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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計劃管理規定(精選15篇)

欄目: 規章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1.25W

部門計劃管理規定 篇1

工作進展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部門計劃管理規定(精選15篇)

一、 計劃原則

(一) 工作計劃必須完整,不能缺項和漏項;

(二) 工作計劃必須確保先進性,不能瞞報和虛報;

(三) 工作計劃必須準確,條理清晰,節點明確。

二、 計劃構成

計劃主要包括計劃內容、責任主體、完成時間和考核標準。

(一) 計劃內容:是指具體工作內容,要求描述具體、明確,與實際一致,不得含糊其辭;

(二) 責任人:每項具體工作必須有明確的責任人;

(三) 完成時間:每項工作均應有明確的完時間,完成時間必須與公司總體工作節點一致;

(四) 考核標準:每項工作必須有明確可考核的標準,不得模稜兩可。

三、 計劃節點

(一) 年度計劃:

公司在每年11月20日以書面形式釋出次年公司年度計劃,各部門據此編制部門次年度工作計劃,編制時間為每年11月20日至12月20日,年度計劃考核週期為每年12月26日至次年12月25日止。

(二) 月度計劃:

1、 每月25日 前公司以書面形式下達各部門次月重點工作內容,各部門負責人根據公司的工作計劃制定部門的工作計劃,於每月的28日完成,交分管總經理審批,被修改一項扣1分,增加一項扣2分;

2、 各部門員工根據部門負責人的月度工作計劃制定工作計劃,於每月29日前報部門負責人審批;

3、 工作計劃審批後,主管級(含)以上在每月最後一天將計劃交行政人資部,以便監督落實和考核;各部門員工由部門統一存檔,行政人資部實行抽查;

4、 每年的二月份,月計劃的釋出和提交日期均提前2日。

(三) 節點計劃:

專案於公司確定之日起5日內,由分管領導組織相關人員和行政人資部通過會議形式制定倒計時計劃,報公司批准後執行。

四、 計劃編制

(一) 公司實行部門計劃和個人計劃相結合的管理形式,公司所有人員均需要制定個人計劃;

(二) 部門負責人計劃等同部門計劃;

(三) 工作計劃採用統一的格式編制(見附件)

(四) 工作計劃必須按以下要求編制:

1、 主要內容:公司年度經營目標的分解及專案節點計劃,公司階段性重點工作,部門(崗們)職責內容,公司會議決議所形成的工作事項,上級領導臨時安排的工作事項;

2、 完成日期:指預計完成某項工作事項的具體日期,跨月度的工作事項要明確本月應完成比例;

3、 責任主體:工作計劃中必須明確各項工作的責任主體,落實到個人;

4、 目標設定:重點工作事項必須設定達成目標,跨度工作應設定階段目標,並在工作總結中對目標達成情況進行彙報;

5、 工作計劃必須根據月計劃的重點內容,年度工作計劃中的重點工作應在月工作計劃中具體體現,避免造成工作偏差。

(五) 在編制月工作計劃時,上月未能按期完成的工作須納入下月工作計劃。

五、 計劃調整

(一) 由於公司經營計劃、重點工作、經營策略發生調整,各級人員相應進行工作計劃的調整;

(二) 各部門根據實際情況需要調整工作計劃的,應書面報請計劃審批人批准同意,並將審批檔案交行政人資部備案。

六、 管理職責

行政人資部負責監督各部門計劃制定與實施,各部門負責人分解、監督本部門計劃的實施與考核。

(一) 行政人資部主要職能

1、 負責督促實施、跟蹤各部門重點工作,及時向相關領導反饋資訊;

2、 負責建立公司工作計劃管理和評價體系,並對各部門計劃執行情況進行彙總、考核。

(二) 部門負責人職責:

1、 負責組織編制所管轄部門工作計劃;

2、 負責與公司保持工作計劃銜接關係,並接受公司的指導和監督;

3、 負責組織跟進、協調、落實所管轄部門工作計劃,協調、落實公司重點工作計劃的實現;

4、 負責建立所管轄部門工作計劃管理,並對部門工作計劃實施情況進行總強、分析和評價;

5、 負責所管轄部門工作計劃的上報與計劃執行情況的總結。

七、 計劃考核

(一) 考核方式:上級領導對直接下級月度工作計劃進行考核,與每月5號前將考核得分報與行政人資部;行政人資部對各部門計劃執行情況進行實時監控,並對重點工作進行抽查,對各部門月底考核得分情況進行復核,一旦發現弄虛作假進行雙倍扣除部門負責人及當事人得分;

(二) 考核標準:

1、 工作未完成,該項工作得零分;

2、 本項權重分數,扣完為止。

八、 計劃得分直接與績效工資掛鉤,每月計劃得分也將做為年度考評重要參考依據。

九、 本制度自簽發之日起執行,由行政人資部負責解釋,並根據實際執行情況進行修訂和完善。如有特殊情況,報請總經理審批後按特例執行。

部門計劃管理規定 篇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了規範公司生產計劃運作與管理工作,確保生產計劃目標的達成,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產品計劃生產安排。

第三條:管理職責

1、 計劃部負責月度生產計劃進度安排編制與實施。

2、 銷售部負責提供月度需求計劃。

3、 質量部、物流部技術部負責配合製造部生產計劃的實施。

第二章 生產計劃編制規定

第四條: 月度生產計劃的編制規定

1、 銷售部提供訂單計劃和下月預示計劃經整理後統一下發銷售計劃到計劃部。物流部提供庫存情況(包括鋼材、產品);技術部提供新品開發、技術改造計劃,製造部提供生產能力明細。

2、 由計劃部負責各部門提供的資料進行整理,編制月度計劃草案。

3、 由計劃部與銷售部銜接最終確定月度生產總量及其供貨時間節點,最終報總經理審批後下發到相關部門。

第五條:臨時計劃

1、 銷售部根據客戶臨時需求,下達追加計劃到計劃部門。

2、 臨時計劃的內容包括品名、材質、數量、需求時間、廠家、產品交貨特殊要求等。

第三章 生產計劃執行規定

1、製造部組織好各車間按計劃部下發旬計劃進行生產。

2、製造部做好公司生產計劃協調、排程等工作,合理安排生產,生產計劃執行情況每天10點前報送計劃部;未完成計劃或者拆班情況在生產工作令上做詳細說明。

3、各部門根據生產計劃要求開展工作;每月月度會議召開時,通報上月完成情況。由計劃部統計分析,提出相應改進措施及做好下一月的計劃安排。

第四章 生產計劃變更規定

1、月度計劃調整。有製造部提出提出調整意見,同時與銷售部溝通經計劃部稽核總經理批示後,下發執行。

2、臨時計劃的調整。沒能完成臨時計劃時,須第一時間通知計劃部,以便計劃部與銷售部溝通做出相應的安排。

3、如因市場變化對銷售品種、時間有臨時調整時,銷售部需提前通知計劃部做好相應安排。

第五章 生產計劃統計

1、由製造部每天統計完成情況報計劃部做生產安排完成情況分析。

2、每週六統計本週完成情況並報計劃部存檔。

3、每月底最後一天做好現場盤存工作;做好當月完成情況統計報表交計劃部稽核,由計劃部統一報公司財務部。

生產中斷管理細則

生產中斷:指生產過程中,出現裝置損壞或模具損壞而臨時停止生產。

1、 當裝置臨時損壞時,生產工人應立即通知現場管理人員;由裝置部立即組織

維修人員對裝置進行修復;現場管理人員應調整出備用裝置安排班組正常工作。

2、 模具損壞時,首先通知現場檢驗人員,由檢驗人員確定模具是否可用;如不

能利用,應立即更換新模具。損壞模具由班組返還至五金庫房,做好相應標識,由技術部分析原因。模具車間配合製作補充相應模具,保證生產正常進行。

部門計劃管理規定 篇3

一、目的:

1、根據公司戰略目標進行層層分解並落實到具體的工作,有序推進公司的各項業務開展。

2、充分挖掘及合理利用公司的一切人力、物力、財力,並使之在時間上、數量上、空間上能合理配合,不斷改善公司的各項經濟指標,以取得最佳的經濟效果。

3、通過計劃工作的表格化、工具化、量化,推動公司各項管理工作的規範化、程式化、步驟化,使公司高效有序地運作。

二、適用範圍

公司所有部門的計劃工作事務,均適用本規定。

三、責任

總經辦負責本制度制定、修改、廢止和核準。

各部門負責計劃的執行落實。

四、計劃管理的內容

1、計劃管理的基本原則

1.1公司的各項計劃是公司管理工作的基本組成部分,是公司生產經營活動的依據。計劃一經下達,各級各部門都必須發動員工,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保證計劃的實現。

天為企業精神:永不停止的進取精神 天為企業方針:內抓管理,外樹形象

天為員工標準:恪守禮、義、廉、恥,做合格天為員工 天為企業領導標準:智、信、仁、勇、嚴 天為企業業務十六字方針:人無我有 人有我優 人優我廉 人廉我便

天為企業店面管理十字方針:整潔、熱情、貨齊、價廉、素質

1.2計劃分為:計劃、執行、追蹤與反饋和考核與整改四個部分,公司的任何計劃都必須按這四個步驟有序開展工作。

1.3計劃制定的標準:所有計劃必須包括

 所有計劃必須與公司計劃保持一致

 具體工作專案

 工作專案需要達成的可量化考核的目標

 達成目標的責任人

 達成目標的最終時間

1.4行政總經辦是公司綜合計劃管理部門,負責公司綜合計劃的檢查、監控、協調、評估與考核。

2、長期計劃必須遵循的原則:

2.1長期計劃(如三年業務計劃)是確定公司未來發展方向和奮鬥目標的戰略計劃,通過年度計劃的安排逐步實現,其主要內容必須考慮以下幾個方面:

●企業發展規模;

●企業管理髮展水平;

●企業財務指標將要達到的水平;

●企業組織、管理水平的提高和安全環保等生產條件的改造; ●企業的人力資源發展計劃;

●成本控制能力計劃

●技術創新計劃

●資源整合能力計劃

2.2編制公司長期計劃的主要依據:

●巨集觀經濟發展情況和變化趨勢

●市場競爭狀況及其行業發展趨勢

●公司內部可提供的資源及發展潛力;

5、年度計劃

5.1年度計劃是公司全體職員在計劃年度內的行動綱領,又是安排

月度計劃的重要依據。因此,公司各個生產環節和各個方面的生產經營活動,都必須嚴格按計劃執行。

5.2年度計劃的制定:公司年度計劃由公司總經理領導中高層管理

人員制定,採用至上而下和至下而上兩種方式制定年度計劃:目標的下達至上而下,目標的達成措施和計劃至下而上;年度計劃制定在公司年度會議前完成,並在年度會議上公佈執行。

5.3年度計劃的執行、監督和考核:

年度計劃按指標責任歸屬由各部門負責所屬指標的執行並達成最

終結果,各項年度計劃指標的監督由總經理負責:每月對照年度計劃執行的進度並根據實際情況作出過程調整;年度計劃的達成情況直接與部門負責人的收入、晉升、降級掛鉤,由總經理根據年度計劃和實際達成情況對各部門進行考核。

6、月度計劃

6.1月度計劃的制定:由總經理在每月25日前下達下月度公司整體目標和工作指導思想,各部門根據公司目標制定各部門的月度工作計劃在26日提交各部門月度計劃至總經理稽核,總經理確認後簽字在公司月度計劃會議上公佈執行。

6.2月度計劃的執行:由各部門組織人員執行,由分管副總經理進行資源協調,由總經理進行重大事項的決策。

6.3月度計劃的跟蹤和反饋:由總經辦對總經理稽核後的計劃進行系統整理並根據部門和計劃完成的具體時間進行追蹤,標註出各部門計劃完成情況並每日更新上報總經理。

6.4月度計劃的考核和整改:由總經理根據各部門月度計劃的完成情況對各部門負責人進行考核;月度計劃未完成的部門和個人需在計劃週期結束後主動寫出整改報告提交總經理並列為下次考核專案,月度經營分析會將是對上月計劃執行情況的質詢和考核時間。

7、周計劃

7.1周計劃的制定:各部門根據自身部門月度目標和公司各種會議

決議在每週六提交下週工作計劃至總經辦彙總給總經理,每週星期一週會各部門公佈周工作計劃並生效執行;

7.2周計劃的執行:由各部門負責人組織人員執行周工作計劃,分

管領導負責協調和溝通;

7.3周計劃的跟蹤和反饋:由總經辦負責彙總各部門工作計劃並整

理後進行跟蹤並每日向總經理彙報各部門工作完成情況;

7.4周計劃的考核和整改:每週週會總經理對上週工作完成情況進

行質詢和考核;各部門主動對未達成專案進行分析並提交整改計劃;

8、專案性計劃

專案性計劃由專案負責人進行制定並在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簽字後

生效執行,與公司例行計劃具有同等約束力。

五、計劃體系的完善

計劃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如果是長期性或系統問題,公司員工有義務向總經辦提出建議,總經辦與各部門進行溝通後報總經理

部門計劃管理規定 篇4

為了更加有效、充分地發揮和利用辦公室電腦及網路資源,延長電腦的使用壽命,保證隊內相關工作的順利進行;同時,也為了使隊員更加放心的使用電腦,特制定以下規定:

一、電腦使用規定

1、 辦公室電腦裝置是隊內很多資訊集散的平臺,每一位隊員都有使用電腦的權利,也有維護其處於良好工作狀態的義務。

2、 私人檔案未經允許禁止存入電腦,工作檔案除文字文件可存於電腦桌面外,其餘型別檔案存入D盤或已分類資料夾內。

3、 任何人不得擅自刪改電腦內檔案,刪改檔案必須由電腦維護人員或檔案建立人完成。

4、 除電腦維護人員,任何人禁止私自安裝軟體,禁止解除安裝電腦內已有軟體。

5、 如需使用移動裝置,務必先進行病毒檢測,提示無病毒後方可繼續操作。

6、 辦公室電腦用於隊內相關工作順利進行,必要時候可聯網蒐集資料,但禁止下載與工作無關的東西。

7、 電腦使用結束後應及時關機,並在確定電腦完全關閉後拔下電源插頭,節約用電。

8、 任何人使用辦公室電腦都需嚴格執行上述規定,對於違反規定造成電腦故障的,由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若因非人為因素造成電腦故障,應及時通知祕書處以便更快的得到維修。

二、電腦維護規定

1、 愛護電腦裝置,任何人不得隨意撥弄、拆卸、搬動計算機裝置;工作人員必須定期清潔電腦裝置。

2、 為了使隊員更方便的找到所需檔案,先由維護人員建立分類資料夾,此後使用者根據實際情況不斷更新分類。

3、 除由維護人員安裝好防毒軟體進行定期掃描外,任何使用者也需根據使用情況進行病毒查殺,保證電腦執行環境的安全。

4、 若有軟體需要升級,在確定必要的情況下,使用者可自行進行升級操作。

5、 電腦維護工作人員每週必須進行至少一次日常維護工作。

6、 電腦維護工作由祕書處策劃組承擔,全體值勤隊員參與。

大學生文明值勤隊

20xx年4月18日

部門計劃管理規定 篇5

一、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辦公區6S管理的相關要求;各類檔案資料、辦公用品、輔助用品的規範管理要求;各類定置圖、牌的有關標示要求;以及公共部位的管理要求等。

本標準適用於醫療中心機關單位及各院所(科室)的辦公區的6S管理。

二、引用檔案

1、6S現場管理規定

2、醫療中心辦公區清潔衛生考核打分標準

3、視覺形象識別系統

三、辦公區的6S管理要求

中心的各級管理人員按標準化、規範化、程式化、系統化工作方式管理各種物品及檔案資料,及時準確地按工作內容、工作程式分類定置,便於及時處理各種資訊,提高工作效率。

㈠辦公區門廳、通道、地面、門窗、牆壁、天花板管理規定

1、辦公區門廳及走廊通道通暢、明亮、地面、牆壁、天花板保持潔淨、無塵。

2、空中、頂棚、牆壁管線規範,置於牆壁的線路要有

線盒;管路按要求顏色達標,管線清潔無汙漬、吊灰等;牆壁張貼、懸掛物統一、規範。

3、辦公區門窗、牆壁、天花板完好整潔,油漆無脫落,玻璃無損壞。牆面不允許有廢棄的多餘物。

4、辦公室的地面無煙頭、菸灰、痰跡、廢紙屑等贓物,乾淨整潔;放置計算機、檔案資料、電器、儀器裝置的辦公室要保持無煙、無塵;室內外、走廊、窗外不允許潑灑茶葉水、扔垃圾。

5、禁止自行車、電動車、三輪車等車輛進入辦公樓通道、樓口、辦公室、儲物間。

6、各辦公樓大廳要有辦公區平面示意圖,各樓層要有樓層標識。

7、辦公室各類門牌、標識牌等按照《醫療中心文化手冊》要求製作。

8、辦公區內放置的滅火器箱實行地面劃線定置,線寬50mm,顏色為紅色。

㈡辦公室各類物品擺放的規定

1、辦公室定置圖實行一室一圖,張貼於門內的一側或門後,底邊距地面高度不低於1.6m(特殊地方可視情況確定),各單位統一位置;室內物品按圖定置,分類存放,責任明確,杜絕隨意性。

2、辦公室內辦公傢俱按各類人員辦公要求配置,無多

3、辦公室要乾淨、整潔,個人物品、衣物不允許搭在椅子靠背上或放在桌上;報紙、雜誌定位放置;人員離開辦公區,椅子必須放回辦公桌的空擋處,桌面物品按定置復位。

4、窗臺上只允許擺放符合定置要求的盆花,並要有接水盤,其他物品不允許放在窗臺上;水壺放置,應有托盤。

5、辦公室計算機、電話等線路要用夾子、膠布等捆紮好,杜絕零亂、架空或拖地現象;電器插線盒離地擺放。

6、辦公室衛生潔具要保持乾淨,集中放置於清潔工具定置區,有防汙染措施。對於易造成散亂和影響美觀的物品進行外包裝,標識清楚。

7、辦公室各類物品要做到下班前按定置要求全部整理到位。

8、辦公區內設施、物品的保潔要進行責任分工。 ㈢辦公室物品的定置規定

1、辦公桌有定置圖,辦公桌內外物品可根據各自專業特點及日常工作進行分類,定置擺放。

2、辦公桌面放置的檔案資料均是當日要用的,桌面物品保證正常辦公需要,且達到最低限量。下班前將辦公用品歸位,將資料分類裝夾。桌面上檔案架內的檔案資料必須分類裝夾,資料夾上有列印標識,並具體反應出夾內資料的名稱,標識清楚,易於查詢。檔案架內禁止放置零散紙張及其

3、辦公桌抽屜內的物品按辦公桌定置圖分類擺放,易於查詢;抽屜內物品及資料原則上不允許超出2/3高度,擺放整齊有序。

4、物品定置原則上分為三大類,即檔案資料、辦公用品、輔助用品。

a)檔案資料:凡是已書寫文字的,包括筆記本、帳頁、卡片、記錄,各種技術資料、檔案、圖紙、計劃、總結,各類管理制度和規定、軟盤,各類學習材料、工具書、參考資料、簡報等;

)辦公用品:辦公用筆、尺、墨水、橡皮、訂書機、膠水、膠帶、文具盒、計算器、繪圖儀器、刀片、曲別針、大頭針、錢夾、名片、印臺、印章及空資料夾、待用軟盤、空白的各類辦公用紙、記錄本、各種單據、表格、帳薄等。

c)輔助用品:協助完成工作的各類物品,與工作有密切關係的私人物品。如:各類電器附件,修理用的小型工具、眼鏡、藥品類、衛生紙、雨具、勞保品及個人隨身攜帶的小包等。

5、輔助用品放置要嚴格控制在最低限度。其工作用的物品物品與私人物品分類擺放,不允許混放。禁止放置食品。

6、辦公桌的玻璃板下只允許擺放與工作有關的印刷體資料,且擺放整齊。

㈣檔案櫃(架)內物品的定置

1、檔案櫃要有定置圖,張貼於櫃左門側偏上,並按圖分類擺放。

2、資料架可直接在隔框上貼上分類標籤,標籤不能超出隔框寬度。標籤列印字統一為黑體。

3、資料架可直接在分類標籤上標註物品名稱,如表格、報表、單據、雜誌、報紙等。

4、1.5米以上的資料櫃櫃頂禁止放任何物品,櫃後、櫃底無雜物,無衛生死角;低櫃檯面上只能擺放定置物品。

5、檔案櫃(架)、資料櫃(架)內物品原則上實行“一對一”標識,超過一週以上要用的資料、檔案要裝夾(盒、包)豎放在櫃(架)內,檔案、資料夾(盒、包)要分類標識。

6、凡是定置在辦公區的檔案櫃、資料櫃、辦公用品櫃、輔助用品櫃等,;一律在外表面左上角貼上外部標識。各單位統一標識位置,標識字型為黑體。

㈤辦公室規範

1、有完整的6S管理規章制度和檢查考核辦法,且有效貫徹到位。

2、辦公區開展班前班後6S管理10分鐘活動,始終保持工作環境清新、優美,物品定置井然有序。

3、遵守辦公室文明辦公規範,6S檢查考核形成制度,各種檢查記錄詳實、規範,並有整改落實反饋記錄;人人自覺遵章守紀,養成每日整理清掃的習慣。

4、廣泛使用網路辦公,計算機內儲存的檔案資料科學分類,便於查詢。

5、計算機室禁止吸菸,計算機上不得裝載遊戲軟體,更不得上網玩遊戲、聊天、炒股票等。計算機上貼上有各類保密標識。

四、公共部位的管理要求

㈠會議室

1、保持室內乾淨、整潔、明亮,物品擺放有序、責任落實,各類設施處於完好狀態。

2、實行禁菸,且有禁菸標誌。

3、會議室飲水用具(非一次性使用)應具有嚴格的消毒措施。

㈡衛生間

1、衛生間標識清楚,裝置完好、整潔。保證衛生紙供給到位。

2、地面鋪地磚,四壁貼瓷磚;牆面保持潔淨,地面無積水,無煙頭、痰跡。

3、具備有效的通風裝置;電線走向合理、規範;上下水道通暢;門窗、燈具、隔段等各種裝置完好。

4、大、小便池無水鏽、無積便、無外漏,手紙入簍,簍內套垃圾袋;洗手池無汙漬、無堵塞。

5、衛生間無異味,無垃圾、汙漬;牆壁、隔段無刻、畫、塗、掛現象。

6、門窗、玻璃、燈具、四壁、頂棚、牆角和各種設施無灰塵、蛛網;無多餘物。

7、定期消毒,有防蚊蠅設施,杜絕蚊蠅孳生。

8、衛生工作有專人負責檢查。

㈢洗手間

1、同衛生間管理。

2、衛生潔具保持乾淨、完好,集中擺放於衛生潔具架內。

3、洗手間內洗手液或肥皂配置到位。

4、禁止將鋸末、雜物等沖洗到水池內,造成水池或下水道堵塞。

㈣垃圾點(口、桶)

1、辦公室的垃圾桶、廢紙簍內要套垃圾袋,防止垃圾外溢汙染。每天下班前將垃圾袋扎口扔進垃圾口內,沒有垃圾口的單位,可在每天下午下班時將垃圾袋放在辦公室門外,由清潔工清理。

2、垃圾點(口、桶)要做到日集日清,垃圾無外溢、堆放,周圍環境保持清潔。

3、增圾點(口、桶)要有專人負責清理,垃圾口要定期消毒。

㈤電加熱水器

1、正確使用電加熱水器,防止意外發生,保持熱水器及周邊環境衛生。

2、電加熱水器要有專人負責。下半時切斷電源。

五、各類定置圖圖示

㈠辦公室定置圖

1、辦公室定置圖採用A4(210mm×297mm)幅面紙張,用計算機編排列印,提倡用塑封或用像框裝鑲,按方位標出門的開啟方向(一般是上方)及物品圖例(無圖例的物品可畫實線方塊代替,並在方塊內註明物品名稱)。

2、辦公室內部如調整,要及時更換定置圖。

3、辦公室定置圖(外框尺寸)圖例,見圖1。

4、辦公室定置圖圖例,見圖2。

5、辦公室內物品圖例,見圖3。

㈡辦公桌定置圖

1、辦公桌定置圖採用90mm×130mm幅面紙,用計算機編排列印,直接在定置圖上標明物品分類名稱,邊框外距離留有5mm即可。

2、辦公桌定置圖壓於玻璃板下外側左下或右下角,於對桌對稱。

3、沒有玻璃的辦公桌,將定置圖塑封后用透明膠帶貼上於桌旁外側。

4、特殊辦公桌,如計算機辦公桌、大班臺等,可根據實際隔框面制定置圖,塑封后貼上於桌旁外側,要求大單位統一。

5、辦公桌定置圖圖例,見圖4。

㈢資料櫃(架)定置圖

1、資料櫃定置圖採用A5(148.5mm×210mm)幅面紙張,按內部實際隔框畫制(計算機編排列印),字型規格統一,目視美觀,標明資料或物品分類名稱。

2、帶有玻璃門的資料櫃,應按內部隔框畫制定置圖,標明分類物品名稱,貼與櫃外左上側。

3、資料櫃(架)圖例,見圖5、圖6。

㈣儲物間、會議室、值班室、病房的定置及定置圖 a)儲物間、會議室可以不畫定置圖,但室內物品要分類擺放整齊並貼分類標籤,零散物品要有存放器具,分類標籤要統一規範,目視美觀。有易燃易爆物品時,須備消防器材。b)值班室的定置圖及物品擺放按辦公室的要求進行; c)病房的定置圖及物品擺放按辦公室的要求進行。

6S管理檢查考核評分標準

注:尺寸界線30mm、15mm/3處的外沿線應為A4紙張外沿。

圖1 辦公室定置圖(外框尺寸)圖例(示意圖)

注:1、採用130mm×180mm幅度紙,標題字型為黑體。

2、圖中文字為宋體,字號可根據實際情況選定。 3、定置圖或標籤可按4.3資料櫃(架)定置圖規定執行。

圖5 櫃(架)定置圖(示意圖)

注:1、現圖中標註的“檔案資料”應細化。在每層、每隔 放置同一種物品的,可直接標註物品名稱(如工具書、參考書、技術資料,分類放置後,可直接標註“書籍”即可,就不用再標註“檔案資料”。

2、各資料室、櫃(架)定置圖標註的“檔案資料”應細化。

圖6 櫃(架)定置圖(示意圖)

6S 紅 牌 作 戰 看 板

說明:紅色代表警告、危險、不合格或不良。

部門計劃管理規定 篇6

一、值班人員必須遵照規定的輪班表擔任值班不得擅自調班或離崗。

二、交班人員應事先做好交班準備工作。

三、接班人員必須提前10分鐘到達變電所,詳細瞭解變電所執行情況。

四、交接班必須做到“五清三交接”,即:五清:看清、講清、問清、查清、點清。三交接:圖板交接、現場交接、實物交接。

五、在交接班時間內,一般不可辦理工作票的許可或終結手續和一般倒閘操作。

六、交接班的內容一律以所填寫的交接班記錄和現場交接清楚為準,當遇應交待的事項由交班者負責,凡沒有接清楚的事項,由接班者負責,雙方都未履行交接手續內容,雙方都應負責。

七、下列情況不得進行交接班。

1、 飲酒後的接班人員。

2、 事故處理或正在進行的重要倒閘操作。

3、 接班人尚未到齊之前。

部門計劃管理規定 篇7

第一條 為了建立科學規範的公司各類人才選拔制度,形成富

有生機與活力、有利於優秀人才脫穎而出的選人用人機制,為公司 發展提供一支梯次合理、素質優良、新老銜接、充分滿足公司發展 需要的人才隊伍,根據《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中共 中央辦公廳 《黨政領導班子後備幹部工作規定》 精神, 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後備幹部的選拔,必須堅持以下原則:

(一) 黨管幹部、黨管人才的原則;

(二) 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原則;

(三) 民主集中制的原則;

(四) 群眾公認、注重實績的原則;

(五) 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六) 注重發展潛力、重視培養提高的原則;

(七) 備用結合、動態管理的原則;

(八) 服從工作大局、統一調配使用的原則;

(九) 依法辦事原則。

第三條 本規定適用於選拔任用公司中層、分支機構中層正職 領導人員和技術專家等各類人才。

第四條 後備幹部的選拔、培養、管理的任用工作,按照幹部 管理許可權,由黨委、政工部及人力資源部負責。

第五條 後備幹部應當具備《黨政領導幹部選拔勝任用工作條例》規定的黨政領導幹部的基本條件。

第六條 後備幹部應當具備以下資格:

(一)公司中層後備幹部,一般應是分支機構中層正職。特別 優秀、發展潛力大的分支機構中層,也可列為公司中層後備幹部;

(二)機構中層正職後備幹部,一般應是同級中層副職、技術 專家,特別優秀、發展潛力大的部門助理、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各 類管理人員也可列為分支機構中層正職後備幹部;

(三)一般應當具有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或是具有中級以上 職稱;

(四)身體健康。

第七條 後備幹部隊伍建設應當兼顧公司在建專案的需要堅 持數量和質量的統一,努力充實數量、提高質量、優化結構、增強活力。

(一)公司中層後備幹部一般按公司中層職數 1:1 的數量確 定, 分支機構中層正職後備幹部一般按分支機構中層正職職數的 1: 1 的數量確定。

(二)後備幹部隊伍應努力在巨集觀上形成合理結構: 公司中層、分支機構中層正職後備幹部一般應以 45 歲以下的幹部 為主,35 歲左右的幹部要有相應的數量。

(三)後備幹部隊伍中,比較成熟,近期可提拔使用的人選, 一般不少於同級後備幹部總數的三分之一。

(四)各級後備幹部隊伍中的女幹部,應有一定的比例,各級 後備幹部中,應有適當數量的非中共黨員幹部。

(五)後備幹部隊伍應形成合理的專業和知識結構。

第八條 後備幹部的選拔應充分發揚民主,擴大黨員和群眾對後備幹部選拔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努力形成廣 納群賢、人盡其才、能上能下、充滿活力的選拔機制,把那些德才 兼備、實績突出和群眾公認的優秀人才及時選拔到後備幹部隊伍中來。

(一)選拔後備幹部,應廣開推薦渠道,擴大選人視野,積極 營造各方面優秀人才脫穎而出的良好環境。不僅要從管理型人才中 挑選,還要從技術型人才中挑選,更要從複合型人才中挑選。

(二)選拔後備幹部的程式是:民主推薦、確定考察物件;政 工部、人力資源部門考察;黨組討論提出建議人選名單並在一定範 圍內公示;報公司政工部、人力資源部考察認定。

(三)選拔後備幹部必須按照規定的條件和資格嚴格把關,特 別要把好政治關。要全面考察人選的德、能、勤、績、廉,注重考 察工作實績、發展潛力,注意瞭解其熟悉領域和主要專長。

(四)選拔後備幹部的工作可以單獨進行,也可以結合領導班 子調整工作一併進行。在競聘上崗中發現的優秀年輕幹部,一時不能提拔使用的,如符合後備幹部條件,可以按規定程式列入後備幹部名單。

第九條 堅持多形式、多渠道培養後備幹部,著重幫助他們加強黨性修養、理論學習和實踐鍛鍊,全面提高自身素質。

(一)後備幹部選定後,要確定培養方向,制定培養計劃,落 實培養措施。尤其要做好公司中層和比較成熟、近期可提拔使用的 後備幹部的培養工作。

(二)培養後備幹部要立足當前,著眼長遠。把提高思想政治 素質擺在首位的原則,著力提高後備幹部的思想素質、能力素質和 作風素質,使他們增強黨性,提高領導水平和執政能力,培養世界 眼光,提高戰略思維能力和理論素養。

(三)應當根據不同類別、不同層次後備幹部的特點和本人的 實際情況,有計劃、有針對性地進行培訓;可以讓他們列席參加經 理辦公會、中心組學習會、排程會等會議;組織他們對公司改革、 發展和穩定中的重要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或理論研討等。

(四)必須加強後備幹部的實踐鍛鍊。可根據實際情況,有意 識地選派優秀年輕幹部到條件艱苦的公司各基層單位、重點在建項 目任職、掛職,明確交待工作中的目標責任,在實踐中壓擔子;要鼓勵年輕幹部到艱苦地區、困難崗位的地方去鍛鍊,在困難和矛盾 的磨練中增長才幹,經受考驗,增強黨性;要有計劃、有目的、有步驟地推進公司內部幹部交流、內部崗位輪換制度;兩廠還可通過 設定多名廠長助理,加強後備幹部的跟班鍛鍊,培養複合型的人才。

第十條 對後備幹部要加強管理,做到嚴格管理、嚴格監督,改進管理方法,做到動態管理、規範化管理。

(一) 後備幹部的管理包括對後備幹部的考察、 調整、培養、 檔案管理等內容。

(二) 對後備幹部要定期考察。 注重在公司改革和發展的實 踐會考察和識別幹部,考察的主要內容包括:思想品德、政治立 場、執政能力、工作表現、工作業績和廉潔自律情況;法律和相 關業務知識的學習情況;

理論政策水平和組織領導能力的提高情 況;與培養目標的距離以及原有缺點、不足的改正等。要全面考 察後備幹部, 不僅要了解他們工作思想方面的情況, 而且要了解 他們生活、社交等方面的有關情況。要特別注意考察後備幹部的 思想政治素質、工作業績、廉政情況和發展潛力。

(三) 在定期考察的同時,應做好經常性的考察瞭解工作。 並將考察結果作為後備幹部培養、使用、調整的依據。

(四) 對後備幹部要實行動態管理。在考察的基礎上,應適時調整充實後備幹部隊伍,使後備幹部隊伍始終保持充足數量、較高素質和合理的結構。

(五) 後備幹部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調整出後備幹部名單:

1、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廉潔自律等方面發現問題;

2、工作實績不突出,發展潛力不大;

3、工作失職,造成較大損失或不良影響;

4、作風不實,群眾意見大,威信不高;

5、由於健康原因,不能擔負繁重工作任務;

6、因其他原因,不適宜作為後備幹部。

兩廠黨委要及時上報後備幹部的考核、職務變動以及獎懲等情 況。擬對後備幹部名單進行調整充實的,要及時向公司政工部(人 力資源部)報告。公司政工部(人力資源部)要及時考察認定。

(六) 建立後備幹部檔案。 後備幹部檔案的主要內容包括: 後備幹部簡要情況登記表、 考察材料及培養方案、 民主推薦情況、 民主評議情況、考核情況、培養情況和獎懲情況等。要按照幹部 管理許可權,對後備幹部檔案實行統一管理。

(七) 後備幹部因組織需要調動工作時, 如管理主體發生變化,原負責管理的政工部(人力資源部)應當將後備幹部檔案與 其幹部檔案一起轉交新的管理部門,可否列為調入單位的後備幹 部,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和後備幹部選拔程式重新研究確定。

第十一條 後備幹部的任用, 要堅持備用結合的原則。 對德才兼備、實績突出、群眾公認的後備幹部,根據工作需要,適時 任用。

(一) 公司各級黨委應根據領導班子建設的需要,對後備 幹部統一調配使用。

(二) 各級黨政領導班子成員一般應當從後備幹部中選拔。

(三) 鼓勵和支援後備幹部參與公開選拔公司各級領導幹 部和競聘上崗等活動。

第十二條 加強對後備幹部工作的組織領導。

(一)後備幹部的選拔、培養、管理和任用工作,按照幹部 管理許可權,由公司黨委、兩廠黨委及政工部、人力資源部負責。

(二) 建立後備幹部工作責任制。 黨政領導班子主要領導幹 部對後備幹部工作負有主要責任, 領導班子的其他成員負有相應 責任。 各級黨委要把後備幹部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 黨委要定 期聽取後備幹部工作的彙報,研究解決後備幹部工作中的問題。

(三) 選拔後備幹部必須嚴格執行 《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作用 工作條例》第六十三條的紀律規定。

第十三條 後備幹部工作的綜合管理和督促檢查由政工部、人力資源部具體負責。

第十四條 要嚴格控制後備幹部名單及有關材料的知情、 參與範圍,做好保密工作。 第十五條 各級黨委及政工部、人力資源部要嚴格執行本規定,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堅決予以制止和糾正。

第十六條 分支機構中層副職等各類人才的選拔任用, 兩廠黨委參照本規定執行。

部門計劃管理規定 篇8

為貫徹勤儉節約、節能減排、安全使用原則,更好地為員工提供良好的辦公環境,切實加強辦公室用電管理,確保安全執行,現制定集團辦公室空調使用管理規定,請全體員工遵照執行。

一、科學使用 夏季室內溫度高於32攝氏度方可開啟製冷系統,冬季室內溫度低於5攝氏度方可開啟制熱系統(按照辦公室內懸掛的溫度計所顯示的溫度值為準)。空調等辦公電器裝置作為辦公設施,僅用於各辦公室在辦公期間使用,節假日、雙休日、晚上非工作加班不得開啟。

二、合理調控 為做到節能降耗,夏季室內空調溫度設定不得低於26攝氏度(≥26℃);冬季室內空調溫度設定不得高於20攝氏度(≤20℃);以免空調長時間工作,造成壓縮機發熱、發燙,影響正常使用,根據溫差科學定時。

三、空調執行 使用空調時,應先關閉門窗,堅決杜絕開門窗使用空調現象。如需通風換氣要先關閉空調,實行機停人走。下班要提前15分鐘關閉空調,最後離開辦公室的人員負責關機,嚴禁開啟無人空調。

四、夏季雷雨天氣 應立即關閉空調,切斷電源,以免遭受雷擊。遇上節假日,公司將統一切斷電源。

五、實行專人負責制 集團行政管理部物業班負責辦公室空調管理,空調開啟過程中若出現跳閘及異味等情況時,應立即關上空調並通知集團行政部解決,以防意外事故發生。

六、會議室空調 由行政部安排專人負責開關與管理,其他人員不得自行使用。

七、未經批准配發 不得私自將電器帶入辦公室使用(如電風扇、取暖器、電吹風等),如發現將追究相關人員的相應責任。

八、為了本人和他人的健康,嚴禁在空調開啟的辦公室內吸菸。

九、違規責任

1.凡違反上述“空調使用條件”開啟空調的(特殊情況事先經批准的除外),給與現場責任人罰款50元/次。

2.凡發現辦公室人員已下班離開工作場所,空調仍開放的,最後離開辦公室的人員和部門領導作為第一責任人和第二責任人,將分別交納100和50元的違規使用費。

3. 如涉及使用不當或者故意損壞,由使用單位/部門或故意損壞者負責修理或承擔賠償責任。

本規定自通知之日起執行。

集團行政人力中行政管理部

部門計劃管理規定 篇9

公司出差費用規定

一、 總則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加強對出差費用的管理,嚴格控制費用支出,達到節約高效的目的,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報銷原則

1.出差人員在出差期間因私發生的費用嚴禁報銷。 2.原則上要一人多差,減少多人出差。 3.公司採用在核準的標準內實報實銷原則。

二、出差實施細則

第三條:員工出差依下列程式辦理:

1.出差前3日內應該填寫“出差申請單”。出差期限由部門主管負責人視情況,事前予以核定,並依照程式稽核。

2.出差人依實際情況憑核准的“出差申請單”向財務部門暫借一定數額的備用金,返回後7日內填寫“費用報銷單”,並結清備用金。

3.出差人員返回後,須在7個工作日內到財務部門報銷,逾期不予報銷。

第四條:出差期間,因工作及其他原因需要延時的應及時請示,不得藉故延長出差時間,否則延時期間費用不予報銷。

第五條:出差後必須每日向部門負責人以郵件形式彙報當日工作情況。

第六條:出差返回後,3日內向主管負責人彙報出差的工作情況。 第七條:出差費用分為住宿費、伙食費、交通費。

三、 出差人員費用報銷標準

第八條:住宿費、伙食費報銷標準:

1.出差人員住宿費要在規定的範圍內憑當日的住宿發票按實報銷,高出標準部分原則上自理。如屬特殊情況,出差人員應在報銷單據上註明超標事由,經分管領導稽核同意,按費用報銷程式審批後,財務部門給予報銷。

2.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給予免費部分,不得報銷費用。 3.參加各類會議、培訓期間,由會議統一安排住宿的,憑會議通知或學習證明,據實報銷。會議及培訓未統一安排伙食及交通的,按照補助標準執行,超過會議安排天數的住宿及其他費用不予報銷。

4.陪同領導及業務單位有關人員外出辦公,經主管領導批示後,按照核定標準執行。

5.出差人員提供的住宿票、餐票必須和出差車票、出差日期吻合,不能使用其他發票衝抵,經財務稽核的發票一律不得報銷。

6.公司同行兩人同時出差的,須合住一個房間,出差住宿標準為公司核准住宿標準的50%。

7.出差人員需在公司指定酒店住宿(待定)。 第九條:交通費報銷標準:

1.外出辦公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交通工具,乘坐飛機要嚴格控制,出差路途較遠或任務緊急的,經分管領導批准後方可乘坐飛機。

2.出差人員在出差城市要首選公共交通,如有特殊情況需註明詳實理由,經部門負責人同意籤批後,財務部門稽核後給予報銷。

3.出差人員乘坐的火車票、輪船票、長途汽車票據實報銷,車、船票與住宿發票時間必須吻合。

4.出差人員帶公車出差及到外地參加會議、學習、參觀、培訓期間不再報銷市內交通費。

第十條:本規定自20xx年1月1日起執行。

第十一條:本規定由辦公室負責解釋。

部門計劃管理規定 篇10

一、目的:

為加強本公司貴重物品(電視機、照相機、DVD、投影儀、電腦(含膝上型電腦)等)的使用和管理,使貴重物品能夠執行正常,確保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職責:

1、行政部資訊管理員負責公司內貴重物品裝置的申購、安裝、維護和管理,確保貴重物品的正常執行。

2、各貴重物品使用人負責該物品的日常維護保養工作。

3、行政部負責監督貴重物品維護保養實施情況。

三、管理規定

1、本公司對電視機、照相機、DVD、投影機、膝上型電腦、解碼儀、診斷儀等貴重儀器裝置,應指定專人保管,責任落實到人。

2、公司所有貴重物品裝置統一由資訊管理員負責安裝維護,任何人不得私自拆裝硬體和軟體,如果自行拆裝發生問題造成經濟損失由拆裝人負擔。

3、各部門貴重物品由指定專人負責使用和保管。使用和保管者應保持裝置的清潔。如果發現裝置有不正常執行的現象,應及時與資訊管理員取得聯絡。

4、在裝置操作使用過程中,如發現異常應立即停止工作並報告資訊管理員,待問題解決後方可使用,不可擅自處理。

5、管理員如發現裝置損壞不能維修,需要購買或外部維修,應及時提出申請,按相應審批許可權審批後方可購買。

6、未經公司負責領導批准,任何人不得將上述物品轉借給他人或帶回自己家中使用。

7、貴重物品要設專櫃保管,專人使用。

8、存放貴重物品的專櫃和房間應離人落鎖,鑰匙不準轉借給他人使用。

9、貴重物品的存放應遠離火源和化學物品。

10、貴重物品存放應做好防火、防盜工作,落實防範措施。

11、如果是膝上型電腦,則不得安裝遊戲程式及與工作無關的軟體,任何人不得使用計算機打遊戲和瀏覽與工作無關的網頁。

12、貴重物品保管使用流程:管理物品彙總記錄表→保管人員登記表→使用人填寫領用登記表(貴重物品領用登記表)→部門負責人簽字→保管人員簽字→領用裝置→歸還時間→保管人填寫裝置情況。

13、若有違反將處予50分以上處罰直至開除。如無故損壞,則責任人必須照價賠償相關損失。

四、本規定從頒佈之日起正式執行,其它相關未盡事宜可參照集團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附件1:《貴重物品領用登記表》

附件2:《貴重物品責任人彙總表》

部門計劃管理規定 篇1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促進____發展規章制度制定與管理工作規範化、程式化、提高建章立制的質量,依據公司章程,參照二〇xx年七月二十四日____控股集團印發的《____控股集團規章制度制定與管理規定(試行)》,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的規章制度,是指公司針對生產、經營、技術、勞動、管理等各項活動所制定的管理規範的總稱。

第三條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規章制度的制定計劃、起草、稽核、頒佈、解釋、修改、備案和廢止等相關活動。

第四條 制定規章制度,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一)堅持依照法定許可權和程式制訂的原則,法律、法規已經明確規定的原則上不作重複規定;

(二)堅持從企業實際出發,符合企業改革和發展總體目標;

(三)堅持適度超前的原則,推動公司現代企業制度的建設和創新;

(四)注意制度間的協調性,避免各項制度之間衝突和遺漏;

(五)遵循“長遠規劃、年度計劃、適時修訂、定期清理、統一規範”的原則。

第五條 制定規章制度的要求。

(一)全面性:全面性既要包括制度範圍的全面性,也包含制度本身的全面性;

(二)準確性:規章制度用語應當準確、簡潔,條文內容應當明確、具體;

(三)可操作性:具有操作的相關流程,明確相關工作的負責部門和責任崗位;

(四)實際性:切合企業經營管理的實際需要;

(五)穩定性:能在一定範圍內穩定適用一定時間;

(六)服務性:制度本身應體現服務企業發展的需求。

第二章 規章制度建設組織管理

第六條 公司董事會、總經理和總經理辦公會分別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行使規章制度的稽核、批准、修訂和廢止權。

第七條 公司綜合管理部是規章制度的歸口管理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規章制度體系的編制工作;

(二)負責組織擬定規章制度制定的年度計劃;

(三)根據規劃督促、檢查、協助各部門起草規章制度草案;

(四)起草或組織起草公司綜合性規章制度;

(五)負責規章制度草案規範的稽核;

(六)組織規章制度草案論證、修改、定稿、報送、文字稽核等工作;

(七)負責收集規章制度執行中存在的問題,提出完善、修改和廢止有關規章制度的建議;

(八)負責規章制度的編號、保管、存檔工作;

(九)聯絡律師進行規章制度的法律稽核。

第八條 公司董事會祕書負責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與董事會的銜接,其主要職責是:

(一)依據公司章程提出經總經理辦公會批准的規章制度是否需要董事會審議的建議。

(二)將需要審議的規章制度提交董事會審議。

第三章 制度建設規劃與年度計劃

第九條 公司綜合管理部根據業務管理需要制定公司規章制度體系的整體制訂規劃,整體規劃每年滾動調整。

第十條 公司各部門根據規章制度體系整體規劃,制訂本部門規章制度年度計劃。

第十一條 公司綜合管理部對各部門提出的規章制度年度計劃進行協調和稽核,編制公司規章制度制訂或修訂年度計劃。 第十二條 公司部門主管副總經理可臨時提議並由總經理辦公會決定將某些重要規章制度的制定列入年度計劃。

第四章 規章制度的起草

第十三條 起草規章制度應注意規章制度彼此之間的協調和銜接,並就規章制度之間對同一事項的不同具體規定在上報時做出專門說明。 第十四條 對涉及兩個以上部門業務的規章制度,由相關部門組成聯合起草小組起草,綜合管理部協助。

第十五條 規章制度的起草,應按下列步驟進行:

(一)收集資料,掌握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其他企業的相關規定;

(二)調查研究,提出解決問題的辦法、措施;

(三)撰寫草案;

(四)將草案送相關部門、控股公司徵求意見。涉及員工利益的,還需徵求員工代表意見。被徵求意見部門或個人應認真填寫《____發展規章制度徵求意見表》(見附件一);

(五)彙總意見,修改草案,填寫《____發展規章制度審批表》(見附件二);

第十六條 規章制度一般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目的:清晰簡潔說明本制度控制的活動和內容。

(二)適用範圍:明確規章制度所涉及的有關部門(單位)、人員、事項和活動。

(三)職責:規定實施本制度的部門(單位)或人員的責任和許可權。

(四)制度規範的內容、要求與程式,對相應經濟活動的約束與要求。

(五)相應活動、事項的詳細流程,附相關的工作流程圖。

(六)支援性檔案和相關記錄、圖表,包括與本制度相關的支援性檔案、規定,各種應保留的相關記錄、表格、單據等。

(七)違反規定的相關責任。

(八)制度的實行時間及有效期限。

第十七條 規章制度篇章結構排列可根據內容多少分為章、條、款、項、目結構表達,內容簡單的也可直接以條的方式表達。章、條的序號用中文數字依次表述;款不編序號;項的序號用中文數字加括號依次表述;目的序號用阿拉伯數字依次表述。

第十八條 被徵求意見的部門應認真研讀,對制度草案提出意見。徵求意見的部門應將各部門的意見存檔備查。

第十九條 規章制度起草部門在廣泛採納多方意見,修改完善規章制度草案後,報部門主管副總經理稽核。

第五章 審查、批准

第二十條 規章制度草案經起草部門主管副總經理稽核後,起草部門填寫規章制度審批表(見附件一),經起草部門負責人和主管副總經理簽字後,將草案及審批表送綜合管理部審查。

第二十一條 綜合管理部對規章制度草案進行下列審查:

(一)與公司現行規章制度是否協調;

(二)草案結構、條款是否符合規章制度的要求和技術規範;

(三)是否切合企業實際和體現權責利對等原則;

(四)提交公司法律顧問進行法律稽核。

第二十二條 經審查符合要求的,由綜合管理部報本部門主管副總經理稽核,並報總經理辦公會審批後下發實行,須董事會審批的基本管理制度由董事會祕書負責報送董事會審批後下發實行。

第二十三條 以____發展名義下發的規章制度,由綜合管理部負責編號、印刷、發放;以各職能部門名義下發的管理規範,由本部門編寫、印刷、發放。

第二十四條 首次頒佈的制度為試行檔案。試行期為一年,試行期後經修改的檔案為正式檔案,正式檔案如需修訂則按照修訂與廢止的相關程式辦理。

第二十五條 以各職能部門名義下發的規章制度釋出後5日內,主管部門應送綜合管理部備案。

第二十六條 規章制度一經頒佈生效後,公司各級人員必須嚴格遵守。

第六章 修訂與廢止

第二十七條 為加強規章制度的動態管理,規章制度實施過程中,制度制定部門與綜合管理部每年向各相關部門徵求規章制度執行意見,蒐集規章制度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以便適時修訂。

第二十八條 各相關部門在執行規章制度過程中,對規章制度存在的問題應及時記錄,填寫《____發展規章制度修改、廢止建議表》(見附件三)交綜合管理部。

第二十九條 規章制度的修改和廢止應由規章制度的制(擬)定部門提出,綜合管理部稽核,報總經理辦公會審定。經董事會批准實施的規章制度,其修訂和廢止報董事會審定。

第三十條 規章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進行修正。

(一) 規定事項不能切合現行經營方針或事實需要的。

(二) 規定事項區域性已不適用的。

(三) 規章制度的區域性與政府有關法令相牴觸的。

(四) 同一規章制度內容前後重複矛盾的。

(五) 同一事項所須適用的各種規章制度,其內容彼此衝突矛盾的。

(六) 所涉及的部門名稱,已與現制不符,或原規定事項的主管或執行部門已經裁併或變更的。

第三十一條 規章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以廢止。

(一) 規定事項與現行經營方針相悖或不符的。

(二) 已與現實情況完全不相切合的。

(三) 同事項已有新規定並已公佈施行的。

(四) 規定事項已執行完畢,或因情勢變遷,已無繼續施行必要的。

(五) 其它情形無保留或繼續適用必要的。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二條 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範圍由公司董事會負責認定。

第三十三條 每年一季度,由綜合管理部對上年度公佈實施的規章制度進行統一編纂,並印刷成卷。

第三十四條 各控股子公司應認真貫徹落實____發展制定下發的各項規章制度。子公司認為制度條款不適用於本公司的,應於制度頒佈日兩週之內向____發展綜合管理部提出書面說明,並將解決方案上報備案。綜合管理部提交總經理辦公會審議,需董事會審批的由董事會祕書協調審批。

第三十五條 規章制度制定流程見附件四。

第三十六條 本規定解釋權歸____發展綜合管理部。

第三十七條 本規定自總經理辦公會批准通過之日起實施。

部門計劃管理規定 篇12

一、攜帶規定:

凡因特殊情況確需攜帶手機的,須由家長填寫《申請書》,經班主任同意且彙報學生科。

二、使用規定:

(一)、上課期間(包括體育課、自習課)、考試期間學生一律關閉手機,禁止使用,如發現有以下情形即可收繳手機。

1.手機鈴響,撥打、接聽電話;

2.用手機發、看簡訊息;

3.玩手機(如看視訊、聽音樂、看電子書籍、遊戲等)。

(二)、用手機編輯、傳播黃色下流網頁、內容,視違法行為,立即收繳手機,情節嚴重的,可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三)、用手機發送考試作弊內容,立即收繳手機;用手機聯絡校內外人員組織打架鬥毆或其他非法活動,除收繳手機外,情節嚴重的,可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四)、上課期間,嚴禁在走廊大聲播放手機音樂,一經發現,一概沒收。

(五)、不允許因給手機電池充電而私自亂接電源,更不允許午休、晚熄燈後在教室或其他場所給手機充電,一經發現,沒收手機、電池或充電器。如因充電引發火災事故的,要追究責任。

(六)、學校不提倡在校學生使用手機,如學生丟失手機,由學生個人負責,學校概不負責。學生違規使用手機,當場由老師收繳,然後交到學生科集中處理(主動配合上交手機的,可減輕處理;拒不交手機的,要嚴肅處理)。

三、強調說明:

1、若在上課期間、課間、就寢時間使用手機,班主任、任課老師、宿舍管理人員等,可扣留其手機交學生科,手機問題處理後一個月,由個人申請,班主任提出建議,經學校同意後,由學生家長來校領取,並取消其校內使用手機的資格,全校通報批評。

2、凡被收繳的充電器、資料線、手機,如家長在規定時間內不來校領取的,對其收藏、保管過程中出現的質量損壞、甚至遺失,老師和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3、學校、班主任有權對登記的手機在禁止使用的時間段內通過通話的方式檢查該生是否按要求關機,如有未按要求關機的,學校或班主任可責令該生上繳其手機

4.違反學校規章制度學生保證書

部門計劃管理規定 篇13

按月領取工資的黨員,每月以工資總額中相對固定的、經常性的工資收入(稅後)為計算基數,按規定比例交納黨費。

按照黨章規定向黨組織交納黨費,是共產黨員必須具備的起碼條件,是黨員對黨組織應盡的義務。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是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中的一項重要工作。為了適應形勢發展的要求,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黨費收繳、使用管理工作,現作如下規定。

一、黨費收繳

第一條 按月領取工資的黨員,每月以工資總額中相對固定的、經常性的工資收入(稅後)為計算基數,按規定比例交納黨費。

工資總額中相對固定的、經常性的工資收入包括:機關工作人員(不含工人)的職務工作、級別工資、津貼補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績效工資、津貼補貼;機關工人的崗位工資、技術等級(職務)工資、津貼補貼;企業人員工資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和活的部分(獎金)。

第二條 黨員交納黨費的比例為:每月工資收入(稅後)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納月工資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納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納1.5%;10000元以上者,交納2%。

第三條 實行年薪制人員中的黨員,每以當月實際領取的薪酬收入為計算基數,參照第一條、第二條規定交納黨費。

第四條 不按月取得收入的個體經營者等人員中的黨員,每月以個人上季度月平均純收入為計算基數,參照第一條、第二條規定交納黨費。

第五條 離退休幹部、職工中的黨員,每月以實際領取的離退休費總額或養老金額為計算基數,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納黨費,5000元以上的按1%交納黨費。

第六條 農民黨員每月交納黨費0.2元-1元。學生黨員、下崗失業的黨員、依靠撫卹或救濟生活的黨員、領取當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黨員,每月交納黨費0.2元。

第七條 交納黨費確有困難的黨員,經黨支部研究,報上一級黨委批准後,可以少交或免交黨費。

第八條 預備黨員從支部大會通過其為預備黨員之日起交納黨費。

第九條 黨員一般應當向各其正式組織關係所在的黨支部交納黨費。持《中國共產黨流動黨員活動證》的黨員,外出期間可以持證向流入地黨組織交納黨費。

第十條 黨員工資收入發生變化後,從按新工資標準領取工資的當月起,以新的工資收入為基數,按照規定比例交納黨費。

第十一條 黨員自願多交黨費不限。自願一次多交納1000元以上的黨費,全部上繳中央。具體辦法是:由所在基層黨委代收,並提供該黨員的簡要情況,通過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組織部,中央直屬機關工委、中央國家機關工委組織部,國務院國資委黨委、中央各金融機構黨委組織部,鐵道部政治部、民航總局黨委組織部,解放軍總政治部組織部轉交中央組織部。中央組織部給本人出具收據。

第十二條 黨員應當增強黨員意識,主動按月交納黨費。遇到特殊情況,經黨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納一次黨費,也可以委託其親屬或者其他黨員代為交納或者補交黨費。補交黨費的時間一般不得超過6個月。

第十三條 對不按照規定交納黨費的黨員,其所在黨組織應及時對其進行批評教育,限期改正。對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交納黨費的黨員,按自行脫黨處理。

第十四條 黨組織應當按照規定收繳黨員黨費,不得墊交或扣繳黨員黨費,不得要求黨員交納規定以外的各種名目的“特殊黨費”。

第十五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中央直屬機關工委,中央國家機關工委,國務院國資委黨委,中央各金融機構黨委,鐵道部政治部,民航總局黨委和解放軍總政治部,每年按全年黨員實交黨費總數的5%上繳中央。上繳中央的黨費應當於次年4月底前匯入中央組織部黨費賬戶,不得少繳或拖延。

第十六條 鐵路、民航系統黨的關係在地方的黨委,每年按照全年黨員實交黨費總數的10%向所在地方黨委上繳黨費。中國人民銀行的地市級分支機構和中央其他金融機構的省級分支機構黨委,每年按本地本系統黨員全年實交黨費總數的5%向所在地方黨委上繳黨費,其他派出機構和下發單位黨委不再向地方黨委上繳黨費。

二、黨費使用

第十七條 使用黨費應當堅持統籌安排、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略有結餘的原則。

第十八條 使用黨費要向農村、街道社群和其他有困難的基層黨組織傾斜。

第十九條 黨費必須用於黨的活動,主要作為黨員教育經費的補充,其具體使用範圍包括:(1)培訓黨員;(2)訂閱和購買用於開展黨員教育的報刊、資料、音像製品和裝置;(3)表彰先進基層黨組織、優秀共產黨員和優秀黨務工作者;(4)補助生活困難的黨員;(5)補助遭受嚴重自然災害的黨員和修繕因災受損的基層黨員教育設施。

第二十條 使用和下撥黨費,必須集體討論決定,不得個人或者少數人說了算。

第二十一條 請求下撥黨費的請示,應當向上一級黨組織提出,不得越級申請。上級黨組織下撥的黨費,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

三、黨費管理

第二十二條 黨費由黨委組織部門代黨委統一管理。黨費的具體管理工作由各級黨委組織部門承擔黨員教育管理職能的內設機構承辦。

第二十三條 黨費的具體財務工作由各級黨委組織部門內設的財務機構或者同級黨委的財務機構代辦。必須指定專人負責,實行會計、出納分設。黨費會計核算和會計檔案管理,參照財政部制度的《行政單位會計制度》執行。

第二十四條 黨費應當以黨委或黨委組織部門的名義單獨設立銀行賬戶,必須存入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交通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不得存入其它銀行或者非銀行金融機構。黨費利息是黨費收入的一部分,不得挪作他用。依法保障黨費安全,不得利用黨費賬戶從事經濟活動,不得將黨費用於購買國債以外的投資。

第二十五條 黨委組織部門要加強對黨費管理工作人員的培訓,提高其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黨費管理工作人員,必須先培訓,後上崗。黨費管理工作人員變動時,要嚴格按照黨費管理的有關規定和財務制度辦好交接手續。

第二十六條 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情況要作為黨務公開的一項重要內容。黨的基層委員會和各級地方委員會應當在黨員大會或者黨的代表大會上,向大會報告(或書面報告)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情況。接受黨員或者黨的代表大會代表的審議和監督。各級地方黨委組織部門應當每年向同級黨委和上級黨委組織部門報告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情況,同時向下級黨組織通報。黨支部應當每年向黨員公佈一次黨費收繳情況。

第二十七條 黨的地方委員會和基層委員會可以留存黨費。具體留存單位和留存比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中央直屬機關工委,中央國家機關工委,國務院國資委黨委,中央各金融機構黨委,鐵道部政治部,民航總局黨委,解放軍總政治部,根據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確定,留存比例應當向基層傾斜。

第二十八條 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組織部,中央直屬機關工委,中央國家機關工委組織部,國務院國資委黨委,中央各金融機構黨委組織部,鐵道部政治部,民航總局黨委組織部,解放軍總政治部組織部,每年4月底前就上年度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情況向中央組織部提交書面報告。報告內容是:上年度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工作中的經驗、做法、存在的問題及改進的意見和建議等。

第二十九條 各級黨委組織部門每年要檢查一次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情況,總結經驗,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第三十條 對違反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規定的,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及有關規定嚴肅查處,觸犯刑律的依法處理。

第三十一條 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中的黨組織收繳、使用和管理黨費的辦法,由解放軍總政治部參照本規定製定。

第三十二條 本規定自20xx年4月1日起施行,過去規定與本規定不一致的,以本規定為準。

第三十三條 本規定由中央組織部負責解釋。

部門計劃管理規定 篇14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出差人員工作與生活的實際需要,本著勤儉節約的原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現行物價水平,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差旅費借款規定

第二條 公司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確需出差,應持有關會議通知或申請,註明出差人數、事由、地點、預計天數,經主管副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出差。

第三條 出差人員借款須填寫《現金借款單》(一式兩聯),附主管副總經理同意出差的批件,按《西安曲江文化產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財務支出管理辦法》中關於“借款程式”的規定辦理借款。

第四條 出差人員返回後,應於返回後5個工作日內辦理報銷手續,清理借款。

第三章 差旅費報銷標準及辦法

第五條 差旅費報銷標準:

1.出差人員差旅費報銷辦法實行:住宿費限額內實報實銷,伙食補助、市內交通費補助按出差自然天數總額包乾。

1.1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以及到外地參加包食宿的會議或各種培訓班、學習班的人員不實行此辦法。

1.2公司副總經理以上職務的人員出差,因工作需要,隨行人員可以隨副總經理級別以上職務人員享有相同報銷規定和標準。

第六條 住宿費報銷辦法:

出差期間住宿費實行按住宿費標準憑票限額內報銷,超額部分不予報銷。

第七條 交通費報銷辦法:

1.乘坐交通工具憑票實報實銷,具體標準為:

1.1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出差可乘坐飛機頭等艙、火車軟臥席、輪船頭等艙。

1.2中層管理人員出差可乘坐飛機普通艙、火車硬臥席、輪船二等艙。

1.3其他人員出差可乘坐火車硬臥席、輪船三等艙。如遇特殊情況確需乘坐飛機、火車軟臥席、輪船二等艙的,必須經部門負責人稽核,由主管副總經理特批後方可報銷。

2. 出差乘坐火車硬座,連續12小時或夜間(20:00—6:00)連續8小時以上,或需累計換乘12小時以上者,按硬座票價的50%給予補助。

3.出差乘坐長途汽車,報銷時需提供長途汽車票,實報實銷。夜間(20:00—6:00)乘坐長途汽車、輪船最低一級艙位超過6小時的,每人每夜補助30元。

4.出差期間每人每天按市內交通費補助標準包乾使用,不需提供票據。

5.以下情況不享受市內交通費補助:

5.1公司派車出差的。

5.2參加西安市內的會議或各種培訓班的。

第八條 出差期間每人每天按伙食補助標準包乾使用,不需提供票據。

第九條 關於各種會議、培訓等差旅費報銷辦法:

1.報銷各種會議及培訓等費用時需附經主管副總經理批准的會議通知或邀請。

2.會議通知或邀請中註明統一安排食宿的,會議期間憑會議發票實報實銷,會議期外經主管副總批准出差的,按差旅費報銷辦法執行。

3.到外地參加會議、培訓或學習的人員,凡會議、培訓班、學習班不包食宿的,按照差旅費標準報銷住宿費、交通費和伙食補助。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條 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原《差旅費報銷辦法》同時廢止。

部門計劃管理規定 篇15

1、目的:為有效使用及管理計算機軟體資源,並確保公司計算機軟體之合法使用避免人員因使用非法軟體,致觸犯著作權法、知識財產權,影響公司聲譽或造成計算機病毒侵害,影響日常工作之進行,故訂定本辦法。

2、適用範圍:本辦法適用於本公司軟體使用之相關資訊管理。

3、管理辦法

3.1 管理單位:

3.1.1 檔案資訊管理科負責公司所使用之原始合法軟體保管及安裝。

3.1.2為確保公司計算機軟體之合法使用,各單位對該部門的每臺計算機應指定保管人,共享計算機則由單位指定人員保管,並將名單交由檔案資訊管理科備案,保管人對計算機軟、硬體具使用、保管及合法軟體使用之責。

3.1.3各部門應指派專人管理監督該部門軟體使用及授權情形,以確保該部門軟體的合法使用,若發現使用之計算機存在來歷不明之軟體,則應移除或連絡檔案資訊管理科協助移除。

3.2 計算機軟體安裝及保管:

3.2.1公司之各類計算機軟體統一由檔案資訊管理科負責安裝保管,並每年至少進行一次盤點。各單位因業務需要需使用時可提出申請,由檔案資訊管理科依該軟體之授權使用範圍進行安裝。

3.2.2嚴禁個人私自於公司計算機安裝軟體。未經檔案資訊管理科授權或同意,使用者不得私自將公司計算機軟體資訊透露給任何個人或機構,擅自透露者資訊管理科有權做出處罰。

3.2.3公司擁有之相關計算機軟體,若有人員要安裝則必須先提出申請並經單位主管及副總級以上主管同意後,檔案資訊管理科人員則依據申請單位提出之申請內容,安裝至各計算機之內。

3.2.4軟體保管人對軟體負保管之責,軟體之使用者如有使用不當,造成毀損或遺失,應負賠償責任。

3.2.5各部門軟體分配使用後,保管人或使用人職務變動或離職時,應移交其保管或使用之軟硬體,並辦理交接。

3.3軟體使用之權利及義務:

3.3.1 禁止員工使用非法軟體,或私人擁有之計算機軟體安裝使用於公司計算機上,亦不得將公司合法軟體私自拷貝、借於他人或私自將軟、硬體帶回家中,如因此觸犯著作權者,則該員工應負刑事及民事之全部責任,並依公司制度進行懲處。

3.3.2為確保公司計算機軟體之合法使用,各計算機使用人,以負責管理該裝置所使用之軟體,若發現使用之計算機存在來歷不明之軟體,應連絡檔案資訊管理科協助處理。

3.3.3 軟體保管人或使用人,對於保管或使用之軟體不可盜賣、循私營利或其它不法行為,違者除提報主管及依公司規定懲處外, 如因此觸犯著作權者,則該員應負刑事及民事之全部責任。

3.3.4為尊重知識財權,於公司內務必使用合法軟體,而由網路上所存取之任何資源,僅限其個人使用,並禁止下載有版權之音樂(尤其是MP3)、影片及非法軟體。

3.4 軟體稽查:

為使軟體在計算機中發揮應有之效用,並避免非法軟體流入公司,檔案資訊管理科可定期或不定期稽查,並依據下列原則辦理:

3.4.1 由檔案資訊管理科人員採定期或不定期檢視計算機內相關軟體或資訊。

3.4.2 為確保公司計算機軟體之合法使用,檔案資訊管理科可不定期檢查公司各單位所使用的軟體是否合法,如發現使用非法計算機軟體者,除提報與主管外,並追究責任。

4. 本辦法自公司法人代表簽字後生效,由檔案資訊管理科負責實施細則和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