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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會祕書處工作制度大綱

欄目: 規章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6.84K

為了加強祕書處工作的管理,更好地為會員單位提供服務,確保協會工作正常有序地開展,做到協會工作人員有章可循,特制定如下制度

協會祕書處工作制度大綱

1、祕書處工作人員,實行上下班簽到制度,每週實行六天工作制,星期六、星期天輪值,即每週一至週五的上午8:30至12:00時,下午14:00至18:00時(夏時14:00—18:30)為正常工作時間。週六、週日輪班,值班時間上午9:00至11:00時,下午15:00至17:00時。

2、工作人員應按規定時間上下班簽到,做到不謊籤、不遲到、不早退,有事要請假,提前一天書面向協會執行副會長或祕書長請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3、遲到、早退,30分鐘內一次扣10元,超過30分鐘一次扣30元;請假按天計算,不發薪金;曠工每半天扣50元;無故連續三次或每月累計二天不上班,開除並加罰300元。

4、祕書處工作人員,應按分工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要認真負責,保質保量;如因自己工作失誤或個人原因,造成會員不滿意而投訴的,每人扣50元;月累計三次,加扣100元。

5、對領導交辦的工作,如遇到經努力仍無法完成的,或確實存在困難及特殊情況,應及時向分管領導彙報,講明原因,否則,造成損失或不良後果的視情節輕重給與批評,並扣發一天工資。

6、祕書處工作人員在工作期間,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更不能辦私事;非工作時間不允許上網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否則,每發現一次扣50元,月累計三次,加扣100元。

7、未經領導同意,凡私自外出,視為早退;情節嚴重按曠工處理;如出現意外事故或其他問題,其後果由本人負責,並由自己承擔一切責任。

值班會長制度

常務副會長、副會長實行輪流值班制度,每月第一天至月末最後一天。每期值班由二個常務副會長,二個副會長組成,從常務副會長中選一人為值班組長,作為值班會長負責人。每週一、二、三、四各一名會長值班,組長增值週五,並在每週五下午五點召開一次值班會長會議,總結本週工作。祕書長、會長參加值班會長會議。

值班會長負責值班期間協會日常事務管理,代表全體會長對外開展宣傳、協調、維權等各項工作。除重大事項須經會長會議討論外,一般事項由值班會長配合會長、祕書長作出決策

值班期間發生的事件,由當天值班會長負責,配合其他值班會長進行處理;週六、日發生事件由全體值班會長共同負責處理。在當期無法處理完的,當值會長有義務繼續將本事件處理完為止,不得移交下期值班會長。

每月會長會議由當期值班會長負責召集,並由當期值班組長以書面形式彙報本期工作,包括當期財務開支情況。

會長會議結束後,由當期值班會長宴請全體會長及正副祕書長。宴請費用以人數計算,原則上菜金每人不超過100元,酒水每人不超過50元。值班會長若有事不能參加的,同樣均攤宴會費用。

非值班會長若對值班會長處理的問題有意見,須將意見以書面的形式提交給當期值班組長,並由值班組長、祕書長、會長協調處理。

值班會長每週至少到協會二次,每月不少於八次並且不少於12個小時。

協會工作人員要將每日發生事件記錄在協會日記中,並於當天下午五點交當天值班會長簽字(包括處理意見)當天值班會長若不能到協會處理,可委託其他值班會長代理。

所有財務報銷都要經值班會長簽字,並以協會財務制度為依據。

值班會長有權根據制度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提出修改意見,報會長會議討論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