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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處置等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精選17篇)

欄目: 規章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9.21K

食品安全處置等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篇1

一、學校要建立符合安全衛生標準的食品儲藏、儲存場所,配備必要的食品儲藏保鮮設施。

食品安全處置等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精選17篇)

二、學校要建立健全食品出入庫管理制度和收發登記制度,設立規範的入庫和出庫臺賬,對採購的食品及原料認真驗貨,做好登記,並與採購人員雙方簽字認可交接,驗收合格後方可入庫儲存,驗貨要做到檢驗食品質量、規格、數量、價格。

三、當天或當餐需出庫的食品或原材料,應堅持用多少就出多少的原則,由具體負責領用人員持出庫計劃單與保管員驗貨領用,並做好出庫登記,出庫單要在有領用人和保管員雙方簽字。

四、食品在校儲存期間,要按照食品保管要求,分類存放,安全管理;食品及原料分類分架、隔牆離地存放,食品庫房內不得存有非食品、個人物品、藥物、雜物及亞硝酸鹽、鼠藥、滅蠅藥等有毒有害物品,對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食品及原料,拒收入庫。

五、貨架上應對每類每批食品嚴格標明採購日期、產品名稱、產地、規格、生產日期及最終保質時限,做到帳、卡、物相符,掛牌存放,並做到先進先出。

六、存放的食品及原料應有包裝,並標明產品名稱,定型包裝食品應貼有完好的出廠標識。禁止存放無標識及標識不完整、不清晰的食品及原料。

七、經常檢查所存放的食品及原料,發現有黴變或包裝破損、鏽蝕、鼓袋等感官異常、變質時做到及時清出,清出後在專用區域內落地另放並標明“不得食用”等字樣,及時銷賬、處理、登記並儲存記錄。

八、保持庫內內通風、乾燥,做好防蠅、防塵、防鼠工作。保持庫內衛生乾淨。

食品安全處置等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篇2

一、為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抓好食品安全事前監管,消除不安全隱患,特制定本制度。

二、工商部門要督促經營者對所經營的食品進行清理、查驗,對過期、失效、變質或存在安全隱患的食品要及時下架、退市,並填寫《退市登記表》。

三、退市食品範圍

1、三無食品(無廠名、廠址、無產品名稱);

2、過期變質食品(含無生產日期、有效期的食品);

3、假冒偽劣食品(商標侵權、虛假宣傳);

4、流動檢測(抽檢)不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食品;

5、不符合生產標準、衛生標準、計量標準的食品;

6、食品標籤不符合要求的食品;

7、國家釋出的問題食品;

8、部門協查食品;

9、媒體曝光食品。

四、處理辦法

1、對三無食品、過期變質食品、假冒偽劣食品,工商部門採取強制退市的辦法,對上述市場食品依法沒收。

2、對影響危害人體健康,不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食品。工商部門要採取集中銷燬方式退出市場流通。

3、對食品標籤不符合國家《食品通用標籤標準》的,要求整改,暫時退出流通。

4、廠場掛鉤、廠地掛鉤、簽訂進場協議的,要解除協議,取消掛鉤。

5、對問題食品已售出的要及時責令追回。

五、退市商品實行行政報告制度,各經營戶對退市食品情況要及時向當地工商部門報告、填寫《退市食品登記表》。

六、對問題食品實行消費警示制度,工商部門將對問題食品的名稱、批次、數量、問題原因、經營企業、生產企業情況向消費者公告。

七、工商部門對問題食品,要重點監管,防止改頭換面二次流入市場。

八、退市食品要實行退市備案,退市整改食品重新入市須抽檢合格。

食品安全處置等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篇3

為規範食品安全檢查管理,及時發現消除食品安全隱患,保障食品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食品銷售活動,採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證食品安全,按照許可範圍依法經營,並在經營場所醒目位臵懸掛或者擺放食品經營許可證,接受社會監督,承擔主體責任。

二、建立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組織機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經過培訓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對食品銷售全過程實施內部自我檢查管理並記錄,落實責任到人,嚴格落實監管部門的監管意見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須認真按照職責要求,組織落實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員工健康管理、進貨查驗、工具清洗消毒、綜合檢查管理等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四、制訂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檢查計劃,採取全面檢查、抽查與自查相結合的形式,實行層層監管,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五、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每天至少進行一次食品安全檢查,檢查各崗位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告知改進,並做好食品安全檢查記錄備查。

六、各崗位負責人、主管人員要服從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檢查指導,每天開展崗位或部門自查,及時發現和糾正從業人員違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為。

七、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定期對單位食品安全狀況進行檢查評價,經營條件發生變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應當立即採取整改措施;有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潛在風險的,應當立即停止食品經營活動,並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八、檢查中發現的同一類問題經兩次指出仍未改進的,按本單位有關規定處理。

食品安全處置等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篇4

為了切實加強食品安全工作,健全和規範工作程式,努力形成各盡其職,協調配合,資訊通暢,資源共享的執行格局,全面提升我街道的食品安全工作綜合監管的能力和水平,特制定社群食品安全資訊報送制度如下:

一、建立資訊聯絡報告制度

為及時掌握全街道的食品安全資訊,確保資訊反映準確、有效,特建立食品安全資訊報告聯絡制度。

1、食品安全資訊網路組織:每個社群確定一名安全資訊員,負責食品安全資訊聯絡上報工作。

2、食品安全資訊報告內容:各社群在定期檢查報送消防檢查資訊的基礎上,報送食品安全資訊,主要包括食品安全的檢查情況及存在問題;各種專項整治進展情況;食品安全動態;重大事故查處資訊等。辦事處食安辦負責將社群報送的資訊統一整理彙總,並及時上報相關職能部門。

3、安全資訊報告時間:有關食品安全檢查報表,每週報送一次;食品安全預測預警和專項整治資訊,要及時上報;對食物中毒、突發食品汙染事件等重大事項和重要資訊,做到隨時報送,並向街道食品安全領導小組報告。

二、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制度。

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應及時向食品安全協調機構上報發生事故的單位、地址並組織協調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並報告事故現場採取的措施和調查處理的工作進度。對食品安全事故隱報、遲報、漏報、不報的有關人員,將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理。

三、投訴舉報處理制度

街道向社會公開食品安全舉報電話,安排專人負責受理投訴舉報工作。按照首接負責的原則,對每起投訴舉報要認真記錄、及時處理或報告。

食品安全處置等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篇5

一、審查入場食品經營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等證件,發現其不具備食品經營資格的,禁止其入場經營。

二、通過簽訂合同、責任狀等方式,明確入場食品經營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責任;定期對入場食品經營者的`經營環境和條件進行檢查,發現其不具備與所經營食品相應的經營環境和條件的,及時暫停或者取消入場經營資格;發現食品經營者有違反《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法律規定的行為,要及時予以制止,並立即報告所在地的農業或市場監管等部門。

三、建立市場經營者檔案,記載入場食品經營者的基本情況、主要進貨渠道、經營品種、品牌和供貨商狀況等資訊。

四、建立和完善市場食品、農產品准入、食品經營從業人員健康檢查、食品安全資訊公示、不合格食品銷燬等食品經營管理制度,定期組織市場管理人員和經營者開展食品安全知識學習和培訓。

五、設定食品資訊公示設施,及時公開市場內或行政機關公佈的相關食品安全資訊。

六、建立市場食品安全管理組織,根據要求配備專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負責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七、指導督促市場內經營戶做好進貨查驗、索證索票和臺賬建立工作,落實管理規範要求。

八、根據規定要求,建立市場檢測室、配置檢測裝置、配備專職

檢測人員,對上市食品(農產品)進行檢測並及時記錄檢測結果、建立檢測臺賬、公示檢測資訊,對不合格食品(農產品)要及時下櫃,通知農業或市場監管等有關部門進行處理,並做好處理記錄。

九、積極配合市場監管部門做好市場內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食品安全處置等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篇6

為做好食品經營工作,切實保障消費者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以下制度:

食品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一、食品經營者建立並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面板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經營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參加工作。

三、應當建立健全本單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對職工食品安全知識的培訓。

四、從業人員體檢合格證明應隨身攜帶,以備檢查。

五、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合格證不得塗改,過期、筆跡不清無效。

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制度

一、制定本單位食品衛生管理制度和崗位衛生責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單位食品經營場所衛生設施改善的規劃。

三、按有關發放食品流通許可證管理辦法,辦理領取或換髮食品流通許可證,無食品流通許可證不得從事食品經營。做到亮證、亮照經營。

四、組織本單位食品從業人員進行食品安全有關法規和知識的培訓,培訓合格者才允許從事食品流通經營。

五、建立並執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六、對本單位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總結、推廣經驗,批評和獎勵,制止違法行為。

七、執行食品安全標準。

八、協助食品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實施食品安全監督、監測。

食品安全檢查制度

一、配備專職或者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日常食品安全監督檢查。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堅持落實每天檢查各部門、各崗位的衛生狀況和崗位責任制的執行情況,並作好登記。

三、每日組織一次衛生檢查,單位負責人每月組織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工作。

四、每次檢查,都必須有記錄。

五、發現問題,應有人跟蹤改正。

六、檢查內容應包括食品儲存、銷售過程;陳列的各種防護設施裝置,冷藏、冷凍設施衛生和周圍環境衛生。

七、對損壞的衛生設施、裝置、工具應有維修記錄,確保正常運轉。

八、各類檢查記錄必須完整、齊全,並存檔。

食品從業人員個人衛生制度

一、從業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

二、勤洗澡、勤洗手、勤剪指甲。

三、勤洗衣服、被,勤換工作服,進入操作間須戴發帽,頭髮必須全部戴入帽內。

四、定期理髮,不留長鬍須。

五、平日不染紅指甲,上班不戴戒指,手錶,手鐲。

六、不準穿工作服上廁所,大小便後堅持洗手消毒。

七、工作時嚴禁吸菸。

八、工作時不要隨地吐痰。

九、不準用工作服擦汗,擦餐具或擦鼻涕。

十、不準用手抓直接入口食品。

十一、不準對著食品咳嗽或大噴嚏。

十二、自覺遵守衛生制度。

十三、抹布專用,經常搓洗,消毒。

食品安全自檢自查與報告制度

一、 本經營單位內經營者應保持場內整潔衛生,經營食品必須符合國家、地方或行業制定質量衛生標準。

二、 本經營單位配備專職食品質量管理員負責食品質量的督促管理工作,並做好進貨食品索證和查驗登記工作,經常查驗上櫃食品的內外質量,嚴格執行食品准入各項標準,保證不銷售任何不合格食品。

三、 經質量自檢不合格的食品,應立即撤櫃停止銷售,進行銷燬或作無害化處理,不得進入本經營單位銷售。

四、本經營單位設立食品安全資訊公示欄,對每天的食品質量自檢結果(包括品種、產地、檢測情況等)進行公示。

食品採購管理制度

一、採購食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檔案。應當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絡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食品進貨查驗記錄應當真實,儲存期限不得少於二年。 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檔案,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

二、採購各類食品應注意生產日期或儲存期等食品標識,不應採購快到期或超期食品。

三、採購時應向銷售方索取該批產品有效許可證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檔案。

四、禁止採購腐敗、黴變、生蟲、汙穢不潔、混有異物或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五、禁止採購摻假、摻雜、偽造、冒牌、超期或用非食原料加工的食品。

六、採購人員應記錄採購食品的來源及保管好相關的資料,注意個人衛生並隨時接受管理人員檢查。

不合格食品召回及處理制度

一、為防止不合格食品進入消費領域,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影響企業信譽,特制定本制度。

二、食品經營者必須認真做好上櫃及倉儲食品的經常性檢查,如發現下列情形之一者,必須立即撤下櫃檯或清除出庫,停止銷售:

1. 已經變質、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2. 經法定檢測機構和行政執法機關檢測為不合格的食品;

3. 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4. 國家明令禁止生產、銷售的食品和發現其生產加工的原料、輔助材料、新增劑為不合格產品或違反國家禁令或其生產工藝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

三、對已經售出的'嚴重危害人身安全的食品,必須依據銷售臺帳立即召回,並及時向工商部門報告和退還貨款或進行賠償。

四、對已經售出的嚴重危害人身財產安全的食品,在發現後一個小時內營業場所公示,並選擇能夠覆蓋銷售範圍的新聞媒體予以公示,通知購貨人立即停止銷售、使用,負責將該批產品召回並銷燬。

五、不合格食品一經退市或召回,不得再次投入市場。

食品儲存管理制度

一、食品貯存方法:

1、低溫貯存

1)冷藏貯存:0℃至-10℃條件下貯存

2)冷凍貯存:0℃至-29℃條件下貯存

2、常溫貯存

貯存基本要求(1)清潔衛生(2)通風乾燥(3)無鼠害

二、食品貯存庫的衛生要求:

1、門窗、四壁完整,不漏雨,地面用不滲水無毒材料鋪石。

2、庫內保持通風、乾燥,避免陽光直射。

3、要安裝紗門、紗窗,擋鼠板,保證無蠅、無鼠、無昆蟲。

4、高溫冷庫溫度控制在4℃-0℃。

低溫冷庫溫度控制在-18℃以下。

三、食品貯存的衛生管理

1、建立入庫、出庫食品登記制度。按入庫時間先後分類存放,先進先出。

2、各類食品要分開存放、按品種種類,進庫整齊存放日期分類。

3、存放的食品應與牆壁,地面保持一定的距離。離地20CM-30CM,離牆30CM,貨架之間有間距,中間留有通道。

4、建立庫存食品定期檢查制度掌握食品的保質期,防止發生黴爛,軟化發臭,鼠咬。

5、倉庫要定期打掃。

6、食品貯存庫內不得存放農藥等有毒有害物品。

7、冷庫內不得存放腐敗變質和有異味的食品。

廢棄物處置管理制度

一、安排專人負責廢棄物的處臵、收運、臺賬管理工作。

二、將廢棄物分類放臵,做到日產日清。

三、嚴禁亂倒亂堆廢棄物,禁止將廢棄物倒入工作場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設施。

四、廢棄物應當實施密閉化運輸,運輸裝置和容器應當具有藥店廢棄物標識,整潔完好,運輸中不得洩漏、散落。

五、禁止將廢棄物交由未經相關部門許可的處臵單位或個人處理。

六、建立廢棄物產生、收運、處臵臺賬,詳細記錄藥店廢棄物的種類、數量、去向、用途等情況,並定期向相關部門報告。

七、企業負責人應實時監測廢棄物處臵管理,並對處臵行為負責。

一、立即搶救:在第一時間組織人員,立即將中毒者送醫院(120)搶救。

二、及時報告: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後,有關人員立即向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臵領導小組報告;立即停止經營活動,封存導致或者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用具、裝置設施和現場。自事故發生之時起2小時內向縣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縣衛生應急辦)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縣食品藥品稽查大隊)報告,報告內容有: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單位、地址、時間、中毒人數及死亡人數,主要臨床表現,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並按照相關部門的要求採取控制措施。

三、保護現場:發生食物中毒後,在向有關部門報告的同時要保護好現場和可疑食物,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於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於沖洗,病人的排洩物(嘔吐物、大便)要保留,提供留洋食物。

四、負責人及有關工作人員,要配合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進行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如實反映食品安全事故情況。將病人所吃的食物、進餐總人數,同時進餐而未發病者所吃的食物,病人中毒的主要特點,可疑食物的來源、質量、存放條件、加工烹調的方法和加熱的溫度、時間等情況如實向有關部門反映。

五、事故責任追究:對事故延報、謊報、瞞報、漏報或處臵不當的,要追究當事人責任;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臵領導小組應做好中毒人員的安撫工作,確保不讓事態擴大,任何人不得自行散佈事故情況資訊,造成嚴重後果的要追究其法律責任。

投訴處理規定

1、接到顧客投訴時,員工必須聆聽,同時將顧客投訴的時間、姓名、住址、聯絡電話號碼及投訴主題詳細記錄,並將相關資訊及時反饋企業負責人。

2、企業負責人接到投訴資訊後,必須做好核實、分析,根據各種投訴性質和程度及時作出相應的處理辦法,限期處理和回覆。

3、將問題處理妥善後,須於2小時內反饋客戶中心,以便跟進驗證和回訪顧客(回訪時效在2個工作日內執行)。

食品安全處置等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篇7

(1)、應建立加工操作裝置及工具清潔制度,各崗位相關人員按規定開展清潔工作,使場所及其內部各項設施隨時保持清潔。用於食品加工的裝置及工具使用後應洗淨,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還應進行消毒(推薦的場所、設施、裝置及工具的清潔計劃見附件,清洗消毒時應注意防止汙染食品、食品接觸面。

(2)、應建立加工經營場所及設施維修保養制度,並按規定進行維護或檢修,以使其保持良好的執行狀態。

(3)、食品加工經營場所內不得存放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物品,各項設施也不得用作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用途。

(4)、採用化學消毒的裝置及工具消毒後要徹底清洗。已清洗和消毒過的裝置和工具,應在保潔設施內定位存放,避免再次受到汙染。

(5)、用於食品加工操作的裝置及工具不得用作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用途。

食品安全處置等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篇8

一、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為規範從業人員健康管理,確保食品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從業人員必須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證明。健康證明應隨身攜帶,以備檢查。

二、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面板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當食品從業人員出現咳嗽、腹瀉、發熱、嘔吐等有礙於食品衛生的病症時,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癒後,方可重新上崗。

四、食品從業人員必須具有良好的衛生習慣,做到個人儀表整潔。上崗時必須穿戴統一整潔的工作服,並經常換洗,保持清潔。在工作崗位上不能嚼口香糖、進食、吸菸。私人物品必須存放在指定的區域或更衣室內,不可放置在食品加工、銷售工作區內。

五、食品經營者應當建立食品從業人員健康檔案,加強個人健康狀況日常監督管理。

二、從業人員培訓管理制度

為規範從業人員培訓,增強其食品安全意識,提高食品安全知識水平,根據《食品安全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計劃。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具體負責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計劃的實施。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應針對每個食品操作崗位分別進行,內容應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和食品安全知識、各崗位操作規程等。

四、定期組織食品從業人員開展食品安全知識集中學習培訓,做到有學習培訓記錄、食品從業人員有學習記錄本,並建立好學習培訓檔案。

五、按時按要求組織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積極參加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組織的食品安全知識培訓。

六、有條件時選送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參加食品檢測、檢驗知識學習培訓,培養專職或兼職食品安全檢測、檢驗人員。

三、食品安全管理員制度

為規範食品安全管理員管理,根據《食品安全法》、《河南省食品流通企業食品安全員(師)制度試行辦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根據本單位經營規模和經營範圍配備專兼職食品安全員(師)。

二、食品安全員(師)應當具備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規定的條件,參加專門培訓並考核合格,取得相應培訓考核合格證書。

三、食品安全管理員(師)負責參與制定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崗位責任制度,監督落實食品經營過程的安全控制制度,組織落實本單位食品安全自查和不合格食品召回處置制度,組織從業人員開展食品安全培訓及健康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檔案,履行食品安全事故報告義務,配合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

四、食品安全管理員(師)每年應接受不少於40小時的食品安全知識更新培訓。

四、食品安全自檢自查與報告制度

為規範食品安全檢查管理,及時發現消除食品安全隱患,保障食品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食品銷售活動,採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證食品安全,按照許可範圍依法經營,並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懸掛或者擺放食品經營許可證,接受社會監督,承擔主體責任。

二、建立本單位食品安全管理組織機構,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經過培訓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對食品銷售全過程實施內部自我檢查管理並記錄,落實責任到人,嚴格落實監管部門的監管意見和整改要求。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須認真按照職責要求,組織落實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員工健康管理、進貨查驗、工具清洗消毒、綜合檢查管理等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四、制訂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檢查計劃,採取全面檢查、抽查與自查相結合的形式,實行層層監管,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五、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每天至少進行一次食品安全檢查,檢查各崗位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告知改進,並做好食品安全檢查記錄備查。

六、各崗位負責人、主管人員要服從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檢查指導,每天開展崗位或部門自查,及時發現和糾正從業人員違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為。

七、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定期對單位食品安全狀況進行檢查評價,經營條件發生變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應當立即採取整改措施;有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潛在風險的,應當立即停止食品經營活動,並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八、檢查中發現的同一類問題經兩次指出仍未改進的,按本單位有關規定處理。

九、各種檢查結果記錄及報告情況歸檔備查。

五、食品經營過程與控制制度

為規範本單位食品經營行為,嚴控風險點,保證食品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食品採購環節

1.確定採購食品的品種、品牌、數量等相關計劃安排。

2.要認真查驗供貨商的主體資格證明,保證食品的來源合法。

3.與供貨商簽訂供貨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特別是出現食品質量問題時的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4.向供貨商索取食品的相關許可證、進貨發票等證明材料。

5.對採購食品的外觀質量狀況、食品溫度、保質期等方面進行查驗。經查驗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貨商做退貨處理。

6.每一批次的進貨情況詳細記錄進貨臺帳,並按照要求妥善保管。

二、食品儲存環節

1.詳細記錄各類食品的入庫日期、數量等相關資訊。入庫記錄應與進貨查驗相銜接,定期與供貨者核對購進食品的品種、規格和數量。

2.按照食品儲藏的要求進行存放。食品要離牆離地,按入庫的先後次序、生產日期等分類、分架存放,做到生熟分開、擺放整齊、掛牌存放。嚴禁存放變質、有臭味、汙染不潔或超過儲存期的食品。

3.貯存直接入口的散裝食品,應當採用封閉容器。在貯存位置表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絡方式等內容。

4.定期對庫存食品進行查驗。發現食品有腐爛、變質、超過保質期等情況,要立即進行清理。

三、食品運輸環節

1.運輸食品時運輸工具和容器要清潔衛生,運輸中要防蠅、防塵、防食品汙染。

2.運輸工具應能滿足食品的運輸條件(如溫度、溼度等)。

四、食品銷售環節

1.每天對銷售的食品進行查驗。銷售人員要按照食品標籤標示的警示標誌、警示說明或者注意事項的要求銷售預包裝食品,確保食品質量合格和食品安全。

2.對即將到達保質期的食品,集中進行擺放,並作出明確的標示。

3.用於食品銷售的容器、銷售工具必須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六、場所及設施裝置清洗消毒和維修保養制度

為保證食品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食品經營場所應按照食品銷售流程合理佈局裝置、設施,防止在經營中產生交叉汙染。

二、配備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消毒、更衣、盥洗、採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裝置或設施。

三、保持環境衛生,定期進行蟲害防治,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及其他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

四、銷售散裝食品,應配置方便使用的從業人員洗手設施,附近設有相應清洗、消毒用品、幹手設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標示。宜採用腳踏式、肘動式或感應式等非手動式開關或可自動關閉的開關,並宜提供溫水。

五、經營場所可以採用機械排風、空調等設施,保持良好通風,及時排除潮溼和汙濁空氣。

六、直接接觸食品的裝置或設施、工具、容器或包裝材料和裝置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應為安全、無毒、無異味、防吸收、耐腐蝕且可承受反覆清洗和消毒的材料製作,易於清潔和保養。

七、貯存、運輸食品,應具有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要求的裝置、設施、配備專用車輛和密閉容器。遠端運輸食品需使用符合要求的專用密閉式冷藏(保溫)車,每次使用前應進行有效的清潔消毒,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八、應當定期維護食品貯存、陳列、消毒、保潔、保溫、冷藏、冷凍等裝置與設施,校驗計量器具,及時清理清洗,必要時消毒,確保正常運轉和使用。

十、用於食品經營操作的裝置、設施不得用於與食品經營無關的用途。

七、進貨查驗和查驗記錄制度

為加強對食品質量的安全管理,嚴把食品進貨關,根據《食品安全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實施索證制度。在進貨時認真查驗供貨方的真實身份,索取並檢查供貨方的營業執照、食品流通許可證、食品經營許可證或食品生產許可證等證照手續,以查驗供貨方和生產者的主體合法性。

二、實施索票制度。購進的食品按批次向供貨方索取證明食品質量的檢測、檢疫報告等合格證明,並對食品包裝上的標識以及內在質量進行檢查或抽查,查驗食品質量的真實性;對於沒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的食品拒絕購進。

三、建立食品進貨查驗記錄臺帳,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絡方式等內容,儲存相關憑證,並保證食品進貨查驗記錄真實。記錄和憑證儲存期限不得少於產品保質期滿後六個月;沒有明確保質期的,儲存期限不得少於二年。

四、保健食品專項制度。1.索要保健食品生產企業和供貨者的營業執照影印件。2.索要保健食品生產許可和經營許可證明檔案影印件。3.索要保健食品批准證書(含技術要求、產品說明書等)影印件和企業產品質量標準影印件。4.索要保健食品出廠檢驗合格報告影印件,進口保健食品還應當索取檢驗檢疫合格證明覆印件。

八、食品貯存管理制度

為規範食品的貯存管理,根據《食品安全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定期檢查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二、貯存場所、容器、工具和裝置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設定紗窗、防鼠網、擋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蟲、防蠅、防蟑螂設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用品。

三、食品和非食品(不會導致食品汙染的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庫房應分開設定。同一庫房內貯存不同性質食品和物品的應區分存放區域,不同區域應有明顯的標識。

四、食品應當分類、分架存放,與牆壁、地面保持一定的距離,並定期檢查,使用應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變質和過期食品應及時清除。

五、冷藏、冷凍櫃(庫)應有明顯區分標識,設可正確指示溫度的溫度計,定期除霜、清潔和保養,保證設施正常運轉,符合相應的溫度範圍要求。

六、冷藏、冷凍貯存應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嚴格分開,植物性食品、動物性食品和水產品分類擺放。不得將食品堆積、擠壓存放。

七、散裝食品應盛裝於容器內,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絡方式等內容。

八、貯存生鮮食品和熟食製品,做到符合食品安全所需要的溫度、空間隔離等特殊要求,防止交叉汙染。

九、廢棄物處置制度

為規範廢棄物處置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安排人員負責廢棄物的處置、收運、臺賬管理等工作。

二、設定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裝置或設施,廢棄物應分類放置,做到日產日清。

三、禁止亂堆廢棄物,禁止將廢棄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

四、廢棄物應當實行密閉化運輸,運輸裝置和容器應當整潔完好,運輸中不得洩漏、撒落。

五、單位負責人應實時監測單位廢棄物的處置管理,並對處置行為負責。

十、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

為加強對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食品的停止經營、召回的管理,確保食品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召回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並執行食品退市制度。一旦發現所經營的食品有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立即停止經營,下架單獨存放,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並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將有關情況報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二、對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正式公佈或通知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迅速按要求進行嚴格清查,並對清查出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立即下架、下櫃,停止經營,並將清查情況及時報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按照要求處理。

三、對已經停止經營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配合食品生產者立即召回,並將召回情況及時報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十一、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方案

為完善食品安全保障體系,防止或減輕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社會危害,根據《食品安全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小組,負責本單位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落實食品安全防範措施。

二、建立食品安全突發事件防範檢查登記本,定期檢查本單位各項食品安全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隱患。

三、一旦發生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立即把傷病人員送往醫院進行積極救治,採取措施,防止事件擴大。對導致或者可能導致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裝置等,採取封存等控制措施,並及時向本地縣級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和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四、在食品安全突發事件處置中,積極配合政府及相關部門妥善處理好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有關事宜。

十二、食品銷售記錄制度(食品批發企業)

為加強本單位食品質量安全管理,記錄食品銷售去向,根據《食品安全法》等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規定健全食品銷售記錄制度,建立食品銷貨臺帳。

二、食品銷貨臺賬如實記錄批發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銷售日期以及購貨者名稱、地址、聯絡方式等內容,並儲存相關憑證。

三、記錄和憑證儲存期限不得少於產品保質期滿後六個月。沒有明確保質期的,儲存期限不得少於二年。

四、銷售食品時,主動向購進者開具載有批發記錄資訊的銷售票據或者清單,同時加蓋印章或者簽字。

十三、禁止經營食品

根據《食品安全法》有關規定,食品經營者禁止經營下列食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產的食品或者新增食品新增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生產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生物毒素、重金屬等汙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

三、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新增劑生產的食品。

四、超範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新增劑的食品。

五、營養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

六、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黴變生蟲、汙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

七、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肉類及其製品。

八、未按規定進行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肉類,或者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製品。

九、被包裝材料、容器、運輸工具等汙染的食品。

十、標註虛假生產日期、保質期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十一、無標籤的預包裝食品。

十二、國家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經營的食品。

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

食品安全處置等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篇9

第一條對所有進貨食品都要進行檢查,並定期對食品進行抽查檢查或檢測。

第二條對包裝不嚴實或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應及時予以處理,發現有假冒偽劣食品時,應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第三條抽查檢查或檢測採取隨機抽樣的方式。抽樣時,應兩人以上相關人員在場,並填寫抽樣記錄單,並簽字、蓋章。

第四條受測戶對檢測結果有異議的,可另取樣進行檢測或根據實際情況送法定檢驗機構檢測。

第五條食品質量檢查應按規定的操作規則、工作規程進行操作,確保檢測公正、準確、有效

食品安全處置等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篇10

一、保持餐廳環境整潔。紗窗、紗門、紗罩、門簾、風幕、滅蠅燈等設施運轉正常,鼠、蠅、蟑螂、蚊子密度不得超過國家有關要求。保證供用餐者使用的洗手設施運轉正常。

二、必須使用消毒後的餐飲具,未經消毒的餐飲具不得擺臺上桌。做好檯面調料、牙籤、檯布、餐巾、餐具等清潔衛生工作,及時更換破損的調料盒、檯布、餐巾、餐飲具等。

三、供顧客自取的調料,應當符合相應的食品衛生標準和要求。並做到及時更換,防止過期、黴變。

四、擺臺後或有顧客就餐時不得清掃地面,餐具擺臺超過當次就餐時間尚未使用的應收回保潔。

五、端菜時手指不得接觸食品,分菜工具不接觸客人餐具。

六、取冰塊時應用工具,不用時應懸掛或放置於消毒水內。製冰機用水應經過淨化處理。

七、客人用的小毛巾,必須及時回收清洗消毒,最好使用一次性消毒毛巾。

八、刀、叉、茶杯、酒杯等不得用檯布或抹布擦拭。

九、食品上桌距開餐時間不超過2小時。

十、當發現或被顧客告知所提供的食品確有感官性狀異常或可疑變質時,應立即撤換該食品,並同時告知有關備餐人員,備餐人員要立即檢查被撤換的食品和同類食品,做出相應處理,確保供餐安全。

十一、備餐櫃內不得放置與開餐無關的物品及個人用品。工作結束後及時做好檯面、地面等的清掃整理工作。

食品安全處置等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篇11

本單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義務,嚴把商品質量關,建立和執行以下與經營食品相適應的經營管理制度,確保食品經營安全。

一、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本單位採購食品,應當認真履行進貨查驗義務,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檔案,建立索證檔案,不從無合格經營資質的供貨者處進貨,不接受來歷不明的上門送貨行為,不經銷三無(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的食品和過期變質等違法食品,保證所售食品質量安全。本單位採購食品,應當向供貨者索取“一票通”進貨憑證。從事食品批發業務時,應當向購貨者提供“一票通”銷貨憑證。要按工商部門要求,收集規範“一票通”憑證作為食品進(銷)貨臺帳,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購)貨者名稱及聯絡方式、進(銷)貨日期等內容。妥善保管書式臺帳檔案,條件允許情況下,建立電子臺帳,臺帳儲存期限不得少於2年。

二、從業人員健康檢查管理制度。

1、從業人員必須有健康證明方可上崗,每年至少要進行一次健康體檢。從業人員患上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時,應立即離開原崗位。病癒須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重新上崗。

2、從業人員必須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不留指甲、不染指甲油、不戴金銀首飾,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髮、勤洗衣服、勤洗被褥、勤換工作衣帽。

3、從業人員進入經營場所前必須清淨、消毒雙手,穿戴整潔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應當蓋住外衣,頭髮不得露於帽外,不得吸菸及從事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活動。

4、應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檔案至少儲存三年。

三、從業人員學習培訓制度

1、本單位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和從業人員必須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衛生知識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後,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工作。

2、認真制定培訓計劃,在有關主管行政部門的指導下,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參加食品安全、衛生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律、法規的培訓以及衛生操作技能培訓。

3、定期組織本單位食樸業人員學習《食品安全法》、《浙江食品流通許可實施細則(暫行)》等,及時掌握和了解國家及地方的各項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做知法守法的模範。

4、培訓方式以集中講授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離崗學習一週。

四、不合格食品下櫃銷燬制度。

本單位發現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應當立即停止經營,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並記錄停止經營者和通知情況,並向工商部門報告。對過期、變質的'食品和國家監管部門通報要求下櫃停售的食品,要主動及時下櫃,採取無害化處理、就地銷燬等措施,不再退回供貨者,不改頭換面重新上市;對群眾映、投訴集中的重要食品,先予下櫃,經鑑定合格再重新上櫃銷售。

五、消費者投訴處理制度。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商品售後服務規定,努力提高售後服務水平,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積極配合工商部門、消保處理消費者投訴,本著公平合理的原則,積極主動爭取與消費者達成處理協議,不無理拒絕和故意拖延。

六、食品資訊公示制度。

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設立“食品安全資訊公示欄”,及時公佈涉及食品安全的消費、監管等資訊,必要時通過廣播、電視媒體等途徑公佈,並建立食品安全資訊公示檔案,接受有關單位檢查和消費者查詢。

七、日常衛生管理制度。

1、經營場所應做到清潔、整齊,不準亂堆、亂放雜物,不得亂扔、亂倒垃圾,不準隨地吐痰;經營場所每天一清掃,每月一掃,保持地面、天花板的清潔,不積塵、不積水。

2、商品陳列有序,分類分架、離地離牆擺放,不與有毒有害或者其他不潔物品混放。

3、倉儲的食品做到先進先出,由專人定期檢查,嚴防食品過期變質。食品貯存區應採取防鼠、防蟲、防潮、通風等措施,確保存放的儲物保持乾燥清潔,整齊有序。

4、散裝食品應設定專門的銷售區域,以明顯的標誌區分或隔離。根據所銷售食品的需要,設定相應的溫度調節、洗滌和存放裝置、設施;在盛放散裝食品容器或隔離設施上顯著標識食汽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絡方式等內容;直接入品的食品應當有小包裝或者使用無毒、清潔的包裝材料、餐具;散裝食品銷售應使用專用的售貨工具分揀。

八、突發食品安全事故緊急報告及處理制度。

1、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定期檢查本企業各項食品安全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

2、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時,應當立即予以處置。對導致或者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裝置等,立即採取封存等控制措施,並自事故發生之時2小時內向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告,防止事故擴。

3、積極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不得對食品安全事故隱瞞、謊報、緩報、不得毀滅有關證據。

7、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範本

第一條購進的任何食品一律應當進行實地查驗。

第二條在購進食品時,應查驗證明供貨方主體資格合法的有效證件,並按批次向供貨方索取證明食品質量符合標準或規定,以及證明食品來源的票證,並儲存原件或者影印件。

第三條經營包裝食品的,要對食品包裝標識進行查驗核對,主要查驗內容包括:

①查驗食品包裝是否有中文標明的商汽稱、生產廠家廠名、廠址;是否在包裝上顯著位置清晰標明食汽稱、配料清單、配料定量、淨含量和瀝乾物(固形物)含量。特殊膳食用食品是否在顯著位置予以清晰標示能量營養素、食用方法和適宜人群的。

②是否標明生產日期、保質期、貯藏說明、產品執行標準、質量等級。

③對使用不當,容易造成損害及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食品是否標警示標記或中文警示語。

④經感官鑑別是否存在已經壞變質、油脂酸敗、黴變、生蟲、汙穢不潔、混有異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

⑤食品是否符合產品說明書的質量情況。

⑥是否存在應當檢驗、檢疫而未檢驗、檢疫,或者偽造檢驗、檢疫結果,或者檢驗、檢疫不合格的;

⑦進口食品是否用中文標明的原產國國名或者地區名以及在中國依法登記註冊的代理商、進口商或者經銷商名稱和地址的。

⑧輻照食品、轉基因食品是否在顯著位置予以清晰標示的。

第四條法律法規規定必須檢驗或者檢疫的,必須查驗其有效檢驗檢疫證,未經檢驗檢疫的,不得上市銷售。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應經有關產品質量檢測機構或市場設立的檢測點檢測合格才能上市銷售。

第五條應加強檢查食品的外觀質量,對包裝不嚴實或不符合衛生要求的,應及時予以處理,對過期、爛變質的食品,不得進入庫,並立即停止銷售,並進行無害化處理。

第六條審查食品是否與其廣告宣傳相一致,是否存在有虛假和誤導宣傳的內容。

第七條在進貨時,對查驗不合格和無合法來源的食品,應拒絕進貨。發現有假冒偽劣食品時,應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食品索證索票制度

第一條索證索票制度是指為保證食品安全,在購進食品時,本單位員工必須向供貨方索取有關票證,以確保食品來源渠道合法、質量安全。

第二條與初次交易的供貨單位交易時,應索取證明供貨者和生產加工者主體資格合法的證明檔案: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證明檔案,每年核對一次。

第三條在購進食品時,應當按批次向供貨者或生產加工者索取以下證明食品符合質量標準或上市規定,以及證明食品來源的票證:

1.食品質量合格證明;

2.檢驗(檢疫)證明;

3.銷售票據;

4.有關質量認證標誌、商標和專利等證明;

5.強制性認證證書(國家強制認證的食品);

6.進口食棄理商的營業執照、代理資料、進口食品標籤稽核證書、報關單、註冊證。

第四條下列食品進貨時必須按批次索取證明票證:

1.活禽類:檢疫合格證明、合法來源證明;

2.牲畜肉類: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或畜產品檢驗合格證明、進貨票據;

3.糧食及其製品、奶製品、豆製品、飲料、酒類:檢驗合格證明、進貨票據。

第五條對獲得馳名商標、著名商標或者省級以上安全食品、無公害食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名牌產品稱號的優質食品,可憑以上稱號相應標識和憑證直接銷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證。

第六條對實行購銷掛鉤的食品,可憑購銷掛鉤協議和供貨方的銷售憑證直接銷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證。

第七條對索取的票證要建立檔案,並接受市場服務中心和有關行政執法部門的監督檢查。

食品質量檢查制度

第一條對所有進貨食品都要進行檢查,並定期對食品進行抽查檢查或檢測。

第二條對包裝不嚴實或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過期、爛變質的食品應及時予以處理,發現有假冒偽劣食品時,應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第三條抽查檢查或檢測採取隨機抽樣的方式。抽樣時,應兩人以上相關人員在場,並填寫抽樣記錄單,並簽字、蓋章。

第四條受測戶對檢測結果有異議的,可另取樣進行檢測或根據實際情況送法定檢驗機構檢測。

第五條食品質量檢查應按規定的操作規則、工作規程進行操作,確保檢測公正、準確、有效

場所環境衛生檢查制度

第一條制定定期或不定期衛生檢查計劃,將全面檢查與抽查、問查相結合,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第二條衛生管理人員負責各項衛生管理制度的落實,每天在營業後檢查一次衛生,檢查各崗是否有違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指導改進,並做好衛生檢查記錄備查。

第三條各崗負責人應跟隨檢查、指導,嚴格從業人員衛生操作程式,逐步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和衛生操作習慣。

第四條單位衛生管理人員每週1-2次全面現場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饋,並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第五條檢查中發現的同一類問題經兩次提出仍未改進的,按嚴格有關規定處理。

餐飲設施裝置執行。維護和衛生管理制度

(1)、應建立加工操作裝置及工具清潔制度,各崗位相關人員按規定開展清潔工作,使場所及其內部各項設施隨時保持清潔。用於食品加工的裝置及工具使用後應洗淨,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還應進行消毒(推薦的場所、設施、裝置及工具的清潔計劃見附件,清洗消毒時應注意防止汙染食品、食品接觸面。

(2)、應建立加工經營場所及設施維修保養制度,並按規定進行維護或檢修,以使其保持良好的執行狀態。

(3)、食品加工經營場所內不得存放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物品,各項設施也不得用作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用途。

(4)、採用化學消毒的裝置及工具消毒後要徹底清洗。已清洗和消毒過的裝置和工具,應在保潔設施內定位存放,避免再次受到汙染。

(5)、用於食品加工操作的裝置及工具不得用作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用途。

食品用具清洗消毒管理制度

第一條食品用具、容器、包裝材料應符合有關衛生標準,無毒無害,便於洗刷、消毒、保潔。

第二條食品用具每天班前、班後要清洗、消毒一次,執行過程要有序、保持清潔、無汙垢、見本色。

第三條食品用具要有專人保管、不混用不亂用。

第四條食品冷藏、冷凍工具應每天保潔一次,每週洗刷、消毒一次,專人負責、專人管理。

第五條食品用具清洗、消毒應定期檢查、不定期抽查,對不符合衛生標準要求的用具及時更換。

從業人員衛生健康管理制度

第一條食樸業人員每年必須按規定經過健康檢查及衛生知識培訓合格,同時取得健康體檢合格證及培訓合格證後,方可上崗工作。

凡患有:①傷寒;②痢疾;③病毒性肝炎;④活動性肺結核;⑤化膿性或滲出性面板病;⑥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必須立即調離食品工作崗位,在未徹底治癒前,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

第二條配備食品衛生專(兼)職衛生管理人員,負責日常衛生檢查工作,實行責任制,將衛生任務進行分解,具體責任到人。開展定期與不定期的衛生檢查,對發現問題的環節和個人做好記錄,並經予相應的處理。

第三條從業人員有發熱、腹瀉、面板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礙食品衛生病症的,應立即脫離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礙食品衛生的病症或治癒後,方可重新上崗。

第四條建立健全從業人員健康檔案。

從業人員培訓管理制度

1、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必須在接受食品衛生法規和食品衛生知識的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後,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工作。

2、食品生產經營人員的培訓物件應包括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的負責人、衛生管理人員及一般食樸業人員。對經過初訓的已在職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兩年必須複訓一次。

3、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的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所屬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和衛生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食品生產經營個體戶由主管部門或行業組織會同食品衛生監督機構共同組織培訓工作。衛生行政部門有責任協助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搞好培訓工作,並組織對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和衛生管理人員的考試,對成績合格者,發給培訓合格證。

4、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必須有按規定經過培訓並取得培訓合格證的負責人或衛生管理人員方可申請開業。

加工操作管理制度

加工操作規程的制定與執行:

(一)生產經營者應按本規範有關要求,根據預防食物中毒的基本原則(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預防食物中毒的基本原則見附件2),制定相應的加工操作規程。

(二)加工操作規程應包括對食品採購、運輸和貯存、粗加工、切配、烹調、冷盤配製、現榨果蔬汁及水果拼盤製作、點心加工、裱花操作、燒烤加工、生食海產品加工、備餐及供餐、食品再加熱和工具、容器、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食品配送等各道操作工序的具體規定和詳細的操作方法與要求。

(三)加工操作規程應具體規定標準的加工操作程式、加工操作過程關鍵專案控制標準和裝置操作與維護標準,明確各工序、各崗位人員的要求及職責。

(四)應教育培訓員工按照加工操作規程進行操作,使其符合加工操作、衛生及品質管理要求。

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加工經營場所面積20xx以上的餐館、就餐場所有300座位以上或單餐供應300人以上的餐館、食堂及連鎖經營的餐飲業經營者宜建立和實施HACCP食品安全管理體系,制定HACCP計劃和執行檔案。

消費者投訴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了構築入市商品質量安全防線,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及時公正處理消費者投訴,特制定投訴處理制度。

第二條本店特設立投訴處,在市消費者協會指導下開展工作。具體工作由本店質檢員負責承擔。

第三條質檢員負責消費者投訴接待、記錄、調查、處理、饋等投訴事宜。

第四條要認真作好投訴記錄,並開展調查工作,及時向店主彙報情況,主動處理投訴事件。

第五條對於消費者投訴應登記投訴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單位名稱、聯絡方式、投訴事件等一切與投訴事件有關的資料。

第六條對於投訴事件,質檢員能自行處理的,要及時處理並予以答覆,不能處理的,要及時向店主請示,在做出處理意見後再作處理。

第七條對投訴者的書面答覆應載明下列事項:

1、被投訴事由;

2、調查核實過程;

3、基本事由及證據;

4、責任及處理意見。

第八條消費者投訴處理情況要定期向工商部門報告。

第九條消費者直接投訴到市消費者協會的,質檢員應積極配合市消協妥善處理,不留後患。

食品安全處置等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篇12

第一條食品用具、容器、包裝材料應符合有關衛生標準,無毒無害,便於洗刷、消毒、保潔。

第二條食品用具每天班前、班後要清洗、消毒一次,執行過程要有序、保持清潔、無汙垢、見本色。

第三條食品用具要有專人保管、不混用不亂用。

第四條食品冷藏、冷凍工具應每天保潔一次,每週洗刷、消毒一次,專人負責、專人管理。

第五條食品用具清洗、消毒應定期檢查、不定期抽查,對不符合衛生標準要求的用具及時更換。

食品安全處置等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篇13

第一條 購進的任何食品一律應當進行實地查驗。

第二條 在購進食品時,應查驗證明供貨方主體資格合法的有效證件,並按批次向供貨方索取證明食品質量符合標準或規定,以及證明食品來源的票證,並儲存原件或者影印件。

第三條 經營包裝食品的,要對食品包裝標識進行查驗核對,主要查驗內容包括:

①查驗食品包裝是否有中文標明的商品名稱、生產廠家廠名、廠址;是否在包裝上顯著位置清晰標明食品名稱、配料清單、配料定量、淨含量和瀝乾物(固形物)含量。特殊膳食用食品是否在顯著位置予以清晰標示能量營養素、食用方法和適宜人群的。

②是否標明生產日期、保質期、貯藏說明、產品執行標準、質量等級。

③對使用不當,容易造成損害及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食品是否標警示標記或中文警示語。

④經感官鑑別是否存在已經腐壞變質、油脂酸敗、黴變、生蟲、汙穢不潔、混有異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

⑤食品是否符合產品說明書的質量情況。

⑥是否存在應當檢驗、檢疫而未檢驗、檢疫,或者偽造檢驗、檢疫結果,或者檢驗、檢疫不合格的;

⑦進口食品是否用中文標明的原產國國名或者地區名以及在中國依法登記註冊的代理商、進口商或者經銷商名稱和地址的。

⑧輻照食品、轉基因食品是否在顯著位置予以清晰標示的。

第四條 法律法規規定必須檢驗或者檢疫的,必須查驗其有效檢驗檢疫證,未經檢驗檢疫的,不得上市銷售。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應經有關產品質量檢測機構或市場設立的檢測點檢測合格才能上市銷售。

第五條 應加強檢查食品的外觀質量,對包裝不嚴實或不符合衛生要求的,應及時予以處理,對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不得進入庫,並立即停止銷售,並進行無害化處理。

第六條 審查食品是否與其廣告宣傳相一致,是否存在有虛假和誤導宣傳的內容。

第七條 在進貨時,對查驗不合格和無合法來源的食品,應拒絕進貨。發現有假冒偽劣食品時,應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食品索證索票制度

第一條 索證索票制度是指為保證食品安全,在購進食品時,本單位員工必須向供貨方索取有關票證,以確保食品來源渠道合法、質量安全。

第二條 與初次交易的供貨單位交易時,應索取證明供貨者和生產加工者主體資格合法的證明檔案: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證明檔案,每年核對一次。

第三條 在購進食品時,應當按批次向供貨者或生產加工者索取以下證明食品符合質量標準或上市規定,以及證明食品來源的票證:

1.食品質量合格證明;

2.檢驗(檢疫)證明;

3.銷售票據;

4.有關質量認證標誌、商標和專利等證明;

5.強制性認證證書(國家強制認證的食品);

6.進口食品代理商的營業執照、代理資料、進口食品標籤稽核證書、報關單、註冊證。

第四條 下列食品進貨時必須按批次索取證明票證:

1.活禽類:檢疫合格證明、合法來源證明;

2.牲畜肉類: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或畜產品檢驗合格證明、進貨票據;

3.糧食及其製品、奶製品、豆製品、飲料、酒類:檢驗合格證明、進貨票據。

第五條 對獲得馳名商標、著名商標或者省級以上安全食品、無公害食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名牌產品稱號的優質食品,可憑以上稱號相應標識和憑證直接銷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證。

第六條 對實行購銷掛鉤的食品,可憑購銷掛鉤協議和供貨方的銷售憑證直接銷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證。

第七條 對索取的票證要建立檔案,並接受市場服務中心和有關行政執法部門的監督檢查。

食品質量檢查制度

第一條 對所有進貨食品都要進行檢查,並定期對食品進行抽查檢查或檢測。

第二條 對包裝不嚴實或不符合衛生要求的,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應及時予以處理,發現有假冒偽劣食品時,應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第三條 抽查檢查或檢測採取隨機抽樣的方式。抽樣時,應兩人以上相關人員在場,並填寫抽樣記錄單,並簽字、蓋章。

第四條 受測戶對檢測結果有異議的,可另取樣進行檢測或根據實際情況送法定檢驗機構檢測。

第五條食品質量檢查應按規定的操作規則、工作規程進行操作,確保檢測公正、準確、有效

場所環境衛生檢查制度

第一條 制定定期或不定期衛生檢查計劃,將全面檢查與抽查、問查相結合,主要檢查各項制度的貫徹落實情況。

第二條 衛生管理人員負責各項衛生管理制度的落實,每天在營業後檢查一次衛生,檢查各崗是否有違反制度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指導改進,並做好衛生檢查記錄備查。

第三條 各崗負責人應跟隨檢查、指導,嚴格從業人員衛生操作程式,逐步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和衛生操作習慣。

第四條 單位衛生管理人員每週1-2次全面現場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反饋,並提出限期改進意見,做好檢查記錄。

第五條檢查中發現的同一類問題經兩次提出仍未改進的,按嚴格有關規定處理。

餐飲設施裝置執行。維護和衛生管理制度

(1)、應建立加工操作裝置及工具清潔制度,各崗位相關人員按規定開展清潔工作,使場所及其內部各項設施隨時保持清潔。用於食品加工的裝置及工具使用後應洗淨,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還應進行消毒(推薦的場所、設施、裝置及工具的清潔計劃見附件,清洗消毒時應注意防止汙染食品、食品接觸面。

(2)、應建立加工經營場所及設施維修保養制度,並按規定進行維護或檢修,以使其保持良好的執行狀態。

(3)、食品加工經營場所內不得存放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物品,各項設施也不得用作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用途。

(4)、採用化學消毒的裝置及工具消毒後要徹底清洗。已清洗和消毒過的裝置和工具,應在保潔設施內定位存放,避免再次受到汙染。

(5)、用於食品加工操作的裝置及工具不得用作與食品加工無關的用途。

食品用具清洗消毒管理制度

第一條 食品用具、容器、包裝材料應符合有關衛生標準,無毒無害,便於洗刷、消毒、保潔。

第二條 食品用具每天班前、班後要清洗、消毒一次,執行過程要有序、保持清潔、無汙垢、見本色。

第三條 食品用具要有專人保管、不混用不亂用。

第四條 食品冷藏、冷凍工具應每天保潔一次,每週洗刷、消毒一次,專人負責、專人管理。

第五條 食品用具清洗、消毒應定期檢查、不定期抽查,對不符合衛生標準要求的用具及時更換。

從業人員衛生健康管理制度

第一條 食品從業人員每年必須按規定經過健康檢查及衛生知識培訓合格,同時取得健康體檢合格證及培訓合格證後,方可上崗工作。

凡患有:①傷寒;②痢疾;③病毒性肝炎;④活動性肺結核;⑤化膿性或滲出性面板病;⑥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必須立即調離食品工作崗位,在未徹底治癒前,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

第二條 配備食品衛生專(兼)職衛生管理人員,負責日常衛生檢查工作,實行責任制,將衛生任務進行分解,具體責任到人。開展定期與不定期的衛生檢查,對發現問題的環節和個人做好記錄,並經予相應的處理。

第三條 從業人員有發熱、腹瀉、面板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礙食品衛生病症的,應立即脫離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礙食品衛生的病症或治癒後,方可重新上崗。

第四條建立健全從業人員健康檔案。

從業人員培訓管理制度

1、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必須在接受食品衛生法規和食品衛生知識的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後,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工作。

2、食品生產經營人員的培訓物件應包括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的負責人、衛生管理人員及一般食品從業人員。對經過初訓的已在職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兩年必須複訓一次。

3、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的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所屬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和衛生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食品生產經營個體戶由主管部門或行業組織會同食品衛生監督機構共同組織培訓工作。衛生行政部門有責任協助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搞好培訓工作,並組織對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和衛生管理人員的考試,對成績合格者,發給培訓合格證。

4、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必須有按規定經過培訓並取得培訓合格證的負責人或衛生管理人員方可申請開業。

加工操作管理制度

加工操作規程的制定與執行:

(一)生產經營者應按本規範有關要求,根據預防食物中毒的基本原則(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預防食物中毒的基本原則見附件2),制定相應的加工操作規程。

(二)加工操作規程應包括對食品採購、運輸和貯存、粗加工、切配、烹調、冷盤配製、現榨果蔬汁及水果拼盤製作、點心加工、裱花操作、燒烤加工、生食海產品加工、備餐及供餐、食品再加熱和工具、容器、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食品配送等各道操作工序的具體規定和詳細的操作方法與要求。

(三)加工操作規程應具體規定標準的加工操作程式、加工操作過程關鍵專案控制標準和裝置操作與維護標準,明確各工序、各崗位人員的要求及職責。

(四)應教育培訓員工按照加工操作規程進行操作,使其符合加工操作、衛生及品質管理要求。

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加工經營場所面積20__㎡以上的餐館、就餐場所有300座位以上或單餐供應300人以上的餐館、食堂及連鎖經營的餐飲業經營者宜建立和實施HACCP食品安全管理體系,制定HACCP計劃和執行檔案。

消費者投訴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了構築入市商品質量安全防線,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及時公正處理消費者投訴,特制定投訴處理制度。

第二條 本店特設立投訴處,在市消費者協會指導下開展工作。具體工作由本店質檢員負責承擔。

第三條 質檢員負責消費者投訴接待、記錄、調查、處理、反饋等投訴事宜。

第四條 要認真作好投訴記錄,並開展調查工作,及時向店主彙報情況,主動處理投訴事件。

第五條 對於消費者投訴應登記投訴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單位名稱、聯絡方式、投訴事件等一切與投訴事件有關的資料。

第六條 對於投訴事件,質檢員能自行處理的,要及時處理並予以答覆,不能處理的,要及時向店主請示,在做出處理意見後再作處理。

第七條 對投訴者的書面答覆應載明下列事項:

1、被投訴事由;

2、調查核實過程;

3、基本事由及證據;

4、責任及處理意見。

第八條 消費者投訴處理情況要定期向工商部門報告。

第九條 消費者直接投訴到市消費者協會的,質檢員應積極配合市消協妥善處理,不留後患。

食品安全處置等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篇14

第一條食品從業人員每年必須按規定經過健康檢查及衛生知識培訓合格,同時取得健康體檢合格證及培訓合格證後,方可上崗工作。

凡患有:①傷寒;②痢疾;③病毒性肝炎;④活動性肺結核;⑤化膿性或滲出性面板病;⑥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必須立即調離食品工作崗位,在未徹底治癒前,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

第二條配備食品衛生專(兼)職衛生管理人員,負責日常衛生檢查工作,實行責任制,將衛生任務進行分解,具體責任到人。開展定期與不定期的衛生檢查,對發現問題的環節和個人做好記錄,並經予相應的處理。

第三條從業人員有發熱、腹瀉、面板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礙食品衛生病症的,應立即脫離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礙食品衛生的病症或治癒後,方可重新上崗。

第四條建立健全從業人員健康檔案。

食品安全處置等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篇15

餐廳工作人員應從食品衛生、餐具衛生、環境衛生、個人衛生等方面依據國家食品衛生的有關規定製定具體要求,並把各項要求納入嚴格的衛生管理制度,尤其落實到崗位責任制中去。把各項要求納入嚴格的衛生管理制度,作為對餐廳各工作崗位考察評比的重要內容。

一、食品衛生

1、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的有關規定,菜餚、原料、調味品等食品必須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嚴禁使用過期、變質、無標識的食品。飲用水必須符合GB5749《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2、洗滌整理原料時,汙物雜質和廢料必須清除乾淨。清洗要徹底。蔬菜與肉類、水產品須分池清洗乾淨,然後分類存放,供加工製作用。

3、用於原料、半成品、成品加工的刀、砧板、抹布、工具、容器等必須生熟分開,有明顯的標記,用後清洗消毒,定位架上存放。

4、原料的取用、發放,應本著先進先出先用的原則,以防止日久變質。

5、存放在冰箱內的食物或半成品,要生熟分開,不留隔餐隔夜的飯菜。冰箱應經常沖洗,保持清潔乾淨。

6、發現飯菜不新鮮時,應妥善處理,不準分發腐爛變質的菜點,以防食物中毒。

7、加工製作好的成品一律放在備菜間內,工作人員必須經二次更衣間穿工作服,戴好工作帽進入備菜間。接觸直接入口的食品時要戴口罩和手套操作,包裝紙的食品,應使用各種工具拿取。

8、食品不得與有毒有害物品及其他雜物混放,食品不得落地,要分類上架、離牆離地存放,並定期檢查及時清理變質或過期的食品。庫房整潔無鼠跡、無蟑螂。

二、餐具衛生

1、公用餐具及盛裝飯菜的桶盤等工具在用餐後,先將裡面的殘存物清理乾淨,加洗潔精洗滌,84消毒液浸泡,然後再用清水沖洗,再放入消毒櫃內進行消毒,消毒後取出放在專用保潔櫃並保持乾淨。

2、保潔櫃、送菜送飯車及相應的器具應餐餐清洗消毒,餐具擺放整齊,關緊櫃門。

3、用於原料、半成品、成品加工的刀、砧板、抹布、工具、容器等必須生熟分開,有明顯的標記,用後清洗消毒,定位架上存放。

4、餐具洗消有保潔制度並有臺帳記錄。

三、環境衛生

1、周圍環境應打掃乾淨,陰溝要常疏通,廢物桶加蓋並及時清理。

2、積極貫徹除四害要求,消滅蒼蠅、蚊子、老鼠、蟑螂等害蟲。

3、廚房、餐廳及各操作間地面保持乾淨、乾燥,無積水、無汙垢、無垃圾、無衛生死角。

4、不亂倒垃圾,不亂倒汙水。

5、門窗應有防蠅設施,室內經常保持通風。

四、個人衛生

1、常洗澡、理髮、刮鬍須、剪指甲。

2、上班應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做到儀容整潔,不得佩戴首飾上班。

3、上廁所應脫下工作服,出廁應洗手。

4、定期檢查身體狀況,如患有傳染性疾病,不應接觸食品。

食品安全處置等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篇16

1、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必須在接受食品衛生法規和食品衛生知識的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後,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工作。

2、食品生產經營人員的培訓物件應包括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的負責人、衛生管理人員及一般食品從業人員。對經過初訓的已在職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兩年必須複訓一次。

3、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的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所屬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和衛生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食品生產經營個體戶由主管部門或行業組織會同食品衛生監督機構共同組織培訓工作。衛生行政部門有責任協助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搞好培訓工作,並組織對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和衛生管理人員的考試,對成績合格者,發給培訓合格證。

4、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必須有按規定經過培訓並取得培訓合格證的負責人或衛生管理人員方可申請開業。

食品安全處置等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篇17

1、食品安全管理組織構成

①單位負責人;

② 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2、餐廳衛生制度

① 餐桌椅整潔,地面清潔,玻璃光亮,有公共痰盂和洗手設施。

② 要每天清掃兩次,每週大掃除一次,達到無蠅、無蜘蛛。

③ 不銷售變質、生蟲食品。

④ 小餐具用後洗淨、消毒、保潔。

⑤ 服務人員穿戴清潔工作衣帽,工前、便後洗手消毒。

⑥ 點心、熟食必須在防塵防蠅玻璃櫃內銷售,堅持使用清潔的售貨工具。

⑦ 服務人員工作時禁止戴戒指,手鍊,塗指甲。

3、冷盤間(冷葷間、熟食間)制度

①冷盤製作必須做到“五專”:即專人、專室、專工具、專冷藏、專消毒。並在冷盤製作間入口處設預進間,供工作人員二次更衣、洗手消毒使用。

②冷盤製作間內必須安裝空調設施,保證室溫低於25℃。

③冷盤製作間加工前必須進行紫外線消毒,每次消毒時間不少於30分鐘。

④冷盤製作前要將刀、砧板、檯面、手進行消毒並有消毒記錄。

⑤加工前應認真檢查待配製的成品冷盤,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進行加工;供加工用的蔬菜、水果等食原料,必須洗淨消毒,未經清洗處理的,不得帶入冷盤製作間。

⑥工作人員穿戴整潔工作衣帽、口罩,保持個人衛生,操作前洗手消毒。

⑦熟食勤作、勤銷,做到當天製作,當天銷售,過夜隔夜食品回鍋加熱銷售,不出售變質食品。

⑧工作結束後要做好工具、容器的清洗消毒及製作間內的清潔衛生工作。

⑨非專業間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進入,不得在專間內從事與冷盤加工無關的活動。

4、初(粗)加工間制度

① 有專用加工場地,工具、容器要專用,腐敗變質原料不加工使用。

②各種食品原料在使用前應洗淨,動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應分池清洗,水產品應在專用水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應將外殼洗淨,必要時應進行消毒處理,設有能盛裝一個班產垃圾的密封容器。

③ 加工後食品原料要放入清潔容器內(肉禽、魚類要用不透水容器),不落地,有保潔、保鮮設施。

④ 加工肉類、水產品、蔬菜的操作檯要分開使用,並有明顯標誌。

⑤ 工作人員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保持個人衛生。

⑥ 防塵防蠅設施齊全,運轉正常。

5、烹調加工制度。

① 不選用、不切配、不烹調、不出售腐敗、變質、有毒有害的食品;

② 塊狀食品必須充分加熱,燒熟煮透,防止外熟內生;

③ 隔夜、隔餐及外購熟食回鍋徹底加熱後供應;

④ 炒菜、燒煮食品勤翻動;

⑤ 刀、砧板、盆、抹布、盆用後清洗消毒;不用勺品味;食品容器不落地存放;

⑥ 製作點心用原料要以銷定量,製作時使用色素、香精等食品新增劑,嚴格執行國家《食品新增劑使用安全標準》;

⑦ 工作結束後,調料加蓋,做好工具、容器、灶上灶下、地面牆面的清潔衛生工作。

⑧ 操作人員應注意個人衛生,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不留長髮指甲,不蓄長髮和鬍鬚,不吸菸,不隨地吐痰等;

⑨ 具備能盛放一個餐次的密閉垃圾容器,並做到班產班清。

6、食品粗加工衛生制度

① 所有原輔料投產前必須經過檢驗,不合格的原輔料不得投入生產。

② 擇洗、切配、解凍、加工工藝流程必須合理,各工序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和衛生要求進行操作,確保食品不受汙染。

③ 包裝食品使用符合衛生要求的包裝材料,包裝人員的手在包裝前要清洗消毒。

④ 加工用工具、容器、裝置必須經常清洗,保持清潔,直接接觸食品的加工用具、容器必須消毒。

⑤ 工作人員穿戴整潔工作衣帽,保持個人衛生。

⑥ 加工所防塵、防蠅設施齊全並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