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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校車接送管理制度(精選16篇)

欄目: 規章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4.31K

學校校車接送管理制度 篇1

一、對所負責的幼兒接送車全程線路及各站點乘車幼兒情況,做到心中有數。

學校校車接送管理制度(精選16篇)

二、無論早接和晚送,到達每個站點一律下車接待。且態度真誠友好,講究文明禮貌,樹立幼兒教師形象。

三、熱情接待家長,將幼兒園與家長或家長與各班級之間的一切事物交代清楚。

四、把乘車幼兒的健康與安全放在首位,視線不離幼兒。調整好幼兒的座位,及時繫好安全帶。避免幼兒在車內打鬧,禁止幼兒玩弄車門、車窗、開關等。

五、早上最後一名幼兒上車後、晚上發車前,做到認真點名做好記錄。

六、活躍車內氣氛,使每個乘車幼兒高興而來、快樂而歸。

七、根據車內溫度和幼兒所坐位置,及時調整幼兒服裝(如是否脫帽、是否開啟衣服拉鍊或釦子),使幼兒感到舒適。

八、細心觀察、照料每一名乘車幼兒,及時解決車內發生的問題。(如哭鬧、大小便、嘔吐、擦鼻涕、梳頭髮、整理散落的物品、糾正穿反的衣褲和鞋襪等)。

九、重視隨機教育,培養幼兒的觀察興趣、表達能力、交往能力,注意個別指導及禮貌、衛生等習慣的培養。

十、早上到園後,若有無人送回班的幼兒,由車內負責教師及隨車教師將其送回。

學校校車接送管理制度 篇2

為了保證每位學生安全順利離校、返校,體現我校“一切為了學生,一切方便家長”的服務宗旨,特制定以下規章制度:

一、坐班教師職責

1、坐班教師必須在學生離校當天中午12:00準時到崗,負責管理班級,要求學生安靜耐心等車,不允許學生在戶外活動,配合跟車接送教師安排學生上車回家。返校時,必須在學生返校當天下午上班時間按時到崗,負責管理班級。

2、坐班教師留守到最後一個學生回家,離校時必須將本人負責班級的門窗、水、電關好,鎖好門,將鑰匙交到門衛室,方可離校,否則按曠工處理。如果有學生家長沒有來接,必須要將學生交給行政值班,並及時通知學生家長。

二、接送學生教師職責

1、跟車接送學生的教師,在學生離校之前必須事先將學生離校時間通知到各家長,約定停車點把學生安全送到,交給家長。出現問題由帶隊教師負責,不能解決的,要及時向校長室報告。接送學生時要事先與家長、學生約好時間、地點,以便學生順利安全返校。

2、學生離校時,接送教師必須將自己負責的學生組織到指定的地點整隊,等候上車。

3、負責自接送學生的教師,在學生離校之前必須事先將學生放學時間通知到各家長。

4、特殊情況:學生離校提前或延遲的,跟車接送學生的教師必須事先將學生離校時間和返校時間通知家長(自接送學生由班主任負責通知學生家長),確保學生安全。

三、班主任職責

1、開學初,班主任必須將學生的接送基本資訊登記好,確保準確無誤。在學生第一次離校時,將“學生接送安排表”通知班級每一位學生家長,使家長掌握接送時間。

2、對自接送的學生,在學生離校之前,必須將“桃李園學校學生離校批准單”填好。

3、臨時改路線的學生,班主任必須將改動資訊及時告訴學生的接送教師。

4、有家長自己來校接學生的,班主任必須將學生名單告訴學生的接送教師。

學校校車接送管理制度 篇3

1、每次車輛出發前,駕駛員需全面檢查車輛狀況正常後方可出發。校車定時參加年檢和交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駕駛員需帶齊所有證照,保證良好的身體狀況,不酒後駕駛和疲勞駕駛。

2、跟車老師必須在乘車前仔細對照乘車名單,與領隊老師確認核實當日乘車名單及人數無誤後,方可上車。

3、如有幼兒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落點或改乘其它線路車輛,家長鬚於下午3點前通知幼兒園,跟車老師必須在當日記錄中做特別說明,以免遺漏。

4、跟車老師在跟車過程中,必須對照乘車清單,確認每個站點上、落車的幼兒,並在每個相應的名字後打勾確認。

5、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前,必須對整個車廂進行檢查,確認沒有一個幼兒被遺留在車上。

6、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後,必須再次檢查乘車記錄,並在乘車表上簽名確認後,再請園長簽名每月底交辦公室備案。

7、督促校車司機必須保持車輛勻速行駛,遵守交通規則,並避免一切不安全駕駛的行為。

8、檢查校車司機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確在各站點停靠,無論該站點是否有人上落。

9、提醒校車司機必須在幼兒上車坐穩後,跟車老師示意可以開車後,方可啟動車輛前行。

10、校車站點及乘車幼兒名單需變更時,由每條線路組織教師提前通知到該車所有跟車人員及司機。

11、家長接送幼兒必須出示接送卡。

學校校車接送管理制度 篇4

一、幼兒園應當建立健全校車及其駕駛人安全管理制度,確定一名負責人分管校車工作,負責校車的安全管理工作。幼兒園應當每週對校車進行一次安全檢查、對校車駕駛人進行一次安全教育,做好記錄,並接受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

二、幼兒園組織師生外出等集體活動需包車的,應當向專業客運單位承租,及時審查相關車輛和駕駛人的情況,並報當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備案。

三、幼兒園使用校車應當向當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報告校車行經的路線和停靠的站點,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審查同意後方可執行。校車如需使用公共交通設施的,應當經公共交通行政主管部門同意。

四、3歲以下幼兒不得乘坐接送校車;駕駛室副座不準乘座幼兒;嚴格按照核定載客人數載客,嚴禁超載。幼兒園應當指派專人對校車每次運載幼兒的情況進行查驗,發現超載、準駕不符、飲酒後駕駛或明顯妨礙安全駕駛的情形,應當制止,不得放行。

五、校車執行過程中幼兒園要指定專門人員隨車進行看護,防止車輛執行時車內危險的發生,並及時制止校車駕駛人的交通安全違法行為。

六、校車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糾正,並將校車駕駛人交通安全違法情況抄送幼兒園,幼兒園應當加強對違法駕駛人的交通安全教育。

七、幼兒園要與校車駕駛人簽訂安全行車責任書,租用車輛的幼兒園要與租賃單位簽訂安全責任書,逐車、逐人明確交通安全責任。

八、教育行政部門每學期至少對幼兒園落實校車交通安全管理責任情況進行兩次以上的。監督檢查,對制度不健全、責任不落實的,責令限期整改。對校車發生交通事故的,要實行責任倒查,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學校校車接送管理制度 篇5

專車接送是我校在服務學生方面的一項特色,也是學校安全教育的一個重要平臺。它既能培養學生的安全意識,又能檢驗教師的工作責任心和愛心。為了更好的關愛學生、服務學生,規範我們的管理,特製度本制度。

一、總務處

1、總務處是學校管理接送車工作的權利機構,是該工作的組織者,對校長室和學生負責。

2、它負責收集每學期全校需要專車接送的學生資訊,並根據不同區域整理規劃成不同的車路,分別以班級和車路為單位列印成冊,一份存檔,一份分發給相關老師。

3、根據車路情況聯絡相關車輛,車輛必須具有完全手續,確保所有車輛準時準點安全可靠接送我校師生。

4、學期初對班主任和接送車教師進行集中培訓,大周離校前召開專車接送會議,提出相關要求,注意事項。

5、離、到校日總務處要坐鎮指揮,協調各方面關係,務必確保學生的人身財產安全,對接送車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進行總結和處理,並上報校長室。

6、到校日認真聽取接送車彙報,並調查學生,瞭解接送車過程中是否出現特殊情況,總結後向校長室彙報。

二、班主任

1、協助總務處統計本班學生乘車資訊;

2、把總務處提供的各路乘車安排傳達給學生;

3、教育和嚴格要求學生遵守學校的專車接送制度;

4、與總務處、接送車老師及學生家長保持聯絡;隨時協助解決接送車過程中所發生的任何突發事件;

5、負責收繳本班學生乘車費用。

三、接送車教師

接送車教師是我校專車接送工作的具體執行者,他們要以高度的責任心和無私的愛心,協調各方關係,出色完成工作任務。具體流程是

1、依照學校提供的名單提前瞭解學生情況和路線狀況。

2、送車時要提前到達校車停放點,組織學生有序排隊,核對資訊,聽從指揮,有序上車,指導學生把行李放在座位下面。如有學生沒上車,則要知道學生的班級、姓名與去向,並向總務處彙報。

3、校車開動前,必須清點人數,、做好記錄,並確認學生是否上錯車。校車離校時,要在門衛簽名。返程是要在總務處彙報。

4、老師應坐在或站在有利於管理學生的位置上,嚴禁學生將頭、手伸出窗外,學生不得在車內隨意走動,大聲喧譁、打鬧、瞌睡等。

5、車到站時老師先下車,需過公路的學生由教師帶領過公路。

6、及時冷靜處理好突發事件,並把有關情況迅速反饋給總務處或校長室。

7、車到站後,老師應提醒學生注意安全,帶齊物品下車。

8、接車時,老師應提前聯絡好車主,商定等車地點和時間,提前到達指定地點,組織學生有序上車,發現學生未到或未按時到的情況,接送教師要及時和學生家長、班主任、總務處聯絡,核實情況,聽從指揮,嚴禁擅自主張。

9、學生到校後,要組織學生有序地下車。

10、發現學生、司機有違規行為,應及時糾正、記錄並向總務處彙報。

學校校車接送管理制度 篇6

為規範校車接送過程的管理,保障幼兒的人身安全,避免錯接、漏接等情況的發生,特制訂該制度:

一、跟車老師必須在乘車前仔細對照乘車名單,與領隊當班老師確認核實當日乘車名單及人數無誤後,方可上車。

二、如有幼兒因特殊原因更改上、下站點或改乘其它線路車輛,家長鬚於下午3點前通知幼兒園,跟車老師必須在當日記錄中做特別說明,以免遺漏。

三、跟車老師在跟車過程中,必須對照乘車清單,確認每個站點上、落車的幼兒,並在每個相應的名字後打勾確認。

四、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前,必須對整個車廂進行檢查,確認沒有一個幼兒被遺留在車上。

五、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後,必須再次檢查乘車記錄,並在乘車表上簽名確認後,再請園長簽名每月底交辦公室備案。

六、督促校車司機必須保持車輛勻速行駛,並避免一切不安全駕駛的行為。

七、檢查校車司機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確在各站點停靠,無論該站點是否有人上下車。

八、提醒校車司機必須在幼兒上車坐穩後,跟車老師示意可以開車後,方可啟動車輛前行。

九、校車購置:

(1)購置校車以堅固耐用、省油、價格合理為原則。

(2)校車超過規定的使用年限,由校長提出報廢,並提出專案購置申請。

十、校車使用:

(1)校車使用校長指定專門的司機負責駕駛,非本校司機不得駕駛學校車輛。

(2)校車使用前校車駕駛員應對校車作基本核查,如有故障、失竊或損壞等,應立即報園長處理。

(3)校車每天應返回學校,將車停放於指定位置,並做好安全防範工作,如未按規定失職所造成的損失,應由校車駕駛員賠償。

(4)公務校車不得擅自借給他人使用。

十一、校車保養:

(1)校車駕駛員每週最少擦洗校車一次,如遇雨天,則須每日清洗,以防生鏽。

(2)校車各項零件裝置的保養,由該校車駕駛員負責,須保持完整並注意是否被損。

十二、校車保修:

(1)校車如需維修,應事先向園長申報核准,經批准後送學校指定維修廠維修。

(2)校車行駛途中,發生故障需緊急送修的,應先報備主管人員核准。

(3)由於駕駛員使用不當或疏忽保養導致的.校車或機件故障所需的修理費,由駕駛員負擔。

十三、油料:

(1)油料油票由主管部門統一購買,由駕駛司機填寫領油申請表獲准後領用。

(2)每月主管部門應將耗油量及行駛路程抽查一次,以防浪費。

十四、事故處理:

(1)學校校車因公務行駛違反交通規則時,如屬個人過失,其罰款由當事人自行負擔;如屬校車本身不可抗力造成的罰款由學校負責。

(2)未經學校許可擅自使用公車,其事故責任概與學校無關,一切由當事人自行負責。

學校校車接送管理制度 篇7

為規範校車接送過程的管理,保障幼兒的人身安全,避免錯接、漏接情況的發生,特制訂該制度:

1、每次車輛出發前,駕駛員需全面檢查車輛狀況正常後方可出發。校車定時參加年檢和交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駕駛員需帶齊所有證照,保證良好的身體狀況,不酒後駕駛和疲勞駕駛。

2、跟車老師必須在乘車前仔細對照乘車名單,與領隊老師確認核實當日乘車名單及人數無誤後,方可上車。

3、如有幼兒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落點或改乘其它線路車輛,家長鬚於下午3點前通知幼兒園,跟車老師必須在當日記錄中做特別說明,以免遺漏。

4、跟車老師在跟車過程中,必須對照乘車清單,確認每個站點上、落車的幼兒,並在每個相應的名字後打勾確認。

5、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前,必須對整個車廂進行檢查,確認沒有一個幼兒被遺留在車上。

6、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後,必須再次檢查乘車記錄,並在乘車表上簽名確認後,再請園長簽名每月底交辦公室備案。

7、督促校車司機必須保持車輛勻速行駛,遵守交通規則,並避免一切不安全駕駛的行為。

8、檢查校車司機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確在各站點停靠,無論該站點是否有人上落。

9、提醒校車司機必須在幼兒上車坐穩後,跟車老師示意可以開車後,方可啟動車輛前行。

10、校車站點及乘車幼兒名單需變更時,由每條線路組織教師提前通知到該車所有跟車人員及司機。

11、家長接送幼兒必須出示接送卡。

學校校車接送管理制度 篇8

一、安排接送秩序冊,確保接送順暢、有序。

每學期開學前,安全領導小組確定接送班次、路線、名單;安排接送教師、車長;召開安全接送工作會議。車長佈置本車輛接送任務,明確各教師接送職責,安排本車輛幼兒座位、上下車秩序,初步形成車輛接送秩序冊。安全領導小組再根據各車輛的接送秩序冊進行適當協調,形成車輛接送幼兒安全管理秩序總冊。

二、提出細化要求,確保接送環節安全

1、上車安全管理。幼兒上車有陸續上車和集體組織上車之分,又有車先到站和幼兒先到站之分。不同的上車方式,安全管理的要求也不同。

2、乘車安全管理。車內幼兒按站點集中就座,接送教師站於車廂走道,引導本站點幼兒文明乘車。文明乘車要求除了在車廂內的引導,少不了車廂外的教育。有的班開展文明乘車系列活動,有的結合情境模擬遊戲。

3、下車安全管理。待車輛到站停穩後,兩名教師先下車,站於車門兩旁,車內教師引導幼兒按小班、中班、大班順序依次下車。家長從教師手中接過孩子,與教師告別後離站。如幼兒暫無人接,孩子站在教師身旁等候,站點上的幼兒全部離站後教師方能離開。

三、啟動評價機制、確保接送品質

安全領導小組、接送教師、幼兒、家長、駕駛員均是安全接送評價的參與者,評價過程是各方共同參與、相互支援、相互合作的過程。建立車長獎勵基金。肯定鼓勵用心、負責的接送教師。在確保安全的基礎上,提高接送品質,提供優質服務,讓幼兒開開心心入園、快快樂樂回家。

學校校車接送管理制度 篇9

1、全體教職員工和學生家長要牢記“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與管理,避免或減少意外事故的發生。

2、教師要認真遵守上、下課時間,按時放學,如遇特殊情況需要延時或提前上學、放學,要提前通知學生家長。門衛人員要按時開啟校門,按時靜校,嚴格執行來客登記制度。班級要建立學生不到校的追蹤制度。

3、每天上、下學時間段,學生接送區域要有值班教師和家長自願者進行監督疏導,及時處理事件和安全隱患。放學時,各班要在前大院排好隊,由班主任或跟班老師整隊帶到家長接送區。帶隊老師應當將學生送至國小門口指定的地點,並密切注意來接人員的性質,如果發現可能對學生的人身、財產安全有威脅的人員,應當立即上前詢問、留住學生,確保學生的人身和財產安全,門衛人員應當予以配合。

4、國小要求學生最多提前10分鐘到校,放學後及時回家。家長要根據國小作息時間,規定好學生上學出門和放學回家時間。接送的家長要在規定時間內將學生送到國小,確保學生按時到校。家長送好學生後,應當立即離開,不得逗留,以確保國小大門暢通、校園內秩序正常。

5、家長只能將兒童送至國小門口指定的地點。如果家長用車送學生,務必停在校門前指定的區域,以確保國小門口暢通。騎摩托車、電動車或自行車接送學生的家長,從公路進入校區水泥路面後要推行,且不要和學生搶道,不得在接送線外停車,更不得將車騎進校園。開汽車接送學生的家長請在公路邊停車,不得將車開進校區。

6、家長在指定的時間內接學生放學,如果不能按時接學生,學生應當退回指定地點,在有關人員的看管下等待家長來接。家長在校園門口等待學生放學,不應當進入校園以免影響校園正常的教學秩序。

7、上學期間,學生不準私自離開國小。任何學生出校門,必須由班主任或校領導的批准,並通知門衛老師後,方可出門,避免意外事故發生。學生在校期間,任課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讓學生獨自離開課堂或離開國小為自己辦事。

學校校車接送管理制度 篇10

1、成立學生接送車領導小組,做到有組織,有領導。

2、正常性的開展學生乘車安全教育。提高學生的自我防範能力,教育學生不乘拖拉機、摩托車、殘疾車和改裝、拼裝、報廢客車等運營車輛,做到文明乘車。

3、做好交通安全知識宣傳。讓學生熟記常用交通標記和訊號。

4、每學期開學對要求乘車的同學進行填表調查,確定接送車乘車物件。

5、及時召開乘坐接送車同學會議,以乘車路線分成若干小組,確立組長,明確各項要求。

6、政教處同志每週輪流對乘車同學進行管理、組織活動,做好情況記載。值周組負責護送學生上車。

7、學校指派專人負責籤審學生接送車管理營運單。

8、定期或不定期對學生接送車進行證件及車況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

9、學校建立健全學生乘車安全管理制度,對接送學生的車牌號碼、拉載人數、駕駛人保險情況、接送時間、路線、趟次、接送方案及協議等登記、造冊、建立臺帳。

10、及時總結,不斷改進,努力做好接送車的管理工作。

學校校車接送管理制度 篇11

一、車輛接送老師必須清楚並遵守接送時間。早上接孩子時要做好晨檢工作。

二、接送過程,老師不能坐車頭,鎖好前後車門。要組織好幼兒,不能讓幼兒開啟視窗、門或打架。

三、態度要和藹,熱情。家長交代事物必須做好詳細記錄,並及時向各班班長轉交接。

四、接送幼兒時,填好幼兒接送點名表;幼兒上下車時,老師必須親自下車。護送幼兒親自交到家長手中。督促家長配合幼兒園接送制度的實施;並做好各班事物交接工作。

五、幼兒園的通知或資料單據,必須由接送老師親自轉交家長手裡,不能由幼兒轉交。

六、接送老師有對家長宣傳幼兒園各項活動和興趣班等的義務和責任。

七、如園車接送時間有變化,接送老師須及時與家長聯絡。

八、園車接送回來,一定要清點人數,並保持回車乾淨。

九、接送老師必須憑卡接送幼兒。如有食物與藥物必須聽家長交代清楚並做好登記,並要求家長簽名。如有鄰居、同事等代接情況,接送老師憑卡送孩子情況下,必須與孩子家長電話確認。

十、出現漏接情況。當天接送老師與司機同負責任。

十一、司機要安全行車、不開快車、(不超過50公里/小時)、不酒後駕車、不疲勞駕車。

十二、如發現特殊情況及家長意見,必須及時向園長彙報。

學校校車接送管理制度 篇12

一、總則

1、管理目標

為使學校校車統一合理管理及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學校轎車、客車等的使用、購置、保養、修理、油料、事故處理、保險、年檢及有關費用報銷等事項,均適用本制度。

3、權責單位

(1)學校辦公室部門負責本制度制定、修改、廢止的起草工作。

(2)該制度提請校行政會、教代會討論通過後,由校長核准執行。

二、校車管理制度

1、校車購置

(1)購置各類校車以堅固耐用、省油、價格合理為原則。

(2)校車超過規定的使用年限,由總務部門提出報廢,並提出專案購置申請。經總務部門主管確認,並呈校長核准後,指定專人

選購。

2、校車使用

(1)每輛車由專職司機負責駕駛,非學校司機不得駕駛學校車輛,更不得轉借他人或當作訓練用車。

(2)因公務需要用車,應填寫“校車使用申請單”,經學校辦公室核准同意後後方可派車,未履行手續不得用車。

(3) 各職能部門如遇緊急事件,來不及書面呈報,須電話申請派車,否則視為違規用車。

(4) 駕駛員應在校車使用前進行故障排查,如遇問題,應立即上報主管部。

(5)原則上公務車每天應返回學校(派車遠途出差例外),將車停放於學校本部指定位置,並做好安全防範工作,如未按規定失職

所造成的損失,應由責任人賠償。

3、保養

(1)各類校車由各專職司機負責清洗保潔工作。

(2)校車各項零件裝置的保養,由該校車駕駛員負責。

4、修理

(1)凡學校校車,除緊急狀況外,應事先向主管部門呈報核准,由該校車司機送學校指定維修點維修。

(2)由於駕駛人或派車人使用不當或疏忽保養導致的校車或機件

故障所需的修理費,由駕駛人或派車人負擔。

5、油料

(1)駕駛員應憑加油卡在政府採購點定點加油。

(2)駕駛員應應節約用油,避免浪費。

6、事故處理

(1)學校各類校車因公務行駛違反交通規則時,如屬個人過失,其罰款由當事人自行負擔;如屬校車本身不可抗力造成的罰款由學校負責。

(2)校車公務途中遇不可抗力發生車禍,應及時向附近交警報案,並即刻與學校主管部門聯絡,學校應派人前往現場協助處理。

(3)車禍後有關的保險理賠作業,應由當事人配合學校主管部門負責處理。

(4)未經學校許可擅自使用公車,其事故責任概與學校無關,當事人除承擔事故責任外,還應對違規用車和因此造成的車輛問題負責。

7、保險、年檢

(1)本學校各類校車的投保作業統一由校辦公室負責。

(2)校車年度檢驗應由校辦公室會同責任司機負責。

8、費用報銷

(1)修理費用由送修人員先填寫報修表,再憑正規發票履行報銷手

續,如費用較大,則由學校按相關程式予以支付。

(2)所加油料費用,應憑履行報銷手續。

(3)凡未經同意私自用車產生的任何費用,學校概不報銷。

學校校車接送管理制度 篇13

1、學校車輛日常管理及維修保養等由辦公室具體負責,並建立相關臺帳。

2、車輛使用實行出車申請制度,具體由各處室主任根據需求提前一天通知辦公室,並在填寫出車單之後方可用車(緊急工作除外),未經同意不得隨意用車。

3、車輛使用如遇衝突的,遵循先急後緩、先重後輕原則,即處理緊急、重要事務的用車申請優先。

4、市區內教研活動原則上不使用校車(偏遠鄉鎮及地區根據情況使用),市內派車由校辦主任審批,市外派車須經校長批准。派車優先考慮校領導因公外出。

5、嚴格控制私人借車,如教職工急需借用校車,須經校長室同意,根據里程繳納汽油費並自行負擔過路過橋等費用。

6、外單位借用車輛必須報經校長室審批,未經同意不得將車輛私自外借,否則將追究派車人責任。凡私自出車引起的一切社會後果,與學校無關,概由駕駛人員負責。

7、駕駛人員要在辦公室坐班,服從安排,憑出車單和主管領導安排出車,必須按派車路線行駛,不得隨意改變路線繞道辦私事。嚴禁未經允許私自出車或先用後報,不得私自讓他人駕駛。

8、駕駛員維修車輛、購買汽車配件及其他用品,須按有關規定和程式辦理批准手續,所購物品由辦公室造冊登記入冊。如無故損壞或遺失,應照價賠償。

9、駕駛員必須嚴格按照行車規則辦事,愛護車輛,節約用油,做到熱情服務、文明開車、安全行駛。要加強對車輛的維護和保養,保持車身整潔,執行正常,保證行車安全,自己能搞好一般性修理,儘量節省經費開支。

10、車輛每晚要返校停放在校內,無特殊情況禁止車輛在外過夜。

學校校車接送管理制度 篇14

為規範校車接送過程的管理,保障幼兒的人身安全,避免錯接、漏接情況的發生,特制訂該制度:

1、每次車輛出發前,駕駛員需全面檢查車輛狀況正常後方可出發。校車定時參加年檢和交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駕駛員需帶齊所有證照,保證良好的身體狀況,不酒後駕駛和疲勞駕駛。

2、跟車老師必須在乘車前仔細對照乘車名單,與領隊老師確認核實當日乘車名單及人數無誤後,方可上車。

3、如有幼兒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落點或改乘其它線路車輛,家長鬚於下午3點前通知幼兒園,跟車老師必須在當日記錄中做特別說明,以免遺漏。

4、跟車老師在跟車過程中,必須對照乘車清單,確認每個站點上、落車的幼兒,並在每個相應的名字後打勾確認。

5、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前,必須對整個車廂進行檢查,確認沒有一個幼兒被遺留在車上。

6、跟車老師在跟車結束後,必須再次檢查乘車記錄,並在乘車表上簽名確認後,再請園長簽名每月底交辦公室備案。

7、督促校車司機必須保持車輛勻速行駛,遵守交通規則,並避免一切不安全駕駛的行為。

8、檢查校車司機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確在各站點停靠,無論該站點是否有人上落。

9、提醒校車司機必須在幼兒上車坐穩後,跟車老師示意可以開車後,方可啟動車輛前行。

10、校車站點及乘車幼兒名單需變更時,由每條線路組織教師提前通知到該車所有跟車人員及司機。

學校校車接送管理制度 篇15

為確保幼兒園校車的行車安全,保障學生的生命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對幼兒園校車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成立學校行車安全管理領導小組。

2、建立校警隨車制度。學校每天有一名值日校警隨車,負責學生上下車、過馬路和行車過程中學生的秩序與安全。隨車校警必須認真填寫隨車記錄。

3、駕駛員的安全行車規定。

(1)駕駛員在駕駛車輛時,須攜帶有效駕駛證、行駛證及有關證件。

(2)不疲勞駕車。

(3)遵守交通規則,不違章駕車。

(4)駕駛員工作期間不得飲酒。

4、汽車例行保養修理規定

(1)車輛例行保養是各級保養的'基礎,屬於預防性的日常維護作業,以清潔、檢查為中心內容,司機應單獨完成。要求:附件齊全、螺栓、螺母不鬆、不缺,保持輪胎氣壓正常制動可靠、轉向靈活,潤滑良好、燈光喇叭正常等。

(2)車輛必須保證在不延誤解送學生的情況下,進廠修理(特殊情況例外)。

(3)車輛需維修或保養時,應提前報告隊長人,由隊長報告後勤主任,經主任同意並簽名即可。由隊長記錄公里數,並會同司機一起進廠,否則校方將不承認此款項。

(4)維修車輛出廠,司機必須仔細檢驗、確認修理妥當,才可簽字提車,否則立即告知廠方再次檢查或報告隊長、另安排檢修。

“無規矩不成方圓”,制定規章制度,並按制度去操作,儘量將事故發生率降到最低,保證孩子們的安全。

學校校車接送管理制度 篇16

一、車輛接送老師必須清楚並遵守接受時間。

二、接送過程,老師不準坐車頭,鎖好前後車門。要組織好學生,不能讓學生開啟視窗、門,或打架。

三、態度要和藹、熱情。家長交待事物必須做好詳細記錄。並及時向各班主任轉交接。

四、學生上下車時,老師必須親自下車。護送學生親自交到家長手中,並做好各班事物交接工作。

五、學校通知或資料單據,必須由接送老師親自轉交家長手裡,不能由學生轉交。

六、校車接送回來,一定要清點人數,並保持回車乾淨。

七、接送老師必須憑卡接送幼兒。如有食物及藥物必須聽家長交待清楚並做好登記,並要求家長簽名。

八、出現漏接情況,當接送老師和司機同負責任。

九、接送老師要保管好學校的財務。

十、司機要安全行車,不開快車、不疲勞駕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