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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變談判中處於劣勢的技巧

欄目: 談判技巧 / 釋出於: / 人氣:5.99K

出現在談判中的劣勢,會影響雙方的利益分配。但是,可以通過努力改變在談判中的不利地位,掌握談判的主動權。下面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了改變談判中處於劣勢的技巧,歡迎大家閱讀。

改變談判中處於劣勢的技巧
改變談判中處於劣勢的技巧

1、半個麵包原理

希爾多·奇爾,工會調停者,在最近討論到一家紐約市大報紙罷工的事。他告訴記者說;“我們已經解決絕大部分的大問題:問題是,現在一些小問題已經變成大問題了。事情就是這樣。一旦你們達成協議,談判便會移到另一主題上面。在一些特別敏感觀點上先作讓步,有時是較聰明的做法。用這種方法你可以利用敏感觀點達成協議的良好氛圍,在大談判中獲得全面的成功。當然這些讓步必須是你可以割捨、容忍的。事情經常是你可以從半個麵包得到比堅持整個麵包更多的營養。

2、要有耐心

耐心就是力量,耐心就是實力。如果不具有其有其他方面的優勢,那麼,一定要有耐心或尋找沒有耐心的對手。這樣,也有了防衛的籌碼,在必要時,打亂對方的部署,爭取勝利。在實際談判中,無數事例證明,如果感到優勢都不明顯,或都不存在的話,千萬別忘記了要運用耐心。

3、要掌握更多的資訊情報

不可否認,企業具有一定規模,產品有一定的知名度,確實是企業本身具有的優勢。但如果不具備這方面的優勢,而對方又恰恰具有這樣的優勢,要改變的辦法之一,就是廣泛收集資訊情報,瞭解更多的內幕,可以有效地避免談判中的被動,並發現更多的機會。比如,交易雙方就價格問題反覆磋商,對方倚仗商品質量一流,不提供優惠價。但購買一方的企業如果掌握了市場行情,變化的走向趨勢,如產品價格可能下降,或有更新的產品出現,那麼,就可以據此向企業施加壓力,利用賣方急於出售產品的心理,掌握談判的主動權。

4、維護自己利益,提出最佳選擇

使用最低限度標準也有利的一面。從某種意義上說,它限制了談判策略與技巧的靈活運用,因為最低限度是不能輕易變更的要求。只有你下定決心,堅持規定的標準,才會避免屈服於對方的壓力。同時,最低限度也限制了人們的想象力。不能啟發談判人員去思考提出特別的變通的解決辦法。由此可見,應用最低限度標準並不是一個萬全之策。它可以避免接受一個不利的協議,也可能造成無法提出和接受有利的方案。

那末,要避免談判中處於劣勢地位可能帶來的不利後果,比較好的方法是根據實際情況,提出多樣選擇方案,從中確定一個最佳方案,作為達成協議的標準。在這些方案中,至少要包括:對談判結果的設想,對方根據什麼向我方提出條件?不利於我方的因素有哪些?怎樣克服?在什麼樣的情況下中斷談判?我們所能達到的目的是什麼?在哪些方面進行最佳選擇?等等。

在談判中,對討論協議有多種應付方案,就會大大增強你的實力,使你有選擇進退的餘地。有時,能否在談判中達成協議,則取決於你所提出的最佳選擇的吸引力。你的最佳選擇越可行,越切合實際,你改變談判結果的可能性就越大。因為你充分了解和掌握達成協議與不達成協議的各種利弊關係,進而就比較好地掌握了談判的主動權,掌握了維護自己利益的方法,就會迫使對方在你所希望的基礎上談判。

談判中增加自己優勢的技巧

談判對方有優勢,並不是說在所有的方面都有優勢,因為所有的優勢都掌握在對方手中,僅靠談判技巧要達成一個雙方都滿意的協議恐怕是不可能的。當談判雙方實力相差較大,我方處於劣勢時,在談判之前的準備工作中,就應包括對雙方優勢的分析,擺出對方的優勢,再看看我方的優勢是什麼,如何利用我方的優勢。這樣,你就能夠對雙方的實力相比,以及由此產生的問題心中有數。例如,我方要購買一批產品,談判的對手是實力雄厚的大公司,產品很有競爭力,生產批量大、週期短、交貨迅速,這些都是它的優勢。但是,它急於出售產品以加速資金週轉,就是它的短處,也恰恰是我方的優勢。

雙方在談判中的優勢、劣勢並不是絕對的。在談判初期,就雙方的實力對比來看,你可能處於劣勢。但是,隨著多種方案的提出,增加了你的實力,也增加了你的優勢。

有時,一方優勢可能被掩蓋了,表現不明顯,也可能對方沒有認識到你的優勢的重要意義。因此,在談判中如何利用自己的優勢,發揮自己的長處,攻擊對方的短處、薄弱環節,也是談判人員應掌握的策略技巧之一。

總之,要改變談判中的劣勢,在堅持上述原則的基礎上所應採取的具體步驟有三點:

第一,制定在成協議所必需的措施。如果不能達成協議,是否還存在著與其他公司洽談的可能?如果按照對方的條件,是自己生產合算,還是購買合算。

第二,改進自己的最佳設想,把這些變為實際的選擇。如果認為與對方談判達成協議比不達成協議要有利,就應努力地把這種可能變為現實,最主要的是在談判中不斷充實、修改自己的最佳方案、計劃,使之更加切合實際。

第三,在確定最佳方案的同時,也應明確達不成協議所應採取的行動。

談判中回答的技巧

一、不要徹底回答

不要徹底回答,就是指答話人將問話的範圍縮小,或只回答問題的某一部分。有時對方問話,全部回答不利於我方。例如:對方問:“你們對這個方案怎麼看,同意嗎?”這時,如果馬上回答同意,時機尚未成熟,你可以說:“我們正在考慮、推敲……”。

二、不要馬上回答

對於一些問話,不一定要馬上回答。特別是對一些可能會暴露我方意圖、目的的話題,更要慎重。例如,對方問“你們準備開價多少?”如果時機還不成熟,就不要馬上回答。可以找一些其他藉口談別的,或是閃爍其詞,所答非所問,如產品質量,交貨期限等,等時機成熟再攤牌,這樣,效果會更理想。

三、慎重回答尚未理解的問題

在談判中,答話一方的任何一句話都近似於一句諾言,一經說出,在一般情況下很難收回。同時,談判者中的提問往往又深藏“殺機”,這是提問者為了獲取資訊,佔據談判中的主動所致。所以,如果在不瞭解問話的真正含義之前貿然作答,就很可能會掉進對方設下的陷阱,導致把不該說的事情說出來。鑑於此,對一方的提問一定要考慮充分,字斟句酌,慎重回答。

四、不要確切回答

模稜兩可、彈性較大的回答有時很必要。許多談判專家認為,談判時針對問題的回答並不一定就是最好的回答。回答問題的要訣在於知道該說什麼和不該說什麼,而不必考慮所答的是否對題。例如,對方問“你們打算購買多少?”如果你考慮先說出訂數不利於講價,那麼就可以說 “ 這要根據情況而定,看你們的優惠條件是什麼?”這類回答通常採用比較的語氣,“據我所知……”,“那要看……而定”,“至於……就看你怎麼看了” 。

五、使問話者失去追問的興趣

在許多場合下,提問者會採取連珠炮的形式提問,這對回答者很不利。特別是當對方有準備時,會誘使答話者落入其圈套。因此,要儘量使問話者找不到繼續追問的話題和藉口。比較好的方法是,在回答時,可以說明許多客觀理由,但卻避開自己的原因。例如:“我們交貨延期,是由於鐵路運輸……,許可證辦理……。”但不說自己公司方面可能出現的問題。有時,可以藉口無法回答或資料不在,迴避難以回答的問題,沖淡回答的氣氛。此外,當對方的問題不能予以清晰、有條理的回答時,可以降低問題的意義,如“我們考慮過,情況沒有你想得那樣嚴重。”

六、不給對方追問的興致和機會

實踐證明,在談判過程中,如果一方面對的是對方連續性地提問,且提問環環相扣,步步進逼,答話的一方就會掉進對方的圈套而陷於被動,甚至有可能導致談判的失敗。因此,談判者在進行答覆時儘量不要留下尾巴,授人以柄,讓對方抓住某點繼續提問,而要儘量遏制對方的進攻,使其找不到繼續追問的藉口。

一般情況下,有經驗的談判者多會在答覆中如此點明:“我們考慮過,情況沒有你說的那麼嚴重”來降低問題的意義;或是表達“現在討論這個問題還為時過早”,以時效性來抑制對方的追問等。而一個優秀的談判者甚至可以通過巧妙的答話,來變被動為主動,在談判中搶佔上風。

七、給自己留有思考時間

很多人有這樣一種心理,就是如果在對方問話與己方回答問題之間停留的時間越長,就越容易給對方以己方對這個問題沒有考慮和準備的感覺。而對答如流,就顯示出己方的準備很充分。與此有所不同的是,在談判的過程中對問題回答的好與壞,往往不是看回答的速度快慢。

為了對整個談判有利,在面對對方的提問時,回答問題的談判者應該給自己留一些思考的時間,搞清對方提問的真實意圖,再決定自己的回答方式和範圍,並預測在己方答覆後對方的態度和反應,考慮周詳之後再從容作答。否則,很容易進入對方預先設下的圈套,或是暴露本方的意圖而陷於被動。實踐中可以如此進行,當對方提出問題之後,可以喝口水,或調整一下自己的坐姿,也可以挪動一下椅子,整理一下桌子上的資料檔案,或翻一翻筆記本,藉助這樣一些很自然的動作來延緩時間,給自己考慮對方提出的問題留下一定時間。

八、回答時要有所保留,不可“全盤托出”

談判中回答問題還有一個大的原則需要注意,即該說的就說,不該說的則不能說。換句話說,談判者為了避免答覆中的失誤,可以自己將對方問話的範圍縮小,或者對回答的前提加以修飾和說明,以縮小回答的範圍。這是因為,有些問題不值得回答,有些問題只需區域性回答,如果不講策略地“全盤托出”,就難免會暴露自己的底細。在這種情況下,提問的一方也就不再需要繼續提問就獲得了對他們有用的資訊,而自己的一方則會因此失去繼續反饋交流的通道,導致己方談判中的被動地位。

對此,在實際場景中可以這樣應對:當對方提出問題,或是想了解自己一方的觀點、立場和態度,或是想確認某些事情時,談判者應視情況而定。如果是應該讓對方瞭解,或者需要表明我方態度的問題,就要認真作出答覆;而對於那些可能有損己方利益或無聊的問題,則不必作出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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