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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獨生子女費發放新規定

欄目: 規章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2.63W

西安市的獨生子女費是如何發放的呢,下面小編為大家蒐集了關於西安市的獨生子女費發放新規定,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西安市獨生子女費發放新規定

發放範圍

全市城市獨生子女父母中,城市戶籍,男年滿60週歲、女年滿55週歲的,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獨生子女證》的,均列入補助金髮放範圍。

發放標準

補助金標準為每人每月106元。今後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情況適時調整。該補助金不計入家庭收入。

發放程式

(一)參加市、縣(區)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在職人員,本人向單位提供《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獨生子女證》,填寫《西安市機關事業單位領取獨生子女父母補助金人員審批表》,由所在單位稽核並填寫《西安市領取獨生子女父母補助金人員花名冊》報經同級主管委、辦、局同意後,報同級人口計生委(局)稽核備案,由本單位負責發放。

(二)參加市、縣(區)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並辦理退休的人員,本人向單位提供《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獨生子女證》,填寫《西安市機關事業單位領取獨生子女父母補助金人員審批表》,報經單位及單位上級主管單位同意,由單位填寫《西安市領取獨生子女父母補助金人員花名冊》,報同級人口計生委(局)審批備案,由養老保險經辦機構負責發放。

(三)未參加市、縣(區)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人員本人向單位提供《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獨生子女證》,填寫《西安市機關事業單位領取獨生子女父母補助金人員審批表》,由所在單位稽核並填寫《西安市領取獨生子女父母補助金人員花名冊》報經同級主管委、辦、局審批,報同級人口計生委(局)稽核備案,由本單位負責發放。

(四)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符合領取補助金的在職人員(指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但未辦理手續人員),本人向單位提供戶籍證明、身份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獨生子女證》,由其單位或養老保險代理機構填寫《西安市企業領取獨生子女父母補助金人員審批表》,經《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獨生子女證》原發證機關屬地縣區人口計生局稽核《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或《獨生子女證》真實有效性並出具意見,原發證機關無法出據證明意見時,由本人目前戶籍所在地縣、區人口計生部門對其生育狀況進行走訪摸底,確認無誤後,由所在企業統一報送同級人口計生委(局)稽核備案,本單位負責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