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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富公司考勤管理規定(精選15篇)

欄目: 規章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2.81W

財富公司考勤管理規定 篇1

一、目的

財富公司考勤管理規定(精選15篇)

1、公司員工考勤是公司進行正常工作秩序及制度的基礎,是支付工資、員工考核的重要依據。

2、為促進公司規範化建設,維護辦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參照國家有關法規,結合公司實際制定公司員工考勤制度。

二、範圍公司除總經理、財務總監和總經理特批人員外,其它員工均需在考勤之列。特批人員由個人申請,總經理批准

三、考勤方法

1、公司考勤採用打卡考勤和考勤表登記相結合兩種方式。

1)、業務員在公司上班的,每天早上要進行一次打卡。並用“工作日誌”作為考勤依據。

2)、發貨司機均實行每天早上上班和下午下班兩次打卡,其他時間由銷售內勤採用考勤表登記。

3)、計件員工每天早上和中午上班要進行兩次打卡考勤,車間主任採用考勤表登記每日的出勤情況。

4)、管理人員、記時員工一天四次打卡考勤,分上午上、下班和下午上、下班各兩次。

2、1.4款人員加班的,同時要在加班前、後進行打卡。

3、上班期間停電,各部門要根據每個記時員工、管理人員等的工作情況由主管安排是否放假,並在當天統計停電期間員工的上班情況,在隔天把統計結果交到考勤管理員手中。停電後宣佈放假的部門,一律按放假處理,需要工作的要安排好每人的相應工作。計件員工由車間主任登記在考勤表上。

4、對於新進員工,先採用考勤表登記的方式,以三天為一個試用期限,暫不發放考勤卡。試用期過後,各部門主管將新進員工的考勤證明送往辦公室,作為結算工資的依據。注:新進員工如在三天內試用不合格或自動離職,本公司則不予以結算工資。

四、考勤時間

1、公司正常工作時間為每週一至週六,每天工作8小時。其他調整以辦公室通知為準。

2、公司作息時間規定如下:(具體時分以考勤鐘的時間為依據) A 夏令時作息時間B 冬令時作息時間 上午:7:00-11:00 上午:7:30-11:00 下午:13:30-17:30 下午:12:30-17:00 晚上:18:30-21:30 晚上:18:00-21:00 夏令時作息時間或冬令時作息時間起訖期間或臨時時間調整由辦公室另行通知。

五、考勤管理1、遲到

1)、員工未在規定上班時間前打卡視為遲到。

2)、遲到超過1小時(含),視曠工半天處理。

3)、因工作需要加班到22:00以後的可於次日推遲上班,並經主管同意後不作遲到處理,但主管須在一個工作日內提供證明到辦公室。

2、曠工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曠工:

1)、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經批准而不到崗或擅自離崗者

2)、口頭請假事後一個工作日內不補假者;

3)、假期已滿,逾期未歸者;4)、無故未刷卡而事後又未提供補勤證明者。如上班打卡,下班未打卡的;或上班未打卡,下班打卡的。

5)、因缺活,個別計件員工經車間主任同意放假的,直接由車間登記為放假,不作曠工。

3、早退

1)、員工在規定下班時間前擅自離廠視為早退。

2)、早退超過1小時按曠工半天計算

3)、當天遲到又早退按雙倍標準處罰。

4)、對於因全公司停電導致需要提前下班的,計件員工由車間主任在考勤表上登記,記時員工由所在部門主管統一登記,管理人員由部門領導登記(參照三3款)。

5)、計件員工在完成當天的工作任務後,經車間主任同意可以提前下班,不作早退。

4、病事假

1)、員工請病事假時,應提前填寫《請假單》,如有需要應在主管安排下辦理工作移交手續。臨時口頭請假上班後1個工作日內補辦,逾期不予辦理。(當事人未補辦按照曠工處理,口頭請假不能作為依據)

2)、員工因病不能上班,根據假期需經相應領導批准。

3)、員工因事請假,其主管領導需考慮是否影響生產或工作任務情況作出批假意見。

4)、《請假單》要在辦公室備案,並作為銷假依據。

5)、計件員工臨時放假的不需辦理書面請假手續,車間主任直接登記在考勤表。

5、工傷假 員工因執行工務而致傷害或疾病,持縣(區)級以上醫院證明,可申請工傷假,工傷假期以醫院證明為準。(請工傷假要填寫《請假單》)

6、批假許可權

(1)、車間員工(包括記時)、倉庫輔助工請假2天(含)以內由車間(倉庫)主任批准,超過2天至5天(含)由部門經理批准,6天及以上由總經理批准。

(2)、管理人員請假,3天(含)內由部門經理直接批准,超過3天由部門經理稽核,總經理批准。

(3)、車間、倉庫主任請假2天(內)由生產部經理批准。3天(含)以上總經理批准。(4)、部門經理請假由總經理直接批准。

7、請假原則

(1)、原則上,公司正式員工一次請假時間不得超過12天,當月累計請假時間不得超過15天。試用期員工一次請假時間不得超過3天,特殊情況被批准請更長假期的,試用期要按請假時間延長。(工傷假除外)

財富公司考勤管理規定 篇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勞動紀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公司作息制度

第二條公司上班時間為8:30~12:00,13:00~17:30(可分為夏季、冬季作息時間)。

第三章工作制

第三條公司一般實行每天8小時標準工作日製度。實行每週6天工作周制度。

第四條由於公司工作性質為連續作業和受季節影響的崗位。按標準工作日換算為以周、月、季、年等週期計算工作時間。

第五條遵照國家法定節假日製度。

第四章考勤範圍

第六條公司除高階職員(總經理、副總經理)外,均需在考勤之列。

第七條特殊員工不考勤須經總經理批准。

第五章考勤辦法

第八條公司實行視訊考勤制度,員工每天上下班必須視訊登記。

第九條員工忘記視訊打卡時,須說明情況,並留存說明記錄。

第十條考勤設定種類:

1.遲到。比預定上班時間晚到。

2.早退。比預定下班時間早走。

3.曠工。無故缺勤。

4.請假(銷假)

①請假

a.集團公司機關及所屬企業規定的假期包括病假、事假。

b.請假程式:請假員工要填寫請假條(到公司行政部領取統一假條),註明原因、請假天數,各部門經理簽字後方可休息,假條存放在考勤員處,作為日後發放工資的依據。

c.批准許可權:一般管理人員請假3天以內由直接上級批准,3天以上報本部門經理批准;部門經理請假需總經理批准方可休息。

d.病假:持縣、市級醫院證明,員工可請病假;員工因受傷或遵醫囑休息,方可休病假。

e.事假:因私事須請事假的,須本人先填寫請假單, (範文網 ) 經批准後可享受事假。,

②銷假程式:

a.在假期內返回工作崗位的,需及時到考勤員處銷假,如不能及時銷假的,在假期內的按缺勤處理;假期已滿的按曠工處理;

b.如在假期結束後不能及時返崗的應及時和考勤員及主管領導聯絡申請續假,帶返崗後及時補辦續假證明並報於考勤員。

5.出差。

6.外勤。全天在外辦事。

7.調休。

第六章考勤統計與績效

第十一條公司考勤工作由部門負責人全權負責。

第十二條每月1日~31(30、28、29)日,為一個考勤週期。

第十三條各部門需於每月2號之前上報考勤。包括考勤統計表,電子考勤記錄單。

第十四條考勤與績效工資掛鉤:

1.不按規定時間上、下班的均按遲到、早退處理;

2.遲到、早退每次扣除日工資的50元;

3.因公外出、請假經部門經理書面證明除外。

4.曠工:

①未經請假、假滿未續假、遲到、早退超過30分鐘未到崗位者按曠工處理;

②員工曠工除不發薪資、津貼外,按每曠工一天扣除三日工資。

③當月曠工5天,全年曠工累計7天,予以勸退。

第七章附則

第十五條公司總經理辦公室會同人力資源部執行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批准頒行。

財富公司考勤管理規定 篇3

一個公司如果要使管公司整體營運正常,得有一套完善的員工管理制度,小編特意為大家整理了關於管理制度範文的相關材料,希望對您的工作和生活有幫助。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週一至週六為工作日,週日為休息日。公司機關週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市場營銷部、專案技術部、投資發展部、會議中心週日值班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報分管領導批准後執行。因工作需要週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准後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准;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准;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准。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准。請假員工事畢向批准人銷假。未經批准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五、上班時間開始後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六、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七、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八、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九、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未經批准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

十、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准;未經批准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十一、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准,決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補助20元;夜間加班或值班的,每個補助10元;節日值班每天補助40元。未經批准,值班人員不得空崗或遲到,如有空崗者,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如有遲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規定處理。

十二、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痺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的員工,取消本年度先進個人的評比資格。 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於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一、作息時間

1、公司實行每週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門負責人辦公時間:8:45~12:00 13:55~18:10;

3、行政部經理、行政管理員、考勤員辦公時間:8:30~12:05 13:55~18:10。

4、保潔員:7:30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必須在約定時間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必須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三、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四、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

財富公司考勤管理規定 篇4

為落實考勤管理制度,根據閩實運辦字【20xx】022號《關於下發企業相關管理制度的通知》中的《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管理制度》及《員工考勤管理制度》,制定公司本部考勤管理實施細則如下:

一、上下班考勤管理細則

員工應嚴格遵守公司規定的上下班考勤管理制度,每天上下班時應通過按指紋進行考勤,避免遲到、早退;擅離職守或曠工行為的發生。

1、考勤時間:週一至週五,每天上午8點30分--12點,下午2點30分--5點30分。

2、員工外出辦事不能按時進行考勤的,應在事先填寫《外出辦事登記表》經審批後方可外出。

(1)員工當月外出辦事5次以內不能按時考勤的,由部門主管審批;超過5次以上不能按時考勤的,經部門主管簽字後報分管領導審批。

(2)部門主管外出辦事不能按時考勤的,應報分管領導審批。

3、員工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審批表》,經部門主管同意後報分管領導審批。

4、異地交流乾部或家不在當地的管理人員,若遇週五下午需提前離崗,應由部門主管簽字後報分管領導審批,但每月最多隻能享受2次。

二、請假審批流程

員工請病事假及法律規定的各類假期,均應事先辦理請假手續,並按審批流程報領導審批後方可執行。

1、員工請病事假,在法定的帶薪年休假未休完之前,均應先使用帶薪年休假。請年休假,經部門主管簽字後報辦公室審批。

2、員工患病需住院治療,應持有醫院的住院通知單辦理請假手續,經部門主管簽字後報分管領導審批。

3、員工請產假、婚假、喪假;或在法定年休假休完之後仍需請病事假的,經部門主管、分管領導簽字後報總經理審批。

4、員工加班申請調休,應由部門主管簽字後報分管領導審批;部門主管加班申請調休的,由分管領導負責審批。

三、違反考勤管理制度的處理規定

1、考勤管理納入員工當月績效考核的範疇。

2、考慮到上班期間可能遇到偶爾發生交通事故等引發的道路堵塞,造成無法準時上班的情況,員工當月上班遲到3次(在10分以內的),不扣減績效考核獎金。

3、員工當月遲到3次(超過10分鐘以上 ),每次扣減30元;當月遲到超過3次以上的,每次扣減50元;超過6次以上的,扣減當月績效考核獎金的30%;超過10次以上的,扣減當月績效考核獎金的50%。

四、其他

1、員工 《出差審批表》、《請假審批單》審批流程結束後應及時提交給辦公室備案並調整考勤記錄。

2、員工《外出辦事登記表》,部門主管應於月末前上報給辦公室,便於及時調整考勤記錄。

3、每月考勤管理資料由辦公室統一彙總,並於次月的3日前將考勤結果提交給總經理 。

4、管理人員請病事假,按實際請假天數扣發當月的績效考核獎金。

5、考勤管理實施細則由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從通知下發之日起開始執行。

財富公司考勤管理規定 篇5

一、實施意義:

為切實加強本公司員工考勤管理,強化公司勞動紀律,保證公司經營管理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全體員工。

三、責任部門:

本公司人事行政部負責考勤制度的實施、監督、檢查、修訂及備案工作。

四、作息時間:

1、本公司實行月薪制,上班時間為每週5天工作制。

2、具體的作息時間規定如下:

①上午9:00—12:00,下午13:00—18:00。

②因公司管理需要調整具體工作時間的,由人事行政部另行通知。

五、考勤管理細則:

1、員工考勤管理:

①公司全面實行指紋考勤管理制度。員工上下班(一天二次)進行指紋簽到考勤。具體考勤時間為:第一次(9:00之前),第二次(18:00之後);因工作需要未能在規定時間內考勤的,應持有部門負責人簽字的情況說明書至人事行政部備案,否則以遲到和早退處理。

②未能在工作時間內考勤的,應持有部門負責人簽字的情況說明書至人事行政部備案。否則視為曠工。

③嚴禁代考勤:人事行政部抽查如發現代考勤,應考勤者罰款500元,代考勤者罰款1000元。 從當月薪資裡面扣除。

2、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員工必須按照公司規定及時加班。

3、員工調休、請假,必須事先辦理相關手續,填寫相對應的《調休申請表》或《請假申請單》。

4、請假和調休審批程式:

①所有請假或調休,由部門負責人批准,報人事行政部備案(高層管理人員除外)。

②請假和調休必須按照請、休假手續辦理,提前申請。若確因特殊情況未能提前申請的,必須在銷假的次日補辦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調休可抵充請假,但應在請假時填寫調休申請單,並註明調休原因,否則以正常請假處理。

5、違反考勤管理紀律種類:

①遲到:超過公司規定的上班時間(上午遲於9:00)到公司,無論是否考勤均為遲到。因工作原因須提交部門經理簽字的情況說明書,經總經理辦公室稽核後至人事行政部備案。

②早退:早於公司規定的下班時間(即下午早於18:00)離開公司,無論是否考勤均為早退。因工作原因須提交部門經理簽字的情況說明書,經總經理辦公室稽核後至人事行政部備案。

③曠工:

A、無正當理由或雖事出有因但未辦理相關手續而缺勤者視為曠工。

B、遲到或早退半小時以上而未通知部門負責人的,視為曠工半天。

C、遲到或早退半天以上而未通知部門負責人的,視為曠工一天。

C、超過上班時間1天以上未到崗且未通知部門負責人並無正當理由的,予以辭退並扣發當月工資。

六、違反考勤管理處罰細則:

1、當月遲到或早退一次口頭警告,第二次書面檢查並公開警告。第三次處罰金200元,三次以上每次處罰金300元。罰金均從當月工資中直接扣除。

2、曠工者,曠工一天扣2天工資,不足一天的扣1 天工資,月度曠工3天(含3天)以上或年度曠工10天(含10天)以上的,給予辭退處理。

七、給假細則:

1、法定節假日: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員工每年享有帶薪法定節假日(以公司通知的具體時間為準)。

2、事假:

員工請事假必須事先辦理請假手續,在不影響工作情況和領導批准後方可請假。

3、病假:

(1)員工請病假必須事先辦理請假手續,經批准後生效,若特殊情況因於銷假當日補辦相關手續並附情況說明書。員工病假以半天為一個計算單位,不足半天按半天計算。

(2)填寫請假單的員工必須在回崗時出具正規醫院的病假條或病歷證明,經批准後銷假。提出書面請假申請的,要領導簽字批准經總裁辦稽核後報人事行政部備案,否則按事假處理。

4、婚假:

(1)員工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週歲,男22週歲)結婚的,享有3天的婚假,限員工本人結婚,並一次性休完。

(2)員工如符合晚婚年齡(女23週歲,男25週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0天(含3天法定婚假)。

(3)婚假期間享受全額基本工資。

(4)需請婚假員工應至少提前1個月提出申請,經部門負責人、人事行政部、總經理批准後生效。

5、喪假:

(1)員工的直系親屬(配偶、父母、子女、配偶的父母)去世,可享受3天喪假。

(2)喪假期間享受全額基本工資。

八、補充說明:

1、公司員工所請的婚假、喪假等假期時間除按公司規定給予的准假時間外,均不包括員工往返路程的時間;

2、員工所請婚假、喪假天數如遇到週末則不予順延,如遇國家法定節假日(以公司通知的具體時間為準)則順延。

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將適時完善和修訂本制度。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負責解釋,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九、附表:《調休申請表》、《請假申請單》。

調休申請表

請假申請表

河南*有限公司

20xx年3月31日

財富公司考勤管理規定 篇6

一、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本公司根據《勞動法》有關規定,結合技術開發和市場營運的特點及崗位工作需要,實行每週工作35小時標準工時工作制,合理安排員工休息,依法安排員工休假。

二、考勤內容:

1、上班時間:上午9:00―12:30,下午2:00―5:30,每日七小時。

2、未經准假,上班時間應到而未到者,為遲到;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下班者為早退。

3、工作時間內,未經批准離開崗位辦理與本崗位無關的事務或私事者,為擅離職守。

4、無故遲到、早退、擅離職守時間超過60分鐘或未經准假不到班者為曠工。

5、各部門員工的值班和加班,由各部門經理安排並自行決定補休時間,在保證每天工作七小時的原則下,工作時間也可做適當的彈性調整。

三、考勤規定:

1、對於遲到、早退、擅離職守現象,應進行批評教育,屬屢教屢犯的,給予適當的紀律處分,由上述行為造成企業損失或引起嚴重後果的,應作經濟賠償並追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的責任。

2、對於曠工者,本人作出書面檢討,連續曠工15天以上或在12個月內累計曠工超過30天的,或曠工雖未達到上述天數,但屢教屢犯,一個月內累計曠工10次,或一年內累計曠工20次的應作除名處理。

3、曠工按天數扣發工資,計算方法為:扣發曠工工資=工資總額/22*曠工天數*扣發曠工工資比例(100%)

四、假期、待遇:

(一)公假

凡屬下列情況為公假

1、經我司批准出差、參加會議、學習、培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

2、因工(公)負傷在醫療期內;

3、國家法定的公共假日:元旦節一天、春節三天、國際勞動節三天、國慶

4、工休假。普通人員按每星期五天工作休假制度,如因工作排班需要,可

(二)婚假

職工符合法律規定結婚,經批准的假期。

(三)、病假

1、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公)負傷,經醫生證明不能工作的憑病假單核給的假期。

2、病假須憑醫院開出的病假單證明,無病假單的以事假或曠工處理。

3、病假期不超過一個月的,工資按全額發放,病假期超過一個月的,由公司按相關規定酌情決定病假工資。

四)、事假

職工儘量避免請事假,如因特殊情況的私事,必須由本人親自處理,公司領導可根據工作安排情況酌情核給事假。

1、事假按天數扣發工資,計算方法為:

扣發事假工資=工資總額/30*事假天數*扣發事假工資比例(50%)

五)、年休假

1、在本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以上的員工均實行帶薪年休假。休假時間計算如下:

2、病、事假累計超15天或工傷超過30天的員工,當年不享受年休假。

3、年休假的假期應由我司根據工作情況統一安排,須經領導批准。休假時間,原則上一次使用,不得跨年度或累計使用。

4、休年休假期間工資、獎金照發。

六)產假、陪產假(男女職工須在公司工作滿一年以上)

1、女職工產假為九十天,其中產前休假十五天(即產前假十五天,產後假七十五天)。難產的,增加產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十五天。女職工懷孕流產的,公司將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一定時間的產假。

2、對實行晚育(指女24週歲生育第一胎的)的女職工,增加產假15天,領取《獨生子女證》的增加產假35天。

3、不滿一週歲的嬰兒的女職工,在每班勞動時間內有兩次哺乳(含人工餵養)時間,每次三十分鐘。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三十分鐘。如女職工每班勞動時間內的兩次哺乳時間需要合併使用和往返公司家庭哺育,須事先辦理審批手續。

4、 男職工有陪產假2天。

5、職工違反婚姻法、計劃生育規定等國家法律法規,不適用本產假、陪產假規定。

6、產假、陪產假期間工資照發。

五、請假手續及審批許可權

(一)、請假手續

員工請假必須按審批程式辦理請假手續,事先填寫請假單,上報部門經理審批。未滿復工時,應辦理銷假手續。病假或突發性事假,可由自已或親屬向公司部門負責人電話請假或續假,事後補書面手續,要求員工儘量提早進行請假手續,以免影響工作相關安排。

(二)、假期審批許可權

各部門的請假等由各部門經理審批,報人事部備案。

1、部門員工請年休假、公假、婚假、產假、陪產假由公司副總經理審批,總經理批准報人事部門備案;

2、各部門員工請事假、病假,由公司部門經理審批,副總經理批准,報人事部門備案。

六、附則:

1、各部門應加強勞動紀律管理,嚴格按公司考勤規章制度辦事,逐級管理好員工出勤情況,要健全考勤記錄事宜由人事部並每月公佈和上報員工的出勤、缺勤情況;

2、本規定適用於本公司全體員工;

3、本規定解釋權屬本公司財務人事部;

4、本規定自20xx年2月11日起實行。

財富公司考勤管理規定 篇7

為完善公司的管理制度,確保公司的正常運作和持續發展,營造一個良好的辦公室環境,現將公司考勤制度規定如下:

一、公司實行每週5天工作制 (9:00a.m~17:00 p.m).,須在公司考勤表上籤到,由於個人因素未考勤者按缺席論;代考勤或委託他人考勤均屬明顯惡意違紀行為,違者一次扣罰50元(請假者除外)。

二、門店人員作息時間為每天(10:00a.m~22:00 p.m)做一休一,輪流換班,店長將換班表統一報行政人事部備案。公司員工在工作時間外出超過30分鐘以上者,須向行政人事部提交部門經理(門店店長)簽字的 《外出申請單》(附件1)寫明外出事由;業務人員需9:00到公司考勤後辦理好《外出申請單》手續,方可外出.違者一次扣罰50元。

三、員工請假一天以上由部門經理批准,員工請假二天以上需由總經理批准,應事先填寫《請假申請表》(附件2),經部門經理或總經理批准後交給行政人事處;特殊原因(如患急病症或突發事件)無法事先書面申請時,應先電話告知部門經理或行政人事處,經部門經理或總經理批准後方可請假。並於事後1個工作日向行政人事處補交《請假申請表》否則按缺席論。部門經理級以上的請假或工休,應事先報總經理或董事長批准。

四、行政人事部將對每天考勤情況做統計,每週公佈一次統計結果;員工對考勤統計有異議,可直接與行政人事部溝通解決;

五、未做考勤記錄、不及時提交《非正常出勤申請表》或《請假申請表》者均按遲到、早退或曠工論,其分別做如下處罰:

A、15分鐘以上的遲到或早退,一次罰款50元;

B、1~4小時的缺勤按曠工半日計,並扣除半天工資。

C、超過4個小時以上缺勤者,按曠工1日計,扣除當日工資 ;一個月內曠工2日以上(含2日)將被自動除名;

本制度從20xx年4月8日起執行,請全體員工嚴格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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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富公司考勤管理規定 篇8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辦公室人員上下班必須嚴格按照作息時間執行,上班時間不得遲到、早退和不請假離開工作崗位,不得出現曠工現象及擅自離崗,超過30分鐘作曠工半天處理(無法及時通知等特殊原因除外);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週一至週五為工作日,週六、週日為休息日。因工作需要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自行安排,節日值班由集團公司統一安排。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准;1天以上的,由副總經理批准。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准。請假員工事畢向批准人銷假。未經批准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五、上班時間特殊私事需要中途離崗, 必須向所屬單位負責人請假;待領導批准方可離開單位;

六、公司員工因病、因事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時上下班的應請假,未經批准而不按時上下班的作曠工處理;

七、上下班途中遵守交通規則、注意安全、杜絕酒後駕車;

財富公司考勤管理規定 篇9

考勤管理是企業事業單位對員工出勤進行考察管理的一種管理制度,包括是否遲到早退,有無曠工請假等。下面是一份餐廳考勤管理制度,供參考。

1、新進員工三天試崗合格後,可錄指紋,從第四天開時上下班必須打卡。

2、不遲到、不早退,遲到5分鐘以內可每個月有三次不計;三次以後5分鐘之內統一扣5元,遲到5至10分鐘以內扣10元;超過10分鐘並在一小時以內每分鐘1元;超過一小時按曠工處理。

3、按規定時間、次數打卡,不多打、不漏打,忘打卡一次扣5元,若一天之內一次都沒打卡,則視為事假或按曠工處理

4、若打卡時間顯示未遲到,但實際未按時參加例會、到崗工作,則視為遲到。

5、遲到者必須在換好工作服、並整理好儀容儀表可開始工作時找上級管理人員報告才算上班。

6、員工遲到時,管理人員必須如實記錄遲到時間,並在手工考勤本上標註清楚,若有隱瞞或不按實際遲到時間記錄考勤,管理人員扣20元。

財富公司考勤管理規定 篇10

總則

考勤目的:為了進一步規範、完善中心的考勤制度,保證中心工作正常有序地進行,現特制定考勤管理實施細則,望中心全體員工共同遵守。

第一條

考勤的原則:本著嚴格、規範、公平、公正、不徇私、不遺漏。

第二條

考勤的方式:由中心部門經理紙製考勤、打卡機打卡制考勤、中心考勤管理員考勤監督,實行“兩考一監督”的考勤方式。

第三條

考勤的物件:李滄陽光老年服務中心的全體員工,其中涉及7個班次,8個部門。

第四條

考勤的要求:中心的全體員工必須按時簽到、簽退,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曠工,打卡機上無考勤記錄,且未作未打卡情況說明者視為缺勤。個人出勤記錄情況,作為中心工資、獎金髮放的重要依據,缺勤、遲到、早退10次以上,取消年終獎金的發放。

(1)員工未及時打卡方面:因客觀或者其他原因造成員工不能及時打卡者,必須填寫由中心統一提供的未打卡情況說明,詳細說明清楚未及時打卡的原因,經過部門經理的批准同意後,方視為正常出勤,否則作為缺勤處理。(附表1:李滄陽光老年服務中心未打卡情況說明)

(2)員工請假方面:除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及中心安排規定的休息日之外,員工必須按時上下班,若有特殊情況不能到崗者,必須統一填寫由中心提供的陽光老年服務中心員工請假單,事前不能及時填寫請假單情況時,必須電話告知部門經理(中層以上告知中心主管領導),經部門經理同意後方可,在到崗後必須立即補上請假單,無請假單者視為無故缺勤。請假時間在三天以上者必須經中心主管領導批准同意方可,請假在三天以下者須經部門經理批准同意方可。(附表2:李滄陽光老年服務中心員工請假單)

(3)員工加班方面:員工工作需要加班,必須統一填寫由中心提供的陽光老年服務中心員工加班申請表,經部門經理批准同意,報中心人力資源部經理批准後方可進行。(附表3:李滄陽光老年服務中心員工加班申請表)

(4)員工調休方面:中心員工因特殊情況班次需要進行調換者,必須統一填寫由中心提供的李滄區陽光老年服務中心調休申請表,經部門經理批准同意後方可實行,最後報送中心人力資源部儲存,原則上中心不允許隨意調休,除非特殊情況下方可。(附表4:李滄陽光老年服務中心員工調休申請表)

(5)員工公出方面;員工因工作安排需要公出,須經部門經理同意,做好相關的登記工作,為後期的考勤提供詳細準確的資料資訊。

第五條

各部門經理在每月的5號,將部門員工的出勤情況(包括出勤記錄、未打卡、加班、調休、請假、等表),統一報送中心人力資源部考勤員處。各部門經理本著負責、嚴格、準確、及時的原則報送。

附則

(1) 本管理實施細則自公佈之日起生效.

(2) 本管理實施細則適應於中心全體員工.

(3) 本管理實施細則依據相關的法律法規、政策及中心的管理制度制定.

(4) 本管理實施細則解釋權歸中心人力資源部.

財富公司考勤管理規定 篇11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強化全體職工的紀律觀念,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考勤制度是加強公司勞動紀律,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勞動生產效率,搞好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工作。全體員工要提高認識,自覺地、認真地執行考勤制度。

第三條 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實施。

第四條 各部門經理、主管對本部門人員的考勤工作負有監督的義務。

第五條 公司考勤實行打卡制度,員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共計每日2次)。員工應親自打卡,不得幫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幫助打卡。

第六條 考勤記錄作為年度個人工作考評的參考依據。

第二章 具體規定

第七條 工作時間

1、本企業全體員工每日工作時間一律以八小時為標準。

2、上午上班時間為8時30分,下班時間為12時;下午上班時間為13時,下班時間為17時30分。

第八條 遲到、早退

1、班15分鐘以後到達,視為遲到,下班15分鐘以前離開,視為早退。

2、以月為計算單位,第一次遲到早退扣款10元,第二次遲到早退扣款20元;第三次遲到早退扣款30元,累計增加。

3、遲到早退情節嚴重屢教不改者,將給予通報批評、扣除績效工資、直至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4、遇到惡劣天氣、交通事故等特殊情況,屬實的,經公司領導批准可不按遲到早退處理。

第九條 請銷假

1、主管以下人員(含主管)請假一天的由部門經理批准,兩天至三天的由分管領導批准,三天以上的由總裁批准;部門經理、總裁助理、副總裁請假由總裁批准。所有請假人員都須在人力資源部備案。

2、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打考勤卡,應及時在考勤卡上註明原因,並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

第十條 病假

1、員工本人確實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須經部門經理批准,報人力資源部備案,月累計超過兩個工作日者,必須取得區級以上醫院開據的休假證明。

2、患病員工請假須由本人或由直系親屬於當日九點前向所在部門領導或公司主管領導請假,經批准後方可休假。

3、經公司領導批准,當月累計病假兩日(含兩日)以內的,每日扣績效考核分值3分。

4、患病員工如有區級以上醫院開據病假條的,當月病假累計三日(含三日)以上者,每日扣績效考核分值5分。;全月病假者,扣除全部績效工資;連續病假超過三個月者試為自動辭職或按北京市相關政策執行。

5、員工必須在病癒上班兩日內將病假條主動交給人力資源部核查存檔。

第十一條 事假

1、員工因合理原因須要本人請假處理,並按規定時間申請,經公司領導批准的休假,稱為事假。

2、請事假的員工必須提前一天書面申請(如遇不可預測的緊急情況,必須由本人在早晨九點以前請示公司領導),如實說明原因,經部門領導報經公司領導同意後,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3、事假按照日工資標準扣除。

4、事假可以用加班加點時間調休,但必須經過公司領導的批准,經批准的調休事假可不扣發。

5、員工在工作時間遇有緊急情況需要本人離開崗位處理的,也按上述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年假

1、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享受每年7個日曆日的年假。工作每增加一年假期增加一日,但最長假期不超過14個日曆日。

2、年假需一次休完,當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計到第二年。

第十三條 婚假

1、員工請婚假時,必須本人持法定的結婚證填寫婚假申請單,經部門經理批准,交人力資源部稽核。

2、婚假假期為三天,男方25週歲、女方23週歲為晚婚,晚婚假期共計10天。

第十四條 產假

1、女員工正常生育時,給予90天(包括產前15天)產假,難產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個嬰兒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齡的增加30天產假。

2、女員工懷孕三個月以內流產的給予20-30天妊娠假,懷孕三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的給予42天妊娠假,懷孕七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90天產假。

3、女員工休假前需要有醫院證明,經所在部門經理同意後,報人力資源部批准,方可休假。

4、男員工產假的護理假為15天。

第十五條 喪假

員工供養的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滿週歲的子女)死亡,可辦理喪假,員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5天;員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員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路程假。員工辦理喪假需在假前寫出申請,部門經理簽字後,經人力資源部批准後,交考勤員考勤。

第十六條 曠工

1、未向部門和公司主管領導書面申請並經批准者,或未按規定時間請假,或違反病、事假規定,或違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關規定等行為,均視為曠工。

2、曠工一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月全部薪金的20%;曠工二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月全部薪金的50%;曠工三日(含累計)者,當月只發580元的工資;曠工超過三日(含累計)者,公司視情況給予處理。

第三章 附 則

第十七條 本制度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

第十八條 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執行

財富公司考勤管理規定 篇12

第一條  為加強考勤管理,規範員工上下班時間,現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每天上午8時至12時,下午2時至6時,每週6個工作日,根據員工工種和所擔負的任務,公司各部門視情安排、調整所屬員工輪休。

第三條 朝霞營業廳、百靈營業廳實行兩班工作制。早班自上午8時至下午5時;晚班自上午11時至晚上8時。

第四條 公司對員工的考勤,實行上、下班簽到制度。總經理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

第五條 朝霞營業廳,百靈營業廳,公司財務部,電腦、空調事業部所屬員工,統一到總經理辦公室簽到。辦公室員工每天上、下班簽到四次。營業廳早班員工每天上、下班簽到兩次;晚班員工上午11點簽到一次,下班考勤由各營業廳負責人監督執行。

第六條 員工上、下班簽到,不許弄虛作假,找人代簽到或替其他人簽到,一經發現,扣發代簽人半天工資,當事人按曠工半天處理。

第七條 員工於上班時間後1~10分鐘內簽到出勤者,視為遲到;10分鐘後簽到出勤者視為曠工半天;當月累計遲到三次者,視為曠工一天。員工於下班時間前,非為公司業務之需要,擅自下班者,視為早退;員工早退或下班時間不簽到者,按曠工半天處理。曠工一天,扣發兩天工資;連續曠工三天以上,作自動離職處理。

第八條 公司所有人員必須先到公司簽到後,方可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經總經辦批准,否則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九條 員工因公外出辦理業務,需提前向本部門負責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按曠工處理。

第十條 員工休假(輪休)應提前申請,填寫申請單。由部門主管批准,交總經辦備案,作為考勤依據,否則,以未簽到作曠工處理。

第十一條 公司提倡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本職工作,講究工作效率;確因公司需要或任務緊迫,員工放棄休假,視為加班。加班應填寫《加班申請單》,由部門負責人簽字批准,送交考勤部門備案,作為考勤和計發工資的依據。加班薪酬的計發,參見《薪酬發放辦法》。

第十二條 員工在下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出勤,以雙薪計發工資:

a、元旦(1月1日)一天

b、“五一”國際勞動節(5月1日、2日、3日)三天

c、國慶節(10月1日、2日、3日)三天

d、春節 (農曆正月七年級、八年級、九年級)三天。

第十三條 員工因病或因事請假,須提前一天向部門主管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方可離崗休假;事假、病假期間不計發員工工資。

第十四條 總經理辦公室負責對公司各部門人員的出勤在位情況進行不定期的檢查或抽查。

第十五條 嘉祥、汶上三聯商場,嘉祥工業園,參照本規定製定相應的考勤管理和薪酬發放辦法。

第十六條 本規定自XX年8月1日起執行,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①員工加班申請單;

②員工輪休、請假申請單。

財富公司考勤管理規定 篇13

一、為加強公司考勤管理,整頓勞動紀律,提高員工遵章守法的自覺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所有員工必須按排班表準時上班,不得無故缺勤、曠工、遲到、早退。 延遲10分鐘之內上班,為遲到行為,提前10分鐘以上,下班的,為早退行為。

三、工作時間:每星期工作時間為六天,每天七個半小時。

工作日:星期一~星期六

工作時間:上午8:00~11:30

下午13:00~17:00

公司可根據實際需要調整作息時間,具體以通知為準

四、假期管理

各類假別

1.因公出差

凡屬於下列情況之一者均屬公差

因公司技術、業務出差;

經批准參加的各類由公司出資的相應的和公司組織的各類旅遊活動等;

經批准外出參加各類社會公益活動。

2.法定休假

國家法定休假日共十天:元旦一天、春節三天、清明節一天、國

際勞動節一天、端午節一天、中秋節一天、國慶節三天);具體放假時間按國家頒佈的規定實行。在節日期間公司可根據實際情況安排法定假期外串休一天。

3.病假

員工患病非因工負傷。持有區級以上醫院所開具的休假建議書,可核予病假;

經批准在工作時間內出外就診超過8個小時的,其超出時間累計為病假。

4.事假

因個人事項,必須由本人親自料理的,經申請可酌情核予事假;

五、請假審批許可權

公司本部各級人員請假均須經部門領導同意向總經辦提出申請,由總經辦呈送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審批。未經批准則按曠工論。無故曠工3日以上的開除處理。

六、假期管理及假期工資核算

各級人員請假兩天以內者,除病假外,須提前二個工作日辦理請假手續;如遇急事不能親自辦理請假手續,應先電話向總經辦請假。返工後,如實填寫請假單,按審批許可權進行審批。未辦理請假手續的事假,均按曠工處理.

員工事假按天數扣除工資;員工病假在一天以內者,並執有當天看病收費單者不扣工資,未執有看病收費單者按事假處理,員工病假超過一天者按事假處理。

七、考勤管理

部門經理以及公司領導須帶頭執行公司考勤制度,秉公辦事。 總經辦是考勤管理的監督部門,各部門為負責部門。公司值班保安員負責監督員工考勤打卡,如有不遵守考勤制度行為者予於糾正,並作記錄,總經辦不定期監督檢查員工出勤狀況。

公司總部人員因公到專案部或出外公幹不能及時回來打卡的,須在《未打卡情況說明書》上註明出差的事因、地點,報其主管領導籤核,其《未打卡情況說明書》必須在2天內報總經辦籤核,於每月月末報送主管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審批。

上班前已知需從公司總部外出辦事,須按時打卡,不得後補。 每月遲到累計達30分鐘內、上班忘記打卡不超過3次,不予以扣款。每月遲到、早退、漏打卡(無《未打卡說明書》)累計3次,扣發1天工資,累計4到6次,扣發5天工資,累計7到10次,扣發10天工資。

因工作需要到各專案部須填寫《外勤工作登記表》,如下午出去者下午上班之前必須打卡。

考勤主管每月負責統計彙總上報主管副總經理,作罰款和發工資依據。

附:《未打卡情況說明書》,《請假條》,《外勤工作登記表》

財富公司考勤管理規定 篇14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於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三、作息時間

公司實行每週5天工作制。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四、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樂捐10元劃入水果基金: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五、請假制度

1、假別: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並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後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准假天數如下;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給假7天;配偶或子女傷亡給假10天

六、批假許可權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准;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准;三天以上總經理批准。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後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並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並按規定程式履行簽字手續後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並於事後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七、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八、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幹的,返回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並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後外出公幹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後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後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九、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後報公司分管領導批准。未經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准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衝病、事假,有一天抵衝一天,多餘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3、行政部對每月的考勤進行統計,統計表由經理簽字後交財務部計發工資。

十、出差

1、員工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後報公司分管領導批准,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分管經理批准;總經理出差時應知會辦公室,以便聯絡。《出差申請表》交行政部備查。

十一、員工因違紀的扣款,統一由公司辦公室管理,作為員工集體活動的補充費用。

十二、本制度自公司公佈之日起執行。

十三、本制度解釋權歸行政部。

財富公司考勤管理規定 篇15

為加強學校管理,樹立良好校風校紀,最大限度地調動廣大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現結合我校工作實際,特製以下考勤制度:

(一)事假

1、教職工確有事需請假的,應先寫好請假條,將請假條面交學校領導,經校領導同意方可離校。超過請假期限而未續假的,未履行請假手續而擅自離校的,先離校後履行請假手續的,一律視為曠工(特殊情況可帶假或電話請假,但回校後必須補辦請假手續,否則視為曠工)。

2、事假一天以內的,分別向部分管領導請假;事假一天以上的,向校長請假。

3、女職工因特殊情況需要請假的,可按病假處理。

4、教師請事假1天,扣發本人當月工資40元。後勤工作人員事假1天,扣除本人工資30元。

(二)病假

1、病假須持相關證明予以說明。病假一天以內,分別向部分管領導請假;病假一天以上的,向校長請假。

2、教師請病假1天,扣發當月工資30元。後勤工作人員病假1天,扣除本人工資20元。

3、因不可抗拒的事故住院且不能繼續工作的,按合同有關規定執行。

(三)其它

1、上班遲到、早退超過10分鐘罰10元;達30分鐘以上者每次扣款20元。上課鈴響後,沒按時到崗,發現一次扣10元。教師必須按課表上課,私自調課者,雙方均扣工資10元,

2、因事因病請假或因公離校時,必須報告部門主任批准,並移交課程,否則無人上課,應由原任課教師負責,並罰50元。其他人員曠工1小時扣除本人工資20元。

3、曠工:未經學校領導批准,擅自離開教學崗位,一律以曠工論處。曠工一天者,按日平均工資的2倍扣除,曠工累計5天以上者給予辭退。

4、無故連續曠工3天或一學期累計曠工5天以上的給予辭退處理。

5、上班時間聊天、幹私活、到宿舍睡覺,或隨意離開學校30分鐘以上,發現一次罰10元-30元。

6、學校集合、開會或參加集體活動等遲到或早退每次扣款10元,缺勤扣款20元,無故缺勤扣款40元。

7、教職員工因私事離崗,全月累計按事假扣發工資。

常規工作處罰規定

1、全體教職工必須形成“下級服從上級、個人服從集體”的觀念。在工作中自覺服從各級管理者的管理與安排,不服從管理與安排的,視具體情節扣款10-100元。

2、無教案上課,一次罰20元。檢查教案和批改作業,未達到《教學常規管理規定》者,每少一次分別罰10元。坐著上課,發現一次扣10元。

3、上課穿拖鞋、背心或玩弄手機、每次罰20元,曠課1節罰50元。

4、體罰學生、擅自對學生停課者,每次罰20元。

5、師德修養差,在校吵架、打架、搬弄是非、影響較壞者,根據情況輕重每次罰30~300元。體罰、變相體罰、辱罵學生,發現一次罰20元。

6、學科合格率低於政教部制訂的教學目標指數,罰全期工資5%。(根據班級情況酌情考慮)

7、擅自停課、影響教育教學秩序者,罰100元。

8、玩忽職守造成工作失誤,給學校財產和師生安全帶來損失者,根據情節輕重,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

9、違反校紀校規,不履行崗位職責,造成不良影響者,根據情節輕重,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

10、班主任日常管理工作,一次不到位扣10元,對班級事務處理不當,或不管不問每發現一次扣20元。

11、教師上課對學生要求不嚴,放任自由,學生無故缺課,每發現一次扣任課教師20元。

12、嚴格執行本校《中國小收費管理規範要求》,未經學校同意,班主任及學科教師不準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購買輔導參考書,違反規定,家長投訴罰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