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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發揮公安機關在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建設中的重要作用大綱

欄目: 會議發言稿 / 釋出於: / 人氣:1.09W

充分發揮公安機關在社會主義政治文明

充分發揮公安機關在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建設中的重要作用大綱

建設中的重要作用

摘要:黨的十六大指出:“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筆者認為,回答“貫徹十六大,全面奔小康,公安怎麼辦”,在當前的首要任務,就是要找準公安機關在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建設中的位置,並充分發揮公安機關在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建設中的重要作用。本文認為公安機關不僅應當積極參加政治文明建設,而且在政治文明建設中大有可為,並提出了公安機關和人民警察在政治文明建設具體的努力方向。

關鍵詞:公安機關 政治文明建設 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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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的十六大報告中明確指出:“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目標。” 這表明我們黨對社會主義現代化的內涵有了更為全面的認識,對人類文明發展的整體性有了更為深刻的把握,這對我黨的建設和我國社會的全面發展,將產生重大的現實影響和深遠的歷史影響。今年,公安部在全國公安機關和全體公安民警中組織開展“貫徹十六大,全面奔小康,公安怎麼辦”的大討論活動。筆者認為要回答“公安怎麼辦”是一個十分寬泛的問題,在當前公安機關貫徹十六大一個首要的任務,就是要找準公安機關在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建設中的位置,並充分發揮公安機關在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建設中的重要作用。

公安機關是我國人民民主專政政權中,具有武裝性質的治安行政和刑事司法專門機關,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明確提出,一方面,歷史地給公安機關提出了全新的要求,另一方面,公安機關必須在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建設的座標系中準確定位,必須不遺餘力地在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建設中建功立業,為社會主義民主政治作出積極地貢獻,推動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跨躍式發展,促進現代文明的全面進步。

一、 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基本內涵

馬克思主義認為,文明一般是指人類社會的進步狀態,是人類改造客觀世界和主觀世界的成果。政治文明是人類社會政治生活中相對於政治矇昧和政治野蠻而表現出的一種政治進步狀態和發展程度。它包括政治意識文明、政治制度文明和政治行為文明等多方面內容。其中政治意識文明是政治文明的精神狀態,政治制度文明是政治文明的規範要求,政治行為文明是政治文明的外在表現,現代政治文明的核心和精髓在於政治制度文明。

十六大報告指出“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最根本的是要把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三者有機統一起來”。由此可見,我國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建設主要包括堅持和改善黨的領導、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民主制度、健全社會主義法制三個方面的內容。

社會主義現代化是全面發展的現代化,物質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三者缺一不可,物質文明處於“三個文明”建設的中心和基礎地位,政治文明為物質文明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提供基本的政治方向和必要的政治環境,精神文明為物質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設提供思想保證和智力支援,三者互相作用,構成社會主義現代化的全部內容。

二、 公安機關在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建設中大有可為

政治即對國家的治理。警察是國家機器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國公安機關是我國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建設的重要物質表現之一,公安機關的功能和角色行為是我國社會主義政治文明最重要的部份現實表現。切實作好公安工作,切實維護社會政治穩定和治安大局的平穩,既是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具體內容,也是對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建設的巨大貢獻。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政法委副書記、公安部部長周永康將對新時期公安工作的基本任務慨括為:“鞏固共產黨的執政地位、維護國家長治久安、保障人民群眾安居樂業”。因此,結合三大基本任務,公安機關積極參與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建設中大有可為。

(一)不遺餘力維護和鞏固中國共產黨的執政地位。中國共產黨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核心。黨的領導對於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方向和性質具有決定意義,是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根本保證。離開了黨的領導,就談不上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因此,公安機關在新形勢新情況新要求面前,必須與時俱進,突破創新,必須不遺餘力維護和鞏固中國共產黨的執政地位。在公安實踐中,就是要不遺餘力地維護社會政治穩定,充分利用憲法和各種法律武器,同一切危害政治穩定的活動進行不妥協、完全徹底的堅決鬥爭,同一切國際國內敵對勢力的滲透、顛覆和分裂活動進行不妥協、完全徹底的堅決鬥爭,建立和完善適宜新形勢下穩定工作需要的工作機制。一是要建立和完善維護穩定的預警機制。對各種敵對勢力、敵對分子、重點人頭的新動向,對不穩定因素要堅持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超前預警,把各種群體性事件處置在初始階段和萌芽狀態。二是要建立完善快速處置機制。做好穩定工作,必須從可能出點事、甚至出點大事著眼,從力爭不出事、確保不出大事去努力,認真分析和充分考慮可能出現的各種複雜情況,從思想上、組織上、力量上、法律武器上、工作措施上做好充分準備,一旦發生影響穩定的事件,要迅速出動,妥善處置,把影響和損失控制在最降低程度。三是建立和完善穩定工作責任追究機制。要將穩定工作的責任層層落到實處。要嚴格責任的追究,對不安定因素未及時發現、發現後不及時消除、不報告的,對因責任不明、疏導緩解不力或處置不當,造成發生影響穩定事件或致使事態擴大的,要嚴肅追究有關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四是建立和完善反恐工作機制。對各種恐怖活動,公安機關必須保持高度的警覺,要通過加強反恐怖情況資訊工作,加強專門力量和基礎建設,制定和完善反恐怖活動預案,立足預防、主動打擊、高效處置可能出現的各種恐怖苗頭和活動,防止恐怖事件造成危害。五是進一步建立和完善同“法輪功”、“門徒會”等邪教組織鬥爭的工作機制。嚴密防範、嚴厲打擊“法輪功”等邪教組織的搗亂、破壞活動。只有這樣公安機關才能完成好鞏固中國共產黨的執政地位神聖使命,社會主義江山才能永不變色,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才能不斷地從勝利走向新的勝利。

(二)維護和促進社會主義民主。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關鍵是實現政治執行的制度化、規範化、程式化。人民當家作主是具有實質性內容的政治原則和政治形式。人民當家作主權利的實現,必須靠健全的政治執行機制來保證,靠行之有效的法律制度來保證。建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根本目的,公安機關應當為健全、完善社會主義民主政治作出不懈努力。必須全力維護民主制度的不斷完善,切實保護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等各項民主制度的落實。要切實維護最大人民群眾以各種形式、有序參與民主政治的權力,確保各級人大和人民政協工作的正常運轉。公安機關必須對破壞這些民主制度的活動進行及時、堅決而有力的打擊,同時,要切實克服特權思想,依法保障憲法賦予人民群眾的各種權力和自由,切實尊重和保護人權。必須積極維護和促進民族團結,旗幟鮮明地反對民族歧視,依法正確處理涉及民族問題的治安問題和其他糾紛。要積極支援和促進國家宗教政策的落實,與有關部門協同配合,依法協助管理宗教事務,“保護合法,取締非法,打擊犯罪”,使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

作為基層公安機關,我們除了肩負著以上任務以外,還應當重點突出加強基層民主政治建設這一重點,為擴大基層民主,發展社會主義民主的基礎性工作多做貢獻。一方面,要依法支援人民群眾直接管理公眾事務和公益事業,另一方面,要把加強基層民主政治同治安基層組織建設相結合,積極支援農村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的社群建設,充分發揮農村治保組織和城市社群警務,在維護基層民主政治中的重要作用。只有人民當家作主的社會主義民主制度健全並落實了,公安機關完成維護國家長治久安的歷史使命,才有了可靠的政治制度保障。

(三)堅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法治原則,充分發揮公安機關在社會主義法制建設中的重要作用,維護社會正義,弘揚社會正氣。公安機關和人民警察要努力爭做遵守、維護憲法和法律的楷模,必須以“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為指標,認真學習、廣泛宣傳我國憲法和法律,推動和促進全民的法律意識的提高,模範地遵守和積極地維護我國憲法,在一切執法活動中嚴格按照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法治原則辦事,在一切執法活動中充分地體現出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精神,誓死捍衛憲法和法律法規的尊嚴,必須依法嚴厲打擊各種犯罪活動,堅決掃除社會醜惡現象,堅持打防結合、預防為主,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安全,切實保持良好的社會秩序。與此同時,公安機關應當勇敢而全面的接受黨和人民的監督、司法監督,勇敢而全面接受來自社會各方面的監督。為加強社會主義法制建設,切實維護社會公正與正義,全面實施“依法治國”做出貢獻。只有這樣,公安機關才會不辱“保障人民群眾安居樂業”使命,人民群眾才可能真正實現安居樂業。

三、 當前公安機關和人民警察在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建

設中努力的方向

當前,公安機關和人民警察應當按照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建設的要求,以完善相關制度為軸心,從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三個方面切實加大工作力度。

(一)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公安機關和人民警察必須堅持黨的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進俱進的思想路線,從培養良好的政治意識文明做起。

從文化觀念上說,政治文明體現的是進步的政治思想和政治道德,我們黨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進俱進的思想路線,就集中的體現了當今中國最先進的政治思想和政治道德追求。所謂解放思想就是要在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指導下,一切從實際出發,自覺地把思想認識從那些不合時宜的觀念、做法和體制中解放出來,而實事求是是公安工作和人民警察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立足點,所謂與時俱進是指時代在發展在變化,公安機關和人民警察的工作思想和工作方法,必須隨著特定時代特徵、客觀環境條件的變化而改變。當代社會隨著科技發展、資訊湧流,尤其是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使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發生著巨大的變化,長期以來我們在計劃經濟條件下形成的那一套公安工作思維方法以及公安活動形態等都明顯地不適應時代發展變化的需要。在這個特殊的變革時期,在社會治安方面也出現了不少的新情況和新問題,因此,這就需要我們以“三個代表”為指標,按照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建設的要求,從有利於鞏固中國共產黨的執政地位、有利於維護國家長治久安、有利於實現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出發,緊跟時代前進的步伐,因時而變、因勢而變、因情而變、因境而變,面向實踐,研究問題,大膽探索,求真務實,開拓進取,勇於創新,摸索、總結和形成一套適合市場經濟、適應wto等新形勢、新條件下的公安工作的新思想、新觀念乃至建立新的理論,並把摸索、創新過程中總結出的一系列好經驗、好作法,用制度的形式將其固定下來,使之形成一套良性公安工作機制,在公安事業中永葆生生不息的積極探索、大膽實踐、與時俱進的創新活力,從而,不斷深化在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建設中公安活動、公安工作規律的認識,不斷培養和提高人民警察政治思想素質和政治道德品質,為充分發揮公安機關在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建設中的重要作用提供可靠的思想保證。

(二)公安機關必須在廉潔、統一、高效的原則指導下,按照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建設的要求,堅持政治建警、從嚴治警、依法治警,切實改革和加強公安組織建設

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必須要有一套與政治文明建設要求相適應的組織制度和建設制度。當前,為適應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建設的需要,公安機關必須切實改革和加強公安組織建設。

一是必須堅持公安工作必須置於黨的絕對領導的公安工作原則。這是政治建警的必然要求,更是鞏固黨的執政地位、保持國家長治久安的必然要求。只有堅持黨的領導公安機關才能正確發揮其職能作用;只有堅持黨的領導,才能保證法律賦予的公安機關權力的正確運用;同時,黨的領導是公安決策正確性的根本保證;公安工作具有廣泛的社會性,需要黨的領導去動員、組織和協調各方面的力量。因此,公安工作服從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是絕對的、無條件的。

二是突出黨的先進性,切實改善和加強公安機關各級黨組織的建設,不斷為公安機關各級黨組織的建設注入新的活力。這是政治建警十分重要的內容。公安機關內部各級黨委要改革和完善領導方式,要進一步完善工作機制,以更好地適應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建設的需要,尤其要加強公安機關基層黨組織的建設,充分發揮其在政治文明建設中的戰鬥堡壘作用,充分發揮基層黨員民警在政治文明建設中的先鋒模範帶頭作用。

三是積極深化和推進行政體制改革與司法體制的改革。按照國務院機構的要求雖然公安機關在有較大的進展,也取得了明顯的成績,但也社會發展與現代化建設的要求相比還必須進一步深化這方面的工作,要按照統一、高效的原則和決策、執行、監督相協調的要求,深入開展行政體制的改革,優化人員結構,實行權責統一。公安機關作為刑事司法機關,也應當與檢法等司法部門協調動作,深化司法制度的改革,逐步實現司法與行政事務相分離,以促進和保障社會公正與公平的最大限度的實現。

四是深化幹部人事制度的改革,改善公安機關用人機制,創造優秀人才脫穎而出的良好環境條件。人才問題是關係公安事業發展的重大問題,各級公安機關尤其是其決策層,應當牢固樹立“人才是第一資源”的觀念和強烈的人才意識,要有愛才之心,識才之智,容才之量,用才之藝。選 才用人一定要以公安事業為重,打破選人用人中論資排輩的觀念和作法,努力形成廣納群賢,人盡其才,能上能下,充滿活力的用人機制。建立和完善公安民警的各種激勵機制和政治保障、工作保障、警務後勤保障機制,從而進一步煥發出公安民警在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建設中、在完成“鞏固共產黨的執政地位、維護國家長治久安、保障人民群眾安居樂業”的神聖使命中建功立業的熱情和積極性。

五是大興調研之風,改革和完善決策機制。江澤民同志指出:“正確決策是各項工作成功的重要前提”。當前,我國正處在一個特殊的變革時期,政治、經濟等各方面的體制改革正全力推進,在社會治安方面也出現了不少的新情況和新問題,因此,公安機關的各級決策層要從完善重大決策的規則和程式、完善深入瞭解民情、廣泛集中民智等方面的決策機制入手,努力提高決策的科學性,防止決策的隨意性。各級公安機關領導要從繁雜的事務性工作中解脫出來,騰出時間,深入基層,深入實際,調查研究,切實解決對事關公安工作改革和發展全域性性、戰略性、前瞻性的問題,切實解決公安機關在政治文明建設中的各種問題,積極探索新形勢下公安工作的新思路新辦法

(三) 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公安機關和人民警察必須按照制度化、規範化、程式化的要求,規範一切公安工作的執行機制,切實改進工作作風。

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建設,對改進公安機關和人民警察的工作作風建設提出了全新的要求,各級公安機關必須結合實際切實加以貫徹落實。

首先,貫徹“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切實改進公安工作作風建設,核心在於始終同人民群眾保持血肉聯絡。公安工作的群眾路線,是黨和政府群眾路線在公安工作中的具體體現,也是公安機關的優良傳統。公安機關和人民警察必須時刻銘記,手中的權力是黨和人民賦予的,因此,必須始終堅持執政為民的理念,在一切公安工作中,利用一切機會依法實現好、發展好、維護好人民群眾根本利益,常懷愛民之心,恪守為民之責,多辦利民之事,始終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繫,利為民所謀,在公安工作的實踐中,努力踐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不斷增強為人民謀利益的自覺性、主動性和堅定性。

其次,嚴格依法辦事,嚴格按制度辦事,推動和促進依法治國。江澤民同志指出:“依法治國,就是廣大人民群眾在黨的領導下,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保證國家各項工作都依法進行,逐步實現社會主義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 在新形勢下,全面貫徹“三個代表”要求,就要必須把堅持黨的領導、發揚人民民主和嚴格依法辦事統一起來,發揮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優勢。因此,公安機關和人民警察必須帶頭遵守、維護憲法和法律的權威,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嚴格依法辦事,在所有公安實踐活動中,一切依法辦事、一切按制度辦事,為全體公民做出依法辦事的表率,努力成為依法辦事的先鋒和楷模;要克服特權思想,嚴格執行人民警察“五條禁令”,嚴格執行人民警察的“八大紀律十項注意”等各項工作紀律,令行禁止;增強人權意識,在一切公安執法活動中,要重調查研究,重證據,嚴禁刑訊逼供,堅決抵制和反對與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建設不相容的東西。

再次,要樹立正確的權力觀。這是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建設十分重要的內容。十六大報告指出:要“建立結構合理、配置科學、程式嚴謹、制約有效的權力執行機制,從決策和執行等環節加強對權力的監督,保證把人民賦予的權力真正用來為人民謀利益。”公安機關和人民警察必須增強責任意識,樹立“權力就是責任”的觀念,擺正權力和責任的關係,堅持勤政為民,忘記了責任和義務,失去了責任感,就會濫用權力。公安機關和人民警察必須堅決反對官僚主義、形式主義,牢固樹立“權力就是奉獻”觀念,堅持黨和人民的利益高於一切,堅定理想信念,培養高尚情操,不為名所勞,不為利所惑,牢記“兩個務必”,始終保持謙虛、謹慎、不驕、不躁的作風,保持和發揚艱苦奮鬥的優良傳統和作風,與人民同甘共苦,永葆人民警察的政治本色。公安機關要在切實接受黨和人民的監督、司法監督等各種社會監督的同時,切實加強內部的權力監督機制建設,規範權力運作,保證權力在有效的監督之下。人民警察在一切公務活動中都要自覺接受全社會的監督,切實做到勤政為民。同時,公安機關要堅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對公安隊伍中的違法違紀行為要嚴肅處理,切實以公安機關廉政建設的成果取信於民。

黨的十六大提出建立終身學習型社會,實際上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建設的過程,也是一個不斷學習、不斷完善的過程,因此,我們人民警察必須通過學習、實踐這兩個主要途徑,按照江澤民同志的要求,“學習、學習、再學習”,“實踐、實踐、再實踐”,努力做到勤於學習、善於學習,勤於實踐、善於實踐,通過學習、實踐不斷提高和培養政治文明意識和政治文明行為能力,不斷完善與政治文明建設相適應的政治制度建設,努力適應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建設的需要,為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建設做出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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