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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安全工作規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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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校安全工作的總體部署。

學校安全工作規章制度

二、設立“安全工作辦公室”, 負責全校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

三、學校安全工作要抓住兩條主線:一是由校長負責學校設施及物資裝置的安全保障;二是由教師充分利用思品課、活動課、社會課、班隊會及時組織對師生安全知識教育和安全技能訓練。

四、實行安全工作檢查、考核制度,把安全工作做為教職工日常工作考核的一項重要指標。

五、加強同公安機關的聯絡,共同維護學校治安秩序,確保教育教學環境的安定。

六、嚴格執行學生校外活動審批制度,班級組織學生進行校外活動須經校長親自審批,學校組織校外活動必須報請上級主管部門審批,且外出活動必須排查不安全因素,提出預防措施和應急方案,由大隊部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

七、學校拒絕社會上任何組織和個人要求學生參加沒有教育意義或沒有安全保障的各種社會活動。

八、加強教學環節的安全管理,實行課堂安全責任制,學生在課堂教學過程中的人身安全由授課教師全權負責,重點加強體育教學安全管理。

九、加強資訊進入學校渠道的安全管理,嚴把圖書資料、音像製品、網路媒介的資訊質量關,防止反動、暴力等不健康的東西進入學校。

十、教職工要依法施教,自覺遵守職業道德,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

十一、教師要嚴格遵守學校制定的作息時間,不得以任何理由隨意延長教學時間。放學後不得隨意留學生。

十二、加強對飲食衛生的安全管理,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和《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嚴防食物中毒和傳染病的發生。

十三、班主任除負責對本班學生進行日常安全管理外,在節假日、休息日前和學期初要重點進行安全教育工作。

十四、實行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對學校發生的安全事故要按規定及時上報,並在事故處理結束後,迅速妥當處理,結果報上級主管部門。

學校安全事故處理辦法

1、每學期末,各年級將本學期安全工作情況以書面形式上報學校,學校彙總全校的安全工作情況,以書面形式總結並進行班級考核。

2、如發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師生傷亡或國家財產重大損失,以及危及社會安定、影響青少年健康的重要事件,必須在第一時間上報校長,學校在第一時間向教育局報告。

3、發生學生傷亡事故,必須及時告之學生家長,並全力組織搶救,力爭使損失和影響減少到最底限度。

4、凡出現重大安全事故,首先發現的教師就是第一責任人,要及時向校長報告,並積極實施救護。對推委扯皮、隱瞞、拖延不報的,將根據情節輕重嚴肅處理。 5、學校發生事故後,要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時妥善處理,保證正常的教學秩序。事故處理後,在一週內及時將事故原因及處理結果書面報告教育主管部門。

學 生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一、學生必須接受學校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和防範能力,嚴格遵守學校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二、不準帶水果刀等利器、凶器進入校園。同學之間不得玩尖利器具或有毒、有害的化學藥品。

三、不準攀爬圍牆、欄杆、陽臺、建築物頂層等有危險性的地方。

四、教室、走廊等教學場所嚴禁追跑嬉鬧,不得向窗外拋扔任何雜物、防止砸傷他人和影響校園環境衛生。

五、上、下樓梯靠右行,輕步上樓慢步下,不得擁擠,不得起鬨、推拉、嚴防擠壓等事故發生。

七、建議家長為子女辦理保險,如家長不同意子女保險,須由家長提出書面申請或在自願不參保名單上簽字予以學校存檔。

八、患有不宜進行劇烈體育活動疾病(如先天性心臟病)的學生,應事先向班主任提出書面申請,教務處備案並書面通知有關任課教師,該生可免於參加劇烈體育活動。

九、在校期間,如有身體不適,應及時向老師報告,防止延誤治療時機。

十、學生遭遇挫折或心情煩惱,而自身又無法排除時,應及時告訴家長或向班主任、調整好心態,防止意外發生。

十一、按時到校、離校,提倡徒步。

十二、學校組織集體外出,應遵守紀律、聽從指揮、有序步行,活動期間,嚴禁擅自離隊遊玩。班主任、任課教師自行組織學生赴校外活動,應事先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並確保學生人身安全。

十三、提高食品衛生意識,不買"三無"(無生產廠家、無生產日期、無保質期)食品和路邊攤販不潔食品。

十四、體育課,應嚴格遵守課堂紀律,聽從老師指揮,防止事故發生。

十五、不得站在高處擦教室窗戶玻璃。

十六、遵守用電、用火規則,注意用電、用火安全,不得觸碰校內任何交流電裝置。學生不得抽菸、玩火。嚴禁學生攜帶打火機、火柴、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進校。

十七、當與他人發生矛盾,而自身又無法解決的時候,應及時告訴家長或老師,防止矛盾激化、釀成事端。

十八、不與社會上不三不四的小青年來往,不跟陌生人交往。在校期間不隨便走出校門,遇有急事應向班主任請假,不跟陌生人或似曾相識人離開學校,不準私自外出游泳、洗澡。

十九、當發現危及人身安全隱患或發生人身傷害事故,知情者應及時向老師或學校領導報告。

班級安全管理制度

為進一步增強師生安全意識,確保班級公物和學生的人身安全,制定本制度。

1、班主任要做好班級學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2、班主任要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防止火災、交通、中毒和其它安全意外事故的發生。

3、班主任要經常檢查教室內的電源開關、電線、門窗、照明燈具是否安全、牢固,發生問題要及時報告並調查原因及責任人,並報總務處維修。並告之學生注意安全。

4、班主任要組織好班級各項活動,對安全隱患要有預見性,並採取積極有效的預防措施,要教育學生注意安全。

5、班主任要每天檢查學生的出勤情況,及時與無故未到校的學生家長取得聯絡。

6、學生要做到:不打架罵人、不看凶殺的書刊、不做損人利己的事、不吸菸喝酒、不損害公物、不在教室內打鬧。

7、嚴禁學生攜帶棍棒、利器等不安全物品進入學校。

8、學生在校期間因特殊情況離校,需持班主任簽發的出門證,方可出校門。

9、學生出入教室,上、下樓梯要有禮、有序,嚴防混亂、擁擠造成的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

10、對在班級安全工作中優秀的教師予以表彰和獎勵,對違反班級安全規定或因責任事故造成火災、公共財務被盜或其他安全事故者進行批評教育與相應的懲罰,並與期末的安全獎掛鉤 。 課堂安全管理制度

1、教師必須按時進教室上課,不得遲到或早退,如有學生在老師遲到或早退的這段時間內,出現安全事故及違紀事件由上課教師負責。

2、每節課教師必須清點班上的學生數,對無故缺席的學生,要及時通報班主任。如因疏忽,學生出現安全問題,由班主任和上課教師負責。

3、上課時間內,不準將學生置於教室之外。如因學生不在教室而出現安全問題及違紀事件,由上課教師負責。

4、如因管理不當,出現安全問題及違紀事件,由上課教師負責。

5、體育課,體育教師要認真組織,合理安排、實施教學,要做好準備活動,活動中,要儘量做好、安全防護措施。如因管理不嚴,措施不當,而造成安全問題和違紀事件,由上課教師負責。

班級活動安全管理制度

班主任作為班級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一定要加強班級安全活動的常規安全管理。

1. 班主任是班級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本班學生安全、班級教育教學等設施裝置負責。

2. 及時傳達有關安全檔案精神,提出班級安全管理工作要求。

3. 經常督促指導學生認真做好班級安全管理工作,及時瞭解班級管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4. 應對本班學生進行校園公共安全教育,做到經常、及時、有針對性。

5. 應對學生進行校外各類公共安全教育,提高學生在校外各種場合下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6. 應對本班教室內各類設施的安全狀況及時、定期進行檢查,如存在安全隱患,及時處理或上報校長,並提醒學生注意。

7. 應每日按時做好學生點名工作,瞭解學生出席情況。發現學生未按時到校,在第一時間通知其監護人。如遇學生缺席或發生校內安全事故,必須及時與家長聯絡,必要時應進行家訪,瞭解或說明情況。

8. 應認真負責地組織學生參加各類校內外班級活動,如班隊主題會、社會實踐、春秋遊、衛生勞動等,保證活動中的學生不因違紀、操作失誤、管理不到位等原因而發生安全事故。

9、若發生安全責任事故,視情節輕重,給予班主任批評教育與相應的懲罰,並與期末的安全獎掛鉤,嚴重的報上級批准給予相應處分。

教 師 值 勤 安 全 制 度

1、 每天按學校的校門開放時間提前10分鐘到校,做好值日工作和學校學生安全及衛生管理工作。

2、 維持早操、課間、集會、放學等紀律。

3、 做好學校值日日記記載工作,要真實能反映學校的日常工作情況,處理好學校當天的一般性事務工作。

4、巡視校園,杜絕安全隱患,瞭解學生學習、生活、守紀、衛生、文明禮貌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教育,必要時與班主任聯絡,協同處理。有重大事件及時向學校領導彙報,請示處理。

5、蒐集學生中好人好事情況,及時反映到大隊部,由大隊部表揚獎勵。

6、如果在值勤期間出現安全事故,對值勤教師進行批評教育與相應的懲罰,並與期末的安全獎掛鉤。

校 幹 值 勤 安 全 制 度

一、負責維護學校日常教育秩序,及校內安全隱患的處理。

二、每日三巡,負責處理校內外發生的偶發事件;教育學生遵守安全紀律,對違反安全制度的學生進行批評教育,確保學校安全;

三、負責督促大隊部紅領巾監督崗執好勤,並對師生違紀行為作好記錄並進行必要的教育;

四、負責督促每日的校園保潔工作,負責對當周的食堂衛生進行檢查和監督,負責監督各辦公室公共區域的衛生打掃。

五、填寫好校幹值勤記錄,真實做好每日記錄及值勤教師的考評工作,並督促值周教師填寫好《教師值勤日誌》。

六、如果在值勤期間出現安全事故,對值勤校幹進行批評教育與相應的懲罰,並與期末的安全獎掛鉤。

學校校園建設及維修制度

一、校園建設及維修申報

1、發現房屋、門窗、桌椅、水電設施、各類器材等出現損壞、故障或不安全因素,請師傅報修;教學樓停電、水管爆裂等緊急情況可直接請人報修。

2、總務處應每星期對校舍設施、裝置進行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立即採取措施;對大範圍的維修應在放寒暑假前作出全面計劃,編造好預算,報領導審批後,利用假期進行整修。

二、建設及維修承諾:

1、總務處接到維修單後,核實維修情況,根據輕重緩急安排維修計劃,落實措施。

2、凡屬人為因素造成財產損壞需要維修的,先與總務處聯絡定價,到財會室交清維修款後由總務處派人維修。

3、總務處應及時組織人員對損壞的設施裝置進行維修,以保證教學、生活的正常運轉。一般維修在一個工作日內完成,緊急維修隨叫隨到。

4、對於學校無力承擔的維修任務,總務處應及時報告分管領導審批,外聘專業人員維修。具體業務(維修費用、完成時間、監督驗收等)由分管領導或指定專人負責。

5、對有些維修任務,因各種原因無法馬上解決的應向申報人說明原因。

三、建設及維修驗收:

1、建設及維修人員在完成任務後,請報告人簽字,並註明完成的時間。

2、建設及維修工作沒有到位或不能達到要求的,應重新維修;如有客觀困難的,應向報告人進行解釋,取得諒解。

3、總務處應按周整理好維修單並作出必要記錄,供分管領導檢查、分析學校財產使用情況和維修情況。

四、建設及維修報告責任人:

1、各部門、各辦公室的財產、設施的報修由各部門、辦公室負責人負責。

2、教室及相應走廊財產、設施的報修由班主任負責。

3、走廊、樓梯、洗手間、活動區域財產設施的報修由值日、值周老師負責。

4、專用教室的財產報修由專管人員負責。

5、全校教職工發現校產損壞,尤其對存在安全隱患的問題都有義務及時向校長反映。

學校財產損壞賠償制度

學校一切財產均屬國有固定資產,愛護公物人人有責,損壞公物必須賠償。

1、賠償可分現金、實物兩種,也可限期負責裝修好。除按實賠償外,並處以一定量的罰款。

2、賠償原則上應在三天內一次交清,逾期不交者應從重處理。外來人員損壞公物,應當天交清賠償款,當天交清有困難的,應以適當的物品作抵押(或由本校師生擔保)待處理結束時贖回有關物品。由本校師生損壞者均由本校師生負責賠償。

3、以實物抵償或負責修理的,原則上在三天內辦好,不得拖延。

4、誰損壞公物由誰賠償。若無人承擔,教室內、各班級負責的責任區(包乾區)由班級負責賠償,一經查清仍由損壞者承擔,並視實情,從重處罰。

5、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從重賠償處罰:

(1)故意破壞或唆使他人者;

(2)屢教屢犯,知錯不改者;

(3)有人證物證而拒不承認,態度惡劣者;

(4)知情不報,包庇隱瞞者。

6、公物如屬自然損壞或因公損壞,無須賠償,但應及時回報,由學校派人修理。

7、對違反上述規定的學生,視情節和認識態度給予教育批評和適當的處罰。情節嚴重者給予校紀校規的處分。損壞公物照價賠償,故意損壞公物的責任人要給予紀律處分。如班級公物損壞找不到責任人,班級要賠償損失。並記錄到班級考核當中。對於維護校園環境成績突出的學生和能及時幫助學校查詢到損壞公物責任人的同學,學校設立單項標兵給予獎勵或優先評選“三好學生”等各類先進。對維護校園環境成績突出的班級,學校給予獎勵。

班級公務管理制度

學校各類設施是學校的國有資產,是學校為學生裝學習提供的基礎設施。為了保正設施的完好無損,杜絕人為損失,特作以下規定:

1、愛護公共財產是每個學生的責任和義務,全體學生要養成愛護公物的良好習慣,班主任要強化教育,提高學生愛護公物的意識,並以此作為對學生道德品質評定的一個重要方面,對故意破壞公物的人和事,全校師生均有責任、有權利予以制止並及時報總務處處理。

2、學校教室裝置包括課桌、椅子、講臺、黑板、門、門鎖、窗架、玻璃、器材等都要小心使用,做到人離窗關、門關、燈滅。

3、教室課桌每人一桌,椅子每人一把,及兩人一凳,學生自己保管,期初、期末校長和班主任核對簽字。損壞的裝置賠償,一律由當事人承擔,如責任人不明確,由班級共同承擔,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脫責任,原則上當月處理完畢,最遲學期結束處理完畢。

4、教導主任隨時檢查裝置的使用情況,如發現裝置損壞嚴重或丟失未及時上報總務處作出賠償的,一經發現查實,應作出嚴肅處理並取消其評比先進班級資格及個人任何先進資格。

5、對自然因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裝置賠償,由學校負責修復,但對學生無意中損壞的公物,原則上作出適當賠償,對個別學生故意損壞公物,則按原則2倍以上賠償,並由校領導對責任人進行批評教育,直至交公安機關處理。

學校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一、 學校的安全用電管理由學校專職後勤人員負責,定期檢查學校線路,確保電路暢通。

二、學校安裝電器、改造線路必須由正式電工嚴格按照規程操作,嚴禁無證人員上崗操作,禁止非電管人員擺弄電插座和日光燈等用電設施,避免因操作失誤、技術不熟練造成火災、觸電事故。禁止私拉亂接線路,私增電插座和燈頭。

三、學校後勤人員要不定時的檢查容易出問題的開關、接頭等,發現故障及時排除。

四、學校後勤人員要自覺遵守用電安全制度,不得違章作業,對每條線路的執行情況要隨時檢查,做到心中有數,不符合要求的線路和裝置,要徹底整改,確保用電安全。

五、各班級、各室負責人、維修人員,要對本班級、各室、維修人員用電設施加強管理,做到人走燈關。凡是使用電器裝置的部門要在離校時切斷電源(如計算機、飲水機、影印機、印刷機、空調器等)。如若出現違反規定,將進行相應的懲罰。

六、在校師生不得使用電熱壺、“熱得快”、電炊具,避免出現總控開關跳閘、電線線路短路引起火等事故。

七、配電室的管理要按照國家電力部門的規範進行,室內物品放置有序,易燃易爆物品不得留置室內,非後勤人員禁止入內。

八、學校電工要嚴格履行崗位責任制,對校內線路和電器裝置勤巡視,發現問題及時彙報,及時處理,杜絕事故隱患。

九、如對教室內違規使用的各類電器,全體教職工應立即予以制止,根據情況輕重予以行政處分,包括取消空調使用資格、各類優秀評比資格等,品德考核降級。如造成損失,本人承擔全部責任,所有處分直接影響考核。對發現違規用電情況,不制止、不處理、不舉報,甚至縱容和包庇的人員,同樣予以嚴肅處理。

學校安全用水管理制度

1、學校安排專職人員負責管理學校師生的生活用水和桶裝飲用水。

2、為確保學校飲水安全,學校師生的生活用水一律使用學校提供的各類用水。

3、學校管水教師要經常對學校的供水設施、裝置進行檢查、維修保養,確保管道暢通。

4、學校師生要節約用水,珍惜水資源,對於無故浪費水現象,對浪費進行處罰及教育。處罰標準在100—500元之間。