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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保安管理制度彙編(精選22篇)

欄目: 規章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1.3W

資訊保安管理制度彙編 篇1

本制度系列所管轄醫院資訊包括醫院在執行管理中涉及到的基本資訊(人、財、物)、執行資訊(各類業務工作與質量安全管理資料資料)和管理資訊(投資發展、人力資源開發與利用、發展戰略研究),統稱為“醫院資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醫療質量管理辦法》,制定此制度系列。

資訊保安管理制度彙編(精選22篇)

一、醫院資料、資料資訊保安管理制度

醫院內部的資料、資料資訊保安管理尤為重要,如涉及全院的工作統計資料、質量與安全評價分析相關的資料、與醫療糾紛有關的資訊、醫院管理與建設重大決策資訊、醫院經濟管理相關的資訊等,院領導認為不宜通過“三重一大”公示的資訊,均屬於保密資訊,必須實行安全管理,規定如下:

(一)任何人未經院領導批准,不得在公眾場合、公共媒體釋出醫院涉密資訊。

(二)醫院各職能部門和業務科室,對自身所涉密的醫院資訊,有保密的義務和責任。

(三)不屬於分管職能內的涉密資訊,不得向其他部門和個人打探。

(四)任何員工不得以謀利為目的,散佈、出賣、交換醫院涉密資訊。

(五)任何員工不得以洩私憤、圖報復,散佈和出賣醫院涉密資訊。違反以上各條,醫院有權追究洩密人的相應責任。

二、醫院網路系統安全管理制度

(一)為了保證醫院網路的正常執行,保護醫院網路系統的安全和網路使用者的使用權益,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本管理制度所稱的醫院網路系統是指在醫院資訊系統中,由計算機及配套設施構成的,按照醫院網路資訊系統的應用目標和規定,對資料進行採集、加工、儲存、傳輸、檢索等處理的人機系統。

(三)醫院網路系統安全管理是通過實施身份認證、訪問控制與授權管理、資料備份和災備系統、安全分域及邊界防護、防病毒系統、入侵檢測、補丁管理、郵件安全閘道器、遠端接入等安全技術和與之相配套的管理制度,保障網路主機及配套裝置、設施的安全,網路執行環境的安全,從而達到保障計算機網路系統安全執行和資訊保安的目的。

(四)資訊科負責醫院計算機網路系統的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對計算機網路系統安全管理的有效性。

(五)計算機網路系統的建設和應用應遵守上級主管部門頒發的行政法規、使用者手冊和其他相關規定。

(六)計算機網路系統實行安全等級保護和使用者使用許可權劃分。安全等級和使用者使用許可權的劃分和設定由資訊科負責制定和實施。

(七)計算機入網執行必須經資訊科批准備案,分配IP地址後,方可接入網路。

(八)要對重要主機的使用者名稱、開機口令、應用口令和資料庫口令實施重點管理,嚴格控制裝置存取及加密,未經允許嚴禁外來碟片帶入機房對伺服器進行安裝等,不準將機器裝置和資料帶出機房。

(九)未辦理入網手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私自將計算機接入醫院網路,不得以不真實身份使用網路資源,不得竊取他人賬號、口令使用網路資源,不得盜用未經合法申請的IP地址入網。未經資訊科允許,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擅自接納網路使用者。

(十)應根據網路主機不同的安全級別採取相應的訪問控制、資料保護、保密監控管理和系統安全等技術措施。

(十一)資訊科定期對網上使用者的訪問及授權情況進行檢查,及時發現和限制非法使用者和非授權訪問。

(十二)要按要求對資料進行日備份、月備份和年備份。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資料備份工作,確保備份資料的完整和準確性,做好備份資料的稽核工作,並做好相應記錄。要確保匯出、匯入資料的完整和準確,並做好匯出、導人資料的稽核工作和相應記錄。

(十三)加強邊界安全的防護,應根據安全區域劃分情況明確需進行安全防護的邊界,並實施有效的訪問控制策略和機制。

(十四)應在網路系統或安全域邊界的關鍵點採用嚴格的安全防護機制,如嚴格的登入/連結控制,高效能的防火牆、防病毒閘道器、入侵防範、資訊過濾、邊界完整性檢查等。

(十五)要實施必要的邊界訪問、違規外聯的審計和控制。

(十六)應採用必要的手段(如入侵檢測系統、日誌分析、網路取證分析等)對系統內的安全事件進行監控,檢測攻擊行為並能發現系統內非授權使用情況。

(十七)應禁止系統內使用者非授權的外部連結(如自動撥號、違規連結和無線上網)。

(十八)應部署有效的網路病毒防範軟體系統和相應的網路病毒防範管理辦法,實施對計算機網路病毒的有效防範。

(十九)要制定文件化的明確的計算機病毒和惡意程式碼防護策略,以及確保策略有效實施規章制度。

(二十)應在系統內關鍵的入口點以及各工作站、伺服器和移動計算機裝置上採取計算機病毒和惡意程式碼防護措施。

(二十一)應制定文件化的資訊系統備份和恢復的策略,建立健全備份和恢復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二十二)備份包括關鍵業務資料的備份、關鍵業務裝置(如伺服器、交換機等)的備份和電源備份。對重要資訊系統(如HIs系統)的關鍵設施(如伺服器)採取熱備份。

(二十三)應定期備份和對恢復策略進行測試,以保證其有效性。要有系統恢復的預案和演練。

(二十四)應根據業務的重要程度、資訊系統的資產價值等進行相應的需求分析,確定系統恢復的目標,如:關鍵業務功能、恢復的優先順序、恢復的時間範圍。

(二十五)為確保醫院計算機區域網絡執行安全,要在有效部署防火牆、入侵檢測和防病毒系統的情況下,實施遠端接入。醫院業務網(內網)與遠端接入(外網)業務的物理隔離。凡涉密的計算機主機不得與網際網路(Internet)連結。

(二十六)任何部門和個人使用醫院網路提供的遠端接人服務必須向資訊科申請。入網使用者的使用者名稱和IP地址是使用者在醫院區域網上的合法標識,也是對使用者收費的重要依據,一經指定不得擅自更改。

(二十七)未經資訊科批准,任何個人或部門不得為外單位人員提供電子郵件或其他網路服務。

(二十八)所有入網使用者,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醫院的有關規章制度,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利用計算機網路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損害醫院利益等違法、違規活動,不得製作、查閱、複製和傳播擾亂社會治安、有傷風化、淫穢色情等資訊,不得利用網路攻擊、損害公用網路和其他使用者。否則,醫院有權停止對其提供的服務;由此造成的不良後果由使用者承擔。

(二十九)使用計算機機網路系統的部門和個人必須遵守電腦保安使用的規定,對計算機網路系統發生的問題和故障要立即向資訊中心報告。

(三十)使用者不得從事下列危害計算機網路安全的行為:

1、未經允許,進入計算機網路系統或使用網上資訊資源:

2、私自轉借或轉讓使用者賬號,盜用他人賬號或IP地址:

3、未經允許,對網上應用系統的功能進行刪減或更改:

4、未經允許,對計算機網路的儲存、處理或傳輸資料和應用程式進行刪減或更改;

5、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程式,使用任何工具破壞網路正常執行;

6、破壞、盜用計算機網路中的資訊資源和危害計算機網路安全;

7、其他危害計算機網路安全的行為。

上述違規造成醫院損失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及醫院有關處罰規定進行處理,情節嚴重者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三、涉密資料保密管理制度

(一)任何科室和個人不得利用涉密計算機網路系統洩漏屬於醫院內部祕密的資訊資料,危害醫院、員工和患者的合法權益;不得從事其它違法犯罪活動。涉密單位和涉密人員應當遵守保密法律法規,認真執行國家和省制定的涉密計算機網路系統的保密規定。

(二)涉密計算機網路系統的單位保密管理實行領導負責制,並制定部門或專人負責具體的日常管理工作。並保持計算機保密管理人員相對穩定。

(三)涉密計算機網路系統工作人員定期進行保密教育和檢查。涉密計算機資訊系統的系統管理人員應當經過嚴格審查,定期進行考核,並保持相對穩定。

(四)涉密人員調離崗位,應當履行國家規定保守祕密的義務。

(五)涉及醫院祕密的資料,必須按照保密規定進行採集、儲存、處理、傳遞、使用和銷段。

(六)計算機儲存、處理、傳遞、輸出的涉密資訊要有相應的密級標識且不得與正文分離,輸出的涉密檔案按相應密級檔案管理。

(七)涉密醫院資訊和資料不得在與公用網路聯網的計算機資訊系統中儲存、處理、傳遞,涉密資訊一律不得在網上釋出。

(八)涉密計算機必須設定口令保護,根據密級確定口令長度與更換週期,實行專人專用,嚴禁以任何方式登入國際網際網路或與網際網路物理連線。

(九)儲存涉密資訊的媒體應按所儲存資訊的最高密級標明密級,並按相應密級檔案管理制度管理,儲存過涉密資訊的計算機媒體不能降低密級使用,維修儲存過涉密資訊的計算機媒體應到部門指定維修點維修,有人全程跟蹤,保證儲存的祕密資訊不被洩露。

(十)儲涉密資料的計算機硬碟或其它儲存介質不得擅自更換或者報廢。確需更換或者報廢的,應當經院領導批准後,交醫院的網路管理部門進行登記、封存,或者按規定銷燬。

(十一)涉密單位應當將涉密資料與備份資料分別儲存在單位內不同的地點。有條件的,應實行異地容災備份。不得在行動式計算機上儲存涉密資訊。

(十二)發現計算機資訊洩密後應立即採取補救措施,並按規定及時報告保密部門。

四、資訊提供、釋出和上網保密審查制度

1、資訊提供、釋出、上網實行保密審查、領導審批和登記備案制度。

2、資訊釋出、上網,堅持涉密不公開、公開不涉密和誰上網、誰負責的原則。

3、對涉密資訊確需對外發布、上網的,應採取解密或者刪除、改編、隱去等保密措施,並經主管部門或保密工作部門審定。

4、接受記者採訪,不得涉及醫院祕密內容。

五、計算機裝置管理制度

(一)計算機及其輔助裝置是實現現代化管理的工具,各科室有關工作人員都要結合本職工作利用計算機手段來提高工作效率。

(二)各科室購置和上級分配給予的計算機和輔助裝置均屬固定資產,統一由計算機中心負責維護,各科室由電腦管理員專人負責管理和使用。

(三)伺服器、計算機及輔助裝置和其他應用軟體所配的專用磁碟、光碟,由中心專人登記管理入賬,每年清點一次。

(四)計算機的備件、易耗件、磁碟及有關資料的購買,由資訊管理部門統一申請,經科室負責人並上報院長同意後,由後勤採購進行統一購置,統一給各科室配置。

(五)計算機、伺服器、網路通訊電纜裝置,未經資訊部門同意不得拆裝、移動。

(六)計算機和輔助裝置需檢修,應報告計算機中心專業工作人員,由計算機中心有關人員檢修,若需外單位修理,由領導會同有關部門商量後辦理。

(七)對外來磁碟要先防毒,後使用。各計算機一旦發現病毒,必須立即清除,否則不得使用該計算機,更不能向伺服器上傳資料。

(八)外來人員未經科室領導和專業人員同意不得操作計算機,以免發生病毒感染和其他損失。

(九)不得在計算機上進行與工作無關(如做遊戲、下棋、打撲克等)的操作。

六、伺服器機房管理制度

為保證網路中心裝置與資訊的安全,保障機房有良好的執行環境和工作環境,作如下規定:

(一)各門鑰匙由指定的專人保管,不能隨意轉借。丟失要宣告。出入請隨手關門。

(二)要有安全防範意識,節假日值班人員不得擅離崗位。早進入、晚離開時要檢查裝置情況,離開時檢視燈、門、窗、鎖是否關閉好。

(三)易燃物品不準帶入機房,機房及周邊地區嚴禁煙火,不能明火作業,機房一律禁止吸菸。

(四)機房工作人員要有防火意識,出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報警,切斷電源,用滅火裝置撲救。

(五)非工作人員嚴禁進入伺服器機房,特殊情況要事先徵得院長或主管副院長的同意,未經許可一律不準觸碰開關和裝置,否則後果自負。

(六)機房內的一切公用物品未經許可一律不得挪用和外借。

(七)機房內不準大聲喧譁,機房衛生由工作人員定期負責清掃,保持清潔。

(八)網管員負責機房的安全管理與檢查;負責建立與記錄安全日誌。

七、計算機網路工作站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所稱醫院計算機網路工作站,是指醫院計算機網路中以臺式電腦或膝上型電腦為中心的包括所連印表機等外圍裝置在內的計算機工作單元。醫院未聯網工作的計算機也採用此制度進行管理。

(二)各個管理部門和科室中,每一工作站配置的計算機、印表機等裝置須指定專人使用、保管和維護,轉交他人保管時需嚴格交接。

(三)各工作站所有使用人員必須嚴格遵守《醫院網路系統安全管理制度》。

(四)計算機操作人員,不得隨意搡作計算機或相關裝置,更不允許外來人員操作計算機。

(五)不在計算機上玩遊戲及做與工作無關的操作。

(六)不在醫院計算機上使用來歷不明的光碟、軟盤。

(七)計算機網路上的所有操作人員必須保管好自己的密碼,因密碼保管不善造成的經濟損失,概由操作人員自己負責。

(八)計算機一旦發生故障應及時報告資訊科處理。

(九)除計算機網路中心機房工作人員外,任何入不得拆裝計算機,或擅自接入其它裝置。

(十)不間斷電源的計算機,在供電中斷時,操作人員應立即儲存資料,退出程式後按正常操作關機。

(十一)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下班前必須按程式關機,並切斷電源。

(十二)計算機旁不準抽菸、會客,不準吃零食物和飲料。

(十三)計算機旁邊嚴禁擺放各種易燃易爆、腐蝕性或強磁物品。遇臨時停電及雷電天氣,應採取保護措施,避免發生意外。

(十四)愛護計算機及各種相關裝置,計算機主機、顯示器、印表機上不能堆放雜物。

(十五)科室指定專人負責科內計算機的一般性管理工作,定期用乾淨柔軟的幹抹布清除裝置上的灰塵,清潔和整理計算機工作臺。

(十六)因維護管理不當造成計算機硬體裝置損壞,由當事人負責賠償。

(十七)外來參觀須報請資訊科及主管院領導批准,不能向外展示和洩露醫院重要業務資料。

(十八)違反本制度者,醫院將視情節給予處罰。

八、監控機房管理制度

(一)為確保監控機房安全,設立監控機房管理員,負責對機房各類裝置、軟體系統進行維護和管理。

(二)監控機房管理員應認真履行職責,及時發現、報告、解決硬體系統出現的故障,保障系統的正常執行。

(三)監控機房管理員及時完成監控資料的燒錄歸檔,確保監控資料完整無誤。不得無故中斷監控,不得漏刻監控資料,未經燒錄不得無故刪除監控資料。

(四)監控機房必須做好防火、防靜電、防潮、防塵、防熱和防盜工作。機房禁止放置易燃、易爆、腐蝕、強磁性物品,禁止在監控機房內使用其他用電裝置,禁止將監控機房鑰匙交他人保管,確保監控機房安全。

(五)嚴格遵守保密制度。資料資料必須由監控機房管理員負責保管,未經允許不得私自拷貝、下載和外借。嚴禁任何人在監控計算機上使用未經檢測允許的介質(軟盤、光碟等),嚴禁在監控計算機上做與監控無關的事情。

(六)監控機房內保持清潔,嚴禁在機房抽菸、喝水、吃東西、亂扔雜物、大聲喧譁等。

(七)實行工作人員值班制度。值班人員應按規定做好實時監管工作,並做好書面情況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彙報並妥善處理。

(八)值班人員應嚴格執行機房管理制度,並與監控機房管理員做好交接。如需監控機房管理員進行配合的,監控機房管理員應予以協助。

(九)除監控機房管理員和工作人員外,任何無關人員不得進入監控機房。

(十)監控機房管理員要經常督促檢查本制度執行情況,切實履行管理職責,發現異常情況必須及時彙報。

九、計算機網路突發故障處理預案

(一)電腦網路故障

電腦網路發生故障後,維護人員要結合醫院的分散式特點,通過操作人員反饋回來的資訊和現有的網路檢測手段,迅速定位故障事件的來源,明確故障事件發生的範圍,確認網路系統受損害程度,將情況及時通報直接上級並層層上報。通過進一步的分析,將故障發生型別劃分為網路線路、網路交換機、伺服器三大型別,確定起因是硬體故障、外力損壞、惡意攻擊還是感染病毒,進而採取下一步措施。

1、網路線路故障

(1)通知:值班人員迅速通知直接上級並層層上報。上級管理人員根據實際情況給予指導和協調。

(2)排查:根據網路拓撲結構和故障發生的範圍,使用網路檢測指令,確定檢修線路的位置。

(3)搶修:攜帶對線器、轉接器、備用線、壓線鉗等工具,迅速到達線路故障現場,進行修復。

(4)驗證:連線網路進行檢測,確定故障得到解決。

(5)回覆:通知故障發生點恢復使用。

(6)記錄:對整個事件的時間、現象、處理過程作出詳細記錄。

2、網路交換機故障

(1)通知:值班人員迅速通知直接上級並層層上報。上級管理人員根據實際情況給予指導和協調。聯絡電話:網路負責人。

(2)診斷:根據故障發生的片區和網路交換機的分佈圖,結合網路檢測指令,判斷出故障交換機的位置。

(3)修復:攜帶電筆、改刀等常規工具,迅速到達故障交換機所在位置,通過觀察交換機指示燈,確定其工作狀態是否正常:如果是斷電所致,立即與維修中心聯絡,恢復供電;如果狀態鎖死,立即對交換機進行復位處理;排除上述因素後如果故障依舊,立即用備用交換機對其進行更換。

(4)驗證:連線網路進行檢測,確定故障得到解決。

(5)回覆:通知故障發生點恢復使用。

(6)事後:對換下交換機送修。待修復後備用。

(7)記錄:對整個事件的時間、現象、處理過程作出詳細的記錄。

3、伺服器故障

(1)通知:值班人員迅速通知直接上級並層層上報。上級管理人員根據實際情況給予指導和協調。

(2)診斷:根據故障現象,初步判定是硬體故障還是軟體故障,如果是硬體故障,立即斷開主伺服器,啟用備用伺服器;如果是系統軟體故障,儘量正常下機,重啟伺服器;如果是應用軟體故障,立即聯絡HIS公司進行遠端維護。

(3)如故障發生在夜晚或節假日期間,首先應通知負責系統技術人員立即在15分鐘內趕赴現場,並通知電腦中心主管組織相關人員進行搶修,上報裝置科,必要時儘快聯絡相關公司維修部進行遠端維護。

4、停電

(1)通知:值班人員迅速通知直接上級並層層上報。上級管理人員根據實際情況給予指導和協調。

(2)配合:聯絡維修中心,確定停電的時間長短,如果在五分鐘以內,在恢復供電後重新執行介面機即可;如果在五分鐘以上,對介面機和伺服器進行正常下機操作,待恢復供電後,重新開啟伺服器至執行狀態,再執行介面機。

(3)記錄:對整個事件的時間、現象、處理過程作出詳細的記錄。

5、病毒發作

(1)通知:值班人員迅速通知直接上級並層層上報。上級管理人員根據實際情況給予指導和協調,必要時立即赴現場處理。

(2)診斷:對故障進行分析,找出病毒特徵碼,確定是何種病毒。

(3)排殺:從專業網站上下載專殺工具進行防毒。

(4)補丁:從專業網站上下載補丁,封堵漏洞,進行免疫處理。

(5)記錄:對整個事件的時間、現象、處理過程作出詳細的記錄。

二、通訊網路故障

當通訊網路發生故障後,要迅速根據裝置監控狀況、使用者反饋的故障現象,確定故障型別,將情況及時通報直接上級並層層上報。通過進一步的分析,將故障劃分為通訊電纜故障、數字程控交換機故障、電深故障三大型別,並採取下一步措施。

1、通訊電纜故障

(1)通知:值班人員迅速通知直接上級並層層上報。上級管理人員根據實際情況給予指導和協調,必要時立即赴現場處理,通訊工程師應立即奔赴現場。

(2)查詢:根據故障現象、範圍和分線盒的分佈位置,確定故障點:如果是主線纜受損,立即通知電信相關部門進行搶修;如果是戶線纜受損,立即趕赴現場。

(3)修復:對於主線纜受損,為電信維修部門提供準確的線路資料,協調施工工作,掌握搶修進度;對於戶線纜受損,查清故障原因,更換相應線纜。

(4)反饋:通知相關使用者恢復使用。

(5)記錄:對整個事件的時間、現象、處理過程和資料變更情況作出詳細記載。

2、交換機故障

(1)通知:值班人員迅速通知直接上級並層層上報。上級管理人員根據實際情況給予指導和協調,必要時立即赴現場處理,裝置科領導應立即趕赴現場。

(2)分析:作出分析後,根據交換機的故障現象進行處理。

(3)反饋:通知相關使用者恢復使用。將情況上報相關領導。

(4)善後:對故障時間、現象、處理情況作出詳細記載。

3、電源故障

(1)通知:值班人員迅速與院內總務科取得聯絡,確定停電時間的長短。同時通知直接上級。

(2)處理:中心機房通過UPS電源繼續正常工作,維護人員必須對裝置的工作情況進行監控。

(3)跟蹤:隨時保持與總務科的聯絡,如果停電時間超過半小時,按照操作流程關閉部分外圍裝置,減少蓄電池的負荷量,以確保程控機的正常執行。

(4)記錄:詳細記載停電發生的起止時間、蓄電池的使用情況,在恢復正常供電後及時檢查蓄電池充電情況。

資訊保安管理制度彙編 篇2

1目的

為建立一個適當的資訊保安事件、薄弱點和故障報告、反應與處理機制,減少資訊保安事件和故障所造成的損失,採取有效的糾正與預防措施,特制定本程式。

2範圍

本程式適用於業務資訊保安事件的管理。

3職責

3.1資訊保安管理流程負責人

確定資訊保安目標和方針;

確定資訊保安管理組織架構、角色和職責劃分;

負責資訊保安小組之間的協調,內部和外部的溝通;

負責資訊保安評審的相關事宜;

3.2資訊保安日常管理員

負責制定組織中的安全策略;

組織安全管理技術責任人進行風險評估;

組織安全管理技術責任人制定資訊保安改進建議和控制措施;

編寫風險改進計劃;

3.3資訊保安管理技術責任人

負責資訊保安日常監控;

資訊保安風險評估;

確定資訊保安控制措施;

響應並處理安全事件。

4工作程式

4.1資訊保安事件定義與分類

資訊保安事件是指資訊裝置故障、線路故障、軟體故障、惡意軟體危害、人員故意破壞或工作失職等原因直接影響(後果)的。

造成下列影響(後果)之一的,均為一般資訊保安事件。

a) 祕密洩露;

b)導致業務中斷兩小時以上;

c)造成資訊資產損失的火災;

d)損失在一萬元人民幣(含)以上的故障/事件。

造成下列影響(後果)之一的,屬於重大資訊保安事件。

a)組織機密洩露;

b)導致業務中斷十小時以上;

c)造成機房裝置毀滅的火災;

d)損失在十萬元人民幣(含)以上的故障/事件。

4.2資訊保安事件管理流程

由資訊保安管理負責人組織相關的運維技術人員根據對資訊保安的要求,確認程式碼管理相關資訊系統的安全需求;

對程式碼管理相關資訊系統進行資訊保安風險評估,預測風險型別、風險發生的可能性、風險級別、潛在的業務影響,形成資訊保安風險評估報告;

由資訊保安日常管理員組織相關技術人員根據對根據風險評估的結果以及服務級別協議的安全需求,提出現階段的安全改進建議,並提交至資訊保安管理負責人進行評估;若同意執行安全改進建議,則在變更管理的控制下實施安全建議;

資訊保安日常管理員根據安全改進之後的資訊系統安全現狀提出具體的安全控制措施,形成風險處置計劃;

根據風險處置計劃,實施資訊保安控制措施,儘可能的降低資訊和業務風險;

監視資訊系統的活動並識別反常的活動和安全事件,並記錄下來,做初步的響應和處理;評估安全漏洞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任何情況,並採取必要的糾正措施;

對發現的或已發生的資訊保安事件,按照資訊保安事件響應程式進行處理;

每年一次或在發生重大資訊保安事件時進行資訊保安評審,分析資訊保安事件的顯現趨勢、資訊保安管理的改進等資訊,並形成風險改進計劃,持續改進資訊系統安全。

4.3資訊保安事件事後處理措施

對於一般資訊保安事件,在故障排除或採取必要措施後,相關資訊保安管理職能部門會同事件責任部門,對事件的原因、型別、損失、責任進行鑑定,形成《資訊保安事件報告》,報資訊保安管理者代表批准;對於重大資訊保安事件的處理意見還應上報資訊保安管理委員會討論通過。

對於違反組織資訊保安方針、程式安全規章所造成的資訊保安事件責任者依據以下措施予以懲戒。

處罰方式:

一般安全事故,根據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辦公室通過郵件發出正式嚴重警告。

一年內累計出現三次或三次以上的一般安全事故,報領導批准後進行相應懲罰,並在進行通報批評。

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有權將責任人調離原工作崗並給予相應懲罰。

一年內累計出現二次或二次以上的重大安全事故,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並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如果屬於故意行為導致資訊保安事故,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並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對於資訊保安事故責任人的處理結果由處理部門在範圍內予以通報。

負有資訊保安事故處罰的各職能部門在確定實施處罰後,*室與被處罰部門溝通,確認責任者及處罰方式並上報領導。

資訊保安管理職能部門要求事件責任部門制定糾正措施並實施,實施結果記錄在《資訊保安事件報告》。

由資訊保安管理職能部門對實施情況進行跟蹤驗證,驗證結果記入《資訊保安事件報告》。

4.4報告資訊保安薄弱點與預防措施

與資訊保安管理有關的所有員工發現資訊保安薄弱點或潛在威脅均應履行報告義務。

對以下行為應給予獎勵:

及時發現非責任區資訊保安隱患,該隱患足以導致資訊保安事故的;

及時發現非責任區資訊保安重大隱患,該隱患足以導致資訊保安重大事故的;

及時發現並制止系統操作問題以避免裝置重大損失或人員死亡的;

及時制止或報告洩露商業機密的事件以避免重大經濟損失或及時中止正在進行中的商業洩密行為的;

在資訊保安事故中採取積極有效措施,降低損失的程度。

獎勵方式如下:

根據防止一般安全事故發生、一年內防止一般安全事故發生三次或三次以上、防止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及時中止正在進行中的商業洩密行為、提出資訊保安合理化建議等級別,報請批准後,給予相應表揚或獎勵,並作為年底工作考核依據。

發現資訊保安事故、薄弱點與故障的員工填寫《一般資訊保安事件/薄弱點報告》,相關的程式碼管理中心及資訊保安實驗室進行調查後,確定是否採取預防措施,確認責任部門並實施。

5相關檔案

6相關記錄

資訊保安管理制度彙編 篇3

1.資訊保安禁止行為:

1.1利用公司資訊系統平臺、網路製作、傳播、複製危害公司及員工的有關任何資訊;

1.2攻擊、入侵他人計算機,未經允許使用他人計算機裝置、資訊系統等;

1.3未經授權對資訊平臺erp、crm、wms、網站、企業郵件系統中儲存、處理或傳輸的資訊(包括系統檔案和應用程式)進行增加、修改、移動、複製和刪除等;

1.4未經授權查閱他人郵件,盜用他人名義進行傳送任何電子郵件;

1.5故意干擾、破壞公司資訊平臺erp、crm、wms、網站、企業郵件等系統的安全、穩定暢通執行;從事其他危害公司計算機、網路裝置、資訊平臺的安全活動;

1.6未經公司高管領導批准不得通過網路、移動儲存裝置等向外傳輸、釋出、洩露有關公司的任何資訊;

其它危害公司資訊保安或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資訊保安條例的行為。

2.資訊保安響應機制

2.1資訊科技部負責公司資訊保安的整體指導與管理工作,並對資料中心機房軟硬體及資訊系統、資料庫的維護、備份等安全進行日常管理。各分支機構、部門涉及公司(或商業)機密的資訊保安由分支或部門本身自行負責管理和控制。

2.2為保障各資訊系統安全穩定執行,資訊科技部在工作日時間由分管管理員負責維護,節假日根據需要,安排相關人員負責值班支援。使用人如發現問題應及時通知資訊科技部,管理員應及時處理並做好系統事件記錄。

2.3資訊系統的許可權管理部門為資訊科技部,負責各資訊系統的許可權管理,並指定專人為系統管理員完成各系統賬號、許可權的設立、登出及變更。

2.4如出現特殊情況,分管管理員應及時處理及解決,同時第一時間向部門經理報告,如確定異常情況為災難、重大影響的還須上報公司高層。

3.如其它資訊管理制度涉及資訊保安的條款與本制度有衝突,則以本制度為準。本管理規定由資訊科技部負責制定、解釋,自頒佈之日開始暫行。

資訊保安管理制度彙編 篇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資訊管理,加快資訊化建設步伐,提高資訊資源的運作成就,結合本班組具體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管理制度中關於資訊的定義:

(1)行政資訊:公司系統內部目的為行政傳達的一切文字資料、電子郵件、檔案、傳真。具體資訊管理表現為上傳下達、平級傳送的行文管理、資料管理、檔案管理。歸屬於日常行政管理。

(2)市場資訊:與公司發生業務關係的客服檔案、來往傳真、電話、客戶檔案;公司業務應用的電話記錄、報價、合同、方案設計、投標書等原始資料、電子資料、檔案、報告等。具體資訊管理表現為客戶溝通、文字記錄、資料蒐集分析、業務檔案編寫等。歸屬於業務經營管理。

第三條資訊管理工作必須在加強巨集觀控制和微觀執行的基礎上。嚴格執行保密記錄,以提高班組效益和管理效益,服務於班組總體的經營管理為宗旨。

第四條資訊管理工作要貫徹“提高效益就是增加企業效益”的方針,細緻到位,準確快速,在經營管理中的降低資訊傳達的失誤、失真、延遲,有力輔助細緻管理和經營決策的執行。

第二章資訊管理機構與相關人員

第五條設立資訊機構,負責相關行政資訊的日常管理,資訊管理根據業務工作需要,配備必要的電腦技術人員、文員。

第六條設資訊專員,主要負責市場資訊的系統化、專業化管理。

第七條各級領導必須切實保障資訊管理人員依照本辦法行使職權和履行職責。

第八條資訊管理人員在工作中。必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於違反保密制度和其他行政制度的事項,要及時向上級領導報告,接受指示後執行具體處理。

第九條班組支援資訊管理人員堅持原則,按資訊制度辦事,嚴禁任何人對敢於堅持原則的資訊管理人員進行打擊報復,公司對敢於堅持原則的資訊管理人員予以表揚或獎勵。

第十條資訊管理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必須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理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有關工作。

第三章行政資訊管理

第十一條按照行政資訊的定義,行政資訊主要產生、傳遞、應用於公司行政活動中。

第十二條行政資訊管理按下列規定進行:

(1)檔案收發規定;

(2)檔案、檔案、資料的'管理規定;

(3)資訊管理中心管理規定;

(4)集團公司印章、介紹信管理規定;

(5)集團公司值班管理制度;

(6)保密制度。

第四章市場資訊管理

第十三條依照市場資訊的定義,市場資訊主要產生、傳達、應用在市場業務經營管理中。

第十四條市場資訊來源分類:業務資訊、非業務市場資訊。

(1)業務資訊:與班組發生業務關係的客戶的電話、傳真、函件、電子郵件;班組、客戶之間業務溝通電話、傳真、函件、電子郵件。

(2)非業務市場資訊:網路、報刊、雜誌和各種資訊渠道收集的行業性文章、資料;競爭對手資料、檔案、報告;公開的技術性資料;外圍媒體、機構傳送的集團公司的電子郵件、函件、資料;公司內部業務分析檔案、報告;其他與市場業務經營和管理有關的資料。

第十五條資訊專員在各級行政負責人的指揮下、主要負責以下非業務資訊工作:

(1)負責日常列印、影印等文字檔案電腦處理工作和負責電腦、傳真機、影印機等裝置的使用、管理和維護;

(2)負責公司非市場事物的管理、日常資訊交流;

(3)接收、整理、呈報、傳送非直接業務單位的資訊檔案資料;

(4)各種與行政管理有關的資訊資料工作;

(5)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五章其他

第十六條資訊人員必須認識到,沒有脫離具體行政活動、業務活動而獨立的資訊工作,所以資訊管理的最終目的,檢驗資訊管理工作的成效標準,是業務工作、行政工作的效果和執行效率。

第十七條本資訊管理辦法由生技部負責執行。

資訊保安管理制度彙編 篇5

為了加強學生管理,強化安全責任,進一步做好學生安全資訊上報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資訊上報的層級

學生——教師——班主任——年級組——校長——主管部門

二、資訊上報的種類

1、學生考勤資訊上報

(1)、班主任負責進行班級學生的考勤工作,並及時上報年級組。班主任要嚴格考勤制度,督促班幹部認真填寫學生考勤記錄,若發生學生非正常缺勤或者擅自離校情況,班幹部應及時向班主任報告,班主任要儘快和其監護人取得聯絡,如果聯絡不上其監護人,或事態嚴重,必須向年級組報告。

(2)、上課期間學生出勤情況,由該節課任課教師負責,學生10分鐘不到班,任課教師要報告班主任,班主任要迅速瞭解情況,儘快和其監護人取得聯絡。

(3)、如發現有學生無故半天不到校,班主任應報告年級組;如發現有學生無故一天不到校,年級組應報告校長;

2、學生事故資訊上報

(1)、學生在校發生矛盾,班主任應立即化解並將情況上報年級組。若矛盾衝突較嚴重、影響較大的要及時上報校長。

(2)、學生在校不管何種原因受傷害,首遇教師要對學生實施救治,並將傷者緊急送至附近醫院救治,同時上報校長,班主任及時與學生家長取得聯絡。

(3)、學校發生食物中毒、傳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刑事事故後,學校應及時處理並報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和相關部門。

3.特異學生資訊上報

(1)、班主任要對本班特殊群體學生進行摸底,建立檔案,對本班特殊群體學生的基本情況做到了如指掌。並將檔案報送政教處一份。

(2)、對有特殊體質、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狀況等異常行為的學生,班主任要做好安全資訊記錄,妥善保管學生的健康與安全資訊資料,依法保護學生的個人隱私。

(3)、班主任在平時的工作中,如果發現學生身體和心理出現異常狀況等關係學生安全的資訊,在及時告知其監護人的同時,必須上報年級組、政教處。

三、資訊上報的有關要求

(1)、各班廣泛建立資訊員制度。要讓各種資訊通過資訊員能迅速傳遞給班主任。

(2)、關於考勤,要嚴格學生請假制度,凡學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學生或家長應及時書面(含簡訊)請假;保安無班主任臨時出入證明嚴禁學生外出。

(3)、跨班跨年級學生矛盾須報年級組政教處協調處理。

(4)、上報資訊要完整,要具備何時、何地、何事、何因、何果的五何要素。

(5)、將資訊上報上級部門或者接受新聞媒體採訪須經校長批准。

四、資訊上報的失職處理

學校對於隱瞞、漏報相關資訊的班主任或者其他責任人將視情節輕重和所造成的後果輕重給予相應的處罰,分為口頭批評、全校通報批評、罰款、辭退等。

資訊保安管理制度彙編 篇6

為了進一步加強計算機資訊網路的安全管理,保護青少年身心健康,淨化我校校園文化環境秩序,規範我校計算機機房管理,根據公安廳和教育廳《關於加強學校計算機資訊網路安全管理的通知》的有關精神,現對我校計算機機房的管理作出如下規定:

1、重視安全工作的思想教育,防患於未然。

2、遵守“教學儀器裝置和實驗室管理辦法”,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3、凡進入機房的人員除須遵守校規校紀外,還必須遵守機房的各項管理規定,愛護機房內的'所有財產,愛護儀器裝置,未經管理人員許可不得隨意使用,更不得損壞,如發現人為損壞將視情節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4、機房內禁止吸菸,嚴禁明火。

5、工作人員必須熟悉計算機機房用電線路、效能及安全工作的有關規定。

6、機房使用的用電線路必須符合安全要求,定期檢查、檢修。

7、杜絕黃色、迷信、反動軟體,嚴禁登入黃色、迷信、反動網站,做好計算機病毒的防範工作。

8、工作人員須隨時監測機器和網路狀況,確保計算機和網路安全運轉。

9、機房開放結束時,工作人員必須要關妥門窗,認真檢查並切斷每一臺微機的電源和所有電器的電源,然後切斷電源總開關。

資訊保安管理制度彙編 篇7

為加強公司各資訊系統管理,保證資訊系統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祕密法》和國家保密局《計算機資訊系統保密管理暫行規定》、國家保密局《計算機資訊系統國際聯網保密管理規定》,及上級資訊管理部門的相關規定和要求,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包括網路安全管理、資訊系統安全保密制度、資訊保安風險應急預案。

網路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條公司網路的安全管理,應當保障網路系統裝置和配套設施的安全,保障資訊的安全,保障執行環境的安全。

第二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下列危害公司網路安全的活動:

1、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利用公司網路從事危害公司計算機網路及資訊系統的安全。

2、對於公司網路主結點裝置、光纜、網線佈線設施,以任何理由破壞、挪用、改動。

3、未經允許,對資訊網路功能進行刪除、修改或增加。

4、未經允許,對計算機資訊網路中的共享檔案和儲存、處理或傳輸的資料和應用程式進行刪除、修改或增加。

5、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式。

6、利用公司網路,訪問帶有“黃、賭、毒”、反動言論內容的網站。

7、向其它非本單位使用者透露公司網路登入使用者名稱和密碼。

8、其他危害資訊網路安全的行為。

第三條各單位資訊管理部門負責本單位網路的安全和資訊保安工作,對本單位單位所屬計算機網路的執行進行巡檢,發現問題及時上報資訊中心。

第四條連入公司網路的使用者必須在其本機上安裝防病毒軟體,一經發現個人計算機由感染病毒等原因影響到整體網路安全,資訊中心將立即停止該使用者使用公司網路,待其計算機系統安全之後方予開通。

第五條嚴禁利用公司網路私自對外提供網際網路絡接入服務,一經發現立即停止該使用者的使用權。

第六條對網路病毒或其他原因影響整體網路安全的子網,資訊中心對其提供指導,必要時可以中斷其與骨幹網的連線,待子網恢復正常後再恢復連線。

資訊系統安全保密制度

第一條、“資訊系統安全保密”是一項常抓不懈的'工作,每名系統管理員都必須提高資訊保安保密意識,充分認識到資訊保安保密的重要性及必要性。對重要系統的系統崗位員工進行資訊系統安全保密培訓。

第二條、實行資訊釋出責任追究制度,所有資訊的釋出必須按規定辦理稽核、審籤手續,必須真實有效且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規。涉及國家及公司機密的資訊系統必須與內部網和網際網路實施物理隔離,嚴格執行上網資訊的審查制度和涉及國家祕密的資訊不得在企業內網釋出的規定,杜絕洩密事件的發生。凡釋出虛假、反動、色情、洩密等內容,追究資訊報送和稽核者責任,對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將追究責任人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三條、資訊系統管理許可權從安全級別上分為絕密、機密、祕密;從適用物件上分為高階管理員、系統管理員、高階使用者、中級使用者、一般使用者、特殊使用者;從操作承載體上分為伺服器(包括系統伺服器、應用伺服器和控制伺服器)、工作終端、使用者終端;從設定內容上分為完全控制、許可權設定變更廢止、建立、刪除、新增、編輯、更新、執行、讀取、拷貝、其他操作等。

第四條、所有資訊系統的使用者和不同安全等級資訊之間必須存在授權關係,並在新建資訊系統開發建設階段形成方案並加以設計,在軟體系統中預留對應關係設定的功能,根據使用者崗位職務的變遷進行調整。

第五條、利用IT技術手段,對資訊系統的硬體配置調整、軟體引數修改嚴加控制。利用作業系統、資料庫系統、應用系統所提供的安全機制,設定相應的安全引數,保證系統訪問的安全;對於重要的計算機裝置,要利用軟體技術等手段防止員工擅自安裝、解除安裝軟體或改變軟體系統配置,並定期對以上情況進行檢查。

第六條、資訊系統如需要委託專業機構進行系統執行和維護管理時,應嚴格審查其資質條件、市場剩餘和信用狀況等,並且與其簽訂正式的服務合同和保密協議。

第七條、所有資訊系統伺服器、工作終端、使用者終端必須安裝安全防病毒軟體,對未安裝防病毒軟體的終端使用者有權拒絕為其提供網路接入服務。

第八條、利用防火牆、路由器、入侵檢測等網路裝置,加強網路安全,嚴密防範來自網際網路的黑客攻擊和非法侵入。

第九條、對於通過網際網路傳輸的涉密或關鍵業務資料,要採取必要的技術手段確保資訊傳遞的保密性、準確性、完整性。

第十條、對於停止執行的廢舊系統,應當做好系統中有價值及涉密資訊的銷燬、轉移等善後工作。

第十一條、系統管理人員要遵守資訊系統的各項管理制度,防止利用計算機舞弊和犯罪。

第十二條、對重要業務系統的訪問建立使用者管理制度,對於不同類別不同級別的各類管理及使用人員採取密碼分級管理,設定密碼有效期限,對密碼儲存採用非明文二次加密技術防止各類密碼洩露事故的發生。

資訊保安管理制度彙編 篇8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資訊公開條例》及市人民政府關於資訊公開的有關規定,為提高工作透明度和工作效率,依法行政,做好服務,制定本制度。

一、公開範圍

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對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者參與的政府資訊,以及局機關機構設定、職能、辦事程式等,都應當公開。主要有以下幾方面:

(一)安全生產行政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

(二)安全生產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

(三)行政事業性收費的專案、依據、標準;

(四)行政許可的事項、依據、條件、數量、程式、期限以及申請行政許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及辦理情況;

(五)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預警資訊及應對情況;

(六)安全生產統計資訊;

(七)安全生產監督檢查情況等。

二、公開方式

公開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局站,柳州安全報,政務服務中心視窗,以及報刊、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

三、公開程式

(一)對日常編制的檔案,在發文稿紙上註明公開的方式;對其他擬公開的資訊,在公開資訊審批表上註明公開的方式。

(二)所有擬公開的資訊,必需經科室核稿,分管局會籤,局長簽發後方可公開。

(三)擬公開的資訊由局辦公室交相關單位、科室和人員進行公開。

四、保密要求

擬公開資訊的起草人及相關審批人員,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祕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對擬公開的資訊進行保密審查。對涉及國家祕密、商業祕密、個人隱私的資訊不得公開。但是,經權利人同意公開,或者是不公開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涉及商業祕密、個人隱私的資訊,可以公開。

資訊保安管理制度彙編 篇9

第一章養老保險中心物理和環境安全管理制度說明

為了加強養老保險管理中心內部管理與監督,增強自我約束能力,規範社會保險管理服務工作,確保社會保險基金完整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社會保險費徵繳暫行條例》、《社會保險稽核辦法》、《社會保險審計暫行規定》、《某某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內部控制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行政規定,制訂資訊保安責任制。本責任制為防範社會保險經辦風險,保證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的貫徹執行,業務活動的規範有序、基金的安全完整等目標的實現而對內部職能部門和其工作人員完成社會保險管理服務工作及業務行為進行規範、監控和評價。

1、本責任制的目標:在中心內建立一個依法辦事、運作規範、管理科學、監控有效、考評嚴格的內部控制體系。對本中心內各職能科(部)、各項業務、各個環節進行全過程的監督控制,準確地貫徹落實社會保險政策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保證社會保險基金完整安全,全面完成各項社會保險目標任務。

2、中心堅持依法行政和依法經辦。建立科學民主、公開透明的決策程式,高效嚴謹的業務規程,健全有效的監督體系,切實維護參保單位和參保人員的合法權益。

3、建立完善的組織決策控制制度和科學的人事管理制度。中心實行主任負責制,主任領導全面工作,副主任按照分工協助主任負責分管的工作,日常工作按職責處理,在職權範圍內各司其職,各負其職,定期向主任報告,重大事項及時請示、彙報;各科(部)科長(部主任)對各科(部)實行科長(部主任)負責制度,並向主任、分管主任負責。中心對內部機構、崗位設定與職責、決策程式、法人授權、授權範圍、權力監督、人員調配與使用、幹部培訓、定期輪崗、離任審計、考核與獎懲等作出有關規定。

4、中心對社會保險基金管理是承擔第一責任,主任是第一責任人。對各項社保基金的管理的審批,主任對副主任實行授權審批,副主任對授權審批許可權內的基金承擔全部責任。

5、印鑑的管理。中心必須經中心領導同意方可使用,各業務科(部)的業務用章,一律不得以中心的名義對外使用。

6、嚴格劃分中心內部的各個不相容崗位,確保不相容崗位人員相互分離。不相容崗位包括:授權與批准、批准與執行、執行與監督、稽核與記錄、記錄與檢查。

7、建立有效的內控考評制度,加強經辦能力建設。對業務風險控制情況的評價、違反內控規定的處罰等內容作出規定,同時提高政策執行能力、管理服務能力和風險管理能力以及工作人員的政治、業務素質。

8、強化風險意識,實行政務公開。樹立風險管理理念,落實風險管理責任,制定風險應急預案,建立社會保險披露資訊制度,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的監督。

第二章資訊保安責任制及資訊保安情況報告制度

社保登記管理包括參保登記、變更登記、登出登記和登記證件管理。按照屬地管理原則,中心為依法申報參加社會保險的單位辦理參加社會保險登記手續。並如實填寫《社會保險登記表》;申報參加社會保險的單位按規定出具的證件、資料的完缺及真偽由稽核科業務經辦人員驗證並簽署姓名,待無誤後再填寫《社會保險登記表》,並在經辦人一欄署名,送科長(副科長)稽核後辦理。

辦理社保變更登記的單位按規定出具的證件和資料的完缺及真偽由稽核科業務經辦人員驗證,待無誤後填寫《社會保險變更登記表》,並在經辦人一欄署名,送交科長(副科長)稽核後辦理。

辦理社保登出登記的單位按規定出具的證件和資料,中心財務科出具的應繳納的保險費、滯納金和罰款繳訖發票以及完缺或真偽由稽核科業務經辦人員驗證,待無誤後署名送科長(副科長)稽核。

稽核科對已核發的社會保險登記證件,實行定期驗證和換證制度,按規定為參保單位辦理驗證或換證手續。辦理社會保險登記驗證的單位按規定出具的證件和資料由稽核科業務經辦人員稽核,待無誤後署名送科長(副科長)簽署意見後存檔。

根據工作安排,稽核科對需要進行稽核的物件提出意見,報主任(分管副主任)審批同意後進行。稽核時應有兩名以上稽核人員共同進行,向被稽核物件說明身份並出示執行公務的證明;對稽核情況應做好筆錄,筆錄應當由稽核人員和被稽核單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託的代理人)簽名或蓋章,被稽核單位法定代表人拒不簽名或蓋章的。每一單位稽核結束後,應將稽核結果報告主任(分管副主任),需要進行整改的,稽核業務經辦人員要在《社會保險稽核整改意見書》上署名,送科長(副科長)稽核報主任(分管副主任)審批後送達整改單位。

對發現騙取養老保險待遇的.,稽核科和養老待遇支付科具體業務經辦人員都應在調查取證的材料上署名,科長(副科長)簽署意見後,報主任(分管副主任)批准後執行。

稽核科根據工作計劃和有關規定,將內部審計內容報告主任(分管副主任)批准後實施,實施過程中要有2名以上人員共同參加並做好內審筆錄,筆錄由稽核人員和檢查部門負責人簽字。內部審計檢查中出現的問題要寫出內部審計報告,提出明確的處理意見和整改措施,送主任(分管副主任)審批後實施。

業務經辦人員根據上月發放基數和當月增減變動情況,編制當月養老金髮放計劃並簽署名送科長稽核、主任(分管副主任)審批後轉養老待遇支付科。業務經辦人員對死亡退休人員的待遇進行初審,簽署意見後送科長稽核、主任(分管副主任)審批後予以支付。

第三章養老保險管理中心資料安全管理制度

辦理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醫療、工傷和生育保險費徵繳業務的經辦人員,只能辦理本險種業務,生活待遇辦理其他險種業務。業務經辦人員必須嚴格按照有關規定稽核參保單位申報的資料(含苞欲放增、減變動資料),簽署稽核意見送科長稞後,分別編制養老、醫療、工傷、生育保險徵繳計劃。完成徵繳計劃送科長稽核報主任(分管副主任)審批後執行。

每月末10個工作日內,各險種業務經辦人員必須和財務科對口業務經辦會計對帳,確認當期基金應收計劃(含補收)執行情況和上帳情況,結轉欠費記錄並向欠費單位催收欠費。上述計劃及執行情況均接受稽核的稽核和內部審計,並同時向主任(分管副主任)彙報。

養老、醫療保險業務經辦人員對轉移資料是否齊全、印章和個人基礎資訊完整進行初審並簽註意見後,經科長稽核,由經辦谷為轉入人員建立接續帳戶。

業務經辦人對轉移申請提交的資料初核後,送科長複核後辦理帳戶轉出手續。辦理基金轉出的須主任委員(分管副主任)審批,同時封存個人帳戶。

養老、醫療保險業務經辦人員對死亡參保人的資料的真實合法性和完整性進行初審、複審後,經主任委員(分管副主任委員)審批,同時登出個人帳戶。

業務經辦谷對繳費人員終止繳費前退費填報的申請表和有關材料進行初審,送科長稽核報主任(分管副主任)審批,同時登出個人帳戶。

第四章養老保險待遇稽核支付及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養老保險待遇稽核支付實行初審、複審和審批制度。

一、正常退休人員審批:參保人員符合正常退休條件時,業務經辦人對參保職工提供的退休檔案進行初審,送科長(副科長)複審報分管副主任審批。

二、離退休(職)人員待遇計算:養老保險待遇支付科業務經辦人員按規定錄入相關資料計算基本養老待遇,並列印、核對送科長(副科長)複核(同時需經過計算機系統複核通過),分管副主任審批。

三、離退休(職)人員待遇調整:由計算機程式管理員按國家調整養老待遇的規定編制程式由計算機系統統一調整,養老待遇業務經辦人員核對、科長(副科長)複核後送分管副主任審批。

因各種原因需要對離退休(職)人員的基本養老金進行增減變動時,經業務經辦人員初審,送科長(副科長)複核報分管副主任審批。

養老保險支付科業務經辦人員對死亡人員資料稽核並計算待遇,送科長(副科長)複核報分管副主任審批。養老待遇支付科業務經辦人員對當月發放的支付計劃(含代發)進行編制並複核,經科長(副科長)稽核報主任、副主任審批。

資訊保安管理制度彙編 篇10

為及時準確瞭解和掌握校園安全穩定形勢動態,及時妥善高效控制處置校園發生安全穩定事故事件,切實將校園安全穩定隱患控制、消滅在萌芽狀態,防止事故的擴大,確保校園安全穩定做到“四個不發生”(不發生暴力恐怖襲擊事件、不發生重大交通、消防、食品衛生等安全事故、不發生有重大影響群體的事件和上訪事件、不發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特製度學校安全穩定資訊報送制度

一.安全穩定資訊報送範圍

1.學校存在或發生的教育教學實踐活動、交通、消防、食品衛生、傳染病疫情、校舍環境建築等方面的安全隱患、事故或事件;

2.不穩定安全因素:師生因對教學、管理、後勤等工作不滿而引發的躁動以及影響社會或學校穩定的不安定因素、心理障礙因素、病人肇事、師生擅自離校出走、請假逾期未歸、失蹤、自殺等事件事故;

3.自然災害性天氣引發的暴風雨、雷電、山洪、泥石流、地質滑坡、房屋坍(倒)塌災害隱患險情、事故事件和公私財物失竊被盜、校園暴力侵犯傷害及其他危及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與社會穩定重大事故事件。

二.安全穩定資訊報送原則

1.安全穩定資訊的報送必須快速準確、實事求是、詳實完整。

2.安全穩定資訊的報送必須區分等級,按程式規定逐層報送。

三.安全穩定資訊報告內容

1.報送(告)安全隱患資訊包括隱患類別名稱、存在時間、地點(區域、部位)、影響範圍程度、應急與整改措施、目標、建議等;

2.報送(告)安全事件事故包括事件事故名稱、發生時間、地點(場所、區域、部位)、起因、經過、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情況、採取的應急措施、控制情況、現場的保護措施和請求援助的具體內容等;

3.報送(報告)不穩定安全因素、隱患包括何時、何地、何人、何事、何因、何果等情況;

4.報送(告)各類安全穩定資訊均應包括安全穩定資訊報告人員及單位。

四.安穩資訊報送處置程式

1.在教育教學實踐活動中,師生髮生各類突發意外人體傷害與財產損壞安全事故事件,發現第一人或當事人,均有責任和義務及時報告學校安全、後勤職能部門。發生重大安全事故事件同時報告學校主、分管。

2.學校教職員工、班級安全委員、學生一經發現學校存在或發生交通、消防、食品衛生、傳染病疫情、校舍環境建築等方面的安全隱患、事故或事件和其他安全隱患、險情、事故事件及不穩定安全因素,必須立即報告學校值周和安全職能部門。

3.學校值周和安全職能部門接到學校安全穩定事故事件或隱患險情報告後,視其類別性質、危害大小與嚴重程度及時上報學校分、主管。

4.學校分、主管接到安全穩定隱患險情、事故事件資訊報告後,立即進行全面瞭解、核實和分析,並決定是否向上級主管部門和政府相關安全職能部門上報,並由學校安全職能部門及時向上報告。

5.充分發揮學校各部門和全校師生的作用,調動一切積極因素,開展各類安全隱患排查,發現蒐集安全隱患與不穩定因素資訊,並及時按規定程式報告。

6.學校發現存在各類重大安全隱患與不穩定因素,發生各類重、特大安全事故事件造成人員傷亡和3000元以上財產損失的,必須按相關安全法規規定程式和時限在第一時間及時上報政府、上級主管部門主、分管和相關安全職能部門。

7.學校安全工作小組對安全穩定資訊要及時蒐集、分析,並按相關安全法規規定程式和時限及時準確詳實上報。

8.學校上報突發安全事故或緊急事件,可先口頭報告,後在規定時限內報送書面報告。

資訊保安管理制度彙編 篇11

第一章養老保險中心物理和環境安全管理制度說明

為了加強養老保險管理中心內部管理與監督,增強自我約束能力,規範社會保險管理服務工作,確保社會保險基金完整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社會保險費徵繳暫行條例》、《社會保險稽核辦法》、《社會保險審計暫行規定》、《某某省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內部控制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行政規定,制訂資訊保安責任制。本責任制為防範社會保險經辦風險,保證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的貫徹執行,業務活動的規範有序、基金的安全完整等目標的實現而對內部職能部門和其工作人員完成社會保險管理服務工作及業務行為進行規範、監控和。

1、本責任制的目標:在中心內建立一個依法辦事、運作規範、管理科學、監控有效、考評嚴格的內部控制體系。對本中心內各職能科(部)、各項業務、各個環節進行全過程的監督控制,準確地貫徹落實社會保險政策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保證社會保險基金完整安全,全面完成各項社會保險目標任務。

2、中心堅持依法行政和依法經辦。建立科學民主、公開透明的決策程式,高效嚴謹的業務規程,健全有效的監督體系,切實維護參保單位和參保人員的合法權益。

3、建立完善的組織決策控制制度和科學的人事管理制度。中心實行主任負責制,主任全面工作,副主任按照分工協助主任負責分管的工作,日常工作按職責處理,在職權範圍內各司其職,各負其職,定期向主任報告,重大事項及時請示、彙報;各科(部)科長(部主任)對各科(部)實行科長(部主任)負責制度,並向主任、分管主任負責。中心對內部機構、崗位設定與職責、決策程式、法人授權、授權範圍、權力監督、人員調配與使用、幹部培訓、定期輪崗、離任審計、考核與獎懲等作出有關規定。

4、中心對社會保險基金管理是承擔第一責任,主任是第一責任人。對各項社保基金的管理的審批,主任對副主任實行授權審批,副主任對授權審批許可權內的基金承擔全部責任。

5、印鑑的管理。中心必須經中心同意方可使用,各業務科(部)的業務用章,一律不得以中心的名義對外使用。

6、嚴格劃分中心內部的各個不相容崗位,確保不相容崗位人員相互分離。不相容崗位包括:授權與批准、批准與執行、執行與監督、稽核與記錄、記錄與檢查。

7、建立有效的內控考評制度,加強經辦能力建設。對業務風險控制情況的、違反內控規定的處罰等內容作出規定,同時提高政策執行能力、管理服務能力和風險管理能力以及工作人員的政治、業務素質。

8、強化風險意識,實行政務公開。樹立風險管理理念,落實風險管理責任,制定風險應急預案,建立社會保險披露資訊制度,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的監督。

第二章資訊保安責任制及資訊保安情況報告制度

社保登記管理包括參保登記、變更登記、登出登記和登記證件管理。按照屬地管理原則,中心為依法申報參加社會保險的單位辦理參加社會保險登記手續。並如實填寫《社會保險登記表》;申報參加社會保險的單位按規定出具的證件、資料的完缺及真偽由稽核科業務經辦人員驗證並簽署姓名,待無誤後再填寫《社會保險登記表》,並在經辦人一欄署名,送科長(副科長)稽核後辦理。

辦理社保變更登記的單位按規定出具的證件和資料的完缺及真偽由稽核科業務經辦人員驗證,待無誤後填寫《社會保險變更登記表》,並在經辦人一欄署名,送交科長(副科長)稽核後辦理。

辦理社保登出登記的單位按規定出具的證件和資料,中心財務科出具的應繳納的保險費、滯納金和罰款繳訖發票以及完缺或真偽由稽核科業務經辦人員驗證,待無誤後署名送科長(副科長)稽核。

稽核科對已核發的社會保險登記證件,實行定期驗證和換證制度,按規定為參保單位辦理驗證或換證手續。辦理社會保險登記驗證的單位按規定出具的證件和資料由稽核科業務經辦人員稽核,待無誤後署名送科長(副科長)簽署意見後存檔。

根據工作安排,稽核科對需要進行稽核的物件提出意見,報主任(分管副主任)審批同意後進行。稽核時應有兩名以上稽核人員共同進行,向被稽核物件說明身份並出示執行公務的證明;對稽核情況應做好筆錄,筆錄應當由稽核人員和被稽核單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託的代理人)或蓋章,被稽核單位法定代表人拒不或蓋章的。每一單位稽核結束後,應將稽核結果報告主任(分管副主任),需要進行整改的,稽核業務經辦人員要在《社會保險稽核整改意見書》上署名,送科長(副科長)稽核報主任(分管副主任)審批後送達整改單位。

對發現騙取養老保險待遇的,稽核科和養老待遇支付科具體業務經辦人員都應在調查取證的材料上署名,科長(副科長)簽署意見後,報主任(分管副主任)批准後執行。

稽核科根據和有關規定,將內部審計內容報告主任(分管副主任)批准後實施,實施過程中要有2名以上人員共同參加並做好內審筆錄,筆錄由稽核人員和檢查部門負責人簽字。內部審計檢查中出現的問題要寫出內部審計報告,提出明確的處理意見和整改措施,送主任(分管副主任)審批後實施。

業務經辦人員根據上月發放基數和當月增減變動情況,編制當月養老金髮放計劃並簽署名送科長稽核、主任(分管副主任)審批後轉養老待遇支付科。業務經辦人員對死亡退休人員的待遇進行初審,簽署意見後送科長稽核、主任(分管副主任)審批後予以支付。

第三章養老保險管理中心資料安全管理制度

辦理機關事業單位養老、醫療、工傷和生育保險費徵繳業務的經辦人員,只能辦理本險種業務,生活待遇辦理其他險種業務。業務經辦人員必須嚴格按照有關規定稽核參保單位申報的資料(含苞欲放增、減變動資料),簽署稽核意見送科長稞後,分別編制養老、醫療、工傷、生育保險徵繳計劃。完成徵繳計劃送科長稽核報主任(分管副主任)審批後執行。

每月末10個工作日內,各險種業務經辦人員必須和財務科對口業務經辦會計對帳,確認當期基金應收計劃(含補收)執行情況和上帳情況,結轉欠費記錄並向欠費單位催收欠費。上述計劃及執行情況均接受稽核的稽核和內部審計,並同時向主任(分管副主任)彙報。

養老、醫療保險業務經辦人員對轉移資料是否齊全、印章和個人基礎資訊完整進行初審並簽註意見後,經科長稽核,由經辦谷為轉入人員建立接續帳戶。

業務經辦人對轉移申請提交的資料初核後,送科長複核後辦理帳戶轉出手續。辦理基金轉出的須主任委員(分管副主任)審批,同時封存個人帳戶。

養老、醫療保險業務經辦人員對死亡參保人的資料的真實合法性和完整性進行初審、複審後,經主任委員(分管副主任委員)審批,同時登出個人帳戶。

業務經辦谷對繳費人員終止繳費前退費填報的申請表和有關材料進行初審,送科長稽核報主任(分管副主任)審批,同時登出個人帳戶。

第四章養老保險待遇稽核支付及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養老保險待遇稽核支付實行初審、複審和審批制度。

一、正常退休人員審批:參保人員符合正常退休條件時,業務經辦人對參保職工的退休檔案進行初審,送科長(副科長)複審報分管副主任審批。

二、離退休(職)人員待遇計算:養老保險待遇支付科業務經辦人員按規定錄入相關資料計算基本養老待遇,並列印、核對送科長(副科長)複核(同時需經過計算機系統複核通過),分管副主任審批。

三、離退休(職)人員待遇調整:由計算機程式管理員按國家調整養老待遇的規定編制程式由計算機系統統一調整,養老待遇業務經辦人員核對、科長(副科長)複核後送分管副主任審批。

因各種原因需要對離退休(職)人員的基本養老金進行增減變動時,經業務經辦人員初審,送科長(副科長)複核報分管副主任審批。

養老保險支付科業務經辦人員對死亡人員資料稽核並計算待遇,送科長(副科長)複核報分管副主任審批。養老待遇支付科業務經辦人員對當月發放的支付計劃(含代發)進行編制並複核,經科長(副科長)稽核報主任、副主任審批。

資訊保安管理制度彙編 篇12

為了加強學生管理,進一步做好學生安全資訊登記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

1、學校對學生的家長姓名、家庭住址、聯絡方式等各方面情況逐一進行詳細登記,做到學生家庭情況熟,底子說得清。

2、學校對患有先天性疾病和重大疾患的學生,建立檔案,如實記載,並在教育教學活動和社會實踐中進行重點監護,防止學生因參加不適宜的活動而造成意外傷害。

3、做好學生出勤資訊情況登記,對學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學生家長應及時填寫書面假條交班主任處,由班主任及時上報學校,學校作出統計。

4、學校將學生到校和放學時間、非正常缺課或擅自離校、以及身體和心理異常情況等關係學生安全的資訊,及時登記,並將處理資訊做好記錄。

5、學生在校發生食物中毒、傳染病流行、安全事故後,學校應及時做好詳實記錄,做好事故現場及有關證據的儲存工作。

6、做好學生安全資訊登記工作的分析、存檔工作。

資訊保安管理制度彙編 篇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資訊保安保密工作是公司運營與發展的基礎,是保障客戶利益的基礎,為給資訊保安工作提供清晰的指導方向,加強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各類系統的安全執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分、支公司的資訊保安管理。

第二章計算機機房安全管理

第三條計算機機房的建設應符合相應的國家標準。

第四條為杜絕火災隱患,任何人不許在機房內吸菸。嚴禁在機房內使用火爐、電暖器等發熱電器。機房值班人員應瞭解機房滅火裝置的效能、特點,熟練使用機房配備的滅火器材。機房消防系統白天置手動,下班後置自動狀態。一旦發生火災應及時報警並採取應急措施。

第五條為防止水患,應對上下水道、暖氣設施定期檢查,及時發現並排除隱患。

第六條機房無人值班時,必須做到人走門鎖;機房值班人員應對進入機房的人員進行登記,未經各級領導同意批准的人員不得擅自進入機房。

第七條為杜絕齧齒動物等對機房的破壞,機房內應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任何人不許在機房內吃東西,不得將食品帶入機房。

第八條系統管理員必須與業務系統的操作員分離,系統管理員不得操作業務系統。應用系統執行人員必須與應用系統開發人員分離,執行人員不得修改應用系統原始碼。

第三章計算機網路安全保密管理

第九條採用入侵檢測、訪問控制、金鑰管理、安全控制等手段,保證網路的安全。

第十條對涉及到安全性的網路操作事件進行記錄,以進行安全追查等事後分析,並建立和維護“安全日誌”,其內容包括:

1、記錄所有訪問控制定義的變更情況。

2、記錄網路裝置或設施的啟動、關閉和重新啟動情況。

3、記錄所有對資源的物理毀壞和威脅事件。

4、在安全措施不完善的情況下,嚴禁公司業務網與網際網路聯接。

第十一條不得隨意改變例如ip地址、主機名等一切系統資訊。

第四章 應用軟體安全保密管理

第十二條各級執行管理部門必須建立科學的、嚴格的軟體執行管理制度。

第十三條建立軟體複製及領用登記簿,建立健全相應的監督管理制度,防止軟體的非法複製、流失及越權使用,保證計算機資訊系統的安全;

第十四條定期更換系統和使用者密碼,前臺(各應用部門)使用者要進行動態管理,並定期更換密碼。

第十五條定期對業務及辦公用pc的作業系統及時進行系統補丁升級,堵塞安全漏洞。

第十六條不得擅自安裝、拆卸或替換任何計算機軟、硬體,嚴禁安裝任何非法或盜版軟體。

第十七條不得下載與工作無關的任何電子檔案,嚴禁瀏覽黃色或高風險等非法網站。

第十八條注意防範計算機病毒,業務或辦公用pc要每天更新病毒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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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計算機的安全監察工作,預防和控制計算機病毒,保障計算機系統的正常執行,根據公司有關規定,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凡在本網站所轄計算機進行操作、執行、管理、維護、使用計算機系統以及購置,維修計算機及其軟體的部門,必須遵守本辦法。

二、本辦法所稱計算機病毒,是指編制或者在計算機程式中插入的破壞計算機系統功能或者毀壞資料,影響計算機使用,並能自我複製的一組計算機指令或者程式程式碼。

三、任何工作人員不得製作和傳播計算機病毒。

四、任何工作人員不得有下列傳播計算機病毒的行為:

1、故意輸入計算機病毒,危害計算機資訊系統安全。

2、向計算機應用部門提供含有計算機病毒的檔案、軟體、媒體。

3、購置和使用含有計算機病毒的媒體。

五、預防和控制計算機病毒的安全管理工作,由我部資訊保安協調科負責實施,其主要職責是:

1、制定計算機病毒防治管理制度和技術規程,並檢查執行情況;

2、培訓計算機病毒防治管理人員外;

3、採取計算機病毒安全技術防治措施;

4、對網站計算機資訊系統應用和使用人員進行計算機病毒防治教育和培訓;

5、及時檢測、清除計算機系統中的計算機病毒,並做好檢測、清除的記錄;

6、購置和使用具有計算機資訊系統安全專用產品銷售許可證的計算機病毒防治產品;

7、向公安機關報告發現的計算機病毒,並協助公安機關追查計算機病毒的來源。

8、對因計算機病毒引起的計算機資訊系統癱瘓,程式和資料嚴重破壞等重大事故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人,並保護現場。

9 、電腦保安管理部門應加強對計算機操作人員的審查,並定期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

10、計算機資訊系統應用部門應建立計算機執行記錄制度,未經審定的任何程式,指令或資料,不得輸入計算機系統執行。

11、電腦保安管理部門應對引起的計算機及其軟體進行計算機病毒檢測,發現染有計算機病毒的,應採取措施加以消除,在未消除病毒之前不準投入使用。

12、通過網路進行電子郵件或檔案傳輸,應及時對傳輸媒體進行病毒檢測,接收到郵件時也要及時進行病毒檢測,以防止計算機病毒的傳播。

13、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從事下列活動:

⑴收集、研究有害資料;

⑵出版、刊登、講解、出租有害資料原理,源程式的書籍,資料或文章;

⑶複製有害資料的檢測,清除工具

六、凡未按以上預防計算機病毒步驟執行而造成機器感染病毒並傳播者,第一次給予警告、第二次給予通報批評,第三次及以上將給予通報批評並進行100-200元/次的處罰。

七、積極接受公安機關對計算機病毒防治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和指導。

資訊保安管理制度彙編 篇15

1、進入主機房至少應當有兩人在場,並登記“機房出入管理登記簿”,記錄出入機房時間、人員和操作內容。

部門人員進入機房必須經領導許可,其他人員進入機房必須經IT部門領導許可,並有有關人員陪同。值班人員必須如實記錄來訪人員名單、進出機房時間、來訪內容等。非IT部門工作人員原則上不得進入中心對系統進行操作。如遇特殊情況必須操作時,經IT部門負責人批准同意後有關人員監督下進行。對操作內容進行記錄,由操作人和監督人簽字後備查。

3、保持機房整齊清潔,各種機器裝置按維護計劃定期進行保養,保持清潔光亮。

4、工作人員進入機房必須更換乾淨的工作服和拖鞋。

5、機房內嚴禁吸菸、吃東西、會客、聊天等。不得進行與業務無關的活動。嚴禁攜帶液體和食品進入機房,嚴禁攜帶與上機無關的物品,特別是易燃、易爆、有腐蝕等危險品進入機房。

6、機房工作人員嚴禁違章操作,嚴禁私自將外來軟體帶入機房使用。

7、嚴禁在通電的情況下拆卸,移動計算機等裝置和部件。

8、定期檢查機房消防裝置器材。

9、機房內不準隨意丟棄儲蓄介質和有關業務保密資料資料,對廢棄儲蓄介質和業務保密資料要及時銷燬(碎紙),不得作為普通垃圾處理。嚴禁機房內的裝置、儲蓄介質、資料、工具等私自出借或帶出。

10、主機裝置主要包括:伺服器和業務操作用PC機等。在計算機機房中要保持恆溫、恆溼、電壓穩定,做好靜電防護和防塵等項工作,保證主機系統的平穩執行。伺服器等所在的主機要實行嚴格的門禁管理制度,及時發現和排除主機故障,根據業務應用要求及執行操作規範,確保業務系統的正常工作。

11、定期對空調系統執行的各項效能指標(如風量、溫升、溼度、潔淨度、溫度上升率等)進行測試,並做好記錄,通過實際測量各項引數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保證機房空調的正常執行。

12、計算機機房後備電源(UPS)除了電池自動檢測外,每年必須充放電一次到兩次。

資訊保安管理制度彙編 篇16

一、計算機裝置管理制度

1、計算機的使用部門要保持清潔、安全、良好的計算機裝置工作環境,禁止在計算機應用環境中放置易燃、易爆、強腐蝕、強磁性等有害計算機裝置安全的物品。

2、非本單位技術人員對我單位的裝置、系統等進行維修、維護時,必須由公司相關技術人員現場全程監督。計算機裝置送外維修,須經有關部門負責人批准。

3、嚴格遵守計算機裝置使用、開機、關機等安全操作規程和正確的使用方法。任何人不允許帶電插拔計算機外部裝置介面,計算機出現故障時應及時向IT部門報告,不允許私自處理或找非本單位技術人員進行維修及操作。

二、操作員安全管理制度

(一)操作程式碼是進入各類應用系統進行業務操作、分級對資料存取進行控制的程式碼。操作程式碼分為系統管理程式碼和一般操作程式碼。程式碼的設定根據不同應用系統的要求及崗位職責而設定;

(二)系統管理操作程式碼的設定與管理

1、系統管理操作程式碼必須經過經營管理者授權取得;

2、系統管理員負責各項應用系統的環境生成、維護,負責一般操作程式碼的生成和維護,負責故障恢復等管理及維護;

3、系統管理員對業務系統進行資料整理、故障恢復等操作,必須有其上級授權;

4、系統管理員不得使用他人操作程式碼進行業務操作;

5、系統管理員調離崗位,上級管理員(或相關負責人)應及時登出其程式碼並生成新的系統管理員程式碼;

(三)一般操作程式碼的設定與管理

1、一般操作碼由系統管理員根據各類應用系統操作要求生成,應按每操作使用者一碼設定。

2、操作員不得使用他人程式碼進行業務操作。

3、操作員調離崗位,系統管理員應及時登出其程式碼並生成新的操作員程式碼。

三、密碼與許可權管理制度

1、密碼設定應具有安全性、保密性,不能使用簡單的程式碼和標記。密碼是保護系統和資料安全的控制程式碼,也是保護使用者自身權益的控制程式碼。密碼分設為使用者密碼和操作密碼,使用者密碼是登陸系統時所設的密碼,操作密碼是進入各應用系統的操作員密碼。密碼設定不應是名字、生日,重複、順序、規律數字等容易猜測的數字和字串;

2、密碼應定期修改,間隔時間不得超過一個月,如發現或懷疑密碼遺失或洩漏應立即修改,並在相應登記簿記錄使用者名稱、修改時間、修改人等內容。

3、伺服器、路由器等重要裝置的超級使用者密碼由執行機構負責人指定專人(不參與系統開發和維護的人員)設定和管理,並由密碼設定人員將密碼裝入密碼信封,在騎縫處加蓋個人名章或簽字後交給密碼管理人員存檔並登記。如遇特殊情況需要啟用封存的密碼,必須經過相關部門負責人同意,由密碼使用人員向密碼管理人員索取,使用完畢後,須立即更改並封存,同時在“密碼管理登記簿”中登記。

4、系統維護使用者的密碼應至少由兩人共同設定、保管和使用。

5、有關密碼授權工作人員調離崗位,有關部門負責人須指定專人接替並對密碼立即修改或使用者刪除,同時在“密碼管理登記簿”中登記。

資訊保安管理制度彙編 篇17

為進一步加強對學校安全工作的監管和指導,及時掌握學校安全管理工作方面的資訊,以便對安全事故及時作出應急處理。特制訂如下制度:

1、班內學生安全事故,班主任負責立即送醫院治療,並立即報告學校,同時告訴學生家長,學校視情節輕重上報上級;課堂發生安全事故,由任課教師按要求及時處理。

2、教職工發生事故,一般由學校主要負責解決,重大的必須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3、充分發揮學校各部門的作用,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加強安全宣傳教育及其他實踐活動,注意積累資訊資料,及時報告學校,資訊要及時、準確。

4、建立健全學校安全預警機制,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完善事故預防措施,事故發生後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對傷亡人員實施救治。對學校發生的安全事故,要在第一時間按程式向教育局報告事故情況,做到報告及時,資訊暢通,對隱瞞不報或拖延上報的,堅決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5、學校安全工作小組對資訊要、登記,及時理,認真分析情報資訊的內容,提高情報資訊的質量,逐級上報治安情報資訊。

資訊保安管理制度彙編 篇18

1目標

勝達集團資訊保安檢查工作的主要目標是通過自評估工作,發現本局資訊系統當前面臨的主要安全問題,邊檢查邊整改,確保資訊絡和重要資訊系統的安全。

2評估依據、範圍和方法

2.1評估依據

根據國務院資訊化工作辦公室《關於對國家基礎資訊絡和重要資訊系統開展安全檢查的通知》(信安通[]15號)、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關於對電力行業有關單位重要資訊系統開展安全檢查的通知》(辦資訊48號)以及集團公司和省公司公司的檔案、檢查要求,開展××單位的資訊保安評估。

2.2評估範圍

本次資訊保安評估工作重點是重要的業務管理資訊系統和絡系統等,

管理資訊系統中業務種類相對較多、絡和業務結構較為複雜,在檢查工作中強調對基礎資訊系統和重點業務系統進行安全性評估,具體包括:基礎絡與伺服器、關鍵業務系統、現有安全防護措施、資訊保安管理的組織與策略、資訊系統安全執行和維護情況評估。

2.3評估方法

採用自評估方法。

3重要資產識別

對本局範圍內的重要系統、重要絡裝置、重要伺服器及其安全屬性受破壞後的影響進行識別,將一旦停止執行影響面大的系統、關鍵絡節點裝置和安全裝置、承載敏感資料和業務的伺服器進行登記彙總,形成重要資產清單。

資產清單見附表1。

4安全事件

對本局半年內發生的較大的、或者發生次數較多的資訊保安事件進行彙總記錄,形成本單位的安全事件列表。安全事件列表見附表2。

5安全檢查專案評估

5.1規章制度與組織管理評估

5.1.1組織機構

評估標準

資訊保安組織機構包括機構、工作機構。

現狀描述

本局已成立了資訊保安機構,但尚未成立資訊保安工作機構。

評估結論

完善資訊保安組織機構,成立資訊保安工作機構。

5.1.2崗位職責

估標準

崗位要求應包括:專職絡管理人員、專職應用系統管理人員和專職系統管理人員;專責的工作職責與工作範圍應有制度明確進行界定;崗位實行主、副崗備用制度。

現狀描述

我局沒有配置專職絡管理人員、專職應用系統管理人員和專職系統管理人員,都是兼責;專責的工作職責與工作範圍沒有明確制度進行界定,崗位沒有實行主、副崗備用制度。

評估結論

本局已有兼職絡管理員、應用系統管理員和系統管理員,在條件許可下,配置專職管理人員;專責的工作職責與工作範圍沒有明確制度進行界定,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管理制度;崗位沒有實行主、副崗備用制度,在條件許可下,落實主、副崗備用制度。

5.1.3病毒管理

評估標準

病毒管理包括計算機病毒防治管理制度、定期升級的安全策略、病毒預警和報告機制、病毒掃描策略(1周內至少進行一次掃描)。

現狀描述

本局使用Symantec防病毒軟體進行病毒防護,定期從省公司病毒庫伺服器下載、升級安全策略;病毒預警是通過第三方和上資訊來源,每月統計、彙總病毒感染情況並提交局生技部和省公司生技部;每週進行二次自動病毒掃描;沒有制定計算機病毒防治管理制度。

評估結論

完善病毒預警和報告機制,制定計算機病毒防治管理制度。

5.1.4執行管理

評估標準

執行管理應制定資訊系統執行管理規程、缺陷管理制度、統計彙報制度、運維流程、值班制度並實行工作票制度;制定機房出入管理制度並上牆,對進出機房情況記錄。

現狀描述

沒有建立相應資訊系統執行管理規程、缺陷管理制度、統計彙報制度、運維流程、值班制度,沒有實行工作票制度;機房出入管理制度上牆,但沒有機房進出情況記錄。

評估結論

結合本局具體情況,制訂資訊系統執行管理規程、缺陷管理制度、統計彙報制度、運維

流程、值班制度,實行工作票制度;機房出入管理制度上牆,記錄機房進出情況。

5.1.5賬號與口令管理

評估標準

制訂了賬號與口令管理制度;普通使用者賬戶密碼、口令長度要求符合大於6字元,管理員賬戶密碼、口令長度大於8字元;半年內賬戶密碼、口令應變更並儲存變更相關記錄、通知、檔案,半年內系統使用者身份發生變化後應及時對其賬戶進行變更或登出。

現狀描述

沒有制訂賬號與口令管理制度,普通使用者賬戶密碼、口令長度要求大部分都不符合大於6字元;管理員賬戶密碼、口令長度大於8字元,半年內賬戶密碼、口令有過變更,但沒有變更相關記錄、通知、檔案;半年內系統使用者身份發生變化後能及時對其賬戶進行變更或登出。

評估結論

制訂賬號與口令管理制度,完善普通使用者賬戶與管理員賬戶密碼、口令長度要求;對賬戶密碼、口令變更作相關記錄;及時對系統使用者身份發生變化後對其賬戶進行變更或登出。

5.2絡與系統安全評估

5.2.1絡架構

評估標準

局域核心交換裝置、城域核心路由裝置應採取裝置冗餘或準備備用裝置,不允許外聯鏈路繞過防火牆,具有當前準確的絡拓撲結構圖。

現狀描述

局域核心交換裝置準備了備用裝置,城域核心路由裝置採取了裝置冗餘;沒有不經過防火牆的外聯鏈路,有當前絡拓撲結構圖。

評估結論

局域核心交換裝置、城域核心路由裝置按要求採取裝置冗餘或準備備用裝置,外聯鏈路沒有繞過防火牆,完善絡拓撲結構圖。

5.2.2絡分割槽

評估標準

生產控制系統和管理資訊系統之間進行分割槽,VLAN間的訪問控制設定合理。

現狀描述

生產控制系統和管理資訊系統之間沒有進行分割槽,VLAN間的訪問控制設定合理。

評估結論

對生產控制系統和管理資訊系統之間進行分割槽,VLAN間的訪問控制設定合理。

5.2.3絡裝置

評估標準

絡裝置配置有備份,絡關鍵點裝置採用雙電源,關閉絡裝置HTTP、FTP、TFTP等服務,SNMP社群串、本地使用者口令強健(>8字元,數字、字母混雜)。

現狀描述

絡裝置配置沒有進行備份,絡關鍵點裝置是雙電源,絡裝置關閉了HTTP、FTP、TFTP等服務,SNMP社群串、本地使用者口令沒達到要求。

評估結論

對絡裝置配置進行備份,完善SNMP社群串、本地使用者口令強健(>8字元,數字、字母混雜)。

5.2.4IP管理

評估標準

有IP地址管理系統,IP地址管理有規劃和分配策略,IP地址分配有記錄。

現狀描述

沒有IP地址管理系統,正在進行對IP地址的規劃和分配,IP地址分配有記錄。

評估結論

建立IP地址管理系統,加快進行對IP地址的規劃和分配,IP地址分配有記錄。

5.2.5補丁管理

評估標準

有補丁管理的手段或補丁管理制度,Windows系統主機補丁安裝齊全,有補丁安裝的測試記錄。

現狀描述

通過手工補丁管理手段,沒有制訂相應管理制度;Windows系統主機補丁安裝基本齊全,沒有補丁安裝的測試記錄。

評估結論

完善補丁管理的手段,制訂相應管理制度;補缺Windows系統主機補丁安裝,補丁安裝前進行測試記錄。

5.2.6系統安全配置

評估標準

資訊保安管理制度彙編 篇19

內容簡介:金融消費者資訊保安制度淺議當前,金融業飛速發展,業務量和金融資料量大幅增長,市場化、資訊化程序不斷加快。金融機構為往往掌握了客戶大量資訊,若不妥善保管,很容及危機客戶利益。如何保護金融消費者資訊保安,既能促進金融業發展又能維護金融消費者權益,當前,金融業飛速發展,業務量和金融資料量大幅增長,市場化、資訊化程序不斷加快。金融機構為往往掌握了客戶大量資訊,若不妥善保管,很容及危機客戶利益。如何保護金融消費者資訊保安,既能促進金融業發展又能維護金融消費者權益,這個問題值得我們探討。

一、金融消費者資訊並不安全

如今資訊時代,金融業客戶資訊與客戶資金安全聯絡日益密切。金融行業掌握著大量的客戶資訊資源,對金融消費者資訊保護十分必要。然而,由於種種原因,金融行業頻繁出現由於客戶資訊丟失、洩漏等造成金融消費者重大損失的事件,實在是令人擔憂。年涉及多家銀行的儲戶失竊案,由於銀行工作人員以一份十元到幾十元的低廉價格非法出售客戶的銀行卡資訊及個人徵信報告,導致客戶遭受巨大損失。年某報曾報道,在某市廢品收購站,有人發現某銀行、某通訊公司的客戶資料被作為廢品變賣。其中有些資料還有客戶的詳細資訊。分析這些消費者因資訊洩漏而遭受損失的案例,我們可以出以下幾個原因:

(一)金融業在進行金融服務時,為降低金融風險,盡職對客戶基本資料、徵信狀況、交易記錄等涉及金融風險評估的內容進行審查,但是對消費者資訊保護關注度不高。檢查發現,金融機構或多或少存在對客戶資訊保護不善等問題,這些問題很有可能導致客戶因資訊洩漏、丟失而遭受利益損失。來說,就是金融機構沒有認識到自身在保護消費者資訊權益方面的責任,管理不善。

(二)金融消費者資訊的商業價值誘使部分金融工作人員為利益鋌而走險。不論是非法查詢還是高價出售,都說明金融工作人員對消費者資訊權益的漠視,不僅損害了消費者的權益,同時也損害了金融機構的聲譽和形象。

(三)交易渠道多樣化。隨著技術發展,電子商務普及,現在的金融行業與時俱進,經營模式多元化,這些變化不僅拓寬了銀行的交易渠道,給消費者帶來便利,同時也帶來了巨大的風險。

二、我國金融消費者資訊保護面臨困難

(一)我過金融消費者資訊保護法律不健全。目前世界上有50多個國家有關於個人資訊保護的專門立法,而我國法律法規對於金融資訊保護還處於初級階段,有關金融機構對消費者資訊保護的規定比較零散而且籠統,現在,對金融消費者資訊保護主要還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二十九條“為存款人保密的原則”,在這種寬泛的規定無法很好的督促金融機構保護消費者資訊權益以及法院處理有關糾紛。

(二)金融消費者資訊保護過程中存在風險環節。目前,我國金融業在收集、使用消費者資訊時,涉及的一些核心技術,許多都是由海外的,這顯然成為消費者資訊洩漏的一大風險。

三、針對以上問題的對策和建議

(一)加快個人資訊保護的法制建設

專業立法方面。首先,我國應根據社會需求指定專業的資訊保護法,詳盡規範個人資訊的收集和使用行為。銀行等金融機構對收集到的各類客戶資訊應當保密,除非經過客戶本人授權或法律許可,金融機構無權對外公佈、洩露客戶的個人資訊,更不能將這些資訊用於牟取私利。其次,法律應明確侵害個人資訊的賠償標準,在訴訟程式偏向於保護處於弱勢地位的受害者,通過提高違法成本,從而威懾、遏制侵害客戶個人資訊的行為。立法應明確若因機構造成客戶的因資訊洩漏獲丟失而收到損失,機構應當承擔責任。

監管法規方面。首先,監管機構應認真履行職責,儘快出臺金融消費者資訊保護法規,監督金融機構履行保護消費者資訊的義務。其次,借鑑國際經驗,認清我國基本國情,抓緊技術研發,建立具有特色的個人資訊保護體系。最後,建立金融機構涉信人員管理機制,與涉信人員簽訂保密協議,強化監督和問責。監管機構要定期對金融機構的資訊保安狀況進行監督檢查,以便及時發現和糾正工作中存在的隱患和漏洞。

(二)掌握資訊保護核心技術,使風險可控

首先,我國可以加大對金融消費者資訊保護技術研發的政策傾斜,加快研製我國自己在資訊保護方面的技術專利。

其次,制定金融消費者資訊保護的專業技術標準,確定個人資訊在收集和使用等環節的安全技術手段。

再次,規範與金融機構合做的第三方機構。

(三)全面提高保護金融消費者資訊的意識

首先,金融機構應當認清自身管理缺陷,開展自查整頓。

其次,金融機構可以通過管理技術,建立金融消費者資訊保護標準體系和的行業制度,通過內部培訓等方式引導員工行為。

再次,通過電子、紙面、現場宣傳等方式,普及客戶的金融知識,提高客戶自我保護意識。

第四,加強與監管部門、公安部門等職能部門的溝通和聯絡,及時凍結“被害賬戶”,加大對非法掌握、洩露客戶資訊行為的`打擊力度,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

最後,可以通過電視、報刊等形式,製作具有警示意義的主題欄目,在全社會營造保護金融資訊的良好氛圍。

資訊保安管理制度彙編 篇20

一、總則

為了加強公司內所有資訊保安的管理,讓大家充分運用計算機來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計算機管理要求

1、IT管理員負責公司內所有計算機的管理,各部門應將計算機負責人名單報給IT管理員,IT管理員(填寫《計算機IP地址分配表》)進行備案管理。如有變更,應在變更計算機負責人一週內向IT管理員申請備案。

2、公司內所有的計算機應由各部門指定專人使用,每臺計算機的使用人員均定為計算機的負責人,如果其他人要求上機(不包括IT管理員),應取得計算機負責人的同意,嚴禁讓外來人員使用工作計算機,出現問題所帶來的一切責任應由計算機負責人承擔。

3、計算機裝置未經IT管理員批准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拆卸更換;如果計算機出現故障,計算機負責人應及時向IT管理員報告,IT管理員查明故障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如屬個人原因,對計算機負責人做出處罰。

4、日常保養內容:

A、計算機表面保持清潔

B、應經常對計算機硬碟進行整理,保持硬碟整潔性、完整性;

C、下班不用時,應關閉主機電源。

5、計算機IP地址和密碼由IT管理員指定發給各部門,不能擅自更換。計算機系統專用資料(軟體盤、系統盤、驅動盤)應由專人進行保管,不得隨意帶出公司或個人存放。

6、禁止將公司配發的計算機非工作原因私自帶走或轉借給他人,造成丟失或損壞的要做相應賠償,禁止計算機使用人員對硬碟格式化操作。

7、計算機的內部呼叫:

A、IT管理員根據需要負責計算機在公司內的呼叫,並按要求組織計算機的遷移或調換。

B、計算機在公司內呼叫,IT管理員應做好呼叫記錄,《呼叫記錄單》經副總經理簽字認可後交IT管理員存檔。

8、計算機報廢:

A、計算機報廢,由使用部門提出,IT管理員根據計算機的使用、升級情況,組織鑑定,同意報廢處理的,報部門經理批准後按《固定資產管理規定》到財務部辦理報廢手續。

B、報廢的計算機殘件由IT管理員回收,組織人員一次性處理。

C、計算機報廢的條件:

1)主要部件嚴重損壞,無升級和維修價值;

2)修理或改裝費用超過或接近同等效能價值的裝置。

三、環境管理

1、計算機的使用環境應做到防塵、防潮、防干擾及安全接地。

2、應儘量保持計算機周圍環境的整潔,不要將影響使用或清潔的用品放在計算機周圍。

3、伺服器機房內應做到乾淨、整潔、物品擺放整齊;非主管維護人員不得擅自進入。

資訊保安管理制度彙編 篇21

1、存放備份資料的介質必須具有明確的標識。備份資料必須異地存放,並明確落實異地備份資料的管理職責;

2、注意計算機重要資訊資料和資料儲存介質的存放、運輸安全和保密管理,保證儲存介質的物理安全。

3、任何非應用性業務資料的使用及存放資料的裝置或介質的調撥、轉讓、廢棄或銷燬必須嚴格按照程式進行逐級審批,以保證備份資料安全完整。

4、資料恢復前,必須對原環境的資料進行備份,防止有用資料的丟失。資料恢復過程中要嚴格按照資料恢復手冊執行,出現問題時由技術部門進行現場技術支援。資料恢復後,必須進行驗證、確認,確保資料恢復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5、資料清理前必須對資料進行備份,在確認備份正確後方可進行清理操作。歷次清理前的備份資料要根據備份策略進行定期儲存或永久儲存,並確保可以隨時使用。資料清理的實施應避開業務高峰期,避免對聯機業務執行造成影響。

6、需要長期儲存的資料,資料管理部門需與相關部門制定轉存方案,根據轉存方案和查詢使用方法要在介質有效期內進行轉存,防止儲存介質過期失效,通過有效的查詢、使用方法保證資料的完整性和可用性。轉存的資料必須有詳細的文件記錄。

7、非本單位技術人員對本公司的裝置、系統等進行維修、維護時,必須由本公司相關技術人員現場全程監督。計算機裝置送外維修,須經裝置管理機構負責人批准。送修前,需將裝置儲存介質內應用軟體和資料等涉經營管理的資訊備份後刪除,並進行登記。對修復的裝置,裝置維修人員應對裝置進行驗收、病毒檢測和登記。

8、管理部門應對報廢裝置中存有的程式、資料資料進行備份後清除,並妥善處理廢棄無用的資料和介質,防止洩密。

9、執行維護部門需指定專人負責計算機病毒的防範工作,建立本單位的計算機病毒防治管理制度,經常進行計算機病毒檢查,發現病毒及時清除。

10、營業用計算機未經有關部門允許不準安裝其它軟體、不準使用來歷不明的載體(包括軟盤、光碟、行動硬碟等)。

資訊保安管理制度彙編 篇22

一、局安全生產委員會每年通報一次全域性安全生產情況,安全監督科負責彙總,安全生產情況資料。

二、局屬各單位安全生產負責人每月5日前向局安全監督科報送本單位安全生產情況。內容包括:上月安全生產情況、主要工作;下月工作安排和事故報表等。

三、局屬各單位安全負責人每年12月10日前向局安全監督科報送當年安全生產工作和次年安全生產工作要點。局安全監督科每年12月20日前向省公路局安全監督處報送當年安全生產工作和次年安全生產。

四、局安全監督科按照規定,隨時向省公路局安全監督處和局安委會報告有關安全生產活動、會議、事故調查處理等方面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