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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學生考勤管理制度(通用3篇)

欄目: 學校教學管理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3.08W

中學學生考勤管理制度 篇1

根據上級指示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中學學生考勤管理制度(通用3篇)

一、班級工作管理條例

1、每班級設班主任一人,班主任人選由教導處推薦責任心強,素質較高,管理能力較強的教師擔任,並報學校。

2、在班主任的指導下,通過民主選舉產生五至八名學生組成班級工作委員會,任期一般為一學年。

3、班委會設班長、副班長、學習委員、勞動委員、宣傳委員、體育委員、文娛委員各一人。

4、班委會在班主任指導下全面負責班級工作。班委會要定期召開會議,分析班級情況,研究工作措施,並利用週末的班會向學生報告班級工作開展情況,廣泛徵求學生對班級工作的意見。

5、班長負責全班的日常工作,並負責佈置、檢查、督促各委員的工作。

6、副班長協助班長處理班級的日常工作,班長不在,副班長代理班長的工作。

7、學習委員負責班級的學習工作,定期召開各科課代表會議或學生代表座談會,及時向教務科、任課教師反映學生對學習的意見和要求,督促全班同學按時交送作業,並認真填寫教學日誌。

8、勞動委員負責督促值日生搞好教室、宿舍及環境區的衛生,並組織好每週三的衛生大掃除。

10、宣傳委員負責班級的宣傳報道工作,組織學生每月出一期班級黑板報。

11、體育委員負責班級學生的體育工作,組織好學生做好早操、課間操,組織好學生集體活動,班級的整隊集合工作。

12、文娛委員負責班級的文娛工作,根據班級學生的.不同業餘愛好組建多種興趣小組,並定期開展活動,活躍學生的課餘生活。

二、課堂管理規定

課堂(包括教室、實驗室)是實施教學的主要場所。為保證課堂教學的順利進行,學生應自覺遵守以下規定:

1、上課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上課時由任課教師負責點名。

2、教師上下課時要認真聽講,不得喧譁、談笑。不得看無關的書報或做小動作。

3、教師提問時學生應起立作答。學生提問時,應先舉手,經教師允許後再起立發言。

4、上課前值日生應擦淨黑板,清理講臺,幫助教師安排演示儀器、張掛圖表。

5、在課堂內服裝應整齊,不得穿背心、拖鞋(實驗室另有規定)。

6、要愛護公共財物,課桌椅不得任意搬出室外或任意損壞,違反者要追究和賠償。

7、要節約用電,最後離開教室的同學必須隨手關燈。

8、不得亂扔紙屑、雜物、不隨地吐痰,嚴禁在課桌椅上亂刻、亂塗、亂寫,違者要追究和賠償。不得隨意在牆壁、門窗上亂貼、亂寫、亂畫。自覺維護課堂及教學樓公共場所衛生。

三、學生考勤制度

一、凡教學計劃中安排的學生上課、早操、勞動、及有關活動都要考勤。因故不能參加者,應事先辦理請假手續。假滿後應及時銷假。未經請假擅自缺勤者,按曠課論處。

二、請病假應持病假證明,到本班班主任處請假。

三、學生一般不得請事假。遇有特殊情況必須請事假者,要從嚴掌握。

四、因故不能事先請假者,應持有關證明補假。如需要延長假期,應在假滿以前說明理由並持有關證明,申請續假。

五、學生不得無故遲到、早退。三次遲到或早退記為曠課一學時。上課遲到超過十分鐘者,不準進入課堂,按曠課論。

六、學生考勤工作由班考勤班長負責,每月向德育處報送一次考勤表。

八、任課教師負責所在課堂考勤。期末將學生出勤情況記入學生平時成績。

九、學校每月統計一次各班考勤統計。對曠課的學生,嚴格按照學校有關規定給予處理。

四、學生文明行為公約

為進一步提高我校學生文明素質,推動我校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培育一流的校園文化,特制定本公約。我校全體學生應自覺遵守,以實際行動樹立文明學生形象。

一、愛國愛校追求真理巨集志篤行

二、精勤不倦鑽研創新學用結合

三、遵紀守法明禮誠信樂於助人

四、仁慈愛傷恭謹審慎服務病人

五、強健體魄自信自強樂觀向上

五、學生安全教育及管理規定

根據上級精神,為了加強學校管理,維護正常的教學和生活秩序,保障學生人身和財物的安全,促進身心健康發展,特制定我校學生安全教育及管理規定。第一條學生安全教育及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宣傳、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對學生實施安全教育及管理,妥善處理各類安全事故,引導學生健康成長。

第二條學生安全教育及管理,要以預防為主,本著保護學生,教育先行,明確責任,教管結合,實事求是,妥善處理的原則,做好安全教育和處理工作。

第三條學生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由一名校領導分管,德育處負責組織、實施,學校各部門要積極配合,明確職責。

第四條學校德育處負責全校學生安全教育、管理及事故處理工作。

第五條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聽從指導,服從管理,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財物的安全。

第六條學生髮生安全事故應及時向德育報告,並保護現場。學校應迅速採取措施,及時處理。

第七條課間嚴禁學生相互追逐打鬧。

六、學生課間安全制度

一、管理目標:

確保學生課間活動安全有序、健康向上。

二、管理辦法:

1、各班主任利用班隊會,按《中學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的具體要求,教育學生文明休息,不在教室、操場各處追逐打鬧,不做危險遊戲,不攀爬欄杆、籃球架、鐵門等設施,不跳乒乓臺及校園各處臺階。

2、班主任在課間隨時觀察該班學生活動情況,發現學生有不安全行為,及時制止、教育。對屢教不改的學生,通知家長到校配合教育。

3、值班領導和教師要巡視全校學生活動情況,發現學生有不安全行為,及時制止,作好記載,將情況通知班主任,並按學校規定進行處理。

4、學校政教處要加強對課間管理督查與指導,對發生重大事故或帶有傾向性的問題及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問題及時予以通報。

七、體育課、體育活動課安全管理制度

為全面貫徹學校教育必須堅持“健康第一”的指導思想,進一步樹立體育與健康課、體育活動課中的安全意識,確保每位學生在校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領導和體育組成員在平時的工作中,要加強防範意識,每學期開學協同總務部門,對學校體育教學場地、器材設施進行了認真全面的檢查,排除一切不安全隱患。

2、每位體育教師在體育課、活動課中,要樹立安全防範意識,堅決杜絕由於教學過程中的失誤而造成傷害事故的發生。

3、體育教師在平時的教學工作中,要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使學生了解各種體育器材的效能和功能,正確掌握其使用文治,做練習時知道怎樣幫助他人和自我保護。對已損壞、有危險的體育器材,及時向總務部門反映並及時維修。

4、課堂教學過程中,學生在做有一定危險性的練習時,如:投擲、跳山羊、跳箱等,老師必須認真做好現場指導,親自把握訓練過程,及時排除不安全因素,保護學生人身安全。

5、學校要定期檢查體育器材、場地的安全效能,一旦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排除。

八、上下學管理制度

一、學生必須按照學校規定的到校時間到學校。

二、學生在校期間,不準私自離開學校。如有特殊情況,須經班主任與家長聯絡得知情況後,由家長或家長指定的親屬來接。

三、學生在校期間,任課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讓學生獨自離開課堂或離開學校為自己辦事。

四、班主任或值班老師對接學生的人要嚴加詢問,不準讓陌生人帶學生離開校園。

五、班主任要經常教育學生,在上下學的路上如果獨自行走,不要與陌生人搭話,更不能跟陌生人走。

九、學生外出集體活動管理制度

為了貫徹落實《學校安全教育及管理的暫行規定》確保每個師生在參加各種活動中的人身安全,根據我校情況特制定以下組織師生參加校內外活動的安全手規定:

一、學校組織師生集體外出參加活動,學校領導必須親自帶隊,確保師生的人身安全。

二、凡在校內組織的大型活動(如文藝晚會、演講會、運動會等)其安全措施,由活動組織者和學校領導共同負責。

三、未經學校批准而組織師生員工參加集體活動,或雖經批准但未落實安全措施而發生的安全事故,由活動的組織者負責。

四、在組織活動(校內、校外)前,學校領導,必須對參加人員進行鍼對性的安全教育,宣告活動紀律和有關安全防範規定,落實安全責任人。

十、自習課管理條例

為了加強對學生的規範化管理,提高自習的質量,從而根本上端正我校的校風、學風,特制定條例。

1、遵守自習的作息時間,不遲到、不早退。

2、自習課期間,著裝得體,不穿露肩裝,不穿拖鞋,女生不披頭散髮。

3、學生如需要在自習課請假,假條需寫明原因,並經班主任或監自習老師同意方可生效。如在自習時間臨時有事,應及時向監自習老師請假,並在規定時間內返回,不得另行其事。

4、自習課時,不允許交頭接耳,不隨便走動,每個人對號入座,不隨便調換位子,不允許外出買東西。

7、班長應監督值日生放學後完成關窗、打掃衛生等工作。

中學學生考勤管理制度 篇2

一、本制度基本分為100分。

二、工作數量

凡周課時國中不滿14─18課時,高中不滿12─16課時者,每少一課時每學期扣5分(學校根據具體情況安排的除外)。

三、教育工作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認真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凡不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上級部門規定的,有一例扣10分;情節嚴重的交監察部門處理;構成犯罪的,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積極參加政治學習和學校組織、安排的其他各項活動,學習有筆記。凡學校組織、安排的活動,無故缺席一次扣5分,遲到、中離、早退一項一次每10分鐘扣1分,無學習筆記少一次扣1分。班主任準時參加並認真組織學生參加升旗儀式。凡無故不參加升旗儀式或組織工作有較明顯差錯,一次扣2分。

3、熱愛教育工作,教育思想端正,自覺遵守職業道德規範,具有良好的師表形象。凡違背《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中一條一次扣5分。

4、嚴格執行區教育局制定的《加強師德行風建設十項規定》。凡違背《十項規定》中一項一次扣5分,情節嚴重的按規定另行處理。

5、嚴格執行區教育局制定的《鹽都區教育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凡有教育事故的基本情形之一的,一項一次扣5分,情節嚴重的按規定另行處理。

6、具有奉獻精神,服從分工,勇挑重擔,按期保質保量完成學校佈置的各項任務。凡學校分配的各項工作任務,不守時或完成質量不高的,有一項一次扣2分;不接受任務或未參加應該參與的工作,有一項一次扣5分。工作馬虎,影響學校聲譽的,每次扣10分。不能服從學校開學前的分工,按拒聘處理。

7、控流工作按照《溝馬中學國中部控流制度》進行考核。

8、嚴格執行考勤制度。凡遲到、中離、早退一項一次每10分鐘扣1分,曠職每半天扣20分。病、事假超標的,參照上級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9、凡屬學校安排的臨時性工作任務,不按時保質完成的或未經批准不參與的有一次扣5分。

四、教制度學工作

1、教研活動:認真研究大綱、教材和學生的特點,制訂切實可行的教育、教學計劃,積極開展課題研究和參加各級教研活動。

(1)每缺一種計劃扣2分,計劃制訂不認真或專案不全、操作性不強,有一份扣1分。

(2)凡聽課或評課無故缺席者,有一次扣5分。

(3)聽課每週不少於1節,不能完成的每少一節扣2分(期中、期末考試期間除外)。

(4)校內聽課被認定為C等及以下的課,有一課時扣5分,上級部門檢查工作聽課被認定為C等及以下,有一課時扣10分。

(5)凡一學年未訂閱一份專業雜誌、未開展課題研究、未寫教學論文或經驗總結的,有一項扣1分。

(6)教研組長除按上述制度考核外,另執行《溝馬中學教研組長崗位考核制度》。

2、集體備課:認真參加集體備課。

(1)凡集體備課遲到、早退、中離的,有一項一次扣2分;無故缺席的,有一次扣5分。

(2)備課超前一週。發現不按要求備課,少一課時扣1分。

3、“四冊”檢查:

(1)校內檢查“四冊”,某冊有一次不合格扣5分,有一冊不交扣10分。

(2)上級部門檢查“四冊”,某冊有一次不合格扣10分,有一冊不交扣15分。

4、上課:嚴格按學校編排的課表上課,嚴格課堂教學規範,運用啟發式、討論式教學,注重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

(1)凡不按課表上課,有一次扣2分。曠課一節扣10分,若請假調課,則由接受該節課者負責,私自調課,雙方均按曠課處理。

(2)發現上課吸菸、坐著上課等違背課堂常規等行為的,有一項一次扣1分。

(3)不按時上下課或中離、遲到,每5分鐘扣0.5分,不滿5分鐘按5分鐘計算。

(4)凡教學目標不明確的,有一次扣1分;當堂訓練或自主學習不達要求的,有一次扣1分;不運用教媒體的,有一次扣0.5分;凡出現科學性錯誤的,有一次扣2分。

(5)學校安排各類坐班,按本條款中(1)、(3)兩條執行。

5、考試

(1)監考不認真、看書報雜誌、開小差等,有一項一次扣3分。

(2)監考者在該場考試前5分鐘仍不到崗,按曠課2節處理;考後半小時仍未到崗或無故不參與監考,按曠課3節處理,並取消監考資格。

(3)閱卷不認真、遲到、中離、早退的,有一項一次扣3分,曠職一次扣10分,閱卷失誤且造成不良影響的,有一次扣5分。

6、作業與輔導

(1)凡學生作業書寫不認真,同一次作業每三例扣0.5分。作業次數每少一次扣1分。作業量偏少或偏多、作文篇幅過短的,有一項一例扣0.5分。課外作業不檢查的,有一例扣1分。

(2)凡作業批改積壓的,有一次扣1分;有漏批、錯批的,有一例扣1分。作文總批數量達不到1/2的,有一次扣1分;達不到1/3的,有一次扣2分。

(3)凡不組織課外活動的,有一次扣1分;有活動無記錄或有記錄未活動的,有一次扣0.5分。

五、說明

1、對照上級部門的規定,缺漏的或低於上級部門加分、扣分標準的,服從上級部門規定。

2、考核結果與聘用、晉職、評優掛鉤。

3、本制度的解釋權在校長室。

中學學生考勤管理制度 篇3

為了嚴肅財經紀律、加強財務管理,根據《樅陽縣中國小財務管理制度》,特制訂本財務管理制度。

1、學校依據上級規定,每年制訂出財務收支預算方案。常規開支以外的大額經費開支,應書寫書面報告交校長,經研究同意後,才能納入預算開支。

2、添置辦公用具、裝置由各處室負責人向總務處申報填寫《申請購置表》,總務處根據學校經費計劃權衡後,報領導審批,再由總務處統一實施。500元以上必須有三人以上到場,負責議價;5000元以上購物要經行政會集體討論決定並交由政府採購。

3、取得收入必須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印製的票據,專戶儲存,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代管經費按照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的規定辦理。資金一般不外借,出差需借款必須經校長批准,返回應及時報結。學校主辦會計具體負責原始憑證的合法、預審、移送和往來結算、記錄總賬和各類明細賬。出納保管現金和記錄現金日記賬,嚴格按照有關制度辦理現金的收付和報銷手續,對違反規定的報銷憑證有權拒付。

4、總務處負責實物資產收發登記造冊,並定期進行檢查。

5、對外活動的招待,經校長同意,由辦公室安排並確定出招待標準、參陪人員、就餐地點後方能就餐,由經辦人當面結賬,並簽字報銷。出差在外確需招待,應先報校長同意,否則,一律不予報銷,由經辦人負責。招待一般不飲酒、不拿煙,中餐嚴禁飲酒。

6、出差應經校長批准,差旅費按上級規定執行。如確需用車,需報校長同意再由學校辦公室安排車輛。

7、實行校長“一支筆”審批制度,發票報銷必須由經手人、證明人(購物添置還應有驗收人驗收簽名)簽字,再由主辦會計稽核後交校長審批,入賬報銷。

8、實行民主理財,民主管理小組對學校收支賬務進行預審,監督財務的開支情況、資金使用情況、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編制情況。

9、財務管理人員每月向校長彙報財務情況,必要時向行政會、校委會彙報,每學期向行政會、校委會、教職工會議公開報告財務情況,接受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