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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單位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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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機關各條線、各村、各部門:

公務員單位考核制度

XX年是我鎮建設更高水平小康社會的開局之年,精心組織各項工作,對全鎮經濟社會的持續跨越發展至關重要,為形成全鎮上下凝心聚力、齊抓共管、只爭朝夕抓落實的工作格局,經鎮黨委、政府研究,對全體公務員分工聯絡工作及各部門工作進行考核,具體辦法如下:

一、考核物件

鎮黨委、人大、政府三套班子成員,黨政協理員及其他公務員,參與分工的事業單位人員。

二、考核內容

鎮黨委、政府佈置的各項工作,黨政三套班子成員及其他工作人員分工聯絡的條線、部門、片(村)的工作,尤其是招商引資任務的完成,規模企業專案的服務,全民創業的引導,新農村建設的推進,農村各項工作的開展等重點工作完成情況。

三、考核辦法

實行個人工作實績評分與分工條線部門工作實績、分工聯絡的片或村工作實績、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實績以及市目標責任制考核結果相掛鉤的辦法。

黨委、政府主要領導按三套班子其他成員得分前五名的平均分計獎。黨委、人大、政府副職及其他班子成員按分工片或條線、中心工作、分管部門考核結果評分計獎。片上作為所在片各村的平均分計算,中心工作按黨委、政府下達的指標單項考核到人頭,重點是招商引資、小城鎮建設、專案農業、工業經濟執行、專案投入計分,分工部門工作按分工部門得分或部門平均分計算,分工工業的班子成員按工業線、中心工作、部門考核計分。黨政領導考核佔分比例,片(工業線、城建線)、中心工作、部門為5:3:2,分工條線工作根據市級的考核名次實行加減分,在全市前五名的分別加10、8、6、4、2分,列全市後5名的分別減10、8、6、4、2。分工條線部門獲南通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加10分,省委、省政府表彰加15分,獲南通市以上主管部門表彰的分別加5分、10分、15分,年終憑獲獎證書稽核加分,及以上各項重點工作考核獎計算到人,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按市相關檔案執行。

機關其他公務員按分工村(條線)、中心工作、本職工作考核結果評分,評分比例5:3:2。

中心工作突出招商引資,佔50%比例,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中心工作,平時及時考核公佈,年終總評分佔50%。

招商引資考核任務:

農村線:合同外資到賬外資內資(市外民資)

(600萬美元)300萬美元

城建線:400萬美元200萬美元

工業線:1500萬美元1000萬美元

注:內、外資可折算,到賬外資與市外資金按1:7折算。

四、工作要求

1、集中精力,狠抓落實。全體班子成員、公務員及參與分工的事業單位人員必須圍繞黨委、政府佈置的工作,進一步明確各自分工範圍內的全年目標任務,高度聚焦招商引資、規模專案投入、民營經濟發展、骨幹企業培育、新農村建設、小城鎮建設,尤其是農民進城進鎮、農田基礎設施建設、計劃生育、黨建等重點工作,將任務層層分解落實,主動抓好推進。確保完成和超額完成各專案標任務。

2、分清主次,明確責任。全域性性的工作由黨委、政府統一討論決定,各班子成員要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對分工內的各項工作負責,主管條線的領導為條線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協助分管的同志要積極配合,服從領導,切實履行好各自的職責,黨委、政府對全年的各項工作,將採取及時公佈進度,評比名次到片到村到人的辦法,以促進各項工作的開展。

3、深入調研,加強領導,要經常性地深入基層,深入群眾,到村、到企業、到部門等生產工作第一線,進行調查研究,全鎮上下要整體聯動,服從條線領導調動,強化條線與條線、部門與部門、人與人之間的協調協作,在攻堅克難中創新思維,在破解難題中加強鍛鍊,確保全鎮上下一盤棋,致力於經濟社會建設。

五、考核組織

鎮黨委、政府成立考核小組,對考核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組長由黨委書記擔任,具體考核工作由鎮紀委牽頭,黨政辦、經管站、財政所負責相關部門資料收集、整理和測算,年終考核結果提交鎮黨政辦公會討論確定,作為年終評先、評優及年終獎勵的依據。

六、其他

市招商局駐點招商人員不參與鎮考核。對招商引資實行單項獎,每到賬100萬美元(由市確認後)獎勵XX元(駐點招商人員享受此獎勵標準),此項獎金內外資不可抵算。

七、機關各部門考核辦法

(一)考核物件

財政所、農經站、農技站、獸醫站、企管站、社保所、建管所、土管所、計生站、農機站、水利站、城管環衛所

(二)考核辦法

對機關部門考核分兩個部分:部門個性工作、共性工作、作風建設,採取百分考核制。

(三)考核內容及計分方法

1、部門個性工作(佔50%):具體見考核打分標準(見附表)。

2、共性工作(佔35%)

(1)部門正常運轉,嚴格執行部門預算,工資正常發放,做到收支平衡。(10分)

(2)“雙幫”、“黨建”及黨委、政府臨時交辦的事項。(15分)

(3)有實體的部門,實體經營狀況良好,確保集體資產保值增值,當年不發生虧損加10分,如發生虧損倒扣10分。

3、作風測評(15%)

分兩塊測評,黨政班子測評佔60%,全市組織的民主評議佔40%。

4、部門獲、南通、省表彰的分別加3、6、10分,獲各級部門表彰的參照下一級政府標準予以加分。

5、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列為先進等次。

(1)未完成交辦事項造成惡劣影響的;

(2)部門成員受黨紀、政紀處分的;

(3)“雙幫”不完成任務的;

鎮各部門最終的考核得分,將作為部門年終評先、評優及部門年終獎勵的依據,依據劃分為優秀、良好、合格和較差等次,優秀和良好在平均基礎上另升10%和5%,較差等次在平均基礎上下降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