,以提高工作效率,加強經營管理。

第六十九條獎勵範圍。

(一)有以下表現之一的職工給予一次性獎金:

1、為總公司推薦優秀人才(被推薦的人才對總公司做出重大貢獻);

2,為總公司挽回十萬元以上經濟損失(挽回由於本人工作失誤或因本人管理不善造成的經濟損失的,不屬於此獎勵範圍);

3、在對外交往中為國家及總公司贏得榮譽和利益:

4、愛護總公司財產、節約公司資金有突出成績;

5、出色完成領導交辦的特殊任務;

6、管理部門職工全年元任何缺勤及遲到早退現象者加發兩個月工資。

以上獎勵由各部門隨時以書面形式報人事本部,經人事本部、財務本部稽核後,報總公司總經理批准,發給一次性獎金。

(二)有以下表現之一的職工給予工資晉級及獎金

1、有創新、開拓精神,引進的先進管理機制被採納並對總公司的發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2、為總公司開拓重要業務渠道,為總公司作出重大貢獻:

3、超額完成計劃目標,成績突出:

4、為總公司做出其它突出貢獻。

以上獎勵均由各部門在年末(十二月份)以書面形式報人事本部,經人事本部稽核,報總公司總經理批准後給予工資晉級及獎金。

人事本部將各項獎勵作為職工考評和職務晉升的一項重要依據。

各部門可根據本部門的管轄許可權向人事本部提出具體獎勵建議。

第七十條處罰範圍

(一)職工有以下表現之一者,給予罰款:

1、違反總公司規章制度;

2、給總公司造成經濟損失;

3、洩露總公司內部資訊、機密;

4、破壞總公司的形象、名譽。

以上處罰由部門隨時將書面材料報人事本部稽核,人事本部也可根據檢查結果直接提出處理意見,報總公司總經理批准。職工有上述表現者視情況給予2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也可給予工資降級。

各管理部門可在20元至500元的範圍內制訂本部門管轄範圍內的罰款事項並將執行通知轉人事本部,由人事本部通知財務本部在工資中扣除。

各管理部門可根據本部門管轄許可權向人事本部提出具體處罰建議。

(二)職工有下列表現之一者,給予工資降級。

1、消極怠工、工作沒有效益;

2、工作效率低,服務質量差:

3、沒有達到本崗位職責要求;

4、有其它不利於公司發展的行為;

5、沒有按時完成任務和計劃目標;

6、總公司各部門領導決策重大失誤;

7、虛報功績,不實事求是。

上述第1至4款規定的處罰均由各部門於每季度未以書面形式報人事本部,經人事本部稽核、報總公司急經理批准後給予工資降級,第三款規定的處罰由各部門於每年十二月以書面形式報人事本部,經人事本部稽核、報總公司總經理批准後,給予工資降級。

(三)職工犯有以下錯誤之一,確屬部門執行規章制度不夠,管理不嚴不力造成的,所在單位負責人應負有領導責任: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多次曠工或消極怠工;

2、有貪汙、盜竊、流氓、打架鬥毆行為;

3、違反保密制度、洩露總公司商業祕密;

4、違反外事紀律,嚴重損害總公司聲譽和利益;

5、嚴重違反總公司人事管理和辦公秩序制度及有關行為規範的規定。

對負有領導責任的負責人視情況予以以下處罰:

1、在全體職工大會做檢查;

2、罰款500元以示教育;

3、降職、降級。

人事本部應隨時對職工進行考核,發現符合工資降級的情況時,隨時提出書面意見,報總公司總經理批准後給予工資降級,每年年末,人事本部對職工進行考核時,將以處罰情況作為主要依據之一,提出不稱職的各級領導崗位人員和不能勝任本崗位工作人員的名單,報總公司總經理批准給予降職、降級。

第十章待崗

第七十一條為加強企業勞動管理,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保障職工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法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職工,總公司可以安排其待崗:

(一)具有正常勞動能力,由於不勝任工作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下崗者;

(二)無部門接收者;

(三)本崗位30天以上沒有工作任務者。

(四)參加長期脫產培訓期間。

拒不接受聘任和安排其它崗位工作的人員按擅離崗位處理。

第七十二條職工待崗,應先由所在部門寫出書面意見報人事本部,人事本部協調後仍無法安排崗位時(徵得工會同意),填寫《待崗審批表》報總公司總經理審批。待崗職工接到(待崗通知書》後,應立即辦理好交接手續,脫離工作崗位。待崗期從人事本部正式書面通知之日起計算。

第七十三條待崗職工由人事本部統一管理,每月組織一次活動。待崗職工連續三個月不參加活動按自動離職處理,解除勞動合同。

第七十四條人事本部應組織待崗職工進行轉崗培訓,培訓合格者由適當的部門聘用上崗,不合格者仍繼續待崗。

第七十五條待崗期間,工資按待崗工資計發,國家規定的各種補貼照發,大病醫療費用按國家有關醫療期規定辦理。

第七十六條待崗職工可申請調離本公司。待崗職工找到工作或接到人事本部的《復崗通知書》,即為解除待崗。

第十一章

第七十七條本規定由總公司人事本部負責解釋和修改。

第六十八條本規定由沒有獨立人事權的專業公司和駐外機構遵照執行,有獨立人事權的專業公司、子公司和其它所屬公司參照執行。

人事管理制度範本 篇4

ee實業有限公司人事變動管理制度

一、晉升及降級

由申請部門填寫《人事異動申請及審批表》(附件一),轉人力資源部辦理臨時考核及簽註意見後,報送公司總裁/董事長審批。

二、調職

由申請部門填寫《人事異動申請及審批表》(附件一),送至單位會籤,轉人力資源部簽註意見後,報送公司總裁/董事長審批。

三、未批准的升、降、調申請單退回申請部門

經批准的`申請單則由人力資源部依據釋出《調整工作崗位通知書》(附件二)副本抄送申請部門及本人,並限期辦理業務移交手續,履任新職。若職稱變動或崗位變動,由人力資源部變更薪資名冊。

四、留職停薪

1、人員有留職停薪的需要時,可由申請人填寫《人事異動申請及審批表》,由人力資源部簽署意見後報公司總裁/董事長審批,發放《留職停薪通知單》(附件三)。

2、留職停薪期滿時,當事人應到人力資源部及時辦理復職手續。

3、留職停薪人員,不保留員崗位,申請復職時,如原所在部門無崗位時,則另行調整崗位。

五、免職

凡符合免職規定者,可由所在部門和人力資源部填寫《人事異動申請單及審批表》(附件一),會籤意見後,報公司總裁/董事長審批,發給《離職通知單》通知(附件四),辦理離職手續。

六、附則

本制度自20xx年11月1日起執行。

人事管理制度範本 篇5

人事檔案統計制度

1、檔案統計是瞭解和掌握檔案形成、管理、利用情況和檔案發展的重要手段,檔案人員要慎重對待,認真抓好。

2、認真做好檔案收集、整理、鑑定、保管、利用情況的統計工作,提交檔案質量。

3、做好檔案收進、移出工作,定期進行清理登記,做到隨時歸檔,便於查詢。

4、按照上級要求,報送本局檔案情況。

人事檔案查(借)閱制度

1、確因工作需要、查閱檔案時,須主管領導批准辦理登記手續。一般只限在檔案室查閱,如有特殊情況外借時,應按要求限其歸還。

2、查閱借閱時檔案管理人員必須遵守保密制度。查(借)閱檔案人員不得擅自拆卷、塗改、勾劃、剪裁,如違反上述要求,將追究責任。

3、查(借)閱檔案人員,對確需要摘錄的材料,須經局主管領導和檔案管理人員審閱後,才能帶離檔案室。

人事檔案保密制度

為提高警惕,嚴守國家機密,維護檔案的完整與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嚴格保密紀律。堅持內外有別的原則,嚴禁在閒談和私人通訊中涉及黨和國家的機密。

2、不在公共場所及家屬子女,親朋好友面前談論有關檔案的機密。

3、忠於職守,加強保密觀念。不該說的不說,不該問的不問,做到不失密,不洩密。

4、凡查閱不宜公開的祕密以上的檔案材料,要嚴格履行手續,不準隨便摘抄,複製和補傳。

5、嚴守保密紀律。自覺遵守“保密法”,對違犯“保密法”及保密紀律,玩忽職守,造成大失洩密者,要按規定嚴肅處理,構成犯罪要追究其責任。

6、非檔案管理人員,不準隨便出入庫房。

人事檔案利用制度

1、檔案提供利用是檔案工作重要環節。檔案人員要樹立檔案為政治思想工作,業務工作服務的指導思想,努力提高檔案的利用工作。

2、提供利用要堅持用原件或複製件提供利用。提供利用時,均應按查、借閱檔案的管理辦法辦理相應手續。

3、檔案人員要熟悉本機關的工作性質、業務、範圍、程式,提供檔案材料要準確、及時,積極、主動為領導和各部門做好服務工作。

人事檔案庫房管理制度

1、檔案庫房的管理要有嚴密的制度、嚴格的手續和經常性的工作。

2、檔案進出庫要有登記和交接手續,不能“賬目不清”以免造成檔案洩密,丟失的漏洞。

3、管理人員變動時,要有嚴格的交接手續,不能只交鑰匙不交“賬”。

4、嚴格保密和保衛制度,除檔案管理人員外其他人員一般不得進入庫房,嚴禁在庫房吸菸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5、檔案櫃的。排列要科學有序、便於通風和避光。

6、檔案管理人員要經常打掃衛生,保持室內和櫃內整潔,乾淨防止灰塵對檔案材料的損害。

7、庫房裝置應符合安全和技術要求,做好保密,杜絕檔案材料丟失、損壞和其他意外事故發生。

分管檔案工作領導責任制

1、積極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認真組織學習“檔案法”和“機關檔案工作條例”宣傳上級檔案部門有關檔案工作政策,規定,及時處理本局存在的問題。

2、組織協調本機關檔案工作的管理,經常監督檢查本機關的檔案工作,督促檔案人員做好平時檔案工作收檔和移交工作。

3、重視並加強檔案人員的政治思想業務工作,經常瞭解幹部的思想和業務情況,開展兩個文明和民族團結,社會主義思想教育,抓好專業學習,使他們在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上不斷的有所提高。

人事管理制度範本 篇6

一、當前醫院人事管理制度存在的不足

1.認識不足

以往人事管理部門的主要職責是全體員工的錄用考核、勞動工資、職稱晉升、幹部調配等,按照條款照章辦事即可。但在新形勢下,人事管理部門的職能大大擴充套件,工作面更寬,內容更豐富,更具有挑戰性。但是,目前許多人事部門的領導和員工並沒有意識到人事管理的本質,這就造成了人事制度的研究停滯不前甚至沒有人事管理的概念。

2.人事管理人員的培訓與開發不足

大部分醫院都存在有這個問題,就是忽視對人事管理人員素質的培養開發,並且管理隊伍存在老年化以及兼職化的特點。目前醫院為了提高醫療水平,非常注重專業技術人員的培訓和進修學習,但是卻忽視了醫院人事管理人員的素質教育培訓,也就是所謂的“重技術,輕管理”。醫院能否在日益激烈的醫療市場競爭中得以生存和發展,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醫院經營水平的高低,擁有高素質、高能力的職業化人事管理人員,逐步實現醫院管理隊伍的年青化、知識化、專業化,是醫院人力資源規劃中最關鍵、最核心的因素。

3.缺乏統一的管理目標

一所醫院是一個整體,只有各個部門協調配合,才能使醫院各項工作有條不紊進行。但是,目前醫院許多部門都習慣於彼此獨立,各部門沒有共同的管理目標,即使在同一項工作中往往也疏於交流,這就使得醫院的人事管理制度也相對獨立,並沒有發揮其真正作用。

4.人才流動機制不完善

就各地區來看,醫療衛生專業人才市場發展不平衡,社會福利保障體系還不是很健全,使得人才流動有困難,醫院需要的人進不來,不需要的人出不去,即出現了人員橫向、縱向流動的渠道不通暢,產生了“三難”現象:人員能上難下、能進難出,人才引進困難。

二、醫院人事管理制度的創新改革

1.人事檔案管理工作的改革

人事檔案是一種非常重要的檔案,它關係到每個員工的切身利益。隨著市場經濟的建立和發展,醫院人員流動日益頻繁,因此醫院和員工在人事檔案移交等方面的糾紛也逐漸增多,這就給醫院人事部門管理檔案造成了一定的困難。對於人事檔案的管理,可以遵循“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的原則,對原有老職工的人事檔案管理辦法不變,而對新招聘的大中專畢業生和調入人員實行人事代理制度,人事檔案和有關人事關係都由人才交流中心代管。針對醫院人事檔案管理的現狀,在今後工作中,應嘗試對人事檔案管理工作的創新改革,著重探討檔案管理中的法制建設,規範檔案管理隊伍,積極轉換服務理念,實行人事檔案的資訊化管理。

2.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的改革

人力資源是醫院的第一資源,這一點是毋庸置疑的。人力資源是醫院獲得效益的一種重要資本,所以在人事管理制度改革中加強人力資源管理,實現人力資源的有效利用是必須的。此項工作的改革可以從以下兩點進行,首先通過現代化的管理方法,嚴格規範醫院內部結構,並予以有效地調整,最大限度地發揮醫院各級人員的知識潛能,實現人力資源的有效利用,緩解醫院現有條件下人力資源的不足和臨床醫療需求不斷上升的矛盾。其次,做好人員儲備,在重視和利用好現人才的前提下,有計劃、有目的地引進醫院發展需要的緊缺人才,為醫院的健康發展提供強有力的人才支援。

3.用人制度的改革

長期以來,醫院一直實行與計劃經濟相適應的用人制度,包括人員的錄用、分配以及任命,造成了人員使用的'的終身制。隨著醫院的改革與發展,原有的用人制度己出現多種弊端,改革勢在必行。對此,可以實行全員聘任制度,重新設崗,科學定編,分類管理,全員競聘上崗,建立以崗聘人、競爭上崗、雙向選擇的人事制度,形成“人員能進能出、職務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公開競爭、擇優上崗”的用人新局面。

4.績效考評制度的改革

目前,許多醫院其員工的實際工資均由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兩部分構成。其中,崗位工資實行同崗同工同酬;而績效工資,是按照崗位責任、技術含量、風險程度和服務質量等要素確定的,這就形成了即使是同一崗位、同一級別的人員,最後所領取到的工資總量也不相等。所以,健全及改革績效考評制度,有利於促進醫院人事管理制度的健康發展。績效考評體系可由員工的工作量、醫療安全、患者滿意度、專業技術能力、業績成果和醫德醫風等評價指標構成,並且還可以考慮進行多角度、多方位、多層次的績效考評。合理的績效評價制度一旦建立,對於優化醫務人員執業環境和條件,減少醫療糾紛,增進醫患溝通,創造公平、和諧的醫患環境和氛圍都會起到明顯的作用。

三、結語

醫院人事管理制度的創新改革是一項複雜而艱鉅的任務,必須不斷地探索新方法、新措施才能完成。不同的醫院,人事管理制度的改革也不同,不能一味模仿其它醫院,絲毫不考慮自身的客觀情況,所以從實際出發,採取切實可行的改革措施才是人事管理制度改革之根本。

人事管理制度範本 篇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人事檔案管理工作,提高檔案管理水平,有效的保護和利用檔案,使之科學化、規範化、制度化,在企業經營活動中充分發揮人事檔案的作用,更好地為怡通集團各項工作服務,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人事檔案工作是集團組織人事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集團檔案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是為貫徹執行集團戰略、方針、政策服務的,是選賢舉能,知人善任,歷史地全面地考察瞭解和正確選拔使用員工的重要依據。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於怡通集團總部及其各子公司。

第二章、管理職責

第四條:集團企業管理部人事檔案管理的職責——

a、負責制訂、修改和完善集團人事檔案管理的相關工作管理制度與實施細則等規範;

b、負責本制度在各子公司實施執行的具體指導和監督檢查;

c、負責怡通集團戰略決策委員會成員的人事檔案管理工作;

d、負責怡通集團各子公司、部門的員工人事檔案管理工作;

e、負責對各子公司的員工人事檔案管理工作進行檢查與督導。

第五條:集團企業管理部人事檔案管理的義務是指導各子公司按本制度要求建立規範的檔案管理程式、規範檔案管理行為。

第六條:各子公司行政部門人事檔案管理的職責就是負責執行本制度,按其要求建立規範的人事檔案管理;負責管理企業管理部所有員工人事檔案管理工作。

第三章、人事檔案內容

第七條:人事檔案一式兩套(原件由各子公司行政部保管、影印件由集團人事部統一管理),是由歷史地、全面地反映員工情況的有關材料構成,主要有如下幾類:

a、履歷材料(包括個人的簡歷資料、學歷、資格證等);

b、考核、考察材料;

c、獎勵及處分材料;

d、培訓記錄及外訓協議等材料;

e、勞動合同、保密協議、錄用、任免、聘用、離職材料;

f、其他可供企業用人蔘考的資料。

第四章、檔案編號管理

第八條:各子公司行政部門必須按照OA管理系統中的員工編號(即:工號)進行編號,每100個檔案做一個標記,方便查詢。

由其他單位轉入的員工檔案,按照轉入單位的編號更換編號(轉出單位辦理離職手續)。

第五章、人事檔案的收集與整理

第九條:日常收集員工履歷表、試用期考評表、各種獎勵、職務任免、崗位/待遇調整表、續簽合同等材料。

各子公司人事檔案管理人員必須在每次招聘結束後的七日之內(試崗期結束),必須將新進員工的人事檔案收集、整理並進行歸檔。

日常新進人員的人事檔案必須於辦理入職手續兩日之內,將將新進員工的人事檔案收集、整理並進行歸檔。

第十條:各子公司行政部門的人事專員在以下幾個時段特別需要做好人事檔案資料的歸檔工作。

1、新員工報到時

新員工報到後,收齊新入職員工的所有手續、證件、資料後,統一裝入新建的'檔案袋內,並在檔案袋封面右上方書寫上檔案袋編號(口取紙)、員工姓名、性別。結束試崗期後的三個工作日之內,將以下檔案、證件和資料進行再次歸檔:《許昌怡通集團應聘人員求職表》(必須要有面試評價表及審批人意見簽署);⑵ 身份證(雙面都印在同一頁上,A4紙)、學歷證、學位證及其他相關資質證件的影印件;

2、員工辦理正式入職手續時

員工結束七天試用期後的三個工作日之內,將以下檔案、證件和資料進行再次歸檔:

(1)《許昌怡通集團應聘人員求職表》(必須要有面試評價表及審批人意見簽署);

⑵ 身份證(雙面都印在同一頁上,A4紙)、學歷證、學位證及其他相關資質證件的影印件

3、員工辦理轉正手續時

員工轉正手續完成後,各級人力資源部門人事專員必須將以下資料收集齊後,歸入該員工的檔案袋:該員工的《應聘求職表》、《試用期考評表》《勞動合同》、《保密協議》;4、員工辦理調動手續時

各級人力資源部門,在完成員工調動手續的三個工作日內將員工調動手續資料裝入該員工的檔案內,具體的資料有:《崗位/待遇調整表》;⑵、《工作交接表》;

⑶、《檔案檔案資料移交明細表》、《物品資產移交明細表》、《客戶資料移交明細表》、《待辦工作(事宜)移交明細表》;

5、員工辦理離職手續時

各級人力資源部門人事專員,在辦完員工離職手續的三個工作日內,將離職相關資料裝入該員工的檔案內,必須裝入的資料有:該員工的書面離職申請書;《離職清算表》⑶、《離職申批表》;

⑷、《員工離職工作移交表》;

⑸、《檔案檔案資料移交明細表》、《物品資產移交明細表》、《客戶資料移交明細表》、《待辦工作(事宜)移交明細表》。

第十一條:每年一季度按公司檔案管理辦法對上一年的人事檔案進行整理、組卷。人事檔案的收集範圍:本管理制度第三章中所列的檔案內容涉及的相關材料。

第十二條:在整理過程中,不得私自塗改、抽取或偽造檔案材料。

第六章、人事檔案的借閱與移交

第十三條:凡借用人事檔案,必須填寫《人事檔案借閱登記表》,由人力資源部門的負責人核實理由,經企業管理部領導籤批後,方可借出,借出的檔案必須在7天內歸還,如確因工作需要,可辦續借手續。

借閱檔案的人員,對檔案應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洩密和汙損,不準抽換、折卷和轉換,不得影印。

第十四條: 人事檔案的移交分為人事檔案移交和人事檔案管理人員工作變動移交兩種。

第七章、其他規定

第十五條:凡是公司的員工(正式員工、試用員工和臨時員工)都必須建立檔案正本,是否建立副本,根據工作需要由人力資源部自行確定。

第十六條:檔案管理人員應具有良好的思想素養,按受過正規的檔案管理培訓,在工作中須嚴格遵守保密制度。

第十七條:不得擅自處理或銷燬檔案材料,應按公司檔案管理制度進行檔案保管和檔案銷燬。

第十八條:集團人事部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各子公司的人事檔案管理工作進行檢查與督導,檢查中凡發現不按照以上規定予以辦理執行的,視情節輕重,處罰人事檔案管理員50—200元,其所屬各子公司領導負連帶責任,處罰100—200元。

第十九條:各子公司人事檔案管理人員是定崗管理,凡與原人事檔案管理人員的變動(包括換崗、離職、增減其他工作量)的,必須報經集團企業管理部,批准後方可執行,否則直接處罰當事人50—200元,各子公司相關領導承擔連帶責任,處罰50—200元。

第二十條:獎懲投訴

員工對本人或他人的獎懲在以事實為依據的前提下可以越級投訴,也可以直接投訴到集團人事部。

受到投訴的獎懲在抽查時可暫停,待調查清楚後再予以處置。

1、投訴調查結果屬實的,撤消原獎懲決定,可以對員工投訴他人獎懲的進行表揚獎勵。

2、投訴調查結果不屬實的,維持原獎懲決定,並對投訴員工進行教育,要規範其行為和思想,注重事實;若純屬造謠生事的,可以對投訴員工予以行政記過處罰。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集團企業管理部。

第二十二條:本制度從下發之起實施。

人事檔案借閱申請表

日期:20 年 月 日申請單位申請部門申請人借用查閱人事檔案事由借用查閱人事檔案內容被查閱

單位部門被查閱人查閱檔案編號查閱部門經理意見被查閱部門經理意見人事部領導意見企業管理部部長意見人事檔案借閱登記表序號日期時間檔案借閱人資訊檔案歸屬人資訊歸還日期歸還時間檔案保管人單位/部門借閱人單位被借閱人檔案編號

人事檔案移交表需調動檔案資訊單位部門檔案歸屬人檔案編號1、2、3、4、5、6、7、8、手續會籤檔案調出單位檔案管理員檔案調出檔案人力資源部門負責人簽字檔案調入單位檔案管理員檔案調入檔案人力資源部門負責人簽字集團人事部領導意見企業管理部部長意見

人事管理制度範本 篇8

1 在直接上級的領導下,對本職工作的安全管理負全面責任。

2 保證車輛及司乘人員安全

3 經常檢查食堂、宿舍等其他人員聚集場所和庫房的'用電、用水及消防器材,及時消除安全隱患,保證人員及財產安全。

4 保證食堂裝置及食物衛生符合標準,合理組織善食搭配,防止發生人員中毒。

5 加強食品、食品用具、餐具、就餐場所,防止發生投毒事件。

6 及時組織進行衛生專責區(道路、廣場等)清掃。

7 負責各崗位新入廠人員安全培訓及上崗前安全教育考試。

人事管理制度範本 篇9

索尼董事長盛田昭夫按照慣例走進職工餐廳與職工一起就餐、聊天。他多年來一直保持著這個習慣,以培養員工的合作意識和與他們的良好關係。

有天,盛田昭夫忽然發現一位年輕職工鬱鬱寡歡,滿腹心事,悶頭吃飯,誰也不理。於是,盛田昭夫就主動坐在這名員工對面,與他攀談。幾杯酒下肚之後,這個員工終於開口了:“我畢業於東京大學,有一份待遇十分優厚的工作。進入索尼之前,對索尼公司崇拜得發狂。當時,我認為我進入索尼,是我一生的最佳選擇。但是,現在才發現,我不是在為索尼工作,而是為課長幹活。坦率地說,我這位科長是個無能之輩,更可悲的是,我所有的行動與建議都得科長批准。我自己的一些小發明與改進,科長不僅不支援,不解釋,還挖苦我賴蛤蟆想吃天鵝肉,有野心。對我來說,這名課長就是索尼。我十分洩氣,心灰意冷。這就是索尼?這就是我的索尼?我居然要放棄了那份優厚的工作來到這種地方!”

這番話令盛田昭夫十分震驚,他想,類似的問題在公司內部員工中恐怕不少,管理者應該關心他們的苦惱,瞭解他們的處境,不能堵塞他們的上進之路,於是產生了改革人事管理制度的想法。之後,索尼公司開始每週出版一次內部小報,刊登公司各部門的“求人廣告”,員工可以自由而祕密地前去應聘,他們的上司無權阻止。另外,索尼原則上每隔兩年就讓員工調換一次工作,特別是對於那些精力旺盛,幹勁十足的人才,不是讓他們被動地等待工作,而是主動地給他們施展才能的機會。在索尼公司實行內部招聘制度以後,有能力的人才大多能找到自己較中意的崗位,而且人力資源部門可以發現那些“流出”人才的上司所存在的問題。

這種“內部跳槽”式的人才流動是要給人才創造一種可持續發展的機遇。在一個單位或部門內部,如果一個普通職員對自己正在從事的工作並不滿意,認為本單位或本部門的另一項工作更加適合自己,想要改變一下卻並不容易。許多人只有在幹得非常出色,以致感動得上司認為有必要給他換個崗位時才能如願,而這樣的事普通人一輩子也難碰上幾次。當職員們對自己的願望常常感到失望時,他們的工作積極性便會受到明顯的抑制,這對用人單位和職員本身都是一大損失。

一個單位,如果真的要用人所長,就不要擔心職員們對崗位挑三挑四。只要他們能幹好,儘管讓他們去爭。爭的人越多,相信也幹得越好。對那些沒有本事搶到自認為合適的崗位,又幹不好的剩餘員工,不妨讓他待崗或下崗,或者乾脆考慮外聘。索尼公司的內部跳槽制度就是這樣,有能力的職員大都能找到自己比較滿意的崗位,那些沒有能力參與各種招聘的員工才會成為人事部門關注的物件,而且人事部門還可以從中發現一些部下頻頻“外流”的上司們所存在的問題,以便及時採取對策進行補救。這樣,公司內部各層次人員的積極性都被調動起來。當每個幹部職工都朝著“把自己最想幹的工作幹好,把本部門最想用的人才用好”的目標努力時,企業人事管理的效益也就發揮到了極致。

內部候選人已經認同了本組織的一切,包括組織的目標、文化、缺陷,比外部候選人更不易辭職。

人事管理制度範本 篇10

第一則 總則

為加強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確人事管理許可權及人事管理程式,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適用範圍:本規定適用公司全體職員,即公司聘用的全部從業人員

除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外,本公司的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規定辦理。

第二則 管理許可權

總經理確定公司的部門設定和人員編制、一線經理的任免去留及晉級,決定全體職員的待遇。

人力主管工作職責:

一、 協助各部門辦理人事招聘,聘用及解聘手續。

二、 負責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建立、實施和修訂。

三、 負責公司日常勞動紀律及考勤管理。

四、 組織公司平時考核及年終考核工作。

五、 組織公司人事培訓工作。

六、 協助各部門辦理公司職員的任免、晉升、調動、獎懲等人事手續。

七、 組織各部門進行職務分析、職務說明書的編制。

八、 根據公司的經營目標、崗位設定制定人力主管規劃。

九、 負責勞動合同的簽定及勞工關係的處理。

第三則 職員錄用

被正式聘用的新職員,由公司發給《職工聘用合同》,由公司與其簽定《職員聘用合同》,一式兩份,一份交由公司存檔,一份交新職員自留。

《職員聘約合同》時效可由公司與職員雙協商簽定,最底期限不得少於一年。聘約期滿,如不發生解聘和離職情況,自動續約。職員如不續聘,須在聘用期滿前十五天書面通知公司。

完備調離手續

雙方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職員在離職前必須完備離職手續,未完備離職手續擅自離職,公司將按曠工或自動除名處理。離職手續包括:

(1)處理工作交接事宜;

(2)按調離手續要求辦理離職手續;

(3)交還所有公司資料、檔案、辦公用品及其它公物;

(4)退還公司宿舍及房內公物,。由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員,臨時確沒有住房需住公司住房的,時間不得超過一個月;

(5)報銷公司賬目,歸還公司欠款;待所有離職手續完備後,領取離職當月實際工作天數薪金。

(7)職員違約或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時,職員應按合同規定,歸還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的有關費用。

(8)如與公司簽訂有其它合同(協議),按其它合同(協議)的約定辦理。

離職面談

離職前,公司可根據職員意願安排總部人力主管或職員上司進行離職面談,聽取職員意見。

糾紛處理

合同過程中的任何勞動糾紛,職員可通過申訴程式向上級負責人申訴。

第四則 工作守則和行為準則

員工工作守則包括

一、 每位員工都要有高度的責任心和事業心,處處以公司的利益為重, 為公司的發展努力工作。

二、牢記“使用者第一”的原則,主動、熱情、周到的為顧客服務,努力讓顧客滿意。

三、員工要具備創新能力,通過培養學習新知識使個人素質與公司發展保持同步。

四、講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確效率是企業的生命。

五、要有敬業和奉獻精神,滿負荷、快節奏、高效率是對所有員工提出的敬業要求。

六、具有堅韌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有勇氣戰勝困難、挫折。

七、要善於協調,融入集體,有團隊合作精神和強烈的集體榮譽感,分工不分家。

八、要注意培養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正直無私的個人品質。

九、明確公司的奮鬥目標和個人工作目標。

兼 職

職員未經公司書面批准,不得在外兼任獲取薪金的工作。

禁止下列情形的兼職:

(1)在公司內從事外部的兼職工作,或者利用公司的工作時間和其他資源從事所兼任的工作;

(2)兼職於公司的業務關聯單位或者商業競爭對手;

(3)所兼任的工作構成對本單位的商業競爭;

(4)因兼職影響本職工作或有損公司形象;

(5)主管級及以上職員兼職。

個人投資

職員可以在不與公司利益發生衝突的前提下,從事合法的投資活動,但禁止下列情形的個人投資:

(1)參與經營管理的;

(2)投資於公司的客戶或商業競爭對手的;

(3)以職務之便向投資物件提供利益的;

(4)以直系親屬名義從事上述三項投資行為的。

保密義務

1、職員有義務保守公司的經營機密。職員務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檔案。

1、職員未經公司授權或批准,不準對外提供公司檔案,以及其它未經公開的經營情況、業務資料。

行為的自我判斷與諮詢

職員在不能清楚判斷自己的行為是否違反本準則時,可按以下方法處理:

1以該行為能否毫無保留地在公司公開談論,為簡便的判斷標準;

2向主管或總經理提出諮詢。

接受諮詢的部門應給予及時、明確的指導併為當事人保密。

職員遵守的行為準則包括:

一、 職員必須嚴格遵守公司一切規則制度;

二、 職員必須服從公司的組織領導與管理,對未經明示事項的處理,應及時請示,遵照指示辦理;

三、 職員必須盡職盡責、精誠合作、敬業愛崗、積極進取;

四、 職員應嚴格保守公司的經營、財務、人事、技術等機密;

五、 職員不得利用工作時間從事第二職業;

六、 職員不得損毀或非法侵佔公司財務;

七、 職員必須服從上級命令,有令即行。如有正當意見,應在事前陳述如遇同事工作繁忙,必須協同辦理,應遵從公司指揮,予以協助;

八、 在公眾面前做到儀表整潔,舉止端莊,行為檢點,談吐得體。切記每位員工的言行是公司形象和風貌的體現;

九、 公司內員工之間要團結合作,互相信任,互相學習,溝通思想,交流感情;

公司內應有的禮儀:

第一條 職員必須儀表端莊、整潔。具體要求是:

1 頭髮:職員頭髮要經常清洗,保持清潔。

2 指甲:指甲不能太長,應經常注意修剪。女性職員塗指甲油要儘量用淡色。

3 鬍子:鬍子不能太長,應經常修剪。

4 口腔:保持清潔,上班前不能喝酒或吃有異味食品。

5 女性職員化妝應給人清潔健康的印象,不能濃妝豔抹,不宜用香味濃烈的香水。

第二條 工作場所的服裝應清潔、方便,不追求修飾。具體要求是:

1 襯衫:無論是什麼顏色,襯衫的領子與袖口不得汙穢。

2 領帶:外出前或要在眾人面前出現時,應配戴領帶,並注意與西裝、襯衫顏色相配。領帶不得骯髒、破損或歪斜鬆弛。

3 鞋子應保持清潔,如有破損應及時修補,不得穿帶釘子的鞋。

4 女性職員要保持服裝淡雅得體,不得過分華麗。

5 職員工作時不宜穿大衣或過分雍腫的服裝。

第三條 在公司內職員應保持優雅的姿勢和動作。具體要求是:

1 站姿:兩腳腳跟著地,腰背挺直,胸膛自然,頸脖伸直,頭微向下,使人看清你的面孔。兩臂自然,不聳肩。

會見客戶或出席儀式站立場合,或在長輩、上級面前,不得把手交叉抱在胸前。

2 坐姿:坐下後,應儘量坐端正,把雙腿平行放好,不得傲慢地把腿向前伸或向後伸,或俯視前方。

要移動椅子的位置時,應先把椅子放在應放的地方,然後再坐。

3 公司內與同事相遇應點頭行禮表示致意。

4 握手時用普通站姿,並目視對方眼睛。握手時脊背要挺直,不彎腰低頭,要大方熱情,不卑不亢。伸手時同性間應先向地位低或年紀輕的,異性間應先向男方伸手。

5 出入房間的禮貌:進入房間,要先輕輕敲門,聽到應答再進。進入後,回手關門,不能大力、粗暴。進入房間後,如對方正在講話,要稍等靜候,不要中途插話,如有急事要打斷說話,也要看住機會。而且要說:"對不起,打斷您們的談話"。

6 遞交物件時,如遞檔案等,要把正面、文字對著對方的方向遞上去,如是鋼筆,要把筆尖向自己,使對方容易接著;至於刀子或剪刀等利器,應把刀尖向著自己。

7 走通道、走廊時要放輕腳步。

無論在自己的公司,還是對訪問的公司,在通道和走廊裡不能一邊走一邊大聲說話,

更不得唱歌或吹口哨等。

在通道、走廊裡遇到上司或客戶要禮讓,不能搶行。

第五則 員工的考勤、休假、請假制度

職員考勤、休假和請假應嚴格按照公司《職員考勤即休假、請假管理制度》執行。

標準工作時間

週一至週五:上午9:00—12:30 下午2:00—6:30 晚上7:00—10:00 合標準工作時間:11小時

週六至週末:上午9:30—12:00 下午2:00—6:00 晚上7:00—9:00 合標準工作時間:8小時30分

編輯部及管理層人員工作時間可根據工作進展情況靈活安排,但每天必需填寫個人一週活動表,每週一向上級彙報。編輯部工作人員外出無需請示,但需每日填寫外出活動記錄報告,每週一向上級彙報

遲到、早退或曠工

上午上班前和下午下班後,職員要由本人親自打卡,若因故不能打卡,應及時填寫請假單報負責人簽字,然後送主管備案。如因工作原因不能簽到必需至電通知主管。發現替他人打卡,每次會扣除雙方薪金各100元。

員工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不遲到、早退、曠工。遲到或早退5分鐘以上15分鐘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20元;15分鐘以上,兩小時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50元,遲到或早退超過兩小時按曠工處理。

第一次遲到(早退)提醒注意,第二次遲到(早退)口頭警告,第三次遲到(早退)寫出書面檢查,並再加扣除薪50元。當月累計7次遲到(早退)的,給予警告處分,當月連續三次警告的,公司有權予以勸退。

遲到或早退5分鐘以上15分鐘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20元;15分鐘以上,兩小時以下者,每次扣除薪金50元,遲到或早退超過兩小時按曠工處理。

曠工一天扣除2倍的當日基本工資。當月累計曠工6天,連續曠工超過5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天者,作除名處理,公司不負責其一切善後事宜。

請假須填寫請假單,獲得批准並安排好工作後,才可離開工作崗位,同時對請假進行備案。

請病假必須於上班前或不遲於上班時間15分鐘內,致電所在主管或直接上級主管,且應於病假後上班第一天內,向公司提供規定醫務機構出具的建議休息的有效證明。病假期間扣除當日福利補貼。病假累計半年以上者,至第七個月起按崗位薪金數額的70%為基數發放。

請事假將被扣除當日薪金全額。

因參加社會活動請假,需經領導批准給予公假,薪金照發。

如赴外地出差,應填寫出差單交主管備案。

一、上班時間不允許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如需外出應請示主管(編輯部無需請示,但需每日填寫外出活動記錄報告,每週一向上級彙報)

二、不允許員工從事第二職業或對外兼職活動,但鼓勵員工利用業餘時間參加升學考試、學習培訓,提高工作能力。

加 班

如因工作需要,需在非工作時間工作的,必須通知部門主管。加班時需填寫加班記錄。但公司不提倡不必要的加班,如因個人的原因,拖延工作時間,不算加班。凡加班人員於加班時不按規定工作,其有偷懶、睡覺、擅離工作崗位或變相賭博者,經查獲後,記過或記大過。經理級以下人員每晚加班2小時,第二天可晚工作一小時作為休息時間。每累記加班24個小時,或連續加班12個小時沒有休息,可申請一天帶薪假期,或相當於三天工資的加班補助金。管理層為不計酬加班。

加 班 請 假:

1 操作人員如有特別事故不能加班時,應事先向領班宣告(領有具體事實不得故意推諉)否則一經派定即須按時到退。

2 連續加班階段,如因病因事不能繼續工作時,應向領班或值日值夜人員以請假單請假。

3 公休假日加班,於到班前發生事故不能加班者,應以電話向值日人員請假,次日上班後再檢具證明或敘明具體事實,填單補假(註明加班請假字樣),此項請假不予列入考勤。

4 在加班時間中如因機械故障一時無法修復或其他重大原因不能繼續工作時,值日值夜人員可分配其他工作或提前下班。

假期管理:為嚴格勞動制度,加強公司對員工假期的管理,對各種假期的申請和審批程式做如下規定。

節 假 日

國家規定的大型節假日,包括元旦(1天)、五一(1天)、國慶(3天)、春節(8天),給予休假 但因業務需要可指定照常上班需以加班計算。

一、工作年假: 工齡滿一年以上、業績突出的員工,經主管報請總經理批准,可享受5天年假。工齡滿二年以上、

可享受7天年假。主管安排職工休年假時,需提前2周向總經理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方可休假。確因工作需要無法安排休假的,由公司給予相應補助。

二、事假:員工在工作期間,確有私事要處理,必須請假。員工請事假須先填寫“員工請假單”,半天以上(不超過1天)的由部門主管批准,1天以上的由部門主管核准,報總經理批准。事假期間扣除當日基本工資,事假超過10天以上的,公司有權予以解聘,(特殊情況除外)。經過批准的申請單交公司備案。因急事,如不能及時提前請假的,應於當日打電話通知本部門,回來後及時補填請假單。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經批准而擅自離開的,按曠工處理,扣發當日工資;曠工連續超過3 日,累計當月6天者,公司無條件解聘。

三、探親假:與配偶分居兩地,每年職員可享受一次為期15天的探親假;未婚、父母均在外地居住,每年職員可享受為期7天的探親假;

四、婚假:職員結婚給婚假10天假期, 子女結婚可請假2天

五、喪假:直系親屬(指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之父母)死亡,公司給假5天。

六、病假:員工確實因病不能上班時,應填寫“員工請假單”,並出具醫院證明,半天以上(不超過1天)的由單位主管批准,1天以上的由總經理批准,全年累計病假不超過3天的不扣除工資,超過3天的,超出部分計發50%的工資(特殊情況除外)。經過批准的申請單交行政中心備案。

員工因急病,不能及時提前請假的應於3小時內打電話通知本部門,並於上班後補填請假單。

本公司員工因執行職務所生的危險致傷病不能工作者,以公假論,期間以年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時應合併計算,假期中薪資照給。

過期仍未痊癒者可依退休規定命令退休。

請假逾期,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事假逾期按日計扣薪津,一年內事假積計超過30天者進行經濟處罰、停職或開除。

(二)病假逾期可以未請事假的假期抵消,事假不敷抵消時按日計扣薪津。但患重大疾病需要長期療養,經總經理特別核准者不在此限。

特准病假以半年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時應合併計算。特准病假期間薪資減半發給,逾期者可予命令退休或資遣。

本公司員工請假期屆滿行續假或雖行續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職者,除確因病或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曠工論。

請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礙工作時,可酌情不予給假,或縮短假期或令延期請假。

請假者必須將經辦事務交待其他員工代理,並於請假單內註明。

本公司員工依本規則所請假如發現有虛偽事情者,除以曠工論處外,並依情節輕重予以懲處。

第六則 工資待遇

一、 工齡補助:在公司工作年滿一年的職員,每年增加____元的工齡補助。

二、 獎金:銷售提成:根據各業務部門的業務指標,確定提成標準。

三、全勤獎勵:全月出滿勤,未請假、無遲到、早退、曠工者,發放全勤獎金。

四、職員工資發放日期: 職員工資,採用月工資制,於每月底發給。

五、公司工資實行保密制度,員工個人的工資對其他員工保密,如員工對其工資有異議,請直接與經理聯絡;

第七則 獎懲

公司對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功受獎:

一、保護公司財產物資安全方面作出突出貢獻者;

二、業績突出,為公司帶來明顯效益者;

三、對公司發展規劃或業務管理規範提出合理化建議,並給帶來明顯效率或效益者;

四、在某一方面表現突出,足為公司楷模者;

五、其他制度規定應予記功授獎行為。

記功授獎方式有:大功、小功、嘉獎、通報表揚、一次性獎金等。

公司對以下情況之一者,予以記過處罰:

一、利用工作之便圖取私利、盜竊、毆鬥、詐騙、索賄、違反公司財務制度者;

二、公司遭遇任何災難或發生緊急事件時,在場職員未能及時全力加以挽救者;

三、在公司外的行為足以妨礙其應執行的工作及公司聲譽或利益者;

四、恣意製造內部矛盾,影響公司團結和工作配合者;

五、怠慢、欺辱、謾罵、毆打顧客,給公司形象帶來損害者;

六、玩忽職守、責任喪失、行動遲緩、違反規範、給公司業務或效益帶來損害者;

七、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及各項規則制度者;

八、竊取、洩露、盜賣公司經營、財務、人事、技術等機密者;

九、觸犯公司其他制度記過處罰規定或國家法律行為;

記過處罰方式有:開除、記大過、記小過、警告、通報批評、一次性罰款等;

若職員行為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或觸犯國家法律法規的,將追究當事人法律責任,公司有權起訴;獎懲記錄,納入公司考核內容。

第八則 福利

一、 保險:按公司現行的保險規定,公司的骨幹人員和經理級以上人員可享受公司投保的個人醫療保險。

二、 困難補助:職員個人或家庭有特殊困難,可申請特殊困難補助,補助金額視具體情況而定。

三、 過節費:根據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元旦、春節、婦女節、勞動節、端午節、兒童節、國慶節等),公司將發放適當的過節費或物品。

四、 外出郊遊:每年的春季或秋季,組織員工外出郊遊。

五、 住院慰問:員工住院期間,視具體情況公司組織人員慰問。

本制度如有未盡事宜,可以隨時做出合理的調整。

本制度自 年 月 日起執行

人事管理制度範本 篇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行政人事管理,使各項管理標準化、制度化、規範化,以提升企業形象,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指行政人事管理包括公文管理、檔案管理、保密原則、印鑑管理、辦公及勞保用品管理、行為規範管理、人事管理、安全保衛管理、後勤保障管理、獎懲制度等。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xx集團全體員工。

第二章公文管理

第四條公文管理是指收文、檔案製作與發文管理。

第五條公文的簽收。

1、凡外來公文檔案,均由行政人事部認真查收簽字。

2、對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檔案,必須由行政人事部及時附“檔案處理借閱單”後,報送有關領導籤批、審閱。有重要檔案需要向下屬部門傳達時,行政人事部應及時、迅速送到。

3、行政人事部根據批件人指示,將檔案送到承辦部門或個人,並對承辦部門承辦的事項負責催辦。

第六條參加上級相關召開會議帶回的檔案材料應及時交送行政人事部按收交程式處理,不得個人儲存。

第七條公文制發程式。

主辦部門承辦人擬稿,負責人稽核,行政人事部部長核稿,董事長或總經理簽發,行政人事部負責登記、編號、列印、封發。檔案中涉及到多個部門時,由主辦部門與有關部門協商、會籤,會籤稿以部門負責人簽字為準。

第八條行政人事部有權根據國家政策及公司規定對文稿進行修改。內容不實,格式不符的文稿可以退回擬稿部門。

第九條上級下發的檔案應註明機密等級、急緩程度、發放範圍。

第三章檔案管理

第十條歸檔範圍

公司所有公文等具有參考價值的檔案材料。

第十一條檔案管理由專人負責,保證原始資料及單據齊全完整。

第十二條檔案的借閱與索取

1、總經理、副總經理、行政人事部部長借閱可通過檔案管理人員辦理借閱手續,直接提檔。

2、公司其他人員需借閱檔案時,要經行政人事部批准,並辦理借閱手續;

第十三條檔案的銷燬

1、任何人非經允許無權隨意銷燬公司檔案材料。

2、若按規定需要銷燬時,由部門主管領導審批在專人監督下銷燬。

第四章印信管理

第十四條公司各種印鑑(除財務印章外)、介紹信均由行政管理部實行登記審批制,專人負責保管。

第十五條日常業務用印,須經行政人事部部長審批,非常務性合同、協議等有關重要檔案用印需總經理簽字、署名後方可蓋章,並留有原件存檔。如違反此規定後果由直接責任人負責。

第十六條外出辦事需帶公章時,應由總經理簽字批准,行政人事部備案後方可帶出,但至少有兩人攜帶並監督使用。並在規定期限內歸還,否則,出現一切事故後果自負。

第十七條公司印信應嚴格保管,如有失職、差錯、丟失或違章使用,一經發現需追查有關人員責任。

第十八條公司原則上不允許開具空白介紹信或證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況確需開具時,必須經主管領導簽字同意後方可開出,未使用的回來後必須交回。

第五章會議管理

第十九條公司會議主要由辦公會議、業務會議、股東會議或董事會議組成。

第二十條每月初和每月中旬為公司例會中的最高階會議,就一定時期工作事項做出研究和決策。會議由集團總經理主持,參加人為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各部門經理等領導班子成員。(可根據實際情況召開一至兩次)

第二十一條公司不定期召開專題會議。

第二十二條公司每週五下午為辦公例會日,是為貫徹落實做出的決議、決定召開的會議。會議由總經理主持,參加人員為各部門負責人及有關人員。

第二十三條公司各部門每週或每天早上開早會,針對前一週或前一天工作進行總結及分析。

第二十四條公司辦公例會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組織。行政人事部應於會前一天將會議的主要內容書面通知參會的全體人員,並在會後24小時之內整理、釋出。

1、會議紀要的形成與簽發:

①公司辦公例會會議紀要、決議,由行政人事部整理成文。

②行政人事部根據會議內容的需要在限定時間內完成紀要和決議的整理工作。

③會議紀要和決議形成後,參會的公司領導班子成員簽字確認。

第二十五條會議紀律

1、與會人員不得遲到、早退或缺席。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到會,應提前向會議召集人請假。

2、與會人員不得中途退席,特殊情況經主持人同意方可離開。

3、與會人員在會議期間,不得大聲喧譁,不得來回走動。

4、遲到、中途離席者應輕聲入、出座位,儘量不干擾會議進行。

5、與會人員應坐姿端正,禁止吸菸,禁止交頭接耳開小會。

6、會議期間與會人員要認真聽取會議內容並做好記錄,要關閉手機(或將手機處於振動狀態);會議期間不會客。

7、與會人員應保持會場整潔,不準隨地吐痰,扔紙屑,會議結束後將座椅整理好。最後離開會場者負責關燈、鎖門。

8、與會人員不可無故打斷他人的發言,不可對發言者吹毛求疵。

第六章保密制度

第二十六條公司機密涉及企業及員工的根本利益,全體員工都有保密義務,特別在對外交往和合作中要注意不能洩漏。

第二十七條公司機密包括下列事項:

1、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方向、經營規劃、開發專案及經營決策。

2、公司合同、協議、意向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3、公司的財務預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4、公司技術開發資料及計算機內的所有資料。

第二十八條嚴禁將公司任何檔案進行抄錄、複製、傳遞出公司(包括利用網路傳輸)。

第二十九條因工作需要檢視超出自身許可權的檔案或資料,必須得到行政人事部的批准。

第三十條屬於公司機密產品研製過程中的原始載體,其儲存和銷燬必須由公司總經理委派不同工種的兩人共同執行。

第三十一條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機密事項必須獲得總經理批准。

第三十二條公司員工發現公司的機密已洩露,應立即報告公司上層領導並及時處理。

第三十三條嚴禁和人交往中,洩露公司機密,嚴禁在公共場所討論公司機密。

第三十四條違反上述規定要追究部門領導的責任,情節嚴重的,公司保留訴訟法律的權利。

第七章辦公及勞保用品的管理

第三十五條辦公及勞保用品的購發

1、公司所需辦公用品由行政人事部統一購置,各部門按實際需要領用。辦公用品只能用於辦公,任何人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所有員工對辦公用品必須愛護,勤儉節約,杜絕浪費,努力降低消耗。

2、行政人事部指定專人制定每月辦公用品計劃及預算,經主管領導審批後負責將辦公用品購回。有計劃地分發給各部門並辦理好出庫手續及記錄。

3、除正常配給的辦公用品外,若還需用其它用品時,須經行政人事部批准由部門主管領導簽字方可領回。

4、負責購、發辦公用品的人員要建立賬本,並辦好出、入庫手續。出庫物品一定要由領取人簽字,特殊用品需由其部門主管簽字後方可辦理出庫。

5、勞保用品的購發,由行政人事部統一購買,並根據實際需要每月定期發放。

第三十六條公文列印、影印及傳真管理

1、企業公文的列印檔案由行政人事部負責。

2、各部門需打字的公文或其它材料,須經本部門負責人簽字交行政人事部審閱並籤批後方可安排打字。

3、各部門所打字的公文或相關檔案必須一式二份,並交檔案室一份留底存檔。

4、各部門嚴禁列印、影印工作以外的任何檔案。

5、需到檔案室接收傳真、影印材料的部門或人員要認真填寫接收傳真登記。

第八章車輛管理

第三十七條公司所有車輛均由行政人事部負責監管。服務各部門的車輛均由部門經理調派並負責日常管理。因工作需要時,行政人事部有權調動公司一切車輛。

第三十八條員工未按規定出車或私事用車,出現一切後果,責任自負。並予以警告或解聘。

第三十九條車輛在下班後或節假日應按要求入庫,並停放指定地點。

第四十條司機必須對車輛經常保養,保持車輛衛生和良好狀況。如需維修,由行政人事部稽核後,報總經理批准。

第九章安全保衛管理

第四十一條安全保衛

1、為了保證公司有一個安全、良好、有序的經營環境,根據省市有關法律、法規、法令和公司的實際情況,各級單位要重視防火、防盜和生產安全。

2、公司的安全保衛工作,要堅決貫徹“隱患險於明火,防範勝於救災,責任重於泰山”的指示,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做到有備無患,萬無一失。”

3、各部門要把安全保衛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認真研究、佈置。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確保公司財產和員工的生命安全。

4、公司每天留守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可行使公司領導的職權。處理臨時發生的事件及決定採取的應急措施。

5、值班人員應指揮、攜同、監督保安人員進行巡視、巡查。

6、負責預防火災、盜竊及其它危機事項。

7、值班人員應按照規定時間在指定場所負責巡視,不得中途隨意外出,值班人員在公司指定地方住宿。

8、值班人員每天應認真填寫好交接班記錄,並將值班時所處理的事項詳細填寫在值班交接記錄中。

9、值班人員在值班時間內擅自離職或酗酒,視情節嚴重給予罰款50至100元。

第四十二條安全防火

1、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著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原則,防患於未然。

2、公司所有員工都應增強消防意識和安全防火的'責任和義務。

3、在上班期間,各部門的負責人要對本公司和本部門的防火安全負責。

4、公司全體員工要了解公司各種消防設施的情況,掌握滅火器的安全使用方法。

5、公司員工需應掌握火災時撲救工作的知識和技能及自救知識和技能。

6、辦公室和經營場所設定的消防栓,消防工具等消防設施,不得改為它用,應定期檢查消防設施是否有效和完好無損。

7、辦公室和經營場地等要按照消防規範要求,配備各種滅火筒,並按規定定期更換滅火藥物。

8、易燃、易爆物品要按消防規範要求完善有效,並派專人保管,不得亂放,混放。

9、時行明火作業,要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並經安全保衛責任人檢查合格後方可作業。

10、防火通道必須保持暢通,嚴禁堆放物品堵塞防火通道;嚴禁違反安全規範亂搭臨時設施和建築物。

11、全體員工不論是在工作區或非工作區,一律不許亂接電源。不準在辦公室使用電爐、電線、電器殘舊不符合規範的,應及時更換。

第四十三條安全生產管理

1、各部門都要制定安全生產操作規程,不得違章作業。

2、各種機器裝置,電器設施的維修、維護,必須由專業維修人員處理。

3、維修用電線路和用電裝置需要停電要有專人看護電閘,施工完畢方可合閘。

4、電工及維修人員要定期對公司內的所有電路設施及機器裝置進行巡檢、維護。

5、電工及維修等技術人員要認真填寫裝置維修保養記錄。

6、車輛駕駛人員要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對駕駛車輛的技術狀況做到心中有數,不違章駕駛,不酒後駕車,不帶病行車,杜絕交通事故的發生。

7、車間維修及電工等技術人員必須按規定穿著勞動保護用品,車間內嚴禁吸菸。

8、非工作需要不得動用任何車輛,車在廠內行駛車速不得超過5km/h,不準在廠內試剎車。

9、加強對易燃物品的管理,除在用的以外,必須存放在指定位置。

10、作業結束後,要及時清除場地油汙雜物,並將裝置機具整齊安放在指定位置,以保持施工場地清潔。

11、下班前,必須切斷所有電器裝置的前一級電源開關。

第四十四條安全保衛管理

1、公司大門設有門衛,保安24小時執勤,重點部位實行24時監控。

2、財務部、倉庫等重要部門要安裝自動報警器,下班要接通報警電源。

3、卷櫃、辦公桌不得放密級以上檔案、資料和現款、印章、貴重物品。

4、出納人員必須按規定存放現金,不得超出限額。

第四十五條公司招聘的員工,要進行必要的審查;重要崗位員工和管理人員,必須取得居住地公安部門的證明,以保證員工隊伍的純潔性。

第四十六條安全保衛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感,要經常檢查,督促安全保衛措施的落實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消除隱患。因對工作不負責任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七條保安管理

1、保安人員必須在當班期間堅守崗位,禁止睡覺。杜絕空崗、漏崗、離崗等現象的發生。

2、非本單位的出入車輛、人員一律進行登記詢問。沒有領導同意或出門證一律不準放行任何拉公司貨物的車輛和人員。如發生此類現象後一律嚴肅處理。

3、因公需經常出入公司的內部車輛,須持有公司內部的通行證方可放行。否則,保安有權不予放行。

4、公司下班後,對所有庫房、辦公室、車庫進行檢查,避免造成由於電源未關造成火災和被盜等嚴重後果。

5、夜間值班的保安必須對院內庫房進行巡視,必須保證一小時內巡視一次,不許值班睡覺、漏崗等一切有違公司規定的行為。

6、公司的車輛進行認真的登記,沒有領導的批示夜間一律不準外出。

7、交接班時對車輛登記表進行認真核對,出現差錯時及時查清並向主管領導彙報。

8、熟記公司內各處水、電、燃料、開關、門鎖及消防器材的放置地點,並及時發現重要路口電燈、門窗、圍牆等是否有缺損。

9、負責門口的衛生,交接班時對門衛進行清掃,保證個人著裝的清潔,維護公司的形象。

第四十八條如違反上述規定,公司將給予相應的處罰(詳細處罰條例請見第十四章獎懲制度)。

第十章行為規範管理

第四十九條員工行為規範

1、員工在公司內一律穿工作服(副總級以上及試用期員工除外)。

2、員工上班必須佩帶工作卡。

3、保持辦公環境整潔。員工每天應提前5分鐘到崗,並做好清潔和整理工作。每天抽出時間整理辦公桌和抽屜,保持辦公環境的舒適和整潔。

4、工作環境有序。在辦公區內,禁止大聲喧譁,在工作時間內嚴禁串崗,嚴禁談論與工作無關的事宜,禁止上網聊天、玩遊戲,嚴禁瀏覽與業務無關的書籍、雜誌、報紙。工作期間不準化妝、吃零食,嚴禁隨地吐痰、丟紙屑、雜物、菸頭等。

5、中午禁止飲酒。如因工作需要應提前請示主管副總經理批准。

6、嚴禁員工在工作時間打私人電話或接聽電話時以聊天寒暄方式影響工作及影響資訊的暢通。

第十一章人事管理

第五十條聘用

1、招聘:各部門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增加員工時,由部門主管向行政人事部提出書面申請,經總經理核准後,然後由行政人事部負責辦理招聘事宜。任何部門無權聘用員工及臨時工作人員,凡未經請示用人者,一經發現集團立即辭退並追究部門領導責任。

2、應聘:

(1)應聘人員應如實填寫,並提交學歷、簡歷、身份證、各類職稱證書等應聘材料的原件及影印件。

(2)行政人事部在收齊應聘者材料後,會同用人部門管理者對應聘者資格進行書面材料初審。

(3)書面材料初審合格者通知面試或當場面試。

3、面試:

(1)面試一般由行政人事部與用人部門領導等人員進行,主管以上人員要由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進行復試。

(2)面試內容:

a、稽核應聘者是否具備專業素質及資格。

b、對應聘者是否具備正式錄用資格以及綜合素質進行評審。

(3)面試結果稽核:面試結束後,由行政人事部對面試結果進行彙總,合格者將擬錄用者的材料,並報主管副總或總經理批准。

4、錄用:

(1)錄用名單確定後,對面試不合格者,由行政人事部電話通知應聘者,並將其應聘表存入儲備人員檔案中。

(2)公司聘用人員在面試通過後,除特殊情形核准免予試用外,應一律先經試用,員工試用期間以1個月至3個月為限,試用期間經考核不合格者,應無條件接受延長試用期或解僱,不得提出異議。

5、轉正:新員工試用期結束後,由本人提出申請,填寫“員工轉正申請表”,部門主管稽核並簽署意見後交行政人事部,待評定後,報總經理批准並簽署意見。在轉正評定中不合格員工,將延長試用期或被勸辭職。(詳見附件一)

第五十一條離職

離職包括辭職、辭退、內部調動三種。

1、辭職,員工提出辭職,需提前15天向部門主管提出書面申請,待接交工作認可後,方可辦理離職手續,部門經理級提出辭職應提前30天提出書面申請,未按規定提前申請的員工不予辦理離職手續。

2、辭退、經部門主管考核,認為確實無法勝任本崗位者,由部門主管向行政人事部提出“辭退報告”,行政人事部稽核後根據實際情況決定調任其它部門或辦理辭退手續。

3、內部調動:

員工因工作需要,發生升遷、平調或降職而離開崗位者,在接到行政人事部下發的時,認真辦理交接工作,特殊崗位,如:財務,保管員、gps服務中心崗位等需有監交人。待一切工作辦理結束後,方可離職。

4、所有離職人員,薪資發放均按公司實際發薪日結算;因內部調動而發生工資變化的員工,新工資標準將按的起薪日計算;未按公司規定自動離職人員,公司將不予計發當月工資。(流程圖詳見附見二)

第五十二條考勤制度

1、企業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方式。凡企業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許代理他人或讓他人代理打卡,違反此規定者均按打卡管理規定執行。行政人事部憑資訊打卡作為考勤的基本依據。

2、所有員工須到公司打卡報到後,方能外出辦理業務。特殊情況不能打卡時,必須由部門經理簽字許可後,及時提交行政人事部。否則,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3、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時至11:30分,下午12:30分至17:00、因季節變化如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行政人事部另行通知。

4、工作時間開始十分鐘以後到崗者,計為遲到。提前十分鐘下班者按早退處理。無故提前十分鐘(含十分鐘)以上下班者按曠工處理。

5、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三次者扣發當月kpi考核工資。

6、員工曠工一日者,處以雙倍當日工資罰款,從當月工資中扣除。無故連續曠工三日或全月累計曠工六日者,予以辭退,不發工資。

第五十三條休假的規定

1、正常情況下員工每週休息一天,由部門經理安排串休(特殊情況除外)。?

2、婚假:員工本人結婚憑結婚證可休婚假七天。

3、喪假:員工的直系親屬死亡時,經批准可休假三天。

4、產假:正常產假可休假三十天,特殊情況報請行政人事部另行批覆。

5、其它法定假日公司將根據國家規定執行。

第五十四條請假規定

1、員工外出辦事或請假應提前填寫請假條,由部門經理簽字後,交行政人事部備案。如遇突發事件或緊急情況未事先請假者,應利用電話及時向部門主管報告,並於當日由部門主管或其代理人按公司規定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亦視同曠工處理。

2、員工請假一天,由部門經理批准。

員工請假二天以內(含二天)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後,報行政人事部批准。

員工請假三天以上,報總經理批准。

3、請假批准後,請假存根由部門主管自行保留,請假單一律送行政人事部儲存。部門經理級以上人員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准,並將請假單報行政人事部備案。

4、除例行假日及國家規定的法定假日、婚假、喪假、產假外,其餘一律按實際出勤計發工資。

第十二章培訓

第五十五條企業為提高員工素質及工作效率,定期或不定期舉辦各種專業培訓,被指定參加的員工,非有特殊原因,不得拒絕參加。

第五十六條員工培訓由行政人事部統籌管理。

1、職前培訓:新進員工應實施職前培訓,由行政人事部組織實施針對企業簡介及人事管理制度、崗位職責、安全管理等內容的培訓。

2、在職培訓:員工應不斷研究學習本職技能,樸素砥礪;各級主管尤應相機施教,以求精進。

3、專業培訓:根據一汽―大眾,一汽―解放的培訓計劃,公司將挑選優秀員工參加專業培訓;或邀請專家學者來企業作專題演講,以增進其本職知識技能。

4、凡由公司選派的培訓人員,均須填寫培訓記錄。培訓回來後,須將相關的培訓資料、培訓證書上交行政人事部統一保管,留檔備查。

5、凡外派培訓人員,在回公司後要負責對公司相關人員進行內部培訓。

第五十七條培訓費用的支付

1、凡由公司外派的培訓人員,培訓費用暫由公司代為支付。

2、為公司服務滿兩年者,培訓費用由公司支付。

3、自培訓結束之日起,為公司服務未滿兩年而提出辭職者,培訓費用將按其為公司服務的月份所佔兩年服務期的比例剩餘部分而扣除相應的培訓費用。

第十三章後勤保障管理

第五十八條食堂管理

1、食堂工作人員要做好個人的衛生工作,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工作服,工作時要穿戴工作衣帽。炊事人員要每年進行一次健康體檢,無健康證者,禁止上崗。

2、食堂人員要在規定的開餐時間內保證員工就餐,員工不得提前去食堂就餐。

3、食堂工作人員要以熱情、禮貌地接待員工就餐,做到少打、勤打,不浪費。

4、嚴格各項衛生制度,節約水、電,節約成本,做到營養合理,飯熟菜香、味美可口、不多做,不少做。

5、做到餐具乾淨、無汙漬,對環境及餐具按時消毒。

6、計劃採購。嚴禁採購腐爛變質的食物,做到少採購、勤採購。

7、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防止事故發生;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廚房;易燃、易爆物品要嚴格按規定放置,杜絕意外事故發生。

第五十九條員工宿舍管理

一、員工申請住宿條件

1、以在本公司工作,但本人所居住的轄區非本市的正式聘用員工。

二、凡有以下情況者不得住宿

1、患有傳染病。

2、有不良嗜好者。

3、已辦理完理職手續的人員,必須遷離宿舍,不得藉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

三、員工宿舍管理規定

1、所有住宿人員要嚴格按照宿舍管理規定執行,並認真服從宿舍管理員的管理。

2、愛護房間設施,保持好宿舍衛生;不準隨地吐痰、亂丟東西、保持整潔美觀;不準往窗外丟雜物;垃圾用塑料袋裝好並及時清除。

3、員工所分配的鑰匙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

4、不得私自調換房間,如想調換房間需經行政人事部同意,並辦理登記手續。

5、注意安全,不準私自安裝電器和拉接電源線,不準使用明火爐具(用電爐具)及超負荷用電。

6、電視或收音機的使用,聲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礙他人安寧。

7、需要留宿的外來人員需提前到行政人事部辦理入住手續方可入住,在未經允許的情況下宿舍管理員有權禁止入住宿舍。

8、住宿員工在晚23:00前必須返回,23:00寢室必須熄燈。

9、要節約用水、用電。杜絕長流水、長明燈現象發生。

10、宿舍內衛生由各自住宿人員輪流清潔整理。

11、員工不得於宿舍內聚餐、喝酒、賭博、打麻將或其他不良或不當行為。

第六十條保潔員管理規定

1、保潔員每日按日常保潔內容及標準重點打掃走廊、大廳、會議室及領導辦公室的環境衛生。以保證辦公環境整潔,舒適。做到隨髒隨掃,無汙跡無雜物。

2、保證洗手間內乾淨、整潔無異味,定期進行消毒。

3、對所負責的區域,做到環境無死角,無沉漬。

4、做到節約用水,用電。

第六十一條如違返上述規定,將給予相應的處罰(處罰條例詳見第十四章獎懲制度)。

第十四章獎懲制度

第六十二條本公司員工的獎勵分為下列四種:

1、嘉獎:每次加發當月三天基本工資,同當月工資一併發放。

2、記功:每次加發當月十天基本工資,同當月工資一併發放。

3、記大功:每次加發一個月基本工資,同當月工資一併發入。

4、獎金:一次性給予一定數額的獎金。

第六十三條有下列事蹟者,得予嘉獎:

1、連續六個月績效考核為優的員工。

2、連續三個月未休假者。

第六十四條有下列事蹟者,得予記功:

1、對於工作流程、維修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建議方案,經採行確具成效者。

2、年終考核中節約費用開支或對廢料利用成績顯著的部門或個人。

3、遇有事故或災變,勇於負責,並措置得宜,免於損失,或減少損失者。

4、發現有損害公司利益舉報而被查實者。

5、遇有意外事件或災變,奮不顧身,極力搶救因而減少重大損失者。

6、年終考核,全年完成銷售任務的銷售員。

第六十五條有下列事蹟之一者,行記大功或頒發獎金:

1、年終考核十二個月績效考核均為優秀者。

2、研究發明,對公司確有重大貢獻,並使成本降低,利潤增加者。

3、年終考核,被評為優秀的部門。

4、一年內記功三次者。

第六十六條員工處罰分下列五種

1、警告:減發當月三天基本工資,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2、記過:減發當月十天基本工資,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3、記大過:減發當月全部工資。

4、開除:予以解僱。

5、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七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經查證屬實者或有具體事證者,處以警告

1、在工作時間談天、嬉戲、閱讀與工作無關的書報雜誌或從事規定以外的工作者。

2、在工作時間內撤離工作崗位者。

3、因過失導致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輕微者。

4、妨害現場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衛生規定者。

5、違規駕車未造成嚴重後果者。

6、初次不服從主管人員合理指揮者。

7、浪費公物,情節輕微者。

8、檢查或監督人員未認真執行職務者。

9、出入公司不遵守規定或攜帶物品出入公司而拒絕保安或管制人員查詢檢查者。

10、在食堂就餐不排隊、不守紀律、無理取鬧者。

11、將宿舍鑰匙轉借他人未造成損失者。

12、未經行政人事部同意,私自調換房間者。

13、經檢查宿舍衛生髒、亂、差者。

14、外出辦事車輛不拿出門證者。

15、品行不正,不文明禮貌,辱罵他人者。

16、私自拆裝宿舍照明電線、插座、或使用電爐、電熱水器者。

17、進入公司不穿工作服經查獲者。

18、受指定受訓人員無故不參加行政人事部組織培訓者。

第六十八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經查證屬實者或有具體事證者,得予以記過:

1、因疏忽或工作馬虎致機器裝置或物品材料遭受損害或傷及他人者。

2、如因巡檢、維護不及時等引發的一切事故者。

3、在工作場所喧譁、嬉戲、吵鬧妨害他人工作者。

4、投機取巧隱瞞矇蔽謀取非法利益者。

5、在工作時間,躺臥睡覺者。

6、於宿舍內聚餐、喝酒、賭博、打麻醬或其他不良或不當行為者。

第六十九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經查證屬實者或有具體事證者,得予記大過:

1、洩漏生產或公司機密者。

2、遺失經管的重要檔案、機件、物件或工具者。

3、擅自變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受重大損失者。

4、拒絕聽從主管人員合理指揮監督,經勸導仍不聽從者。

5、工作時間在工作場所製造私人物件者。

6、一個月內累計曠工達三日者。

7、私自拆裝宿舍照明電線、插座、燈頭或使用電爐、電熱器,致發生危害者。

8、初次代人打卡或託人打卡者或偽造出勤記錄者。

9、惡言吵罵同事或慫恿相罵或打罵者。

第七十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經查證屬實者或有具體事證者,得予解僱除名:

1、工作服務態度惡劣,損害消費者或客戶利益者。

2、故意損耗機器、工具、原料、產品或公司其他所有物品或故意洩漏技術上、營業上的祕密,致公司蒙受損害者。

3、無正當理由,或一個月累計曠工達三日者,及年度內無故曠工積滿六日者。

4、第二次代人打卡或託人打卡或偽造出勤記錄者。

5、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公司秩序者。

6、年度內積滿二次大過者。

第七十一條有下列情事之一經查證屬實者或有具體事證者,追究刑事責任。

1、盜竊公司財務達300元(含)以上者。

2、因對工作不負責任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十二條員工的獎懲應由部門主管填報,並由行政人事部調查核定。

第十五章附則

第七十三條本制度如有未盡事宜或隨著公司的發展有些條款需要增加或刪減的,行政人事部將會補發相應的制度及規定。

第七十四條本制度解釋權歸行政人事部。

第七十五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人事管理制度範本 篇12

1.凡新員工入職,必須憑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明書、一寸彩色近照三張,先交報名費30元,按金200元,方可辦理有關手續(公關部人員、芬蘭館技工另定)。

2.招工條件:年滿十六週歲以上,國中以上文化程度,五官端正,身體健康,服務員女身高1.58米以上,男身高1.70米以上,迎賓1.65米左右,保安隊員1.70米以上。

3.培訓期:凡新入職員工必須經過人事培訓部培訓,培訓期一般為十五天(由人事培訓部根據培訓與部門需要確定),培訓合格方可進入試用期,培訓不合格者不予錄用,培訓期內一律享受培訓期工資。

4.試用期:凡新員工必須經過一個月試用工作(到職當月出勤天數超過二十天的,當月為試用期,不足二十天的,由到職之日至第二月底為試用期),試用合格者錄用,由部門書面通知人事部辦理手續轉為正式員工,簽訂員工合同;不合格者,到人事部辦理有關離職手續,如無違反酒店規章制度可退還按金.試用斯一律享受試用期工資。

5.員工每月實際出勤有27天的(31天的出勤按28天計)為全勤,可享受全勤獎。

6.員工每月享受帶薪假期三天,不許累積翌月,由部門每月根據實際情況安排,如無特殊情況不安排連休,月假不休不另算工薪。

7.部長以上級員工休假需由部門至少提前一天報請人事部審批備案,否則作曠工處理。

8.請假制度:員工請假十天以內的由部門批准執行,並作好考勤記錄請假十天以上的(含十天),部門同意後,務必報請人事部審批備案,部長以上員工十天以上(含十天),需由人事部報請總經理室審批後方有效,否則作曠工處理(工作時間未到半年一律不能請十天以上假期,工作良好的優秀員工除外),曠工一天扣二天工資,曠工三天作自動離職處理,不發放任何款項。

9.調動與升職:凡員工調動或升職,必須由部門主管向人事部提出申請,清楚說明其本人工作狀況與調動(升職)的理由,經批准由人事部通知其辦理有關手續後方為有效(部長以上的調動與升職由人事部報請總經理室批准後執行)

10.凡經總經理室研究決定招收的員工,部門務必遵照配合接納,凡因人事需要,經總經理室研究決定對員工的調動,部門務必遵照辦理。

11.辭職:

(1)員工辭職必須提前十五天遞交辭職書,經部門經理主管批准後,送交人事部審批,辭職期以人事部批准之日為準(凡辭工期不夠,一律不辦理離職手續,若因特殊情況需辦理離職手續的,不返還按金);

(2)凡未夠一年期,提出辭職的,經本部門和人事部批准後,可結算工資,不返還按金,(平時工作良好,優秀員工除外);

(3)合同員工依照合同規定辦理。

13.裁員:公司因特殊情況需要裁減的員工,離職結算時一律返還按金並補助七天工資(合同員工依照合同規定辦理)。

14.離職手續:員工的辭職得到批准,收到解僱或辭退通知書後,必須到有關部門交回公物,憑部門考勤表及有關交物單據,帶上相本人工卡、飯卡、宿舍鎖匙、按金單,按規定的日期到人事部辦理有關離職手續。逾期不辦理者,不返還任何款項,交由保安部督促其離開酒店,人事部根據部門手續移交情況,給離職員工開具工資結算通知單,憑單到財務部結算工資。

15.凡在辦理離職手續時,未退交工卡、宿舍鎖匙、飯卡其中任何一項物品者,不返還按金。

16.如不服從酒店合理的人事安排及工作調動,或與部門鬧個人情緒者,作自動離職處理,不結算工資,不返還按金。

17.離職員工一旦辦理離職手續,必須按人事部規定的日期離開酒店,否則由保安督促執行。

簽署:_______

人事管理制度範本 篇13

為規範醫院勞資和人事管理行為,根據醫院章程的相關規定,結合醫院的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醫院實行股東身份和員工身份相分離的員工管理制度。股東依據出資比例和章程規定行使權力,承擔義務,參與分紅或提取股息;員工依據其技能和從事崗位取得勞動報酬。

2.醫院財務會計人員實行委派制。

財務會計人員必須具備財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從業准入條件,由控股公司委派並負責考核,由醫院按規定聘用。

3.醫院實行任職迴避制。

醫院董事長、副董事長、監事會主席、副院長不得兼任職能科室和業務科室的負責人。

董事、監事不得兼任財務總監、財務科長、辦公室主任、藥劑科長、裝置科長等人、財、物崗位的職務。

高階管理人員的直系親屬不在有上下級領導關係的部門任職。

4.醫院對員工實行自主管理,接受控股公司的人事委派。

控股公司委派的人選,需按醫院章程規定的程式聘任。其委派的人選被董事會否決的一年內不得再提名,必須重新委派。

5.醫院用工實行編制總數控制。

員工編制總數和年度用人計劃,經董事會通過,須報經控股公司核准後,方可執行,醫院不得超編聘用員工。

6.醫院因業務需要招收新員工,根據年度用人計劃,堅持凡進必考原則,按招聘標準和程序錄用。醫院不得聘用不符合行業准入條件的員工。

7.醫院對員工按醫院章程、規章制度和勞動法規進行管理,全員參加社會保險統籌。醫院實行員工崗位責任制、幹部聘任制、全員合同制。

8.行政職務實行聘期制。

院長、副院長、業務科室負責人、職能科室負責人等中層以上行政職務實行聘期制,聘用期不得超過3年,聘期屆滿須重新聘任,可連聘連任。

9.專業技術職務實行聘任制。

按照評聘分開,強化聘任的原則,專業技術職務實行聘任制。專業技術業務骨幹可根據醫院的實際需要實行高聘,對於業務不稱職的實行低聘,易職易薪。

10.醫院根據實際需要在醫技和高階管理人員中評聘專家和專業骨幹,授予譽榮,發給津貼。

根據醫技和高階管理人員的職稱、資歷、技能、貢獻和社會評價等因素評聘專家、I類骨幹、Ⅱ類骨幹。其評聘辦法另行制定。

11.衛生技術崗位必須具備相應的專業學歷或規定的資格條件,非衛生專業技術人員不得參加應聘衛生技術崗位,已在衛生技術崗位的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取得行業准入資格,否則必須轉崗,不服從轉崗的予以解聘;應聘管理崗位、後勤技術崗位,國家有從業准入條件規定的,必須持有從業資格證書,已經在該崗位沒有從業資格證書的一律轉崗。

12.行管、後勤人員實行崗位責任制。

行政管理、後勤管理、財務管理、衛生工勤、後勤技工,根據其職業工種、技能等級、實際能力等條件實行定崗定薪、競爭上崗,擇優選用。其崗位實行社會化,可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13.醫院實行檔案工資和實際收入相分離的工資分配製度,建立以技能和崗位工資為主要內容的多種分配形式。員工原有的檔案工資保留,作為調出、計算社會保險和辦理退休的依據。

14.醫院實行基本工資、崗位技能工資和績效工資的.結構薪酬體系。其工資制度另行制定。

15.醫院院級領導班子成員的年度任職情況,由控股公司組織考核,其職務調整、任免方案,由控股公司提出,按醫院章程規定的程式任免;醫院中層以上管理人員年度任職情況,由董事會組織考核,其職務調整、任免方案,經董事會通過,須經報控股公司核准後,方可任命。

16.醫院對服務質量、服務態度較差,違反醫院勞動紀律、規章制度,造成社會影響或經濟損失的員工,實行申告待崗制度,限期改正。到期不改的,或一年內二次被申告待崗的員工,予以辭退或解聘。

17.醫院對嚴重違反醫院管理制度,在院外從事或支援他人從事醫務活動、損害醫院利益的員工,追究經濟責任和實施行政處罰,直至予以辭退或解聘。

18.董事、監事、院長、財務總監及其他管理人員執行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醫院章程的規定,給醫院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9.醫院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院務會、院長、財務總監等的職責由醫院章程予以規定。

人事管理制度範本 篇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使本公司人事作業規範化、制度化和統一化,使公司員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員工責任感、歸屬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範圍。

一、本公司員工的管理,除遵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法令外,都應依據本制度辦理。

二、本制度所稱員工,係指本公司聘用的全體從業人員。

三、本公司如有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臨時員工,臨時員工的管理參照本規定辦理。

四、關於試用、實習人員的管理參照本規定辦理。

第二章錄用

第三條:本公司各部門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增加或調整人員時,應先依據《員工異動申請表》提出申請,經相關負責人批准後,由人事部門統一納入聘用計劃或辦理變動事宜。

第四條:本公司員工的甄選,以學識、能力、品德、體格及適合工作所需要條件為準。採用考核和麵試兩種,依實際需要選擇其中一種實施或兩種並用。

第五條:新進人員經考核或面試合格和審查批准後,由人事部門辦理試用手續。

試用人員

一、報到時應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證件:身份證、人口流動證、健

康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影印件各一份及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張。

二、填寫《員工個人資料表》

三、參加至少3天的入廠培訓(人事部組織的公司制度及基本狀況培訓及各部門組織的工作職責及技能培訓)

原則上員工試用期一個月(試用期間不享受公司除全勤獎以外的其他獎金)期滿合格後,方得正式錄用。

第六條:試用人員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無故曠職者,可隨時停止試用,予以辭退。試用期滿,如考核不合格延長試用期或以辭退處理;如考核合格需正式聘用,部門主管提出申請,人事部辦理相關手續(簽定人事合同)轉為正式員工,建立人事檔案,享受績效獎等獎金及薪資的提升。

第七條:員工錄用分派工作後,應立即赴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無故拖延推諉。

第三章工作守則

第八條:員工應遵守本公司一切規章、通告及公告。

第九條:員工應遵守下列事項:

一、忠於職守,服從領導,不得有敷衍塞責的行為。

二、全體員工必須不斷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強化品質意識,圓滿完成各級領導交付的工作任務。

三、員工應團結協作,同舟共濟,不得干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不得有吵鬧、鬥毆、搭訕攀談、搬弄是非或其它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辦公室人員上班期間不得利用網路聊天、玩遊戲以及做其他一些與工作無關的事,不得利用辦公室電話撥打私人電話、不得在辦公室進餐。

四、愛護公物,隨時注意保持作業地點、宿舍及公司其它場所的環境衛生;不得假借職權貪汙舞弊,收受賄賂,或以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對外接洽業務,應堅持有理、有利、有節的原則,不得有損害本公司名譽的行為

五、工作時間不得中途任意離開公司、如需離開應向主管人員請準並辦理《外出申請單》後方可離開。

六、各級主管應加強自身修養,領導所屬員工,同舟共濟,提高工作情緒和滿意程度,加強員工安全感和歸屬感。公司原則上不鼓勵員工加班,確有加班需要的,由部門主管填寫《加班申請單》並經人事部審批,由人事部統計加班費或安排調休(除製造部/品質部的一線員工加班可以按加班或調休算外,其它各部門員工、主管、經理的超時加班一律不計加班薪資和調休。)

第十條、作息時間:

上午:08:00—12:00下午:13:30—17:30(每天工作時間8小時,六天工作制。)

第十一條:出勤要求

一、員工於上班時間後打卡出勤者,即為遲到。員工於下班時間前,非為公司業務上的需要,擅自下班者,即為早退。

二、遲到早退扣款規則:1個月內最多允許5分鐘以內的遲到早退3次為免扣款,如每次遲到早退超過5分鐘或免扣款次數超過3次後,每分鐘扣款2元。月累計遲到早退超過7次者當缺勤1天計。

三、員工未經請假擅離崗位按曠工論處,曠工期間扣除其雙倍應發工資。連續曠工3日及月累計曠工5日者,視作自動離職。

第十二條:打卡要求:

1、員工正式上班後領取卡牌以計時,遲到、早退以卡牌為準。

2、卡牌要儲存完好,卡紙上不允許私自亂塗亂畫,否則罰款10元。

3、所有員工應親自打卡計時,不委託或代人打卡,否則雙方各罰款20元。

4、漏打卡時除有正當理由經直屬主管批准,報人事部核准加蓋人事部公章方可免予罰款,如屬於個人行為忘打卡者,扣罰款2元/次。

人事管理制度範本 篇15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人事檔案工作是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礎工作之一,是檔案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人事檔案是員工個人經歷和社會實踐的記錄,是歷史、全面地考察瞭解和正確選拔、用人的重要依據。

第二條 員工人事檔案由人力資源部集中保管,其任務是:收集、保管、鑑別、整理員工人事檔案材料,辦理檔案的查詢、借用和轉遞,建立科學的檔案檢索工具。調查研究檔案工作情況,逐步實現人事檔案管理的科學化和現代化。

第三條貫徹執行國家關於員工人事檔案工作的法令、政策和規定,結合我司的實際情況制定員工人事檔案工作的規章制度,並負責組織、監督、指導和檢查執行情況。

第四條嚴格執行員工人事檔案使用借閱規定,嚴格執行保密制度,同時確保檔案的安全。

第二章 人事檔案歸檔範圍和要求

第五條歸檔範圍

(一)在人力資源工作中形成的履歷表、簡歷表、自傳和屬於自傳性質的材料。

(二)鑑定、考核、考察工作中形成的有關材料;民主評議幹部的綜合材料,組織審定的考察材料等。

(三)審計工作中涉及個人的有關處分材料。

(四)成人教育(大中專)、黨校、學生(學員)登記表、考生登記表、學習成績表、畢業生登記表、鑑定表、授予學位的材料、學歷證明書、學習鑑定、博士後研究人員工作期滿登記表等材料。

(五)評聘專業技術職稱工作中形成的有關材料:專業技術職稱任職資格申報表、聘任專業技術職務審批表及考核材料等。

(六)政審工作中形成的材料:調查報告,審查報告,上級批覆,本人對結論的意見,檢查交代或情況說明材料;作為結論依據的調查證明、證據材料:甄別、複查結論(意見、決定)、調查報告、批覆及有關的主要依據材料。

(七)更改姓名、民族、出生日期、國籍、入黨入團時間、參加革命工作時間等工作中形成的有關材料;個人申請、組織審查報告及所依據的證明材料,上級批覆等材料。

(八)黨、團組織建設工作中形成的有關材料:

1、中國共產黨入黨志願書(已批准轉正的)、入黨申請書、預備黨員轉正申請書、自傳、綜合性政審材料及有關的證明、考察材料;團員登記表、民主評議黨員中認定不合格黨員被勸退或除名的組織審批意見及主要事實的依據材料;取消預備黨員資格的組織意見,退黨材料。

2、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入團志願書、申請書、團員登記表、退團材料。

3、加入民主黨派的有關材料。

(九)表彰獎勵活動中形成的有關材料:

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優秀黨務工作者、優秀黨、團員等審批表,立功、嘉獎、通報表揚等以及在其他工作中形成的表彰材料。

(十)紀律檢查、監察、法律部門和行政管理部門工作中形成的有關材料;處分決定,免予處分的意見,上級批覆,核實(調查)報告,本人檢查、交待、對處分決定的意見;撤消處分的有關材料;法院判決書;複查甄別報告,決定(結論)、上級批覆等。

(十一)任免、調動、軍隊幹部轉業安置工作中形成的有關材料:任免審批表;考察材料;軍隊轉業幹部審批表;授予(晉升)軍(警)銜審批表;轉業鑑定;定職、定級材料;離退休審批表等材料。

(十二)考試錄用形成的有關材料:錄用審批表,聘用審批表和合同書,政審結論和有關證明材料,辭退材料,辭職審批材料等。

(十三)辦理工資、待遇等工作中形成的材料:轉正定級審批表、各種工資變動審批表,提職晉級和獎勵工資審批表;享受專家特殊津貼的呈報表;解決各種待遇問題的審批表,批覆材料等。

(十四)辦理出國(出境)審批工作中形成的有關材料:因公出國(出境)審批表、備案表;因私出國(出境)審批表等材料。

(十五)參加區縣級以上(包括區縣級)黨代會、人代會、政協會議和工、青、婦等群眾團體代表會,以及民主黨派代表會議的`代表登記表等。

(十六)健康檢查和處理工傷事故工作中形成的有關材料:有嚴重慢性病、身體殘疾的體檢表,工傷致殘診斷書,確定致殘等級的有關材料,新錄用人員體檢表等。

(十七)其它起重要依據作用的材料。

第六條收集方法

(一)為了使員工檔案能夠適應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的需要,要經常通過有關部門收集員工任免、調動、考察考核、培訓、獎懲等工作中新形成的反映員工德、能、勤、績、廉的材料,充實檔案的內容。

(二)建立主動送交員工檔案材料歸檔的工作制度,及時地將新形成的員工檔案材料送交人力資源部歸檔。

(三)有計劃地佈置填寫員工履歷表、鑑定、自傳等,並及時將這些材料補充進員工檔案。

(四)人力資源部要嚴格執行中組部有關人事檔案收集歸檔的各項規定,主動和有關部門協調好檔案的收集方法和程式,以使員工檔案材料及時完成歸檔。

人事管理制度範本 篇16

目的:為加強公司人事管理,明確人事管理許可權及人事管理程式,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即公司聘用的所有從業人員。

、招聘和錄用

1、公司根據業務需要公開招聘人員,通過筆試、面試、培訓擇優錄取。

2、各部門要招聘人員,須由部門經理上報總經理或董事長批准,然後交由人事部進行招聘和錄用工作。

3、應聘者面試時須攜帶身份證、畢業證、本人簡歷等到人事部報名,並填寫《員工個人檔案表》。

4、應聘人員由部門經理,分管人事部筆試、面試或總經理批推後,由人事部負責辦理有關手續,辦妥報到手續者,即成為本公司員工。

5、試用人員報到時,應向人事部繳驗下列證件:

5、1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

5、2正規醫院的體檢證明原件;

5、3近期登記照五張;

5、4學歷證書原件及影印件;

5、5前任單位的離職證明原件;

5、6其它必要的證件(如資質證書,技能證書等)原件及影印件;

5、7養老保險手冊、就業登記證原件;

5、8上述證件經查驗屬偽造或虛假的,本公司可隨時解除員工的勞動合同;

試用期

1、試用的目的是讓員工熟悉公司的工作環境、工作流程、業務要求、公司及部門的規章制度。

2、新進員工試用期最長為六個月,具體時間依勞動合同期限長短決定,具體見下表:

試用期與勞動合同期限的對應關係

勞動合同期限

試用期

不超過三個月的或完成一定任務的

沒有試用期

超過三個月不滿一年的

不超過一個月

超過一年不超過三年

不超過兩個月

三年以上的或無固定期限

不超過六個月

3、試用期間,由部門以及人事部評估員工的工作能力、表現及可信賴程度,以此決定該員工是否符合公司的錄用條件。

四、勞動合同的變更

1、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變更。變更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註明變更日期。

2、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勞動合同的,應當將變更要求書面送交另一方,另一方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書面答覆。逾期未作出書面答覆的,視為不同意變更勞動合同。

五、勞動合同的協商解除和自然終止

1、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自然終止:

2、1勞動合同期滿的;

2、2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的;

2、3員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等機關部門宣告失蹤、宣告死亡的';

2、4公司解散,或者被依法撤銷、宣告破產,或者因其他原因終止的;

2、5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

六、公司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1、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書面告知員工理由:

1、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公司公佈的錄用條件的;

1、2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按照公司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1、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1、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1、5應聘時提供虛假資訊的,如未滿16週歲的、假身份證學歷證的;

1、6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本人:

2、1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2、2員工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人事管理制度範本 篇17

人事管理作為人力資源管理髮展的第一階段,主要包括人事方面的計劃、組織、指揮、協調以及控制等一系列管理工作。社會經濟迅猛發展推動了建築行業的發展、壯大,現階段,建築業已經成為我國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社會進步和發展中發揮著非常重要的作用。

一、當前建築集團人事管理存在的問題

1.人員構成不合理。

現階段建築集團人事管理過程中,將人員性質定編為技術人員和施工人員,技術人員主要包括工程圖紙設計人員、監督人員等,施工人員年齡層次差距大,綜合素質偏低,不具備專業知識,這在一定程度上對建築工程的施工質量形成了不利的影響作用。例如,在建築施工過程中,大部分施工人員都只能進行體力工作,他們甚至連建築工程施工圖紙都不認識,專業施工人員比較少。在建築集團管理人員中,由於管理人員年齡偏大,對新知識的接受能力比較差,大部分管理者都只能進行一般的日常監督管理工作,缺乏先進的管理思想、管理方法以及較高的綜合素質,難以對日常管理工作質量的提升提供充分的保障。人力資源結構不合理在很大程度上對建築集團人事有效管理形成了極為不利的影響作用,也對建築集團的進一步發展形成了阻礙作用。

2.缺乏科學的.人事管理制度。

由於我國建築業發展迅速,在很短的時間形成了非常大的規模,很多建築公司都是新成立的,部分成立時間比較久的建築集團,尚未意識到人事管理的重要性,在日常人事管理工作中,尚未編寫出具備規範性和可操作性的規章制度,在人事管理工作中缺乏專業的管理人員,管理人員綜合素質偏低,專業知識和技術水平偏低,沒有對人事管理形成正確的認識,人事管理在集團執行中沒有充分發揮它存在的重要意義。另一方面,目前我國還未形成完善的人力資源管理規範,建築集團在進行人事管理工作的時候,缺乏科學、有效的制度可以借鑑,導致建築集團人事管理雜亂,人事管理難以在集團管理中展現其核心作用,在很多建築集團人事管理部門形同虛設,這對建築集團進一步發展也形成了極為不利的影響作用。

3.人事管理難以發揮作用。

我國傳統的建築集團可以規劃為兩種性質,家族性集團公司和國企事業單位,前者注重家族性經營,集團很多重要部門都是“自己人”,他們並不具備專業理論知識和技術水平,綜合素質偏低,對人事管理的認識不足,人事管理工作難以落到實處。在國企事業單位性質的建築集團中,老齡化現象嚴重,他們對新事物的接受能力比較差,隨著社會進步和發展,人事管理已經向人力資源管理轉變,但是,建築建團人事管理人員無法充分理解人事管理和人力資源管理的區別,人力資源管理難以融合到建築集團管理中,這對建築集團進一步發展形成了極為不利的影響作用。

二、建築集團人事管理制度創新與可持續發展的有效措施

1.創新人事管理觀念。

隨著社會的進步和發展,人事管理逐漸向人力資源管理轉變,人力資源管理已經滲透到企業管理的方方面面,現代建築集團公司要實現可持續發展戰略,就應該不斷創新人事管理制度,促使人事管理向人力資源管理轉化。這就要求建築集團管理者必須充分認識到人力資源管理的重要性,理清人力資源管理與人事管理的差別,為了將人事管理工作落實到位,建築集團必須優化內部職工年齡層次,定期或不定期開展人力資源培訓工作,組織人力資源部門人員學習其他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的優秀經驗。管理人員也要勤於學習,充分掌握現代人事管理的知識和技能,不斷提高建築集團內部人事管理人員的綜合素質和知識水平,提高人事管理隊伍的綜合素質,建設一支高水平、高素質的人事管理隊伍,在人事管理向人力資源管理過度的階段,為人力資源管理工作順利進行奠定堅實的基礎,促使人力資源管理可以在建築集團發展中發揮重要的促進作用,保證建築集團可以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

2.創新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建築集團在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過程中,應該完善用人制度,不斷提高施工人員的綜合素質和施工技術水平,保證建築工程施工安全,為集團人力資源管理工作順利進行奠定堅實的基礎。建築集團在進行人事制度創新的同時,必須打破傳統管理制度的限制,建立適應建築集團可持續發展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從自身實際出發,充分借鑑國內外人力資源管理的優秀經驗,根據建築集團的需求,利用完善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吸引更多綜合型、專業型人才投身到建築事業中。除此之外,應該在建築集團建立科學、有效的評價制度。薪酬績效管理作為人力資源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新時期建築集團人事管理中,應該合理應用薪酬績效評價制度,通過科學的評價和考核,充分激發管理人員和施工人員工作的積極性和熱情,不斷提高建築工程施工質量,充分發揮建築集團人事管理的重要性。因此,新時期建築集團人事管理必須向人力資源管理創新,建立科學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為建築集團實現可持續發展目標提供充分的保障。綜上所述,人事管理作為企業集團的核心組成部分,在集團企業發展過程中發揮著極其重要的影響作用,尤其是隨著人力資源在我國各個領域的深入發展,人事管理制度創新已經成為勢在必行的工作。只有不斷優化人事管理制度,促進人事管理向人力資源管理轉化,才能促進集團企業人事管理可持續發展,為集團企業實現長遠發展的重要目標奠定堅實的基礎。因此,現代建築集團必須實現人事管理制度創新與可持續發展的重要發展戰略。

人事管理制度範本 篇18

一、目的

為了規範公司行政辦公用品採購,加強對採購行為的監督管理,提高資金的利用效益,促使採購在公開、公平、公正的前提下,依據質量第一、價格優先的原則進行,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日常辦公用品、辦公設施裝置、辦公傢俱等實物資產,以及公司活動用品等零星物品的採購。

三、管理職責

行政採購專員負責行政辦公用品的物資採購

四、內容

(一)申購審批流程

1、各部門耗材專員按標準配置領用日常辦公用品和裝置,日常辦公用品由行政採購專員定期集中採購,存於公司庫房。

2、員工若因工作需要增加標準配置外的其他用品,應逐級申報審批。

3、單價金額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物資申購,由使用人或使用部門內勤填寫《請購單》,經本部門負責人、行政負責人批准後,由行政採購專員購買。

4、單價金額500元以上的物資申購,由使用人或使用部門填寫申請,逐級稽核並報公司省總或省副總批准後,由行政購買。

5、涉及金額較大的特殊採購,除按上述程式審批外,還應交總公司稽核。

(二)常規物資採購方式

1、常規物資指常用辦公用品、辦公設施裝置等物資。

2、行政負責尋找、甄別、建立常規物資的長期供貨方,籤長期合作合同。

3、每年至少一次對公司長期供貨商進行評價,評價內容主要包括服務、質量、產品質量、價格、售後服務等情況,不能滿足公司需求的應及時更換。

4、採購工作應在收到《申購單》、《請示籤》後兩天之內完成。

(三)非常規物資採購方式

1、非常規物資指除開發專案設計、工程、預算、市場推廣專業採購外公司所需物資,如公司活動用品等。

2、根據需採購物資性質、金額大小、交貨時間要求等因素,主要採取

三種方式進行採購:公開招標、邀請招標、詢價採購,由行政外勤具體實 施。

3、採購工作應及時完成,不得影響工作的正常推進。

(四)其它

1、日常用品完成採購後,應及時到行政內勤處辦理登記入庫手續;其他類採購應在使用人處辦理驗收手續。憑入庫或驗收簽字到財管中心辦理財務手續。

2、及時準確地提供所採購物資的維護保養人名單、地址和電話,積極聯絡維護人員上門保養,完善售後服務。

3、及時完善財務借款手續,做到一事一清,在取得票據的一週內在財務銷賬。

4、按公司財務管理和合同管理規定,金額在(單項)伍仟元以上的採購應簽訂採購合同,並嚴格按合同條款執行。

5、主動徵求員工對辦公用品的意見,及時調整和改善品質,以滿足辦公需求。

6、各公司行政每年至少安排一次對所購辦公用品的市場詢價工作,由非行政外勤人員執行,以監督行政採購工作。

人事管理制度範本 篇19

為了加強事務所員工隊伍建設,提高員工的基本素質,獲取事務所可持續發展所必需的優秀人才,特制定本規定。

事務所招聘員工應以用人所長、容人之短、追求業績、鼓勵進步為宗旨;以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全面考核、擇優錄用為原則,從學識、品德、能力、經驗、體格、符合崗位要求等方面進行全面稽核。

(1)、人力資源部每年根據事務所經營班子對未來一年的業務發展預測,統籌規劃各部門本年度人員編制。

(2)、各部門在事務所崗位編制的整體規劃下,根據本部門人員現狀況,由部門負責人在業務忙季到來之前一個月報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統一組織招聘。

(3)、在業務淡季事務所嚴格控制新增人員,特殊部門需求的特殊人員,可根據實際情況隨時增加。

人力資源部根據招聘需求,制定詳細的招聘計劃。招聘計劃應主要包括人員需求、資訊釋出時間和渠道、選拔方案及時間安排、招聘費用預算、招聘工作時間表等內容,報事務所主任會計師批准。

招聘廣告應具有如下內容:事務所的基本情況、應聘人員的基本條件及報名方式、報名時間、報名需附帶的證件、材料、聯絡人以及其他注意事項。

面試為主,有特殊專業要求(如應聘國際業務部門等對外語能力要求較高的部門時),除了採取筆試外,還得加試口試,題目由用人部門的部門負責人擬定。

初試一般由人力資源部負責主持,向參加初試的應聘人員介紹公司的背景,公司的員工待遇;並瞭解應聘人員的基本情況,包括學歷、執業經驗、專業技能等,對初試合格的人員情況予以記錄。

複試由主管副總主持,人力資源部負責應聘人員的引導工作。

事務所招聘的主要渠道有:網上招聘、員工推薦、刊登報紙廣告等。

2、原則上初試和複試工作應在二個工作日內完成。確因面試工作量大的,可由用人部門主管副總和人力資源部協商確定間隔天數,但最長不超過兩週。

3、人力資源部必須在複試後三個工作日通知已被錄用的應聘人員,並確定報到日期。

1、所有應聘人員均應身體健康,複試合格後須先由綜合業務部組織進行體檢,至少包含以下內容(肝功化驗結果,心、肺功能等),身體健康者方可錄用。

2、事務所接收的應屆畢業生原則上應至少是本科以上學歷,會計、審計、金融、財務管理等相關經濟類專業(其他專業確實優秀的,應事先報經主任會計師同意)。

3、非應屆畢業生應聘普通員工級別的,應至少有一年以上同崗位工作經驗,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有執業資格的優先。

4、應聘專案經理以上級別的,應至少有二年以上同崗位工作經驗,相關專業本科以上學歷,有執業資格的優先。

5、工作經驗豐富,在行業內卓有成績的,條件可適當放寬。

6、應聘國際業務部等對外語要求較高的人員,英語程度至少在國家6級以上且聽說讀寫流利。

7、事務所員工推薦的應聘人員不得到推薦人所在的部門工作。

2、在試用期內表現優秀的,經其所在部門負責人提請,並經事務所主任造價師批准,可予以提前轉正。

4、特別優秀人員經主任造價師批准可不經過試用期。

1、試用期滿後,由員工本人提出書面轉正申請,經其所在部門負責人寫出書面轉正意見,人力資源部寫出書面鑑定後,報事務所主任造價師批准,予以轉為事務所正式員工。

2、有執業資格的員工,應在轉正後一個月內將執業關係轉入事務所,由事務所統一管理。

第九條、本條例經事務所主任造價師批准後執行,以後修改亦同。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範本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保護公司和員工的合法權益,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凡公司正式員工、臨時員工應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調入員工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試用期內不籤勞動合同,期滿轉為正式員工後應依據本規定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

1.公司正式員工勞動合同最低年限一般為一年,合同期滿仍繼續留用工作的,應簽訂勞動合同;

2.公司臨時員工勞動合同年限由公司視實際情況具體確定。

本制度生效後,已經與公司簽訂了勞動合同的員工需要重新統一簽訂勞動合同,時間為每年七月一日,重新簽訂勞動合同的同時,原勞動合同廢止;新員工於試用期滿轉正後即與公司簽訂。

第五條勞動合同應以書面形式訂立,並具備以下條款:

1.由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勞動合同對方當事人。

2.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須按下列時間提前向公司總經理遞交書面辭職申請:

業務助理級及一般行政員工,提前一個月遞交辭職申請。

專案經理級員工及行政經理,提前二個月遞交辭職申請。

1.公司正式員工,從到公司日起,均享受法定養老、醫療和失業社會統籌及提取住房公積金待遇。

2.臨時員工和實習員工可於工作日享受公司工作餐,其他方面的福利待遇可由公司總經理根據情況特批。

1.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公司應根據員工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2.員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公司應按其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同時還應發給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百。

3.員工不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公司應按其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第九條員工違反公司管理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公司下列損失:

第十條新員工到公司上班前,應在行政管理人員的陪同下,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專案由公司劃定,費用由公司承擔。體檢結果出來後,行政管理部陪同人員應在上面簽字,當確定各項體檢結果符合公司要求後,由行政管理部通知其上班,進入試用期。

第十一條公司與員工正式解除勞動合同前,員工必須嚴格履行工作移交手續,在工作移交表上必須經所在部門、財務部、質量監管部、行政管理部、公司總經理簽字,確認其完成或者正在進行中的工作的資料檔案及待辦事項已經移交完畢,方可正式辦理調轉事宜。

為規範事務所人事管理,使事務所的管理工作有章可循,為事務所可持續發展奠定基礎,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加強員工隊伍的建設,建立“優勝劣汰”的競爭機制,建立一支“能吃苦、會戰鬥”的高素質員工隊伍,是事務所健康、穩定、快速發展的基礎。

第二條、加強員工隊伍建設,應本著公正、公平、公開和對員工負責的基本原則,使每位員工都能得到相同的待遇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三條、“優勝劣汰”競爭機制,包括對由於各種原因已經不適合在事務所繼續工作的員工的辭退、開除等。

第四條、辭退、開除員工,事務所應採取十分慎重的措施,在廣泛徵求各方面意見,獲取可靠的證據基礎上,按照事務所規定的程式嚴格執行。

1、員工在試用期內,由所在部門負責人建議,人力資源部考察,確實不符合工作崗位要求的,可在試用期內隨時予以辭退處理;

2、事務所正式員工,不能勝任所在崗位的工作責任,經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經所在部門負責人提出申請,人力資源部考察核實,並聽取本人意見後,上報事務所主任會計師批准予以辭退處理;

3、長期休假已作為待崗處理的員工,如待崗時間達到三個月以上,仍然沒有部門接收,本人又不提出辭職,將按照辭退處理;

4、勞動合同期滿,事務所不再與其續簽勞動合同的員工,本人不願意提出辭職時,可按照辭退處理;

1、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的或因觸犯法律被提起公訴的員工,事務所根據行政機關的通知將予以開除處理;

2、無故曠工累計超過3天的,事務所將予以開除處理;

3、因個人失職,給事務所造成名譽上或經濟上重大損失的員工,除按規定賠償事務所相應損失外,事務所將予以開除處理;

4、故意向外界洩露事務所或客戶商業祕密的員工,事務所一經查實,將予以開除處理;

5、嚴重或屢次違反事務所各項規章制度,經批評教育仍無悔改表現的,事務所可根據有關規定作出予以開除的處理。

(1)、事務所辭退試用期內員工,除支付員工工作天數的工資外,將不給於其他經濟補償;

(2)、事務所辭退合同期未滿的正式員工,將按勞動合同中的相應規定予以經濟補償;

(3)、事務所辭退合同期滿的正式員工,將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

(4)、凡是被事務所開除的員工,事務所將不給於任何經濟補償。

1、事務所在辭退或開除員工前,由擬被辭退或開除員工所在的部門負責人與其談話,聽取員工個人意見,並將談話結果告知人力資源部。

2、人力資源部將擬辭退或開除員工的情況,及時向事務所領導進行報告,並根據事務所領導的要求和有關的規定,進行必要的調查和了解。

3、人力資源部將調查結果以書面的形式向事務所領導進行彙報,並履行辭退、開除員工的必要手續。

4、辭退或開除員工的決定經事務所領導批准後,人力資源部應至少提前一週向被辭退或開除的員工發出“辭退(開除)通知單”(通知單樣式附後),正式通知擬被辭退或開除的員工。

5、被辭退或開除的員工有權向人力資源部或主任會計師申訴,人力資源部應認真聽取申訴員工的意見並進行書面紀錄,且在3日內給以申訴人答覆。

第九條、凡被事務所開除的員工,事務所在3年內不再錄用。

1、員工應於辭職前一個月向其主管部門負責人提出辭職請求;

2、主管該員工的部門負責人與辭職員工應積極溝通,對績效良好的員工應努力挽留,探討改善其工作環境、條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3、員工辭職申請獲准,則辦理離職移交手續;部門負責人應安排其他人員接替其工作和職責;

4、辭職員工寫出書面辭職申請同時到人力資源部領取《離職申請表》,經相關各部

5、事務所可通過人力資源部出具辭職人員在事務所的工作履歷和績效證明。

員工辭職時,其部門負責人要與辭職人進行談話;如有必要,可請人力資源部協助,並記錄離職談話清單,經員工和談話經理共同簽字,存入員工個人檔案。

3、事務所價值在30元以上的辦公用品;包括事務所為個人配置的手機、膝上型電腦等;

第十四條、員工個人人事關係、檔案、黨團關係、社會保險關係等應從員工離開事務所之日起3個月內調離事務所。

第十五條、離職人員不能親自辦理離職手續時,應寄回有關物品,或請人代理交接工作。

第十六條、被事務所辭退、開除處理的員工,也必須辦理離職手續。

離職員工領取工資,享受福利待遇的截止日為正式離職日期或以部門負責人

籤認定的停薪日期為準。以各種理由請假一段時間後提出辭職,認定停薪日期為請假開始日期。

3、事務所對在合同期內被辭退的員工按勞動合同中約定的相應條款予以補償;

(3)、勞動合同期未滿而提出辭職的員工,按勞動合同中約定的相應條款對事務所

(4)、如應扣除費用大於支付給員工的費用,則應在收回全部費用後才予辦理手續。

第十九條、事務所員工的離職工作以保密方式處理,保持工作連貫、順利進行。

為加強紀律,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按照《勞動法》和參照利安達總部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公司員工考勤工作由綜合業務部承擔,對總經理負責。

第二條凡因私請假,應事先向有關領導請示,得到批准後方可在規定的時間內離開公司工作崗位,否則以缺勤計算。

第三條除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外,公司工作時間為每週星期一至星期五,冬季:早8時30分至下午4點30分,夏季:早8時至下午5點。(午休時間一個半小時除外)。冬季時間為十一月一日至下年三月三十一日。

第四條員工應嚴格按照規定的工作時間上班下班。凡上班時間未準時到達崗位的,按遲到計;凡未到下班時間擅自離開崗位的,按早退計。

3.凡超出各種假期規定期限仍需繼續休假者,應提前向領導請示,經批准後方可繼續休假,不提前請示批准者逾期休假時間按曠工論;

4.上班時間擅自離開辦公室達一小時以上者,缺勤時間按曠工論。

第六條病假。凡因病必須治療和休養的,可憑市級以上醫院出具的證明申請病假。工作時間到醫院就診,憑掛號單視就診時間長短計病假。

第七條事假。凡因私事必須本人辦理的,可申請事假。

第八條工傷假。員工因公負傷,必須治療和休養的,可給予工傷假,直至痊癒。

第九條探親假。凡公司正式員工,可享受以下探親假:

1.員工探望配偶(夫妻兩地分居者,工休日不能團聚的),每年給予探親假一次,假期30天(不包括路途時間)。

2.未婚員工與父母分居,工休日不能團聚的,每年可享受探親假一次,假期20天;兩年探親一次者,假期為45天;已婚員工探望父母4年一次,假期20天;新招收未婚員工,從報到之日起滿一年後開始享受探親假(不包括路途時間)。

3.員工如因工作需要不休探親假的,個人提出書面申請按休假天數每天補助20元。

公司正式員工辦理本人結婚事宜,可享受婚假,假期3天。晚婚增加獎勵假7天。對方在外地需到外地結婚者,公司可酌情給予路程假。

1.女員工生育後可享受產假90天。男員工配偶生育,可申請休假15天護理配偶,難產增加15天,多胞胎每子增加15天。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領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女員工憑該證經公司總經理批准增休產假3個月。晚育女員工增加獎勵假30天。

2.女員工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者,可根據醫生意見享受產假15至30天;懷孕滿4個月以上流產者,給予產假42天。

3.產假期滿仍需繼續休養者,可憑醫院證明申請病假。

4.員工施行絕育手術或女員工作人工流產手術,可憑醫院證明休病假。

有不滿一週歲嬰兒的女員工,每個工作日給予兩次哺乳時間,每次不超過一小時。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30分鐘。

員工需離職處理直系親屬(父、母、子、女、夫、妻)及同住的岳父母、公婆的喪事時,可請喪假3天。

員工到外地結婚、奔喪、探親,可根據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路程假不計入事假。

1.凡入公司滿一年的在崗正式員工均可享受年休假二天,以後所齡每增加一年即年休假增加1天。如:

2.年休假天數不包括政府法定節日,年休假不能跨年度累計使用,原則上也不能分開使用。

3.員工如申請年休假,應至少提前兩週提出,以便公司合理安排工作。

4.員工如因工作需要,不休年休假的可以此抵扣事假、病假;不抵扣而又因工作需要未休年休假的,可按照假期天數每天補助20元。

(1)員工在本年度內,累計事假在15天以上,或累計病假在30天以上者;

公司正式員工參加公認職稱考試,一次考試可申請考試假3天。

員工參加對公司發展有重大積極影響的考試,其休假時間由公司另行安排。

第十七條因公出差者,出差時間包括休息日的,休息日的出差補助按2倍計發。

第十八條請假者應至少提前1天向有關領導請示,請假者應填寫請假單,經批准後,委託(或由主管領導指定)他人代理工作,並辦理有關交接手續以後,方可離職。因重病、急事不能提前請假者,可委託他人代為辦理請假或事後辦理補假手續。

第十九條凡請病假、工傷假者,均須憑區級以上就診醫院醫師診斷書,並經領導批准後方可休假。病假、工傷假需延長休養期,產假期滿需繼續休養的,均須憑就診醫院證明申請續假。

第二十條請假期滿因故不能正常上班者,可提前申請續假,續假手續與請假手續相同。當事人在外地需續假時,可採用電話方式聯絡,於返回後立即補辦續假手續。

第二十二條員工請假半天不用填請假單,但必須與主管副總打招呼,請假半天以上者必須填寫請假單應由本部門主管副總、綜合部、總經理審批;

部門經理以上職務者請假由公司總經理直接審批並通知綜合管理部。

任何人無權超越本規定的職權範圍批准員工以各種名義的請假,否則應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第二十三條請假理由不真實,故意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出即以曠工論處。

第二十四條節日加班(元旦、春節、五一節、國慶節)按勞動法規定計算工資。

第二十五條因工作需要,經批准全脫產、半脫產學習培訓的員工,

7天以下的,(含7天)按工資總額全額照發;超過7天,(不含7天)只享受基本工資的90%。

第二十六條符合規定時間內的工傷假、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奔喪假者,原則上扣發綜合獎金,其它工資照常發放。

第二十七條每月病假超過5天者,扣發其請假超過天數應發基本工資的30%;(例如:月工資1000元,請假10天,計算方法:10天-5天=5天,1000元/22天=45.45元, 45.45元*5天*50%=113.63元1000元-113.63=886.36元)請病假超過1個月,按基本工資70%計發工資;超過2個月,按基本工資60%計發工資;請病假超過3個月,按基本工資50%計發工資;請病假超過4個月,按基本工資40%計發工資;請病假超過5個月,按基本工資30%計發工資;請病假超過6個月的長期病假者作為自動解除聘用合同處理。(以上病假1-5個月的均扣發綜合獎金)

第二十八條每月事假超過1天,扣發其請假超過天數應發工資的80%;(例如:月工資1000元/22天=45.45元,請假2天超過1天,計算方法扣發:45.45元*1天*80%=36.36元,應發1000元-36.36元=963.64元。每月事假超過7天,扣發應發工資的100%和當月獎金。

第二十九條休正常產假,除綜合獎金、基本工資正常發放。超過應休產假視具體情況,按曠工、病假、事假處理。

第三十條當月遲到、早退累計超過3次者,視同事假超過1天處理;當月遲到、早退累計超過7次者,視同事假超過2天處理。

第三十一條曠工半日以上者,扣發全月應發工資的20%,並扣發當月的全部綜合獎金,累計曠工達3天者,解聘除名。

第三十二條被公安局拘留者,視情節嚴重程度酌情發放生活費。

第三十四條本規定適用於本所正式員工和聘用的長期(半年以上)在本公司工作並領取勞動報酬的其他人員。

1、根據公司管理需要,員工自進入公司試用第一天起,需要在綜合管理部建立基礎資訊檔案,應及時提供真實的個人基礎資訊資料,包括個人履歷、聯絡方式、家庭住址、身份證影印件、畢業證影印件、執業資格證影印件、職稱證影印件等資料。

2、員工基礎資訊發生變化,應及時通知綜合管理部進行資訊更新,並提供新的資料。

3、每六個月綜合管理部將對基礎資訊檔案進行重新確認。

1、正式員工轉正後可將人事檔案調入公司,由公司將人事檔案存檔於省人才中心,員工在公司工作期間存檔費用由公司負擔;

2、員工離所後,應及時將人事檔案調出,未能及時調出產生的存檔費用由本人負擔;

3、人事檔案管理應由專人負責,認真做好人事檔案材料的整理,送交前的妥善保管。

4、人事檔案管理人員應及時將人事檔案送存人才中心。

人事管理制度範本 篇20

一、科學管理替代經驗管理

傳統人事管理往往根據國家的相關政策和計劃組織和開展簡單的操作事務,其管理工作的過程中缺乏應有的自主性和創造性,更沒有同自身實際相結合促使個性的、富有自主特色的管理制度的形成。事實上,在高等教育迅速發展的今天,開發和利用人力資源時,都要堅持科學的管理模式和管理理論,對自身現有的師資及其他教育資源進行合理配置,在避免因人設事的基礎上,促進因崗擇人和依事設人目標的實現。因此,高等院校人事管理部門在開展工作時,要在堅持人性化管理理念的基礎上,建立和健全系統科學的工作定量、分配比例、崗位職責、機構設定及人員比例的制度。

二、動態管理代替靜態管理

傳統人事管理在工作時往往只是形式的、靜態的管理人和事,缺乏對其管理物件的積極的引導和調動。其在具體工作中主要表現為:靜態的工資薪酬,其具體工作中獲得的成果與工作成績缺乏直接關係;靜態的職稱,相關人員一旦獲得專業技術等級職務則擁有相關待遇的終身享受權;靜態的職務,一些從事行政職務的官員在其工作中享受的待遇不能下只能上,顯現出終身制特點。然而,根據高等教育發展的要求,要將教職工積極性的`激發和調動充分重視起來,使其工作效能的創造性得以充分發揮。因此,在開展人事管理工作,要將教職工的績效與其薪資待遇結合起來,使績效變化,薪酬隨之變化的原則得以遵循;將教職工的實際工作效果與其專業技術職務相掛鉤,根據科研水平和教學質量的變化,進行職稱的相應變化,避免終身享有現象的產生。同時,對行政管理人員的級別也要實行動態管理,在位時,使其擁有相應待遇的享受權,不在位則要予以取消。

三、崗位管理替代身份管理

根據競爭發展的有關理論,競爭有利於人才的充分發展,因而高校在人事管理中應將競爭機制進行引進,使崗位管理模式得以形成。傳統管理中,將身份放在重要位置,忽略了現實才能的重要性,因人設崗的理念,使身份終身不變,只可上不可下。這種模式在管理人才時較為僵化,競爭的缺乏,使人才的才華難以充分施展。一些職工獲得教授職稱後,不存在崗位競爭問題,不論科研如何、教學如何,終身處於教授職位,終身享有其待遇。與之不同,崗位管理實行先設崗後聘人的制度,在人人都能夠參與競爭中,實現能力上崗,並根據自身能力享受應有待遇,同時,結合定期再聘制度,使在崗者面臨著落聘的風險,承擔著巨大的壓力而堅持不懈的進行學習和研究。

四、人力資源管理代替人事管理

傳統人事管理理念重視身份管理,將個體以往的行為活動及相應的成果作為評價和管理的依據,這一理念實質上屬於靜態管理,由於相應引導和激勵制度的缺乏,致使其管理效能低下。在高校管理和教育制度的發展中,應將對人力資源管理作為其工作的指導思想,通過對現有人力資源進行開發和利用,在關注人力資源的提升和重組中,使人力資源的質量得以提高。

五、差異分配代替平均主義

近年來,分配製度的改革和創新逐漸在我國高校中先後實行,使教師的收入差距也在逐漸拉大,然而,實際工作中,其改革和創新的步伐仍然比較緩慢。一些學校在分配教師工資時往往遵循校內津貼、特區津貼、保留補貼及職務工資等,比例較高的職務工資使其分配方式仍然處於職務等級分配階段。高校普遍存在的這種實際上平均主義的分配傾向,使其激烈和約束作用仍然較低。受體制影響,很多高校的部分富餘人員難以分流,過多的崗位設定和落後的收入及較小的收入差距,難以對校外人才形成吸引力,也難以具備較高的競爭力。因此,高校為吸引人才和留住人才,就要在分配製度和分配方式上進行改革和創新,通過對不同的崗位設定不同的薪資待遇,在確保較大差距的同時,還要重視多種獎勵的設定,使做出較大成績及擁有突出貢獻的教職工能夠獲得重獎。當然差異分配製度的實行還要建立在全員聘用制的基礎上,使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得以充分調動。

六、結語

總之,高等院校在制定和執行人事管理制度時,要堅持人性化的管理理念,通過對自身管理實際進行充分的研究和分析,在對其人事管理制度進行改革和創新的基礎上,實行科學管理、動態管理、崗位管理和人力資源管理,在堅持差異分配和全員聘用制的同時,促進高等院校教職工工作積極性的充分調動,使高等院校各項工作得以順利進行!

人事管理制度範本 篇21

一、總則

第一條 目的。

為使本公司員工的管理有所依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範圍。

(一) 本公司員工的管理,除遵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法令外,都應依據本制度辦理。

(二) 本規則所稱員工,係指本公司聘用的全體從業人員。

二、聘用

第三條 本公司各部門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增加人員時,應先依據新進人員事務處理流程的.規定提出申請,經總經理核准後,由辦公室辦理招聘錄用事宜。

第四條 新進人員經考試或測驗及審查合格後,由辦公室辦理試用申請表,原則上職員試用三個月。期滿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錄用;但成績優秀者,應適當縮短其試用時間。

第五條 試用人員如因品行不良或服務成績欠佳或無故曠職者,應隨時停止試用,予以解僱;試用未滿三日者,不給工資。

第六條 試用人員報到時,應向辦公室送交下列表件:

(一)戶口影印件及醫院體格檢查表。

(二)最後工作單位離職證明。

(三)保證書及三個半月內半身免冠照片4張。

(四)試用同意書。

(五)人事資料卡。

(六)其他必要的檔案。

第七條 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錄用。

(一)尚未恢復者。

(二)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緝,尚未結案者。

(三)吸食者。

(四)拖欠、挪用公款、有記錄在案者。

(五)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者。

(六)品行惡劣,曾被開除者。

(七)體格檢查經本公司認定不適合者。

第八條 員工一經錄用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工作,視情況應與本公司簽定“勞動合同書”,雙方共同遵守。

第九條 本公司從業人員分八個職級。從業人員晉升辦法另訂。

第十四條 保證人如需中途退保,應以書面通知本公司,等到被保證人另外找到保證人,辦理新的保證手續後,才能解除其責任。

第十五條 保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被保證人應立即通知本公司更換保證人,並應於下列事情發生後十五天內,另外我到連帶保證人。

(一)保證人死亡或犯案者。

(二)保證人被宣告破產者。

(三)保證人的信用、資產有重大變動,因而無力保證者。

(四)不欲繼續保證者。

第十六條 被保證人離職三個月後,如無手續不清或拖欠公款等情況,保證書即發還其本人。

第十九條 員工每日工作時間以八小時為原則,生產單位或業務單位每日休息另訂公佈實施。但因特殊情況或工作未完成者應自動延長工作時間。每日延長工作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延長的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四十六小時。

第二十條 經理級(含)以下員工應親自打卡計時,不得託人或受託打卡,否則雙方均按曠工一天處理。

第二十一條 員工如有遲到、早退或曠工等情形,依下列規定處理:

(一)遲到、早退。

1、 員工均需按時上、下班,工作時間開始後三分鐘至十五分鐘到班者為遲到。

2、 工作時間終了前十五分鐘內下班者為早退。

3、 超過十五分鐘後,才打卡到工者以曠職(工)半日論,因公外出或請假並經主管證明者除外,員工當月內遲到、早退合計每三次以曠職(工)半日論。

4、 無故提前十五分鐘以上下班者,以曠職(工)半日論,因公外出或請假並經主管證明者除外。

5、 下班而忘記打卡者,應於次日經單位主管證明後視為不早退。

(二)曠職(工)

1、 未經請假或假滿未經續假而擅自不到職以曠職(工)論。

2、 委託或代人打卡或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屬實,雙方均以曠職(工)論。

3、 員工曠職(工),不發薪資及津貼。

4、 無故連續曠職三日或全月累計無故曠職六日或一年曠職達十二日者,予以解僱,不發給資遣費。

人事管理制度範本 篇2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落實學院章程,規範學院人事管理,保障學院各類教職員工的合法權益,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依法辦學要求及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學院人事管理堅持黨管幹部、黨管人才原則,全面準確貫徹、公開、競爭、擇優方針。

第三條學院教職員工由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工勤人員等組成。學院根據需要合理確定教職員工總量和教職員工比例。

第四條學院根據職責任務和工作需要,依法自主設定內部組織機構和崗位,決定機構和崗位名稱、目標任務、崗位任職條件以及崗位的類別和等級。

第五條學院人事處是人事管理職能部門,負責全院人事綜合管理工作。

第六條本辦法適用於學院具有事業單位編制的教職員工。

第二章公開招聘和競聘上崗

第七條學院新聘用教職員工,應當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但是,國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許可權由上級任命、涉密崗位等人員除外。學院公開招聘工作按照規定的程式和時間進行。

第八條公開招聘按照如下程式進行:

(一)各學系、部處根據工作需要向人事處申報招聘計劃,明確招聘條件,人事處進行稽核,報經院長辦公會議審批後釋出招聘資訊。

(二)人事處收集和初步稽核應聘材料,組織應聘者進行面試,按照程式確定擬錄用人員,並將擬錄用名單報上級人事部門。

(三)完成上級人事部門和人事處規定的程式後,由人事處辦理入職手續。

第九條學院內部崗位人選進行競聘上崗,按照下列程式進行:

(一)制定競聘方案;

(二)公佈公示競聘崗位、資格條件、聘期等資訊;

(三)審查競聘人員資格條件;

(四)考評;

(五)公示擬聘人員名單;

(六)辦理聘任手續。

第十條學院內部崗位競聘工作在學院黨的統一領導下進行,原則上二~三年一次。

第十一條學院教職員工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交流。

第三章聘用合同

第十二條學院與教職員工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於3年。

第十三條新進教職員工與學院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於3年,試用期(見習期)原則上為12個月。

第十四條教職員工在學院連續工作滿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0年,提出訂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學院應當與其訂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第十五條教職員工連續曠工超過15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的,學院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六條教職員工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調整工作崗位,或者連續兩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學院提前30日書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七條教職員工提前30日書面通知學院人事處,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雙方對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八條教職員工受到開除處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九條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終止之日起,學院與被解除、終止聘用合同人員的'人事關係終止。

第四章考核和培訓

第二十條學院根據聘用合同規定的崗位職責任務,全面考核教職員工的表現,重點考核工作績效。考核應當聽取服務物件的意見和評價。

第二十一條年度考核的結果可以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檔次。考核結果作為調整教職員工崗位、工資以及續訂聘用合同的依據。

第二十二條學院根據不同崗位的要求,對教職員工進行培訓。教職員工應當按照學院的要求,參加崗前培訓、在崗培訓、轉崗培訓和為完成特定任務的專項培訓。

第二十三條培訓經費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列支。

第五章獎勵和處分

第二十四條教職員工或者集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獎勵:

(一)教書育人,愛崗敬業,表現突出的;

(二)在執行國家重要任務、應對重突發事件中表現突出的;

(三)在工作中有重發明創造、技術革新的;

(四)在培養人才、傳播先進文化中作出突出貢獻的;

(五)有其他突出貢獻的。

第二十五條獎勵堅持精神獎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以精神獎勵為主的原則。

第二十六條教職員工違學院規章制度的,學院責令其改正或給予相應紀律處分;對違合同義務的教職員工追究違約責任;不符合任職要求的,學院可變更其崗位乃至解除合同。

第二十七條教職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處分:

(一)損害國家聲譽和利益的;

(二)失職瀆職的;

(三)利用工作之便謀取不正當利益的;

(四)揮霍、浪費國家資財的;

(五)嚴重違職業道德、社會公德的;

(六)連續曠工超過3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6個工作日的;

(七)一學期內發生2次以上一般教學事故,或者發生嚴重教學事故的、發生重教學事故的;

(八)其他嚴重違紀律的。

第二十八條處分分為警告、箭、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開除。受處分的期間為:警告,6個月;箭,12個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24個月。

第二十九條教職員工受開除以外的處分,在受處分期間沒有再發生違紀行為的,處分期滿後,可以解除處分並以書面形式通知本人。

第六章工資福利和社會保險

第三十條教職員工資按照有關規定依法執行,實行學院績效工資方案。

第三十一條教職員工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和休假制度。

第三十二條學院及其教職員工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教職員工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第三十三條教職員工符合國家規定退休條件的,應當退休。

第七章人事爭議處理

第三十四條教職員工與學院發生人事爭議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等有關規定處理。

第三十五條教職員工對涉及本人的考核結果、處分決定等不服的,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申請複核、提出申訴。

第三十六條負有學院聘用、考核、獎勵、處分、人事爭議處理等職責的人員履行職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迴避:

(一)與本人有利害關係的;

(二)與本人近親屬有利害關係的;

(三)其他可能影響公正履行職責的。

第三十七條對學院人事管理工作中的違法違紀行為,教職員工可以向上級主管部門或者監察機關投訴、舉報。

第八章法律責任

第三十八條對違本辦法規定給當事人造成名譽損害的,應當賠禮道歉、恢復名譽、消除影響;造成經濟損失的,依法給予賠償。

第三十九條人事處和其他部門負責人在人事管理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章附則

第四十條本辦法由人事處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