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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財務管理制度集合(通用2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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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財務管理制度集合 篇1

一、每月五日開支。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集合(通用24篇)

二、辦公文員須將考勤表、違紀扣款單等於每月3日前報財務,各部門工資表應於每月3日前辦完簽字手續報財務部。

三、現場管理班子中臨時成員開支列入施工人員工資表中。

四、外委包工合同借款不得超過進度的70%。

五、外包工負責人按進度借款,臨時施工人員不予借款。

六、車輛、器具、材料都應完成詢價、比價程式。

七、單項工程領導班子現金借款總額不超過10000元,特殊情況需經主管領導及總經理審批。

八、借出支票,必須註明限額及封頂。

九、外委包工付款憑工資表,外委訂貨付款按訂貨合同分期付款,以正式發票結帳。

十、報銷憑據為稅務局正式發票,特殊情況憑蓋有收款單位印章的收據報銷。

十一、借款需在二十日內報銷,財務部根據借款日期,督促借款者報銷。逾期不報者財務部對借款者暫扣工資,直至以發票報銷。

十二、保管員、現場員無工程時,50%開支放假,以工作15天為一期限。

十三、較大型工程可設保安員。

十四、大型工程或特殊情況下,如需開伙,由工程專案經理上報開伙申請工程副總財務行政副總總經理審批。公司給予每個工程300元/月開伙補助,其它費用自理。

十五、如工程現場涉及到臨時其它經費,如取暖等,由專案經理提出書面申請工程副總審批財務行政副總總經理審批。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集合 篇2

一、財務部職責範圍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財務管理的法律法規,確保財務工作的合法性。

2、建立健全公司各種財務管理制度,嚴格按照財務工作程式執行。

3、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保證公司資金和財產的安全,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

4、編制和執行財務預算、財務收支計劃,督促有關部門加強資金迴流,確保資金的有效供應。

5、進行成本、費用預測、核算、考核和控制,督促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6、建立健全各種財務帳目,編制財務報表,並利用財務資料進行各種經濟活動分析,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有效依據。

7、負責公司材料庫、辦公用品庫的管理。

8、參與公司工程承包合同和採購合同的評審工作。

9、及時核算和上繳各種稅金。

10、參與專案部與施工隊結算,參與採供部與材料供應商結算。

11、會計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確保檔案資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12、加強本部門管理,進行內部培訓,提高本部門工作人員素質。

13、完成公司工作程式規定的其他工作,完成領導佈置的其他任務。

二、借款和各種費用開支標準及審批制度

借款審批及標準:

1、出差借款: 出差人員應先到財務部領取一式兩聯的“借款單”,詳細填寫借款日期、資金性質、部門、出差地、出差事由、出差天數及金額,經本部門主管簽字後報總經理籤批;借款單交會計留存,待借款人歸還借款後清款聯還本人作為清帳依據。前次借支出差返回時間超過5天無故未報銷者,不得再借款。

2、日常費用借款:各部門因辦理業務需要借款,到財務部領取借款單,填寫好資金性質(支票或現金)、部門、借款事由,所借金額,審批程式同第1條。

3、購置固定資產借款:施工用具、加工裝置單價在1000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者,辦公設施單價20xx元以上者,屬固定資產。需填寫固定資產申購單、固定資產請款單報總裁審批後,方可由相應部門辦理。購置固定資產必須開具正式發票 。

4、備用金借款:對於特定部門或崗位實行備用金借款,具體由各部門根據實際情況核定,報總裁批准後執行。所有備用金借款於每年年度終了報帳時歸還結清。

5、其他臨時借款:如業務費、招待費、週轉金等,審批程式同第1條。

6、借款出差人員回公司後五天內應按規定到財務部報帳,報帳後所欠金額三天內補齊,對於不辦理報銷手續且三天內不能補齊所欠款項的,財務部有權從當月工資中扣回。

7、所有借款均遵循前帳不清後帳不借的原則。

8、嚴格禁止個人借款,特殊情況需由公司部門經理以上級別人員做擔保並由總裁批准後方可借支。

三、日常費用報銷:

1、公司員工在日常費用支出時,需堅持勤儉節約的原則。

2、日常支出時應儘量取得原始發票,對於不能取得原始發票的情況,需由對方出具收款證明。

3、報銷時須由經手人在發票上面簽字並簡述事由,並經相應領導簽字後到財務部報銷;

4、所有日常購用物品均須到庫房辦理入庫手續,報銷時發票後面附有經庫房管理員簽字的入庫單,並經各相應領導簽字後到財務部報銷;

5、補充說明

如報銷審批人出差在外,則應由審批人簽署指定代理人,交財務部備案,指定代理人可在此期間行使相

應的審批權力;或者由財務人員與審批人進行電話聯絡,先行借款或報銷,待審批人回公司後再進行補籤。

財務部總監崗位職責

1、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闢財源,有效使用資金。

2、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3、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4、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財務部經理崗位職責

1、負責協助財務總監組織本公司的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工作。

2、制定和管理稅收政策及程式。

3、建立健全公司內部核算的組織、指導和資料管理體系,以及核算和財務管理的規章制度。

4、組織公司有關部門開展經濟活動分析,組織編制公司財務計劃、成本計劃、努力降低成本、增收節支、提高效益。

5、參與專案部與施工隊、採供部與材料供應商的結算。

6、認真貫徹國家的財經方針政策,執行會計制度和財務管理方法,監督執行會議決議。

7、負責全公司財務人員的業務指導和學習的工作,合理協調各崗位工作,並考核財會人員工作業績,不斷提高財務人員的業務素質。

8、完成領導佈置的其他工作。

9、負責會計監交工作。

財務部成本會計崗位職責

1、清楚工程整體概況,包括規模、合同額、所需主要材料、開竣工時間及專案部人員構成等。

2、理解並清晰工程承包合同、明確回款條款、總包方代扣費用專案及稅金繳納方式、保函期限等,並結合合同督促專案部回款。

3、按照各工程預算進行工程成本的控制。

4、每月末及時督促各專案部報帳,核對上月計劃執行情況。

5、及時、準確核算各種原始票據,並制單入帳。

6、準確把握各項材料採購、分包勞務合同,按合同執行付款。

7、工程付款依據合同、財務帳、工程預算進行稽核。

8、工程完工後,準確核算出工程成本,編報工程成本表。

9、完成領導佈置的其他工作。

財務部綜合會計崗位職責

1、負責登記各項經管的明細帳、分類帳、總帳;

2、全面瞭解、掌握國家有關財務工作制度、政策、公司的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的各項規定,並正確執行;

3、負責總帳、明細帳、分類帳的核對工作,銀行存款的調節工作,彙總會計憑證,登記總帳;

4、對其他應收、應收帳款及時催收清理;按公司規定安排固定資產及庫存材料等資產的盤點;

5、每月編制會計報表,確保報表數字真實,計算正確,鉤稽關係清楚;

6、負責裝訂、管理會計檔案;

7、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財務部出納員崗位職責

1、辦理現金收支和銀行結算業務,嚴格按照我國有關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管好貨幣資金,不坐支現金,不以白條抵庫;

2、順序、及時地登記現金和銀行存款日記帳,保證數字清楚、內容準確,做到日清月結,要及時核對庫存現金,每週一填寫貨幣資金週報表;

3、保管好庫存現金,有價證券,確保其安全無缺,如有短缺要賠償損失;

4、保管好印章,嚴格按規定用途使用印章,簽發支票用的印章不得全交出納員一人保管;

5、嚴格管理空白收據和空白髮票,認真辦理領用手續,按規定簽發支票,對簽發空頭支票負責;

6、完成財務總監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它工作。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集合 篇3

第一章財務管理目的

第一條維護企業所有者的利益,按企業所有者的要求對企業資產進行管理,達到企業資產保值增值的目的。

第二章財務管理工作職責

第二條制訂並監督執行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稽核下屬公司制度的制訂,報總公司董事長批准,並監督其執行情況。

第四條每年初蒐集公司的生產經營計劃,分季度對照計劃執行情況,分析完成或未完成計劃的原因,報總經理。

第五條對公司的資產進行管理。

第六條規範企業財務行為。

第七條參與企業經營管理,各條塊的'財務人員應參與本企業重大經濟活動及經濟合同的簽定,對合同未經各部門會籤即要求付款的情況,財務人員有責任提出異議,並上報公司總經理。

第八條執行公司會議制度,定期參加工作會議,彙報工作,解決問題。

第九條明晰企業總體資產狀況。

第三章資產管理

第十條流動資產的管理

第十一條固定資產管理

1.下屬公司如需添置、外借、出售、捐贈、報廢固定資產須經董事長審批通過,方可執行。

2.對於固定資產其他方面的管理,參照總公司物資管理規定執行。

3.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參照總公司物資管理規定執行。

第四章內部報銷的管理

第十二條本規定適用於公司。

第十三條報表種類

1.旬報

2.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報表分析

3.內部報表(根據公司的不同行業性質制定的內部報表)

第十四條上報時間

1.旬報:每月12日、22日分別報告前十日財務收支情況,2日報告上月財務收支情況。遇節假日順延。

2.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報表分析:每月10日前上報。

3.各類內部報表:每月10日前上報。

第十五條報表要求

1.報表內容應真實、完整。

2.上報時間應準時。

3.在旬報中應及時反映特殊的、不常有的財務收支情況,並詳細附於文字說明。

4.報表格式由總公司財務部統一規定。

第十六條對各條塊執行制度情況的管理

1.結合總公司下發的經濟指標上報下屬各塊經營者對指標的完成情況,並由董事長決定處理措施

2.對下屬各條塊違反財務制度的情況,一經發現,應由當事人少交書面檢查,上報董事長,並按分級管理條例,對相應負責人追究責任。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集合 篇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的財務工作,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和稅收制度,執行公司統一的財務制度。

2、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的執行情況。

3、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通過財務監督發現問題,提出改進意見,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4、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5、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6、積極主動與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溝通,及時掌握相關法律法規的變化,有效規範財務工作,及時提供財務報表和有關資料。

7、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公司財務部由財務經理、會計、出納、和審計人員組成。

第四條公司各部門和職員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規定。

第二章財務工作

第五條財務經理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1、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闢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2、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3、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

4、組織領導財務部門的工作,分配和監督其他人員的工作任務,制定考核獎懲指標;

5、負責建立和完善公司已有的財務核算體系,生產管理控制流程,成本歸集分配製度;

6、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覆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2、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當好公司參謀。

3、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4、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1、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2、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

3、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稽核現金收付憑證。

4、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後,方可生效。

5、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

6、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

7、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審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1、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審計管理制度。

2、監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3、詳細核對公司的`各項與財務有關的數字、金額、期限、手續等是否準確無誤。

4、審閱公司的計劃資料、合同和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便掌握情況,發現問題,積累證據。

5、糾正財務工作中的差錯弊端,規範公司的經濟行為。

6、針對公司財務工作中出現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建議和。

7、完成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財務工作管理

第九條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條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並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十一條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並根據稽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員記帳,都必須在記帳憑證上簽字。

第十二條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三條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帳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並報送有關部門。

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財務經理負責稽核,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經財務經理、總經理簽名或蓋章。

1、第十四條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的各項經濟實行會計監督。

2、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五條財務工作人員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書面,並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1、財務工作人員對上述事項無權自行作出處理。

第十六條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並做好內部審計。

1、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七條財務審計每季一次。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並做出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

第十八條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集合 篇5

一、總則

1、為加強財務管理一經濟核算,規範企業財務行為,保證公司經濟健康、穩步發展,根據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2、財務管理以公司價值增值為目標,以財務資源合理配置為內容,價值分析為工具,以決策---控制---評價為主線,保障公司價值最大化與股東財富最大化目標的實現。

3、公司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是做好各項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合理籌集資金,積極參與經營投資決策,有效利用公司各項資產,努力提高經濟效益。

4、公司財務管理基本原則是建立健全企業內部賬務管理制度,做好賬務管理基礎工作,如實反映企業財務狀況,依法計算和繳納國家稅收,保證投資者權益不受侵犯,保證企業利益不受損失。

5、公司經濟核算必須以法規、準則為準繩,以資訊採集、加工、反饋、披露為重點,不斷改善財務資訊質量,以更好地為經營管理決策、風險控制及業績評估提供有效資訊。

6、公司及各控股企業(含全資、絕對控股、相對控股企業)都必須執行本制度。各級企業的負責和財會人員為執行本制度的責任人。

二、財務機構與會計人員

1、公司及控股公司實行獨立核算,獨立核算企業設定財務機構,配置會計人員並指定主管會計。

2、公司總部設財務總監、財務部。各控股公司設定財務機構,必須報股份公司財務部,經理室審批。

3、公司財務部門配備必要的財會人員,財務總主任協助總經理管理好財務會計工作。財務人員應當具備必要的專業知識,良好的品德和較高的業務素質。對財會人員被告統一任用,持證上崗,重點委派。

4、財會人員任命的程式

(1)財務總監由總經理提名、董事會任命。

(2)公司財務部部長由總經理任命。

(3)各級控股公司財務部長(賬務負責人)及財會人員由各控股公司提名,報公司財務部備案。

(4)未經委派或任命的財會人員,不得在財會部門從事財會工作。人事關係不在本公司的,不能從事出納工作。

(5)公司財務部是公司財會業務的主管部門,各級財會人員接受本單位的行政領導,同時接受公司財務部的業務指導,具有雙重性。對財會人員的處罰、解聘、辭退必須報公司財務部經總經理室審查批准。

5、聘用財會人員應實行迴避制度。單位領導人的直系親屬不得擔任本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的直系親屬不得在本單位會計機構中擔任出納工作。

6、各控股公司財務部長(財務負責人)在上級財務部門和所在公司領導下工作。其具體職如下:

(1)主持財務部日常工作,保證財務部門崗位責任制的切實執行,組織財會人員完成各項工作。

(2)貫徹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公司的規章制度,維護公司的利益。

(3)維護企業資產的完整、安全、增值,搞好企業的資金籌集、管理除錯和合理使用。對已付出的資金去向,正在執行的經濟合同,應收未收的賬款,投資分紅款,單位及個人貸款等,應定期檢查、監督、追蹤、督促限期收回。

(4)負責稽核企業財務收支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保證會計核算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及時、完整。

(5)組織編制本企業的財務計劃,並督促其實施。

(6)搞好經濟活動分析和財務分析,為領導決策提供真實、可靠的會計資訊。

(7)參與企業重大經濟事項的討論,以及參與重大經濟合同的洽談及簽訂。

(8)嚴格控制成本費用開支,制止鋪張浪費。

7、各級財務機構、財會人員對本單位實行會計監督。為切實保障財會人員依法履行職責,充分發揮會計監督職能,賦予各級財務部長(財務負責人)如下職權:

(1)有權對所在企業各項資金使用和費用開支稽核、檢查和監督;

(2)有權檢查所在企業財務收支、資金使用和財產管理執行情況。

8、出納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保管和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9、財會人員都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職、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記賬、算賬、報賬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日清月結、近期報賬。

10、賬務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於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並及時向總經理報告。

11、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賬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等。移交交接必須由財務科監交。

12、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應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並扣發本人月薪1~3倍:

(1)超出規定範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存現金的;

(2)用不符合賬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

(3)未經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

(4)利用賬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

(5)未經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範圍和限額坐支現金的;

(6)保留賬外款項或者將公司款項以賬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

(7)違反本規定條款認定應予以處罰的。

13、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賬務人員應予解聘”

(1)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2)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賬表、檔案資料的;

(3)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賬薄的;

(4)利用職務便利,非法佔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5)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洩露祕密及貪汙挪用公司款項的;

(6)在工作範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於玩忽職守致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7)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予以辭退的。

三、會計核算原則及科目報表

1、公司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人員職權條例》、《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財務通則》等法律法規關於會計核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賬薄、內部審計和財產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項的規定。

2、公司採用國家規定的會計制度的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並按有關的規定辦理會計事務。

3、記賬方法採用借貸記賬法。記賬原則採用權責發生制,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人同幣同其他貨幣折算,按國家規定的會計制度規定辦理。海外企業應選定一種貨幣為記賬本位幣。

4、合資企業所發生的債權、債務、收益和費用等應按實際收付的貨幣記賬,同時應選用一種貨幣為本位幣,將所有外幣摺合成本位幣記賬和編制財務報表。

5、一切會計憑證、賬簿、報表中各種文字記錄用中文記載,必要時可用外國文字旁述;數目字用阿拉伯數字記載。記載、書寫必須使用鋼筆,不得用鉛筆及圓珠筆書寫。

6、公司對公司資本堅持資本確定、資本充實的原則。

7、公司各單位收益與費用的計算,實行分級核算,按部設賬。

對同一時期的各項收入及與其相關聯的成本、費用都必須在同一時期內反映,如應付工資、應提折舊等均按規定時間進行,不應提前或延後。

8、公司採用的會計處理方法,前後各期必須一致,非董事會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改變。

9、凡與公司合作經營的企業,應按合同規定的資本總額、出資比例、出資方式,在規定期限內投入資本。具本如下:

(1)以現金投資的,應以收到或存入開戶銀行的日期和金額作為記賬依據;

(2)以廠房、裝置、原材料等實物投資的,應按合同規定並經檢驗核實的實物清單、金額、收到實物的日期作為記賬依據。

(3)以專有技術、專利權等無形資產作投資的,應以合同規定的金額和日期作為記賬依據。

(4)各方交付的出資額,應由政府批准的註冊會計師事務所驗證,出具驗資報告後,據以發給出資證明。

10、公司向其它單位投出的資金,應按投出時交付的金額記賬,所發生的收益和損失,應在投資損益科目中入賬,在利潤表中單獨反映。

11、公司對境外的投資或在境外購置房屋等固定資產,必須經董事會批准後方可行。

12、長期借款的利息支出,應根據使用單位用款時間計算利息。

13、公司以單價20__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資產為固定資產,公為五大類:

(1)房屋及其他建築物;

(2)機器裝置;

(3)電子裝置及辦公裝置;

(4)運輸工具;

(5)其它裝置。

14、各類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

(1)房屋及建築物35年;

(2)機器裝置(含室內裝修)10年;

(3)電子裝置、運輸工具5年;

(4)其他裝置5年。

固定資產以不計留殘值提取折舊。固定資產提完折舊後仍可繼續使用的,不再計提折;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要補提足折舊。

15、購入的固定資產,以進價加運輸、裝卸、包裝、保險等費用作為原價。需安裝的固定資產,還應包括關稅及工商稅等。作為投資的固定資產,應以投資協議約定的價格為原價。

16、固定資產必須每年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報廢及固定資產的計價,必須嚴格審查,按規定經批准後,於年度決算時處理完畢。

(1)盤盈的固定資產,以重置完全價值作為原價,按新舊的程度估算累計折舊入賬,原價減累計折舊後的差額轉入公積金。

(2)盤虧的固定資產,應衝減原價和累計折舊,原價減累計折舊後的差額作營業外支出處理。

(3)報廢的固定資產的變價收入(減除清理費用後的淨額)與固定資產淨值的差額,其收益入公積金,其損失作營業外支出處理。

(4)公司對固定資產的購入、出售、清理、報廢及內部轉移等都要辦理會計手續,並設定固定資產明細賬時行核算。

17、凡單項債權(不論境內外)賬齡超過1年仍未回收時,各核算單位按年度提取10%的比例提取壞賬準備金。

四、資金、現金、費用管理

1、財務部要加強對資產、資金、現金及費用開支的管理,防止損失、杜絕浪費,良好運用,提高效益。

2、銀行賬戶必須遵守銀行的規定開設和使用。銀行賬戶只供本單位經營業餘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借賬戶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

3、銀行賬戶的賬號必須保密,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洩。

4、銀行賬戶印鑑的使用實行分管並用制,即財務章由出納保管,法人代表和會計私章由會計保管,不準由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印鑑保管人臨時出差由其委託他人代管。

5、銀行賬戶往來應逐筆登記入賬,不準多筆彙總高收,也不準以抵支記賬。按月與銀行對賬單核對,未達收支,應作也逐筆調節平衡。

6、根據已獲批准簽訂的合同付款,不得改變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經收款單位書面正式委託並經總經理批准,不準改變收款單位(人)。

7、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限額,不得以白條抵作現金。現金收支作到日清月結,確保庫存現金的賬面餘款與實際庫存額相符,銀行存款餘款與銀行對賬單相符,確保現金我、銀行日記賬數額分別與現金、銀行存款總賬數額相符。

8、因公出差、經總經理批准借支公款,應在回單位七天內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並經總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9、嚴格現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餘投資、工程支出都必須通過銀行辦理轉賬結算,不得直接兌付現金。

公司可以在下列範圍內使用現金:

(1)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2)個人勞務報酬;

(3)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4)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5)總經理批准的其他開支。

前款結算起點定為100元,結算規定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付;確定全額支付現金的,經會計稽核,總經理批准後支付現金。

10、領用空白支票必須註明限額、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並報總經理報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廢支票均必須存放保險櫃內,嚴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蓋上印章。

11、正常的辦公費用開支,必須有正式發票、印章齊全,經手人、部門負責人簽名,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報銷付款。

12、未經董事會批准,嚴禁為外單位(含合資、合作企業)或個人擔保貸款。

13、嚴格資金使用審批手續。會計人員對一切審批手續不完備的資金事項,都有權且必須拒絕辦理。否則按違章論處並對該資金的損失負連帶責任。

14、財會人員辦理信匯、電匯、票匯(含自帶票匯)、轉賬支付等付出款項,一律憑付款審批單辦理。付款審批單應附入付款憑證記賬備查。

付款審批單由專案經辦人負責辦理報批。付款審批許可權如下:屬預付貨款、定金的,10萬以下的(含10萬元)由下屬公司、企業正、副經理和賬務部部長共同審批;10萬元以上至30萬元(含30萬元)由總會計師審批;30萬元以上至50萬元(含50萬元)由總會計師和主管副部經理或總經理助理共同審批;50萬元至100萬元(含100萬元)由總經理審批;100萬元以上的董事長審批。

報上級審批的專案上,上報單位應先提出初審意見;由總經理、董事長審批的,先報總會計師審查。

對違反上述規定的付款,財務人員有權且必須拒絕支付,並及時向上級請求處理。

五、工資及資金

1、公司實行“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的分配製度。

2、公司員工年度工資及資金總額,由總經理按章程的規定擬訂。

3、員工的工資標準和獎勵方法,應由總會計師提出方案後,報總經理審定。

4、下屬公司、企業實行工資總額與經濟效益掛鉤的工資制度,具體辦法由總會計師擬訂,報總經理審定。

5、下屬公司、企業的資金按下達的利潤基數及實際完成的利潤額分別提取,採取平時預提、年終結算的方法,提取比例由總會計師擬訂,報總經理審定。

6、實行全員抵押承包經營與經理任期目標責任制的下屬公司、企業,其工資及獎金的提取和分配,按《承包合同書》的規定執行。

六、稅收及利潤分配

本利潤分配製度用於規範公司的利潤分配順序和分配內容。

第一條 範圍:本公司的利潤分配管理按本制度執行。

第二條 目的:本規定的目的在於加強對利潤分配順序的規範,提高管理效率,實現對公司業務管理的規範化、制度化。

第三條 內容:

1、公司及下屬公司、企業依法向國家繳納的稅金,不準偷稅漏稅。

2、稅後利潤的分配按章程的規定執行。

3、企業實現的利潤總額按國家規定做相應調整後,應先依法繳納所得稅,利潤總額減去繳納所得稅後的餘額即為可供分配的利潤。除國家另有規定者外,可供分配利潤按下列順序分配。

(1)被沒收的財務損失、支付各項稅收的滯納金和罰款。

(2)彌補企業以前年度虧損。即彌補超過用所得稅的利潤抵補期限,按規定用稅後利潤彌補的虧損。

(3)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即按稅後利潤扣除前兩項後的10%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盈餘公積金已達註冊資金的50%時可不再提取。盈餘公積金可用於彌補虧損或按國家規定轉增資本金。

(4)提取公益金。公益金主要用於企業職工的集體福利設施。

(5)向投資者分配利潤。企業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潤,可以併入本年度向投資都分配。分配順序為:

①支付優先股股利。

②按公司章程或股東會議決議提取任意盈餘公積金。

③支付普通股股利。

第四條 注意事項:

1、企業以前年度虧損未彌補完之前,不得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

2、盈餘分積金轉增資本金時,轉增後留存企業的法定盈餘公積金應不少於企業註冊資金的25%;

3、在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公益金之前,不得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4、企業當年無利潤時,不得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七、利潤不交和庫存物資財務管理

1、下屬公司、企業應上交公司的利潤(含基數利潤和分成利潤),必須在當年12月底前上交70%,餘下30%在下年3月底前交清。對不按時全額上交的單位,公司按銀行同期貸款利息最高利息率加30%計收利息。

2、本公司所得稅採用應付稅款法核算。公司繳納所得稅後的利潤,按下列順序分配:

(1)彌補上一年度的虧損;

(2)提取法定公積金10%;

(3)提取任意公積金;

(4)支付股東股利。

3、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註冊資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提取法定公積金後,是否提取任意公積金由股東大會決定。

公司不得在彌補公司虧損和提限法定公積金和法定公盜金之前向股東分配利潤。

股東大會決議將公積金轉為股本時,按股東原有股份比例派送新股。但法定公積金轉為股本時,所留存該項公積金不得少於註冊資本的25%。公司股東大會對利潤分配方案作出決議後,應在股東大會召開後兩個月內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發事項。

4、倉庫必須建立嚴密的出入庫制度和保管規範,每月向財務部門報送一次庫存報表,報表同時抄送上級財務部門。

5、倉庫每月由會計會同倉庫管理員進行一次實物盤點,並編制出庫存物資盈虧表,報表同時抄送上級財務部門。

6、對庫存物資的笑盤盈、盤虧,倉庫不得自行作財務處理。盤虧在1000以下者(含1000元),由所在單位賬務部稽核,報經理審批後處理;1000以上至5000元的(含5000元)須呈報會計師審批後處理;5000元以上的由總理經審批後處理。

八、會計憑證和檔案保管

1、各下屬公司、企業必須加強對發票的管理,安排專人負責發票的登記、領用、清理、核對工作。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開,違者處發票額15%以上的罰款和扣發1-2個月的獎金,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2、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會計檔案和其他有儲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會計憑證必須內容真實、手續完備、數字準確、不得塗改和挖補,如事後發現差錯,也必須由經辦人負責畫雙紅線並蓋章進行更正。

3、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稽核、記賬、主管),由總經理指定專人歸檔儲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4、會計檔案必須按月裝訂成冊,妥善保管、不得丟失,至少儲存15年。採用電子計算機記賬的,機器儲存和輸出的會計記錄視同會計賬簿、應專人負責妥善保管至少15年。

5、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複製、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總經理批准。會計檔案儲存期滿需銷燬時,應抄具清單,報總經理、董事會、主管部門和稅務機關同意後,才能銷燬。

九、附則

1、本制度自xx年x月x日起執行。以前制度與本制度相牴觸的,以本制度為準。

2、企業可以根據本制度及本企業管理需要擬訂相應的實施細則,並組織實施。

3、制度未盡事宜,按公司有關制度執行。

4、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和修改。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集合 篇6

第一章財務管理目的

第一條維護企業所有者的利益,按企業所有者的要求對企業資產進行管理,達到企業資產保值增值的目的。

第二章財務管理工作職責

第二條制訂並監督執行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稽核下屬公司制度的制訂,報總公司董事長批准,並監督其執行情況。

第三條每年初蒐集公司的生產經營計劃,分季度對照計劃執行情況,分析完成或未完成計劃的原因,報總經理。

第四條對公司的資產進行管理。

第五條規範企業財務行為。

第六條參與企業經營管理,各條塊的財務人員應參與本企業重大經濟活動及經濟合同的簽定,對合同未經各部門會籤即要求付款的情況,財務人員有責任提出異議,並上報公司總經理。

第七條執行公司會議制度,定期參加工作會議,彙報工作,解決問題。

第八條明晰企業總體資產狀況。

第三章資產管理

第九條流動資產的管理

第十條固定資產管理

1、下屬公司如需添置、外借、出售、捐贈、報廢固定資產須經董事長審批通過,方可執行。

2、對於固定資產其他方面的管理,參照總公司物資管理規定執行。

3、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參照總公司物資管理規定執行。

第四章內部報銷的管理

第十一條本規定適用於公司。

第十二條報表種類

1、旬報。

2、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報表分析。

3、內部報表(根據公司的不同行業性質制定的內部報表)。

第十三條上報時間

1、旬報:每月12日、22日分別報告前十日財務收支情況,2日報告上月財務收支情況。遇節假日順延。

2、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報表分析:每月10日前上報。

3、各類內部報表:每月10日前上報。

第十四條報表要求

1、報表內容應真實、完整。

2、上報時間應準時。

3、在旬報中應及時反映特殊的、不常有的財務收支情況,並詳細附於文字說明。

4、報表格式由總公司財務部統一規定。

第十五條對各條塊執行制度情況的管理

1、結合總公司下發的經濟指標上報下屬各塊經營者對指標的完成情況,並由董事長決定處理措施。

2、對下屬各條塊違反財務制度的情況,一經發現,應由當事人少交書面檢查,上報董事長,並按分級管理條例,對相應負責人追究責任。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集合 篇7

一、目的

根據財政部、國家檔案局關於印發《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通知的規定,為了加強公司財務會計檔案的科學管理,建立、健全會計檔案的管理制度,保證會計檔案妥善有序存放、方便查閱、嚴防毀損、散失和洩密,完善財務檔案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用於財務部檔案的管理。預算、計劃、制度等檔案材料,執行文書檔案管理規定,不適用本制度。三、管理職責

財務部負責檔案的整理、編號、歸檔、調閱、借閱等,對財務會計檔案的安全、完整、保密負責,對於應當入庫保管的資料應及時入庫納入管理。

四、會計檔案範圍

包含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告以及其他會計核算資料等四個部分。

1、會計憑證類:原始憑證,記帳憑證,彙總憑證,其他會計憑證;

2、會計賬簿類:總帳,明細帳,日記帳,固定資產卡片,輔助帳簿,其他會計帳簿;

3、財務報告類:包括月度、季度、年度財務報告,會計報表、附表、附註及文字說明,其他財務報告;

4、其他類: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銀行對帳單,其他應當儲存的會計核算專業資料,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燬清冊,以及有關的電子資料和相應軟體資料。

五、會計檔案的管理

1、會計檔案的整理立卷:會計年度終了後,對會計資料進行整理立卷。會計檔案的整理一般採用“三統一”的辦法,即:分類標準統一、檔案形成統一、管理要求統一,並分門別類按各卷順序編號。

1)、分類標準統一。一般將財務會計資料分成一類賬簿,二類憑證,三類報表,四類文字資料及其他;

2)、檔案形成統一。案冊封面、檔案卡夾、存放櫃和存放序列統一;

3)、管理要求統一。建立財務會計資料檔案簿、會計資料檔案目錄;會計憑證裝訂成冊,報表和文字資料分類立卷,其他零星資料按年度排序彙編裝訂成冊。

2、會計憑證的裝訂

會計憑證每月裝訂一次,按年分月妥善保管歸檔。會計憑證裝訂前應準備的工作:

1)、分類整理,按順序排列,檢查日數、編號是否齊全;

2)、按憑證彙總日期歸集確定裝訂成冊的本數;

3)、摘除憑證內的金屬物,對大的張頁或附件要摺疊成同記賬憑證大小,且要避開裝訂線,以翻閱保持數字完整;

4)、整理檢查憑證順序號,如有顛倒要重新排列,發現缺號要查明原因。檢查附件有否漏缺,如:領料單、入庫單是否隨附齊全;

5)、記賬憑證上有關人員的印章是否齊全;

6)、會計憑證裝訂時的要求:

a、裝訂時儘可能縮小所佔部位,使記賬憑證及其附件保持儘可能大的顯露面,以便於事後查閱;

b、憑證外面要加封面,封面紙用尚好的牛皮紙印製,封面規格略大於所附記賬憑證;

C、裝訂憑證厚度一般為3釐米,裝訂牢固,美觀大方。

7)、會計憑證裝訂後的注意事項:

a、每本封面上填寫好憑證種類、起止號碼、憑證張數、會計主管人員和裝訂人員簽章;

b、在封面上編好卷號,按編號順序入櫃,並要在顯露處標明憑證種類編號,以便於調閱。

3、會計賬簿的裝訂

各種會計賬簿年度結賬後,除跨年使用的賬簿外,賬簿應按時整理立卷。賬簿裝訂的基本要求:

1)、首先按賬簿啟用表的使用頁數核對各賬戶是否相符,賬頁數是否齊全,序號排列是否連續;

2)、然後按會計賬簿封面、賬簿啟用表、賬戶目錄、該賬簿按頁數順序排列的賬頁、會計賬簿裝訂封底的順序裝訂,活頁賬簿裝訂要求:

a、保留已使用過的賬頁,將賬頁數填寫齊全,去除空白頁和撤掉賬夾,加上封面、封底,裝訂成冊;

b、多欄式活頁賬、三欄式活頁賬、數量金額式活頁賬等不得混裝,應按同類業務、同類賬頁裝訂在一起。

3)、在賬本的封面上填寫好賬目的種類,編好卷號,會計主管人員和裝訂人(經辦人)簽章;

4)、賬簿裝訂後的其他要求:

a、會計賬簿應牢固、平整,不得有折角、缺角、錯頁、掉頁的現象;

b、封面應齊全、平整、並註明所屬年度及賬簿名稱、編號,編號為一年一編,編號順序為總賬、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分戶明細賬;

c、會計賬簿按保管期限分別編制卷號,如總賬、各類明細賬、輔助賬全年按順序編制卷號。

4、會計檔案的移交歸檔

1)、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由財務部按照歸檔要求,負責整理立卷,裝訂成冊,

編制會計檔案保管清冊。在會計年度終了後,可暫由本會計部門保管一年。期滿之後,由會計部門編制移交清冊,移交本單位檔案部門統一保管;

2)、移交檔案部門保管的會計檔案原則上應該保持原卷冊的封裝。個別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檔案部門應當會同財務部和經辦人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責任。

5、會計檔案的保管

1)、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分永久、定期兩類。定期保管期限分為3年、5年、10年、15年、25年、共5類(詳見附表一),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後的第一天算起;

2)、會計檔案室的要求:應選擇在乾燥防水的地方,並遠離易燃品堆放地,周圍應備有防火器材;室內應經常保持清潔衛生,以防蟲蛀、防鼠咬;保持通風透光,並有適當的空間、通道和查閱的地方,並防止潮溼;

3)、會計檔案應放在專用的鐵皮檔案櫃裡,按順序碼放整齊,以便查詢;

4)、設定歸檔登記簿、檔案目錄登記簿、檔案借閱記簿,嚴防毀壞損失、散失和洩密;

5)、使用電子計算機進行會計核算的,應當儲存打印出來的紙質會計檔案,使用磁碟、光碟等磁性介質儲存會計檔案,應報財政局備案。會計電算化檔案保管要注意防盜、防磁等安全措施。

6、會計檔案的借閱

1)、會計檔案為本公司所用,原則上不得借出。本公司人員需要檔案資料,在登記報批後由檔案管理人員陪同翻閱或者影印;

2)、外部借閱會計檔案時,應持有單位正式介紹信,經會計主管人員和公司領導批准後,方可辦理借閱手續;由檔案部門建立健全會計檔案查閱、複製、登記制度;

3)、借閱手續:借閱人應認真填寫檔案借閱登記簿,將借閱人姓名、日期、數量、內容、歸期等情況登記清楚;

4)、借閱會計檔案人員不得在案卷中亂畫、標記、拆散原卷冊,也不得塗改抽換、攜帶外出或複製原件(如有特殊情況,須經領導批准後方能攜帶外出或複製原件)。

7、會計檔案的銷燬

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可以按照以下程式進行銷燬:

1)、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燬時由檔案部門提出銷燬意見,會同財務部門共同鑑定,編制會計檔案銷燬清冊(註明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和檔案編號、應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銷燬時間等內容),經公司總經理審批簽署意見,報請上級主管單位批准後方可予以銷燬;

2)、銷燬會計檔案時,由檔案部門和財務部共同派員監銷。在銷燬前清點所要銷燬的會計檔案;銷燬後,經辦人應在會計檔案銷燬清冊上簽名蓋章;註明“已銷燬”字樣和銷燬日期,以示負責,同時將監銷情況寫出書面報告一式兩份,一份報公司領導,一份歸入檔案備查;

3)、會計檔案保管期滿,但未結清的債權債務原始憑證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項的原始憑證,不得銷燬,應當單獨抽出另行立卷,由檔案部門保管到未了事項完結時為止。單獨抽出立卷的會計檔案,應當在會計檔案銷燬清單和會計檔案保管清冊中列明;

4)、在建設期間的會計檔案,不得銷燬。

六、本制度解釋權歸本公司財務部。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集合 篇8

第一條為加強會計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企業的會計檔案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告、查賬報告、驗資報告、財務會計制度以及與經營管理和投資者權益有關的其它重要檔案,如合同、章程、董事會計等各種會計資料。

第三條會計檔案的儲存。

財務部應有專人負責儲存會計檔案,定期將財務部歸檔的會計資料,按順序立卷登記有效。

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為永久儲存和定期儲存兩類,具體和保管年限詳見附表。

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燬時,由會計檔案管理人員提出銷燬意見,經部門經理審查,總經理批准,報上級有關部門批准後執行。由會計檔案管理人員編制會計檔案銷燬清冊,銷燬時應由審計部和財務部有關人員共同參加,並在銷燬單上簽名或蓋章。

第四條會計檔案的借用。

財務人員因工作需要查閱會計檔案時,必須按規定順序及時歸還原處,若要查閱入庫檔案,必須辦理有關借用手續。

集團內各單位若因公需要查閱會計檔案時,必須經本單位領導批准證明,經財務經理同意,方能由檔案管理人員接待查閱。

外單位人員因公需要查閱會計檔案時,應持有單位介紹信,經財務經理同意後,方能由檔案管理人員接待查閱,並由檔案管理人員詳細登記查閱會計檔人的工作單位、查閱日期、會計檔案名稱及查閱理由。

會計檔案一般不得帶出室外,如有特殊情況,需帶出室外複製時,必須經財務部經理批准,並限期歸還。

第五條由於會計人員的變動或會計機構的改變等,會計檔案需要轉交時,須辦理交接手續,並由監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簽字或蓋章。

第六條本辦法適用於公司總部、下屬全資及控股企業。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集合 篇9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一、財務管理工作必須在加強巨集觀控制和微觀搞活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為宗旨,財務管理工作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企業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

二、公司設財務部,財務部主任協助總經理管理好財務會計工作。

三、出納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保管和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四、財會人員都要認真執行崗位責任制,各司其職,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記賬、算賬、報賬必須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數字準確、賬目清楚、日清月結、近期報賬。

五、財務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於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必須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並及時向總經理報告。

六、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賬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等。移交交接必須由建設局財務科監交。

會計核算原則及科目

七、公司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人員職權條例》、《會計人員工作規則》等法律法規關於會計核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賬簿、內部審計和財產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項的規定。

八、記賬方法採用借貸記賬法。記賬原則採用權責發生制,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

九、一切會計憑證、賬簿、報表中各種文字記錄用中文記載,數目字用阿拉伯數字記載。記載、書寫必須使用鋼筆,不得用鉛筆及圓珠筆書寫。

十、公司以單價xx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資產為固定資產,分為五大類:

1、房屋及其他建築物;

2、機器裝置;

3、電子裝置(如微機、影印機、傳真機等);

4、運輸工具;

5、其他裝置。

十一、各類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

1、房屋及建築物35年;

2、機器裝置10年;

3、電子裝置、運輸工具5年;

4、其他裝置5年。

固定資產以不計留殘值提取折舊。固定資產提完折舊後仍可繼續使用的,不再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要補提足折舊。

十二、購入的固定資產,以進價加運輸、裝卸、包裝、保險等費用作為原則。需安裝的固定資產,還應包括安裝費用。作為投資的固定資產應以投資協議約定的'價格為原價。

十三、固定資產必須由財務部合同辦公室每年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報廢及固定資產的計價,必須嚴格審查,按規定經批准後,於年度決算時處理完畢,

辦公用具、用品購置與管理

1、所有辦公用具、用品的購置統一由辦公室造計劃、報經領導批准後方可購置。

2、所有用具必須統一由辦公室專人管理。辦理登記領用手續、辦公櫃、桌、椅要編號,經常檢查核對。

3、個人領用的辦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隨意丟棄和外借,工作調動時,必須辦理移交手續,如有遺失,照價賠償。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其它事項

1、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及時報送財務會計報表和其它財務資料。

2、積極參與建設資金的籌措工作,通過籌集資金的活動,儘量使資金結構趨於合理,以期達到最優化。

3、配合公司業務部門對專案工程的竣工、財務決算進行監督管理。

4、自覺接受上級主管、財政、稅務等部門的檢查指導,並按其要求不斷完善制度、改進工作。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集合 篇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財務工作管理,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發的《企業財務通則》和《工業企業財務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克萊斯公司,公司各部門和員工在辦理財會事務,必須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財會機構設定

及財會人員崗位職責

第三條、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執行情況。

(三)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六)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瞭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四條、公司財務部由總會計師、會計、出納和審計工作人員組成組成。在沒有專職總會計師之前,總會計師職責可由會計兼任。在沒有專職審計人員之前,審計員可由總經理兼任。

第五條、總會計師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闢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二)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三)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四)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覆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二)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三)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四)完成公司領導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

(二)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稽核現金收付憑證。

(四)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後,方可生效。

(五)積極配合銀行做好對帳、報帳工作。

(六)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

(七)完成公司領導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條、審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審計管理制度。

(二)監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三)詳細核對公司的各項與財務有關的數字、金額、期限、手續等是否準確無誤。

(四)審閱公司的計劃資料、合同和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便掌握情況,發現問題,積累證據。

(五)糾正財務工作中的差錯弊端,規範公司的經濟行為。

(六)針對公司財務工作中出現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建議和措施。

(七)完成公司領導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財務工作管理

第九條、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條、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並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十一條、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並根據稽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員記帳,都必須在記帳憑證上簽字。

第十二條、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三條、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帳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並報送有關部門。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並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會計簽名或蓋章。

第十四條、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五條、財務工作人員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書面報告,並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第十六條、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並做好內部審計。

第十七條、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及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八條、財務審計每季一次。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

,並做出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

第十九條、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二十條、財務工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總經理辦公室主任監交。

第四章、支票管理

第二十一條、支票由出納員或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支票領用單,經總經理批准簽字,然後將支票按批准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二十二條、支票付款後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無誤,完成後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帳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領用單及登記簿上登出。

第二十三條、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總經理簽字。總經理外出應由財務人員設法通知,同意後可先付款後補籤。

第五章、現金管理

第二十四條、公司可以在下列範圍內使用現金:

(一)職員工資、津貼、獎金;

(二)個人勞務報酬;

(三)出差人員必須攜帶的差旅費;

(四)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總經理批准的其他開支。結算起點定為100元,結算規定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

第二十五條、除本制度第二十四條、外,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會計稽核,總經理批准後支付現金。

第二十六條、公司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勞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須採取轉帳結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

第二十七條、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20__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二十八條、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況確需坐支的,應事先報經總經理批准。

第二十九條、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現金領用單》,並寫明用途和金額,由總經理批准後提取。

第三十條、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經會計稽核;交總經理批准簽字後方可借用。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第三十一條、符合本規定第二十四條的,憑發票、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稽核,總經理批准後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三十二條、發票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批准後,由會計稽核,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帳憑證。

第三十三條、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總經理辦公室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代理編制職員工資表,交總經理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當月發放工資,填制記帳憑證,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四條、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括領款單),由部門經理簽字,會計稽核時間、天數無誤並報送總經理簽字,填制憑證,交出納員付款,辦理會計核算手續。

第三十五條、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帳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帳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帳款相符。

第六章、會計檔案管理

第三十六條、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檔案和其他有儲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第三十七條、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稽核、記帳、主管),由總經理指定專人歸檔儲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三十八條、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並分類填制目錄。

第三十九條、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複製、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總經理批准。

第七章、處罰辦法

第四十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並扣發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規定範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的;

(二)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

(三)未經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

(四)利用帳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

(五)未經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範圍和限額坐支現金的;

(六)保留帳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

(七)違反本制度條款認定應予處罰的。

第四十一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二)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帳表、檔案資料的;

(三)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的;

(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佔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洩露祕密及貪汙挪用公司款項的;

(六)在工作範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於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七)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二條、本制度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四十三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集合 篇11

一、庫存現金管理

1、公司財務部庫存現金控制在核定限額內(限額xx元),不得超限額存放現金。

2、嚴格執行現金盤點制度,做到日清月結,保證現金的安全。現金遇有短款,財務人員應及時查明原因,報告總經理,並要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3、不準用“白條”入帳。

4、不準私人挪用、佔用和借用公款現金。

5、到公司以外金融機構提取或送存現金(限額xx元以上)時,需由兩名人員乘坐前往。

6、現金出納員必須嚴格和妥善保管金庫密碼和鑰匙。

7、現金出納員要妥善保管金庫記憶體放的現金和有價證券;私人財物不得存放入內。

8、現金出納員必須隨時接受開戶銀行和公司領導的檢查監督。

二、銀行存款管理

1、公司必須遵守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辦理銀行基本帳戶和輔助帳戶的開戶和公司各種銀行結算業務。

2、公司必須認真貫徹執行《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等相關的結算管理制度。

3、作廢的銀行支票由出納員加蓋作廢戳記,妥善儲存。

4、銀行結算方式根據公司實際情況採取如下幾種方式:支票(現金支票、轉帳支票)、銀行匯票、電匯、信匯、銀行承兌匯票、委託收款(僅限於水費、電費、電話費結算),除上述結算方式外,其他不予使用。

5、財會人員從銀行取回的各種結算憑證,要及時入帳。

6、公司應按每個銀行開戶帳號建立一本銀行存款明細帳,出納員應及時將公司銀行存款明細帳與銀行對帳單逐筆進行核對,並於每季度末做出銀行核對餘額調節明細表。

7、空白銀行支票與預留印鑑必須實行分管。由出納員逐筆登記,記錄所簽發支票的用途、使用單位、金額、支票號碼等。

三、往來帳款的管理

1、應收帳款的管理:

(1)進行業務收款之前,財務人員應根據將發生業務的數量,準備好收據、發票,收據、發票數量應略多於將發生業務數量;

(2)出納人員應對當日的經濟業務進行清理,全部登記日記賬;

(3)會計人員當天根據原始會計憑證編制會計記賬憑證;

(4)每日收款截止後,出納人員應保管好所收款項;

(5)專案收款結束後,核對賬、款無誤後,出納人員將所收款項存入公司賬戶;

(6)會計人員於每月月終登記會計賬簿。

2、應付帳款的管理:公司各部門因採購形成的應付票據應在當日進行帳務處理,並登記相應的帳簿。

四、內部牽制

1、公司實行銀行支票與銀行預留印鑑分管制度。

2、非出納人員不能辦理現金、銀行收付業務。

3、現金出納員不得擔當制證工作,只能由財務部指定的制單人制單。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集合 篇12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財務工作管理,發揮財務在公司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中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財務通則》和《工業企業財務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用於本公司各部門和員工在辦理財會事務時,必須遵守的制度。

第三條、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情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執行情況。

第四條、積極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第五條、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收及管理費用。

第六條、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瞭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

第七條、公司財務部由總會計師、會計、出納和審計工作人員組成組成。在沒有專職總會計師之前,總會計師職責可由會計兼任。在沒有專職審計人員之前,審計員可由總經理兼任。

第八條、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闢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第九條、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第十條、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第十一條、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覆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

第十二條、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並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十三條、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必須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並根據稽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員記帳,都必須在記帳憑證上簽字。

第十四條、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五條、財務工作人員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書面報告,並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第十六條、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並做好內部審計。

第十七條、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及收入、費用、債權和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第十八條、財務審計每季一次。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事項實行審計,並做出審計報告,報送總經理。

第十九條、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二十條、財務工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總經理辦公室主任監交。

第二十一條、支票由出納員或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支票使用時須有支票領用單,經總經理批准簽字,然後將支票按批准金額封頭,加蓋印章、填寫日期、用途、登記號碼,領用人在支票領用簿上簽字備查。

第二十二條、支票付款後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購置物品由保管員簽字)、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無誤,完成後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帳號,原支票領用人在支票領用單及登記簿上登出。

第二十三條、公司財務人員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筆款項,不論金額大小均須總經理簽字。總經理外出應由財務人員設法通知,同意後可先付款後補籤。

第二十四條、總經理批准的其他開支。結算起點定為100元,結算規定的調整,由總經理確定。

第二十五條、除本制度第二十四條外,財務人員支付個人款項,超過使用現金限額的部分,應當以支票支付;確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會計稽核,總經理批准後支付現金。

第二十六條、公司固定資產、辦公用品、勞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須採取轉帳結算方式,不得使用現金。

第二十七條、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20xx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二十八條、財務人員支付現金,可以從公司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銀行存款中提取,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況確需坐支的,應事先報經總經理批准。

第二十九條、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現金領用單》,並寫明用途和金額,由總經理批准後提取。

第三十條、公司職員因工作需要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經會計稽核;交總經理批准簽字後方可借用。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第三十一條、符合本規定第二十四條的,憑發票、差旅費單及公司認可的有效報銷或領款憑證,經手人簽字,會計稽核,總經理批准後由出納支付現金。

第三十二條、發票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批准後,由會計稽核,經手人簽字,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帳憑證。

第三十三條、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總經理辦公室及各部門每月提供的核發工資資料代理編制職員工資表,交總經理簽字,財務人員按時提款,當月發放工資,填制記帳憑證,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四條、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括領款單),由部門經理簽字,會計稽核時間、天數無誤並報送總經理簽字,填制憑證,交出納員付款,辦理會計核算手續。

第三十五條、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帳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帳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帳款相符。

第三十六條、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檔案和其他有儲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第三十七條、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稽核、記帳、主管),由總經理指定專人歸檔儲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三十八條、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總經理指定專人保管,並分類填制目錄。

第三十九條、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凡查閱、複製、摘錄會計檔案,須經總經理批准。

第四十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並扣發本人月薪1— 3倍:

(1)超出規定範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的;

(2)用不符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

(3)未經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

(4)未經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範圍和限額坐支現金的;

(5)保留帳外款項或將公司款項以財務人員個人儲蓄方式存入銀行的;

第四十一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

(1)拒絕提供或提供虛假的會計憑證、帳表、檔案資料的;

(2)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的;

(3)利用職務便利,非法佔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4)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洩露祕密及貪汙挪用公司款項的;

(5)在工作範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於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第四十二條、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及時向總經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公司參謀。

第四十三條、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第四十四條、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不認白條抵壓現金。

第四十五條、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稽核現金收付憑證。

第四十六條、嚴格支票管理制度,編制支票使用手續,使用支票須經總經理簽字後,方可生效。

第四十七條、監督公司財務計劃的執行、決算、預算外資金收支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各項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

第四十八條、詳細核對公司的各項與財務有關的數字、金額、期限、手續等是否準確無誤。

第四十九條、審閱公司的計劃資料、合同和其他有關經濟資料,以便掌握情況,發現問題,積累證據。

第五十條、糾正財務工作中的差錯弊端,規範公司的經濟行為。

第五十一條、針對公司財務工作中出現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建議和措施。

第五十二條、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辦公室專人定期進行財務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五十三條、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帳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並報送有關部門。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並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會計簽名或蓋章。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集合 篇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總公司所屬備企業的成本、費用管理,不斷提高經濟效益,現參照國務院(國營企業成本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結合現行財務會計制度的有關規定及我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11系統各所屬企業。

第三條成本、費用管理的基本任務,是通過對成本、費用的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正確反映企業的生產經營成果,挖掘降低成本、費用的潛力,努力降耗增效。

第四條在成本、費用管理中,各單位要嚴格遵守國家經濟政策、財經法規和總公司財務規定,實行成本、費用管理責任制,使計劃管理、定額管理和分級管理相結合,正確核算各單位成本、費用。

第五條根據資產經營責任制,各公司總經理對本單位成本、費用管理負全責。總會計師(財務總監、主管財務副總經理)或財務經理(主管)協助總經理組織領導本單位的成本費用核算和管理,準確核算成本、費用,並對企業經營效果負責。各單位財會部門具體負責成本費用的核算與管理工作。總公司財務本部依據本規定及國家相關規定負責對所屬各單位的成本、費用核算進行管理和監督。所屬各單位應根據本規定,結合各自行業實際,參照國家相對應的財務會計制度,制定各自成本、費用管理實施細則,報財務本部備案,並指定專人負責企業的成本管理

第二章成本、費用開支範圍

第六條工業企業應嚴格執行國家財務制度關於成本、費用開支範圍的規定,加強對產品的生產成本、製造費用及企業的管理費用、財務費用和銷售費用的核算與管理。具體開支範圍按(工業企業財務制度》的規定執行。

第七條總公司所屬其他行業單位應根據各自的單位實際,認真遵守相對應的國家行業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成本、費用開支範圍。

第三章成本、費用核算

第八條各所屬企業的製造成本,必須根據計算期內完工產品的統計產量、實際消耗和實際價格,按照權責發生制的原則進行核算,對於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期間費用,應按照其歸屬期限,區分費用性質,據實進行分類核算。

企業不得以計劃成本、估計成本、定額成本代替實際成本,成本計算過程中對產成品、自制半成品和勞務按計劃成本或定額成本進行核算的,要按規定的成本計算期,及時調整為實際成本。原材料按計劃價格核算的,與實際價格的差異也應按規定的成本計算期及時進行調整分配。

第九條一次支付、分期攤銷的費用,應按照費用專案的受益期限,確定分攤數額。受益期不超過一年的費用,列入待攤費用;受益期超過一年的費用,列入遞延資產,按實際受益期攤銷,其中開辦費按五年攤銷。企業遞延資產應在年終會計決算中說明,報總公司財務本部審查。

第十條在費用尚未發生以前,需要從成本中預提的費用專案和標準,應報總公司財務本部備案,預提期短的,年終決算不留餘額,預提期長,跨年度使用、需保留餘額的,應在年終決算中說明,報總公司財務本部審查。

第十一條低值易耗品單價在200元(含200元)人民幣以下的,可列出品名,在領用時一次列入成本、費用。單價在200元(不含200元)人民幣以上且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必須採用五五攤銷法進行核算,在領用和報廢時各分攤50%。

第十二條產成品和在產品成本以及期間費用的核算,除種植業和養殖業按生產季節、施工企業按季進行外,一律以月為成本計算期,同一個計算期核心算的產量、收入、消耗和支出,起訖日期必須一致。

第十三條成本核算必須劃清下列界限,不得相互混淆,影響成本、費用的準確性。

一、製造費用與直接生產成本;

二、製造成本與期間費用;

三、各類期間費用之間的界限;

四、本期成本與下期成本;

五、在產品成本與產成品成本;

六、可比產品成本與不可比產品成本。

第十四條成本核算的程式和方法要切實可行,一經確定,非經總公司財務本部批准,不得變動。

第四章成本管理責任制及監督

第十五條各單位必須按分工及崗位職責建立成本管理目標責任制。並編製成本、公用計劃和具體措施,對成本實行計劃控制和目標管理,以保證完成。

第十六條各單位應根據自身的'特點並結合國家相關規定,制訂本單位的各項定額指標,並認真執行。總公司將對不同性質的單位採用不同的方法和標準進行成本、費用考核。

第十七條各單位財會部門的成本管理責任。;制定本單位成本費用管理制度;組織成本費用核算;編制並具體落實成本費用計劃;監督考核單位內部各項成本計劃的具體執行情況;對本單位成本費用進行及時的預測、控制和分析。

第五章附則

第十八條本規定由總公司財務本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財務管理,規範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會計核算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

第三條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

(一)籌集資金和有效使用資金,監督資金正常執行,維護資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二)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認真做好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強財務核算的管理,以提高會計資訊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四)監督公司財產的購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綜合管理部定期進行財產清查。

(五)按期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和財務說明書,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條財務管理是公司經營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公司財務管理中心對財務管理工作負有組織、實施、檢查的責任,財會人員要認真執行《會計法》,堅決按財務制度辦事,並嚴守公司祕密。

第二章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

第五條加強原始憑證管理,做到制度化、規範化。原始憑證是公司發生的每項經營活動不可缺少的書面證明,是會計記錄的主要依據。

第六條公司應根據稽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記帳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填制憑證的日期、憑證編號、經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填制憑證人員,複核人員、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收款和付款記帳憑證還應當由出納人員簽名或蓋章。

第七條健全會計核算,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會計業務的需要設定會計帳簿。會計核算應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保證會計指標的口徑一致,相互可比和會計處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第八條做好會計稽核工作,經辦財會人員應認真稽核每項業務的合法性、真實性、手續完整性和資料的準確性。編制會計憑證、報表時應經專人複核,重大事項應由財務負責人複核。

第九條會計人員根據不同的帳務內容採用定期對會計帳簿記錄的有關數位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往來單位或個人等進行相互核對,保證帳證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

第十條建立會計檔案,包括對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都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保管和銷燬。

第十一條會計人員因工作變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交接人員及監交人員應分別在交接清單上簽字後,移交人員方可調離或離職。

第三章資本金和負債管理

第十二條資本金是公司經營的核心資本,必須加強資本金管理。公司籌集的資本金必須聘請中國註冊會計師驗資,根據驗資報告向投資者開具出資證明,並據此入帳。

第十三條經公司董事會提議,股東會批准,可以按章程規定增加資本。財務部門應及時調整實收資本。

第十四條公司股東之間可相互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股東應按公司章程規定,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和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財務部門應據實調整。

第十五條公司以負債形式籌集資金,須努力降低籌資成本,同時應按月計提利息支出,並計入成本。

第十六條加強應付帳款和其他應付款的管理,及時核對餘額,保證負債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凡一年以上應付而未付的款項應查詢原因,對確實無法付出的應付款項報公司總經理批准後處理。

第十七條公司對外擔保業務,按公司規定的審批程式報批後,由財務管理中心登記後才能正式對外簽發,財務管理中心據此納入公司或有負債管理,在擔保期滿後及時督促有關業務部門撤銷擔保。

第四章流動資產管理

第十八條現金的管理:嚴格執行人民銀行頒佈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根據本公司實際需要,合理核實現金的庫存限額,超出限額部分要及時送存銀行。

第十九條嚴禁白條抵庫和任意挪用現金,出納人員必須每日結出現金日記帳的帳面餘額,並與庫存現金相核對,發現不符要及時查明原因。財務管理中心經理對庫存現金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以保證現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現金收付都必須有合法的原始憑證。

第二十條銀行存款的管理:加強對銀行帳戶及其他帳戶的保密工作,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洩,銀行帳戶印籤實行分管、並用制,不得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嚴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蓋銀行帳戶印籤。

第二十一條出納人員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餘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將銀行帳戶出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或套取現金。在每月末要做好與銀行的對帳工作,並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對未達帳項進行分析,查詢原因,並報財務部門負責人。

第二十二條應收帳款的管理:對應收帳款,每季末做一次帳齡和清收情況的分析,並報有關領導和分管業務部門,督促業務部門積極催收,避免形成壞帳。

第二十三條其他應收款的管理:應按戶分頁記帳,要嚴格個人借款審批程式,借款的審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總經理。借用現金,必須用於現金結算範圍內的各種費用專案的支付。

第二十四條短期投資的管理:短期投資是指一年內能夠並準備變現的投資,短期投資必須在公司授權範圍內進行,按現行財務制度規定記帳、核算收入成本和損益。

五章長期資產管理

第二十五條長期投資的管理,長期投資是指不準備在一年內變現的投資,分為股權投資和債權投資。公司進行長期投資應認真做好可行性分析和認證,按公司審批許可權的規定批准後,由財務管理中心辦理入帳手續。公司對被投資單位元沒有實際控制權的長期投資採用成本法核算;擁有實際控制權的,長期投資採用權益法核算。

第二十六條固定資產的管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資產應納入固定資產進行核算:①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築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和其他與經營有關的裝置器具、工具等;②不屬於經營主要裝置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xx元以上,並且使用期限超過2年的。

第二十七條固定資產要做到有帳、有卡,帳實相符。財務部負責固定資產的價值核算與管理,綜合管理部負責實物的記錄、保管和卡片登記工作,財務部應建立固定資產明細帳。

第二十八條固定資產的購置和調入均按實際成本入帳,固定資產折舊採用直線法分類計提,分類折舊年限為:

(一)房屋、營業用房30年

(二)通訊裝置、交通運輸裝置3年

(三)電子電腦、辦公及文書處理裝置3年

(四)電器裝置、安全保衛裝置3年

第二十九條已經提足折舊、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不再提取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不再補提折舊。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當月不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產,當月照提折舊。

第三十條對固定資產和其他資產要進行定期盤點,每年末由綜合管理部負責盤點一次,盤點中發現短缺或盈餘,應及時查明原因,並編制盤盈盤虧表,報財務部稽核後,經總經理批准後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一條無形資產指被公司長期使用而沒有實物形態的資產,包括:專利權、土地使用權、商譽等。無形資產按實際成本入帳,在受益期內或有效期內按不短於10年的期限攤銷。

第三十二條遞延資產是不能全部計入當期損益,需要在以後年度內分期攤銷的各項費用,包括開辦費,租入固定資產的改良支出和攤銷期限超過一年,金額較大的修理費支出。開辦費自營業之日起,分期攤入成本。分攤期不短於5年,以經營租入的固定資產改良支出,在有效租賃期內分期攤銷。

第六章收入管理

第三十三條公司的營業收入包括手續費收入、其他營業收入等。營業收入要嚴格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確認,並認真核實、正確反映,以保證公司損益的真實性。

第三十四條營業收入要按照規定列入相關的收入專案,不得截留到帳外或作其他處理。

第七章成本費用管理

第三十五條公司在業務經營活動中發生的與業務有關的支出,按規定計入成本費用。成本費用是管理公司經濟效益的重要內容。控制好成本費用,對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十六條成本費用開支範圍包括:利息支出、營業費用、其他營業支出等。

(一)利息支出:指支付以負債形式籌集的資金成本支出。

(二)營業費用包括:職工工資、職工福利費、醫藥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住房公積金、保險費、固定資產折舊費、攤銷費、修理費、管理費、通訊費、交通費、招待費、差旅費、車輛使用費、報刊費、會議費、辦公費、勞務費、董事會費、獎勵費、各種準備金等其他費用。

(三)固定資產折舊費:指公司根據固定資產原值和國家規定的固定資產分類折舊率計算攤銷的費用。

(四)攤銷費:指遞延資產的攤銷費用,分攤期不短於5年。

(五)各種準備金:各種準備金包括投資風險準備金和壞帳準備金。投資風險準備金按年末長期投資餘額的1%實行差額提取,壞帳準備金按年末應收帳款餘額的1%提取。

(六)管理費用包括:物業管理費、水電費、職工工作餐費、取暖降溫費、全勤獎勵費等其他費用。

第三十七條職工福利費按工資總額14%計提,工會經費按工資總額2%計提,教育經費按工資總額3%計提。住房公積金經批准後,由公司按職工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逐月交納。

第三十八條加強對費用的總額控制,嚴格制定各項費用的開支標準和審批許可權,財務人員應認真稽核有關支出憑證,未經領導簽字或審批手續不全的,不予報銷,對違反有關制度規定的行為應及時向領導反映。

第三十九條公司各項成本費用由財務管理中心負責管理和核算,費用支出的管理實行預算控制,財務管理中心要定期進行成本費用檢查、分析、制定降低成本的措施。

第八章利潤及利潤分配管理

第四十條公司營業利潤=營業收入營業稅金及附加營業支出

利潤總額=營業利潤+投資收益+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

(一)投資收益包括對外投資分得的利潤、股利等。

(二)營業外收入是指與公司業務經營無直接關係的各項收入,具體包括:固定資產盤盈、處理固定資產淨收益、教育費附加返還款、罰沒收入、罰款收入,確實無法支付而按規定程式經批准的應付款項等。

(三)營業外支出是指與公司業務經營無直接關係的各項支出,具體包括:固定資產盤虧和毀損報廢淨損失、非常損失、公益救濟性捐贈、賠償金、違約金等。

第四十一條公司利潤總額按國家有關規定作相應調整後,依照繳納所得稅,繳納所得稅後的利潤,按以下順序分配:

(一)被沒收的財物損失,支付各項稅收的滯納金和罰款;

(二)弭補公司以前年度虧損;

(三)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法定盈餘公積金按照稅後利潤扣除前兩項後的10%提取,盈餘公積金已達註冊資本的50%時不再提取。

(四)提取公積金、公益金按稅後利潤的5%計提,主要用於公司的職工集體福利支出。

(五)向投資者分配利潤,根據股東會決議,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第九章財務報告與財務分析

第四十二條財務報表分月報和年報,月報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年度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營業費用明細表、利潤分配表。公司財務月報表應於次月15日內完成,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應於次年90日內製作,必要時聘請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

第四十三條年末還應報送財務情況說明書。財務情況說明書主要內容包括:

(一)業務、經營情況,利潤實現情況,資金增減及週轉情況,財務收支情況等。

(二)財務會計方法變動情況及原因,對本期或下期財務狀況變動有重大影響的事項;資產負債表製表日至報出期之間發生的對公司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的事項;以及為正確理解財務報表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四條財務分析是公司財務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財務管理中心應對公司經營狀況和經營成果進行總結、評價和考核,通過財務分析促進增收節支,充分發揮資金效能,通過對財務活動不同方案和經濟效益的比較,為領導或有關部門的決策提供依據。

第四十五條總結和評價本公司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的財務報告指標包括:①經營狀況指標:流動比率、負債比率、所有者權益比率;②經營成果指標:利潤率、資本利潤率、成本費用利潤率。

第十章會計電算化

第四十六條會計電算化硬體裝置是指專用於會計電算化的微機及其配套裝置,包括伺服器、工作站、網線、印表機、UPS電源等。會計電算化硬體裝置由財務管理中心統一管理和使用,非會計電算化工作人員一般情況下不得使用,特殊情況確需使用時,應經財務管理中心經理批准,在不影響會計電算化正常工作情況下進行。

第四十七條財務軟體是用於完成會計核算、處理會計業務的軟體。操作人員在實際工作中發現軟體的設計功能未能正常實現時,應立即與軟體發展商聯絡,進行修改、除錯,完成除錯後,應及時檢查、核對,以確保相應帳務資料和功能模組的正確性。

第四十八條每月10日前對上個月的會計資料進行備份。操作人員運用財務軟體必須是通過系統功能表選項進入系統操作,應根據工作需要設定操作許可權和密碼。操作人員對使用的硬體裝置的安全負責。下班時,應關閉裝置的電源。裝置的開啟和關閉應嚴格按規範程式進行。

第四十九條公司會計電算化未通過財政部門評審之前,採用微機和手工帳並行的辦法。每月末,會計核算人員必須將手工帳與微機帳進行核對。保持手工帳與微機帳一致。

第五十條企業銀行電子支付系統的管理,嚴格按照企業銀行電子支付程式和許可權規定執行。電子支付密碼器、智慧IC卡、帳戶密碼和操作人員密碼是使用企業銀行系統的關鍵要素,應妥善保管,主管卡和操作員卡應按照分管並用的原則,由財務管理中心負責人和操作員分別設制密碼,不得一人統管使用。

第十一章附則

第五十一條本辦法由公司財務管理中心負責解釋。

第五十二條本辦法自董事會通過之日起開始施行。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集合 篇14

一、酒店財務會計檔案包括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檔案和其他有儲存價值的資料;

二、會計經理每年對酒店財務會計檔案按種類、分年度裝訂成冊,並在封面上記載檔案內容、時間、頁數、編號予以歸檔;

三、財務會計檔案須按國家《會計檔案管理制度》的規定時間進行保管。

四、財務會計檔案未經總經辦批准不得外借,內部借閱須經財務總監批准並辦理相關借閱登記手續。

五、財務部的.管理人員因工作變動,需辦理檔案移交手續,監交人、移交人和接收人須在移交清單(冊)上籤認。

六、財務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銷燬時,會計經理須提交書面銷燬意見及需銷燬的會計檔案清冊,經財務總監稽核,呈報總經辦批准後執行。銷燬時,由會計經理與總經辦指定人員共同銷燬,並在銷燬清冊上簽名及加蓋公章。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集合 篇15

1.日常財務管理

1.1日常財務業務管理

1.企業一切經營、勞務、中介、諮詢等各種經濟收入(含代管代收資金),無論是直接還是間接的,都一律歸綜合部財務人員統一管理,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扣留、轉移。

2.綜合部參與制訂財務收支預算計劃,從會計、稅務、金融政策等方面提供建議,保障企業的經營發展和經濟活動健康有序地進行。

3.嚴格做到收支兩條線。一切收入和支出均分別按規定在綜合部財務人員處辦理,杜絕自收自支、以收代支的現象。

1.2日常財務決算管理

1.每月根據會計賬簿記錄的資料,通過整理分析、總結,全面系統地反映企業的財務經營情況,由財務主管會計及時向總經理彙報企業財務狀況。

2.定期開展經濟活動分析,使會計報表、會計資料在企業管理中發揮作用。

3.財務負責編報各類會計報表,於每月10日前將報表呈交總經理。

4.庫存現金不得超過規定的限額(視情況每日庫存現金5000元以下),超過限額的庫存現金要及時存入銀行,不得以“白條”抵庫,不得挪用現金。

1.3會計人員管理

1.公司會計人員必須有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或會計職稱。且必須是簽訂了《勞動合同》的正式員工。

2.會計人員必須貫徹執行國家的法律、制度和財經方針、政策,維護企業利益,對經濟活動進行嚴格核算、監督。

3.會計人員必須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職業操守,樂於奉獻,有主人翁精神,對財務資訊及商業機密高度保密,廉潔奉公,實事求是。

4.會計人員必須努力鑽研業務,不斷豐富會計理論知識,提高業務工作能力,熟練運用計算技術和分析方法,做好本職工作。

5.加強對會計工作的指導,組織會計人員的學習,積極參加培訓,提高會計人員的素質,會計人員做到相對穩定。會計人員因故離職時,要辦好交接手續,不得中斷會計工作。離任或離職會計人員需進行考核和審計。

2.會計憑證和賬薄管理

2.1原始憑證管理

1.原始憑證是記錄經濟業務,明確經濟責任,具有法律效力的書面證明。原始憑證的取得必須真實、有效、正確、完整。

2.原始憑證的使用要求:

(1)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蓋有填制單位印章。

(2)從個人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有其本人的簽名或蓋章。

(3)自制原始憑證必須有經辦人和企業主要領導的簽名或蓋章。

(4)對外開出的原始憑證,必須加蓋企業的印章;。

(5)凡填有大寫和小寫金額的原始憑證,大寫和小寫金額必須相符。

(6)支付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有收款單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證明。

(7)一式幾聯的原始憑證,必須用雙面複寫紙(發票和收據本身具備複寫

紙功能的除外)套寫,並連續編號。

3.按規定應該使用網路電子發票、稅控機打發票或定額發票的必須按其規定辦理。

4.憑證作廢時應加蓋“作廢”戳記,連同存根一併儲存,不得撕毀或遺失。

5.經批准的經濟業務,將批准檔案作為原始憑證附件。如果批准檔案需要單獨歸檔的,應將批准檔案影印件作為原始憑證附件。

6.原始憑證不得塗改、挖補。發現原始憑證有錯誤的,應當由開出單位重開或者更正,更正處應當加蓋開出單位的公章。

7.已稽核的原始憑證需有稽核人簽字並註明稽核日期。

2.2記賬憑證管理

1.記賬憑證是根據原始憑證的經濟內容確定會計科目作為記賬依據。

2.會計人員應根據稽核無誤的.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

3.填制記賬憑證時,應當對記賬憑證進行連續編號。一筆經濟業務需要填制兩張以上記賬憑證的,可以採用分數編號法編號。

4.填制記賬憑證應包括日期、憑證編號、經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以及填制人、稽核人、記賬人、財務負責人等內容。

5.除結賬和更正錯誤的記賬憑證可以不附原始憑證外,其他記賬憑證必須附有原始憑證。如果一張原始憑證涉及幾張記賬憑證,可以把原始憑證附在一張主要的記賬憑證後面,並在其他記賬憑證上註明附有該原始憑證的記賬憑證的編號或者附原始憑證影印件。

6.一張原始憑證所列支出需要本單位以外的其他單位共同負擔的,應當將其他單位負擔的部分,開給對方原始憑證分割單,進行結算,原始憑證分割單必須具備原始憑證的基本內容:即憑證名稱、填制憑證日期、填制憑證單位名稱或者填制人姓名、經辦人的簽名或者蓋章、接受憑證單位名稱、經濟業務內容、數量、單價、金額和費用分攤情況等。

7.已登賬的憑證,當年內發現填寫錯誤時,應調整相關科目;發現以前年度《記賬憑證》有錯誤的,損益類的應當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用藍字更正。

8.記賬憑證填制完畢後,如有空行,應當自金額欄最後一筆金額數字下的空行處至合計數上的空行處畫線登出。實行賬務電算化後,計算機列印的記賬憑證不必在空行處畫線登出。

9.根據公司經營情況,財務人員需設定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微信明細賬、支付寶明細賬、總分類賬、明細分類賬、固定資產臺賬等賬冊。

3.貨幣資金管理

3.1現金管理

1.現金管理必須遵循錢賬分管,錢票分管原則,會計管賬,出納管錢。

2.為保證公司經營工作的正常進行,必須保持適量的庫存現金,庫存現金每日不能超出5000元,超出部分應及時存入銀行賬戶。

3.公司現金必須存放綜合部保險櫃內。

4.出納必須確保現金的安全,防止遺失、偷竊。

5.嚴禁以收抵支,收支必須分開。

6.嚴禁其他單位和個人在我公司套取現金。

7.嚴禁以白條或不符合財務制度的憑證頂替庫存現金。

8.嚴禁私設小錢櫃,不得將長款存放一邊,脫離賬務監督。

9.嚴禁將公款攜帶至自己家中存放保管,嚴禁挪用公款。

10.出納必須根據經辦人簽字、負責人稽核、會計稽核、總經理審批的憑據付款。

11.出納不得擅自將公款借給員工,借款必須有總經理批准簽字,並不得超過規定限額。

12.出納人員要認真、逐筆、順序登記好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做到日清月結,每天業務終了,應核對賬、款是否相符。

13.綜合部應定期或不定期對出納人員的庫存現金進行清查盤點,如有長短款,應查明原因及時處理。

3.2銀行存款管理

1.根據公司的資金性質,分別在銀行開立基本存款戶和一般存款戶。

2.銷售及其他業務收入的現金要及時存入銀行,生產經營所需要的現金可從銀行存款中支取。

3.嚴格執行結算業務中超過限額(500元以上)實行銀行存款轉賬結算的規定。

4.任何人不得將公司銀行存款賬戶出租出借給其他單位和個人使用。

5.建立銀行存款日記賬簿,由出納逐日逐筆核算銀行存款的收支業務,及時結出銀行存款餘額,防止開空頭支票。

6.按月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逐日逐筆與銀行核對賬目,防止錯賬亂賬,造成公司財產損失。

7.預備銀行的印鑑章由出納和主管會計分管,不得一人兼辦。

8.嚴禁在任何空白紙張上加蓋銀行賬戶印鑑。

9.加強對銀行賬戶、網銀U盾、密碼及其他賬戶的保密工作,一律不得外洩。

10.定期對銀行賬戶進行清理,對於半年內不使用、不需用的銀行賬戶應及時予以登出。

4.財務預算管理

1.公司財務預算要根據發展規劃和全年運營專案進行全面預算,資金計劃作為預算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部分財務預算的具體體現。

2.公司各部門根據業務需要編制每月用款計劃,於每月23日前將次月用款計劃報至綜合部負責人。由綜合部彙總編制公司月度資金開支計劃經總經理確認上報投資公司審批。財務以最終審批的資金開支計劃作為各部門當月的付款依據,嚴格按決算或合同付款。

3.對計劃內支付的款項必須由各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會計稽核,最後報總經理批准執行。對超出計劃的款項不予支付,特殊情況需要支付款項需由各部門負責人制定資金使用計劃增補單,經總經理稽核,呈報投資公司總經理、董事長批准後執行。

4.財務人員受理按程式籤批完整的《付款申請書》、《費用報銷單》辦理付款時如按合同已超付或當月沒有用款計劃,財務部有權拒付,一旦造成超付或誤付,財務人員要負全額追討或賠付責任。

5.財務付款原則上必須取得發票,要求一款一票。即按照本次付款額度取得等額發票,減少往來賬的重複處理,及時真實地反映成本費用。不同行業可以索取該行業的專用發票,但不得收取假票或廢票。凡收取了假票、廢票或不應有的白條報賬,財務人員要承擔相應責任。

5.費用支出及報銷管理

5.1費用專案

費用專案主要包含:工資、員工福利、業務招待費、辦理手續上繳的各項規費、辦公費、差旅費、通訊費、交通費、廣告費,固定資產、培訓費等,綜合部是費用控制的責任部門。

(1)工資開支:工資開支按公司規定執行,每月6日(遇節假日提前或順延)由綜合部製表,經總經理批准後發放。發放工資時應將月份的考核或獎勵一併增、減後據實發放,現金領款時要有本人簽字認領。本月工資如有變動以總經理簽字的工資變動表為準。

(2)員工福利:員工福利開支按公司規定執行,在節日前由綜合部製表,經總經理批准後發放。領款時要由員工本人簽字認領。福利明細如有變動以總經理簽字的工資變動表為準。

(3)業務招待費:各部門如有業務招待需求,提前通過OA提交《業務招待申請》請示總經理,經批准後方可招待。報銷時須憑用餐發票及OA籤批的《業務招待申請》到財務審報,超出限額部分需公司總經理同意後方可全報。

(4)辦公費:辦公費用包含辦公用品、辦公耗材、低值易耗品等費用。辦公費由綜合部統一管理和控制,財務人員對報銷費用進行必要的稽核。

(5)差旅費:差旅費是指在十堰市城區以外的地區的出差費用。各部門因工作需要外出,需在OA上提交《出差申請》請示總經理,經批准後方可出差。期間發生的差旅費用實報實銷,具體報銷標準按照差旅費相關規定執行。

(6)通訊費:包含公司固定電話費和個人通訊費,固定電話使用及費用支出由綜合部統一管理。

(7)交通費:員工因工作需要產生的交通費用由各部門負責人管理稽核,每月有交通費補助的人員不得在補助外再次報銷交通費。

(8)廣告費:市場運營組是廣告費的管理與控制的主要責任部門,廣告費用和其它費用一併列入計劃管理,費用原則上不超過稅法規定的扣除限額。市場運營組根據年初審批的收支預算確定的廣告投入總額,逐步按方案明細實施,並根據進度按月編報用款計劃。

(9)固定資產:各部門因辦公需要購置的固定資產,先由本部門領導確認,綜合部稽核,並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購置相關固定資產,否則財務不予報銷。

(10)培訓費:由公司委派外出學習的,培訓費用由公司全額承擔。

5.2借款管理規定

1.公司內部使用經費可事先通過辦理借款手續取得,非因公使用經費不予借款。

2.凡借款均由經辦人填寫《借款單》,簡要說明借款理由、借款期限及還款時間,一律報總經理審批後,遞交財務辦理。

3.出差借款:出差人員憑OA審批後的《出差申請表》按批准額度辦理借款,出差返回後3個工作日內憑《差旅費報銷單》辦理報銷還款手續。

4.公司內部人員辦理涉外業務借款如因緊急事項必須借款時,遇總經理不在,由借款部門負責人或借款人電話向總經理報告借款情況並闡明事由,總經理同意並告知財務後支付,事後補辦籤批手續。

5.員工借款不得超過20xx元,經理借款原則上不得超過5000元,試用期員工、實習生、非正式員工不得借款。

6.借款原則上不允許跨月借支。借款未還者原則上不得再次借款。

7.借款使用遵循“專款專用“原則。借款人應於款項借出後10個工作日內辦理衝賬或還款手續,如遇外出情況,可順延5個工作日辦理,逾期未辦理衝賬或還款手續的從當月工資中予以扣回。

5.3費用報銷規定

1.報銷費用實行三級稽核和一級審批,即報銷單據由報銷人填制(報銷人、費用類別、金額、單據數量)並初審;部門負責人二級稽核,負責內容的真實性;綜合部財務人員進行三級稽核,負責原始票據的真偽、完整性及費用的合理性,最後報總經理審批。

2.總經理的費用報銷計劃內的報柳投公司總經理審批,計劃外的需按增補用款流程辦理增補手續後方可報銷。

3.費用報銷實行計劃管理,當月資金開支計劃內的費用報銷由總經理審批,超出計劃不予報銷。

4.填寫報銷單應注意:根據費用性質填寫對應單據;嚴格按單據要求專案填寫,註明附件張數,金額大小寫須完全一致(不得塗改),簡述費用內容或事由。

6.合同管理

1.財務人員作為費用管控部門,負責合同款項的支付及收取,應建立合同臺賬,避免遺失,借閱簽字,限期歸還。

2.在稽核收款業務類合同時,要明確合同金額、收款週期、開票開具要求,把控回款進度,依據合同方要求規範開具發票。

3.在稽核支付業務類合同,要明確合同主體、標的產品、合同金額,把控付款進度。合同所需要提供的發票原則上一款一票,但發票額不得低於付款額的90%。

7.納稅管理

1.在稅法規定的範圍內,必須從公司戰略、經營以及理財三個層面考慮,綜合立體地進行思維,通過對公司經營、投資、理財等活動的事先籌劃和安排,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減輕納稅負擔、降低企業納稅成本。

2.納稅是企業應盡的義務和社會責任,要分清企業必須繳納的稅費、應享受的稅收優惠政策,結合公司實際情況,遵循稅收籌劃與納稅協調一致的原則。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集合 篇16

第一條收入管理

機關收入應全部納入財務核算,在業務活動中與其它單位或個人發生的一切款項,應該及時開具財務票據、收取款項、登記入賬,不得截留、隱瞞、挪用。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機關的房屋出租,應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指定專人負責收取租金。

第二條經費開支審批

機關財務開支堅持“一支筆”審批。

第三條經費開支報銷規定

經費報支要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和財政部門有關規定。當月的票據當月報銷,最遲不得超過一個月。在資金結算中,1000元以上的大額開支必須通過銀行轉賬,不能用現金支付。

發票(原始憑證)應具備以下內容:

①單位名稱;

②填制日期;

③款項內容(用途)、金額;

④填制單位發票專用章(財務專用章或單位公章)。凡從外單位取得的發票(原始憑證),一般應為正式發票或財政票據,並蓋有填制單位財務印章或發票專用章;票據填寫字跡要清楚,不得塗改、挖補,大小寫金額必須相符;多聯套寫憑證,不得拆開分張單寫。禁止白條報支有關費用。

1、辦公費。核報各種辦公用品時,必須附按發票規定的品名、單位、數量、單價、金額等內容開具的發票。若一次性購買辦公用品較多,無法在發票中寫明,可附上購物清單並加蓋銷售單位的發票印章。辦公用品一律由辦公室統一購置,符合政府採購的支出一律實行政府採購。其他科室所需辦公用品按規定手續到辦公室領取,不允許自行購置。

2、電話費。注意節約電話費的開支,單位公用電話原則上用於公務活動,嚴禁撥打語音、小額支付等特殊服務電話。

3、水電費。加強水電管理,壓縮水電費支出,從嚴控制辦公用電用水。家屬樓家庭用水用電和單位出租的門面房暫未向供電(水)部門直接交費的,由辦公室2人以上抄錄各使用者電(水)表數,據實收費後統一交機關財務。

4、車輛維修費。機關車維修應由司機事先填寫“車輛維修申請表”,報請主管領導審批,然後將車輛交付定點維修廠維修,如發現有新增維修專案,必須報主管領導批准。車輛修好結束後,司機應將維修單帶回交主管領導稽核簽字,然後轉交財務部門。財務部門根據車輛維修單,定期與維修廠核對,稽核無誤後將票據(修理廠家的維修明細結算清單)轉交給車輛管理人員履行結賬報銷手續,經領導審籤後財務部門予以支付維修款項。司機補助按機關規定執行。機動車保險按財政局要求統一辦理。

5、交通費。按照辦公會研究制定的費用標準,單位的具體規定(略)……全年費用總額不能超支,結餘部分可結轉下年。

6、差旅費。差旅費報銷標準嚴格按財政局有關規定執行。外出學習、培訓等所需經費報銷必須附主辦單位通知檔案,並經領導審批。報銷內容主要由交通費(車、船、飛機等)和住宿費(培訓費、會議費、餐費等作單獨列支)組成。外出進行招商考察活動經費支出須經領導批准,並事先編制經費預算,報銷時不允許超出預算。如通過旅行社安排交通和食宿,可憑旅行社開具的發票作為報銷票據,報銷憑證需附考察活動支出明細單。

7、會議費。各科室承辦會議,必須先列出會議經費預算方案,由主管領導審查,報辦公會批准。報銷會議費應附會議通知檔案、參加人員簽到單、會議費預算審批表、會議費結算清單和會議費的發票。凡超出審批標準的會議費,不得報銷。赴國內出差等公務活動經領導同意後應按當地現行規定的差旅費、會議費專案標準由經辦人持真實有效的原始票據據實到財務部門報銷。

8、接待費。公務接待一般由辦公室按有關規定和標準統一安排,接待經辦人員每週將接待情況列出詳單,報請領導審批後轉交財務部門。財務部門根據接待清單,定期與飯店核對,無誤後由接待經辦人員履行簽字報銷手續,最後財務部門予以支付款項。

9、慰問費。在職幹部職工因病住院,由人事科提出慰問意見,經領導批准後組織慰問。慰問費標準科級幹部200元,處級幹部300元,離退休人員另行規定。

10、修繕費。所有修繕專案(包括零星修繕費)應編制預算,按照有關規定確定施工方,並簽訂施工合同。工程進度款的支付,必須憑合法正式的原始憑證。修繕專案竣工後,應編報竣工財務決算和修繕專案明細單,報領導審批後方可支付款項或餘款。

第四條往來款項管理

1、各科室因公需要借款時,由借款人按規定填寫借款單,經主管領導稽核,報請領導審批後,財務部門方可辦理借款手續。

2、預支的差旅費,在出差人員返回7日內應結清;零星購物借款,應在收到發票15天內辦理報銷手續。借款時間最長不得超過45天。前次借款未還的,不得辦理新的借款。出納人員要加強對借款情況的清查,及時催還到期借款。

3、公款不得借給個人或私人使用。

第五條政府採購

機關大宗、大件物品採購,較大支出的.維修及各項長期支出活動,要按照政府採購的程式公開招標購置或決定施工服務單位,以節約開支。所有物品採購、經費結算必須由財務人員參與、兩人以上經辦,並在單據上簽字;其他科室人員如需報銷,須經主管領導確認簽字,並報請領導審批後方可支付款項。

第六條票據、印章管理

收款票據、印章應分別指定專人管理,即管章的不管票據、管票據的不管章。票據領用時要進行登記。出納人員在收到款項時,必須按款項的內容開具票據(除財政正常經費撥款無需開票外),並嚴格按規定的要求填寫完整、清楚、不得塗改,作廢的票據(一式三聯)應同時加蓋“作廢”章。

財務專用的公章、名章和支票,由會計和出納分別保管,超出正常業務範圍用章必須事先請示領導批准。

第七條固定資產管理

凡是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以及單價在規定金額以上(一般裝置500元,專用裝置800元)的購入物品,都應記入單位固定資產管理。

1、固定資產要指定專人管理,並將固定資產進行分類分項登記、編號,建立財產管理卡片,會計賬簿必須設定固定資產明細賬,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年度末要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做到帳、卡、物相符。

2、固定資產一律不準私人侵佔或帶回家用,嚴禁以物易物或贈送、轉讓。機關工作人員調離本單位時,必須將借用或領用的裝置、圖書等歸還,並由固定資產管理人員簽字清賬後方可辦理調離手續,否則由管理人員負責追回或賠償。

3、大額固定資產的購置,實行政府集中採購。購進的資產要由固定資產管理員負責驗收並登記固定資產實物帳。固定資產購置應做到資源共享、優化配置,避免重複購置和閒置。

4、固定資產報廢處置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請,經與固定資產管理人員核對後,填寫“固定資產報廢處置表”報局領導批准(必要時報財政審批)後方可核銷,任何科室及個人未經批准不得隨意處置固定資產。固定資產變價收入必須納入局機關收入管理。

5、每年度末由固定資產管理部門、使用部門和財務部門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確保固定資產總賬、明細賬和實物相符。對盤盈盤虧的固定資產要查明原因,明確責任,按有關規定辦理盤盈盤虧手續。對清查盤點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採取措施,加強管理。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集合 篇17

總 則

第一條 目的: 為了適應公司發展需要,強化總公司及分公司財務會計管理工作,健全內部管理機制,保證公司財產的安全,完整,規範企業財務行為,提高經濟效益。根據《會計法》和《企業財務通則》以及公司業務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範圍:本制度適用於分公司或辦事處。

第三條 分公司是總公司派出的,代表總公司實施產品推廣和銷售行為的內部組織機構享有相對獨立的市場推廣自主權。

第四條 總公司為整個公司資金結算和會計核算的中心,承擔辦理企業(含分支機構)設立、章程修訂、合同管理、銷售業務管理、擁有企業經濟活動中的全部債權並承擔經濟活動過程中的相應民事責任。

第五條 分公司負責人(經理)是本單位財務管理的主要責任人,直接對總公司負完全責任,嚴格執行總公司的經營方針和管理制度。

第六條 分公司財務人員由總公司直接任命或委派,是分公司執行總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的直接管理責任人,對分公司的各項財產負直接管理責任,對分公司一切違規違紀行為享有絕對否決權,並有責任向總公司相關領導彙報。

管 理 目 標

第七條 強化監控力度,簡化核算程式,貫徹執行“收支兩條線”和對公司資金運營實行全過程控制的管理原則。通告全員職責透明度,實行層層責任到人。注重會計隊伍建設,營造公正、廉潔、向上的工作氛圍。

一 般 原 則

第八條 會計核算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本制度和總公司的銷售管理政策。

第九條 財務管理模式是以實行“資金收支兩條線”,實行對資產全過程執行控制管理為原則、以總公司全面核算為主、分公司輔助核算、數量統計為必要補充的集中核算制。

第十條 會計記賬採用保持與總公司平行記賬的借貸複式記賬和單式序時分類記賬相結合的記賬方法,記賬本位幣為人民幣。

第十一條 會計事項的處理遵循權責發生制的一般原則。

會 計 基 礎 工 作 管 理

第十二條 會計記錄必須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及證明經濟業務發生的有限憑證為依據,如實的反應公司財務狀況。做到內容真實、資料準確、專案完整、手續齊全、資料可靠。

第十三條 會計記錄必須清晰、便於理解、檢查和使用。

第十四條 原始憑證的規範:

1、 原始憑證內容必須具備:憑證名稱、填制日期、填制單位名稱或填制人姓名、經辦人員簽字或蓋章、接受憑證單位名稱、經濟業務內容、數量、單價和金額。

2、 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蓋上有填制單位的公章,從個人取得的原始憑證,不許有填制人員的簽名。

3、 自制原始憑證必須有經辦人員的簽字或蓋章:對外開出憑證,必須加蓋公司公章。

4、 一式數聯的的入庫單,出庫單及收據等重要憑證必須套寫,並連續按序號填寫。不能跳頁,若要作廢時,應當註明“作廢”字樣,聯通存根等所有聯次一起儲存,不得撕毀,短少。

5、 提高發貨單的客戶回籤制度。發貨後,必須索取收貨經辦人員的簽字單。

6、 凡需填寫大寫、小寫金額的原始憑證,大、小寫金的必須相符。購買實物的原始憑證,必須有驗收人員簽字證明,把好質量關,支付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有收款單位或收款人的收款證明。

7、 原始憑證不得塗改、挖補。發現原始憑證有錯誤的,應當由開具單位重開或者更正。

銀 行 賬 戶 的 管 理

第十五條 銀行賬戶的設立:

1. 分公司設立賬戶,只能使用總公司指定的賬戶,用於分公司貨款的收取及解繳總公司,賬戶一經確定,不得隨意更改。

2. 收入賬戶只能收入款項,除向總部解繳賬款外,不得支取任何款項。

3. 費用賬戶只能用於支取分公司日常所需費用開支,包括零星採購。

倉 庫 管 理 制 度

分公司所有銷售產品的`主要部分由總公司集中採購,其他產品配件等的零星採購可由分公司自行採購,所有采購的實物都必須辦理入庫手續。

第十六條 倉庫單據管理:

一、材料倉使用單據主要有:《入庫單》、《出庫單》、《報廢單》、《退貨單》、《退倉單》,所有材料的進出都要用相關單據來反映流動情況。

1. 《入庫單》:辦理入庫時,首先要取得送貨單位的有效單據作為入庫憑證(如發票,收據,送貨單,採購合同),同時入庫單上要寫明送貨單位,送貨日期,及實物名稱,單價,數量,總金額等相關資訊,如生產使用的實物,應該同時註明完整的專案名稱。凡是在外採購的物品,一律都要在倉庫辦理入庫手續後方可使用,包含辦公用品的採購,不同型別的物品應分單入庫(如生產,辦公)

2. 《出庫單》:所有實物辦理入庫後,在領用時必須開具此單,領用時,倉管應在出庫單上寫明專案名稱或用途,領用人,領用日期等相關資訊,領用人領取物品時首先應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同意,倉庫才准許辦理出庫單。

3. 《退貨單》:所購物品出現質量問題或是採購數量超計劃時,將物品退還給送貨單位時開具退貨單,同時送貨單位在退貨單上簽字,確認退貨。

4. 《退倉單》:領用人在倉庫領出物品後,因質量問題或者與實際需求不符合時,可以將物品退到倉庫,倉管開具退倉單,經辦人簽字確認退倉。

5. 《報廢單》:一般適用於領用人領用的低值易耗品類,需要換新的時候(如生產用工具,辦公用具),使用報廢單時,經辦人員應事先找品質人員鑑定該物品是否不能在使用,鑑定是否屬於報廢範圍,對於確實不能再使用的物品才准許做報廢處理。

二、成品倉使用單據主要有:《成品入庫單》、《成品出庫單》、《成品調撥單》、《成品退貨單》

1. 《成品入庫單》:所有產品在生產完成後應及時辦理成品入庫,入庫單上應該寫明完整的專案名稱,實物名稱,數量等相關資訊。倉管,經辦人在入庫單上簽字,確認入庫。

2. 《成品出庫單》:所有產品在出庫前先辦理出庫單,出庫單上應寫明專案名稱,貨物名稱,數量等相關資訊,出庫單上應有倉管,經辦人員的簽字,有必要時可以同時寫上送貨車輛的車牌號,以備查。

3. 《成品調撥單》:主要適用於成品的內部轉移,由當前管理的倉庫轉到其他管理場所,所有成品需要內部轉移時必須開具此單,不能在沒有單據的情況下隨意轉移產成品,調撥單上應寫明調撥的地點,時間及事由,同時必須有倉管及調撥相關人員的簽字。

4. 《成品退貨單》:當成品發到現場,出現質量問題或者人為損壞,客戶要求退貨,且無法修復的情況下使用此單,並確定責任歸屬,退貨時應有總經理審批後方可接受退貨,作為退貨處理。

第十七條 倉庫賬務設定及其他要求:

1. 倉庫記賬員必須按公司要求,採用《材料入庫明細表》、《材料出庫明細表》、《材料進銷存彙總表》、《成品入庫明細表》、《成品出庫明細表》、《成品進銷存彙總表》及其他相關附表等完善材料及成品的賬務核算,分公司會計應根據倉庫的各明細賬,進銷存彙總表,對各貨物的總額進行核算。

2. 所有賬表應按月份逐筆登記,明細要求應和各單據的資訊一致,包括單據發生日期,發生內容,備註說明,單據編號等資訊。所有資訊應和單據核對清楚,保證原始資料的準確性,避免錯登,漏登或多登。

3. 分公司倉庫每月末應對倉庫進行盤點,《盤點表》由倉管員填寫並簽字,交財務部會計複核,分公司負責人簽字確認。分公司會計必須客觀、仔細核對盤點實際庫存與賬面結存,如有不相符的,應及時查明原因,書寫盤點報告和《差異明細表》,經倉管、會計及分公司負責人簽字後,報總公司審查、批准後進行賬務處理。

4. 盤點表是分析盤點差異原因、明確經濟責任和調整賬務記錄的原始憑證,製作一式三份,即倉管員、分公司會計各一份,另一份寄回總公司備案,以備查。

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第十八條 資產的定義:

分公司的各項有形資產根據其價值大小、所用年限以及資產取得方式分為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

固定資產是指價格在兩千元以上且使用時間超過一年或價格在兩千元以下,但使用時間超過一年的交通工具、辦公用品、通訊設施等資產,包括利用分公司費用等購置的。

低值易耗品指單位價值在兩千元以下或單位價值超過兩千元但使用時間不到一年的各種資產。

第十九條 資產分類:

不論固定資產還是低值易耗品,均按以下用途進行分類:

1. 交通工具,指汽車,摩托車等代步工具。

2. 通訊設施,指傳真機,電話機等通訊工具及設施。

3. 辦公設施,指電腦、空調、印表機、影印機、照相機、攝像機、辦公傢俱等。

4. 工具備件,指維修用工具、備件等。

5. 生活設施,指用於員工日常生活的各種生活設施,如冰箱、微波爐等。

6. 其他資產:不屬於以上幾類的其他型別的各種資產。

第二十條 固定資產折舊的計提:

1. 折舊方法:

分公司的各類固定資產均按’“ 平均年限法”計提固定資產折舊。

2. 折舊年限:

參照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規定公司資產的折舊年限為5年。

3. 資產的變更:

資產變更指固定資產的轉移,變賣,報廢等。所有分公司資產的轉移、變賣、報廢等必須報總公司批准後才能處置。

費 用 的 管 理

第二十一條 費用的定義:

費用是公司進行市場推廣和經營過程中發生的總耗費,是總公司獲得最大收益的的總投入,是為加快實現銷售的根本保證。費用管理維繫著公司的生存和發展,分公司負責人對費用支出的真實性、合理性負完全責任,會計人員對不真實、不合理的費用直支出直接履行絕對否決權。

第二十二條 費用預算管理:

為了確保分公司資金分佈的合理性,提高公司資金使用效率,防止不合理資金的佔用,提高公司各部門的監管能力,可以編制《部門費用預算表》,事先預算出各部門費用,以此作為分公司費用參考依據。

1. 各部門負責人每月25日向財務部提供下月的部門費用預算表。可以是電子檔,財務部以此作為費用參考依據,並於每月30號召開當月各部門費用分析會,討論當月費用的使用情況,以便及時發現問題,更好的完善費用制度。

2. 每月30日, 中山分公司向深圳總公司提交下月費用預算表。中山分公司向總公司提交費用預算後,總公司將以此作為分公司下月費用參考,安排資金計劃。同時,深圳總公司對中山分公司費用使用情況,每月做一次溝通討論,提高費用管理。費用預算表編制的內容(詳見費用預算表-樣表)

第二十三條 分公司費用借支實行備用金管理制度。備用金許可權標準

第二十四條 備用金借支程式:

1. 借支人填寫借支單,按規定許可權審批後,交費用會計稽核簽字,出納拿稽核後的借支單支付款項,借支人需在借支單上簽字。

2. 備用金進行實報實銷制,為了及時反映費用發生情況,借支人員每月報銷2次(每月15日和28日),每月每位借支人員在財務部借款餘額不能超過3000元(可根據實際情況做相應調整),超過部分可從當月工資中扣除或及時提供費用報銷單據後方可再借支款項。

3. 支付備用金後的借支單,由出納收好交由會計做賬務處理,報銷時由出納開具相應報銷金額收據,借支人員不能自留借支單,借支單不予退回,借支人以收據作為個人報銷憑據以備查。

第二十五條 費用報銷型別:

費用報銷按單據型別分為:日常費用報銷、差旅費報銷、實物報銷。報銷人員未分開報銷時,財務有權退回,不予辦理。

1. 用報銷,使用《費用報銷單》,主要適用於日常經營管理期間產生的業務招待費,交通費,通訊費等其他相關費用

2. 差旅費報銷,使用《差旅費報銷單》,主要適用於出差人員在出差期間發生的一切相關費用

3. 實物報銷,使用《費用報銷單》,主要適用於購買生產,辦公用的材料、配件或裝置等。報銷時提供倉庫入庫單及相關購貨單據(主要為發票,收據)

4. 報銷單據都由報銷人自行貼上並填寫完整,區別費用性質分類貼上(如交通費,住宿費,通訊費,辦公費,招待費),不能混合貼上,便於歸類計算和整理。

第二十六條 費用單據貼上標準:

1. 票據的貼上範圍應以貼上單的大小為界,不能超出貼上單範圍進行貼上,貼上時應沿貼上單的右界從右至左橫向貼上,覆蓋貼上的相鄰票據間留一定間隔距離,以保持單據表面平整,便於單據的裝訂存檔。

2. 每筆費用的產生要寫明發生的原因、 具體時間、地點,產生費用涉及到除報銷人以外的人員時,需要同時註明相關人員的名字,費用產生能歸屬到專案的必須寫上完整的專案名稱,對於費用產生原因說明籠統,費用發生時間與發票不符的,不予報銷

3. 費用報銷單的填寫一律不準塗改,尤其是費用金額,否則無效。

第二十七條 審批許可權:

1. 申請備用金時,金額3000元以下的,由部門負責人及副總經理審批即可,申請金額在3000元以上的必須由總經理審批。

2. 費用報銷時,報銷單據由部門負責人簽字稽核, 確認無誤後交費用會計簽字稽核,再給總經理審批,待手續都辦理完整後,出納開出相應報銷金額的收據給報銷人簽字,確認報銷。

第二十八條 費用報銷標準,見《費用報銷制度》。

對 賬 工 作 管 理

第二十九條 財務對賬是檢查分公司會計核算正確資訊正確與否的唯一有效方法,是避免公司資產免於侵佔、流失的有力監控手段。分公司應建立財務人員與業務人員聯合對賬的工作制度。

第三十條 出納(會計)對現金、銀行等貨幣資金做到日清月結,月末對現金進行盤點,核對賬賬,賬實是否相符,月末就銀行存款與各開戶銀行出具的對賬單進行核對,並對未達賬項進行調整。

第三十一條 會計匯同業務人員不定期對客戶的匯款進行核對,加強客戶直接匯款總公司的跟蹤。

第三十二條 會計和業務員每月與客戶核對一次銷貨往來賬,維護公司資產的安全和完整,把公司的壞賬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第三十三條 每月月末,會計將分公司各明細賬與總公司相關賬目資料進行核對,使總公司與分公司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賬表相符。

會 計 檔 案 管 理

第三十四條 會計檔案時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會計報表等會計核算專業材料,它是記錄和反映經濟業務的重要史料和證據。會計檔案由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資料組成,其他資料包括客戶資料、產品銷售價格表、經濟合同、現金盤點表、存貨固定資產等結存類財產的實地盤點表等。

第三十五條 分公司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應歸檔裝訂成冊。在會計月度終了後,由分公司保管滿六個月,期滿之後編造清單移交總公司財務部。

附 則

第三十六條 本管理制度是分公司財務人員處理日常會計業務的行為準則,本制度解釋權為總公司財務部。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集合 篇18

一、 總則

1、為弘揚我公司企業文化,通過組織旅遊活動,讓員工擁抱自然,放鬆心情,增進員工之間溝通交流,感受公司大家庭的和諧、溫暖,規範公司旅遊組織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員工(除非轉正員工)。

3、本制度施行遵循:自主、自願原則。

二、實施細則

1、公司綜合管理部每年需組織員工旅遊一次。如遇特殊情況,可補貼相關旅遊補助經費。

2、旅遊過程中的路線、交通、住宿、景點安排等問題,由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聯絡旅行社統一安排。

3、安排旅遊地點時需考慮交通便利、時間問題。避免員工因長途旅行造成勞累,從而影響公司正常運作。

4、按照自主、自願原則,員工可選擇參加旅遊或不參加。員工家屬如有意願參加旅遊活動,亦可向綜合管理部報名自費參加。

5、旅遊期間,工資的計算方式:

(1)若員工因工作需要不能參加公司統一組織的旅遊活動的,則該員工可享受相應的旅遊補助,工資照常發放。

(2)參加公司旅遊活動的員工,旅遊期間工資按正常工資發放。

(3)不參加公司旅遊活動的員工,旅遊期間正常上班、無補助。

(4)遇法定節假日旅遊的,不參加公司旅遊活動、通知臨時加班的員工,按正常工資計算方式計算。

(5)旅遊補助標準:因工作需要不能參加旅遊活動的.人員,每人補助旅遊費用的50%。

6、綜合管理部旅遊活動組織人員在與旅行社聯絡時,必須說明在旅遊過程中,不得強迫本公司員工購物、消費。

三、旅遊標準

(1)、公司根據當年度的經營業績提取一定比例的金額組織員工進行旅遊活動。

1、 凡在本公司工作連續滿半年以上的員工享有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類旅遊的權利。半年以下的員工暫無資格參加。

2、 公司在一個工作年度內以不同形式考核員工的工作表現並記入員工檔案,公司以各員工的不同表現給予員工不同待遇的旅遊專案。

(2)、公司的旅遊專案的等級。

1、 普通旅遊專案,員工享有時間為六天國內遊(如:雲南麗江、廈門、九寨溝、三亞等旅遊勝地)。

2、 高階旅遊專案,員工享有時間為六天國外旅遊(如:泰國、韓國、新加坡、馬來西亞等旅遊勝地)。

(3)、員工享有不同旅遊專案的規定。

1、 凡本公司員工工作滿6個月以上的,有資格參加公司組織的普通旅遊專案。

2、 凡本公司員工工作滿一年以上的,有資格參加公司組織的高階旅遊專案,特殊情況除外。

(4)、旅遊活動紀律

1、貴重物品需隨身攜帶,注意保管,切勿離手。

2、行程中或自由活動時若有刺激性活動專案,身體狀況不佳者請勿參加。患有心臟病、肺病、哮喘病、高血壓者等切忌從事水上、高空活動,必須隨身攜帶應急藥物。

3、團體旅行時,員工需記錄領隊或導遊的聯絡方式,不可擅自脫隊。單獨離隊,應徵得全部導遊和領隊同意,並隨身攜帶電話,以免發生意外。

4、抵達景區遊覽前,謹記導遊交代的集中地點、時間、所乘遊覽巴士車號。萬一脫隊,請於集中地點等候導遊返回尋找。

5、外出旅行,注意身體健康,切勿吃生食、生海鮮、已剝皮的水果,不可光顧路邊無牌照攤檔,忌暴飲暴食,應多喝開水,多吃蔬果類,少抽菸,少喝酒。

6、在旅遊中,暢遊奇山秀水、名勝古蹟固然令人心曠神怡,但也因四處奔波、體力消耗造成極度疲勞。因此,在旅遊活動期間,遊客除了保證充足的睡眠之外,需隨身攜帶充足的營養食品和飲水,以便及時補充身體所需。

7、旅遊有時會經過一些危險區域景點,如陡坡密林、懸崖蹊徑、急流深澗,在這些危險區域,要儘量結伴而行。千萬不要獨自冒險前進。

8、忌分散活動,至少保持兩三人的人數才分散活動。切忌單獨外出。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集合 篇19

為了更好的貫徹總公司開源節流的精神,本著既提高辦事效率,又節約費用支出的`原則,現就總公司出差人員乘坐交通工具的標準作如下補充。

一、部門正職以上人員出差,可乘坐飛機。

二、部門副職以下(含副職)人員出差,單程連續乘其它交通工具至少需要16小時方能到達目的地者,可乘坐飛機。

三、部門副職以下(含副職)人員出差,因特殊情況,需乘飛機者,應事先報請主管財務工作的總公司領導審批。

四、原總公司費用報銷管理規定與本規定相牴觸的,按本規定執行。

本補充規定由財務本部負責解釋。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集合 篇20

1.目的

為了加強集團財務會計檔案的科學管理,統一會計檔案工作制度,更好地為集團經濟業務核算服務,以保證財務核算資料的安全完整,特制定本辦法。

2.應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集團各職能部門及各子公司。

3.職責

3.1集團財務部負責集團總部及集團所屬各子公司財務核算檔案的使用與保管工作,必須保證財務檔案的安全完整。

3.2因保管需要,財務部需定期將財務檔案移交總裁辦檔案室,檔案室要保證財務檔案的安全,並隨時保證財務部門的查詢語調檔。

4.具體規定

4.1會計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會計報表的會計核算專業資料,它是記錄和反映經濟核算業務的重要史料和依據。集團財務部負責建立和健全會計檔案的立卷、歸檔、保管、調閱和銷燬等管理工作。

4.2集團財務部各子公司財務會計人員對本公司的財務核算資料,必須按照會計歸檔的要求,負責整理立卷或裝訂成冊。當年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可暫由低櫃架擺放,超過一年以上的`會計檔案應存放到高櫃架擺放。三年以上的會計檔案,全部移交到集團總裁辦的檔案庫保管,並辦理規定的交接手續。

4.3檔案部門對接收保管的會計檔案,必須認真負責保管,原則上應當保持原卷冊的裝訂,個別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應當會同原財務會計部門和經辦人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責任。檔案管理人員必須對所管檔案進行科學管理,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詢方便,同時嚴格執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隨意堆放,嚴防毀損、散失和洩密。

4.4會計檔案應為本單位積極提供利用,向外單位提供利用時,檔案原件原則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必須經上級主管批准,但不得拆散原卷冊,由財務部門派專人攜帶隨同辦理,借出檔案必須在當日歸還,次日再借。

4.5各種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根據起特點,分為永久、定期二類。定期保管期限分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種。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後的第一天算起。

4.6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燬時,由本單位會計檔案部門提出銷燬意見,編造會計檔案銷燬清冊,並報集團董事會同意後方可實施銷燬。

4.7監銷人在銷燬會計檔案以前,應當認真進行清點核對,銷燬後,在銷燬清冊上簽字蓋章,並將銷燬情況向集團董事會報告。

4.8會計檔案保管期限規定如下:

4.8.1會計憑證:原始憑證、記賬憑證和彙總憑證保管期限15年;其中涉及外事的會計憑證永久儲存。

4.8.2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保管期限3年。

4.8.3會計賬簿:日記賬、明細賬、總賬輔助賬簿保管期限15年;其中固定資產報廢清理後儲存5年,涉及外事的會計帳簿永久儲存。

4.8.4會計報表:月、季度財務報表,包括文字分析儲存期5年,年度會計報表(決算)永久儲存。

4.8.5會計移交清冊保管期15年;會計檔案清冊保管期25年。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集合 篇21

一、總則

第一條為適應公司經營管理的需要,理順財務管理關係,明確財務人員的職責、強化財務管理的功能,提高公司的整體經濟效益,促進公司長期穩健發展,特指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股份公司本部及下屬子公司。

二、財務管理體系

第一條公司按照統一管理、分級核算的原則,設定和健全財務管理機構,配備相應的財務人員,並按崗位責任制從事財務管理工作。

第二條公司財務管理體系:公司董事長、總裁領導財務會計機構、財會人員和其他人員執行《會計法》等有關財務會計法規制度及本制度。公司總裁對公司財務活動實行統一領導,負責組織公司財務管理工作。即

董事長總裁財務總監財務部

第三條財務總監由總裁提名,董事會聘任,受董事長和總裁的委託全面負責公司各項財務管理工作,直接對總裁和董事長負責。各子公司財務負責人由本公司直接委派;子公司財務部接受本公司財務部的業務領導。

三、公司會計政策

第一條會計準則及制度

自x年x月x日起本公司執行財政部頒發的新會計準則,即《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和其他各項具體會計準則。

第二條記賬基礎和計價原則

本公司會計核算以權責發生製為基礎,採用借貸記賬法記賬。除按公允價值計量的資產外,各項資產均按取得時的歷史(實際)成本入賬,如果以後發生資產減值,則計提相應的資產減值準備。本公司投資性房地產按公允價值計量。

第三條會計年度

本公司會計年度自公曆每年x月x日起至x月x日止。

第四條記賬本位幣

本公司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

第五條現金等價物的確定標準

本公司在編制現金流量表時所確定的現金等價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從購買日起三個月內到期)、流動性強、易於轉換為已知金額現金、價值變動風險很小的投資。

第六條外幣業務核算方法

發生外幣業務時,外幣金額按交易發生日的市場匯價中間價折算為人民幣入賬,期末按照下列方法對外幣貨幣性專案和外幣非貨幣性專案進行處理:

(1)外幣貨幣性專案,採用資產負債表日即期匯率折算。因資產負債表日即期匯率與初始確認或者前一資產負債表日即期匯率不同而產生的匯兌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2)以歷史成本計量的外幣非貨幣性專案,仍採用交易發生日的即期匯率折算,不改變其記賬本位幣金額。外幣匯兌損益除與購建或者生產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有關的外幣專門借款產生的匯兌損益,在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或者可銷售狀態前計入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的成本,其餘均計入當期損益。

第七條金融工具的確認與計量

(1)分類:金融工具分為下列五類

a.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包括交易性金融資產或交易性金融負債、指定為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

b.持有至到期投資;

c.貨款和應收款項;

d.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e.其他金融負債。

(2)初始確認和後續計量

a.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按照取得時的公允價值作為初始確認金額,相關的交易費用在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支付的價款中包含已宣告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債券利息,單獨確認為應收專案。持有期間取得的利息或現金股利,確認為投資收益。資產負債表日,將其公允價值變動計入當期損益。

b.持有至到期投資:按取得時的公允價值和相關交易費用之和作為初始確認金額。支付的價款中包含已宣告發放債券利息的,單獨確認為應收專案。持有期間按照實際利率法確認利息收入,計入投資收益。處置持有至到期投資時,將所取得價款與該投資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投資收益。

c.應收款項:按從購貨方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作為初始入賬金額。單項金額重大的應收款項持有期間採用實際利率法,按攤餘成本進行後續計量。

d.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按取得該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和相關費用之和作為初始確認金融。支付的價款中包含了已宣告發放的債券利息或現金股利的,海南華僑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財務管理制度單獨確認為應收專案。持有期間取得的利息或現金股利,計入投資收益。期末,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公允價值變動計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處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時,將取得的價款與該金融資產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投資損益;同時,將原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公允價值變動累計額對應處置部分的金額轉出,計入投資損益。

e.其他金融負債:按其公允價值和相關交易費用之和作為初始入賬金額,除《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與計量》第三十三條規定的三種情況外,按攤餘成本進行後續計量。

(3)主要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的公允價值確定方法

a.存在活躍市場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活躍市場中的報價應當用於確定其公允價值。

b.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躍市場的,企業應當採用估值技術確定其公允價值。

c.初始取得或源生的金融資產或承擔的金融負債,應當以市場交易價格作為確定其公允價值的基礎。

d.企業採用未來現金流量折現法確定金融工具公允價值的,應當使用合同條款和特徵在實質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市場收益率作為折現率。沒有標明利率的短期應收款項和應付款項的現值與實際交易價格相差很小的,可以按照實際交易價格計量。

(4)金融資產減值的處理

期末,對於持有至到期投資,有客觀證據表明其發生了減值的,根據其賬面價值與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之間差額計算確認減值損失。

a.對於單項金額重大的持有至到期投資,單獨進行減值測試,有客觀證據表明其發生了減值的,根據其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低於其賬面價值的差額,確認減值損失,計提減值準備。

b.對於單項金額非重大的持有至到期投資以及經單項測試後未減值的單項金額重大的持有至到期投資,按類似信用風險特徵劃分為若干組合,再按這些組合在資產負債表日餘額的一定比例計算確定減值損失,計提減值準備。

期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發生較大幅度下降,或在綜合考慮各種相關因素後,預期這種下降趨勢屬於非暫時性的,認定該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已發生減值,並確認減值損失。在確認減值損失時,將原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公允價值下降形成的累計損失一併轉出,計入減值損失。

第八條應收款項壞賬確認標準、壞賬損失核算方法的核算方法

(1)壞賬確認的標準

因債務人破產,依照法律程式清償後,確定無法收回的應收款項;

因債務人死亡,既無遺產可供清償,又無義務承擔人,確定無法收回的應收款項;

因債務人逾期未履行償債義務,並且有確鑿證據表明無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的應收款項。

(2)壞賬損失的核算方法

公司根據期末應收款項的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低於其賬面價值的差額,確認為減值損失,計提壞賬準備公司與關聯方發生的應收款項在期末分析其可收回性。對預計可能發生的壞賬損失,計提相應的壞賬準備;如有確鑿證據表明債務關聯方已撤銷、破產、資不抵債、現金流量嚴重不足等,並且不準備對應收款項進行重組或無其他收回方式的,則對預計無法收回的應收款項全額計提壞賬準備。公司對單項金額重大的應收款項單獨進行減值測試。如有客觀證據表明其發生了減值的,根據其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低於其賬面價值的差額,確認減值損失,計提壞賬準備。對於單項金額非重大的應收款項,以及經單獨測試後未減值的應收款項,公司根據以前年度與之相同或相類似的、具有類似信用風險特徵的應收款項組合的實際損失率為基礎,結合債務單位的實際財務狀況和現金流量情況以及其他相關資訊,對剩餘應收款項按賬齡分析法計提壞賬準備。壞賬準備的計提比例如下:

應收款項賬齡計提比例

1年內%

1至2年%

2至3年%

3年以上%

第九條存貨核算方法

(1)本公司存貨是指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持有以備銷售,或者仍然處在生產過程,或者在生產或提供勞務過程中將消耗的材料或物資等,包括開發成本、出租開發產品、開發產品、週轉房、庫存商品、低值易耗品等

(2)存貨計量:按照實際成本進行初始計量。存貨成本包括採購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應計入存貨成本的借款費用,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7號——借款費用》處理。投資者投入存貨的成本,應當按照投資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值確定,但合同或協議約定價值不公允的除外。開發成本和開發產品的成本包括土地成本、前期開發費用、建築成本、公共配套支出、資本化的利息、其他直接和間接開發費用,開發產品成本結轉時按實際成本核算;庫存材料和庫存商品結轉成本時按加權平均法核算;低值易耗品和包裝物在領用時採用一次轉銷法核算成本。

(3)存貨的盤存制度:採用永續盤存制。

(4)期末存貨按成本與可變現淨值孰低計價,存貨期末可變現淨值低於賬面成本的,按差額計提存貨跌價準備。可變現淨值,是指在日常活動中,存貨的估計售價減去至完工時估計將要發生的成本、估計的銷售費用以及相關稅費後的金額。可變現淨值的確定依據及存貨跌價準備計提方法:

a.存貨可變現淨值的確定依據:為生產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產的產成品的可變現淨值高於成本的,該材料仍然應當按照成本計量;材料價格的下降表明產成品的可變現淨值低於成本的,該材料應當按照可變現淨值計量。為執行銷售合同或者勞務合同而持有的存貨,其可變現淨值應當以合同價格為基礎計算。企業持有存貨的數量多於銷售合同訂購數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貨的可變現淨值應當有一般銷售價格為基礎計算。

b.存貨跌價準備的計提方法:按單個存貨專案的成本與可變現淨值孰低法計提存貨跌價準備;但對於數量繁多、單價較低的存貨按存貨類別計提存貨跌價準備。與在同一地區生產和銷售的產品系列相關、具有相同或類似最終用途或目的,且難以與其他專案分開計量的存貨,可以合併計提存貨跌價準備。

第十條投資性房地產的確認、計價政策

投資性房地產是指是指能夠單獨計量和出售的,為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或兩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產。

公司按照成本對投資性房地產進行初始計量。在資產負債表日採用公允價值模式對投資性房地產進行後續計量。採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應同時滿足

(1)投資性房地產所在地有活躍的房地產交易市場;

(2)公司能夠從房地產交易市場上取得同類或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及其他相關資訊,從而對投資性房地產的公允價值作出合理的估計。採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不計提折舊或進行攤銷,以資產負債表日投資性房地產的公允價值為基礎調整其賬面價值,公允價值與原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第十一條固定資產的標準、分類、計價、折舊政策

固定資產的確認標準:是指同時具有下列特徵的有形資產:

a.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出租或經營管理而持有的;

b.使用壽命超過一個會計年度。

固定資產按照成本進行初始計量,除已提足折舊仍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和單獨計價入賬的土地外,公司對所有固定資產計提折舊。固定資產從其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的次月起,採用年限平均法提取折舊。但對已計提減值準備的固定資產在計提折舊時,按該項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即固定資產原值減去累計折舊和已計提的減值準備以及尚可使用年限重新計算確定折舊率和折舊額。各類固定資產的估計殘值率、折舊年限和年折舊率如下:

固定資產類別使用年限殘值率年折舊率

房屋及建築物255%3.8%

機器裝置105%9.5%

電子裝置55%19%

運輸工具55%19%

辦公裝置55%19%

公司於每年年度終了,對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預計淨殘值和折舊方法進行復核。使用壽命預計數與原先估計數有差異的,應當調整固定資產使用壽命;預計淨殘值預計數與原先估計數有差異的,應當調整預計淨殘值;與固定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預期實現方式有重大改變的,改變固定資產折舊方法。

(2)固定資產減值準備

期末,公司按固定資產的減值跡象判斷是否應當計提減值準備,當固定資產可收回金額低於賬面價值時,則按單項固定資產可收回金額低於賬面價值的差額計提固定資產減值準備。資產減值損失一經確認,在以後會計期間均不再轉回。與固定資產有關的更新改造等後續支出,符合固定資產確認條件的,計入固定資產成本,同時將被替換部分的賬面價值扣除;與固定資產有關的修理費用等後續支出,不符合固定資產確認條件的,計入當期損益。

第十二條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在建工程以實際成本計價。其中為工程建設專案而發生的借款利息支出和外幣折算差額在固定資產達到預計可使用狀態前計入工程成本。在建工程在達到預計使用狀態之日起不論工程是否辦理竣工決算均轉入固定資產,對於未辦理竣工決算手續的待辦理完畢後再作調整。期末,公司按在建工程的減值跡象判斷是否應當計提減值準備,當在建工程可收回金額低於賬面價值時,則按單項工程可收回金額低於賬面價值的差額計提減值準備。資產減值損失一經確認,在以後會計期間均不再轉回。

第十三條無形資產計價、攤銷及減值準備計提方法

(1)無形資產的計價方法:

無形資產按取得時的實際成本計量。購入的無形資產,其實際成本按實際支付的價款確定。自行開發的無形資產,其成本為達到預定用途前所發生的支出總額,對於以前期間已經費用化的支出不再調整。公司於取得無形資產時分析判斷其使用壽命。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自無形資產可供使用時起,至不再作為無形資產確認時止,採用直線法分期平均攤銷,計入損益。對於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不進行攤銷。公司於每年年度終了,對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的使用壽命及攤銷方法進行復核。如果無形資產的使用壽命及攤銷方法與以前估計不同的,改變攤銷期限和攤銷方法。公司在每個會計期間對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的使用壽命進行復核。如果有證據表明無形資產的使用壽命是有限的,估計其使用壽命,並按上述規定處理。公司內部研究開發專案研究階段的支出,於發生時計入當期損益。公司內部研究開發專案開發階段的支出,只有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才能確認為無形資產:完成該無形資產以使其能夠使用或出售在技術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該無形資產並使用或出售的意圖;無形資產產生經濟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夠證明運用該無形資產生產的產品存在市場或無形資產自身存在市場,無形資產將在內部使用的,應當證明其有用性;有足夠的技術、財務資源和其他資源支援,以完成該無形資產的開發,並有能力使用或出售無形資產;歸屬於該無形資產開發階段的支出能夠可靠地計量。

(2)無形資產減值準備

期末,公司按無形資產的減值跡象判斷是否應當計提減值準備,當無形資產可收回金額低於賬面價值時,則按其差額提取無形資產減值準備。資產減值損失一經確認,在以後會計期間均不再轉回。

第十四條資產組的認定

資產組,是指企業可以認定的最小資產組合,其產生的現金流入應當基本上獨立於其他資產或者資產組產生的現金流入。公司以資產組產生的主要現金流入是否獨立於其他資產或者資產組的現金流入為依據作為資產組的認定標準。同時,在認定資產組時,充分考慮公司管理層管理生產經營活動的方式和對資產的持續使用或者處置的決策方式等。如果幾項資產的組合生產的產品(或者其他產出)存在活躍市場的,即使部分或者所有這些產品(或者其他產出)均供內部使用,在符合資產組認定標準的前提下,可將這幾項資產的組合認定為一個資產組。如果資產組的現金流入受內部轉移價格的影響,則按照公司管理層在公平交易中對未來價格的最佳估計數來確定資產組的未來現金流量。資產組一經確定,各個會計期間均保持一致,不得隨意變更。

第十五條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方法

長期股權投資按取得時的實際成本作為初始投資成本,初始投資成本按以下原則確定:

(1)企業合併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

a.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併,以支付現金、轉讓非現金資產或承擔債務方式作為合併對價的,應當在合併日按照取得被合併方所有者權益賬面價值的份額作為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合併方以發行權益性證券作為合併對價的,在合併日按照取得的被合併方所有者權益賬面價值的份額作為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

b.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併,購買方在購買日應當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20號——企業合併》確定的合併成本作為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

(2)除企業合併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按照下列規定確定其初始投資成本:

a.以支付現金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按照實際支付的購買價款作為初始投資成本。初始投資成本包括與取得長期股權投資直接相關的費用、稅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b.以發行權益性證券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按照發行權益性證券的公允價值作為初始投資成本。

c.投資者投入的長期股權投資,按照投資合同或協議約定的價值作為初始投資成本,但合同或協議價值不公允的除外。

d.通過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其初始投資成本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7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確定。

e.通過債務重組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其初始投資成本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2號——債務重組》確定。

(3)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方法

a.成本法核算:能夠對被投資單位實施控制的長期股權投資以及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並且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長期股權投資,採用成本法核算。採用成本法核算時,追加或收回投資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的現金股利或利潤,確認為當期投資收益。該確認的投資收益,僅限於被投資單位接受投資後產生的累積淨利潤的分配額,所獲得的利潤或現金股利超過上述數額的部分作為初始投資成本的收回。

b.權益法核算:對被投資單位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採用權益法核算。採用權益法核算時,公司取得長期股權投資後,按照應享有或應分擔的被投資單位實現的淨損益的份額,確認投資損益並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公司確認被投資單位發生的淨虧損,以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以及其他實質上構成對被投資單位淨投資的長期權益減記至零為限,公司負有承擔額外損失義務的除外。被投資單位以後實現淨利潤的,公司在收益分享額彌補未確認的虧損分擔額後,恢復確認收益分享額。公司在確認應享有被投資單位淨損益的份額時,以取得投資時被投資單位各項可辨認資產等的公允價值為基礎,對被投資單位的淨利潤進行調整後確認。如果被投資單位採用的會計政策及會計期間與公司不一致的,按照公司的會計政策及會計期間對被投資單位的財務報表進行調整,並據以確認投資損益。

(4)長期股權投資的減值準備採用成本法核算的、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長期股權投資發生減值時,公司將該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與按照類似金融資產當時市場收益率對未來現金流量折現確定的現值之間的差額,確認為減值損失,計入當期損益。其他的長期股權投資,公司按長期投資的減值跡象判斷是否應當計提減值準備,當長期投資可收回金額低於賬面價值時,則按其差額計提長期投資減值準備。資產減值損失一經確認,在以後會計期間均不再轉回。

第十六條商譽

商譽是指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併下,購買方的合併成本大於合併中取得的被購買方可辨認淨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差額。初始確認後的商譽,應當以其成本扣除累計減值準備後的金額計量。公司在每年年度終了對企業合併所形成的商譽進行減值測試。在對包含商譽的相關資產組或者資產組組合進行減值測試時,如與商譽相關的資產組或者資產組組合存在減值跡象的,則先對不包含商譽的資產組或者資產組組合進行減值測試,計算可收回金額,並與相關賬面價值相比較,確認相應的減值損失。再對包含商譽的資產組或者資產組組合進行減值測試,比較這些相關資產組或者資產組組合的賬面價值(包括所分攤的商譽的賬面價值部分)與其可收回金額,如相關資產組或者資產組組合的可收回金額低於其賬面價值的,則確認商譽的減值損失,資產減值損失一經確認,在以後會計期間均不再轉回。

第十七條長期待攤費用

長期待攤費用是指公司已經發生但應由本期和以後各期負擔的分攤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項費用,包括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發生的改良支出等。長期待攤費用在相關專案的受益期內平均攤銷。

第十八條借款費用

(1)借款費用資本化的確認原則

借款費用包括因借款發生的利息、折價或溢價的攤銷和輔助費用,以及因外幣借款而發生的匯兌差額。公司發生的借款費用,可直接歸屬於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的'購建或者生產的,應予以資本化,計入相關資產成本;其他借款費用,在發生時根據其發生額確認為費用,計入當期損益。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包括需要經過相當長時間的購建或者生產活動才能達到預定可使用或者可銷售狀態的固定資產、投資性房地產和存貨等資產。

借款費用同時滿足下列條件,開始資本化:

a.資產支出已經發生,資產支出包括為購建或者生產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而以支付現金、轉移非現金資產或者承擔帶息債務形式發生的支出;

b.借款費用已發生;

c.為使資產達到預計可使用或者可銷售狀態所必要的購建或者生產活動已經開始。

(2)借款費用資本化的期間

為購建或者生產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發生的借款費用,滿足上述資本化條件的,在該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或者可銷售狀態前所發生的,計入該資產的成本,在達到預定可使用或者可銷售狀態後所發生的,於發生當期直接計入財務費用。

(3)借款費用資本化金額的計算方法

在資本化期間內,每一會計期間的利息(包括折價或溢價的攤銷)資本化金額,按照下列規定確定:

a.為購建或者生產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而借入專門借款的,以專門借款當期實際發生的利息費用,減去將尚未動用的借款資金存入銀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進行暫時性投資取得的投資收益後的金額確定。

b.為購建或者生產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而佔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據累計資產支出超過專門借款部分的資產支出加權平均數乘以所佔用一般借款的資本化率,計算確定一般借款應予資本化的利息金額。

第十九條收入實現的確認原則

(1)銷售商品:

在公司已將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公司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絡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對已售出的商品實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相關的已發生或將發生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時,確認銷售商品收入的實現。對於外購房地產開發產品的銷售,以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手續、已將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公司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絡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對已售出的商品實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相關的已發生或將發生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時,確認銷售商品收入的實現。對於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開發產品的銷售,以完工並驗收合格、簽訂具有法律約束力的銷售合同,將開發產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買者,公司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絡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對已售出的商品實施有效控制,並符合上述銷售產品收入確認的其他條件時確認。

(2)提供勞務:在資產負債日提供勞務交易的結果能夠可靠估計的,採用完工百分比法確認提供勞務的收入。在資產負債表日提供勞務交易的結果不能夠可靠估計的,分別下列情況處理:

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預計能夠得到補償的,按照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金額確認提供勞務收入,並按相同的金額結轉勞務成本。

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預計不能夠得到補償的,應當將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入當期損益,不確認提供勞務收入。

(3)讓渡資產使用權:讓渡資產使用權收入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予以確認:

a.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

b.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

利息收入金額,按照他人使用本企業貨幣資金的時間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經營租賃收入金額,在能夠合理估計合同能完整履行的情況下,將租金總額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個租賃期內按照直線法分攤確認;如未能合理估計合同履行情況下,按照實際收取的租金金額確認。

第二十條租賃

融資租賃為實質上轉移了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風險和報酬的租賃。融資租賃以外的其他租賃為經營租賃。經營租賃的租金支出在租賃期內的各個期間按直線法確認為相關資產成本或當期損益。

第二十一條政府補助

確認原則:政府補助同時滿足下列條件,予以確認:企業能夠滿足政府補助所附條件;企業能夠收到政府補助。計量:政府補助為貨幣性資產的,按照收到或應收的金額計量。政府補助為非貨幣性資產的,按照公允價值計量;公允價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義金額計量。會計處理: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確認為遞延收益,並在相關資產使用壽命內平均分配,計入當期損益。按照名義金額計量的政府補助,直接計入當期損益。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分別下列情況處理:用於補償企業以後期間的相關費用或損失的,確認為遞延收益,並在確認相關費用的期間,計入當期損益。用於補償企業已發生的相關費用或損失的,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第二十二條所得稅

所得稅按資產負債表債務法核算。公司在取得資產、負債時確定其計稅基礎。資產、負債的賬面價值與其計稅基礎存在差異的,按照規定確認所產生的遞延所得稅資產或遞延所得稅負債。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來抵扣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的應納稅所得額為限,確認由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產生的遞延所得稅資產。公司對於能夠結轉以後年度的可抵扣虧損和稅款抵減,以很可能獲得用來抵扣可抵扣虧損和稅款抵減的未來應納稅所得額為限,確認相應的遞延所得稅資產。資產負債表日,對於當期和以前期間形成的當期所得稅負債(或資產),按照稅法規定計算的預期應交納(或返還)的所得稅金額計量。對於遞延所得稅資產和遞延所得稅負債,根據稅法規定,按照預期收回該資產或清償該負債期間的適用稅率計量。期末公司對遞延所得稅資產的賬面價值進行復核。如果未來期間很可能無法獲得足夠的應納稅所得額用以抵扣遞延所得稅資產的利益,減記遞延所得稅資產的賬面價值。在很可能獲得足夠的應納稅所得額時,減記的金額予以轉回。

第二十三條合併財務報表的編制方法

(1)不同合併方式的會計處理企業合併分為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併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併。

a.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併

公司在企業合併中取得的資產和負債,按照合併日在被合併方的賬面價值計量。公司取得的淨資產賬面價值與支付的合併對價賬面價值(或發行股份面值總額)的差額,調整資本公積;資本公積不足衝減的,調整留存收益。公司編制合併日的合併資產負債表中被合併方的各項資產、負債,按其賬面價值計量。合併利潤表包括參與合併各方自合併當期期初至合併日所發生的收入、費用和利潤。被合併方在合併前實現的淨利潤,在合併利潤表中單列專案反映。合併現金流量表包括參與合併各方自合併當期期初至合併日的現金流量。

b.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併

公司在購買日對作為企業合併對價付出的資產、發生或承擔的負債按照公允價值計量,公允價值與其賬面價值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公司對合併成本大於合併中取得的被購買方可辨認淨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差額,確認為商譽。對合併成本小於合併中取得的被購買方可辨認淨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差額,首先對取得的被購買方各項可辨認資產、負債及或有負債的公允價值以及合併成本的計量進行復核;其次在經複核後,合併成本仍小於合併中取得的被購買方可辨認淨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其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2)合併範圍

合併財務報表的合併範圍以控制為基礎予以確定。公司將其全部子公司納入合併財務報表的合併範圍。如果公司直接或通過子公司間接擁有被投資單位半數以上的表決權,也將該被投資單位認定為子公司,納入合併財務報表的合併範圍。

(3)合併程式及方法

合併財務報表以公司和其子公司的財務報表為基礎,根據其他有關資料,按照權益法調整對子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後,由公司編制。公司統一子公司所採用的會計政策及會計期間,使子公司採用的會計政策、會計期間與公司保持一致。在編制合併會計報表時,遵循重要性原則,抵銷母公司與子公司、子公司與子公司之間的內部往來、內部交易及權益性投資專案。

四、會計內部控制制度

第一條會計內部控制是指本公司為了提高會計資訊質量,保護資產的安全完整,確保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等而制定和實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式。

第二條會計內部控制基本目標

(1)確保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內部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

(2)規範公司會計行為,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完整。

(3)堵塞漏洞、消除隱患,防止並及時發現、糾正錯誤及舞弊行為,保護公司資產的安全、完整。

第三條會計內部控制基本原則

(1)會計內部控制遵循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符合公司的實際情況。

(2)會計內部控制約束公司內部涉及會計工作的所有人員,任何個人都不得擁有超越會計內部控制的權力。

(3)會計內部控制涵蓋公司內部涉及會計工作的各項經濟業務及相關崗位,並針對業務處理過程中的關鍵控制點,落實到決策、執行、監督、反饋等各個環節。

(4)會計內部控制保證公司內部涉及會計工作的機構、崗位的合理設定及其職責許可權的合理劃分,堅持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確保不同機構和崗位之間權責分明、相互制約、相互監督。

(5)會計內部控制遵循成本效益原則,以合理的控制成本達到最佳的控制效果。

(6)會計內部控制隨著外部環境的變化、公司業務職能的調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斷修訂和完善。

第四條會計內部控制的內容主要包括:貨幣資金、實物資產、對外投資、專案、採購與付款、籌資、銷售與收款、成本費用、擔保等經濟業務的會計控制。

第五條公司對貨幣資金收支和保管業務建立嚴格的授權批准制度,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不相容崗位分離,相關機構和人員相互制約,確保貨幣資金的安全。

第六條公司建立實物資產管理的崗位責任制度,對實物資產的驗收入庫、領用、發出、盤點、保管及處置等關鍵環節進行控制,防止各種實物資產被盜、毀損和流失。

第七條公司建立對外投資決策機制和程式,通過實行重大投資決策集體審議聯籤等責任制度,加強投資專案立項、評估、決策、實施、投資處置等環節的會計控制。

第八條公司建立專案決策程式,明確相關機構和人員的職責許可權,建立專案投資決策的責任制度,加強專案的預算、招投標、質量管理等環節的會計控制,防範決策

第九條公司合理設定採購與付款業務的機構和崗位,建立和完善採購與付款的會計控制程式,加強請購、審批、合同訂立、採購、驗收、付款等環節的會計控制,堵塞採購環節的漏洞,減少採購風險。

第十條公司加強對籌資活動的會計控制,合理確定籌資規模和籌資結構、選擇籌資方式,降低資金成本,防範和控制財務風險,確保籌措資金的合理、有效使用。

第十一條公司在制定商品或勞務等的定價原則、信用標準和條件、收款方式等銷售政策時,充分發揮會計機構和人員的作用,加強合同訂立、商品發出和賬款回收的會計控制,避免或減少壞賬損失。

第十二條公司建立成本費用控制系統,做好成本費用管理的各項基礎工作,制定成本費用標準,分解成本費用指標,控制成本費用差異,考核成本費用指標的完成情況,落實獎罰措施,降低成本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第十三條公司加強對擔保業務的會計控制,嚴格控制擔保行為,建立擔保決策程式和責任制度,明確擔保原則、擔保標準和條件、擔保責任等相關內容,加強對擔保合同訂立的管理,及時瞭解和掌握被擔保人的經營和財務狀況,防範潛在風險,避免或減少可能發生的損失。

第十四條會計內部控制的方法主要包括: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控制、授權批准控制、會計系統控制、預算控制、財產保全控制、風險控制、內部報告控制、電子資訊科技控制等。

第十五條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控制要求公司按照不相容職務相分離的原則,合理設定會計及相關工作崗位,明確職責許可權,形成相互制衡機制。不相容職務主要包括:授權批准、業務經辦、會計記錄、財產保管、稽核檢查等職務。

第十六條授權批准控制要求公司明確規定涉及會計及相關工作的授權批准的範圍、許可權、程式、責任等內容,公司內部的各級管理層必須在授權範圍內行使職權和承擔責任,經辦人員也必須在授權範圍內辦理業務。

第十七條會計系統控制要求公司依據《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制定適合本公司的會計制度,明確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財務會計報告的處理程式,建立和完善會計檔案保管和會計工作交接辦法,實行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充分發揮會計的監督職能。

第十八條預算控制要求公司加強預算編制、執行、分析、考核等環節的管理,明確預算專案,建立預算標準,制度預算的編制、審定、下達和執行程式,及時分析和控制預算差異,採取改進措施,確保預算的執行。預算內資金實行責任人限額審批,限額以上資金實行集體審批。嚴格控制無預算的資金支出。

第十九條財產保全控制要求公司限制未經授權的人員對財產的直接接觸,採取定期盤點、財產記錄、賬實核對、財產保險等措施,確保各種財產的安全完整。

第二十條風險控制要求公司樹立風險意識,針對各個風險控制點,建立有效的風險管理系統,通過風險預警、風險識別、風險評估、風險分析、風險報告等措施,對財務風險和經營風險進行全面防範和控制。

第二十一條內部報告控制要求公司建立和完善內部報告制度,全面反映經濟活動情況,及時提供業務活動中的重要資訊,增強內部管理的時效性和針對性。

第二十二條電子資訊科技控制要求運用電子資訊科技手段建立會計內部控制系統,減少和消除人為操縱因素,確保會計內部控制的有效實施;同時要加強對財務會計電子資訊系統開發與維護、資料輸入與輸出、檔案儲存與保管、網路安全等方面的控制。

第二十三條公司重視會計內部控制的監督檢查工作,由專門機構或者指定專門人員具體負責會計內部控制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會計內部控制的貫徹實施。會計內部控制檢查的主要職責是:

(1)對會計內部控制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評價。

(2)寫出檢查報告,對涉及會計工作的各項經濟業務、內部機構和崗位在內部控制上存在的缺陷提出改進建議。

(3)對執行會計內部控制成效顯著的內部機構和人員提出表彰建議,對違反會計內部控制的內部機構和人員提出處理意見。

第二十四條公司聘請中介機構或相關專業人員對本公司會計內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及有效實施進行評價,接受委託的中介機構或相關專業人員對委託公司會計內部控制中的重大缺陷提出書面報告。

第二十五條財務部對會計內部控制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五、預算管理制度

第一條公司管理以全面預算管理為核心,實施“統一管理,分級控制,全員參與,增加效益”的管理原則。

第二條預算管理的組織機構公司全面預算管理的組織機構包括預算管理委員會、預算管理辦公室及預算責任單位。預算管理委員會是實施全面預算管理的最高管理機構,以預算會議的形式審議各項預算事項。預算管理委員會組長由總裁兼任,委員會成員由副總裁、財務總監財務部、投資部、行政部各部門負責人及子公司負責人組成。預算管理辦公室設在財務部,為處理全面預算管理日常事務的職能部門,預算辦公室主任由財務總監兼任。預算責任單位是預算管理的執行層,由公司各部門和子公司組成。

第三條預算管理體系包括預算編制與預算執行控制兩個環節,涉及到公司所有部門及各子公司的各項業務和經營活動。

第四條預算管理委員會根據董事會制定的下年度經營總目標制定公司下年度經營預算目標;

第五條預算管理辦公室將年度經營預算目標先行分解到各部門,制定《部門預算目標綱要》,各部門按部門預算目標要求及實際情況制定部門預算;

第六條預算管理辦公室將各部門預算草案進行彙總並編制整體預算,由預算管理委員會、董事會及股東大會逐級審批;

第七條財務部及相關部門制定預算執行考核標準,由預算管理委員會審批後下發給各部門;

第八條各部門若有超出預算支出專案,須報預算管理委員會進行審批後執行;

第九條預算管理辦公室負責彙總各部門實際發生資料,並編制《月度預算執行情況分析表》,報財務總監稽核並提出處理意見;

第十條預算管理委員會每季度組織召開季度預算分析會議,決定考核、處理或修正季度預算意見;

第十一條預算管理辦公室彙總年度預算的執行情況,在財務總監稽核後報預算管理委員會,再上報董事會及股東大會審議。

第十二條預算編制方法

公司預算編制採用自上而下與自下而上相結合的方法。首先,由預算委員會提出公司的參考性目標,並逐級分解下達;然後,從各預算責任單位開始,依據公司參考性目標對本單位的要求,編制本單位預算,建立公司預算平臺;最後,從這個平臺出發,向上彙總成公司預算,向下細化出各預算責任單位內部各層級的預算。

第十三條預算的分析

每季度結束後,由預算管理辦公室彙總並分析上季度各部門預算執行情況,各部門對於本部門執行狀況進行總結,公司預算管理委員會召集季度預算分析會,就預算執行狀況進行全面總結,並且根據考核辦法做出處理決定,對由於特殊事項而出現的超出預算情況進行分析,並對分季度預算做出區域性調整或時間調整的決定。每年度結束後,對上年度全年情況進行總結,並將全年預算執行情況報董事會審議。

第十四條預算調整

預算責任單位應嚴格執行預算,不斷調整預算偏差,確保預算目標的實現。未經批准不得任意調整預算。因特殊情況需調整預算的,主要指由於市場出現預測外大幅波動、國家巨集觀政策突然調整以及其他造成預算與實際嚴重不符的突發意外事件等。

第十五條預算與績效考核

預算有關資料是關鍵業績考核指標計算的資料來源,預算的執行情況應納入績效考核管理體系。

六、資金管理制度

第一條公司現金的使用範圍應符合國家《現金管理辦法》的規定,嚴格控制現金結算,超出結算起點的付款應通過銀行結算;特殊情況下需要現金結算的,必須取得對方的收款收據。公司不得為任何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

公司應在下列範圍內支付現金:

(一)支付給職工的工資、津貼、獎金及勞保福利等開支;

(二)個人勞務報酬;

(三)報銷(或借支)的差旅費、業務費、修理費等;

(四)結算起點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公司董事長、總裁批准的其他特別支出。

第二條各單位應核定庫存現金限額,庫存現金的限額以企業、單位3-5天的日常用量為準,凡超過庫存現金限額的部分必須及時送存銀行。企業現金的存入及取出應派車輛接送,切實做好安全保衛措施。

第三條收入的現金應及時送存銀行,不得從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第四條現金的管理必須嚴格執行錢、賬分管的原則。出納與會計人員必須分清責任,實行相互制約,加強現金管理。

第五條一切現金收入都應開具收款收據;出納人員辦理收款手續後,應加蓋“現金收訖”字樣。

第六條財務人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應當填寫《現金領用單》,並寫明用途和金額,由財務經理稽核、財務總監及總裁批准後提取。

第七條一切現金支出都要有原始憑證,由經辦人簽名,經主管和有關人員稽核後,出納人員才能據以付款,在付款後,應加蓋“現金付訖”字樣,妥善保管。出納人員不得受理未按規定審批的付款業務,不得受理不完整、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

第八條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賬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並結出庫存餘額。賬目應當日清月結,每日結算,賬款相符。如出現長短款,應向財務負責人彙報,查明原因後及時處理。

第九條不得用白條抵衝現金,不準因私借支現金,不準儲存帳外現金,不得公款私存。

第十條公司應安排出納以外的其他人每月對出納庫存現金至少檢查核對一次,驗證帳實是否相符,情況異常時應進行突發性檢查。

第十一條銀行賬戶必須按照國家規定開立和使用。銀行賬戶是公司為辦理結算業務、資金信貸和現金收付而在相應金融機構開設的基本帳戶、一般結算帳戶和專用帳戶。基本帳戶:是公司為辦理基本的、主要的資金結算、現金存取等業務而開立的主要帳戶;一般結算帳戶:是公司為方便資金結算業務而在就近的金融機構開立的基本帳戶以外的輔助帳戶;專用帳戶:是公司為辦理某些特殊業務或專門業務,按國家規定必須開立的某些有特殊用途的補充帳戶。

第十二條銀行賬戶開立的管理程式:由財務部門根據實際情況提出申請,經財務部經理稽核、報財務總監、總裁審批後,交由出納人員具體辦理。

第十三條公司的銀行賬戶僅供本公司收支結算使用,不得出借銀行戶頭給外單位或個人使用,不得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

第十四條因銷售產品、提供勞務而獲取的資金收入原則上只能通過基本賬戶辦理;一般結算賬戶原則上只辦理資金支付業務,其資金來源可以根據需要由基本賬戶劃轉。專用賬戶是根據需要為某種特殊業務而開立的。除辦理規定的專項業務外,不得辦理經營性的資金結算業務,專用賬戶應做到因特殊業務的開展而開立,因其結束而撤銷,且業務結束後一個月內必須清理完畢;

第十五條嚴格禁止用個人名義開立銀行賬戶。

第十六條各子公司負責人和財務負責人必須加強對銀行賬戶的管理,定期檢查銀行賬戶的使用情況,在提報資金日報時,每週向本公司報送一次賬戶餘額及使用情況。一旦發現問題,應立即向本公司財務部彙報並妥善處理。

第十七條本公司財務部可不定期對各子公司的銀行賬戶管理情況進行檢查或抽查,並將結果通報全公司。

第十八條各企業財務部門應定期對各開戶行的戶頭進行清理、核對,對不再使用的帳戶應及時辦理銷戶手續。

第十九條銀行票據由出納員專門負責,妥善保管,嚴防丟失、被盜。

第二十條出納員對收到的支票或銀行匯票等票據應嚴格審查,以免收進假票或無效票。

第二十一條公司除現金開支範圍外的所有業務類、非業務類對外付款支出,應採用支票、匯票等銀行結算方式。

第二十二條公司的業務或日常費用付款,需預先領用支票的,須填寫支票領用單,由相關領導審批後,交由出納辦理,支票申請單中至少要列明用途、金額和收款單位,如無法明確金額的,經財務負責人稽核,填寫限額;暫無法明確收款單位的,交經辦人在使用支票時填寫。支票應分別加蓋財務章及法人名章。經辦人領用支票後,須在支票登記簿上簽字確認。

第二十三條空白支票由出納統一保管,空白支票的保管視同現金。因故作廢的支票,出納須加蓋作廢印章,並登記保管,於年末列銷燬清單,報財務負責人批准後予以銷燬,銷燬清單應存檔備查。

第二十四條如結算方式為匯票結算時,經辦人將付款申請經相關領導簽字後,交由出納辦理,填寫銀行匯票申請書,填明收款人名稱、支付金額、申請人和申請日期等事項,並簽章。出納將匯票交經辦人後,經辦人在匯票登記簿上簽字確認。經辦人員採用匯票付款後,應及時將發票傳遞至財務部進行報銷。

第二十五條出納員應逐日逐筆登記銀行日記賬,並每日結出餘額。出納應每月根據銀行對帳單仔細核對和清理銀行日記帳,查明未達帳項及其原因,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及其說明。《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及其說明應每年裝訂成冊歸檔。

第二十六條公司建立備用金審批制度。備用金主要用於各部門的經常性的、小金額的日常費用開支及其他零星開支。財務部門可根據業務情況,確定借支備用金的合理限額,嚴格控制職員借取大額備用金。

第二十七條借支備用金需由經手人填寫“借款單”,註明備用金金額、預計還款時間等,各部門的負責人審籤後,由財務總監和總裁審批。

第二十八條各部門備用金支出後,將有關票據按照報銷程式交財務部報銷,補足備用金。

第二十九條至備用金使用期滿,各部門應將備用金足額交回財務部,並由財務部重新核定備用金限額。

第三十條職工出差及其他零星支出,可申請借款。

第三十一條借款申請的程式為:

1.經辦人填寫《借款申請單》,註明借款人、借款部門、借款用途、借款金額、預計還款日期。

2.《借款申請單》須經部門負責人、財務部門負責人稽核後,交總裁審批。

3.出納根據審批後的《借款申請單》進行付款。

第三十二條借支的款項應在業務完成後一週內報銷或清還,對未按規定及時清還者,財務部門應通知人力資源部從借款人當期或下月工資中予以扣還;並不得批准其再次借款。超過三個月仍未清還且欠款超過1,000元者,提交所在部門和有關部門處理,並視同佔用本單位資金,按銀行一年期貸款利率計收利息。

第三十三條職員調離時,原所在部門應督促還清各種借款,欠款未清者,人事等有關部門不得辦理調離手續。

第三十四條財務部門應逐月清理,並將借款結欠情況通報各有關部門和本人。

七、費用報銷管理辦法

第一條費用報銷的程式為:

1.經辦人填寫《費用報銷單》,並附原始憑據,如為出差的,附原始憑證及出差報告,由經辦人所在部門負責人審籤。

2.根據費用的審批許可權經相關領導審批。

3.財務部門根據部門費用預算,稽核是否超出費用預算,如超出預算,應將《費用報銷單》返回給經辦人填寫《超預算說明》,本部門負責人審籤,財務總監審籤後,交總裁審批。

4.出納根據經審批的《費用報銷單》付款或沖銷借款,或登出支票。

第二條所有申請報銷的支出經過完整的驗收、稽核、批准手續,方可報銷。經手人、業務稽核、批准、財務稽核原則上不能有同一人重複的情況。不準自審、自批自己開支的費用,一律呈報總裁或董事長審批。

第三條付款批准人為財務總監,所有開支一律須經財務總監或其指定的財務人員審批後方能付款。

第四條所有申請報銷的支出必須附有正確及有效的票據來證實支出,支出證明/依據必須是正本,並加蓋對方公章,影印件將不受理。發票、收據或其他證明檔案必須附在報銷憑證後。

第五條各人自行支付、報銷自己發生的費用。多人蔘加的活動(如用餐、乘坐計程車等),應由其中職級最高者報銷。

第六條對員工實行現金週報制度。上週發生的各項現金報銷費用,應於本週內一次性填寫“每週現金報銷單”辦理報銷手續,一般不允許跨月報銷。報支差旅費者,必須在出差回來後一週內,到財務部辦理報銷手續。

第七條報銷申請人首先將所有發票整理分類。定額小尺寸發票(如車票、餐飲發票)應分類貼上在一張或多張票據貼上單上,並在貼上單上註明該類發票的張數及金額。購物發票應附手續完整的“固定資產驗收報告”(固定資產),或由驗收人在發票上簽字證明(如辦公用品等其他物資);車票/機票上應註明起訖地點、時間;所有接待、應酬費用原則上每次結賬,不可以月結形式付款;發票應註明時間、地點、事由;填寫《費用報銷單》,經部門負責人稽核,分管副總裁複核後,送財務部辦理報銷手續。

第八條財務部核對金額是否準確、是否符合公司規定的開支標準、各類審批手續是否適當、單據貼上是否規範等等。如果有疑問,或發現不應報銷的專案,應及時向申請人落實及說明。財務部稽核無誤,經財務總監複核後,按審批許可權規定,呈送總裁審批。未經財務部稽核的報銷單據,不得送總裁審批。

第九條出納員應及時通知報銷申請人領款,付款時收款人應在收款欄簽名及填寫日期。付款之後出納員應在發票、《費用報銷單》蓋上“現金付訖”章。

八、資產管理辦法

第一條本辦法所稱資產係指公司擁有的實物資產,主要指商業物業、存貨與固定資產。

第二條實物管理部門

(1)商業物業,由本公司指定專門機構負責管理。

(2)房屋建築物、交通工具、辦公裝置,由公司總裁辦公室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3)所有資產的檔案材料由公司總裁辦公室指派專人負責,定期歸檔。

(4)財務部指定專人就各公司資產進行彙總登記,定期會同資產管理部門進行盤點,並就盤點情況做出書面報告。

第三條固定資產編號

固定資產取得後即歸資產管理部門管理,依其類別分類編號,並貼上標籤。

第四條固定資產購置及登記

(1)購置手續

因工作業務需要,添置固定資產,應提出書面申請,報總裁審批,按審批後的標準、數量,由總裁辦公室具體執行。購置後由資產管理部門驗收簽字,報財務部結算。

(2)登記

財務部在入賬同時,應同時登記“固定資產卡片”,逐專案填列;

第五條固定資產修理

固定資產需要修理的,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報總裁審批。修理完畢,經驗收合格,財務部予以付款。

第六條固定資產減損報廢

固定資產由於減損而報廢的,由使用部門填寫報廢申請單,註明報廢原因,送財務部簽註處理意見,報總裁批准。財務部據此進行相應財務處理。

第七條實物賬冊管理

(1)存貨明細賬是記錄實物的收入、發出、結存情況的重要賬冊,應按品種、規格登記,並妥善保管,年終裝訂成冊,至少保管5年;

(2)記賬應有合法憑證,憑證應完整,並遵守以下規則:

①根據入庫單記收入,根據出庫單記發出,有關資料作為其附件,分別按順序編號,作為記帳索引號,按月裝訂成冊,以便月後查詢。

②賬面不準撕毀,遇有差錯,可以劃紅線加蓋私章校正。賬面記帳嚴禁挖、補、刮、擦和用塗改液。

③賬面記錄採用永續盤存制,每次發生增減變動,及時結存餘額。

④啟用帳簿,應在帳簿封面載明公司名稱、年度,在啟用頁上載明帳簿名稱、啟用時間,由記帳人員簽名或蓋章,並加蓋公章。

⑤調動工作崗位時,應註明交接日期,並由移交人、交接人簽名或蓋章。

第八條財產盤點方式

(1)年終盤點

財務部會同管理部門及相關部門於年度終了一個月內對投資性商業物業、存貨、固定資產等進行全面清查盤點。

(2)不定期抽點

由財務部及公司指定部門,經領導批准,對公司財產進行不定期隨機抽查。不定期抽點,以不預先通知為原則。

第九條盤點人員及其職責

(1)總盤人:由公司總裁擔任,負責年度盤點工作的總指揮、督導盤點工作的進行及異常事項的裁決。

(2)主盤人:由財務總監擔任,負責年中、月份盤點工作的推動及實施。

(3)覆盤人:由財務總監根據需要指定專人擔任,負責盤點工作的監督。

(4)盤點人:由公司財務部指派專人擔任,負責點計數量。

(5)會點人:由實物管理部門指派,負責會點及記錄,與盤點人核對,確實資料工作。

(6)所有參加盤點工作的人員,應充分了解本身工作職責及應注意事項。

第十條盤點報告

(1)財務部應依“盤存表”編制“盤點盈虧報告表”,填寫差異原由,說明情況,提出處理意見及對策,報總裁籤核。

(2)盤點報告應於盤點結束後一週內呈報上級核閱。財務部依據審批後意見進行帳項調整。

九、財務檔案管理及保密制度

第一條會計檔案是指公司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和會計報表等會計核算材料。

第二條財務部為會計檔案主管部門。財務部對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按照歸檔的要求,負責整理立卷或裝訂成冊。當年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後,可暫由財務部保管兩年。期滿後原則上編造清冊移交公司檔案部門。

第三條檔案部門接受保管的會計檔案,原則應當保持原卷冊的封裝;個別需拆封重新整理的,會同財務部和經辦人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責任。

第四條會計檔案應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詢方便,嚴格執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隨意堆放,嚴防毀損、散失和洩密。

第五條公司內查閱會計檔案要按規定辦理手續。上級機關或外單位需要查閱的,要經公司領導批准,且派專人陪同閱看;原件不得借出。

第六條各種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可分人永久、定期二類。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後的第一天起算。

第七條會計檔案保管期滿,需要銷燬的,由公司檔案或財務部提出銷燬意見,並嚴格審查,編造會計檔案銷燬清冊,報經主管批准後銷燬。對尚未了結的債權、債務和法律糾紛涉及的原始資料,應單獨抽出、另行立卷,直至案件結束為止。

第八條會計檔案銷燬時由財務和檔案部門共同派員監銷。會計檔案銷燬前,監銷人應認真清點核對:銷燬後在銷燬清冊上簽名,並將監銷情況上報有關領導。

第九條各財務人員及其負責人不得在未經公司主管領導同意的情況下將其掌握的經營意向、決策資料,公司有關規章制度,證件及會計載體等出借、出租或影印、拷貝給任何人使用。

第十條任何人不得在未經財務總監批准的情況下出借或影印會計憑證、賬薄、報表及報告。

第十一條對於印章的使用,其專門負責人在職責範圍內按程式進行使用和登記,對於特殊事項,必須經公司領導簽字批准後方可使用,並進行相應登記。

第十二條對於財務保險櫃、檔案保密櫃等財務專用裝置,其使用人必須牢記使用密碼,專人專用。

第十三條凡違反上述規定者,視其情節嚴重程度,給予相應處罰。

附則

第一條本管理制度,自本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執行。

第二條本管理制度解釋權歸本公司董事會。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集合 篇22

財務部是公司從事一切財政事務及資金活動的管理與執行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財務管理,籌資管理和財務分析工作,其工作範圍和職責主要有:

1、負責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編制公司的各項財務收支計劃;稽核各項資金使用和費用開支;收回售樓款,清理催收應收款項;辦理日常現金收付,費用報銷,稅費交納,銀行票據結算,保管庫存現金及銀行空白票據,按日編報資金日報表;做好公司籌融資工作;處理、協調與工商、稅務、金融等部門間的關係,依法納稅。

2、負責公司會計核算工作,遵守國家頒佈的會計準則、財經法規、按照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編制年度、季度、月份會計報表;按照會計制度規定設定會計核算科目、設定明細帳、分類帳、輔助帳及時記帳、結帳、對帳、做到日清月結、帳帳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帳證相符;管理好會計檔案。

3、負責公司成本核算和成本管理,設定成本歸集程式和成本核算帳表,做好成本核算,控制成本支出,收集登記彙總各項成本資料資料,及時、正確地為成本預測、控制、分析提供資料;按合同、預算、稽核支付工程、裝置、材料款項,配合工程部等部門做好工程,材料裝置款的結算及竣工工程決算;完善各項成本輔助帳的設定,健全各項統計資料。

4、建立經濟核算制度,利用會計核算資料,統計資料及其他有關的資料,定期進行經濟活動分析,判斷和評價企業的生產經營成果和財務狀況,為公司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5、配合公司內部審計。

根據上述工作範圍和職責,為加強財務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財務管理規定

第一條總則:

(一)為加強公司財務管理,規範公司財務行為,提高增強公司綜合競爭力,依照國家相關政策、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是做好各項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合理籌集資金,積極參與經營投資決策,有效利用公司各項資產,努力提高經濟效益。

(三)公司財務管理基本原則是建立健全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如實反映企業財務狀況,依法計算和繳納國家稅收,保證投資者權益不受侵犯,保證企業利益不受損失。

第二條資金籌集管理:

(一)本公司籌集的資本金為國家投入的國家資本金;本公司所屬企業籌集的資本金,為本公司的法人資本金。

資本金是指企業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的註冊資本。資本金在生產經營期間,投資者除依法轉讓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如需要增資,應經公司董事會研究決定,依照法定程式報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註冊資本變更登記手續。

(二)本公司和所屬企業的所有者權益除實收資本外,還包括資本公積、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其中資本公積和盈餘公積經公司董事會研究決定,可以按照規定程式轉增資本金。

(三)本公司和所屬企業,通過負債方式籌集的資金,分為流動負債和長期負債。

流動負債,包括短期借款,應付及預收賬款、應付票據、其他應付款等。其中應付及預收賬款、應付票據等負債,應由銷售或營業部門負責,財務部門積極配合。短期借款及其他

負債則由財務部門負責籌措其發生和償還。各部門自行籌措的短期經營性借款,除總經理批准的以外,財務部門不負責償還。長期負債,包括長期借款、應付債券、長期應付款等,均由總經理授權,由財務部門負責籌措其發生和償還。財務部門在籌措短期借款、長期借款等負債時,應考慮是否有利於生產經營或投資專案及財務風險等情況。

第三條貨幣資金管理:

(一)貨幣資金日常收付管理

在財務部門設定專職出納員,負責辦理貨幣資金(現金、銀行存款)的收付業務。會計不得兼任出納。出納不得兼任其他業務工作,除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外,不得保管憑證和其他賬目。

所有現金和銀行存款的收支,都必須先通過經辦會計在稽核原始憑證無誤後填制收付款憑證;然後由出納檢查所屬原始憑證是否完整後辦理收付款,並在收付憑證及所附原始憑證上加蓋“收訖”或“付訖”戳記。

因經營需要代收代付款項,由財務部負責人稽核批准,但必須堅持先收後付,不改變原款形式及用途原則。

(二)現金管理

所有現金業務收入當日送存開戶銀行;所有支付的現金,應從庫存現金限額中支付或從開戶銀行提取,不得從公司現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生產經營需要從開戶銀行提取現金,應據實寫明用途。

按照國家現金管理規定,庫存現金只能用於工資性支出,個人福利勞保支出、農副產品收購、差旅費、零星開支、備用金及銀行結算金額起點以下的小款項。其他特殊情況使用現金需經總經理和財務部經理批准。

庫存現金限額為20__元,每日的現金結存數,不得超過核定的限額,超過部分應及時送存銀行。不準以白條抵庫存。企業單位之間的經濟往來,一般應通過銀行進行轉賬結算;不準出借銀行賬戶和套取現金。

資金審批制度

1、總則

⑴公司實行總經理一支筆審批制度。經辦人簽字後交專案副總審籤屬實。再報總經理審批。

⑵財務專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須分開保管,公司法人章由法定代表人指定專人負責保管,財務專用章和支票由出納負責保管。印章代管須辦理交接手續,代管人員必須對印章的使用情況進行登記(外單位用本公司印章需經公司領導同意並提供經辦人身份證影印件)。

⑶財務部原則上不得將已加蓋財務專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預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額,並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⑷開具的支票須寫明經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稱,收取的發票須與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況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給第三者,必須有收款人的書面通知並經公司總經理批准。

⑸往來款的衝轉(指非正常經營業務),須經公司董事會研究批准。

⑹非正常經營業務調出資金須經過公司董事會研究批准。

⑺用以支付各種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儲存原件,影印件不得作為原始憑證,如遇特殊情況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2、施工工程用款審批制度

施工工程用款由公司主管領導批准支付,其程式按以下"施工工程專用款支付審批工作流程"執行

⑴承包單位提出付款申請,並填寫工程支付審批表。

⑵財務部稽核後,報公司經理、總經理審批。

⑶公司經理、總經理審批同意後,財務對外付款。工程款的審批應按以上流程依次進行,不得空缺事後補籤。如對已籤部分有異議的可與相關人員溝通,有分歧的報領導解決,禁止壓單行為。

3、行政費用支出管理制度

⑴公司管理人員的費用報銷,須經公司總經理批准後財務方可報支。

⑵涉及應酬等非正常費用,須公司總經理批准。

4、公司差旅費開支制度

⑴公司員工到本市範圍以外地區執行公務可享受差旅費補貼。

⑵公司職員出差根據需要,由經理決定選用交通工具。

⑶公司職員出差期間,住宿費用及補貼按以下規定執行。

A房租標準:一般職員,房租標準為60元/日。

B出差補貼:市內補貼每人20元/日,市外補貼每人25元/日。

C職工出差來回車費實報實銷,計程車不在報銷範圍內。

D駕駛員出差補貼按每天30元計算。

⑷實際報銷金額超出公司的補貼標準,需由部門經理或帶隊經理說明原因,經公司總經理審批後支付。

5、車輛維修費及汽油費管理制度

⑴公司車輛維修保養由辦公室統一管理,應指定維修點,維修費用一般採取銀行轉帳的方式結算。

⑵公司汽油票由辦公室統一保管並設帳登記使用。

6、辦公費用,會議費用及其他費用管理制度。

⑴公司辦公用具由辦公室統一採購,管理。

⑵辦公室財產臺帳為財務部附設帳冊。

⑶公司各部門因工作需要,需邀請有關單位人員召開會議的,應由部門經理提出建議,報總經理批准,其會務工作由辦公室統一安排。

⑷有關工資、獎金、福利費等各項津貼的發放標準由辦公室制定,經總經理批准後報財務部備案。

7、行政費用報銷制度

⑴公司行政費用現金支出範圍為: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差旅費,向個人支付的其他款項及不夠支票起點100元的零星開支。

⑵公司職員報銷行政費用應填寫報銷單,由經辦人員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認可後報送財務部按照本制度有關規定進行稽核後報懂事長簽字,並按本章第1條的規定進行審批支付。

⑶應酬、禮品費用支出實行一票一單,事前申報制,批准後方可實施。

⑷凡未具備報銷條件(如沒有對方單位的收款憑證),需領用支票或現金者必須填寫借款單,借款單留財務存底,待借款還回時財務開沖帳收據給經辦人。

⑸支票領用單,借款單必須由經辦人填寫,公司主管領導簽字,財務稽核後,由財務部直接支付。

⑹銀行支票如發生丟失,有關責任人應及時向財務部和開戶銀行報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損失,丟失人員負有賠償責任。

⑺其他有關費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式以公司規定為準。

20__年6月17日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集合 篇23

一、資金管理制度

1、現金管理

1.1、現金科目設兩個子目---貨款戶和費使用者,具體核算見第二章。

1.2、出納應保證庫存現金的日清日結,月末應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整表,以保證銀行日記賬賬實相符。貨款現金必須送存銀行,不準坐支。

1.3、庫存現金定額核定為5000元,如有多餘費用現金應該及時送存銀行,保證現金安全。

1.4、會計應定期、不定期對庫存現金進行監盤,每月至少監盤三次,編制“庫存現金盤點表”;稽核出納編制的“銀行餘額調整表”,對未達事項進行落實。

2、銀行存款管理

2.1、銷售分公司資金實行收支兩條線的原則。各銷售分公司必須開設收支兩個銀行賬戶,即貨款戶和費使用者;賬戶資料交股份公司財務部備案。貨款賬戶只收不支,所有貨款回籠到該賬戶;費用賬戶用於銷售分公司的各項費用、稅金等支出結算。

2.2、新開賬戶。銷售分公司不得隨意開設銀行賬戶,若因業務需要而必須開設新的銀行賬戶,需報告股份公司財務部同意。銀行賬戶要及時進行清理,對於用途不大的銀行賬戶要及時消戶,並報股份公司財務部備案。

2.3、回款。對於銷售回款要及時匯入總部銀行賬戶,銷售分公司的貨款賬戶餘額達到2萬元時,或貨款停留達一週以上,必須即時匯入股份公司總部指定賬戶,每月25號前必須把所有貨款賬戶的餘額匯入總部賬戶。

2.4、費用賬戶。銷售分公司的費用開支等所需資金由股份公司財務部根據月度預算下撥至各分公司的支出賬戶,具體辦法詳見《費用管理制度》。

2.5、支票管理。凡不能用現金收付款的各項業務,一律應通過銀行轉帳進行結算。

(1)公司支票的購買由出納員負責,並填寫支票備查簿,支票備查簿由銷售公司財務經理保管。

(2)空白支票由出納員負責保管,簽發支票所需的財務章由財務經理保管,人名章由出納保管。

(3)現金支票只能由出納員從銀行提取現金時使用,公司與其他單位之間金額在結算起點以上的經濟業務往來,一律使用轉帳支票。

(4)各部門或個人因工作需要領用支票時,應填制規定的借款單,由部門經理和財務部門經理稽核簽字,並報分公司總經理批准後,由出納人員簽發。借款人應在支票領用之日起,十日內到財務部辦理報銷手續,其程式與現金支出報銷程式一樣。支票領用人應妥善保管已簽發的支票,如有丟失應立即通知財務部門並對造成的後果承擔責任。

(5)出納員不得簽發不確定的日期的支票,不得簽發任何種類的空白支票,當付款金額無法確定時,可簽發限額轉帳支票,並寫明用途和收款單位。

(6)財務人員不得在支票簽發前預先加蓋簽發支票的印章,簽發支票時必須按編號序順使用,對籤錯的支票或退票必須加蓋“作廢”戳記並與存根一起保管。

(7)應及時登記支票登記簿,與銀行及時核對存款餘額。

3、銀行承兌匯票的管理規定

3.1分公司收取銀行承兌匯票必須經股份公司財務部(書面報告)才能收取,嚴禁收取省轄的銀行承兌匯票及注有“不得轉讓”字樣的銀行承兌匯票。

3.2銀行承兌匯票的票面要素必須齊全:日期大寫;金額大、小寫要一至;並必須有銀行的“匯票專用章”的鋼印或紅印(目前只有農行為鋼印,其他銀行均為紅印)。銀行承兌匯票下面左邊“承兌申請人蓋章”處必須由承兌匯票申請單位(即出票單位)蓋上預留銀行印籤,出票人的全稱與出票人簽章的財務專用章必須完全一致,一字不漏,收款人的全稱、賬號、開戶行必須核對無誤。

3.3銀行承匯票的出票人必須具備下列條件:A、在承兌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法人以及其他組織;B、與承兌銀行具有真實的委託付款關係;C、資信狀況良好,具有支付匯票金額的可靠資金來源。

3.4銀行承兌匯票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即其出票日期與到期日不得超過六個月(含六個月,但不能多出一天)。轉賬背書回股份公司的銀行承兌匯票,必須取得連續背書,第一背書人必須同票面收款人全稱完全一致,一字不漏;第二背書人同第一背書人相同,依次前後銜接,最後一次背書轉讓的被背書人是票據的最後持票人。

3.5信用社無開具銀行承兌匯票的資格,因此信用社出具的銀行承兌匯票為無效銀行承兌匯票。各分公司收取的銀行承兌匯票必須在當地向開票銀行查詢確認其為有效的銀行承兌匯票,並確信開票銀行到期有能力付款(支行級的銀行),才能發貨。

3.6分公司收取的銀行承兌匯票除了通過分公司開戶行向開票銀行查詢外,還必須帶銀行承兌匯票到分公司開戶行找銀行票據的專業人士辨別銀行承兌匯票的真實性及有效性。如收到的銀行承兌匯票是同城銀行開出的,要求財務經理親自到出票行落實該票據的真實性和有效性。

3.7分公司收取的銀行承兌匯票以分公司為收款人(或被背書人),且必須在收取銀行承兌匯票的二個工作日內將所收取的銀行承兌匯票背書寄回股份公司財務審計部。在背書欄蓋分公司銀行印鑑章的同時,必須註明被背書人的全稱,以免銀行承兌匯票遺失給總公司造成損失,如在背書欄內蓋章,而沒有註明被背書人的全稱,如果該銀行承兌匯票遺失,任何單位或個人即可將該銀行承兌匯票送往銀行解付或貼現。

4、借支制度。公司人員借支應該根據需要核定額度,填寫借支單,由財務經理和銷售分公司經理審批。上一筆借支未清賬,不得再次借支。公司員工出差借時需附經審批後的《出差申報單》。

5、關於嚴禁非授權人員向經銷商(客戶)收(借)取“錢、物”的規定

為防範風險,防止經濟糾紛,現就關於禁止分公司員工到經銷商(客戶)處借款、借貨事宜規定如下:

1、股份公司嚴厲禁止銷售分公司任何人員到公司的任何經銷商(客戶)處借款、借貨;禁止業務人員為任何經銷商(客戶)帶款、帶貨。

2、銷售分公司財務經理要負責給與分公司有往來關係的每一個經銷商法人發一份書面函件(一式二份並蓋公司財務章,由分公司總經理簽發,經銷商法人簽章確認後,分公司財務部回收一份存檔備查,經銷商自留一份),明確股份公司嚴禁業務員到經銷商(客戶)處借款、借貨及其他任何經手錢、物的事情。

二、往來賬管理制度

1、應收賬款的管理

為了進一步規範銷售,減少經營風險,保證公司的財產安全,最大限度在減少呆賬、壞賬,對銷售分公司應收賬款的管理作出如下的規定:

1.1公司的產品銷售規定是:“現款現貨、款到發貨”的原則,所以原則上銷售分公司月末不允許有應收貨款餘額。

1.2各銷售分公司原則上不允許賒銷,對確需賒銷的,應先向股份公司財務部提出書面報告,報告中必須要說明出現應收賬款單位的資信狀況(包括其經營資格、資信狀況及經營能力等)並有分公司總經理、財務經理簽署意見,報告經股份公司財務部、銷售總監、總經理審批,且該應收賬款的期限不能超過一個月。對應收賬款超過一個月的單位,分公司必須及時書面報告股份公司財務部並採取措施,並指定專人負責解決。

1.3有應收賬款的分公司財務經理每月應編報“應收賬款賬齡分析明細表”對分公司的對外應收賬款作詳細的分析,不得只報餘額不作賬齡分析。每月末都必須與經銷商對賬,並獲得經銷假商簽字、蓋章的確認書。

1.4銷售分公司不得以“應收賬款”來調節銷售額,任何虛增虛減“應收賬款”發生額、人為提高或降低銷售業績的做法,均屬做的假賬的違規行為,一經查出將按違反財經紀律從嚴處理分公司總經理和財務經理,分公司必須要加強對應收賬款的管理,堅決杜絕呆、壞賬的發生,特別是分公司財務經理,絕不能做的假賬,否則,股份公司將追究當事人的經濟責任,直至免職。

2、內部往來管理

內部往來科目核算分公司與股份公司貨款、費用等經濟業務往來的結算,各銷售分公司之間不能有任何往來掛賬。

2.1、本科目按單位設定明細科目:

2.1.1當收到大連分公司開具的稅票時,按稅票上的價款借記“庫存商品”,按稅票上的稅額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按稅票總額貸記“內部往來”。當分公司把貨款劃回股份公司總部時,借記“內部往來”,貸記“銀行存款—貨款戶”。

2.1.2股份公司撥付給各銷售分公司費用時,分公司借記“銀行存款—費使用者”,貸記本科目。

2.2、為了保證股份公司與大連分公司、各銷售分公司的往來賬項清楚準確,有據可查,所有往來賬項均需使用有編號的一式三聯的《轉賬通知單》,《轉賬通知單》由經濟業務發生的單位填寫,並送交雙方同時入賬。內部往來業務必須每月核對,根據總公司的對賬單編制一式兩份的《內部往來調節表》,雙方各執一份存檔備查,調節專案只允許是時間差的調節,並要及時查明原因給予調整。

三、固定資產及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

1、會計政策:固定資產的入賬原則及折舊政策詳見會計政策部分;低值易耗品的會計政策詳見會計政策部分。

2、管理部門:銷售分公司的固定資產由分公司財務部統一管理。固定資產取得後,即由財務部門依其類別及會計科目予以分類編號並貼粘標籤;低值易耗品由倉庫保管。

3、移交:對於固定資產應按所列使用部門詳細列清冊辦理移交。低值易耗品的領用按照庫存商品出庫程式審批後領用。

5、盤點:銷售分公司固定資產應由財務部門會同使用部門每年盤點一次。另外應該於每季度就固定資產的專案中根據登記卡冊,每一類別至少抽點十項,盤點後應填造“盤點表“一式三份註明盈虧原因,一份自存,一份報分公司總經理,一份送股份公司總部財務部門。財務部門對於盤盈或盤虧除應專門說明原因報股份公司總部財務部,根據盤盈盤虧原因做出相應處理。

6、購置審批程式及相關手續:銷售分公司無權購置任何固定資產,若需購置,必須向股份公司財務部在月度預算中列出預算,並專項報告,經股份公司總經理和相關權力部門批准後購置。低值易耗品在月度預算中申請,在物料消耗中列支。

7、保險:根據固定資產的使用要求辦理財產保險。

8、費用承擔:固定資產折舊及其他使用費由分公司承擔。

四、發票管理制度

為加強各銷售公司購、銷貨發票的管理,制訂本制度。

1、對外銷售開具發票的規定

1.1、各銷售分公司根據稅法等有關規定,由分公司財務經理或會計專人辦理髮票的領購、開具和保管業務。

1.2、發票上的客戶名稱,要依據客戶在稅務部門註冊登記單位全稱為準,不得寫錯別字,不得寫單位簡稱;客戶為自然人的,要如實填寫姓名。

1.3、已開具的發票,須有經辦人按發票全部聯次一次性簽字,經辦人是客戶的,還需註明客戶的身份證號碼,然後由業務員簽字確認,或附該客戶的單位介紹信,隨同發票記賬聯交財務部門辦理入賬或歸檔管理。

1.4、發票由業務員親自送達的,須向對方索取簽收證明,並有收到人簽字和單位蓋章,該證明要及時送交公司財務部門,附發票記賬聯後入賬。

1.5、所有對外出具的發票,均得經辦人在發票登記簿上簽字登記。

1.6、凡是已實現銷售,客戶未索取發票的,必須開具普通發票附於記賬憑證後,並計提銷項稅,客戶聯單獨由會計保管,並在發票登記簿登記。

1.7、對於賒銷的,除經特殊審批外,欠款未收回前,不能將發票出具給客戶。

2、對外開具增值稅發票的規定

對外開具增值稅發票除嚴格按照以上規定執行外,還要遵守以下規定:

2.1、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開具物件僅限於具有一般納稅人資格的公司,對一般納稅人以外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2.2、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單位,須提供該單位的稅務登記證副本影印件,並在影印件上加蓋單位公章,同時提供在稅務機關備案的單位電話號碼,開戶銀行名稱和銀行賬號。

2.3、公司具體經辦業務員依據財務開具的收款收據,或對方的收貨單據,或收回的普通發票等,按稅務登記證上的單位名稱,編制開票申請單(開票申請單附後),要做到字跡清楚,專案齊全,計算準確;由對方的具體經辦人員來辦的,應由來人簽字並填寫其身份證號碼,公司業務人員簽字確認後,送公司經理審批,然後由財務經理審批,稽核無誤後的開票申請單才能開票,開票申請單和發票記賬聯一同作為記賬憑證附件。

2.4、開出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一定要具體經辦人員全部聯次一次性簽字,不得遺漏。

2.5、開票申請單要附增值稅專用發票記賬聯入賬。

2.6、對於增值稅發票上的記載事項有變動的,客戶要及時提供變更證明,以利業務結算;變更證明要即及時作附件入賬或歸檔管理。

2.7、退貨發票的處理:對於批准的退貨,將已開具給客戶的蘭字銷售發票聯及抵扣聯(購貨方未作賬務處理或原未交給客戶的發票聯及抵扣聯)或購貨方主管稅務機關出具的《銷售退回及折讓證明單》(購貨方已作賬務處理),粘附在紅字發票存根聯後,作為開具紅字發票的依據,並按照退回單據開具相應的紅字發票(附紅字記賬聯外,其他聯次均不得撕下),編制通用記賬憑證,並在紅字發票存根聯註明原蘭字發票及紅字發票的記賬聯存放地點。

3、接受發票的管理規定

3.1、接受發票要嚴格按照國家關於《違反發票管理的處罰》的條款進行稽核。

3.2、接受的發票要依實際交易的金額為準,票面要整潔,專案填寫齊全,字跡清楚,蓋章清晰,手續齊備,計算準確,並與所附的其他資料相符。

3.3、交易合同或協議的單位名稱要與關於該單位的往來款項的單位名稱,及提供發票的單位名稱相一致;如果名稱等記載事項發生變更,對方一定要提供變更證明,並加蓋單位公章,作附件入賬或存檔備查。

3.4、對於接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除參照以上規定稽核外,應先到稅務機關及時辦理認證手續,然後再辦理業務結算手續;

3.5、接受發票要根據業務的性質和實際情況索取具有抵扣作用的發票,以降低成本、費用;對無法提供具有抵扣作用的發票或無資格提供該類發票的單位,可以讓其提供無抵扣作用的發票,但要以扣除稅額後的金額結算。

3.6、業務人員取得符合抵扣條件的增值稅發票後,應及時辦理實物入庫、票據入賬手續,不得拖延,暫時無法完成貨物品質鑑定的,可先辦理入庫、入賬手續,但須通知財務部門暫不作為付款依據。

3.7、運輸行業專用發票。列支裝卸運輸費必須取得“運輸行業專用發票”,“運輸行業專用發票”是指鐵路、民用航空、公路和水上運輸單位開具的貨票,以及從事貨物運輸的各類運輸單位開具的套印全國統一發票監製章的貨票。貨物代理業的發票和定額發票不予抵扣。合規的運輸發票,按照結算金額的7%的抵扣率計算進項稅額(或根據稅務局要求進行調整),隨同運費支付的裝卸費、保險費等雜費不得計算扣除進項稅額。

3.8、無法按規定取得合法發票的,應向當地稅務局要求代開的發票,並徵詢當地稅局抵扣應當具備的條件,全項詳細填寫。

4、違反公司發票管理規定的處罰

對於已開具的發票未按規定程式操作的,將對經銷公司有關直接責任人處以100-200元的罰款;違反規定觸犯刑法的,後果自負;違反規定接受或開具發票造成公司少抵或多繳稅款的,或者因接受或開具發票造成往來結算損失的,直接責任人要負賠償責任。

公司財務管理制度集合 篇24

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財務管理和會計監督,規範財務行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會計準則》,《公司法》,以及有關法規、政策、制度,結合本集團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集團公司,各全資子公司(含事業性質、企業化管理單位)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簡稱所屬企業)。

第三條集團公司和所屬企業是獨立法人,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責任,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集團公司各職能部門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不得自立銀行帳號。

第四條集團公司對國家授權經營的國有資產負有保值增值責任,集團公司對各所屬企業所佔用的國有資產實行佔有責任制。各所屬企業必須設立會計機構,根據內部牽制制度合理配備會計人員,及時、準確、真實地核算企業所發生的各項經濟業務,並實行有效的會計監督。

第五條各所屬企業應加強經營管理,努力降低成本、費用,確保企業財產的安全完整,提高資源的使用效率。

第六條各所屬企業的財務部門和財務人員必須自覺地接受集團公司財務監督管理,除法定的會計帳冊外,不得另立會計帳冊,對會計帳冊應妥善保管,未經集團批准不得銷燬;對企業的資金,不得以個人名義開立帳戶儲存,嚴禁資金體外迴圈。

第七條集團公司對各所屬企業的管理以產權為紐帶,享有投資收益權。

第八條各所屬企業不得以其資產對非控股子公司或集團以外的法人提供擔保,因特殊原因需提供擔保的,必須經集團公司批准。

第二章集團公司財務管理機構及職責

第九條集團公司設計劃財務部,對所屬各企業及參股

公司佔有的集團資產實行統一管理。

一、制訂和完善集團公司財務管理制度、會計核算制度及其他財會規章制度,並負責實施。

二、負責集團總部會計核算、報表合併和財務分析,對所屬企業財會業務進行指導、檢查、考核。對發現違反財務會計制度有關規定的應予以糾正。

三、建立和完善集團預算管理體系,組織集團所屬企業年度預算的編制,並編制合併預算,負責預算執行情況的跟蹤、分析並提出建議。

四、參與投資專案效益論證,實施過程的財務監督;負責集團公司投資權益的管理,並向集團提供投資收益分析報告,參與各所屬企業投資收益分配工作,並對投資方面重大決策(如投資、融資、利潤分配等)向集團決策層提供建議;建立健全投資檔案,對集團股權性投資專案參與股權管理。

五、負責集團授權經營考核及獎勵方案的實施與跟蹤,分解下達各所屬單位佔用的國有資產增值指標並按期考核;對授權範圍內的國有資產進行清產核資、產權登記、產權界定。

六、對所屬企業財務管理實行財務主管委派制,制定管理規定並負責實施。

七、根據集團經營戰略,協調各所屬企業之間的資金分配和資金調撥,根據集團發展需要,策劃集團融資方案並實施。

八、瞭解各所屬企業重大經營決策,提出財務風險防範措施,向集團提出建議。

九、制定集團公司內部結算價格。按照市場價格制訂集團公司內部之間的結算價格,調解因價格而引起的集團公司內部經濟糾紛。

十、如實反映集團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按照有關規定,編制集團公司的財務會計報告和集團公司的合併財務會計報告。

第三章所屬企業財務機構職責

第十條貫徹執行國家的財務會計政策法規,執行集團

公司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的具體實施辦法並負責實施。並報送集團公司計劃財務部備案,接受集團公司的財務監督。

一、做好各項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健全內部會計管理制度。各企業應不斷完善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內部牽制制度、稽核制度以及原始記錄、定額管理、計量驗收、財產清查等方面的規章制度,健全內部經濟責任制,建立科學規範的內部經營考核體系。

二、集團所屬各企業實行預算管理。

(1)每年1月中旬,根據集團預算管理制度,向集團書面報告下一年度的財務預算草案。

(2)2月中旬上報正式預算案。

(3)各企業財務預算的主要指標應由集團公司董事會討論通過。

(4)上報集團的預算案應由企業總經理或單位負責人簽字同意。

三、所屬企業應真實地記錄和反映本公司的經濟活動和財務狀況,準確核算本公司經營成果,及時向集團公司上報月(季)度、中期、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每個會計年度終了,應根據集團要求聘請具高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對年報進行審計。

四、對外的長期投資專案,資產轉讓、兼併、破產、拍賣,必須經集團公司批准方可處置。

五、擁有被投資企業20以上權益的所屬企業,對其長期投資必須採用權益法核算並編制合併會計報表。

六、固定資產增加、報廢、調出或處置必須報集團公司批准。

七、壞帳損失單戶在5萬元以上的,必須報集團公司批准,企業不得隨意核銷。各企業壞帳準備金可選擇按應收帳款總額比例提取和按帳齡分析法計提。按應收帳款總額比例提取的,壞帳準備金比例統一按0。5計提。應收帳款的考核辦法按照集團頒佈的《關於應收帳款的管理規定》辦理。

八、每年進行一次財產清查盤點,對各項資產的盤盈盤虧,必須查明原因,金額在5萬元以上的必須報集團批准後方可入帳。

九、各企業在年度終了進行利潤分配時,須統一按照稅後利潤總額的15提取法定公積金和法定公益金,一般不得少提或多提,法定公積金超過註冊資本的企業,在徵得董事會同意後可以不再計提。

十、各企業應嚴格執行集團頒佈的財務指令、通知等檔案,對檔案精神有異議的,應在接到有關檔案之日起5天內向集團有關部門遞交書面意見,集團有關部門應在收到檔案後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覆。

第四章附則

第十一條本制度由集團計劃財務部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本制度自通過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