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部門結構
1.祕書處設祕書長一名,協助主席完成團委學生會日常工作,對主席負責。
2.祕書處設副祕書長兩名,配合祕書長完成各項任務,對祕書長負責。
3.祕書處組織幹事10~15名,服從上級安排,積極完成上級交給的任務,對副祕書長負責
二 部門權責
1.負責協調各社團關係,使各社團工作順利進行
2. 對規章制度進行制定和修改
3.負責例會的通知工作:
(1)社聯大會(每月24號)的召開由祕書長通知各社團部長;
(2)社團大會(每月28號)的召開由祕書長通知祕書處部員,再由各個部員把開會時間地點下達到各部第一部長。
4.負責社聯大會和社聯大會會議內容的記錄和整理,並儲存歸檔。
5.負責做好各部門上交的工作計劃、工作總結(年度)、活動方案、活動總結的整理工作。
三 工作原則
細心 規範 透明 實事求是
四 制度說明
1.部長和副部長都應在開會前提前10分鐘到達會場。而其他人應該準時到。不準無故遲到,早退,缺席。不到必須提前請假,且要正當理由!
2.開會時,禁止交頭接耳,影響會場紀律。開會時不能做其他與會議無關的事。
3.三次缺席,五次遲到的情況下,開除祕書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